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汇报材料(共5篇)
1.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汇报材料 篇一
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改善医疗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按照卫生部《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和省卫生厅关于按照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部署开展活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继续把以病人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改善医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主要内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重点是公立医院。
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在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以查促建、纠建并举。活动的目标是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核心是“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一)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
1.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医疗安全责任意识;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加大公众就医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相关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药物的合理使用以及第三类和部分第二类医疗技术为重点,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展览展示、专题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风险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
(1)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市卫生局网站宣传各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协调市主要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地方媒体,做好本辖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突出管理、突出质量、突出服务、突出安全。继续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宣传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的良好舆论氛围。
(3)加大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等行为予以通报、曝光等。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善医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1.贯彻落实八部门《泰州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的志愿者服务模式,逐步完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和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相关工作,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2.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医疗机构要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1.市卫生局制定本行政区域质控中心设置规划,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积极促进质控中心的建设和发展,逐步建立质控网络,开展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2.医疗机构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质控检查,报送质控信息,根据反馈信息组织整改,改进医疗质量。
3.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质控、心血管介入诊疗和血液净化病例信息登记工作。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建设,实施院务公开。重点要求: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的落实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加强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质量。
3.贯彻落实《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和电子病历的临床应用。
4.按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新生儿室等重点科室和重点部门的建设和管理,做到人员、设备、设施配备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开展科学、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5.按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做到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设备、人员等符合基本标准。
6.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五)进一步加强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合同制护士与编制护士同工同酬。
2.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号)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改进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
医院要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细化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并纳入院务公开,向患者和社会公布。医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动各方面力量,为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逐步扭转由患者家属或者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
3.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做好16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量合理调配护士人力,鼓励采用表格化护理文书,医院要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六)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临床合理应用。重点要求:
1.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下发的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第三方技术审核的申请工作。重点加强细胞治疗技术管理,对本辖区细胞治疗产品或技术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立即停止未经批准的细胞治疗产品或技术的临床研究和临床应用。
2.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和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
3.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同时做好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第三方技术审核的申请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4.医疗机构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本机构手术分级目录,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5.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要求:
1.成立本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完善相关工作与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贯彻落实《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本机构处方集,并认真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4.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
5.以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6.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7.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8.建立临床药师制,有明确的临床药师岗位职责和相应的临床药师工作与管理制度,明确其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责任和任务并认真落实。
(八)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2.贯彻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做好手术安全核查工作。
3.贯彻落实《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落实查对制度,认真做好输血、用药、检验等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
(九)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1.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合理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并落实符合本院实际的相关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建立医院感染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3.贯彻落实《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手术室、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符合规范。
4.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加强血液透析室管理。血液透析室的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及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符合规范要求。
5.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和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意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十)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县级血库人员应知应会一百问答》,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重点要求:
1.医疗机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严禁非法采集血液。
2.二级以上医院应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积极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培训和检查工作。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指南,科学合理使用血液。
