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代理委托合同

2024-07-08

企业税务代理委托合同(通用9篇)

1.企业税务代理委托合同 篇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服务申报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在甲乙双方保证其主体合法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促使项目申报成功,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协助乙方完成申报材料的撰写;

2、甲方根据乙方的咨询意见及时办理相关附件,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并能成功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应当真实有效;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

5、甲方应当认真研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以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自评分数原则上在75分以上),并由乙方给予必要的咨询意见。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提供准确、完整的该项目所需基本资料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申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撰写申报材料,组织附件,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到政府指定部门,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应当配合完成;

2、乙方应尽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申报服务内容,维护甲方利益;

3、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询问,乙方应及时做出答复并按甲方要求随时告知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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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除得到甲方允许外,不得向除主管部门外的第三方透露。第三条、佣金及付款方式

1、申报初期,甲方同意付给乙方前期工本费人民币 元,且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公告起,甲方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元;

以上费用请汇入 公司帐号:

开 户 名 称 : 帐 号 : 开 户 银 行 :

2、申报材料前期工本费,仅作为乙方为甲方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撰写申报材料,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的工作费用,不包括代办其他事项产生的工本费、行政事业收费和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等;

3、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专利、软件著作权、专项审计报告等事宜,乙方需另行收费,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4、申报是否成功和被批准认定时间以主管部门认定公告为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乙方退还甲方前期工本费;

2、如果因为甲方未按照项目申报时效给乙方提供基础资料和补办附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项目申报失败,乙方不退还甲方前期工本费,由此导致乙方的损

3、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基础材料或者提供的基础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其他甲方未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的行为,导致未被政府指定部门受理,视为乙方已经完成此项目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通过主管部门的批准,甲方按申报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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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于乙方的过错不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或者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由此导致项目申报失败,乙方应当双倍退还全部已付的技术服务费(;

5、合作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此合同,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一方负责赔偿,如乙方终止合同则由乙方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如甲方终止合同,乙方不返还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工本费和技术服务费。

6、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给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否则甲方承担责任??

7、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泄漏,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或者由于甲方的保密制度欠缺导致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所有内容泄漏,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条、附则

1、甲、乙双方均确认,对于本合同全部条款无任何异议,并在此情况下签署本合同。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当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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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税务代理委托合同 篇二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当委托人雇用代理人完成一项服务,且这项服务要求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决策权时,代理关系就存在了。在现代企业组织结构中实际上存在着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譬如,企业所有者或股东作为委托人,雇用CEO或高级管理集体作为代理人,为股东的利益管理企业;企业高级管理集体作为委托人,雇用部门经理作为代理人,管理企业的分权化经营单位。换句话说,在企业多层代理关系下,每一层次的管理者既是上一层管理者下的代理人,又是其下层员工的委托人。由于一方面代理人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委托人期望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代理人往往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另一方面,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委托人不能直接观察到代理人的行动,只能观察到其行动的结果,代理人在自身利益驱使下可能发生“道德风险”或“逆向选择”。这两方面的原因,会造成企业价值的减少,即导致“代理成本”发生。为此,委托人需要借助一种控制系统来使代理人按照其目标进行经营。

企业预算管理作为一种内部契约机制,通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签订以预算为基础的契约,把预算的实现情况作为评价考核代理人业绩的依据,这样可以将各层次代理人的目标协调一致,有效地降低各层代理成本,提高企业整体的管理效率,有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具体来说,一方面,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通过预算目标的层层分解,可以将责任落实到人,从而实现企业全员、全过程的目标管理。另一方面,在预算管理的考评环节,委托人通过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可以将代理人的报酬与其业绩联系起来,从而促使代理人提供和委托人目标尽可能一致的努力水平。在设计激励方案时,可以借助“个人理性约束”及“激励相容约束”条件,即激励方案提供给代理人的收益必须高于代理人从公司外部能获取的收益;激励方案必须能够使得代理人在付出较高努力水平时获取的收益高于其付出较低努力水平时。因此,通过企业全面预算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二、基于委托代理分析的预算松弛问题

企业预算按其编制程序可分为强加性预算和参与性预算。根据现代组织行为理论及其产生的分权化管理方式,人们普遍认为应当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参与性预算。实践证明,参与性预算确实具有提高预算指标的可靠性、激励员工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等一系列优点,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预算松弛。

