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典型案例分析

2024-10-21

政府典型案例分析(共6篇)

1.政府典型案例分析 篇一

政府网络优化方案

政府网络现状: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建设已经深入到政府部门,在政府快速的信息化进程中我们注意到政府网络具有如下特点:  P2P下载占用带宽

大部分政府单位都会遇到因P2P下载等形为,导致本来很充裕的带宽资源捉襟见肘。各种关键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内网中不同部门,不同用户分配不同的带宽

内网中多个部门共用同一出口,带宽的合理分配尤为重要。关键的业务及数据量较大的应用需得到保障,同时需要针对不同的部门,应用进行精细化管理。 网络可视化程度低

政府网使用情况缺乏透明度,全面掌握网络中断应用类别和流量分布,哪些用户在占用带宽资源,无法对网络问题进行快速定位。 非业务应用影响办公效率

QQ MSN,游戏等应用大量占用办公时间,严重影响办事效率。

政府网络解决方案目标: 针对政府网络的特点及其主要问题,在制定流控解决方案时,应达到如下目标: 1 保证关键业务 2 精细化管控 3限制非业务应用 4全面掌控

网神解决方案

精准的识别引擎,全面的洞察网络流量。

灵活的带宽管理策略,对P2P等大量占用带宽的应用进行限制,全面提升网络带宽利用率。高效的流量策略,保证关键业务运行,禁止非业务流量影响办公效率。针对每IP,IP段进行精细化带宽管理。完备的网络日志,方便网络违法事件后备查。降低IT运维成本,收益最大化。限制内网用户私接路由和代理服务。

网神解决方案价值  卓越的转发性能

采用深度优化的处理引擎,完全能够政府网大流量复杂应用的需求;  精准的应用识别引擎

系统内置强大的7层应用识别引擎,能够识别加密BT下载,加密电驴下载,迅雷等协议,识别准确率居业界领先水平。应用识别树采用多级分类,比传统的2级分类更科学,更精确,可以精确识别多达300多种应用。 精细化的带宽管理策略

网神带宽管理产品可以基于用户/用户组,IP/IP组,应用类型/URl等进行流量控制,灵活的时间对象定义可以帮助政府单位对内网用户分时段管控。对带宽资源进行合理划分,保证关键性业务,完全阻断工作时间非业务应用,协助政府单位对内网进行精细化管理。 网站URL及web下载文件后缀管理

能够对web进行精细化管理。可以针对不同的网站进行阻断,重定向和提示信息等管控并且可以控制从网站下载不通后缀的文件,有效的减少了下载病毒木马软件到内网的几率。

2.政府典型案例分析 篇二

1 代建制两种典型模式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从探索试点开始到获得政策层面的肯定, 至今已历时15年了, 基本形成了特色鲜明并以试点地区命名的多种模式, 如“深圳模式”、“安徽模式”、“上海模式”、“重庆模式”和“北京模式”等。从代建单位性质和治理机制来看, 可以进一步明晰为两种典型模式:一是事业性代建模式, 即政府组建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常设机构, 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 “深圳模式”是其典型代表;二是企业性代建模式, 即政府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 将政府投资项目交由专业性的代建公司建设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与代建公司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机构, 前者属于公益性机构, 不以赢利为目的, 后者则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 必须通过代建服务工作获得合理的回报, “上海模式”是其典型代表。

1.1 深圳模式——事业性代建模式

深圳模式主要是借鉴香港等地的做法设立工务局, 作为负责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和其他重要公共工程建设管理的专门机构, 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 主要负责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相对集中, 区别对待”的原则, 对常年有政府投资工程任务, 且有相应建设管理能力或特殊要求的专业部门, 如国土、交通、水务、公安、教育等部门的政府投资工程仍暂由其继续管理, 其余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一次性业主”的房屋建筑工程、公益性工程全部纳入工务局集中统一管理, 取消政府投资工程“一次性业主”的建设管理模式。深圳市工务局承建的政府投资工程一律实行“交钥匙工程”, 由政府财政拨款;工务局负责建设管理任务, 对工程前期工作、设计委托、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确定、工程竣工验收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负责, 要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使用单位负责提出项目功能设计要求, 并派人参与项目的设计审定和工程竣工验收。在工程实施阶段,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监理、咨询、担保等中介组织, 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严格控制建设投资和施工工期。这种模式很好地解决了自建制模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如:业主身份明确, 在投资上对政府负责, 在使用功能上对使用方负责;投、建、管、用分开的体系, 可以利于监督、扼制腐败行为;同时, 它解决了外行业主、分散管理、机构重复设置的问题, 体现了专业化的现代生产发展规律要求。

1.2 上海模式——企业性代建模式

上海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自2001年启动,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决策科学化、主体多元化、管理专业化、行为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核心是实现政府投资职能、投资管理职能、工程管理职能的分离,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确立投资主体地位, 形成工程管理市场, 提高投资效益, 防范投资风险, 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在改革后的体制中, 投资公司被赋予了更大的责任, 确立了投资主体的地位;工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表, 接受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 即通过“政府—政府所属投资公司—工程管理公司”的三级管理模式, 实现政府投资职能、投资管理职能、工程管理职能的分离。上海模式的框架中, 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业主、代建单位、设计和施工承建商四个方面组成, 政府、投资公司、代建单位的权责一致, 均在界定的职责范围内, 根据国家建设法规、条例和基本建设程序行使权力, 履行责任。由新成立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来推行“代建制”试点, 并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项目法人作为业主, 通过市场逐步培育工程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上海政府主要借助工程管理公司完成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 并赋予投资公司较大的责任, 确立投资公司作为政府业主代表的投资主体的地位, 主要是对项目投资与还贷、设施经营进行全过程管理[1,2]。

两种代建模式都是在实践中探索逐渐形成的, 由于代建机构性质方面存在差异, 导致两种代建制模式在组织目标、法律地位、适用对象、适用阶段、适用范围、激励机制、责任约束、道德风险和规模效应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2 组织目标比较

两种代建制的根本宗旨都是通过专业化管理, 分离传统的“投、建、管、用”于一体的管理模式, 达到控制工程项目超规模、超工期、超投资的痼疾, 真正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但由于两种模式中代建单位的属性不同, 决定了组织存在各自不同的目标。

