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通用6篇)
1.首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篇一
佛山高新区“创业之星”评选暨“我的创业故事”大赛征集公告
为培养广大市民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和创业环境。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南海区委宣传部和佛山日报社联合推出佛山高新区“创业之星”评选暨“我的创业故事” 征集活动,现向全市征集佛山高新区“创业之星”和“创业故事”,寻找佛山高新区的创业带头人,传递佛高区产业发展正能量。
一、创业之星评选
(一)评选范围
佛山高新区“一区五园”(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高新区禅城园、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明沧江工业园、三水工业园,下同)范围内,自主创业并等取得较为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类创业者。
(二)评选时间
7月1日起至8月31日。
(三)评选对象
单位或个人均可。主要是企业经营者、创新创业团队、自主创业者。
(四)评选条件
创业之星要能够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创业事迹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所属企业或团队(或实体)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企业或团队在当地有较好的业绩和声誉,社会反映较好;
2.艰苦奋斗,自主创业,创业实体或团队具有一定规模,产品科技含量高、成长快,市场前景好,当前经营状况良好,发展较稳健;
3.具有较高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技术成果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内有一定 1 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4.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带动效应明显。
(五)征集形式
1.单位推荐。各园区管委会、工商联、商会、协会、企业根据评选标准,组织推荐本系统涌现出来的创业人物或团体进行推荐。
2.群众推荐。专家、学者、广大市民可以参照已公布的评选标准,将身边的典型人物,通过写信推荐、电子邮件推荐等方式推荐。
3.自我推荐。创业者本人可对照评选标准,通过自荐的方式,向组委会进行推荐。
(六)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创业之星评选,需提交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注明被推荐人或自荐人的姓名、单位(团队)、主要创业事迹(不超过2000字、主要创业成果、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照片、联系方式等。推荐或自荐的单位、个人需对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提交材料的方式
请登录佛山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
专题网页上下载创业故事和创业之星推荐表,评选材料于8月31日前,发送至fsgxqstar@163.com,联系人:李静,电话81212636;苏海艳:电话86683837。
(八)奖项设置
根据事迹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公平公正评审,评选出10名左右佛山高新区创业之星,召开颁奖典礼,并颁发牌匾、奖杯和证书。根据评选结果,拍摄宣传短片,为佛山高新区代言。
二、“我的创业故事”大赛
(一)评选范围
佛山高新区“一区五园”(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高新区禅城园、顺德高新技术产业 2 开发区、高明沧江工业园、三水工业园,下同)范围内,创业者的感人故事。
(二)评选时间
7月1日起至8月31日。
(三)评选对象
创业者本人、创业故事的撰写者、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在校大学生。
(四)评选条件
1.创业故事要充分反映创业人员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能够分享创业路上的点点滴滴,并为后来者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2.创业故事要力求真实,不得虚构。(五)征集形式
1.征文或人物专访,字数不超过2500字。
2.图片。通过组图的形式,反映创业的感人瞬间或过程。每组图不超过8张,并用800字左右文字加以说明。
3.视频或微电影。每片长不超过8分钟。每个另附1分钟简短片花。
(六)提交材料的方式
评选材料于8月31日前,发送至fsgxqstar@163.com,联系人:联系人:李静,电话81212636;苏海艳:电话86683837。
(七)奖项设置
根据所接收的投稿稿件,组织专家进行公平公正评审,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500元。
举行颁奖典礼,所有创业故事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20个获奖创业故事将集结出版成书《佛山高新区创业在路上·故事集》。
三、有关声明
1、本次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版权纠纷等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有权推荐在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展览中使用,主办方具有出版和展览的最终决定权,不另付稿酬。
3、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
南海区委宣传部
佛山日报社
2.首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篇二
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教毕指﹝2019﹞8号)精神,进一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常态、营造双创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关注大学生的创新创业,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发掘与宣传校内大学生及毕业生的创新创业企业,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评选出****大学首届“创业之星”,并择优推选参加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创业人物事迹评选活动。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成就梦想、创业点亮人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校友事务中心、招生就业处、校团委
协办单位:双创指导与管理中心
