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签订流程

2024-08-01

竞业限制协议签订流程(精选10篇)

1.竞业限制协议签订流程 篇一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邮编:

电话:

乙方:

住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鉴于乙方确认,由于其在甲方从事岗位的工作,接触并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鉴于乙方进一步确认,如果其离开甲方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或近似产品或业务的公司,或就职于生产同类或近似产品或经营同类或近似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其他公司,将会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鉴于乙方已详细阅读甲方的《竞业限制管理办法》,已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含义,认可上述制度的所有内容,且承诺遵守该制度的各项规定;

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1、在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或近似产品或业务;

2、在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或近似产品或经营同类或近似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 ;

3、不得抢夺甲方的客户;

4、不得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

5、对于在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含当日)与甲方有合作关系的客户,乙方离职时,只要该合作关系仍然存续,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就该合作事项与甲方竞争或者参与第三方对甲方的竞争。但是,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6、对于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含当日)与甲方正处于接洽、磋商的潜在客户,只要乙方在离职前参与了相关的接洽、磋商,或者承办、参与了相关业务工作,且乙方离职时该接洽、磋商及相关业务工作仍在继续的,则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就该客户与甲方接洽、磋商涉及的同一事项与甲方竞争或者参与第三方对甲方的竞争。但是,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二条 与甲方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范围

第二条所述的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企业 :

1、在中国大陆生产、销售XX的企业;

2、涉及XX行业业务的咨询公司、社团、协会等。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增加或减少上述企业,但应将具体变动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期限

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期限为年,自乙方离职次日起计算。

第四条 竞业限制补偿标准:

甲方与乙方约定的补偿标准为月薪的百分之,即:人民币(税前/税后)元/月。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遵照公司竞业限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若乙方按照甲方《竞业限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各项要求,自乙方离职次日起计,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满一月支付当月,直至竞业限制期满。乙方不得以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费为由,换取其竞业限制义务的终止。如发生该情况,则视为竞业限制义务人放弃了补偿费,但其竞业限制义务并不因此而终止。

2、竞业限制补偿标准根据甲方制定的《竞业限制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书是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乙方不同意签署本协议书的,公司将不予聘用或者可以调整其岗位;

2、如果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双方应根据情况及时修订或终止本协议。

3、乙方离职后30日内,应向甲方书面申报重新就业情况,如:就业状态、新聘公司名称、所任职务等。若乙方在受限期间工作发生多次变更,每更换一个新公司,均应在30日内向甲方人力资源部申报,直至竞业限制期满。如不按规定申报,则视为竞业限制义务人放弃了补偿费,但其竞业限制义务并不因此而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第一条所述义务,应按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包括已支付的和未支付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甲方为调查和解决该案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及因调查发生的费用;

2、甲方违反第四条规定,未按时或未足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①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② 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解除其职务或者劳动合同的;

③ 由于乙方的原因为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④ 根据法律法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第九条 本协议的终止:

1、竞业限制期满,《竞业限制协议》自然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即行终止;

3、受竞业限制的岗位或人员由于职务或工作变更后不再属于受限制的范围的,公司有权根据其具体情况单方面决定何时终止《竞业限制协议》;

4、除竞业限制期满该协议自然终止的情况以外,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均应由

公司与员工书面签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及续签

本协议签订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满后根据需要双方协商是否续签,续签后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期顺延。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到乙方竞业限制期限届满之日失效;

2、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日期:年

日(签名)日期:年日乙方:月月

2.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二

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 

乙方: 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知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每月按照乙方离职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

乙方银行卡卡号(所属银行:)

二、乙方义务

1.1 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超过)的期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超过)的期间内不得自己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三、违约责任

3.1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除了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向甲方辞职时年工资总额(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2个月的积)的1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 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的,视为甲方主动放弃竞业限制权利。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向甲方所在地相应级别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协议效力

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乙方:

3.竞业限制协议范本完整 篇三

协议编号:

当事人双方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乙方(员工):

(住址、电话、身份证号)

鉴于

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订遵循如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

协议正文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包括投资于)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

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上述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年后的次日)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上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与甲方重要商业秘密直接相关的、可能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甲方的义务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由下列公式求得:

C=(AI-PI),其中:

C:竞业限制年补偿费;

AI: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三年(或者前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年平均收入;

PI: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后,从事其他工作实际或能够获得的年收入。

2、补偿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于

****年**月**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元;

(2)按月(季、年)支付,从

****年**月**日到

****年**月**日止。

第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可以参照乙方从甲方领取的年补偿费来确定),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分。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2、前项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4)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诉讼而聘请律师的律师费及其他因诉讼产生的差旅费、通讯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二)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列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超过一个月,或者甲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给付竞业限制补偿费义务,甲方拒绝的,乙方不再受本协议的限制。

3、甲方终止,又没有单位或个人承受其权利义务的。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3、本协议于

