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领导机构

2024-11-01

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精选8篇)

1.法治建设领导机构 篇一

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讲话三篇

目录 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1.....................1 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2....................10 在廉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暨 2020 年第一次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7

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1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这既是一次学习会,也是一次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会。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冲刺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已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矛盾风险挑战日益加剧,法治政府建设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已成为基层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历史性任务。下面,我就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谈三个方面的观点。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一,法治政府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重要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一个国家要想实现长治久安,法治是前提和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了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得实不实、好不好,是检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否落实、“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两个维护”践行得到不到位的“试金石”。

第二,法治政府建设是落实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根本所在。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地方各级政府是执行机关,所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法律赋予了各级政府的权力,规定了各级政府的义务,限定了各级政府的职能职责,给予了各级政府一切行政手段,划定了各级政府行政的边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就是为了正确行使权力,确保人民授予的权力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

民。

第三,法治政府建设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首先走向法治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 民权利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显著优势之一。法治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法治化,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第四,法治政府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依托。

俗话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法治政府建设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经途径。法治政府建设规定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对政府和人民都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法治政府建设明确了要将公平正义贯穿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管控都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可见,大力建设法治政府,既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条件,也是建设公平正义社会的基础和保证。

第五,法治政府建设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利于引导、规范、制约和保障市场经营活动的进行,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可以保证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生产力提高。只有建立健全而且能够切实得到实施的市场主体法律、市场行为法律、市场秩序 法律、宏观调控法律、社会保障法律和制裁犯罪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没有法治保障,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要以法治思维来谋划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强化规则思维。要严守规则、维护规则,让权力行使守规矩、不任性。要强化民主思维。充分用好民主集中制,广聚群智、广听群意、广纳群策,在民主、科学、合法的前提下作决策。要强化程序思维。要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 5 —

法、决策合法。要强化权责思维。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思维,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开展工作。

二要靠法律武器来破解难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要依法解决问题。要找准法律的着力点,找到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依法依规、用情用力解决合理的诉求和难 题,逐步把难题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要依法化解矛盾。要找准法律的切入点,认真梳理法律权责义务,认真分析利与弊,综合运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化访为诉、进入程序、依法处置等措施,把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依法惩戒违法。要找准法律的发力点,对无视法律权威的违法行为,要用法律方式依法处理,找准维护权利的法律依据,坚决把法律武器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三要用法律边界来守护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单合一的工作方法,确保做到想干的事有依据、该干的事不耽误、所干的事不越界。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6 —

找准法律行为主体的边界、执法程序的边界、法律约束的边界,我们决不能越权开展工作。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必须做法律的忠实践行者,凡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做到法律红线不可越,找准法律的“高压线”和“易燃点”,善于从法律红线中看到潜在风险,自觉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找准法律最大的容忍度和底线要求,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大胆开展工作,要在法律的最大容忍度中大胆开展工作,在法律中寻找 最大的发展空间。

四要凭法律素养来提升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要带头学法。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干部法治档案,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化;要丰富学习形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定期举行法律法规考试。要带头懂法。要把本单位、本领域的法律学懂弄通,在开展工作、化解难题时才能得心应手。要带头敬法。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要带头崇尚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把法律摆在心中至

高无上的位置。要带头用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带头守法。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主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要带头遵守法律,坚决防止违法决策、违规行政、以权压法、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等情况的发生。

三、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 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

要完善定期调度的机制。各镇乡各部门每季度要至少召开 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度会,县司法局要代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对新提拔的政府部门干部和镇乡人民政府干部开展法律谈话,要按季度牵头做好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调度工作,重点调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和方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要完善定期督导的机制。县司法局和县督考办要充分用好督导“指挥棒”作用,对各镇乡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导、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要完善考核奖惩的机制。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镇乡和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督办、问责、激励

等手段,进一步细化奖惩措施,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对不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的,本区域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营造法治环境。

要强化法治宣传。各分管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全力营造一个全民“学法、懂法、信法、用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形成法治共识。部门、镇乡要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力形 成全社会人人懂法、人人信法、人人守法的法治共识。要深化政务公开。要常态化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等进行信息公开,各行政机关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文书要逐步实行网上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压实法治责任。

要压实主体责任。各镇乡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

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把握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镇乡各司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对标对表《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落实。要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镇乡各部门“一把手”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搞花架子,不能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了事,必须把法治政府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镇乡各部门要把各自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红线清单”报县司法局严格把关,形成长效机制。要压实执法普法责任。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执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库”,形成行政执法部门 和司法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司法的良性互动。

同志们,学法知法才能以法育人,用法维法才能依法治县。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精力聚焦到工作上、聚焦到任务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做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执法普法者,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0 —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最坚强的保障!

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2

刚才,会议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全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了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客观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结合我旗实际提出了工作安排。一会儿,旗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作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015 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衡量标准以及7项主要任务和40项具体措施。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纳入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提出了4项新的要求,为我们描绘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

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书记多次对扎实

推进全面依法治旗,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出明确要求。全旗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刚刚稳定,旗长就亲自召开这次推进会议。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区、市两级会议中指出的“简政放权力度不够、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法定程序不够、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滞后、法治政府考核客观性不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不足”等问题,在我旗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现在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仅剩9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把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路线图”转化为全旗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施工图”,紧贴实际、紧盯任务,奋力完成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今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收官之年。各镇、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按照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来谋划和推进。各镇、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制度意识,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效能,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和更加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必须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各镇、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施政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积极转变治理理念,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执法实践中,我旗也不同程度存在多头执法、交叉执法、行政执法力量配置不合理、形不成合力、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

问题。各镇、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减少执法的自由裁量。今年我旗必须完成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全面使用全区统一的执法智能终端。各镇、旗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务必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实现执法案件全过程留痕、及时上传存储、公示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防止和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要继续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司法局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全覆盖。

