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物价局1

2024-09-21

收费标准物价局1(共11篇)

1.收费标准物价局1 篇一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价发[2008]1号)

各市物价局(发改委)、司法局:

为规范我省各级司法鉴定机构的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司法鉴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家计委等六部门下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88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司法鉴定工作开展的现状,现将我省司法鉴定部分业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经省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实施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

二、司法鉴定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辽宁省司法鉴定法医类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应严格按照《司法鉴定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并在对应的收费项目和规定的收费标准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上述鉴定费收费标准中不包括下列收费:

1、因鉴定需要所发生的翻译费、差旅费;

2、超出鉴定机构按规定配置设备的检查、检测业务范围,需另外进行检查、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3、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发生的相关费用;

4、鉴定服务内容以外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费用的收费数额、收费方式由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四、司法鉴定机构为委托人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坚持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在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前,司法鉴定机构应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明确委托鉴定事项,双方权利义务,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事宜,严格按照司法鉴定业务规程提供服务。无委托协议不得收费。

司法鉴定机构在实施鉴定业务过程中,需聘请外单位专家或有关人员协助鉴定的,发生的有关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承担。

五、委托人因司法鉴定机构的原因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应退还预收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因其他原因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由委托双方根据鉴定工作的开展进程,协商退还预收费用数额。

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申请减免司法鉴定费用,应由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凭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由司法鉴定机构酌情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用。

七、各级司法鉴定机构在实施收费前,应在业务接待处所或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接受物价、司法及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6]883号)的规定,本通知规定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执行期间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下发具体收费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辽宁省司法鉴定法医类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二○○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

辽宁省司法鉴定法医类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类别及收费项目单位收费标准 备注

一、法医病理鉴定

1、尸体解剖元/具1000-1500 轻度腐败尸体收费标准高限可上浮20%;

高度腐败尸体收费标准高限可上浮50%。

2、尸表检验元/具200-5003、死亡原因元/具500-8004、致伤(死)物认定元/具300-5005、组织切片检验元/具1500-20006、特染切片检验元/具300-5007、尸体解剖照相元/具150-200

二、法医临床鉴定

1、人体损伤程度元/例300-6002、伤残程度元/例400-8003、损伤与疾病关系元/例400-8004、劳动能力元/例400-8005、性功能元/例600-8006、医疗纠纷元/例2200-32007、致伤物及致伤方式元/例400-8008、医疗费用等相关鉴定 元/例500-10009、人体损伤照相元/人50-8010、保外就医元/人500-800

三、法医物证鉴定

1、亲子鉴定元/例3500-4500 DNA基因分型16位点STR自动检测法。

隔代、同胞、旁亲亲权鉴定收费标准协商

议定。

2、性别鉴定元/例800-12003、种属鉴定元/例600-10004、个体识别元/例1000-2000

四、法医毒物化学检验

1、定性分析元/样本 400-8002、定量分析元/样本 500-1000

五、法医精神病鉴定元/例1000-2000

六、文书鉴定

1、笔迹元/件500-10002、印章、印文元/件500-10003、文书形成时间元/件1000-20004、污损、毁损文书元/件800-15005、人像元/件500-1000

七、痕迹鉴定

1、指纹元/人300-500包括1人多枚

2、足迹元/人500-800包括1人多枚

3、工具元/件300-5004、枪弹元/枚300-5005、车辆元/件500-10006、其它痕迹元/件300-5007、痕迹显现处理元/项300-500

八、微量物证鉴定元/项500-1000

九、声像资料鉴定

1、录音制品元/例500-10002、录像制品元/例500-10003、磁盘、光盘元/例500-10004、图片元/例500-8005、声纹鉴定元/例500-1500

发布部门: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03日3日(地方法规)

实施日期:2008年01月0

2.收费标准物价局1 篇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抽查2005年6月—2005年12月500份病人病历, 其中男291例, 女209例;年龄62岁~92岁 (68.88岁±10.86岁) ;2006年1月—2008年12月科室设置物价员后500份病人病历, 其中男305例, 女195例;年龄60岁~98岁 (70.13岁±13.8岁) 。两组年龄及性别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χ2=0.241, P>0.05 ) 。

