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风险监测试题

2024-06-21

食品风险监测试题(通用10篇)

1.食品风险监测试题 篇一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小结

2013年07月15日,蒲县人民医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业务培训暨工作会议在我院门诊六楼会议室进行。本次培训是依照《2013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而安排的,由我院具体实施。参加培训的人员均为院内各科室的业务骨干,共32名。分管领导及各科室领导也悉数参会。

由分管领导副院长刘蒲强对《蒲县人民医院2013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进行宣读,然后就目前工作现状进行安排部署。由下设办公室人员消化内科主任郭芳对所有相关人员就《2013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及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诊断、处置和报告流程做了重点的培训。

现场的气氛非常和谐,培训进行了一个半小时,培训过程中学员非常认真的汲取知识,并不时有人进行提问。培训结束后进行了考核测试。共有 32人参加了考试,考试成绩非常理想,全员通过,平均考评成绩为92.13,此次培训非常成功

蒲县人民医院

2013年7月15日

2.食品风险监测试题 篇二

1 方法

1.1计划制订2011年5月启动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订,首先由卫生部印发《征求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议的通知》,向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粮食局、食药局、质检总局等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征集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汇总并梳理分析各部门提出的需求和建议,邀请各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食品检验或实验室质量控制的专家,组建专家组。经过专家组讨论、征求意见和多部门会商,经各部门同意后,形成比较完善的《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1.2抽样设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订本地区的抽样方案,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1.2.1样本量样本量是指需要监测的样品份数,用于估计国家水平上食源性致病菌的污染状况。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抽样时,样本量的参考公式为:

期望污染率p和绝对误差L根据既往监测数据及参考文献中得出。输入给定的值得出样本量,考虑到无应当答率和样本代表性,在此基础上增加10%样本量。由于不了解调查设计的好坏,再将样本量乘以3(或>3),得出各类食品的样本量。

1.2.2样本分配根据各省人口、面积、消费量等因素,将各类食品的总样本量分配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2.3监测点抽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辖区地级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以人均GDP衡量)分层设置监测点,结合地域特点、监测能力等进行综合判断后,从每个级别选择1个地级市。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的监测点覆盖的城乡人口数至少应当占本省人口总数的30%,建立“覆盖到农村”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

1.2.4采样点的选择采样点应当是当地居民的主要零售和餐饮服务场所。每类监测食品根据下述原则在相应的采样点抽取样品:(1) 在同一监测点的购买场所采样的食品,如果最大的一类零售点(例如超市)供应了市场上至少80%的同类食品,那么只需从这一类零售点中采样。如果不是,就要加入第二大类零售点,直到覆盖市场至少80%的同类食品。(2)计划从每类零售点抽取的同类食品的样本量应当与这一类零售点销售份额成比例。(3)在同一监测点的餐饮服务场所采样的食品,应当根据餐饮单位分级、卫生状况、既往食物中毒发生情况及监督抽检结果等因素,在各类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中分配样品量。

1.2.5各类食品的抽样根据零售点销售份额的估计值在同一类食品中进行抽样,可根据当地零售管理部门提供的营业额具体数据抽取市场上有代表性的样品,或粗略地根据市场供应量多少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零售阶段的抽样方案应当定义以下几项内容:调查的城市 / 城镇;零售点的类型及其抽样比例;样本在一年中的分布;抽取的食品类型;从每一类型产品中抽取的样本量。各地市级在零售阶段的抽样方案应当定义以下几项内容:调查的区县、城镇、农村;零售点的类型、名称和地址及其抽样比例和数量;样本在一年中的分布;抽取的食品类型;从每一类型产品中抽取的样本量。

1.3 质量控制

1.3.1工作手册的撰写为了更好地贯彻及实施《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中食品微生物监测的要求,保证监测工作的科学性、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组织多个省有实践经验的现场采样、实验室检验的专家组成撰写小组,撰写《2012年食品微生物监测工作手册》。主要包括监测内容、抽样设计、监测要求、标准检验程序、数据上报规则等。

1.3.2技术培训为了提高各级监测机构的检验能力,保证样品采集的科学性、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组织举办了检验技术和数据报告培训班,从采样技术、抽样设计、质量控制、检验技术、数据填报和管理、经验交流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地培训。

1.3.3质控考核为保证监测工作质量,增强检验能力,要求承担监测任务的各级检验机构加强对实验室的内部质量控制,将监测工作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并制订考核实施方案,发放统一制备的质控样品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统一评价。

1.3.4自查督导为了解各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指导并督促各地保质保量完成2012年监测计划,卫生计生委对部分地区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督查准备工作,参考国家方案开展本地区的督查工作,按时提交自查和督导报告。

