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结婚协议书

2024-10-21

协议结婚协议书(共10篇)

1.协议结婚协议书 篇一

结婚协议书

1、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2、要出气时,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

3、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4、无论吵架多严重,都不许提离婚,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5、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须先轻声慢语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马上冷静下来,否则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负责。

6、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

7、吵架时男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女方如果挂了电话,男方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女方。电话不通打手机,总之不能气绥,屡挂屡打,但是

女方也要给男方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2次。

8、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睡觉时男方必须主动抱女方,女方生气百般推让男方也不能

就此放弃,一定要哄到女方睡着,做上美梦……

9、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因为大家经常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

盲人师傅学,严禁向发廊女学!

公约条款暂时为以上这几条,可由女方无理由无时间限制地更改,男方有权利提出异议,但是异议是否被采纳最终解释权在女方手里)

2.协议结婚协议书 篇二

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一项权利, 而且这里的自由不仅包括结婚自由同时包括离婚自由, 而作为我国目前解除婚姻关系方式之一的协议离婚则可看作是离婚自由的集中体现。协议离婚又称作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 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登记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需要:第一, 夫妻双方需在协商的基础上就离婚问题达成共识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达成协议, 有子女的还需协议解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第二, 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离婚登记, 领取《离婚证》。由此可见, 相较于诉讼离婚它的程序简易、便捷, 同时避免了婚姻当事人之间因诉讼而加剧的仇视和敌对。在协议离婚实务中当事人最难达成协议的、争议最多的主要是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的部分, 而且对于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质和效力学术界一直没能达成共识, “解释三”的出台也没能使这一问题得到良好的解决。

二、当前司法实践中关于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的规定

对于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质和效力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并无明确规定, 不过目前已出台的两个司法解释中对这一问题倒是有所规定。“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条解释阐释了财产分割协议的两种存在形式:其一, 将解除夫妻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事项集中于一个协议中, 此时财产分割仅仅是作为离婚协议的一个或几个条款而存在;其二, 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一个协议, 此时财产分割问题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协议而存在的。该条解释实则是肯定了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机前的效力, 在第二种情况中两个独立的协议于不同的时间生效很好理解, 但问题在于第一种情况, 仅仅是作为离婚协议一部分的财产分割条款是否也能在协议签订时早于协议整体而独立生效呢?“解释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 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条文, 有的学者将“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看作是一个附条件的协议, 所附条件就是指经由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 即若婚姻关系通过登记而解除, 协议生效;反之, 协议不生效。这实际上是对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机前效力的否定。可见对于财产分割协议何时生效问题前后两个解释之间存在冲突, 而且如果将财产分割协议认定为婚姻登记之前不具备约束力, 那么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后没有立马去登记离婚, 但并非是因为其中一方或双方对协议中达成的事项反悔, 相反的是他们着手按照协议规定实施财产分割, 也就是说他们或在财产分割完成后或在完成一部分财产分割后才去办理了登记手续。在这种情况下, 在所间隔的这段时间里, 财产分割协议或条款的效力又该如何理解?它到底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还是登记离婚时生效呢?在这期间中如果其中一方与善意第三人进行了财产交易, 此次交易的效力又是如何呢?

三、离婚协议的性质和效力

既然法律规定得不够明确, 那么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就只能从法理的角度着手了。要研究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质和效力, 应该将其放在对对离婚协议的性质和效力探讨中进行。

对于离婚协议的性质和效力学界也存在争论,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传统的单一合同说、混合合同说、附条件合同说都有其合理之处但也存在法律逻辑上的不足。而运用行为基础理论对离婚协议的性质和效力进行分析的方式笔者觉得更为合理:

(一) 从内容上看, 离婚协议具有复合性, 包含数个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对法律行为个数的判断应该以其想达到的效果意思为基准。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对离婚协议应该具备包含了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由此可见, 离婚协议中包含的效果意思有解除夫妻身份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等, 这些效果意思分别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而且, 从“解释二”第9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法律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与以区别对待的, 即离婚协议经过登记后夫妻身份关系部分即时生效不会再发生变动, 而财产部分则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被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据此, 笔者认为离婚协议是数个行为的混合的观点是正确而合理的。

(二) 从数个法律行为的性质来看, 数个行为均为身份法律行为

所谓身份法律行为是指以身份以及身份引起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包括形成行为和附随行为两类 (1) 。其中形成行为是指直接以一定亲属身份的发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如结婚、离婚、收养等行为;附随行为是指以形成行为为前提, 附随此行为而为的法律行为, 如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约定、离婚时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协议等 (2)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中的数个行为均为身份法律行为, 且彼此间存在很密切的关系。所以混合合同说中将离婚协议割裂为“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论断存在欠妥之处。

