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作用

2024-11-02

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作用(精选8篇)

1.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作用 篇一

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摘 要本文简述了知识产权的定义,以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详细阐述了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最后针对企业如何加快制定知识产权的步伐提出了一些建议和看法。

关键词:知识产权;发展现状;企业发展。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

1.1 词源

英文名称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 “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在中国台湾和香港,则通常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有学者考证,该词最早于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皮卡第将之定义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直到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以后,该词才逐渐为国际社会所普遍使用。

1.2 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1.3 类型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根据产生的成果类型,知识产权可划分为版权与工业产权。

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与企业发展息息 1

相关的主要是工业产权,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权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科技创新成果,同时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来扩大收益。

根据内容组成,知识产权可划分为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

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

相比发达国家, 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的建设起步较晚。我国自1979 年刑法开始保护商标专用权、中外合资企业法开始承认知识产权是财产权以来, 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国家不断的立法与修法, 尤其是加入WTO 前为符合国际条约要求对现行法律法规作了很大修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短短的20年里走完了其他国家几百年的路程。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比较系统、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在发展专利、保护专利市场方面所做的工作极富成效。2007 年6 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在中国正式生效,中国在软件和网络版权的保护上也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今全球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 我国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国, 通过不断的努力已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大国。据2007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报告显示2005 年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已排名世界第三,仅位于韩国和美国之后。随着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及韩国、新加坡等发展中国家都纷纷制定或即将制定本国或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战略, 我国也已将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上日程。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国家知识产权的工作已经开始从“保护”向“发展战略”迈进, 这一切也为企业发展自身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了法律保障。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3.1 知识产权可以拓宽企业市场空间、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企业将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应用到产品当中,当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时,这就可以真正实现产品创新的目标,使其产品具有领先优势,该企业就取得竞争优势,进而赢得市场,从而为企业拓宽了市场空间。

企业科技竞争取决于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是企业自主创新的基础与衡量指标,企业经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活动,使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断发展,并使之产权化,然后再将其投入到生产领域,进而进入市场。这样企业就可以从这些新产品的开发中获得丰厚利润,从而将其转变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3.2 知识产权可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抵御风险的能力

通过法律制度明确保障了知识产权完成人的权益,调动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利作为知识产权中技术和产品最直观的体现,直接有效提升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企业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先机,专利是必不可少的保证。专利战略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是企业利用专利保护自己和打击对手的竞争策略;积极的专利战略将会极大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企业通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生产提供优异的产品和服务,与竞争对手之间建立壁垒,可以有效的阻止竞争对手的跟进和模仿,促进产品市场销售,从而确立企业市场领先地位,并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垄断地位,赢得顾客忠诚度与美誉度;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经营业绩,从而获得良好声誉树立形象,进一步增强企业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

3.3 知识产权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可被视为一种获取附加值来源的有效手段。对企业来说,保护知识产权,一方面,可遏止潜在侵权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战略优势。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从中获利,从而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激励企业继续从事新技术的开发。

知识产权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保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优势。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不仅涉及到企业获得发明、商标、外观设计或版权的保护,同样涉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商业运作能力、市场开发能力、技术利用能力、知识产权增值能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高低可以直接反应企业管理水平。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程度不断加深,企业面临着愈发复杂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使企业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以及建立知识产权的必要性,尽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战略,从而使企业取得市场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3.4 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和保持竞争的核心

知识产权是我国企业发展的突破点, 知识产权活动具有全局性、宏观性和长远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针对知识产权制定和实施的全局性规划, 而不是遇到知识产权问题时, 才采用的一种权宜之计。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初始、实施、应用阶段要有一套完整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 高新技术的特点是智力密集和知识密集, 需要高额投资、且伴随高风险和高收益。高新技术企业不同于一般企业, 它多半是先有研究成果, 而后再建立企业以实现技术的商品化, 因此很多高新技术企业也往往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开拓者。这就意味着研发阶段的知识产权对这类企业至关重要。而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中小型企业或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公司。对于这类公司新技术、新发明更是企业的发展支柱。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前提是科学技术的创新, 没有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 高新技术企业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因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对这些高新技术企业的最有力的保障。

企业在创业初期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在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 要进行可靠的市场调查和准确的市场定位, 还要加强文献检索和文献研究, 把专利公报、商标公报、以及相关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等文献和企业进行市场调研的结果结合起来, 这样才能制定符合市场需求并具有竞争力的规划方案。而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知识产权开发能力较弱, 自

主知识产权较少, 保护意识不够, 造成本企业已掌握的知识产权被海外企业抢先申请, 从而被指控侵权, 合理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这一点我们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一些企业的做法, 他们在创业过程中所遵循的原则是“先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再进行产品销售推广”。科研成果研究出来后应当先去申请专利, 寻求法律保护, 这时恰是申请专利的最好时机。然而我们有些企业却急于公开成果, 科研人员又急于发表论文, 这就会丧失新颖性失去申请专利的好机会。高新技术产品以技术竞争为主, 其核心就是知识产权之争。企业应当把握最佳时机保护自主知识产权, 为企业今后的市场竞争奠定稳定的基础。

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要有长远的眼光。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就多以专利战略为核心, 并对发明专利给予高度的重视。一些跨国公司的成功案例表明, 他们前几年在华申请的专利恰恰是几年后在中国国内重点发展的项目, 这些公司注重的是15-20 年甚至更长远的技术开发。而我国企业更注重新型、外观设计等方面的专利,很少注重10 年以上的技术研发。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保护市场份额的重要武器, 拥有专利, 尤其是发明专利的数量, 是企业乃至整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为此, 我国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要注重专利研发和保护, 这样其技术储备才具有长远的市场竞争力。

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发展状况制定符合自己的专利策略。如果企业能准确判断市场并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可以选择基本专利策略, 即企业将某一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或具有实用性的基础研究成果申请为专利, 从而控制该技术的市场应用。这类专利所涉及的技术方案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基础性或关键性的作用, 以至本技术领域的其他竞争对手很难绕开该专利技术。例如, 集成电路的基尔比技术, 激光照排系统中的汉字压缩和复原技术, 化工分离技术中的膜分离技术等专利技术。企业申请这类专利不但能更好的保护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 他还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如果其他企业需要在这类市场上生产该类产品, 就必须向该企业购买该项专利的许可使用权, 企业也将从中获得收益。据世界银行的调查显示,美国公司通过专利许可每年将获利190 亿美元。此外企业还可以在基本专利的外围进行一系列的改进并申请专利, 以便在其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许多由该原理延伸的小专利组成的专利网, 从而更加有效的抵御他人对其基本专利的进攻, 这是外围专利策略。这种策略同样适合规模较小经济基础较弱的小型企业, 这类企业可以在他人基本专利周围设置自己的专利网,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竞争对手的基本专利。企业应当结合自己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策略以达到最大限度的谋求企业利润和市场竞争优势的目的。企业如何加快制定知识产权的步伐

我国企业要借鉴发达国家企业的经验, 尽量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利用识产权制度鼓励创新, 调动国民创新的积极性, 促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利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和市场份额。企业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体, 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战略最终都要由企业去实现其价值。因此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中处于核心地位。为了参与竞争, 维持垄断地位, 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对各类智力成果给予知识产权保护, 并通过执法维护其商业利益。我国企业也应该在高度重视研发的同时, 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获取, 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 支持形成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

用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装备的自主知识产权, 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企业要抢占发展的制高点, 首要的是抢占科技创新的制高点。我国企业应坚持在知识产权方面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 按照我国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对公司的品牌和核心技术等层面进行有效保护, 逐步做到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竞争战略的核心, 作为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 争取在激烈的国际化竞争中保持强有力的竞争, 最大限度的实现企业利益。

参考文献

[1] 陈昌柏 知识产权经济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 王兵 知识产权基础教程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3] 刘振刚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