预算松弛主要发生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表现为制定预算时低估收入、产销量、利润,高估成本,夸大预算完成难度等。预算松弛直接影响预算管理的有效性,既不利于挖掘企业的潜力,从而使企业达不到利润最优;又为管理者、预算执行人员提供了掩盖工作失误、偷懒等行为造成的预算差异的弹性空间,影响业绩评价的客观性。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预算松弛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每一层次的委托人与代理人(即员工、部门、企业)之间,都存在着目标的不一致和利益的冲突。委托人希望代理人从企业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出发,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代理人则会追求短期利益,希望通过短期内企业利润的增加获得较高的奖励和报酬,或者追求奢华的在职消费(高档轿车、豪华办公室等),因此,代理人会设法将预算制定得益于达成。第二,信息不对称。下级(代理人)会凭借自己的信息优势,利用参与预算编制的机会,建立较为松弛的预算,而委托人因为得不到完全的、原始的信息,从而无法对代理人提出的预算指标进行有效控制。第三,预算执行者为了规避未来环境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风险,使预算留有余地以抵消客观环境发生的不利影响。第四,防止上级(委托人)的层层削减或加码。编制预算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需要上下级往复协调和平衡的谈判过程,代理人为了防止委托人层层削减或加码,往往将预算标准制定的较为宽松。

预算执行者参与预算编制使预算松弛成为了现实,如何控制好松弛度,是管理者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试图从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三、一个模型———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施行预算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以预算为基础的考核,预算就会流于形式,失去控制力。考核奖惩计算以预算为基数,奖励额的确定是涉及激励约束机制作用能否正常发挥的关键。在设计预算考核奖惩方案时,不仅应考虑实际和预算的差异方向及大小,而且应直接将预算指标作为激励方案的基数,以此激励各级代理人准确地制定预算指标,尽量减少预算松弛问题。

设S为实际支付的薪金,S0为固定工资,Yh为某一预算目标(以预算产出水平为例),Y为实际发生数,α、β、γ为三个正参数,其中α、β为奖励系数,γ为惩罚系数。则可以建立薪金模型如下:

在该模型下,经营者或下级的薪金由固定工资、按预算数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奖金和按预算完成数提取的奖金或惩罚等三部分组成。首先,管理者公布预算目标Yh,这将增加奖金β (Yh) 。这个因素会促使管理者公布较高的预算指标。如果实际产出水平Y高于预算Yh,则付给管理者额外的奖励α (Y-Yh) 。这个奖金的组成会促使管理者在预算设定后超过预算业绩,但α一定要小于β,这样如果产出将达到较高水平,它最好在预算中就得到反映,而不是以超额完成预算的形式表现出来,否则管理人员制定预算时会有意压低目标,以便其后超额完成预算,导致出现预算松弛。如果实际Y低于预算Yh,则会从奖金中扣除γ (Yh-Y) ,作为惩罚,在这种情况下,γ要大于β,以使管理者在预算浮夸中得不到任何好处。总之,在该模型中要保证激励作用实现的关键性因素是0<α<β<γ。一般β最少应比α大30%,γ最少应比β大30%。

表1给定5种假定情况:

由此可见,只有当预算业绩Yh和实际业绩Y相等时,经营者获得的基于预算的奖励额才会达到最大值,经营者制定的预算数高于或者低于实际完成数,都会减少其奖励额。因此,用该模型确定奖励额,可以促使预算执行者制定较为准确的预算,有效防止预算松弛问题。

总之,预算模型的定位应是强调科学预算,将预算主体的责、权、利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作为内部控制机制的一部分,通过约束功能的发挥和动态的博弈过程,达到预算准确性这一理想结果。

参考文献

[1] (美) 罗伯特·S.卡普兰, 安东尼·A.阿特金森著;吕长江主译.高级管理会计 (第三版) [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9.

[2]胡郑利.预算松弛成因及对策研究[J].财会通讯, 2008, (6) .

3.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及策略 篇三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的主要表现

1、企业所有者的“团体”化是造成国有企业低效率的根源。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所有者是一个“团体”,而“团体”是无法直接监督和激励其代理人的,通常是选一个代表(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来行使委托人的权利,而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并不是国有企业的财产所有者,它不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和剩余索取权,没有积极性去监督经营者,因为监督要付出成本,且对经营者的监督是很困难。所以,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实际上是处于“缺位”状态。另外,国有企业所有权归全体人民,人人有份,每个人又都没有财产处置权,实际的结果是没有人关心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2.代理人追求自身利益而导致对委托人利益的损害。国有企业中代理人的身份是行政官员,是由国家任免的,代理人的任用与其经营业绩无关联,其表现为:第一类人为“经济利益人动机”,专门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因为所有者与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利用其权力获取个人利益,这类人风险较大,一旦查出则属违法现象。第二类人是“消费人动机”,即代理人利用能支配现金或非现金物品的权力进行消费,主要表现为吃、喝、玩、乐,寻求个人的快乐。由于我国法律的不健全,这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即使查出也无风险,一个好好的国有企业就这样被代理人“花光了”。

3.代理人“偷懒”。由于国有企业的代理人与所有者的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的“偷懒”很难被委托人观察到,即使观察到了,也很难作为法院的证据。

