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总结(通用10篇)
1.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总结 篇一
2020年,__镇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根据《__县2020年大气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突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主题,为坚决打赢保卫蓝天战,为建设绿色乡镇,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一系行之有效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具体如下:
(一)开展工业企业违法生产管控专项行动
1.重点检查在乡镇工业企业、老旧车间、废弃厂院、城乡接合部,对无证无照企业,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取缔;
2.对在居民集中区无证无照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依法予以警告、整改、搬迁或关闭;
3.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产技术强制标准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4.对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用地规划,但无证无照的企业依法行为进行查处,限期进行整改,并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二)工业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
1.企业在用的生物质燃料锅炉必须安装并正常运行高效除尘设施,对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实施停产整治;对私自掺烧高污染燃料的生物质锅炉,实施处罚;
2.对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督促企业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3.全面排查全镇砖厂、水泥厂、养猪场、砂场等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和达标情况,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正常运行情况,严格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4.采取随机抽测、暗访等方式对砖厂、水泥厂,废气进行监测、对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督促砖厂企业认真管理、维护脱硫除尘和在线监控设施,推进污染物达标排放;
5.严格控制企业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
(三)乡镇建筑垃圾整治行动
1.整治建筑工地容貌及工地车辆未经冲洗出场、车轮带泥上路的行为,每周对用车工地进行检查,总数不少于50辆次;
2.严格落实渣土车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处罚和查扣不按规定清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坚决打击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建筑垃圾的行为;
3.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并加强日常管理;
4.建筑垃圾受纳场应当配备相应的碾压、降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设置沉泥沙池和具备冲洗施工车辆等规范的净车出场设施。车辆必须净车出场;
5.对长期闲置土地、临时渣土堆场、已完成堆渣功能又不使用的土地必须进行覆盖。每月至少开展2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四)建筑工地整治专项行动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敞口施工;
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用礁渣、细石或者混凝土等材料进行硬化处理,并配专人负责路面清洁卫生,配置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清扫,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3.工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冲洗平台,规格不应小于3.5m×5m,配备冲洗枪,并在大门内侧设置沉砂井、排水沟,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方可上路;
4.施工现场因施工、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降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不得沿途抛洒、流漏、飞扬。施工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道路。建筑垃圾清运应按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6.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垃圾渣土存放场地,并及时清运,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不得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7.乡镇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除县住建局审批之外的所有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8.各类工地主管部门加大对所管工地巡查力度,每周检查比例不少于80%。
(五)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焚烧环卫及园林垃圾整治;焚烧农作物秸秆整治;焚烧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整治;焚烧建筑装饰废弃物整治;
2.检查重点:一是道路两侧、空地、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秸秆露天焚烧情况;二是监测站点3公里范围内的重点敏感点露天焚烧情况;
3.镇政府以行政村或街道为单位,划定露天禁烧和限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在禁烧区内设立警示标志、责任标牌、宣传标语、组建联合执法队、专职巡查队;
4.按照县、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组)四级网格管理责任体系,实行上一级网格责任单位督导下一级网格责任单位,村民组督导村民,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督导及时到位,实现农作物秸杆焚烧防控工作常态化;
5.乡镇政府编制《秸秆清单式管理工作方案》,完成禁烧区摸底调查,建立秸秆存量台账;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要对各级网格责任人的工作情况实行严格考核,制定奖惩办法;