2.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作用 篇二

知识是对组织起来的信息加以推理、验证, 从中得出系统化的规律、概念或经验,体现为企业的积累性学识[1]。为塑造和提升供应链的竞争优势,应对快速多变、复杂和不确定性高的市场需求,实现整个供应链体系的柔性、快速响应和一体化运作,客观上要求供应链上各个成员企业相互协作,“界面友好”,如同一个企业那样地无缝隙(seamless)运作。因此,供应链成员企业相互协作、长期相对稳定的交易关系无可避免地使知识这一重要战略资源的流动和共享成为可能,对供应链系统以及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竞争力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我们认为,供应链知识协同是基于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之间既竞争又合作的特殊关系,供应链有关企业在知识获取、知识流动、知识共享等方面相互协作,使知识这一重要的战略资源和创新资源在供应链上得到有效地整合和配置,从而提升单个企业乃至整个供应链竞争优势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实现知识创新。

2 知识协同效果的评价体系

关于供应链协同,多数学者将物流采购、库存、生产运作环节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相互协同作为研究重点,关注的重点是协同效应降低采购成本和库存水平、提高运作效率从而创造竞争优势的过程及其结果[2,3,4]。但就知识协同而言,知识的独有属性决定了其对企业的影响具有基础性和长期性,其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是一个相对长期潜移默化的过程。我们认为,通过供应链上的知识流动、共享以及重新整合与优化配置,首先会对企业的创新与学习能力产生影响,进而促进产品与技术竞争优势的提升,导致客户满意度和市场响应速度的提高,并最终实现了企业的高成长性。因此,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价知识协同对企业竞争优势的提升的实际效果,如表1所示。

2.1 创新与学习

在创新与学习指标上,研究选取能直接反应企业创新与学习能力的新产品开发数量、专利技术数量等指标进行分析。上述指标既是知识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又对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保持和提升具有核心作用。

2.2 产品与技术竞争优势

研究选取新产品推向市场后的成功率或产品市场占有率作为评价指标。新产品推向市场的成功率反映了是对企业研发效果的最直接和最真实检验,是创新与学习能力和知识利用效果的综合体现;产品市场占有率是评价企业产品和技术竞争优势的重要的指标之一,反映了企业的获利能力。

2.3 客户满意度

研究选取直接客户满意度作为评价指标。客户满意度反映了客户对企业产品与技术的综合评价。

2.4 企业成长性

研究选取销售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利润率)、新产品贡献率等指标作为企业成长性评价体系。

3 评价分析

为了解供应链知识协同对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实际效果,本研究以企业调研为基础,通过对企业的实地调研,获取了大量富有价值的资料、信息和数据,对形成文中的主要观点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开展本次研究,共选取了30家企业为调研目标,企业类型以装备制造业为主,以企业2003年以来的生产经营数据为研究重点。在调研对象中,既有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洛阳中收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行业龙头企业,也有一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涵盖从矿山机械、运输机械、收获机械、轴承到仪器仪表等多个装备制造领域。在调研过程中共发放问卷30余份,平均一家企业一份,对象为企业主管经营、采购供应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共回收有效问卷28份。在研究方法上,我们将中信重工、TCK钢丝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等在供应链知识协同中获取巨大创新利益的企业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并与同行业、同时期的本地区其他企业进行对比分析,得出本文的主要研究成果。

通过对调研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有两种典型类型的供应链知识协同模式:一是以成功融入全球供应链,“站在巨人肩膀上”——从与全球著名跨国公司的供应链协作中获取大量创新因子从而推动产品和技术创新使企业发生质的飞跃的中信重工模式,从评价指标来看,表现为高的新产品贡献率、高成长性;二是以研发链推动的T公司为核心组建的供应链知识协同体系,即便是拥有全球独创的钢丝绳检测核心技术,但为了弥补自身持续创新、系统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的不足,将供应商(主要是电子元件、软件供应商)、最终客户纳入到以本企业为核心的研发供应链体系中,结成长期供应关系,双方互派人员到对方企业,进行跨企业边界的“并行工程”和协同研发、制造,在缩短研发周期、新产品开发数量和成功率、市场响应速度、创新和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

3.1 中信重工与河南省装备制造业整体状况对比分析

中信重工先后与世界三大矿业装备工程公司——美国美卓矿机、美国福勒、芬兰奥托昆普,世界三大水泥装备工程公司——丹麦史密斯、德国洪堡、日本宇部,世界五大水泥生产商——法国拉法基、瑞士豪西姆、墨西哥康麦克斯、德国海德堡、意大利水泥集团结成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自身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学习优势在供应链知识溢出、流动与共享的过程中获得了显著的协同收益,如表2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以创新与学习推动企业竞争力提升的效果显著,突出的表现在新产品及专利技术开发数量和新产品贡献率上,其直接表现为高的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的高成长性。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企业调研、河南省统计年鉴)

3.2 T公司与河南省仪器仪表行业的对比分析

T公司是典型的中小型高成长型高技术企业,在与供应商、客户结成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不仅迅速弥补了自身在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方面的不足,而且使企业在市场开发、客户服务等方面利用了供应链合作伙伴的资源优势,从而获取了显著的战略利益,如下表3所示。

4 结论

实现供应链协同对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和节点企业都是巨大的挑战,原因在于各个企业在组织上的相互独立和经济利益诉求上的不一致,但知识协同能够创造显著的创新与学习效应,从而推动企业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升级,更为长远和持续性地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

摘要:供应链知识协同是知识资源在供应链系统内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可以从创新与学习能力、产品与技术竞争优势、客户满意度和企业成长性等方面对其进行评价。在对中信重工等企业的研究中发现,供应链知识协同能够显著改善企业的创新与学习能力,促进产品与技术优势的快速提升,进而创造高的客户满意并推动企业可持续性成长。

关键词:供应链,知识协同,评价体系,创新与学习

参考文献

[1]陆杉.论供应链知识协同[J].现代管理科学,2008(9):117-119.

[2]CHEN F,FEDERGRUEN A,ZHENG Y.Coordination mechanismsfor a distribution system with one supplier and multiple retailers[J].Management Science,2001,47(5):693-708.

[3]LEE H L,SO K C,TANG C S.The value of information sharing ina two-level supply chain[J].Management Science,2000,46(5):626-643.

3.论知识管理对企业文化塑造的作用 篇三

关键词知识管理;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塑造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81-0188-01

1知识管理和企业文化的涵义

1.1知识管理的涵义

知识管理是指通过知识共享,充分运用集体智慧来提高企业的应变和创造力。知识管理可定义为组织、控制知识并为管理决策服务的过程,知识管理的概念是企业界最先提出并实施的。根据美国生产力与质量研究中心(APQC)的定义,知识管理是指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力而对知识的识别、获取和充分发挥其作用的过程。美国德尔福集团的创始人之一的米尔·森拉保罗认为,知识管理就是运用集体的智慧提高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唯格认为,知识管理主要涉及四个方面:自上而下地监测、推动与知识有关的活动;创造和维护知识基础设施;更新组织和转化知识资产;使用知识以提高其价值。

1.2企业文化的涵义

清华大学教授、著名经济学家魏杰先生给企业文化的一个定义是:所谓企业文化,就是企业信奉并付诸于实践的价值理念。也就是说,企业信奉和倡导,并在实践中真正实行的价值理念,就是企业文化。

