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指导意见

2024-07-30

通信工程指导意见(通用8篇)

1.通信工程指导意见 篇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达到设计要求与质量标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本验收工作指导意见。

第一条 本指导意见只适用于新建、扩建、改造、加固的各类水利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程),且实行了工程监理制的项目,未实行监理制的项目,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条 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政府验收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和主体完工验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省水利厅负责指导主持大型、中型国债项目工程的政府验收工作;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国债项目工程的政府验收工作,主持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主体工程完工)技术性预验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级自行投入的项目和上级投入的小型水利工程的政府验收工作。

第四条 各级水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参加验收活动、对验收工作计划和验收成果性文件进行核查备案等。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批准项目法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由地方政府批准的为该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法人验收工作计划进行批复,对收到的验收备案文件进行检查、备案,对验收遗留工程的扫尾工作进行监督,对法人验收工作中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求主持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第五条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合同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监督检查的资料等。

第六条 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完建情况及时组织法人验收,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并成立验收工作组具体负责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商及运行管理单位代表组成。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法人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验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七条 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图纸全部完成;

2、工程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3、各分部或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4、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5、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

6、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

第八条 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可同时进行,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检查工程建设是否满足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检查工程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鉴定工程质量;检查工程尾工安排情况;检查工程投资、财务情况;检查档案资料管理情况。我县中、小型水利工程(非国债项目)只进行项目法人验收即可移交工程。

第九条 法人验收完成后,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申请组织竣工验收。对主体工程已完工但暂时无法进行竣工验收的,要进行主体工程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主体工程完工后,1年内必须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十条 竣工(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竣工验收自查;

2、上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竣工(主体工程完工)验收(《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附录D格式);

3、质量抽样检测(验收主持单位视自查情况确定);

4、技术预验收(视工程需要);

5、竣工(主体工程完工)验收。

大型国债项目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应在申请竣工(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前,组织验收自查、申请验收和进行质量抽样检查。自查工作由项目法人主持,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商及运行管理单位参加。自查工作内容包括:

1、检查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

2、检查工程建设情况,评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

3、检查分部、单位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和运行初期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4、明确工程尾工内容及完成期限和责任单位;

5、对验收前要完成的工作进行安排;

6、讨论通过验收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竣工(主体工程完工)验收的需要,验收主持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检测单位对单位工程取样检测。项目法人应与检测单位签订检测合同,所需费用由项目法人列支;质量不合格工程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根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要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法人应负责提出质量检测抽样的项目,内容和数量。经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报竣工(主体工程完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定。

对抽样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检测和处理结果应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技术预验收应由主持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组成员应由水利施工、设计、造价、财务、合同管理等方面具有高级职称

(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专家组成,且2/3以上的专家为非参建单位人员。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派代表参加,负责解答专家的质疑。

技术预验收专家组下设专业工作组(工程、财务、档案等),在各专业工作组检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同时,技术预验收工作组讨论并形成工程竣工(主体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初稿。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中的设计完成;

2、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运行的安全问题;

3、检查历次验收遗留的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4、检查工程档案资料的准备情况;

5、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

6、检查工程尾工安排情况;

7、鉴定工程施工质量(必须有质量监督报告);

8、检查工程投资、竣工财务决算情况(必须有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9、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大型、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技术预验收和竣工(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分开进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技术预验收和竣工(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并进行。

第十三条 竣工(主体工程完工)验收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主

持,组成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由主持单位、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的一般程序为:检查工程现场,审查验收资料和预验收工作报告,通过验收鉴定书。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统一采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附录T的格式。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和工程移交的依据。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水库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以上条款主要适用于采用工程监理制项目,针对没有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工程资料参照归档目录根据相关投资额类型完善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卡采用附件二执行。

附件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目录 附件二:长沙县水利工程验收卡

2.通信工程指导意见 篇二

(一) 针对近年来一些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突出的情况,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号)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办发【2010】4号) 明确要求, 各城市特别是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 要加快发展和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以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为了落实国务院的部署, 全面加快和健康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江苏、福建、广东、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省市积极探索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小户型、适当租金的住房, 改善了居住条件, 引导了合理的住房消费预期, 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总结这些地方好的做法和借鉴国外公共住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同意, 由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二、关于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

(二) 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是继党中央、国务院在提出大力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 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之后, 为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部署。这对于增加住房供给,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解决目前我国不同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和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指导意见》的要求, 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三) 这次《指导意见》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讲得很明确, 那就是“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 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请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供应范围和条件。

(四) 总结各地经验, 为了加快和健康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指导意见》提出了“政府组织、社会参与, 因地制宜、分别决策,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尤其是明确提出了“要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 “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也即在政府主导下实行市场运作模式。这是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确定的一项新的重要的政策措施, 各地要勇于实践。

(五) 《指导意见》从土地、财税和信贷等方面提出了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原则性的政策。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将根据各自的职能尽快细化相关措施。

(六)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 《指导意见》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准入审核、租赁管理等做出了规定。这是在总结各地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做出的规定, 也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要注意解决的重要问题。目前有的地区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了租售并举的政策, 有的地区建设了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农民工公寓等, 这些政策和做法, 原则上要按《指导意见》的规定来规范。

(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中央将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补助。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近期下达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补助资金。

三、关于组织实施

(八) 《指导意见》要求,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责任制。各地区要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精心组织, 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各地确定的今年建设37万套 (间) 公共租赁住房的任务, 已经纳入与地方签署的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要坚决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将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对地方考核问责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切实做到规划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监管到位和分配公平, 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顺利实施。同时要注意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质量管理和租后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指导意见》。

(九) 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010-2012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 今年7月底前将向社会公布。各地区要制订具体落实计划。

3.《指导意见》亮点速读 篇三

国企改革重要性。改革千头万绪,重要性才是政策得以实施的保证。过去这些年,口号式的内容我们见得不少,就像中国的资本市场,在过去几个月的后救市时代,几乎每一天我们都在翘首期盼政府明确对资本市场的定位,只是很可惜,一直没见到。国企改革不存在这个问题,它被明确升华为“中国梦”—《指导意见》开篇着重强调了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和国企改革的关键性,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都肩负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

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否意味着党委负责制?过去一段时间,市场上广为流传一种说法:国企改革加强党的领导意味着全面恢复党委负责制。如今,我们可以确认,该传言理解并不准确。文件第三大点详细描述了国企改革的整体目标,一共四大要素:完成公司制改革、完善监督制度、提升国资配置效率、党建全面加速。什么是公司制改革?主要包括两方面。混合所有制加法人治理结构。大家对混合所有制的理解应该很到位,无需赘言。什么是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明确,法人治理结构由四方面构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其中股东会是所有者,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强调法人治理结构意味着董事会负责制的方向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在此原则下,如何理解加强党的领导?文件一共提及两个要点:反腐倡廉以及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反腐倡廉容易理解,国企中的反腐败工作归党口负责,从前没有质疑,今后质疑也不大。关键是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要理解这句话,需要翻看《光明日报》4月22日的一篇文章,名为《党组织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文章清楚地解释了党组织在法人治理过程中的作用,一句话概括为“涉及决策事项,在法人治理结构各主体中董事会是决策主体,党组织的定位是参与决策”,党组织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参与公司决策,这表示决策主体依然是董事会,他们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话事人。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不是同一个人出任,但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原则上可以由同一个人担任。为了防止出现董事长“一言堂”,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文件还明确“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总的来说加强了党委在国企运行中的话语权,但并非像市场理解的那样从董事会负责制转变为党委负责制。

国资委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不了解的人很容易把这些看似八股文的表述轻易放过。在笔者看来,整个《指导意见》如果需要定性的话,那么“管资本”意味着这是一份可以打上市场化标签的顶层设计文件。以往很长一段时间里,国有企业的管理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国资委的管理模式,管人管事管资产,直白的说就是“婆婆模式”。三级国资管理体系,每个企业上面都有同样的“婆婆”—国资委。另一种是汇金管理模式,以管资本汇金公司依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目前我国六家商业银行、四家券商和两家保险公司归汇金公司管理,事实上金融业是最早实行汇金模式的。文件提出国资监管体系要从过去的什么都管转变为管资本,主要思路就是推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以后国资委主要管国资投资、运营公司(下称两类公司),然后由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出面对国有企业履行股东职责,是不是和汇金有点像?对两类公司的定位,更是直接描述为“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金融企业的管理比较复杂,央行、财政部、汇金都是“婆婆”,各管一块,所以直接类比汇金或许并不合适。但有一点非常明确,今后各级国有企业上面的“婆婆”会逐渐变成两类公司。如果不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市场化,根本没有必要增加这么一个层级,所以文件里出现了这样一句话“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归于企业”。两类公司不管企业经营决策,做什么呢?一共做三件事:退出卖掉一批公司,重组整合一批公司,创新投资一批公司。这像不像新加坡的淡马锡?结合上下文,笔者猜测,卖掉的主要集中在商业类,重组整合主要集中在公益类以及部分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命脉的商业类,创新投资则主要集中在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可以预计,两类公司试点一旦开战,资本市场将会多出很多话题。

重回国企改革首要任务。从2013年底的“做强做优”到2014年底的“做强做优做大”再到2015年7月的“做大做强做优”,最后到《指导意见》中的“做强做优做大”。不难看出,“做强”再次成为国企改革的基础和首要目标。对于A股市场来说,以“做强”为基础的国有企业相对单纯的合并做大无疑对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对投资者具有更强的吸引力。

