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

2024-07-21

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共11篇)

1.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一

1. 选择口碑好的专业中介

购房是件很烦琐的事,需要具备专业知识。一般来说,大多数人一生只购买一次住房,对购房程序、业务都不甚了解,所以要请专业房产中介替自己打理购房事宜,如此才能放心。

2.了解自己的资金实力

购房款是动用自己的积蓄,向别人借钱,还是是向银行贷款,这些都要考虑好。买房前,充分了解自己的资金实力及偿还能力后,根据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子,才能在能力范围内作出好的规划。

3.地理、交通很重要

人们在买房时往往特别看重房子的地理位置,比如离自己工作单位的远近、附近的公共配套设施是否完善、交通是否便利等。而地理位置好的房子价格往往也比较高,购房人可根据自身条件作出取舍,选购性价比高的房子。

4.产权要明确

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与卖房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卖房人是否有业主的授权,以免过户时出现差池。同时要注意产权证的各项明细,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5.弄清二手房的底细

买房时要问清楚房子是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与房子相关的费用有哪些,同时要细致了解各项费用的缴纳情况,避免出现欠费。

6.观察房屋格局和结构

房屋格局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入住后的生活质量,如一些房子有多个房间但不够通风;同时还要注意房屋的承重结构,如梁、柱、墙是否有开裂的地方,如果是顶楼还要看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因为这些关系到使用安全。

7.装修情况看仔细

装修关系到日后居住的方便性和舒适性。很多人在买房时往往忽视管线布局等隐藏在墙壁内的部分,以后一旦发生问题,维修就成了大问题。还有一些房子看着装修不错,房间经改动后也合理,但却是凿开了承重墙后改建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房子是新装修的,要了解装修材料是否环保,以免入住后对健康产生危害。

8.选择城市中心区的房子

出于保值性的考虑,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房子,受刚性需求和区域地理位置优越等利好因素影响,房价尽管不涨,也不会下跌。不管是投资买房,还是自主购房,大家所看重的“保值、增值”功能在这里都会得到大限度呈现,所以如果有条件,应尽可能选购市中心的房源。

后,如果了解到欲购房屋存在下列几种情况,则千万不能购买: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被人民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

2.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二

1. 了解农机具的性能

一般买农机具的农民都有使用过农机具的经历, 具有一定程度的机械常识。打算要买别人的二手农机具时, 需要大致了解这种农机具的构造和工作原理, 最基本的使用操作特点、保养和保管方法。必须要求卖方找到该农机具的使用说明书, 以便对照实物观察检验。最好找到使用过这种机械的内行人帮助参谋。不能盲目听信他人, 随便购买自己从来没有用过的农业机械, 只有了解清楚该农机具的情况后, 才能和相同类型的农机具作对比, 才能更好地选择到自己满意的二手农机具。

2. 正确选择农机型号

选择型号主要是机械的性能满足生产中的需要。比如:购买抗旱时使用的水泵时, 要根据当地的水源、地理位置、动力配置等情况, 应考虑水泵工作时是电力还是柴油机带动等问题, 要不然买到了电动水泵, 而架设电线需要的投资却很大;再比如买到了扬程不够的水泵, 不适应实际需要, 造成浪费。

3. 与动力机配套

如果农民朋友已经有了动力设备, 就应该充分发挥已有动力机的作用。在购买别人的二手农机具时, 应该尽量考虑能够与原有动力机配套使用, 一般不要每种农业机械都配套一台动力机, 不然花费成本太高, 管理也不方便。对于拖拉机, 如果已经有四轮拖拉机, 就应该尽量买悬挂式农具配套, 其次可以购买牵引农具;如果是手扶拖拉机, 则只能购买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农业机械。

4. 使用性能基本保持完好

因为选购的是二手农机具, 机具会有磨损和折旧。所以, 试机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农机具的运转情况, 如果听到不规则的转动和声音, 或者有油封处漏油等情况的农机具最好不要购买。要买那些运转基本正常顺畅, 使用性能基本完好的农机具。