三、报名条件
根据报名情况,本次活动共评选出不超过5名最具潜质“创业之星”(在校学生)和不超过5名大学生“创业之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1.最具潜质“创业之星”报名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思想素质高,能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励志奋斗的创新创业精神,创业事迹突出;
(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2、大学生“创业之星”报名条件:
(1)2014年之后毕业且取得****大学毕业证的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公司正式注册成立,申报人独立创业,或为公司股东。
(3)思想素质高,能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励志奋斗的创新创业精神,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
四、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5日-5月5日
五、报名方式及材料
可自荐,也可以由所在学院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实体学院至少推荐1名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校友。参评材料以电子版于2019年5月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qq.com。
评选材料包括:
(1)《****大学创业之星报名表》;
(2)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须拟定一个好的标题),每篇事迹材料(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2-4张反映人物工作、学习、创业的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
(4)反映个人或公司取得的成绩的获奖证书扫描件、领导视察照片、媒体报道扫描件等。
六、评选流程
(一)最具潜质“创业之星”组
1.初步筛选(2019年5月6日-5月7日)
报名结束后,组织初选评审团对所有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等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2.公众评选(2019年5月8日-12日)
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大学“创业之星”评选专栏,开展公众投票。投票以微信投票方式,每个微信号每天限投一票。微信投票按照得票比例(得票数/总投票数)进行排名,最高分15分,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2分,第三名计9分,第四-五名计6分,第六-九名计3分,十名计1分,十名之后不计分。
3.决选
候选人现场演讲(2019年5月14日),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综合打分(总分85分),结合公众投票积分,按照分数高低评审决出最具潜质校园“创业之星”。
(二)大学生“创业之星”组
1.初步筛选(2019年5月6日-5月7日)
报名结束后,组织初选评审团对所有申报人材料真实性等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2.决选阶段(2019年5月14日)
主办方组织专家通过查看材料的方式,参考公众投票情况评选出不超过5名的大学生成功“创业之星”。
七、表彰
授予****大学“创业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获奖者享有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校内创业培训及其他创新创业活动的优先权,主办方还将举行“创业之星”先进事迹报告会或召开座谈会,宣传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典型事迹;并择优推荐参加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创业人物事迹评选活动。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是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的具体措施,对于引导大学生转变创新创业观念、强化创新创业意识、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评选、严格把关
各学院在推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求真务实,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创新创业典型推荐上来;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认真组织学生参与评选,广泛宣传创业典型的优秀事迹,使评选成为大学生寻访、学习身边成功榜样,教育自己、启发自己、鼓舞自己的活动,成为共同关心、关注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活动。
联系电话:
附件:
****大学“创业之星”报名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校友事务中心
招生就业处
校团委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大学“创业之星”报名表
(在校学生)
姓名
学院
照
片
民族
专业
性别
年级
籍贯
学历
政治面貌
手机
身份证号
QQ号
创业事迹介绍(1500-3000字)
(须拟定一个好的标题;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成果简介(150字以内)
参评感言
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初审意见
主办单位意见
附件2:
****大学“创业之星”报名表
(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姓名
学院
照
片
民族
专业
性别
年级
籍贯
学历
政治面貌
手机
身份证号
QQ号
企业名称
信用代码证
企业类型
注册时间
所属行业
企业地址
所任职务
所持股份(%)
创业事迹介绍(1500-3000字)
(须拟定一个好的标题;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成果简介(150字以内)
参评感言
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初审意见
3.首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篇三
重庆大学首届“学生创业大赛”初赛创业计划书基本内容
(一)基本部分
1.机会
(1)描述创业机会
瞄准清晰的市场需求、瞄准具体的目标顾客(群)
(2)描述产品或服务概念
使用类比,给出例子,解释怎样满足顾客的需求
(3)描述市场中的竞争
竞争者是谁,他们的产品是什么?
你的竞争优势是什么?如何保持这些优势?
2.策略
(1)策略+目标市场=创业模型
(2)怎样赢利?
(3)怎样把产品送到顾客的手中?