二、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委托人与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同。资本所有者作为委托人拥有剩余索取权,所追求的目标就是资本增值和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最终表现为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经理人员作为代理人,一方面追求更高的薪金、奖金、津贴等货币效用;另一方面还力图获得更高的非货币效用,如舒适的办公条件、气派的商业应酬等,从而使委托人利益受损。代理问题的实质是委托人不得不对代理人的行为后果承担风险。只要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代理问题就不可避免,任何国家任何企业都不能彻底解决。资产的委托—代理关系产生于资本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如果代理人与委托人的目标完全一致,就不会有代理问题的产生。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由于代理人与委托人一样都是独立的“经济人”,他的行为目标常常与委托人是不一致的,委托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代理人则追求个人尽可能多的货币与非货币收益,在委托人与代理人目标函数不一致的情况下,代理问题由此不可避免。

2.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人不可能对代理人的行为全部了如指掌,监督成本太高。因此,在代理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就有牺牲委托人利益以满足个人利益的机会。企业内部各个层次之间都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可以说,有多少层雇佣关系、就有多少层委托—代理关系。本文只讨论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因为相较于其它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更具有一般性。首先,经营者作为经济人,它追求的目标可能与所有者的目标有偏差。企业所有者的最大化目标一般是企业财富最大化,而经营者的目标虽然也是个人效用最大化,但其最大化目标极有可能与所有者目标不一致,比如可能追求个人地位、声望等等,因而可能做出有损所有者利益的决策。其次,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并且监督成本较高。

三、应对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对策

1.取消经理人员行政任命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企业经营者的选择权如果掌握在政府官员手中,会由于这些官员无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任何风险,而使这种选择权成为“廉价投票权”,从而导致经营者职位安排与企业业绩无关,进而降低了经营者高效经营企业的长期激励。为解决经营者选择及长期激励问题,选择经营者的权利必须由政府官员手中转移到出资者手中,取消政府对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性任命,让真正承担风险的出资人选择经营者。为此,要加快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国资委应培育一个专业化、职业化的董事阶层,专门行使董事职能。为防止选择董事的行政行为,要对有可能成为董事成员者进行必要的监督、审查和考核。要尽快培育起规范的、有竞争的管理人才市场,形成合理的董事人员能力评估体系,对董事人员形成竞争压力和优胜劣汰的局面。

2.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设计科学且具有吸引力的“激励机制”。一是确认国有企业代理人的独立利益,围绕其需求设立激励机制。首先要确立代理人的独立地位,不能将其归属于一般职工或国家干部,要围绕其需求设立各类激励机制。在我国要彻底解决“职位消费”问题困难很大。在我国国有企业代理人的需求结构中,“职位消费”费用远远大于其货币报酬,从降低改革成本角度出发,与其花大力气解决该问题,重新设置诸如高报酬、高奖励之类的激励制度,不如利用“职位消费”这个激励因素设计“职位消费”激励机制,根据其经营业绩确定给予或剥夺经营者的“职位消费”特权,就可以消极为积极,使“职位消费”成为激励因素。二是使国有企业经营者拥有部分的剩余索取权。所谓剩余索取权是指企业收益在支付要素报酬和投入品价格后的剩余收入的索取,这样做既可以避免道德风险,同时也可以使权力与责任分布进一步均衡。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一是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考核和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在履行其使命的全部过程中应该受到党和国家经常的、定期的检查和必要的监督,但除了已有的有效办法外,作为一种重要的动态和评价手段及有效形式——业绩审计实不可少,已有的稽查特派员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二是培育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市场机制,实行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注册制度,建立企业家档案和技术级别认可制度,推行企业家任职资格制度,并相应地建立具体的中介机构和组织体系。同时,政府作为市场管理者,应将资本市场、产权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及其他产品市场统一纳入管理盘子,使之相互协调和配套,共同发挥其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行为约束和监督作用。三是加快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经理市场的建立,会弥补国有企业代理阶层市场方面的“激励空缺”。建立有效的经理市场,在代理人之间引入竞争机制,形成由众多代理人竞争构成的代理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市场激励机制。四是减少国有企业代理层次,通过减少国有企业代理层次,可以强化所有者对代理人约束的动机,消除地方政府和企业代理人“合谋”的可能,增加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在具体操作上,可针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选择不同的改革思路。

4.房产合同 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篇四

房屋转入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现经双方公平自愿协议,甲方将自己修建房屋一栋永久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新修建房屋约 m2,该房屋座落于金沙县岩孔镇 村 组 号。

二、南 西 ,该房屋转让之时包括晒坝在内。

三、甲、乙双方协议该房屋转让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四、双方协议,乙方于20 年 月 日,将该房屋转让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将出示收款收据给乙方。

五、甲方保证该房屋宅基地无四界畔纠纷,在今后乙方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发生四界畔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