5. 零配件供应有保障

任何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都会出现正常的磨损损坏, 特别是二手农机具, 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了, 需要经常修理和更换易损零部件。所以, 在购买农机具时, 要了解当地对该型农机具的修理能力和零配件供应情况, 如果需要去较远地方维修安装, 则务必会增加维修成本, 所以应优先选购本地区生产的农机具。

6. 农机具的管理政策

农民朋友购买的农机具中, 有一些是国家实行牌证严格管理的, 以避免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减少农机事故的隐患和损害。所以, 农民朋友购买农机的同时, 也要去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农机具的相关管理政策。比如, 在购买拖拉机前, 要先进行驾驶员培训, 拿到国家农业部颁发的驾驶证以后才可以上路。其次, 要看买来的拖拉机状态是不是良好, 这也需要农机监理部门检验后并通过该年年度检审方可行驶。最后, 是拖拉机的权属问题, 很多农民朋友买了二手的拖拉机以后就不去办理原来行驶证的产权转移了, 这其实是个误区, 如果因为卖主的经济纠纷, 他的债权人可以优先把你已经买走的拖拉机进行抵债偿还。这样, 最后损失的还是自己。

3.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三

本期小编整理了二手房购买和装修的注意要点,一起来看下吧!

牢记这些不吃亏

1)房屋产权严审核

二手房“身份”比较复杂,了解其产权状况非常重要。选中心仪的房产之后,购房人应让卖方提供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说明书等,并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核实;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弄清所购房屋有无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如果发现欲购房屋属于下列几种情况,即使房子再好也不要买: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或将被国家征用的房屋;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

2)房屋质量与配置细查看

与新房不同,二手房买卖一般都是“个案”。在决定购买前,消费者应掌握房屋的基本情况。

除检查房屋的供电设施、供气管道、水管等房屋配套设施是否齐全、正常运行外,房屋质量是需要考核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房屋户型、结构、用材等较直观的方面进行查看,了解房屋有无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改建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等隐患;查看房屋是否有渗水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缝、脱皮;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经过装饰装修后很容易掩饰一些瑕疵,如墙角的裂缝、管道漏水等,因而必须格外注意,最好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检查房屋墙壁、墙角、天花板有无渗漏水现象,建议在下过大雨后查看。

3)维修基金勿忽视

购房时也不能忽略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房屋的维修基金,在买房时不一定用到,但在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需要了。购房时不办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维修金户名与房屋产权人不符,可能会导致维修金无法正常使用。

此外,以下几点也应重视:要核实合同签约人与房主的身份是否一致;合同中除对合同主体、交房日期等事项明确约定外,还要明确违约责任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与新房不同,二手房贷款年限往往较短、可贷款额度往往较低,各城市、各二手房情况各有不同,选择贷款买房前应了解清楚。

装修时注意这些不后悔

通常二手房都已装修过,拿房后即可拎包入住,但有些人会根据自己的需求重新装修。倘若二手房上了“年纪”,旧屋的“陈年老病”就会出现,此时还需要先治愈“病况”。

1)了解原装修状况很有必要

向原业主索要房屋原来的户型图和装修图纸,可以清楚地了解哪些是承重墙、哪里有走线等,在此基础上,方能依据自己的喜好进行合理的改造。

2)墙体切勿随意拆除

随意拆改可能会带来墙裂、塌陷或者电路不通等问题。倘若私拆了承重墙,不但会造成自家的安全隐患,还有可能因威胁整幢楼的安全而受到法律制裁。建议拆除墙体前先征询一下物业,弄清哪些是可拆的,哪些是不可拆的。

3)管线改造有讲究

管线改造是二手房改造最复杂的项目之一。很多早期的二手房都存在水、电、煤气管路老化的问题。若原有的管线采用的是已被淘汰的镀锌管,必须将其全部更换为铜管、铝塑复合管或PPR管。不合理的电路布置必须彻底改造,重新布线。如果发现原有线路使用的是铝质电线,则必须将其全部更换成2.5平方毫米截面的铜质电线。而对于安装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的线路,则应单独设置一条4平方毫米截面的线路,且使用PVC绝缘护线管。