(四)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近年来,旗人民政府把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重中之重,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决策程序逐步规范,在内容制定、程序履行、责任明确等方面有了明显提高。但也有个别镇、部门在行政决策中没有真正形成运用法治思维、法律规定、法定程序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主动学法、遇事找法、决策靠法的意识还不够强,听取各有关方面和群众的意见还不够,违规决策、专断决策、拖延决策的问题偶有发生。下一步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重

大行政决策及合同协议审查能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另外,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健 全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发挥好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要把建设法治政府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自我纠错功能和行政仲裁便捷高效解决纠纷的优势,实现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诉讼和行政裁决等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有机衔接。要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度,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窗口化”“专业化”“一站式”法律服务。

(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主动出庭应诉。各镇、各部门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参加行政诉讼,直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提高政府公信力。要强化政府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

人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上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2019年,我们通过组织7个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我旗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今年旗人民政府将继续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三、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落地落 实(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建设法治政府,主体责任在政府及其部门。各镇、各部门 “一把手”是全旗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要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对标对表任务台账,认真梳理总

结,倒排任务时限,逐一细化分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是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 绩的重要指标。目前,全区已推广使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化考评工作,扎实做好数据上传、更新等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依法治旗办、实绩考核办和政府督查室要按照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好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旗直各部门和各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落实考核结果,真正发挥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要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同时开辟专题专栏,将全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新成效及时宣传推广,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形成样板效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进一步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进一步加大对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造应。依法治旗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引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忠诚担当的法治工作队伍。

同志们,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振精神、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坚定不移地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向深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谢谢大家!

在廉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暨2020年第一次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各级纪委全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安排部署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转变作风,以坚定信心、昂扬斗志、饱满状态和务实举措,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社会

稳中向好。

刚才,书记通报了2019年政府系统违纪案件情况,就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副旗长通报了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司法局负责同志传达了上级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通报了我旗工作进展,并就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建议。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对标对表抓好工作推进和落实。

总结过去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不少新成效。一是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政府系统各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动贫困户清零、隐性债务化解、民营企业账款清欠等目标按期完成,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人居环境整治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得到群众交口称赞。二是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了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基本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三是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级联动服务模式推开,30家审批部门和677项审批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设立投资项目“一 站式”审批中心,旗本级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在100天以内,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四是通过严而有力的执纪问责,保持了反腐高

压态势,2019年至今共处理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违纪违法78件,处分99人(包括移送司法机关1人),组织处理1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一些地区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法治化思维开展工作上不够积极主动和大胆创新;一些部门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民服务解难题有差距,群众当中有反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怕担责、能力不足,遇到急难险重的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情况仍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 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突逢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全年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政策措施,规范规矩行政决策和执法,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现实紧迫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求实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年目标任务实现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牢牢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从加强政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体系、严格

监督检查等方面作一部署。

(一)加强政治建设。

各地、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市、旗配套规定,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委(党组)集中学习和干部职工自学、研讨及定期培训制度,深化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浓厚机关学习氛围,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政府系统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政府各部门和园区管委会、苏木镇政府的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部署、强调工作,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加强落实情况检查,主动整改存在问题。各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股室的工作监督指导,推动责任落到具体人、具体

事上;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其他规定,生活中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管好配偶、子女,在亲戚朋友中树立良好形象、引导正确导向。

(三)完善制度体系。

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决策责任,完善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自觉把法治原则和理念贯穿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要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把严格预算执行、绩效评估、采购管理等规定执行到位。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落实《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任务,加快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要完善国 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下一步财政增收的重点,但也存在管理疏漏。要创新和加强国资国企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对国有资本入股的企业,要根据公司章程实现派驻管理全覆盖,掌握公司运营收益情况。要强化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特别要注意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风险,加强改制前的评估和改革后国有资本、国有产权的交易规则设立和监管。要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制度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

在具体工作中,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纸老虎”。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制度意识和执行能力,带头发挥尊崇制度、学习制度作用,自觉维护制度、遵守制度,真正把对制度的敬畏转化为执行力。

(四)强化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准则》)指出:“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是要强化党内监督。各级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监察法》以及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部门的政治监督,督促政府部门党委(党组)和书记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强化对部门权力运行、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干部推荐、职工管理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 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常态化监督,配合部门党委(党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发挥出派驻监督作用。二是要强化行政监督。我们的一些部门,局长、主任管不了副局长、副主任,副局长、副主任又管不住股室长,股室长又调配不动工作人员。不少部门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有的一年不检查一次,有的是只检查没结果,有的有结果没奖惩,干部的精神状态好不好、工作效果好不好,只要不出大问题不愿意动真格。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及时的关心帮助要有,— 23 —

善意的提醒谈话要有,必要的惩戒处罚也要有。要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奖惩机制,让纪律严起来、制度管用起来、让规矩立起来。三是要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政策跟踪落实、财政预决算执行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创新应用大数据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成果的应用,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四是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办理好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配合做好集中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五是要主动配合舆论和社会监督。10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清单的梳理,常态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脱贫攻坚、教育医疗等工作,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工作进展。对于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提出的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主动上手解决、及时反馈结果。新形势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十分重要,要 加强“官微”“官方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对网民在网络平台上发表的意见、提出的问题,要予以关注、及时解答。

(五)严肃执纪问责。

刚才,书记就今年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重点做了说明。扶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矿产资源特别煤炭资源领域以及人防系统、违建别墅、教育医疗等领域都是监督重点。这些领域与

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各部门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对吃拿卡要、贪污挪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和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决以严而有力的监督执纪、追责问责、通报曝光,彰显鲜明立场、坚定决心和铁腕力度。

第二,全面应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刚才,就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对照验收目录查漏补缺。在此基础上,就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再强调几点。

一是要以一个平台为依托。

这个平台就是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上周,旗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上,自治区司法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毕力夫同志做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毕力夫主任在司法厅工作期间,重点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如 何在基层落地、如何规范行政决策、如何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开,通过信息化集成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打造智能化一体平台,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化、流程化和标准化。司法局要主动与自治区司法厅汇报,加快完善平台功能,推动行政决策、矛盾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和监督考核上平台、受监管。要对各地、各部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

