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的优势(共8篇)
1.大部制改革的优势 篇一
大 部 制 改 革 的 问 题
一,关于大部制的涵义与特征
有学者提出,“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有学者认为,“大部门体制,或者大部制,就是在政府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基于上述涵义的界定,有学者揭示出大部制的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大”。这种“大”表现为组织规模大和职能范围广;二是“少”。就是职能部门少,如实行大部制的美国政府仅个别职能部门等;三是“合”。实行大部制的目的之一是整合行政资源;四是“协”。大部制改革必须有机整合机构,优化组织结构,使之高度协调。
很显然,大部制是将政府相同及相近的职能进行整合,归入一个部门管理,或将一些职能相近或相关的部门整合为一个较大的部门。与按照政府专业管理职能设置政府机构的“小部制”不同,大部制是一种政府事务综合管理的体制。“职能有机统一”是大部制的精髓所在;“宽职能,少机构”则是大部制的鲜明特征。二,关于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与动因
推进大部制改革具有深刻背景和多重动因。有学者认为,大部制
改革“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层次改革的需要,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有学者提出,“无论是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是从与国际接轨来看,中国的行政机构都应该向大部制转变。”还有学者对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一是政府部门职能分工的状况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如政府部门设置过多,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决策、执行、监督职能配置不够科学,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权责不清的现象比较突出等。二是目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与政府机构改革相对滞后、机构设置过细有关。如经济运行过热的苗头日益明显,中央宏观调控的效果不佳,与部门利益作祟有很大关系等。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以后搞了几十年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部门设置多,实行条条管理。如当年的机械工业部下辖9个管理部门,有管常规机械的,有管电子的,有管兵器的,有管飞机的……政府机构设置过多过细,管理对象与管理事务重叠,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协调困难的情况十分普遍。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管理部门的改革也不断深入。1982年至今,我国先后进行过5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982年国务院100个部门裁了39个;1998年再次大规模机构改革,国务院的40个组成部门,一下又裁了11个,仅保留29个,绝大多数直接管理工业的部门都撤销了。但是,政府体制改革并没有到位,而且随着改革和发展,政府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突出。
目前,我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仍然有28个,而日本是12个,美国是
15个,英国是17个。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政府部门设置依然较多,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
笔者认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综合影响,是大部制改革的深刻背景。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大部制改革的内在基本动因;进一步消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大部制改革的外部驱动因素。三,“大部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1,职能和机构整合问题。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实质在于实现职能有机统一,确保运转顺畅,而不在形式上调整多少部门。按照这一要求,改革方式有两种选择:一个途径是将职能相同相近的部门,重组为一个职能更宽、管理范围更广的大部门,使相关职能由一个大部门负责,统一协调管理相关领域的事务。比如说,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与公共卫生服务有着内在有机联系,应当在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整合现有政府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领域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
2,另一个途径是只对相同相近职能进行整合,不动机构。在许多情况下,一个部门可能只有某些管理职能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或者一项事务的工作流程客观上需要几个部门共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重组机构,而是采取职能整合的办法,将相近职能归入一
个部门管理为主,使之成为该项职能的主要负责部门,牵头协调相关业务,其他部门配合,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防止都负责、又都不负责,出了问题无人负责。
3,决策与执行分开问题。目前,有些政府部门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容易导致权力过于集中、部门利益化等问题。而实行大部门体制,就会使有的部门职能更宽,权力更大,可能就会出现新的部门利益。因此,实行大部门体制,更有必要在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的权力结构上有所创新。四,对“大部制”改革的期盼
其一,“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精官减政、精简机构方面为基层政府机构改革提供典范。国务院在1982年以来的5次大规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始终贯穿着精简高效这条主线。比如在1982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务院100个部门裁了39个,1988年,国务院的人员编制一次性就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但是,在当前一些地方的机构改革始终走不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怪圈”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一些地方的政府机构中已经出现了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所批评过的“官多为患”的情况下,国务院此次“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机构精简和职位设置上给基层机构改革作出表率。有关资料显示,当前财政供养人口负担比建国初期增加了20倍。财政供养人口和百姓的比例已经从建国初期的1∶600,增加到当前的1∶28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的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对基层机构和人员大幅精简和效率提高起到大的触动作用。
其二,“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降低行政成本上为基层机构改革提供典范。据有关报道显示,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86年的10%提高到2005年的19.2%。20年间增长将近一倍。与此同时,中国人均负担的年度行政管理费用由20.5元到498元,增长23倍。而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只提高了0.5%。行政管理费用的增加不仅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而且挤占了本来可以用来提高百姓教育卫生和保障水平的经费支出。不仅如此,行政职能错位、交叉造成的行政成本增加还给经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秘书长樊纲近日公布的研究成果显示,1999~2005年间我国行政成本对经济增长作用达到负的1.73%。因此,他建议政府改革应该进一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在GDP当中所占的比重。在这种情况下,此次“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在大幅降低我国不断上升的行政成本上对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给予大的触动。
其三,大部门体制改革还应在树立服务为本、重视民生,增强政府服务百姓能力和水平上提供典范。经济学家吴敬琏近日在评价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成败得失问题时认为,当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政府自身的改革,所谓政府自身的改革,就是要按照人民的托付,去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情,那些不该管的事情尽快退出来,不要为了自己那一点小的本位利益或者权利或者等等来妨碍这个大局。党的十七大在报告中也曾明确提出了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大部门体制”改革应该围绕树立服务为本更加重视民生的目标对当
前基层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部门主义、官本位体制和少数干部的重官轻民思维有所触动。
五,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有学者对国际社会大部制的经验进行简要描述和国别介绍。国外实施大部制改革主要是为了克服和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和权责脱节等政府管理问题。它是由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率先探索并逐步实行的一种行政管理模式。大部分国家的中央政府组成部门在20个以下,如澳大利亚和英国19个,美国和法国15个,德国14个,日本12个,机构设置最少的只有8个(瑞士)。而我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2008年改革以前有28个,机构设置较多。也有学者介绍国外大部制改革的方法和特点。其方法包括多措并举,合力推进;配套改革,体制支撑;加强协调,注重整合;强调技术,讲求细节。其特点是应需而设,职能为基;渐次推进,因时制宜;有共性,无模式。
从总体上看,学者们对国际社会大部制的介绍和研究较少,且处在概念转述和内容描述阶段,缺乏对国际上大部制改革的深层动因、实践模式和运作机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索。六,思考
大部制改革是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其目标取向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学术界达成的一个最基本的共识。除此之外,学者们在以下几个方面也形成了广泛共识:(1)大部制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政府组织体系的一项重要举
措,它具有诸多优点:有利于集中和整合资源,克服部门本位主义;机构大量缩减,为行政协调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破解职能交叉、“多龙治水”等矛盾;决策与执行分离,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现实的社会问题;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改革的顺利进行。(2)大部制改革要善于化阻力为动力,以公共利益消解部门利益,把握好部内协调的负荷与难度,防止出现争权夺利、条块冲突、盲目合并、流于形式等问题。(3)大部制改革应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权力协调和职能归并为基础。(4)大部制改革应有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相配套。(5)大部制改革应以相应的法规制度作保障,避免出现“变形”或“回潮”的现象。
2.大部制改革的优势 篇二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大部制改革方案”。这次的大部制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进行的第六次机构改革,也是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以来的一次全新的改革,必将具有深远而重大的历史意义。那么,这次大部制改革方案有哪些新亮点呢?