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国有企业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指导意见》对于“商业类”“公益类”的企业推进国企改革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如图表)。

稳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关于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要求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成熟一个做一个,同时员工持股计划坚持试点先行,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企业展开试点。混改的亮点在于,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对应到A股市场的投资机会上,相关领域的民营企业或将迎来重要机遇。

国企改革投资策略。主要是等待政府直接授权的两类公司试点。不能小看试点,届时国务院试点两家,每个省试点一家,加起来就是34家。每家公司下辖两个企业集团,就是68家企业集团,多的话,可能上百个上市公司将陆续出现在试点名单上。结合当年第一批央企改革试点名单的表现,还是值得期待的。

4.通信工程指导意见 篇四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编写依据与目的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的通知”(水规计[2009]497号)和水利部印发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指导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科学规划工程布局,合理确定治理方案,规范主要设计内容,提高设计工作质量,提出本指导意见。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应参照现行有关规范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结合本指导意见,进行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治理范围

初步设计原则上应按照《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及后续规划(以下简称《中小河流规划》)确定的治理范围和规模开展项目设计工作,确需调整的应说明调整的缘由,根据治理河流实际情况,结合治理方案论证,对工程治理范围和建设规模进行适当调整。

(三)治理标准

中小河流治理要符合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其防洪标准一般为10年~20年一遇。设计中应根据国标《防洪标准》(GB50201-94),结合中小河流防洪保护区现状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考虑中小河流治理对大江大河的防洪影响,对具体河段的治理标准进行分析论证后合理选用。排涝标准一般为5~10年一遇。

(四)治理原则

1、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设计要在河流整体治理规划和相关规划指导下,处理好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处理好与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注意与除涝、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衔接。

2、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中小河流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留足洪水出路,严禁缩窄河道,合理确定治导线和堤距。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河流特点和防洪保护需要,通过方案比选合理确定治理方案和措施,注重治理效果,处理好工程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关系。

4、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要结合当地条件,优化设计方案,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合理规划料场,尽量少占耕地,从严控制管理用地;设计方案要尽可能减少对河流生态及当地环境的影响,护坡、护岸尽量采用植物措施和天然材料、生态复合材料,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

(五)设计总体要求

1、工程建设内容要避免与市政园林建设相混淆,生态措施只能放在护岸、护坡、堤防等河道治理工程上,不能用于绿化、靓化等市政园林工程。河道治理工程与市政、园林工程结合实施的项目,应分别列出其工程量和投资。中小河流治理中涉及到的占地和移民安置、交通桥梁、环境影响等问题,应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各省(区、市)具体情况,做好相应的衔接工作。

2、设计中应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认真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测等工作;重视水文分析、河流冲淤演变及河势变化分析,加强整治河宽和堤距的分析论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做 2 好土方挖填平衡,减少弃渣占地,根据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原则择优确定施工工期。

3、要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做好各设计环节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成果质量。

二、水文

(一)说明工程所在流域自然地理概况、河道特征和洪水特性;收集和整理本流域和相邻流域的水文站、雨量站的实测系列资料,收集省区的暴雨查算手册或水文图集。

(二)收集以往河道治理规划设计中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和成果。

(三)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结合具体资料情况,选择合适的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附近有较长实测洪水流量资料时,可优先采用频率分析计算方法,直接推求设计洪水;当工程地址及上、下游实测洪水资料短缺时,可根据经审批的省区的暴雨洪水计算方法,由设计暴雨推求设计洪水。

(四)应对采用的设计洪水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

(五)初步设计应附流域水系图(标明水文站、雨量站,以及已建、在建和规划的水利水电工程位置)。

(六)涉及排涝工程的,应根据相关规划和涝区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情况合理确定排涝原则和标准,划分排涝分区,进行排涝水文计算。

(七)对部分多泥沙中小河流,应进行泥沙分析计算,分析河床淤积演变情况。

三、工程地质

(一)工程地质勘察的适用规范

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基本上属于“线性”工程,原则上可以参照《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 188-2005)和《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 55-2005)中的相关条款,其勘察精度和深度可根据具体工程实际略低于以上规程规范的要求。

工程区地震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应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查图获取。受“5.12”汶川地震影响区应根据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四川、甘肃、陕西部分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确认地震动参数和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

鉴于全国中小河流分布地域广泛,南北东西、平原、山区、丘陵等不同区域的河流其工程地质条件相差较大,河流治理工程的侧重点亦有所不同,工程地质勘察需要结合工程实际区别对待。

(二)工程地质勘察的总体要求

1、区域地质环境

区域地质环境可以参照区域地质志和区域地质图作出简略概述。对于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还应通过现场调查,简述工程区内以及与之相关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的类型和发育程度,评价地质灾害与河道治理工程的关系。

2、堤防工程

拟治理的中小河流堤防工程应按已建堤防工程和新建堤防工程分别进行工程地质评价,明确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新建堤防工程还可能存在线路比选问题,需对比较线路作出相应的工程地质评价。

堤基工程地质条件一般说来较为简单,但工程线路较长,所遇地 4 质条件可能变化较大,因此较为强调按“线性”工程进行分段分类评价;岩相变化大地质条件复杂区段应加密勘探,以达到有效控制的要求。岩土体物理力学地质建议参数可结合本工程区的地质特点、代表性试验和已建工程经验,采用工程类比法分段提出。

关于堤基渗漏问题的地质评价,应通过工程地质勘察(已建堤防工程的勘察重点在险工险段区),明确堤基渗漏的性质,分析研究正常运行工况下堤基是否产生渗透破坏,工程措施的建议宜按“允许渗漏但不允许渗透破坏”的原则提出。堤基垂直防渗会带来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特别是山区河流的堤防工程,洪水过程较短,堤基垂直防渗措施应谨慎采用。

3、护岸工程

护岸工程应根据工程型式实施工程地质勘察和评价。重力式护岸工程的重点在地基稳定,斜坡式护岸工程的重点在岸坡地质结构的稳定性评价;两类护岸工程均应根据河势水流条件考虑冲刷深度。

对地震动参数大于等于0.10g且存在可液化土层的工程地基,应根据实际地质条件评价地震液化的可能性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对城市区的兼有防洪工程以及城市景观(滨江路、江边公园等)的防洪堤(墙)工程,其工程地质勘察可按护岸工程考虑。

存在迎流顶冲导致崩岸类型岸坡稳定问题的护岸工程,其工程地质评价与以上一般性护岸工程建筑物应有所区别。

4、河道疏浚工程

河道疏浚工程地质评价的重点是河道挖深或拓宽后改变了原始河流岸坡稳定条件,在水流冲刷浪蚀作用下可能存在岸坡稳定和岸坡再造问题,应根据岸坡岩土体性质来考虑,地质建议的岸坡坡度应是地质结构上的稳定岸坡坡度,当不能保证稳定岸坡成型时宜适当考虑 5 相应的工程措施。某些河道疏浚工程必要时应分析河道淤积物质来源,并提出河道清淤土层的开挖类别。

5、穿堤建筑物

规模较小的穿堤建筑物可结合堤防工程一并勘察,规模较大的桥涵闸工程应按单项工程实施工程地质勘察。

6、排涝(水)工程

排涝(水)工程较为简单,可参照挖方渠道工程类型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评价。

7、天然建筑材料

堤防工程填筑料一般按就地取材的原则考虑,勘察评价料源的质量和储量。混凝土骨料可根据当地条件自选料场开采或者采购、外运,地质上均应明确料源的质量和储量评价。

四、治理方案与规模

(一)收集本工程防护区的自然和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简述洪涝灾害情况及其成因,说明本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二)简述河道及堤防工程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河道现状安全泄量及其标准。

(三)概述工程所在流域或区域防洪规划编制和审批情况,防洪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成果以及规划实施情况。其中,应重点说明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治理标准、工程方案布局和堤距控制要求,河道设计防洪除涝水位推算方法、主要参数及采用成果。

(四)应明确本项目的建设任务、治理原则和治理范围。初步设计应附本工程位置图和工程总体布置图。

(五)根据国标《防洪标准》,考虑河道洪涝灾害特点和防护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考虑本河流治理对大江大河的防洪影响,与 6 流域区域防洪标准相协调,复核确定本次防洪、除涝的治理标准。对于以保护县城和乡镇为主的防洪工程,防洪标准一般为20年一遇;对于以保护乡村农田为主的防护工程,防洪标准一般为10~20年一遇。

(六)应以不侵占河道行洪通道为原则,合理确定治理河段的治导线(河岸线、防洪堤线等)。

(七)应说明河道设计水面线推算的方法、采用参数和主要成果。对干支流洪水、河湖洪水相互顶托的河段,应分析洪水组合和遭遇情况,进行不同遭遇组合的水面线推算,以外包线作为设计的依据。

(八)经复核河道断面不能满足行洪能力要求时,应综合考虑流域特点、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环境影响、工程占地、工程量及投资等因素,兼顾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与环境治理,对新建(改建)堤防、现有堤防加固扩建、河道清淤疏浚、堤防与疏浚工程结合等河道整治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提出经济合理的河道整治方案。

