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说明(共10篇)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说明 篇一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须知
日期: 2013-12-31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一、申请条件
1.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职工原已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工作单位转移至新工作单位的;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职工批量并入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工作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工作单位批量转移至新工作单位的;
3.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合并的。
二、办理程序
1.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1、3项的,职工或单位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2.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2项,职工批量并入新工作单位且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属同行内(指同一银行的不同经办网点之间,以下同)账户转移的,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属跨行(指不同银行之间,以下同)账户转移的,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厅国土房产综合服务厅
(二)(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公积金窗口办理收件手续,取件后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
三、提供的材料
(一)职工申请办理的,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申请代办的,提供单位委托代办证明、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根据上述不同申办条件,还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1项,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章)。单位代办两个(含)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属跨行账户转移的,提供新工作单位接收证明;属同行内账户转移的,不需提供。
2.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2项,属同行的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章)。单位代办两个(含)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属跨行账户转移的,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章)。单位代办两个(含)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企业改制文件及申请报告。
3.符合上述申办条件第3项的,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章)。单位代办两个(含)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还应提供《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清册》,并提供转入银行出具盖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
四、办理时限:除“申办条件”第2项且属跨行账户转移的,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外,其余均即时办理。
五、咨询电话:12329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址: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说明 篇二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说明 篇三
1、《个人银行信用报告》:此报告由银行统一打印,若不良还款记录超过6次,报告中出现“关注”、“禁入”的不允许办理贷款。
2、《购房合同》
3、首付款:不低于30%
4、《个人资信证明》(含配偶):(见附件1)(供电公司职工由公司统一办理,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非本单位职工由个人自行办理)
5、《担保书》或《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如果借款人单身、离异、丧偶或共同还款人无收入来源时,必须在所购房屋当地城市找一名有还款能力的担保人。(见附件
2、附件3)
6、《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谈话笔录》:(见附件4)
7、《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8、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含配偶):身份证必须为新版的,若不是则需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时应注意户主页、索引表、常住人口登记卡(借款人及配偶)复印在一张纸上。
9、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需要民政部门和单位都出具证明。(未婚证明有时间限制,暂不开)
10、《个人公积金余额对账单》:由公司社保办集中打印。若配偶为外单位的,需要出具公积金对账单,若配偶无公积金的,需要配偶所在单位提供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11、审批表填表注意事项:
(1)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内容可机打也可手写。打印时注意调整页面。主申请人第一页;配偶、共同还款人、被委托人、借款及购房资料第二页;担保人资料
(一)(二)第三页;其余第四页。
(2)“受教育程度”栏中,高等教育是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中等是指中专及中学教育程度,初等是指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
(3)“单位性质”、“借款用途”及“担保方式”所涉及的内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4)“被委托人”是指受借款人委托与受托行保持联系的人员。(无特殊情况无需填写)(5)现住址应填写完整(例:莱芜市莱城区胜利南路57号1号楼1单元101室);现住房性质:填选项3或4(6)借款及购房资料项、公积金相关信息项、借款人声明项暂不填写。
(7)审批表封面填制。借款用途:公积金贷款;申报行:工商银行莱芜分行
12、其他资料不确定项目暂不填列。附件1:
个人资信证明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山东电力集团分中心:
同志是我单位正式职工,与我单位签订(*年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从事 方面的工作,目前基本月收入为¥ 元,其他收入为¥ 元,总收入共计为¥ 元。
该同志住房公积金已累计缴存 个月并且连续缴交 个月,截止 年 月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累计存储余额为¥
元。
保证以上资料均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联系电话:
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担
保
书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山东电力集团分中心:
借款人 因购买 区(县)路(街)号 楼 单元 室住宅,向贵中心申请期限为 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大写)元整。我本人愿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并承诺承担还款连带责任。
特此声明。
担保人所在单位全称: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3:
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山东电力集团分中心:
本人 与借款人 是 关系,因借款人购买 区(县)路(街)号 楼 单元 室的住房,向贵中心申请期限为 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大写)元整。本人作为借款人的共同还款人,向贵中心承诺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上述贷款本息时,本人对该笔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特此声明。
共同还款责任人(签字并按手印):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谈话笔录
我行受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将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现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请您答复以下问题,并保证内容的真实性。
1、您购买房屋及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以及所提交的资料必须属实,否则,您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您是否了解? 是()否()
2、您所购房屋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单位为 元/平方米,总房价为 万元。
3、您购房的目的是:自住()出租()投资()其他()
4、您准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万元,期限 年,您决定采取的还款方式为:
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一次性还款()
5、您应当有足够的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对此,您是否了解:是()否()
6、如果您已婚,根据法律规定,若您与您的配偶在此之前对所抵押房屋的权属未作约定,则该房产将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还贷及其他相关义务中均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对此您是否清楚?