6.将对发现的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符合行政拘留的要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严格倒查监管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六)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1.全面清理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对证照齐全的销售单位,限期搬迁、或依法撤回有效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或零售经营行政许可;对禁燃区内的无证无照、有照无证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警告整改,依法吊销违法违规现场主体的营业执照,收缴各类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
2.加大对婚丧嫁娶、开业庆典、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加大对宾馆酒店、居民小区、城中村、临街商铺等重点燃放场所的管控,通过流动巡查、不定期检查、固定值守和受理群众110举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燃放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3.监督各施工工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引导婚丧嫁娶活动、星级酒店、各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等严守禁放规定;
4.开展多途径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七)餐饮油烟管控专项行动
1.对辖区餐饮经营场所油烟净化装置安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的油烟全部接入专用烟道,厨房内无其他散排口,专用烟道现场检查无跑冒滴漏现象。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建设、不正常使用,无组织排放油烟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按照“一店一档”要求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2.对问题单位开展“每月一查”行动,实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指导,督促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正常使用,突出整治成效;
3.对于拒不配合整改的,由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联合执法,并强化执法手段,直至问题单位完成餐饮油烟污染整改工作;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要求,对经营场所不适宜从事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要求经营者另行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
5.重点加强对空气监测站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区域巡查和后期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规范设置安装和持续正常使用;
6.对从事露天烧烤的经营业户依法进行整治。取缔所有没有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业户,取缔所有店前大型烧烤炉具,夜宵烧烤、夜宵排挡必须进店经营,使用清洁能源灶具,并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具备高效处理设施的烧烤灶具,使油烟达标排放;
7.探索创建无烟无煤餐饮示范街区。
(八)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取缔无资质无证照混凝土生产企业和非法存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生产线;
2.扬尘管控:搅拌楼主体二层以上封闭,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等设备均应进行封闭,采用防尘的采光设备,并配备收尘系统;料场采取硬质材料封闭,并配备相应的降尘或除尘设施;砂石输送皮带廊上部要有封闭装置,下部有收料装置;搅拌机主机(楼式含砂石配料舱)、粉料筒舱使用集尘除尘设施;搅拌机卸料口应采用防止混凝土喷溅设施,保持地面清洁;厂区内路面全部硬化,其他闲置地方进行绿化,没有裸露地块;每天定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标;
3.沙、石渣、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建设洗车槽(冲洗平台),规格参照灌阳县建筑工地洗车槽要求;进出车辆冲洗干净,车身不附带残余混凝土、泥浆等异物;车容整洁,防止超限超载和抛洒滴漏污染道路;
4.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排污管网,初期雨水接入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应做到沉淀处理和循环利用;生产厂区要有混凝土废料回收设备;
5.新建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符合《灌阳县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产业规划(2020-2022年)》要求。
(九)涉vocs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1.建立重点行业治理清单。按照重点行业全覆盖的要求,以工业废气排放、生产设备密封点泄露、储存和装卸过程挥发损失、污水系统逸散等环节为重点,全面排查核定重点行业企业及生产工艺装备、vocs排放节点、治理措施及效果等情况,实行科学合理化管理;
2.取缔违法“散乱污”企业。结合《桂林市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直接排放,或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没有治理价值、不能达标排放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一律实施关停取缔;
3.现场检查。对涉vocs工业企业治污设施开展治污效果执法检查,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存在敞开式作业的,以及仅使用一次活性炭吸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简易处理工艺,不能稳定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汽车维修店(4s店)等面源进行检查,严禁无密闭喷漆房或废气处理设施的汽修企业从事喷涂作业,严禁露天清洗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或露天喷漆等违法行为;
4.工业企业vocs排放治理。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为重点行业把脉问诊,提供综合治理方案,建立“排查、会诊、整改”一体化的工作体系,实施精准治理;企业是按照综合治理方案开展科学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5.严格环保监管。建立vocs排放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对vocs重点排放源的监督、监测和监管核查,对未按规定实施控制措的排放源,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达标排放或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停;
6.有序开展经营性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对汽车维修店(4s店)、家具等店面经营性vocs无组织排放,开展集中收集排放治理;
