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工程师申报条件

2024-07-27

测绘工程师申报条件(共8篇)

1.测绘工程师申报条件 篇一

招生简章: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评审)本信息来源于赶集网ganji.com

职称评审: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二.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4)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助理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三、工程师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报考时间:每日均可办理,办理时间为8:30-17:00。

五.申报资料:一寸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份),专业职务申报表一份.个人简历(包含主要工作业绩)。

六.申报时间:随时申报,评定合格即快速发证.七.申报工种:工程类

八.相关专业类别

工程类(助理级、中级)

A、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地质工程师、测绘工程师、地下工程工程师、工程管理工程师、工程测量工程师、建筑结构工程师、采矿工程师;

B、机械、自动化类 :机电设备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师、机械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机械(自动化)工程师;

C、建筑设计类: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D、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E、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力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师、电气(自动化)工程师;

F、计算机、电子、通信类 :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G、园林、园艺类:农艺师、园艺师、园林工程师;

F、纺织类:纺织工程师

2.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篇二

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一 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1)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

完成人,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2)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3)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

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

(4)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或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

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二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大专以上学历原件、复印件(工程类专业);

(2)工程师证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业绩成果及荣誉证书复印件若干;

(5)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论文三篇(打印每篇3000字以上)或著作原件;

(7)照片5张(同底版1寸3张,2寸2张);

(8)评审表一份(不加盖单位公章);

(9)填好所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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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右转2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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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绘工程师申报条件 篇三

粤职改办[1998]46号

铁路工程(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各市、县(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拟定的《广东省铁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广东省铁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从1998年起遵照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月六日

广东省铁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铁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科技成就和研究发展趋势;熟练掌握本专业先进管理技术,熟练掌握本专业规范、规程、规则、细则、标准和技术条件,并了解其制定依据。具备确定本专业工作方向和研究方向的能力;

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设计、施工或工程技术研究工作的实践经验,具备组织和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和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过显著的成绩和效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获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显著效益的专业技术成果。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是本分支专业的技术带头人。掌握外语和计算机技术在本专业中的应用。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思想品质。

[申报条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在岗从事铁路工程专业(包括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基建、工程、地质、物资、给排水、供电、采暖通风、建筑、安全监察、电子计算机等)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素质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高度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

任现职期间考核均达称职以上(含称职),如失职造成事故、被处分或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在后2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受聘该职务工作满两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受聘该职务工作累计满五年;

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公认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符合破格条件的工程师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受聘工程师职务工作累计满十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续学历人员,比照本条件执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三条者:

(1)国家或省(部、委)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专家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科技人员;

(2)获得国家发明、国家自然科学、国家科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及以上奖或省(部、委)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及以上奖的前二名主要贡献者;

(3)在国际、国家性(铁路专业可在全路)专业学术会议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过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

(4)正式出版过专著或本专业的译著[3];

(5)直接主持过重大科技攻关、大型项目或大型企业的技术工作,成绩显著;或在科技发展、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1.必须具备两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4000个以上印刷字符的能力,参加全国、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外语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1]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任现技术职务期间或近五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外语;

(1)出国进修、留学、合作研究工作一年及以上;

(2)参加国家教委举办的EPT考试成绩为90分以上,或在全国工商业出国人员培训外语考试(BFT)中,通过高(A)级,视为已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外语水平,在有效期内。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担任工程师期间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必须接受继续教育。申报者应该提交任职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4]。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之二条: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5]参加完成一项市(厅局)[6]级及以上单位科技攻关或生产发展项目[项目应有市(厅局)级及以上单位下达的计划、任务书];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制定与编写公司[7]级及以上单位本专业技术标准、办法、细则、规程、规范;或作为主笔人制定并编写站(段)级及以上单位本专业的细则;

3.熟悉本单位(部门)的生产活动,并解决重要的(或复杂的)技术问题不少于一项;或提出过一项重要的(或复杂的)经市(厅局)级及以上单位认定可行(应有附件)的技术(组织、管理)方案与改造计划;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负责推广一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新技术获得成功,或负责开发、应用一项全国铁路内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获得成功,或负责开发组织推广实施二项市(厅局)先进水平的新技术获得成功;并编写出完成上述工作的技术总结报告[应有市(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

5.主持召开公司级及以上单位专业的技术、学术会议或组织开展公司级及以上单位(部门)的技术活动不少于二次,并制定公司级及以上单位本专业综合性的重要技术文件不少于三篇。

6.参加市(厅局)级及以上单位确定的大(中)型项目或引进技术设备的技术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不少于二项,并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被主持单位采纳(应有主持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

