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销售制度

2024-09-30

医疗器械销售制度(共8篇)

1.医疗器械销售制度 篇一

XX有限公司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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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产品销售给具有法定资格的企业。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的管理。

三、职责:医疗器械产品销售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

1.认真审核购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商业信誉,防止产品流向非法企业。

1.1购货方是医疗器械流通企业的,销售员应向流通企业索取加盖公章的《医疗器械经

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购货方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或证明文件,授权书或证明文件应当载明授权权限,并注明采购人员或提货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加盖购货单位原印章的采购人员或提货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审核购货方证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购货方证照核准项目与其经营行为是否相符。

1.2购货方是医疗机构的,审核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军队所属医疗机构的,审核

是否具有军队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服务证明;科研机构等因科研需要购买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审核证明。以上复印件应加盖购货方公章原印章。

1.3对购货方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资格审核由销售部会同质管部严格按照医疗器械销售

管理程序相关内容共同进行。

2.贯彻执行有关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保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的合法性、安全性。

3.严格执行“先产先销”、“近期先销”的原则,对近效期产品及滞销产品加紧促销,开展市场预测和销售分析,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供采购部门参考。

4.正确介绍产品结构性能,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定期开展用户访问,认真处理质量查询和投诉,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和质量改进。

5.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其内容应有:销售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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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效证件必须保存产品有效期后二年。

6.注意收集由本公司售出医疗器械产品的不良事件情况,发现不良事件,应按规定上报质管部,执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管理制度》的规定。

7.销售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并将掌握的知识,有效真实地传递给客户,不断提高公司销售服务水平。

五、相关记录1医疗器械销售记录

编号 LDMD-F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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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销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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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器械销售制度 篇二

由于群众举报, 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市Z医疗器械厂进行监督检查时, 发现在该厂的生产车间中有工人正在加工生产“不锈钢轻便妇检床”、“多功能综合产床”、“全不锈钢多功能可倾斜骨科牵引床”。但是该厂负责人未能提供“不锈钢轻便妇检床”、“多功能综合产床”、“全不锈钢多功能可倾斜骨科牵引床”等上述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该局立案后经查并认定, 2008年11月27日至2009年6月16日期间, 某市Z医疗器械厂在未取得“不锈钢轻便妇检床”、“多功能综合产床”、“全不锈钢多功能可倾斜骨科牵引床”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情况下, 该厂生产并销售了上述产品总货值为91720.40元。因此, 该局查处后, 拟依据《医疗器械监督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以没收该厂违法所得91720.40元, 并处三倍的罚款275161.20元的行政处罚。

在本案中, Z公司对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该公司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没有异议, 但对认定的违法所得的数额和罚款的金额有异议, 以“违法所得的量化不当”为由, 按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关于骉医疗器械监督执法中实施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骍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该局提出了“听证”申请, 并在听证中提出了对于违法所得量化方式的不同意见。在讨论应该给予何种行政处罚的过程中, 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该案中违法所得的量化出现了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的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者所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另一种意见认为, 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者所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在扣除应当扣除的部分后的金额。

二、理论上和实践中对违法所得量化的分歧

对行政处罚的设立在我国行政立法中占有重要位置, 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持, 并且决定了能否有效控制行政权的滥用[1]。违法所得是指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所获取的不正当的利益[2]。医疗器械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产品, 世界各国政府均有特定机构对其进行控制和管理。依照违法所得进行行政处罚是世界各国的相关机构通行做法。而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最重要的是对当事人违法所得的部分进行核实。因此, 如何计算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就显得非常重要。但是, 我国医疗器械器械监督和管理的实践中, 关于违法所得的认定不仅存在着理论上的争议, 在实践中也存在着相当的差异。

(一) 理论上的争议

“违法所得”这一概念在行政法学界上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是“收入说”即认为“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得到的全部实际收入。主要理由是, 第一, 从语义学理解, 违法所得是指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所有利益, “所得”就是得到的利益, 否则, “得不偿失”这一成语实在难达其义;第二, 因为违法行为人明知违法而投入成本费用, 所以在没收其违法所得时, 其投入成本费用不能扣除, 行为人的这部分本来合法利益已经因违法行为的实施而具有了可谴责性。第二种观点是“获利说”, 即认为“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纯利益。在计算违法所得数额时, 应当以非法获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扣除行为人投入的成本费用, 即违法所得为获利数。主要理由基于两点。一是就字面而言, “违法所得”中最为突出的是“得”字, 而成本是当事人付出的, 不是得到的。因而, 违法所得中的“所得”只能指获利部分;二是, 从法理上讲, “不能允许任何人从自己的错误中获得好处”是古今中外共同认可的自然正义法则, 所以违法所得应该按照获利的多少进行计算[3]。

(二) 实践上的差异

正因为“违法所得”这一概念在行政法学理论上存在着“收入说”和“获利说”的争议。而“违法所得”这一法律术语, 在行政法中, “违法所得”不仅见于法律条文本身, 也常见于工商、金融、海关、食品药品监督和医疗器械监督等多个部门出台的各种规章、条例和通知的行政性规范性文件。而这些行政法律法规中并未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做出统一的规定, 有的是按照“收入说”进行定义, 有的则是依照“获利说”进行定义。正是因为理论上对“违法所得”的计算标准有不同的看法, 因此在实践中, 违法所得的计算方式存在着明显不同。

一方面,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2月8日对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药品执法“违法所得”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 (赣食药监办[2006]41号) 的答复, 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 (国食药监法[2007]74号) 中提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违法所得”, 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而2009年3月30日发布的《抚顺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中的第23条、第24条和第25条也规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 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 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 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抚顺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并未直接规定“违法所得”的计算方式, 但是后面直接用“货值金额”进行计算, 可见该规定实际上对于“违法所得”的计算标准是指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得到的全部实际收入, 即采纳了“收入说”的标准。

另一方面, 如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中的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 为违法所得”, 第三条“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 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第五条“违法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按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扣除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实际上也就是“获利说”在法律上的体现。

三、现行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中有关违法所得量化的规定和存在的问题

由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对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意义, 因此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进行专门的管理, 并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从事医疗器械监督的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进行处罚。但非常遗憾的是, 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过程中, 违法所得的量化始终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而存在着争议, 在实践中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造成了很多的问题。

(一) 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

我国现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 在第五章“罚则”部分从第35条到第42条, 均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但是, 如第35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以及根据违法所得的金额多少应当在什么幅度内进行罚款。但是, 有关违法所得如何量化和计算, 在该条例中始终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 违法所得量化的标准不明

正因为我国现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欠缺有关违法所得的量化标准, 因此在管理实践中出现了各种问题。

1. 从行政机关的角度出发

根据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骉医疗器械监督执法中实施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骍的通知》规定,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关在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行使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时, 应当执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的有关规定, 严格依法行政。”因此, 在医疗器械的监督和管理中,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与“违法所得”相关的行政处罚时除了要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外, 也须适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所规定的相关程序。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也同样未规定“违法所得”究竟应当如何计算。所以, 在实践上, 相关的管理机构要不就只能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骉药品管理法骍、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骍“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 (国食药监法[2007]74号) 中规定的“《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违法所得”, 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对涉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部分进行量化和认定;要不就像辽宁省抚顺市一样自行制定相关的行政规章对“违法所得”的量化和认定提供依据, 如《抚顺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 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 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 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医疗器械监督执法实践中, 因为很多行政处罚都涉及到对违法所得的量化问题, 而无论采用上述的哪种方式, 因为欠缺统一的计算标准, 而导致在实践中出现违法所得的认定依据不统一、取证难度加大以及处罚力度轻重不一等问题, 最终影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正确执法。