1.2 方法

从2006年1月起, 我院临床各科室设置物价管理员, 经财务物价管理科等部门进行系统培训, 学习物价政策、法规及医疗收费等相关知识, 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分析对比2005年6月—2005年12月500份病历与2006年1月—2008年12月科室设置物价员后在病人出院前对收费问题核查过500份病历。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 对收费存在问题进行统计, 分析其分布状况及产生的原因, 比较科室设置物价员后产生收费问题的差异。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 10.0统计软件录入数据进行分析, 采用一般描述性分析方法。

2 结果

设置物价员前500份病历中, 有收费错误的296份, 占59.2%, 共计发生费用绝对值总和为24 523元。设置物价员后的500份病历中出现收费问题的有82份, 占16.4%, 共计发生费用绝对值总和为3 056元。设置物价员前后病历存在收费问题比较见表1。

3 讨论

3.1 收费问题原因分析

3.1.1 医疗收费工作是涉及全院多部门的系统工程

设置物价员前500份病历中, 有收费错误的296份, 占59.2%, 共计发生费用绝对值总和为24 523元。设置物价员后的500份病历中出现收费问题的有82份, 占16.4%, 共计发生费用绝对值总和为3 056元。说明在临床医疗收费中存在有差错, 小到多收或漏收1根试管, 大到特殊检查、化验几元、上百元甚至数百元不等。原因是住院病人的收费由多部门完成, 牵涉面广, 如检验、检查由医技科室谁做谁录入电脑收费, 没有专人查对, 科室设置兼职物价管理员后加强管理, 问题逐渐减少。

3.1.2 物价政策的滞后和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从表1收费问题统计结果中看, 设置前收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医嘱与收费项目不符, 占收费差错的34.41%, 说明物价政策落后于医疗实践, 对一些新的诊疗手段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 临床只好采用替代收费项目的办法予以解决, 但为日后医疗纠纷埋下隐患。

3.1.3 工作繁忙琐碎

目前在我国临床医疗实践中, 护士除完成临床护理及协助治疗外, 还要承担病人医疗费用的电脑录入记账工作[2]。虽然在各级医院均实施电脑记账, 但由于护士在承担繁重的临床护理工作, 难免出现一些收费错误, 常采用过后记账的方法为当天未能及时记账的收费项目进行补收费, 表现为医嘱与收费时间不相符, 医疗收费差错已成为病人及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也是引起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3]。

3.1.4 病人或电脑的原因

常因病人欠费后账号被锁定或电脑故障不能正常录入, 待补交住院押金或电脑正常开通后集中补登。例如我院曾有1例危重病人在ICU抢救治疗, 家属迟迟不肯去交住院押金, 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先抢救用药, 并特殊申请为其临时开通电脑限制, 集中录入前面用过的医疗费用, 其中有一条收费显示为静脉抽血26次, 媒体报道说医院乱收费, 1 d竟然抽血26次, 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都在抨击医院, 给医院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3.1.5 医护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护士操作欠熟练或因经验不足

有收费无医嘱及有医嘱无收费, 则主要是由于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及工作疏忽造成, 如执行口头临时医嘱后医生没有及时补开。

3.2 对策

3.2.1 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我院自2006年1月开始设置兼职物价员, 经培训上岗后, 负责本科室收费标准的执行、住院病人费用的核对、核实有无冒用他人医疗卡住院或检查治疗;有无不在医保偿付范围的病种使用医疗卡住院等情况;检查、指导科室其他护士电脑收费工作完成情况, 发现收费问题及时纠正;在病人出院前检查病人收费情况;对科室每月医疗业务收入、支出作出预算及统计, 为科学管理科室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与物价部门沟通, 对临床效果好和广大病人有迫切需求的一些新的诊疗手段, 及时向物价部门申请设立合理收费项目及标准, 使一些新技术合法合理进入医疗实践服务于病人, 严格按明细项目收费, 禁止代替收费。