7.积极推进工业、建筑装修、汽修等行业使用水性或高固体份涂料、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
在新圩镇政府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指导下,当地大气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给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美好的宜居环境。
2.乡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汇报 篇二
一、任务完成情况
1、清洁取暖工程:2018年11月底前,花园村、赵家堡村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惠及住户281户,花园村覆盖率达100%,赵家堡村覆盖率达71%;
禁燃区7个村共配送清洁煤17450吨,置换劣质煤8890.46吨,覆盖率达85%。
2、全面落实燃煤锅炉禁用和淘汰工作:在全乡建城区范围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摸排出介休市大康汽贸有限公司锅炉1台,并要求企业限期进行切割取缔,截止目前该企业锅炉已完全取缔。
3、全面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两断三清”工作:对全乡辖区进行全方位、全覆盖进行排查,对“土小”企业出台管控措施,组织架构确定、网格化管理压实、小分队作战、“两断三清”挂账销号、“先停后治”提升改造、移送司法等有力有效措施,有效巩固了全乡环保工作基础,攻坚战役成果显著,2018年以来共取缔洪善村非法焦粉生产摊点1处、取缔洪善村非法洗沙场1处,巩固“小散乱污”企业3处。
4、全面加强公共设施扬尘整治:对辖区内工程施工工地、露天堆场、裸露地面的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散和乱倾乱倒,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
5、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了xx乡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并与各村签订了禁烧责任状,责任人坚决落实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组织广大乡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及综合利用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6、全面加强禁燃区散煤管控工作:对全乡7个禁燃村进行劣质煤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全乡6个村村内已全部完成劣质煤清理,共计清理劣质煤7897.54吨。
7、全面加强矸石山综合治理:2018年我乡韩屯村对300余吨、洪善村对175吨,还有零星50余吨私倒的煤矸石进行清理、清运,消除了自燃和冒烟现象。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乡多次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和乡村两级干部全体会议,集中学习介休市大气污染攻坚会议精神。并研究制定了《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及《xx乡大气污染防控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两委主干、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3个小组,分别为劣质煤管控工作组、清洁煤配送工作组、清洁项目取暖工作组,并抽调精兵强将,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人。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乡村两级上下联动,充分利用语音广播、电子屏、村广播、微信群、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目前我乡共出动语音宣传车260余次,入户宣传2986户,开展街头大型宣传活动十次,走进学校宣传五次,并对学生家长送达宣传书3000余份,各村微信群转发学习链接三十余条,覆盖人口达3600余人,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突出重点、积极联动
一是以禁燃区7个村把劣质煤清理,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取暖作为重点来抓乡,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集中行动,深入群众家中,对清洁煤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没有使用劣质煤取暖情况,并划分41个网格、责任到人;
加强巡逻、巡查,在入村道口设立16个哨卡,严把死守,确保劣质煤只出不进。二是剩余7村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控的重中之重来抓,我乡政府抽调专职人员成立秸秆禁烧小组,配备车辆,悬挂条幅15条,宣传车共出动240余次对禁止焚烧秸秆,严禁露天焚烧落叶、杂草、垃圾、废旧轮胎、废旧塑料等废弃物等进行宣传,期间共发现整改7处秸秆焚烧现象。三是深入企业,全面排查,我乡安监环保站对“散乱污”企业排查融入到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及活动中,严格把对排查出的经营、建设窝点、人员、地域等全部登记台账,制定周密方案,迅速出击,对所有“散乱污”企业实施了“两断三清”,并完成了道路扬尘治理、柴油货运车及散装物料、建筑工地等专项整治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控宣传工作常态化。目前环保宣传工作仅仅是利用一些特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宣传,没有实现宣传工作常态化,部分干部、群众对农村环保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危害性认识不足,对环保工作的意义认识不深,为此我乡决定在2019年全年将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贯穿始终,积极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思想认识。
(二)企业项目落地审批工作严格化。乡党委政府引导企业向少污染、无污染的方向发展,提高科技含量,优化产业及产品结构,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采取能耗、物耗小,污染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坚决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对“小散乱污”企业,坚决打击取缔,并落实好“两断三清”政策,对死灰复燃不听劝阻的,建立移送机制。
(三)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力度持续化。继续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密度,防止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四)积极谋划大气污染管控措施。7个禁燃村优先考虑集中供热和煤改电等方式解决取暖问题,赵家堡、李家堡、花园,xx、三道河实施大暖供热,对韩屯、上站等村实施,“煤改电”供热。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篇三
2014年,按照县政府要求,园区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改善园区空气质量。现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逐级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与园区4户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抓巩固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管、狠抓严治