2. 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出发

正因为对于“违法所得”缺乏统一的计算标准, 在医疗器械监督和管理的实践上, 也给行政相对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了困难。

一方面, 如果采用“收入说”的计算方式, 即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骉药品管理法骍、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骍“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 (国食药监法[2007]74号) 的规定, 以“全部经营收入”对违法所得进行计算和认定, 那么有可能使得担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机关主观上难以避免扩大相对人违法事实的嫌疑, 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 对行政相对人不利。

但是, 另一方面, 如果采用“获利说”, 即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中的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 为违法所得”进行计算,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实际上也会遇到相当的困难。因为, 第一, 无法保证违法当事人主观上都没有逃避法律制裁的心态, 因此在办案人员调查其违法事实时, 在未有其他相关证据予以确凿证实的情况下, 当事人很可能会尽量消灭或缩小违法事实和涉案金额。因此, 怎样认定违法行为的全部收入, 并且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是必须面对的问题;第二, 是时间的问题。因为任何违法行为从开始、案发到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和作出处罚决定, 都可能存在着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 行政相对人违法生产、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收入应该从什么时间点起算, 到什么时间点截止, 也是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作出具体规定的;第三, 由于各地执法人员在知识经验和技能的偏差, 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可能也会出现相关的偏差, 如果仅仅以现场监督笔录、询问笔录作为证据, 没有通过对其原始财务账册或产品出入库凭证或产品销售记录等情况的调查来确认其违法所得, 也会造成违法所得的计算失误。

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量化的完善

在医疗器械监督和管理过程中, 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最为重要的部分莫过于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进行核实。但由于在理论上对违法所得量化的争议, 以及在立法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缺乏具体的规定, 造成了在实践中各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机关执行难的问题, 也给行政相对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了困扰。因此, 在医疗器械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 确立统一的违法所得的量化标准尤为重要。

(一) 明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量化标准的意义

本人认为, 在医疗器械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 明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量化标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第一, 违法所得的数额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法律责任的承担。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 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进行生产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 违法所得的数额多少, 决定了行政相对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和幅度。

可见, 违法所得的计算对于保护公民合法的人身权益和财产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 违法所得的计算标准的确定也直接影响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机关正确的适用法律法规, 提高行政效益, 降低行政成本。所谓行政处罚的成本是指国家运用行政权力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达到维持秩序、预防新的违法等目的所可能支出的代价, 包括处罚自身的成本和处罚相关成本。处罚的自身成本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明确规定的处罚量。处罚的相关成本是指行政处罚自身运行所引起的并为其服务的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立法成本、执法成本和司法成本。行政处罚的效益主要是行政处罚实施后所产生的实际结果[4]。没收违法所得, 并根据违法所得的数额的幅度进行罚款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重要的行政处罚方式。但是, 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的量化标准致使相关监管机关在处理违法行为时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而正是因为无法可依, 使得违法行为人常常对违法所得的数额提出质疑, 而相关监管机关又不能提出合理的解释, 最终使得行政相对人不得不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 无形中提高了行政成本, 并且降低了行政效益。

(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量化的完善

从语义学理解, 违法所得是指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所有利益, “所得”就是得到的利益。因此, 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上明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计算标准, 慎重鉴别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 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 既要体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又要体现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不仅给各级医疗器械监管机构提供法律依据, 也方便监管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处罚中适用。

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量化的原则

本人认为, 在计算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时, 不管是“收入说”还是“获利说”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实践出发, 如果采用“获利说”的观点, 即认为“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纯利益, 在计算违法所得数额时, 以当事人违法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那么, 就会导致一个问题, 即什么是“合理支出”, 怎样辨别和区分“合理支出”。因为在执法人员调查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时, 在没有其他相关证据予以确凿证实的情况下, 当事人很可能会尽量消灭或缩小违法事实和涉案金额, 扩大所谓“合理支出”的金额。同时, 由于各地执法人员在知识经验和技能的偏差, 再加上一些执法人员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 在对违法所得的合理支出进行认定时也会出现相关的偏差, 比如仅仅以现场监督笔录、询问笔录作为证据, 没有通过对其原始财务账册或产品出入库凭证或产品销售记录等情况的调查来确认其违法所得和支出的费用, 也会造成违法所得的计算失误。因此, 本人认为采用“收入说”的观点更符合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现状, 即用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对违法所得进行量化, 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从语义学的角度出发, “收入说”认为“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所得到的全部实际收入。因此, 这些成本和费用在没收其违法所得时, 行为人的这部分本来合法的利益已经因其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具备了法律上的可谴责性。因此, 在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过程中所支出的一些必要的经营成本, 比如水、电、气等费用和税收等其他必要的营业支出, 不应该作为所谓的“合理支出”而排除。相反, 应该作为违法所得的一部分进行计算。

(2) 从医疗器械监管机关的角度, 采用“收入说”有利于提高监督机关处理相关违法案件的效率。用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来计算和量化违法所得, 一方面可以避免出现辨别和区分“合理支出”时, 各省市的医疗器械监管机关和执法人员在适用时出现标准不统一的情形, 另一方面也因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和药品的监督管理都是属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辖范围。如果采用“收入说”的标准, 则简单易行, 可以大大提高相关管理机关计算和量化违法所得的效率, 从而提高行政效益, 降低行政成本。

(3) 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 采用“收入说”也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简单明了的知道违法所得的构成, 而且了解实施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行为的严重后果, 不仅方便行政相对人遵守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也有利于发挥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的震慑作用, 提高违法的成本。

2. 违法所得的量化中在立法上应该注意的问题

“没收违法所得”这一行政处罚手段针对的是当事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具体体现为金钱的利益[5]。但在行政法方面, 如前所述, 不同部门出台的各种规章、条例和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未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做出统一的规定, 有的是按照“收入说”进行定义, 有的则是依照“获利说”进行定义, 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甚至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应当在什么情况下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以及根据违法所得的金额多少应当在什么幅度内进行罚款, 而没有对如何计算违法所得做出规定。因此, 笔者认为, 应该在立法层面解决这一问题, 改变目前的混乱现状。

(一) 因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于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至今已经过了10年。因此, 由最高行政机关对违法所得的量化进行立法解释或者对条例进行修改和补充规定, 统一对违法所得的计算的认识, 以便于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实践中相关监管机关能更好进行行政处罚, 也方便行政相对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 如前文所述, 理论界对违法所得的量化有“收入说”和“获利说”两种主要的观点。但是在实践中, 本人认为采用“收入说”的观点更符合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现状, 即用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对违法所得进行量化。因此, 不论是采用立法解释或者是对条例进行修改和补充规定以及其他的立法方式, 均应该明确规定“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

(三) 另外,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在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

指导下, 相关有权机关应当对现行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法规中涉及“违法所得”的条文进行核查, 逐步统一各部门法对违法所得涵义、范围和量化的认识, 避免各部门法互不统一, 相互矛盾的立法现状。

总之, 在不断提倡“个体灵魂高于公权力”行政法精神的当下, 对类似“违法所得量化”的问题确实应该引起国家有关机关的足够的关注。本人建议尽快修订和完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明确违法所得的量化标准, 以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对有关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方法。

摘要:“没收违法所得”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行政处罚的主要罚种, 但是对于违法所得如何量化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中均存在争议。因此, 文章从一个违法销售医疗器械案出发, 通过对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量化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 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从而为正确地适用违法所得, 有效打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提供理论的借鉴。

关键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违法所得,量化,完善

参考文献

[1]肖金明.行政处罚制度研究[M].山东: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6.