1.3.5数据审核和菌株复核为充分保证数据质量,提供更为真实、可靠、科学的信息,全国食品微生物风险监测数据汇总系统平台实行三级审核,即地市级、省级、国家级[1],经过三级审核通过的数据才作为国家风险监测有效数据。同时,要求省级监测机构对辖区内分离到的阳性菌株进行逐一复核,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2 结果

2.1 概况和分析

2.1.1监测食品种类和数量2012年主要监测熟肉制品、生食肉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焙烤食品、凉拌菜、熟制米面制品、果蔬类、婴幼儿食品、调味酱和地方特色食品等10大类,相关监测指标包括卫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寄生虫和诺如病毒,共获得29.02万个监测数据,其中食源性致病菌27.10万个、卫生指示菌1.05万个、寄生虫0.47万个、病毒0.39万个。见表1。

2.1.2样品分布全部样品中的99.71%(77 133/77 356)来自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采样地点均为当地居民的主要购买点。其中,来自零售市场(超市、农贸市场、零售店等)为54 524份,餐饮服务业(饭店 / 酒店、快餐店、小吃店等)为21 696份,分别占总样品量的70.48%和28.05%。

2.1.3监测区域和监测机构2012年食品微生物风险监测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全国共设置区县级监测点1 019个,有345个检验技术机构承担了监测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测机构的分布情况。见表2。

2.2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2.2.1散装产品中食源性致病菌的检出率较高散装产品中各种常见食源性致病菌的检出率远高于预包装产品。监测的各类散装食品中,沙门氏菌检出率均低于1.00%,极少检出志贺氏菌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其中志贺氏菌的检出率均低于0.02%,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为0.05%左右。相关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出率较高,如各种食品中熟肉制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出率最高为3.5%,凉拌菜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检出率最高为3.77%。但相关食品中二者的污染水平较低,金黄色葡萄球菌 >100CFU/g的率均低于1.00%、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100MPN/g的率均低于0.30%[2,3]。

2.2.2预包装产品中检出食源性致病菌从市场占有量较大、流通范围较广的预包装产品中检出不符合现行卫生标准的食源性致病菌。虽然相关致病菌的检出率和不满意率均较低,如熟肉和焙烤预包装产品中沙门氏菌的检出率分别为0.03%和0.17%,金黄色葡萄球菌 >100CFU/g的检出率分别为0.14%和0.18%。但预包装食品加工方式统一、生产条件严格,一般不易出现污染问题,由于其生产量大、流通范围广,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往往影响范围较大,因此更应受到重视,避免大规模食物中毒的发生。尤其应注意的是从11.75%的婴幼儿即食谷物食品中检出蜡样芽胞杆菌,>100 CFU/g的检出率为1.20%,虽然蜡样芽孢杆菌为一种条件致病菌,达到一定量才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发生,但是考虑到该类人群主要为1岁左右的幼儿,该类食品的污染尤其值得关注。

2.2.3食品加工存在交叉污染通过一般的加热处理,即可有效杀灭食品中常见食源性致病菌,但从酱卤类、油炸类等熟肉制品、炒 / 蒸类熟制面米制品等食品中仍时有检出常见的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提示热处理后受到二次污染。此外,去皮(或预切)的水果中大肠埃希氏菌计数结果远高于未经过相应加工的水果,大肠埃希氏菌计数 >100 CFU/g的检出率分别为10.84%和4.02%,推测去皮(或预切)过程可能存在交叉污染,增加微生物污染的几率。

2.2.4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存在较大风险生食水产品一直被认为是导致食源性疾病的高危险食品之一,特别是在夏季,致病性微生物滋生速度加快,更容易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监测结果显示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副溶血性弧菌、创伤弧菌、诺如病毒、寄生虫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副溶血性弧菌的检出率最高,达18.05%,寄生虫的检出率最低,为0.36%,考虑到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为直接入口产品,仍然存在较大风险[4,5]。

2.3监测数据的应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可以为风险评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提供科学依据、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将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加以预防性应用,可以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3.1掌握基本污染情况和污染趋势通过大范围的监测,基本了解10大类食品中主要食源性致病菌的污染状况,尤其是在地方特色食品中,要求各监测地区根据本地区饮食特点,选择消费量大,且具有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地方食品进行监测,监测食品包括热干面、凉拌米面制品、珍珠奶茶、广式糖水、生乳、糖果、生畜肉、调味酱、醋、鲜榨果汁、湘味熟食等,基本掌握相关食品的微生物污染情况。