一、价值点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描绘了新一轮改革的蓝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国务院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大部制改革方案就是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可以说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并将迈出重要步伐。
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重要领域的管理,促进科学发展。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工业和信息化管理体制,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能源管理机构,保障能源安全;改进交通运输管理,加快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等,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二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建设;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食品综合监督责任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整合完善重要行业管理体制,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结合职能部门的调整和整合对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进行精简和规范等。
二、核心点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在行政管理体制中,职能、结构、功能是有机结合的重要组成要素和方面。三者中,职能是核心起点,职能决定组织、结构和机制,最终体现为效能。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实现政府职能根本转变,必须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改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二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职能转变的要求,突出各自的管理和服务重点。三是要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合理界定政府部门的职责,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避免职能交叉重叠。
从这一要求出发,大部门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在合并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相近的政府部门,转变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上下功夫,另一方面要在增加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职责权限,拓宽职能,整合机构上花力气。正如华建敏同志所指出的那样:这次的大部制改革,将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着力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抓紧进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适时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三、落脚点是构建服务型政府
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用政治学的语言表述是为社会服务,用专业的行政学语言表述就是为公众服务。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
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就是要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实现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的转变,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要大力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劳动力就业和培训、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安全和秩序等方面的工作。这次的大部制改革方案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全部是围绕加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方面。比如:改革后宏观调控部门的配置更加合理,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组建,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教方面的综合实力,可以进行全国范围内资源整合,有利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新组建的部门主要管规划、政策、标准、服务,不干预企业微观活动,确保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四、切入点是改善和提高民生质量
检验机构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在于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否真正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老百姓是否能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标准。这次的大部制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突出改善和提高民生质量,把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是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制。主要是统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二是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体制。主要是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三是完善食品药品管理体制。主要是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五、侧重点是建立“宽职能、大部门”的政府组织架构
所谓“大部门体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职能相近的部门加以整合,形成“宽职能、大部门”的政府组织结构和体制机制。方案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推出了若干个大部门。
比如,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是一个大部门,它不是以往工业管理部门的回归,而是按照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工业改造相结合和军民结合的要求,负责行业规划、政策、标准的部门,但不干预企业市场经营活动。又比如,新组建的交通运输部,将公路、水路、民航融为一体,对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将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再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组建,将从体制上打破“白领”和“蓝领”的区分,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培育和发展,有利于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社会保障体系。此外,方案关于能源管理机构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大部门体制的思想,高层次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新组建的由发改委管理的国家能源局。能源直接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安全,离不开宏观经济战略的指导,离不开宏观调控手段的运用,这样的架构就将这两方面有机整合到了一起。
六、着力点是形成科学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经济社会总体形势是好的,有利于发展的因素很多。但从国情特点、发展阶段和国际环境等方面看,我们还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任务非常艰巨,宏观调控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有效性,切实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为此,大部制改革方案指出: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改进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财政部要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体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增强宏观调控合力,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七、动力点是坚决消除“人事”和“劳动”的鸿沟
以前,我们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分为劳动和人事两个部门,劳动者带上了不同“身份”,以至人力资源市场难以统一。而这次的改革方案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不再保留。因此,统一了人力资源管理,为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提供了更好条件。同时,劳动者凭自己的技能和素质上岗,没有了歧视和界限,这样也能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效应。另外,置国家公务员局是必要的,因为对公务员有廉政、纪律等特殊要求,需要单独加强管理。
我们可以预见,改革后将创新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激发起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开创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八、结合点是进一步统筹城乡建设
根据改革方案,新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我们注意到,改革方案中建设部的名称变长了,突出了两个词“住房”和“城乡”。从字面看,这是名称的改变,实际上却蕴涵着深刻的涵义。
首先,体现出中央政府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加强了工作力度,强化了政府对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责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具体体现。新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第二,我国城乡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城乡二元经济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以前国家搞建设,存在着城乡割裂的现象,城市搞城市的,农村搞农村的,各自为政。现在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要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更好地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九、突破点是加大环保力度,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将面临严峻的环境压力。如不转变现行发展模式,持续恶化的生态环境将严重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这次改革方案,国家环保总局将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强调了环保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中的地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它表明国家对环保事业更加重视。我们完全有理由对我国环保事业的未来发展充满更多期待!
