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装车间标准作业规程

2024-10-22

组装车间标准作业规程(共10篇)

1.组装车间标准作业规程 篇一

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规范业主入住管理工作,确保业主顺利入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业主入住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安排入住工作。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协助经理安排业主入住工作。

3、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具体办理入住手续。

4、财务部负责核收各项入住费用。

5、机电维修部负责收楼时发现的楼宇整改的跟进和水电的开通工作。

四、名词解释

入住:是指业主收到书面入住同志,并办理完相应手续。业主收到入住通知一个月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入住。

五、程序要点

1、办理入住手续的前提条件。

⑴小区(大厦)已经通过接管验收,达到入住条件。

⑵已经通过接管验收,标志是:

a)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

b)工程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c)工程资料已经齐备;

d)业主档案资料已经移交完毕,产权确认工作已经结束。

⑶达到入住的条件,这里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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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小区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气、通讯、通邮、排水、排污等基本使用功能,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b)配套设施基本齐备,建成并能够使用;

c)管理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开始办公。

⑷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同委托方签订完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入住的准备工作。

⑴入住资料的准备。

a)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编写和印制《业主公约》、《住户手册》、《服务指南》、《消防安全责任书》、《入住通知书》。

b)《入住通知书》的内容要求写明管理处办公地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带的资料、证件及交纳的费用明细,并附简明扼要的入住流程等。

c)印刷以下各类入住表格:

——《〈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装修申请表》;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钥匙领用登记表》;

——发展商提供的《入住验房表》;

——《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入住登记表》。

⑵设计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

⑶入住时的环境布置:涉及服务标识区别的按《服务标识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a)区内环境:

——入口处挂横幅,内容有“欢迎您乔迁***”等,插彩旗,营造热烈的气氛;

——插指路牌,由入口处到管理处,指路牌标明“管理处”字样;

——入口处标明管理处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b)管理处办公环境:

——挂灯笼,飘小彩带,摆放花篮、盆景,给人以隆重、喜庆的感受;

——张贴醒目的“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办理手续窗口设置要求做到“一条龙服务”,各窗口标识清楚,一目了然;

——管理人员着装整洁,精神饱满;

——办公室内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3、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

4、发出入住通知。

⑴服务中心依据管理公司和发展商联席办公会议议定的入住时间,会同发展商联合向业主发出入住通知,内容包括:

a)《关于办理入住手续的通知》;

b)《致广大业主的慰问信》。

⑵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有关证件和资料到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规定期

限到来的前3天内,业主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服务中心管理员应再次发函或致电通知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前来办理入住手续;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服务中心应将情况向管理处经理汇报决定是否登报催办。业主办理入住手续须带以下证件:

a)《关于办理入住手续的通知》;

b)《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c)业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一寸彩照每人各两张;

d)单位购房的尚须带齐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e)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带业主委托书。

5、入住手续的办理。

⑴验证:管理员在业主前来办理入住手续时,应首先对以下证件进行检查:

a)《购房合同》原件;

b)业主的身份证原件;

c)单位购房的还须检查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d)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检查业主的委托书。

⑵检查无误后,管理员将《购房合同》原件、业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返还业主,证件复印件及业主委托书存入业主档案。

⑶将业主提供的照片中的一张贴在《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内,另一张为业主办理《业主证》。

⑷交纳入住费用:服务中心指引业主到财务部缴纳入住费用,财务部根据收款项目开具收款收据。一般情况下,入住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a)煤气开户费:属代收代缴费用,小区无此配套项目的不予收费;

b)有线电视初装费:属代收代缴费用,小区无此配套项目的不予收费;

c)水电押金:实行抄表到户的小区不需收取,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可适当收取(深圳标准:住宅5元/㎡,办公、商业用房15元/㎡,工业用房10元/㎡);

d)装修保证金:业主可选择入住时交纳或等申请二次装修时再交纳(深圳标准:住宅20元/㎡,办公、工业厂房40元/㎡,商业用房50元/㎡);

e)装修垃圾清运费:同上;

f)管理费:以入住之日起计算当月管理费。

⑸验房收楼。

a)服务中心管理员在业主交完入住费用后带业主验房房屋,并请业主将房屋存在的问题填入《业主入住验房表》中。

b)房屋验收合格的,管理员应请业主在《业主入住验房表》中签字确认。

c)验收中发现问题,业主要求搬入或二次装修前维修的,管理处应通知发展商在一周内给予解决,并将整改结果通知管理处:

——发展商已周内未整改完毕的,管理处应将整改情况反馈给业主,并告之具体再验收时间;

——整改完毕后,由管理员通知业主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不合格的,由管理处经理进行跟进,并依据物业管理公司同发展商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中的保修条款要求发展商尽快解决。

⑹发放钥匙:

a)业主收楼无问题或要求在搬入后再行维修的,服务中心管理员应将业主房屋钥匙全部交给业主;

b)业主收楼有问题,服务中心管理员在将钥匙交给业主的同时,应留下一把大门钥匙在管理处以供维修时用;

c)业主在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应要求业主在《钥匙领用表》内签名确认。

⑺签署《业主公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a)管理员将《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交给业主并请业主详细阅读;

b)请业主签署《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

c)管理员将签署后的《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其中一份存入业主档案,另一份随其他资料交业主保存。

⑻资料发放:管理员将以下资料发给业主保存并要求业主在《资料领取清单》上签名:

a)《住户手册》;

b)《住户指南》;

c)签署后的《业主公约》;

d)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e)《住宅使用说明书》;

f)《住宅质量保证书》。

6、开通水电。

⑴服务中心管理员应邀请业主一起将水电表读数抄录在《业主入住验房表》中。

⑵通知机电维修部开通该业主房屋的水电。

7、业主档案管理的具体办法详见《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8、本规程作为管理处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六、记录。

1、《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2、《业主入住验房表》。

3、《钥匙领用登记表》。

4、《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2.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二

规范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三、职责

1、服务中心主管负责监控业主档案保管与跟踪工作。2、服务中心负责依照本规程具体实施业主档案的保管与跟踪。

四、程序要点 1、业主档案内容

(1)经业主签署后的《业主公约》。(2)经业主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3)《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4)《钥匙领用登记表》。(5)《业主证领用登记表》。(6)《业主入住验房表》。

(7)《装修申请审批表》、相关图纸及装修施工队资料。(8)《违章处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资料。(9)业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10)其他应保存的资料。2、档案盒(夹)的制作

(1)根据档案盒(夹)的规格准备相应的档案标贴纸。

(2)在档案标贴纸上打印出标准黑一号字体的档案类别名称,其格式一般是由 组织机构、名称组成,如:

×××-×·×-S·W-业主档案:表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公共事务部管理的业主档案。

(3)将制作好的档案标贴纸贴在档案盒(夹)左侧立面距顶部3cm位置上,并排列在档案柜中。

3、将各业主的档案袋按栋号、楼层号、房间号的先后顺序排列在档案盒(夹)内。

4、按档案盒(夹)内的各档案排列顺序将档案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档案目录》内,内容包括:序号、档案编号、业主姓名、入住时间、档案页数、备注等栏目。5、业主档案的跟踪:

(1)当发生下列情况变化时,服务中心副主管应将变化情况记录在业主档案中: a、通讯电话联络方式发生变化时; b、业主发生更替时。

(2)业主档案跟踪管理:由服务中心副主管负责每季度进行一次家庭情况的普查,对拖欠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服务费一个月以上的业主,管理员应至少每隔15天跟踪一次。

6、业主档案属绝密档案,特殊情况如需查阅须报管理处,经服务中心副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7、业主档案应永久保存。8、具备电脑办公系统的可以将各业主资料输入电脑进行管理。9、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公共事务部档案管理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记录

《业主档案目录》

3.电梯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三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电梯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设备部主管负责检查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设备部班组长负责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电梯管

理员具体负责电梯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电梯管理员每天应对小区内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4.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a)曳引电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机械选层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板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和对重导靴油杯油量是否足够;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轿厢内应急灯是否可靠;

m)底坑限速器、涨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4.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设备部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和12u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小区消防中心,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2电梯湿水的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漏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温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2.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电梯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设备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3.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机房内应配足消防器材,禁止吸烟。