3.怎么做
(1)描述赢利潜力、预期收入、赢利能力、回收策略
(2)描述管理队伍、全面均衡、经验、不足
(3)行动计划
(4)里程碑
(二)可选部分:产品或服务的命名
命名时应考虑的因素:直观、时髦用语、暗示创业模型、有说服力、吸引顾客的注意力。
(三)注意:
1.以顾客为中心描述这一讨论的框架
例如您的产品或服务是一个正在出现的发展潮流的一部分
目前尚未解决的问题
特定的大型应用
这个风险事业是一种解决方案
对顾客需求的特殊之处
初步的成功
4.首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篇四
(一)活动对象: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二)活动简介:
大赛参照“挑战杯”竞赛形式,由初赛、复赛、决赛组成。初赛(2011-3-28日至2011-4-8日)要求参赛者二至五人一组,组成学科交叉、优势互补的竞赛团队(团队队长须由经管学院学生担任,最多允许三名外院同学参加),借助风险投资运作模式,就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资本的投资为目的,形成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复赛和决赛决选办法详见大赛策划方案。
(三)大赛奖励:冠军团队将获得学院团委推荐参与全校创业项目终极PK资格,最高可获创业基金壹万元整。此外,进入决赛的五个团队除获丰厚奖品外,还将获得由学院推荐评选当年SRT项目、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和挑战杯竞赛的资格。
(四)参赛方式:
(1)登陆学习督导部公共邮箱下载《经管学院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报名表》,填好表格后于3月29日晚8点40至9点30交至团委B318,逾期不候。
(2)结合团队创意,参照SRT、挑战杯《创业计划书》的写作方法完成创业计划书,于4月8日晚8点40至9点30交至团委B318。创业计划书模板及范例详见学习督导部邮箱:jgxxddbpublic@163.com密码:jgxxddb
(五)说明:
(1)大赛策划方案,大赛具体流程,大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模板及范例请登陆学习督导部邮箱查看。
5.首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篇五
辽宁省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省内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在全省高校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帮助大学生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扎实推进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举办辽宁省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旨
通过举办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为大学生搭建“政府引导、高校辅导、学生参与、专家指导”的创业展示平台,激发广大学生创业激情,增加创业实践锻炼,提高创业能力,发现和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二、大赛主题
提高创业能力追求创业梦想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
协办单位:省内普通高校
网络支持: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网
省教育厅将组织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咨询、宣传、评审、会务等工作。
四、参赛对象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专科、本科、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五、参赛方式及要求
1.大赛以团队形式报名参赛,每支团队3-5人。参赛团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本校内组成跨专业、跨年级、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团队参赛,每名选手只限参加一个团队。
2.参赛团队根据团队或项目特点选定团队名称,每支团队选定一名负责人(队长)负责相关事宜,并由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团队的指导工作。
3.参赛人员自行选择拟开展的创业项目,形成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作为大赛的重要评审指标,创业项目在参赛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本次比赛使用的创业计划书要求在做好市场调研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主体明确,内容合理,具有独特的创意和可操作性。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项目参与。参赛人员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往年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大力宣传,确保活动质量。参赛高校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赛事联络、材料的整理与上报、传达相关事宜等工作。
5.本次活动指定“辽宁省高校毕业就业信息网”、“辽宁省大学生创业网”作为本次大赛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大赛赛事安排、报道大赛各阶段情况及展示参赛团队风采。
请各高校密切关注网站,及时了解赛事情况。希望高校积极向大赛组委会投稿,报道校级初赛相关情况及精彩比赛环节。
六、比赛安排
大赛氛围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初赛阶段
时间:2011年12月-2012年3月
内容:高校自行组织校内初赛活动,每校推选2-5个项目,于2012年3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上报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创业部。
上报材料包括:高校组织情况报告、项目团队介绍(书面材料及个性视频)、创业计划书等材料。
(二)省级复赛阶段
时间:2012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内容: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选并于4 月中旬公布获得进入决赛资格的团队名单(40名)。
(三)省级决赛阶段
时间:2012年4月下旬
内容:大赛组委会将对进入决赛的团队进行评选(具体比赛内容、规则、评分标准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评选出大赛或将团队,并进行颁奖。
七、赛事奖励
创业团队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创业团队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创业团队三等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创业团队优秀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
高校组织奖10名,颁发奖牌及奖金
优秀指导教师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前三甲团队有资格被推荐参加全国创业计划大赛
八、获奖项目后续扶持
前三甲团队可直接申请进入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进行创业孵化,并享受5—10万元无息借款作为创业启动资金。
获得优秀团队奖的创业项目在同等条件可优先入驻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经评审可享受2—5万元无息借款基金扶持。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创业部
联系人:刘桂荣王宏杨桐
联系电话:024—2690***5(传真)
电子邮箱:bybcy06@163.com
6.首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篇六
4月27日,记者从团省委获悉,为引导高校毕业生自觉走艰苦创业、科技创业、自主创业之路,拓宽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渠道,团省委开始启动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寒门骄子创业扶持计划。
据了解,该扶持计划以立足河南、矢志创业的`全省在校贫困大学生或在择业期内的高校贫困毕业生为主要扶持对象,通过三种途径对创业项目进行扶持:在省青年创业服务基金会专门设立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春笋基金”,为寒门骄子的创业项目贷款提供贴息等方面的资金帮助;为寒门骄子创业者联系创业导师提供创业辅导、开展创业培训,进行结对帮扶;为寒门骄子创业者适时提供短期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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