****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4.竞业限制协议通知书 篇四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你于

****年**月**日与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你所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自

****年**月**日开始生效。

竞业限制协议履行期间的竞业补偿自本通知书通知之日起算,计算与发放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公司

****年**月**日

《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 公司于___ _ __年_ ___月____日发出的《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该回执自执行之日起作为《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的附件。

离职人签名:

__ 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

经公司决定,离职员工: 身份证号码为:

自 年 月 日起终止其在离职期间所履行的竞业限制义务。公司无须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

公司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 公司于___ _ __年_ ___月____日发出的《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自回执收到之日,公司无须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

离职人签名:

5.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五

乙方:(劳动者)

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制定的协议如下:

第一条 竞业限制业务

指乙方在甲方从事的业务和甲方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第二条 竞业限制的区域范围

指甲方正在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包括投资于)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3、不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由下列公式求得:

C=(AI-PI),其中:

C:竞业限制年补偿费;

AI: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三年(或者前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年平均收入;

PI: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后,从事其他工作实际或能够获得的年收入。

第五条 补偿支付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元。于每月______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如有损害甲方的名声或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履行本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要支付乙方____元违约金。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的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给付竞业限制补偿费义务,甲方拒绝的,乙方不再受本协议的限制。

第八条 违约救济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给对方造成一定的损害,则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6.保密及竞业限制 协议书 篇六

甲方:上海励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和《上海市励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及竞业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供应商、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种类、价格、各种组合优势等;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行政资料、工资薪酬资料、销售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创新、各部门的操作流程、销售技能、各种培训技巧、技术数据、专利技术、商业成果。

5.乙方离职后,不得在竞争对手、类似相关的行业就职。

(二)保密及竞业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商业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发表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创新、工作成果、商业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5.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特别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经理、监事、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三内负有不可泄露甲方公司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使用任何涉及甲方公司商业秘密资料的义务。特别地,项目负责人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或辞职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乙方在离职时应将所接触的全部客户信息、工作技术、信息、资料等交还甲方,不得隐藏及带走。

7.乙方在聘用期限内及之后的两年内不得为任何原因故意招揽、引诱、鼓励、指使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现有或潜在的客户、其他职工终止其与甲方的业务关系和雇佣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销售项目和财务项目计划与管理,并将销售、财务与人事行政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竞业限制 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乙方离职后,保密期限最少保密三年,竞业限制期限为2年;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贴和竞业津贴

1.元;

2.保密津贴每月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离职后停止支付保密津贴。

4.竞业津贴,在乙方离职后支付,每月支付其工资的不低于离职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1/3。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协议规定,私自获取、非法持有、窃取、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相关业务合作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缴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乙方自愿放弃主张违约金过高请求法庭或者仲裁庭予以适当调整的权利。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1万元--5万元,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5.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5万以上,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6.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总经理签名签 名

7.技术人员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一、竞业限制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三、竞业限制的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四、乙方的义务

1、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3、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4、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1、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乙方入职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有关其在原工作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因未主动告知而致使甲方遭受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知识性文档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其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第三条 双方确认,乙方离职后一年内,利用所掌握或接触的甲方之商业秘密所产生的智力成果或技术创新,其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乙方应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秘密性。

第五条 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上述载体全部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非因工作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信息或允许他人使用。

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不得将工作中知悉、获取的商业秘密拒为己有,不得私自留存。

第七条 乙方离职之后仍应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所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八条 在工作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或从事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也不得在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组织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 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从事前述经营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乙方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 无论何时,乙方均不得怂恿、诱导、唆使甲方员工到竞争对手处工作。

第十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离职后一年内,在与甲方存在直接商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用人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一条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规定,其同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替代赔偿金。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三条 双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若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完全了解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乙双方于此同意上述条款,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署本协议。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9.竞业限制协议签订流程 篇九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高级管理人员)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部、国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 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3.第1条所指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4.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5.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6.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 %(计 元)。

7.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8.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9.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0.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11.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1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1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2条,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计算标准参照第12条。

14.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5.《XXXX有限公司竞业限制管理办法》、《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16.本合同所称甲方关联公司以乙方离开甲方时广东美的企业集团名单为准。

17.双方传递文件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邮编:

乙方: 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均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8.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

(签字)

10.竞业限制协议书新版 篇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竞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6、竞争性业务: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XX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XX行为作出补充。

8、乙方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二、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XX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XX限制期间:

(1)乙方离职后,如果甲方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即视为甲方自动放弃要求乙方履行XX限制义务的权利,乙方同时免除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2)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3)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XX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XX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XX限制补偿:每月XX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3)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XX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4、在XX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3)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服务费用、购买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其它违反XX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特别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2)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XX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十倍。

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XX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十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XX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3、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通知

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1)乙方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

(3)手机短信。手机号为: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如乙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4、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遗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上述协议,特别是其中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条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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