2企业文化与知识管理的相互关系

2.1企业文化对知识管理的影响

企业文化对于促进分享知识、学习知识和创造知识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建立适应知识管理的企业文化对于落实知识管理目标十分重要。国内外学者对企业文化对知识管理的影响都有了一定的共识,总结起来有:①企业文化强调以人为本,突出人的作用,知识管理同样以人为本。这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原则之一。②企业文化以建立全体员工认同的价值观为中心,以共同的价值观来引导员工的取向。也是知识管理要形成的价值观。③企业文化倡导员工敢于冒险,允许失败,来达到知识管理的目标。在这样一种环境中,有利于激发员工的创新积极性,推动知识创新,这正是知识管理要达到的目标。④企业文化决定人们对待知识的态度,崇尚知识、强调学习是组织文化要实现的目标之一。这种文化鼓励员工积极学习、应用新知识,从而推动了知识的交流与应用,加快了知识创新的速度。⑤企业文化影响员工个人知识与企业集体知识之间的关系。⑥企业文化影响员工个人知识与企业集体知识之间的关系。7)和谐的企业文化会加强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知识交流提供顺畅的传播渠道。知识管理要求企业内部的知识交流渠道广泛和畅通,纵向和横向的交流都是必须的。组织文化建设将会促进组织内部横向交流,为知识管理的实现提供条件。

2.2知识管理条件下企业文化的新特征

1)共享型文化。企业只有创造一种良好软环境,让知识共享成为企业的核心理念,才能为知识创新创造良好的先决条件。这就要求企业致力于建设有利于企业知识共享和交流增值的共享企业文化。共享型企业文化能使每一位员工都认为贡献知识和与人分享知识是一种自然的行为。共享型企业文化要求企业的知识管理者拥有鼓励知识共享的核心理念,积极地为企业营造一种全员共享学习的宽松组织环境。

2)学习型的企业文化。学习给企业带来效益和机会,知识的积累只有学习,创新关键在于学习,环境的适应要依赖于学习,企业应变的能力来自学习,这就需要一种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文化氛围。只有建立学习型的企业文化,使企业迅速向学习型组织进行转化,使企业的学习能力得到巩固和强化,并最终使学习和创新成为企业的重要价值观和竞争力。

3)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知识管理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也是其重要的价值观。在知识管理过程中,人是核心,注重人才管理,强调尊重人。知识的获取、利用、转化等过程中所结成的人际关系会以知识为纽带,形成知识关系,较以往的人际关系多一些知识的成份,甚至在特定的场合下是纯粹的知识关系。只有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知识管理才能得到员工发自内心的支持和拥护,得以顺利实施,否则很容易陷入形式主义的误区。

4)灵活、开放、适应型企业文化。知识管理本身就是应对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企业竞争日趋激烈而产生的管理模式,面对这样动态、复杂、多元的社会环境,应以灵活多变的运作方式积极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才能确保在未来国际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在适应性文化中,成员们都有一种信念,即组织可以对付任何面临的机会与威胁,全体成员保持一种为确保长期的组织成功而愿意从事一切的必要工作热情。知识管理不仅注重企业内部知识的共享和增值,同时追求与其他外部组织达到共赢。

3如何塑造适应知识管理的企业文化

3.1企业管理层要成为知识管理的倡导者、参与者

企业管理层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是影响企业员工的重要因素,而且是决定企业管理模式成败的关键力量。要推进知识管理,管理层应该发挥倡导者、支持者和参与者的角色,在企业内部创造一种能够激发、增加和方便员工沟通、交流的良好环境,以利于员工之间进行知识交流、共享和创新。管理层应该对知识经济、知识管理、企业文化等趋势或理论有系统学习和深刻的理解领会,明确企业究竟拥有或应该拥有哪些知识,哪些人拥有这些知识的使用和支配权,知识在企业内部流动中存在哪些问题,需要进行哪一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创新等等,管理层也应该成为企业知识交流、共享、学习与创新等各个环节的一员。

3.2提高管理过程的开放程度与透明度

这样可以更好地增进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信赖关系,从而促进知识管理的实施。如实施“门户开放政策”,对管理人员不设单独的工作间,让他们与一般员工在同一房间内工作,并鼓励员工随时随地与管理者进行讨论,还经常组织跨部门的项目小组来开展工作,并对参与多个项目小组的员工实施奖励,这些措施可以增进公司的和睦程度,培养了员工团结一致的精神。

3.3建立促进创新的激励机制,营造适宜知识创新的环境

良好的机制与环境是促进创新人才成长、激发创新热情与创新思想的必备条件,企业创新环境的不断改善是企业知识创新不断获得成功的关键。一是宏观环境,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这些因素是企业文化创新形成的基石;二是微观环境,指不同企业在不同的创新阶段、不同创新项目等所处的特定环境。营造知识创新环境,对企业来说主要是营造知识创新的微观环境。微观环境的营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硬环境的营造,即营造用于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软环境的营造,要建立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采取多种方法和措施为员工营造有利于发散性思维、敢于突破旧框框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崔云全.浅析企业文化对知识管理的影响[J].科技与管理,2005(1).

[2]白静.基于知识管理的企业文化创新[J].商场现代化,2006(4).

[3]都越良,卓骏.知识管理下的企业文化塑造[J].企业经济,2005(3).

[4]唐志豪,苏燕平,周奇,刘险峰.关于企业实施知识管理的思考[J].商业研究,2003(12).

作者简介

4.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作用 篇四

一、知识管理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知识的有序化

企业技术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持续时间长,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网络技术的广泛使用,使得企业可获得的知识数量空前增大,知识传播速度和更替周期空前加快,知识创新方式也更加多样化。知识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新理念,通过对知识的整理和分类,通

过数字化和知识化将大量无序信息有序化,使技术创新的过程流畅,各个阶段紧密有序,为员工提供知识共享的环境,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改善服务质量。好范文版权所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成功主要还是取决于技术创新的参与者。知识管理的实施可以使技术创新过程流程化,便于每个参与者掌握和熟悉。在创新过程中,流程化的管理也便于参与者根据创新环境的变化而有效地对技术创新过程作出调整。随着新科技革命的推进和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技术要素以及建立在技术要素基础之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及创新能力成为企业赢取竞争优势、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源泉。而要具备这种能力决定于企业对知识的掌握,也就是企业创新人员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创新人员既需要具备专业的基础知识,又要通过与别人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其他人的知识。而企业的知识管理者可将各个技术创新人员的知识综合整理,将个人的隐性知识变为企业的显性知识,从而提高创新人员的素质和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

二、知识管理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的完善

企业技术创新需要完善的创新机制作为保障,包括制度、流程和反馈等。完善的创新机制要求企业技术创新具备有畅通无阻的沟通渠道作为保障,提供适当的工具和环境辅助员工同相关客户和工作伙伴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交流。

企业的技术创新涉及企业的各个部门,从产品的研究开发,一直到产品市场销售,中间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过程。为了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需要有通畅的信息流通与反馈渠道,便于鼓励员工的能动性,使每个参与者都能发表自己的看法,与他人分享他们所拥有的知识。

市场竞争实质是技术的竞争,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的因素是技术创新的核心力量。企业的技术创新离不开相当数量且高素质的科技创新人员队伍。而高素质的科技创新人员不仅有获取知识的渴望,而且有希望创新成果和知识得到尊重的要求。因此,在企业各部门之间建立起获取、创造、积累、保护、探索知识的机制,对创新人员的业绩进行科学的评估,对知识人才的贡献给予合理的回报,这是企业的最重要的创新环境,表明企业对技术创新贡献的认同,有利于调动创新人员的积极性。

三、知识管理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风险的规避

企业技术创新是具有风险的,创新成果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技术创新能使企业保持竞争优势,其过程也是一种创新,它包含了许多企业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从而使技术创新充满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由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新产品开发的难易程度和创新人员的能力大小所决定的。知识管理可有效降低这种风险。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认为,知识管理并不是从技术开始的,它始于商业目标、过程和对共享信息需要的知识。现在许多企业已认识到,企业应该到客户那里获取企业所需要的信息和知识。通过对知识的传播和收集,通过企业与客户的互动沟通,企业可从市场得到更多的信息,从而为技术创新作依据和参考,减少技术创新方案中不完整之处以及可根据市场信息的反馈而及时调整创新方案。

