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情况报告

2024-08-15

中医医院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情况报告(精选6篇)

1.中医医院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情况报告 篇一

近几年来,农村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我身为xx村大学生村官,深切感受到了近几年来我村的巨大变化。同时也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兴农富农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实惠。

以前村民们在种地的同时还要给国家缴纳农业税,而现在人们不仅不用缴税还可以得到国家给的粮食补贴;以前村里的孩子没钱上学,现在却可以免费去上学甚至还有补贴的伙食费,以前村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村民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内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村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 和谐社会 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以前在我们村,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县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在xx村,村干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还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近年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村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存在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村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我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村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在农村,村干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 和谐社会 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2)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监管机制。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实行用药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及时公示农民个人医药费用核销情况,并扩大公示范围,广泛接受监督,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

(3)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财政、宣传、农业、民政、食品药品监管、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开展。

2.中医医院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情况报告 篇二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广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简称“新农合”) 制度建立于2002年, 目标在于使中国更多的农民能够负担医疗费用。新农合制度由政府组织, 农民自愿参加, 以50万人至100万人的县、乡为单位, 要求参合人缴纳一部分保险费, 另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也各提供一部分补贴[1]。当地政府可按实际情况制定报销方案以及进行新农合的管理, 各地的报销方案各不相同。许多研究者都关注新农合的受益状况[2,3]以及相关补偿能力[4,5]。在新农合制度下, 住院人次分布、次均住院费用和实际补偿比有何特点?本研究拟利用2005—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所有得到新农合报销补偿的108 414次住院相关数据库, 分析不同性别、年龄和医院类型的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和实际补偿比以及不同医院类型和住院费用组实际补偿比的性别和年龄差异。

1 材料与方法

1.1 数据收集

数据来源于2005—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所有得到新农合报销补偿的108 414份住院记录, 数据包括基本的医疗记录和住院补偿资料。其中, 基本的医疗记录资料包括出生日期、性别、出入院日期、医院类型和名称以及出院诊断。住院补偿资料包括住院总费用、属于保障目录内住院费用以及新农合补偿额。

1.2 统计学方法

运用方差分析进行均数间的比较。虽然住院费用以及补偿率的偏态分布不满足正态分布的条件, 但研究表明当样本量较大时, 采用组间均数进行分析结果更为可信。所有检验均为双侧, 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采用SPSS 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广州市番禺区位于中国南方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 2004年番禺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42 300元 (当时我国平均国民生产总值为21 826元) 。番禺区三分之二的人口 (693 000人) 为农村人口, 其中91.0% (581 000人) 参加了新农合。番禺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区、镇财政各承担20元, 村集体和农民个人承担60元 (低保户、特困户和五保户全额由政府救助) 。2004年番禺区不同类型医院新农合起付线乡镇级300元, 区县级400元, 地市级以上500元。新农合具体报销情况见表1。

2005—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所有得到新农合报销补偿的108 414次住院的费用总额为6 800万元, 住院的报销补偿总额为2 290万元, 占住院总费用的34.0%。

%

2.2 不同性别、年龄和医院类型的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和实际补偿比

不同性别、年龄和医院类型的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和实际补偿比情况见表2。结果显示, 与男性相比, 女性具有较高的住院人次和实际补偿比;35~64岁人群住院人次以及次均住院费用最高;65岁以上老年人在各年龄组中实际补偿比最高。地市级以上医院的住院人次最低, 次均住院费用最高, 实际补偿比最低。

*P<0.05。

2.3 不同医院类型和住院费用组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性别和年龄差异

不同医院类型和住院费用组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性别和年龄差异见表3。结果显示, 在不同医院类型和不同住院费用分组下, 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随年龄的增长而上升。

3 讨论

广州市番禺区属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本地区新农合的筹资水平相对较高, 区内新农合的参合率也较高。番禺区新农合补偿比的设定 (表1) 如我国大部分地区[6], 不同等级的医院设定了不同的补偿比;同时, 为缓解因病致贫的情况, 住院补偿比随着住院费用的增高而上升。

