11车辆管理办法(共7篇)
1.11车辆管理办法 篇一
时间:2012年3月X日
地点:沿河大队会议室
授课人:陈非洲
参加人:全体官兵
内容:《贵州省消防部队严格车辆安全管理十条措施》、《贵州省公安机关十条警规》
贵州省消防部队严格车辆安全管理
十条措施
一、严格车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派遣、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车辆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人,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二、严格车辆派遣规定。行政车辆离开辖区,除支队军政主官可带车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带车,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因工作需要,支队机关、大队级单位由支队主官批准,总队机关离开贵阳市区的由分管领导批准。
三、严格执行车辆封存规定。除执行公务外,节假日和“八小时外”所有行政车辆一律封存。
四、严格落实干部跟车制度。干部跟车必须履行监督责任,时刻督促驾驶员严守交通法规,不准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驾驶员连续驾车时间超过2小时的,必须停车休息10分钟以上,日累计行车时间不超过8小时。
五、严格驾驶员使用管理。未经本级司令部门批准,所属单位不准借用执勤中队驾驶员担任行政车驾驶员。驾驶员外借地方单位帮助工作,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经总队主官批准。驾驶员只准驾驶准驾车型。支队必须每年对所属单位驾驶员进行复考,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一律组织复训,经复考合格者,恢复驾驶岗位。
六、严格干部驾车管理。干部驾驶部队机动车辆,必须经总队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颁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后方可驾驶部队机动车辆。严格私家车管理。实行私家车报告制度,所有私家车登记造册,驾驶私家车必须持有地方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
七、严格行政车辆编配使用。所有行政车辆必须依据《武警贵州省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中行政业务车辆配置要求,不准超编配备。根据工作情况,支队级以上车管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车辆清理,存在故障、达到报废年限和超编配备的车辆要及时进行处理。
八、严格办理车辆证照。部队所有车辆必须办理购车手续、车辆保险、行驶证,悬挂消防部队车牌,不得挪用其他车辆牌照,车辆手续、证照齐全。
九、严格部队车辆、牌照外借。各级行政车辆、牌照不得擅自外借地方单位使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借且时间较短的,必须经支队双主官批准同意,并报总队备案。
十、严格车辆监督管理。总队、支队不定期、不定点组
织实地和上路查纠部队车辆。实行每季度交警部门和公路收费站抄告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部队车辆违章违规动用车辆情况。
违反上述十条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全省。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导致亡人事故的,支队党委向总队党委作检查,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取消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并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发现有隐瞒包庇、执纪不严、处理不到位的情况,将从严从重处理单位军政主官。
贵州省公安机关十条警规
一、严禁刑讯逼供,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严禁滥用枪支警械,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滥用强制措施,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者一律予以开除。
五、严禁玩忽职守造成非正常死亡,违者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严禁在办案中弄虚作假,违者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七、严禁在办案中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违者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八、严禁不履行法定职责,违者予以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九、严禁违反规定办理警车号牌,违者一律予以辞退。
十、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违者除按现行有关规定处理外,从严追究上一级领导责任。
民警违反上述《警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违反上述《警规》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一律予以纪律处分。因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致人死亡的,因不履行法定职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一律撤职。一年中发生一起因“三类案件”致人死亡的,因不履行法定职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县公安局分管局长和局长予以撤职;发生两起的,市、州、地公安局分管局长和局长引咎辞职或予以撤职。对发生《警规》禁止的行为谎报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本《警规》自二OO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警规》不一致的,以本《警规》为准。
2.浅谈企业车辆管理 篇二
【关键词】车辆;安全;管理
近年来石油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是该行业在国内整体水平不高,管理方面可借鉴的经验不足,也缺乏实践基础,因此进一步发展石油企业还需解决诸多困难与问题。企业车辆管理涉及到很多的管理工作,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安全管理三个方面。每个方面又涵盖了非常多的具体项目, 例如:车辆日常管理、车辆保养、车辆维修以及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其中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本文主要是提出了一些车辆安全管理的方法并进行了分析。
1.健全企业车辆管理规章,突出过程监控,强化车辆动态管理。
