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11-12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共12篇)

1.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市副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各

类服务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通知

玉政人社发„2011‟43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类服务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服务高校毕业生考核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类服务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工作从2011年12月12日开始,至2011年12月底结束。

二、考核对象

全市乡镇、党政群、检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副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在各单位服务的进村社区、“三支一扶”、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和组织选调生、选聘到村任职、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乡镇卫生院、乡镇畜牧兽医工作高校毕业生。全市副主任科员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含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按照市委考核结果确定等次。

三、考核内容、标准及等次

公务员的考核要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三支一扶”等服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玉门市“三支一扶”和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突出工作业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三支一扶”等各类服务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三支一扶”等各类服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由各单位分别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被考核公务员(含选调生)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填写由甘肃省人社厅统一印发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5.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6.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7.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单位填写《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年度考核人员花名册》,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高校毕业生按类别填写《玉门市“三支一扶”(进村就业、到基层服务、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和《玉门市进村就业、“三支一扶”和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工作实绩报告单》。

2.被考核人接受民主测评或量化打分等多种形式测评。3.被考核人部门直接领导在民主测评或量化等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或量化等综合考评结果和被考核人部门直接领导建议的基础上,在人社局核定的优秀比例和人数范围内确定优秀人员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服务高校毕业生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述职交流、“六个一”等完成情况,按规定比例确定优秀等次的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

6.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通知册》(包括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送达被考核人。

7.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单位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审核花名册》、《甘肃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审核统计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五、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核定

1.年度考核前(2011年12月12日-20日),各单位填写《甘肃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人数核定表》一式两份,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职改办核定本年度优秀比例和人数,未经核定优秀比例和不按规定和要求开展考核工作的单位,不予审核备案和兑现有关考核结果。

2.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掌握在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总数的15%以内。本年度受到酒泉市委、酒泉市政府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提供证明材料),经核准后,优秀比例可适当上浮5%,但最高不超过20%,对平时考核工作完成不力、培训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要降低优秀指标比例。

3.“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优秀比例一般掌握在10%左右,选聘生优秀比例控制在全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生总数的20%以内;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平时考核手册和年度述职交流、“六个一”完成情况研究讨论考核结果。

六、填报表格

(一)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提供: 1.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的《甘肃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人数核定表》;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

5.《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年度考核人员花名册》;

6.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平时考核手册》及单位呈报考核结果文件。

(二)事业单位提供:

1.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人数核定表》;

2.《甘肃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审核花名册》; 3.《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甘肃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审核统计表》;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通知册》和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平时考核手册》人手一本;

6.考核工作总结。

(三)“三支一扶”等各类高校毕业生提供: 1.《玉门市“三支一扶”(进村就业、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

2.《玉门市进村就业、“三支一扶”和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工作实绩报告单》;

3.调研报告; 4.工作总结。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位、岗位、工资以及聘任、续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三支一扶”等各类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奖励、解聘以及报考研究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要根据年度考核规定,严格兑现考核结果:

1.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1)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②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③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④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⑤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②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③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④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3)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②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③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④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规定,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务资格或考评高一级工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的,推迟一年竞聘高一等级岗位。被确定为不合格或有两次基本合格(视为一次不合格)的,在新调整的工作岗位考核仍不合格的,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3.“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考核结果的使用:“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市人社局调查核准后协同服务单位积极开展工作谈心、业务指导等工作。服务期间若出现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经调查核准后报省、市有关项目办同意,可终止其服务协议,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八、相关事宜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见习)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转正)和定级的依据。

2.调任、转任的公务员和调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其调任、转任或调入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转任或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进修)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进修)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进修)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进修)单位提供。

5.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2)受党纪处分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文件执行。

