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总结

2024-07-02

2010年 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总结(精选6篇)

1.2010年 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总结 篇一

胡集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

推行“警校共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胡府发[2009]26号

镇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教育厅、钟祥市“警校共育”会议和镇政府“警校共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委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努力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校及周边环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实施校园警务,现结合我镇实际,就“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维护镇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为核心,以开展“平安胡集”、“平安校园”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警校共育”,大力推行校园警务,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防范、控制、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长效机制,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胡集”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市、镇三级党委、政府对“警校共育”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稳步开展,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党委、政府推动,综治指导,派出所、教育办公室互动,各学校和社会联动,各司其责、恪尽职守、齐抓共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局面;逐步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富有实效并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相适应,集预防、控制、管理、打击于一体,具有胡集特色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防控工作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和教师专心教学,学生安心学习,家长放心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目标

(一)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落实专人专办率100%;

(二)学校、幼儿园组建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集镇学校、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率100%;

(三)全镇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派驻率100%;

(四)对集镇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交通管理、安全设施的规划率达100%;

(五)集镇学校、幼儿园上放学时间,民警或校园保安在校园门口维护治安、交通秩序,见民警、警车、警灯率达100%;

(六)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规范率,车辆上线检测率、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率100%;

(七)对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率达100%;

(八)“七进”(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管理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交通管理进校园、消防管理进校园、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法推广实施率达100%;

(九)落实学校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及网络安全员培训率达100%;

(十)在学校、幼儿园建立“两公示、一监督”(即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校园及周边治安、刑事发案、交通、火灾事故情况,公示法制副校长和社区民警的姓名和联系电话,聘请教师、学生、家长担任“警校共育”工作监督员)制度面达100%。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

“警校共育”工作,成立镇“警校共育”工作领导组。由副镇长

任组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安全办、财政分局、派出所,教育办、文化站、工商分局、卫生院、各学校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胡集镇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

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

五、各部门职责、任务

(一)镇综治办职责、任务

1、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列入综治目标考评。

2、协调、督促、指导、检查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对全镇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调。

3、指导涉校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及维稳事件的处置。

4、抓好“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要将“警校共育”工作与“平安创建”工作挂钩。

(二)党政办职责、任务

1、配合学校、派出所加强对在校学生、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和法制教育宣传。

2、配合学校、派出所加强对在校学生安全知识、安全法规的宣传。

3、配合各部门设置布局各自的宣传标语。

4、加大对各部门“警校共育”工作的宣传力度。

5、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警校共育”安全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6、动员关工委老同志继续开展为街道社区学生夜间护路活动。

(三)财政分局职责、任务

为全镇开展“警校共育”工作所需经费提供保障,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

(四)胡集派出所职责、任务

1、建立派出所联系学校、幼儿园制度,落实涉校工作责任制,实行倒查制和问责制。

2、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情报网点和报警点。

3、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

4、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内保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依法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采取多形式向社会、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通报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查,建立破案责任制,专人负责,一包到底。

6、坚决铲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7、经常性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交通、火灾等治安事故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强督办,整改到位。

8、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审核和管理,坚决取缔“三无”车辆,严禁校车超员载人。不定期对震区街道专用校车进行检查,建立台帐,加强对争取个学校上下学时段交通管理,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

9、会同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大力清理取缔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违规开办的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网吧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娱乐场所、非法经营书刊、音像制品摊点。

10、协助教育办公室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选派民警担任各学校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定期到学校、幼儿园举办交通消防安全、法制讲座,适时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11、会同相关单位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立交通安全警示牌和标识、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会同教育部门加强校车管理,做好校车标识统一的工作。

(五)教育办公室职责、任务

1、以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契机,督促各类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将安全工作列入对各类学校、幼儿园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3、指导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幼儿园内的治安巡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

4、指导、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工作、列入教学计划。

5、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6、组织师生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抓好学校、幼儿园“五五”普法教育,认真开展好“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

7、联合相关部门认真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依法查处违规设立的学校、幼儿园。

8、配合文化、派出所、工商等部门取缔学校、幼儿园周边的违法经营性网吧等场所,加强对学校校园网检查,了解校园周边安全情况,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9、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协助清理学校、幼儿园内违章建筑、违规经营场所等,整顿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幼儿园内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大力推进平安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推动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落实。