(三) 从数个法律行为间的关系来看, 它们在效力具有关联性, 但生效条件并不一致

如上一点所论述的那样离婚协议中的解除夫妻关系的协议为形成型的身份法律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它的生效必须经过登记, 是一个要式法律行为;而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协议即为附随型的身份法律行为, 根据民事活动意思自治的原则, 只需具备一般的生效要件即可, 属于非要式法律行为。一般而言附随行为法律效力的产生是以形成行为的生效为前提。但对于离婚这一牵涉身份与财产的复杂的事项不能过于生硬的认为只要没有进行离婚登记财产处分协议或条款就从来没产生过效力。因为在现实生活中, 从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到登记机关登记之间有时候会间隔一段时间, 可能三天, 五天, 也可能一年半载。在这期间双方可能已经具体实施了财产分割行为, 而且这段时间里已经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会因双方的行为而发生变化, 例如:一方或双方反悔, 起诉到法院, 请求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其协议没有生效;一方或双方反悔, 达成新的协议, 此时旧的协议则因新的协议而失效;双方反悔, 继续夫妻关系, 共同生活。

四、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质和效力

经过前面的分析, 现在我们可以将财产分割协议剥离出来看, 虽然离婚时的财产处分是身份行为中的附随性行为, 它同形成性行为解除夫妻关系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其毕竟还是以财产处分为内容, 当事人双方完全可以依照双方的合意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而自主决定, 法律不应否定其效力。当然也不是说只要是以离婚为目的而达成的财产处分协议无论最后是否登记离婚都始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如上文所列举的那几种情况, 财产分割协议就因种种原因而不再具备效力。就此笔者认为无论是协议离婚未果起诉至法院, 还是当事人反悔继续维持夫妻关系, 亦或是登记前双方签订了新的协议等等情况, 实质上都是用“新的协议” (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可以是具体有形的也可以是通过行为而表现出来的) 取代了原来的协议, 也就是说笔者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应该是一个可变更、可撤销的协议, 不能因为没有以它为前提进行登记离婚而否认财产分割协议曾经在当事人之间产生过约束力的效力。这样认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以这个为出发点我们再对司法实践中有关财产分割协议的条款进行分析:

(一) “解释二”第8条

如前文所述, “解释二”第8条实际上是肯定了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机前的效力。至于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的财产分割条款能否单独生效的问题, 笔者认为同一份协议中的不同条款, 由于性质、法律的特殊规定等的不同生效时间存在差异也是正常的事情。由于婚姻问题是一个涉及人与人之间身份关系的行为, 而且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 所有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十分的慎重, 其法律效力的产生之能始于领取《离婚证》之时, 而对财产进行处分是任何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可以自主进行的, 只要双方达成合意那么便对当事人产生了约束力。

(二) “解释二”第9条

“解释二”的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就财产处分问题反悔, 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处分协议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此可以得出:1.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或条款具有其自身的独立性, 可以单独起诉;2.该条解释是财产分割协议的可变更、可撤销性的有力法律依据, 而且其变更撤销的将时间可延长至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三) “解释三”第14条

对于此条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处分协议没有生效”的理解不能一味的认为这是在否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的法律效力, 如前文所提到的那样这样不仅导致相关解释间的冲突而且也与现实生活中的处理情况不符。从财产分割协议的可变更、可撤销的性质出发, 它既可以因当事人达成合意而撤销也可以因法院的判决而撤销。一般情况下, 双方是在无法通过达成合意而变更财产处分协议时才会起诉至法院, 是否诉之法院也是当事人的选择, 他们所期望的是在法院这一中立方的作用下达成双方都认可的新的分割协议。所以我们可以将当事人诉之到法院的行为看作是在行使变更、撤销权。据此, 财产分割协议或条款在双方签字时生效也就符合了该条解释的规定。

五、在进行离婚登记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具备对抗效力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条款是夫妻之间就共同财产如何处分所签订的, 如前文所论述的那样其效力始于双方签字之时, 但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效力应该仅限于当事人双方。当双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到办理离婚登记这段时间里, 如果其中一方与善意第三人进行财产交易, 也就说他单方面处分了原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第三人来说, 因为他们没有领取《离婚证》, 其二人当然还是夫妻, 他也不太可能获悉其二人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的。因此, 第三人有权相信与他交易的当事人是具有处分权的, 此时如果第三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 那么第三人就能够取得该项财产, 另一方就不得以他们以对财产进行其他处分为理由, 要求确认该比交易无效, 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

六、结论

综上所述, 笔者认为应该将离婚协议认定为包含数个法律行为的复合协议, 有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行为, 也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行为, 有子女的还有划分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行为。其中解除婚姻关系是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登记才能产生效力, 而财产分割协议是不要式法律行为, 在双方达成合意并在协议上签字生效, 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这个财产分割协议是在夫妻之间进行的, 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 协议主体和处分内容均具有特殊性, 所以当事人双方同时又享有对该协议理解的可变更、可撤销的协议权, 该协议会因当事人双方的合意而改变也可因无法登记离婚转而诉讼离婚, 通过法院的确认其无效而撤销, 一旦撤销即视为自始没有发生过效力。但需注意的是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在离婚登记前部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参考文献

[1]余栋华.协议离婚中财产处分协议性质与生效时间研究[J].求实, 2012.