[2]毕玉安.如何计算“违法所得”[J].北京:监督与选择, 2004, (12) .

[3]虞建成, 刘让春.“违法所得”探析[J].云南:法制与社会, 2008, (4) .

[4]陈无风.穿行于一罚和多罚之间———一事不再罚原则之内涵[J].北京:行政法学研究, 2004, (4) .

3.医疗器械销售制度 篇三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称,将启动实施一方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作为主打婴儿保育设备的企业,戴维医疗(300314.SZ)成为近期市场炒作的热点。

11月18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公布后,戴维医疗开盘后迅速蹿上涨停板,收于29.14元。与11月8日的最低价20.20元相比,短短六七个交易日,上涨近50%。

不过,戴维医疗公布的三季报业绩并不令人满意。

11月21日,宁波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上,戴维医疗董秘兼财务总监李则东表示,受部分国家不稳定的经济或政治因素的影响,国际销售情况未达到预期。公司将通过加强推广、参加各类国际大型医疗器械展会,来扩大市场影响。

而事实上,如果“单独二胎”政策放开,随着潜在新生婴幼儿增长,显然有利于戴维医疗的业务发展。不过影响几何,目前尚难确定。

好在戴维医疗已经有所准备。日前,戴维医疗公告称,拟收购甬星医疗100%的股权。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快速进入输液泵领域,并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此外,11月19日,公司公告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两项专利,显然也有利于公司婴幼儿产品业务的发展。

三季度业绩下滑近五成

戴维医疗今年前三季度的业绩并不令人满意。

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婴儿保育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婴儿培养箱、婴儿辐射保暖台、黄疸治疗设备等三大系列产品。其他产品还包括母婴同室婴儿床、婴儿无接触输氧头罩、低压吸引器、呼吸复苏(器)囊、远红外加温器、婴幼儿头部固定架等,产品线相当完整。

今年前三季度,戴维医疗实现营业总收入1.50亿元,同比减少14.74%;实现净利润4680.69万元,同比下降12.89%。而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只有3879.54万元,同比下降33.25%;第三季度的净利润只有1000.62万元,同比下降47.49%。

戴维医疗认为,导致营业收入和利润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国内市场关于婴儿保育设备的政府采购项目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受国外部分国家不稳定的经济或政治因素的影响,国际销售情况未达到预期所致。

为保证公司未来经营战略规划得以顺利实现,戴维医疗董秘兼财务总监李则东表示,对于国际市场,公司将通过加强推广、参加各类国际大型医疗器械展会,来扩大市场影响。同时, 公司继续跟进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其按计划进度运行和实施。

期待受益“单独二胎”政策

“单独二胎”政策的出台,将使新生婴幼儿数量增加,显然有利于戴维医疗,不过影响程度如何,则很难确定。

海通证券分析师刘杰表示,“单独二胎”政策和新产品推出是戴维医疗业绩提升的催化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婴儿培养箱、婴儿辐射保暖台、新生儿黄疸治疗设备等三大系列产品,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0%。如果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将对公司基本面产生很大的实质性影响。

事实上,今年尤其是从下半年起,医改等政策的投入很大,县级、乡级医院等对婴儿保育设备的采购也在增加。婴儿用品门槛都很高,医院一般都会选择品牌产品,这都对戴维医疗有利。

东方证券分析师田加强表示,随着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投入力度,以及县级医院建设陆续进入设备采购期,婴儿保育设备市场将有2~3 年25%~30%的快速增长期。戴维医疗作为行业的国内企业龙头,有望持续受益。

收购甬星医疗提升影响力

戴维医疗并不是仅仅押宝在“单独二胎”政策上。日前,戴维医疗公告称,拟使用自有资金440万元收购甬星医疗100%的股权,并以自有资金500万元向甬星医疗增资。

甬星医疗主要业务为智能输液泵的生产、销售。公司表示,通过本次收购,为公司进入输液泵行业领域奠定了基础,符合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快速进入输液泵领域,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宏源证券卫雯清分析师认为,戴维医疗此次收购甬星医疗,是公司从婴儿保温箱向其他业务拓展的初次尝试,选择了收入和利润对公司影响都不大的甬星医疗也是为了控制风险。

资料显示,甬星医疗2013年前三季度亏损88万元,主要是由于处置了不良资产,扣除此项非经常损益盈亏平衡。

卫雯清认为,输液泵是常用医疗设备,市场竞争激烈。此次戴维医疗选择收购,一方面可借助销售渠道和经销商资源加快此品种的销售;另一方面输液泵也可以安装在戴维的婴儿保温箱上作为附加功能增加销售价格。

输液泵产品作为公司新开辟的医疗器械领域,与目前公司拥有的婴儿保育设备有一定的差异。因此,这一收购有利于逐步减少公司主要产品集中的风险,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优势,加快公司的发展。

与此同时,11月19日,公司公告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两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分别是一种帽式眼罩和婴儿培养箱用多功能培养床。公司称,上述两项专利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为10年。以上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医疗器械销售总结 篇四

原因确实很多,但是可以简单说说。有几个原因。第一,想学习。以前在做业务之前,听过很多人说过,做业务是最锻炼人的职业。这句话对我有很强的吸引力,于是我开始去了解这个行业。再后来读了李嘉诚传。里头的李嘉诚的一句话让我震惊不已。他说他当初当推销员推销员的经历是他现在花几亿元也买不到的经历。我不禁为他的这句话对这个职业产生了超乎寻常的兴趣。再到后来看到一些经典的销售小说,比如圈子圈套,输赢,等等,这里边的主人公在如同战场般的商场之中斗智斗勇,操控着全局,让我羡慕不已。我想这才是我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生活就像下棋,或者像战场,这样才活得有热情。学习的心态就慢慢的形成了。

第二,想体验跟磨练。做了两年多的技术,亏得有广州的熟人支持,一直以来顺风顺水,收入不错,工作也还算轻松,前途明朗。慢慢的就开始变得毫无斗志,没有多少目标,没有多少追求,每日工作完就会显得茫然。我很害怕这样的生活会让我变得懒惰,变得越来越没有竞争力,我想感受压力,想接受挑战,想不再把大把的时候耗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于是我选择了对我来说完全陌生的职业来挑战,来斗争。人的意志就像刀刃,过一段时间就要拿出来磨一下,如果长时间不磨,很快刀刃就会生锈,很多事情,很多问题,都无法拿意志的刀来解决了。

第三,女人。很多时候男人也是感情动物,会为女人做一些出格的事情。我的突然变化,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跟女人有关。

做了几个月的业务,不敢说做出了不错的成绩,但真的学到了太多其他地方学不到的东西。很多人以为做业务就是吃喝嫖赌,以为就是刷嘴皮子,就是吹牛,就是拉关系,拍马屁。说句老实话,我学习从来没有想过要学这些东西。这些东西只是低级业务员所用的招数,我想学的是本质的东西,精神层面的东西。

胆量。当初找工作的时候有好几个选择,工资高补助高一点的小公司,可以卖b超,可以跟客户周旋,体验操控大业务的感觉,而可能的发展也极大。又还有其他公司。而我却选择了多得,原因有很多,之一是因为在这里需要面对很多客户,需要面对大量的拒绝,这正是锻炼胆量的一个极好的途径。当然听说去做保险更能锻炼你的胆量,把你的脸皮练得比鞋底厚似乎也不是一件难事。几个月之后,我的脸皮慢慢厚了一点,然而天生的面子作怪,现在还是很容易为自己的错误脸红。后来老大给我们上培训课,给我们看亮剑这部片子。他给我们解析亮剑的精神,亮剑的精神就是李云龙的一句经典的话:当你面对天下第一剑客的时候,你不会因为对方是最厉害的高手而怕得手软,而是同样敢于亮出自己的宝剑,放手一搏。就是算输了,也是输在了天下第一剑的手下,没什么好丢脸的。这才是亮剑的精神。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胆量是亮剑这部片子里一而再,再而三提到的东西,没有胆量,再聪明的人也将一事无成,有勇有谋才能成大事。