事业性代建单位, 由于是政府组建的代建机构, 能够比较准确的领会贯彻国家政策和政府的意图, 以客观公正的立场、科学的态度开展代建工作;在行政约束和监管下, 能够以较大的决心落实政府对代建项目的具体要求;最为重要的是, 不存在赢利目的, 同时是非使用单位主导, 能够较好地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 避免不规范行为出现。其主要目标是在政府行政职能要求下, 集中专业化管理, 提高行政管理绩效。

企业性代建单位, 是政府通过市场培育工程管理公司, 依据市场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 通过市场公开招标竞争, 由市场择优确定, 形成开放与竞争的格局。 由于作为代建单位的工程管理公司属于赢利性企业, 不过避免地将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发展壮大的隐性目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较易偏离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要求, 更多关注项目给本企业带来利润的最优路径开展活动。目前普遍采用“建设管理费+投资剩余提成”的代建取费办法, 由于代建市场竞争激烈, 建设管理费偏低, 难以与代建任务内容相匹配, 代建公司在监管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 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 如压低投资、压级压价、使用低档材料、降低施工标准等, 以争取获得投资剩余提成, 或与施工方、供应商等合谋, 以获得不法收益。 因此, 从组织目标上来看, 事业性代建模式更接近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的宗旨, 更能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

3 法律地位比较

在我国现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体制架构中, 事业性代建单位具备或容易获得传统上建设单位 (使用单位) 的法律地位, 在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消防、质检等的核准或备案手续时, 基本不存在法律法规障碍, 在行政关系上具有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明确代建人在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中作为建设方的法律性文件, 企业性代建单位还不能成为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 在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和行使相关权利时, 尚存在一定的法律法规障碍。代建公司在办理有关核准、备案等手续时, 难以得到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消防、质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实践中通常还必须由传统的项目建设单位 (使用单位) 出面办理。

此外, 在企业性代建模式的实践中, 代建合同的法律属性也不是很明确, 既不完全属于承包合同, 也不完全属于委托合同, 而是介于二者之间。而代建合同的法律属性定位不明确, 实际上意味着代建公司与有关政府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责、权、利”是不明确或不对等的[4]。因而从目前现行的建设管理体制而言, 事业性代建单位法律地位更加明确, 也更具优势。

4 适用对象比较

目前在理论界对两种代建制模式的适用对象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涉及到今后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主要发展方向的选择。但从项目投资主体的明确程度和管理效率来看, 事业性代建模式适合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企业性代建模式较适合企业投资项目。

从理论上讲, 就单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来说, 是“一次性”的任务, 但由于政府每年都要投资建设一定数量甚至很多项目, 就政府投资项目整体而言, 其建设管理工作则不属于“一次性”的任务, 而是一种“持续性”和“反复性”的工作, 这种任务由常设性的专业化的建设管理机构来承担, 不但可以培养建设管理人才、积累项目管理经验、而且在发挥规模经济效益、节省建设管理费用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而言, 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生产经营全过程来看, 项目的建设实施只是一个阶段、时间相对较短的“一次性”的任务, 企业没有必要配备自己的建设管理队伍和掌握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 而是可以交给更为专门从事项目建设管理业务的项目管理公司来完成。因此, 项目管理公司所提供的包括代建工作在内的项目管理服务, 更是企业投资项目所需要的。

此外, 由于项目建设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营销, 需要完全不同的专业队伍和知识体系,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而言, 自行配备建设管理队伍, 从事“一次性”的任务, 企业可能在项目投产后很多年内都不再需要投资建设项目, 从效益方面考虑也是较为不经济的[5]。所以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采用事业性代建模式, 企业投资项目采用企业性代建模式进行建设管理较为合适。

5 适用范围比较

事业性代建模式不存在适用范围的问题, 由于常设性的事业性代建单位作为政府的一个建设管理部门, 只要政府或有关部门指定由其作为项目业主和承担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无论是重大项目还是中小项目, 都是其责无旁贷的职能工作内容, 能否承担主要受到机构人员数量和管理幅度的限制。

在企业性代建模式中, 代建公司需要通过代建服务获得经济效益, 但按各地现行有关取费标准的规定, 与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相比, 代建公司工作内容更复杂, 责任更多, 周期更长, 而代建费却大大低于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由于投资总额小的中小项目代建费很少, 作为以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代建公司, 是难以对无利可图的中小项目感兴趣, 显然政府也不能强制性地要求代建公司承担中小项目的代建工作。然而对于一级政府而言, 中小项目从数量上总是占绝大多数, 管理水平低和管理绩效差的项目往往也主要是中小项目, 如果实行企业性代建模式, 将难以做到对绝大多数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专业化的建设管理, 因而难以达到全面提升政府项目管理水平和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6 适用阶段比较

事业性代建单位作为政府的常设机构, 在建设管理中定位为项目建设单位和作为项目业主, 在使用单位的参与和协助下, 完全可以组织实施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等项目前期工作, 由于不存在利益驱动, 对项目的论证和投资预算会更加客观公正, 也更加科学规范, 通常不会受到来自经济利益方面考虑而夸大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投资总额, 因而从项目可行性研究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整个建设管理工作或部分阶段都可以采用事业性代建模式。

在企业性代建模式下, 代建公司并不适合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如果项目前期工作由代建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意味着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额等重大事项在很大程度上都将由代建公司研究确定。由于代建费主要取决于项目投资总额, 从获得更多的代建费、降低超投资风险以及迎合使用单位要求等多方面考虑, 代建公司在前期代建工作中难免存在提高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高估投资总额等管理倾向。由于客观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又可能难以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以及设定“真实”的项目投资控制目标, 因而项目在投资控制方面存在很大的风险。此外, 政府投资项目的一些前期工作, 如征地、拆迁、移民等, 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性, 社会影响往往很大, 通常需要有关政府部门的直接参与和支持, 由代建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这类前期工作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相对而言, 事业性代建单位实施起来难度要小得多。