六、该房屋于20x 年 月 日,一切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老幼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金( 元)人民币,并承担乙方所受相关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公平、自愿达成,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收执保存。

甲方:

乙方:

在证人:

执笔人:

5.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篇五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一案,委

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

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认真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

素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

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个

人隐私,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当如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资料。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

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

单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

方支付人民币元(小写:元)作为律师代

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通讯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担。委托代理合同

六、(1)甲方委托事项:1

(2)委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约定的代

理阶段终结时止。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

各持一份,承办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委托人须知》,一式一

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编:邮编: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E—E—网址:网址: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被人打伤,司法鉴定说没事,该怎么做

2011-8-30 17:47

提问者: 张啊呀呸 | 浏览次数:721次

被人打伤了,报警,但是打人者一直不出现,于是做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没事,连轻微伤都不算,但是我确实花了1000多元医药费了,该怎么办,警察会怎么处理??我自己是不是要上诉才能得到赔偿????!再问一下,人证方面是自己找,还是警察去找,因为怕惹事很多人都不愿意作证(被打的时候的确有很多人看到了)!希望专业人士回答,感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该法规定只要殴打他人就可以对行为人做出治安行政处罚,并不要求必须达到轻微伤,因此,你可以要求办案单位对行为人作出治安行政处罚,然后再依法向人民法院主张你的民事权利。

报案后警方就会查找证人,寻找证据。

被人打伤,正在治疗期间,什么时候做司法鉴定合适?

2011-6-1 13:19

提问者: 1291430783 | 浏览次数:754次

我来帮他解答

2011-6-1 13:26

满意回答 要等你治疗结束以后

因为要看你的回复情况,是否照成伤残

如果是刑事诉讼的话,可以到公安部门的技术部门进行鉴定(一般免费)如果是民事诉讼的话,就要你自己去相关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公安部部门的鉴定机构也是可以的)鉴定了。但都是要付费的,不过鉴定所产生的费用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如果是刑事诉讼,可以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父亲让人打伤,司法鉴定为轻伤害。肇事者家属利用权力之便,把凶手弄去做了精神病鉴定。

2012-3-2 15:46

提问者:| 浏览次数:121次

鉴定的结果为:有精神病史,处于恢复期。负刑事责任。其鉴定的依据是在五年前有病历在医院。请问:这种情况法院是否会判缓刑?是否存在不公之处,如何反驳,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过几天开庭。请懂的好朋友们能详细解答一下,主要是想让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打击其嚣张的气焰啊。

我来帮他解答

2012-3-2 16:08

满意回答 精神病要分是否丧失辨认能力的,既然他要是负刑事责任,那就排除了他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可能,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情况下犯罪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反之,正常的情况下是按正常处罚,法院判刑会综合考虑他的社会危害性即手段,意图,实害等和他的认罪态度以及事后赔偿,但因为是轻伤再加上他出具了病史,可能法院在以上基础上会做出缓刑,最好是能有详实的证据证明他伪造(这个估计很难)或是指明其态度恶劣,毫无犯罪悔意,以及动机恶劣等来使法院采信达到你所期望的严惩的目的。

够不上轻微伤,就是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不能免除,你花费的医药费等费用,侵权者是要承担的。关于证人警察也有义务了解案件情况,你也可以自己找证据证明你的损害,必要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这类案件属于治安事件处理,由警署负责。

司法鉴定没有伤,说的是没有达到刑事标准的伤。

6.保险委托代理合同 篇六

保险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号no.

第一条 约因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

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第三条 代理区域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乙方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实施甲方授权的代理行为:

第四条 代理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2)个人健康();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第五条 保险费交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交付期限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第七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

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第八条 保证与担保

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

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元。

第九条 专属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

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第十条 其他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以上损失的,可以在应支付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险公司

乙方:_______(签字)

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

代理人资格证书号:

代理人展业证书号:

居民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代表:______(签字)

住所地:

签署地: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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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企业税务代理委托合同 篇七

全球性的激烈竞争、极短的产品生命周期、高度分散的经营以及由需求驱动的管理构成了今天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在新环境中,企业同其供应商、分销商以及零售商的关系,已不再是简单业务往来,而是结成了利益共享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单个企业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为争夺某些终端市场、某些顾客的一对一的单打独斗了,也不单是为了争夺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的竞争,而是基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配送与分销、销售与服务的跨时空的整体性竞争。斯坦福大学教授Warren Hausman及英国物流学家马丁·克里斯托弗均认为:“在竞争日益加速的今天, 市场的竞争不是企业层次的竞争, 而是供应链之间的竞争。”《财富》杂志将供应链管理能力列为企业的重要战略竞争资源之一。要想使整个供应链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供应链企业之间需形成良好合作关系,通过代理人激励机制实现共赢,从而使供应链协调、高效地运作。

