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合同协议书范例

2024-10-01

饭店转让合同协议书范例(共11篇)

1.饭店转让合同协议书范例 篇一

编号:HL202050414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 _ 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超市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精 选 合 同

合同编号:HL202050414 Word 版本 第 2 2 页 / 共 3 3

超市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面积为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为__________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说明:本合同内容仅供甲乙双方的一种参考,使用时须仔细阅读所列条款,合同内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切勿直接套用。文件可直接下载编辑,可用于电子存档。

精 选 合 同

合同编号:HL202050414 Word 版本 第 3 3 页 / 共 3 3

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饭店转让合同协议书范例 篇二

摘 要 合同转让后原合同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是否及于受让方成为了突出的问题,就该问题国内外并存着两种理论,一是以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及合同相对性原则为依托的非自动转移理论,二是以禁止反言原则、公平合理期待原则为基础的自动转移理论。本文即以该两种理论为研究基础,辅以对相关实践的分析,最终落脚于我国该制度的建设。

关键词 仲裁协议效力 自动转移 非自动转移

一、仲裁协议效力非自动转移理论与实践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愿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协议。作为契约的一种,它受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规制。此外,书面形式作为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1.形式的书面要求

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和《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均对仲裁协议的形式做出了严格的要求。

《纽约公约》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书面协定,是指当事人所签订或在互换函电中所载明之契约仲裁条款或仲裁协定。”意大利Zimmer v. cremascoh案的法官即以上述条文规定否定合同转让后原有仲裁协议对受让方的效力。该案涉及一份包含有仲裁条款的协议的转让,但转让行为本身并没有特别涉及仲裁条款。后受让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意大利最高法院认为,在转让合同中不明确提到仲裁条款的话,不能满足《纽约公约》第二条关于同意仲裁的表示应当是清楚的无异议的规定。

然而,国际商事活动的实践已经越来越多的突破该限制,联合国贸法会就《纽约公约》第2条第2款的解释建议为:认识到其中所述情形并非详尽无遗。2006年对《示范法》中的有关仲裁协议的定义和形式做出了重大修改,其中备选案文之一规定:“仲裁协议的内容以任何形式记录下来的,即为书面形式,无论该仲裁协议或合同是以口头方式、行为方式还是其他方式订立的。”备选案文二仅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定义,而不再对仲裁协议的形式做出规定,这也就意味着仲裁协议不再拘泥于双方当事人的书面签署,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及于合同受让人提供了可能。

2.合同相对性原则

合同相对性是指“只有合同当事人才受到合同约束,只有对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当事方才有权享有或应当负担自己缔结的条款中的权利义务①。”由于合同受让人是合同关系的第三人,不享有合同权利也不负担合同义务,所以承认仲裁协议的效力扩张,实际上是对合同相对性的一种背离②。

英国的承包商Cottage Club Estates Limited与房主Woodside Estate Co.之间的建房合同中包含了仲裁协议,承包商将该合同项下的应得款项转让给了银行,后承包商对该应得款项产生争议而提起仲裁,房主辩称因合同权利转让,承包商不能提起仲裁。法官认为,仲裁协议只约束签署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合同权利的转让不涉及该合同中仲裁协议的转让。

但是,随着商事实践的发展,合同相对性原则逐渐出现了例外,首先就表现为利他合同。比如,20世纪50年代德国联邦法院创设的“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及《美国统一商法典》确立的“利益第三人担保责任”制度。

二、仲裁协议效力非自动转移理论及实践

1.“禁止反言”原则

衡平法上的“禁止反言”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法律行为或实现权利时应“言行一致”(my word in my bond)。也就是说,当仲裁条款的签字方利用合同中的实体条款来主张自己对非签字方的权利时,其主张事实上确认了双方之间合同的存在,并且签字方的主张完全来源于合同或者与合同的内容相关。此时,如果他否认非签字方的仲裁权利是不被允许的③。美国Enron Congeneration Limited Partnership Inc. v. Smith Congeneration Intenational Inc.案中原合同非转让方向法院起诉受让人,受让人以合同含有仲裁协议为由,要求将争议提交仲裁。美国第二巡回法院认为,“受让人要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源自于包含了仲裁协议的原合同,而原合同当事人已经表示了通过仲裁解决合同项下争议的意愿,根据禁止反言原则,原合同当事人不能逃避仲裁”。

