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农村发展探析

2024-08-02

论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农村发展探析(精选7篇)

1.论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农村发展探析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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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房地产业发展

浅谈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房地产业发展

【摘 要】城镇化是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内需。它与房地产业紧密相连。城镇化伴随着城市人口聚集、城市规模扩大以及城市结构的变化,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而过去过度倚重于“房地产战略”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也导致了一系列问题。新型城镇化则将重心由土地城镇化转移到人口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为主导的消费型增长点,这也许意味着房地产在城镇化中扮演的角色将有所削弱。所以,新型城镇化的提出与推进给房地产业的新一轮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城镇化率;房地产业;房地产企业

1、新型城镇化背景

城镇化是城市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它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进程,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城镇化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有不同的内涵。

2012 年,我国按常住人口概念的城镇化率达到 52.6%,城镇人口首超农村人口。而世界城镇化的平均水平为 59%,欧洲为 80%,美国高达93%。并且我国城镇化中超过 1.59 亿的农民工,由于没有城镇户籍,处于 “半市民化”状态,无法享受城市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去除“被城镇化”的这些农民工,我国真实城镇化率不到 40%,可以说,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远未结束。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为房地产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而房地产业也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各项物质基础和保障[1]。作为与城镇化关系密切的产业,房地产业经过20年的发展俨然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同时也带动了其他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实际上,新型城镇化的提出与推进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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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房地产业的走势

2.1未来十年住房需求近160亿平米,市场规模继续扩大

根据联合国人口署的预测,预计到2020年,中国总人口将达到13.9亿人,城镇化率为61%,城镇总人口约为8.4亿,按人均35平方米住房计算,住宅总存量约为295.1亿平方米;截至2010年底我国住宅存量约为202.9亿平方米,加之现有存量住宅中约有64.8亿平方米面临折旧改造或拆迁,则2011-2020年需新建住房约157.0亿平方米。

2.2城镇化进程放缓,房地产业需求释放更为平稳

2012年中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城镇化水平提升速度或将放缓至略高于1%,而数据显示,城市化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将新增2000万城镇人口[2]。新增城镇人口主要是农村人口的增加,其实际购房能力不高,所以未来房地产业需求的释放将显得更为平稳。

2.3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市场发展更为均衡

中西部城市群依靠政策倾斜优势,其中心城市潜力趋于后发。十八大报告指出,“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先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之近年来经国务院批准的主要区域经济规划,中部和西南地区城镇人口占比将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增城镇人口对房地产业带来的发展红利将为中西部地区带来后发的潜力优势。

2.4土地、保障房等长效机制逐渐形成,房地产行业更加健康

(1)推进农村工业化及土地改革制度,就地新增城镇居民住宅需求旺盛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随着农村建设和产业升级,农村居民当地就业趋势将更为显著,这将为包括三四线城市在内的广大小城镇地区带来更多的购房需求。

(2)城镇郊区购房负担相对较轻,利于解决新增居民住房需求。

从上图房价收入比来看,由于近年来一线城市房价涨幅较为明显,城镇居民购房负担非降反增。但随着农村工业的不断发展,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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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将更多地向靠近农村的城镇郊区聚拢。农民收入的提高加之郊区相对较低的房价,未来城镇郊区的中低端购房需求将趋于旺盛。

3、新型城镇化进程背景下的房地产开发

3.1新城镇化中房地产开发要理性

曾经房地产市场的疯狂扩张造就了中国的城镇化局面,然而城镇化最大的动力是工业发展,并不等于单纯的高楼大厦的房地产开发建设[3]。因此,房地产的开发必须理性。在新型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房地产业应该从过去十多年来所扮演的主角转变为配角,充当配套产业的角色.为新型城镇化服务[4]。它的开发建设必须要与百姓的需求、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超前会导致房屋闲置、资源浪费;房价过高,对进城人口又有挤出效应。

房地产业是城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也必须要求房地产业能平稳健康发展[5]。李克强总理曾专门撰文强调,房地产市场能否健康发展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必须解决好的重大问题。“要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效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城镇化稳步向前推进”[6]。

3.2房地产企业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道路

如果说以前的房地产竞争是拼土地,10 多年后的现在,房地产企业已进入设计和品牌的竞争,未来则必须完善自我,形成综合的核心竞争力,这些竞争力应融合区域规划、综合设计,也包括了服务、管理所形成的规模化、高效化、标准化的复合优势。

中国在未来面临着巨大的历史性机遇和挑战,大量的农业人口和农业从业资金、土地面积将会转入城镇化通道。房地产企业作为参与未来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追逐利润的同时更多地考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争取有限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减少大而奢华的产品,是房企和相关行业在未来几年需要思考的问题,还应有低碳、节能环保等技术的应用。

4、结语

新型城镇化为未来十年房地产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房地产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高峰。然而,未来的新型城镇化本质上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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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土地城镇化,因此意味着它并不必然支持房地产业的继续高速粗放增长。对于整个房地产行业来说,建设生态城市、宜居住区、绿色建筑、智能建筑和推广运用低碳技术应当作为行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好。