4.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应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周、月临床用血计划,并对医务人员用血情况开展评估。
5.医疗机构应为输血科(血库)配备合理的技术人员、设备设施,输血科(血库)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血液储备计划,做好临床用血的储存、检测和发放。
6.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及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
(十二)建立定期排查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针对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薄弱环节的整改工作。重点要求:
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标准等,明确人员配置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2.加强对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关键设备和装置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保障安全运行,防止漏电、漏气、漏水;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3.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物,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
4.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和维护,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加强对放射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配电室、压力容器及电梯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
(十三)继续开展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活动,认真做好市中心血站等级评审工作。
(十四)继续开展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按照分组管理要求进行检查。
(十五)开展医院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比活动。
(十六)开展医疗机构辅助诊疗科目质量、安全、服务工作督导检查。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0年5月)。
完成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各市(区)卫生局根据本方案,结合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对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部署。
2.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机构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2010年6月—2011年3月)。
1.贯彻落实。各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检查督导。自2010年6月中旬至2011年3月中旬,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导,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检查方法:市卫生局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统一要求和统一检查标准,组织对本辖区30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其中包括三级医院2家,二级医院13家,一级医院(中心卫生院)10家,民营医院5家。市卫生局派出督导员对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三)总结交流(2011年4月)。
2011年4月底前,各市(区)卫生局及时将本辖区内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总结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市卫生局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2010活动总结报告。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研究部署2011“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杜绝松懈情绪。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立院之本,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关系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影响,关系卫生系统的公众形象。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应常抓不懈。
各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加大宣传、指导、培训和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质量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各市(区)卫生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活动部署,既要加大检查、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又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医疗机构要重视内涵建设,从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教育、检查相结合,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同时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建筑、设备、设施、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中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要有重点、有措施、见实效,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三)明确活动目标,动员社会参与。
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围绕活动核心,积极行动,主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分层次、分类别、分项目地推动活动开展。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动员新闻媒体支持和积极参与,宣传推广一批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方式推广交流,为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逐步转向常态。
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地要结合2年来的活动经验和体会,逐步研究形成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
市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要按照统一安排,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市卫生局对各市(区)质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促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向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2.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汇报材料 篇二
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及成都市卫生局《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统一部署,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标准》的要求,抽调在蓉部、省级及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17名专家,分2个组于2010年12月15-29日对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成铁分局医院、彭州市人民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蒲江县人民医院、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郫县第二人民医院、石油总医院、大邑县人民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金牛区人民医院、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都江堰市红十字医院、成都西区医院、成都满地可医院、成都东区医院等20家医院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亮点
(一)领导重视,政令畅通。彭州市、郫县、青白江区、大邑县、蒲江县、锦江区、都江堰市、新津县、金堂县、邛崃市、新都区卫生局等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能够及时转发文件、制定方案、强化督导、监控整改,确保了政令畅通。
(二)医疗质量第一责任人管理意识得到提升。绝大多数医院重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意识得到提升。如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石油管理局总医院、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彭州市人民医院、郫县第二人民医院、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大邑县人民医院、金堂县人民医院和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能够按照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团结和带领一班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凝聚全院的集体力量,扎实工作,持续改进,在医院可持续发展和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多数医院重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建立和完善医务人员的资质管理档案。特别是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四川石油管理局总医院、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郫县第二人民医院及成都西区医院等医、护、药、技人员资质建档材料比较完善。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石油管理局总医院、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能及时跟进国家新出台的法律规范要求,不断更新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四)核心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多数医院医师、护士对核心制度、岗位职责知晓度高,操作规程掌握正规,对指南掌握准确。如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四川管理局石油总医院、郫县第二人民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彭州市人民医院、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大邑县人民医院、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五)护理管理工作得到重视。大多数医院重视护理工作,重视护理人员的规范化培训与考核,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护理工作得到加强;按照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要求,开展了把时间让给护士、把护士让给病人为主题的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受到了病人及家属的好评。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重视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床护比1:0.463;积极探索护理分工方式和弹性排班模式,使护理人员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全程护理服务。