胆量的另一个解析就是放得开。我刚开始到公司的时候,在一次公司聚餐时,让老大送我一句话提点我。他就说我放不开。我做了一段时间业务后回到公司,问同事,说为什么他能做得不错,他觉得我的业务量有限的原因是什么?结果他说他觉得我冲劲不够。没有一股什么都不怕的闯劲。他说如果说错了话,没跟好,业务丢了就丢了,反正还有的是机会,何必那么在意结果,如果太在意结果,那就肯定放不开手脚。我回头想想,这真是一语中的啊。为什么我以前总是会没法去和建立了一定关系的客户再保持联系?主要原因就是我总是放不开手脚。本打算跟踪一下客户说的那笔业务的,结果担心老是跟踪给客户印象不好,好像我就冲着他的那笔生意去,他会反感我。所以就一拖再拖,等再次打电话时,早已经丢了单。这种事情经历了好多次啊。本打算多拜访几次那个客户的,结果跑了一两次就觉得再过去客户会不会觉得烦,反感,也没多少理由就这么老过去打扰,岂不是很不对?结果又丢失了和客户保持关系的机会。等很长时间没过去的时候又会觉得这么长时间了都没过去看客户会不会客户觉得我太不看重他?总之总是会担心太多,其实真正的做法就是一样,不需要考虑太多,不需要害怕失去客户。而且客户的容忍能力其实是很大的,除非你碰到的真是很难对付的客户,一般的客户都比较尊重我们,都会通情达理,而不会因为我的小错误而否定太多。

信心。信心实在是太重要的东西。不管做任何事情,不管面对任何困难,信心永远是第一位的。金融危机的时候,***说过一句经典的话:信心比黄金重要。我在公司面临过几次的信心低谷。一次是公司把提成制度改了的时候。那个时候,公司的提成制度用了一个非常漂亮的理由合理的把我们的提成减掉了一半以上。对初级的业务员的损失更大。我的信心一下跌到了谷底。本来公司的薪酬制度就已经被其他朋友非议,我一直坚持这个制度的优秀,而到了这个时候,我实在找不出任何理由为公司辩护。第二次是大单丢失的时候。我接到一笔大单,跟客户说得很好,客户已经在服务单上签了字,说好立刻就定配件了。结果到了周末,客户连续来了几个电话,告诉我先不要定配件。离得到越近的时候,当你失去时会越觉得无法接受。当初一个简单的电话把我看到的希望全部断掉,我的信心又一次受到打击。第三次则是感情问题。然而结果是我没有被击垮,我很感谢面对的几次变故,对我信心的考验,我都坚持过来,我还是保持着良好的信心。信心这个东西,单单有是没有用的,关键是要经得起考验。还有借用一句话,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套到信心上面就是,信心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没有信心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

坚持。马云说过,今天很难熬,明天更难熬,但是后天早上就好了,很多人都死在了明天晚上。连许三多都能成为军队里优秀的士兵,有谁是成不了才的?一切贵在坚持。我见过好多执着的人。我听过的最执着的例子是一个男的为了找一份衣服店里的推销员的工作跑遍了珠三角几百家商店。他不会说广东话,没有哪个商店要他。但是他坚持要找到,于是他跑了那么多家。坚持是与困难对应的。没有阻力就没有坚持,没有问题就没有坚持。当遇到阻力遇到问题的时候坚持了,那就对了。当我的信心一次次遭到严重的考验的时候,我坚持了,所以我的信心也就没有被击垮,我可以再次积极地面对自己面临的困难。有一个客户,我第一次过去的时候,他们整个设备科好像正在开会,我过去的时候一下子打断了他们的会议。于是我自己很慌,丢下名片资料就赶紧走了。本想这个医院的机会不大了,然而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我又过去,刚好碰到一个科主任挺好,他跟我聊了很久,然后还留了个负责人电话给我,说要搭车到医院的办公楼去找她。结果到第三次再过去的时候,我又找到那个科主任,他告诉我那个负责人刚好从办公楼过来。我便跟负责人聊了,立刻就有了一次询价。试想,这个过程中,只要有一次我放弃了,我就没有机会得到询价的机会了。然而询价后由于价格问题并没有合作成功。后来我再电话联系了好几次才有了业务机会。当我做了两个业务的时候,我碰到了自己的信心危机,碰到了其他生活问题,碰到了自己的整体方向对错的问题。我开始有些走入恶性循环,拜访客户没那么积极,见到客户也没有那么热情,做事情也没那么认真,效果也越来越差。结果我努力的坚持,就像在登山的时候遇到了风雪,我并没有就此下山,而是放慢自己的脚步,冷静思考,或者就地扎营,用自己的韧性来克服困难。于是我才有了后面的好几次机会,我才再一次收拾行装,跑到以前比较有信心的区域,面对那些熟悉的客户。我第一次跑清远一些客户的时候,他们都只是对我们公司有一点了解,毫无多少购买欲望,看到我也只是仅限于客气,说了两句话就会说到逐客令。但是当我第二次,第三次到了医院的时候,其实和这些科长们已经有些熟络了。他们都已经对我有了一些基本的印象。尽管我个人的说服力和沟通能力并不够强,没法让他们第一二次就和公司合作,但是我发现当我慢慢的渗透的时候,机会还是很大的。

沟通。以前在一个小小的公司里,几个人,整天的沟通就是没事话话家常,或者吹吹水,讲两句笑话。这不叫沟通,顶多叫谈话。而沟通是有目的的谈话,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的谈话。这个是需要相当的智慧和说话能力的。在这个公司里,我需要面对很多的人,我有很多东西都是一窍不通,有很多事情都需要协同来解决。坦诚的说,由于自己老在外面工作,少和公司内部沟通,锻炼到的沟通能力很有限。但是已经深切的体会到了沟通的重要性。其实做业务的本质也就是和人沟通的过程,让客户了解你的产品,了解你公司和个人,然后接受产品,并购买产品。这需要很强的沟**才能让客户产生购买的冲动。以前打电话问公司的老业务员,问他们怎么做业务,跑到设备科或者科室做什么?他们说就是过去聊聊天啊?是啊,就是聊聊而已,这也正是我对业务感兴趣的原因之一。只是聊聊天,说说话,动动嘴巴,他们就可以得到很高的收入,得到很多东西。这不是一个很奇妙的职业吗?记得公司提出新的财务制度的时候,老大说让我们两个同事讲解我们公司的新制度。第一个个同事讲了半个小时,老大问我们听明白没,我们说没明白。第二个同事说了十分钟,老大问我们,我们说一知半解。老大说了五分钟,我们全明白了。这就是表达力,沟通的一个主要能力。

我和公司有过几次沟通,我发现其实只要你乐于像公司提出自己的意见,很多时候公司是愿意接受的。一次是我说提前接触市场。进公司两个月为轮岗培训期,待了一个月的时候,我已经感觉自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不知道该学什么,不知道什么东西对我有用,出去拜访客户的时候到底需要什么知识。于是我像公司提出要提前跑市场,公司并不阻拦,很赞同我的做法。再有就是新的薪酬制度。新的制度里我们新员工的提成收入是旧的提成收入的一半以下,而且业务量不做到几万一个月是根本拿不到提成的。我发现这种方式很难,于是向老大提出修改,他立马提出减半考核的建议,对新员工的收入保障了很多。没有这次的沟通,我当时就不可能留下去。