8.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9.未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0.“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年度请假(含病假)30天及以上,或年度在村(社区)达不到90个工作日的,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年度在村(社区)达不到80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10天和全年累计旷工20天及以上的,当年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1.各单位在考核时,要认真检查《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和领导定期签注考核意见情况,对不按规定实施平时考核,不能提供平时考核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考核审核备案时一律不予备案。拟评为优秀等次人员的《平时考核手册》必须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职改办检查审核,没有《平时考核手册》、审核不合格或未经审核者,个人年度考核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1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审核备案

各机关事业单位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党群检法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乡镇、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将考核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同时提供相关备案材料。

所有备案附件必须按照要求报送

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张双面打印); 2.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张双面打印);

3.公务员机关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A4纸张); 4.公务员机关年度考核人员花名册(A4纸张); 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张双面打印);

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6K纸张双面打印);

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A4纸张);

8.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年度考核人员花名册(A4纸张);

9.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8K纸张双面打印,或到人社局417办公室领取);

10.甘肃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审核花名册(A4纸张); 11.甘肃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审核统计表(A4纸张); 12.玉门市“三支一扶”(进村就业、到基层服务、选聘到村任职、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乡镇卫生院、乡镇畜牧站工作)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16K双面打印);

13.玉门市进村就业、“三支一扶”和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工作实绩报告单(16K双面打印);

14.甘肃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及人数核定表(A4纸张)。

本通知所含考核程序、填报表格及备案材料请到玉门人事人才网下载。

中共玉门市委组织部 玉门市人社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点击下载文件及表格)(点击下载文件扫描件)

2.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二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考核工作的权威性

局党组把推进考核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作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任主任、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考核委员会,下设由人事、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实施方案,下发考核通知,确定考核内容、方法、优秀等次比例,明确考核奖惩挂钩办法等日常工作,并按局考核委员会的要求,分工负责抓落实。考核工作开始前,组织召开局机关干部大会,由局主要领导进行动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考核中,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工作指导。考核结束后,适时召开总结大会进行表彰奖励,促进了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二、细化内容,增强考核工作的操作性

科学、合理确定考核内容,是做好考核工作的核心,直接关系到考核工作的质量。经过几年的探索,自治区地税局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逐步建立了以体现工作实绩为主的考核办法。一是在考核内容的分类上,分为公共指标和业务指标两类。公共指标主要考核德、能、勤、廉表现情况,每项内容分解为具体的考核要素,并设定相应分值;业务指标主要考核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并按照工作的轻重、难易程度合理设置权重,业务指标考核分占年度考核总分的35%。二是在考核内容分解上,纳入对局内各单位绩效考评的整体框架范围。每年年初下发《自治区地税局机关绩效考评指标考核评分细则》,将各项目标任务逐一分解,下达给各单位,并由各单位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设定相应分值,以此作为年终考核依据。考核指标体系根据执行情况逐年调整完善,将每一名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和单位的整体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的可操作性得到了提高,实现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标准清晰、考核有序。

三、严格程序,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性

自治区地税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按照个人总结、部门推荐、群众测评、确定等次、公示、反馈等6个程序推进考核工作,最终确定每个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员的评选,首先由局内各单位从全局公务员中提名,然后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提名票数进行统计,各职务级别排名在前50%的同志参加全局机关群众测评投票,按得票数的多少,报局考核委员会确定各职务级别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充分体现了领导评价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中,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采取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拟定为优秀等次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7天,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较好地确保了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公认度。

四、创新办法,增强考核工作的准确性

一是建立平时考核制度。我们把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结合起来,通过工作日考勤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或述职等形式,对公务员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将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二是实行分类考核制度。考虑到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履行的职责权限不同,针对以往采取统一考核办法时,考核结果存在领导干部优秀多,非领导职务人员优秀少,中层干部优秀多,科员、办事员优秀少等不平衡的现象,将考核分类按层次进行,把机关工作人员分为正处级领导干部、副处级领导干部、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科级以下干部四个职务类别进行考核,通过横向比较来评定各职务类别公务员的年度工作绩效,每个职务类别按规定比例分配优秀等次名额,较好体现出优秀等次人员的层次性、可比性。三是科学组织测评计分。测评票按照厅级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区分A、B票的形式,根据所占权重计算测评得分。其中厅级干部测评票分值1票计3分,其他人员一票记1分,较好突出了领导评价的重要性,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情票”等因素的影响。四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年度考核。充分利用局域网、公文处理系统等,实行网上制订个人工作计划、确定考核指标、平时工作记实、述职、公示和测评等考核办法,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增强考核工作的实效性