2.3.2风险评估和标准制修订监测结果为风险评估、标准制修订提供数据基础和技术依据,并根据监测结果对下一步食品微生物优先评估项目,相关检验方法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等提出建议。其中,熟制米面制品、生食肉制品、熟肉制品、中式凉拌菜、沙拉等即食食品中的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监测数据,已经用于2013年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优先评估项目《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定量风险评估》。此外,根据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中食品分类、指标限量设置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2.3.3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作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本着及时准确的原则,及时分析监测结果,必要时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在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的情况下,针对婴儿配方食品阪崎肠杆菌阳性样品的发现和通报,为及时有效开展相关监督和管理工作提供了线索和依据。

3 讨论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已连续实施三年,成立了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技术龙头,各省级疾控中心为技术支撑,各地市级疾控中心为技术骨干,基本覆盖全国的食品微生物监测网络。2010-2012年,共完成19大类、537种21万份样品的监测,基本覆盖中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共获得近百万个监测数据,建立中国居民主要消费食品中常见微生物污染的信息库。通过三年的连续监测,积累科学数据,基本掌握中国主要食品污染水平和变化趋势,为全国食品安全形势分析提供研判依据,为开展食品风险评估和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需要重点关注和追溯的主要食源性危害提供了重要依据,为风险评估和标准的制定、修订提供了有利用价值的数据。针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建议:

3.1加强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污染水平的控制加强熟肉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生食水果、蔬菜和凉拌菜等即食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管理,减少交叉污染。注意原料和产品的储藏环境,同时应减少食品的储藏时间。督促和指导零售和餐饮服务行业建立并有效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降低食品中有害微生物和寄生虫污染的概率和污染水平,提高食品安全。

3.2发挥生产加工过程专项监测的作用监测发现某些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的污染较为严重,如传统观念认为副溶血性弧菌作为嗜盐性弧菌一般只污染海产品,但近几年监测发现,生食动物性淡水产品中该菌的污染率甚至略高于生食动物性海产品,有必要对该类食品进行过程监测,了解其整个养殖、运输、销售、加工过程,副溶血性弧菌的消长规律,确定关键控制点,提高产品卫生质量。

3.3开展特定食品中相关食源性致病菌的风险评估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是发达国家报告较多的一种食物中毒病原菌,虽然在国内也常有检出,然而其食物中毒的病例鲜有报道。蜡样芽胞杆菌是中国食物中毒的主要食源性致病菌之一[6],婴幼儿食品中蜡样芽胞杆菌的检出缺乏相关可依据的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评估资料。建议优先启动散装即食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风险评估、婴幼儿食品中蜡样芽胞杆菌的风险评估,以评价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提出控制措施,保护人群健康,以指导相关标准的制定和相关产品的监管。

3.4即食食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亟待制定即食凉拌菜、熟制米面制品等均为国内日常消费量较大的主要食品,但是却缺乏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2012年监测数据的分析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香港《即食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和欧盟食品微生物标准1441/2007/EC。亟待制修订相关即食食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检测结果有据可依,同时也能指导安全生产和对产品的监督管理。

3.完善风险监测机制与食品召回制度 篇三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风险监测机制;食品召回制度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对于这项制度的设立的目的来说:就是要把食品安全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在食品事件还未发展为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或群体性事故之前化解掉,打个比喻就是在炸弹还未爆炸前,将引信拆除掉。

第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监测对象,简单说就是食品安全问题,具体的监测对象:(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是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生部门享有确定是否存在风险隐患的权力,但确定风险后,进一步的调查工作是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的。同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具有通报义务: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第三,规定了风险监测机构和人员的权利和要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但是“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不能因此加重企业的负担。

第四,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后的处置:风险提示及停止生产。第一,当卫生部门确认确实有风险以后,应当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并综合分析。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向社会公布。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

总结,由以上对《食品安全法》分析可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有权决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启动风险监测,有权确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在卫生部门确认安全风险的情况下,有权进一步调查,并根据不同的食品安全风险情况,做出风险提示、社会公布、停止生产等措施。可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具体落实,离不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的明确分工和相互配合,离不开食品生产者、消费者提供时时数据和信息的支持。

二、新的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召回制度是一项重要制度,和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相比,有以下变化

第一,原法律对召回的情形讲的比较笼统,仅说明“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然后进行召回,而新的食品安全法把生产者召回的情形分成两类,一种情况是“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显性的,也就是说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在市场流通中明确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另一种情形是,生产者生产的食品虽然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但是确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的身体健康,显然新法对召回规定的更加全面,相对于原《食品安全法》是一种进步。

第二,当然,对于召回程序的启动,新法仍然没有明确界定,这种召回可以是企业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自发召回,也可以是政府监管部门主动要求,企业被动启动的。

第三,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只规定了召回的启动方法,但是对于召回的监督,并未涉及,新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也就是说企业必须把销毁情况如实向政府监管部门汇报,而且监管部门可以全程监督销毁的过程,但是,监管部门并非必须处于销毁现场;