2.公平合理期待原则

公平合理期待原则要求以合同当事人合理的利益来推定当事人的意图,如果当事人有不同于此的意图,应当作出特殊的约定④。笔者认为,讨论仲裁协议的扩张效力实际上就是要对合同进行解释。在无法获知当事双方的真实意图时,公平合理期待原则就应当被运用以推定当事双方的意图。因为,一个理性的正常人都是在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但是如果双方都想在获取更大的利益则不免会产生冲突,因此又要兼顾对方的利益,也就是得到自身合理的利益而不追求过分的利益。

美国法院审理的Hosiery Mfg. corp. v. Goldston案,原告作为包含了仲裁协议的合同的受让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法院认为,“如果仲裁协议一方可以通过转让受制于仲裁协议的权利而逃避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将没有任何意义。”

三、我国的相关制度建设

我国《仲裁法》并没有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9条规定:“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

笔者认为,该条文包含了以下三层涵义:

1.无论债权受让还是债务承担,受让人都不加区分的适用这一条款。

2.采用自动转移理论,只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限制仲裁条款对当事人之外的人适用,或受让人没有明确反对适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受让人无需重新做出同意仲裁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自动的、直接的适用仲裁条款。

3.强调对受让人知情权的保护。若原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之外的单独协议约定仲裁的话,那么受让人必须实际明知此协议的存在才受仲裁协议约束。

四、结论

综上所述,筆者认为,自动转移理论与非自动转移理论的区别在于前者需要受让人默示同意,只要其没有做出相反的意思表示就推定接受仲裁协议;而后者则需受让人的明示同意,如果当事人没有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接受仲裁协议,则主合同的转让不及于仲裁协议。

然而,自动转移理论也存在弊端。比如当事人A、B原合同中包含有仲裁协议,为了保证仲裁的公正性,双方当事人选择了C地仲裁,而后,A将合同转让给C地的D,间接导致了B在某种程度上处于了不利的地位,而D相较于A而言获得了更优的仲裁便捷地位,换句话说合同转让后受让人获得了优于转让人的地位。因此笔者认为在该理论和非自动转移理论之间进行比较,只能说相较于后者给合同非转让方带来的更为不利后果而言,一定的便捷性甚至“公正性”的丧失是整个制度寻求平衡的后果。

我国的《仲裁法》解释是在支持仲裁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产物,符合了国际发展趋势,采取自动转移理论,同时注重保护受让人的知情权,笔者认为该条司法解释合理的解决了现实中存在的合同转让中仲裁协议对未签字人的扩张效力问题,应当给予积极评价。

注释:

①李永军.合同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5:504.

②徐伟.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效力扩张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26.

③Hughes Masonry Co. v. Greater Clark Country School Bldg.Corp.

④刘晓红.论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法理基础.北京仲裁.2004(1):60.

参考文献:

[1]赵健.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法律出版社.2000.

[2]李永军.合同法(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5.

[3]刘晓红.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理与实证.商务印书馆.2005.

[4]刘晓红.论仲裁协议效力扩张的法理基础.北京仲裁.2004(1).

3.林地转让合同协议书范例 篇三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 _ 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林地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林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说明:本合同内容仅供甲乙双方的一种参考,使用时须仔细阅读所列条款,合同内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切勿直接套用。文件可直接下载编辑,可用于电子存档。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元/亩,合计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4.棋牌室转让合同协议书范例 篇四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 _ 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棋牌室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棋牌室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为万元(小写:),乙方先付给甲方元,余款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营业执照、特殊行业许可证,乙方必须自行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所发后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如不办理,在转让之日起,发生所有事情、费用(物业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甲方概不负责承担。

三、乙方要履行甲方与出租方签字,房屋租赁合同所需要的事项,如不遵守,从转让之日起所有违背租赁合同的有关事宜,甲方概不负责。

四、原制定合同房屋租赁费元/年,经甲方和租赁方共同协商,定为元/年。

五、甲方房屋租赁截止月日到期,到期后,乙方自行找出租房主续交租金,甲方原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给乙方。