无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应该把建立健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作为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明确交通安全管理“谁主管、谁使用、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司乘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和保障安全行车,乘车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能干扰、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在行使过程中,如发现驾驶员有违章现象有权制止。车辆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驾驶员进行自查。出车前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出车前性能完好;行车过程中,对车辆行驶中的各项指标随时注意观察;收车后驾驶员对车辆的轮毂轴承、变速器等系统进行仔细检查,如遇存在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车辆主管部门对驾驶员的行车路线和驾驶行为情况开展路检路查,掌握车辆动态,及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停车教育。
2.出车管理
为从严从细、全面规范车辆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包括车辆、驾驶员档案在内的一整套安全台账
车辆管理部门需要对企业共有的车辆状况和驾驶员的配备情况有充分的了解,熟知每一辆车的载重和载客数量、车辆的使用寿命以及存在问题,驾驶员的相应资质,是休息、外出公干还是待岗。
车辆需求单位需提前一周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车辆需求申请,车辆管理部门需在每日对各用车单位提交的车辆需求申请进行复核和批复,车辆管理部门也需要进行登记备案,详细说明出车原因、出车单位、出车人员、出车路线、出车时间、使用时间等,并在第一时间将紧急出车以通知的形式下发给各单位。
3. 注意对车辆的维修保养
影 响 车 辆 安 全 的 最 重 要 一 个 方 面 是人。但是不可忽略的是车辆自身也是影响车辆安全另外一个方面,可以说是除人之外的第二要素。假若车辆质量不过关,在行驶的过程中国突然发生故障,会对车辆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在我国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为车辆的原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占了所有交通事故总和的百分之十。
汽车的寿命长短与维护保养的程度有很大的关系,要想让车辆在较长时间内安全地行驶,就应当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其性能。只有定期或是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的车辆,才能保证其运作处于优良的状态,大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近几年,随着车辆新技术应用的日新月异,车辆的维修理念“以养代修,预知维修”的维修管理方式在运输行业中流行。即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应做到经常检查、定期保养,对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从而达到“以保代养,以养代修”的目的。
4.注重驾驶员培训和培养及岗位考核制度
驾驶员与车辆相处的时间最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车辆的性能。拥有较高素质和安全意识的驾驶员,能够在驾驶途中有效地规避可能造成车辆不安全的风险,因此需要积极开展相关的培训,培训是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的途径之一,通过经常性的组织安全行车和交通法规以及事故分析、故障排除等培训和交流,定期开展"互帮互学"的活动,可以提高驾驶员的车辆驾驶能力。培训着重包括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和案例的分析。比如定期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选出驾驶技术能手,及时提励和宣传,以点带面,营造驾驶员学技术、练本领的氛围。也可以采用小型化、随时随地的培训方式。
对于驾驶员的考核,最有效的方法是设定薪酬等级制度,薪酬等级根据一段时间内的测评成绩决定,形成自测、民主测评、领导测评三者相结合的良性测评机制。此外,还需要重视对驾驶员的阶段性考核,要具体到周、到月、到季,并对每一个时间段不同的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形成奖惩制度,使考核透明化。例如可以进行驾驶员技术比武,对于优胜者采取物质奖励,让驾驶员在比武过程中了解自身的不足,并能取长补短,同时在驾驶员内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同时企业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主人翁地位,努力形成员工关系和谐、互助互爱的良好氛围;力争把员工队伍建设成爱岗敬业、奋发向上、团结互助的优秀团队。
5.结语
在当前的新形势之下, 车辆对于企业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车辆的支持。企业的车辆有时候代表了一个企业的形象,在更多的时候,企业的车辆还要承担企业产品的运输,是与外界沟通的桥梁。因此,企业加强对车辆安全的管理是新形势下的要求,对于企业安全意义重大。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全面系统的提高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减少更多的损失。
参考文献:
[1]国有企业车辆管理的有效途径 封小红 企业研究 2010年8月第16期
3.11车辆管理办法 篇三
——第六大队成功侦破“4·1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纪实
2012年4月15日4时20分许,一辆由瑞金开往赣州的赣BZ8901本田小轿车行驶至383KM+827m(于都县境内)时,被一辆重型厢式车货车侧向刮碰,导致驾驶员经抢救无效死亡,四名乘车人受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发后,肇事车辆疯狂前行,迅速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一、抢抓战机,与时间赛跑
4时35分大队值班室接到于都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来报警电话。民警赵飙、林品富火速赶到现场,并立即将案情向值班领导汇报。副大队长廖望带领事故中队陈德宝、冷远、杜长城,秩序一中队中队长杨超睿、梁超,秩序二中队胡小龙、秘镇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领导汇报。
了解案情后,大队长舒小华高度重视,指令立即启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急处臵预案》,由副大队长廖望现场指挥。廖大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联系并协助于都县120急救中心抢救伤员;第二,组织精干力量扎实开展事故现场勘查;第三,派出两组力量往赣州方向追缉;第四,通过支队立即向一、二、三、四、五大队发布协查通报;第五,争取瑞赣高速公路监控中心支持,在各收费站排查、比对、监控嫌疑车辆;第六,成立信息报送组,及时、准确、跟踪报送案件调查情况;第七,安排一名民警在来车方向负责现场
警戒,确保现场安全。一张大海捞针的法网正悄悄铺开。
经勘查,现场只留下两块肇事逃逸车车头右侧车灯和外壳碎片,加上货车尾灯残缺、放大号牌不清晰,受伤当事人惊魂未定,暂不能收集到有价值线索,追缉、协查、堵截等工作也未取得好结果。截止10时30分,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当事人家属13人来到大队要求尽快破损。面对死者家属伤心欲绝以泪洗面的悲痛心情和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尽快将肇事嫌疑人绳之以法的呼声,民警压力十分巨大。