报情况,推动平台全面应用。特别是苏木镇综合执法改革中,要督促一线执法人员使用法务通,全程记录执法过程,这对于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来讲都是一种监督和保护。

二是要以一个活动为载体。

这个活动就是依法治国办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活动从2019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6月中旬公布的第一批示范市、县、区里面还没有内蒙古自治区的创建地区。司法局要对照8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以及4项附加项,牵头起草创建活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力争在下一轮评比时入围,走在全自治区前列。

三是要以一个学习为抓手。

这个学习就是干部学法制度。干部学法的目的首先是要懂法,其次是要用法,最重要的是树立法治化思维,推动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规范执法。各个部门和园区、苏木镇要努力培养法务人才,聘用法律顾问,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能力。特别是有执法权的干部更要 在精和深上下功夫,除日常的学法外,要通过专题培训、脱产培训,尽快成为本领域的行家里手。

第三,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受新冠肺炎前所未有的冲击,党中央着眼大局,在“六稳”

— 26 —的基础上提出“六保”。这既是针对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及时调整,体现了国家对宏观策略层面的务实判断和坚定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是面对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充分估计的责任和担当。稳是大局,保是前提。由“稳”到“保”,“稳”“保”并行,凸显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六保”相对于“六稳”措施更精准、更具体,是我们克服疫情影响,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旗委全会和人代会提出的目标较好实现的重要指导。下面,我重点就“六稳”“六保”工作作一强调。

“六稳”“六保”都将就业摆在首要位置,就是要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就业工作,以就业保民生、促消费。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一头连着企业生产,一头连着百姓生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保就业、稳收入作为最重要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一是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严格落实“免、减(中小微企业可以免交一定期限的工伤、失业、养老三项社会保险费用,大型企业可减半缴纳)、缓(有困难的可缓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返(返还稳岗资金)、补(发放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尽量不裁员、不减员,保留工 作岗位。二是建立动态调查机制。人社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更大范围的就业情况调查登记,及时、准确地掌握未就业群体底数。三是加强就业指导。为了稳就业,各个层面都在想办法。国家、自治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不同程度扩招。我旗也在教育、医疗

卫生以及一些紧缺型岗位拿出超出历年的招聘计划。人社部门要梳理各级招聘和各大企业的招工计划,及时通过网络渠道公布,为未就业群体提供咨询和指导。四是落实以训稳岗政策。国务院提出利用失业保险结存,两年完成3500万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门要落实好“以工代训”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开展“以工代训”,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的,每人每月给予600元“以工代训” 补贴资金、最长不超过6个月),鼓励企业帮助员工提升技能,支持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学历行动。同时要加强监督,对违规使用、骗取套取资金的依法依规严惩。五是鼓励发展零工经济、地摊经济。人社部门要提高旗劳动力市场服务质量,从简单的遮风挡雨到提供更多服务转变,搭建线上和线下用工信息交流平台,方便雇佣者及时发布需求,为雇佣双方提供精准、高效的匹配。有不少城乡居民苦于资金不足等原因,租不起门面房固定经营,市场监管和城市执法部门要把引导地摊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作为监管重点,从划设规定区域、明确经营时间、完善基础设施等多方面下功夫,保障这部分群体通过摆摊设点增 加收入。

稳金融首要是防风险。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金融稳,经济稳,两者共生共

荣。要把服务实体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起来,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一方面,政府和社会主体要守诚信、讲诚信,到期的银行贷款要想方设法偿还。偿还困难的,要通过债务重组以及降息、展期、续贷等方式,避免出现违约。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主动作为,在产品创新、流程创新、服务创新方面求突破。要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为抓手,广泛应用大数据的手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放贷手续,便利企业快速获得融资;要根据当前社会主体以及农牧民的困难和多样化需求,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

稳外资就是要改善营商环境。

现阶段我旗很少有利用外资的项目。但从本质上看,稳外资的核心要求是改善营商环境。只要营商环境变好、吸引力变强,不管是外资还是内资,都能进得来。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确保人员和事项进驻到位。推进部门专网与自治区智慧云平台对接互联,全面共享数据,实现各领域“一网通办”。要全力打通企业开办和投资建设两大领域的堵点,企业开办时间缩短到3个工作日甚至1个工作日内,拓展“照后减证”承诺书应用范围,确保企业登记后能马上运营;对“一站式”审批服务中心再优化,权限在旗本级的项目从申报到可以开工审批时间力争达到60天;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大进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间压缩至120

个工作日以内。总之,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优化、整合、简并,让想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办成事,把精力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中。

稳投资就是要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受疫情影响居民消费和对外贸易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稳经济关键是要稳投资。稳投资就一定要抓住重大项目这个关键。一是要抓好项目调度。按照县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双包联”的要求,扎实推动20项市级调度亿元以上项目、12项旗级推动重点项目和53项500万元以上项目的投资进度,深入一线帮助企业解决好手续办理、征地拆迁、融资信贷方面困难,力争完成更多实物投资。二是要抓好债券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申报。在原发债计划的基础上,国家新增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重点用于12个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6方面抗疫支出(减免房租补贴、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补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和其他抗疫相关支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向医疗卫生、教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倾斜。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要牵头,指导卫健、农牧、能源、应急、住建、林草、民政等部门和园区、苏木镇,主动包装编报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各部门要加强调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明确受益群体,平衡好紧张财力与迫切需求的关系,不贪大求洋也要适度超前。三是要抓好“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和项目储备。国

家、自治区、市各个行业部门将会针对“十四五”出台项目储备的指导意见。各部门要结合我旗的实际,围绕意见的方向,与上级行业部门进行深入的汇报和对接,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并抓紧测算项目的投资、效益,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做到让项目等政策、等资金。