十、提高点是理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3.中国古代的“大部制”改革 篇三
在古代中国,中央政府最高行政官是宰相,系“百官之长”。秦汉时期,此职位官员并不称“宰相”,宰相在隋以后的“大部制”改革中才定名,在此之前通称为“丞相”或“相国”。
古代中国的“大部制”改革,一般是围绕宰相(丞相)位置展开的,或兴或废,或增或减,由此影响到政府机构的变化。
秦汉时中央政府机构主体,是“三公九卿”体系下的“三府九寺”,汉代“大部制”改革,其实质就是改革“三府九寺”制度设计。
“三公”概念,先秦时期已存在。秦朝确立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秦汉时“三公”的办公场所称为“府”,故有“三府”——丞相府、太尉府、御史府。丞相府掌管行政,太尉府掌握军权,御史府负责监察兼皇帝的秘书办。自然,“三府”是当时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
西汉中前期,“三府”的地位并不平等,丞相府权力最大,地位最高,威胁皇帝。刘彻(汉武帝)当了皇帝后有意削弱之,到刘骜(汉成帝)当皇帝时,对“三府”制度重新设计,于绥和元年(前8)启动“大部制”改革,实行司徒(丞相)、司马(太尉)、司空(御史大夫)新“三公制”,行政级别平行,联合执政,大大削弱了丞相的权力。
秦汉时官场上基本是公、卿、大夫、士四个等级,“卿”行政级别低于公,但与公一样都属政府高级官员。秦汉在上古周代“六卿”基础上扩增为“九卿”,即太常、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太仆、典客(大鸿胪)、廷尉(大理)、宗正、治粟内史(大司农)、少府等9个“卿级”官员。
卿的办公场所称为“寺”,所以有“九寺”一说。“九寺”是汉代的中央行政执行机构,为汉代的“九大部委”,实行的都是“大部制”。
比如太常寺,又叫奉常,掌管国家宗庙祭祀、礼仪、天文、教育、医药、卫生等,综合了现代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卫生部、药监局、气象局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职能,可谓西汉的“大文化部”。
实际上,汉代“部委”不止九大部门,九卿是个虚数。据《西汉会要》“正卿九”条刘熙注,“汉常置十二卿”,执金吾、大长秋、将作大匠也属卿列。西汉中后期,编制膨胀,如仅一太常寺“公务员”便多达上万人,在刘秀(光武帝)建立东汉后进行的“大部制”改革中,大幅精减,但编制仍超过1500人。由此可见,汉代的“大部制”改革并不彻底。
魏晋时期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取代“三府”
秦汉时的“三府九寺”行政架构,到魏晋南北朝时已名存实亡,官员多是“闲职”,实际权力转移到了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大机构,隋唐“三省六部”雏形于此时出现。
尚书省源于西汉末年设置的尚书台办事机构,本属少府寺,是皇帝的“秘书班”,最早仅主管宫中文书的收发、保管,编制仅4人。到东汉中后期,国家朝政由台阁管理,尚书台实际成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到曹魏时,尚书台便从少府寺独立出来,开始成为外廷机构。其首长是尚书令,与九卿为同一行政级别,而开朝会时,位置则在九卿之前,实权相当于丞相。到南朝宋台省合一时,称为“尚书省”。
主导曹魏“大部制”改革的是开国皇帝曹丕(魏文帝),曹丕扩大了尚书台的行政职能和内部结构,其下设立了吏部尚书、左民尚书、客曹尚书、五兵尚书、度支尚书、祠部尚书等“六官”,地方上还有派出机构“行台”;同时,精减尚书台下属职官,将东汉时34种尚书郎(又称“郎曹”)合并为23个(后增至25个),分属六官。
曹丕的“大部制”改革另一个突出特点,是设置“中书监”。中书,最早叫中尚书,由汉武帝所设,地位很低,与“中丞相”由来一样,也是因由中人宦官(太监)担任。中书监负责为皇帝草诏谋议,因机构设于内宫省禁之内,故称“中书省”,“省”由此也成了古代官署名。加上由服务于皇帝的部门侍中寺改来的“门下省”,中央权力中枢出现了“三省”制度。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制与“三省六官”制并存,朝中有两套行政体系,导致机构重叠,职责混乱。为此,司马炎(晋武帝)代魏建晋后,于太康年间曾就“大部制”改革进行过辩论。
就两套行政系统的整合撤并,朝臣各方各执一词。以司空裴秀为代表的保守派占大多数,坚持维护“三公九卿”政体,还行政权于诸卿;以秘书监荀勖为代表的改革派则认为,“设官分职,委事责成……九寺可并于尚书”,主张新政。
可以说,曹丕的“大部制”改革,为后来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奠定了基础。
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九寺”降格降级
隋唐的“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行政级别相当,但功能各异。隋朝规定,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这样三省相互牵制、监督。三省长官实为“宰相”,都参加朝廷最高层决策会议,各对皇帝负责。
唐朝进一步改革并明确了中书、门下二省为决策机构,尚书省为中央行政核心,尚书省尚书不能参加决策会议,被排除出决策系统。这种把决策与行政分离的制度设计,是中国古代“大部制”改革的成果之一,相当科学。
隋唐时的“六部”是从魏晋时“六官”改来的,即吏部、民(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大部委”,秦汉时“九大部委”(九寺)被缩减掉3个,创造了中国古代“大部制”改革的典范,一直沿袭到清朝。
“六部”中的每一部都很大,如工部,便掌管土木、水利工程、农、林、牧、渔等多个领域和行业。“六部”下面各设“四司”,故有“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一说。
可见,“三省六部”制明显优于“三公九卿”制,大唐盛世与政体的先进不无关系。
“九寺”官署在隋唐时期仍保留,只是统统降格降级,与“五监”“秘书省”一样,是具体办事部门。此时的“九寺”与“六部”没有隶属关系,但得接受六部的督责,与六部有对应关系。
李世民当皇帝时启动的“大部制”改革,机构精简最彻底。时由开国宰相房玄龄主持,整个中央机构官员编制仅为640员,只有隋朝的四分之一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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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死后,政府机构编制迅速扩增。唐高宗显庆年间,九品以上内外文武官员已有13465名。武则天统治时期到唐中宗、唐睿宗时期,官员数额的膨胀更见严重,决策和行政效率下降。
唐玄宗李隆基当皇帝后,又启动一轮“大部制”改革,以解决冗官问题。为此还专门编制一部政改大纲,这就是《唐六典》。仅开元二十三年(735),便“停废诸司、监、署、府十余所,减冗散官三百余员”。
宋代“中书门下”“枢密院”分掌全国政军大权
到了宋朝,中央行政机构仍沿袭隋唐时“三省六部”制,内部结构有很大变化,并增设了枢密院等新机构。
最大变化是“六部”不再属于尚书省,而成为真正独立的中央行政机关,但权力和作用下降和减小,职权转移。如兵部权力转给了枢密院,户部的财权则为“三司”分去。
历史上发挥重要作用的“三省”“六部”“九寺”等,在北宋都是虚位,实由“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分掌全国政军大权,中书门下一把手“平章事”、枢密院负责人“枢密使”和三司的领导“三司使”,为北宋事实上的宰相。
宋代是古代中国机构最臃肿,闲官、冗员最多的朝代,与魏晋一样,有虚、实两套班子。由于政府机构庞大,官多事废,名实不符,人浮于事,互相推诿。到宋仁宗嘉祐八年(1063),距宋代建国仅百年时间,官员数量已“十倍于国初”。因为吃财政饭的官太多,国家财政有时还不够发工资。
于是,有了宋神宗元丰年间的“大部制”改革。
此次“大部制”改革由当朝皇帝宋神宗赵顼主导。之前,在王安石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熙宁变法”)中,已涉及“政治体制改革”,但只是小打小闹。熙宁末年,赵顼令校勘《唐六典》,作政改理论上的准备。元丰五年(1082),在大臣蔡确、王珪的协助下,正式启动“大部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撤销了“中书门下”这一机构,恢复了唐朝“三省”制度。
但是,赵顼生搬硬套《唐六典》,却又未完全走唐朝的政改路线,所以“元丰改制”实际上是失败的。类似的“大部制”改革,整个两宋时期进行过多轮,如宋徽宗政和年间、宋钦宗靖康年间、宋孝宗乾道年间,均先后进行了政改,希望借“改革”富国强兵,但因“改革”思路和设计有问题,始终未能奏效。
到了明清时期,也曾启动多轮“大部制”改革,其中以明太祖朱元璋的“大部制”改革最有影响。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诛杀丞相胡惟庸,废除中书省,终结了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创设“四辅官”。明成祖时又设立了“内阁”制。内阁制度为清朝继承,“党议天下之政”,成为清代朝廷权力中心。
(选自《北京晚报》2013年3月17日)
4.大部制改革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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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大部制改革之经验
从十七大党的政治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制管理。去年十八大后,铁道部被并入交通部,版署广电总局被并入文化部。大部制改革成为了中国人的热点关键话题。但是,大部制改革并不是由中国领衔提出的,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已率先实行探索大部制改革模式。在发达国家的大部制管理第一个比较显著特点就是,内阁机构数量比较精干。在三权分立的政体下,内阁等于我国的政府。在日本,内各机构是12个,美国是15个,而我国的政府职能部门却有28个之多。第二个特点是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架构中有三司负责决策权,六十九局负责执行,还有廉政公署三者相互制衡。由此可见,分权制衡与精简决策机构是国际大部制改革的未来趋向。
二、我国大部制改革是历史之必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目前的政府架构基本维持着改革开放前的结构,即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但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程单全能型的政府职能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了,全能型政府在职能定位上过于理想化,事实上,政府应有所能也有所不能,当政府包揽经济、政治和社会一切功能时,恰恰表明政府的职能不足。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方针,表明了党与时俱进的决心。政府职能的转变,必定会牵涉多个决策机构的变动。大部制改革能减少冗官冗费支出,节约开支,明确各部门职责,避免政府部门直接职能交叉,同时也增强各机构的内部沟通,有效解决近年来城中热嘲的“有关部门”问题。