本研究中, 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和实际补偿比均随着年龄升高而上升。老年人身体与经济状况均较差, 为获得较高的住院补偿率, 可能会倾向于选择基层的医疗机构就诊。从医院类型来看, 乡镇卫生院与区县级医院的住院人次均较高, 而基层医院的次均住院费用较低, 实际补偿比较高。因属于新农合保障目录内医疗项目的费用与实际发生的住院总费用之间有一定的差距, 费用较高的住院多发生在补偿比较低的地市级以上医院, 实际住院补偿比随着住院费用的升高有所下降。地市级以上医院的住院人次最低, 次均住院费用最高, 实际补偿比最低。在不同医院类型和不同住院费用分组下, 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上升。

本研究结果为新农合补偿机制的调整研究提供相关证据。有的学者认为, 就目前中国农民的情况和新农合基金的保障能力而言, 只能建立风险型即保大病的保障方式。还有学者从卫生绩效角度指出, 大病是农民面临的真正风险, 也是致贫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 在资金筹集有限的情况下, 尤其在贫困地区, 不可能建立全面的、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制度, 只能把这些有限的资金用于对农民健康和家庭威胁大的重大疾病上[7]。但也有学者指出, 新农合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医疗问题。他们提出, 保障目标定位为保大病, 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 难以获得良好的投入绩效。他们认为, 在农村, 真正影响农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 许多农民的大病也是因为小病无钱治而拖成大病的。因此, 从卫生投入绩效看, 对大病的干预所获得的健康效果远不如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及时干预[8]。我们认为新农合制度的完善应该用“双赢”思路来指导, 一方面需要增加政府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投入, 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引导群众“小病进社区, 大病进医院”, 切实降低医药费用支出。另一方面, 为加强对大病的保障力度, 新农合需要扩大保障范围, 同时相对提高相关的补偿比例。

[% (95%CI) ]

*不同性别存在差异, P<0.05;**不同年龄存在差异, P<0.05。

参考文献

[1]You X, Kobayashi Y.The new cooperative medical scheme in China[J].Health Policy, 2009, 9 (1) :1-9.

[2]Wang H, Yip W, Zhang L, et al.Community based health insurance in poor rural China:the distribution of net benefits[J].Health Policy Plan, 2005, 20 (6) :366-374.

[3]熊吉峰, 丁士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公平性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 2010, 29 (7) :32-35.

[4]Sun X, Jackson S, Carmichael G, et al.Catastrophic medical payment and financial protection in rural China:evidence from the New Cooperative Medical Scheme in Shandong Province[J].Health Econ, 2009, 18 (1) :103-119.

[5]Yi H, Zhang L, Singer K, et al.Health insurance and catastrophic illness:a report on the New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in rural China[J].Health Econ, 2009, 18 (l 2) :119-127

[6]王碧华.发达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的探索-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J].中国卫生经济, 2006, 25 (2) :41-42.

[7]褚坚宁.医疗服务收费中的不规范行为及其对策[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5 (2) :107-108.

3.中医医院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情况报告 篇三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2010-06-29 18:38:14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2)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政协活动小组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上,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而开展的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镇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政协小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和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状与成效

****是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后,由原****三镇合一的大镇,共有村(居)委会**个,常住人口**人。其中农业户数**户,人口**人,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乡镇卫生院3个,村卫生室**个,乡村医生74人。截止今年4月底,全镇共完成参合人口**人,参合率达%。

主要工作成效:(一)、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从实践“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根据旗政府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主管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各村(居)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把实施进度和成效列入各村(居)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年终兑现奖惩。

(二)、精心实施。2006年2月23日,镇政府召开了全镇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广大农村群众参加。镇里又抽调58名干部深入到29个村中,会同村干部逐家逐户进行宣传动员。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宣传形式,极大的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确保筹资工作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规范管理。为配合旗合算办工作,镇政府也相应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各村(居)委员设立了联络

员,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章制度,规范镇定点医院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手续,实施服务承诺制,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加强基金管理,在财政所设立收支专门帐户,严格审核,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并接受上级财政、审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新型合作医疗主要变化。从调查情况看:一是减轻了农民看病就医负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截止2006年6月末,****共为位患病农民补偿医疗费用元,其中门诊补人,兑付元;住院补人,兑付元;有人获得4千元以上补偿,最高的一位是**村***,医疗费用元,补偿了元。二是提高了农村产妇入院分娩率,据调查,目前以上的产妇都到医疗分娩,确保了母子平安;三是增强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过去不少农民因家境困难,往往“大病拖、小病挨、到死才往医院抬”,看一次病往往万不得已。四是促进了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的提高。目前,****的三个定点医院都能够积极改善软硬件环境,强化制度建设,公开药品价格,加强医疗管理,千方百计提高医院接诊水平和能力。通过改善服务、降低成本,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都有大幅度上升,医院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了新的提高。