3.2.2 专人负责加强检查控制

每天指定班次抽查科室现在住院病人的医疗收费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采用卷地毯式方法不断循环, 覆盖面尽可能广, 抽查频率尽可能高些;管床护士检查所管床位的病人住院收费;护士长定期抽查电脑收费情况;兼职物价管理员对每个住院病人的费用出院前至少全面检查核对1次, 全面掌握调控, 确保费用无误后方予办理出院。

3.2.3 加强告知工作, 让病人及时明白自己的医疗消费

每天打印并发放“日清单”, 实行“日清单”病人签收认可制度, 如有疑问及时落实解决问题;并及时通知补交住院押金, 保证医嘱及时录入。

3.2.4 加强学习培训, 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学习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及收费标准, 加强护士操作训练, 提高正确收费的效率。

3.2.5 建立长效机制, 持之以恒

医疗收费问题只能加强控制纠正, 但不可能消灭, 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将会有出现, 因为住院医疗收费是较复杂的过程, 不比其他简单消费, 牵涉科室及人员较多, 如检验科、CT、X光、B超等, 有些是人为操作出错, 有些是电脑故障所致, 有些是他科人员发生, 有些是本科人员失误。因此, 医疗费用管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实施收费管理必将会继续持久下去, 并在以后工作中不断完善, 科室物价管理员起到传、帮、带导师作用, 只有医护人员人人参与, 科室质控管理小组不断完善管理方法, 工作形成制度化, 护士长 (科主任) →物价管理员→当班护士 (医生) 对医疗收费进行3级管理,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病人住院费用问题。

3.3 体会

医疗收费问题可控并不可怕, 关键是要加强管理。本组资料结果表明, 设置兼职物价员后收费问题明显减少, 与设置兼职物价员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设置兼职物价员作用主要体现在可以减少一些人为因素导致的收费差错。医疗活动存在收费差错曾经是一个普遍问题, 由于医患关系不对等的因素, 是造成医疗纠纷和医患关系紧张和社会上对医疗行业产生误解的原因之一。作为医方, 特别是医院管理层应积极应对这一问题, 从源头抓起, 降低医疗收费差错的发生。我院通过设置科室物价管理员在保证医疗收费管理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防止出现多收费或漏收费现象, 降低收费差错发生率, 有效地保证医疗收费的准确性, 减少因收费问题产生的医疗纠纷, 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摘要:[目的]分析住院病人医疗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其解决方法。[方法]抽查2005年6月—2005年12月500份病历以及2006年1月—2008年12月科室设置物价员后500份病历, 对收费存在问题进行统计, 分析其分布状况及产生的原因, 比较科室设置物价员前后产生收费问题的差异。[结果]设置物价员前500份病历中, 有收费错误的296份, 占59.2%。设置物价员后的500份病历中出现收费问题的有82份, 占16.4%。[结论]科室设置物价管理员在保证医疗收费管理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防止出现多收费、错收或漏收费现象, 有效地保证医疗收费的准确性。

关键词:医疗费用,物价管理员,护理管理

参考文献

[1]陈丽萍, 夏淳和.新形势下护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护理学杂志, 2005, 20 (2) :60-63.

[2]王艳红, 李继平.护理信息系统在护理管理中的应用现状及发展趋势[J].护理研究, 2005, 19 (2A) :189-190.

3.收费标准物价局1 篇三

晋价房字〔2001〕202号

省公安厅消防局、各市(地)物价局:

根据《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晋价费字[2000]第63号)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修订后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配备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检测设备,同时要取得山西省公安厅消防局核发的《山西省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许可证》。

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不委托的不得强制检测收费。承托双方要预先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付费方式等有关事项。

三、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范围,是指本省境内消防安全有要求的变配电装置、低压配电线路、电气照明装置、电气开关、电气动力设施、电缆及接地防雷装置等设施。

四、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按以下标准收费:

1、歌舞厅、影剧院、卡拉OK厅、夜总会、营业性保龄球馆等娱乐场所按每建筑平方米1.80元计收。

2、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营业性办公楼(写字楼)等类似场所和电厂按每建筑平方米1.50元计收。