三、中国大部制改革的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机构已经历6次较大调整:1982年的改革致力于干部年轻化;1988年致力于政府职能转变;1993年强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1998年是消除政企不分;2003年改革的目标锁定公正透明、廉洁高效;2008年的思路是突出公共服务,推进“大部制”改革。
四、铁道部改革之未来展望
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铁道部的合并。政府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大部制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裁剪合并,而是要协助政府权力的重组,不管从组织结构来讲还是从政府运行机制上说也要进行重组,同时还要涉及原职人员的去留问题,最重要的是如何加强合并以后的权力监督问题。铁道本属于交通运输行业的范畴,此前的铁道部权力过分独立一直收到社会舆论的诟病,这次的撤销可谓大快人心,可是在欢庆之余我们也应该看到,由此造成的一系列的后遗症。合并后是否会造成运营成本的调整,车票的价格问题,原供职人员的去留问题等都需要认真考虑。
5.浅谈大部制改革 篇五
一、“大部制改革”基本概述
所谓“大部制”改革,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大部门制,是国外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政府管理模式,比如“大运输”、“大农业”等,并在公共管理变革中有了新的发展,如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离等。“大部制改革”最早起源于西方,但是历数我国近代维新的各项举措,不难发现中国在“西学东渐、洋为中用”的过程中,也曾对大部制有过试验。然而由于改革过于急切,机构改革缺少事前筹划和事后补救,缺乏对裁撤官员的安置方案。改革的效果如何还不能确定。
在国外,“大部制改革”也是近几十年来进行的一系列的长期的摸索、探索的过程,比较成功的是日本、英国、美国、法国、德国,他们的内阁核心部门的数量一般都不超过20个,比如说美国是15个,法国15个,德国14个。“大部制”实行顺畅的这些国家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市场经济比较完善、发达,同时政府的主要职能基本覆盖到了社会各领域,但政府不是什么都管,主要负责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所以核心机构数量相应较少。从国外几十年的改革成果不难看出,“大部制改革”绝不是简单的部门相加,关键是要出台行政组织法确定好每一部门的职责权限,并且尽可能使其职责权限相互不发生冲突,这样以来,不管大部门体制的运行有多复杂,它还是可以顺利地履行好政府的职责。然后,随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机制逐渐在每一级政府内部和每一个大部门内部形成,不仅能使行政管理告别过去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所带来的扯皮多、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而且使管理水平不断向科学、民主、法治的目标迈进。
从1982年到2003年我国先后进行了五次机构改革,五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政府机构数量有所减少。就国务院组成部门而言,1982年改革之前最多的时候为100个,现在已优化到了28个。二是机构设置趋于合理。现有的政府部门大多都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设置的,计划经济时期按照产品行业设置的工业部门大多被撤销或者合并;政府职能发生转变,已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确为政府主要职能。但是从实际的运行状况来看,国务院部门之间仍然存在严重的职能重叠和交叉,经常在具体事务上形成“多龙治水水难治”的局面。部门数量冗杂,一些小事务都要涉及到部际交涉,多头管理的弊端表现明显。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008年2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会议提出要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并于2008年3月设置了“大部制改革”的初步试点,构建了“大能源”、“大交通”、“大工业”和“大环保”的格局,虽然从数量上看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仍为27个(比第五次机构改革只减少了1个),但实际已经坚定了“大部制改革”的方向,构筑了改革的雏形。而这次改革显然则是要通过“大部制改革”这一制度示范,使政府机构和职能调整开始由经济适应型目标模式向社会回应型目标模式转变,由权力型政府定位向服务型政府定位转变。
大部制改革的具体内容:
(一)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财政部要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体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二)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三)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四)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保留铁道部,继续推进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五)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六)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大部制改革目标:此次大部制改革包含两个目标:一个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通过大部制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一个是为改善民生而重点加强和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即创建服务型政府。
二、大部制改革的原因
(一)大部制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为什么要进行大部制改革?从最直观的原因看,是目前政府机构设置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用一句老话说,就是“政府管了不该管的事,该管的事没管好”;从深层次原因看,是在我国逐步进入市场经济国家行列、进行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全方位改革对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在改革开放30 年的历史进程中,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客观地说,过去的改革仅仅停留在单纯的机构精简、组合上,事实证明这种改革很不彻底,带来了很多问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政府管理普遍存在着政治、经济职能过强而社会职能较弱的现象,特别是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矛盾以及权限冲突仍然比较明显地存在着。比如,在农业管理方面,从中央来看涉及国务院14 个部(委或局);在信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广电总局等部门和单位职能交叉。这种由多个部门管理同一项工作的做法,看起来是加强了管理,实际上是减轻了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增加了行政成本,也大大淡化了政府应有的公共服务和宏观管理职能。二是在现行管理体制中,政府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并存。比如,遇到有利可图的事项,一些政府部门就可能趋之若鹜,制造寻租和创租的机会,造成政府职能的越位;而对于那些关乎国家和人民的重大利益、长远利益但不会带来部门利益的事项则消极对待,造成政府职能的缺位。越位与缺位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的直接表现。三是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及其改革的滞后,使各级政府的机构设置和运行仍然带有明显的“直接经济干预型”痕迹。其根源就在于政府部门有权无责。权力没有制约,责任无从追究。分析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所存在的问题,其根源在于缺乏公共行政。从理论上讲,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的是部门行政,它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提出来的。而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要求政府实行公共行政。公共行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管理的现实选择,和部门行政相比,是一种全新的模式。简单来说,它的主要特征如下:公共性,强调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正性,强调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公共意志的执行者,因此必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服务性,强调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要方式是为公民和“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这种公共行政包括公共管理职能、公共权力运行、公共组织体系、公共财政体制、公共治理结构及公共效能管理。
(二)推行大部制改革也是克服行政组织机构弊端的必然选择