10、聘请兼职的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

11、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学校、幼儿园职责、任务

1、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制度,实行校(园)长责任制,设立警校共育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管理负责,实行校内巡查、值班制度;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及时归档,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

2、建立门卫制度,学校、幼儿园组建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3、学校、幼儿园凡是建有微机室的,必须安装经技术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检验合格的技防物防产品,定期检验产品运行情况,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4、有寄宿生的学校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具备女生宿舍特需的安全防护措施设施,保证安全。

5、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学校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检查合格,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粘贴统一标识。

7、建立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搜集并主动向派出所通报学校内部、周边及学生上放学主要路道的治安问题,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旦发生涉校事件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积极配合,协助调查。

8、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及其他行政部门的监督,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各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具体到各年级各班,签定责任书。

9、配合派出所等行政部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议事日程和教学内容,以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

(七)文化站中心职责、任务

1、支持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文化艺术活动,倡导高雅艺术,创作、上演优秀的

文艺作品,为青少年学生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陶冶学生的情操。

2、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她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的文化经营活动。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台球室等经营场所,严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的管理,查处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籍、报刊和电子出版物。

3、积极为学校联系文化艺术团体及其所需的各类文化场所等,为学校、幼儿园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八)镇卫生院职责,任务

1、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内食品店、学校、幼儿园周边餐饮的监餐管理。

2、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改造的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状况。

3、协助教育办公室完成对校医、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规培训。

4、依法对学校、幼儿园食堂从业入员进行定期体检。

5、指导学校、幼儿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6、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常见病防治和传染病的监测、预报、控制工作。

(九)工商部门职责、任务

1、加强学校及周边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在学校及周边公示无照经营举报电话,严把登记准入关。

2、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无照经营摊点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校园及周边无照经营饮食,生活用品等摊点。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11—12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广泛宣传有关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形成共识,营造氛围,对落实“八条措施”、“六条措施”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宣传部门要深入学校、深入群众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并迅速形成强大声势,发动广大群众监督、参与和支持派出所、教育办公室落实“八条措施”和“六条措施”,使“警校共育”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及家长、学生的认可和支持。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09年12月)。派出所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学校内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等情况,和学校及周边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隐患进行调查摸底,分类造册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集中整治打下基础。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1月—2010年3月)。针对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和案件线索,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镇政府、派出所、教育办公室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措施。

第四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0年4月)。镇政府“警校共育”工作领导组组成检查督导组,对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时督导,对全镇学校及幼儿园落实“警校共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拉网式捡查。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5月至2010年7月底)。2010年6月底、7月初,省政府

“警校共育”工作领导组将派工作组赴全省各地,对“警校共育”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督查并依据督查情况通报。因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任务要求,采取回头看的办法查漏补缺,查看各类治安隐患、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有无反弹现象,各类人防、物防、技防描施和其他安全防范设施是否到位、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哪个地方混乱就治理哪个地方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长效机制,确保校园治安秩序长期稳定。

七、工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设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

要建立专门的工作组,并按工作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意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在各学校、幼儿园内部建立“警校共育”办公室,统一设置“两公开一监督”标识标牌,落实人员、场地和专项经费,由学校和派出所共同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警校共育”办公室主任由学校领导担任,派出所民警担任副主任,各小学和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保安,各中学至少配备二名专职保安,归属 “警校共育”办公室管理,负责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按要求逐步建立起覆盖集镇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报警和监控系统。

(三)“警校共育”办公室负责各学校及周边影响治安秩序问题、信息的发现、收集和传递工作,及时报告“警校共育”领导组并组织整治。

(四)派出所、卫生院、工商分局、文化站等部门必须将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并提出具体的预防要求。

(五)“警校共育”领导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警校共育”工作会,研究实施“警校共育”工作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影响学校的治安问题进行清理、排查、整治,并将引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评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警校共育模式工作的组织领导。学生关系着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稳定和民族兴旺。要把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行“警校共育”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来落实,作为执法为民的“保障工程”来加强,作为关乎民族未来的“希望工程”来推进,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来夯实,确保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扑下身子亲自抓,负总责,并解决实际困难,对工作机制改革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措施,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有条不紊地推进,竭力为学校、幼儿园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一要把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行“警校共育”工作形成制度、落实责任、常抓不懈;二是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加强检查指导;三是要把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行“警校共育”工作作为派出所、教育行政等职能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一并进行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的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于完不成工作指标的,一律取消其参与综治评优评先的资格。对涉校恶性刑事案件和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要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步追究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