在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创新人员必须对“企业知识进行识别、获取、开发、分析、使用和存储”,知识管理可以改变技术创新的速度,通过构建一个能够有效吸收、保持、共享和转移的知识活动的微观机构,使创新人员能方便、迅速而广泛地获取信息,快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有效地缩减间接创新性时间,减少技术创新成本,提高技术创新的成功率,避免项目失败的风险。

四、知识管理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反馈的监控

企业技术创新系统是企业整个创新系统之中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技术创新的每个阶段的“产出”都应该反馈到技术创新系统当中来。通过对每个阶段成果的评价来不断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系统。而目前大多数企业做的只是一个将技术创新知识整理与存储的工作,知识管理应该与企业的业务流程结合起来,将知识作为流程来管理,使企业的资源和知识形成一条知识链,让每一阶段的技术创新过程都可以得到检验与评价。而且,企业可以通过对每个阶段反馈信息的分析,相应调整创新战略,领导市场潮流。

5.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作用 篇五

摘要:本文对微课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评价,探讨了微课应用于细胞生物学扩展知识上的适应性,并对微课制作的要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微课;细胞生物学;扩展知识点

中图分类号:G64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8)05-0178-02

近年来,微课越来越受到高校的重视,微课比赛也进行得如火如荼,但是如何将微课应用于课堂,如何将微课与传统教学相融合,提高教学质量,并逐步在潜移默化中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一直是微课下一阶段需要探索的地方。

一、微课的发展与应用

在日益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水平,改善教学方法,一直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微课这种新的教学资源与方式迅速受到教育者的重视。1993年美国北爱荷华大学LeRoyA.McGrew教授提出的“60秒有机化学课程”,被认为是微课的最早起源。美国新墨西哥州胡安学院的戴维彭罗斯正式提出“微课”这一概念,并将其应用于在线课程中。微课的出现可以说改变了传统教学的模式,对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了有力补充,一方面教师可以将微课引入传统课堂教学,增加课堂的生动性和趣味性;另一方面,学生可以针对某个知识点进行自主学习,满足了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微课的意义在于推动了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提升;拓展了学生学习的空间,满足了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的需求;拓宽了知识的覆盖面。

微课从出现发展到今天,逐渐走向成熟,以其实用、便捷、生动的特点吸引了广大学习者的青睐,但由于其发展时间较短,在研究、制作、应用及资源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对微课的研究还有待加强,需要建立更完善的微课平台;微课的设计和制作还不够规范,需要加大加强教师的培训;微课的应用非常薄弱,对学生自主学习习惯的建立,还缺乏有意识的培养[1]。

对于平台建设,目前国内已有多个微课平台,例如中国微课网以及高效微课资源网等等。但是我们应该明确的是,知识本身是在不断地更新中,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微课的制作与网络微课库,当知识更新后,必然有新的微课来不断地充实微课库的资源。所以,未来的重点不应该拘泥于建立一个大型完备的微课库,而应该关注微课平台中微课资源的更新频率。对于教师培训方面,自上而下的各种微课比赛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越来越多的教师掌握微课的设计与制作。但是只有教师掌握微课的设计还不够,从目前的微课发展水平看,更多的微课只是教师间互相交流或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一种手段,大部分微课知识是用来展播,真正在教学上应用的不多,并没有完全融合到日常教学中。有资料统计,在日常教学中应用微课的案例非常少,也就是说一线教师并没有真正在自己的课堂上使用微课[2]。这一点值得我们思考,为什么教师热衷微课,但使用却不多?究其原因可能是缺乏将微课与传统课堂融合的方式,缺乏找到一个切入点将这种新兴的教学媒介引入课堂教学中。国内微课概念提出者胡铁生教授认为:从长远来看,微课必须“慕课化”才有更大的发展[3]。可是这种网络学习和课堂学习相融合的学习习惯的养成非一日之功,在此之前,必须逐渐将微课融入课堂,才能逐步地改变传统教学模式。那么寻找到微课融入课堂教学的切入点,就是目前最重要的问题。而教学过程中对扩增知识点的微课辅助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中微课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二、微课应用于细胞生物学扩展知识点的教学

目前国内的教材更新速度很快,可是科学发展的`速度更快。即使是最新版的教材,也无法包含大量的最新研究成果,只能通过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自主添加介绍。所以把新出现的研究成果及时有效地融入课堂教学,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只有在系统教学的基础上不断地融入前沿的新知识点,才能使学生有意识地跟踪前沿,較清晰地把握研究动向,并与基础知识相融合,帮助学生能够以最新的视角来看待科学的发展。

细胞生物学是研究和揭示细胞基本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细胞生物学既是生命科学的基础学科,也是前沿学科;细胞生物学已成为当前生命科学中发展最快的领域之一。作为快速发展的学科,细胞生物学知识覆盖面广,内容更新快,那么如何在课堂教学中引入这些略显分散的扩展知识点并快速理解,是对教学手段的一个考验。同时细胞生物学作为生物学的基础学科,其与生物化学、遗传学等其他学科又有着较强的联系,如何将扩展知识点与已有知识体系进行系统整合,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微课的出现,有助于将新的学习方式与传统课堂教学有机结合,对细胞生物学扩展知识点的学习有巨大帮助。

目前微课的实际应用并未迅速铺开,怎么将微课融于课堂,怎么将微课的强大作用发挥出来,这是一个重要的课题。那么利用微课来学习细胞生物学的前沿扩展知识点,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突破点。因为细胞生物学作为发展迅猛的前沿学科,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够跟踪前沿,不定时、不定量地加入新的知识点。而这些知识点的加入势必与传统课堂教学有一定的冲突,而这些冲突恰恰可以利用微课的形式进行化解与补充。

同时,新加入的知识点一般都是小的知识点,这种小知识点的阐述正是微课的强项所在,这种零散知识点的阐述归纳讲解,与微课的微小特点非常吻合。这种散在的知识点,规律性不强,理解困难,用视频的表现形式更容易、更便于理解。扩展的知识内容可能在不同的章节出现,添加的课时不固定,无规律,正好满足微课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前沿知识点一般稍显复杂,理解起来比较困难,有必要让学生利用课外零散时间进行提前了解,与微课的移动学习泛在学习相吻合,提前学习也有利于教师在课堂的讲解与分析,所以针对这种新增扩展知识点的学习,微课的学习方式非常适合。

三、以扩展知识点为目的的微课制作需要关注的要点

微课的制作必须关注知识体系的系统与连贯。很多扩展知识点是在某一个基本方向上的延伸,只有在相对完整的体系中,才有利于学生将扩展知识融会贯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制作微课的时候有一个背景的交代,以及知识的延伸描述。例如对单克隆抗体的应用进行微课制作时,需要对单克隆抗体技术进行交代,同时如何与多克隆抗体进行有效区别,单克隆抗体制备的两步筛选原理,都是有效理解该技术巨大应用前景的基础[4]。

同时扩充知识点通常是最新的发现,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微课的表现形式最好能够采用动画视频的方式,而避免采用说课的方式,这样更加有利于课程的理解,更有利于知识点的阐释。

通常最新的研究进展集中在细胞重大生命活动方面,为了更好地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最好将知识点的切入与人类病症与生理联系起来,引起学生对研究内容的兴趣,进而为理解机理而关注最新的研究成果。如果是技术手段的革新,最好能清晰地描述该技术的历史发展脉络,使学生有历史发展观。例如在介绍冷冻电镜时,引入电镜的历史发展,使同学们既知道大分子结构研究的前沿技术,又将冷冻电镜的新知识点与电镜的发展历程相互融合。

四、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微课适用于扩展知识点的学习与其自身的特点高度吻合,例如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10分钟,针对一个主题,以视频为表现形式,能吸引注意力,符合学习的认知特点与学习规律;可以在线观看、灵活使用,实现移动学习等等。

但是在微课学习过程中也可能存在背景知识不够、理解不易的情况。这就需要老师在课堂上进行归纳总结,进行要点分析,充分发挥传统课堂的优势,使微课与传统课堂形成联系,达到有机结合,部分达到翻转课堂的效果。也可以在微课中给出背景知识的引申链接,让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自己主动扩展知识面。

总之,微课是信息时代学习方式的革新,应该充分发挥微课的优势与特点,结合传统教学,使微课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更多的便利与选择,达到更好的效果。从扩展知识点的微课教学开始,找到更多的结合方式,使微课与传统教学形成有机的结合与统一,为探索微课的深入应用打下基础,使微课这种新的学习模式有越来越多的广泛应用。

参考文献:

[1]朱海生.微课在高校教学中的意义、存在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6,(3):265-267.