众所周知,理论界熟知的理性官僚制是各国行政机关所秉持的重要理念。而如何克服官僚制设计层面的固有缺陷,则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学者彼得斯曾经指出,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轨国家“在追求政府部门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重视建立一个可被预测的,属于全民的,正直的韦伯式的官僚政府。”帕金森定律揭示,行政职能部门有一种自我膨胀的内在倾向,不断的增长机构和人员是它的生存本能。公共选择学派则认为,官僚制行政部门膨胀动机遵循这样的公式,即“部门自身规模越大=预算越多=权力越大”。他们指出,政府官员的眼里,追求的是效用函数的最大化,其中包括选票、薪金、所在机构的规模、荣誉、额外所得、权力和地位等。近年来各国接连曝光的某些贪腐大案,就是官僚体制下权力寻租、滥用的集中体现。除此之外,从我国政府组织功能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而这些问题正构成了大部制改革的重要原因:(1)政府职能不够清晰, 缺乏平衡性关于政府职能覆盖的范围。联合国制定了一个具有普适性价值的政府职能标准, 包括十个领域: 一为一般性公共服务; 二为国防;三为秩序与社会安全;四为经济职能; 五为环境保护;六为教育; 七为卫生; 八为娱乐、文化与宗教;九为住房与社区; 十为社会保护。我国国务院原有28个部委, 连同直属局和直属机构共66个部门,计80多项职能, 按照以上标准来衡量, 我国机构设置过多过细、管理幅度不适当、管理对象与事物重叠, 而这又导致了政出多门又推诿扯皮、协调困难等复杂问题。同时, 我国政府职能之间并不均衡, 政治、经济职能过强, 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则相对较弱, 这就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 现象。(2)问责困难。组织结构之于组织责任有着重要影响, 结构是组织中相对稳定的、可以观察得到的责任分配和划分由组织决定的责任划分把组织的目标分解成不同的团体和个人可以分别致力追求的部分。组织结构是责任分配与划分的载体, 通过这种责任划分, 组织责任则更为明确、具体。相反,如果责任划分不清, 就无法完成一些重要的任务职责与活动也可能发生重叠,造成冲突、浪费精力并产生非故意的冗员。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制下, 多个部门机构之间在职责上存在交叉, 这导致同一任务承载着多个部门机构的多重管理, 表面上看似乎是加强了管理力度, 但实际上造成了部门之间对责任的推诿与扯皮。建构问责制政府必须对公共组织的结构进行重构, 实行职能有机统一、机构高度整合、责任划分明确的大部制。(3)行政效率低、成本高。正由于以上两个原因, 降低了行政效率, 还提高了行政成本。因此, 必须转变以往政府机构改革重机构、轻功能的做法, 探索机构整合与职能转变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我国目前的政府机构,设置不同的职责与部门可以带来专业化的好处, 但同时也产生了协调与控制问题, 不同的部门都倾向于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 结果只能是局部最优化, 即重点在于达到部门的目标而不是整体的目标。各部门的努力被分解了, 绩效受到影响。这个问题困扰着政府。官僚制必定会伴随着这样一种危险: 由于专注于行政问题而忽视了组织的行政目标。
三、改革的具体方法
(一)行政体制方面的具体措施
改革开放30 年来,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社会也进入一个新的转型时期。以大部制为重点的行政体制改革,是一个改革的策略选择,与以前历次机构改革有不同的地方。但是,大部制改革只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其所涉及到的各种复杂问题,只有根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才能得到解决。可以说,大部制改革需要行政体制改革的整体推动。因而,当前要从推行大部制着眼,系统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最终建立符合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要求的政府部门体制。首先,要解决大部门的协调机制问题。一直以来,我国中央和地方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即地方分级行政,中央对口管理;机构设置呈“蜂窝煤”结构,下上一般粗,各个部门常常“依法扯皮”,导致行政效率降低,最后无人承担责任。因此,必须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间职能配置的基本原则,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加以合理安排、明确规范。中央政府主要处理全国性的公共事务,重点解决地区间交叉的公共事务。从这个角度来说,大部制在纵向分权的问题上,找到了高端的起点,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如何使纵向的分权问题得以制度化。中央政府要加强对经济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地方政府要加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这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能方面的分工。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主要交由基层政府,强调中央政府在重大问题上的决策责任,应该说切中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具体来说,一要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权责的划分应该以公共服务为导向,建立事权与财力划分相匹配的关系。二要在此基础上,确实推动以公共财政体制为重点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关系的重建,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与其事权的划分相适应。三要在事权明确、财力配备相适应的情况下,建立严格的财政制度。现在的财政结构是中央政府最宽裕,省级政府持平,基层政府主要靠转移支付。比如各地政府(包括一些属于地方的中央单位等)到京跑项目的问题,其原因就是在预算体制上,包括在财政转移支付上不公平、不透明。要通过大部制改革,改变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从而避免这个弊端。从地方政府来讲,需要积极配合中央政府作出相应的体制改革,更好地去使用这个权力。其次,要解决行政区划层级过多的问题。在大部制下,管理幅度变大,原有的过多的行政区划层级显得管理链条太长,需要平衡管理幅度与管理层级之间的关系。从世界范围来看,主要发达国家或规模较大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划层级大多为二三级;我国宪法规定行政区划层级也只有三级,省(直辖市、自治区)县(市区)乡(镇),主体结构就是省管县。但是,由于我国政府的管理幅度偏大,过去因交通、通信等相对落后,一些县区人口规模大,实行了地管县、市管县的体制,地方行政区划层级变成了四级。行政层级过多,管理链条过长,政策层层过滤,形成“漏斗效应”,中央政府的政策越到基层越是变形走样。而改革开放以来的五次政府机构改革,都是侧重于从横向调整政府的部门设置,没有从纵向减少政府的层级设置。目前,我国“地区”一级建制逐渐演变成了实体型政府,工作重心转向城市建设与市政管理;而过去由议事、决策、行政、司法、财政为一体的县级行政体系被肢解,逐渐形成了“双重衙门体制”;乡镇政府又长期处于责任大、权力小、效率低的被动施政状态;村民自治也一直受到了地方行政权力的制约、且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结果造成了农村地区“权力真空”的局因此,解决大部门体制下的行政区划层级问题,应按“弱地、强县、精乡、实村”的整体思路进行改革,即弱化地区功能,强化县级政府功能,精简乡镇政府机构和人员,充实村民自治必要的经费供给,建立和完善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地方行政体制和农村公共财政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在一些省份进行的省管县和“扩权强县”的试点,就是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所作出的努力。再次,解决政府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问题。我国传统的政府权力配置,实际上是以执行政策为核心的结构。随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和协调机制的逐渐形成,政府管理开始步入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轨道。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到大部制改革时,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意味着大部制的整体构建要与政府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权力机构和运行机制。这种制约从行政体制角度看,是在行政权内部进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的分离。在运行机制方面,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在部与部之间,让不同的部门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二是在一个大部门内部,机构的功能要进行分化,让不同的机构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从外部角度看,是把决策权交给国家权力部门,行政权留给政府权力部门,监督权留给司法部门。这样,不论从哪种角度看,都体现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的改革思路。当然对大部制的约束监督,更值得我们关注的还是如何从外部对其进行监督。实践证明,对公权力的制约,最有效的还是来自外部特别是人大、司法、公众、媒体等的监督。如何发挥这方面的作用,将对大部制改革构成很大的挑战。
(二)行政组织方面的具体措施