平原丘陵地区原则上以堤防工程为主,结合护坡、护岸;山区河流原则上以护岸工程为主,结合堤防;对部分淤积严重或卡口河段,可采取清淤疏浚、清障或局部切滩拓浚措施。

(九)在河道断面满足行洪能力要求的情况下,堤防工程原则上以原有堤防除险加固为主,尽量维持原堤线及堤距。原堤距不满足河道行洪要求的,经分析论证后堤防可适当退建;现有堤防原则上不得向河滩地进建,不得缩窄河道行洪断面。

确需新建(改建)堤防的,堤线选择应按照治导线要求,综合考虑堤线顺直、与上下游协调、与原有堤防平顺衔接等因素,尽量兼顾两岸城乡规划、生产布局和群众利益,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不得将近岸河滩地和低洼地纳入堤防保护范围,维护好现有行洪通道和洪水 7 滞蓄场所。

(十)对迎流顶冲可能发生冲刷破坏的堤岸,可采取护坡护岸措施。护岸工程原则上应采取平顺护岸形式,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安全实用,便于维护,生态亲水,应避免对河道自然面貌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十一)淤积严重或泄流能力不满足规划要求的河道,经比选后采取河道清淤疏浚、卡口河段拓宽切滩等措施,以恢复或提高河道行洪、排水能力;对多沙河道应分析疏浚回淤的可能性,预测、评价疏浚工程效果。

(十二)在治理方案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复核确定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建筑物级别

1、堤防工程级别划分应按《防洪标准》(GB50201-9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规定执行,一般根据当地防洪标准为4级或5级堤防。经论证需提高或降低堤防工程级别时,应报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穿堤建筑物(涵管、涵闸、泵站等)的建筑物级别不应低于所在堤防工程级别。

3、防洪墙的建筑物级别应与相应堤防级别相同。

4、具有通航、交通等功能的建筑物,应同时满足相关行业标准。

5、堤防工程一般可不进行抗震设计;对工程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重要防洪墙及穿堤建筑物应按照《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的规定进行抗震设计。

(二)堤防工程

1、一般原则

(1)堤防工程设计应遵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规定执行。

(2)堤防工程的堤顶超高值不宜大于1.0m。

(3)堤顶道路宽度宜采用2~4m,堤顶道路路面结构宜采用泥结碎石型式。

2、新建堤防

(1)对新建堤防,应根据河道整治和防洪要求,经过比选,合理选定堤线和堤距布置。

(2)根据河道行洪断面、地形地质条件、当地材料以及占地情况,合理确定堤防结构型式。河道两岸地形有条件时,优先采用土堤型式;对人口密集区或占地较多、取土困难地区应对土堤、防洪墙及两者结合等堤防结构型式进行比选,选定经济合理的堤防型式;受地形条件或已建建筑物限制的河段,可采用防洪墙等型式。

(3)土堤设计应根据筑堤材料物理力学特性,经抗滑及渗透稳定分析后,合理确定断面结构型式,并提出填筑材料质量要求及填筑标准要求。

(4)防洪墙设计应对重力式、衡重式、悬臂式等结构型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选;应计算防洪墙稳定、地基应力及结构应力。

3、堤防加固

(1)对未达标的堤防,应根据现行规范要求复核堤顶高程、堤身和堤基的抗滑及渗透稳定性。

(2)现状堤坡稳定性不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建材、占地、交通和地形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放缓边坡、加高培厚等方案,合理确定堤防边坡加固型式。

9(3)堤防加高培厚宜优先采用土堤型式。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堤防临水侧或背水侧加培方式。靠近城镇、工矿区或取土占地受限制的堤段,经综合比较选择加高防洪墙、增设防浪墙或结合路面加高方式。

(4)堤身、堤基隐患处理,应在综合分析堤身填筑质量、堤基地层结构、历史险情等资料的基础上,经综合比选后,选择合理的除险加固措施。

(5)对堤身填筑质量差、散浸、渗漏等堤身隐患,应综合比较堤身灌浆、土工膜、搅拌桩、冲抓套井粘土回填以及加设下游反滤排水等方案,选定经济合理的处理措施。

(6)对堤基渗透破坏情况,可根据地层结构、险情情况,结合必要的渗透稳定分析,可采用堤后盖重结合排水或垂直截渗型式。对堤防背水侧坑塘,结合堤基渗透稳定分析,可采取填塘固基措施。

(三)护坡和护岸工程

1、中小河流堤防护坡型式宜与自然和谐,除必须采用硬护坡的堤段外,可采用水泥土、草皮护坡型式。背水侧可采用草皮护坡。

2、对崩岸、塌岸、迎流顶冲、淘刷严重堤段,应采取必要的护岸措施。

(1)护岸型式宜优先选用坡式护岸。受地形条件或两岸建筑物限制时可采用墙式护岸。

(2)护岸工程上部护坡措施应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有生态、环境要求的城镇段堤防,经论证后常水位以上可采用生态型硬护坡或框格草皮护坡。上部护坡顶部高程应超过设计洪水位0.5m。

(3)护岸工程下部护脚措施可根据水流条件、河势条件、材料来源等,选用抛投体、沉枕或沉排等方式。护脚顶部可设置枯水平台,10 枯水平台顶部高程高于设计枯水位0.5~1.0m,滩岸护坡顶部高程宜与滩面相平或稍高于滩面高程。

(四)清淤疏浚与清障工程

1、应根据河道整治工程总体布局,结合河道治导线确定疏挖范围。疏挖后应使河槽与河岸保持稳定,满足边坡稳定的要求。

2、河道需扩挖时,应沿滩地较宽的一侧或沿凸岸扩挖,并尽可能使河线顺直。

3、疏挖段的进、出口处应与原河道渐变连接。未经充分论证,不宜改变整治河段的河道比降。

4、应根据当地地形地质条件、环境条件等合理选择排泥场地,并尽量采用环保型清淤疏浚方式。

5、应对河道内垃圾及支堤(交通堤)等碍洪构筑物进行清除。

(五)穿堤、跨河建筑物

1、应根据堤防现状、险情情况和质量检测成果分析,对穿堤建筑物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必要时,可对现有穿堤建筑物进行封堵、合并。根据防洪排涝需要,经论证,可配套新建部分穿堤建筑物。

2、新建穿堤建筑物选址及施工方法等需结合排涝要求、河道整治情况及堤防现状,经综合比选确定。

3、现状穿堤建筑物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加固方式:经充分论证确定已基本失去排灌功能的涵闸可拆除或封堵,封堵方案必须安全可靠;建造时间长,结构强度不足,存在严重防洪隐患难以加固的涵闸拆除重建;对主体结构基本稳定、部分老化失修、损坏的建筑物可采取适当的加固处理措施;对洞身强度基本满足,长度不够的可采取接长措施等。

4、新建穿堤涵管、涵闸基础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对夯实、换填、人工复合堤基等加固措施进行技术经济比选,采用桩基时应进行充分论证。

5、建筑物基础不满足渗透稳定要求时,可调整基础结构或采取水平或垂直防渗透破坏措施。

6、跨河闸、坝等跨河建筑物,对影响堤防安全和对河道过流能力有较大影响的可结合河道治理方案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六、工程运行管理

(一)治理河道已有管理机构的,工程建成后原则上应由原河道管理机构管理,不再设置新的管理机构。

(二)确需新设管理机构的,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落实人员编制,明确管理范围、任务和职责,落实管理运行费用来源。

(三)对堤防加固工程、护岸工程和河道疏浚工程原则上不新征管理用地,对新建堤防根据堤防级别和相关规范设置护堤地。

(四)应从严控制管理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规模。

七、设计概算

(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一般采用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可参照《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中的河道工程标准编制。

(二)以编制年作为编制设计概算的价格水平年。

(三)基础单价的编制应满足编制规定、工程设计的要求。在满足质量、供应能力的前提下,就近选取主要材料的供应地。按照工程设计确定的供应方式,合理计算砂石料价格。

(四)为合理编制工程投资,主要材料钢筋、水泥、油料应限价进入工程单价,预算价与限价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列入独立费用,并单 12 独出项。地方有限价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无限价标准的,参照以下限价标准执行:钢筋3000元/吨,水泥300元/吨,汽油3600元/吨,柴油3500元/吨。

(五)工程单价应结合中小河流治理的特点,按照合理、经济的方法编制。

(六)按照工程设计合理确定工程项目,严格控制管理房屋、通信、监视、监控、交通设备等工程项目及投资。

5.广东省水利建设工程BT指导意见 篇五

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建设工程 试行BT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我省水利建设工程投融资体制,鼓励和指导我省水利建设工程试行BT模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水利建设工程试行BT模式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实施。执行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向厅建管处反馈。

附件:广东省水利建设工程试行BT模式的指导意见

6.通信工程指导意见 篇六

工程施工项目预算管理是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为全面贯彻和实施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促进工程施工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工程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水平,结合我司工程施工项目的特点,特制订工程施工项目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

一、预算编制主体和要求

工程施工项目预算编制主体为子分公司工程项目经济责任指标测算机构。子分公司应按照《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工程施工项目经济责任指标测算办法》的要求,成立公司工程项目经济责任指标测算机构,在工程合同签订后,必须进行经济责任指标测算,测算的内容是成本控制目标、费用上交目标。成本控制目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和现场管理费用控制目标。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后,在经济责任指标测算的基础上,应编制工程项目预算表格,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营预算、物资供应、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