稳预期就是要千方百计推动既定目标较好实现。

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我旗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政府工作报告对年初提出的奋斗目标作了适当调整。这些目标的确定,既是基于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十三五”收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虑的,也是从保运转、保民生、保工资上来考虑的,因此确保这些目标的实现是必要的。从刚才张旗长的通报来看,上半年指标完成情况不够理想,滑落程度比较大,序时进度距离确保全年任务完成仍有差距。请政府各分管领导对照会议上印发的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增强工作的目标导向,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问题及时解决的要求,扎实推动分管领域工作。

保基本民生就是要兜好困难群众生活底线,保障生活必要物资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疫情对于低收入群体特别是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生活影响更大,民政等部门和各苏木镇一定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秉持“雪中送炭”的精神,把针对困难群体

— 31 —的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并在日常生活中多深入走访、多嘘寒问暖,在精神上给予支持鼓励。一是要把该调的标准调到位。要按照自治区关于2020年全区社会救助的新标准,将城市和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15元/月和551元/年)、特困群体救助标准(分别提高356元/月和307元/年)、完全及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的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53元和47元每月)调上去,兜牢困难群众的生活底线。二是对于出现意外的户子要给予特别、及时地救助。极个别的困难户,也可能因为突如起来的自然灾害和大病、事故等意外,导致原本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社区、嘎查村干部特别是驻村干部要及时了解掌握,协调有关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给予必要帮助,帮助摆脱困境、恢复生活正轨。三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掌握蔬菜粮油蛋奶肉等必要民生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的库存情况,加强价格的监督检查,对囤积居奇、恶意炒作以及自然灾害等导致地价格异常波动,要通过严格执法、组织企业拓宽调货渠道等方式,加大供应力度,保障物价平稳。

保市场主体就是要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截至6月底,今年共登记市场主体1105户,较去年同期下 降12.5%。一方面批零住餐、旅游文化等领域的消费出现较大程度地萎缩,另一方面新增就业岗位也随之减少。保就业、提振经济发展信心,保市场主体是最关键一环。要抓好减税降费政

策落实。国务院提出全年减税降费2.5万亿,主要是为了对冲企业经营困难。包括2019年已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等措施的延期,以及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餐饮住宿、文娱旅体等服务增值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延缓到明年,降低工商业电价5、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15等新措施。财政、税务等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该减的减、该退的退,将惠企纾困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抓好涉企账款的清欠。对于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的账款,无分歧的确保在年底前全部清偿;存在分歧的尽快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积极偿还,切实缓减企业的资金压力。要抓好金融支持政策落地。金融机构与企业共生共荣,谁也离不开谁。繁荣的时候大家把酒言欢,困难的时候更要伸出手来帮一把。近期召开的国常会上提出了金融机构让利1.5万亿的目标。包括引导下调贷款和债券利率、发放优惠利率贷款等一系列措施。请旗内各大金融机构积极向分行、总行大力争取政策,切实为乌审旗的企业和合作组织、农牧民减轻还本、周转压力(这既是你们的业务也是你们的政绩)。这方面农业银行做的比较好,最近和旗里签订了3年25亿的新增信贷规模,用以扶持鄂尔多斯细毛羊等重点产业发展。乌审旗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企业和农牧民有基础、守诚信,希望各大银行在当前的危机中发现今后的商机,及早的抢占市场份额。

保粮食能源安全就是稳定物价。

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疫情应对经验时,特别强调:仓中有粮,心中不慌。我旗虽然不是粮食主产区,但粮食丰收仍然关系着农牧民收入和人心稳定。当前,一方面要抓好抗旱防汛和冰雹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切实加强天气预报,见缝插针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另一方面要抓好田间水肥和饲育及免疫管理,防范病虫害和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导致的减收减产。煤炭、天然气是工业基础母料,也是我国一级能源的主力军,不仅关系着居民取暖、社会用电、企业生产,而且关联着产业链下游的稳定。要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障煤炭和天然气生产稳定,为能源供应作出积极贡献。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就是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达产。

当今产业链高度细化分工,造成了上下游互为依赖,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整个供应链都将受到影响;一个节点出现问题,整个大市场都将出现起伏动荡。因此,不管是原辅料生产供应,还是水电气暖的保障,以及道路运输的畅通等等,各个环节的企业生存运行状况,我们都要密切关注,有困难、有阻碍第一时间帮助解决,避免问题传导到产业链上。这方面,还涉及到我旗原本就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污染防治方面高盐水结晶分盐、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危化品停车运输、道路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方面需要提

升监管水平;土地草牧场确权、地界纠纷、企业转制等领域还有不少历史和现实的问题,等等。特殊的时期,经不起各种意外。各地各部门要树牢底线思维,增强敏感性,对可能引发舆论炒作的敏感因素、引发群体上访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要提前梳理、科学研判、及时整改,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保基层运转就是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一方面,要克服疫情影响下的财政减收困境,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园区、苏木镇和各部门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拨付到位,保障基层工作正常运转。另一方面,能不能化危为机、危中寻机,非常考验各级领导干部的治理智慧与能力,更考验我们能不能看到“坏处”、会不会解决“难处”、敢不敢争取“好处”。广大干部要充分认识风险与挑战的“两面性”,切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领会,加强国际形势、国内时事的掌握,加强国家、自治区、市重要会议、重大政策的研究,加强在一线、在基层、在实践中的锻炼,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同志们,完成好既定目标任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 35 —

小康社会,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作出新的贡献。

2.法治建设领导机构 篇二

当前, 改革发展任务繁重, 各类矛盾聚集。为解决这些问题, 有的喜欢找“偏方”、走“捷径”, 把土方法、土政策当作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有的只唯上、不唯法, 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现象时有所见。这些都是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思维不健全的表现。