六、棋牌室过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应协助乙方过户。

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棋牌室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债权债务都与甲方无关。

说明:本合同内容仅供甲乙双方的一种参考,使用时须仔细阅读所列条款,合同内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切勿直接套用。文件可直接下载编辑,可用于电子存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5.饭店转让合同 店面转让合同 篇五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接收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饭店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120平方米。

二、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包括房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三、该店面的营业执照由乙方办理,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6.饭店转让合同 篇六

(一)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新港假日D8的鑫港海鲜坊转让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其中百氏冷藏柜归百氏厂家所有,乙方在返还百氏厂家在无任何损坏的下,厂家返还乙方2000元使用押金)。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总金额为8万人民币。第三条: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第一次支付6万人民币。余下的2万在20**年1月23日以前全部支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第一次6万人民币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鑫港海鲜坊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鑫港海鲜坊与房主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另与房主签订协议。

2.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将所有20**年到20**年度所有暖气费。物业费。交清。水费电费交清至鉴定合同当日。将原鑫港海鲜坊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将过户乙方的法人。甲方从鉴定合同当日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前(截止20**年12月25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第六条: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鑫港海鲜坊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饭店转让合同

(二)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90%或双方约定。

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______有限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协议》; 附件二 《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饭店转让合同

(三)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位于XXX的饭店设备转让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饭店及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的饭店及出租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饭店及房屋有装修及设施;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证明复印件仅供本次租凭使用。第三条:租凭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凭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凭该房屋仅作为饭店使用;

3、租凭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凭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凭合同。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先缴押金 元,乙方不租时退回;

2、甲方将饭店设备折价人民币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饭店设备款 元给甲方。

3、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叁仟肆佰元整),房屋租金自下一年(2012年10月10日)起月租金涨7%即 元/月;

4、乙方每月10日前缴纳本月房屋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租凭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凭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2、乙方缴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饭店经营所需承担的其它费用)。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房屋;

3、对乙方的装修及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凭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第七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凭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4、租凭期满,乙方要继续租凭的,应当在租凭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出租权;

5、租凭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交付时租凭房屋本身是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饭店及房屋租凭期满后,将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额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凭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值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3)改变本合同规定租凭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租凭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2%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凭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凭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房屋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凭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饭店房屋所有人为周浩,经营租凭人为,在租凭期间所有经营活动及后果由 负责,周浩不承担任何因饭店经营而引起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7.2022小型饭店转让合同 篇七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

甲方经营的“--饺子王”(原名叫“--饺子王”)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华联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合伙经营,后因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本协议共4页。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三峡广场华联超市的“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法人代表:李晓云: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万元(拾伍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2.2万元(贰点贰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飞关系。

4、甲方在--年10月至11月向华联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1.9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0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14.5万元/月(拾肆点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2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12.5万元(拾贰点伍万元),如果租金超过2.2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年10月份乙方按2.2万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饺子王”快餐厅--年9月27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7万元(柒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2--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万元,其余部分在--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华联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从--年9月27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华联过户手续时止。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华联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壹式伍份。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8.饭店转让协议书 篇八

乙方(被转让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位于 酒店内所有财产、设施(见财产清单)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0.00元。

二、转租标的:

甲方将租赁房屋 3 间(共8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院子转租给乙方(院内车棚使用权归 所有),租赁费用每800元,租赁期限二年整,从7月20日起到 7月21日止。

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转让费的缴纳方式:

甲方于207月11日将位于 酒店内所有财产、设施交付乙方并验收后,乙方即付清转让费20200.00元。

四、租赁费的缴纳方式:

在签订协议时预交半年租金4800元,以后租金依次类推。

五、转租条款:

甲方在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转租给乙方时,应当通知房屋所有人(出租人)知悉本协议,并应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本协议。

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如经营发生困难,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房屋再行转租给第三人经营。

六、费用承担: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承担。

在协议签订之后,因经营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经营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9.饭店转让协议(定稿) 篇九