二、新型合作医疗面临的新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由于在推行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便民服务尚

4.中医医院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情况报告 篇四

发布时间:2006-4-8 10:06:38

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政协专题调研组

根据主席会议安排,6月6日至13日,市政协文教委牵头组织部分常委和委员对我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进行了调研。宋林岭主席、朱纯国副主席、焦希勃秘书长参加了本次调研。委员们首先听取了市卫生局关于全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通报,然后到两县一郊,分别听取了汇报,并深入到平定娘子关镇河北村、郊区河底镇河底村、盂县北下庄乡东河村等乡村,采取实地考察、入户访谈、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从而对全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需强化的工作措施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把握。

一、基本情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同于以往以集体经济为主的合作医疗,是指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 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目前,我市平定、盂县、郊区三个农业县区已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益农民比例和通过补偿农民满意率均比较高。平定县作为全省15个首批国家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于2003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国家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10元,省市县三级地方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农民个人每年缴纳10元,人头统筹资金共计30元。截止目前,平定参合农民210564人,参合率为83.3%,享受住院、门诊、健康体检等合作医疗资金补偿的农民191244人次,补偿总额达544.35万元。郊区作为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于今年元月18日正式启动,对参合农民实施省、市、区三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21元,农民个人每年缴纳15元,人头统筹资金共36元。截止4月底,参合农民120521人,参合率84.24%,享受合作医疗资金补偿的农民208人,补偿金额10万元。盂县作为我市试点县,于今年5月13日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会,工作已全面展开,于6月15日前完成筹资工作。市、县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0元,农民个人每年缴纳10元,人头统筹资金共计30元。目前参合农民179513人,参合率为75%。

(一)认识统一、组织得力

为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全市二十件大事之一,纳入了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市委书记程步云多次关注并要求办好这件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实事,快推、全推、推好。同时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多次进行专题研究。一是市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建立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三个农业县(区)及其所辖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管理中心,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并下发了相关政策性文件,为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具体指导;三是实行分级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级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指导和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多方面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积极引导

为提高农民的自愿参与意识,把做深做细宣传工作作为搞好合作医疗的关键环节。各县(区)、乡(镇)、村层层召开动员会、宣传会,党政领导带头入户,乡镇、村干部全方位动员,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节目,传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永久性标语,出专栏、板报、出动宣传车辆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反复向农民群众讲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好处以及解答就医报销等具体问题,解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

(三)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三个农业县(区)共建立县、乡、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495个,对医务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行业整顿和验收,实行动态评审管理,全市形成了三级齐抓共管的新型合作医疗服务网络。

(四)深入调研、制定方案

为了把握实际情况,三个农业县区都精心组织了有关人员对基线调查方案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估,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级设立起付线,科学确定补助比例,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平定县经过一年的运行,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运营模式,实行动态管理,在维护实施方案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和优化方案,通过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切实减轻了农民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努力提高了救助保障水平。比如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基金沉淀较多,农民受益面窄的现象,在2004年底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县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综合评估,及时修改了实施方案,提高了补偿比例,平均补偿比例从26%调整到35%,农民感到满意。

(五)加强监管、取信于民

合作医疗基金由县(区)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管理,统一在农业银行设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自求平衡”的原则,做到了钱账分离、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 保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各县区、乡镇都成立了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农民代表参加的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乡都设立了公示栏、投诉箱或投诉电话,每月对合作医疗工作及报销补偿情况进行公示。通过多种形式的工作督查,使整个合作医疗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建立了公开、透明的运作模式,农民群众的参合权益也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年多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因开展时间短,在运行过程中

还有许多不够完善之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不充分。由于农民认识水平层次不同,加之宣传工作不够到位,一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解决大病统筹的问题认识不足,心存疑虑;一些身体健壮、多年不患病的中青年农民对参加合作医疗积极性不高;有些农民外出打工,长年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觉得入合意义不大,因此不愿入合。