目标。有一个经典的故事,富人问穷人,穷人最缺的是什么?结果是穷人不缺钱,而是缺变成富人的野心。所有成功学的第一堂课绝对就是目标。为什么?因为目标是做好任何事情的前提。我们做的事情,小的事情那叫小事,大一点叫大事,再大一点叫任务,再大一点叫项目,最后可以说成事业。只有做成前面小事才能做成后面难的大事。而小事都需要目标,大事更加要不断地设定并且调整目标。我以前从来不觉得每天早上发条短信告诉业务组长我到哪三家医院有什么意义。因为实际上我发信息只花了短短的几分钟的时间,也只是用大脑稍微的想了一下,大概要到哪些医院,就随意发了。感觉跟自己发其他短信没什么两样,还很少字数。但是直到后来我才发现,就这几条短信也有它的神奇的魔力。因为当我后来偷懒只发我到的地点,而不发到哪家医院时,我就会很难完成我的每天三个医院的任务。就是短信上的一点差别,我明显的感觉到我的工作效率会急速的下降。当我写的只是地点时,我会找大量的借口少拜访客户。而我报告了自己要拜访的三家医院名称时,我会自动的想尽办法把这几个客户拜访完。这就是目标的力量,哪怕是我不太认真写的一条短信,都足以给我明晰的方向,和明确的任务,让我更容易完成我该做的事情。

而目标的意义远远不在此。有没有经常听到这个哲学问题?我是谁,我要到哪里去?我到底想要什么?这是个终极的哲学问题。其实很多工作的人都或多或少迷惑于这个问题,职业生涯规划这个概念就是在很多人问多了这个问题之后就会想到的一个问题。如果我们把目标的时间定在当月或者当年,而且目标基本上是由公司帮忙定的时候,我们就有了这样的目标:当月的目标是完成几万元的任务,今年要赚几万块钱。而如果我们把目标越定越长远的时候,就会发现,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一个目标,而是一个整个人生的规划,这个时候才会需要想到职业生涯规划。我后来慢慢觉得,基本当人们想到要为自己做人生规划的时候,他才会真正开始走自己人生的第一步。所以在我看来,目标的意义就在于它能让人的整个人生变得更加有意义,有脉络,有框架。

我很喜欢目标这个词的原因还有一点,因为它是直接和梦想,追求,执着,主动等等一切美好的词语一脉相承的。目标,只要是好的目标,都可以是梦想。不要说你的目标是到银行里抢五百万。或者是要把别人的老婆抢到手。并不是所有的目标都能成为梦想,但是所有的梦想都是目标。毛泽东的梦想是解放中国不让中国人民受苦,***的梦想就是让我们国家从文化大革命的萧条中走出来,走到世界舞台。十几岁时李嘉诚的梦想就是把自己和他母亲的温饱问题解决,后来则是把他深爱的女人娶到,并且带给她幸福。而马云的梦想则是让他的网络梦想无限扩张。梦想可以引爆奇迹。我相信梦想,我也需要梦想,我也寻找我自己的梦想。

计划。不要小看一天的工作之前五分钟的计划。没有五分钟的计划,可能会让你整天都无法很好的完成你的任务,整天都把自己的事情办得毫无头绪,杂乱无章,碰到一个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我第一次跑的客户是花都。我第一天跑的时候,很高兴地想,要我跑三家医院应该没问题。因为花都很近,一个小时不到就能到,市区里好几个医院。跑三家医院基本是很轻松的事。结果我没有计划坐车路线,没有计划先跑哪家医院,再走哪里。没有计划几点起床,什么时候到医院。当我睡到自然醒的时候已经快到8点钟,然后跑到车站坐车,临时打电话问朋友怎么到花都,到网上查怎么走。结果不小心做了个慢车,还需要从其他路线转车,等我到医院已经是11点四十多了,路上竟然消耗了我三个小时。我的业务生活的第一个半天就这么在公交车上消耗掉了,包括车上稍稍休息了一下。

计划还可以看成是目标的叠加。我的目标是d,我就想,我要先到a,再到b,再到c,最后才能到达d,这个就是到达目标的计划。这个道理说起来很简单,执行起来很麻烦,很多人不愿意做。我们总是在实际操作中忘记了要计划。总是一直想着我要到d,但是a,b,c都没有到,就是想着如何直接走到d。这样只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碰壁。

执行。为什么现在的管理书里大把的文章谈执行力?为什么那么多管理者把送给加西亚的信当成管理员工的法宝?为什么绝大多数管理者都是行动派?原因都在于执行。执行才是根本,没有执行就没有结果。我很欣赏我们公司的英文名,翻译出来的意思就是行动,行动,行动。意思是一定要不停的行动。我相信我们公司能成当初一个小小的卖心电图纸的公司壮大成这么一个业界认可的较大的专业服务公司,也多亏了公司这个理念灌输的结果。可以想象这样:我已经订好了自己目标了,又做好了计划,我需要跑哪家医院,如何拜访客户,见哪些人。然而到最后要跑医院的当天,发现客户挺忙,又或者刚好精神状态不好,又或者昨天晚上喝多了酒,又或者...,结果是没有见到医院里改见的人。那开始的目标,计划,都是白搭,什么都毫无意义。记得西点军校的名言吗?没有借口。西点军校的管理方式就是把信送给加西亚的典型体现,而将这几点共通的道理从个人能力上体现出来就是一点:执行力。你是否能完成你的任务,是否能把你该做的事情按时按量的完成。

我的执行力是极度欠缺的。我最开始就想过要像公司发信的方式发信给我的每一个潜在客户,在信里放上公司的文化报,自己写的介绍信,以及名片。但是我想了很长时间,计划了很长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月,我连一封信都没有写,一封信都没有发。我先不管它的效果,但是这种执行力是相当可笑的。我总给自己找借口,客户的名字没收集全,信发出去不会有效果,今天很忙,周末又安排了和朋友一起。没有时间,太忙。总是找借口。然而有一次我下定决心要发信。结果仅仅利用工作的业余时间,一天下来就把写信,发信,贴邮票等等事情办完成。这是让我非常惊讶的。以前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做不成,而结果一天就办成了。

5.医疗器械销售合同 篇五

1.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品牌产地:_______________数量单位:_______________报价:_______________交易金额:_______________床头监护仪总营业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设备交付期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逾期按第七条执行。

3.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

3.1乙方应保证设备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设备的运费和保险费,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3.2甲乙双方应对开箱设备进行验收。如数量不足或存在质量技术问题,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

3.3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______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3.4甲乙双方在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合同技术标准进行技术验收(见附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4.付款方式

甲方应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后,在两个月和三个月内全额支付货款的_______________%。

5.伴随服务

5.1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随设备一起发运给甲方。

5.2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5.2.1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

5.2.2提供设备安装和维护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乙方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用户进行培训或指导,使用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甲方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

6.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6.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在_______________(月)后未使用过,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制造商标准和合同技术标准的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零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延长修理或更换零件的保修期。

6.2乙方应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保证保修期内开机率在95%以上。如果不满足这一要求,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6.3维修响应时间为__________小时,到达时间为__________小时(不可抗力除外)。

6.4保修期满后,人工费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乙方应负责设备的终身维护,并应继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储备足够的备品备件以备储存,并在保修期满后以_______________的优惠价格提供维修备品备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7.索赔条款