3.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三

泸州市科协

关于2007年度科协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科协,市级有关学协会(研究会)、科技咨询机构:

2007年,我市各级科协围绕“科教兴市”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实施“科普惠农兴村站栏员”建设工程、农村科普信息化工程、“百强农技协”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为重点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组织实施“金

-1-桥工程”和规范发展科技咨询业,较好地完成了200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泸州市科协年初对区县科协目标管理办法、农村科普信息化目标管理办法、市级学会研究会目标管理办法、科技咨询机构目标管理办法,在各级科协自查的基础上,经市科协考核,现将2007年各项工作目标考核结果通知如下:

一、区县科协综合目标考核结果

一等奖:泸县科协、江阳区科协、龙马潭区科协、纳溪区科协

二等奖:叙永县科协、合江县科协、古蔺县科协

二、区县科协农村科普信息化工作考核结果 一等奖:江阳区科协、泸县科协、纳溪区科协 二等奖: 龙马潭区科协、叙永县科协、合江县科协、古蔺县科协

三、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目标考核结果 一等奖:市植物保护学会、市医学会、市老科技工者协会

二等奖:市青科辅协会、市土肥学会、市蔬菜协会、-2-

市药学会

三等奖:市土木建筑学会、市家教研究会、市园艺学会、市电教学会、市图书情报学会、市地质学会、市中医学会

四、科技咨询机构目标管理考核结果

一等奖:泸州市法庭科学会技术咨询事务所、泸州市建筑工程科技咨询部、泸州市科技咨询中心54咨询部

二等奖: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科协咨询服务部、油气开发科技咨询服务部、泸州老窖咨询部、泸天化科协咨询部、泸州市业友质量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泸州市科协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科协工作 考核结果 通知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7年12月28日印

4.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四

各班:

为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增进各班级工作经验交流,促进班级组织建设和发展,树立模范典型,激励学生干部争优创先,推动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团总支研究,决定对各班2009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及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07级、08级、09级班级

二、考核时间:

三、考核内容:

1、工作总结

2、自评材料

3、活动材料及收文材料

四、考核方法

根据《数学与信系科学系班级工作考核办法》、《数学与信系科学系学生干部考核制度》此次考核将采取考核组深入基层,逐班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以“听、看、谈、评”四种形式作为主要考核方法。

1、听:听汇报,主要听取各班2009年全年工作总结,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各班级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

2、看:看考核内容及汇报内容所涉及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主办或承办活动的文字材料,图片资料及归档文件材料等。

3、谈:召开“2009年度工作考核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便审查各班级对过去和将来班级工作的意见和打算。

4、评:综合评价。由考核小组统一听取各班的情况,并根据考核办法和各部室意见做出综合评价。

五、表彰奖项

1、集体奖。对工作突出的班级授予“先进班级集体”称号; 对工作突出的团支部授予“优秀团支部”称号;

2、个人奖。对工作突出的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对学生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对工作突出的班长授予“优秀班长”称号;对工作突出的团支书授予“优秀团支书”称号;

六、名额分配:

1、“先进班级集体”6个;“优秀团支部”6个;

2、“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各班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占其学生干部总人数的30%;

3、“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各班先进个人名额为其总人数的10%;

4、“优秀班长”6个;“优秀团支书”6个

七、注意事项:

1、各班班长或团支书汇报工作的内容要以2009年度学生会工作为主;

2、要求各班在“2009年度工作考核座谈会”上汇报工作时须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学生干部必须认真填写《数学与信系科学系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主要工作及业绩、个人奖惩可见附页