第四,立法者在确立召回制度的时候,也照顾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担问题,这体现在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也就是说在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生产者可以修改标签、说明书对包装信息予以补正。

三、对食品召回制度的思考

召回制度是否可以和对 企业处罚并存。通过研究认为,生产企业或者经营者召回食品的时候,存在两种可能,第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明确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此时既需要企业主动召回,但是仍然会对企业处以处罚;第二生产企业未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但是可能造成人身损害,此时笔者认为只要对企业做到召回,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可以不必对生产企业或者食品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4.食品风险监测试题 篇四

2、质量信息收集:通过各种方法(网络信息、电话通知、传真、E-mail等)收集有关商品质量、管理的相关信息的工作。

3、质量信息传递;将收集到的各种质量信息通过电脑系统或传真等方法传递给相关的部门或个人的过程。

4、质量信息汇总:将所收集的商品质量信息进行一个分类、汇总。

5、采购科 负责对供货厂商通知的有关质量信息传递给生产科和质检科;负责对生产科、质检科传递的质量信息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措施。

6、质检科负责收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质量信息;负责收集各种质量信息,并转发给相应部门或个人,并对收集的所有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类及汇总;负责对客户的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和质量投诉等问题,认真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分析问题,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食品质量。

7、食品质量信息内容

1)国家和食品行业有关质量政策、法令、规定等;

2)供货单位的人员、设备、工艺、制度等生产质量保证能力情况;

3)同一市场的同行竞争对手的质量措施、质量水平、质量效益等;

4)企业内部涉及经营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文件等。包括食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

5)上级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与食品经营及质量管理或本企业相关的质量信息;

6)客户的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和质量投诉等。4.2质量信息汇总。

质检科根据从各个渠道(企业内部、外部)所收集到的质量信息进行分类,按不同的类别(宏观质量信息、货源质量信息、竞争质量信息、内部质量信息、监督质量信息、用户反馈质量信息)分别进行整理汇总。

8、质量信息分析,质检科每半年对半年来汇总的所有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将所收集的质量信息按食品质量公告、相关法律法规、不良反应报告及客户反应的质量信息等类别进行分类。

9、质检科针对不同类别的质量信息进行分类分析,分 析的方式主要有文字描述和表格描述,通过这两种方式有机的进行结合,将各种质量信息产生的原因及处理的结果进行系统的分析并进行汇总,并针对公司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如何加强管理,提高食品质量的处理建议。

10、食品质量信息反馈,质检科将收集到的质量信息按类别进行分析后的结果以文字或表格的形式传递给相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或个人。

5.食品风险监测试题 篇五

2010-07-26 15:11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比较,突出的变化之二就是增加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与“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规定和内容。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食品监测是指对某一地区、某一时间某种食品的有计划抽样检测,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观察某种物质在该食品中的含量。监测任务的来源一则根据国家下达的监测计划结合本省的实际制定的本省监测计划。二则,根据新闻部门、公众反映或者群众举报的信息。通过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进行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掌握的监测信息提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化学、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估的依据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由上述可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目的是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客观数据;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意见会指导下一步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度和调整。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河北的“三聚氰胺”事件无疑对这两项制度的建立起到了推动作用,早在2007年在外国已发现食用中国出口的饲料动物急性肾衰死亡案例。实际上这种饲料中已加有“三聚氰胺”如果即时进行食品和乳制品的监测和前瞻性评估,可能会即时修订食用乳的标准。不会出现在“乳与乳制品标准中”没有“三聚氰胺”检测项目、检测报告合格但有毒有害物质不被检出的现象。

6.食品风险监测试题 篇六

根据《食品安全法》《2020年XX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实施细则》(X卫函〔2020〕XX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为成员,负责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督查考评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综合监督股,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监测目的了解我区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掌握我区食品安全状况,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食源性疾病暴发,掌握主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疾病负担,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采取相关的监管措施等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测内容

(一)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

1.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分为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常规监测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蛋及蛋制品、饮料及其他食品;专项监测(送检市样品)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类、水产品。

2.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包括冷冻肉糜制品、生食贝类水产品、即食藻类、饮用水、饮品店自制饮料。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包括哨点医院监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食源性致病菌带菌监测3部分内容。要求每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报告医院每月至少收集10例病例信息,其他报告医院每月至少收集5例病例信息。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对所有调查处置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报告。

(三)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监测

协助市疾控中心做好一般地区监测和专项监测工作。

四、监测工作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

1.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样品数量应不少于本方案规定的任务量。要综合考虑本地食品生产和消费等实际情况,科学设计采样方案,避免集中采样。常规监测的监测点、采样位置和采样时间要保持相对固定。监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必要时应当对问题食品品种或品牌进行扩大监测。