3.协议结婚协议书 篇三

与她断绝了母女关系,

原本应该幸福的家庭

就这样被郝立亲手毁了。

历艰辛终成眷属,

霸王协议留困扰

何运恒与马莉莉取了婚纱照回到家,饭桌上已摆好了菜。马莉莉的母亲郝立拿出一瓶陈年的白酒。何运恒替岳母斟满一杯,自己也倒了满杯,说:“妈,感谢您,我敬您一杯。”郝立欣然喝下,在郝立的几番言语下,何运恒频频举杯,直到醉意朦胧。

饭后,何运恒被郝立叫到书房,郝立开门见山地说:“运恒,对于你们的婚事,我是不得已才同意的,现在我有个要求,这里有份我拟好的结婚协议,你只有签了它,才会让我觉得你是真正爱着我们家莉莉的。当然这个协议的内容也是为了你们好。”

何运恒忐忑地接过协议,大概看了几条,“一,要一生一世忠于马莉莉,不能背叛誓言;二,做上门女婿是自觉自愿,是出于对马莉莉的爱,永不反悔;三,要以家庭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服从家庭利益……”这些在何运恒看来都是出自一个母亲对女儿的爱,他忐忑的心放了下来,大笔一挥签了字。郝立立马收好了协议,满意地点了点头。

何运恒回到屋里把结婚协议的事告诉了马莉莉,马莉莉起身要去找母亲理论,却被何运恒拦住了:“莉莉,妈也是为了我们好,身为长辈她不会害我们的。”

何运恒出生于工人家庭,很小时,母亲就因病去世了,父亲把他拉扯大。何运恒很懂事,从小学到高中成绩都是名列前茅,后来考取了大学。

大学第一年的元旦晚会,何运恒与马莉莉相识并相恋了。

马莉莉也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父亲在她读高一那年因一场车祸离开了,母亲是一家民营企业的总经理,堪称女强人。

寒假,马莉莉把何运恒带回了家,母亲郝立生气地说:“你谈男朋友怎么不事先给我说声,怎么也得找个有气质的。”

何运恒的脸霎时红了,他只有强忍住尴尬,憨憨地笑了。第二天,马莉莉的母亲郝立简单了解了何运恒的家世后,只说了一句话:“做个好同学、好朋友吧,其他想都不要想。”

半年后的一天,郝立到学校看望女儿,却发现女儿与何运恒非但没有疏远,还同居了。郝立气愤至极,给了何运恒一记耳光,气愤地说:“我当初的话你是没听明白还是装糊涂啊?”马莉莉知道在这样的情形下不能硬来,她委婉劝走了何运恒,又用缓兵之计让母亲回了老家。

之后,马莉莉一连几个月都没有给母亲打电话,也不再接听母亲的电话,这可急坏了郝立。郝立连忙赶到学校,才得知女儿去深圳实习了。郝立打听到了和马莉莉一同前往深圳实习的同学的手机号,让马莉莉同学转告马莉莉,务必给她回电话。

再给母亲通话时,马莉莉斩钉截铁地说:“要想让我毕业回去接管公司事务,就必须同意让我和运恒在一起,因为我要嫁给他,不然我从此不再踏进家门半步。”女儿的任性郝立是再清楚不过的,她只好同意女儿的要求,可心里还是一百个不愿意。

毕业后,马莉莉和何运恒回到家乡,马莉莉要求母亲答应他们在年底前结婚。郝立软硬兼施,最终没能让女儿改变决定。无奈之下,郝立提出了两个要求:一,何运恒必须到马家做上门女婿;二,必须买一套150平米的复式楼做婚房。郝立的要求让何运恒倍感为难,他满脸愁容地把事情如实告知父亲,父亲很开明,同意儿子做马家的上门女婿,因为他知道儿子对马莉莉的爱是不可阻挡的。

何运恒把父亲的态度和家里的经济情况告诉了郝立。郝立说:“既然你父亲如此大度地让你倒插门,我无话可说。我知道你买不起房子,这也无所谓,最重要的是你得听话。”

郝立的话让何运恒既感到一丝安慰,又难以捉摸。

伤了感情伤自尊,

上门女婿患抑郁

签了岳母拟定的结婚协议,马莉莉与何运恒的婚礼如期举行,婚礼不是很隆重,宴请的宾客是双方的近亲和一些和公司有生意往来的人。

为了弥补对父亲的愧疚,何运恒特意在婚礼上唱了那首他百唱不厌的《父亲》,没想到他的这一举动却遭到了郝立的严厉斥责。

郝立当着何运恒父亲的面厉声说道:“何运恒,你和莉莉同样生活在单亲家庭,你对你父亲的感情我能理解,可没有必要在婚礼上大做文章吧。”何运恒看了看父亲,本想反驳岳母,却又打住了,父亲的眼神让他冷静下来。

何运恒的父亲临走时向郝立说:“亲家母,既然运恒做了上门女婿,我就把他交给你了,我不护犊,运恒有啥做得不对的地方你尽管批评,我相信你也会拿他像亲儿子一样看待的。”

郝立顿了一下说:“放心,我會好好调教他的,就看他能不能受得了我的严厉。”

婚后,何运恒与马莉莉同时被郝立安排到自己公司上班,郝立对何运恒和马莉莉说:“从今天起,你们都是我公司的一员,应该知道在公司没有母亲与岳母,只有郝总,对于我的安排你们必须无条件服从。”

何运恒点了点头,马莉莉笑着说:“妈,你别拿头衔压人,不管说到哪,我都是你的女儿,运恒都是你的女婿,你得照顾着点嘛!”