4.3.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4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3.5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管理员不得私配钥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

1.0目的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电梯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设备部主管负责检查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设备部班组长负责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电梯管理员具体负责电梯的运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巡视监控。

4.1.1电梯管理员每天应对小区内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4.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a)曳引电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机械选层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板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和对重导靴油杯油量是否足够;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轿厢内应急灯是否可靠;

m)底坑限速器、涨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4.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设备部主管,在主管的协同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和12u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小区消防中心,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置。

4.2.2电梯湿水的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漏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温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2.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电梯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设备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3.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机房内应配足消防器材,禁止吸烟。

4.3.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3.4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3.5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管理员不得私配钥匙。

4.4交接班要求。

4.4.1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日记》,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日记》表上签名。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page_break]接班人协助进行。

4.5对于电梯运行情况,应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电梯运行日记》表内,于每月的3号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设备部存档,保存期为2年。

5.0记录

《电梯运行日记》。

6.0相关支持文件

4.业户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四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业户针对公司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投诉处理。

3、职责: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处理重要投诉。

物业主任负责协助经理处理一般轻微投诉及每月的投诉统计、分析、

汇报工作。

4、程序要点

4.1处理投诉的基本原则:“

5.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五

标准作用规程

1.0 目的

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所以警用器械的管理。3.0 职责

3.1 保安部主管(副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申购、发放、送检、保养。3.2 保安部内勤负责备用警用器械的保管、发放并予以记录。3.3 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4.0 程序要点

4.1 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 保安部主管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帐。

4.1.2 对讲机只供当值的保安员和干部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有保安部主管同意方可。4.1.3 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4.1.4 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磁傲视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5 干部或保安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2 警棍的使用

4.2.1 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眼睛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4.2.2 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4.2.3 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4.2.4 交接班时,对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保安部交接班登记表》上。

4.3 催泪器、手铐的使用

4.3.1 保安员要爱护使用催泪器、手铐、非值班、执勤的保安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催泪器、手铐。

4.3.2 严禁用催泪器、手铐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严禁将催泪器、手铐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 或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催泪器、手铐外出。4.3.3 所配催泪器、手铐只供保安员在执勤中受到犯罪嫌疑人的武力威胁对已抓捕的现行犯有逃脱可能的情况下使用。

4.3.4 交接班时,交接班保安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4 手电、雨衣的使用

4.4.1 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己用。4.4.2 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干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值班长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干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卸出。

4.4.3 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于《保安部交接班登记表》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5.0 记录

6.0 相关支持性文件

6.组装车间标准作业规程 篇六

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公司管辖范围的业户违章事件的处理。

3、职责: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业户重大违章事件的处理。

物业主任负责住户一般违章事件的处理。

4、程序要点

4.1违章处理的原则

4.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

7.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七

标准作业规程

1.O 目的规范分供方的评审与管理工作,确保分供方的质量满足公司的要求。

2.O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分供方的评价、选择和管理工作。

3.O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对分供方的评审与审批。

3.2 公司经营部负责具体对分供方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3.3 公司品质部、财务部负责对分供方的评审过程和管理过程进行监控和审核。4.0 程序要点

4.1 分供方评审的范围。

4.1.1 凡为公司采购有形产品时的供货商均为需要进行评审的分供方。

4.1.2 凡为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服务的厂家、公司均为纳入评审范畴的分供方(分承包方)。