2.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分工。市第三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医院、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镇中心卫生院、XX镇中心卫生院、XX镇中心卫生院、XX镇中心卫生院、XX镇中心卫生院、XX镇卫生院、XX镇XX卫生院、XX乡卫生院、XX镇卫生院、XX镇卫生院、XX镇卫生院、XX街道XX卫生院为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和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信息与标本(或菌株)报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实验室检测,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分析,并承担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二)监测方法

参见市监测工作手册。应当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三)监测结果报告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按照方案的要求报告。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各监测点按程序及时报告。

1.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完成样品检测后的5日内,按要求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监测数据,便于及时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监测结果、检验数据和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2020年12月30日前,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监测工作总结和监测结果分析报告。

2.食源性疾病监测。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哨点医院应当按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标本检验数据和阳性菌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监测结果、检验数据和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并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全年监测结果和工作总结。

各哨点医院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包括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局综合监督股及疾控妇幼股报告,综合监督股及疾控妇幼股接到食源性病例、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核实,发现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有关的病例、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启动和完成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进行网络报告。

(四)监测工作管理

1.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级监测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与督导考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数据统计、资料分析和信息管理。

2.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各哨点医院必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按上级规定对上报病例的各哨点医院给予30元/例补助。

附件:1.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种类和项目表

2.哨点医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数

附件1:

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种类和项目表

食品

名称

监测项目

采样环节

监测

次数

样品

总数

采样时间(月)

数据报送、菌株上送时间

检测

机构

备注

大米

镉、总砷

A

稻谷收割季节

11.10前

区CDC

新鲜蔬菜

镉、总砷

A

上、下半年个各1次

7.10前

11.10前

区CDC

油条

含铝添加剂

C1、C2、D

5-10月

11.10前

区CDC

检测方法:GB5009.182-2017

鲜湿米粉

沙门氏菌(定性)、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

C1、C2、D

6-9月

11.10前

区CDC

中式凉拌菜

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C1、C2、D

6-10月

11.10前

区CDC

沙门氏菌(定性)。

备注:1.采样环节中A为种养殖或屠宰或收购环节,C为流通环节(C1

为商店、超市,C2为农贸市场),D为餐饮环节。

2.采样地点为2018年大米监测的采样点。

3.采样地点为大米采样点附近。

附件2:哨点医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数

单位

任务数(例)

市第三人民医院

≧120

区妇幼保健院

≧120

区中医医院

≧120

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

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

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

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

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

XX镇中心卫生院

≧60

XX镇中心卫生院

≧60

XX镇中心卫生院

≧60

XX镇中心卫生院

≧60

XX镇中心卫生院

≧60

XX镇卫生院

≧60

XX镇卫生院

≧60

XX镇XX卫生院

≧60

XX乡卫生院

≧60

XX镇卫生院

≧60

XX镇卫生院

≧60

XX街道XX卫生院

≧60

合计

≧1380

7.食品风险监测试题 篇七

1.1 调查对象

大连市11家疾控机构, 包括市级1家, 县级10家。

1.2 调查内容

机构资质、人力资源、业务用房、仪器配置及检测能力。

1.3 调查方法

采用自填问卷调查方式;事先设计调查问卷, 统一填报要求;设专人对数据信息进行审核, 对问题数据进行退回修改。

2 结果

2.1 资质状况

全市11家疾控机构均通过省级实验室计量认证, 其中10家机构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市级疾控机构通过实验认可。

2.2 人力资源

11家疾控机构从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人员共151人, 其中市级32人, 设专职7人;县级119人, 平均11.9人/机构, 各岗位平均人员相对较少, 且无专职人员。见表1。

2.2.1人力资源配置

2.2.1.1从事食品检验与质量管理人员共有115人

其中高级、中级、初级职称构成比例为1∶2∶1;学历构成以本科为主, 占59.1%, 其次为专科、研究生;从业人员中30~40岁最多, 占37.4%。县级机构以中级职称与本科学历人员为主, 专科学历比重为21%。见表2。

2.2.1.2从事样品采集与数据分析共有36人

其中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构成比例约为1∶2∶2.3;学历构成以本科为主, 占63.9%, 其次为专科、研究生;从业人员中30~40岁居多, 县级机构40岁以上占61.3%。见表3。

2.3 业务用房

11家疾控机构人均面积23.1~135.7m2, 市级人均面积42.2m2、县级人均面积75.7m2, 有4家机构人均面积低于60m2的国家标准[1]。11家机构实验室面积占机构面积的比例为20.0%~42.3%, 仅有5家机构达到国家相应规定标准要求, 市级比例低于44%的副省级城市平均值[2]。见表4。