(三)大力提高校园治安防范科技化含量,加快治安防范市场化进程,努力改进工作方式。为确保实施推行“警校共育”模式工作顺利实施,要注意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校园及周边防范能力,积极推广使用电视监控、红外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多方扶持保安公司主动介入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进一步开发校园及周边保安服务业,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服务、网络安全服务、咨询等多形式有偿服务,并积极拓展有偿服务经营范围。

(四)严格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

“警校共育”工作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周星期一以前上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至胡集镇“警校共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学校及周边的有关重大事件、情况随时报告。(联系电话:)

(五)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并重。综治、派出所、教育、工商、文化、卫生、宣传等单位对在“警校共育”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分别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的,不能评为 “平安单位”或“平安学校”、对不履行“警校共育”工作职责的,通报其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上级部门知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六)广泛宣传,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

“警校共育”工作宣传,让广大群众和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实施推行 “警校共育”模式的意义和有关工作安排,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2009年3月20日

胡集镇2010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按照胡集镇政法工作会议和胡集镇综治委的安排部署,着力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着力防范和打击危害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创新工作手段,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综治平台优势和作用,提高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一、进一步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

1、成立胡集镇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

副镇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同时,要求各村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目标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领导。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由镇综治办、镇派出所、镇安办、镇教育办事处、学校、卫生院、胡集社区负责人及各村治保主任参加,每月3日召开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镇村及相关部门多级协调管理的工作合力。若遇周末,联席会议召开时间顺延。

二、大力推进学校平安创建工作,全面提高校园治安防控能力

1、加强校园内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胡集镇委办公室、胡集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2010年胡集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加强学校保卫处(科)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建立专门保安队伍,制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成立学校设立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清理校园内部临时租房,严禁学校教职员工将房屋出租用于开设网吧、酒吧、歌舞厅、游戏等营业场所;建立规范的保安队伍,完善值班、巡逻、门卫制度,加强校园管理,规范校园内自行车、机动车和流动人员管理,建立覆盖校园的视频监控体系;加强隐患排查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管控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严防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要进一步完善校纪校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对于在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学生要纳入校规校纪处罚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加快推进技防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学校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内部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报警等技防设施的建设,并将技防设施与天网工程、110 报警系统联网,确保技防设施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学校技防水平。建设校园综治信息系统,以互联网为平台开设 QQ 留言、警情提示、学校周边治安动态、网上直通车等栏目,在强化学校内保工作监管的同时,实现学校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高效率解决校园内部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

3、大力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骨干的作用,建立过硬的骨干队伍,启动学校维护稳定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周边社区治安防控知识宣传、参与校园和周边治安联防等有效形式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维护稳定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把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体系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形式、提高创建实效,着力提高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5、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学校要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健全保洁队伍,配置

完善的设施设备,及时收集处理校园垃圾。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建筑装饰、广告、招牌及内部陈设的规范管理,坚决清除校园广告乱贴乱画等“牛皮癣”顽症。加强校园内商店内外清洁卫生、物品堆放的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园林式”校园创建活动,增大园林绿化面积,调整园林绿化布局,提高园林绿化质量。

三、加大分析研判和排查整治力度,美化校园周边环境

1、认真做好形势分析研判。校园周边治安分析研判工作要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一并进行,及时对校园周边治安问题可能危及学校师生安全的影响作出研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排查。落实中央、省、市综治办提出的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的要求,切实做好校园内部矛盾化解排查,坚持经常性排查与定期排查、重点排查与个别排查、网上排查与点验排查相结合,在重大节庆日、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期和特殊时间实施专项排查。排查的情况要在季度研判材料中反映,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台帐建立,跟踪督办。

3、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保持对涉校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管理和严打相结合,充分发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和“警校共育”作用,重点打击侵害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活动,对在校园周边为非作歹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要予以坚决铲除。对于各类涉校严重治安刑事案件,协调当地公安加大破案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4、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要与公安部门开展的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加大治安乱点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非法经营的各种文化场所、违规经营的摊点以及出租房屋、违章建筑等,结合《胡集镇打击盗抢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盗窃车内物品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集中整顿学校周边的超速行使、不按规定行驶和“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等问题。加强学校及周边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密集的“城中村”、“聚居村”进行专项整治,扫除校园周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和文化环境。切实把校园周边非法宗教场所、非法传教点和非法宗教活动纳入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