4)渗漏水问题要重视

很多人对渗漏的危害往往认识不足,其实渗漏不光会带来生活上的不便,更会造成房屋结构不安全等问题。切勿认为二手房已有前面的业主住过,防水方面就不会出问题,实际上很多人在入住后都会遭遇漏水烦恼。装修二手房如果不重视防水,装修好后出现问题再整改将更加困难,可能还会引发邻里纠纷。

建议在装修二手房之前,对卫生间、厨房等区域进行闭水试验,或询问楼上、楼下的住户是否有过漏水的情况。如果出现漏水现象,则必须重新进行防水处理。如果未发现渗漏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呢?也不是。房屋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一般为5年,如果二手房上次装修年代久远,即使蓄水试验合格,保险起见也建议重新做防水处理。

二手房翻新装修,除了我们熟知的卫浴间、厨房的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水处理外,其他一些部位也不应忽视。如果阳台是敞开式的,或设置了水龙头、放置了洗衣机,也需要做好排水和防水处理。如果房屋还附带有地下室,地下室的侧墙、地面和顶面要进行防水处理,地下室若用于收藏字画、古董或充当居室时,对防水的要求则更高。如果是一楼房屋,房间的地面、墙面也应进行防潮处理。如是顶楼房屋,还需保证屋顶不漏水。此外,门窗周边也要重视防水密封,若密封材料老化,需及时更换。倘若在二手房翻新装修时改动了原来的排水和污水管道或地漏位置,一定要在周边做加强防水措施。

4.二手房买卖合同签约注意事项 篇四

2016-03-21 鑫涌律师事务所

鑫涌律师事务所法律讲坛 收藏,稍后阅读

作者:鑫涌律师事务所

王立达

2015年深圳房价暴涨,2016年初上海房价也毫不示弱的开启上涨模式,笔者有幸代理过两地多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些案件中既有双方无法协调最终对簿公堂的,也有笔者前期就介入,最终买卖双方达成调解,房屋顺利过户的。这些案件中,笔者的感悟是,一份精心设计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能防范常见的大多数的风险。

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范本个性化修改的重要性

房管局或者中介大多会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并要求交易双方使用,范本合同可够修改的地方着实不少,这些合同一般由卖家或者中介修改后给买方签字的情况比较常见。实践中,部分当事人对于合同的拟定并不重视,甚至在发生纠纷后,方才悔悟合同拟定得有问题。笔者曾审阅过买方提供的合同,纵览全文都无法找到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违约责任的负担,这种情况在房价不断上涨的当下,实难约束卖家的违约潮,对买家相当不利。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处分,虽说合同往往在发生纠纷时才有作用,但合同一经签订便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切不可以为才刚签订的合同,就没什么约束力,进而随意的撕毁合同或者违约。笔者曾处理过买家买房之后,又毁约,而且还毁的理直气壮的情况,美其名曰,合同才刚签完,生效还没那么快。着实令人震惊。

因此,二手房的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都应当认真对待,面对目前波动的房价,更应当小心谨慎的设计条款,最好在签约之前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

以下,笔者仅就常见重要条款的设计略抒拙见,以抛砖引玉。

1、交房细节要明确:

(1)付款方式和期限。

若买方采取按揭的方式支付购房款,卖家需要注意最好在合同中约定买家取得贷款承诺函的期限(行业内一般是三个月)或者买家逾期未能取得贷款的迟延履行责任(一般为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并进一步约定为逾期十五日后卖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以免买家因为自身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贷款,迟延支付房款,导致卖家无法或者房款,又不能擅自解约,错失房价上涨的窗口。

(2)过户:

①时间:确定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和过户的时间。

③上证的人数:房产证上如果要写上配偶或者父母的名字,一开始在合同上就最好予以约定,否则在过户之后再办理变更登记会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④户口迁出:户口问题,是购买学位房的买家最为关心的问题,建议买家在购房之前先查明房屋的户口情况,并在合同中约定卖家迁出户口的期限和逾期迁出的违约责任。最好手中留存一部分房款作为尾款,在卖家迁出户口之后才予以支付。

实践中,由于合同拟定的不仔细,对于户口问题未作详细的约定,最终导致卖家户口迟迟不迁出,耽误买家子女上学的事情屡见不鲜。

2、明确违约责任:

鉴于房价的波动性,明确的违约责任将使得买卖双方不敢随意的违约和加价。笔者成功调解并顺利过户的二手房买卖案件中,买卖双方最终能够达成和解就是利用了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增加了双方的违约成本。该合同中对每一项义务都设立了较为详细的违约责任,违约成本一目了然,买卖双方在考虑了违约的后果之后,都选择了继续履行合同。严谨的违约责任的约定,功不可没。

常见的违约责任为双倍返还定金、20%的违约金和一方为维护权益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

3、明确文书材料的送达地址

5.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五

出售房屋对于普通市民来讲,是一件重要兼陌生的事。以往我们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大量出卖人起诉的案件,绝大多数是因为出卖人没有出售房屋经验,不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导致。所以我们根据承办案件的经验对出卖人容易与第三人产生争议的事项,整理成文,供广大市民参考:

1、出卖人应要求买受人本人在合同中签字,否则买受人可以随时否认代理人代为签字的行为,并有权拒绝履行合同。

如买受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签字,应要求代理人出具买受人代为购买房屋的公证委托书。

2、现行住房限购的政策,需审核买受人的购房资格。一般审核资格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进行,如果买受人购房资格未能审核通过,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是购房资格未能按原双方约定的时间审查通过,导致履行合同的时间迟延,出卖人可能会非常被动。对此我们建议: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买受人多长时间通过资格审核,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核,导致合同解除,买受人如何承担责任;如资格审核通过时间迟延,买受人履行支付房款的义务应最迟指向一个具体的时间(比如****年**月**日前)。

3、如出售房屋有抵押贷款,出卖人需收取买受人的首付款解抵押的。出卖人应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注明,买受人支付首付款数额、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首付款用于解抵押的说明,否

则按北京建委和工商局2007年发布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第二条的约定,只注明了出卖人解抵押的时间,未对解抵押的资金来源特别说明,在我们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中,在此处产生争议,双方起诉到法院的很多。

4、出卖人如出售已出租的房屋,首先应要求承租人签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并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交付的条件,比如房屋过户当天应视为出卖人交付房屋,租金转由买受人收取等。

5、如买卖双方约定,交易税费应由买受人承担,双方在约定总成交价时,最好注明房屋的总成交价为出卖人的净得价,以避免对税费承担主体约定不清或不全的情况下产生争议。

6、对购房首付款的问题。如果买受人为全款现金购买房屋,首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否则,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争议(参照本网站案例)。如买受人为贷款购买房屋,除应在合同中约定首付款数额,支付时间外,还应注明如银行批贷额度低于申请额度时,买受人应在多长时间内补齐首付款。

7、买受人以贷款方式购买房屋,按北京建委和工商局2007年发布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第四条第(三)项的约定:如果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获得贷款的,有三个选项,1、为以现金形式补齐;

2、继续向其他银行申请贷款,至贷款批准;

3、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实践中通过中介公司成交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大多选择第2项,其实第二项根本不具可操作性,尤其对出卖人不利,因为出卖人出售房屋是想尽快拿到房款,如此约定,出卖人想拿到房

款就遥遥无期。对此,出卖人可以要求在合同中注明,买受人最迟获得批贷函的时间,如果不能,出卖人可以选择让买受人现金支付剩余房款,或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如何承担责任。