开展以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燃烧污染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一是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园区严格按照扬尘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园区硬化道路接口的卫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监管力度,对企业周边的道路加强整治,强化辖区扬尘治理。二是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对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
三是加强对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气污染最新动向。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园区的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巡查,掌握最新动向,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相关执法部门反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还任重道远。一是园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环境保护相关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困难;二是企业坚持环保优先,自觉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工作中,园区将进一步今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做好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环境保工作 “一岗双责”制;三是做好园区企业节能减排,完善排污监管档案。
仁寿县文林工业园区管委会
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篇四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按照市大气办文件精神,我局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纳入今年法治宣传工作重要内容,通过“五下乡”、春苔会集中宣传与各司法所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二)集中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以“五下乡”活动为契机,先后在x等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知识、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式,现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二是以“春苔会”为契机,我局普法小分队与各司法所工作人员、驻社区律师在人群密集区域,针对农村人口,重点宣讲秸秆禁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知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群众防治大气污染意识;三是在“x·x世界环境日”,各司法所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读本等普法宣传资料。
(三)常态宣传,强化效果
一是各司法所在春节等重要节点,通过在人群密集地设立大气污染防治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讲大气污染的危害、造成污染将要承担的后果及防范知识,宣讲大气污染给社会及个人身体健康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提高群众警惕性;二是司法所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扩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覆盖面;三是利用微博、微信发布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强化宣传实效。
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展各类宣传活动xxx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xx余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5.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篇五
一年来,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办事处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领导、夯实责任,以保护大气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为己任,把大气防治工作量化任务到办、站、村,积极深入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大气防治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文吉军同志任组长,抽调镇创建办2名同志专职负责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召XX县城四个社区干部、城区煤炭经营户及燃煤浴池经营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制定《镇整治煤炭经营户及燃煤浴池经营户“煤改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各社区活动时间向居民宣传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形势,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来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环境污染整治
主要将辖区的10户燃煤浴池进行“煤改气“工作,9户已做好”煤改气“准备工作,1户已关闭,其业主已转行;5家煤炭经营户,经办事处大量宣传、解释工作都表示将已购煤销完后不再进货销售煤炭。同时,把辖区企业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辖区内村居、企业、施工单位实施”三禁工程“,禁止企业私自焚烧工业边角料、废弃物,禁止施工工地插土车遗撒,其次,还对辖区两河一堰进行环境污染整治,重点是疏浚河堰,组织干部与当地村民进行清理河堰垃圾和拥堵物,通过两次的清理,使沿线环境得到初步亮化,河堰拥堵现象得到根本改变,提高了泄洪和灌溉功能。
四、美化城区、清洒降尘,保洁制度化
为保障县城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给市民居家出行提供清新、整洁地卫生环境,环卫站认真落实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对县城所有街道、巷路实行保洁,降尘化管理,对县城主要街、大道进行洒水降尘、降温作业,实现了县城主要街区的保洁、降尘工作目标。
五、干群联动、禁烧秸秆
禁止焚烧秸秆工作是办事处每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历年都有详尽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在夏收秋播两季实行全面禁烧秸秆,形成“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工作方针,实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干部包村,责任追究的工作任务和奖惩制
