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评分政策(共10篇)
1.上海户口评分政策 篇一
上海颁布最新落户政策 满足条件者可直接落户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表示,从11月起,上海将对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等五类人,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项上突破现有政策,其中,落户政策最受人关注,五类人满足相关要求可直接拿到上海户口。
最新上海落户政策的特点:
1、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引才聚才;
2、引进5类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
3、3个政策梯度:对创业人才在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直接落户三个政策梯度上进行了突破。
上海直接落户条件
第一类: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上海户口新政策]
2.上海户口评分政策 篇二
人才直接落户政策有关问答
(2010年9月17日)
9月1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并就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政策有关问题作了回答。
11类人员直接引进落户
问:《试行办法》规定的引进人才包括哪些?
答:各类优秀人才都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按照“高层次优先”和“重点产业和领域优先”的思路,《试行办法》着重强调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主要包括以下11类人员: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 1 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重点产业和领域人才优先户籍引进
问:《试行办法》规定的“重点产业和领域”、“紧缺急需人才”如何确定?
答:“重点产业和领域”是随着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而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的。目前,本市的重点产业和领域主要聚焦于国家确定的金融、航运中心建设重点领域,本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以及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重点领域、总部经济等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支持项目。“重点产业和领域”依照市委、市政府发布的相关产业政策确定。“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对于这些重点产业和领域紧缺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本市将予以优先户籍引进。
“紧缺急需人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本行业、产业发展的需求,结合人才的学历、经历、专业、岗位等综合情况予以确定。今后,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相关重点产业和领域,以及相应的引进人才范围。
人才界定:同行专家评估审定行业部门推荐
问:引进人才如何界定?
答:《试行办法》所称“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是指经同行专家评估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专门人才,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行业专门人才。《试行办法》所称“高技能人才”,2 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技能类职业、工种的范围,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订并发布。
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问: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如何申请?
答: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工作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并填写单位和引进人才相关信息,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并盖章、签字,备齐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书面材料后,到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范围。
根据《试行办法》规定,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2、《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6、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
7、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8、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9、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10、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11、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12、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及材料准备
问:“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如何确认?
答:“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在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有效合同。
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包括哪些?
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及聘任证明。
2、根据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实行以聘代评的行业(单位)中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单位的聘任证明。
3、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
4、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问:“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答: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应证明材料;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由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问:“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包括哪些?
答:“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或者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应明确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问:引进人才的落户证明包括哪些?
答:落户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1、引进人才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3、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 4 宿舍的引进人才,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4、确需暂时落户在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提供同意落户的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问: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何?
答: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负责对申报单位的引进人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
4、公示无异议的,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问:如何确定“未成年子女”?
答:“未成年子女”是指:16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及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
问:如何发现和惩处在申办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
3.养老保险 上海户口 篇三
我刚毕业不久,在上海工作,户口在四川老家城镇居民。现在交的是按照“上海市外来城镇人口按照上海居民职工”的条例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是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缴纳期满后,当我退休时我是否能按照规定在我的户籍所在地支取养老金。如果这个问题我得不到落实,我不想交这个没有保障的钱。我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社会保险,公司尊重我们个人的选择。
我对上海的户口没有什么兴趣,我看重的是医疗保障这一块。我的年收入现在在6万左右,无房无车,属于奋斗期,后面每年的收入会不断提高,如果我选择商业保险,哪些适合我。兼顾理财和医疗等保障的。
4.上海户口2017最新申请条件 篇四
上海户口2017最新申请条件
早在2015年,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就发布了《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其中对各类人才的优厚落户政策受到了广泛关注。这让很多有能力的人才找到了拥有上海户口的新途径。其中满足相关要求的五类人才可直接拿到上海户口,快来看看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吧!五类人满足相关要求可直接拿到上海户口。第一类: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学牛网一站式解决居住证积分、子女入学问题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说实话,以上五类人才是真的很难求,对普通人来说,也的确很难达到那样的条件,那普通人想拿到上海户口该怎么办呢?我们还能通过居转户这个途径。
那关于居转户,我们需要了解哪些知识,需要达到哪些条件,才能去申请办理呢?让我们接着看下去。
首先,什么叫居转户?居转户就是通过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符合一定条件获得上海市户口。那哪些居住证能作为申请居转户的前置条件?还是先来了解一下,上海都有哪些居住证。上海居住证的分类:
A类(cw9,cr100开头):国内吸引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五险一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B类(L开头):国外吸引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五险一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C类:临时居住证,相当于暂住证。不享受以上两类相关待遇。随员居住证:和C类雷同,不享受相关待遇。
其中,只有A类证和B类证具备居转户申请资格。那作为国内人才,如何申请居转户呢?让我们看看上海市居转户政策是怎么说的。居转户申请 学牛网一站式解决居住证积分、子女入学问题
一、适用领域
本指南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审批