8、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上,出卖人应当注意,办理房屋过户的最后期限不亦过长。否则,买受人以未过户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房款,可能会导致出卖人长时间无法拿到全款。如果因特殊原因不可避免的延长过户时间,可以提前与买受人协商,由买受人先期支付大部分房款。

6.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六

时下二手房交易频繁,但一些购房者因未写明合同条款或不了解有关政策而吃了“暗亏”,导致买主户口迁不进、赠送家装前后不一样、费用由中介说了算等种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发生。在二手房过户过程中,有三个重要的合同需要签订,大家在签订合同的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

第一个合同是中介委托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买房,那中介一般不会让您直接见卖房人,他们会担心您会跨越他,直接和卖房人达成协议。所以,中介一定会让您跟他签一个居间合同。

第二个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这个合同中,买房人一定要签仔细房屋原来的所有权是谁,房屋的面积有多大,房屋的价格是多少,各种费用的结清问题。对于出卖人来讲,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签订一个相对细致的合同,各个条条框框都签订好了,也能避免纠纷。

第三是银行贷款抵押合同。如果买二手房时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签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款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还可以再加三方,卖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买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还有中介公司,这个贷款行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较复杂。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想签订一个细致的合同,可以请个律师。

7.二手车交易的必要手续和注意事项 篇七

现在购车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大部分消费者已经知道了在购买新车时都需要哪些证件及手续,但是作为车辆交易方式之一的二手车交易,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具体的交易步骤及注意事项。二手车交易像买房子一样属于产权交易范畴,涉及到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必要手续,变更是必须的。但是很多消费者仅仅注意车辆的挑选,往往忽视了相关的手续,造成后续的问题办理起来非常困难。因此我们根据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给消费者提供了一些办理手续的参考。

车辆登记证书一定要办理

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必要产权凭证,2002年之前购买的汽车大部分都没有登记证书,在车辆交易的时候需要进行补办登记证书。车辆交易后车辆登记证书会详细记载原车主和现车主的详细信息,确保交易双方和车辆管理部门了解车辆产权变更情况。目前,在一些规模较大、服务比较规范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如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内,一般都设有车辆登记证书办理窗口,消费者可以就近办理。

车辆行驶证书一定要变更

车辆行驶证书是仅次于车辆登记证书的重要文件,消费者在交易二手车的时候,车辆行驶证书也要变更。需要注意的是,车辆行驶证的车辆照片也要与车辆相符,车辆要按照规定年检合格才允许办理。

车主身份证、单位代码证书要真实有效

车辆进行产权变更的时候必须出示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单位需要出示单位的代码证书。这其中身份证明过期、代码证书没有年检等情况经常发生,需要交易双方办理妥当。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身份证或者代码证书的地址和名称与原来车辆的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不相符,这也需要交易双方到车辆管理所变更。

车辆购置附加税、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须合法有效

在车辆产权变更中,需要对车辆的购置附加税、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进行查验,车辆的购置附加税必须缴纳,养路费至少缴纳至车辆交易时间内的一个月,车船使用税必须缴纳至车辆交易的当年。

签订车辆交易合同,相关内容要填写清楚

车辆购买过程中,买卖双方应该签订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交易双方应明确填写车辆的有关数据、车辆的状况、费用负担以及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等,避免今后出现问题没有依据。

及时办理各种相关手续的变更

8.二手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八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为贷款合同样本:

合同号(No):DK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代理方:天津中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以及贷款银行的相应规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座落于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办理贷款,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

2、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产权证/房本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楼层: 总层数: 土地性质:出让/划拨 附属设施:

第二条:贷款约定

1、甲方认可该房屋到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该房屋办理 形式贷款。

3、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贷款年限为 年。(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条:首付款相关约定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首期款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甲方于签订本合同时须向乙方交纳贷款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2、若甲方需乙方为其垫付该房屋贷款所需的首期款,则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乙方交纳垫付手续费(金额为首期款垫付总额的3%),共计人民币 元整。且甲方承诺应按如下约定归还乙方为其垫付的首期款全款: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该房屋提供协助房屋过户服务。