度的长效机制形成,全方位夯实了该项工作的层层落实,步步规范。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强化实行,现辖区在农忙季节已基本实现秸秆禁烧的工作目标。
6.大气污染与防治 课程总结 篇六
评价废气净化装置性能的指标主要包括??指标和??指标
电除尘器的工作原理主要涉及??、??和??三个基本过程
分析实现燃煤烟气达标排放采取的主要措施或途径,给出选择烟气脱硫技术应综合考虑的主要指标
针对我国雾霾频繁发生的现状,论述选择去除微细颗粒物高效除尘装置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燃烧过程中NOx形成的主要机理及影响因素 燃烧中NOx控制及烟气脱硝技术
新建一台300MW火力发电锅炉,燃煤消耗量为20t/h,煤中硫含量为1%,产生的干烟气量为1.65×106m3/h,烟温为130℃。若燃煤中80%的硫转化为SO2,要求排烟中SO2排放限值为100mg/Nm3,试计算脱硫设施进口烟气SO2浓度及其最低脱硫效率。[考点:污染物排放量计算,非标态烟气参数换算为标态烟气参数,净化效率计算等]
某电厂135MW燃煤机组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工艺进行脱硫,燃煤烟气量为450000 m3/h(标态、干态),SO2的浓度为2250 mg/m3(标态)。若采用消石灰(Ca(OH)2)作吸收剂,Ca/S为1.8,计算每小时消石灰投加量。[考点: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利用Ca/S计算脱硫剂投加量]
有一串联除尘系统,第一级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器,第二级采用电除尘器。除尘系统设计风量为30000 m3/h,旋风除尘器入口含尘浓度为25 g/m3,电除尘器排放浓度为55 mg/m3。若旋风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80%,计算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考点:两级净化系统串联运行的总净化效率的计算]
某电厂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脱硫效率为92%。电厂燃煤含硫量为2%,计算(1)按化学计量比反应,脱除每公斤需要多少公斤的CaCO3?(2)若实际脱硫过程中CaCO3过量15%,每燃煤1吨需要投加多少CaCO3。[考点: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利用Ca/S计算脱硫剂投加量]
7.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七
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切实强化工作措施。
我局历来十分重视环保工作,将“环境立区”确定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战略,把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十分注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大气治理作为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在工业集中区的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环保因素。为有效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制定了《市中区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二、健全完善环境管理机制。
完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规范管理机制,有力促进对企业的管理服务。管理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督促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使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实行至少每月一次的重点企业现场环境监察,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发出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环境突发应急预案等环境保护文件3个。完成了对辖区内的使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16家企事业单位放射源安全管理使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要求相关企业完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责定人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对辖区涉源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
三、加强城区禁烧烟煤的力度,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
狠抓空气环境治理,大力加强城区禁烧烟煤的执法力度。
一是制发了《关于对城区禁烧烟煤的通告》,由环保部门牵头组织油烟、煤烟专项整治,削减二氧化硫和烟尘,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二是努力削减第三产业用煤量,要求城区临街门店统一使用清洁能源,目前城区内的宾馆酒楼和100多家小型餐馆、火锅店均使用了清洁能源。
三是开展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对城区内的锅炉进行了限期治理,要求4吨/小时以上的锅炉必须配置烟气脱硫设施,4吨/小时以下的锅炉一律改烧清洁燃料。
四、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
对污染源执行环境保护法法律法规的情况加大了日常监管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力度,除了环境监察规定的对一般污染源每季度监察一次,重点污染源每月监察一次,还加大了污染较重行业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的检查,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保证空气质量。
五、落实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为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我局认真落实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排查影响大气质量的污染隐患,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逐一建立档案,实施统一监管,并分类制定污染物减排措施。要求了落实责任,对重点污染源治理情况跟踪、检查、实施责任到查。对燃烧烟煤的单位再次重申了,严禁在城区燃烧烟煤的通告。对60家餐饮店油烟污染逐一进行登记,并落实了整改措施,城区空气质量经监测达良好。
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绝不允许盲目引进和新建“十五小”、“新五小”项目,也不允许引进和新建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项目,更不允许引进向西部地区转移的污染项目。所有的新、改、扩建项目都必须严格实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局、工商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把好项目的审批、登记、规划、用地、设计、竣工验收关,严禁新建“十五小”企业。