(二)补偿比例还不高,起付线设置较高,与农民的期望值存在差距。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刚开展此项工作用于补偿的面大,照顾了大多数人的参合积极性,致使大病补偿标准不高;二是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相对较少,政府资助和集体扶持资金不大,新型合作医疗统筹资金盘子不够大;三是 政策规定的用药目录过窄,好多大病用药不在目录范围,致使目录外用药比例增大,无法实现补偿,另一方面有些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合作医疗用药目录掌握不全面,导致目录外用药占有比例过大;四是虽然经过基线调查,制定出了住院补偿标准,但由于调查的不够细致、全面,测算补偿报销比例不够科学、合理。

(三)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工作没有理顺。由于资金有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相对较低,解决一般家庭、一般病情能力尚可,但是现在花费几万元乃至十几万元的病情并不少见,当遇到特别贫困或者病情较重的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只有“爱莫能助”,贫困农民“看病难”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需要与民政部门主管的医疗救助制度的推行进行很好的衔接。

(四)定点医疗机构点少面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费用控制缺乏较为有效的措施。医药费用报销手续繁琐,办理速度慢,耗时长。不少农民为了报销门诊医药费,跑了乡里跑县里,来回批转跑下来,路费甚至比报销费用还高。外出务工的入合农民也觉得审核手续繁杂,来回申请补偿和报销都不方便。

(五)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设施设备较落后,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差。多数乡镇卫生院的住院治疗条件“廉价而不优质”,无法为农民解决医疗需求,农民只好去较高级别的医疗 机构就医住院,医疗费重的问题仍然无法改变。平定县作为国家试点县,2004年,国家对平定县5个卫生院投入了150万元进行危房改造,还计划对10个卫生院每所投入30万元更新设备。郊区、盂县这方面就较差,好多设备都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购置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求很不适应。

(六)乡村两级卫生院所工作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缺乏高技术、高医德的医卫人才。乡村两级卫生院所医务人员多数是由以前的赤脚医生和略懂医药知识、略有一定行医经验的卫生人员组成。多年来一直补充不进年轻的有技术、有知识的医技人才,新老更替面临断档危机。一方面原有很多有技术、群众又认可的好医生流失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地理位置、薪水待遇等原因,外地高技术医卫人才又不愿意到乡村去,就连本地土生土长、院校毕业的医技人员宁愿在大医院打临工或外出打工,也不愿回乡回村搞医疗服务,有的地方就连基本合格的医技人员也严重缺乏。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能力薄弱。三个县区工作全面铺开后,工作量相当大,县、乡两级工作人员明显不够,基层经办机构设备短缺,管理手段落后,参合个人交费还得靠人一家一户去收,既麻烦又不安全。市级未设专门管理机构,现由市卫生局基妇科兼管,这个科原本工作量就很大,加之人员少,难免出现顾此失彼现象。

三、进一步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议

全面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有利于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有利于统筹经济社会和城乡全面协调发展。为了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有序、稳妥地开展下去,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委员们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乡村卫生人员、计生工作人员、群众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用,因势利导,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造声势,营造氛围,以鲜活的事例让受益的农民自己讲述自己真实的事情,使这一民生政策家喻户晓。确实让农民了解新型合作医疗的社会性、优越性、长期性,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医疗合作互助共济理念,让农民了解和掌握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法,进一步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二)建立新型、科学的管理理念,探索合作医疗管理新办法。加强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软件建设,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全市各县(区)、乡(镇)新型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在适当增加编制、人员的基础上,建议县乡两级管理机构人员可以搞成编制内人员、聘任制人员、雇员制人员各占三分之一,忙时来,闲时走,这样还可以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建议 成立阳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全市新型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试点方案的制订、调查研究、督办检查、信息收集、日常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制约管理,以防“开单提成”、“药品回扣”现象,防止对农民在身心上造成伤害,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规范操作,稳妥运行,在总结试点和外地经验的同时,要强化制度建设,尽快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度、操作规范和运行规程等。同时,增强工作透明度,真正做到“阳光作业”。

(四)建立有效的筹资、管理和监管机制,筹好、管好、用好资金。既要防止补偿比例低,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又要防止补偿过多,出现基金透支风险。要建立稳定、安全、有效、快捷的基金监管长效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千方百计降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成本、改革成本和管理成本,想方设法减少行政性支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低成本运行体系,确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方便农民及时、低廉、有效使用统筹合作资金。