3、党政机关办公楼及国家兴办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民政福利等单位的办公设施按每建筑平方米0.50元计收,营业性设施执行相应收费标准。

4、加油站每台次按400元计收,石油库每罐次按450元计收。

5、其它场所按每建筑平方米1.00元计收。

五、因检测机构的责任,需要复检的,或因出具的检测报告有误需要更正的,不得再次收费。

六、本通知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在执行中承托双方可根据检测项目的多少、技术难易程度等情况协商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七、承担电气消防安全技术检测的机构,应完善检测手段和检测规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技术检测,并按规定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凡具备资格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中介机构统一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实行年审。各中介机构应亮证收费,接受物价部门监督检查。

4.收费标准物价局1 篇四

文号:鄂价工服规[2011]23号|发布日期:2011-04-1

5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

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

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

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此次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律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

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地字

[2000]51号)停止执行。

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试行一年。

5.收费标准物价局1 篇五

【发布文号】沪价公[2001]023号 【发布日期】2001-07-19 【生效日期】2001-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部分

电信代办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00一年七月十九日沪价公〔2001〕023号)

上海市电信公司:

为规范宾馆、饭店等电信代办单位收费行为,有利于做好电信服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宾馆、饭店等提供上因特网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一、设置网吧或提供计算机上网的,每分钟0.30元。

二、二、用户自带计算机使用房间内分机电话线上网的,每分钟0.10元。

本通知自2001年9月1日起执行,请督促宾馆、饭店等电信业务代办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6.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收费 篇六

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价服〔2010〕173号

各市、县物价局,省广电网络信息公司:

为切实保障广大有线电视用户利益,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01号)要求和《江苏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009]239号)规定,现将我省清理规范后的有线电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开通费、复机费、停机费、用户证工本费,涉及有线电视用户申请办理开通、移机、停机、复机、过户等各类手续费一并取消。

二、移机费全省统一下调到每次30元。

三、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对有线电视用户报停期间,停收基本收视维护费,但可按每月不高于

4.5 元收取机顶盒成本分摊费用。机顶盒(网络公司为首次入网用户配置的)在三年保修期内,外观和质量完好,用户要求退还机顶盒的,以及该机顶盒使用满8年的,报停期间不收机顶盒成本分摊费用。

四、数字电视智能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的,可收取工本费,每张不超过65元。首次入网用户的主终端机顶盒智能卡不收费。

五、本通知从2010年6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今后国家和省有新的规定和标准,从其规定和标准。本通知由省物价局负责解释。本文件有效期三年。

7.收费标准物价局1 篇七

收费标准的通知

黔价费〔2003〕281号

各市、州、地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精神,2001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发《贵州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黔价费[2001]121号),通过试行达到以收促建,极大地促进了我省防空地下室建设。现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精神和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际征收情况,将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范围

凡在本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本文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三)款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4%修建;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3%修建;三类、省级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2%修建;

(四)新建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下室;

(五)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许可条件

按规定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同下达,坚持按标准同步建设,不得收费。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宜修建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必须按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和规定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就近易地建设。

(一)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二)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三)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三、易地建设费的征收程序和标准

(一)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需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

1、国家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800元;

2、国家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300元;

3、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贵阳市的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每平方米1000元;

4、省级人防重点城市以及贵阳市的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及清镇市每平方米800元。

以上标准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取标准,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以上标准下浮10%收取。

(二)建设单位不按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设计标准建设防空地下室,经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质量仍不合格的,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

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收取。易地建设费的使用、管理和其它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上缴同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支出通过预算安排,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和挪用。

五、收到本通知后,各收费单位要及时到同级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8.收费标准物价局1 篇八

为扩大电力市场,促进电力消费,满足居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调整后的居民一户一表的安装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一户一表的安装收费标准

(一)安装每具5(10)A单相电卡表的收费标准由1300元降为960元。

(二)安装每具5(20)A单相机械表的收费标准为860元。

(三)安装每具5(20)A单相电卡表的收费标准为1060元。

(四)安装每具5(30)A及以上容量电能表的收费标准暂由电力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