我国的城镇化仍在继续,新型城镇化之路也还刚刚开始,房地产对于整个房地产业而言,未来的博弈将更加深入、更加细化。

参考文献:

[1]邱峰.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业协调发展[J].上海房地,2013(05):22-24.[2]陈柳钦.新型城镇化赋予房地产业新活力[J].改革与开放,2013(02):7-9

[3]忠历.新型城镇化,房地产市场的新梦想[J].中国西部,2013(02):86-87

[4]刘维新.新型城镇化不能搞成新的房地产化[J].中国地产市场,2013(03):26-27

作者简介:

李丽(1988-),女,重庆大学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房地产业发展。

王霞(1989-),女,重庆大学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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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农村发展探析 篇二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村劳动力转移,江苏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2014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 》明确要求,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 合理引导人口流动,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 (2014-2020年) 》也明确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首要任务。按照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 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城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合理有序流动, 是地方政府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加快江苏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实意义

(一) 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 江苏省城镇化快速发展, 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3.7%提高到2013年的64.1%, 城镇化已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动力。但是, 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滞留在农村, 不仅影响了农村本身的发展, 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城镇化建设。加快出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各项举措, 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政策、社会保障政策, 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周边城镇以及各大城市转移。

(二)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客观要求

根据江苏统计局的有关数据统计, 2014年末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14958元, 城乡收入比为2.30:1, 是全国差距最小省份之一。相对于城镇居民而言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依然缓慢。目前, 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向非农产业转移带来的工资性收入。受地方就业政策、就业要求以及自身素质等因素限制, 农民收入尤其是工资性收入仍然维持在较低水平。借助城镇化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加快提高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 为农民持续增收创造条件。

(三) 确保人口合理流动的客观要求

随着耕地面积的递减以及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江苏省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 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产生。农业从业人口从2010年的1060.3万人下降到2014年的918.84万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就业, 在解决城市用工需求的同时客观上也造成城市压力陡增。与此同时受制于户籍制度等因素制约, 农村劳动力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 导致工作稳定性较差, “逆城市化”趋势逐步显现。这种外出就业与返乡回流现象的交织出现, 导致人口流动的无序化和复杂化, 不利于社会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

三、现阶段江苏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分析

(一) 农村劳动力转移率保持较高水平, 但转移基数仍然很高

近年来, 伴随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逐步调整, 江苏逐步出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以及向城市 (镇) 转移的两种现象, 并呈现加速转移的趋势。截止2013年, 江苏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843.9万人, 农村劳动力转移率为69.6%。受经济发展水平、工资待遇、产业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 经济欠发达的苏北、苏中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明显较快。大批农村劳动力向城市 (镇) 转移, 满足了流入地城市对低层次劳动力的需求, 降低了城市发展的人力资源成本。

尽管如此, 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仍然面临基数较大、转移困难的问题。根据江苏省有关部门测算, 目前全省2633万农村劳动力中, 除去已转移的人数和农业生产所需的600万劳动力外, 尚有约200万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与此同时, 全省每年还有约60万新成长农村劳动力需要就业。受经济增速下降、产业转移进程加快以及企业用工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 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开始呈现下降趋势。2011年以来, 全省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总量维持在25万人左右, 农村劳动力待转移存量尚未得到完全解决。

(二) 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比重逐步提高, 但吸纳能力仍然偏弱

受工业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 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方式地区差异较为明显。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已达到城乡一体化的较高水平, 农村劳动力基本实现就地转移。经济欠发达的苏中和苏北地区表现为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两种方式。

从长期趋势来看, 随着后发地区的经济发展, 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逐渐成为一种常态。截止2013年, 江苏省农村转移劳动力中就地转移959.86万人、劳务输出884.03万人, 分别占农村已转移劳动力的52.1%和47.9%, 反映劳动力转移就业选择逐步理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 苏中、苏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发展程度仍然较低, 地方产业支撑能力、社会配套服务能力建设较为滞后, 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能力仍显不足, 客观上导致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单一, 尚不能在更大范围满足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需求。

(三) 农村劳动力转移能力有所加强, 但就业难度仍然较大

近年来, 江苏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力度, 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以2013年为例, 全省共有54.8万农村劳动力接受培训, 其中转移前技能培训的19.8万人。

但是从总体上看,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效果仍不够明显, 转移前接受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比重依然较低, 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据江苏省有关部门调查, 全省滞留农业的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2.3%, 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87.4%。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市场竞争的加剧, 企业用工开始向年轻化、知识化和技术化的方向转变, 对农村劳动力的年龄、学历、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 农村劳动力素质在短期内无法实现较大提升, 无法完全适应转移就业的要求, 寻找合适就业机会不多。

(四) 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有所增加, 但创业活力仍然不足

2009年江苏省在国内率先出台政策, 要求各地按照“能宽则宽、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 在市场准入、工商登记、信贷投放、税费减免、用地用电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近年来, 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数量呈上升趋势。2014年上半年, 全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为14535人, 创办各类企业3857个, 投资金额71.93亿元。但是从总体上看, 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意愿不足、层次较低、项目单一、资金筹措困难、培训不多、政策滞后等现实问题仍客观存在,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和整体成效。