7 激励机制比较

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激励机制, 对于调动代建单位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尤其是投资控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意义, 也是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保障。事业性代建模式对管理组织缺乏激励机制, 项目投资成本的节约和投资效率的提高与管理人的收益没有直接的联系, 如果管理人员的收入不与工作业绩挂钩, 仅仅依靠职责和职业道德约束, 从管理上讲目标考核的结果难以起到激励作用, 可能出现管理人员工作热情缺乏, 存在满足于职责要求的最低底线的可能性, 只要项目不超预算就达到基本要求, 在固定费用的条件下是否能达到更高功效就很难说了, 项目投资效益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与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投入相关联。目前事业性代建模式中还没有很好的激励机制, 需要进行进一步认真研究和设计, 以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企业性代建模式中代建单位按照公司制运作, 代建项目经营的好坏与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直接挂钩, 在项目投资总额和代建取费办法通过合同确定后, 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投入程度和工作热情通过成熟的企业激励机制可以得到充分的调动。因此, 在激励机制方面企业性代建模式具有较大优势, 这也是当前通过市场机制培育代建公司的原因所在。

8 责任约束比较

由于政府人事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因而事业性代建单位的责任表现为约束力不强的软约束。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事业单位的行政约束力不强。对事业性代建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本身的行政性处罚, 要比代建公司因代建合同产生的法律制约力和经济利益制约力弱得多。二是事业性代建单位由于受现行体制的限制, 不太容易拒绝甚至有时只能屈从使用单位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 从而不能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乃至建设内容等进行有效的控制, 并为此超投资和超工期。三是实践中对事业性代建单位及其代建项目的绩效评价机制尚缺乏或不尽完善, 也影响了对事业性代建单位的监督制约。事业单位的投资责任约束不强是反对事业单位代建模式的一个主要原因之一。

企业性代建制模式中, 代建公司从自身盈利的需要出发, 建立责任约束机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非常强, 因而责任约束机制很容易建立起来。主要表现在:一是代建合同制约。企业性代建模式中, 可以通过制定详细周密的招标文件和完善的代建合同, 规定代建公司的“责、权、利”以及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如要求代建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提供履约担保甚至承担赔偿责任等, 从而可以预先限制和制约代建公司的不规范行为甚至违法行为。二是代建市场准入制约。对于代建项目管理业绩不理想或达不到代建合同要求的代建公司, 如出现严重的超投资、超工期甚至质量低下或重大安全事故的问题,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限制其在今后一定时期内进入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市场承接业务甚至取消其代建资格。三是从业人员资格制约。对于在代建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的有关责任人, 尤其是代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还可以取消其拥有的咨询工程师、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等的执业资格, 甚至一定年限内乃至终身禁止其从事代建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4]。

9 道德风险比较

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的理论基础是委托代理理论, 该理论认为当事人是有限理性的, 即委托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意图是理性的, 但是能力是有限的。在这样有限理性的假设下, 隐蔽性动机和隐蔽信息的存在给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利益行动提供可能性。而在代建制的框架下, 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如何使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活动中不偏离委托人的目标, 即如何设计一种合约机制来促使代理人行为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委托人的效用, 降低“道德风险”的出现, 是代建制实施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事业性代建单位, 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一样, 存在产权软约束的状况, 在产权关系上与软约束的政府投资项目是对等的。从理论上讲, 由于不需要通过代建工作获得赢利, 也没有来自政府对其自身经济效益的考核要求。更不存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动力机制, 因而从组织机构的角度, 不会对其代建项目进行寻租或创租并由此获得额外利益。当然, 这并不排除事业性代建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 尤其是其主要负责人利用项目建设管理职权进行个人寻租和创租的不正当甚至违法行为。

企业性代建单位, 作为独立的法人和经营主体, 其产权主体并不是虚化的, 而是存在硬约束, 这与软约束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在产权关系和责任约束机制方面是不对等的。从理论上讲, 产权关系不对等和信息不对称, 最容易产生寻租和创租活动, 且通常是硬约束的主体从软约束主体获得超出交易成本的更大的经济利益。由此, 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企业性代建单位, 完全存在寻租和创租的动机和可能性, 如为达到不超投资或追求投资节余奖励的目的, 片面降低建设成本甚至不惜牺牲工程质量。加上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导致监督和合同都是有限的, 因而代建公司的寻租与创租活动存在着一定的成功可能性。总之, 实行公司代建的政府投资项目, 客观上隐含着代建公司对项目进行寻租和创租的潜在风险。这是企业性代建模式的重要缺陷之一[4][5]。

10 规模效应比较

事业性代建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 可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故多个项目集中管理所需的全部建设管理费, 可以大大低于单个代建项目建设管理费的累加额。这种情况下, 按单个项目概预算中列出建设管理费, 足以满足代建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建设管理所需的相关费用。实践中, 一些实行事业单位代建制的地区, 相对于传统的分散建设管理模式, 确实减少了大量人力投入和节省了不少建设管理费。此外, 事业性代建单位通过对项目集中统一管理, 有可能产生规模化的采购效益, 如对代建的多个项目同时进行材料和设备等货物的集中招标采购, 从而有能够获得单个项目不能获得的规模化的采购效益。

企业性代建模式中, 每个公司代建的项目都要在原有的可行性研究、咨询评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采购等工作内容的基础上, 还要增加代建公司选定和代建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会进一步增加项目总投资或财政性资金支出。多个项目分散管理, 难以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此外代建公司不仅要从代建工作中获得合理的回报, 还要交纳相关税费;加之代建公司分散, 难以获得集中大量采购所带来的成本降低的好处。因此事业性代建模式在发挥规模效应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

事业性代建模式和企业性代建模式代表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向, 二者在上述众多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 最终会对政府投资效益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两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的选择问题, 应引起政府决策层的高度重视, 需要在实践中继续积极探索和总结, 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能够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真正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宋金灿, 王振安.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试点的对比研究[J].建筑经济, 2008 (2) :104-107.

[2]严玲, 尹贻林.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模式的比较与选择.天津理工学院学报, 2003 (2) :19-22.

[3]廖亮.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发展趋势的思考[J].中国招标, 2006, 24-28.

[4]吴亚平.从比较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发展方向[J].中国工程咨询, 2008 (3) :55-57.