2、甲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如贷款银行调查其所提供材料、证明内容不属实或其资信不够造成贷款未果,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所收贷款手续费不予退还。

3、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贷款手续费。如因贷款方式问题乙方未能为甲方办理贷款,甲方应接受乙方的其他贷款方式,否则乙方不予退还已收的贷款手续费。

5、在签定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相当于总房款 %的房款以备办理贷款手续。如甲方所付款项与贷款银行要求之最低首付款存在差额,则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将不足额部分补齐交至乙方。

6、甲方需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它费用,如保险费等。贷款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7、如房屋不能取得《房屋他项权证》,由此造成的贷款利息及产权过户费等相关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8、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协助为甲方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事宜。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2、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抵押贷款及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责任由甲方自负。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的,本合同则自然解除,双方各不承担责任。

·外贸合同样本 ·维修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 ·合资合同样本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所购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向贷款银行办理完抵押登记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前,经甲、乙双方商议,可解除本合同,已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签约连锁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9.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篇九

第一,注意查看出卖方的证件。在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合同之前,买方一定要查看卖方的证件,主要是房产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簿、原始的购房合同、各种税费发票原件、结婚证(若没有结婚,则要出示单身证明)。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请教律师,1.我想买一套二手房,房主已婚,但是户口是单身,买房合同是她自己的名字,是婚后买的,我如果想要办过户,是不是需要他们夫妻都要签字或者有委托书?

最好让他们夫妻都签字,或者让他丈夫写一个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二,注意房屋的产权状态。房屋的权利状态是购买二手房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出卖方拥有完全的、无瑕疵的所有权时,才能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时,出卖方可能本身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此时买方交易有很大的风险,有可能买房人长期无法取得房产证,也有可能根本无法取得房产证,那么买房人永久无法取得对购买房屋的物权。建议大家购买二手房时注意出卖方是否已经实际取得房产证。

第三,注意房屋的抵押状态。通常,出卖方在出售房屋时,房子本身还有部分银行贷款没有还清,即房屋处于抵押状态。从法律上来讲,出卖方没有还清银行贷款前,是不能出售房屋的,签署的合同系无效合同,除非银行同意出售。实践中出卖方通常要求买房人先行交纳一部分房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后,双方再办理交易手续。这种交易,律师提醒广大买房人要将将房款直接支付给抵押银行,否则出卖方不办理解押,可能导致买房人面临合同无效的风险,最后可能房款也无法追回。

1.房主房子还有贷款,想要用我的钱来还,我应该怎么做才可以避免风险?需要补充一个合同或者协议吗?

建议最好走资金监管,这样对买家最安全;中介公司的直接管理者是当地建委;

根据您这种情况应该找第三方(担保公司),将首付打入担保公司帐号,再去公证处做份公证,房本放在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用首付款去还清银行抵押后立即过户,如卖方违约不去过户,可拿房本和公证书自行到房地局过户,这样很安全。

如果像他们说的你直接到还款银行还了款,卖方要是就不和买方去过户也没办法,没有担保公司卖方也不会和买方去做公证的,万一买方不付给卖方尾款直接去自行过户,卖方就损失了。

资金监管和资金托管是两码事!

1、资金托管

如果买方只担心卖方在过户前出问题,可直接去直接到某家银行进行资金托管(不是所有银行都有托管业务),买卖双方到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协议,等过完户,拿契税票原件去银行将钱划给卖方。

2、资金监管(目前北京只有几家担保公司在建委有资金监管帐号)

如果买方在交易中从头到尾都担心,可选择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是房款打到监管帐号内冻结,等过完户到到房产证做完物业交验后,房主拿交验单和托管凭证才能拿到钱。

第四,注意房屋的出租状态。若是出卖方的房子已经出租出去,承租人对这个房子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买房人要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否则承租人有权主张买卖双方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无效。同时,即使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若是承租人的租赁期限尚未到期,承租人也有权要求买房人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合同。这会给买房人带来一定的影响。

