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星球》读后感1500字

2024-11-03

《尘埃星球》读后感1500字(共10篇)

1.《尘埃星球》读后感1500字 篇一

尘埃星球读后感

(一)

今天用一天的时间把落落的尘埃星球看完了,看了人昏昏沉沉的,午饭也没吃。

不过,说真的,不是很看的懂…而且看了很迷茫但是发现落落的写作方式和我很像——灭哈哈。

整本书都在从描写两个邻居哥哥弟弟,哥哥叫夏圣轩,弟弟叫夏政颐,他们从相识,到各自家庭的关系,父母都是离异或者丧偶…然后从2人的心里世界来展开,看待事物的成长经历,以及每个时段对方在心里的位置,从头到尾都是沉闷的气氛,当中哥哥有一个同学在其中起了一个调节气氛的角色,但是也是悲剧之一,为了弟弟的成长,不得不牺牲从弟弟对哥哥得崇拜,喜爱到嫉妒,仇视。最后已哥哥弟弟间关系得到微妙化解和改变,但弟弟却在这时意外离开……

落落文笔很细腻,不是那种能看的很快的书,得动脑子去想。看到中间得时候,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书叫尘埃星球,到结尾,或者到接近结尾时,才霍然

地球在宇宙中,宇宙在哪里?相对于宇宙,地球只是浩瀚无垠间得一粒尘埃。总书记逝世者之多,一天之内看完,对我心脏真的有点考验,经历了几场生生死死,也许落落也只是想表现命运得无偿,得宝贵。

那些过往如乌云,笼罩整片天空,看不见光,看不到出口。

如果,早有察觉,如果,当时在意了。也许,这些就都不会发生了。

可是,没有如果。那些事还是很残忍的发生,无力阻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又黑了,乌云又飘来了。

这些过往,并不是轻易就能忘记的,它曾经那么真实的发生了,而且不是旁观者。

时常会想起,有遗憾,有内疚,有自责,很多很多的情绪混杂在一起,仿如陷在一片泥沼之中,愈是用尽全力的挣扎,愈是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尘埃星球读后感

(二)我看的书可多了,有小说类的,有故事类的,有科普类的……几乎说也说不完。其中,我最爱看的是小说类的,尤其是《尘埃星球》。我深深地被书里的情节吸引了,它使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

小说是围绕着哥哥与弟弟的情谊展开的。()从开始的邻居关系的兄弟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兄弟,他们的心里产生了各自矛盾的想法,作者用细腻的语言描写了他们这种不同的心理活动。

故事从夏圣轩,夏政颐这对相差两岁,像兄弟一样的邻居开始。两个不同类型的男生,因为岁月高傲地抹上两年时光的界限,于是有了不同的人生。哥哥夏圣轩的优秀,让弟弟夏政颐继爸爸离去后第一次那样崇拜、依赖、信服一个人。但因为年龄的增长,心灵的蜕变,事物的迷惑,夏圣轩的优秀对夏政颐来说已是压力,是阴影,政颐对于圣轩这个他曾最亲爱的人已经充满了矛盾。而圣轩,一直以哥哥的姿态关照政颐,可却无法了解政颐的心理,而自己的成长也是不平的道路,最后只能无奈地看着政颐越走越远,最后脱离了生命的轨道。

成长的苦涩是不言而喻的,于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兄弟姐妹来一起分担,但在分担互助的同时,又互相影响互相伤害,因为大家都在品尝成长的苦涩,两只刺猬要互相取暖,靠的越近,伤害也就越大。

《尘埃星球》使我知道了很多人生的道理。夏政颐的死和夏圣轩接下来的郁郁半生都因为不愿敞开心扉,不能互相理解。在读完这本书后,除了痛惜这两个男生苦涩的成长外,又在心里对自己说,在成长的这段岁月里,一定要理解朋友,理解身边的每一个人,“理解万岁”!