3.政府典型案例分析 篇三

XXX,男,土家族,XX县XX镇人,大学文化,XXXX年X月出生,XXXX年X月参加工作,XXX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XXXXX月担任XXX乡XXX。

三年来,他务实创新,将XX乡这个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条件落后、鲜为外人所知的偏远乡村逐渐带上了一条高速发展之路,受到了乡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XX乡先后被评为 “XXXX”、“XXXX”,党委班子也连续X年被县委评为“XXXX”。XXX年,XXX被县委授予“全县优秀领导干部”的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取得,离不开他的辛劳和汗水。

一、做贴心人,情系百姓求发展

1、鱼恋水,百姓暖心窝

XX乡位于XX县西北边陲,距县城117公里,总面积XXX平方公里,总人口XXXX人,不但地理位置偏僻,而且经济基础薄弱。XXXX年,XXX走遍了XX的山山岭岭,全面了解了XX乡的情况,跟XX乡的百姓建立了深厚的鱼水情。在XX百姓眼里,这位年轻乡长平易近人,没有高高在上的官架子,自己有什么困难也乐意跟他说,而他总是竭尽全力去帮助。几年间,XX乡新建了XX栋爱心房,发放了优抚资金XX多万元,XXX户家庭落实了低保、五保政策,解决了大病医疗救助资金XX多万元,特困对象得到了XX多万元的临时救助。

2、水恋鱼,群众齐配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政府一心为民,群众也就全力配合政府工作。XXXX年冬,XX乡组织XXXXXX,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战天斗地,满圆完成了任务;XXXX年,乡政府兴建XXXXXXX,广大群众也积极拥护,踊跃参与项目建设;XXXX年,XX乡全面启动了新农保新农合,百姓踊跃缴款,XX乡100%完成了任务,其进度全县排名第一,遥遥领先。

二、算长远账,高瞻远瞩谋出路

1、消赤减债,打造富裕XX

XXX出自财政,抓经济建设独有一套。为了甩掉债务包袱,XX乡全力打造节约型、阳光型、务实型财政,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偿还原有乡镇老债务XXX万元,成为全县第一批债务结零的乡镇。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为XX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2、多项并举,打造文明XX

为端正社会风气,乡政府敦促职能部门重拳出击,整顿聚赌现象、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村民进行了拘留教育、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为打造宜居环境,乡政府完成了XX、XX、XX、XX4个集镇的创建工作,改造了XX、XX集镇的下水道管网,逐步解决了集镇饮水问题、垃圾处理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集镇配套功能。

3、长远规划,打造旅游XX

以旅游开发为主题,不断整修拓宽公路,对乡村道路进行硬化。XXXX年,XX公路全线硬化完成,XX乡出境通道得以打通。目前,政府投资开发了XXXX,完成了景区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配套,还邀请旅游专家对XX进行生态旅游整体策划。经过不懈努力,旅游已初步成形。

4、封山禁伐,打造生态XX

XXXX年XX月,XX乡人民政府做出了《关于实行封山禁伐加强生态保护的决定》,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封山育林,除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外,取消外销商品材指标,严控自用材及烧材计划,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荒、采石、割脂、烧炭、猎捕野生动物以及电鱼、毒鱼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目前,全乡共有长防林XXXX亩,植苗XX万

株,完成XX至XX道路绿化,栽植樟树XX株,基本形成了林中有茶,茶中有林,茶林相间的生态格局。

三、办踏实事,求真务实创佳绩

1、产业发展成效明著

通过良种茶扩面、农残控制和有机化种植,XX乡茶叶面积基本稳定在XXXX亩,近年来,茶叶由XXXX年的XXXX亩,达到现在的XXXX亩,亩平收益由XXXX元上涨到XXXX元。全乡目前从事茶叶生产茶厂共计十二家,其中乡政府支持两家企业通过了QS认证,结束了XX茶叶无证无牌的历史,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又补贴XX万元支持建起了XX茶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已成功申报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交通状况根本改善。

短短三年,在没有增加负债的前提下,全乡共筹措配套资金XXX多万元,硬化道路XX公里,畅通道路XX公里,极大地改善了XX乡境内的交通状况;开山劈石,在悬崖峭壁上凿掉悬崖XX米,投资XX多万元新修了XX公里道路,打通了XX乡的交通瓶颈,打通了出境通道,实现了XX人民期盼多年的一个梦想;投入近XX万元用于乡村道路安保防护设施配套。

3、集镇发展稳步提升

彻底解决了XX集镇的安全饮水问题,协助做好了XX安饮工程改组完善工作,完成XX村大型安饮工程规划工作,建成后受惠群众可达XXXX人;为解决集镇的垃圾处理问题,投入近XX万元,新建了垃圾焚烧池XX多个,购买了X辆垃圾清运车,修建了X个垃圾填埋场,X个垃圾屋,XXX个垃圾塑料桶,张贴了XXX份《环境卫生整治标准》,聘请了X名保洁员;抓好XX集镇的环境整治,稳步推进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

4、旅游开发风生水起

XX乡乡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土家特色鲜明,所以XX乡政府选择了走“生态旅游”的发展道路,先后投入了XX万元,完成了XX客栈建设,绿化了XX广场。通过以奖代投,支持农村传统吊脚楼改造,通过启动民资,顺利启动了XXXX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了景区休闲服务功能。省市二级“旅游名村”“休闲农庄”申报及“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再次申报,打响了XX的旅游品牌。而与省地质研究所、省文化厅衔接,组织申报省级地质公园,又提高了生态旅游的文化价值。投资XX万元,成立民间艺术团和编导组,做好民俗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

4.政府典型案例分析 篇四

【发布日期】2003-05-03 【生效日期】2003-05-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意见

各市(地)、县委,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委各部委,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农村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控制,及时有效地切断非典型肺炎传播和蔓延途径,努力做好救治工作,切实保护我省农村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保持社会稳定。现结合我省农村实际情况,对我省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遵循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的原则,结合我省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实际情况,充分认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确立防大疫、长期防疫的思想,扎扎实实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组织管理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控制农村非典型肺炎疫情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动员全党,协调部门,调动全民,高度重视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并进入战时状态。

(二)根据《山西省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紧急预案》(试行)要求,各县(市、区)应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及疫情控制、疫情报告、临床诊治、后勤保障等工作组,明确领导组所有成员和各单位的具体防治职责,将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各项措施、任务、制度及防治经费认真落到实处。

(三)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集本地区应对农村非典型肺炎及其它突发事件的设备购置、病人救治、药物贮备、隔离人群生活保障等应急资金。

(四)实行县(市、区)、乡(镇)、村党政主要领导三级责任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制定全县(市、区)防治非典型肺炎责任制,乡(镇)、村两级要制定落实责任制方案,省、市(地)两级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 督查、指导。