7.主持完成较大的或复杂设计、施工、生产、技术管理任务不少于二项并取得较好的效果(项目的规模和难度由各级评审组织确认);

8.能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并指导工程师(应注明姓名)完成技术任务不少于二项(须有被指导人及其单位签认的材料)。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取得市(厅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为获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或获得公司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为前2名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承担的科研(技术攻关)任务,有一项通过省级技术鉴定(审查)(为前2名完成人,以鉴定、审查证书为准);或任现职期间的科研成果被市(厅局)级列为推广项目,且经济效益在30万元及以上[为前2名完成人并有下达的推广计划和市(厅局)级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

2.承担的工程设计、施工项目,获得市(厅局)级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二等及以上奖一项或优秀设计三等奖二项(优秀设计为总体负责人及某专业主要设计人;优质工程为主要主持人、施工总体技术负责人、主要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主要工号技术负责人、主要项目施工总监理人;以上均应有获奖凭证和组织完成设计、施工单位签认的材料);

3.获得市(厅局)级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二等及以上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为等级内额定人员并应有获奖证书和市(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本专业优秀QC小组奖二项[QC小组前2名主要人员并有组建该QC小组攻关计划书和市(厅局)级以上单位上报省部的优秀QC小组申报材料];

4.在运营、维修、施工、组织、管理工作中有二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法、加装改造项目在市(厅局)内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应有下达的推广计划和市(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或在生产、管理(组织)中所承担的工作,对保证任务完成、促进安全生产、改善管理(组织)、提高设备质量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经市(厅局)及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应有市(厅局及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工程师职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高理论水平或实用价值的专业著作或本专业译著一部(为前二名作者或主笔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章节);

2.在国内正式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论文一篇及以上(应附刊物封面、目录、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正文,下同);

3.在国内专业学术会议[8]上交流并获奖一篇有价值的论文(收入正式出版论文集的,应附论文集的封面、目录、准印证、正文;交流的,应附交流与获奖证书及正文);

4.五篇以上属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疑难技术问题专项技术分析报告;

5.主笔撰写的一项技术作业标准、技术管理标准、工程工法、专业部件工艺标准,获市(厅局)级及以上单位审批通过正式列为企业标准;

6.一项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本专业专利并经实施取得30万元以上的经济效益(为第一、第二设计人并有单位财务签认的材料);

凡是符合本资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提出申报,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不予受理评审。附:本条件的词语特定解释。

[1]“具备下列××之×条”均规定同一事例不得运用于两个及以上条件,下同。[2]“论文”指已刊登在CN刊物上的,或有准印证号正式出版的,或能提供交流及获奖证书的论文,下同。

[3]著作,指书刊证号正式出版的,下同。[4]“有效证明”指证书、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5]“主要技术骨干”由各级评审组织根据申报人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加以确认,下同。

[6]“市(厅局)”含省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各铁路局,各地级及以上市,下同。

[7]“公司”指副厅级及以上企业、铁路分局或总公司,下同。[8]这里指省部或以上学术团体主办的学术交流会。

广东省铁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铁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具有较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以及与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国内外新理论、新技术及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的先进管理技术,掌握本专业的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标准和技术条件,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设计或工程技术研究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研究和设计成果及相应的经济效益,并发表有一定水平或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指导助理工程师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外语和计算机在本专业的应用。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奉献和协作精神。

[申报条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在岗从事铁路工程专业(包括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基建、工程、地质、物资、给排水、供电、采暖、通风、建筑、安全监察、电子计算机等)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素质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任职期间考核均达称职以上(含称职),如失职造成事故、被处分或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行为,在后2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资格;

3.研究生班毕业生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实际从事助理级职务工作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工作累计满5年。

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公认成绩显著,确有真才实学符合破格条件的助理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实际从事助理级职务工作满8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工作累计8年以上;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三条者:

[1]

(1)在省部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过不少于3篇水平较高的论文(论文水平应评审会

[2]议认可,限于本专业论文);

(2)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市(厅局)级一等及以上专业技术方面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3]

(3)直接主持过中型项目或中型企业的技术工作,成绩显著;或在本专业领域解决过重要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中专学校或市(厅局)级及以上单位举办的半年以上的培训班上讲授过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一门课程或编写过一门课程的教材。

第四条 外语条件

1.掌握一门外语,必须具备在两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个以上印刷字符的能力,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2.在任现技术职务期间或近五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进修、留学一年以上;

(3)参加国家教委举办的EPT考试成绩80分以上;或在全国工商业出国人员培训外语考试(BFT)中通过(I)级,视为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所要求的外语水平,在有效期内;