11点15分,副大队长廖望组织召开事故研判分析会,负责现场勘查、追缉堵截、监控调阅、询问证人的四个工作组民警分别作了汇报。在综合四个组汇报情况后,廖大指出,从目前情况来看,重点嫌疑车辆特征为: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车身蓝色,号牌为黄牌,江西、福建籍的车可能性最大。廖大强调,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逃逸案件,影响十分恶劣,支队和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家属也多次强烈要求我们尽快破案。尽管目前肇事嫌疑人仍在逍遥法外,但我们要坚定案件必破的决心和信心,发扬连续奋战的作风,做到更加负责、更加细致、更加敏感,决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绝不轻易排除一切可能性,认真寻找破案的转机。廖大要求,第一,按照舒大指示,大队现正式成立“4〃15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专案组,我任专案组组长,陈德宝、杨超睿、胡小龙、冷远、赵飙、肖久红为成员。专案组人员要作好案件不破不撤兵、不休假的准备,务必把肇事嫌疑人挖出来,还死者以公道,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第二,耐心核查进、出辖区车辆的视频监控和上下高速记录。兵分三路,分别调阅2至8时赣闽、赣粤、赣韶省际口及沿线15个收费站的上下车辆记录与监控录像,以及钟公隧道所监控视频。第三,积极争取九大队、五大队的支持,共同做好收费站嫌疑车辆查控及视频监控调阅工作。第四,要立足肇事逃逸车辆遗留的碎片,去于都县、赣州市等大型汽车修理厂问一问,可能的车型,进一步明确侦查方向。
事故分析研判后,民警思路更加清晰,破案的信心和决心高涨。专案民警简单吃了点饭并带上一些饼干和水,随即投入到紧张的调查取证工作中。陈德宝、杜长城前往瑞赣监控中心、赣州西收费站监控中心、赣粤高速公路监控中心,赵飙、秘镇宇前往赣韶高速公路监控中心,胡小龙携带残片去修理厂、鉴定中心找专家鉴识嫌疑车辆情况。专案民警以高度负责任和决战决胜的姿态主动参与到案件侦破工作中来,以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和视频监控录像为突破口,兵分多路,扎实细致地开展侦查工作。
专案民警耐心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据统计,先后排查了3980多条嫌疑车辆信息,查看了近40多个小时的监控录像,收集到了大量的线索,并第一时间传递到廖大办公室。廖大运筹帷幄,在办公室对近四千个上下高速收费站的车辆信息一一比对,一一排除。
功夫不负有心人,15时20分,廖大终于发现了两辆同
类型的车在肇事时间上有重大嫌疑。随即,指令民警赵飙、秘镇宇返回赣韶高速公路监控中心反复查看5至7时的监控录像,终于有了惊人的发现,其中一辆车牌为赣F56750的嫌疑车,仔细察看隐约可见右侧大灯不亮且车壳有残缺,嫌疑迅速上升。听到这个消息后,廖大喜出望外,但并没有声张。他立即打电话到监控中心查询该车记录,发现该车8时许从赣州东上高速,并于15时35分从鹰瑞高速龙虎山出口下了。随后,廖大指派一路民警到赣州东出口附件的汽车修理厂调查访问,并亲自向上级报告,迅速争取到了鹰潭地区高速交警和公安局的支持配合。16时30分,外围调查民警从修理厂传来好消息,并与该车前任驾驶员取得联系。至此,基本锁定了肇事车辆及嫌疑人。
16时55分,廖大率领专案民警杨超睿、胡小龙驾车直奔鹰潭。在当地高速交警和公安派出所的支持配合下,迅速找到了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段章权。见到从赣州来的民警后,段章权既惊恐又后悔,对在于都服务区附近交通肇事逃逸供认不讳。
据段某交待,自己系抚州金鹏物流公司驾驶员,每天往返鹰潭至赣州一趟,当日从鹰潭龙虎山上高速,凌晨4时许行驶至厦蓉高速公路383KM+827m(于都县境内)与停在应急车道上的一辆小轿车发生侧面刮察,小车车门被刮落,驾驶员被带出并拖行十余米。当时,由于很疲劳,精神不太集中,车子也歪歪扭扭,驾车时离前方小车距离比较近,一不小心
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赶到非常害怕,怀着趁着黑夜没有目击证人的侥幸心理,迅速逃窜。5点多在赣州东下的高速。天亮后就来到沙河工业园区附近的修理厂把前大灯修理好了,并谎称是撞到广告牌造成的。修理好后,8时36分立即驱车往回赶,并在下午3点35分从龙虎山下的高速。
讯问过程中,段某对自己疲劳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行为十分悔恨。目前,段某已从鹰潭带回于都县,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段某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4.11车辆管理办法 篇四
车辆出厂合格证管理办法
审批:
审核:
编制:
XXXXXXXXXX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年6月3日 实施日期:2016年7月1日
注:该文件已经上传并通过审核,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1.1为加强机动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管理,规范机动车生产企业合格证的制作、使用和信息传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得决定》、《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销售的汽车)挂车、自卸车、环卫车、油车等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动车生产企业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机动车及非完整车辆制造完毕并检验合格后配发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并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机构上传所配发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信息。
1.4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机动车生产企业合格证制作、使用和信息传递的监督管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作机构)承办有关具体工作。
1.5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是指机动车生产企业在车辆制造完毕、检验合格后随车配发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分为《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和《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1.6为加强对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的领用和管理,规范合格证打印、上传、变更、保管及U盾管理等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1.7本制度适用于保定北奥石油物探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所有整车及底盘合格证的管理。
第二章 人员组织管理
2人员职责
2.1公司总经办负责对公司合格证管理的内部审核活动。2.2质量管理部
2.2.1合格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格证式样的设计、备案。
2.2.2负责合格证备案,负责合格证系统U盾的统一申购、发放、登记等。
2.2.3负责合格证系统维护,负责合格证的打印、上传、变更,以及打印后的合格证移交品信息管理部。