(五)各县(市、区)应全面实行防治非典型肺炎“三级联防”责任制。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到人,分包负责乡(镇)防治措施的落实;乡(镇)领导要责任到人,分包负责村级防治措施的落实;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党员、团员责任到人,包户负责防治措施的落实。控制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三、防治措施

全省各县(市、区)要立即启动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加强宣传,群防群制

1、以县委宣传部为责任单位,所有新闻媒体必须设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宣传栏目,有组织地向农村送发宣传资料,每户至少一到两份。

2、所有电视频道,在开播节目的时段里,要不间断地滚动播放预防非典型肺炎知识的字幕,开设专栏专题讲座,宣传预防非典型肺炎的知识,并要反复播放。

3、所有村(庄)的广播喇叭应在早、中、晚三次播放有关非典型肺炎的预防知识及党和政府的有关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政策和举

措。

4、由县(市、区)、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消杀工作,同时要教育农村居民保持室内通风,注意个人卫生,每日测量体温。从简过满月、过生日、祝寿辰、办丧事,禁止庙会、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不去非典型肺炎流行区走亲访友,不接触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和与非典型肺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二)严密监控重点地区

1、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对全部在校学生进行晨检,应保持教室、宿舍、餐厅等场所的清洁卫生,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2、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关闭网吧、歌舞厅、影剧院等各类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三)切断外来传播途径

1、各县(市、区)、乡(镇)要组织专门人员建立登记簿,对所有路口出入车辆进行登记,并对进入的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并做好登记报告工作。

2、从本县以外区域返乡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试,正常者,由村委会安排,集中住宿,隔离观察2周,无异常情况方可回家。

3、凡发现体温在38℃以上的发热病人,要立即逐级上报县级防疫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由县非典型肺炎防治办公室调度专车专

人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将其送到指定医院隔离观察和治疗,并对其居室进行彻底消毒处理。

(四)控制内部传染源

1、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在疫情期间,村与村、户与户居民之间尽量避免走亲访友。

2、全县(市、区)所有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试,实行一户一支体温计、一日两测体温、一天两次报告的工作制度,测试结果造册登记,责任人检查、签字。

(五)切断早期传染链

1、根据本区域内人口数量,由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选定非典型肺炎隔离观察站,观察站一定要有足够的容量。并负责所有被隔离观察人员及医务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安排。

2、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组织必须对所有从非典型肺炎流行区来的人员及与非典型肺炎疑似、确诊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实行严格的家庭隔离观察,采取一人一间、一日两测体温,专人监控的措施;或在指定隔离观察站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记录,至医学隔离期满方可解除隔离。

3、对不配合隔离的人员,公安部门负责强制隔离。

(六)确保早诊断、早治疗

1、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确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的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

2、明确首诊负责制度,做好登记报告工作,做好非典型肺炎病人的集中诊治工作,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有关要求,特别要加

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避免医患、患患间的传播。

3、根据实际需要,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集中购置供应救治非典型肺炎病人用的无创呼吸机、血气分析仪、血氧监测仪等医

疗器械,以及治疗药品、隔离用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消毒药品等物资。

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非典”防治经费补助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落实农村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等费用。

四、责任追究

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制度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主要领导带班,确保责任到人, 工作到位。

凡是值班、带班脱岗的,或对落实非典型肺炎预防预案不到位,可能造成疫情蔓延,或发现疫情报告处理不及时、不得力,造成

一定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者及主管领导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加重处分,严重渎职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三年五月三日

5.政府典型案例分析 篇五

关于印发《深圳市盐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应急预案》的通知

(2004年1月6日)

深盐府办[2004]1号

《深圳市盐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盐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为确保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广东省、深圳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总结我区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组织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体系和村卫生所(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功能,充分发挥全市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的作用,全面加强非典的日常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认真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二)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部、广东省、深圳市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三)属地负责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非典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负总责;非典应急处理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三级负责制;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在区防治非典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争取各部门支持,以及全社会和公众积极参与,共同做好非典的预防控制工作。

(四)分级控制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分为一级疫情、二级疫情、三级疫情、四级疫情四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不同等级的疫情发生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治方案。

(五)快速反应

加强防治专业队伍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后,能够迅速采取果断、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及时救治病人和疑似病人,控制和隔离密切接触者。

(六)依靠科技

贯彻依靠科学技术战胜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方针,实施科学防治,规范操作规程,加强科研指导,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确认、疫情分级与管理

(一)病例确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由市诊疗技术专家小组进行确认。

(二)疫情分级(深圳市):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特征及疫情变化情况,分级实施临时紧急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分级控制措施以疾病是否传入、是否形成传播链、是否发展为暴发和流行为基本特征,实行四级临时紧急控制措施。

一级:其它地区已有疫情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检出临床诊断病例,或仅有疑似病例;

二级:已检出输入性临床诊断病例,或其它地区疫情骤增,本市疑似病例明显增加;

三级:疫情在本市传播,已出现继发感染的散发病例或局灶性暴发,包括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四级:本市发生暴发或流行。

(三)疫情的分级管理:

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区防治非典指挥部的指挥下,及时、迅速、有效地开展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出现首例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请求支援,接受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

一、指挥决策机构

成立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由区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负责研究决定本地区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门的防治组织机构。

二、领导小组与专家指导小组

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协调小组、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预防控制专家指导小组。

(一)防治工作协调小组

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本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小组成员主要由区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室、防保科、医政科、各院(站)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协调和联络、落实各项具体防治工作。

(二)专家指导小组

1、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病例诊断、疑难危重病人抢救、医院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等工作。

2、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本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流行病学现场调查和疫点调查的技术支持。

3、消毒杀虫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技术支持和院内消毒效果强化检测,指导医务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负责疫点的随时和终末消毒工作以及相关技术支持。

4、病原学检测技术指导小组:由卫生检验人员组成,指导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样本采集、运送工作。

三、机构职责

(一)区卫生行政部门

1、成立区卫生局SARS防治工作协调小组,领导防病工作,具体指挥开展SARS防治工作的实施、协调和督查工作。

2、负责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和通报疫情。

3、组织制定本地医疗救治、预防控制等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5、组织评估预防控制疫情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6、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确定监测点,建立监测网络,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

2、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划定、启动或终止建议,提出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参与实施。