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促进江苏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路径

新型城镇化要求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权利, 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进程。《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 (2014-2020年) 》也提出, 江苏省将强化“城乡一体化”理念, 着力把握“三农”和“三化”的互动关系, 积极探索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发展新格局。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 积极探索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是未来一段时期江苏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路径。

(一) 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

1. 深化城市户籍制度改革。

适度放宽城乡间人口迁移条件, 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 降低城市尤其是二、三线城市的准入及落户门槛。对留在外地工作可能性较高、持续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村劳动力, 充分考虑其获得本地户籍、在本地发展、享受本地政策的强烈愿望, 探索新市民管理模式和做法, 落实“居住证”和“积分制”相结合的改革举措, 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城乡居民身份统一、机会均等、享受福利待遇权利平等的公共服务政策, 从而推动城乡人口合理有序转移。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管理体制, 落实居住、户籍、医疗、社保、子女教育等方面公共服务综合配套改革, 消除农村劳动者与城镇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性、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强化包容性城市的经营理念, 推进外来农村劳动力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 加强对外来农村劳动力的人文关怀。

3. 搭建区域劳务合作平台。

作为吸纳外来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要地区要做好外来劳动力的就业引导与统筹规划, 根据当前新的就业形势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的供需信息, 积极开发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岗位。发挥全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 深化“区域联动”、“校地合作”、“镇企合作”等劳务交流方式, 完善劳务合作体系建设。

(二) 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1. 加快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作为劳动力输出地区, 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把扩大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以新型工业化为导向,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 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当地二、三产业转移, 为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创造条件。

2. 加快地方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利用发达地区产业和资本梯度转移的发展机遇, 重点支持产业带动力强、吸纳就业高的企业落户发展, 培育当地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积极做好异地社会保险转移和接续, 吸引更多外出农村劳动力返乡就业。

3. 加快城市布局调整。

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加大城乡统筹力度, 重点抓好区域小城镇建设规划。发挥城镇对农村辐射和带动效应, 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发展, 加快交通、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提供空间保障。

(三) 扶持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

1. 完善返乡创业政策。

进一步放宽自主创业准入领域, 将创业扶持政策向农村拓展延伸, 完善并落实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清理和消除阻碍城乡居民创业的地区性、行业性、经营性壁垒, 为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

2. 拓展返乡创业领域。

利用国家和地方减免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等利好条件, 积极探索“家庭农场”、“合作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方式, 激发具有农业职业兴趣和能力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根据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的意愿和能力、市场情况及当地条件, 积极培育乡土“众创空间”, 支持农村劳动力返乡开办文化、住宿、餐饮、电子商务等服务业企业, 带动农村劳动力本地就业。

3. 强化返乡创业服务。

各地应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服务模式, 对有自主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项目辅导等创业服务, 强化创业能力、创业风险防范、创业管理知识培训, 提高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的综合能力。

4. 营造返乡创业氛围。

抓住节庆、农忙期间外出农村劳动力大批返乡的有利时机, 采取各种渠道加大对返乡创业政策和创业致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引导农村劳动力转变就业创业观念, 支持和激励农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1]孙华, 等.江苏农村工业与城镇化发展报告 (2013) [M].科学出版社, 2014.

[2]郝辉, 刘日星, 马靖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发展问题探讨[J].农业经济, 2012, (08) .

3.论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农村发展探析 篇三

一、城市管理碎片化的表现形式

所谓城市管理碎片化,指的是同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上下级政府之间在执行、处理城市管理事务时存在的分割状态。从形式上来看,主要包括条与条之间存在壁垒,条与块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横向层面上,城市管理主体模糊与缺位。城市管理是以城市为对象的复杂管理行为,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等公共事务紧密相连。城市管理对象的多元化决定了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各个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否则就会沦为“九龙治水”的局面。

城市管理制度诞生之初,就是为了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头管理却都管不好的问题。然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际操作里集中的只是责任和义务,并没有理顺相关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地位。

迄今为止,在很多人眼中,城市管理的主体都是各级政府成立的专门的城市管理部门,城市管理工作与规划、建设相脱节,存在职能缺失的现象,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城市管理政策执行。有些部门认为,城市管理只是城市管理部门一家的事情,持事不关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站在旁边看热闹或者看笑话。比如说,对于违章建筑的管理,涉及到规划、建设等众多部门,但是由于规划和建设部门在违章建筑建设之初没有做好管控工作,待建成后交由城管部门去拆违,加大了工作的难度。狭隘的“小城管”观念制约了城市良善治理的实现,也使得城市管理部门疲于奔命,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万金油,什么都能管一阵,什么都不能根治。

2.纵向层面上,城市管理体制不统一。城市管理是依托城市而存在的,所以,在省和国家的层面,并没有统一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导致全国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乃至名称都不统一。以人员编制为例,有的地方城管队员是参公事业编,有的地方是事业编制,五花八门。就算把目光放到一省、一市范围内,城市管理部门也存在千差万别。