“立法不难, 难于法之必行”。党的十八大以来, 无论是贯彻“八项规定”, 反“四风”、正作风, 还是打“老虎”灭“苍蝇”, 党中央都坚持做到自上而下、以上率下, 法律面前无特权, 党纪国法无“特区”。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的今天, 领导干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既是全党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期待, 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为此, 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领导。有什么样的思维, 就有什么样的作为。领导干部转变领导方式和领导作风, 就必须在工作的全过程中贯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充分体现法治精神, 切实增强决策执行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领导干部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 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为信念, 外化为习惯,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 让权力和责任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 自觉做到部署工作以法规为依据, 不能背离法规另搞一套;指导工作要以法规为遵循, 不能偏离法规另辟蹊径;衡量工作要以法规为尺度, 不能无视法规降低标准, 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法治建设领导机构 篇三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了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起点,以公平正义为中心的一个逻辑推理过程。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突出党对法治的理念和态度。而法治方式作为方法论,是一种行为准则,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行动两个方面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指明了具体路径,体现了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性和必要性。

从党的执政历程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我们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并愈加重视法治建设。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到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

从推进发展的要求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凝聚着深化改革的法治共识。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设计了法治的最优路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则是凝聚法治共识的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得有法可依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使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都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从这一层面讲,改革的成效将更加体现在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上,以切实保障改革沿着法治化的道路加快前进。

从维护稳定的大局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要真正做到人民利益至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领导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强化这方面的能力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

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中的积极作用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全新论述的提出,将对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行为准则等诸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并使其发生深刻变化。而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将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法制宣传教育是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平台。理念是思维形成的基础,并对思维方式起着直接的、决定性作用。“法律形式可以在短期内进行移植,而法律思想却很难移植,它是在反复的反思中发展变化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是一个长期“反思”、长期实践的过程。法制宣传教育是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平台,通过宣传教育,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领导干部心中,并在长期积淀中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认同。

(二)法制宣传教育是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的必由之路。认知因素,即一定的知识积累,是形成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能力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在认知基础上形成的法律信仰、自愿守法和自觉用法,是法律实现其自身价值最广泛的途径。目前,我国80%的法律、所有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行政法规都是由政府机关执行的,这必然要求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大量的法律法规。同时,作为法律知识的传播,还包括传授法的机制、法理知识和法律史观等内容;不仅告知着法律的既定规制,还阐述着“为何如此而非彼”的法理精神,从而在知识普及中增强领导干部对法的认知,形成法的意识,提升法律修养。

(三)法制宣传教育是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形成法治信仰的有效手段。“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从过去的学法守法用法到党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尊法”,这是从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强调了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从内心深处对法律的认同,使法律成为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第一准则。法制宣传教育担负着法律规制的传播职责,能为领导干部的行为提供标准,促进领導干部形成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培养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信念。特别是法制宣传教育中法治文化的传播,以文化特有的引领和约束功能,影响着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价值观,传播着法治观念和对法治的价值判断,培植着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从而促使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自1986年以来,通过27年持之以恒的普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和时代发展的要求相比,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进一步拓展其内涵和外延,扩展其广度和深度。

(一)更新工作理念。一是创新性理念。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体现时代价值的根本所在。通过创新途径、创新机制等手段,提高法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推动领导干部在全民中带头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二是制度化的理念。要形成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制度体系,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期性和常态化。三是求实效的理念。切实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纳入法治建设先导区等目标的考核体系中,作为检验普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创新工作方法。当前应着力构建三种类型的法治教育模式。一是导向型的法治教育模式。通过大力宣传用法治推进科学发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典型事迹,切实在领导干部中形成良好氛围,促进领导干部对法治价值的认同。二是参与型的法治教育模式。多组织参与行政复议、旁听案件审理等实践教学,提高法治教育活动的思辩性、互动性。三是渗透型的法治教育模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机关内的法治文化阵地,使领导干部切实体会到法治就在身边,从而形成推进法治的自觉和自信。

(三)培育工作品牌。品牌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可以探索以试点运行、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推进。通过项目化设计和整体化的推进,逐步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形成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品牌,以点带面地推动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优化工作体系。一是提升法治教育内容的时代性。要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同时,注重推介当前法学前沿领域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成果,启迪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二是注重法治教育领域的广泛性。不断拓展法治教育工作领域。三是强化工作机制的协作性。运用纪律和组织等手段督促领导干部“真学、善用、坚守”。

(五)强化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是促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主导作用,同时要重视法制宣传新闻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大众媒体积极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法治精神的法治舆论导向。

(作者系省司法厅厅长)

4.法治建设领导机构 篇四

为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的完成省、市、区部署的各阶段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符合公司对依法治企的需要,提高公司员工法律意识,提升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特制定公司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的法治建设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治建设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公司工作的议事日程之中。

二、负责根据省、市、区法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公司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安排与公司其他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相互协调,相互统一,相互促进。

三、负责公司法治建设工作阶段性及总结的撰写,适时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并且不断的发现问题,寻找差距,确实着手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四、负责公司员工的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工作能够做到有计划,分步骤的稳步推进,确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遵纪守法自觉性。

五、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宣传阵地,同时与时俱进,改变思维,积极发开新模式,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而又扎实有效的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法治建设及法治任务的分配、布置和检查监督,确保公司内部法治建设及法治工作任务分配合理,工作扎实,不留死角。

七、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充分调动社会一切力量,共同进行公司的法治建设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八、负责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领导小组的要求、布置的工作任务向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传达,同时,及时将公司开展的法治建设及法治工作,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九、负责公司法治建设宣传材料、法治教材和辅导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以及法治档案的管理工作

5.法治建设领导机构 篇五

下面,我们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作出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去年XX月16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工作布局,明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在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为我们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惠企政策“一窗兑现”“接处警一体化”案例成功入选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获评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市。依法决策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和全省首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依法有效,XXX件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办结。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和群众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领导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还不强,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随意简单粗暴执法,个别部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我们要深刻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推动X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扎实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第二,要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抓落实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求我们必须紧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要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是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要通过示范市创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有创则必成的决心和信心,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创建方案的部署安排,抓紧推动各项工作,特别是对一些重点指标、问题短板,要建立台账,明确措施,抓紧完善,对帐销号,力争今年进入全国示范市行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要扎实开展开放发展与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发布“零跑腿”事项清单,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全程网办,持续压减项目审批时限,市住建局提出,一般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60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5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工业类建筑工程审批时限压减至30个工作日。要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打破“隐形门槛”和“弹簧门”,优化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要不断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倒逼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改进服务。