最高管理层既要保持组织和环境的结合性,又要管理组织内部各组成部分的相互依赖性。1.保持组织与环境之间的结合性,不仅要进行一定的职能合并, 还要根据环境变化转变政府职能, 甚至要下放一些权力, 使之与环境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及时的沟通。鉴于中国的情况, 有些微观管理方面的职能和职权应该减给地方、企业或市场, 而不是把这些权力在部门之间做横向转移。政府同时加强社会保障的功能, 而不是推给社会和企业。2.保持组织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依赖性, 就要分别做好部内和部际之间的协调。(1)部内协调大部制的扩展性界定必然带来组织要素成分的增加, 多成分组织不可避免地面临平衡其不同成分的能力的问题。根据贝尔与特莱斯的研究结论, 组织规模的增大将导致工作分工的增加, 而工作分工的增加则增大了组织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的复杂性。公共组织的规模越大, 其结构上的复杂性就可能越大。大部制改革之后的部门机构, 其内部组成部门、规章制度、人员编制等多个方面会更趋复杂, 其等级层次、劳动分工会更多, 因此大部内部各部门之间需要在横向与纵向上进行交叉协调。大部制涵容多种相互联系的职能要素, 大部门内存在着目标、时间表和内部工作氛围等方面有许多差别的分支机构。根据詹姆斯·汤普森的研究, 组织部分之间的相互依赖有三种, 即集合的相互依赖、序列的相互依赖、互惠的相互依赖。这三种依赖形式分别对应着三种不同的协作模式,即基于标准化的协作模式、基于计划的协作模式、基于相互调整的协作模式。而且, 三种相互依赖模式的偶然性程度是递增的, 这导致协作难度也呈上升趋势。根据汤普森的这一理论, 大部制内各部门之间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序列性依赖甚至是互惠性依赖, 因此, 在大部内部各组成部门之间的协调上, 必须注重规章制度的标准化、工作计划的弹性程度以及部门相互之间的信息传递与级别沟通, 并十分注重协作成本的最小化, 从而提高部内协作的内在一致性。(2)部际协调每一个组织都是一个系统, 其内部有几个不同的分系统组成, 但是它又都处于一个更大的系统中。环境为组织提供资源投入, 并利用其产出。环境作为一个超级系统对组织本身、组织内部各要素有着不同的影响, 而且还对组织之间的关系有着深刻的影响。汤普森认为, 组织总是内嵌在一个更大的行动系统中, 其某些构成部分必然会与一些并不从属于本组织的组织存在相互依赖, 而这些组织不受制于本组织。这样, 组织的边界扩展部门面临的关键问题就不是对可控制范围的变量的协作, 而是如何对于那些组织无法控制的约束条件和偶然事件即经济学家所谓的外生变量作出调整。对于大部制而言, 这里的外生变量存在两种可能形态, 一种可能是外生变量本身即是大部制中一个部门除外的其它部门;另一种可能是部际之间共同面临的环境条件与事件构成了外生变量。前一种外生变量需要直接性的部门协调, 以协调矛盾、解决部门之间的冲突;而后一种外生变量需要的则是通过部际之间的共同协作来共同应对环境提出的挑战与环境危机, 说到底, 这本质上还是一种高强度的部际协调。大部制改革要注重构建部际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有必要通过诸如正式会议与非正式交流、构建任务小组等适当打破部际界限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 也可以委派专职协调角色、通过设计矩阵结构交叉协调等多种方式来进行部际之间的协调, 以应对环境提出的挑战。
四、大部制改革的评价
(一)大部制改革的积极作用
大部门体制要求把业务相似、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合并,集中由一个大部门统一行使。一方面可以精简政府机构,减少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和权限冲突,简化公务手续,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横向协调困难,裁撤议事协调机构,有利于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符合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要求的现代化政府体制。大部门体制可以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制度保障,并有效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大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大部制改革预示行政体制改革新路径。未来政府机构改革将逐步向“宽职能、少机构”的方向发展。实行大部门的设置,有利于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机构数量,实现职能整合,减少议事协调机构,大大降低行政成本。大部制改革有利于更加有效地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问题,将为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体制保证。
(二)大部制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不论什么样的组织,只有组织中的个人职责明确,并得到公平的奖惩时,组织才能良好地运转,大部制也不例外。大部制要防止在职能更宽泛的情况下,职责反而更不明确的状况。大部制还造就了权力更大的部门,对权力的制约更加迫切。组织与环境是互动的,管理者可以创造、形成并管理组织的生存环境。组织并非被动地接受环境的制约,有可能采取对社会环境进行管制或改造的方式来维护或固化自己的利益, 这会严重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目标的实现。大部制可以抑制政府职能交叉、令出多门、相互扯皮的现象,但其本身并不能解决 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的现象,不能根本保证执政为民的行政目标。
解决措施:
第一, 为了和环境密切联系,大部制改革过程中,要合并职能和转变职能同步进行,并下放一些管理权力。鉴于中国的情况,大部制改革不只是把职能权力在部门之间做横向转移,有些微观管理方面的职能和职权应该减给地方、企业或市场, 而政府要加强社会保障等功能,而不是推给社会和企业。
第二, 为解决大部制下部门的协调问题,在大部内部各组成部门之间的协调上,注重规章制度的标准化、部门相互之间的信息传递与级别沟通,并十分注重协作成本的最小化,提高部内协作的内在一致性。同时注重构建部际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可以通过诸如正式会议与非正式交流、构建任务小组等适当打破部际界限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也可以委派专职协调角色、通过设计矩阵结构交叉协调等多种方式来进行部际之间的协调,以应对环境提出的挑战。
6.“大部制”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篇六
关于我县“大部制”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整合部门资源,推进行政职能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加快经济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解放自我、创新发展”***实践科学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新优势课题调研要求,县发改委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对全县“大部制”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总战略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精简统一效能。推进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着力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
2、坚持上下衔接。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与省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省里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和强化的部门及职能,予以对应落实,建立与省政府组织框架总体协调的行政组织体制。
3、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公共治理机构,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构建和完善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4、坚持权责一致。合理界定和配置政府部门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将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着力解决多头管理、权责脱节的问题。
5、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逐步实现政府组织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
二、大部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工、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能,对一些可以取消的职能要坚决取消,可以由基层政府承担的事项要及时下放,将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承担,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简化许可环节,规范办事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和配套制度。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改进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管理
方式和作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理顺职责关系
依据法制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规定,结合县政府部门“三定”工作,切实解决政府各部门间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理清部门职责,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明确和强化责任
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通过部门“三定”工作,在赋予政府各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相应承担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权责脱节的问题。
(四)调整优化组织机构
1、整合调整县发改委、经贸委和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
方案一:
(1)组建新的县经济与商务委员会。将原经济贸易委员会(除能源管理)的职责,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中小企业局的职责、粮食局的职责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化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经济贸易委员会。不再保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经济与商务委员会挂中小企业局、粮食局的牌子。
(2)组建县招商局。将原挂靠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招商局单独设立事业性局,职责不变。突出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地位。
(3)将县经济贸易委员会能源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利弊分析:优点是经济管理(二产、三产)的职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整合优化,招商引资的地位进一步凸现,招商引资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县经济发展的持续能力。缺点是招商局与省级政府机构设置脱节,对今后的上下衔接造成一定的不便。招商与产业政策把握、工业平台相对脱节。
方案二:
(1)组建县经济委员会。将原经济贸易委员会(除对内贸易和能源管理外)的职责、中小企业局的职责、县招商局的职责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化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挂中小企业局、招商局的牌子。
(2)组建商务局。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经济和贸易委员会对内贸易的职责和县粮食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商务局,挂粮食局牌子。
(3)将县经济贸易委员会能源管理的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利弊分析:优点是将现挂靠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招商局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委员会,使工业平台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和推进、企业管理与服务等职责得到了有效整合,可以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和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发展。
方案三:
(1)组建县经济委员会。将原经济贸易委员会的(经济运行调节、工业行业管理、工业平台建设、工业性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的职责、中小企业局的职责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化管理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挂中小企业局牌子。
(2)组建县商务局。将县对外贸易合作局的职责、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对内贸易管理职责、县粮食局的职责和县招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商务局,挂县粮食局和县招商局的牌子。
(3)将县经济贸易委员会能源管理的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拟定能源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等职责。
利弊分析:优点是坚持了上下衔接原则。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与省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建立了与省政府组织框架总体协调的行政组织体制,上下对口,便于今后上下协调和衔接。缺点是行政资源没有得到最佳配置和整合。
根据优劣分析比较,调研组比较倾向于第一套方案。
2、组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县人事局的职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组建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县城市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城市管理执法局,不再保留县城市管理局。在不突破县政府部门机构数量的前提下,建议将县城市管理局列入政府组成部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完善管理体制
7.由广东顺德政府改革看大部制改革 篇七
一、实行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许多社会问题也不断涌现, 这使得我国目前处于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凸显期。在这个时候, 政府对社会进行综合管理就要求政府对其机构进行职能调整, 于是大部制改革便应运而生。
(一) 实行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
1.提高行政效率, 降低行政成本。大部制体制对政府机构进行重组, 将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部门整合为一个大的部门来统一行使管理职能, 大大避免了政府职能交叉。顺德此次大部制改革把职能相似的部门进行整合, 对于减少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进而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具有重要的意义。此次大部制改革加大了在机构精简方面的力度, 顺德将全区原有的41个党政机构精简为16个, 其中党委6个、政府10个。可以发现大部制改革是顺德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的客观需求。
2.转变政府职能, 构建服务型政府。顺德大部制改革不同于以往的改革, 并不是单纯地将重心放在机构数量和人员数量的减少上, 而是试图转变政府职能, 由以往的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因而, 大部制是顺德行政体制改革的最佳路径。
3.满足公众对政府改革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已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公众日益高涨的要求政府实施改革的愿望, 推动着顺德政府选择了大部制改革的道路。因此, 推行大部制改革也体现了政府对公众要求的回应, 是政府倾听公众, 并以此提高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力的必然选择。
(二) 与传统的体制架构相比, 大部门制具的优势
1.职能整合, 机构精简。大部制改革将过去分散在各个部的相近的、重复的职能进行有机整合, 从而实现职能设置由分散无序到统一协调的转变。大部制将相关业务工作纳入大系统中, 实现职能整体最优、整体最大化, 确保职能的有机统一。政府机构的精简, 政府工作人员的适当裁减, 管理层次的减少, 从而实现精简。
2.统一领导, 统筹协调。大部制能从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多头领导和管理带来的混乱与低效, 实现管理权限相对集中, 从而实现统一领导。实行了大部制后, 相似的职能被整合到一个部门中去, 从而使决策得以有效贯彻执行。大部制并非单纯的部门相加或简单生硬的合并组合, 而是基于职能关系和行政规律的考虑, 协调得当, 充分发挥合力。
3.结构优化, 资源共享。大部制体制的改革便于实现组织结构优化, 人、财、物合理调配。组织结构优化, 使组织机构设计合理, 横向分工明确, 纵向分工合理, 机构数量合适, 各机构实现了协调和平衡。同时, 大部制内的不同机构有相近的职能或服务对象, 存在巨大合作和互补空间。由于长期的工作分工, 各机构都掌握和拥有某领域大量的信息和丰富的资源, 部门的整合使得资源共享成为可能, 从根本上解决了部门间资源不能共享的问题, 整合后的各机构之间加强交流, 密切合作, 互通有无, 通过共享实现各取所需。
二、我国大部制改革面临的困难
(一) 人员分流问题
大部制改革推行后, 通过整合职能、精简机构, 相当一部分公务员由于机构人员数量以及自身素质所限而面临转岗或者淘汰。公务员分流是大部制改革的一大难题, 也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 当前公务员分流人员利益的政策保障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二) 运行监督问题
实行大部制管理后, 由原来的几部委组成新部门, 权力和财力势必更加集中。如果一个部门变为一个超级大部, 权力很大, 对它进行监督恐怕更加困难。因此, 如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是最为关键之举。
(三) 权力整合问题
实行大部制, 要把职能交叉重叠的行政资源合并重组, 而这些交叉重叠的职能部门盘根错节, 要整合这些行政资源, 改革者既要大刀阔斧, 又要心细如丝, 做到平稳过渡, 无缝衔接, 确实不容易。
三、大部制改革面临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 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
加快机构编制立法, 构建法治行政, 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因此, 当前有必要按照各级政府的不同特点, 加快机构编制立法, 对于行政机构的职能配置、内部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限额、人员编制标准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将抽象的原则的规定变成可操作便于衡量的法律条文。同时, 应通过法律机制确保监管机构独立监管的法律地位, 从而实现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绩效的改革目的。
(二) 转变政府职能
一方面, 政府要致力于市场经济的建设。建设好的市场经济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明确规范政府权力运作的范围与方式, 实现政治与经济的适度分离, 真正使得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 政府要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增强政府对公众需求的回应性, 加强社会管理, 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实施社会福利政策等。