另外,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变成了城市建成区,但是这些地区差异巨大,各个新城市化区域内部同质性强,导致整个城市管理的异质化程度越来越高,某一城市管理政策在某一区域管用,到了另外区域就不管用了,比如对于外来人口多的区域的管理与本地人口占主导的地区的管理就没有可比性。

再有,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各地对城管执法的尺度、方式规定不一,导致有的地方执法手段过于强硬引发冲突,另外一些地方则失之于软不能起到威慑作用。这种差异也带来了不同层级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冲突。由于城市管理工作是严重依赖区域特色和地方政府而发挥作用的,导致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权威相较公安等要弱得多,甚至会出现下一层级城市管理部门不服从上级城市管理部门管理的局面,典型如2006年的时候,深圳市城管局联动执法队在执法时被街道办城管执法队当街殴打、扒裤,凸显了城市管理部门内部管理层级和目标的不一致性。

3.城市管理跨界合作尚未形成。城市管理是城镇化进程中一个长期存在、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更多的治理主体长期、全面、有效的参与,跨界合作才能实现综合治理。联合国人类居住中心《关于健全的城市管理规范:建设“包容性城市”的宣言草案》对城市管理定义为:“城市管理是个人和公私机构用以规划和管理城市公共事务的众多方法的总和。”然而,从协作的角度,各地的城市管理部门还没有完全学会同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乃至普通市民合作,公民社会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有限且不成体系。

从目前来看,仅有一些企业通过招投标的形式进入到了城市管理领域,大多都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存在的。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乃至普通市民无法参与到城市管理政策制定、监督和评估方面来,加大了市民对于城市管理的不理解和不支持。前不久浙江余杭中泰垃圾焚烧厂事件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市民参与不足导致的。各地城市管理实践和教训表明,城市管理部門若与市民之间缺乏统一、有效的协作,仅靠政府,城市管理的成效势必大打折扣。

二、城市管理碎片化的成因

城市管理碎片化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制约了城市正常有序的发展,因此需要对导致城市管理碎片化的原因进行分析,我们认为主要包括三点:

1.城市管理领域没有统一法律。城市管理自诞生以来就一直面临法律缺席的尴尬窘境。所以,城市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城管部门的主体资格、职权、管理原则、强制措施以及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都不太明确。而且,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执法人员自由裁量余地过大的问题。两个方面叠加,导致城市管理既无可靠的法律“后盾”,又无明确的执法“边界”。

2.政府部门之间相互隔离。导致城市管理碎片化的重要原因是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地盘意识。不同部门各自拥有独立的职能区域、政策空间以及在地盘内的裁判权,每个部门都有千方百计维护本部门利益的意识。在缺乏沟通的前提下,各个部门在合作时会有意识地保留实力或相互冲突,导致有利益的抢着干,无利益的没人干。城市管理工作烦乱复杂,是烫手山芋,各部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更加容易倾向于不闻不问。

3.科层管理体制内在的冲突。行政机关的科层管理体制是以高度分工和专业化为标志的。过分强调分工和职能区别将不可避免地造成政策目标和手段的冲突。尤其是在上级城市管理部门和下级政府之间,由于双方的出发点和目标不一致,使得许多城市管理政策和措施无法得到实施。由于城管部门的人财物资源都依赖本级政府,所以在面对上级指导部门和本级政府的冲突时,下级城管部门会坚定地站在本级政府这边,容易导致上下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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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管理碎片化的解决路径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體制。”在应对城市管理碎片化的探索中,应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进整体性治理,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创新。

1.出台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尽管一部统一的城管法并不能彻底消解城管执法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但是没有统一的城管法,势必会凸显城管执法权限的混乱,加剧城管执法权责错位。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背景下,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势在必行,宜早不宜迟。考虑到这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可以先期在省级层面出台城市管理地方法规,实现全省范围内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统一。

2.发挥城管委作用,实现职能重组。当下几乎所有城市都成立城管委,但是不同地区的城管委地位和作用并不一致,大多数有名无实,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我们认为,作为跨部门的议事协调机构,打破城市管理碎片化局面需要创造性发挥城管委的作用。要以城管委为基础,以公共服务为对象,推进城市管理职能的横向整合。可行的方式是对城市管理事项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在城管委下设置相应的专委会,每一个专委会对应一项城市管理事项,组成部门包括各个职能相关的机关,实行部门牵头负责制,牵头部门负责人兼任专委会主任并对城管委负责。专委会的主要职能是统筹整合资源、协调部门力量,解决某一类型的城市管理事项。实行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遏制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推诿扯皮现象,而且在专委会中各个行政机关之间是分工协作关系而不是利益冲突关系,有利于规避碎片化。