3、承担病原体的采集和送检工作。

4、建立紧急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

5、对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6、做好预防控制人员的技术培训。

7、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三)医疗机构

1、成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医院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2、指定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家工作组,协同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病人的诊断、报告、治疗和收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治疗方案;每日报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

3、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隔离工作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预防疾病传播。

4、开展有关业务培训和指导。

5、做好有关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四)卫生监督机构

1、负责监督落实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收治病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

2、开展对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区域的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

3、会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五)健康教育机构

负责编制科学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宣传资料,搞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普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和其他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卫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

(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协助疾病控制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病人出院后的随访工作;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社区居民个人防护;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第三部分 疫情应急响应

疫情应急响应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启动,非典防治指挥部其他工作小组在区防治非典指挥部的指挥下,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一)三级响应

一级、二级疫情发生后,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指挥系统、技术指导小组立即启动三级响应。

1、疫情报告: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要求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经初步核实诊断后,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派员赶赴现场,采取病人隔离治疗、病家消毒和医学观察等必要的防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样检测,送市疾控机构检测。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意疫情动态。

3、医疗机构要严格做好病人的诊治、病房隔离消毒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4、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区人民医院收治病人,必要时请求市卫生行政部门调集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给予紧急支持。首发病例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确认。

(二)二级响应

三级疫情发生后,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指挥系统、技术指导小组要立即启动二级响应。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医疗救治的需要,组织力量救治病人,动员本地所有医疗机构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控制疫情发展。

2、向区政府提出划定疫点疫区和实施管制的建议。

3、做好卫生宣教工作。

4、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物资、技术支援请求。

(三)一级响应

四级疫情发生后,配合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指挥系统、技术指导小组做好工作。

(四)结束响应 末例治愈病人出院15天后无新发病例出现,本次应急响应可结束响应。有关部门要做好总结工作,区卫生行政部门在结束响应7日内将书面总结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部分 信息管理与发布

一、疫情信息收集和分析

(一)疫情信息收集。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疫情监测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掌握卫生部、广东省、深圳市及兄弟单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动态,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疫情信息,报送相关资料。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信息,应包含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

二、疫情报告

有关单位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限、方式、方法进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本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疫情信息,由市卫生局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疫情信息。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资料均需注明“机密”字样,并按保密要求妥善保管、处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实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要注意保护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的隐私权。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对人民群众健康、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外交往的重大影响,各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成立“盐田区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指挥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下设预防救治工作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维护工作组、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工作组、信息上报工作组、口岸工作组、教育系统工作组、外来劳务工工作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组、部队民兵工作组10个工作组和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

(一)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我区“非典”防治工作的总体协调、联系、调度和督办落实等全面工作。办公室内设应急值班组、信息组、综合材料组,成员由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及区卫生局有关人员组成。

应急值班组。负责制定全区应急疫情值班名单和联系电话;监督区直各部门、区属企业事业单位、居委会、各驻盐单位的值班情况;接到应急疫情报告,立即向相关值班组报告或通告。

信息组。负责每天收集区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防治非典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负责收集国内外非典型肺炎防治研究最新动态;负责编写和上报《盐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简报》;负责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向相关部门传递辖区最新疫情处理情况。

综合材料组。负责每天对辖区防治非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为决策部门和领导提供科学的防治决策依据;定期编写《盐田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大事记》;定期对盐田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

(二)预防救治工作组

预防救治工作组设在区卫生局,具体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消毒杀虫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处臵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病人的隔离救治措施,做好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疫情现场进行卫生处臵,提出疫情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臵,确保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组织科技力量协助攻关,支持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临床治疗、实验室检验等各项科学研究。

(三)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设在区财政局,负责划拨专款,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准备、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诊疗费用;负责全区预防“非典”工作所需物资的调配。后勤保障组要及时了解各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承担防治任务及防治工作所需设备、物资等,做好需求分析与预测,提前做好需求计划和提出设备、物资的申请。对本地无法解决的急需设备物资保障问题,应及时与深圳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后勤保障机构联系。成员单位包括区卫生局、区物料采购中心。

(四)治安维护工作组

治安维护工作组设在盐田公安分局,负责做好非典防治的科学教育,避免市民不必要的恐慌;维护社会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严厉打击借非典名义进行坑蒙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用品、药品、器械等物资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物价控制和平抑工作,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贩卖伪劣消杀、防护、清洁用品的商家和个人;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及时封锁可疑区域,做好疫点、疫区现场封锁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依法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工资待遇。成员单位包括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盐田工商(物价)分局及盐田交警大队。

(五)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工作组

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工作组设在区经贸局(旅游局),具体负责督促各运输单位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搞好交通工具及其场所的消毒措施,对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必要时协助疏散人员、运送救援物资;负责做好外出旅游人员的健康教育,必要时劝阻或限制市民到疫区旅游;督促涉外宾馆、饭店做好日常性预防消毒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区经贸局(旅游局)、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

(六)信息上报工作组

信息上报工作组设在区委宣传部,为媒体采访提供方便,保证社会透明度;安排媒体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市民自我防范能力;负责全区防治非典工作情况的报道工作。

(七)口岸工作组

口岸工作组分别设在沙头角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盐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具体负责加强边境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及时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做好临时隔离工作,并通报卫生部门;对病人的接触者、污染物及其污染区域立即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处理。

(八)教育系统工作组

教育系统工作组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含社会力量办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内的各项疫情控制措施;组织落实学校的各项消毒等预防措施;按分级临时紧急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落实学校停课、停学等措施。

(九)外来劳务工工作组

外来劳务工工作组设在区人力资源管理局,负责落实工厂的非典防治工作,主要包括:加强工人的卫生素质教育和科学防治非典型肺炎知识的教育;督促厂方加强对厂房和工人宿舍的通风消毒;督促厂方改善外来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解决劳资纠纷关系,保持外来工的相对稳定性,避免人员流动;督促厂方做好工人健康体检工作。

(十)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组

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组设在由区爱卫办,负责动员、组织开展群众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蚊、蝇、老鼠、蟑螂的孳生地,维护良好的市容卫生环境;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督促检查辖区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情况。

(十一)部队民兵工作组

部队民兵工作组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帮助驻盐部队和辖区民兵组织的非典防治工作,帮助部队解决防治工作中碰到的财力、物力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动员部队和民兵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必要时动员部队和民兵组织协助维护社会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物资保障