[2]唐烨伟,樊雅琴,庞敬文,钟绍春,王伟.基于内容分析法的微课研究综述[J].中国电化教育,2015,(4):74-80.

[3]郭运庆.微课创始人谈微课的现状、问题与未来[J].数字教育,2016,(1):1-8.

6.企业新闻宣传对企业文化的作用 篇六

企业文化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绝大多数企业所认同。一个成功的企业不仅要有良好的生产经营业绩,还要有表现其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影响是持久的、长远的,而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在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时期,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企业文化的有机载体,对内能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对外能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品质,增强竞争能力。通过多年来在企业做新闻宣传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要搞好企业文化建设既离不开企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更离不开企业党组织和各级管理者及全体职工的共同参与。

企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和发展的作用。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是在企业党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这对于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搞好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有利于增强职工的信心,鼓舞职工的士气。其次,由于企业文化是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积累和提炼出来的,其形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的经营思想、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对职工有一种潜移默化的渗透和影响。同时,企业文化不仅注重人的因素,更注重精神的力量,因此新闻宣传工作能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围绕企业的方针目标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第三,由于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精神,随着企业新闻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渗透,企业文化也将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职工的思想素质和精神面貌在企业文化的熏陶下不断提高和升华。一个企业要想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新闻宣传工作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新闻宣传工作做得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文化建设的成效。鉴于此,企业在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上应力争走出自己的特色。为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应有一套新闻宣传手段,如:除了定期的橱窗、板报、标语等,还可以设置企业内部的广播站、闭路电视、企业报等多种媒体进行立体交叉宣传,此法将会在营造企业文化的建设中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

企业新闻宣传工作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优势。一个企业在各个时期的企业精神,既是广大职工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精神和价值观念的集中体现,也是与各级党政领导对企业精神和价值观念的重视和提炼分不开的。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职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而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之一,有其得天独厚的宣传手段、媒体条件和受众基础,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企业职工自己的文化宣传手段,贴近职工,了解职工,清楚职工的所思所想,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感染力,能够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和发动把职工凝聚和号召起来。同时,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具有企业文化的教育功能,对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力,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如:企业的新闻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达到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教育和激励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通过宣传岗位劳动竞赛、演讲比赛、职工歌咏比赛等各类文体活动,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通过宣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使企业与职工贴心,职工与企业共命运。

企业新闻宣传工作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企业新闻宣传工作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途径是多方面的,要把企业文化建设纳入到企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工作中去,就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企业文化建设,并将此作为新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新闻通讯员的队伍建设,为职工提供发挥聪明才智的机会和舞台,逐步形成各尽所能、各展其才的良好氛围,使他们在新闻宣传活动中丰富知识,陶冶情操,活跃生活,从而使企业文化的基础得到巩固和加强。故此,企业的各级组织在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同时,注意发挥新闻宣传工作的阵地作用、舆论导向作用,切实发挥出新闻宣传工作的教育和引导功能,以此推动企业文化的健康发展。

7.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作用 篇七

关键词:知识管理,研发机制,对策研究

1 前言

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未来竞争力的重要标准,并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进步的重要力量。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虽然增长数量较快,但是其“失败率”和“长不大”是目前存在的典型问题,虽然有“华为”、“联想”等为首的高科技企业,但毕竟是凤毛麟角,大多数高新技企业存在低效率和低质量的现象。随着高新企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与实践,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意识到企业成长的根源来自于企业内部而不是外部,而内部研发体系中知识有效性的传递和转换,对企业的内生力量和创新积累具有深远影响。目前,学者们利用知识管理提升研发效率主要采用两种研究路线:一种是强调以人为主线的知识传递和运用,重点是建立个人之间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传播的有效途径;另一种是强调如何将人的知识转化为组织知识的能力,关注知识价值的整体复制和实现企业价值的良性循环。

比如:在知识管理研究方向方面,牛根义[1]基于外文Elsevier数据库近十年的期刊论文发现,目前研究者主要对知识管理的基本理论、组织环境、团队特征、文化特征、个体特质、技术支持六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仲秋燕等[2]利用元分析方法对国际知识管理的研究主题分布得出:研究知识管理的组织和社会占33.2%、研究知识管理的管理占24.9%、研究知识管理的过程20.0%;在知识管理的模型研究中,吴晓波等[3]将我国知识管理发展的研究模型归为基于知识的管理模型(Knowledge-based model)、基于知识管理工具的管理模型(Knowledge tools-based model,KTBM)、基于组织效绩的管理模型(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based model,OPBM)。其中,在这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是Hitotusbashi大学和California大学的野中·郁次郎(Ikujurio Nonaka)教授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知识创造的SECI模型[4](socialization,externalization,combination,internalization),该模型严格描述了组织知识的生产、传递和再创造的四个循环转化过程。总体来看,国内外学者通过上述三种知识管理的研究,实际是将知识的“点、面、三维空间”分别建立研究模型来提升知识管理的作用。但事实上,国内许多企业从1997年就开始接受知识管理理念并展开实践,但推行过程中发现,由于宏观环境、技术工具、观念文化、实践方式、成本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国内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知识管理的困难局面。

因此,本文以某高新技术企业S公司的项目研发为例,通过客户及内部研发人员反映的问题梳理影响企业研发效率的若干因素,然后对知识管理理论和方法应用到高技术企业的内部作用机制进行探讨,目的是引导企业应用知识管理有效性和针对性的实施。

2 提出问题

S公司成立于2008年,由于当时人员少但技术实力强,为了注重产品功能的实现,项目组主要以团队驻厂的开发模式进行。在最初项目不多、人手够用的情况下,驻厂模式效率与效果得以显现。但是后来随着业务量的增大,项目多、时间紧、人员少的问题愈发突显,直接产生的结果就是人员调配困难、项目短时间上马后续测试工作缺失,加剧了驻厂工程师的压力。因此,如此周而反复导致了项目救火似的恶性循环发生。这些现象直接反映了A公司研发水平与管理能力的严重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研发效率,并成为制约公司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本文基于故障树分析方法对高新技术企业S公司在售前、售中、售后三个阶段的外在表现来进一步梳理形成的原因:

第一,售前阶段。高新技术企业S公司的市场人员大部分是项目经理出身,基本具备了技术过硬、业务熟练的能力。他们通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经验理解,可以很大程度上帮助客户企业明确需求和功能定位。但是,大多数项目经理人员由于缺乏专业管理经验,特别是在合同管理、研发控制管理、流程文件、沟通能力等方面表现稍弱,导致研发产品应用后还需要频繁变更功能配置,加剧了项目验收后对驻厂维保工程师的压力。

第二,售中阶段。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变化,造成A公司系统研制难以实现标准化、模块化的应用。特别是由于项目多、时间紧,产品研发经常在技术并不稳定的状态下,经常在现场一边推广、一边完善。由于缺乏系统的前期方案论证,导致了软件的稳定性和智能分析能力不足;而且,不同项目组之间甚至同一项目组团队成员之间,由于缺乏直接有效的平台沟通,导致软件重复开发现象大量存在。