3.发挥数字城管作用,实现流程再造。以数字城管为主线重塑城市管理流程。一是对管理区域进行网格化划分,每个网格配备一定数量的城市管理队员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后通过手持终端将图文信息向统一的数字城管平台进行报告,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下载相应的城市管理软件的方式进行举报。二是城市管理平台获得信息后,进行甄别、立案,并根据问题归属将信息发送至相应的部门和地区,并通过城管委专委会等途径督促解决。三是待问题处理结束后,处理单位将案卷批转回数字城管平台,由其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验查。整个流程,数字城管平台可以进行跟踪查询,且可以进行相应的事后评价。这样的流程克服了既有城市管理工作效率低下和没有监督回流的弊病,避免了信息获取滞后和层级流通不畅,促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主体之间的和谐互动。

4.推进城市管理部门与公民协作治理。城市管理要充分发挥市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从居民需求出发,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原则,推进城市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一是要明确城市管理定位,合理划分政府职能,分清必须由政府提供的服务和可以由社会提供的服务,对于可以由社会提供的服务要通过政府购买、项目支持、资金引导等形式,鼓励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业参与。二是大力整合服务资源和服务力量,对必须由政府提供的服务,要权责明确,流程清晰。三是要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和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可以借助现代的传媒手段与市民互动,吸引市民了解城市管理工作,通过开发专用软件,让市民能够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优化决策程序,让市民能对城市管理政策发表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赵静)

4.论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农村发展探析 篇四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内容是在以人为本的条件下,加强城市人文建设,完善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图书馆服务体系作为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公共图书馆特别是基层公共图书馆,如何借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现阶段尤为重要。

一、新型城镇化与基层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关系

新型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经济转型、社会变迁与文化融合协同发展的过程。建立和完善基层图书馆服务体系是建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新型城镇化作为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为基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物质保障的同时,对基层图书馆的馆藏资源、硬件设施、服务供给及馆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肩负着满足广大基层民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保障广大基层民众享受基本文化权利的使命。基层公共图书馆作为最前沿的文化阵地,一方面承担着重要的教育职能,对广大居民起着教化和引导作用,通过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能够唤起广大基层民众的文化意识和文化自觉,推动先进文化阵地的前移,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民心,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和推动力。另一方面,随着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推进,广大居民对文化体闲场所的要求越来越高。基层图书馆通过免费开放,为其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真正体现出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特征,在确保广大民众基本文化权益得以实现的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城镇文化的品位,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基层图书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一是政府对基层公共图书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和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基层图书馆的工作只是简单的借还工作,缺乏必要的关注和具体的扶持。二是图书馆领导和职工安于现状,缺乏动力和创新,服务工作质量难以得到提升。

(二)财政保障没有完全到位

财政上的“分灶吃饭”,使有限的公共文化财政投入分散化,导致资金的短缺。依靠县财政支持的基层图书馆仅能勉强维持自身的生存,难以向下有效延伸服务;而依靠乡镇政府的财政支持的综合文化站因投入太少,常出现资金挪用情况,缺乏财政保障。

(三)队伍建设问题突出

基层图书馆职工的准入门槛普遍较低,没有坚持“以岗定人、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导致非专业人员占用了有限的编制。基层文化站、图书馆室的人员配备大多属于“内部调节”,缺乏专业化知识,且兼职现象普遍,存在一人多岗、一人多责、职责不清等现象,根本达不到图书馆服务的要求。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完善基层图书馆建设的措施

(一)分类推进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

新型城镇化推进遵循“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抓好贯彻落实;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和试点先行,凝聚各方共识,实现重点突破,总结推广经验,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的原则。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基层地区图书馆也要遵循这样原则,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结合城镇化推进的区域、节奏、步骤同步推进符合不同县域的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大政府的财政保障

一是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将图书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以及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制定所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比例,落实基层图书馆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二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多方筹措机制。三是建立图书设备专项资金,以专项资金的形式,保证政府投入的稳定性、长期性和连续性。

(三)提升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当前制约基层图书馆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馆员素质不高。很多的图书管理人员很多都是从一线退下来的老干部,在这里进行“养老”。他们对于基本的图书馆管理知识和计算机知识都不具备,影响了基层图书馆的发展。因此,要加强对这些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最基本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招聘一些专业人员进行图书管理工作,把他们培养成为基层图书馆的骨干人员,真正为基层图书馆的发展作出贡献。

(四)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机制

基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更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机制。特别是县级政府一定要把构建城乡一体化图书馆服务体系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相对应的领导协调机构,从顶层设计方面保证形成有理性的发展思路、刚性的投入机制和常态性的建设机制,真正从制度层面把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抓紧制定地方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服务创新机制、奖励评估和考核机制,将目标细化和量化到各部门,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切实有效地保障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

四、结语

5.论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农村发展探析 篇五

2014/05/31

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主办、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协办、复旦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以及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承办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市规划研讨会在此间召开。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长赵宝江、复旦大学副校长林尚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行业协会会长毛佳樑先后在研讨会开幕式上致辞。

林尚立在主旨发言中提出了重新理解城市治理应当思考的五个纬度。他认为,城市治理对国家治理会扮演非常重要的决策,因为当60%、70%的人口都聚集在城市的时候,一个国家的发展稳定就在城市,城市治理的水平直接关系了国家的整个的治理的水平,也关系了整个社会的幸福和生活的水平。一般人们认为,城市治理是政府的事情,还应有公民的作为。他则认为,城市是一个生命体,应该能够自我生长。