八、考核小组成员 组长:李老师 副组长:主席团

组员: 全体正副部长

数学与信系科学系团总支

5.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五

为做好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准备工作,请各位领导和各科室根据郑州市《2011年度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11月下旬已送至各科室),安全创建责任分工《关于安全荥阳创建2011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的通知》准备有关材料和备查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资料:按照“任务分解”和“考核细则”要求,准备本科室2011年以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工作部署,下发的所有文件、安排部署、开展情况、台账和总结;所有资料按照“考核细则”分类、分项排列,每项要有目录。

(二)文字材料:

各科室认真对照 “任务分解”和“考核细则”核查目标完成情况。特别是目标上要求完成的数字、比率(如:标准化达标、安全创建等)等一定要用文字形式写出来。

(三)相关要求:

1、有些“项目”资料是一个科室独立完成的,有些“项目”资料和数字需要多科室配合完成的,“任务分解”里凡标注“牵头”和“配合”字样的,“牵头”科室要主动收集,“配合”科室要积极配合。

2、所有文字材料、档案资料务必于26日下午17:00时前报综合科统一装档案。

3、每个科室要安排一名熟悉业务工作的人员,具体负责材料整理、装档直到考核结束。

6.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六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湖南省国资委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中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胜利油田

中石油辽河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八局一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建工局北京安装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

中国兵器工业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长安汽车公司

重庆长寿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晋西机器工业集团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先进个人

丁玉龙 万德平 马永华 马修洁 毛小民 孔政 王琳 王志红 王其增

王显平 王洪卓 王理珩 包学琪 叶逢林 左汝干 刘军 刘跃 刘凡君

刘四辈 刘德忠 齐冬平 吴高侠 宋耀泽 金秀荣 张森 张学辉 张建良

张爱华 李松源 李冠伦 杨文涛 陈冬 陈永茂 陈福贵 周洪和 周脉海

周维平 欧明华 郑中普 徐向东 桂文锋 崔瑞刚 盖力学 普燕霞 曾寿彬

7.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七

作的通知

长组通〔2011〕54号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经研究,定于2011年底启动本年度未纳入绩效考核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与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1年未纳入绩效考核、市委直接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由纳入绩效考核单位协助市委管理的、未纳入绩效考核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已纳入绩效考核单位中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市管干部。

新提拔任职、交流任职的市管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考核内容

(一)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运转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文字材料。主要包括本年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基层党建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按照《关于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的通知》(湘创先发〔2010〕40号)要求,要把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材料的重要内容。

(二)市管干部年度履职情况。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并填写《长沙市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

3)。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和带头创先争优等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考核步骤

(一)前期准备。提前准备和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市管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测评要点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市管干部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大会述职。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市管领导班子要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党政正职在会上要口头述职,其他市管干部提供书面述职报告。参加测评的人员为:单位(系统)干部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全部参加;50人以上的,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参加测评的人数一般不得少于50人,人数不足可抽取其他一般干部参加。

绩效考核单位中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市管干部,在本单位绩效考核述职述廉测评会议上,与纳入绩效考核的市管领导干部一并提供书面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

(三)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会议人员填写《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表格样式附件

1、附件2,请按

要求使用)。测评时要严格纪律,与会人员隔开就座,确保互不影响。

(四)综合反馈。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市管领导班子党组(党委)要召开年度考核总结分析会议,各区县(市)委组织部、主管单位党组(党委)要做好年度考核情况综合汇总,并向市委组织部归口联系处室呈报领导班子测评结果和市管干部测评结果及等次评定建议。

(五)情况通报。市委组织部综合有关情况,向部务会汇报并审定评定等次。民主测评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在所在地方或单位领导班子内通报。对各地各单位年度考核综合情况,市委组织部将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评定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优秀等次的名额,一般掌握在本地本单位市管干部总数的15%以内。评为优秀等次的,其民主测评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称职票在5%以下;党政正职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85%以上。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一般应评为不称职等次。对基本称职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