(五)加大对乡村两级卫生院所的投入,提高卫生院所的管理水平和医护质量。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要加强乡村两级医卫队伍建设,通过医疗支农、培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乡村两级医卫人员 医技水平,培养一支扎根农村、作风过硬、技术优良的农村卫生队伍。开发、更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程序软件,实现全程电脑自动化管理,全市各县区实行微机联网,网上查询、网上审核,用尽可能少的人力办尽可能大的事情,提高办事效率。

(六)适当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起付线标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要照顾到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在继续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测算科学、合理的补偿比例,适当降低起付线标准,可在农民住院费用较为集中的范围内提高报销比例。如平定县由原来市县级补偿比例高调整为乡镇级补偿比例高,使参合农民积极性大增,又如,平定、郊区已经实施的妇女生育专项补助,凡计划内正常生育,一次性补偿200元,剖宫生育400~500元,这样有利于引导农民就诊流向,又使基层医疗资源得到有效充分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在全市推广。

七)适时、灵活调整和扩大参合农民就医用药目录范围,以适应农民群众多方面就医用药需求。建议在全市范围内扩大定点医疗机构点,市、县、乡镇、村都要设定点医疗机构。建议将市一院、三院、阳煤集团总医院等大医院设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大医院要向参合农民倾斜政策,实行“菜单式”收费制度,确实方便农民就医看病,减轻农民医疗负担。

(八)、尽快启动贫困农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协调工作。成立由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联合组成的贫困农民医疗救助管委会,合理使用农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明确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和其他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民。患大病的贫困农民在享受合作医疗补偿待遇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依然很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九)简化报免程序,方便农民就医看病。利民工程就要让农民既得实惠,又得便利。应削减门诊、住院费用报免中间环节,逐步推行门诊、住院现场直报方式。门诊住院产生费用可采用在哪家定点医院、卫生院看病,就由哪家医院按比例直接报免。方便附近参合农民就医看病,以适应农民“小病就近、大病择优”的需求趋势。对于长期在外务工的参合农民,也要简化手续,除大病大额医疗费用需要事先电话告知外,只要凭正规医院的证明和发票,无需补办任何手续,就可以报销医疗费用。

(十)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应建立由财政部门负责参合农民个人资金收缴和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医疗补偿款由财政监管专户直接下拨各医疗机构,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离、封闭运行。建议将新型合作医疗中国家、省、市、县(区)补贴款及配套经费和各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工作经费的拨付纳入各级政府 “十一五”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筹资、管理、监管机制,筹好、管好、用好每一分钱。

(十一)建议运行一段时间后,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区)乡(镇)推开试点,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统筹总额,人头统筹资金可由现在的30元提高到60—90元,增强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报告 篇五

近日,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调查的通知后,马村乡人大主席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工作调查组,深入村组农户,广泛听取各层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工作得失,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了基层一手信息,为今后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参考依据。现将近段以来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到位。为确保新农合扎实推进,乡政府专门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层层召开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会,并采取以会带训的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我们把全乡划分为六个工作区,各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各村确定一名包村干部负责,形成领导包区、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积极动员农户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层动员,宣传到位。为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动员会召开后,我们立即组织各村通过召开广播会、群众会,并在各村显要位置张贴合作医疗宣传标语1000多条,发放宣传单10000多份。乡政府还组织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农户,耐心地把合作医疗相关政策、措施和补助办法向群众详细讲解,消除群众的疑虑。乡政府开通了咨询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咨询,使群众充分了解新农合的各项优惠政策,炒热了群众思想。

三是严格程序,管理到位。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工作程序,稳步开展,在积极争取群众支持、自愿交纳参合款的基础上,组织乡财政所专业财务人员收取群众参合款项,并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票据,一天一结算,及时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上交款项。特别是在参合农户基础信息录入过程中,我们为了加快工作进度,租用了10台电脑,由机关熟悉电脑的同志全天录入,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这项工作园满完成。另外,我们对“五保户”、“特困户”合作医疗缴费由乡政府负责协调,民政部门予以补助,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截止目前,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73.8%,全乡群众基本实现了一般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得到了及时治疗,群众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要充分调动群众参合积极性,把新农合落实到实处。目前,还有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识观念不到位,只计较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建议:县乡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出面组织引导,加大对宣传力度。合作医疗是农村公益性福利事业,需要县乡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介绍和资料,及时宣传新农合受益典型人员的情况,调动群众积极性,并努力降低医疗成本,使广大农民重新建立起对合作医疗制度的信心,自觉支持、自愿参加,扎实推进。