三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要完善立法调研论证制度,聚焦主要矛盾和群众关切,加快推进一批重点立法项目,今年计划制定的村规划管理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部门要抓紧组织起草,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过期的政府性文件该废止的要抓紧废止,需要修订的要及时修订完善。

四要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要完善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5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特别是要厘清职责边界,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要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五要加强行政行为制约监督。要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健全府院联席机制、“两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对履职过程进行监督,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要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探索推进“人民调解+仲裁”纠纷治理模式,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要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通报约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

第三,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

一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区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所有工作都要自觉在法律框架下推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本地区、本部门依法履职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要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本行业本领域的法律要学深学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6.浅析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 篇六

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和推动。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法治文化素质直接关系着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一、法治文化素质的含义

1、法治文化,是指一个社会中崇尚法治、服从法治、遵循法治、维护法治的文化状态和精神面貌。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法治文化建设。

2、法治文化素质,是指一个人的思想意识中对法律及其内涵的价值、精神有深刻的理解,并在行为方式中自觉地将法律规定、法治原则作为行为准则。

总之,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的精神之舟、沟通之桥、立国之基,人们的法治文化素质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法治观念能否得到树立、法治原则能否得到遵从、法治精神能否得到弘扬。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1、一方面, 法治文化建设的成就显著。一是大力构建联动机制,培育法治文化。二是积极推进形式创新,繁荣法治文化。三是通过宪法和法律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四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已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相结合的道路。五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2、另一方面, 当前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法律的权威还未完全树立。在政府管理层面,还有为数不少的领导者认为权比法大、文件比法律管用,各方面干扰司法等一些现象还常见。二是法治文化宣传较为单一。一些地方的法治文化缺少适合群众喜闻乐见的寓教于乐的宣传形式, 不能有效的吸引民众。三是法治文化建设队伍参差不齐。目前, 法治文化建设队伍中懂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和文化宣传的专业人才不多。

三、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性

法治文化素质是当代领导素质的构成要素。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者肩负着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因此领导素质面临着新的要求,除具备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等外,法治文化素质成为越来越不可缺少的素质。

(一)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履行依法治国方略、变人治为法治历史使命的要求。领导干部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率领者、引导者,在公权力的行使中负有重要职责。领导者只有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才能更加准确地把握法治的原则和精神,更好地执行、实施法律,自觉将权力行使置于法律制约之下,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二)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干部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职责的要求。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维护社会稳定是领导者的一项重要责任。领导者没有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就无法理解公平正义的价值内涵,就不能做到善用法律定纷止争,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具体环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三)法治文化素质是领导推动科学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基本条件。领导者只有具备较高的法治文化素质,才能牢固树立人权观念,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推动建立健全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科学发展;才能进一步掌握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在发展中更好地坚持统筹兼顾。

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途径

在法治文化素质中,有三个构成要素尤为重要——法律信仰、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内容。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把法律信仰、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作为重中之重。

(一)塑造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人们能够尊重法律、信任法律,进而自觉遵守法律。对领导干部而言,依法

行政,公正执法不仅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根本。

1.塑造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法律信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应该深入领导干部的内心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信仰。领导干部是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应该对公民权利予以肯定与保护,将保障公民的权利作为一项重要的责任。领导干部塑造这种法律信仰,是实现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

2.塑造法律至上的信仰。社会主义的宪法和法律应当具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保证宪法和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和尊严,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办事,这样才能使宪法和法律落到实处。

(二)强化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是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作为新时期肩负使命的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促成现代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

1.善法之治理念。社会要法治,首先要有善法和良法,要有反映公平、正义,维护民主的法律。我们制定出来的法律不应该是恶法,不应该背离人类理性,不应该背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也不应背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集中意志。

2.人权保障理念。领导者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须切实谋求与保障公民的各种利益。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里,人民的各种权利和利益,必然通过法律作出具体的和明确的规定,并运用法律的权威来保护这种利益。

3.权力制约理念。权力具有双重性作用,领导干部若正确运用权力,可以有序科学地管理社会,造福于人民;如果权力被滥用,就会践踏社会公共秩序,贻害于人民。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权力受到制约,不仅于国于民有利,而且也是个人避免少犯错误、不犯严重错误的重要保证。

(三)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

领导干部通过法律的形式和途径达到预期目标的本领就是法治能力,法治能力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评价干部法治文化素质高低的重要指标,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

1.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领导干部要依法行使决策权,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在决策过程中,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民智民力参与决策,确保决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2.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只有主动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时刻将自己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做到正确用权、廉洁从政。

3.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塑造法律信仰,强化了法治理念,还要把这种信仰和理念切实的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依法办事,依规定执行,不断提高法治能力。

7.法治建设领导机构 篇七

关键词:有限合伙,征税方法,双重征税,税收优惠

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机构的发展空间分析

我国政府目前在政策层面较为倾向公司制, 但并不能理解为打压有限合伙制。固然, 公司制有一定的优势, 但是《合伙企业法》毕竟肯定了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 而《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没有否认非法人制的创投机构, 立法的本意就是为了使创业投资和PE投资能与国际接轨, 因此否定有限合伙制无疑是同立法相矛盾的。另外一个方面, 有限合伙制创投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潮流, 比如硅谷的创投基本上100%采用合伙制来运作, 就是因为其有着无可替代的优越性、合理性。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 有限合伙制创投可以避免双重征税, 这一点是公司制无法比拟的。公司制创投一方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个人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合伙制创投企业不是纳税主体, 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这是有限合伙制最具魅力之处。有限合伙制之所以在创投业具有足够的吸引力, 关键正在于此。