2.4 仪器设备

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 (设备配置) 建设方案》 (发改社会[2013]422号) 要求[3], 市级机构食品检测设备数量不足, 部分老化, 且缺乏高端、精密检测设备;县级机构设备配置差异较大。见表5。

2.5 食品检测能力

市级机构能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品相关产品检测共计295项, 其中食品中理化参数204项、微生物参数47项, 食品相关类产品共40项。县级能开展食品中理化参数检测12~152项, 平均100项, 微生物参数检测12~36项, 平均26项。见表6。

3 讨论

3.1 人力资源现状

调查结果表明, 市级机构人力资源配置较为合理, 各岗位既有高职专家、中年骨干、又有高学历青年人才, 可基本满足日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 但工作量已接近饱和;此外, 无论从工作或是学科发展角度, 市级机构缺乏食品安全领域高端人才与学科带头人。县级机构各岗位人员相对较少, 平均不超过4人, 且无专职人员, 现有人员除从事风险监测外, 还承担其他公共卫生监测或检测任务, 工作投入精力有限, 并且各岗位高级职称与高学历人员较少, 阻碍风险监测工作进一步发展需要。

3.2 业务用房

自2003年以来, 市新建、翻建县级疾控机构4家, 占总数36.4%, 部分机构业务用房得到明显改善, 人均面积平均达到66.9m2, 人均面积达标率为63.6% (7/11) 。另外, 参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27-2009) 要求, 实验室面积占总建设面积比例为, 市级不低于40%、县级不低于35%。调查显示, 6家机构未达到标准, 占54.5%, 最低比例为标准的57%。结果表明, 部分疾控机构的实验室用房比较紧张。

3.3 检测资源配置

调查显示, 市、县级疾控机构现有仪器设备均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27-2009) 要求配置, 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启动时相应的食品检测设备未与之同步配置、补齐。各级机构现有的检测设备与仪器多为食品专业与其他专业共用, 并且部分基础设备数量严重不足, 部分检测设备处于落后淘汰状态。另外, 参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 (设备配置) 建设方案》 (发改社会[2013]422号) 要求, 市级机构存在高端检测设备缺如, 例如凝胶渗透色谱装置、气相色谱-四级杆串联质谱仪、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仪、加速溶剂萃取仪等。调查表明, 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不完善已严重制约很多食品中有害污染物项目监测工作开展。

3.4 实验室检测能力

调查显示, 全市10家机构已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其中市级能开展食品中理化、微生物项目检测251项, 县级能开展理化、微生物检测项目平均126项。项目虽多, 但大部分为重金属元素、食品质量指标、人工合成色素、亚硝酸盐等常规检测项目。依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 例如食品非食用物质、农药残留、稀土元素、兽药残留、真菌毒素、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尚未列入资质检测范围。

4 建议

《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明确规定,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制定、修订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依据, 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7]。随着政府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视, 对疾控机构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5,6]。针对调查, 提出以下建议: (1) 进一步明确、落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职责, 制订工作发展规划; (2) 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力度, 吸引食品安全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最终形成一支人员配备合理、专业技术过硬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队伍, 带动整体工作持续发展。 (3) 参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 (仪器设备配置) 建设方案》 (发改社会[2013]422号) 要求, 确保市级疾控机构仪器配置达标, 并尽快加大对县级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投入, 提升大连市整体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 早日科学建立风险监测区域性的监测体系。

摘要:目的 了解大连市疾控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现状, 为建立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提供依据。方法 对大连市11家疾控机构进行自填问卷调查。结果 11家机构通过省级实验室计量认证, 10家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市级机构从事风险监测人员32人、专职7人, 县级平均11.9人/机构、无专职人员;机构实验室面积达标率为54.5%;各级机构食品检测设备配置不足, 缺少高端设备。结论 大连市疾控机构缺乏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高端人才, 设备配置不足, 食品检测能力有限, 各级政府应加大经费投入, 疾控机构应加强人员建设。

关键词:疾控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参考文献

[1]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S].建标127-2009.

[2]王颖, 刘矣航, 孙昊, 等.副省级城市疾控机构基本情况与专业能力建设现状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12, 28 (6) :741-743.

[3]卫计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 (设备配置) 建设方案[R].发改社会[2013]42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S].2009-2-28

[5]钟凯, 伍竟成, 牛凯龙, 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检相关问题的探讨[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2012, 24 (2) :148-151.