2.2.4负责已经上传的合格证因遗失、损坏、污染等原因进行更换、补发、换发后,无法回收旧合格证作废信息的上传。
2.2.5负责旧、作废、损坏、污染、打印错误等无用合格证的接受、管理、销毁等。
2.2.6负责对合格证系统操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只有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合格证打印、发放等工作。
2.2.7负责产品合格信息、合格证打印信息。
2.2.8负责打印后的合格证的接收、发放、回收、补发、换发、登记。2.3运行保障部
负责组织空白合格证的印刷与采购。2.4市场营销部
2.4.1负责市场合格证的变更、补发、换发的审批等管理,负责对已经变更、补发、换发后旧合格证的回收。
2.4.2负责用户遗失的合格证的作废处理的通告,防止被非法使用。2.4.3负责市场反馈合格证问题的处理
第三章 合格证正面样式备案及管理
3.1机动车生产企业应按照GB/T21085-2007《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GB/T21085)的规定印制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正面样式。
《机动车注册登记技术参数表》的填报内容应符合GB/T21085的规定,并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车型和对应得车辆产品技术参数一致。
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在车辆制造完毕且检验合格后随车配发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其中: ——完整车辆需要配发《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对于外购非完整车辆制造形成的车辆,应保留原厂车辆配发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对于外购完整车辆制造形成的车辆,应保留原厂车辆配发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3.2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在配发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后48小时内通过“机动车合格证信息上传系统”软件向工作机构传递合格证信息,上传的合格证信息应与实际配发的合格证信息一致。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向工作机构注册备案用于信息传递的计算机设备。
3.3工作机构应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得合格证信息进行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公告》公布车型及对应的车辆产品技术参数进行核对,对使用未注册备案的计算机设备上传信息或上传的信息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拒收,并及时通知机动车生产企业重新传送。
3.4工作机构应及时接收并汇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注册过程中合格证信息比对中出现的问题,并建立相应的网络平台通知机动车生产企业。
3.5机动车生产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合格证核对信息反馈情况的查询和接收工作,并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对属信息漏报或者误报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补传或更正;对因生产企业原因导致信息核对不一致,且无法在规定时限内补传或更正的,由机动车生产企业或其机动车产品销售商收回车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6在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的比对过程中发现合格证有伪造、假冒嫌疑的,生产企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甄别真伪。
3.7机动车生产企业发生下列情况时,应通过“机动车合格证信息上传系统”提交申请并注明原因,经工作机构审核通过(必要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后,方可进行补传、修改、撤销。1)因不可抗拒因素,机动车生产企业没有在配发机动车出厂合格后的48小时内传送合格证信息,需要补传的(超过120小时需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
2)需要对已经上传的合格证信息进行修改的(其中如需要修改合格证编号、底盘合格证编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生产日期、发证日期等项目需上报国家发改委批复)。
3)需要对已经上传的合格证信息进行撤销的(在一月内撤销的产品数量累计超过50个时需上报国家发改委批复)。
4)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合格证管理工作制度,应明确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的制作、保管、打印、配发和合格证信息的上传、修改、撤销
合格证上传信息和上传反馈信息数据库,保证车辆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可以查询相关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做好用于打印合格证和上传合格证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维护工作。
第四章 合格证发放管理
4.6.1合格证的配发
只有本公司生产的车辆制造完成并下线检验合格后,市场营销部方可向质管部申请打印纸质合格证。
4.6.2合格证的换发、重发管理
4.6.2.1当合格证打印完成之后,发现合格证信息因操作人员操作失误或产品技术升级等原因需要对已经配发的合格证进行信息更改,此时需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之后方可进行合格证换发,合格证换发须严格遵守一车一证原则。先前配发的合格证需回收盖上作废章并保存之后方可把新打印的合格证交予先关人员。
4.6.2.2当配发的合格证因合格证污损、丢失等原因,在不改变车辆任何技术参数信息,仅改变合格证纸张编号情况下,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之后方可进行合格证重发,合格证重发须严格遵守一车一证原则。先前配发的旧合格证需回收盖上作废章并保存之后方可把新打印的合格证交予相关人员。4.6.2.3合格证补发
产品交付后,因产品无合格证,或者因运输储存、用户保管、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合格证损坏、遗失、污染,或其它无法作为车辆注册依据的,允许补发合格证。
1)需要补办合格证的,应明确列出(或说明)产品型号、VIN、发动机号、底盘型号、车辆颜色、配置等,加盖证明单位公章,由所属业务经理(或所在地办事处主管)签字确认,同时提供车辆VIN和发动机号拓印件,以及购车发票复印件,交销售部。由销售科提出补办申请,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核,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方可打印补发。
2)客户合格证遗失需要补发的,由经销商(或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经销商(或当地派出所公章,或进行登报申明。
3)经销商或用户接受产品时发现合格证漏装的,经销商应及时告知所属业务经理(或所在地办事处主管)确认并出具证明,加盖经销商公章,经销售科对照交付时的记录照片确认。