4.2 分供方评审的原则。

4.2.1 货比三家择优录取的原则。

4.2.2平等竞争,公正、公开、公平评审的原则。

4.2.3 不以价格作为惟一选择条件的原则。

4.2.4 不取最低价的原则。

4.2.5 长期合价,双赢互利的原则。

4.2.6 至少选取三家分供方进行评审的原则。

4.3 分供方评审的内容。

4.3.1 进行分供方评审时,至少应评审分供方以下几方面的优劣:

a)质量、性能及其稳定性;

b)价格;

c)信誉——履约信誉与社会信誉度;

d)售后服务;

e)付款方式;

f)交货方式、交货周期;

g)公共关系;

h)品牌;

i)分供方内部运作状况。

4.3.2 上述九个评审要素中的 a、b、c、d 点为必须进行详细评审的基本要素;e、f、g、h、i 点为应当进行分供方评审的重要要素。

4.4 分供方参加评审的基本条件。

4.4.1 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4.4.2 有资质证书。

4.4.3 能够提供明确有效的质量保证证明凭据。

4.4.4 向公司提供本规程 4.3 款中的基本要素的详细数据和承诺。

4.5 分供方评审的方法。

4.5.1 逐项收集证据、对比打分法:

公司组织分供方评审的部门应对照本规程 4.3 款中的各项评审要素逐项收集证据(数据、凭证),然后逐条进行加权打分,最后选取分值较高的分供方两家提供给公司总经理进行筛选(详见附表《分供方评选打分表》)。

4.5.2 现场比对,先计算出每种候选分供方的质量价格比后,再选取相对较优的三家分供方,然后用 4.5.1 项办法逐项比较最后确定。

4.5.3 对于重要的(大宗的)对外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打分时应由评审人员分别独立打分,然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选取中间分平均后计算出评审分。

4.5.4 对于少量或价值很低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可以参照上述方法进行简化评审。但物业管理公司对外采购和对外委托服务均需要对分供方进行评审。

4.6 分供方的分类:按公司对外委托分供方提供产品的用途来分,可以将分供方分为提供有形产晶类的分供方和提供服务类的分供方。

4.7 合格分供方的评审产生程序。

4.7.1 经营部经理依据公司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需求,对外初选至少三家以上的分供方作为合格分供方的评审对象。

4.7.2 对标的在 5 000 元以上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通常由经营部、品质部、财务部人员组成)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分供方进行统一评审;标的在 5 000 元以下的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则由经营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分供方进行统一评审。

4.7.3 评审小组应按照本规程 4.5 款的评审方法评审出两家候选分供方后报总经理最后审批,确定最后合格分供方。

4.7.4 公司与合格方签署采购合约或对外委托合约。

4.8 对于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常备材料、用品、工具的采购或常见的对外委托服务工作,应当在开始具备进行某一次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前按照本规程 4.5、4.6 款的方 式和程序提前评审出合格分供方若干家,建档后供使用时挑选以缩短分供方评审的时间。

4.9 合格分供方的管理。

4.9.1 合格分供方的建档。公司经营部应当对合格分供方及时建档,建档时应清晰标明:a)分供商的名称、注册地址;

b)评审结果和记录;

c)分供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d)资质等级证书;

e)质量保证书;

f)其他证明材料。

4.9.2 经营部每季度至少应当对所管理的合格分供方状况全而组织跟踪、评审一次,具体要求:

a)掌握分供方内部管理的状况;

b)分供方产品价格的变化;

c)社会信誉的变化;

d)同本公司合作的情况跟踪;

e)其他应当跟踪管理的要素。

4.9.3 经营部每季度末应当将合格分供方的状况填制成《分供方状况一览表》报公司总经理阅示。

4.10 跟踪评审结果的处置。

4.10.1 经营部应当依据每季度的分供方跟踪评审结果将分供方分为优等、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4.10.2 对于不合格分供方应当在报总经理审批后,从合格分供方的名单中清除。此类分供方日后如要求同本公司合作,需重新经过本规程 4.5、4.6 款的评审程序,成为合格分供方后方可再同公司签约。

4.10.3 优、良分供方将作为公司对外采购或对外委托服务的优先合作对象;连续三年评审为优、良分供方的,可在同公司合作时享受付款方式、评审条件、货品验收方面的优惠和方便。