二、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前述第1、2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前述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学牛网一站式解决居住证积分、子女入学问题
4、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前述第4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四、补充项
1、办理人房产要求居转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如本人无合法落户地址、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落户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
一般情况下,优先通过审批顺序“①拥有个人房产落户;②单位集体户口落户;③在本市拥有直系亲属的房产落户;④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落户。”除了“拥有个人房产落户”以外,其它户址落户方法的审批,基本处于“轮候”状态。
2、配偶随迁
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条件,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居转户的配偶,按照居转户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办理人具备条件:通过激励条件的重大贡献、获得奖励,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 级技师(国家一级专业资格)证书的居转户人员。
配偶具备条件:①稳定工作,②正常缴纳本市社保,③配偶已经办理了《上海居住证》(含随员证)”即可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3、子女随迁
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以及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未成年子 学牛网一站式解决居住证积分、子女入学问题
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 明。
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吸引人才上海户口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 队核心成员。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 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
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学牛网一站式解决居住证积分、子女入学问题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 相应学位的人员。
“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
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条件引进的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 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 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5.上海户口评分政策 篇五
2016年上海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有很多,那么在上海读在职研究生能不能落户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攻读上海在职研究生能不能在当地落户?
是否能落户到上海,还是要看在职人员选的是哪一种研考方式,在职研究生考试有两种报考方式,一种是一月在职联考,一种是五月同等学力申硕。能拿到双证的在职研考试是可以落户到上海的,也就是一月在职联考,而同力统考则是不能落户到上海的。
一月联考的招收专业不多,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虽然招收这些专业不多,但是这些专业的就业率都很高。这些专业的共同点就是有着很好的发展空间,并且可以从事多种方向的工作,是众多在职人员的首选。
目前在上海招收双证在职研究生的院校有很多,报考这些院校的双证专业都能落户到上海。想通过报考在职研来提升个人能力,并想落户到上海的人员,可以报考上海招收双证专业的院校,从而达到拿到证书,又落户到上海的目的。
上海在职研究生热招院校推荐: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大学。
上海在职研究生双证报考条件:
学员想要报考双证在职研究生,需要满足专科学历满五年、本科学历满三年、博士硕士学位满两年,学员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在在职研究生网登记报名。
小编总结:上海在职研究生也是可以分为单证和双证的,双证在职研究生就读期间大家可以把户口迁入学校。
6.外地户口申请上海居住证 篇六
(八)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的提出,按以下方式办理:
1、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务网上下载)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市或者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
3、通过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4、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关于申请材料
(九)办法第八条第(一)项所称“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十)办法第八条第(三)项所称“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是指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一)办法第八条第(四)项所称“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是指下列材料之一: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十三)办法第八条第(六)项所称“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是指下列材料之一: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十四)办法第八条第(七)项所称“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2、按照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个人获奖证书;
(2)在本市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
(3)本市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3、按照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
(2)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证明材料;
(3)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关于办理流程
(十五)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持有上海居住证办理户口问答 篇七
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连续满7年,还是累计满7年?答: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即累计满84个月。
问: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连续满7年,还是累计满7年?
答: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即累计满84个月。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问:如何理解“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答:是指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此外,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另行公布。
问:什么是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
答:是指持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
问:如何理解“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
答:是指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视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问: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是指哪些地区的哪些岗位?
答:具体地区及岗位由教育、卫生、农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经认定后另行公布。
问: 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问: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如何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问: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由哪个部门进行初审,需要多长时间?
答: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及时告知用人单位。
问: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由哪个部门进行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问: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工作如何接受社会监督?
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合格人员有关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问:持证人员如何办理迁入户口手续?
答:持证人员办理迁入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持证人员在取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后,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迁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问:子女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随迁?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答: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以及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
问:如何进行排队轮候?
答: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行网上办理,按照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自动生成网上顺序号进行排队轮候。超过当年调控总量的,继续予以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的,依次进入下一办理。
问:试行办法中规定申请材料所需的“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哪些材料?答: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问:试行办法中规定申请材料所需的“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是指什么?