郫县第二人民医院重视一线护士配备,护士与床位比1:0.495。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明星”活动,33名护理人员被医院评为服务明星,在“成都好人”评选活动中,护士吴京蓉被评为护理人员典范。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四川省石油管理局总医院积极探索责任制护理,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得到了明显加强。
(六)院感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多数医院重视院感管理工作,增加了感控人员配备,加大了投入,重点科室建筑布局、工作流程有明显改善;建立了感染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措施,所查医院医护人员均能较好地掌握手卫生规范;大部分医院血透室能较好地执行医院感染控制相关措施,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血透室开展对病人的感染监测工作,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医院感染目标监测及耐药菌监测工作,医务人员对耐药菌感染控制知识掌握较好。
(七)实验室生物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四川石油管理局总医院、彭州市人民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郫县第二人民医院等医院检验科、输血科制定和完善了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生物安全手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生物安全控制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建立较完整的实验室资料档案和“危急值”报告制度,开设了门诊检验咨询服务,强化了实验室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促进了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意识的提高。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等医院增设检验报告电子查询系统,同时,增加了传真、邮件、短信、免费邮递等方式传送检验报告。
(八)药事管理工作得到改善。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彭州市人民医院、蒲江县人民医院、四川石油总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武侯第三人民医院重视药事管理,制度健全,合理用药措施有力,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积极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和合理用药分析,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及合理用药分析结果,针对点评中存在的问题,处罚措施具体。多数公立医疗机构建立了临床药师与医师、护士及患者有效的沟通制度,开展了患者用药教育。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药品费用及药占比逐年下降,2010年药品平均降幅43.20%,药占比19.96%,用量排序前10位药品中抗菌药物仅有2个,抗菌药物用量仅占药品总量的11%。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石油管理局总医院按照《中国国家处方集》内容制定本院《处方集》,格式规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临床参考性。
二、存在问题
(一)医院管理及服务存在薄弱环节
1.依法执业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按期办理校验,成都东区医院未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名称挂牌;有的医院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如开设二级科目未核准,开展健康体检、放射治疗、血液透析室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成都满地可医院存在使用未经变更执业地点的医护人员开展执业活动现象,并涉嫌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开展执业活动。蒲江县人民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郫县第二人民医院、都江堰市红十字会医院、满地可医院开展艾滋初筛检测实验室未经验收合格,从业人员未经过相关培训;个别医院大型医用设备未办理配置许可。医师外出会诊或请院外医师会诊未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医疗文书书写不够规范,如使用计算机打印病历和处方医师未签名,出具医学影像检查报告医师不签名等;个别医院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不够好,如处方授予程序不规范,医师未变更执业地点前已获得处方权,发药由药士进行。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大多数医院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中一、二、三类医疗技术的概念理解存在偏差,医疗技术清理不到位,大多数以手术分级代替医疗技术分类,一类医疗技术项目清理不完善,非手术项目未清理或清理不全;
二、三类技术管理档案未建立或不健全,未做好第三类技术审核报批准备;手术分级管理未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原则进行授权;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未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行。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已过效期。
3.病人安全目标管理重视不够。一些医院对病人的安全目标管理未引起足够重视,知晓度低;病人安全目标执行不到位,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够;未使用床栏等防坠床措施;危急值报告登记及临床处理记录不健全或不完善;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医疗不良事件”概念掌握不清;对医疗投诉分类管理及公示不规范,调查核实过程不详细,处理、整改措施不到位;投诉记录及解决后纠份档案管理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协议书无法人签字,纠纷解决后的责任定性不明确,对责任人、责任科室的处理未经职代会讨论,纠纷处理结束后无责任人、责任科室及部门的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效果评价。
4.医院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医院门急诊服务流程及标识标牌不规范,未在显著位置公布病人权利告知;部分医院科室不能做到一室一患,住院病房床间无隔帘;预约挂号登记记录病人信息不全;医院会诊管理工作不规范(包括院内、院外会诊等),会诊邀请函对会诊目的、病人及家属意见等内容填写不全。
5.后勤保障及公共安全管理有待加强。(1)应急管理工作亟待加强。部分医院未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指挥系统,相应专家组职责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够;应急物资储备尤其是应急药品器材储备不足;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及实施存在缺陷;急诊医护人员对危重症的处理原则及设施设备掌握不全。急救设备目录不完善,使用和放置现状不明确,不利于突发事件及大规模医疗救治时的集中调用工作;少数医院未配置发电机供紧急情况下的临床重点部门用电。都江堰市红十字会医院、成都东区医院、成都满地可医院急诊科未自成体系。
(2)医院对突出事件的处置及对危化品管理有待加强。大部分医院保卫科建设薄弱,特别是个别医院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敏感性不够,医院治安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医院危化品品目及分布科室目录未建立、未开展定期巡检工作;病理科、检验科无专门的危化品库房,危化品帐卡物不一致;毒麻药品使用后安培的处理管理不规范,记录不全;氧气筒、二氧化碳及氮气同室存放,标识不清;病室内、急诊科等重点单元无防火疏散指示标识或安全警示标识不全。
(二)质量监管力度不够,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
1.质量监管力度不够。个别医院临床科室无管理实施小组,临床路径开展工作均未达到综合医院要求的20个病种,入径率低;绝大部分医院对20个并发症(《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医疗并发症管理)、18个重点疾病死亡率(《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住院质量监测指标)、二周及一月再入院病例、17个重点手术死亡率(《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手术质量监测指标)、非计划再次手术病例统计、原因分析、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未纳入医疗安全及质控指标管理。特别是满地可医院、金牛区人民医院对质量管理重视不够,基础质量管理薄弱。
2.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所查医院均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三级医师查房内容简单,深度不够;疑难病人讨论目的性不强,讨论不细;死亡讨论中死亡原因分析简单,经验教训总结不具体;术前讨论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手术指针无反指针和禁忌症,手术方式无预期效果评价及是否有替代疗法均无疗效风险及费用比较,无麻醉方式选择、无是否备血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等方面的内容,手术风险估计不足,合并症处理预案不完善,对并发症的估计不足、鉴别诊断简单;危重病人交接班对重点病人的重点内容交待不细,接班人员观察和处理无记录;部分医院会诊申请单填写内容简单、无诊断、病史描述不确切、会诊意见不全,目的不明确;知情告知内容未包含替代疗法、高值耗材及费用告知等;临床未建立有效的通知患者危急值、或者其它检查结果的制度和程序。
3.输血病历问题较多。部分医院未完全落实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都江堰市红十字医院“输血前“九项检查医嘱上均为“输血后”九项检查,输血同意签署由家属代签,但无授权委托书,一些病人输血无输血指征;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大于2000CC输血无审批手续;金牛区人民医院无输血前9项检查医嘱、无输血医嘱、输血记录中无指针、种类、剂量、疗效、不良反应记录,两次输血使用一张输血记录单;蒲江县人民医院输血无疗效评价、不良反应回报单未归档到输血科等。
(三)护理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1.护理管理工作未得到足够重视。成铁分局医院、金牛区人民医院、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满地可医院对护理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医院分级护理、责任制护理、急危重症护理执行力度不够。
2.护理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医院护理规章制度、常规及流程未建立或不完善,部分制度滞后未及时修改。如:成都东区医院、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金牛区人民医院、大邑县人民医院、蒲江县人民医院、都江堰市红十字会医院、成铁分局医院、成都满地可医院、成都西区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金牛区人民医院医嘱执行与查对存在较多问题特别是电子打印病历;成都满地可医院护理操作中未能认真执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以及无菌操作技术操作规程。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多个科室治疗室存放医疗废物、生活用品(暖瓶)、氧气等杂物,使用戊二荃浸泡持物镊。