8.食品风险监测试题 篇八

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介绍,2011年,卫生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在全国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

卫生部研究并提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及其检测方法,及时将17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塑化剂)纳入“黑名单”并明确了临时限量值。现已公布6批“黑名单”涉及非法食品添加物64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22种。

卫生部还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由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地沟油”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开展检验方法研究论证工作。

2011年,卫生部新公布21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复配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等基础标准,针对6种真菌毒素的28个限量标准、54种农药的118个限量标准等安全使用作出了严格规定。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公布《速冻面米制品》、《不锈钢制品》等重点产品标准,制定、指定216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修订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了23类、

2 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依法撤销了39种食品添加剂。对行业提交的3 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系统清理,公布了107项包装材料用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

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期间,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文件,加大对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各地持续开展问题乳粉清查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排查工作,及时督办社会影响恶劣,群众高度关注的染色馒头等重点案件;开展了“瘦肉精”、“地沟油”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队伍,完善了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

9.食品风险监测试题 篇九

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实际工作中,常以食品抽检的平均合格率来衡量食品卫生工作的高低。通过最近3年公共卫生所对辖区内食品卫生抽检结果的平均合格率与标化合格率比较证明,为正确评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状况,在食品卫生抽检的平均合格率之间进行比较时,标化具有重要意义。

资料来源

涧西区疾控中心公共卫生所2009年、2010年、2011年食品卫生抽检结果年报表。结果与分析

涧西区2009~2011年食品卫生抽检平均合格率:公共卫生所通过近3年来对10大类食品卫生抽检的情况看,各年度食品抽检的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5.1%,94.9%,95.3%,呈现2009年高,2010年低,2011年又升高的“V”字形,从各年数据观察食品种类很多,各年间各类食品所占比例也不大相同,各类食品抽检合格率差异很大。如果合格率高的所占的比例很大,合格率低的所占的比例小,无形中会使平均合格率上升,反之则下降。因此在进行各年间比较时应考虑进行率的标准化,以消除各年间各类食品所占比例不同而产生的影响。见表1。

2009~2011年食品卫生抽检标化合格率:率的标准化有直接法与间接法两种,选用的标准也有多种方法,只要选择的标准统一,不论哪种方法,计算结果虽不相等,但结论都一致。以直接法算出的标化率波动小,接近实际水平,描述一个地区的历年合格率更为合理3。本文以2009~2011年累计抽检总的食品样本数为“标化组”,分别对3年间各类食品的卫生抽检平均合格率进行直接计算标化。标化的结果,2009~2011年食品卫生抽检的标化合格率分别为94.6%、94.9%、95.4%,呈逐年上升趋势。从而纠正了2009年、2010年因肉制品、豆制品、冷食、糕点类食品构成比的相差悬殊而对平均合格率的影响,逐年上升趋势也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成绩。

讨论

注意:标化后的标化合格率反映的是各个率之间的相对水平,而不是原有的实际水平。

3应用条件:①要已知各类食品的合格率;②为选定标准。

标准组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较稳定,数量较大的数据,例如世界的、全国的、全省的、本地区或本单位历年累计的数据,也可选择相互比较的几组数据合并作标准。

10.食品风险监测试题 篇十

当下,随着经济条件和消费方式的发展,休闲食品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饮食消费中的常见选项。据中国食品网报道,近年来,中国休闲食品的市场规模不断增长,2015年至2017年,连续3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增速达到了12.9%,2017年的市场规模更是已经接近万亿元。有业内人士预计,休闲食品行业的市场容量未来可能更大,正在成为传统“一日三餐”之外的“第四餐”。

在市场规模不断攀升的同时,休闲食品也获得了较高的舆论关注。据新浪舆情通(wrd.cn)数据显示,在2018年1月-8月,休闲食品整体网络传播热度指数67.89,全网信息量1.2亿条,其中微博信息量1.1亿条,媒体报道量514.3万条。

同时,在2017年第1季度至2018年第2季度,休闲食品的相关热度指数形成了持续上涨趋势,每季度环比增幅均超过7%,其中,2018年1季度增长幅度最大,环比涨幅达14.13%。由此可见,随着行业的发展,休闲食品的舆论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

线上购买更具关注度零食三巨头双线布局

据新浪舆情通显示,对比线上和线下两种购买休闲食品渠道的热度指数,在2018年1月-8月,线上渠道相关热度指数要高于线下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网购正在成为购买休闲食品的重要消费渠道。

与之相呼应的是,近年来休闲食品电商们日渐兴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市场。据天猫数据显示,在2015年-2017年,三只松鼠、百草味、良品铺子三大品牌的旗舰店连续3年包揽了“天猫双11”休闲食品销售额TOP3。不少媒体和网友将这三大品牌冠以“零食三巨头”、“零食BAT”等称号。其中,连续3年夺冠的三只松鼠天猫旗舰店在2017“双11”年仅用时12分52秒就达到了交易额破亿的成绩,当日天猫店铺销售总额突破4亿,全部渠道销售额突破5.08亿元。三只松鼠不仅夺得了2017年天猫休闲食品类店铺的销售冠军,更是在天猫食品类天猫店铺中排名第1,同时在所有天猫店铺中位列第17。