二、居民一户一表更换大容量电能表的安装收费标准

(一)每具5(10)A单相电卡表增容到5(20)A单相机械表的每具收费标准由169元降为160元。

(二)每具5(10)A单相电卡表增容到5(20)A单相电卡表的收费标准由364元降为320元。

(三)每只2P―20A断路器69元。

(四)对更换下来的旧电能表,本着居民用户自愿的原则,可由电力企业折价回收。

三、居民一户一表的迁移拆装费收费标准

每具电表的迁移拆装费收费标准由240元降低为100元。对居民办理一户一表的过户、补证或退户手续收取的工本费标准为每证10元;但对同时办理两项以上手续的,也按10元收取工本费,不得重复收费。

四、居民对一户一表的安装、更换或迁移拆装等,必须坚持居民用户自愿的原则,由居民用户提出申请,与电力部门签定有关协议。电力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居民一户一表用电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及时解决居民的用电需要。

五、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我市居民用户一户一表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价格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9.县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先进事迹 篇九

牢记宗旨讲奉献立足服务办实事

**县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自1984年到物价局工作以来,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被省,市物价局评为先进工作者.面对这些荣誉,她总是以一颗平常心淡然处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她是一个踏实,直爽,亲和的人,她用自己的努力,为价格工作服

10.收费标准物价局1 篇十

[2007]278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结合我省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标准试行一年的情况,经征求部分中介代理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现重新下达我省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方法 1.除介入、骨科植入物类医用耗材外,其他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统一采用按品种收费的方法。2.鉴于介入、骨科植入物类医用耗材的特殊性,这两类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费,既可按品种收费,也可按实际交易金额收费。具体收费方法由中标企业选定后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确认(但该企业所有中标品种只能选取同一收费方法)。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品种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单个企业单个中标品种中标价(元)最高代理服务费(元)50元以下(含50元)300 50-200元(含200元)400 200-500元(含500元)800 500-2000元(含2000元)1600 2000元以上 2200 对同一企业生产的单个中标品种,规格型号多的实行限量收费。同一企业单个中标品种超过10个规格型号的,按10个规格型号封顶收费,超过部分免收费。介入、骨科植入物类医用耗材按品种收费时,参照收费目录指引计收(详见附表1和附表2,目录指引表述不明确的,以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为准)。其中,骨科植入物类按附表所列目录单个收费,不再细分。2.按实际交易金额收费 按实际交易金额收费的,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执行,结算周期按季度或以当地医用耗材招标标书规定的采购周期进行结算。

三、医用耗材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不论是按品种规格收费还是按实际交易金额收费,上述收费标准均为最高标准,在不超过文件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各市可按照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局备案。

四、招标文件费 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每个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每套最高不超过150元(每次招标的所有文件为一套,不能分解收取)。

五、除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外,招标代理机构和医疗机构不得向投标人收取各种押金、保证金、合同履约金和其他任何费用。

11.物价局落实收费与市场管理总结 篇十一

物价局落实收费与市场管理总结

去年区物价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秩序,开展价格服务,为全区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和收费环境,较好地完成了价格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

一、落实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第一季度集中进行了《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我们依据市物价局的工作安排和国务院六部委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下发了年审通知,开展了年审宣传工作,组织了参审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明确年审的原则、内容和工作程序,强调年审纪律和廉洁规定。同时和区财政局联系,继续进行联合年审,一厅式办公。共年审《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424证,年审率%。通过审验,进一步强化了对收费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遏制了乱收费行为。

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管理工作。2月份,完成了中学、中小学等17家移交我区管理学校收费标准的清理、变更工作,废止了企业改制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根据规定取消了西光幼儿园等2家幼儿园的特长班的收费项目。8月份,对17所高中的电教教材费进行了审验、取消了高中学生毕业证的工本费、增加了高中学生的体检费。对10所公办幼儿园的取暖费进行了审查上证工作。落实收费员证制度,完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员证》的年审和新证办理工作,共年审534证,年审率达到%。办理新的《收费员证》30证。9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自行车保管站收费活动,规范