如确认属于漏装(或者无法确认没有漏装)的,由市场营销部提出补办申请。如市场营销部确认没有漏装的,由业务经理(或所在地办事处)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报告,再行办理补发手续。
4)合格证破损、污染需要补办的,由市场营销部出具证明。属于合格证破损、污染需要补办的,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回收旧合格证。
5)合格证打印错误无法进行车辆注册需要补办的应由相关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补办。
6)经确认合格证可以补发的,合格证打印人员应在原数据库中做相应标志(或注明补发合格证编号、日期、申请审批的扫描文件等),在《合格证使用台账》做相应的登记。
7)补发的合格证由质量管理部直接发放至市场营销部的售后服务人员,由售后服务人员在《合格证使用台账》中签收。4.7合格证发放
4.7.1打印的合格证因产品销售需要发放时,由市场营销部主管从打印人员处接受。市场营销部主管接受打印的合格证时,应在《合格证使用台账》上签收。
4.7.2合格证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签发,其他人员无权签发合格证。质量管理部经理(或其授权人)应保管好签字章,防止被非法使用。4.7.3一辆合格产品只允许出具一套合格证等资料。4.8合格证的发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签发后的合格证,连同对应的底盘合格证、VIN拓片、发动机号拓片等合格证明资料一并装入指定的防水袋中。一辆合格产品的合格证明资料装入同一个防水袋中,装袋时要求在不取出合格证的情况下即可读取其信息。
2)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产品交付前,由质量管理部授权人员将封装好的合格证交出厂检验人员,核对产品名称、型号、VIN、底盘、配置、技术参数无误后,将合格证明资料袋放置产品指定(或规定)的位置,同时告知用户。
3)质量管理部人员发放合格证时,应逐台对照配发的合格证与实际车辆的产品型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VIN码、底盘合格证及VIN、颜色、配置等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
4)产品交付(包括送、发货)时,销售部业务人员应当对合格证明资料放置情况以照片方式进行记录保存,记录照片归入用户档案。
5)合格证是产品质量证明,车辆检验合格才允许合格证的发放,只有附上合格证的产品才能出厂。出厂检验人员应对发放的合格证情况进行登记,并编制《合格证总台账》,台账中至少应包括车辆型号、VIN、合格证编号、车辆制造日期、合格证发放日期等。
6)发(送)货人员接收产品时,必须验证配发的整车、底盘合格证是否正确、一致。发(送)货时,从接收产品至送达经销商(或用户)之前的各环节均需对合格证妥善保管,技术参数表中的二维条码图形严禁污染、折叠和触摸以确保能够正常读取。
第五章 合格证电子信息及系统管理
5.1合格证系统的操作电脑、企业代码、用户名、密码以及U盾由专人保管,其他人严禁使用。打印、上传合格证的操作电脑、U盾及相应软件程序的操作应进行相关培训,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当合格证系统操作人员离职时,因将相关事宜交接于接任者或者直属领导并更新合格证管理系统联系人信息。交接完成之后部门经理方可在离职单签字允许离职。
5.2合格证电子信息上传、修改、补传、撤销的管理流程及批准程序
5.2.1合格证打印人员在确认打印无误后,经部门领导审批之后负责将合格证信息上传至国家机动车合格证数据中心。合格证打印后48小时内,必须将合格证信息上传至国家机动车合格证数据中心。上传的合格证信息应与实际配发的合格证信息一致。
5.2.2超过期限上传的合格证信息,可以通过申请补传,对需要补传的机动车合格证信息填写相关原因后提交补传申请,经国家机动车合格证数据中心批准后方为补传成功。
5.2.3合格证打印人员负责合格证核对信息反馈情况的查询和接收工作,并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1)对属信息漏报或者误报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补传或更正。
2)对因公司原因导致信息核对不一致,且无法在规定时限内补传或更正的,如产品已经销售,由销售部通知用户、经销商收回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对发现合格证有伪造、假冒嫌疑的,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甄别真伪。
5.3质量管理部合格证打印人员每月底对上传合格证信息和合格证核对符合率进行统计,对合格证的技术参数与公告产品不一致、不按规定传送合格证信息或传送虚假合格证信息、合格证核对符合率低、核对后续处理不及时的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写出说明提出整改,报主管领导审批处置。
5.4公司应建立企业内部合格证信息数据库,由质量管理部保管制定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和保管合格证内部数据,以保证本公司生产的车辆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可查询相关车辆信息。
5.5合格证未上传前的变更合格证未上传前,合格证打印有误需变更的,打印人员需报质量管理部经理确认后予以更换(重新打印)。合格证更换(重新打印)情况应在《合格证使用台账》、报表上做记录。错误的合格证由合格证打印人员负责保管。5.6合格证上传后的变更
1)合格证基本信息一经上传,基本信息不得随意更改。合格证编号、底盘合格证编号、发证日期、制造日期、VIN、发动机号等信息严禁修改。
2)合格证信息已上传的合格证需实施修改的,除按7.1进行确认批准外,必须通过申请修改功能,对根据需要修改的合格证信息填写相关原因后提交修改申请,经国家机动车合格证数据中心批准后方为修改成功,然后重新打印合格证,收回更改前的合格证,否则不予打印。
3)合格证更换(重新打印)情况应在《合格证使用台账》、报表上做记录。错误的合格证由合格证打印人员负责保管。5.7产品销售后的合格证变更
1)因产品公告变更、合格证本身错误,造成原配发的合格证不能满足销售需求、或者无法上牌时,由合格证打印人员提出合格证变更申请,经质量管理部经理确认批准后进行变更。旧合格证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回收。旧合格证未回收的,变更后的新合格证不得发放。
2)因退换车辆再次销售造成原配发的合格证不能满足销售需求时,由市场营销部提出产品合格证变更申请,经市场营销部经理确认、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进行变更。旧合格证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回收。旧合格证未回收的,变更后的新合格证不得发放。
3)因其它原因造成原配发的合格证不能满足销售需求时,由责任部门提出产品合格证变更申请,经责任部门主管确认、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规定进行变更。旧合格证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回收。旧合格证未回收的,变更后的新合格证不得发放。
4)合格证打印人员对回收的旧合格证在《合格证使用台账》中进行登记,并负责旧合格证的保管。
5)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回收旧合格证的,必须经市场营销部经理确认、销售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放新合格证。因旧合格证未回收造成的公司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等,由造成合格证变更的责任部门主管负责。6.合格证交接管理
6.1相关人员在产品交付前持《合格证领取表》到技术科领取底盘车和产品合格证,无《合格证领取表》或其内容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质量管理部有权拒绝发放。