4.11 分供方的评审记录和管理档案,应当每半年汇总一次交公司办公室存档,长期保存。

4.12 本规程的执行状况作为经营部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 记录

5.1 《分供方评审打分表》。

5.2 《合格分供方名录》。

5.3 《合格分供方档案》。

5.4 《合格分供方年度评审表》。

6.O 相关支持文件

8.物业服务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八

顾客沟通及投诉处理控制程序 版本/改次:A/1 1.0 目的

清楚地识别和正确理解顾客的需求及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与顾客进行的沟通活动。

3.0 职责

3.1 各管理处负责在日常工作中与顾客进行沟通并处理顾客对管理处的投诉。

3.2 品质部负责处理对公司物业管理服务的投诉。3.3 品质部负责按计划实施公司顾客意见征询活动。3.4 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的顾客沟通和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审。4.0 工作程序

4.1 在服务过程中,公司与顾客进行沟通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a)顾客反馈信息的处理;

b)通过告示、通知书、宣传栏等方式与顾客进行沟通; c)通过标识(如各类警示、指示标识)与顾客进行的沟通; d)与业主委员会进行的沟通; e)按计划进行的顾客意见征询活动;

f)顾客需求识别及合同评审时与顾客进行的沟通; g)通过社区文化活动与顾客进行的沟通。

4.2 顾客信息处理

4.2.1 4.2.2 4.2.3 公司员工当接到来自于顾客(包括业主、用户、开发商等)的有关本部门信息时,应将信息来源、信息内容、接收时间等内容如实记录在《顾客信息、投诉记录表》,并及时处理。

对于一般性的不属于本部门服务范围内的服务信息(如维修、清洁等),接到信息的员工应将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有关部门的员工应将信息如实记录在《内部协调工作单》中,并提请接收部门员工签字确认,由接收部门组织进行处理。

对于顾客投诉,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a)员工在接到顾客投诉时应先向顾客道歉,并将有关信息记录在《顾客投诉处理记录表》中,属于本部门责任的应及时处理,属于其它部门责任的,应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b)品质部或管理处在接到顾客投诉信息后,应对投诉的问题进行详细的了解,区别是有效投诉还是无效投诉; c)对于无效投诉应向顾客耐心细致地予以解释,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尽量消除顾客的误解; d)对于一般性有效投诉应不超过两天解决;

e)对于较严重的有效投诉,品质部或管理处应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必要时按TP/QP-11《内部沟通控制程序》签发《内部协调工作单》,落实解决措施及责任人,并限定时间要求进行处理; f)具体负责解决投诉的人员处理完顾客投诉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品质部或管理处反馈,品质部或管理处有关人员应将投诉处理结果填写在《顾客投诉处理记录表》中,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按投诉内容及处理结果安排人员按TP/QP-20《服务过程、质量监视和测量程序》中有关条款要求进行回访。

文件编号:TP/QP-09

顾客沟通及投诉处理控制程序 版本/改次:A/1

4.3 通过告示、通知书、宣传栏等方式与顾客进行的沟通。4.3.1 对于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规定应定时向顾客公开的资料(如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业主委员会议公告等),各管理处或有关部门可通过告示、通知的形式与顾客进行沟通;

4.3.2 对于因日常维修、保养原因而造成的停水停电,各管理处应提前 24小时将有关安排通过通知栏或告示栏向全体住户通知; 4.3.3 因市政原因或紧急事故造成的停水、停电事故,各管理处应在事后通过通知栏或告示栏向全体住户道歉并说明情况;

4.3.4 如发现顾客对某项服务存在普遍的不满意现象,各管理4.3.5 4.4 4.4.1 4.4.2 4.4.3 4.5 处以告示、通知等形式公开向顾 客说明具体解决的计划安排和实施措施;

对于日常管理服务中需与部份顾客沟通的事项,公司各部门、管理处均可以通知、告示的形式与顾客进行沟通,对于需与个别或小部分顾客沟通的事项(如违章整改通知、管理服务费用催缴等),则可通过向个别顾客发放通知书的形式进行沟通。

通过标识(如各类警示标识)与顾客进行的沟通 在进行日常服务的过程中,各管理处应以适当的标识通知顾客因管理人员工作可能对顾客造成的不便(如:因电梯维护保养暂时停用标识牌、因清洁而可能造成某项设施暂时停用标识牌等);

对于房屋本体情况,各管理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标识(如楼层指示牌、各单元户指示牌、小区平面图等);各管理处应根据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内设置警示或紧急情况标识(如变压器警示标识、消防警示标识、楼层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灯等)。