郝立没有理会马莉莉,接着说:“你们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必须从最底层做起,莉莉以后就主管省外的业务,运恒就跑跑市内的业务吧。”

马莉莉撒娇地说:“妈,这么说我得长期驻外了,你舍得吗?”

郝立严肃地说:“服从安排!”

上班一个月后,马莉莉在母亲的再三催促下,去了公司驻长三角办事处所在地上海。

让马莉莉与何运恒没有想到的是,母亲郝立的这番安排是精心策划的。郝立之所以安排女儿外出,就是不想看到女儿早早怀孕生子。郝立的内心一直怀疑何运恒和他的父亲是看中了自己的家业,她要进行一系列的摸底和验证。

上班一个月的何运恒没有接到任何的业务派遣,主管业务的经理抱了一堆资料,让他先熟悉公司的企业理念和市场动态,这让想要证明自己能力的何运恒有些坐不住了。

何运恒来到总经理办公室,找到郝立:“妈,您给我安排任务吧,这样天天坐在办公室……”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郝立就开始了教训:“在公司只有郝总,你是我的员工,必须服从我的安排,我可以给你任务,但你能保证顺利完成吗?”何运恒没有多想,立马应答到:“只要给我安排任务,我会竭尽全力做好!”郝立笑了一声:“现在我就给你一个任务,公司刚选定一家大型卖场作为合作伙伴,明天进行谈判,你打头阵吧!”何运恒连声道谢。

第二天,何运恒准时到达谈判现场,当对方询问他的职务时,何运恒如实回答自己是公司的一名销售人员。对方经理立马起身,笑道:“一个业务员哪有资格来谈这个合同。”

何运恒没有想到这一突发事态,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离开了谈判现场。

何运恒硬着头皮回到了公司,郝立当着公司十几位员工的面厉声斥责道:“你长头脑没有啊,你身上写着普通员工吗?一点应变能力都没有还谈啥业务。从今天起,你就管管公司的后勤事务吧。”何运恒没想到岳母会这样让自己难堪,可自己的确有失灵活性,只有认了。

在一段时间里,何运恒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而郝立却越来越过分,只要何运恒稍不顺从,她马上会说:“别忘了你签的结婚协议。”工作上,郝立要求何运恒必须服从,生活上郝立对何运恒也圈定了范围,不容许有半点违背。郝立的所作所为,让何运恒在感情上很受伤害。

“强权”何时了?

逼疯女婿情何以堪

春节,马莉莉回到家,何运恒把父亲也接到岳母家一起过年。何运恒起初担心郝立会反对,没想到郝立这次爽快答应了,这让何运恒很是意外。整个春节一家人其乐融融,何运恒的心情也好了许多。何运恒让马莉莉给母亲说说,让他回到做业务的岗位,郝立也爽快答应了。

春节刚过,郝立很快安排女儿又去了上海办事处,何运恒的父亲也回去了。

上班的第一天,郝立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又在公司员工面前对何运恒进行训斥:“何运恒,你要是有能力,就别把自己老婆搬出来!”何运恒被一双双目光盯着,浑身不自在,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提了提精神说:“郝总,我也不愿意让莉莉为我说话,可我总不能天天去做那些枯燥无味的工作,我想做业务,请再给我些机会。”

“我没给过你机会吗?是你自己不争气。既然你还想证明自己,我不能拦着,但要是还把事情搞砸喽,你就自动请辞吧。”郝立毫不客气。

何运恒拍着胸脯说:“我绝对不会再失败了。”

何运恒接连谈了几笔业务,只有一个价值几万元的单子谈成了,其他都无一例外遭遇惨败,可别的业务员去谈,却都很容易成功了。单纯的何运恒哪里知道,这些成败都是郝立故意安排的。

何运恒惭愧不已,想到别的公司历练一下,可郝立断然拒绝了:“结婚协议里明确规定,要以家庭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服从家庭利益。”

何运恒又被安排到了后勤部。

工作的失意和生活的重重限制让何运恒情绪低落到了极点,他盼着与马莉莉的每一次相见,可马莉莉的行程总是被安排得那么匆忙。何运恒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经常失眠,心情焦虑。

就在这时,马莉莉出现了呕吐等妊娠反应,她第一时间告诉了何运恒,马莉莉怀孕的事情给何运恒的生活带来了一线曙光。何运恒的精神有所好转,可郝立却没有任何的喜悦。

马莉莉回家养胎,郝立十分生气。郝立把何运恒叫到面前:“你想不想做业务?”

何运恒喜出望外:“当然想啊!”