其次, 创投机构自身的特点更适合采取有限合伙制。按照通俗的说法, 创投体现的是“有钱的出钱, 有力的出力”, 有限合伙人 (LP) 握有雄厚的资金投入99%的资本, 但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 (GP) 只需象征性的投入1%的资本, 但是因其负责管理, 对企业/基金的管理拥有有效的独立决策权, 因此要承担无限责任。这种组织形式以及管理方式既尊重了GP的管理价值、又保护了LP的权利, 迎合了双方的需求, 使得企业/基金管理运作简洁高效。然而, 公司制由于法律对治理机制的要求, 大股东必然干涉经营和决策, 其权责关系不可能像有限合伙制中的GP、LP之间清晰。

再次, 在其他一些方面, 有限合伙制也更加灵活, 因而更受创投业的欢迎。比如, 有限合伙制通过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固定比例管理费的方式来限制企业费用的开支水平, 此种方式简便易行, 但公司制中是很难运作的。再比如, 根据公司法, 公司注册时需要验资, 而有限合伙投资人的出资实行“承诺出资”, 注册时无需验资。总之, 有限合伙制具有一些在公司制中无法实现的灵活机制, 可以便于机构的管理, 同时在保障双方权利以及防范GP道德风险方面具有独到之处。

因此, 有限合伙制创投有其存在与发展的较大市场, 应该与公司制获得同样的鼓励。同时, 对某种组织形式的选择体现的是市场主体的能力和偏好, 这一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获得尊重, 国家没有必要强行干预。

2有限合伙制创投机构的税收法治环境评价

如上, 有限合伙制对于创投机构具有独特的意义, 但目前相关立法没有在细节上予以跟进, 使之在市场竞争中举步维艰, 而这其中最大的困扰乃是“税收不明确”, 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2.1征税方法一刀切, 公平与否

目前在税收征管上, 合伙企业本身是一个透明化的主体,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 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征税方法从总体上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但是这明显的“一刀切“背后缺乏细节的规定, 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 难免有失公平。

首先, 对于自然人GP和LP, 均比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适用5%~35%的超累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对于有限合伙创投企业是非常不合适的。GP负责企业管理, 比照个体工商户勉强可以, 但LP根本不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 与个体工商户的活动大相径庭。LP的行为实际是一种资本投资, 与其他资本投资活动并无二致, 其收益应属于资本利得。因此对LP比照“个体工商户”征税名不副实, 同时也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自然人的 “股息、利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 若是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还可以减半征收, 公司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也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征税, 却唯独对LP比照个体工商户, 明显不公平。更重要的是, 一般LP的的投资规模都非常庞大, 大多数收益均需适用35%的最高税率, 比企业所得税的25%还要高许多, 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此外这种做法还形成了矮化LP的表面意义, 而这种表面意义在当前创投市场飞速发展, 国家积极倡导创业投资的大前提下没有任何积极效果。

其次, 在一些具体的税务处理上, 许多政策亟待明确。如自然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权益, 由此而产生的收益是 “财产转让所得”, 还是依然比照 “个体工商户”, 目前政策并不明确。再比如, 对于自然人GP分得的提成费是股息, 还是个人的劳务报酬或工资所得, 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得到进一步明确。

2.2一重征税与双重征税, 孰重

创投机构具有独特的运作模式, 衡量其税负时只有将创投的投资人和创投投资的企业联系起来, 考察这一链条整体的税收负担才有意义。合伙制创投可以避免双重征税, 但这种税收优势只是表面上的现象而已, 在很多情况下, 会出现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税负大于实行“双重征税”的公司的怪异局面。

首先, 合伙企业的应纳税额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 (利润) , 即合伙企业无论当年是否分配利润都要纳税。这样的规定是为来防止合伙企业通过不分配利润来逃避税收的问题, 但不免加重了合伙人的负担。而公司制企业只要不向股东分配税后利润, 股东的个人所得税便可向后递延, “双重征税”在一定时间内反而是较低的“一重”企业所得税 (税率25%) 。但合伙人的纳税义务绝无递延之可能, 是较高的“一重”个人所得税 (最高税率35%) 。在应纳税数额较大的情况下, 能否延迟纳税义务对纳税人无疑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 从这个角度而言, 合伙企业的税收优势大大弱化。

其次,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而有限合伙企业却不属于“居民企业”, 其投资收益也不属于免税收入。

再次, 从亏损弥补的角度看, 有限合伙制的税负也明显处于劣势。根据现行规定, 包括股权投资损失在内的企业资产损失, 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而合伙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如上种种, 使得投资人投资于有限合伙制创投的税负反而要重于投资公司制创投企业。

2.3关于创投的税收优惠, 有当无

国家鼓励创业投资, 因此在2007年初出台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其中规定了税收优惠措施、可就是这一千呼万唤始出来, 并且承载国内创投机构无数期望的政策真正击碎了创投业的美梦, 因为其中明确指出, 能够享受优惠的创投企业应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创业投资企业, 也就是说, 合伙制创投机构被坚决地排除在了优惠之列。

2.4有限合伙创投的退出机制, 不应该存在的难题

创投机构运作的一大特点在于投资有一定的期限, 当被投资企业发展壮大后创投会将股权转让以获得收益, 因此, 如果对某种形式的创投机构在退出机制上设置障碍, 那么这种形式就失去了意义。而事实上我国正是存在这种悖论, 一方面允许成立有限合伙制的创投, 另一方面根据《证券法》 “投资者申请开立账户, 必须持有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的合法证件,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创投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当然也不是自然人, 其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就存在着法律障碍。

客观说, 法律条款本身并无问题, 《证券法》出台的时间较早且条文中也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的保底内容, 即并未禁止非法人形式的企业开立证券账户。既如此, 在2006年以后国家就应该尽快作出专门的规定, 为合伙企业的证券开户扫清障碍。可时至今日, 证监会虽然没有公开表示过股东为有限合伙制企业不能上市。但也没有正式批准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的证券开户问题。