二要加强对新农合的监管力度,确保新农合规范运作。不少群众反映医院对参合群众医疗收费明显比款参合时高得多,即便是报销后所花费用也与未参合时所花费用对比基本

一样,只是把多收的费用通过参合报销的手续返了回来;村级诊所对群众使用医疗本看病、抓药热情不高;新农合基金管理属于卫生系统内部自我监管,存在监管虚设、不到位的现象。建议:一是建立外部监管体系,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不得挤占。二是健全综合评价机制,适时开展新农合运行效果考核,针对服务数量和质量、医疗费用、乡村卫生资源使用效率、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满意度等开展新农合医疗综合评价,开展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提高新农合运行透明度。

三要着力提高县乡村医疗水平,把新农合办成民心工程。建议:不断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关的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是新农合顺利开展的强有力支撑。有规划地安排财力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新农合的推进创造了基础条件,进而实现了新农合与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的良性互动。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机构的建设,加大对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培训的力度,力争尽早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的目标。

6.中医医院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情况报告 篇六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研究根据吉林省2010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报表,分析基金的筹资与使用情况。采用Excel 200进行数据录入,并用SPSS13.0 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基金筹资和使用总体情况2010 年,吉林省新农合总筹资1 879 786 090 元,其中住院统筹基金1 364 993 062 元,门诊统筹基金514 793 028 元,人均筹资150 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人补助60 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每人补助60 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30 元。

吉林省新农合基金总体使用率较高,为94.27%,基金的结合率为5.73%,基本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但仍有4 个统筹县(市区)基金使用率高于100.00%,6 个统筹县(市区)基金结余率超过了15%。

基金支出包括住院基金支出和门诊基金支出。其中,住院基金支出包括住院支出和二次补偿支出,支出金额分别为1 518 837 035 元和36 917 735 元,基金使用率为113.98%,基金结余率为-13.98%;门诊基金支出包括门诊支出和体检支出,支出金额分别为21 539 716 元和828 848 元,基金使用率为42.00%,基金结余率为58.00%,见表1。

2.2 新农合住院基金支出情况

2.2.1 参合人员住院就医流向及住院费用补偿情况吉林省参合人员总住院人次为887 838 人,住院就医人次主要集中在县级医疗机构,占参合人员总住院人次的47.36%,另外,有28.71%的人在县以上医疗机构就医,有23.93%的人在乡镇卫生院就医,见表2。

吉林省各级医院总住院费用为3 705 189 005元,总补偿费用为1 518 837 035 元,补偿比为40.99%。随着医院级别的增加,次均住院费用大幅升高,乡镇卫生院的次均住院费用为1 446.17 元,县级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为2 996.06 元,县以上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为8 388.86 元。而随着医院级别的增加,实际住院补偿比却大幅降低。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补偿比最高,为58.21%;其次是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比,为48.43 %;县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比最低,为34.14%,见表2。

另外,为了充分利用新农合基金,新农合管理部门在年末对已经获得大病统筹补偿的参合农民给予二次补偿。全省有18 个统筹地区实施了二次补偿,二次补偿支出为36 917 735 元,补偿人次为18 683 人,次均补偿费用1 976 元。

2.2.2 住院补偿金额分布情况吉林省新农合住院补偿金额主要集中在3 000 元以下,占住院补偿总人次的86.86%;其次是住院补偿金额为3 000~5 000 元的,占住院补偿总人次的7.45%;有0.04%的人次住院补偿金额超过了4 万元,超过各项补偿的封顶线,见表3。

2.3 新农合门诊基金支出情况新农合门诊费用补偿主要分为普通门诊费用补偿和慢病门诊费用补偿。其中普通门诊总费用为504 154 980 元,补偿费用为160 149 671元,次均补偿费用为31.35 元,补偿比为31.77%;慢病门诊总费用为146 636 519 元,补偿费用为55 247 498 元,次均补偿费用为261.20 元,补偿比为37.68%。