一、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超过40%的,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其年度考核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湘纪发〔2004〕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总体评价好、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鼓励。

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总体评价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

一、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将在指出问题的基础上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市管干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应视情形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处理。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应对其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不称职处理。对测评中单项评价明显偏低、在某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的领导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找其谈话,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六、组织实施

2011年未纳入绩效考核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从2011年12月开始,到2012年1月基本结束。

年度考核按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对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市委直接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派人到单位指导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对由纳入绩效考核单位协助市委管理、未纳入绩效考核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市委组织部委托主管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市委组织部派人指导或参加单位年度考核总结分析会议,听取单位考核情况汇报;对个别

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市直所属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单位党组(党委)进行年度考核,派人随机抽查;对绩效考核单位中未纳入绩效考核市管干部的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同步组织进行。请各地区各单位于12月31前与市委组织部各归口联系处室衔接,确定本单位或所属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相关事项。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结合绩效考核、党风廉政考核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于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与2月6日前将年度考核有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归口联系处室。材料包括:党组(党委)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总结、关于考核结果评定的请示、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长沙市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所有材料按一式2份报送,均用16开纸印制,并附电子文档。

各归口干部处室联系人及方式:

干部一处 傅永超 88667269

干部二处 徐 颖 88667271

干部三处 陈宝龙 88667273

干部四处 杨立志 8866728

5附:

1.×××(单位)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一;

2、×××(单位)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二;

3.长沙市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表格下载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8.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八

2014福建三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公务员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印发《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07〕77号)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闽人发〔2010〕194号)、《关于严格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通〔2010〕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09〕6号),《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4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效综〔2014〕3号)等文件要求,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当年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事业单位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下半年退休人员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机关(含参公单位)考核以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事业单位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三、考核步骤

(一)成立考核机构

各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机关年度考核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审核主管领导写出的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对本机关人员不服考核结果提出的申请进行复核。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

述职。被考核对象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民主测评。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的范围由单位负责人或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测评内容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定性,然后根据德才表现优秀40分、良好34分、一般28分、差22分,工作绩效优秀60分、良好51分、一般42分、差33分进行汇总定量加权后得出总分。

(三)确定优秀比例

优秀等次的比例与名额采取“先批后用”办法,即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厅、处级干部和下派到村任职干部、市重大项目工作组抽调人员以及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除外,下同)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审批后使用(机关、下属事业分开填报)。

⒈凡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评为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被评为省级以上系统先进集体,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或继续保持荣誉的,其优秀等次的比例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20%;凡被授予地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或继续保持荣誉的,其优秀等次的比例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8%;凡被授予县(市、区)级“文明单位”称号或继续保持荣誉的,其优秀等次的比例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优秀等次的比例均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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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根据闽委组通〔2007〕77号文件和明人发〔2008〕414号文件规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或被判处刑罚的,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为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

(四)提出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意见

单位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考核对象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群众测评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年度考核等次人选原则上按以下分值范围掌握,但要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优秀为86分以上,称职(合格)为71至85分,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为60至70分,不称职(不合格)为60分(不含60分)以下。

(五)公示和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定等次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本人签署意见。

四、考核相关要求

⒈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敷衍了事和弄虚作假。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随意突破核定优秀指标的,要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方可兑现考核结果。

⒉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之一;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现在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从军队转业安置到机关工作的人员,由其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安置前的有关情况,由原所在部队提供;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对涉嫌违法违纪受各类处分的人员,按《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对市、县互派挂职干部按明委组通〔2012〕5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挂职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纳入考核单位计算。挂职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派出单位,挂职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应及时转回派出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⒊对已经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如工作实绩不突出,应坚持标准条件,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必须在本单位公示突出的工作实绩。