7.1如果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检验后,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买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卖方进行补救:

7.1.1同意买方退货,全额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而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7.1.2根据缺陷程度、损坏范围和买方遭受的损失对货物进行折旧。

7.1.3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时,更换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应负责买方的所有费用和所有直接损失。

7.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和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付款中扣除延迟赔偿。延迟交付和延迟服务的补偿应按照每周延迟交付仪器的合同价格的0.5%计算,直到提供交付或服务。但是,延迟赔偿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7天计算,少于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最大延迟赔偿金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乙方保证甲方和用户单位在使用设备或其任何部分时,不会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而被第三方起诉。

8.争端的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印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印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医疗器械销售简历范文

★ 医疗器械代理合同

★ 医疗器械销售的个人简历

★ 医疗器械公司销售工作总结

★ 销售合同经典格式范本

★ 销售合同常用

★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

★ 医疗器械年终总结

★ 医疗器械求职信

6.如何做好医疗器械销售 篇六

医院运营管理和医疗法规知识 医院管理知识有2个用处,首先是能让你在院长和科长等相关人员那边有点谈资,但是这点在使用的时候千万要小心,并不是你去学习过这些知识就有资格去告诉院长怎么做,你如果认为自己比院长懂的多,那你完全是找死。

其次了解这些知识的主要目的不是让你自己成为专家,而是能让你更加容易进入院长的角色,进行换位思考。比如医院目前发展势头很好,国家又拨款了,那么医院会有什么行动呢?如果这个时候你有一点点医院管理知识的话,再结合医院目前的现状,是不是就很容易的掌握你的上帝的需求呢,而且更有可能挖掘他潜在的需求,替他想好他未想到但他需要的事情,真是销售的最佳境界呀!

还有就是,你如果刚入此行,学习一点医院管理知识,能让你更快的了解到医院的操作模式,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应该也是不错的。医疗法规知识 老实说,我以前是GSP咨询师,刚转行没几年,由于职业习惯呢,对于法规这块一直很重视,但是呢,不管是在我以前的咨询工作中,还是现在的销售工作中,发现几乎所有的初级甚至中级医疗器械销售人员对于自己行业的相关法规方面的知识是一片空白,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的产品和自己的销售技巧。法律法规真的这么不重要吗? 我说直接点,行业内的法律法规其实就是你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你如果连游戏规则都没看过都不了解的话,那你还搞个P。只有等着被 销售高手虐待吧。

法律有两个作用,一个是用来保护自己,目前不管是客户还是合作伙伴都不太厚道,常常会利用一些漏洞来使自己的利益更大化,好好的读读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公司法什么的吧,可以很好的揭露这些人的底细。法律的第二个作用是用来打击对手,这个我就不多说了,比如招投标中经常用到的投诉对方的**证书是假的,**操作是违规的。这些都应该发挥你的法律知识了。六。运作详解

一、初次拜访。

第一步,想方设法搞到一些目标医院的一手资料,比如医院等级、医院规模、年营业收入范围、使用科室主任姓名、籍贯„„北方医院职能科室一般称之为**科、**处,如医务处;南方医院则称之为**部,如行政部、采购部。114可以利用,到医院的目标科室踩点也是很重要的。

二、正式拜访。首次拜访的应该是使用科室,对于熟悉的医院,可以直接拜访设备科。使用科室门槛低,碰壁的可能性小。

注意2点:不要让设备科知道你去过使用科室;产品介绍要精彩且适可而止,与客户的交流要比喋喋不休介绍产品重要地多。

三、实战对话解析。对话1: “你们好,我是**公司的,我们经营是**,我现在向你们介绍一下我们公司的产品。” “我们不需要这种产品。” “没关系,我留下一份资料供您参考,您有名片吗?” “对不起,我没有名片。” “那能告诉我您的联系电话吗?”-~ “如果需要,我会打电话给你的。” “打扰了,再见。” “对不起,让你白跑一趟。” 郁闷。对话二:

“*主任,您好,我是**公司的***,一直想来拜访您,我看过您在中华眼科杂志上第*期发表的关于眼底病治疗的文章,写得非常好,一直想向您请教一些问题。” “您有什么事?我现在很忙。” “是这样的,**主任(他的朋友)叫我来找您,说这事只有您认可了才行。您是这个领域比较有建树的专家,我很想听听您对我们公司经营的治疗眼底病的仪器有什么看法。” “拿你们公司的资料过来我看看„„” 朋友和技巧。对话三:

“请问**主任在吗?” “这位就是。”忙碌中„„

“*主任,您好,看您挺忙的,我线把资料放在您办公桌上,我在外面等您有空再说。”在走廊上等主任有空再进来。

“*主任,我打听到贵科室经济是独立核算的,我现在带来了一种设备,适合您科室使用,而且贵科室使用这套仪器设备半年内就会收回投资,以后就是盈利了。这儿是预算方案。” : “真是这样吗,我看看你们的预算方案。” * 关键是解决问题。

四、中后期工作。1. 见院长。等啊盼啊守侯和出击。2. 价格谈判。医院一旦立项,就成为采购部门的一项任务,在此过程中,院长一般不会过多参与价格谈判。所以在销售活动中,要认真对待采购部门,只走“高层路线”,公司利益会受到损失 纵观医疗器械营销策略,可谓是科目繁多,让人目不暇接。这时就需要企业有一双火眼金睛,结合公司的现状,制定出适合公司的医疗器械营销策略。下面就简要介绍医疗器械营销策略中的体验营销。

营销策略--体验营销

“体验营销”是21世纪营销战中最有力的秘密武器。2001年,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预言:服务经济的下一步是走向体验经济,人们会创造越来越多的跟体验有关的经济活动,商家将靠提供体验服务取胜。五年过去了,这一预言已经变成了事实,“体验营销”成为医疗器械市场上攻城略地的法宝。“体验营销”不止是感受产品和服务,而是给消费者一种感觉,一种情绪上、体力上、智力上、甚至精神上的体验。用美国营销专家菲利普?柯特勒的话来说,就是以产品为素材,塑造感官体验和思维认同,抓住消费者注意力,为他们制造出值得回忆的感受,并为产品找到新的存在价值与空间。

公司是“体验营销”的积极实践者,也是最大受惠者。几年来,要求做到“情感化、个性化、人性化”的体验传播。在医疗器械市场上确立了自己的独占领域,树立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产品效果--口碑传播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老百姓说好的产品才是好产品。什么是老百姓说好的产品呢?效果好的产品!产品效果好,口碑传播快,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万,就形成了广阔的市场。

质量求生存,科技求发展。嘉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公司专注生产的每一个细节,精益求精,保证科研的成果转化为实际的产品效果。产品有效果,就会产生忠诚消费者。

售后服务--亲情服务

公司成立之初,就特别重视售后服务工作,按照“真情、热情、亲情”的售后服务理念,建立健全了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建设专业网站,搭建与消费者的现代沟通渠道。

建设专业售后服务部门,专业售后服务团队,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服务用语,急顾客之所以急,让顾客的解除购买之后的所有后顾之忧。