我们都要相信,爱,藏在心底的最深处。总会有一天,它会推开眼前的层层荆棘,展现在自己面前。

2.尘埃星球 篇二

就像两颗脱离轨道的小行星,在经过时彼此轻触了一下,然后朝各自的方向消失。

[2]

这大概是我看完《尘埃星球》时的第一感觉吧,没有什么特大的震撼,只是安静地进行。真的,一切只是安静地进行,没有什么。真的。

[3]

落落的这本《尘埃星球》给我的感觉不比《年华是无效信》给我的多,但我却很喜爱,达到骨子里的。我喜欢平淡如白开水般的生活,没有什么太多的混合物溶进里面。

《尘埃星球》,大概就是我要追求的,那杯白开水。

以至于我要编写的小说都很平淡。

[4]

曾经打算写一篇长篇小说,名叫《五月》,是我构思很久的书。但在写好第一部分的时候便结束了,没什么多大原因,单单就因为写不出来而已。

然后在XX年3月的某一天我把它拿给一位女生看(同班),她看完后在放学还给我还跟我说她对我这一部分文的感觉。不过我只记得住她一句话。

“这部分文给我的感觉呢,很平淡。”

[5]

很平淡呢。

很平淡喔。

[6]

《尘埃星球》的第八章第三十四段是具有讨论性的,就是夏政颐滑落悬崖后是生是死?

生,死。很难知道。

说是生的,是希望结尾有大团圆的喜庆,而不是落上薄薄的灰尘。

说是死的,是因为从一开头就决定了结尾要以悲剧来收拾。

[7]

错了。

错了呢。

[8]

宇宙中两颗爆发的星球经过几亿年的漫长过程变成飘浮在宇宙中的浮尘。

是不是人们通过天文望远镜就能看到的。

回答我啊。

[9]

“不要说心中有一个地方”。

“那是我一直不敢梦见的地方”。

漆黑的温暖或是浮光的冰凉。

结尾――

是不是隐藏些什么。

[10]

几年、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几亿万年。

宇宙中会不会新生出一颗星球。

3.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篇三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4.《尘埃落定》600字读后感 篇四

我是抱着怎么样心态去展开这本书的?好奇?还是因为大众的评价吸引?但是我还是展开这本书,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尘埃落定?也许我就是被这本书的书名给真真切切的吸引了。

傻子?什么样的傻子?书中的他永远也不是傻子。为什么这么说?傻子怎么可以真真 的看清人世间复杂的钱,权,性欲?这些东西是聪明人一辈子的追求,一辈子也追求不玩,一辈子也看不清楚的东西,但是一个傻子却是最充实的拥有,他是土司的儿子,有的是权,有的是钱,更有的是性欲。虽然在一开始他不知道这是怎么样的一种感受。但是他却在13岁的时候得到并且却感受了。也许当很多人看到书中对于性方面描写的东西的时候,兴许会认为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感受啊!但是就像是人们读红楼梦,不一样的人读到的是不一样的东西。有的人认为它是一本史书,有的人认为是一本药书,还有的人认为这是一本关于的书,不一样的人看到的是不一样的东西。傻子能体会到的是人们最初的感受,人类原始的一种性冲动,这是一些聪明的人掩饰不了,但是确实背地里不知道怎么样的一种情感,但傻子就可以坦然的面对。这样的傻子,真的是傻子?!他毫无掩饰的想着聪明人不敢想的,看着聪明人看不到也看不透的东西。有的时候想想鲁迅说的话是对的。当时世界上的人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醒着,该是多么悲凉的事情啊!更加悲凉的是我们都认为他是睡着的,而我们自己是清醒着的。谁叫他是唯一的一个异类呢?我们都在傻笑着别人是傻子的时候,却不知道真真是傻子的人正在笑别人是一个傻子!多么可笑的事情!