3.临床护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部分医院对护理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护理工作关注不够,未按照《护士条例》规定配备护理人员。特别是个别科室护理人员配置极其不合理,护理质量无法保证,存在护理安全隐患。如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床护比1:0.17;成都西区医院内二科床护比1:0.18;成铁分局医院全院床护比1:0.19;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内一科床护比1:0.2;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内二科床护比1:0.2;金牛区人民医院外科床护比1:0.21;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呼吸内科一区床护比1:0.218;都江堰市红十字医院内科床护比1:0.22。
4.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开展不深入。部分医院对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深入,启动面小,内涵质量低。如:金牛区人民医院、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都江堰市红十字医院、成铁分局医院、满地可医院尚未启动。
5.护理人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大多数医院对专科护士的培训重视不够,如卫生部指定的手术室、急症室、重症监护室等专科护士培训未得到落实;部分医院部分护士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掌握不清。
(四)病理、医学检验、血库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部分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和质量管理意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成都东区医院、都江堰市红十字会医院、郫县第二人民医院、蒲江县人民医院、成都西区医院、成都满地可医院等医院分别存在以下相关问题:检验科无质量体系文件、无LIS系统、实验质量控制记录不完整,部分项目无室内质控、也无室间质评成绩;血库房屋面积未达标,流程不合理,部分配血人员无上岗证;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未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等,实验室整体管理达不到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
2、实验室生物安全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及实验室资料档案落实上存在缺陷,如新津县人民医院、都江堰市红十字医院、金牛区人民医院、成都满地可医院、武候区第三人民医院等医院检验科将临床送检标本同检验申请单随意摆放在实验台、标本未在生物安全柜内开盖;临床医生开具的检验申请单信息不全,不能保证检验报告单的完整性;检验科“危急值”报告缺住院号和时间,不能追寻其有效性。
3、多数受检医院实验室布局、流程不能满足生物安全的要求,无实验室三区两通道的划分;病理科三区分区不明显,无独立的洗浴条件。检验科普遍存在生物安全设备无定期安全鉴定及检测记录,生物安全柜无消毒、清洁记录,不能保障生物安全柜的有效使用。
4、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临床科室使用的床旁血气报告采用热敏打印,检测结果未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和室内质量控制,也未与检验科设备进行质控比对,存在安全隐患。
5、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实验室未按等级医院评审标准集中设置,放免室未纳入检验科统一管理,放免室无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及室内质量控制。
6、多数受检医院病理科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文件,室内质量控制记录不完整,制度不完善,无培训计划和实施记录;病理科生物安全设备配备不全,如病理标本取材为开放式,无病理通风取材柜、无通风式病理标本存放柜、无专业的排风设备,无洗眼及喷淋设备,存在生物安全隐患。部分医院检验科、输血科(血库)设施设备无法满足现有医疗条件下的工作需要,如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输血科无血小板震荡仪;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成都满地可医院输血科无融浆机和血小板震荡仪。
7、在临床微生物检测设备上,多数受检二级医院检验科无血培养仪和细菌生化鉴定、药敏分析仪,不能有效的为临床提供抗生素治疗的依据,更不能为院感科提供耐药菌、定植菌监测的数据。
(五)药事管理工作有待规范
1.抗菌素使用问题仍较突出。除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石油管理局总医院外,相当一部分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不规范,Ⅰ类切口手术存在无高危因素使用抗菌药物、术后预防用药、术后用药时间较长、药物选择不适宜、无指证联合用药等现象仍然十分突出;门急诊不合理用药现象较普遍,如重复用药,不合理使用三代头孢菌素(如上感、外伤、口腔感染等);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乏力。成都西区医院Ⅰ类切口手术无高危因素使用抗菌药物、术后用药预防感染,抽查30份病例均不符合相关要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抽查医护人员对耐药菌感染控制措施掌握不到位,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率很高,全院平均使用率92.6%,儿科98.8%,妇产科99.1%。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平均使用率76.9%。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用量排序前10位的药品中抗菌药物占50%。成都东区医院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选用不合格25例,无指征联合用药19例,疗程超长20例。成铁分局医院Ⅰ类切口手术在药物的选用、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术后疗程等方面均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措施不到位。
2.《处方管理办法》执行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医院对《处方管理办法》重视不够,处方监管措施不力,主要表现为处方格式未使用省卫生厅规范标准;处方书写不规范,如前记缺项、给药途径未注明(只写“术中用”),修改用法用量未在修改处签署处方医师姓名和日期,字迹潦草,未写通用名、无剂型、无药品规格、无包装数量、无用法用量、石油总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采用电子处方但无医师签字、盖章或在药房盖章等问题;诊断与用药不符,用法错误。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诊断“生殖器疱疹”用妥苏沙星和阿米卡星,诊断“病毒感染”用妥苏沙星;诊断“肝功异常”外用甲硝唑;成都满地可医院诊断“月经量多”联合使用头孢克洛与替硝唑等;无相应审核、批准程序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如,诊断为“中耳炎”使用盐酸氨溴索片、“上呼吸道感染”使用莫沙比利;诊断书写不规范,如:诊断“腰痛、眩晕、EP、霉阴炎”等。另外,医师处方权、药师调配权及签字留样的管理极不规范。
3.临床药学工作未得到足够重视。大部分医院对临床药学工作重视不够,临床药学工作开展不深入,甚至有的医院目前仍无专职临床药师,无法有效指导临床用药管理,严重制约了医院临床药学的发展;处方点评工作开展不扎实,合理用药分析的干预措施不具体;绝大部分医院未按照《中国国家处方集》编制本院处方集,用以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医院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培训、考核及授权管理不规范;个别医院麻醉药品用法错误,如:成都西区医院吗啡缓释片一天三次给药;精麻药品处方未使用标准格式,未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医院未制定高危药品目录、未单独存放。
(六)院感管理问题仍然较多
1.院感管理措施不到位。部分医院院感管理不能达到部、省新标准的要求,机构设置不全,人员配备不齐,制度不完善,监控不到位;对院感管理措施落实不够,存在医疗安全隐患。如成都满地可医院、成都东区医院、成都西区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金牛区人民医院、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都江堰市红十字会医院、成铁分局医院、蒲江县人民医院等。
2.器械及内镜清洗灭菌消毒质量差。部分医院血透室、内镜室、手术室重复医疗器械的清洗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医疗器械清洗、灭菌、包装、消毒不规范。
3.重点科室院感监控不到位。部分医院手术室、供应室、新生儿病房及其重症监护病房布局流程不合理,设施、人员达不到建设指南的新要求,个别医院血透室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4.耐药菌及非结核分支杆菌监测亟待加强。大部分医院临床科室对耐药菌监测工作认识不到位,对送检病原学标本及开展药敏实验重视不够,微生物实验室配合临床开展耐药菌监测工作开展不扎实,耐药菌主动筛查及隔离技术、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及相关控制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
5.医疗废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大部分医院病理性医疗废物分类处置不到位,有的无暂存冷冻柜等保存设施,金牛区人民医院未按法规要求分类收集、称量转运医疗废物;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存在较大隐患,医疗废物暂存点、转运工具不符合要求;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运时间超过48小时;新津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污水处理站紧邻食堂,设置不符合要求。
6.院感培训工作亟待加强。相当部分医院对医护人员院感诊断标准、医院感染监测规范、隔离技术规范、手卫生规范、耐药菌感染控制措施等院感管理知识的培训不够,法律法规学习滞后,院感管理意识不强,观念更新不及时,特别是对近几年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的规范标准、指南掌握不好。
3.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汇报材料 篇三
这里有一篇关于2010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工作学习总结的文章,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根据卫生部岌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偶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偶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正按步调有序地开展,现将活动开展环境总結如下: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在医院办理年和医疗安全百ㄖ专项查抄活动基础上,针对医疗机构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开展的改进医疗安全办理、提高医疗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偶局高度重视,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列入重要商讨公事ㄖ程,从彻底体现落到实处科学成长观,构建社会形态的高度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活动的开展一是加强了组织带领,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責报酬组长的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带领,明确职責;二是結合偶区实际,拟定了《重庆市合川区2009 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并姠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下发;三是利用局党委ф心组进修的机会,召开了“医疗质量万里”活动动員大会,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周密地部署目前,偶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各项具体工作进稳定实施之ф
2、一力以赴,眞抓实干,一力做好“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各项工作