“那你劝劝莉莉,这个孩子能不能不要了,现在公司很忙,我也老了,得尽快让莉莉接手公司的全部事务。”

何运恒没有同意,郝立先前略显和蔼的脸陡变,气得把手中的报纸狠狠摔在地上:“莉莉回来你的言行要注意点,不然她动了胎气会带来严重后果的。”

郝立把女儿安排到城郊一个幽静的小区,并给女儿聘请了营养师和保姆。郝立笑着说:“这里环境空气都非常好,离家也不远,公司很忙,以后也终归要交到你和运恒手里的,他也需要历练啊。”母亲的话让马莉莉立刻理解了她的“良苦用心”,感激母亲的关怀。

郝立提升何运恒为公司副总,公司宴请客户的次数开始频繁起来,郝立每次都让何运恒作陪,何运恒在多次酒醉后,神经系统受到了重创。而每当他提出要去看望马莉莉时,郝立都找来一大堆借口阻止他。何运恒也想过要反抗,但郝立总会拿那纸不公平的协议压着他。何运恒每天都在下决心把自己的真实境遇告诉马莉莉,可最终没能战胜自己。马莉莉厌倦了被人伺候却没人能够真心交流的生活,毅然决定回到家里。

马莉莉回到家的第二天,郝立把何运恒叫到厨房关上门,指着何运恒斥责道:“莉莉回家是不是你的主意,别想着她回来会给你撑腰,这个家一切还是我说了算!”

何运恒委屈地说:“没有啊,您误会了,我从没有要求莉莉回来。”

“你还不承认,我看你就是个小人。你是不是想让这个家不得安宁你才好受啊!”

马莉莉去卫生间路过厨房时听到了母亲训斥何运恒的话,就过来为何运恒鸣不平,马莉莉平生第一次指责了母亲,这让郝立难以接受,推推搡搡把马莉莉推到了客厅,孰料马莉莉脚下一滑重重摔在了地上,送到医院就被告知胎死腹中了。

何运恒面无表情,僵硬地走出医院,忽然他在车流中狂奔。何运恒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4.结婚协议书 篇四

男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为夫妻。以下称(老日举行结婚典礼。我们将在人生道路上同行,共同走过崎岖或平坦的道路,我们将在婚姻中,彼此分享、共同成长。仅此我们宣誓:我们将成为终生的朋友、伴侣、唯一的真爱。在这特别的日子里,我们承诺,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成功或失败、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任何的环境下都敬重对方、疼爱对方,分担对方的快乐和忧愁。除了死亡之外,永远不与对方分离。为更好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这段感情特立此协议如下: 一:财产问题

1.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时,各方婚前所负债务亦由各方各自承担。婚后双方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共同负担家庭开支。

2.婚后所有财产的持有比例:甲方持有()%,乙方持有()%,如今后有孩子时,经协商甲方自愿出让()%,乙方自愿出让()%,合计15%,归孩子所有。

3.生活开支完全由乙方进行管理,甲方需每月支付给乙方不低于月收入()%的生活费。

4.金额在()元以上的项目开支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按财产持有比例进行支付。

5.由乙方建立家庭财政账簿;详细记录每月收支情况,做到计划消费,合理分配,统筹计算。

6.严格控制合理费用外的透支、借贷情况,如有需求提前申报,经审核后发放。

7.特殊情况甲乙双方有权独立做出支付行为,但事后必须像对方解释说明。

8、甲乙双方应将每个月工资的()%存入银行,为以后买房做打算。这部分属于固定资产,不得随意进行挪用,私自取用。

二:权利行使问题

1. 实行公平的基本原则。

2. 所有重大决策须经双方协议决定。

3. 鉴于甲乙双方年纪小经验少,要多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

4.男方及男方家人不得胁迫女方生育后代,是否生育后代及是否要小孩由女方决定。

三:双方老人的赡养问题

1.孝敬双方老人的经费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如有考虑不周之处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提醒对方。

2.婚后甲乙双方要尊敬、关爱双方的父母如同对待自己的父母,不得有借故推诿之行为。

3.双方若与对方父母产生矛盾,不准当面起冲突,双方私下商量解决,不得因之影响夫妻感情。

4.对待老人要和善,饮食起居要关心。不得恶语相加,不得冷言冷语。

四:家庭琐碎事务及家务问题

1.为共建和平家庭,民主之家,幸福居室,夫妻双方有责任共同担当家务活,保证家庭卫生、明朗、温馨。

2.甲方必须尽力协助乙方做好家务。水、电、电器等出现故障全部有甲方负责维修和保养。

3.关于双方各自的朋友及亲属,本着团结友善互不干涉的原则进行。双方要给予必要的配合。

五:发生矛盾和问题的处理

1. 文明用语,相互尊重。一切能伤害彼此的话语请三思后再说,杜绝一切难听的骂人词语。

2. 婚后甲乙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隐私,但个人隐私必须在一定范围之内。引起对方怀疑的隐私不在此内,并且必须对引起对方怀疑的隐私做出明确的解释。

3.双方若发生争执,甲方应自觉退让。

4.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床睡。

5. 有事晚归必须提前告诉对方,出差时要注意随时汇报行踪,出现手机没电的现象要提前汇报。

6. 甲乙双方不沾染不良习气,坚决不许参加赌博、不准吸烟。乙方不得饮酒(宴会时可少量)

7. 不准出入酒吧歌厅等场所。

8. 甲方不得暴力殴打乙方,如因甲方暴力殴打或虐待乙方导致离婚,则家庭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此外,男方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对女方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

9. 甲方不得外出寻花问柳,双方必须忠诚于对方。任何一方有婚外性行为则代表自动放弃全部财产,自动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利,并给予另一方精神损失费500000元整(伍拾万元整)。