第三,售后阶段。高新技术企业A公司组建了一支100多人的售后维保队伍,实行7*24小时的客户现场驻场服务。通过及时沟通和现场跟班方式有效地解决了客户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很大程度降低客户生产线停运的风险。但是由于后期维护工程师的日常管理相对松散、售后服务工作缺乏标准操作等专业性指导手册、缺乏规范性的考核制度,导致部分维保人员专业化水平的参差不齐,造成客户企业对公司服务规范能力的质疑,在一定程度上已影响企业产品形象。

因此,如何在外部需求和内部管理方面寻求一种平衡是摆在高新技术企业S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首要任务,也是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必要手段。

3 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因素分析

通过客户和企业内部人员反映的问题主要在产品质量和管理效率二个方面,本文将当前产生的主要困境及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项目组构建方式与沟通机制。S公司的最初发展阶段,由于项目少、人员足而采用现场开发模式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并成为竞争优势,但潜在的结果就是直面客户所产生的随意变更现象严重,且研发各项目组交流较少,造成一人多岗且客户不满意、工程师疲于应付的局面频繁发生。因此,本文认为高新技术企业A公司专注于研发技术,忽视了售前阶段与客户企业、使用部门的合理意见交流机制、缺乏规范的研发管理流程是造成双方困境的主要因素。

二是是研发管理模式与组织架构。高新技术企业A公司项目组所承担的任务过重,必然会导致研发深度的欠缺,特别是单一的研发管理模式所产生的成果信息仅流通在项目内部成员之间和少数领导者手中,造成研发产品在标准化、模块化的运用能力稍差,很大程度的影响了高新技术企业A公司研发效率和研发质量的提升。特别是由于公司层面缺乏整体的知识管理战略规划和统一标准,导致各事业部在机构设置上存在重叠冗余、层级不清现状。

三是知识管理机制的运用能力。从对高新技术企业S公司的调研结果来看,公司高管团队对知识管理的重要性和作用有比较清晰的认识,认为有必要引入知识管理来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文档资料,有效增加企业的知识存量、提高存量知识的使用效率。但是由于缺乏对知识的专业管理标准制度的制定和有效的政策激励,导致研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档的全面性和标准性方面无法统一,造成对后续类似项目的开发继承性不强,其知识共享程度、转换能力就无从谈起。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S公司存在问题对比分类,发现该公司在知识管理、公司层面、管理问题等几个方面问题较多,而建立适宜的知识管理制度和方法就可以解决。比如客户和企业的信息交流的平台、机制、内容都有待进一步的规范和执行,研发与推广辅助文件资料的“实用性”和“方便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都属于知识管理的范围,如图1所示。

4 政策性建议

事实上,创新管理面临着技术和组织上的二难悖论,利用有效的知识管理方法可以成为提高创新效率的关键。就S公司在该领域的研发能力来说,该公司的软件能力已初步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但是由于近几年业务量增大,外部需求和内部管理协调能力的差距造成疲于应付的局面难以扭转。因此,S公司要想保持核心竞争力,就必须着力迅速解决客户需求,建立企业内部关键技术、基础技能的归集和知识管理服务机制。为此,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提升开发模式与沟通机制的专业化管理。建议S公司尽量采用分阶段交付成果的离线开发模式,解决客户对质量和进度的担忧。在稳定性方面,成立专门的软件测试组针对不同项目的研发产品进行测试,并出具完整测试报告和评估建议,利用知识管理中的模块化原理对测试模型的基础选型和层级标准提出分类选择依据,逐步完善测试体系的选用准则和评估依据;在沟通方面,利用知识管理系统,建立详细的规划、标准模板,通过详细的任务分解和时间进度安排递交给客户,对于客户注重的用户界面体验等功能可以在现场设计,得到认可后再实现功能模块的组合,从而解决驻厂开发模式与沟通机制的欠缺。

二是分层级、网络化研发管理模式易于组织架构的协调。建议S公司建立分层级开发模式,即公司层面可以开发基础研究中的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应用研究中的核心技术;而分公司层面的研发部门、事业部与项目组可以开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的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等,以此形成分公司层面的技术集群,利于内部公司知识信息的共享和收集。本文认为基础技术、核心技术、相关技术、共性技术四者之间存在相互转换的关系,利用知识管理可以将企业中的基础技术、共性技术、相关技术的系统网络与交流平台的搭建,才可以不断为企业核心技术提供源泉与动力。

三是建立隐性知识导入知识管理的保障机制。由于知识管理是一个包括规划、导入、实施、评估、优化和创新阶段在内的系统过程。管理者必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付于实践。特别是起步阶段的知识管理水平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质的变化。因此,S公司应立足于现阶段的特征,设计适宜的知识管理的导入过程保障机制,将企业研发过程中的隐性知识和个性知识进行分类,通过提炼隐性知识并用编码格式进行编辑、转换并传递成为显性知识,然后将其编码储存在数据库,组织成员都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共享利用;对于个性化模式并没有将隐性知识从知识的所有者那里发掘出来,公司可以通过建立研发人员直接交流平台进行知识共享和利用。

四是推进技术研发人员的考核与激励政策。在企业技术研发中,技术研发人员起着核心的地位。可以说,即使是采用别人的先进技术,离开技术研发人员,研发成果最终也无法将其应用到生产活动中去。因此,根据技术研发人员的需要,设计合理的激励制度,调动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本文建议可以结合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研究企业技术研发人员的激励措施,一方面通过了解员工需求激励的周期性变化,另一方面通过对研发团队合作环境和任务关联度这两项对激励模式影响大的因素,设计出个人激励和集体激励的组合模式,加快推进研发规模的高效工作流程。

5 结语

总之,由于我国的知识管理才刚刚起步,起步的知识管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质的变化,不同类型、规模、发展阶段的之间的差异导致企业选择知识管理必须“因地制宜”,并考虑效率和效益的平衡。而在我国,现阶段关键的问题是知识管理应用尚没有太多成功案例和方法论上的突破。因此,本文以某高新技术企业S公司的项目研发为例,通过客户及内部研发人员反映的问题梳理影响企业研发效率的若干因素,然后对知识管理理论和方法应用到高技术企业的内部作用机制进行探讨,目的是引导企业应用知识管理有性效和针对性的实施。由于时间和深入了解程度尚有不足,因此,下一阶段作者将深入了解和建立知识管理在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性的方法性研究。

参考文献

[1]牛根义.基于Elsevier数据库的国外知识共享研究现状与趋势分析[J].情报杂志,2011,30(5):23-27.

[2]仲秋雁,宋娟,曲刚.基于元分析的国际知识管理研究特征分析[J].管理学报,2009,(1):36-44.

[3]吴晓波,郭雯,刘清华.知识管理模型研究述评[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2,14(6):52-58.