医疗机构负责储备应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所必须的治疗、抢救药品、仪器设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储备疫情控制所需的消毒药品、器械、防护装备等。

三、人力资源保障

(一)组建专家队伍。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盐田区专家队伍,包括医疗救治专家组、预防控制专家组、病原学采样组等。制定和完善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对病例及接触者进行调查和取样,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二)开展培训工作。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非典型肺炎防病、治病知识宣传及人员技术培训,开展疫情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三)合理调配卫生人力资源。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疫情级别制定各种传染病、呼吸科、ICU等专业的人力资源调配计划。疫情发生后,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

四、社会动员与舆论支持

(一)按照《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条例》的规定,配合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及时公布疫情,保持信息透明度,避免群众因猜疑引起恐慌。

(二)各街道办事处及其卫生服务机构应进一步开展科普和普法工作,提高基层单位和居民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加强应急训练,以备疫情发生时有效开展各种服务。

(四)及时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工作氛围。

五、监督与检查

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所属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以及本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防治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监督与检查工作。

监督与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组织指挥体系、应急队伍建设情况;信息监测网络、医疗救治网络建立运行情况、医疗机构预防控制院内感染措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情况,消毒产品、医疗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防治措施不力、出现明显疏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并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六、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人事部、监察部《关于严肃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建立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不接受制定隔离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流行病学调相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部分 疫情监测与控制

一、疫情监测点设臵 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流行特征及防治工作需要,目前我区区级医院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监测点医院。监测点医院要开辟专门区域设立发热门诊,明确内部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发生。各医院门(急)诊建立发热病人筛查制度,要把有发热症状的病人及时引导到发热门诊,由年资较高、诊断经验丰富的医生接诊,并实行会诊制度和定时随访与排查制度,提高对发热病人的诊断水平,尽力将普通感冒、流感等疾病引起发热的病人与非典型肺炎病人及时区分,实现分诊治疗。

各监测点医院要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开展病例监测,每日定时统计监测情况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执行“零报告”制度。

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选,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疫情的报告和反馈

医疗单位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要按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属地化管理等有关程序要求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疫情报告方法详见《深圳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指引》。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疫情报告实行直报制度,应急响应期间的病例发病实行零报告制度。区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级医疗单位的疫情收集、上报工作,各医疗单位防保科负责本单位疑似病例的调查报告工作。报告内容按照“深圳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报告卡”和“深圳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个案调查表”项目进行填写。区疾控中心收到疫情报告并确认后,负责向市疾控中心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特殊人群、重大疫情的报告

发生集体性疫情暴发或学校、托幼机构病例应以最快方式向区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四、监测与控制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一)监测信息报告与汇总

各监测点医疗机构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要按照市卫生局的安排,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监测和报告。

监测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要做好全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等资料的收集、分析与报告工作,并做到每日报告。

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及时掌握国内外卫生机构、国家及有关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相关信息资料和动态,并撰写《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简报》,报有关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参阅。

(二)流行病学调查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深圳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学指引》,做好病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要追踪调查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掌握密切接触者与患者的关系、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地点、接触方式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合并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要实施医学观察。

(三)病例的分类及判定

本预案所及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分类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观察病例。医学观察是指医疗机构在临床诊治中发现有类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症状、体征、流行病学史、实验室检查结果,但尚不能判断为疑似病例的病人,按《深圳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医学观察工作指引》操作。

(四)病人隔离治疗

1、观察病例的处臵:监测点医疗机构发现观察病例时,要就地隔离治疗;非监测点医疗机构发现观察病例时,尚不能排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能的,转送就近的监测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2、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的隔离治疗:由指定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五)密切接触者处理

对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执行各项处臵。

(六)标本采集

当疫情处于一、二、三级时,医疗机构对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要按照《深圳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样本采集与实验室检测指引》,采集痰液、血清等标本,并配合市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咽漱液、鼻咽拭子样品标本的采集工作。当疫情处于四级时,医疗机构主要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采集上述样品。

医疗机构将上述标本密封后,臵于4℃保存,于采集后2小时内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

(七)消毒处理

医院门(急)诊、病房和放射科、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要按照《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和疫源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消毒指引》执行。

第七部分 医疗救治

一、定点医疗机构设臵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由市卫生局指定东湖医院收治,外籍人员和儿童由市人民医院收治,本区医疗机构不得收治非典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区卫生局指定区人民医院为定点收治非典观察病例。

二、病人收治原则和方式

医疗机构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请区专家组会诊;经区专家组会诊仍不能排除的,由“120”调度专用救护车将病人转送市东湖医院隔离治疗。

各医院的住院病人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观察病例,必须请市医疗救护专家组会诊。经会诊认为是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的,由“120”调度专用救护车转送市东湖医院隔离治疗;经会诊认为是观察病例的,就地隔离观察治疗。

各医疗机构在就诊中发现不能排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能的外籍病人,应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初步调查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要会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采取消毒隔离等措施。

各学校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校医或学校保健科要做好筛查工作。设臵校医院的学校,按照非监测点医疗机构执行;未设臵校医院的学校,要将病人转至辖区医院诊治;区属医院按照监测点医疗机构的病例处臵流程执行。

第九部分 实验室检测

6.杨二嫂典型形象的案例分析 篇六

文中的“豆腐西施”, “人教90年版”教参分析为“……年轻时, 她曾被称作‘豆腐西施’, 充当招徕生意的广告, 受到人格上屈辱……”;94年版《教师教学用书》课文旁注:“她年轻, 姿色美丽, 招徕生意。”特对“杨二嫂是怎样一个人”作答为:“杨二嫂是一个被称作‘豆腐西施’, 充当招徕生意的广告, 被侮辱、被损害的人物”;2002年版教参分析为“‘因为伊, 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 她年轻美丽, 招揽生意, ‘美’, 在豆腐西施杨二嫂这里已经不再是一种精神的需要, 而成了获取物质利益的手段……物质实利成了她人生的唯一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她是可以牺牲自己的道德名誉的……”;现行课标“人教版”《教师教学用书》也作以这样分析:“‘豆腐西施’杨二嫂原来开豆腐店的, 为了豆腐店能够赚到更多的钱, 她擦着白粉, 终日坐着, 实际上是用自己年轻美貌, 招徕顾客……”

由此看出“先前”杨二嫂是一个“招徕”顾客的人物, 她的生意“买卖好”是为“招徕广告”。难道“豆腐西施”, 就是充当招徕生意的广告吗?