四、做好宣传教育和总结研究,扎实开展应急演练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公共安全等专项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黑板报、橱窗等载体,广泛进行宣传,深入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活动,加强依法治校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争创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加大安全和法制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稳步推进“警校共育、家校共育、医校共育”活动。

2、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德育工作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小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组织开展第七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评估、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衔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校风示范校建设。

3、认真抓好应急演练。各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中小学要经常性开展应急疏散、防险避灾等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通过演练,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查找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案。

2010年1月18日

胡集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胡集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在镇委、镇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及措施,向镇委、镇政府提出建议;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镇政法委、镇综治办、镇教育办、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文化站、镇交警中队、镇工商分局、镇规划建设分局、镇城管分局、镇司法所、团镇委、镇电信分公司等1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镇政府办副主任

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教育办,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二次例会。年初一次,研究部署全年工作,年底一次,总结全年工作。根据镇委、镇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镇委、镇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学校及周边治安工作上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胡集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镇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

镇政法委副书记

镇教育办主任

镇卫生院副院长

镇综治办副主任

镇派出所副局长

镇文化所主任

镇司法所副所长

镇工商分局副局长

镇交警中队副大队长

镇规划建设分局副局长

镇城市管理分局副局长

团镇委书记

镇电信公司副经理

镇党委委员、镇综治办主任

2009年2月26日

2.韩国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篇二

儿童保护区域指的是以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和有100名以上儿童的保育园的主要出入口为基点,半径300米范围内道路的一定区间。韩国现行《道路交通法》规定,儿童保护区域内的行驶速度不可超过30公里/小时。

韩国2009年底修订的《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规定,对在儿童保护区域内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处以重罚,相关的行政机构也须对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考虑到地上停车场是威胁儿童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各地政府相继下令废除儿童保护区域内的地上停车场,并加强了对区域内违规停车和超速驾驶的监管和处罚。

2010年5月11日,韩国行政安全部公布了“儿童保护区域交通安全强化方案”,宣布增加指定6000处儿童保护区域,并对在儿童保护区域内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处以双倍的罚款。具体规定为: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将原定6万韩元的“犯则金”(罚款的一种)或7万韩元的“过怠金”(罚款的一种),分别提高到12万韩元和14万韩元,扣分也由15分增加到30分;对超速40公里,小时以上的,“过怠金”由10万韩元提高到20万韩元,扣分增加到60分。还宣布投入276亿韩元,用于对儿童保护区域内的商贩和电线杆等整理整顿。以方便儿童步行:保护区内增设监控录像设备,学校附近马路上增设监控设备362处,以加强对违规驾驶的管理,

2010年5月31日,韩国行政安全部宣布,将投入700亿韩元,在全国所有儿童保护区域安装监控录像设备,并组建“儿童保护区域改善专门小组”。加强对儿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加划定儿童保护区域,增设减速带、改善安全设施。切实执行对在儿童保护区域内违规停车、超速等行为的加倍处罚。此外韩国行政安全部协同教科部、警察厅与“安全生活实践市民联合”。“母亲指导者会”等16个与儿童安全有关的民间团体于当天下午共同签署了“保障儿童交通安全”工作协议,通过了实行“步行校车”计划的决议。“步行校车”是指由穿黑色制服的志愿者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带领上学、放学的小学生一起安全步行,每条上学路线由两名志愿者负责。“步行校车制度”将首先在韩国16个市、道的38个学校试运营,然后于韩国全国范围扩大推广。

3.2010年 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总结 篇三

治理工作总结

在2016年,我校认真按照市、县教育局关于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联合郁南县公安、城管、文化交通等部门,努力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保证学位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了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中,学校得到了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建平安学校工作中取得了佳绩。现总结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大力开展整治工作。

1.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在年初成立西江实验学校及周边周边安全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在落实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完善和充实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并形成书面材料。