林尚立认为,城市的治理应该从元治理、硬治理、软治理、熵治理、巧治理五个维度思考。城市治理不是一个简单的政府的一个行为,它是一个城市本身的内在属性,在做规划的时候,应该把这个属性在规划当中给予科学地、技巧而富有想象地展现出来。

据悉,本次研讨会汇集了200多位城市规划领域内的官员和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规划应如何转变和应对,以更

6.论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农村发展探析 篇六

选题领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规划策略以及社区规划的概念与方法

黄凯 郭希盛

摘要:目前国内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较为普遍的单一农民居住安置现象,给农民和村集体在居住和产业发展方面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本文研究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原住民居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作为解决单一农民居住安置现象的一个重要规划手段,并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规划中,将原住民可持续发展模式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原住民,社区,新农村,产业

引言

城镇化进程特别是城市新区的建设对原有农村地区的影响深远,对该地区内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影响巨大。在现阶段“以人为核心,以质量为关键,以改革为动力”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研究城镇化过程中原住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 原住民的生存状态 2.1原住民的内涵

原住民,原指某地方较早定居的族群,本文所指原住民为在当地农村居住、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群体。

2.2城镇化对原住民的影响

城镇化变化了原有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对原住民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改变了原住民原有的生活、工作环境和长期形成的社会关系,并对其心理产生巨大影响。2.2.1物质层面的影响

物质层面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人口的集中,大量的农业人口转化为城市居民;空间形态的改变,农村地区转化为城市地区,城市建设、城市功能、城市景观不断涌现;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主要包括产业结构和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2.1.2精神层面的影响

精神层面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原住民的价值观和和生存方式的影响。农村的行为意识和生活方式受到城市的行为意识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并逐步产生了微妙的变化。2.1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在征用农村土地时多采用单一居住安置和一次性补偿的方式,简单解决原住民的居住和生计问题,对原住民的可持续发展考虑较少,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城乡统筹发展,并给原住民在居住和产业发展方面带来一系列的问题。3 原住民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 3.1居住发展模式研究 3.1.1分区分类指引 3.1.1.1分区控制

为保证城镇化过程中原住民的平稳过渡,结合原住民现状居住点的建设情况、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要求、生态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护要求等规划控制要素,对原住民现状居住点进行分区控制,将其划分为城镇化整理区和腾迁整理区。

城镇化整理区为城镇建设区内的原住民现状居住点,该区域的原住民居住发展应与城镇发展紧密结合,以向城镇集中、社区化为主要手段,统筹考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腾迁整理区为生态区内的原住民现状居住点,该区域原住民居住发展原则上以内部挖潜为主要手段,不扩大其建设规模,且鼓励外迁,适度归并。3.1.1.2分类指引

为便于对原住民现状居住点进行发展引导和管控,在分区控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村庄规模、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置情况,将村庄划分为三种类型,村改居型、限制发展型和控制发展型。

村改居型是指位于城镇化整理区内的原住民现状居住点。将此类居住点有计划地进行村改居,由传统的农村管理变为城市社区管理,引导村民向城市生活方式过渡。采取“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的方式,建设原住民城镇化社区。同时,结合城镇化的步伐,可将其划分为近期和远期两种类型。对此类居住点不允许新建、原地拆建、扩建或翻建住宅。限制发展型是指位于腾迁整理区,且计划外迁的原住民现状居住点。采取“整体搬迁、统一规划、集中安置”的方式,将原住民安置与新城镇的建设相结合,实现村改居,建设原住民城镇化社区。

控制发展型是指位于腾迁整理区,且近期保留的原住民现状居住点。采取“近远结合、近期协调、远期迁并”的方式,对此类居住点除可适当改善居住环境外,不允许新建、扩建或翻新住宅。远期逐步迁并,集中建设原住民新农村社区。3.1.2社区建设模式

原住民社区建设模式分为城镇化社区和新农村社区。

城镇化社区主要安置城镇化整理区内的原住民和腾迁整理区内的外迁原住民。规划采取标准居住区的建设方式,一方面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人均居住标准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确定,原则上应不低于普通商品房的建设水平。

新农村社区主要安置腾迁整理区内的迁并原住民。采取新农村社区化的建设方式,通过迁村并点,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并通过与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农家休闲、旅游度假等一、三产业相结合,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特色,避免“千村一面”。户均居住标准和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确定。3.1.3统筹动态引导

根据城镇化的建设时序,统筹考虑原住民社区的建设,建立实施计划,实现原住民社区建设的动态监管和引导,并定期进行实施评估,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及时的反馈和修正。一方面可对建设所需的资金、用地、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有序的安排,另一方面可不断优化和改进原住民社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3.2 产业发展模式研究 3.2.1产业发展空间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赖以生存农用地逐步被城市建设用地所替代,失去其赖以生存和产业发展的空间。通过规划预留村集体产业发展用地的方式,解决失地农民和村集体产业发展空间的问题。具体预留村集体产业发展用地的标准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确定。3.2.2分区引导