在编制表格的基础上,应提交预算编制说明。预算编制说明主要包括预算范围和基础,预算假设和条件,预算调整标准,主要控制指标预算说明,保障预算实现的主要措施,其它可能影响预算目标实现的情况等。

二、预算编制方法和表格

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应以单项工程项目为客体,根据成本控制目标、费用上交目标,以营业收入为预算编制起点,以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各项经济指标为预算编制前提,对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要素进行分解。在确定工程项目主要实物工作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费用、分包合同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管理费用中既要有单项费用的绝对数控制目标,又要有对现场管理费用支出总额控制目标。如业主方分批提供施工图纸,应分段、分单项工程按上述流程进行编制。预算编制具体方法见《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算指引》。

预算编制的内容包括工程结算收入预算、分包工程预算、采购预算、薪酬预算、机械费预算、其他直接费预算、间接费用预算、预计成本表、预计利润表等。

目标利费额是指项目部的税前利润与其上缴管理费合计(项目部是成本中心,项目部的利润在上级管理费中体现,项目部目标利费一般仅指目标上级管理费),应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约定。

目标利费额完成率=

管理费用上缴率=实际利费额目标利费额×100% 已上缴管理费

应上缴管理费×100%

工程成本降低额=按经济责任指标测算办法确定的成本控制目标—实际成本总额;

工程成本降低率=工程成本降低额/按经济责任指标测算办

法确定的成本控制目标×100%

间接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价格差异率=间接费用总额营业收入×100% 材料预算成本—材料实际成本材料预算成本×100% ×100%

×100%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实际价格材料预算价格材料的用量差异率=

工程款回收率=材料预算用量—材料实际用量材料预算用量累计已收工程款

累计实现工程结算款×100%

三、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

子分公司应该对工程项目的工程分包、物资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实施监控,对项目实施过程审计,为成本考核和反馈提供依据。

子分公司应该对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的开支标准和总量实施过程监控,确保其在预算开支标准的范围之内。

子分公司应对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工作,包括完整的原始记录、数据的真实性、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内控制度实施监控和评价。

子分公司应该对工程项目发生的预算差异进行重点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整改和处理方案,对因预算控制不力造成项目亏损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四、预算的反馈与报告

工程项目经理部成立后,应成立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小组,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分析、预算反馈与报告等工作,预算分析、反馈具体方法见《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算指引》。

反馈报告的内容包括目标利费额完成率、工程成本降低率、间接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材料成本价格差异率、材料成本的用量差异率、工程款回收率。反馈报告表格及预算执行情况文字分析材料按季上报到子分公司,预算执行情况文字分析材料主要包括预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主要预算目标预算差异分析、产生预算差异的影响事项、重点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

为保证预算目标的顺利实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子分公司应定期召开预算工作例会,对照预算指标及时总结项目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及其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预算例会主要包括季度预算例会、年度预算考评例会。

子分公司应在季度末次月上旬召开季度预算例会,听取各项目部关于上季度目标完成情况、差异分析及整改措施汇报,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关键业绩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下期工作要求及整改重点。

子分公司应在每年的3月份召开年度预算考评例会,听取各工程项目关于上年度预算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反馈报告。本报告将作为子分公司对项目部实行经济责任指标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预算的调整

由于工程合同内容、外部市场环境等发生了变化导致预算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可对预算进行调整。由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小组

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子分公司经济责任指标测算机构审核后,报公司预算委员会审批。预算调整申请应包括预算调整项目、调整金额、调整理由与事实等。

7.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篇七

建筑材料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工业, 是改善民生的基础性产业, 也已经成为支撑国防、航天航空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产业。“十二五”期间, 建筑材料工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结构调整、实施“创新提升, 超越引领”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与进步、提升发展水平、加快节能减排及绿色发展与“走出去”步伐、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全行业总体呈现为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向纵深转折, 以中低端发展为主体的建筑材料工业开始转向中高端发展。但是, 多年来积累的结构矛盾和以速度与投资为主的增长方式带来的传统产业产能严重过剩和新兴产业发展慢、新的需求不足的矛盾日益暴露出来, 尤其到2015年, 传统产能过剩经济增长下行和效益下滑严重地威胁与制约着行业健康发展,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行业发展与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是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现中国制造强国的重要战略期, 为贯彻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34号) 文件确定的方针, 为了推进建材工业实施“创新提升, 超越引领”战略实现时间过半的阶段目标, 为了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 推进建材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向纵深转折, 将建材行业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在总结“十二五”发展的基础上, 立足于建材工业的实际, 经过充分的思考与准备, 组织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等单位与业内人士在开展相关研究分析的基础上, 编制了《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经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多次讨论、修改而定稿。《意见》重新审视了在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形势下建材行业的发展业态以及地位和作用, 分析了建材行业在新时期所处的时代特征和面临的发展的有利条件与环境及新的需求, 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明确了“十三五”建材行业的发展方向和思路、发展的主要目标、行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实施的重点工程, 以期成为引领建材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和作为政府部门决策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 起到积极作用。

1 建材工业发展现状

1.1 以速度和增量为主的传统产业雷同技术发展的势头有明显减缓

“十二五”开始, 尤其是“十二五”的后2年,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市场需求增长趋缓的背景下, 建材主要产品产量增速开始下降, 传统产业雷同技术的规模扩张势头有了明显减缓, 转型升级的步伐开始加快。2015年水泥产量23.6亿t, 预拌混凝土16.4亿m3, 平板玻璃产量7.4亿重量箱, 陶瓷砖产量107.2亿m3, 卫生陶瓷产量2亿件, 玻璃纤维产量323万t, 玻纤复合材料产量456.7万t, 石材产量10.2亿m3, 石灰产量2.2亿t。从年均增速看, “十二五”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玻璃纤维产量年均增速分别比“十一五”下降7.2、6.2、14.1、17和19.4个百分点。“十二五”累计淘汰落后水泥产能6.38亿t, 平均玻璃产能1.66亿重量箱。

1.2 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提升增加附加值延长产业链开始加快步伐

以新兴复合材料风力发电叶片、超薄超白功能型液晶基板玻璃、高性能玻纤与特种玻纤制品、高档碳纤维、优质的新兴纸面石膏板、石墨烯制品等一批新兴产业, 显出了新的市场竞争力;以深加工和延长产业链为特征的高性能混凝土、石材制品、新型保温材料、非金属矿物制品、新型墙体材料等低能耗产业持续增长, 具有了一定规模;加快了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以及部分绿色建材的发展, 使整个行业结构调整正在发生较大的变化。低能耗及深加工的建材制品, 已占整个行业工业增加值的50%。

1.3 科技创新推动了技术装备和产品提升促进了结构调整与优化

“十二五”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与突破, 共有13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在基础理论研究、新材料、工艺技术装备、工程和生产技术、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研发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国家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分别增加到12、9、5、4个;已有34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7个分中心, 有一批中国建材联合会与相关专业协会认定的行业重点实验室、行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材工业新产品研发经费和新产品项目数分别比2010年增长214.1%和259.2%, 带动新产品销售收入提高154.6%。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和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与装备研发攻坚其中自筹研发经费已达13.8亿元。

标准创新提升与标准体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结构调整。“十二五”期间, 建材行业共完成制修订国家标准260项, 行业标准445项, 协会标准8项, 编制并发布了建材工业“十二五”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建立了一批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空缺的行业标准。

水泥、平板玻璃“两个二代”技术装备研发攻关完成率已达到70%以上, 80%以上的研发项目或部分子项已经进入工程化应用验证阶段。水泥高效能熟料烧成技术和水泥窑氮氧化物减排等关键技术装备取得重大突破并已经开始得到推广应用。平板玻璃已建成日熔量1 200t的世界最大的浮法玻璃生产线。0.2mm的超薄玻璃已成功生产。

建筑卫生陶瓷大型高效节能窑炉、抛光砖和大规格建筑陶瓷薄板生产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玻璃纤维高熔化率大型池窑生产线设计、原料检测及配方开发、浸润剂改性与回收、大漏板开发等技术不断完善和提升;超薄信息显示玻璃、太阳能多晶硅生产用氮化硅陶瓷绝缘复合组件制备技术等有了新的突破。

非金属矿物材料绿色开采及高效超细粉碎、煅烧、提纯、改性、复合等深加工技术不断提升, 功能填料表面改性技术及成套装备等得到进一步开发。

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重98.4%, 比2010年提高14.1%;前10家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到53%, 增长28%。浮法玻璃比重91%, 比2010年提高4%;前10家企业集中度达到52%, 提高2个百分点。池窑玻纤比重达95.4%, 比2010年提高10%。混凝土及水泥制品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6万亿元, 比“十一五”末增长117%。规模以上技术玻璃制品销售额已经达到平板玻璃的2倍以上。建筑用石及加工制品主营业务收入5 380亿元, 比“十一五”增长96%。

1.4 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有了明显的进步和良好的开端

节能减排取得阶段性的进步与成果。“十二五”期间建材工业总能耗总量年均增长2.6%, 比“十一五”下降3.8个百分点, 占全国能耗总量的比重从由“十一五”末的10.2%降至2015年的8.3%, 下降1.9个百分点;烟粉尘排放量大幅下降, 2014年建材工业排放烟粉尘265万t, 比“十一五”末下降23%, 占全国工业的比重由“十一五”末的36%降至2014年的18.2%。2015年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安装率达92%;平板玻璃脱硝设施安装率达60%。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余热发电普及率分别达到80%和60%。