笔者认为文中两次出现“终日坐着”表明她安分守己, 笃操家业。这与后文“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 是每日必到的”的对比足以说明“先前”杨二嫂物质生活好, 用不着四处奔波谋生;“擦着白粉”这表明在物质生活富裕之下, 有爱“美”的天性, 精神好, 不然还能顾及涂颜擦色吗?有爱“美”的天性, 必须以生活富裕的前提做保障, 这也与她的年龄、身份、职业、地位相称。即使她有以姿悦众的一面, 但在那个时代里作为小商者来说, 也是正常现象, 不可非议的。“人教版”历经各种教参之所以把“豆腐西施”与“招徕广告”相提并论, 其主因是原文中的“因为伊, 这豆腐店里的买卖非常好”。但这只是侧重于从描写人物的外观仪表上作以分析。但这里“豆腐西施”不会是赵树理笔下《小二黑结婚》中的“三仙姑”。“豆腐店里的买卖非常好”并不是表面的“招徕广告”在起作用, 实际上还有其它更重要的原因。比如说, 小商品经营者能力强, 商品质量好……也可以使豆腐店的生意兴隆盛旺。但还更有重要的原因。据此以上“人教版”教参说法未免有点以偏概全。

首先, 《故乡》中表现的手法是“精神故乡”与“失落故乡”的反差对比。“少年闰土”已变为“木偶”, 作为闰土唯一陪衬形象的“豆腐西施”说成是“招徕广告”, 人性己经扭曲, 由“人性扭曲”再变为“人性扭曲”, 显然有些异疑。

闰土少年时, 曾与“我”结为伙伴, 亲密无间, 20年后苦难生活使他变成呆滞麻木, 却恭敬地叫“我”老爷。他不甘于自己的遭遇, 而不知如何摆脱, 只是寄希望于“香炉烛台”, 向渺茫的“神”顶礼膜拜, 完全成为一个“木偶人”了, 使“我”对他的“辛苦麻木”而感到“非常悲哀”。

“豆腐西施”杨二嫂, 她不但变成了“凸颧骨、薄嘴唇”的“细脚伶仔的圆规”, 而且变得更加势利贪小便宜了, 为了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 不惜无中生有, “连我母亲的手套塞在裤腰里去了”, 现在无生计的状况, 失去了昔日的富裕, 完全为“辛苦恣睢生活”, 奔波谋生, 面对现实, 这还能谈得上精神面貌吗?哪还能“擦着白粉”“终日坐着”, 在这个世界上, 为了维持困境只能是能捞就捞, 能骗就骗, 能偷就偷, 能抢就抢, 再无别法, 怪腔怪调说“我”“放了道台”“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大轿”……为了一个狗气杀, 竟造谣中伤, 这些病态心理的反映, 作者在“精神故乡”与“失落故乡”的反差悲哀中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神态以及态度诸方面的精神面貌前后的变化关系, 揭示人们之间的隔膜和苦难的深层意蕴。

闰土以“老爷”取代了“迅哥”的称呼, 以“木偶人”取代“心里有无穷无尽希奇的事”的少年英雄, 却成了一个神情麻木, 寡言少语的人, 这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给旧中国劳动人民带来的罪恶。同样, 杨二嫂以“伶仃的圆规”取代“豆腐西施”的姿态, 以“每日必到”取代“终日坐着”的富商, 暴露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经济的破产, 封建社会对农村小商经济阶层的扼杀, 有力地反映了“人性扭曲”的残酷现实。

其次, 从《故乡》创作的题材方面看, 鲁迅笔下“豆腐西施”所处的那个时代、那个乡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善良和好的。对于人物闰土是块“乐土”, “心里有着无穷无尽希奇的事”;而“豆腐西施”竟以“招徕广告”的姿态出现, 实在望文生义, 令人费解。

《故乡》是以鲁迅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 目睹家乡村镇的破败和农民、市民的生活痛苦和凄凉, 十分悲愤, 于1921年1月便以这回家的经历为素材进行创作的。其用意在深刻揭示人物之间的可悲隔膜, 突出农村凋敝、农民破产的惨痛现实, 表达对理想生活的探索、追求和向往。

小说中对“闰土”、“杨二嫂”精神的前后变化作者持有“哀其不幸, 怒其不争”的态度, 从这一点来说, “豆腐西施”的出现是为“精神故乡”服务的。

再次, 从“招徕顾客的广告”词意上考虑, 该词本身带有贬义色彩。作者写“精神故乡”的美好, 是以美好的人物“少年闰土”英雄形象、“豆腐西施”形象来体现的。而“招徕广告”绝不能体现”精神故乡”中“招徕”生意, 显然不可思议。

少年闰土敢月夜看瓜刺猹、会装弶逮鸟。知道沙地里有跳鱼、海边有贝壳, 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 行文中流露出“我”羡慕向往贫苦农民中小英雄代表。“豆腐西施”“杨二嫂”擦着白粉, 年轻美貌, 是一个农村市镇上富家的小商式人物。“因为伊, 这豆腐店里的买卖非常好”, 但这种笔调中充满一种乐意情趣。可见, 从作者对他们的态度这完全是对“我”回忆中的“精神故乡”美好世界的精神反映。这与教参中一致认为的“‘豆腐西施’是一个用自己的年轻美貌招徕顾客获得物质利益手段”相背离。

在那个社会里, 农村经济破产, 农民生活日益贫困, 即便有甚于“豆腐西施”的豆腐西施, 那店里还会“招徕顾客”吗?“因为伊, 这店里的买卖”的生意还会兴隆吗?

文本中的“豆腐西施”是褒义称呼, 完全同“少年闰土”的美好形象相一致, 她是为了体现“精神故乡”不同社会阶层的美好人物, 更是为了突出与“现实故乡”中的杨二嫂的“人性扭曲”形成对比。因此教参中将“豆腐西施”说成是“精神故乡”中的“招徕广告”有悖于作者的创作意图。我们以和谐的研讨方法感悟学习经典课文, 在挖掘探究文本资源, 感悟人文的思想性同时, 应从文本阅读走向阅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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