8.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作用 篇八

关键词:图书馆立法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DF49;DF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938(2012)06-0064-06

1图书馆立法将促进数字图书馆建设中公众利益与版权人权益的平衡

1.1保护版权人权利和公众权益的法律失衡

公众利益与版权人权益的平衡,是数字图书馆建设与信息共享的根本基础[1],但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保护版权人权利和公众权益的法律是失衡的,版权人可利用著作权法维护私权,公众获取和利用信息的公共权利却没有专门的法律给予保障,宪法对公众信息权利的原则性保护规定由于缺乏具体法律机制来贯彻执行而难以实现。在我国基本具备公众信息权利存在的社会基础或利益需求情况下,信息法律体系建设中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权利缺位和权利冲突现象,权利平衡不到位的典型例证是版权人权利的扩张和缺乏必要限制[2]。在信息社会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公众信息权利在版权保护不断强势挤压下遭受侵害。知识产权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信息公共获取的障碍[3],为此,迫切需要用法律来维护和保障公众信息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限制私权的失衡膨胀,在当前我国没有专门信息法的情况下,制定和实施图书馆法的重要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就体现出来了。

在历史的向度与法律的视角之下,数字图书馆凸显了图书馆维护知识自由的公益性质和信息传播者的角色定位,现行法对公益性质认识不足及传播者的定位缺失,造成了著作权法的制度缺陷及规制缺失[4]。从这个角度来看,数字图书馆对知识产权问题提出的挑战是应时的,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正切中了信息时代知识产权制度最大的要害,有助于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

1.2图书馆法是公众信息权益保障法

多年来对图书馆法的研究使业界确立了图书馆法不是图书馆行业利益保护法而是公众信息权益保障法的共识。图书馆作为代表公众利益的公益性社会文化机构,决定了图书馆法须从公共利益出发,以公共利益为调整对象,是以保护读者权益为基本价值取向的读者权益保护法”[5],法律保障图书馆事业发展,说到底是为保障社会公众通过图书馆获得和接受知识与信息权利的实现,图书馆保障公众知识和信息的获得权、接受权、利用权的社会职责,决定了维护公民基本权利,为公众知识自由提供法律保障是图书馆立法的最高价值追求[6]。图书馆立法是图书馆权利实现的根本保障,而图书馆权利从根本上说是利用者的权利[7],图书馆只需具有主张和维护利用者权利的权利,而无须具有自身特有的另类权利,因为图书馆作为以维护和保障利用者的知识权利为宗旨的机构或制度安排,维护和保障利用者权利的过程也就是主张和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8]。已经审议多年的《中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草案)明确了我国图书馆立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为图书馆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和公众从图书馆获取知识信息提供法律保障,对图书馆性质的定位是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开放,具有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开发和服务功能的社会公益性机构。图书馆法通过赋予公民在图书馆活动中的权利以及明确图书馆业务工作和信息服务活动内容来体现和实现对公民信息权利的保障。比如,《俄罗斯图书馆事业法》确立图书馆活动的原则是:保障公民、社会团体、民众自由获取信息,自由精神发展,使用国家和世界文化珍品以及文化、科学、教育活动的权利,有专门一章内容为“图书馆事业领域内的公民权利”,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图书馆服务参与图书馆活动的各项权利,而且公民使用图书馆服务的权利优先于国家及其他任何组织机构、社会团体。

1.3图书馆法平衡公众与版权人之间的权益

图书馆是公共权利与版权人的交汇点,图书馆既是实现法律平衡的重要中介机构,也是由法律规定的利益平衡所塑造的产物[9]。在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问题上,图书馆没有自身的利益。从根本上说,图书馆所争取的利益并非图书馆的利益,而是社会与民众的利益。图书馆以极高的积极性参与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问题研究的根本目的之一就是代表公众为公众争得获取和使用知识信息的公共权利,这是由图书馆的职业理念、职业信仰、社会责任所决定的。图书馆在保障公民知识信息获取权利,实现全社会信息公平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图书馆的信息传播行为完全是旨在增进公共利益、维护信息公平的正义行为[10]。图书馆法对公众信息权利保障是图书馆社会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的体现,正如李国新教授所言:“如果图书馆不能成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信息权利的力量之一、成为满足公众基本文化信息需求的机构之一,这个社会为什么还要养活一批图书馆呢?”[11]简言之,从平衡公众与版权人之间权益角度来看,如果说著作权法更多是维护权利人权益,图书馆法则是维护公众权益。图书馆法对公众信息权利保障的法律本质,使图书馆法成为公众与版权人权益天平上置于公众方的重要砝码。毋庸置疑,图书馆法对解决现行法律对数字图书馆建设中权利设置不平衡问题具有重要法律意义,应当并能够为数字图书馆建设提供法律基础和保障。

《俄罗斯图书馆事业法》在1993年制定时就明确了其根本目的是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信息权利的实现,俄罗斯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保障公众信息权利的法律制度建设日渐完善,《俄罗斯图书馆事业法》与《俄罗斯宪法》、《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俄罗斯文化基础法》、《保障政府信息获取联邦法》等共同构筑了公众信息权利的法律保障体系,这使图书馆在代表公众利益主张公众信息权利时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从这个角度来看,图书馆法是全面系统地建构与平衡公众信息权利制度的重要组成,是有效开展公众信息权利保护实践的有力保证,图书馆法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亦更广泛、深远,由此也确立了图书馆法在整个信息法律体系中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特殊重要地位和作用,这才是图书馆法在保障图书馆事业中追求的更为远大的目标。

nlc202309032029

2图书馆立法以明确数字图书馆的法律属性与法律地位

2.1数字图书馆性质影响数字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

图书馆及数字图书馆的性质、地位、权利、义务等是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问题研讨中的基本问题,学者们对此提出了各种见解:“数字图书馆是公益服务与营利服务共存”[12],“数字图书馆不再是公益机构,可能作为赢利机构出现”[13],“网络环境下数字图书馆实际上就是ICP”[14],“图书馆的法律地位需重新审视,其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将完全改变”[13],“图书馆的法律地位必须加以重新界定,版权法中应明确图书馆作为作品传播者的法律地位”[15],“传统图书馆服务延伸出的数字图书馆服务的公益性应保持不能被抹杀”[1]。“数字时代图书馆公益性质的法律地位不会消失,但会出现某种程度的移位”[16]。数字图书馆是否为公益机构,是否仍享有传统图书馆的权利成为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问题争议焦点[17],因为数字图书馆的主体性质和法律地位直接决定了其在版权制度中享有的合法待遇,也决定了版权法调整与其相关的权利主体的利益关系时采用的原则和方式,因而影响着版权问题的解决,不同的权利主体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并因此享受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与责任[18]。学术界一般认为,公益性数字图书馆享有一定的版权豁免,应该适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时,图书馆界建议将“公共图书馆”改为“公益性图书馆”,设置公益性图书馆信息网络传播豁免条款,认为通过法律赋予公益性图书馆某些特权,使它们在使用数字资源时得到某种豁免,是解决著作权问题最根本办法[19]。因为非营利组织不仅在版权方面具有免责优势,即使发生侵权行为而受到处罚,也具有赔偿优势[20]。至于商业性数字图书馆,业界观点分歧较大。

如果不明确数字图书馆网络服务商的法律地位势必影响图书馆数字化信息服务,图书馆就会成为被告,只有明确数字图书馆拥有的法律地位,图书馆才能同版权人密切合作,找到一种共识的形式,保障各方利益不受侵犯。2002年陈兴良胜诉中国数字图书馆侵权案充分反映了这一点,被告自称的公益性与运作的商业性结合而成的半公益半商业性质的数字图书馆的法律地位没有被承认。已有出版界人士以“法律上还没有给公共图书馆一个准确概念,商业性的标称“数字图书馆”的数据开发商属于公共图书馆”为据质疑《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赋予图书馆网络传播权[21]。由此看来,研究和实践充分表明,从法律上明确图书馆及数字图书馆的性质和地位、权利与义务等基本性问题对数字图书馆发展及著作权问题解决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法律没有提供通过图书馆这一社会公共机构来平衡各方利益的环境和机制,没有塑造出图书馆是实现著作权平衡的重要中介的形象[22],图书馆以及数字图书馆的权利在法律规定上是空白的,著作权法中很难找到适用数字图书馆服务性质及合理法律地位的条款描述。我国《著作权法》把公益性数字图书馆界定作为一般用户,忽略了公益性数字图书馆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特点,没有赋予其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不同性质数字图书馆不加以区别,笼统地规定了数字图书馆的权利和限制,使得公益性数字图书馆的法律主体地位缺失,对其发展不利,结果是其在网络资源建设、数字化服务等方面一直处于无法可依,无所适从的境况之中[23]。现行法律制度的缺失使数字图书馆在遭遇著作权问题时处于角色尴尬、权利缺失、行为受缚的境地。