(一)以“持续改进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为主题,廣泛开展宣布道育活动,加强公众安全就诊意识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在轨制建設和宣布道育,对内要强化医院内在建設,突詘医疗质量办理,对外要注重社会形态宣布道育和舆论引导按照这一要求,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鼎力大举开展医疗事务人員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宣布道育工作,提高医疗事务人員医疗风险、安全責肆意识,要加大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責人、质量安全办理人員和总和工作人員的办理、教育力度,更新质量安全观淰,提高质量办理理论氺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二是开展公众就诊知识宣布道育,充分利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綵取现场讲座、展览展览、专题报道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引导社会形态公众正确熟悉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诊,提高人囻医疗安全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医疗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协调区级新闻电视台,做好偶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鼎力大举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办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図、要求和好作法、好经验,宣传办理规范、质量可靠、人囻对劲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瓜葛的舆论芞氛四是要加大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告白宣传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告白宣传等行为予以传递、暴光,并按划定严肃处理
(二)以排查治理医疗安全隐患为重点,深切开展专项查抄活动
今年五月份儿直到现在,偶局結合前一阶段医疗安全百ㄖ专项查抄活动,对全区主要是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周全地医疗质量督查,各医疗机构就诊疗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排查和整改然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是需要持续改进,結合这次“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求以医术、合理用药、洫液安全、医院传染、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办理、医院后勤治安守卫和消防安全等工作为重点,偶局将继续通过深切开展专项查抄治理活动,以查促建、纠建并举,对暴露的突詘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周全梳理、排查摆治,綵取针对性的办法消除隐患;对机制和体制、轨制不健全的应当加以完美;对有关划定和工作办法执行不尽力的,要进行周全清查和治理
(三)以抓住重点环节,落到实处具体办法为抓手,着力处理完成突詘问题
外科、妇产科手术病例是医疗安全隐患較为突詘,医疗胶葛发生机率較高的专業,是医疗安全的重点环节鉴于偶区近期发生多起外、妇科胶葛均与部分下层医疗机构或下层医疗事务人員超越自身前提或技术氺平开展手术有关的实际环境,偶局在当眞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拟定了《重庆市合川区手术分级办理轨制(暂行)》,成立手术分级办理轨制,拟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办理办法,对医师的专業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事后,方可授予响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办理有效地杜绝了部分下层医疗机构或下层医疗事务人員超越自身前提或技术氺平开展手术的环境
(四)加强洫液质量办理工作
偶局当眞彻底体现执行《洫站办理办法》、《洫站质量办理规范》、《洫站实验室质量办理规范》、《临床用洫办理办法》和《临床输洫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綵供洫活动和临床用洫办理,保证临床用洫安全今年9月,重庆市合川ф心洫站接綬卫生部洫液质量专项督查綬到好评
三、拓宽创新、持续改进,成立医疗质量办理长效机制
4.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汇报材料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2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
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和《2011年公立
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有关部署,紧密结合“三好一满意”、医
院等级评审和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健康服务为中心,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2011 年官塘中心卫生院“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范围为全院各科室和下伸所站。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原则
(一)自身建设与对外宣传相结合。我院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突出内涵建设。充分总结 2009、2010年活动经验,动员媒体力量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向人民群众普及科学防病治病和正确择医、就医等方面的知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医院自查与管理督导相结合。我院按本方案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同时组织对各科室和下伸所站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督导检查。
(三)近期目标与长效机制相结合。2011 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与“三好一满意”、医院等级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时总结我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经验,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四、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在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与“三好一满意”、医院等级评审以及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相结合,以查促建、纠建并举。活动的目标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努力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和群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
1、我院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组织学习《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加大公众就医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我院充分利用相关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药物的合理使用,采取现场讲座、展示、专题报道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风险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积极作用,协调媒体,宣传本单位“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加大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等行为予以通报、曝光等。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医患沟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
1、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 2
见》和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我院积极推动志愿者服务,逐步完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和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相关工作,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2、继续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我院要继续将改善人民群
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积极推行门诊弹性排班、挂号、候诊、交费、取药、无假日检查、检查一日报告、电话随访、科学安排节假日门诊等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便患者就医的各类措施,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三)继续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我院医疗质量控制长效机制,推进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组织开展重点临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建立评价体系和质量信息体系,统筹协调质控中心的质控工作;完善质控中心考评制度。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诊疗;规范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建设,实施院务公开。
1、严格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大力推行临床路径,扩大各病种试点范围,规范临床诊疗行 3
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促进医疗质量科学管理;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费用控制工作,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3、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加强医务人员基本功训练,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加强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质量。
4、按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新生儿室等重点科室和重点部门的建设和管理,做到人员、设备、设施配备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开展科学、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5、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我院院务公开意识,推行单病种医疗费用公开,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建立健全内部决策、人事、分配、财务、采购等事项的公开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坚持和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度。设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电话,完善医疗服务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尊重群众就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接受社会监督。
(五)进一步加强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卫生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岗位的需要,开展专科护理培训;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合同制与编制护士同工同酬。
2、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号),改进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根据《综合医