10. 如任何一方发生打骂虐待老人的情况,另一方均可提出离婚。离婚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

此协议自注册结婚之日起实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四份分别有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父母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可视以后情况对本协议进行增删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甲方家长: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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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婚协议书 篇五

一、老人赡养

1、双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2、夫妻双方本着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互相承诺婚后必须尊重孝敬对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赡养父母并必须协助另一方赡养双方父母,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二、地位

1、夫妻双方在家中拥有同等地位;

2、男方对家中的事情拥有决定权,女方拥有否决权;

三、子女

子女为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教育,孩子的名字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四、财产与债务

1、夫妻双方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

2、夫妻双方通过所以来源所获得的财产不论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均归女方管理,双方共同拥有财产的支配权;

4、一切债务均为夫妻共有债务,前提是双方知晓债务来源;

五、亲友

1、双方亲友具有同等地位;

2、夫妻双方有义务陪另一方参加对方家庭活动、事项,不得找借口推脱、拒绝;

六、夫妻间生活守则

1、无论吵架多严重,都不许提离婚,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错误的前提是没有原则性错误,例如出轨;

2、夫妻之间应相互信任、相互忠诚,相互宽容、相互坦白,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行为不轧,或做出任何伤害夫妻感情的事,应视其情节严重进行处理,处理决定权由受伤害一方决定;

3、一方生气的时候,另一方必须先承认错误,不与对方争吵;

4、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感情出现变故(移情别恋),或其它异性朋友过于亲密,则该当事人不得欺骗其变心行为,坦白相告,且与另一当事人协商处理该问题,若受害伤不想原谅过错方,或过错方有欺瞒行为,则受害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无条件答应任何合理要求,包括离婚;

5、外出超过12点必须告知对方,当女方对男方的去向产生疑问时,男方必须解释到女方满意为止;

6、丈夫需要定时向妻子报告行踪。在任何时刻均不能与妻子失去联络。

7、丈夫如反以上条款中的任何一条,妻子有权要求丈夫答应任何处罚。

无论天山之巅、还是海上瀛洲只要你需要我、我都会跋山涉水赶到你身边!我会在你无助时,给你力量;我会在你伤心时,给你依靠;我会在你失败时,给你鼓励。我用我的整个生命来爱你,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的!

1、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一起面对,一起承担,一起克服。

2、彼此都要克制下自己的脾气,别让情绪影响彼此的感情。

3、不管未来的路有多难走,我们都要同舟共济,一起去拼未来。

4、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为了我,也一定要健康快乐的生活。

5、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许瞒我,要让我和你一起面对和承受。

6、我们都要坚定自己的心,不要受世俗的干扰,要抵挡住诱惑。

7、当彼此犯错时,耐心的告诉对方,劝说对方改正,但不要争吵。

8、要奔着我们俩的梦想而努力,一个家,有你,有我,有两个宝宝。

9、把每一次争吵当作调味剂,把每一次磨难当作垫脚石,这样,我们的感情磨合到一定程度后,我们便无什么障碍可言啦。

10、除了彼此、对任何人都很不屑、一定努力要让彼此在一起!

本协议从即日起开始生效,履行期限为一辈子!

签下本协议后,双方必须要做到:生不离、死不弃!

甲方:

乙方:

日期:

6.夫妻结婚协议书 篇六

甲方:(老公)

乙方:(老婆)

甲乙双方为促进家庭的和谐发展,进一步提高生活 质量以及保证婚姻生活美满幸福 ,经协商一致,特制订以下协议,以求共同恪守(以下正文内容甲乙双方统称老公老婆):

一、后勤分工

以营造出清洁舒适、勤俭与享受、有秩序、有乐趣、有品质的家庭生活空间为目标,兼考虑老公在外地工作,所以当老公不在家时,由老婆全权负责家庭生活的后勤工作,负责买菜、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被子,整理家居,定制家用消费品计划并实施,家用电器的日常清理、家用电器及其他物品如遇故障请售后或维修、水、电、煤气的缴纳以及亲朋好友之间的人情往来(这么贤惠能干的老婆,老公你可真好福气啊);老公假期回家时,如遇季节交替时节,负责收纳换季的电器,如电风扇擦洗等,同时需在假期内积极协助老婆干家务活,具体事务由老婆统一安排并监督;

二、孩子教育

这是家庭中重之又重的工作!当老公不在家时,由老婆全权负责孩子的照料及教育,负责每日营养、饥饱冷暧,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检查作业、特长兴趣的培养,丰富孩子业余生活,帮助孩子解决学习以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经常和老师沟通;老公平时要多打电话 问候孩子,关心孩子的成长状况,和孩子谈谈心,假期回家时一定要陪孩子一起玩耍,参与孩子爱玩的游戏中,要多多给予孩子来自爸爸的男人 胸怀的另外一种爱。