7.医疗器械销售制度 篇七

一、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最新概况

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取得了新进展, 省卫生管理部门规划制定了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方案, 全省、县 (市、区) 两级政府将拿出8亿元资金, 确保“新农合”工作有效运转。其中包括新增提高最高补偿上限, 开展优势补偿, 政府帮助贫困人口、五保户、低保人群及农民工参合等项内容。从2010年开始, 中央财政对全省参合农民按60元标准补助, 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元。全省补助标准为省级财政补助51元, 县 (市、区) 财政补助9元。农民个人缴费分成两个标准, 原则上, 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的按40元的标准收取, 6000元以下的按30元的标准收取。2010年, 全省各统筹地区县域外就医实施统一补偿标准, 即县域外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30%, 封顶线为4万元, 起付线为500元。农民到县域外县级以上没有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按15%予以报销, 封顶线1—2万元, 起付线500元。农民经省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上级或其他医疗机构的, 仍按照30%比例报销, 封顶线4万元, 起付线500元。按照目前制定的标准, 黑龙江省农民的大病补偿最高上限将达到农民年收入的六倍。

二、黑龙江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最新概况

2009年, 黑龙江省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试行) 》, 设立专项资金用来缓解贫困农民就医难的问题。试行方案涉及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家庭成员以及各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救助标准, 确定起付线、封顶线及救助比例。医疗救助对象全年享受医疗救助的补助金额, 一般在4000元以内。对于存在特殊困难的家庭, 可以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救助办法包括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特种传染病救治等。《方案》明确规定,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市、地、县, 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 参加当地合作医疗, 享受合作医疗待遇。

对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 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过高, 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我省基本建立起了医疗救助政策, 县 (市、区) 根据形势需要和资金增长情况适时调整救助政策, 逐步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和救助效果。

三、整合黑龙江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分属卫生和民政两个部门管理, 如果两个部门完全分割, 各自为政, 会在实际操作中暴露一些弊端:卫生部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只记录有参合农民的基本信息, 民政部门软件设置中如果该户中有五保特困人口就要分户参合管理, 因为农村每年五保特困人口都在发生变化, 一个家庭中的特困人数也是每年发生变化, 所以会出现一个家庭有两至三个医疗证的情况, 给管理也带来混乱。《黑龙江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试行) 》也规定对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 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过高, 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可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必须进行有效衔接, 实现资源的整合。

黑龙江省北安市在实施农村医疗救助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注重资源的整合, 进行了有益尝试。2005年开始实施农村医疗救助, 对五保户、特困和低保户等给与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共救助5177人, 发放救助资金51770元, 并实行二次报销制度, 即首先在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报销, 年终民政局、卫生局互相沟通, 统一酌情进行二次报销。北安市救助对象全年享受医疗救助的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000元, 对于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标准。因患大病, 经合作医疗补助后, 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超过500元, 未参加合作医疗费用超过500元的, 根据医疗费额度, 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救助。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医疗等补偿模式。按照“大病统筹, 兼顾门诊”的原则, 在不影响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 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 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同时考虑将农村严重并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精神病人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体系, 尽心补偿。对建国前农村参军的复转军人, 每年予以医药费用补偿, 每人每年200元。对患病的农村贫困的学生给与医药补偿救助。对敬老院的老人和农村特困农民和五保户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给与一定的医药费补偿。对于部分困难群众得到住院补偿后仍然无法支付其自付费用的, 可以把民政这一块大病救助资金和农合大病救助资金捆绑管理共同使用。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 凡是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 (低保) 户, 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 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 难以承受, 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由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开展年终二次补偿办法, 加大救助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参合农民得到了实惠, 农民参合率由2008年的94.78%提高到2009年的99.89%, 提高5.11%, 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参合率进入全省前三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相辅相成, 互相促进。

实现该省农村医疗救助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源的整合, 无疑会大大推进该省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促进农村经济建设, 节约社会资源, 提高办事效率, 使农民得实惠。当然在具体实施、操作过程中还会有很多问题、矛盾出现, 我们应在探索中发展, 在磨合中推进。因此建议:

1.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充分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化管理资源, 增加医疗救助功能模块, 如软件参合登记模块中不需注明该户中有无五保特困人员, 也不需分户参合, 只要单独设置一个模块把每年度的五保特困人口的个人信息资料录进存档, 实现医疗救助和参合信息的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一站式”服务, 实现三项制度“一个窗口服务”、“一单式结算”的工作模式, 推进我省医疗救助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简便、快捷、高效运行, 实现我省农村医疗救助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源的整合。

2.对于部分困难群众得到住院补偿后仍然无法支付其自付费用的, 可以把民政这一块大病救助资金和农合大病救助资金捆绑管理共同使用;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 凡是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 (低保) 户, 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 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过高、难以承受、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由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 进行年终二次补偿。

3.实行医疗救助工作和新农合绩效考评机制, 从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面、资金投入和支出、运作程序等方面对各地医疗救助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源整合进行绩效考评。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平台推进医疗救助工作, 搞好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资源、信息、服务、管理方面的衔接以推动黑龙江省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真正推动“三农”建设, 使广大的农民病有所医, 共建和谐社会。

摘要: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分属卫生和民政两个部门, 如果两个部门完全分割, 各自为政, 会在实际工作中暴露许多弊端, 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实现黑龙江省农村医疗救助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源的整合无疑会大力推进该省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节约社会资源, 实现资源共享, 使农民得实惠, 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 促进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病有所医,黑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参考文献

[1]白丽.黑龙江省农村医疗卫生现状与对策研究[J].中国预防医学杂志, 2007, (2) .

[2]李鸿敏, 齐力.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 2006, (11) .

[3]王小丽, 谢玉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缺陷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06, (1) .

8.医疗器械销售制度 篇八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涵义和作用

将内部控制的内容和方法用文字或流程图的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并付诸实施,连续执行,即制度化,这就是所指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种类、方式是由内部控制决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单位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像一个人的神经系统,它包含作为双向传导系统的整个组织,并为适应特定组织的需要而独特地加以设计的。也就是说,每个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为满足该单位的组织、业务和管理目标的需要而设计的,它应当包括与保护资产安全、确保各种信息资料可靠、有利于领导决策、促进贯彻管理方针、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有关的内部管理控制。它的主要任务是控制单位内部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使之都能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预期目标进行,以保证完成计划任务,提高经营效率。最直接的目标是防止差错和舞弊行为。具体地说,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保证单位的一切业务活动都能按其计划目标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偏离目标的行为。

(二)保证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以便及时发现、查明和处理问题。因为内部控制制度确定了各部门遵纪守法的责任制度,还有遵纪守法的检查制度。

(三)保证会计资料和其他业务资料真实可靠。通过授权控制,对经营单位的业务处理是否合理,凭证是否有效,记录是否完整、正确,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可进行必要的稽核检查。

(四)堵塞漏洞,保证财产安全完整,防止或减少损失浪费,防止和查明贪污盗窃行为。因为已有不相容职务分离和职务轮换制、定期盘点制以及加强保管,限制擅自接触等制度予以保证。

(五)保证各种核算质量,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和管理信息。各种核算通过有关人员的处理、复核和核对以及检查,可以提供可靠有效的信息;同时,信息的采用还要经过筛选和加工。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关信息交流的数量、质量和频率”。

(六)保证工作效率的提高。实行内部控制制度,使各种工作符合程 序化、规范化的要求,以避免混乱现象。

(七)有利于提高人员素质。制度的制约功能可以使工作人员增强责任心,不断提高办事能力。

只有建立良好的内控制度才能够健全企业的运行机制,增强企业自我控制、自我协调的能力,才能够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因此,财政部依照 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相互牵制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岗位责任原则、协调配合原则、系统网络原则颁发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等政策法规 。按照企业的经济业务流程来分,内控可以分为以下四个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购货与付款循环,生产循环,筹资与投资循环。其中销售与收款是企业实现利润、货币化企业价值的重要环节,只有企业实现了商品到资金的转化,才能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并实现企业股东的最终目的——获得经济利益。在此,本文就销售环节的内控制度进行分析。