与业主委员会进行的沟通

公司相关人员应按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参与业主委员会会议、将有关事项提请业主委员会主任审核等形式与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

4.6 按计划进行的顾客意见征询活动

品质部应按要求进行顾客意见征询活动,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进行测量顾客意见征询活动,具体应按《服务过程、质量监视和测量程序》中有关条款进行。

4.7 与服务有关要求的识别及评审时与顾客进行的沟通 4.7.1 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在进行顾客需求识别及评审时,若发现顾客的要求不明确或在合同中没有写明时,应通过面谈、电话联系等形式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确保顾客的要求在合同签定前已在合同中被明确确定;

4.7.2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修订都应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修改后的合同应由经办部门或总经理指定人员负责跟踪,并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当出现不能确保合同要求的情况时,应立即与顾客联系并协商解决;

4.7.3 若处于公司控制下的顾客财产有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应予以记录并及时向顾客报告。

4.8 通过社区文化活动与顾客进行的沟通

文明社区办公室和各管理处应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文化教育活动,每年年初文明社区办公室和各管理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顾客的意见或建议,编制本的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在每次活动之前应拟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增强与住户、用户与用户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5.0 相关记录

5.1 《用户信息、投诉记录表》 QR/GR-016 5.2 《顾客投诉处理记录表》 QR/GR-036 编制人:

批准人:

9.组装车间标准作业规程 篇九

1.1本规程规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确保低值易耗品得到合理的管理和核算。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3.0职责

3.1仓管员负责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验收、入库、出库工作。3.2领用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工作。3.3财务部会计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工作。

3.4财务部经理负责低值易耗品管理、核算工作的监督。4.0程序要点 4.1低值易耗品的定义

低值易耗品是指价值在1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保持其物资形态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工具。4.2低值易耗品的分类

低值易耗品按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可分为: a)工具。b)办公用品。c)劳保用品。d)其他用品。4.3 易耗品的管理

4.3.1 财务部是低值易耗品的价值管理部门,实物管理则按哪个部门使用就由哪个部门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工;

4.3.2使用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低值剔耗品的实物使用管理。4.3.3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与其他部门或个人轮流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在每次轮流使用时,作好使用情况记录。

4.3.4低值易耗品使用人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移交手续。

4.3.5当使用部门负责人离任时必须对其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对遗失低值易耗品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作出适当处理。4.4低值最耗品的入库

4.4.1公司新购的低值易耗品,应由仓管员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开具《进仓单》,直接使用的开具《物资直拔单》。

4.4.2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人员,将《进仓单》(或《物资直拔单》)的财务联和低值易耗品的购货发票一起拿到财务部,按《费用报销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4.4.3财务部会计根据报销凭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低值易耗品明细账。

对需更换的低值易耗品的购置遵循“先报废,后申购”的原则执行;

4.4.5闲置或暂停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统一管理;库存低值易耗品重新使用前,应由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4.5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4.5.1需领用低值易耗品的人员,应按《仓库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5.2领用单经领用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4.5.3仓管员按照领用单上填制的有关内容,发放低值易耗品后,并及时登记低值易耗品进、出、存明细账。

4.5.4仓管员应于每月28日前将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的财务联交财务部会计编制转帐凭证。4.5.5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如与其他部门或个人轮流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应在每次轮流使用时,作好使用情况记录。

4.5.6低值易耗品领用人或使用人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移交手续。4.6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4.6.1财务部会计应根据在用的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

4.6.2一般情况下,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财务部会计在物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性计入费用账户; 4.7低值易耗品的维修及报废

4.7.1对需维修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人填写维修申请表,属自然损耗的由使用人所在部、处承担维修费,因人为因素导致物品损耗的,维修费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4.7.2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而丧失使用效能的,可办理报废手续。由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人或仓库管理员填写《物品报废单》,经其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对报废原因的调查,如属人为因素报废的,除责令责任人全额赔偿外,还应按照公司奖罚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处罚。

4.7.3财务部会计应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报废单,将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估价入库或出售,应将残料价值冲减有关费用。4.8低值易耗品的盘点