(4)取得铁道B级以上外语资格证书,或在铁道部外语培训中心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非外语专业人员取得外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公开发表累计达二万汉字及以上译文、译著;

(7)长期在站、段、队、车间等生产第一线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1979年及以前参加工作,经本人申请可免试外语;

(8)除从事科研、设计、情报、图书资料及涉外工作的人员外,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实距实际退休时间不足三年的人员。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必须接受继续教育。申报者应该提交任职期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证明。

[4]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之二条: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一项公司级及以上单位的科技攻关或生产发展项目(项[5]目应有公司级及以上单位下达的计划、任务书); [6]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制定、编写站段及以上单位本专业的标准、办法、细则、规程、规范;或独立编写站段级及以上单位本专业工作报告二项及以上;

3.熟悉本单位(部门)的生产活动,并解决较为重要的(或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不少于一项;或提出过一项较为重要的(或较为复杂的)经公司级及以上单位认定可行(应有附件)的技术(组织、管理)方案与改造计划;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组织实施一项公司及以上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成果获得成功,并写出完成上述工作的技术总结报告(应有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

5.参加公司级及以上单位本专业的技术、学术会议或组织开展站段及以上单位(部门)的技术活动不少于一次,并参加制定站段及以上单位本专业综合性的重要技术文件不少于二篇;

6.参加公司级及以上单位确定的中型项目或引进技术、引进设备的技术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不少于一项,并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被主持单位采纳(应有主持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或主持站段级及以上单位的上述活动不少于一项并获得成功;

7.主持完成有一定水平的设计、施工、生产、技术管理任务(是否属“有一定水平”由各级评审组织确认);

8.能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并指导助理工程师(应注明姓名)完成技术任务不少于二项(须有被指导人及其单位签认的材料)。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在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能按本岗位职责和标准完成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和生产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厅局)级科技进步四等及以上奖一项(为获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或获得公司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一项(为前三名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承担的科研(技术攻关)任务有一项通过市(厅局)级及以上技术鉴定(审查)(为前三名完成人,以鉴定、审查证书为准);或任现职期间的科研成果被公司列为推广项目,且经济效益在10万元及以上(为前三名完成人并有下达的推广计划和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

2.承担的工程设计、施工项目获得市(厅局)级优秀设计三等奖或优质工程二等及以上奖一项(优秀设计为总全负责人及某专业主要设计人;优质工程为主持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工号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监理人;以上均应有获奖凭证和组织完成设计、施工单位签认的材料);

3.获得市(厅局)级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三等及以上奖一项[限于等级内额定人员并有市(厅局)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或获得公司级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一等及以上奖一项(为前三名完成人并有公司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本专业优秀 QC小组奖一项或集团级本专业优秀QC小组奖二项(均为QC小组前三名主要人员,并有组建该QC小组的攻关计划书和公司级及以上单位上报省部的优秀QC上组申报材料);

4.在运营、维修、施工、组织、管理工作中有二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方法、加装改造项目在公司内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应有下达的推广计划和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或在生产、管理(组织)中、所承担的工作对保证任务完成、促进安全生产、改善管理(组织)、提高设备质量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经公司及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应有公司及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签认的材料)。

第八条 论文、著作等条件

在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译著一部;

[7]

2.在市(厅局)及以上出版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一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应附刊物的封面、目录、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正文,下同);

3.在市(厅局)级及以上学术团体、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获奖一篇本专业有一定水平或有实用价值的论文(发表的应附封面、目录、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正文,交流的应附交流与获奖证书及正文;是否有“一定学术水平或有实用价值”由各级评审组织确认);

4.有独特见解水平的与本专业工作相结合的技术报告二篇以上;

5.撰写的技术作业标准、技术管理标准、工程工法、专业部件工艺标准获市(厅局)级及以上单位审批通过;

6.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的本专业专利(为第一、第二设计人);

凡是符合本资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提出申报,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不予受理评审。

附:本条件的词语特定解释

[1]“具备下列╳╳条件之╳”均规定同一事例不得运用于两个条件,下同。

[2]“论文”指已刊登在CN刊物上的或有准印证号正式出版的或能提供交流及获奖证书的论文。

[3]“市(厅局)”指省铁路集团和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各铁路局,各地级以上市,下同。

[4]“有效证明”指证书、人事职教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5]“主要技术骨干”由各级评审组织根据申报人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加以确认,下同。