生态产业功能不断增强, 已成为循环经济发展和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产业之一。建材工业年资源综合利用量已超过10亿t。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建成或正在推进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污泥、危险废弃物等安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线。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已经形成, 绿色建材标识和评价的标准已建立, 绿色建材生产、使用体系开始建立, 已有7种产品被列入绿色标识评价系列。

1.5 国际化经营步伐加快“走出去”发展已成为新的经济发展亮点

出口贸易继续增长。我国已与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与合作, 形成了产品出口、对外工程总承包、技术服务、劳务合作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经营格局。建材商品出口额年均增长14.7%, 2015年达383亿美元, 比“十一五”末增长98%;建筑卫生陶瓷、石材、建筑与技术玻璃等产品占出口总额的69%。

建材成套技术装备出口市场份额不断增加。我国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玻璃纤维等产业的成套技术装备已达到世界先进或领先水平, 在国际市场份额都有增加。特别是水泥行业工程总承包业务占到全球50%以上的份额。

“走出去”发展迈开可喜步伐。大型建材企业对外投资力度不断加大, 在境外收购企业、投资建厂步伐明显加快, 在境外投资建厂的已涉及水泥、平板玻璃、玻璃纤维、墙体材料、石材等多个行业。以中材集团、中国建材集团、海螺集团、华新水泥、福耀集团等为代表的大型企业在国外投资与合作项目已达33个, 投资总额达46亿美元。

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拓展与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国际科技与贸易交流和合作, “十二五”期间承担国际科技合作项目30余项, 建立3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与国外研究机构签署国际科技合作协议20余项, 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近20项, 加入5个国际学术组织, 已有2项国际标准被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采纳和发布, 提高了国际地位, 增加了话语权、影响力和竞争力。

1.6 解决传统建材产能过剩和新兴产业短缺行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效益低仍是行业的主要挑战

虽然“十二五”期间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步与提高, 但从总体上看, 建材行业长期存在和多年积累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过剩和短缺共存, 解决行业结构矛盾仍然是行业发展的关键;企业数量多、规模小, 总体技术水平和运行质量低仍然是行业前进的瓶颈;淘汰落后产能、在一定的时间内遏制雷同技术新增产能、保证有优势并且效益好的企业稳增长提高效益仍然是当前的主要矛盾;加快新兴产业发展, 补短板, 把行业引向高端、绿色发展仍然是行业面对的主要挑战;致力推进兼并重组, 提升行业总体竞争力, 提高集中度, 有效发挥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是行业前进与努力的方向。

从“十二五”实现的目标看, 列入规划的4大类17个发展目标, 利润总额年均增长、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重、新型墙体材料占比、水泥企业生产集中度、进入世界500强企业、淘汰落后水泥和平板玻璃产能等14项目标均已实现。但在科技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平板玻璃的深加工率、企业生产集中度等3个目标尚未完成。影响了“十二五”规划全面实现。

2 发展机遇与市场需求

2.1 发展机遇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是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重要时期, 也是建材工业“创新提升、超越引领”战略实施的第二个五年, 是夯实基础赶超世界领先水平的重要时期, 是建材工业实现转型升级向纵深转折、进入一个新的向中高端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和业态发展的新变化, 为建材工业发展既带来良好机遇, 又带来严峻的挑战。

2.1.1 发展机遇与新的需求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定了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 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从2016年至2020年我国GDP年均增速为6.5%以上。虽然“十三五”增速比“十二五”有所减缓, 但随着基数已经变大并还会逐年变大, 因此绝对增量还是很大的, 只要适应新常态, 需求仍是巨大的;保持6.5%以上的增速并不意味着各行各业都必须有6.5%以上的增长, 关键是看能否满足与适应我国国民经济结构变化的新需求, 能否创造新需求, 只要有新的开辟与创新就能在中高速发展中得到相应的增量;如果停留在雷同技术的重复发展, 则不但没有新的增长, 反而对建材的需求会进入萎缩。所以机遇是良好的, 挑战是严峻的。

“新四化”建设将为行业发展开辟新的巨大的市场空间。我国已进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时期, “新四化”的同步及加快步伐为建材工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新的增长空间。未来五年, 我国固定投资增速虽将放缓, 但城镇化建设的规模和质量都有增加与提升, 特别是户籍城镇化率的提高与加快, 必要的基础建设仍将有较大投资的持续。城镇基础设施、地下管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 新农村建设现代化步伐的加快,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实施, 新农村建设房屋材料和交通设施建设的需求增加, 以及“十三五”仍有一批水利、高铁、公路、港口、机场等重大工程项目实施, 为建材产品、建材装备、建材制品业、建材服务业发展提供较大的市场空间。

新兴产业的加快发展和绿色建材生产、使用的推进为建材行业发展增加了新的市场空间。战略性新兴产业正成为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世界主要国家纷纷调整发展战略, 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我国将支持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到2020年, 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和先导产业, 其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到15%。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会直接带动建材新兴产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需要建材行业为其提供支撑和保障, 由此将会加快新兴建材的发展;随着改变传统建材功能性能、扩展与延伸新领域、发展绿色建材、实施可循环发展, 特别随着供给侧改革和结构调整, 必然会加快新兴复合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非金属矿物材料及深加工制品的规模化发展, 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将带动建材产品在特种深海工程领域和海运领域开发新的需求。十八大报告提出海洋强国战略已成为我国和平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来我国将从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推动海洋强国的建设。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 特别是海底工程建设, 将带动岛礁建设用海水拌养型混凝土等海洋工程建设用特种水泥和特种工程材料的研发和应用, 将带动海上建设需要的特种材料和带动海面运输船舶和海工作业需要的各种新的高性能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的开发与使用。

加快发展建材服务业将开辟与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建材服务业既可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又可充分发挥与挖掘行业本身的潜力,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引导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服务增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实施中国建材联合会制定的《加快发展建材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将通过扩展与延长生产经营领域的服务, 延伸流通与贸易领域的服务, 开拓技术、标准、评价咨询服务、技术装备服务等, 全方位地延长服务产业链,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

“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的推进将为我国建材行业开拓新的市场空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 亚洲公路网、泛亚铁路网建设、高铁及配套设施建设、港口建设、油气管道、跨界桥梁、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光缆传输系统等国际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将对建筑材料及制品增加新的市场需求。

随着建材行业加快“走出去”步伐, 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一并经营的生产力布局调整将成为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新格局。投资、贸易国际化步伐加快, 国际市场将成为未来发展与新增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2.1.2 面临的主要挑战

解决产能严重过剩是决定行业转型升级、稳定增长的关键。产能严重过剩、低水平同质化发展问题在传统建材各产业普遍存在。特别是在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已经严重过剩, 产能利用率一年比一年低, 更严重的是边去产能边仍在新增产能。“十二五”期间新建水泥生产线440条, 增加产能5.7亿t。如何坚决有效遏制新增产能, 如何采用新标准坚决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的落后产能, 将是“十三五”建材行业的一场生死攸关的硬仗。“去产能”不落地和雷同技术发展不遏制, 既影响行业技术进步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 又影响行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行业经济效益下跌的趋势不能从根本上扭转, 这将是决定命运的挑战。

补短板是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和提高发展质量水平的关键。补短板着重要解决新兴产业发展慢、缺主导产品、规模小、比重少的问题, 解决增加高端产品、附加值高的产品、精品与多功能制品、绿色低碳可循环制品在行业总量的比重。短板既是行业发展的瓶颈, 又是几十年来行业发展的薄弱环节, 能否实现与突破, 是行业结构调整的象征, 是行业是否真正转变了发展方式的重要标志, 是鉴别行业提升发展质量与水平的标志, 是行业转型的主战场。

实现制造强国, 实施《中国制造2025》, 是决定建材行业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跨越与升级的关键。建材行业制造技术装备水平的提升是科技进步的主要支撑。创新驱动提升建材行业的制造业水平, 是实现建材行业由追赶到超越与引领的标志与前提, 是能否使主要技术装备由引进、消化的中国制造开始转向达到国际领先的中国创造迈进的检验, 是从根本上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为此必须将制造方式由分散制造向系统组合制造的现代工业化转变, 由自动化向智能化联动和达到制造业自身的绿色发展。这是一场跨度大, 既是与国际领先的挑战与较量, 又是建材行业实现“创新提升、超越引领”在装备制造业升级的攻坚仗。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 是实现建材行业持久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我国政府提出将于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 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碳排放, 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年修订) 提出“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建材企业, 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目前, 建材行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均占全国工业部门的前三位。推进建材行业各产业节能减排达标和推进绿色、低碳可循环发展, 增加绿色建材生产、使用比例, 推进建材行业处置城乡垃圾、废弃物, 实现清洁生产和实现净化、美化环境的目标, 既是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对行业的要求, 也是建材行业生存发展的必须。这是一场只能前进, 没有退路的硬仗, 行业必须面向自己挑战并获胜。

2.2 市场新需求预测

(1) 传统建材产品需求总量趋于略增或达到饱和点, 但随着产品功能提升与用途的开发, 总体上继续增长是无疑的。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对建材产品消费需求量的增长会开始减弱, 但多数产业的绝对量不会马上严重下跌, 传统产业在技术创新与提升、延长产业链、增加新需求中能够形成结构优化的发展与增长。