⒋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五、考核时间安排

2014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考核结束后,市直单位应将附件中的表

4、表

5、表

7、表

8、表9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办理考核验收。各单位在报送考核结果验收备案时,需提供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公务员培训证》或《继续教育证》,在确定完成当年的培训任务后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各县(市、区)参照市直机关单位考核办法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各类表格(含事业单位)和工作总结于2015年2月10日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备案。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党群机关干部管理科8223027;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科896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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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发【2014】193号关于做好2014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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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做好年度收尾工作通知 篇九

为做好财务收尾工作,现将年终财务报账、结算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费用报账截止日期为月25日。

二、做好借款清理工作。本部各分公司、机关各部门相关人员对业务暂借款抓紧与财务部对账,及时到财务部办理还款或报销手续。凡在年12月1日以前有借款的,必须在2015年12月25日前到财务部办理结账手续。驻外分公司(子公司)财务要主动与有借款的人联系催收欠款,要求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否则,财务部门可暂停办理所有借款业务。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还款或报销的,必须向财务或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并约定清理时间。

三、做好全年收入、成本、利润摸底工作。各驻外分公司要在11月财务报表基础上, 对全年收入、成本情况进行疏理汇总,在合理列支成本、收入与成本匹配原则下,预测全年盈亏情况。12月8日前各驻外分公司要向本部财务部反馈全年收入、成本、利润摸底预测情况(以利润表的形式)。延迟上交者考核单位一把手和财务人员各1000元。

四、做好预结算和开票工作。各单位预算员和经营部门要对全年综合计划按项目进行梳理,不能遗漏项目;预结算书要及时跟进和催促甲方相关部门、岗位签字,对审计完的预结算书在第一时间交财务,为财务结算岗位开票预留时间。尤其是有分包方要开票的(可抵减营业税),请经营部将全年分包项目梳理后在12月5日前交财务部(包括先前已向分包方预支款项还未收到对方开具发票的)。

五、做好往来账款的清理工作。第一做好对账工作,包括外部单位和公司内部单位;其次要清理处置陈年老账,尤其是以前的挂账款项(包括“质保金”);第三,在对账和清理的基础上做好收付账务处理。

六、加大货款回笼力度,及时催收应收账款,做到应收尽收。当前公司资金异常紧张,光“社保”一项就欠1400万元,本部及驻外应收账款达1亿多元,如不及时收回将直接影响年底员工效益兑现。虽国内外经济下行是很大影响因素,困难确实很大,但各驻外分公司经理及财务人员一定要克服困难,主动出击,多与甲方沟通,尽最大可能争取货币资金尽可能多的回笼,做到应结尽结,为年终兑现提供资金保障。

七、合理调控资金使用。目前驻外分公司已发展到12家,内蒙古、宁波2家分公司今年下半年才成立,结算还不具备条件,分公司使用资金靠向本部借款过日子,希望其它分公司不要依赖本部,相反要多支持本部,减轻本部压力,本部将合理调控资金使用,尽可能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八、各驻外分公司(子公司)要做好税务筹划工作。财务部要求在全公司财务系统开展以涉税业务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自查活动,降低涉税风险。

九、做好账本、记账凭证、余额调节表、会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装订归档基础工作以及财务软件使用中存在有问题的做好维护和更换。1月8日前各分子公司上交财务报表。

岳阳长炼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

10.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十

淮人社秘[2011]22号

凤台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开展2010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201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公务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和程序

2010公务员考核工作仍按上考核所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进行。

二、优秀等次比例

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公务员总人数(含参加市直机关民主评议科室负责人活动的人员)的15%以内,受到同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被评为同级以上系统的先进集体或被评为同级机关绩效考核等综合性考核先进单位的,在组织考核时,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本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最多按不超过20%确定。

已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市直机关民主评议科室负责人活动的人员,不再参加本单位的考核,其所占本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名额予以保留,待市直机关民主评议科室负责人活动结束以后,所评议产生的优秀人员直接占用保留名额,不足部分由其余参加民主评议人员中酌情予以补充产生。