了自行车收费公示、收费标准,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加强了对部分经营性价格的监管。完成了37家旅店业、8家停车场和7家物业公司《收费许可证》的备案和年审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价费调研工作。4月份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会同区教育局在电力设计院子校、省建三公司子校、育英小学等12所学校开展了教育资源整合调研工作。5月份配合市物价局、教育局先后在实验幼儿园、教工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开展了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调研工作。6月份根据区政府安排,组织开展了征收“价格调节资金”的调研工作。7月份根据市物价局安排,我们组织对辖区内的物业收费和营业性停车场的收费进行了调研。同区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对17所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电教教材成本进行调研。

进一步完善了收费公示制度。我们以教育、药品、医疗、交通等行业为重

点推进了收费公示制度,扩大了收费公示制度的社会覆盖面。组织收费单位对设置的公示牌进行了版面更新,同时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公示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纠正。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全年共检查市场、行政事业收费单位和各类经营企业520余家,查处有价格违法问题的32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98件,办结率99%,明码标价普及率达98%以上。

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成品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等价格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倡导公平竞争。7月,针对食用油、猪肉、蔬菜价格上涨,我们加强了日常市场价格的巡查工作。打击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压级压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维护市场价

格秩序。

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依据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秩序整治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节日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全局专门抽出价格检查人员,分片负责进行了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同时,我们加强了对生活必需品、粮油、运输、成品油、物业服务等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日常巡查,积极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打击价格欺诈,重点检查了商业购物、餐饮、宾馆、公路客运价格和明码标价情况。共检查经营户270余家,对一些有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户进行了查处。

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规范幼儿园和高中阶段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收费,加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和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开展了对教育收费的检查。共检查学校、幼儿园64余家。

开展了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检查。共检查130家医疗服务和药品零售商,查处了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提高药价、违规收费等行为。

对涉企收费的交通、土地和城建等部门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

开展物业收费检查。对37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进行了检查,主要涉及物业收费的备案、国家定价的执行情况、代收代付费用等,对6家存在问题的物业公司进行了处理。

积极参加了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每周2次的价格检查,加强了对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的价格管理,坚持在火车站广场旅客服务中心24小时值班,认真处理旅客和经营者之间的价格矛盾,受理旅客关于价格的咨询和举报,较好地解决了旅客和经营者之间的价格矛盾,维护了广大旅客的利益。

积极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依据“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实施

方案,积极做好了价格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

三、积极开展价格宣传,努力完成价格服务工作任务

在抓好日常宣传的同时,我们于3月15日在开元商城门前设点,宣传《价格法》等价格法规,接受群众价格咨询和价格举报。认真执行《价格监测规定》,坚持各项专题报告制度,及时采集各类商品价格信息,对市场动态进行定时分析,完成了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任务,对粮油、蔬菜、副食品等114种居民生活必需品采价价次,做到了及时准确,按时上报。接受公安系统委托,完成了起、标的金额为万元的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评估工作任务。受省市物价局的委托,对秦川中学、西光中学等11所学校的服务性收费进行了监审,按时上报了监审报告。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加强自身建设

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切实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思想观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价格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努力建设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城区服务。

组织政治和价格业务学习,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完善了规章制度,加大了管理力度,确保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深化了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了岗位职责,做到了责任到人,月初安排,月底小结讲评制度。

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规范工作人员自身行为,做到了依据法规,该管则管,确保管住管好,该放

则放,而且要放开搞活。加强内部管理,从提高物价队伍的整体形象出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物价系统“五不准”规定,确保了清正廉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价格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一是部分干部的价格管理、服务观念落后,知识更新慢,不能完全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二是在价格监管工作中存在手段比较单一,方法较少,特别是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有时还显得力不从心,价格工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

六、今年的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强政治和价格业务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价格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落实收费制度,完善收费公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整顿规范价格秩序,进一步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倡导诚信经营,推动价格诚信建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防止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确保价格稳定。

积极做好价格法规宣传和价格服务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工作,积极完成价格认证工作任务。进一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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