二、供应链企业间的委托代理问题

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控制,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网链结构或模式。企业通过加入适当的供应链, 能够与供应链伙伴共享资源、降低风险、提升竞争力、实现规模经济、快速抢占与开拓市场。供应链企业可能为个体利益而隐瞒私有信息, 从而产生信息不对称现象。信息不对称引起委托代理(Principal-Agent)问题。

委托-代理的概念来自法律。在法律上,当甲授权乙代表甲从事某种活动时,委托-代理关系就发生了,甲称为委托人,乙称为代理人。一般的委托-代理关系泛指在任何一种涉及不对称信息的交易中参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掌握信息多、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Agent),掌握信息少、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称为委托人(Principal)。可见,委托代理问题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可以从时间和内容上划分。从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看,其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e x a n t e),也可能发生在签约之后(expost);从信息不对称的内容上看,其可以是某些参与人的行动(actions),也可能指某些参与人的信息(information)或知识(knowledge)。因此,委托代理的模型可以分类如表1所示。委托代理问题在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比如,政府与纳税人、股东与经理、雇主与雇员、商家与消费者、医生与病人等等之间都存在委托代理问题。

在供应链管理中, 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组织、协调、控制者, 与其他节点企业在信息上是非对称的, 其他节点企业的履约能力如何、是否努力配合以及努力程度如何, 核心企业很难做到完全掌握,供应链企业间也存在着委托代理问题。在以制造企业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中, 制造企业处于委托人的地位, 分销商处于代理人的地位, 由于后者拥有制造企业所难以掌握的私人信息, 在制造企业构建供应链的过程中, 就可能会出现合作伙伴的逆选择 (Adverse Selection) , 逆选择对供应链管理造成极大的危害:重新更换合作伙伴将导致交易费用的提高, 包括与原有合作伙伴解除协议可能造成的违约损失、重新寻找合作伙伴并达成合作协议需要花费的费用、合作伙伴更换过程中的机会损失等,还会导致当前供应链竞争力下降;在供应链构建之后, 可能会遭遇合作伙伴的道德风险 (Moral Hazard) , 尤其是在供应链构建之初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 合作伙伴的道德风险发生的频率会更高。供应链中的道德风险有两类: (1) 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 (2) 隐藏信息的道德风险。

三、信号传递机制的运用与代理人激励机制的建立

1、运用信号传递机制选择代理人

针对逆选择问题, 制造商要在供应链构建过程中充分发挥信号传递机制的作用, 实现对分销商的有效选择。对于高质量的潜在分销商而言, 有必要借助各种信号向制造商传递自己的质量优势;对于制造商而言, 要善于对接收到的各种信号进行分析, 借助各种信号判断各潜在分销商的属性, 以便择优选择出供应链合作伙伴。在选择时, 可重点参考以下变量: (1) 企业声誉。声誉较好的企业意味着较高的质量水平。 (2) 质量承诺。质量承诺反映产品与服务的高质量特性。 (3) 权威认证。权威认证是质量水平较高的信号。

2、建立代理人激励机制弱化道德风险

针对道德风险问题, 需要建立代理人激励机制将其弱化。作为核心企业的制造商希望分销商按照自身利益行动, 但信息不对称使制造商并不能直接观测到其具体行为, 能观测的只是一些由分销商行动和随机因素共同决定的变量, 充其量只是分销商行动的不完全信息。制造商的问题是如何根据这些观测到的信息来激励分销商, 弱化其道德风险,促使其选择对制造商最有利的行动。因此, 可以建立如下激励机制模型来解决上述问题:

假设K表示分销商可能选择行动的集合。a∈K表示分销商的一个特定行动, 为简化分析, 将a抽象为代表分销商努力水平的一维变量,实际上a可以是任何维的决策向量。θ是外生随机变量,不受分销商和制造商控制, θ∈Ω, θ在Ω上的分布函数和密度函数分别为G (θ) 和g (θ) 。分销商选择行动a后, θ实现。x (a, θ) 表示a和θ共同决定的一个可观测结果;π (a, θ) 表示a和θ共同决定的货币产出,其所有权属于制造商。π是a的严格递增函数, 即给定θ, π与分销商工作努力程度正相关。制造商须设计一个激励契约s (x) (即制造商支付给分销商的报酬函数), 使分销商愿意与之合作, 并根据观测到的x对分销商进行评价。

假设v (π-s (x) ) 和u (s (x) -c) 分别表示制造商和分销商的期望效用函数, 且双方》均是风险中性者, c表示分销商的努力程度,u0表示保留效用,即分销商不接受合同时能够获得的最大收益。因此, 制造商的期望效用函数可以表示为:

制造商选择a和s (x) 使 (1) 式最大化,同时满足约束条件:参与约束 (Participation Constraint, PC) , 即分销商基于个体理性,要求从合作中取得的期望效用不能小于不与制造商合作的最大期望效用,和激励相容约束 (Incentive Compatibility Constraint, ICC) , 即在制造商不了解分销商情况下, 分销商在制造商所设计机制下, 能积极选择制造商希望他选择的行动。如果a是制造商希望的行动, b是分销商可选择的任何行动, 只有当分销商从选择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大于从选择b中得到的期望效用时, 分销商才会选择a。此问题表示如下:

由此可知: (1) 制造商的期望效用v主要依赖于分销商的行动a。 (2) 分销商总是倾向于减少c。因此需要监督, 并考虑监督成本。 (3) 参与约束要求制造商必须对分销商提供足够激励,才能得到满足 (2) 式的稳定解, 实现双赢。

结束语

信息不对称引起委托代理问题。供应链企业制造商-分销商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也存在着代理人的逆选择及道德风险等委托代理问题。为减少其对供应链竞争力的影响, 核心企业有必要运用信号传递机

参考文献

[1]、杨治宇, 马士华.供应链企业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研究[J].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2001, 7 (1)

[2]、[4]张维迎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

8.企业税务代理委托合同 篇八

[摘 要] 企业生产、研发与管理工作具有共生性,在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同时,管理队伍的建设不可忽视。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决定了管理队伍的建设,在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同时,更要注重在激励相容原则下的制度建设。

[关键词] 委托-代理 人力资本产权 激励

市场经济时期,企业发展既充满机遇,也充满挑战,如何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科学地建设企业的管理体

系,引导企业快速地、可持续性发展,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中心。

一、企业管理队伍的现状及成因

企业管理的职能是围绕企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控制、激励使企业的各要素能够有效地整合,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从管理的内容来看主要可分为生产、研发管理、行政管理、市场管理及基础管理执行。从管理的层级来看可分为管理决策层、管理执行层和管理执行层。

毋庸质疑,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呈现结构性短缺现象,通晓市场规律,具有经营管理意识和创新意识的管理人员短缺,而单纯执行型管理人员过剩。本文讨论的管理人员和管理内容均不涉及执行层面。

二、委托—代理视角下企业管理人员管理模型建立

1.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本产权特性分析

根据产权理论,人力资本产权能为组织发展提供增值执行,也要求从组织发展中获得收益。人力资本产权交易具有重复性和不确定性。人力资本产权交易的重复性是指:由于人力资本产权交易契约中的一些权利和义务的细节没有详细确定,人力资本产权的使用权在组织内部的具体运用,与人力资本产权的存量及所有者的意愿和要求相关。只有经过双方博弈均衡的结果才能为交易双方接受,人力资本才能正常和充分发挥作用。人力资本产权交易的不确定是指:人力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载体不可分离,虽然人力资本的使用权发生了转移,但其仍为人力资本所有者控制,由于人力资本产权使用权的无形性和人力资本质量的难以测量性,人力资本的真实供给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人力资本产权交易的重复性和不确定性,为实现效用最大化的人力资本产权所有者提供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国有企业的企业管理人员主要由任命制或竞聘产生。由于企业无法对每个管理岗位的工作量及工作内容进行量化,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弹性,存在很多不可辨识的信息。当管理人员的效用函数与企业的效用函数不完全一致时,“机会主义”应运而生。一般来说,管理人员的选拔是在对参选人基本信息明晰的基础进行的,因而,“机会主义”的表现,主要是“道德风险”。

2.委托—代理理论下管理人员道德风险与激励契约模型

委托-代理理论原本为解决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当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激励问题。企业管理人员可以看成在不同层次上的代理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政府代表国家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企业法人,形成企业内外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企业法人又将经营管理的权力委托给管理人员形成校内的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人希望代理人按照自己的利益行动,但他无法察觉代理人的行动,只能观察到另外的一些变量,这些变量由代理人的行动与其他的外生自然状态变量共同决定,因而,是不完全信息。为建立长期稳定的激励机制,使代理人的行动符合委托人的意愿,做如下假设,设代表人力资本的投入(工作努力)水平变量。为不受人力控制的外生自然状态变量,其分布为。和共同决定一个可观测的结果和一个货币收入(产出),其中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我们假定是的严格递增凹函数,如图1所示。是的严格增函数,如图2所示。委托人的问题是设计一个激励合同,根据观测到的对代理人进行奖惩。我们要分析的是具有什么样的特性。同时我们假定,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效用函数分别为和,其中,。即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风险规避者或风险中性者,努力的边际负效用是递增的。