七、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对农村生态环境监察,重点检查了秸秆禁烧区禁烧执行情况。
在秋收后,大队执法人员进村进行禁烧秸秆、稻草等宣传活动,发放农村环境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咨询45人次,禁止秸秆燃烧3起。
八、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区着力强化环保执法工作。
我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企业予以严肃处理。加强了对全区排污企业的管理,我局制发了《市中区201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信访案件的办理,对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投诉进行仔细登记并依法、及时和有效地予以解决。一年我局共受理大气污染来信来访11件(次),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和回复。
8.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篇八
1、道路扬尘控制。认真落实道路洒水降尘和机械化道路洗扫工作,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人工清扫保证全天16小时以上,对城区主要街道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抓好县城的清扫保洁质量,严格落实“两扫两保”制度,消除道路“两薄”现象。做好道路生活垃圾转运工作,使用“桶装车载”收集垃圾,确保收运过程垃圾不滴漏,并做到日产日清。切实做好全县垃圾禁烧工作,城区内严控鞭炮燃放。制定科学、详细的洒水降尘实施方案,合理调配洒水资源,扩大洒水范围,提高洒水频率。现有的洒水车按照路段划分,实行新城区洒水全覆盖,做到城区道路天天洒,洒水作业每天由4次增加到8次,每两小时洒水一次。自年初开展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以来,共清理死角死面生活垃圾520余吨;机械化洗扫面积每天达27万平方米;洒水降尘道路8条(三纵:淮海路、虎山路、烈山路(三堤口至五里郢段),五横:濉河路、沱河路、溪河路、浍河路、懈河路),日洒水降尘面积近60万平方米。更好地清洁了城市空气,有效抑制了扬尘。
2、餐饮油烟整治。在广泛宣传、有效营造推动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的基础上。TOP100范文排行对城区范围内所有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进行了统计,并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办法,对不符合标准的餐饮店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必须按照时限和要求完成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截至目前,城区范围内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00余份。对前期确定的整改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整改督察频次,及时对已整改餐饮业商户进行回访,要求完成整改的商户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工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城区范围内共计餐饮店357家,其中具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条件的中型及中型以上餐饮店共188家,不具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小型餐饮店共计169家,已按整改要求完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店76家。
城区范围内露天烧烤、碳锅类经营户共计87家,其他夜市小吃类共计450余家,我们与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多次召开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调度会,围绕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和社会稳定等问题,通过论证梳理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思路和疏导模式,对城区的6处固定摊点群拟设置两个“夜市一条街” 疏导点:一处位于二堤口处的现闲置的原城南菜市内,建成后将把实验小学、虎山路家乐购西、淮海路“好又多”超市等处符合安置的占道小吃摊点全部迁到此处;另一处位于虎山北路菜市场内,可将xx淮海路三堤口处、虎山路城西幼儿园处、xx岱河路交通局处的`小吃经营摊点全部安排至此处。截止目前已有200多家经营户申请进入疏导点。今天晚上,县城管局将联系其他县直部门对路边的经营户进行集中清理,引导经营户入市经营,对于露天烧烤和碳锅进行全面取缔。
3、渣土运输管理。xx县城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目前查扣各类不规范运输散装物料、建筑渣土运输车20辆。城管局与各项目部负责人签订渣土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出入口按实际情况设置场地硬化区、配备冲洗设备,并设立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污水外流。车辆上路必须进行密封、包扎、覆盖,并按审批规定的时间、线路、地点处置渣土,严禁渣土运输车辆途经淮海路、沱河路、浍河路等严控街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从源头抓起,放眼长远,重在落实。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对负责整治的各类污染实行“零容忍”,范文写作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做到冒头就打,上限处罚,尽最大力量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为夺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
加强对大气污染源检查,配合环卫机械的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环卫作业考核标准,整合保洁、监察、考核力量,建立专业的督导考核队伍,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确保保洁质量。
2、加强对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和工地的检查与督查。对城区所有在建工地进行检查,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督促及时完善。继续联合交警部门加大对城区(特别是环保局周边路段)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继续开展夜间查处。