转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就甲方具有所有权饭店转让事宜共同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店铺情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饭店的主要情况如下:

地址座落:(以下简称该房屋)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可独立享有自主决定以上饭店的经营活动的权利,包括所经营商品的品牌、价格、经营方针等权利。

二、交接日期及债权债务

1、甲乙双方约定在月用从该日起由乙方负责缴纳,若未能按照此日期交接完毕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经营期限内所获收益只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收益不享有任何权利。

2、乙方接手前该饭店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水电费、燃气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3、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证照手续或办理相关证照的材料。

三、转让费用及甲方剩余租金支付

1、双方在约定时间内交接完成后,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

【大写:】。

2、甲方所缴纳的剩余租金为自日至年月的租金共计:元【大写:】,交接完成后乙方按照约定支

付给甲方。

3、上述费用双方约定在交接完成后天内依据双方约定方式支付;

4、该项转让费用包含了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装修、电器设备、经营桌椅、厨房设备等不动产的转让费;

四、支付方式

1﹑现金方式,甲方于合同约定的缴纳时间到乙方所在地接受。

五、饭店装修及电器设备:

饭店装修及所有灯具、桌椅、空调、后厨设备等电器设备、营业设备等所有动产直接归乙方所有,相关费用支付见第三款;

六、证照的使用及办理

甲方原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应在双方交接后日内完成注销;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税费手续、卫生许可证等。办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其租金期限内(日期见第三款第2条)配合乙方经营,在该日期内不得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经营,否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各种必要协助,如因甲方怠于提供协助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须负责赔偿。

2、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作为胜利路店联营合同的附加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

10.饭店转让合同协议书范例 篇十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股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公司法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xxx有限公司向xxx借款万元,期限,并与其签订来看有关于该融资需求的《借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2.为确保质权人基于主合同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出质人同意以其拥有的重庆迈时星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的方式向质权人提供担保。

经本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就股权质押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质押股权

质押股权即本合同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在xxx(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合同和质押担保范围

1.本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xxx有限公司与质权人及担保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协议》。

2.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基于上述主合同享有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

第三条质押担保期限

本合同质押担保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质押登记股权凭证的移交1.本合同签订后股权质押登记的时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后质权消灭,双方共同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主合同项下债权(实现质权人在主合同中的权利)。

(1)出质人行为构成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根本性违约。

(2)出质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3)发生法定的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押股权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以任选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1)变卖、拍卖质押股权,并以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押股权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

(2)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六条 质押股权收益

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所分配的股权收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由质权人收取并持有,出质人为质权人收取股权收益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当质权人主张质权时,质权人收取的股权收益在质权人主张的质权数额内将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超出部分无息返还出质人。如果在质权存续期间未发生质权人主张质权的情形,质权因担保的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后,质权人将收取的股权收益无息返还出质人。

第七条 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本合同项下质押股权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押股权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押股权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先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八条 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采取下列行为(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质权实现或不会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除外):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3)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5)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6)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银行营业日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送达质权人:

(1)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2)出质人/标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或其主要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3)出质人/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4)出质人/标的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5)质押股权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标的公司本身或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合理要求配合提供标的公司相应的财务资料,但质权人非经出质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泄露或允许第三人使用、披露、泄露该财务资料。

4.出质人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维持股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放弃股东权利和标的公司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5.出质人应承担与质押股权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6.如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因标的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出质人拒绝向标的增资等,质权人有理由认为该状况已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7.出质人确认,在质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实现质权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及相关权利。

第九条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

第十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质权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出质人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足以对质权人实现质权或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出质人每次违约行为向质权人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质权人有权主张其基于主合同享有的债权提前到期并依法主张质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声明:

本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乙方:

11.饭店转让合同 篇十一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整体饭店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因家中有事,同意把位于 自愿转让给乙方,主要包括店铺整体装修、餐桌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2、甲方转让给乙方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3、转让时间:2017年9月27日

4、乙方接手经营该饭店后,若出现必须由甲方出面才能解决的事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处理。

5、本合同在 签订,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至该饭店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6、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他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各执一份,每份文本条款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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