(2) 多年来的结构调整与转型, 为建材行业发展新兴产业、深加工与制品业、延长产业链、开发新产品奠定了一定的技术基础和产业转型新领域与市场应用基础, 因此, “十三五”期间新兴产业每年发展的比例将高于整个建材工业3~5个百分点是完全可能的, 它将成为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看好的潜力股。

(3) 随着国家投资结构和发展重点的调整, 建材行业在技术装备、流通、环保、服务业诸方面将会有新的突破性的发展, 靠制造业以产品业为主的发展格局将开始改变, 多方面与新领域共同发展将构成总量继续增加。

(4) 通讯、电子、交通、新能源、环保产业的新需求、新领域的开发和住宅产业工业化, 将给建材行业带来新的发展需求。建材行业凭借已有的优势, 将会在有退有进中, 有加有减中, 抓大放小中, 获得新的发展。

3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的主要目标

3.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认真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国办发 (2016) 34号文件《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把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方式,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作为发展的动力;把做减法“去产能”, 淘汰落后产能、压缩无效产能, 做加法“补短板”, 增加新兴产业和增加新需求, 作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把加快发展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拓展延伸建材服务业、“走出去”国际化经营、改造传统产业向高端发展、促进现代化、智能化、绿色化, 作为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主要支撑;在有增有减、有得有舍中全面推进结构调整优化, 为实现创新提升、超越引领世界建材工业的战略达到时间过半目标过半奠定基础。

3.2 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 创新引领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在驱动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以科技创新拓展开发新兴产业、新的领域和新的需求;以科技创新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并由低中端向中高端发展;以科技创新推动淘汰落后产能, 推进节能减排达标, 推进绿色发展, 全面推进建材工业转型升级。

坚持结构调整为目标的发展导向。把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作为发展的主要目标, 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新产品开发,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而提升档次和附加值, 积极发展建材服务业, 全面促进建材行业向高科技、高端、绿色发展。

坚持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建材制造业与建材服务业两业一并发展。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一并发展一并经营, 既提高国内市场竞争力又增加国际市场份额。在提升与拓展建材制造业的同时, 加快建材服务业的拓展, 两业互动并举发展。

坚持“去产能”、“补短板”、有增有减、有舍有保的方针。把去产能, 解决产能严重过剩, 淘汰落后产能, 提高产能利用率, 减少中低端产品的比例, 作为行业进步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把发展高新技术产品、新兴产业、高端产品、新需求产品、绿色建材补短板作为改变行业现状、推进行业进步与发展的基本任务。

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 不盲目发展。坚持市场需求和开拓需求作为发展导向, 坚决遏制已经饱和的产业以及雷同技术的重复建设, 新的发展和增长必须建立在有市场、有需求, 体现行业技术进步, 体现有利社会进步, 杜绝盲目发展。

3.3 主要目标

结构调整目标:到“十三五”末,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向纵深转折取得阶段成果, 传统产业和新兴建材占比形成有降有升;产品制造业和建材深加工制品业占比形成有降有升;建材服务业和在国外的经营收入在目前基数小的基础上将会有较大增幅。

去产能补短板目标:“十三五”实现淘汰落后水泥产能5亿t以上, 平板玻璃2亿重量箱以上, 其他建材产业至少压减产能15%以上。主要产业产能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新兴产业、高端、高附加值产品工业增加值在建材工业总量中的占比增加6~8个百分点。建材新兴产业的产值比重达到建材总量的16%左右;绿色建材生产、使用比例占到建材总量的30%左右。

经营质量效益目标:“十三五”建材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10%, 利润总额年均增长7%~8%。建材服务业收入占到建材总量的20%, “走出去”在国外的经营收入占到整个建材总量的13%。到2020年, 建材行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70万元/人, 建材新兴产业劳动生产率比“十二五”提高30%以上, 规模以上企业的科技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2%。

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 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十二五”降低20%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25%以上, 烟粉尘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2%以上, 氮氧化物总量削减40%以上;综合利用废弃物总量比“十二五”增加15%~20%,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占总量的20%, 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达到30%以上。

企业兼并重组目标:各主要产业都要推进兼并重组, 引导相对落后产能退出市场, 并按质量、能耗、环保、安全四项标准淘汰落后产能, 鼓励骨干企业兼并重组与收购中小企业。其中水、玻、陶三个产业的企业数“十三五”末比“十二五”减少四分之一, 水泥、平板玻璃的前十家企业的产能分别占到80%, 陶瓷前十家企业占到50%以上。

4 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

4.1 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拓展新的需求与应用领域

“十三五”建材新兴产业在技术创新与提升、发展与应用领域的拓展、产业规模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的重大突破, 部分尖端新兴产业的技术装备与产品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占半数以上的新兴产业技术装备与产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在整个建材总量中的比例有明显上升。

4.1.1 新兴高性能复合材料发展重点

加强高档碳纤维材料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使用领域、产品功能的研究与提升并形成批量生产。开发高性能热塑性复合材料形成低成本、高效率成型技术, 加快连续纤维增强热塑复合材料 (CFT) 工艺及装备的提升, 在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基础上开辟应用领域向规模型发展。开发与拓展超高性能的水泥基复合材料、高性能的陶瓷基复合材料和树脂基复合材料, 形成规模并开辟新的用途。

提升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技术, 增加新的应用领域, 重点开发适用于轻质办公用房、节能厂房、活动板房、景观建筑、桥梁铺装等轻质建筑用复合材料;开发轻质金属材料、陶瓷材料和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等用于汽车及各种交通、电气绝缘、风电和农牧养殖领域的复合材料。

4.1.2 新型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发展重点

重点发展特种新型玻璃、先进陶瓷、人工晶体、新型无机高性能纤维等功能性材料和结构材料并推进与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进一步开发微创医学用激光光纤产业, 扩大用途向规模化发展。重点发展T800级国产碳纤维产业化及其他高性能碳纤维, 开发弹性模量90GPa以上、拉伸强度2700MPa以上的高模量玻璃纤维并增加应用领域。加快发展大型风电叶片纤维自动铺放设备技术, 扩展新的应用领域。

进一步发展适用于航天航空、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机械、汽车等领域的先进陶瓷和第三代半导体材料, 扩展导弹、潜艇通讯、激光武器等配套装备的晶体材料, 增加信息显示基板玻璃等特种超薄超白新型玻璃和高性能玻纤及制品的发展。

4.1.3 非金属矿物材料及制品业发展重点

重点发展以石墨、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等非金属矿物的精加工、深加工制品, 在进一步创新提升装备水平、实现装备大型化的同时, 提升非金属矿物的加工质量, 按不同的功能与用途, 瞄准新的应用领域, 提高产品的价值和附加值, 并向规模化发展。

开发并增加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硅材料、石墨负极等电子材料, 增加用于交通领域的高性能摩擦、密封材料, 拓展用于化工、轻工领域的超细活性专用功能填料, 扩展节能环保领域的高性能保温隔热材料和无机防火材料;发展高耐蚀预水化防渗材料、隔热耐火材料和绝热矿物材料。

4.1.4 建材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重点

加快建材有关产业燃煤窑炉技术与功能的提升, 用先进节能和减排设备改造提升能耗和排放不达标的技术装备。重点提升与突破低氮燃烧技术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细颗粒烟尘减排技术并加快推广。进一步提升并推广多通道分室燃烧器及全氧燃烧、富氧燃烧技术装备并实现产业化。重点开发与推广处置城市垃圾、建筑垃圾、污泥, 有毒、有害物体的技术装备并实现产业化, 加快推广高效率脱硫脱硝、细颗粒烟粉尘减排技术装备及产品的产业化。

4.1.5 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绿色新型墙体材料及绿色装饰装修材料发展重点

围绕建筑工业化、施工组合装配化, 重点发展高强、轻质、绿色、保温、节能、防火、隔音、抗震、防水等功能融合的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重点发展应用于复合夹芯墙板的超轻质泡沫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保温结构一体化材料。加快发展轻质高强保温的纸面石膏板等建筑用各种板材, 引导发展低导热高强度发泡陶瓷砌块、利废节能的轻质内隔墙板、外墙复合保温板和带装饰面的装配式等高质量的墙板, 提升与推广节能、利废、高强的新型烧结墙体材料。

发展适用于被动房极低能耗要求的高效绝热材料、环保型防火隔离带绝热材料、自膨胀密封材料、防水透/隔气材料, 轻质自保温夹芯复合墙体材料。

4.2 改造提升传统建材产业提高性能提升功能延伸产业链向高端发展

4.2.1 由中国制造开始向中国创造迈进

传统建材产业绝大多数都是在引进国外技术装备基础上消化创新的, 因此必须将其再次改造提升并开始向中国创造迈进。以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和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装备的研发与达标, 以及配套耐火材料及辅机研发与达标为代表的“两个二代”的技术装备研发成功, 将标志着由中国制造开始向中国创造迈进。不仅要使水泥和平板玻璃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全面促进两大产业向高端发展, 而且带动和推动全行业所有的建材产业都参照“两个二代”的做法全面创新提升各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向国际领先对标。