二、销售过程的内控制度

销售在企业业务处理中所占的比重是十分巨大的,在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的企业,处理销售业务通常需要许多凭证和会计记录,同时其业务活动也十分繁多。参照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等政策法规,企业销售过程的内控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必须要明确实施销售过程内控制度的目的,也就是说要达到的目标。只有目标明确才会有的放矢,才有可能建立正确、严谨的内控制度。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最终目的简单来说就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销售过程内控制度作为企业内控制度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服从上述总体目标的同时还需对其做出细化,即实现销售收入的真实合理性、产品的完全完整性、销售折扣的适度性、销售和退回的合理正确性、货款的及时足额收回。

(二)在明确了目标之后具体需要做的就是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内控制度。在这里笔者把销售的内控分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1. 事前控制

这是一个重要的准备阶段,在此阶段内控的关键点主要有:

(1)适当的职务分离。适当的职务分离有助于形成内部牵制,防止各种有意或无意错误的发生。在此,企业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企业应当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分别设立;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的分离;从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销售岗位与接触销售现款的岗位相分离,享有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的批准的岗位与票据管理岗位相分离。

(2)销售预算管理。良好的销售预算管理能使企业的销售费用规划妥当,既不会使企业由于经费不足而无法对客户信用状况、产品适销状态等销售环境作充分的调查而影响生产销售;也不会使销售经费使用无度,造成浪费,从而影响企业利润。

(3)充分的客户信用资料。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销售方式已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企业的主要销售方式,而由此产生的应收账款的回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4)正确严格的授权审批。销售内部控制从以下三个关键点上审批程序:一是在销货发生之前赊销经过正当审批;二是非正当审批货物不得发出;三是价格,包括原价、运费、折扣等,必须经过审批。通过这三个关键点,可以很容易地测试出审批方面内部控制的效果。

在销售的事前控制环节中,职务分离、处理订单和信息批准是关键。由独立于销售部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对赊销业务严格把关,形成内部牵制,可防止销售部门片面追求销售业绩而忽视经济利益的回流;而对于信用管理部门的内部牵制则可由销售部门、会计部门及企业定期、不定期地通过内部检查完成。企业事先制定的授权审批制度,应同时传送给销售部门、会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这样,销售人员就可以根据授权审批制度在提交赊销申请前就先自行审查,否决掉那些不符合条件的赊销客户。这种方式既可以节约工作成本,又可以使销售部门要求主管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那些符合审批条件而信用管理部门不予审批的单位进行进一步审议;而会计部门在开具销售发票时也可以据此审核信用管理部门核准的赊销申请单是否合乎规定。

2.事中控制

从签销售合同至货款收回之前这段时间相应的控制措施称为事中控制。这个阶段的控制工作仍主要由以上三个部门:信用管理部门、会计部门以及销售部门完成。具体的内控关键点有:

(1)监督销售合同的签署。批准销售部门的赊销申请后,信用管理部门应派出专人汇同销售人员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合同中需详细注明产品的销售价格、信用政策、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也可由信用管理部门向合同管理部门详细列明上述信用条件,并要求其将这些信用条件在合同中注明,最后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销售人员签署赊销合同。签署合同时,应尽量争取采用票据信用方式,如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以求更加安全可靠。

(2)充分的凭证和记录。每个公司交易、处理和记录等制度都各有其特点,因此,也许很难评价其各项手续的设计是否足以使控制发挥最大作用,然而,只有具备充分的记账手续,才可能实现其他各项控制目标。如.凭证的预先编号。对凭证预先编号,旨在防止销售商品以后忘记向顾客开出账单或登记入账,也防止重复开出账单或重复记账。当然,如果对凭证的编号不做清点,预先编号就无多大意义。

(3)客户信用资料的动态收集。信用管理部门应对赊销客户的资料进行动态管理,随时关注对方的相关信息。一旦赊销客户经营状况等出现异常并有可能危及到本企业账款的顺利回收时,信用管理部门应及时书面告知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负责督促相关销售人员催收账款(会计部门督促可以保证“政令统一”,防止“多头命令”造成销售人员无所适从,部门之间拖沓扯皮)。在事中控制中,信用管理部门还应该根据会计部门提供的财务分析数据,从本企业实际情况出发相应调整原先的信用政策,调减或调增信用额度,以适应企业现实发展的需要。

(4)每月寄出对账单。由不负责现金出纳和销货及应收账款记账的人员每月向顾客寄发对账单,能促使顾客在发现余额不正确后及时做出说明,因而是一项有用的控制。对客户提出的异议要及时查明原因,做出相应调整;根据信用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督促相关销售人员提前催收账款,避免发生坏账损失。会计部门还应对本企业的财务状况、应收账款等实时或定期进行分析,为信用管理部门制定新的赊销政策提供依据。

3.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包括赊销合同到期时款项的收回控制以及款项到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收回而形成坏账损失的处理。其内控制度的关键点包括:

(1)款项的催收。赊销合同到期时,会计部门应书面通知相关销售人员进行款项催收。对于顺利收回的款项应及时入账;对于逾期未收回的款项,会计部门应及时报告给企业有关部门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如果确认为坏账损失,应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在账面上核销该笔应收账款。但信用管理部门和相关销售人员还应继续关注赊销客户的情况,一旦发现其财务状况好转,有了还款可能性,应及时通知会计部门并加以催收;会计部门也应对已注销的坏账进行备查登记,并加强监督,如仍旧定期寄送函证,以防止相关人员私自收回坏账并据为己有。

(2)事后归责。坏账产生后,相关机构应该及时查找出坏账产生的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人及部门,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是由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等造成坏账,而这种变化又在事先可以预测出,则应追究信用管理部门的责任;如果信用管理部门已将该情况书面告知了会计部门,而会计部门却没有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加以催收,则应追究会计部门的责任;如果会计人员已履行了督收职责,而销售人员却未能全力催收造成坏账,则应追究销售人员的责任。如果早在销售形成之前,信用部门就已调查出该企业不符合本企业的销售条件,但却未对赊销申请提出否定意见,这种情况造成的坏账则应追究信用部门的责任;如果信用部门已在赊销申请上提出反对意见,而最后该申请却被批准,最终造成坏账,此时我们应就该追究相关决策人的责任。审查机构除了根据公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还应在绩效考核部门备案,以备年终综合考核员工业绩,实现奖惩分明,真正做到业绩与工资奖金挂钩,从而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状况。

(3)积累经验调整政策。信用管理部门应根据账款回收情况相应调整原先的信用政策,对逾期不归还账款的赊销客户应调减或取消它的信用额度。

在该事后控制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应收账款的催收与收回,同时这个关键点也可以说是赊销实现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三、操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一定要根据自身特点尽量将相关履行职责的记录完整化,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发挥作用。这种作用主要是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测试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遵循性、科学性,进而评价控制系统的健全程度,查明各项控制措施是否真实地存在于管理系统中,是否完全并认真得到遵守。

(二)评价内部控制是否发挥应有的制约与控制作用,是否取得应有的管理效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通过内部控制的检查分析可以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早提醒经营管理者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起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三)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的派出独立的专门人员对销售环节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其中的薄弱环节应及时加以纠正、完善。

(四)公司治理是实现企业目标和价值的有效途径,而公司治理过程在履行其职能时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道德文化建设。因此,现代公司应积极创立企业文化,构筑公司道德氛围。

内部控制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内部控制,提出相应审计建议,促使被审计人遵纪守法,遵守职业规范和社会公德;(2)通过一系列的内部测评工作协助管理层建立起一整套企业道德规范;(3)定期评价公司良好道德文化建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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