凡按有关规定被“一票否决”、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以及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未完成任务的单位,本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应适当降低。县、区参加考核人数较少的单位,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不突破本地优秀比例总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研究确定。

对未按规定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优秀等次名额混合使用的,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予审核备案。

三、审核备案

凡要求提高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在开展考核前,应将书面报告、《公务员考核优秀比例确定申报表》,以及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材料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各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考核工作总结、《公务员考核结果审核表》,以及《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等材料归口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各单位根据公务员考核结果呈报奖励意见报告,并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核表》、《奖励人员花名册》,连同公务员考核获优秀等次等材料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公务员考核结果备案、奖励审批结束后,各单位应将《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和《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四、有关要求

考核是促进公务员履职尽责、积极工作,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结合实际,区别对象和层次,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最迟于2011年3月底前结束。各单位上报材料应于3月底前按分工范围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所报资料均须同时报送电子数据。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公务员局

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11.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十一

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

河北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PIS系统)上线运行后,各地都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了多轮数据清理、去重、纠错和补录工作,有的市还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自查完善工作,数据质量明显提高。PIS系统数据特别是计生统计报表所涉及项目数据质量比较可信。经研究决定,201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年报表依据PIS系统进行统一汇总,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PIS系统部分指标完善工作

根据近期PIS系统主要数据质量评测结果,有活产出生的育龄妇女“妊娠终止时间”空填和已婚无孩妇女“未避孕原因”空填的情况仍较多。结合本次年报录入上报工作,要求各地对有活产出生的育龄妇女,必须录入“妊娠终止时间”,且保持与出生婴儿的“出生日期”一致;已婚无孩妇女必须录入“未避孕原因”为“未避孕”或其他特殊原因。我处在新一轮数据清理中将密切关注各地上述两指标的完善情况。

二、年报录入与审核工作

请各设区市认真组织做好县、乡两级PIS系统年报数据的录入、更新与审核工作,可通过在PIS系统自行汇总年度报表进行审核或与全员WIS数据库进行比对等,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10月15日17时前,各地务必完成PIS系统年报数据的录入与审核工作,届时PIS系统将关闭各地端口,对各级2010年度计生报表进行统一汇总。

三、市级年报上报时间

10月18日前,PIS系统重新开放,各地要抓紧时间下载并核对2010年度报表数据,确认无误后逐级签章上报。10月20日前,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将全市年报签章件寄出,寄出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陈素领电话:0311-87045257***

省人口计生委发规处

12.关于做好2007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十二

新都人发„2008‟24号 成都市新都区人事局

文件 关于做好我区2008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按照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2008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8]228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8]239号)的部署,现将我区2008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区2008公务员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的考核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及考核结果的使用等要求,事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按《成都市新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新都人发[2007]20号)的精神组织实施。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兑现考核结果,做到奖惩逗硬,确保实效。

对公务员优秀指标的确定,按照新都委[2008]18号文件精神,凡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的优秀比例按本单位公务员总数的18%执行,目标考核未被评为先进单位的优秀比例按15%执行,未完成党委、政府责任目标的单位,当优秀等次比例则只能按10%以内掌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2%以内,对单位工作在本系统(行业)考核评比中领先,得到同行、上级部门和社会的认可,并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报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增加优秀等次比例,但最多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5%。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表现突出并受到国家、省或市级表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违规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确定和优秀等次,且不占所在单位优秀等次名额。成都市“选派城区专业技术人员到地震灾区和村社基层支援服务”计划的支援服务期限为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参加此计划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其中,2008年9月至2008年12月支援服务期间的相关情况由支援单位向原单位提供。

领导干部“优秀”比例不能超过本单位领导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对

3.《上公务员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情况追踪汇总表》

4.《公务员考核登记表》 5.《事业单位考核结果统计表》

6.《200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名册》 7.《200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名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公务员 事业人员 绩效考核 通知

成都市新都区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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