6.2《合格证领取表》应注明产品回款情况,当回款达到80%以上,必须写明剩余金额回款时间,此时经财务部核实签字后可向《合格证领取表》持有人发放合格证。
6.3当回款少于80%时,必须要写明剩余汇款时间,并且必须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由财务部签字核实后方可向《合格证领取表》持有人发放合格证。6.4当客户没有付款且急需合格证上牌时,应出具书面证明且由总经理签字同意领取后,方可向《合格证领取表》持有人发放合格证。
6.5销售人员从接收合格证至送达客户之前的各环节均需妥善保管,技术参数表中的二维条码图形严禁污染、折叠和触摸以确保车管所能够读取二维条码。
6.6销售人员接受机动车合格证时,必须验证配发的合格证是否正确,是否与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一致;是否与原底盘合格证信息相符合。
6.7销售人员将合格证交付客户时应让顾客签字确认“合格证已收到”,并将该回执交于质量管理部合格证相关人员确认,否则出现任何移交问题,由相关销售人员自行负责。
6.8质量管理部应编写合格证咨询服务规范,合格证相关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销售人员和经销商进行合格证相关事宜培训,当消费者因上牌相关事宜咨询或投诉相关人员时,应按咨询规范和培训内容对咨询人员进行详细解答并向领导汇报。7.罚则及保障措施
7.1为确保本企业管理办法得到有效落实的承诺和具体保障措施要求,对于失误或者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合格证管理混乱、严重影响车辆销售的,必要时对个人或部门提出处罚考核。
7.1.1公司内部在合格证的传递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丢失或损坏,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罚,按比例(操作人缴纳罚款额度的20%,直接领导缴纳罚款额度的30%,质量负责人缴纳罚款额度的50%)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由责任人出具书面补发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之后方可补发。
7.1.2客户因不慎丢失或被盗等原因需要补发合格证,需补发合格证的单位或当事人应凭相关挂失正面(如登报申明、公安机关证明等),书面提出补发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裁部门审批,按公司收费标准向公司财务缴纳费用后方可补发。
7.2公司将本管理制度纳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并不定期组织会审,以保障本管理办法和具体保障措施得到有效的实施。当会审结果不满足本规定的要求,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整改完成之后进行审查直到满足本规定的要求。8.其他规定
8.1合格证打印人员每半年一次,对作废、回收、损坏等无法使用的合格证(统称作废合格证)进行统计,记录作废原因、数量、编号、责任人(或责任部门),上报销毁。作废合格证销毁批准权限为事业部总经理。销毁时至少有质量管理部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现场监督。
8.2公司的合格证U盾和登录密码、上传密码由专人保管,未经书面授权其他人员严禁使用;对违反规定(如私自开具合格证,私自将合格证U盾和登录密码授予不相关的人员、上传信息人员违规操作等)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则
9.1工作机构可根据机动车生产企业需要提供相应得技术服务工作、所需费用由相关机动车生产企业承担。
9.2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并可根据需要对本办法进行修改。9.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0相关文件和记录 10.1相关文件 本制度无相关文件 10.2相关记录
企质表-001合格证发放记录表 企质表-011合格证使用月报表
5.车辆管理办法 篇五
车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总则 车辆管理的目的:合理有效地安排使用车辆,最大限度的发挥车辆的使用效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行车安全,达到节约增效的目的。
第二条 车辆管理范围及管理、监督部门:
1、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巴国布衣酒店管理公司(简称:公司)所购买的全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
2、管理及监督部门:公司办公室及人事行政部。第三条 车辆购置
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实用、节俭的原则,如实写出详细的购车报告,同时对车辆市场进行实地了解,确定拟购车辆的数量、名称、型号、价格、办理上户等费用,并作出预算。
2、购车由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核准后,由经手人按总经理签署意见购买。
3、在购车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新购车辆情况表》,与相关资料一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4、因工作需要股东会特批配置的专车,按批示内容执行。第四条 车辆保险
车辆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车辆产生的保险等费用。做到保险项目的实用性、真实性、合理性。严禁徇私舞弊行为。
第五条 车辆转让
1、根据办公实际情况,对公司多余的车辆可以申请转让。
2、如实写出详细的申请报告,并准确提供以下内容:拟转让车辆的牌号、名称、购置年限,已行驶公里数,现状,转让原因,原价格,转让价格,接受单位或个人。由本公司总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办理车辆转让手续。
3、转让方和转让接受方洽谈相关条款,按相关规定签定转让合同,同时办理过户手续,工作完成后在当月的车辆费用表中注明车辆转让情况,同时车辆档案注销。
第六条 车辆报废
按照实际情况必须报废的车辆可作报废处理。申请报废的部门如实写出详细的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内容:拟报废车辆的购置年限,已行驶公里数,目前车况(主要机件的损坏情况),报废原因,报废残值。申请报废程序按车辆购置程序办理。
第七条 用车制度
1、各部门需用车时,需事先向办公室(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本市境内用车当天申请,市外用车提前一天申请),由办公室(人事行政部)统筹安排开具派车单,指定具体驾驶员,驾驶员凭用车单出车。
2、驾驶员一经出车后必须准确地作好行车记录(含里程的起、止数及主要行程目的地等),同时请用车部门的有关人员在用车申请单上签字,然后到办公室核对行车记录并存档,并作为考核驾驶员当月公里补助费的依据。驾驶员收车后,应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放在其他地方。车库管理人员要严格做好车辆出入库登记,对入库车辆进行引导。
3、下班后和公休日、节假日期间,驾驶员应将所驾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里,上好防盗锁,关好车门,有条件的应停放进车库。驾驶员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其它停车场,若发现一次,每次给予 100—2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按收费标准的 10倍加收其使用费用。(特殊情况,需事先请示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同意的不在此列)。