2.大力开展整治行动。学校联系都城镇城北派出处所等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娱乐休闲场所的清理整顿,加强学校治安及消防安全的检查指导。在2016年6月1日,学校配合县教育局、城管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卫计局、药监局、城北派出所、都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人员,对我校校 1 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共清理流动摊点5余个,乱停放车辆10余台。

3.形成了联合整治机制。县专项整治小组深入现场调研,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日常管理常态化;二是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整治;三是突出重点,专项管理。根据我校校园周边实际情况,对学校周围商店进行拉网式整治,特别是对学校门口200米半径范围内的无证占道出售小食品、学习用具、音像制品等为重点整治对象。对店外经营的全部纳入室内经营。四是广泛宣传,长效管理。为了巩固整治效果,长效管理。对学校周边和沿街商户进行教育引导,规劝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向广大市民群众讲解城管法律知识,确保了我校学校周边环境干净、清爽、有序。

4.开展交通专项整治。县交警部门在我校校及学校周围设置必需的交通警示标志,建立重点部位、主要时段出警制度;维护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证交通安全。

通过以上集中整治,极大扩大了专项整治的影响,为大范围、有力开展专项整治及督促各级措施落实实处起到了积极作。学校积极参与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搞好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对学校内部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加强学校内部的治安安全管理工作,填堵管理上的漏洞。

二、学校加强自身建设,保障安全环境。

学校主动与郁南县的治安部门联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格门卫登记、请假制度,严禁校外无关车辆进入,要在校门口设立警示牌,建立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推行”制度。学生宿舍要作为安全保卫的重点,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斗殴、防流氓侵扰,落实了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对学生经常活动场所,重要环节,要安排专人负责疏导。

1.安全的关键教育。学校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根据工作实际,在落实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完善和充实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并形成书面材料。坚持领导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做到了边查边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好记录,并由专人负责,及时处理。

2.加强了学习。学校改进学校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学校每周三利用时间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也杜绝了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3.实行安全周小结制度。我校要求班级认真学习学校各类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定,每周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检一次,并及时上报自查情况。学校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4、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周边网吧、游戏室进行查处。安排值周教师对周边网吧进行巡查,发现有问题,及时与家长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将未成年人上网的现象杜绝。同时,我们还加大对网吧检查,在校园里,我们还开展“远离网吧健康成长”系列活动,让学生知道网吧对我们身心健康的危害性。

5、不定期的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于我们学校地处都城镇,学校周边的居民不注重身边的环境卫生,加之学校门前最近要建楼,正在开挖,门前土多,卫生状况不太好等。这些极大的影响了校容校貌,我们多次进行整治,要求附近居民配合,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

6、开展夜间巡逻工作。学校安排教师值周,夜间保安进行值班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7、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通过板报、专栏、广播等方式在校内经常宣传安全常识,结合法规宣传月、安全活动月、安全活动周等形式印刷并发放安全材料;与派出所密切配合,结合家访,举行安全讲座,将校内的安全与家庭安全和社区安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安全伴我在校园,平安校园在身边”的舆论氛围。

三、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安全教育。

根据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结合“安全教育日”,我校把三月份定为“平安校园活动月”。由德育处制定活动方案,利用每 周一升旗的时间和主题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手册》,以及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伤亡事故、事件案例选析》等有关安全教育的材料,并印发《安全教育材料》,利用班会课进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安全常规知识》竞赛,对在竞赛中成绩优异者分别进行不同形式的表彰奖励。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及各班黑板报,开展“安全教育图片展览”和安全教育专栏或安全教育知识角活动,强化安全意识,把安全教育工作开展的既丰富多彩又扎实有效。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活动方案,各班级均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对学生的在校及路途中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对学期中未出现安全问题的班级给予表扬,同时也对出现安全事故和隐患的班级及违反规定班级和个人的进行批评教育。

总之,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在其他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学校周边安全环境治理的社会治安情况得到了上级领导和部门的认可。以后还有继续努力,保障师生有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

秦都区明德小学 2014年3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现代化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和创新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抓手,实行教育与管理、建设与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治安和环境状况,营造平安校园创建氛围,健全校园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学校师生和家长安全感。

三、整治工作的重点

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或集中整治行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各类暴力、黄赌毒等犯罪,开展无证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书刊、音像摊点等市场秩序治理,进一步加强学生饮食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危害师生身心健康和生 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净化育人环境。

1、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产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

2、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违章建筑、无证经营的饮食、食品、生活日用品摊点以及出租房屋。