9.2017年大气污染工作总结 篇九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办公室: 为了做好省和市对我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工作考核的各项工作,按照《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情况自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山丹县大气污染防治各年度工作计划》和《山丹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的紧急通知》(山大气治办„2017‟14号)中的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根据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治理标准,积极行动,整合力量,狠抓落实,不断加大巡查、检查及整改力度,最大限度降低道路扬尘。现将我局2013年以来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按照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办公室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局长陈柏贤任组长,局党总支副书记杲功善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了各自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二、真抓实干,确保成效 按照“统一部署、统一目标、统一任务、统一措施”的工作原则,我局扎实开展了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公路扬尘治理方面。
1.路面清扫、保洁。我局结合当天的天气情况,道班养护人员对各自养护的路段进行循环式巡视和清扫。
2.公路界内垃圾、积土清理。根据要求,积极清理干线公路界内两侧垃圾、积土。截止目前,共出动铲车20辆次,人员95人次,清理垃圾、积土106立方。
3.执法巡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防各类运煤、沙土、渣土等车辆对路面造成扬尘污染,努力做到不扬尘、不抛撒、不遗漏。截止目前,拆解非法运输车辆29台,查处未加盖苫单运输车辆286台。
(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方面。
对新改建道路工程施工实施无尘作业,严格按照要求,对道路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运输渣土车用毡布遮盖抑制扬尘,所有进场水泥石子、沙土等颗粒状工程材料均进行覆盖,安排专人在施工场地的进出口对施工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严禁将泥土带出工地,避免造成扬尘。让违规的渣土车辆和没有苫盖篷布的车辆把篷布和网子盖好,非法改造的车辆把车帮卸除。
(三)生态绿化工程方面。
按照“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突出抓好公路绿化工作,使公路绿化朝着多层次、多树种的格局发展。今年,我局种植各类苗木5000余株,进一步增强了防尘降噪功能,有效绿化、美化我县路域环境。
(四)黄标车淘汰更新方面。
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在新老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并增建禁止黄标车行驶的道路交通标志,明确禁行范围。经过排查,我县境内海峰出租车公司、通达出租车公司、平安出租车公司均无黄标车。并利用公路交通电子卡口系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按照闯禁行为予以处罚,同时加强联合执法,路政大队跟运管所联合执法。在长城新村、新马路等地进行不定点24小时查车。
(五)新能源汽车和清洁燃料车推广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新能源车辆替换。2018年预计投入新能源公交车24辆,均为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淘汰柴油出租汽车,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大大减少了公共交通领域有害物质的排放。二是提升燃油品质和天燃气加气站建设。三是优化公共出行。完善公交体制,优化公交线路设计,强化步行道、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新增五彩单车600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六)切实维护好公路路产路权方面。
我局积极组织运管、路政部门对管辖区域的道路进行依法管理,集中开展路域环境整治、非公路标志清理、超限运输治理、路政执法规范化管理等活动,对重点路段实行24小时轮岗巡查制度,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共清理县乡公路沿线三堆367立方米,清理非公路标志牌1块,道路清障48次,查出违法超限运输车辆287台,劝返40台,收取公路赔(补)偿费195500元。
三、宣传及保障工作
综合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在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在公路养护机械、公路巡查执法点等场所悬挂红色宣传条幅7条,努力营造“防治大气污染,人人责无旁贷”的舆论氛围。同时,严格人员、车辆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达,为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节能资金欠缺,与大气污染防治各成员单位交流合作不够。
(二)节能减排压力继续加大。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势必增加节能减排空间拓展的难度。
(三)基础设施薄弱,出租车加气站少。目前全县加气站仅1个,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四)清洁能源推广缓慢,新能源车型比例有提升空间。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办公室工作要求,以构建绿色交通为目标,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进行文明施工,最大程度确保交通施工工程无尘作业。二是坚持做好干线公路清扫及路界内垃圾、积土清理工作。三是做到严格执法,查处各类超载、撒漏车辆,有效遏制二次扬尘。四是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督促客运、公交等行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五是进一步强化公路绿化工作,努力构建绿色通道。六是深化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不按规定执行加剧大气污染的行为严厉追责,绝不姑息。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任务,全力打造“畅”“安”“舒” “美”的交通道路环境,为建设“实力、生态、幸福”山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丹县交通运输局
10.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篇十
市行政执法局依据蚌政秘[20xx]77号文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狠抓城市扬尘治理,切实解决渣土运输及环卫保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减少城市雾霾天气的产生,为广大市民群众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目前渣土运输管理已步入良性循环状态,基本上杜绝了运输污染路面和扬尘问题;环卫机械化清扫作业已走上正规,道路实现了见本色的要求,杜绝了扬尘污染现象。现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情况作以小结汇报。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确保“百日行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从根本上解决渣土运输和环卫保洁中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区行政执法局(市容局)、环卫处、渣土管理所、各区环卫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下发了《市行政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各级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时间、整治目标等,健全的机构和制度建立,为圆满实现目标奠定了组织基础和保障条件。