4、严禁驾驶员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的全部工资;发现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留用或作除名处理,若造成事故、损失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自负(若将车借与公司以外的人员,一经发现又无特别理由,立即给予除名处理)。
5、公司内部的有关人员若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如抢险、救灾)、放假、下班、周末、节假日等的临时性用车而不能开具用车申请单时,应电话告知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并由其通知门卫准予放行。用完车后须同驾驶员一道到办公室(人事行政部)补办登记手续,并补开其用车申请单,同时附上具体说明。
6、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违章行驶,严格执行《交通法》。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公司将视其情况予以开除留用或作除名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第八条 用车范围
(1)用于接送上级领导和外来贵宾、嘉宾等;(2)公司业务活动中的重要客户;
(3)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到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参加重要会议;
(4)高级管理人员参加重要业务活动;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或上下班时进行专车接送,非业务关系,不得搭乘公司便车。
第九条 车辆出租及收费标准
1、公司内的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对外出租,公司员工私事用车一律实行收费制。
2、车辆出租的收费标准:
(1)不论对内还是对外使用小车,均实行收费制,并视其车型、车况等分别按每公里1.0~1.5元收费(按不同车型和车况分别确定价格)。行车里程在 100公里以内,原则上视其车况、路况、车况、用途等分别按1.0~1.5元/公里计费;超过100公里的,可按1.2~1.4元/公里计费。
(2)收费一律以公里计算,用车一天不足100公里按100公里计算,超过100公里以实际公里数计算。
(3)私事用车者预交100元,派车部门凭交费单据登记派车,用完车后当次结算。
(4)收车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到公司车库内,否则按私事用车参照以上规定收费,其收费标准按每小时计算,即按每小时收费30元进行结算。驾驶员当天无任务时,上班时间应按规定打卡或到办公室(人事行政部)待命,否则以迟到或旷工论处。
(5)除特殊情况如因病、因伤等经上级主管批准用车的不视为私人用车外,非因公用车一律视为私人用车。
3、私车公用:
因公司车辆数量有限,需要动用私车时,一律以公里计算,按1.9元/公里,不分车型、路况实报实销。出车时必须有行车记录,有相关人员或随行人员签字认可,按月报销。
第十条 车辆补助(仅限专职驾驶员)
1、每月出全勤、行驶里程在2000公里(含)以内的,每月定额补助给驾驶员200元的行车补助;若每月行驶超过2000公里,超过部分按0.12元/公里的标准计算其行车补助。领取行车补助后,驾驶人员出差不再享受差旅费其中的生活补助,其住宿费用按同行人标准内的实际费用额进行报销。
2、法定节假日司机因公加班出车行驶时,除行车补助照常计算外另给予加班补助费。
3、司机在每季度无事故发生,由公司奖励给司机个人安全奖50-150元;全年无事故发生,并根据考核驾驶员的工作、车辆维护、使用等情况,另行奖励给驾驶员个人安全奖500~1500元(在年底时进行评比确定其安全奖标准)。
4、驾驶员不爱护车辆和在车辆油料及维修过程中徇私舞弊,一经发现,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开除留用或作除名处理,其经济处罚在本人当月薪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下月工资中扣取。
5、驾驶员每月发一包洗衣粉、一条毛巾作为清洁车辆使用。其行车补助每月报一次,时间为每月1~8号(必须经过办公室或人事行政部严格审查后方能报销)。
第十一条 车辆保养与维修
1、司机要加强爱护和保养好车辆的自觉性、积极性,所有车辆驾驶人员都必须做到勤检查、勤钻研,熟练掌握车辆运行原理,若发现问题时,一般问题自行维修,需要外修时必须经请示批准后方能修理。
2、驾驶员要随时保持车辆干净整洁,自觉接受车辆管理人员的监督,并及时向有关车辆管理人员报告车况。
3、车辆维修:每次维修费在1500元以下,由办公室或人事行政部审批后同意;维修费每次在15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后维修。
第十二条 油料考核及奖惩
根据车型、车辆、服务年限、及行驶里程数及地区道路状况来合理核算其油耗标准,一般以每100公里耗油8~15公升为标准,每月以行驶公里数核算其耗油量,在标准以内为正常,超标又说不出具体理由,超出部分由驾驶员自理,在当月薪金中扣除;对在使用合理标准内所节约的油料,按全年所节油料总数的20~30%进行考核奖励给驾驶员。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办法由成都巴国布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6.浅析车辆管理和保养工作 篇六
关键词:车辆;企事业单位;管理;保养;效益;安全;
中图分类号:U4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6-00-01
一、企事业单位车辆管理保养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运输业迅猛发展,已悄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在这个时期,运输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经营行为的要求越来越规范,安全管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企事业单位投入车辆进行运输生产不仅要考虑经营效益,同时也要考虑提供的客运服务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能否满足广大旅客日益提高的出行需求,这是企事业单位生存和发展的立足点。在满足新时期旅客运输要求的基础上,每个企事业单位都在积极的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作为运输企事业单位最主要的生产工具,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显得非常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及措施,借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是企事业单位增加经济效益的必须措施。
二、企事业单位车辆管理保养的原则
车辆修理实行公司集中管理、统筹安排、职能管控、修配厂按规运作、车辆管理单位认证监督的模式。
(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在公司修配厂进行修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安排车辆外出修理,特殊原因必须外修的,修车单位认真填写《车辆外委报修单》等文件,经修配厂签字确认后,由技术部组织修车单位共同到专业或指定厂家外修,外修厂家由技术部、修车单位和修配厂共同确定,外修项目和费用经公司计划平衡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
(二)车辆修理保养制度要切实做到注重保养。维护保养制度:为保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输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必须按期强制执行维护保养作业制度。