3、针对我校门前交通环境复杂,配合有关部门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

4、对学校内部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各类不安定隐患、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联合郁南县城管部门整顿学校门前摆摊设点,停车点。

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1、开展“两法一条例”的宣传,形成全社会依法保护青少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集中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并通过举办法制展法制讲座,以案说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

2、继续举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组织青少年参观展览,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3、深化学校法制教育活动。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把法制教育与文化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 法制辅导员,定期对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4、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律学校和法制教育阵地的创建活动。利用社会资源,法制教育陈地,聘请再法律专业人员担任青少年法制教育志愿者,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

五、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优化成长环境。

全面实施和巩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强学校“五防”(人防、物防、技防、巡防、联防)和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安全等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制度,配足配齐校内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保安人员;落实学校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的安全防护装备设备,加强消防宣传和管理等各项工作,配齐校内消防、反恐、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和保安人员必备的装备器械;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推进学校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建设,确保校园监控设施全覆盖。

四、健全机构,完善机制。

通过整治、建章立制,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严厉打击学校周边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认真整顿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司法制度,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改造和管教工作,使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努力形成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使校园周边秩序有较大改观,治安环境有明显好转。

云浮市教育系统2017年开展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意见》和《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平安云浮行动计划(2012—2022年)>的通知》精神以及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校园平安,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现代化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和创新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抓手,实行教育与管理、建设与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和环境状况,营造平安校园创建氛围,健全校园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学校师生和家长安全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杨东凯为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张育川、市综治办副主任何冬梅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云浮市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校安办),具体负责指导、检查学校安全工作以及日常事务。

四、创建范围

全市完全小学以上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平安学校覆盖率100%,达标98%以上;教学点、幼儿园的覆盖率100%,达标率90%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平安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大力推进实施学校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三进”工程;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作用,切实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第二课堂和校园文化活动,将安全教育课纳入课程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二是开展门户网站平安宣传工作。继续在本部门、本学校门户网站开辟平安创建宣传专栏,及时上传平安创建工作动态及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三是通过各类专项业务活动开展平安宣传工作。如通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周、“5.12”防震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放假前的安全教育活动、“11.9”消防安全日和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结合平安创建工作,安排平安宣传内容,并加强与各级平安办沟通、联系,形成宣传合力,共同营造平安云浮创建浓厚氛围。四是 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平安创建信息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宣传工作水平,积极撰写平安创建工作信息宣传稿件,踊跃向市、县(市、区)平安办投稿。

(二)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全面实施和巩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强学校“五防”(人防、物防、技防、巡防、联防)和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安全等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制度,配足配齐校内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保安人员;落实学校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的安全防护装备设备,加强消防宣传和管理等各项工作,配齐校内消防、反恐、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设施和保安人员必备的装备器械;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加快推进学校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建设,确保校园监控设施全覆盖。

(三)组织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或集中整治行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各类暴力、黄赌毒等犯罪,开展无证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书刊、音像摊点等市场秩序治理,进一步加强学生饮食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危害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净化育人环境。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日至4月1日)。根据省、市 有关会议精神,及时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利用领导班子、教职工、学生等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人人参与平安学校创建活动。

(二)积极创建阶段(4月1日至9月1日)。对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对师生员工进行平安学校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并及时做好有关创建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自查自评阶段(9月1日至11月1日)。各单位根据创建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情况报我局校安办。

(四)考核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进行实地考核评估。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学校进行实地考核评估。对考评成绩优秀的,予以表扬,对考评成绩差的,予以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我市平安细胞创建的重点子项目之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本辖区平安校园创建方案和实施细则,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 领导、学校校长作为具体责任人要抓好组织实施。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着眼校园长治久安,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不断提高校园各项管理规范化水平;要及时总结创建经验,通过制度建设加以固化,形成长效机制;要推广“平安校园”示范校的成功做法,全面推进我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4.2010年 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总结 篇四

2012碧江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综合防控体系,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充分认识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是促进学校安全、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的一项主要工作,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从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2、精心组织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和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目标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从各自职责出发,既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二、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提升学校安全防控水平

1、继续加大“平安校园”创建力度。我区所有中学及中心校“平安校园”已挂牌,但创建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在2011年五完小和漾头中学申报了市(原地区)级“平安校园”的基础上,2012年将大力推进市级“平安校园”申报工作,把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推向新高度。