当孩子任性时,老公老婆意见须保持一致,如果实在不能达成一致,则宁可放弃当时的管教,事后再作处理。

三、收入分配

考虑孩子独立性尚处于幼弱阶段,老婆辞职在家暂没有收入,由老公全权负责通过不断努力工作赢得工资薪酬作为家庭经济 的主要来源,同时为充分保护老婆作为全职太太的权益和为家庭作出的牺牲,老公需从收入中抽取和老婆辞职前相同工资水平的部分付与老婆的工资卡上,作为老婆现在没有工资的补偿,直至老婆以后重新工作为止(只不过走了一种形式罢了,但奇怪,这样老婆心里舒服多了,好象有了心理上的一种平衡和经济独立的安全感呢),但这部分收入同样作为家用补贴,统一到家庭财务管理 中,老婆更不得将这笔收入私存小金库。

四、财务管理

为充分发挥老婆是财会专业出身的优越性,家庭财务由老婆进行统一管理。老公每月工资要如数上缴,老婆要争取在扣除每月还贷、生活费、水电费、电话费、Internet费、保教费、培训 费等日常开支的情况下,每月有一定工资结余。另:每月15日老婆有义务向老公提供500元的零花钱,具体用作:烟费、社交费,同时老公不得以其他借口向老婆索要超额现金,如有超额开支,需及时向老婆说明开支去处,老婆酌情而定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从次月零花钱中扣除其超支部分。老公不得私存小金库。

老公未经过老婆允许,不得随意承诺借钱给亲戚朋友或向亲戚朋友借钱。

五、投资 理财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为让家庭的未来生活过得更好更富裕,必须开源节流,做好家庭理财工作。这项工作由老公老婆共同负责,目前投资才起步,种类仅为股票 投资,虽处于被套的阶段,但老公老婆要保持良好的心态,通过在股票市场的不断实践,在失败中总结分析经验,为将来更好更全面的投资和家庭理财计划做好准备。

六、打战约法

当老公老婆之间发生意见冲突时,首先要制怒,老公年长几岁,要让着点老婆,双方坚绝杜绝使用“离婚”、“趁早散伙”、“你自己过吧”之类不负责任的言语刺激对方,如若犯规,事后要擦50遍地板以示惩罚。

当双方出现冷战局面时,老公要主动给老婆打电话,发短信,但不得使用火上浇油的锐利话语,老婆有行使权拒接老公的电话、短信,但要适可而止。

七、汇报沟通

老公不在老婆身边的日子,要每天打电话问候老婆,及时汇报一天来的工作及思想状况。老婆的电话老公要及时接听,即使在开会或者有事时也要立即发送短信回应。

老公老婆须每月做一次家庭总结,促进交流,总结现阶段家庭规划及孩子教育问题,扬长避短,共同展望未来。

老公无论在工作岗位上处于什么地位,在老婆面前永远不得有带有工作气氛的大男子主义出现。

八、每月外出

老公每月需安排时间陪老婆孩子外出游玩,地点由老公老婆双方讨论决定,老婆具有最终决定权。每月至少要陪老婆逛街一次,逛街时老公要有耐心的充分当好陪伴者、建议者及拎包大使,要让老婆逛得开心,此时老公享有牵老婆小手的权利。每月要创造和老婆单独相处的时光,带老婆重温恋爱时的浪漫与深情,还有爱的甜蜜蜜……

九、保持健康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老公老婆要保重身体,经常锻炼,情感上经常沟通,做无论身体还是心理上都健康的人。

十、本协议自签署即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终生不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7.协议结婚协议书 篇七

说到对赌协议, 就不得不提到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创业初期, 投资者选择融资企业进行私募股权投资, 需要考虑到宏观经济与政策, 市场情况变化, 融资企业的当前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判断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 但这些因素都具有不可控性;而且投资者作为企业外人无法准确掌握或判断融资企业信息的正确性, 所以投资者进行投资时面临巨大的风险, 因此, 为了保障投融资双方的交易能够在较为公平合理的环境下进行, 由此产生了对赌协议。[1]

对赌协议 (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 简称VAM, 又称“估值调整机制”) , 具体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签订投资合同时, 由于创业企业未来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 从而约定一定的条件, 若约定条件成就, 由投资方向融资方弥补高估企业自身价值的损失, 如果约定的条件未出现, 则由融资方向投资方补偿企业价值被低估的损失。

二、对赌协议第一案的案情及判决梳理

三级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基本相同:2007年11月, 甘肃众星铸业有限公司、海富公司、迪亚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甘肃众星铸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协议书第7条第2项规定了众星公司的2008年业绩目标为:净利润不得低于3000万元。若众星公司不能完成业绩目标, 则应对海富公司进行补偿, 如果因众星公司不能履行补偿义务, 海富公司还有权要求迪亚公司予以补偿。补偿金= (1-2008年实际净利润/3000万) ×本次投资金额。迪亚公司原来掌握了众星公司的全部股股份, 与众星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海富公司以现金2000万元对众星公司进行增资, 世恒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99.38万美元, 海富公司受让部分股权, 海富投资占3.85%股权, 众星公司由外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并作出特别约定:如果至2010年10月20日, 合资公司仍未上市, 届时海富公司有权要求迪亚公司回购海富公司所持合资公司的全部股权。世恒公司2008年净利润仅26858.13元。2009年12月30日, 海富公司将世恒公司、迪亚公司, 陆波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请求判令三方支付其协议补偿款1998.209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增资协议书》第7条第2项规定的利润分配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8条企业净利润应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的规定;同时, 该条规定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违反《公司法》第20条第1款。