4.8.1财务部会计必须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31日会同各相关部门人员及仓管员对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

4.8.2 财务部会计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季度《低值易耗品盘点表》交财务部经理审核。4.8.3对遗失低值易耗品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作出适当处理。4.9低值易耗品资料的保管

4.9.1低值易耗品的相关财务资料,由财务部会计、仓管员在每月月末汇总后报财务部经理

审核。

10.物业设备综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各类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3.0职责

3.1设备部负责所辖小区的各类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各类设

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设备档案的建立要求。

4.1.1设备部在接管物业后一周内应将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清单》价值5000元以上的设备建立《机电设备台账》(见附表),并在建档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台账移交公司办公室存档。

4.1.2设备部应在接管物业后一周内将所辖物业内的所有设备进行设备标识及设备编号:

a)所有设备应单机单台或按功能系统进行“设备标识”;

b)“设备标识”用标牌形式予以实施。

c)标识的制作规范:

——标识材质用金属薄板制作,表面抛光呈本色;

——设备编号用凹形字体,涂黑色磁漆;

——尺寸长X宽X厚为70mm×20mm×1mm。

4.1.3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

4.1.4设备台账应保持与设备现行状态一致,为此,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诸如设备封存、停用、限制使用范围、调迁、报废和更换零部件及检修情况及时分别在设备台账或设备卡片上予以登录。

4.1.5《设备台账》和设备出厂原件(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协议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保存。管理处保存复印件。

4.2设备的日常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

详见设备部各类设备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设备的购置管理。

4.3.1设备的购置包括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新添设备的购置。

4.3.2设备购置应遵循满足服务提供需要的原则。

4.3.3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按相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3.4设备更新需在原设备办理了报废手续后进行。

4.3.5新添设备由设备部提出服务用途或配套功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的需求。

4.3.6采购设备应遵循《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3.7采购设备到达公司后,由设备部进行清点核对,接收相关资料,并组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符合要求的,办理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或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4.3.8经验收符合要求的采购设备按本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台账,建立卡片等进行日常管理。

4.4设备状态标识。

4.4.1设备部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标识,以防止因设备误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4.4.2设备状态分为运行、备用、停用、封存、报废、检修及严禁合闸等。

4.4.3标识的方式方法:

a)设备状态用标识牌进行标识,标识牌用300mm×150mm×3mm(长x宽x厚)的白色塑料板制作,字体为红色一毫米塑料板粘于底板上;

b)设备状态标识牌应在设备状态确定后,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悬挂于应予标识设备的显眼位置;

c)设备状态改变,标识应随之改变。

4.5设备的停用和封存。

4.5.1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设备应予停用或封存:

a)多余设备,含服务提供有再需要的设备;

b)设备功能已不能满足提供服务需要的设备。

4.5.2停用或封存的设备应采用适当措施防止锈蚀、碰磕和其他形式对其状态的损坏。

4.5.3设备部应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停用或封存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保持其适用性。

4.5.4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停用或封存的报批单,经管理处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4.6设备的报废。

4.6.1无修复价值的设备应予报废。

4.6.2报废设备应由设备部组织鉴定。参与鉴定的人员应包括:设备主管人员、运行人员、总经理办公室代表、管理处主管经理等。

4.6.3设备主管人员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6.4需报废设备在未获报废批准、实施前,应悬挂“待报废”标识。

4.6.5报废设备应及时撤离原安装或使用场所,未撤离前应悬挂“报废”标识。

4.6.6设备部应将批准的《设备报废审批表》报公司财务部一份。

4.7红旗机房评比。

4.7.1设备部主管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类机电设备房进行流动红旗评比。

4.7.2评比内容:地面洁

净度、墙面洁净度、门窗洁净度完好状况、管道洁净完好状况、设备表面洁净度、设备性能完好状况、检修保养记录、室内其他设备状况、总体印象。

5.0记录

5.1《设备台账》。

5.2《设备卡》。

5.3《采购设备验收表》。

5.4《设备停用/封存/报废/审批表》。

5.5《

设备定点管理检查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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