第五,注意房屋的性质。在北京房子的性质有几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央产房等。鉴于房屋性质不同,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适用的法律亦不同。所以,建议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要区分房屋的性质。

第六,注意房屋质量。有的二手房年代已经久远,房屋可能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例如:房屋漏水、墙体出现严重裂缝等。建议购房人在考察房屋时仔细查看墙体是否有裂缝,主要查看厨房和卫生间是否有漏水

情况,这是目前房屋质量比较常见的问题。

第七,注意房屋落户情况。很多人购买二手房是为了落户口,给孩子上学,然而买了房子后发现房子内有很多陌生人的户口,导致自己的户口无法迁入。

第八,注意办理房屋物业交割手续。很多人认为办理过户手续后交易就完成了,实际上不是如此。过户后,买房人和出卖方应当共同办理物业交割手续,即结算房屋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限电视费、电话费、物业费、供暖费、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等手续,只有办完这些手续,整个的二手房交易才算圆满完成。

第九,注意房屋周边环境。要了解小区建设的年代,居住的群体,周边配套是否齐全,交通是否方便,周边环境是否嘈杂,例如:是否有高压电线、是否有城铁或火车道,是否有水泵房等,同时要注意房屋所在楼层是否为管道层,是否为顶层,因为顶层最容易发生漏水问题。

第十,注意中介公司。目前,因为中介公司垄断了大量的房源,迫使买卖双方只能通过中介公司获得信息,达成交易。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房产经纪机构,应对买卖双方的主体资格、房屋的权属状况、交易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否则因为中介公司的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损失的,中介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整个二手房交易的过程,风险无处不在,除了上述十种情形外,还有很多情形,例如:房屋存在被查封的情况等。为防范风险,避免损失,建议购房人签署详尽的买卖合同。

7、怎样看房子的年限

住宅的使用年限是指住宅在有形磨损下能维持正常使用的年限,是由住宅的结构、质量决定的自然寿命。住宅的折旧年限是指住宅价值转移的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也叫经济寿命。住宅的使用年限一般大于折旧年限。不同建筑结构的折旧年限国家的规定是:钢筋混凝土结构为60年;砖混结构为50年。

8、.砖混结构住宅

砖混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柱、梁、楼板、屋而板、桁架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通俗的讲,砖混结构是以小部分钢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

砖混结构住宅中的“砖”,指的是一种统一尺寸的建筑材料,也有其他尺寸的异型粘土砖,如空心砖等。“混”是指由钢筋、水泥、砂石、水按一定比例配制的钢筋混凝土配料,包括楼板、过梁、楼梯、阳台、排檐等。这些配件与砖做的承重墙相结合,可以称为砖混结构住宅;由于抗震的要求,砖混住宅一般在5层、6层以下。

9、.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住宅

10.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篇十

一、买方进行产权调查。二手房产权确定方式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产权不清导致的纠纷,那么如何了解产权的状况呢?购房人只有通过房管部门和对出售人身份的了解,才有可能获得真实的信息。下面就将调查“二手房”产权状况的方式及程序作一些介绍。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人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它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其它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查询者应注意如果成交价是注明“部分成交价”,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它房地产成品;

5、其它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最后,应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是,购买二手楼房,尤其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房改出售的房屋。因为按照房改的有关规定,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后,如果出售房屋,原产权单位也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总之,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购房者除了要向卖房方索要一切产权文件,仔细阅读外,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两者对照,才能清楚地知道该房的一切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

二、二手房买卖下定金四步骤,确保定金合同有效成立 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

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3,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4,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遵循上述四个步骤付定金,下家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便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三、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七个必须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注。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6,买方必须见房主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暌桓隹突Ф?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

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订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四、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考虑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特别注意。签订前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比如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售房者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因该房产而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登记备案的,则租赁合同由购房者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投资,这种带租约的房产是比较适合的;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己居住,这种带有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房产会对购房者造成较大影响的。签订时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