数字图书馆的法律地位是调整同其相关权利主体利益关系的基础,如果不对数字图书馆法律地位结合国情客观地界定和明确,将使图书馆所有数字化服务无谓地承担侵权风险,影响我国数字图书馆健康发展[24]。从当前形势来看,数字图书馆法律地位的确立不大可能通过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修善来完成,只能通过图书馆立法来完成。

2.2图书馆立法界定数字图书馆性质的必要与可能

我们认为,现行法律制度的缺失不仅仅表现在著作权法条款方面,更主要表现在图书馆立法的缺失与空白,长期以来,由于缺少图书馆法,图书馆最基本的社会地位、权利职责、社会职能等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受到严重束缚,网络信息时代,图书馆立法的滞后已经影响到了数字图书馆的发展,这种局面必须扭转和改变。因此,在为解决图书馆著作权问题而不断追求对著作权法修订完善的同时,制定和实施图书馆法以填补对图书馆及数字图书馆法律规定上的缺失与空白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对图书馆的社会性质、地位、职能、权利、义务、服务活动等以及用户的权利与义务的界定原本就是图书馆法的最基本内容。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问题的实质是权利人和图书馆法律地位不平等而导致的不平等竞争与利益失衡,通过图书馆立法,直接或间接地明确图书馆及数字图书馆的法律地位并赋予相应的法定权利、功能等,以此基础,使我们能够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参与对著作权制度的制衡与博弈,争得著作权领域内属于图书馆和公众的法律地位、法定权利等,从而保持相关各方利益的平衡。数字图书馆与传统图书馆最大的不同,不是作品内容本身,而是作品的形态和载体、传播方式的不同[25]。因此,保障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图书馆法理应成为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坚强法律后盾,是实现和切实发挥图书馆作为版权制度“均衡器”功效的基本法律保障。

经多年的潜心研究论证和实践验证,图书馆界站在公众立场上,从职业角度,在广泛深入研究国外、国际相关政策法规、公约、宣言等基础上,围绕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问题中公民信息权利、图书馆权利的保障问题,对图书馆的性质、地位、权利、功能、职责、作用等提出许多深刻、精辟的认识与论断。比如,2005年中国大学图书馆馆长论坛《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提出的“图书馆是国家和政府为保障公民自由、平等地获取信息和知识而进行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位公民(读者)对信息和知识的需求,是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2005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在《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问题的声明》中提出的“实现著作权平衡是图书馆的职能之一”,“图书馆应以促进知识和信息公平,通畅、合法的社会性传播为己任,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必须拥有代表利用者利益,发出利用者呼声,以制衡私权膨胀,维护公共利益的权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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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研究和论述凝聚了图书馆界专家学者的智慧与心血。我们认为现在是时候将业界就图书馆著作权问题向全社会昭示符合法理精神的行业诉求、理念、发出的呼声以及成熟可行的研究成果、思想观点,经过精细化、系统化,上升为立法的参考或遵循的原则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文,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并固定下来,给予法律意义上的表述。在此,可以通过两个法律途径实现图书馆界的诉求、理念向法律意志、法律规定的转化升华:一方面图书馆界继续参与著作权制度的修补完善,将这些诉求、理念或直接变为著作权法的相关条款或成为著作权法修补完善的参考,用我们的观点、立场态度影响著作权法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制定和实施图书馆法,把从图书馆职业角度阐释的关于图书馆地位、责任、权利、职能等表述法定下来,使之成为一种为社会各界公认的法定的权利、责任、职能,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与共同尊重。这从一个侧面体现出图书馆界理论研究对著作权立法、图书馆立法的实用参考价值,为国家制定宏观知识产权政策和信息资源建设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依据。比如,2005年图书馆界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制定,为图书馆建设数字图书馆争得了“有限合理使用”的权利,即条例第7条“图书馆、……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到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通过比较可以看出,该条内容与《俄罗斯图书馆事业法》2008年修订时对图书馆建设电子图书馆的规定颇为相似,因此,可以考虑将该条规定作为图书馆权利或工作内容加入到我国图书馆立法当中,使条例规定升格为法律规定,增强稳定性和法律效力,完善图书馆权利体系。再如,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问题的声明》中阐述的图书馆界在著作权保护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作为图书馆立法的指导原则和内容条款来应用。

3图书馆立法可促进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3.1图书馆法促进知识产权制度回归初衷的目的

当今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但涉及法律层面,更与产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国家文化发展有关,针对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不足,为制止知识产权滥用,各国制定了反垄断法。同样,针对著作权保护过度强化而影响公众对信息的获取和使用权的情形,也需要相应的法律给予规制,单纯依靠著作权法本身提供的制约和平衡机制是不够的,这是因为,从立法性质看,著作权既是私权又是关乎公共利益的特殊权利的双重特征要求著作权法具有保持权利人与公众利益平衡的功能,但在知识产权经济时代,著作权法自身具有这种平衡功能有时由于种种原因而难以实现,结果往往使公众权益受到侵害,数字图书馆著作权问题就是典型表现。为此,必须有其他的法律制度对著作权法的平衡机制实行协助和监督,图书馆法就应作为这种制衡的法律力量,图书馆法保障公共利益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纠正著作权制度制定和实行过程中出现的原本偏离而具有利益平衡、实现保护私权与促进知识信息传播和进科学文化繁荣辩证统一的作用。

3.2图书馆法与知识产权法在维护公众信息权利方面的统一性

著作权法立法的依据一方面来源于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另一方面则来源于对公共利益和公众权利的尊重和保护[26],这决定了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权利既要保护又要出于公共利益而进行必要限制的二元价值取向,为此,著作权法设置了版权限制制度(如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版权限制制度是版权利益平衡机制在法律体系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维护著作权人、数字图书馆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图书馆法对公众信息权利的保障在某种程度上部分地要通过对版权限制来实现的,正如马海群教授所言:“维护公民的知识权利与著作权,同样被视为图书馆立法工作首要的价值取向”[26],版权限制制度应是图书馆法研究、关注的范畴,甚至是图书馆法内容的构成,因为,版权限制意味着给予图书馆或公众获取和利用知识信息以一定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而且应当体现和包含在图书馆法之中,以便从职业角度和法律角度进一步明确图书馆和公众在获取使用受版权保护的知识信息时拥有的法定权利。更好地推动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文明,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和丰富公民的文化生活是图书馆立法和著作权法的共同的社会价值取向,利益平衡是著作权法的精髓和宗旨,也是图书馆法立法所追求的,因此,在维护公众信息权利与权利人权益上,图书馆法与著作权法不是对立而是统一的,它们追求的目标具有一致性,即促进知识信息广泛传播与公众普遍利用。

公法规范对私法制度的介入并不影响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而且知识产权也并不因其权利的限制而具有了公权属性[27],从这个角度来看,图书馆立法保障公众利用数字图书馆的权利不会影响到知识产权的性质,相反,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知识产权产品的广泛传播。从数字图书馆建设本身来讲,数字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具有共同的目的和作用,二者具有一致性,互促互迸,共同发展[28]。而作为信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图书馆法和著作权法在保护公众信息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相互制约和协调统一,使著作权法在不断完善建设和施行过程中,能够不偏不倚地维护各方面利益,确立利益平衡的最佳支点,数字图书馆建设和著作权问题的解决也将从此中受益。

4结语

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必将随之调整。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已经无法满足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要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完善的、与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相适应的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才能保证数字图书馆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29]。图书馆界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最主要代言人,必然会在今后的利益平衡中发挥更重要的影响力,从而对以经济利益为轴心的知识产权立法强化趋势构成一定的约束力。使社会公众利益在权利人的权利扩张进程中尽可能少受一些损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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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于成杰(1969-),女,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图书馆馆员;张军亮(1971-),男,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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