根据新建原住民社区所处区域的不同,主要采用两种产业发展模式,城镇化社区内的原住民采取城镇化产业发展模式,新农村社区内的原住民采取新农村产业发展模式。3.2.2.1城镇化产业发展模式

集中居住在城镇化社区的原住民主要从事二、三产业,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在城镇化社区周边为原住民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如工业生产、商业服务等岗位;另一方面通过在规划预留的村集体产业发展用地上发展二、三产业解决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原住民的就业问题。3.2.2.2新农村产业发展模式

集中居住在新农村社区的原住民主要从事一、三产业,并可将一、三产业相结合发展,通过利用区域内的农用地、生态景观和新农村社区等优势资源,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农家休闲、旅游度假,走农业特色化和产业化的道路。4 探索与实践 4.1区域简介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88年,2009年12月获批成为全国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18平方公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作为自主创新示范高地,“两型社会”先行试验区,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区。将原住民的发展引导作为“民生一号工程”,并提出原住民安置由“单一居住安置向全面发展引导转型”。4.2原住民社区 4.2.1规划思路

一是以街道为单位相对集中布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效率;二是建设万人社区,带动新区人气,提升新区生活氛围;三是设置高标准的公共服务设施,弥补新兴园区配套不足的问题;四是社区选址靠近企业,为原住民提供就业岗位,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就业人口;五是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同时预留一定的用地弹性空间。4.2.2建设标准

城镇化社区采取与城市一体化规划建设和发展的模式,按照2-5万人的规模进行集中建设,人均居住建筑标准为50平方米/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按照武汉市相关设施建设标准执行,商业服务设施按照居住建筑面积的5%进行配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由城市一并提供。新农村社区采取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和发展的模式,按照2-5千人的规模进行集中建设,户均居住建筑标准为150-200平方米/户,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按照武汉市相关设施建设标准执行,商业服务设施按照居住建筑面积的5%进行配建,并与城市共享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4.2.3规划布局

规划共布局13个原住民社区,其中9个城镇化社区,4个新农村社区,安置原住民25万人。考虑到还建安置过程中的不可预见性,规划采取适当提高建设强度和适度预留用地的方式解决可能存在的空间不足问题。4.3原住民产业 4.3.1规划思路

一是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涵盖特色农业、工业生产、园区配套、商业服务、旅游度假等多产业门类。二是不同产业的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区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实现村集体经济与城市经济的融合发展。三是积极推进生态区建设,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使原住民成为生态区建设的生力军。四是规范原住民产业发展用地的建设和管理,保障产业用地的可持续发展。4.3.2规模核定

征收村集体土地后,按照征收农用地面积的一定比例,规划预留村集体产业发展用地,给被征地村集体用于发展经济和安排原住民就业。同时应适当兼顾村集体被征地的历史时期、村民人口总数、征收补偿标准等方面的差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确定村集体产业发展用地规模。4.3.3规划布局

规划共布局8个集中产业发展区,多个分散产业发展点,既有利于实现工业生产和生态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又符合商业服务、园区配套的合理规模需求和服务半径要求。城市建设区内的村集体产业发展用地依托城市产业发展,主要发展二、三产,即工业生产、园区配套、商业服务等。生态区及其相邻的城市建设区内的村集体产业发展用地依托生态景观资源,主要发展一、三产,即特色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度假等。4.3.4政策引导

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搞好职业技能培训,为原住民融入城市生活提供保障;对无专业技能的大龄农民,采取“以农就业”,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项目提供就业;对吸纳原住民就业的企业提供适当优惠政策,支持原住民就业;对有一定技能的原住民,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劳务输出”或劳动力市场的调节机制等方式,扩大原住民就业渠道。5 结语

原住民的可持续发展将为新型城镇化奠定良好的基础,原住民的居住和产业将与城市实现有机的融合。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规划建设,将这一发展模式贯彻到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规划中,希望能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中进行实践,也希望在实践的过程中对原住民可持续发展模式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7.论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农村发展探析 篇七

1 和谐社区构建与新农村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所谓的和谐社区,其实就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的制约和约束下,使一定数量居民实现人、社会与自然的良性互动,从而创造一个环节优美、管理有序、安全幸福、服务完善和文明祥和的社区。开展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则是为了使社区居民拥有一定的政治观点、思想观念和道德规范,从而使社区成员有组织、有计划和有目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所以,加强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将能够使社区居民与社区、自然环境和社会保持和谐,因此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区。而在发展新农村的过程中,只有加强新农村社区思想政治教育,才能够使广大农民的思想素质得到提升,从而使农村社区居民积极投入到和谐社区环境建设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继而使新农村的建设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2 基于构建和谐社区背景下的新农村社区思想政治教育