答:是指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问:试行办法中规定申请材料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具体是指哪些材料?
答:具体指下列材料之一: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问:试行办法中规定材料所需的“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什么?
答: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问:试行办法中规定申请材料所需的“本人的或者同意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是指哪些材料?
答:是指下列材料之一: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问:农民工是否也有可能落户上海?
8.杭州户口落户政策 篇八
(1)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历届毕业生)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公布出来的紧缺钻专业一字不差);(3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者(45周岁以下);
5、除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符合以上引进人才随迁家属条件的人员,如随迁家属,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以上4种条件只要符合一条就可以办理,这里的学历都必须是全日制统招生,不
包括MBA、在职研究生等学历(2)外商投资入户(外资)申报条件 :
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一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3)企业投资落户(内资)申报条件 :
外地户籍人员在杭州市区投资兴办在杭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属于鼓励类项目的企业每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可办理1名专职人员进抗落户。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时企业纳税额需达到10万以上,并且稳定运营一年
(4)、纳税落户 申报条件:
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业主本人可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的,业主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手续。
(5)、高技能人才落户 申报条件: 1、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工作满5年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6)、省级在杭单位人员进杭落户
申报条件:
1、经省人事(劳动,(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工作单位通知书))厅批准,外地调动进杭在省级单位工作;
2、大专以上学历(包括成人教育),年龄按杭州市现行户籍政策执行。
(7)、应届毕业生落户杭州办法
①各类成教学历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落户 申报条件: 取得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非在职省内生源本专科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注意里面的条件,本省高校,应届,非在职,30周岁以下,未婚,须同时达到)
②各类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通俗点就是高考上线的)研究生落户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本专科毕业生必须在杭州有单位交社保,并且单位必须和报到证上的单位一致,如果不一致要做改派工作,杭州有房,直接到房子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没有房的到档案所在的人才市场办(8)、夫妻投靠 申报条件
夫妻婚龄满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9)、老年投靠 申报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原籍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3)夫妻双方均在外地,夫妻有一方原籍为杭州市区,且有子女户籍在杭州市区的,只要一方符合投靠年龄,另一方符合夫妻投靠条件(结婚满三年),双方可同时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10)、部队随军家属投靠 申报条件
部队干部、士官家属随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家属农转非:
①军龄满15年;②副营职或技术十一级以上③年龄35周岁以上④现役五、六级士官(11)、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市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范围。
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新扩大区域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
购房金额要求: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其它地区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同时需付清房款。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①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②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③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这条要注意一点: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是杭州户口,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落户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或者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12)、萧山余杭户籍人员办理杭州主城区落户 申报条件 萧山区、余杭区户籍人员,本人在老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房屋产权证的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有效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集体土地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除外),居住5年以上且人户一致的,允许1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杭。对房屋产权证上有多个产权人的,由共有产权人商定1户户口迁杭,其他人员作放弃。(13)、出生户口申报
新生婴儿出生后30天内,应申报户口,需持证件为: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的身份证
3、婴儿父母的户口薄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育除外)
5、其他视情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4)、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申报条件
9.转业户口政策 篇九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自主择业的;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因战因公致残的。
5.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6.因国家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
你丈夫今年转业,按照规定你需要在沪居住满三年,也就是说你要在零五年取得上海户口,你丈夫就可以安置进沪了。根据你说的,你零四年取得了上海户口,按理说应该是可以的,问题就出在这个集体户口上。集体户口有很多种,有的是学校学生的集体户口,这个是不承认的,如果是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也不承认的!现在普遍承认的是学校老师的集体户口,企业的集体户口也是承认的。但是有些地方还有规定,说没有根据这个集体户口开具的身份证也是不承认的。所以我也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仅能给你回答到这里。
10.上海居住证积分户口 篇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日前透露,今年上海市将研究出台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意味着今后持有就业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后,也可像人才居住证持有者一样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积分制有望在今年6月前后推出,诚信、社会责任等因素都将考虑纳入积分。
目前,在上海的外来人员可申领的居住证分为三类,临时居住证、就业居住证、人才居住证。据悉,其中人才居住证转上海户籍的门槛在不断放宽,
例如将学历要求放宽到大专等。
另悉,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海洋此前曾表示,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可打通就业居住证和人才居住证,使得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人才居住证的相关政策,使“居转户”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人才居住证持有者。今后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业居住证持有者也可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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