3有限合伙创投机构的税收法治困境解析

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都是国外业已成型的做法, 都应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 当前的主要工作应是给予有限合伙制以公平的税法待遇。

3.1征税方法进一步细化

首先, 对于自然人LP, 在目前资本利得税还不适宜开征的情况, 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参照 “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20%的税率也比较适中, 也与一些发达国家较为接近, 比如美国LP适用的是资本利得税, 其长期投资的资本利得税税率就是15%。税率设置避免过分悬殊, 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创投为了避税而选择注册地在外的情形。

其次, 应该进一步细化征税方法。如对于自然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权益, 由此而产生的收益界定为 “财产转让所得”较为适宜, 适用20%的税率;GP的收益提成不应理解为是投资的回报, 因为在创投设立之时, GP一般只有象征性的1%的投资, 不可能换来20%的收益分享比例。这部份可观的提成费究其本质来说, 是对GP管理能力的奖励, 比照“个体工商户”税目征税勉强可行。

3.2平衡两种组织形式的综合税负

两种组织形式都各有优劣, 税收只是其中一个指标, 投资者完全可以凭自身的能力和偏好进行理性的选择。即使有限合伙制税收成本较低, 投资者也未必不会属意他“人”, 这些都是市场发展的自身选择, 政府应该尊重市场。当前需要尽快改变一些导致两种创投企业之间税收负担倒挂的现象, 还有限合伙制创投的税收以本来面目。

其一, 无论是合伙制企业还是公司制企业, 留存一定的发展基金对于企业来说都是合理的, 正如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对于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基金, 也应该允许其留存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 这个比例可以参照公司设为利润的10%, 或者稍微低一些。同时, 这部份发展基金应从企业应分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中扣除, 不需要由合伙人来承担纳税义务。

其二, 从税收公平角度而言, 应将所谓“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的规定对合伙制创投企业一并适用;在亏损弥补方面, 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创投也应有一致的待遇。既然现在允许将股权投资损失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先行扣除, 就没有理由继续禁止合伙人将在合伙企业中的亏损抵减其企业利润。

3.3与公司制创投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

允许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 (含2年) ”, 且符合一定条件的, “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此举既能实现税收公平的需要, 也能真正促进中小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毕竟, 合伙制创投是创投机构的一种重要形式, 税收优惠政策的放开能刺激很大一部分的创投基金, 为中小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引入可观的资金。

3.4尽快完善有限合伙创投的退出机制

有限合伙创投的退出机制不应该有任何障碍, 当前备受争议的开户问题必须尽快得到解决。首先应该允许有限合伙制股东开设证券账户, 不使其主要的退出渠道受阻, 这是毫无疑问的。同时, 对于开户问题, 政府应该加强监管, 把握好开户的尺度。如为了避免市场投机, 规定有限合伙股东开立的账户只能用于卖出所投资企业股份而不能用于买进其他股份等。

参考文献

8.浅谈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篇八

关键词: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0 引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需求,确立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思维。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是破除人治思想,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课题。

1 依法治国必须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1.1 法治思维各级领导干部治国理政基本要求。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

1.2 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他们是否具有法治思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目前,不管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党内,人治的治国方式还有一定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下大工夫和决心,实现以人治国方式向以法治国方式转变。

2 影响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因素

2.1 部分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法治意识淡薄。特权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与我国的基本法律是相抵触的,我国的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也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宗旨相违背,党章明确规定:“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但是,有极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认为自己高于人民,处处要搞特殊化,把权力当作获取金钱、美色的筹码;当作个人飞黄腾达、光宗耀祖的途径等。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降低了党的威信,败坏了党的形象。

2.2 部分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一些领导干部不用法律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而是摆威风,认为“治”,就是治理人民群众,奉行“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摆平就是水平”等错误思想。殊不知,开展群众工作,要用法治思维。要把群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开展群众工作,要用法治思维。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来保障群众的权利。

2.3 部分领导干部崇拜权利、迷信权力。人治思想产生于专制的政治环境,在人治环境下,造成人人对于权力的崇拜、迷恋和追逐,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官本位现象成为必然。为防止权力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侵犯,权力的边界被严格界定,权力的运行机制和运行方式受到规范,而社会中的普通民众和政府官员都以自觉保障公众的权利为职责。

人治思想的根源产生于对权力的崇拜,因此在治国理政过程中,会产生对权力的迷信和依赖,同时,由于权力具有接近无限的施展空间,因此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到使用公权力。重庆的打黑事件之所以会形成巨大的争议,在普通民众和法学界之间形成截然不同的结论,其背后的实质是人治思想和法治思维的碰撞。

3 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路径选择

3.1 提高法治思维要实现执政思维从“单向革命思维”向“多向发展思维”转变。中国共产党成立时是以革命作为道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以“革命”作为标签,强调阶级斗争。例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强化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对立,农民阶级和封建地主之间的仇恨,以处理和面对严峻的政治环境。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们应该及时由“革命思维”向“建设思维”转变,但遗憾的是,革命的单向思维依然占据着上风。在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我们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发展理念,探索凝练出自己的发展方向。转变执政思维,马克思没有给我们现成答案,需要我们党不断地创新和探索,把创新蕴含于服务之中,以适应党的执政思维转变的客观性。

3.2 提高法治思维要实现以党的政策为执政依据向以国家法律为执政依据转变。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条文中,有四次提到了“努力为人民服务”,这就说明,服务型执政党建设也是执政党遵守宪法的要求之一。服务型执政党建设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既具有联系性又有一定的区别,党的政策是国家立法重要的指导思想,法律则是党的政策的法律化,二者在本质上都是人民意愿和利益的体现。但是也应看到二者的区别,党的政策在没有转化为国家意志之前,只对全体党员有约束力,对社会其他成员具有号召力和指导性,并不具备国家强制力,而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备约束力和强制力。执政党要以国家法律为依据,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宪法的权威,要具备宪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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