[6]“公司”指副厅级及以上企业、铁路分局或总公司,下同。

4.测绘工程师申报条件 篇四

一、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二、中级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三、.高级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 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申报专业: A、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B、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C、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D、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E、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F、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G、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H、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 申报材料清单: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2.工作总结:(1)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2)字数不少于 3000 字。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3)要把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5.测绘工程师申报条件 篇五

经公安部批准,省公安厅举办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培训考核班》已经开始上课。现将自学参加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学考核的条件为:

1、申请领中级或高级作业证且所学专业为爆破相关专业的中、高级技术人员;

2、已有作业证申请变更(升级和扩大作业范围)的中、高级技术人员;

(二)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范围、申请条件:

1、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作业范围为:一般土岩爆破、大爆破、拆除爆破、特种爆破,根据工作业绩申请相应的等级(指A、B、C、D级,下同)。

2、申请中级作业证的条件:(1)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2)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爆破工作的经历;(3)在爆破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范围、申请条件:

1、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作业范围为:一般土岩爆破、大爆破、拆除爆破、特种爆破,根据工作业绩申请相应的等级。

2、申请高级作业证的条件:(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具有八年以上从事爆破工作的经历;(3)在爆破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

(四)报名办法和手续:

1、均需填写《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审批表》(各地公安局可从公安网上下载,也可从省爆协网站上下载,可复印,但必须是双面印)一式三份,经我省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并加盖爆炸物品管理专用章(章必须是红色,不可复印),报到时一并交考核组。外省人员需加盖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爆炸物品管理专用章。

2、报名人员均需向培训考核组提交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件和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升级人员需交原作业证复印件一份。

3、技术主管部门盖章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获奖证明等)。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一寸彩色正面免冠半身近照4张(与审批表照片是同一底片,共需7张)。

6、必须提供相应级别的近两年的已成功实施的爆破设计方案数份(单位技术主管部门盖章)。

6.工程类、建筑类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篇六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任职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2年。

(3)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l)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本专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4)了解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l)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辖市或厅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参与完成过1项对中型以上企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工程项目(产品)或中型以上工程项目(产品)中某一部分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勘察工作。

③参与过本行业(专业)或企业标准、技术发展规划的制订和编写。

④参与完成过1项有一定技术难度和较复杂产品的某一过程的研究、设计工作。

⑤提出过1项中型工程项目或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等。

⑥参与完成过1项中型以上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改进工艺等。

⑦完成过成套设备或单机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⑧参与过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或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应用。

⑨参与过对工程项目(产品)有指导作用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专业从事研究和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1)(2)(3)(4)(5)(6)中的1条):

(l)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

(2)获得大型以上企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或中型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的主要完成人,并把科研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获得省辖市级以上优秀新产品奖励1项。

(4)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1项发明专利或2 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5)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建议书的起草,经批准并组织实施,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着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1项省部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的撰写,经省部级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1项省部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通过省部级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6)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并组织实施,通过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取得显着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2项省辖市(厅)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辖市(厅)级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2项省辖市(厅)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7)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1项或企业标准、规程2项,并正式公布实施。

(8)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辖市(厅)级技术项目的推广应用,或完成2项引进技术项目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9)参加完成1项技术难度较大和较复杂的产品(工程)或关键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0)参加完成1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并通过鉴定(验收)。

(11)在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1项,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12)参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并实现技术产业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4.论文与论(译)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着或译着,本人撰写1万字。

(2)独着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

(3)独着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省辖市(厅)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3篇。

(4)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1项省、部级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经省部级或省辖市(厅)级批准并组织实施。

本条中的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与业绩成果第(5)(6)条中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二者不可重复使用。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经历、论文与着作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以上(专业从事研究和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1)(2)(3)(4)(5)(6)中的1条):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2)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

(4)较熟练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

(5)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中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4)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②作为主持人,完成过省辖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

③承担或主持过1项本行业(专业)或2项企业标准、技术发展规划的制订和编写。

④完成过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开发、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

⑤完成过高性能、高技术的关键部件或技术密集的复杂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

⑥完成过大、中型工程新(扩)建或技术改造(引进)成套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和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⑦完成过重要成套设备或复杂单机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⑧具有1项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经历,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新产品、新材料,并取得较显着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⑨具有提出过1项重大、重点项目的课题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的经历;或完成对重大项目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⑩完成过本行业(专业)重大的技术经济分析和市场分析,被有关方面采纳,经实践验证,正确可行。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其中须具备(1)(2)(3)(4)(5)(6)条中的1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辖市(厅)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在特大型企业生产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获得特大型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并把科研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去,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出1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1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对重大技术问题起重要作用,通过国家鉴定(验收),取得显着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1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国家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本条中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

(6)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出2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经省部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着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部级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