虽然他不是一个傻子,但是他装成一个傻子,想想在今天的这样的一个社会上面,有很多人明明很傻,却是故作聪明,这样子能带来什么呢?有的时候为了装聪明,去圆一个又一个谎言才是最可笑的。为什么不装一下傻子呢?或者你在某一个时刻你就是一个傻子,傻子的有能怎么样?被人耻笑?被人践踏?那有怎么样?只有低下去,才有站起来的机会。一直站着的人,跌下去也许就再也站不起来了。人生有的时候想想就是,是傻子,是聪明人不断转换的过程,一直是傻子的人让人看不起,但得到的是别人没有伤害的同情,你对他没有威胁,同情必定是人的本能啊!一直是聪明人的人让人厌恶,得到的必定是这个社会无情的伤害,太聪明的人让人嫉妒不是吗?人心必定是有那一个阴暗面的。

尘埃落定最后的傻子离开了,没有见妻子最后一面,是想见,还是不想见?我觉得他必定是不想见。他想相信所谓的爱情,但是爱情又给他带来了什么呢?是伤害?还是肉体的欢乐?一次有一次的伤害,相信在他的心里,他那最美丽的妻子究竟是在哪个角落?还是永远的不见了。尘埃落定聪明的傻子是个聪明的人。

5.有关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 篇五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尘埃落定读后感5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6.《尘埃星球》读后感1500字 篇六

刚开始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我还有些懵懂,但是我也渐渐适应!(因为这本小说有点深奥啦!)说实话,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感受,并且这本书让我融入这故事里,的确我也深切地体会到故事主角讲述的那种心情。

六(5)班的“班花”是谁呢?没错!就是本故事的主人公江冰蟾。她不但外表好看,而且那成绩还是“杠杠”的。(就是成绩很厉害的意思)但她却因为这样就有点骄傲,还有点清高。

江冰蟾从来不接触任何网络游戏,包括QQ,微博。但这并不是因为她的自身原因,而是受了她妈妈的影响,她妈妈是一间所行的员工,因为工作效率优异,得到了老所长的认可,但她周边的同事却妒忌起她了。然而,江冰蟾在班上也是这样,因为她的成绩优异,得到了语文老师袁老师和数学老师夏老师的认可,但却遭到了女同学的妒忌,因为她总是能得到老师的谅解,这让班里的女同学心里很不舒服,特别是班长凌扬波,她总是能找到一些借口来取笑江冰蟾。

一次,江冰蟾从她奶奶家里拿了一本具有夺目封面的童话书,名字就叫《小王子》,他听别人说这是一本成人的童话书!看到这里我就蒙了,童话书还分成人版的吗?成人看的书还叫童话书吗?我以疑惑的心态看下去。最后才得以解释,原来是具有一定程度智商的人,才能读懂这本书故事里面的含义。

还有一次,江冰蟾被袁老师和夏老师选去市里竞赛,一个是语文竞赛,一个是数学竞赛。语文竞赛的大阅读理解题的题目命名为《小王子》,这恰好是江冰蟾读过的一本书,所以这次语文竞赛是胸有成竹。最后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拿到了语文竞赛第一,数学竞赛第三的好成绩,而且她是全校唯一一个得到双奖的人。但是,突然江冰蟾的妈妈被上级纪检部门带走审查了,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一直以来坚强的`江冰蟾顿时变得软弱了,第二天,江冰蟾依然坚持上学,但遭到了大妈的阻挠,大妈劝她今天好好休息,劝到大妈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肯答应休息一天,并且由她的堂哥方天乐来照顾。方天乐带着两百块钱领着江冰蟾去了购物商场顶楼的游戏机大厅,,但这一幕被凌扬波的妈妈逛商场的时候看到了,于是,凌扬波把这件事通报给袁老师听,但袁老师却不相信,反而把凌扬波训斥了一顿。

轮到江冰蟾值日那天,刚好与盛欣怡,还与其余几个男生一起做值日。盛欣怡认真的态度得到了江冰蟾的赞许,不久,盛欣怡鼓起了勇气,与江冰蟾提出交朋友。其实,从前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江冰蟾,盛欣怡和凌扬波曾是好朋友,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她们之间的友谊就腿色了,无情的竞争泯灭她们的天真。而这一次投缘的交谈,使盛欣怡与江冰蟾又重新成为了好朋友。后来,通过堂哥方天乐的介绍,江冰蟾又遇到了另一位知音,沈可菲。

各位少年们,你们不要以为小说里面的都是文字,很乏味,而且又厚。其实更多的趣味是在故事的情节里面,你要用心去感受,才能感受到里面的趣味。这本书的其中一个趣味,就是让我重新认识到星期一至星期日的英语发音新记法:忙day(星期一)、求死day(星期二)、未死day(星期三)、受死day(星期四)、福来day(星期五)、洒脱day(星期六)、伤day(星期日)。呵呵!是不是很有趣呢?