2.1 把握农民思想教育主题

在开展新农村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需要对农民思想教育主题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具体来讲,就是需要认识到构建和谐社区的动力实际上是来自于农民。只有广大农民进行主体性和积极性的发挥,才能够真正实现农村的改革。而单单依靠外部力量进行新农村建设,是无法使新农村的改革成果得到保持的,所以也不利于和谐社区的建设。因此,在开展新农村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需要以培育农民主体性为主要教育任务[1]。为此,还要加强宣传和教育,以便使农民认识到自身的主体作用,并引导农民通过提升自身素质促进新农村的建设发展。而加强该类工作的开展,则能够使农民将新农村建设依托于国家的思想得到克服,所以能够使农民的独立自主意识得到提升。

除了培养农民的自主意识,还要意识到和谐社区建设离不开农民的合作互助。所以,在开展新农村思政教育时,需要加强农民合作意识的培养,以便使社区居民认识到新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以合作经济的发展为基础。为此,还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宣传活动的开展,以便使广大农民的依法办社意识和新型合作理念得到增强,继而为社区居民的合作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

此外,还要加强农民民主意识的教育。因为在和谐社会构建和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都需要实现管理民主。所以,社区思想政治教育要围绕着农民民主意识教育开展,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一方面,需要引导新农村社区居民进行政治活动的有序参与,并且加强农民的民主法制教育,以便使广大农民形成民主的观念。为此,还要从社区居民关系的社区事务入手,引导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处理,以便使居民形成参政和议政的行为习惯;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社区居民公民意识教育,使广大农民意识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是一致的,从而督促广大农民参与到新农村社区建设中。

2.2 加强社区居民舆论引导

在国家提出全面进行小康社会建设的背景下,新农村思想政治教育也应该围绕着和谐社区构建加强宣传教育,以便实现对社区居民的舆论引导。因为从理论上来讲,社区居民行为将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从而使其按照舆论引导方向参与到社会活动中。而就目前来看,新媒体得到了迅速发展,所以还应该加强新媒体的运用,以便加强新农村社区舆论的创造和传播,继而使社区居民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受到有效的正确引导。从舆论内容上来看,首先应该对目前社会舆论进行正确评价,以便形成一个具有稳定客观量化的可评价体系,并且建立良性的舆论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则可以根据体系标准进行社区舆论的正面引导。此外,针对社会公共事件,也可以进行舆论的制造,以便在进行舆论的正向宣传的同时,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2]。而在新农村社区思想政治教育中加强舆论引导方法的运用,则能够使社区居民的行为得到有效引导。

2.3 展现教育内容的乡土性

在新农村社区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要展现教育内容的乡土性,才能够确保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一方面,可以利用乡土语言艺术进行教育内容的表达,从而与社区居民更好的交流。同时,语言与人的思维活动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利用乡土语言能够从思想上与新农村社区的居民交流互动,从而在潜移默化中进行正确思想的传递。而利用平民化的语言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表达出来,也能够更好地帮助社区居民理解思想教育内容,从而更好地进行思想教育的传输;另一方面,在进行新农村社区居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时,也需要考虑到被教育者的心理状态[3]。具体来讲,就是从农民关注的问题入手,进行思想教育内容的有效融合,从而使社区居民认识到和谐社区构建的重要性。而通过熟悉的内容向社区居民传递这样的思想,才能够取得更好的思想教育效果。

2.4 开展丰富的社区活动

实际上,社区环境也会对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的影响。所以,和谐社区的构建与社区环境建设以及思政工作开展都有一定的联系。基于这种认识,有必要进行新农村社区环境的优化,并且开展丰富的社区活动,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对社区居民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一方面,思政教育者需要结合党的政策方针,将和谐社区构建思想融入到社区活动中。比如,可以在社区开展“青年文明号”“讲文明、树新风”等社区活动,从而加深新农村社区居民对和谐社区构建方法的认识[4];另一方面,采取单一的活动形式无法吸引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到活动中,所以还要进行丰富多彩和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的开展,以便有效进行健康向上的社区氛围的营造。为此,还要从年龄、文化水平等角度进行社区居民的层次划分,以便合理进行社区活动的安排。

2.5 实现农民教育双向互动

想要使新农村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得到增强,还要实现农民教育的双向互动,从而根据农民的切实需求开展相应教育工作。而通过与农民进行双向互动,也可以更好地了解新农村建设形势和任务发展情况,并且了解广大农民对和谐社区构建问题的认识情况,从而采取适合新农村建设发展形势的政治教育方法开展相应教育工作。此外,从根本上来讲,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农民的精神建设。所以,在开展社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有必要通过双向互动了解农民主体意识、民主意识和合作精神的发展情况[5]。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所侧重,从而使新农村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得到增强。

3 结论

总而言之,在全面进行小康社会建设的背景下,必须加强新农村社区思想政治教育,以便为和谐社区的构建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对新农村社区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方法的研究和探索,以便更好地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宋吉红.林业院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探索——以新农村建设中的共建活动为例[J].中国林业教育,2015(2):43-45.

[2]杜君,张学凤.新农村建设与农民思想政治教育[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22-24.

[3]张俊花.社区环境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及其优化[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1(2):69-71.

[4]周宗辉.社区化管理模式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探索[J].中国电力教育,2011(23):13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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