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的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并纳入院务公开。
3、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广东省 2011 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覆盖面,深化护理内涵、发展专科护理、提升专业素质。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理工作量和病人病情配置护士,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 8个。优化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
护理,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护理的质量、数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相结合。提高护士待遇,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六)全面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继续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1、我院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审核的组织实施工作。院长作为我院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我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及保障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和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我院根据自身的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对已经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全面梳理,对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
2、我院按照《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对具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展不同级别的手术进行限定,在对其专业能力进行审核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3、完善手术患者的病情评估、术前讨论和知情同意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定手术方案,依据患者病情变化和再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方案,完成术前各项准备后方可实施手术并如实进行记录。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加强药事管理,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
1、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规范建立健全我院药事管理落实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2、贯彻落实《中国国家处方集》,认真组织培训和实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按照《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制定处方点评制度,建立点评流程,落实专职人员,定期抽查处方,对处方中的各类用药信息进行汇总,及时掌握医生、药师的医疗药学服务质量,掌握处方信息。汇总登记不合格处方,对不合格处方予以通报、干预和跟踪整改,促进医师临床合理用药。
4、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关于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部署和监管。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各项制度,包括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以及抗菌药物应用监测管理制度等。
5、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6、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按照卫生部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部署和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7、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工作。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用毒性药品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册登记。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五专”管理,实施动态监测,防止流弊。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管理规定》建立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
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建立目标落实检查考核制度和机制,保障病人安全。贯彻实施《医院工作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查对制度和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护协作,共同做好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
(九)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有关要求以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 技术性标准、规范。不断完善我院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提高医院感染监测水平。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废物监测管理专项工作。
(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对检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
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临床实验室制订各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任职资格。实验室的空间布局、检验流程、设施设备满足临床需要和生物安全要求。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校准、保养和维修,检验试剂和一次性耗材应确保在有效期内,按规定保 7
存。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
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严禁非法采集血液,确保临床用血来自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
2、加强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能和管理,做好临床用
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 育和培训工作。
3、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使用血液,制订年、月度用血计划,建立临床科学用血点评制度并落实。
4、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和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后勤安全保障。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人员,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操作程序。
2、加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安全使用。
3、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置齐全,使用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醒目,确保消防预警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加强在建工程和装修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控违规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 8
建筑材料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依法安全有序完成。
4、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力设施、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和逃生演练。
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配齐治安监控设施,规范安保人员的履职行为,维护我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三)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做好放射诊疗防护工作。
1、我院建立完善放射诊疗防护措施、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并认真组织落实;
2、做好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工作;
3、做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4、配备并合理使用放射防护用品、自主检测设备。
五、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 5月)。
1、转发并学习《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 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28 号)及血液管理等相关配套文件。
2、制定下发 2011 年官塘中心卫生院“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2011年 6月—10月)。
根据卫生部文件精神,制定官塘中心卫生院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自查自纠,认真整改。我院在 2011年 7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迎接县卫生局督导检查。根据县卫生局确定的督导日程安排,9
迎接县卫生局对我院“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督导。
(三)总结交流(2011年 11 月-12月)。
2011年9月底前,我院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
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克服松懈情绪,加强组织领导。连续三年开展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继“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来,卫生系统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卫生系统全面开展的“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 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09-201
1年重点改革任务的关键一年。
我院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明确院长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氛围。我院要继续主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分层次、分类别、分项目地推动活动开展。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动员新闻媒体支持和积极参与,宣传推广一批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方式推广交流,为我院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奠定基础。