7.《尘埃星球》读后感1500字 篇七

这本书主要说了:一位名叫“江冰蟾”的“班花”因为成绩好,又有一点清高,遭到了班里以“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的敌意与排斥,为此她内心深感困扰。她的妈妈又突然出事,令她看到了成人社会复杂又冷酷的一面。

而江冰蟾的小堂哥方天乐的性格迥然不同,他活泼开朗,喜欢结交朋友。他在带给江冰蟾麻烦的同时,也带给了她对快乐和对友情的领悟。

合上了这本书,我意犹未尽。我突然发觉,成绩并不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友谊,只有最好的成绩,就会感觉非常孤单。友谊的力量是无限的。友谊能让你在绝望中看到希望;在跌倒后得到关爱;在迷失中找到前进的方向……

记得有一次周末,由于老师布置的作业不是很多,加上我的成绩还算不错,我不一会儿就把作业“搞定”了。这时,我茫然了,现在该干什么呢?我犹豫了半天,最后选择了上网。

可我玩了会,又开始觉得无聊了。这时,我又漫不经心地看起了书。正当我恍惚间,我突然听到有人在找我。原来,我的QQ还没有下线。“vv,在吗?”虽然vv的话语只有四个字,但他温馨的话语却令我倍感亲切。顿时,一股暖流从我心头涌起。

如果一个人学习好、工作好,但他(她)却没有友谊。那么,他(她)的一生还会美好吗?

8.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后感300字 篇八

在刻苦学习弹钢琴的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到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的,胖头走近了这个小男孩,使他的病慢慢的好起来了,发现了这个小男孩有音乐才华和绘画天赋,还受到了丁教授的赞美。最后宝宝和胖头来到了大剧场站上了舞台先唱歌再弹琴受到了热烈的掌声。

我非常羡慕胖头因为胖头学会了弹钢琴和笑,登上了大舞台,有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朋友,还有一个爱子如命的妈妈。

我既羡慕又敬佩宝宝因为他虽然患有孤独症,可他有音乐才华和绘画天赋,还受到许多的人赞,最后还来到了大剧场站上了舞台受到了热烈的掌声。

9.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后感400字 篇九

前几天我读完了杨红樱邪的《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大家肯定都认识杨红樱,因为我们都读过她的书,杨红樱阿姨写的书不仅很幽默,而且是栩栩如生,富有生机。我现在看的书不是罗尔德・达尔爷爷写的书,就是杨红樱阿姨写的书。

这本《从外星球来的孩子》的.目录很特别,不像别的书千篇 一律的写1、2、3、4、5……在每一章前标上序号,或者是第一章、第二章……的标呀标,标个没完没了。杨红樱阿姨写的书都是第几天、过几天、又几天、那几天(在几那儿可以填一、二、三……等数字)

在写每一篇章的前面,都会写上一小段的天气情况。比如:第一章,有一天,天气:过了元宵节,虽然天气还是有些冷,虽然迎面吹来的风已经不再刺骨,风声也变得轻柔了许多。我似乎已经听到了春姑娘轻盈的脚步声。

春天就快到来的时候,球球老老鼠和我,陪着整日无所事事、无比懊丧的胖头小学,来到了一所宠物特技学校,我们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在刻苦学习钢琴的那些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地,胖头走近了这个小男孩,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暖的成长之旅。胖头和小男孩在一起的每一天,总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难道他真是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吗?

10.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左右 篇十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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