本条中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7)作为主要完成人,起草编制1项国家、行业或省级技术标准、规程,并正式公布实施,用于生产实践。

(8)在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主持人,提出4项省辖市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撰写4项省辖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辖市批准并组织实施。

或在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主持人,组织实施4项省辖市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辖市鉴定(验收),并取得显着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9)作为主要完成人,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10)主持完成2项技术难度较大和较复杂的产品(工程)或关键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1)主持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并通过鉴定(验收)。

(12)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2项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13)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开发的产品,有2种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

(14)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组织实施的省级节能改造重大项目或环保治理重大项目已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运行,项目技术上达到我省先进水平,效益显着。

(1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省部级或主持3项省辖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有关主管部门鉴定验收;或推广应用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2项,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论文与论(译)着,须符合下列条件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着或译着1部(独着或作为第一作者,本人撰写2万字)。

(2)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并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3篇;或在业内认可的国际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业内认可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本条中发表或宣读的论文均要求独着或第一作者,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宣读论文须提供2名同行专家鉴定意见。

(3)论文被 SCI、EI、ISTP收录1篇且被较多引用(独着或合着第一作者,每篇收录字数不少于 1000 字)。

(4)主持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2部,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独着或作为第一作者,每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7.测绘工程师申报条件 篇七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时间算至2007年12月31日,下同)。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工程(及相应奖项,下同)一等奖1项及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组织或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4)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5)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2项以上;(6)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的“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主要发明人。

(二)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以上的工程项目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3、主持研制或开发的成果在国际性科技交流中获金、银质奖;

4、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经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5、主持省级以上重点信息化工程,已投入应用,经省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验收评估,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和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

7、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三)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二、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投身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的“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主要发明人。

(二)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前两名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负责完成2项技术难度较大和较复杂的电子信息产品或关键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投标)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5、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或3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负责完成2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

7、取得发明专利1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8、负责完成1项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及1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3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发布,用于生产实践;

9、负责完成1项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10、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11、提出1项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三)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实例材料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以上。

8.建筑工程申报长城杯、鲁班奖条件 篇八

一、申报工程属于纳入评审结构长城杯工程范围者,应为获得结构长城杯奖项的竣工工程。尚未纳入结构长城杯评审范围的其它类别建筑结构工程,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经申报项目施工单位所属区、县,或市集团总公司,创优片组评审机构组织初评检查评价,达到相应结构长城杯质量水平者方可推荐申报。

二、申报工程的电梯、燃气、电器、防雷、消防、人防等设备安装系统和环境质量,应按规定经专业检测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备,工程资料齐全。

三、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起,须经过一年或一个雨季(冬季)考验期方可申报。住宅工程可在竣工验收当年申报,外墙外保温的住宅工程需经过一年考验观察期。

四、住宅初装修工程,外立面、外墙、外窗、屋面工程和公共部位(门厅、走道、楼、电梯)及公用设施、设备等必须一次设计施工到位。户内初装修、应顶棚、墙面刮耐水腻子(含隔墙)、水泥地面压光、户门到位,厨、厕间和其它部位符合施工验收条件,且技术有创新,质量突出好者,可申报参评银质长城杯住宅工程。

五、申报群体长城杯工程项目,单位工程获结构长城杯的栋数应不少于群体总栋数的70%;其余单位工程结构质量均为优质。申报小区长城杯工程项目,单位工程获结构长城杯的栋数应不少于小区总栋数的60%;其余单位工程结构质量均为优质。

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的条件有:

1.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规划、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由省、部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其先进水平的证明;

2.主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达到优良,并为国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3.按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了质量验评;

4.按规定已经工程项目的批准单位(或者由其授权单位)组织了全面验收; 5.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生质量问题; 6.系省、部范围内的施工质量最佳工程; 7.住宅小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都按照批准的小区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

(2)小区内各类房屋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设施等,都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

(3)小区的住宅建筑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优良;8.申报企业应是工程的总包企业、工程的主承建企业,也可以是对住宅小区工程的施工进行组织管理的企业。一个工程只能由一个主要企业申�“鲁班奖”。

申报鲁班奖的流程

1.地区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应经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申报,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向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建筑业协会申报。

2.各地区、各部门建筑业协会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应该分别征求工程用户和建筑施工企业主管单位意见。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的工程,应该征求工程所在地的建筑业协会意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属于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归口管理的专业性(包括市政)工程,应该征求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协会的意见。

3.各地区、各部门建筑业协会应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的具体意见并盖章,出具正式文件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推荐申报两项(含)以上工程时,应在文件中说明推荐申报评选次序的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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