建筑陶瓷重点开发与提升连续球磨工艺技术、新型干法制粉工艺及成套装备技术、节能高效多层辊道式干燥器、新型高效煤气化 (自) 净化技术装备、陶瓷装饰用喷墨印刷技术装备、激光打印技术装备并在全行业推广;卫生陶瓷重点发展与推广低压快排水成型技术、高压成型技术、以及具有自学习功能的注浆、修坯、装窑、施釉机器人及3D增材打印技术等, “十三五”末主要技术装备总体上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4.2.2 提升与增加功能扩展应用领域

所有的传统建材都要提升增加功能、扩展应用领域挖掘潜力, 在量的增长需求减弱和即将饱和的背景下, 都要创新提升、改变性能、增加功能、深加工、精加工、提升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拓展与扩大应用领域, 实现新的增长和发展。

水泥行业向海工、桥梁、道路、核电、油田、隐蔽工程等特种用途及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开发硅酸盐基、硫酸盐基及铝酸盐基等特种功能的高质量水泥。有条件的骨干水泥企业进一步延伸至建筑骨料、砂石骨料、预拌混凝土、水泥制品部件等相关领域, 发展能源、交通等国家重大工程使用的高性能、绿色和多功能的混凝土。

平板玻璃行业在提升原片质量的基础上, 发展汽车、飞机、高铁、高档建筑装饰用高端玻璃;扩展与增加用于电子通讯领域的液晶玻璃、基板玻璃和太阳能玻璃;发展高端超薄、超白玻璃用于新能源、国防等特殊工程。推广低辐射镀膜 (Low-E) 、真空和中空玻璃、光伏玻璃。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发展与增加智能化、时尚化、个性化、特色文化融合的新产品。加快发展防静电、耐磨、耐污、防滑、保温、太阳能、抗菌等多功能型建筑陶瓷产品, 发展薄型化、轻量化和智能化新型产品。

墙体材料行业重点发展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市场需求的节能、绿色、多功能新型墙体材料, 新农村建设用新型建筑材料及保温材料, 外围护结构保温用材料以及岩棉、玻璃棉、玻化微珠保温陶瓷板等A级防火保温材料, 发展轻质、高强、自保温、部品化与组装集成的建筑部件。

玻璃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行业发展汽车轻量化、新能源汽车、高铁和城铁等交通领域需求的各种新型材料, 发展高性能纤维和热塑性复合新材料和制品。

耐火材料行业以无铬化为重点, 助推建材窑炉产业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

4.3 拓展延伸发展建材服务业改变单靠产品制造业为支撑的发展模式

4.3.1 发展建材服务业开辟新需求

发展建材服务业, 既是建材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 又是行业发展业态的发展趋势, 更是充分发挥建材制造业优势, 挖掘自身潜力, 开辟新需求, 寻找新发展的必由之路。建材服务业的发展, 既要根植于建材制造业, 服务于建材制造业, 进而推动与改变制造业的经营业态, 使制造业拓展发展路径和渠道;又要拓展与延伸至其他领域的服务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 实现两业并举提速行业发展。建材服务业既要立足于服务建材制造业, 为其增值为己增值, 又要以集成、配套、组合建材相关的上下游的资源和商品, 运用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等开展跨行业、跨领域的多业态、多层次的各种服务, 进而提升行业附加值、增加经济实力。

4.3.2 发展建材服务业的原则

坚持建材制造业和建材服务业“两业并举”的发展方针, 在建材工业的发展规划、投资立项、行业统计报表、经济分析、结构调整导向及“走出去”等发展统计与经营指标中, 都要将建材制造加工业和建材服务业两业统一部署, 一并发展, 使建材行业产品制造加工单轨运行变为双轨运行而提速发展。

坚持把发展建材服务业作为建材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转型升级、调整结构、稳增长、提高经济效益的新的动力与支撑;作为建材工业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主要途径之一;作为挖掘潜能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主要举措, 由此拓展延伸发展领域, 创造新的需求, 获得新的发展。

坚持发展建材服务业与促进制造业升级相结合。既要服务于制造业, 提高生产效率, 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 提高产品附加值, 又要运用智能化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手段改变与提升建材制造业的制造、管理、控制与运行方式, 进而提升建材行业整体素质。

4.3.3 建材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建材服务业要以建材加工业的需求和转型升级为导向, 构成与形成不同所有制、综合与专业相结合、服务链条可长可短、服务内容功能各异的建材服务业体系。

逐步形成以组织科技力量对行业发展瓶颈组织攻关, 用新标准淘汰落后产能的科技标准服务系列;形成生产资源配置, 改变传统的单一的产品销售和相对固定的贸易流通模式, 建成集成配套并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智能化的流通贸易服务系列;形成设计、装备、设施、安装、试运与生产管理的建设、生产服务系列;形成提供节能减排政策、技术、装备设施和现场试运行等节能减排系统服务系列;形成建立绿色标识评价和以评价、检测、分析、咨询为主要内容的认证服务系列;形成以提高各产业人员的技能和各类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为主的人才培训服务系列;形成“走出去”服务系列, 达到增加服务功能, 扩展经营领域, 提升经济效益的目的。

“十三五”期间构建并形成涵盖建材生产经营、贸易流通、工程建设、节能减排等多领域服务的服务体系, 形成亿元以上产值的企业不少于100家, 10亿元以上产值的企业不少于50家, 30亿元以上产值的企业不少于30家 (扣除加工制造业务) ;建成10个以上具有较强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建材服务业集聚区;建成10个以上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服务产业链, 初步形成特色鲜明、门类齐全、支撑有力、协调配套的建材服务业体系。

4.4 加快技术装备的创新提升和智能化制造水平全面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4.4.1 创新提升装备制造水平

实施《中国制造2025》, 提升技术装备和智能化制造水平, 是建材工业新的提升与新的发展的又一个支撑亮点。中国建材工业与世界领先水平相比, 正是在装备制造和智能化技术及节能减排方面存在差距。打造2025中国制造升级版, 既是提升装备和提升整个建材制造业水平的需要, 更是缩小与国际领先水平差距的关键所在。要组织并集全行业智慧与力量, 从基础理论研究与原理逻辑研究出发, 用科学数据和科学模拟分析的方法找出与国际领先水平的差距及主要原因, 从而明确2025升级版的发展目标和攻关目标。要紧紧围绕现有的主要产业的技术装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础上, 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关键技术攻关, 使之突破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跨越。要组织装备研发和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对目前正在使用的技术装备的薄弱环节和瓶颈进行攻关, 进而促进现有装备普遍更新换代, 全面提高制造能力和产品质量, 提高劳动生产率, 降低制造成本, 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实现绿色制造。

4.4.2 推进装备技术和智能化制造技术融合发展

推进建材装备制造提升和生产过程中工业机器人的研究应用, 在矿山、水泥、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墙体材料、玻纤等行业生产制造过程中以解决劳动力密集、劳动强度大、生产环境条件差、劳动生产率低为目标, 推动工业机器人及其核心智能测控装置等全面应用。

推进专用装备与信息技术相互渗透融合, 深化智能感知、知识挖掘、工艺优化、在线仿真、人工智能、3D打印等技术与装备的集成组合, 促进装备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一体发展。推进自动化成套装备、数字化车间、智能传感器、嵌入式系统、智能仪器仪表、在线检测设备相互融合, 全面提高精准制造和敏捷制造能力。到2020年, 研究设计单位数字化研发与设计工具和仪器设备普及率达到65%以上。

4.4.3 推进互联网与建材工业生产经营和贸易流通的深度融合实行全方位的智能化运行

推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普及与应用, 发展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经营模式, 建设云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平台。积极更换与采用宽带技术, 提高宽带普及率和使用率;拓展与提升网站功能, 连接企业与市场, 开展网站之间功能连接与信息联网, 开辟数据应用系统。

推进对工艺流程、产品质量、物耗、能耗、物流、成本管理和标准等实行全方位的智能化管理, 整体提升企业生产控制水平和运营效益。

4.5 加快节能减排达标步伐积极推进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

加快节能减排达标步伐, 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建材行业成为净化、美化环境, 实现清洁生产是行业进步发展的标志与象征。坚持低碳低排放和可循环发展, 推进绿色建材的生产与使用, 是整体提升发展水平和实现持久发展的根基。加快节能减排全面达标, 既要立足于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对传统建材装备与设施进行改造与更新换代,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又要立足于开发新兴产业、增加新产品, 提高附加值, 大幅降低万元产值能耗和大幅度削减污染与排放为目标。

4.5.1 加快传统建材产业工艺技术装备的创新与改造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实现清洁生产

加快实施以节能减排达标为主要目标的传统建材的技术改造升级, 推广新一代先进工艺、装备和新一代系统的节能减排技术装备与设施, 尤其要推广适用于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行业的能源梯级利用、窑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技术装备, 到2020年, 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主要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全面实现达标。

4.5.2 坚持可循环发展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积极在城市及周边推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及其他有害工业废弃物;推广利用大型烧结砖隧道窑安全处置城市污泥、废渣与其它原料配合生产烧结空心砖、自保温烧结砌块,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积极推广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在大中型城市选择建设年处理100万t及以上规模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线, 并配套建设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生产线, 推进城市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利用城市建筑垃圾生产装配式复合建筑墙板、加气混凝土、自保温轻质高强混凝土砌块等系列产品。