是()否()
7、您的配偶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知情并同意? 是()否()
8、您所抵押的房屋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9、您的配偶及其他房产共有人是否同意将所购房屋抵押? 是()否()
10、您的借款担保人是,对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连带责任是否知情? 是()否()
11、您目前的住房情况:地址,面积,产权()使用权()
12、您目前负债情况:负债项目,负债金额 万元。
13、其他经询问并有必要记录的内容:
14、客户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如您对谈话记录的内容无异议请签字:
借款申请人(签字): 共同还款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贷前调查人(签字):
贷款银行: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说明 篇四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是(按下方企业登记注册类型选择填列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成立于××××年××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缴存比例为单位、职工各××%(10%-15%)。但因为××××,我单位无法自我单位成立之日起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现申请从××××年××月开始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成立至启始缴交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暂缓缴交(或分期补缴),待经营状况好转后再予以补缴(如申请分期补缴,需另行列明分期补缴计划。)
特此申请。
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
以下内容请详细阅读:
1、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国有
集体
股份合作
国有联营
集体联营
国有与集体联营
其他联营
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独资
私营合伙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港澳台商独资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经营
中外合作经营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所需材料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申请》、《决议》(启始缴交时间与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需另提供编委(办)的批文复印件或证明。
3、单位是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性质单位,用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代替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同上。
4、企业开户缴存比例在各10%至15%之间自由选择,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不能超过各12%,自收自支
事业单位如高于各12%比例开户,须提供编委(办)的成立批文。
5、根据国家财税文件规定,缴交比例超过12%的和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社平工资3倍以上部分缴纳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6、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7、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8、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5.职工住房补贴账户转移确认书 篇五
青岛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现有职工,身份证号码,原工作单位,原单位住房补贴账号,原个人住房补贴账
号,账户余额,住房补贴缴至年月,该职工已于年月日,调入我单位工作,我单位同意该职工在原工作单位缴存的住房补贴转移至我单位,特此证明。
职工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6.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篇六
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上文中介绍了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的办理方法,其中提到了需要原单位出具介绍信(证明)。在去原单位办理之前,我以为这东西要自己搞定,就到网上查了下,但是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范文,我就自己硬头皮写了一个。后来发现,其实单位上都有现成的(办了这么多了,都有经验了),打印出来就成了。下面我提供个范文,希望以后如果有朋友需要的话也不至于不知所措了,可以轻松搞定。
证明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XXXXX
账户名称:XXXXX(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XXXXX(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XXXXX(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XXXXX(原单位名称)
XX年XX月XX日
2.