委托人的v-N-M期望效用函数(冯·诺依曼-摩根斯坦效用函数)表示为:。激励模型可以表述为委托人择a和s(x)最大化其期望效用函数,而且满足约束条件IR(个人理性参与:代理人从接受契约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不能小于不接受合同时能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和IC(激励相容性:给定委托人不能观察到代理人的行动a和自然状态的情况下,在任何的激励合同下,代理人总是选择使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动a,因此,任何委托人的希望的都只能通过代理人的效用最大化实现。)即:

图1 随的变化图 图2 随的变化图

以上模型为一般的委托-代理激励模型。它的本质是满足代理人()和()约束的条件下,委托人设计激励函数,诱使代理人选择使委托人效用最大化的行为。

三、国有企业管理队伍建设的建议

企业管理工作与生产、研发工作具有共生性,强调孰重孰轻,只会使轻者更“轻”,组织畸形生长,企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组织基础。根据现行的干部管理规则,组织对管理队伍的建设应从管理人员的素质及激励机制入手,强化管理机制在管理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1.增加管理人员人力资本存量

在上述模型的推导中,为简单直观,我们假设了人力资本投入a为一维变量(工作努力),并且所从事的工作仅一种。实际人力资本供给还包括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管理人员传记特点等,同时,管理人员可能从事多项工作,即使从事一项工作,也可能有多个维度。(1)在人员选拔方面,应积极推行职业资格制度,促进管理职业专业化的实施,提高企业管理的效能。(2)由于管理工作与管理人员不能控制的外生自然状态相关,在培训方面,除加强职业道德市场,培养管理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外,更要加强管理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市场理念更新的培训,以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增强管理人员创新能力。

2.激励相容原则

激励有正向激励与反向激励()。正向激励促进管理人员个人选择适应组织发展,而反向激励制约不利于组织发展的个人选择。对管理人员的激励可以正向激励为主,以激发管理人员人力资本投入增加。但负向激励必不可少,以缩小“道德风险”给企业管理效能带来的负效益。

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

(1)激励的依据来源于对管理人员考核的结果。在工作不易量化的条件下,考核应重视目标管理,淡化过程管理,注重对管理人员胜任力的考核,减少信息成本的支出。

(2)在目前企业管理人员聘任制未真正实施条件下,采用“锦标制激励”、“集体制激励”较可行。“锦标制激励”是相对业绩比较的一种特殊形式。在锦标制度下,每个管理人员的所得只依赖于他在同类人员中的排名,而与他的绝对表现无关。这样,即可剔除外生自然状态对管理业绩的影响,又可避免“棘轮效应”,也就是俗语的“鞭打快牛”。“集体制激励”的优越性在于:当激励的效用确定时,集体内每一位成员都自觉不自觉地行使监督职能。这样,能大大降低管理成本

(3)薪酬设计的公平性。众所周知,管理出效益。管理人员在付出劳动之后,不可能不考虑自身的收益。管理人员在企业收益分享上有奉献精神是必要的,但只強调奉献是不可取的。它有悖于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是对人力资本的剥夺,是一种不公平交易行为。管理人员薪酬设计,要考虑企业总体效益、不同类别人员的收益及同类人员之间的比较,特别是人力资本市场同类人员之间的差异。管理人员的效用由他所面临的其他市场机会决定的,称为保留效用。当管理人员的效用低于保留效用,管理人员流动又存在堕性时,如果缺少精神激励,“偷懒”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或管理人员过度职务消费。这是人力资本拥有者为自己强行“定价”的表现。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1996

[2]袁广林: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J].清华大学市场研究.2006(4)

9.有关委托代理合同 篇九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 因被 检察院指控犯有 罪,现案件已/或将移送 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 担任一审辩护人。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提供一审刑事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 一审阶段的辩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律师担任被告人 第一审的辩护人。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序,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 元和办案费 元,共计人民币 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所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甲方或相关人员提供有关咨询的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必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否则无论乙方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第四条 支付时间

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定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 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 特殊规定

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委托的最终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为准。

如果被告人 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一审法院,并退还 %辩护费及剩余办案费,双方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程兴处理甲方同汪洋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__________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交通等费用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解除委托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关法律后果,并保证不再纠缠相关案件参与人员,甲乙双方之间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结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对方或案件其他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_____份(已交公安机关的一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本协议生效时,甲方需退还同乙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及收取律师费发票各一份。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承办律师: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xx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 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丘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号,土地证号第号,房屋来源。房屋售价: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产权转移、房屋交付事项。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甲方向乙方代垫买方应付的佣金和代办费共待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将上述佣金和代办费返还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有权收回佣金和代办费。

乙方权利和义务:

1、认真履行甲方的委托事项,亲自完成甲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3、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4、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5、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6、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及时返还甲方的代垫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他过失影响甲方出售房屋的。

5、完成委托事项后,没有及时将甲方代垫的佣金和代办费返回的。

双方协商,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盒配合,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即所有的日常销售通过乙方来完成,甲方不得擅自销售)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项目(即)的销售代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之《销售代理工作清单》。