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 积极推进粉煤灰、煤矸石、矿渣、钢渣、工业副产石膏、电石渣等在水泥和墙体材料生产中的综合利用, 开展赤泥、磷石膏等利用难度较大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实现产业化。推进水泥窑利用可燃废弃物替代化石燃料, 以及农作物秸秆及木/竹材料等农林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提高非金属矿山的采矿回收率, 推进非金属矿尾矿的综合利用。

4.5.3 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绿色建材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发展绿色建材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又是行业进步的既定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必须使建材产品制备加工过程节省能源资源、低碳排放并且质量好、寿命长并可再循环利用。要以城乡建设需求为牵引, 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目的, 对新发展的产品必须用绿色标准和标识为标志规范其发展;对已有产品达不到绿色标准标识的, 按标准将其改造提升, 促其达标。要加大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的技术研发, 积极推动绿色建材品种的拓展, 使绿色建材从产品性能、品质及可选性等方面满足绿色建筑的发展需要。“十三五”期间, 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达到30%以上, 试点示范工程绿色应用比例达到70%以上, 现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达到80%, 进而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 加快建材工业进步发展的步伐。

4.6 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国际市场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力

实施“一带一路”战略, 加快“走出去”的步伐, 既是提高我国建材行业国际竞争力的必须, 又是促进国际产能合作背景下开辟新的发展渠道的创新之举。

4.6.1 发挥我国建材业优势加快“走出去”步伐

我国建材工业在国际上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具有较大的市场优势, 这是几十年来形成与积累的财富, 必须充分发挥。要改变建材生产能力和经营主要在国内的格局, 加快在国外形成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 这是建材工业发展的新的时代特征。组织与引导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机械装备、新型墙体材料与装备、玻璃纤维及制品业、地勘与非金属矿物业等产业率先在国外投资与经营。鼓励与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独立或抱团到国外发展综合性或专业性的产业园区, 实现产业上下游配套并协同发展, 拉长产能合作产业链, 扩大产能合作集聚区。进而提升我国国际经营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十三五”期间, 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建设2~3个集约化、绿色化、功能完善的建材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园区并投入运营。

继续发挥我国水泥、浮法玻璃等成套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扩大技术装备和工程服务贸易输出;增加玻纤及制品、复合材料、高端非金属矿功能材料及制品、特种陶瓷、人工晶体等高端建材产品贸易出口;扩展工程技术咨询、工程服务、标准服务、知识产权合作、服务贸易等全方位覆盖。到2020年, 高端建材产品和软件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50%以上。

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多种方式的合作, 有条件的项目鼓励采用建设-经营-移交 (BOT)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等方式。到2020年, 在10个以上国家和地区重点建设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新型墙体材料、玻璃纤维等国际合作项目达40个以上。

4.6.2 为“一带一路”国际重点项目提供建设与建材产品

围绕亚洲公路网、泛亚铁路网建设、高铁及配套设施建设、港口建设、油气管道、跨界桥梁、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光缆传输系统等国际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配套建设优质建材发展项目, 满足项目建设对建筑材料及制品的需求。

在“一带一路”大通道沿线的中心城市建设建材园区, 以园区为平台, 引进国内有优势的建材企业开发园区建设, 引进工程总包及制造服务业企业形成为园区配套, 为沿线中心城市的建设提供投资、材料、以及工程技术等多种服务。

4.6.3 积极推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积极组织和参与国际间的各种学术交流与经贸合作, 主动组织与搭建国际间有影响力的各种行业活动, 主动参与或发起国际间的各种自发组织, 主动与国际标准对标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 积极举办各种论坛峰会, 参与和举办世界级的各种产品、技术展览会、交流会, 组织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经贸合作和各类人员的培训, 不断提升中国建材行业在国际的地位与影响力, 进而在提升国际竞争力。

5 重点推进实施的工程

5.1 着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为主的补短板工程

以建筑、交通、能源、电子、军工、化工等产业发展需求为牵引, 瞄准发展目标组织不同层次的攻关, 尤其要突破新兴高性能复合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和非金属矿物材料及制品等新兴产业的发展瓶颈, 着力研发一批技术含量高、有代表性、成长性好、有带动性的新兴产业;拓展与转化一批现有规模小的新兴产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提升与增加改变功能和用途的跨行业、跨领域的市场有需求的新兴产业, 使建材新兴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和占建材总量比例三个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5.2 着力推进“去产能”淘汰落后减少低端产品工程

以严禁水泥、平板玻璃雷同技术新建项目, 遏制盲目新增产能,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力度和工作力度, 化解过剩产能, 提高产能利用率为目标, 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禁止新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 坚决按质量、能耗、环保、安全标准淘汰5亿t水泥、2亿重量箱平板玻璃, 严格生产许可证发放, 停止生产32.5标号复合硅酸盐水泥。争取获得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支持, 建立“去产能”专项资金, 用于补贴淘汰落后产能, 开展行业自律, 引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 使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 行业经济效益回升与提高。

5.3 着力提升装备制造和提升“两个二代”工程

制定2025中国建材技术装备创新提升规划, 明确提升、达到跨越的技术目标并认真组织攻关实施。以正在攻坚的“两个二代”技术装备创新研发与达标为牵引, 实现水泥和平板玻璃技术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进而参照“两个二代”推动各产业分别提出技术装备研发的目标和达标的指标, 全面促进建材各产业的技术装备创新与提升。到2020年, 水泥、平板玻璃有60%的生产线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5.4 着力发展建材服务业拓展延伸服务工程

以拓展与促进建材产品制造与建材服务业共同发展为目标, 从形成并建立建材服务产业链出发又跨越建材领域, 全面推进与拓展延伸服务领域, 形成不同领域、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服务模式、不同规模的建材服务业, 使建材行业增加新的发展支撑。

5.5 着力实施节能减排达标和绿色建材生产使用工程

全面推进建材各产业制定五年节能减排达标进程表和年度进度表, 其中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三大产业“十三五”率先达标。制定与实施绿色建材生产使用行动方案, 从原料选用、产品加工过程到建筑使用都按可循环、低碳与绿色达标加以引导与推进;培育与建设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100个;“十三五”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以上;开发低能耗新产品以降低能耗和排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污泥和综合利用水、气、粉、尘减少各种污染与排放, 使绿色建材生产成为新的发展业态。5.6着力推动兼并重组减少企业数量推进形成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工程

致力加大推动兼并重组政策的制定增加工作力度, 以改变建材行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管理水平低、众多企业效益差和行业集中度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及劳动生产率低的落后局面, 致力减少各产业的企业数量, 增加各产业前十名企业销售收入的集中度, 作为推动和调整行业组织结构的主要任务。“十三五”末, 水泥、平板玻璃和建筑卫生陶瓷三大产业率先减少四分之一数量的企业, 三大产业的集中度分别达到80%、80%和50%, 推进各主要产业一批骨干企业的形成。致力于有利兼并重组的优惠、补贴政策的出台与实施, 创立基金补贴、碳交易、退出补贴等机制。用好用足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 鼓励优势企业带头兼并与收购企业。从总体上提升建材行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6 结语

8.通信工程指导意见 篇八

2020年每万居民有2~3名合格全科医生

孙志刚说,全科医生是看病防病的“多面手”,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目前全科医生制度已在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全科医生占医生总数的30%~60%。

按照《意见》,到2020年我国将初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一是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二是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三是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力争让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全科医生的服务。

届时,大多数患者的首诊将回到基层,全科医生首诊制度试行的基础条件将日趋成熟,90%以上的常见

病、多发病可以在基层得到有效诊治,大病通过全科医生预约转诊,节省了医疗费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孙志刚说:“当然,目前全科医生强制性首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还不具备条件,更现实的考虑是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通过医保支付实现全科医生首诊,直接到大医院就诊者提高自付比例。”

“5+3”8年强制性规范化培养合格人才

孙志刚介绍,全科医生培养制度的总体设计,可以概括为 “一种模式、三个统一、两种途径”。“一种模式”即逐步规范全科医生培养为“5+3”模式,前5年是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后3年是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三个统一”即统一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方法和内容,统一全科医生执业准入条件,统一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两种途径”即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阶段采取“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路径。

规范化培养以提高全科医生的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全科医生出科或者出诊要达到国家要求的实践病种、病例数和临床基本能力、社区和基本公共卫生实践能力。规范化培养时间为3年,原则上在临床培养基地轮转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年,另外安排一定时间在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服务锻炼。

《意见》规定,“5+3”规范化培养是强制性制度,注册(全科)执业医师必须同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

“四个渠道”救急培养,明年每个基层机构都有全科医生

8年的规范化培养周期有点长,如何解决近期基层急需全科医生的问题?

《意见》提出近期加快培养合格全科医生的四个渠道:一是大力开展基层在岗医生的转岗培训。近两年,国家共安排了3万名基层医生进行转岗培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二是强化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的技能培训。去年,国家招收了5000名5年制本科医学生,免费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全科医生;今年计划继续招收5000名;每年每生中央财政补助6000元。同时,允许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通过“3+2”的途径培养适用的助理全科医师。三是通过提升学历层次培养基层全科医生。鼓励基层在岗医生获得规定学历,符合条件后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助理全科医师。四是鼓励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包括严格执行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类对口支援制度、利用远程医疗和远程教学加强对基层培训、允许医院医生尤其是退休医生到基层执业服务等。

孙志刚说,力争到2012年,让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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