(三)建立长效机制,逐步转向常态。我院按照医疗卫生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卫生部工作部署,建立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将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常态管理轨道,逐步形 10
5.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汇报材料 篇五
卫医政发〔201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大学医院管理部门,部管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和《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有关部署,根据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经研究,我部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现将《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doc
二0一一年四月六日
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
2010年在全国开展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对进一步促进医院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总结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根据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和《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和《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有关部署,按照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继续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重点是公立医院。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在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与“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医院管理年活动以及“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以查促建、纠建并举。活动的目标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努力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
1.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更新质量安全观念,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加大公众就医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相关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药物的合理使用以及第三类和部分第二类医疗技术为重点,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展览展示、专题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风险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
(1)加强舆论引导,突出管理、突出质量、突出服务、突出安全。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继续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宣传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的良好舆论氛围。
卫生部网站宣传各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协调主要媒体开展采访报道。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地方媒体,做好本辖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加大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宣传和“医托”、“号贩子”等行为予以通报、曝光等。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医患沟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
1.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和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积极推动志愿者服务,逐步完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和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相关工作,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2.继续贯彻落实我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医疗机构要继续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继续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1.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域质控中心设臵规划,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积极促进质控中心的建设和发展,逐步建立质控网络,开展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2.医疗机构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质控信息,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质控检查,并根据反馈信息组织整改,改进医疗质量。
3.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质控、常见肿瘤性疾病、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和血液净化技术病例信息登记工作。
4.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与评估,促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诊疗;规范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建设,实施院务公开。重点要求: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大力推行临床路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促进医疗质量科学管理;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费用控制工作,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3.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定期开展医疗机构病历点评活动,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加强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质量。
4.贯彻落实《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和电子病历的临床应用。
5.按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新生儿室等重点科室和重点部门的建设和管理,做到人员、设备、设施配备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开展科学、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6.按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做到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设备、人员等符合基本标准。
7.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探索实行单病种医疗费用公开,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8.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的通知》按规定上报白内障手术信息。
(五)进一步加强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合同制护士与编制护士同工同酬。
2.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号)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改进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
医院要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并纳入院务公开,向患者和社会公布,并遵照落实。医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动各方面力量,为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逐步扭转由患者家属或者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
3.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全面落实护理职责。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臵护士,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应当≥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护理服务的质量、数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相结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院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六)继续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临床合理应用。重点要求: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准入和审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下发本辖区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第三方技术审核的申请工作。重点加强细胞治疗技术管理,会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细胞治疗产品或技术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停止未经批准的细胞治疗产品或技术的临床研究和临床应用。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对辖区内开展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和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实施准入管理,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3.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同时做好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第三方技术审核的申请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4.医疗机构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本机构手术分级目录,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5.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臵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要求:
1.成立本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完善相关工作与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贯彻落实《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本机构处方集,并认真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4.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
5.以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6.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7.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8.建立临床药师制,有明确的临床药师岗位职责和相应的临床药师工作与管理制度,明确其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责任和任务并认真落实。
(八)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2.贯彻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做好手术安全核查工作。3.贯彻落实《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落实查对制度,认真做好输血、用药、检验等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
4.落实《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保证医疗美容安全。
(九)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1.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合理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并落实符合本院实际的相关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建立医院感染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3.贯彻落实《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手术室、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符合规范。
4.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加强血液透析室管理。血液透析室的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及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符合规范要求。5.贯彻落实《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加强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手术及臵管前、中、后的各项操作技术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防控要求。
6.贯彻落实《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隔离、消毒灭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7.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和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意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十)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臵、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重点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禁非法采集血液,确保临床用血来自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
2.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使用血液,制订年、月用血计划,并对医务人员用血情况进行评估。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输血科(血库)并合理配备技术人员、设备设施;输血科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订血液储备计划,保证合理有效库存,做好临床用血的储存、检测和发放。
5.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和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后勤安全保障。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人员,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操作程序。
2.加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臵和安全使用。
3.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臵齐全,使用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醒目,确保消防预警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加强在建工程和装修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控违规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建筑材料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依法安全有序完成。
4.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力设施、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应急处臵和逃生演练。
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配齐治安监控设施,规范安保人员的履职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三)继续开展全国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活动,活动方案由我部医政司另行下发。
(十四)开展全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培训和示范病历解析巡讲活动,活动方案由我部医政司另行下发。
(十五)开展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活动方案由我部医政司另行下发。
(十六)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做好放射诊疗防护工作。重点加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的防护管理工作。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做好本辖区内放射诊疗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2.做好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放射防护评价与审查工作;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放射诊疗防护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并认真组织落实;
4.医疗机构做好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工作; 5.医疗机构做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6.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并合理使用放射防护用品、自主检测设备。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1年4月)。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2009年和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制订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对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部署。
2.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机构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2011年5月—10月)。
1.贯彻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2.医疗机构自查。各医疗机构要在2011年7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3.省级指导检查。自2011年8月上旬至9月下旬,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不少于40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4.全国督导检查。2011年10月,卫生部统一组织对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原则上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查不少于1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不少于3家,二级医院不少于5家,民营医院不少于2家。检查结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总结交流(2011年11月-12月)。
2011年9月底前,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本辖区内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总结上报卫生部。卫生部结合对各地督导检查情况,形成2011年度活动总结报告。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克服松懈情绪,加强组织领导。连续三年开展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继“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来,卫生系统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卫生系统全面开展的“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2011年重点改革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实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目标,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松懈情绪,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再宣传、再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指导、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氛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主动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分层次、分类别、分项目地推动活动开展。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动员新闻媒体支持和积极参与,宣传推广一批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方式推广交流,为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在全国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奠定基础。
【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汇报材料】推荐阅读:
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年实施方案09-29
医疗质量万里行检查汇报及整改措施08-24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自查自纠总结06-26
放射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记录2017年1月10-21
2024年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案10-21
12年医疗质量工作计划11-16
2011年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总结08-30
医疗质量口号08-14
医疗质量年度总结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