(三)修理制度:车辆整车或总成出现局部或整体的损伤、变形、磨损、腐蚀等损耗,达到使用极限、性能下降、丧失工作能力,为消除故障,防止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必须采取技术性措施进行修理,恢复性能,车辆修理要根据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进行。
(四)车辆修理保养必须建立原始记录本,一车一本,随车携带,车辆进行修理和各级保养作业后,驾驶人要随时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公司技术部要随时跟踪检查。
(五)新车或经过大修后的车辆,行驶一定里程(或时间)后,经过检查诊断和技术鉴定,用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的方法,恢复车辆技术性能的恢复性修理。车辆的总成经过一定使用里程(或时间)后,为恢复总成完好技术状况、工作能力和寿命而進行的作业。
其中小修包括,用修理或更换个别部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主要是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对因磨损、变形、损伤等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进行修理。
三、企事业单位车辆管理保养的措施
(一)维护。车辆日常维护是各级维护和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基础,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对汽车各部润滑油、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位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校紧,确保行程安全。由驾驶人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维护周期包括,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加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蓄电池的清洁。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保持车容整洁。
行车中,汽车起步行驶后,试验离合器、制动器、和转向系的工作状况。汽车行驶中发现有发动机熄火、工作不稳、温度过高。发动机或底盘有异响和气味。仪表工作失常或失效。制动器失灵或制动气压低于警戒值。转向机构工作失常。轮胎有明显的漏气或严重损坏。离合器工作失常等任意之一的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
收车后要清洁全车外表和驾驶室内部。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气、漏电。补给燃油量、制动液量、机油量、齿轮油量等达到标准,加注润滑脂。检查冷却系工作情况。夏季检查百叶窗开度和风扇皮带松紧度,定期换水清洁;冬季气温低于3℃时,未加防冻液的冷却水应放净。冬季气温低于-30℃时,露天停放的车辆应拆下蓄电瓶,置于室内保温。检查各连接装置有无松动、脱落。检查悬架总成各部状况。检查轮胎气压,不足时应予充气。清除胎纹及并装轮胎间杂物。放净制动储气筒内的油、水,并关闭电源开关(特指大型车辆)。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检查拖挂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发现的故障和不良事项,及时排除或报修。
(二)车辆维护信息化。近几年来,以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络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为核心的技术群飞速发展,人们日常生活都产生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对于企事业单位的竞争来说,单纯通过市场产品提升企事业单位盈利能力的作用明显弱化,为实现企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企事业单位对于精细化运营管理的需求更加迫切,强化企事业单位内部运营精细化管理成为企事业单位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优化对企事业单位资源的调度与调配是实现企事业单位资源价值的最大化、最优化。作为企事业单位、机关资源管理的重要方面,车辆管理主要实现对车辆使用人、车辆自身等资源的管理和调配,车辆管理在使用范围、精细化方面,迫切需要推进车辆管理的信息化支撑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对车辆管理系统的实现架构技术、系统设计语言、面向对象的编程技术和数据库平台技术,并对架构技术从适用性、安全性、处理响应速度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对比分析,选择确定公务车辆管理系统设计开发主要技术。紧贴集团车辆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各功能模块的开发进行了详细的设计。并在此基础之上,设计实现车辆状态管理、车辆信息管理、车辆档案管理等公务车辆管理系统主要核心功能模块。另外在设计实现公务车辆管理系统基础上,对公务车辆管理系统进行测试优化,包括系统测试环境、系统测试用例等内容,并不断进行优化。
参考文献:
[1]熊永超,张维东.浅谈企事业单位车辆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16):136-136.
[2]党璇.做好车辆管理与保养工作的探讨[J].科技与企事业单位,2012,(13):87.
7.车辆管理办法 篇七
第一条 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高义煤化和高义冶炼所有车辆均由公司小车班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公司用车单位应在每日下午五时前将次日用车申请递交小车班,由小车班主管对车辆和司机进行调配后安排出车。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私车公用的车辆出行半径在50公里范围内的公司原则不再配备专职司机,超出范围的由小车班主管安排驾驶司机出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对于二个以上部门(人员)近似方向、时间的出车应尽量采用合用原则,减少派车次数,减低车辆运行成本。
4、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小车班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5、车辆的考核另行制定。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车辆驾驶司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司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车辆主管联络,车辆主管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 车辆检修
1、车辆的检修应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小车班主管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月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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