二、治理工作情况
(一)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工作。针对渣土运输抛撒污染和运输扬法问题,我局对全市18家运输企业和渣土车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规范渣土运输行业管理秩序。运用gps监控平台对160台新型渣土车实施全天候定位监管,同时执法人员24小时路面巡查,严格单车运输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即时查处解决,尽量减少路面污染和扬尘污染问题的发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1.坚持源头管理。市督查考核中心(局执法督查科、稽查支队)和渣土管理所人员,采取分片、定人、定岗、定责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24小时对全市68处施工土地出入口、冲洗设备是否具备、保洁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排查,对未达到要求、未建立冲洗平台和冲洗设施、保洁人员未配备等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一律不予以审批,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备档留存,待整改到位后再审批准许施工和运输,从源头杜绝出入口运输扬尘、车轮带泥、车身挂泥等产生污染的隐患。
2.严格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由协会进行处罚,通过相互监督进一步规范运输行为。明确运输企业在承运建筑垃圾前,应当持有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或合同,申报运输路线材料真实齐全,企业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经现场勘查符合条件后核准运输,并于施工工地门前设置渣土运输企业公示牌。按照渣土管理办法和考评机制,共审批建设工地运输线路129条,换发临时单车证179件,查处渣土抛撒、不按规定线路运输、乱倾倒等行为32次,涉及运输企业15家,记扣总分72分。通过完善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规定》给各渣土运输企业,有力的帮扶措施,强化了协会、企业、单车自我约束管理意识。凡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有违反密闭规定的,车辆所属的建筑垃圾运输公司需上缴协会作特别会费,同时“停车”不少于8小时。如该公司第二台次车辆违法该规定,取消其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证。开展治理工作以来,共有六台次车辆出现违规情况,所在的运输公司向协会缴纳了12万元的特别会费。通过部门管理协会、协会管理企业、企业管理车辆的模式,强化了行业自律,促进了渣土运输良性发展,有效的减少了各类污染和扬尘问题的发生。
3.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坚持教育引导,从根本上解决运输污染问题,按照边营运边整改的原则,我局会同协会帮助运输企业更换新型密闭环保智能渣土运输车辆160台,并力争在1—2年内逐步淘汰所有老式渣土运输车,彻底解决抛撒污染路面问题。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巡查中发现施工工地出入口扬尘和运输污染路面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现场进行处理,对轻微问题批评教育,并责令现场清理整改,同时通知指挥中心交办局综合支队进行处罚,渣土管理所对企业实施停车或停运。三是依法从严处罚,对违规运输造成扬尘和路面污染的行为,我局坚持严管重罚,管理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处罚措施增强企业和单车规范运输行为,杜绝各类扬尘和污染路面问题。共查处渣土运输各类污染案件826余件,罚款金额43.83万元,保证了城区道路整洁和减少了扬尘现象的产生。
4.更新管理手段。在人为24小时巡查的基础上,对新换160台新型渣土车实行统一定购,统一办理入户手续和公司化归属运营管理,做到规格、颜色、标识和监管的统一。并统一安装北斗终端系统,利用gps卫星定位全程监控。运用现代远程监控平台,真实掌控车辆运营轨迹,实现限速、限载、防遗洒,运用科技手段减少污染问题。此举使我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跨入全国领先水平,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技术保障。
(二)道路清扫扬尘治理工作。
1.建章立制,明确要求。为解决好清扫保洁扬尘污染问题,改善空气环境,减少雾霾天气产生因素。我局拟定下发了《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试行)》和《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了各类建筑工地应达到的施工作业标准和防尘措施,明确了土方挖填和转运、爆破、房屋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现象的作业要求,规范了实施机械化清扫和保洁工作的作业程序,为扬尘防治工作圆满完成奠定了制度保障。
2.加大投入,更新设备。近年来,为提高环卫作业质量,改善城区道路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我局的积极推动下,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近3000余万元,根据道路状况和实际需求,分批购置了83台各类新型环卫机械设备,重点对全市xx5条主次干道1210.23万平方米范围实施机械化清扫,减少人工清扫造成的扬尘污染问题。
3.严格奖惩,减少污染。为确保机械化清扫作业落到实处,日常业务指导和管理检查中,我局严格按照《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进行督查考核。首先对东海大道、迎宾大道、淮上大道、解放路、朝阳路、黄山大道、中环线、中粮大道等8条主干道路实施早4:00时至7:00时的机械化清扫作业,坚持“先冲洗、再洗扫、后保洁”的模式,淘汰人工清扫保洁方式,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避免扬尘现象发生。在以点代面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城区其它干道和区域推行,全面实现机械化清扫作业模式。局执法督查科和环卫处定期、不定期对落实机械化清扫情况进行检查,凡违反规定不按要求实施清扫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扣分,纳入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动态考评分值内。截止目前,对未按要求实施机械化作业的蚌山区政府、淮上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考核标准,分别扣除1—2分,总计扣除6分,并纳入了四月份和五月份动态考评分值内。规范的管理标准,有力的检查和考评奖惩措施,确保机械化作业的实效,解决了道路浮尘和人工清扫扬尘污染,有效得改善了城区空气环境,减少了pm2.5的产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前淮上区正处大发展阶段,也是监管的薄弱区域,老式渣土运输车辆大多在此范围内运营,易造成各类污染问题的发生。
(二)新型车辆数量还达不到运输建设需求,购置需加快进度。
(三)渣土管理行业自律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帮扶力度还需提高。
(四)环卫机械化车辆数量不足,专业人员技术缺乏。
四、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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