11.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篇十一

一、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1、产权是否可靠:需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与房主是否一致,产权的性质和资料,包括面积地址及标准价房的分配比例。同时,还要验看正本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此外,还要知晓二手房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的不一样牵涉到成交过程的复杂程度,也牵涉到买房收益的分配问题,最终影响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2、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需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及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的分配办法,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是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买主应当对此有所了解。此外,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上述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这种公房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

3、确认所购二手房的准确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买主还需了解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4、认真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注意户型是否合理,管线是否太多,二手房是否带装修,另外,还要所要房屋的内部结构图,以便日后装修。

5、考察房屋的市政配套:主要包括水有线电视供电容量电线电话线煤气天然气热水暖气。

6、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需注意是否占用公共空间,是否有改动过房屋的内部结构,是否有牵涉到面积计算的结构改动,在购买时就应将这些因素思考到,并将额外增加的面积刨除在房价计算之外,当然了,这需要和房主具体协商了。

7、查询物业的管理水平:包括带给服务的资料和水准保安保洁绿化的水准及基本生活设施的管理。

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流程怎样

二、透过找中介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评估及考察房屋详情

中介公司审核房主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备案。中介公司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如天花板、墙体、卫生间、厨房的给排水状况,有没有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乱建、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状况。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带给参考。此环节中适宜的房源及房屋评估最受关注。

选取房产中介公司

首先,选取房产中介公司。最好选取规模大、有营业许可证、有资质证书、信誉较好的房产中介公司。另外,在与房主签订购房协议之前,购房者就应多去几次中介公司的店铺,每次到访时,观察店中的业务员是否固定及有无其他买卖双方同这家公司发生争执。

签订协议

验证核实房屋后,交易中介公司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到中介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般状况下,在合同上都要注明卖方的房子的详细状况,同时缴纳委托代理费。一般代理费由买方缴纳,金额为房价的2.5%,也有分别向买卖双方同时收取的。为减少

三、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以下条款必不可少:

1、涉及价款的问题:在合同中,写明总房价,注明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申请贷款,写清付款的时间,约定付款条件。

2、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

3、基本状况要列出: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法。

4、违约职责:明确出现何种状况时即视为违约,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产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如何解决争议(仲裁诉讼等。

5、要求出售方或中介方明确写清房屋的基本状况,包括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有无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6、在合同中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另外,补充一些条款时,务必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要求中介方在上方加盖公司公章。

7、写明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等有关事项。

签订《居间中保合同》

为保证房产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杜绝交易中不必要的纠纷,中介理解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委托后,以中间保证人的身份为房产交易中的“购房款给付、房产交接”事宜带给居间中保服务。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与中介共同签订《居间中保合同》,并缴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房上市批准确认通知单、人名章。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外地个人购房还需办理《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买方将房款在立契过户前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若买方欲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应与担保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同时将总房款的30%作为首付款存入中介指定账户,贷款全额待银行放款后汇入中介指定账户。上述两种款项与总房款之差额也应由买方在银行放款前一次性存入中保方指定账户。

过户结算

买卖双方缴纳相关税费,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房产确认无误后,协助买卖双方进行物业交割和物业管理费结清及办理卖方的户口迁出,将所卖房屋钥匙交与买方,将买方的房款交与卖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由经纪公司协助办理产权变更;如果买家需要贷款,由经纪公司协助办理和带给阶段性担保。

立契过户当天,买卖双方及其业务员同时来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签订《买卖契约》。选取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就应向卖方付清剩余房款。选取贷款买二手房的购房者,要等银行看到《买卖契约》后,才能放贷。许多区县的房产局要求,立契当天,缴纳税费,所以购房者要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相关科室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此外,还有测绘费、工本费、产权登记费。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还要在住建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随后,住建局将为您购置的这套房子审档,办理产权登记,测绘,制作新的产权证。

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流程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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