2、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1收费标准

乙方按当月实际销售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2.2结算方式

本项目开始销售后每一个月按照2.1的标准结算一次销售代理费,结算条件为:甲方已收到一次性付款客户的首付款或贷款购房客户完成首付和银行按揭手续。乙方在每月的30日提供销售明细及代理费结算表给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于次月5号前支付当月代理费给乙方。如果甲方拖延付款,每延期一日,则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付罚金。

3、双方权利及义务

3.1甲方权利及任务

3.1.1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的合法性。

3.1.2免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办公所需的必备电话、看房车辆等办公设备,免费提供售楼处、样板间等销售中所必备的硬件设施;同时,甲方承担每月电话费和宣传单及其它言行宣传等费用。

3.1.3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3.1.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书面建议应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3.2乙方权利及义务

3.2.1乙方以派专案小组进驻销售现场的形式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2.2乙方负责督促客户按购房合同及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及相关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费用(包括定金)。

3.2.3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乙方应协助完成客户的入住工作。

3.2.4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乙方员工工资、提成、住宿费等,由乙方承担。

4、工作方式

4.1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供当周的销售情况报表,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的销售情况分析总结,并提交市场分析报告。

4.2甲方与销售相关的工作人员与乙方专案小组,应每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

4.3不定期举行公司级别的工作会议,以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5、违约责任

5.1因各种不可抗力致使本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损失,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6、保密

甲乙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协议、往来文件及相应的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告知第三方。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案手续办理完毕后终止。

8、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工作清单

一、销售体系的建立

1、拟定价格体系

2、拟定认购、销售程序

3、整理购房合同

4、拟定付款方式

二、销售组织

1、组织培训销售人员

2、拟定开盘方式

3、拟定销售买点的分析

4、拟定销售模式

5、制定销售计划表

6、不同时期的开盘数量建议

7、拟定价格调整方案

三、销售执行与管理

1、销售过程中的日常管理

2、销售资料的统计与反馈

3、销售过程中的客户服务

四、配合广告代理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1、参与甲方与广告代理公司的工作例会,提出现场包装、广告宣传及公关活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2、协助办理客户入住手续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1、针对合同2.2的条款,甲方支付乙方佣金予留5%。待按揭贷款到达甲方账户后5日之内,予以结算。

2、乙方工作内容中的拟定价格体系、制定销售计划及拟定价格调整方案等,均须在开盘认购前10天,提供给甲方,经核批后方可执行。

3、售房合同统一由甲方管理,约定及补充的条款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甲方提供的办公用品设备等,乙方均需签认并妥善保管,完成销售后交还甲方,损失部分由乙方负责。

5、如果因甲方原因无故终止本协议需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果因乙方原因无故终止本协议需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福谦刑(20xx)号

甲方:

乙方:贵州福谦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因涉嫌请乙方担任 阶段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签订本合同,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的律师,委托期限至 终结止。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元,交通费元。

3、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必要的全部办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义务:

(1)客观、真实、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事实,隐瞒、伪造证据的,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5、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法律规定及办案机关的安排,积极履行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如案件未进入某阶段即已终结,甲方不能以乙方未提供该阶段服务为由要求降低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2)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律师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6、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全额退还乙方。

7、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不存在异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律师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变更,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贵州福谦律师事务所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编号:()字 号

公关策划项目委托代理

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南京金鹰公关企划顾问有限公司(受托方)

甲方:(委托方)乙方:南京金鹰公关企划顾问有限公司(受托方)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本为了发挥双方优势,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甲方需要,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

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委托公关策划代理项目,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系正当合法业务。

二、聘请乙方为公关企划顾问单位,授权乙方 先 生(女士)作为委托项目的代理人,并与乙方签订公关顾问单位协议书,出具授权委托。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 料,中途如有情况变化及时通报乙方。

四、项目所需时间:

五、乙方承担委托代理项目,要指定专人办理,按月或 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以便甲方配合。

六、为了有利于开展项目代理工作,甲方同意乙方所派 的承办人员以甲方身份开展工作(必要时提供有关证件、名片)。

七、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如实向甲方通报实际情况,否 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代理费用:

九、费用支付时间:

十、如乙方代理的项目如期保质完成,甲方应对乙方承 办人员进行一定的奖励。

十一、由于乙方的原因拖延时间或未达到预期效果(金 额),甲方将适当扣除代理费用。

十二、如乙方项目代理不成,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退还甲方定金。除甲方同意支出的必要的差旅费、材料费、公关费由甲方负责,未经甲方认可的开支由乙方自负。

十三、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由 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四、其它约定:

十五、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造成项目无法进行时,可以 终止协议,各自承担自己已支付的费用。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效力。

十七、本协议有效期自 月 日起至月 日止。

十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 份。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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