2、努力提升“平安校园”创建水平。要深化创建内涵,把“平安校园”创建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起来,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控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结合起来,筑牢维护学校及周边社会稳定、促进学校和谐的第一道防线。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向更高水平。

3、积极构建现代化的校园治安防范体系。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建立和完善保卫机制,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在2012年完成校园监控与警方报警系统联网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治安防范能力。在公安部门指导下,着重加强技防建设和保卫组织建设,缩小各校安保工作的差距,实现整体推进。

三、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预防和化解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消极因素

1、组织开展影响安全稳定问题的排查工作。紧密围绕新形势下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排查,特别加强敏感节点、敏感时段前的排查,摸清各种不稳定因素。要着重排查毗邻省市界学校、有寄宿生的学校、沿路沿河道学校周边治安隐患等问题,危化品管理、校舍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学生交通等安全问题,管制刀具进校园等问题。

2、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矛盾化解工作,坚持前端管理和源头预防,防止矛盾激化。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切实维护学校稳定。要加强信息工作,对师生反映和群众举报的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进行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四、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学校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涉到教育、公安、工商、市容、文化、卫生等多个部门,必须依靠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才能形成有效治理。教育部门继续发挥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公安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对发生在学校及周边的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案件,要加大侦破力度,提高破案率,切实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全面完善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落实专门力量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期走上街面,确保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文化部门继续加大对学校周边文化环境的监管力度,净化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城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占道经营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地段及老大难问题组织攻坚战,全面清理查处学校周边环境,巩固整治成果。工商部门继续发挥职能,一是严格审批,把好学校及周边经营户的市场准入关;而是加大巡查力度,规范校园及周边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校园及周边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黑游戏机室”采取露头就打的办法,坚决及时予以取缔。卫生监督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特别要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商店、餐饮摊点的督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司法部门继续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机构,结合青少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实践活动。

五、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夯实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基础

1、加大青少年安全法制教育力度。一是认真抓好综治宣传月(3月份)活动;二是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副校长的选聘、管理工作,把名单通知到各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严格执行法制教育大纲、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三是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要经常开展交通、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预防青少年犯罪、禁毒、防火、防震、防溺水、防盗、防电、防中毒、防爆炸等安全健康教育与演练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学生应对公共安全和自然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

2、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从规章制度入手,以有关法律为依据,提高依法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水平。积极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3、加大对学习安全制度落实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的制定与落实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和畅通情况,校车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学校建筑物构筑物、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教学用具是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情况。加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责任民警工作积极性,为学校和师生提供广泛的服务。

六、加强自身建设和完善机制,为开展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5.2010年 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总结 篇五

宁综治委学校治安组办„2010‟3 号

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学校:

近期以来,我省一些学校校园和周边发生的事故和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3月22日省、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目的

此次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安全状况。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3月22日省、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及近期省、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的通知》(闽公综 [2010]172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选聘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的通知》(闽综治办[2010]9号)、《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10]2号)、《关于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的通知》(闽教安[2010]5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联动机制的意见》(宁公综[2010]12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排查治理工作,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校园周边区域内治安状况更为良好;校园周边200米以内娱乐场所得到清理,文化环境得到净化;校园校门50米以内的摊点和经营店得到治理,营造安全、稳定、健康、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二、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1、学校及周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各学校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校园消防安全状况。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法律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

3、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的机动车是否超载运送、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格资质。

4、学校设施、场所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条件;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物质运输、保管、使用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公共聚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校舍及其他构筑物安全状况。主要包括:校舍等建筑物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内围墙、宣传栏、报刊栏等其他附属构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校园安全管理状况。主要包括: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保卫机构是否落实,专职保卫人员是否配备到位;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措施是否安装到位;校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内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包括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工作预案、应急演练等)是否健全;在校园内是否认真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

7、校园周边安全状况。主要包括: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的网吧、饮食摊点、娱乐场所等;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引发涉校涉生暴力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倾向;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非法贩卖管制刀具问题。

8、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中小学是否落实聘用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安全法制教育是否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 是否得到落实;“问题少年”、“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是否到位;学校是否有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宁德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月”、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防盗窃、防诈骗、防火灾、防地震、防自然灾害等系列安全教育;学校是否有组织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演练。