诸如三只松鼠这样的明星店铺,虽然其线上渠道销售额在不断刷新,但仍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休闲食品的发展,还是要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路子。例如:三只松鼠创始人章燎原就曾在采访中表示,虽然当下线上的流量也在增长,但不如过去那么快,线下是促进线上更好增长,同时增强用户黏性的重要方式。可以看到是的,“零食三巨头”均启动了线下动作,三只松鼠尝试在线下开设体验店铺“投食店”;良品铺子早期通过直营、加盟等方式也已布局了线下零售体系;而曾经砍掉了所有实体门店的百草味也重回线下渠道,出现在了阿里巴巴开出的首家线下“天猫小店”中。

三只松鼠热度领跑三大品牌良品铺子曝光点多样化

在2018年1月-8月,对比三大休闲食品品牌的热度,三只松鼠的舆论关注度高于百草味和良品铺子,但整体差距不大。三大品牌的主要舆论均来自于微博平台,占比均超过96%。

三只松鼠在2018年1月-8月的全网信息走势波动频繁,并在6月和7月的信息量明显增高,据新浪舆情通分析发现,“618购物节”以及@三只松鼠官博发起和参与的“六一儿童节”“创造101”、“世界杯”等热门话题转发抽奖活动是促使信息量攀升的重要原因。

百草味在2018年1月-8月的全网信息走势波动频繁,在1月末-2月初形成了明显的信息高峰,据新浪舆情通分析发现,@百草味官博独自发起的百草味代言人杨洋新年台历转发抽奖活动;以及和@RIO锐澳鸡尾酒联合发起的春节回家大礼包转发抽奖活动是促使信息量攀升的重要原因。

与上两个品牌不同,良品铺子在2018年1月-8月的全网信息走势形成了4个明显的舆论高峰。据新浪舆情通分析发现,1月26日@良品铺子官博发布“这个春节,让爱聊不停”视频广告,好评不断,获得2万余条转发,促使信息量走高,形成第一个年度高峰。3月16日,@优酷发布“电视剧烈火如歌”送福利微博,转发有机会获得剧中主演迪丽热巴同款良品铺子零食和签名照,该条微博获得了20万以上的转发,促使良品铺子相关信息形成年度最高峰值。而此前,因良品铺子植入《烈火如歌》,也引发了舆论不少的关注,有网友吐槽“宋朝就有良品铺子?” 除了广告植入,良品铺子还玩转当下热门的短视频平台,以旗下一款名为“噜辣杯”的产品为卖点,在抖音平台发起了“噜辣舞”挑战赛,7月3日晚,良品铺子在上海举办噜辣狂欢派对,良品铺子首席粉丝官杨紫、抖音当红掌门人莉哥o3o带领全民舞动“噜辣舞”,并在天猫同步直播,促使品牌相关信息再度暴涨,形成年度第三个信息高峰。8月27日,良品铺子在成都举办12周年庆暨品牌升级盛典,演员林更新、摄影师陈漫到场助阵,引发舆论关注,形成良品铺子年度第四个信息高峰。

话题运营、微博抽奖成为了三大品牌主要的信息量支撑,而微博则成为了三大品牌热度曝光的主要传播平台。相对于三只松鼠和百草味,良品铺子的曝光点更加多样化。

饼干糕点品类关注度较高口味更被消费者看重

休闲食品不论是从规模上还是从品类上都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据新浪舆情通统计,在2018年1月-8月,饼干糕点类休闲食品的关注较高,热度指数领跑其他品类。肉脯、坚果炒货、蜜饯果干、海味等品牌的热度也相对较高,排名紧随其后。膨化食品和果冻布丁等较为传统的零食品类热度则相对较低。

由于休闲食品具有方便、快捷的属性,因此可以适用于多种场景。据新浪舆情通统计,在2018年1月-8月,晚饭时、旅行时、早饭时成为了与休闲食品关联度较高的三大生活场景。此外,上学时、午饭时、休息时、工作时、通勤途中等场景与休闲食品的关联也较为紧密。

消费者在购买休闲食品的时候,会有考虑多种因素,每个消费者的购买关注点也不尽相同。据新浪舆情通统计,在2018年1月-8月,“味道口味”成为了舆论最为关注的休闲食品购买要素。其次为“营养健康”和“品牌名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当下的休闲食品品牌热衷于推出低糖、低卡路里的新产品,以及三只松鼠、百草味、良品铺子等头部品牌为何不惜花重金频频在热门影视剧中植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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