(三) 加强监督制约
切实提高多元监督机制的有效性。首先, 加强内部监督。要继续发挥政府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 如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 促进实施不同部门交叉监督与政府审计。其次, 强化外部监督体系的建设。继续发挥原有的人大、政协、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要特别加强对合并部门较多的新设机构的监督, 保障新设机构依法履行职能, 有效避免大部制改革从职能整合到权力集中的走样。在此基础上, 挖掘新的外部监督方式, 如充分利用现代发达的网络体系, 发挥网络的监督作用等。
摘要:随着中央将大部制改革确定为我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途径, 国内一些城市也对大部制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本文正是以广东顺德政府改革为例, 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部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建议与对策。
8.“大部制”改革再提速 篇八
此番会议讨论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稿,指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在行政体制改革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首先抓紧抓好,将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据悉,本轮改革从2012年开始进入计划,由中央编办牵头,国家行政学院承担了相关课题的研究。其间,该学院还曾向同行多方征求意见,借鉴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最终成文并于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提交中央讨论的新“大部制”改革方案,包括民政部扩大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权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整合,成立专门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国家海洋局扩权,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权限;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有望整合等诸多内容。
与此相关,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的合并此前也有酝酿,或将与教育部、文化部统筹布局“大文化”。但该专家也表示,具体改革结果要看国务院最终公布的方案。
“‘大部制改革绝不仅仅意味着机构合并,重在职能转变。”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研究所所长刘俊生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一再表示,改革核心应该在于理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权力边界,“所有改革应纳入法治轨道,约束政府权力,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改革主线一以贯之
据上述会议信息,此轮改革将致力于推进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和监管型政府转变。这一路径在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院长倪星看来,是坚持了中国近年以来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主线。
回溯以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机构已进行过六次比较大的改革:1982年重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实行干部年轻化的改革;1988年改革致力于政府职能转变;1993年旨在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改革;1998年重在消除政企不分的改革;2003年目标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改革,成立了商务部、国资委、银监会等部门;2008年则推进了以突出公共服务和“大部制”为重点的改革。
历次改革的脉络基本遵循时代背景、市场规律,与国际接轨,其中政府权力配置更加科学,行政效率愈来愈高,政府理念日趋服务而非管制。
在这些改革中,距离最近的两个阶段(分别为朱镕基和温家宝主持政府工作期间)特点非常鲜明。前一阶段以打破政企不分为目标,推进宏观归政府、微观放给市场的改革,搭建起政企分开的基本框架;后一阶段以搭建公共服务框架为主,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是社会利益格局再调整的过程。
“两个阶段都抓住了时代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特点,但是也都谈不上彻底,均亟待进一步深化。”倪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前一阶段的改革一度引发国际高度关注,但同样面临既得利益者的阻力,最终未能实现改革效果的最大化,甚至遗留下一些问题。
最显著的问题在于,行政体制改革仍大有空间,与理想状态及公众期待差距较大,一些新的“大部委”并未实现1+1>2的改革初衷。“一些既得利益部门权益固化,最典型的是铁道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白智立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并未真正实现职能转变的机构改革甚至成为行政效率提高的障碍,也使得监管缺位、错位和越位现象频频发生。
倪星认为,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如果不尽快实现此次会议所提出的“简权放权”目标并有效约束权力,就有可能形成既得利益集团进一步瓜分利益的格局,导致社会的碎片化。
重点不在“合”而在“转”
刘俊生对简权放权约权、提高行政效率的期待,甚至超过对所谓“大部制”的建立。他以美国为例,对方的国家行政机构并不比中国少,但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有目共睹,由此,他一再向《中国新闻周刊》强调自己的观点,就是机构改革的重点不在于合并了多少部门,而在于转变、理清了多少职能。
刘俊生表示,现行行政体制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党政权力交叉、行政行为有法不依、部门间利益扯皮等,最大的弊端是权力运行透明度不够和约束机制缺失。而这些远非“大部制”改革甚至行政体制改革所能根本解决的问题,需要辅以政治体制改革。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此间撰文同样试图纠正以往不少人将“大部制”改革等同于机构合理化、提高行政效率的误区,“尽管通过机构整合的机构理性化的确是‘大部制改革的一环,但并非主要内容,”他指出,此项改革的主题是建立规制政府和健全政府治理结构,但是,对此“各方面的努力还远远不够”。
依据郑永年的观点,中国之所以在进行了许多年行政体制改革后仍未达理想目标,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向企业和社会的分权并未真正到位,而这恰是未来十年中国新一届政府启动新一轮改革的重大突破口。配以进行的应当是政府加快建立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管,即通过政府功能的转型,实现从直接参与和管理经济活动转为对经济活动的规制。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政府与社会关系。郑永年认为政府向社会分权的目标尚未确立。“政府不能向社会分权,就造成了大政府、弱政府,小社会、弱社会的局面。而该局面是今天中国诸多社会问题的结构性根源”。
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的几位专家看来,简单化的部门合并已经导致了尾大不掉的局面,中央层面的机构改革并未实现机构的精简。郑永年同样指出该问题,虽然表面上机构数量减少,但各部委下挂数千个不同形式的机构,权力寻租现象频繁发生。
因此,郑永年表示,“大部制”就是要建立小政府和有效政府,但由于没有向社会分权,不管权力以怎样的方式在政府部门之间分配和调整,结果还是在各个政府部门流转,政府要承担的功能还是—样多。向社会分权是实现“大部制”的前提条件。
改革成效关键看服务
在倪星看来,基于“瓦格纳定律”,随着经济的进步和增长,公共开支的份额会随之增大,而且公共开支增长的幅度要大于经济增长幅度。按照目前发展趋势;中国显然无法逾越该定律。加之市场经济日益复杂。社会矛盾越来越多,公众愈加不关注政府机构的多寡与人员数量,而是要看政府所提供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以及服务水平的高低。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多是必然趋势。
而政府必须回应社会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并向上提升自我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这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刘俊生说。
郑永年认为,在未向社会分权的情况下,政府本身仍然是一个无限责任政府。不向社会放权,社会就得不到权力,就很难形成社会自我管理的局面。“这就必然出现政府和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
因此,在社会改革框架内,行政体制改革至少有两方面内容:首先是提供公共服务。这要求政府职能的转型,从推进经济发展功能,转型到提供社会服务功能。这种转型必然进而要求政府机构和官僚组织的重组;其次,更为重要的是要建设大社会。近年来,社会管理成为中国政府社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社会的自我管理,这就要求政府给予社会充分的空间,容许社会自治力量的成长。同时,政府也要转变自身功能,从直接控制社会转型到通过法治来监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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