新农合健康体检资金原则上应利用家庭账户或门诊统筹基金结余。全省有3 个统筹县(市区)开展了体检,体检补偿人次为52 047 人,体检支出828 848元,占门诊统筹基金的0.16%。

3 吉林省新农合存在的问题

3.1 统筹层次低,各统筹地区新农合发展水平不一吉林省新农合实行县级统筹,统筹层次低,基金抗风险能力较低,不利于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长春市朝阳区、南关区等统筹地区农业人口不足5 万,筹资金额有限,不足以抵御各种因素对新农合基金带来的风险。同时统筹层次低增加了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困难,一些身在外地或者病情无法在本地医治的参合人员,需要办理转诊手续才能到县外医疗机构就医,影响了就医效率。另外,各地区之间补偿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如白城市洮北区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为44.65%,而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仅为32.48%。制度公平性受到考验,不能充分体现新农合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

3.2 筹资水平较低吉林省新农合人均筹资150元,虽然与2009 年相比,人均筹资标准增加了50 元,但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7 元。吉林省新农合筹资水平较低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参合农民缴费金额低。有研究称,新农合应按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1.5%~2.0%的比例确定农民人均缴费水平[1],而吉林省人均缴费金额仅占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0.5%。另外,筹资渠道单一也是制约筹资水平的因素之一,新农合基金绝大部分来自政府财政补贴和农民缴费,社会力量鲜有参与。

3.3 住院费用高,补偿水平低吉林省新农合次均住院费用(4 173 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 371 元),且比上一年增长了15.35%,高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14.8%,次均住院自付费用为(2 462 元)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 919 元)。补偿水平的高低是新农合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补偿水平低影响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并将影响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2]。但是,吉林省新农合住院费用补偿比(40.99%) 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3.07%)。补偿封顶线(4 万)较低(同期山东、山西、江西、河南、湖南、福建等地补偿封顶线均不低于5 万)。由此可见,吉林省新农合住院费用高,补偿水平低,农民“看病贵”的现象突出。医疗机构的逐利性是导致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3]。近年来,虽然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报销比例的不断增加以及补助范围的不断扩大;但是,新农合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水平有限,管理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缺乏监督,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导致医疗费用的提高,从而增加基金的支出。

3.4 住院就医流向不合理吉林省2010 年乡镇卫生院的住院人次百分比(23.9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7. 47% ),县以上医疗机构住院人次百分比(28.71%)高于东部地区水平( 21. 72%)[4]。由此可见,吉林省住院就医流向是不合理的,这不仅降低了基金的使用效率,也增加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分析原因可能是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设施条件较差,医疗服务功能较弱,加之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更加的便利,参合人员多愿意到医疗条件更好、医疗技术水平更高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

3.5 门诊基金使用率过低吉林省新农合门诊基金使用率较低,为42.00%。这与各统筹区门诊补偿方案比较保守有关。吉林省未对门诊补偿的方案做具体要求,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门诊补偿方案。由于门诊统筹开展时间较短,各地区经验不足,补偿方案预算不够科学、精确,造成了门诊补偿方案比较保守。

4 政策建议

4.1 逐步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借鉴国外和中国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选择试点进行市级统筹,探索不同的统筹模式。其他地级市在试点地区的基础上,选择适合各自经济状况的模式,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市级统筹[5]。待条件成熟后,实施省级统筹。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循环渐进、积极探索的原则,妥善处理新制度与原有制度的衔接。同时,要加快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发展,保证信息系统能满足统筹层次提高后的业务需要。

4.2 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建立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筹资水平是影响新农合补偿水平的基本因素。首先,要充分考虑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民意愿的情况下,以广大参合农民的根本利益为前提,稳步提高参合农民的缴费金额。其次,努力拓宽筹资渠道,通过鼓励社会捐赠、农村集体企业出资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新农合事业中。再次,加大政府对新农合的投入,新农合的发展关系到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水平,是中国医疗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该在新农合的发展中承担更多的责任。

4.3 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6],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制止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行为,制定严格的出入院标准,减少诱导需求的产生。同时也要加强对参合农民就医行为的监管,杜绝通过转借合作医疗证、门诊转住院、出院过度带药等方法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保障基金安全。努力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发展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把医疗服务的付费模式由传统的按服务项目后付制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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