(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缴存单位的
原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到开户银行或使用建设银行企业网银办理封存手续。
(二)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中心封存户的
原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和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及原单位的封存证明,到开户银行办理封存手续。
提示:▲为方便操作,封存职工人数较多时,单位要增加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集体转移清单》,再到开户银行办理集体封存。
▲办理职工账户封存手续时,除单位解散、改制、合并等特殊原因可转到我中心封存户托管外,原则上应封存在本单位账户。
二、转移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本市或其他城市)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时,应携带下列资料到账户开户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注: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的,开户行为建设银行东城支行。
(一)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含封存在原单位或已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
1、《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六联(无需盖章);
2、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的单位公积金账号、单位公积金开户行等信息,如转移至外市则该证明需到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的
1、《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六联(无需盖章);
2、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或住房公积金龙卡;
4、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的单位公积金账号、单位公积金开户行等信息,如转移至外市则该证明需到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提示:▲为方便操作,职工集体(3人以上)调入同一个单位的,可填写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集体转移清单》和一式六联《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填写相对应的总人数和合计金额),再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转移到新单位后,按新单位的汇缴比例、汇缴额进行汇缴,无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职工本市转移的,接收单位在《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上填写调入;从其他城市转入本市的,接收单位凭《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办理新开户,并把转移过来的`资金以补缴形式汇缴,此种补缴无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三、为职工开具转移证明(用于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使用)
当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进入本市工作,需要将此前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东莞所在新工作单位的,可凭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可参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样本)及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科或镇区办事处申请开具相关证明。
在单位为职工代办开具转移证明时,应提供单位经办人及职工本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无法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则必须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提示:▲为方便操作,单位职工集体(3人以上)从相同地方公积金中心调出的,需提供相关人员清单(含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四、特殊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娶转移、账户信息变更的程序
7.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篇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
原工作单位,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元。
现委托贵中心将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转入本人现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专户的个人明细账内,请转入:公积金专户全称 :
公积金开户行:
公积金专户账号:
特此申请。
现工作单位签章:本人签名: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一份,由转移缴存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转移手续时填写,连同身份
8.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篇八
本人账号,身份证号码,现在市(转入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号。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还保留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单位名称账号额,单位公积金账号,缴存凭证号元,个人公积金,尚有住房公积金余本人委托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存储余额转入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请贵中心协助办理。特此申请。
xxx
9.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 篇九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
本人,身份证号码,现在市(转入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
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还保留住房公积金明
细账户,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缴存凭证号,尚有住房公积金余额元。
本人委托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存储余额转入我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请贵中心协助办理。
特此申请。
本人签名:联系电话:
现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缴存凭证复印件
说明:
1.本表由异地转移职工在申请办理转移时填写,以委托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其原单位下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转入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为方便职工,本表由职工填写一式二份后交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另一份代职工邮寄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本表后需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在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复印件。
4、此表有效期为十日,最后一日是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表十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市新调入职工,身份证号码,现在本市(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
请贵中心协助将其住房公积金全部余额及利息转入其在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我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开户银行为,专户账号为,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
特此证明。
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联系函由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本联系函后应附职工本人签署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10.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说明 篇十
日期:2011年01月05日访问次数:21680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包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以下各条要求出具相关材料。
二、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三、委托单位专职人员办理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四、职工购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提取的,在购房一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及复印件。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为准;提供《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取时限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购房提取每套房屋仅限一次。
五、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开工一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及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及复 印件、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及复印件。提取时限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每套房屋仅限一次。
六、职工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开工一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及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及复印件。提取时限以大修鉴定证明签署时间为准。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每套房屋仅限一次。
七、职工离、退休提取的,提供《职工退休证》或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审批表及复印件。
八、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复印件、包头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包头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结论通知书》 或伤、残证及复印件。
九、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十、职工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一年之内提取的,提供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凭证及复印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每套房屋仅限一次。
十一、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取的,提供《包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复印件。
十二、因企业转制,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提取的,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企业转制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国有企业转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协议书或合同及复印件。如企业存在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且确实无力补缴的,职工表示自愿放弃欠缴部分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工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欠缴部分声明书》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十三、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的,提供户籍证明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非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一年后未重新就业提取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复印件、职工档案 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复印件。
十四、调离本市,一年后无法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提取的,提供工作调动证明及复印件、调入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的证明。
十五、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的,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
十六、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合法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复印件。
准备的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3、《包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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