9、食品卫生安全状况。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排查治理工作的方法

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次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各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级各类学校自查与上一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本校校园及周边采取按类别、分层次自下而上逐级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进行梳理,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治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工作,分管领导要 亲自抓落实,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2、突出整改,强化督导。各地各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对于学校能力范围内可以整改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于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学校要及时上报当地的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的职责,进行协调和沟通,积极协助学校解决校园及周边相关问题,确保隐患得以根除。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

4、抓好落实,完善机制。近期省、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下发了多份文件,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此次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推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形成。各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属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于4月21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包括排查的时间、排查内容、排查出来的主要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一一写明,并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各学校上报的情况,于4月底5月初组织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联系人:龚德标,联系电话:2915692,传真:2915678

宁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2010年 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总结 篇六

总体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通过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机制,落实监管措施,促进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建设,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1.以农业标准化为主线,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

1.1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体系

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修)定”工作步伐,计划新制(修)定50项农业标准。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吉林省农业质量标准体系,为农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撑,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加快标准示范推广,结合我省“五百工程”,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基地、企业),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1.2建立与国际建设标准相接轨的检验检测体系

结合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点,以“建设体系、完善设施、强化手段、提高素质”为目标,尽快完善检测功能、提高检测质量、提升检测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国家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要求,逐步非曲直建立以部级中心为龙头、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明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国家投资的1个省级质检中心和12个县级质检站建设。

1.3建立与国际认证标准相符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简称“三品”)的培育、认证和开发;做好认证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实现“三品”在规模上的扩张,质量上的提升;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名牌农产品;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GMP、种植业GAP和农产品加工业HACCP认证。逐步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主体,以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配套的认证格局。

2.以全程监控为重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本着“突出重点,全程监管”的原则,重点抓好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三品”和蔬菜、水果的质量监管,对主要种植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重点监测和抽查,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惩处力度。

2.1抓好源头治理,把好农产品生产头道关口

把好产地环境关,认真开展“三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评价和“三品”基地污染监控等产地安全管理工作;把好投入品质量关,以农药整治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和经营秩序,从源头把住农资产品质量关和市场准入关。

2.2抓好产品监管,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

对生产基地进行标准化全程监管,探索产地准出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引导基地、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户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档案;指导培训生产者开展农药选型科学合理规范使用;监督指导基地蔬菜开展质量安全准出性检验;鼓励生产者使用包装及标识,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奠定基础。

2.3强化政府监督,把好生产与流通两大领域监测关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确保“基地监控”与“市场监督”的“双重”监管。将监测工作制度化。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将监测工作科学化。要按照国际上风险评估的理念来确定监测目标,确保监测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将监测工作系统化。以蔬菜、水果鲜活农产品为重点,开展例行监测工作;以人参、食用菌等特产品为切入点,开展专项抽查工作;以水稻、花生等优势粮经作物为初步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3.以完善监管制度为切入点,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3.1建立监管制度

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础上,逐步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产地准出和例行监测、产品追溯”等质量安全十项监管制度,全面构建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3.2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各级农产品执法监管队伍的公正、廉洁、高效。

3.3建立监管模式

通过法规及配套制度的全面实施,建立自上而下,由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到终端产品全链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3.4优化监管机制

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长效化。

4.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为支撑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4.1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开展危害因素摸底调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隐患和產生环节。针对质量普查、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群众举报和媒体披露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4.2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切实加强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4.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机制

切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甄别、分析、评价和发布等工作。加强舆情监控,全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动态。

5.以项目实施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建设

完成《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世行贷款项目》的启动与实施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项目》吉林省投资项目实施建设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六大体系构建提供基础保障。

5.1 强化组织,落实责任

确保抓好省市县三级相应组织机构的建立,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特别要加强乡镇级监管队伍建设。

5.2配套政策,保障运行

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有关生产、经济主体开展农业标准化活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推进。

5.3 加强培训,强化队伍

加强对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尽快在短时间内培养出具备专业技术,能够适应新时期新形势需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监测、推广、管理与执法队伍。

5.4创新机制,标本兼治

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相结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

5.5 典型带动,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场所、各类活动和相关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以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典型带动,加强农药科学规范使用知识的宣传和指导,确保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进村入户,营造人人关注、层层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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