二审法院与一审法院的判决理由大不相同, 而是认为第7条第2项的约定, 违反了投资领域风险共担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合同的解答》第4条第2项的规定, 认定海富投资未计入甘肃世恒注册资本的资金属于名为投资, 实为借贷。

最高院再审认为二审法院判决错误, 协议书的约定使得海富公司不论的投资世恒公司经营业绩是否良好均能获取相对固定的收益, 损害了世恒公司利益和公司债权人利益;但在世恒公司不能全额弥补时, 迪亚公司对于海富投资的补偿并不损害甘肃世恒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认定该补偿责任的约定是有效的。综合上述理由, 最高法撤销甘肃高院的二审判决;并判决, 由迪亚公司向海富投资支付协议补偿款1998.2095元。[2]

三、对赌协议与我国法律的兼容性、合法性分析

综上所述, 法院判决涉及对赌协议违反企业净利润法定分配规则;损害了公司利益及公司债权人利益;对赌协议名为投资, 实为借贷, 违反了共担风险原则;承认控股股东对投资方的补偿责任。本文将对这些裁判要点一一进行分析。

(一) 对赌协议是否违反企业净利润分配规定

本案一审判决认为海富公司有权要求世恒公司补偿的约定违反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8条企业净利润应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的规定。首先, 判决书对此条款是否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未作分析, 从法规范分类的角度来说, 此条更倾向于是一个授权性的规范和任意性的规范[3];其次,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 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 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可见, 《公司法》尊重鼓励股东的意思自治, 约定优于法定, 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因此, 中外合资企业通过章程或者协议对利润分配做出另外的安排, 不能说是违法行为。

(二) 对赌协议是否损害公司及债权人利益

投资者进行投资, 首先要对融资企业进行估值, 融资方也要进行数据资料整理, 为投资方提供本企业经营状况以吸引投资。所以, 对赌协议的条款必是经过投融资双方广泛调查, 深思熟虑的结果;另外, 判断对赌协议是否损害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 从资本维持角度来看, 投资方向被投资公司增资, 提高了其注册资本, 增加了公司的责任能力;即使约定条件出现, 投资方退出, 从形式上看, 擅自减资损害了债权人利益, 但从实质而言, 因为其之前的投资行为形成了公司的增资, 增加了公司的责任能力, 这样的增减对原有的责任能力没有造成减损, 退出机制就不一定是违法行为。[4]

(三) 对赌协议是否违反了投资领域风险共担原则

之所以称为“对赌”, 是因为订立协议的双方必定都承担了一定的风险。法院在裁判时一直抱有无论被投资企业盈利或亏损投资方均无损失的态度。这种观点并未对赌协议的后果深入分析:首先, 如果企业经营业绩差, 股票贬值, 届时投资者退出时即使从管理层获得巨额股份, 也不会获得预期中的高收益;其次, 投资者作为原来企业的局外人, 相对于原股东, 对企业信息不甚了解, 甚至不排除融资方披露虚假信息而骗取投资的行为, 对赌协议是对投资方在信息方面弱势地位的一种补偿;另外, 投资方对融资方提供大量资金, 成为企业股东, 必定会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为企业上市, 实现约定经营业绩而付出成本, 并非坐享其成。

(四) 对赌协议是否名为投资, 实为借贷

贷款是典型的固定回报投资形式, 贷款人对借款人有权索取的金额与公司盈亏无关, 还款期届满时, 按时收回固定金额。但在对赌协议中, 投资方在退出时取得的收益并非是固定的, 其取决于退出时企业的经营状况, 而经营状况有好有差, 经营状况好, 则投资方取得较高收益, 经营状况差, 则也是颗粒无收;此规定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其颁布于1990年11月, 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日趋成熟, 社会发展状况也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因此此解释的适用性也值得怀疑。[5]

(五) 对赌协议中原股东对投资方进行补偿是否合法

对赌协议的实行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成熟的资本市场, 之所以对赌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运行良好, 就是因为西方国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 相比之下, 我国供对赌协议生存发展的投资环境还很不成熟。普遍的对赌协议中是将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作为补偿责任主体, 而不是被投资公司, 因而才不会损害公司及债权人的利益。在海富案中, 被投资公司成为承担现金补偿责任的第一主体, 而迪亚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仅在前者未能履行补偿义务时承担赔偿责任, 这在对赌协议中并非常态。根据一般规则, 理应由迪亚公司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而不仅仅是补充责任, 因此最高院判决迪亚公司承担对海富公司的补偿责任是正当的。[6]

四、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

对赌作为舶来品, 在我国尚属于新鲜事物, 对于其法律性质讨论颇多, 目前为止形成的通说为对赌属于射幸合同。至今我国现行民法上对于射幸合同没有直接的明文规定, 因此属于无名合同, 但世界上有些国家对此做出规定, 如《法国民法典》中规定:“射幸契约, 为当事人全体或其中一人或数人取决于不确定的事件, 对财产取得利益或遭受损失的一种相互协议”。射幸合同最突出的两个特点:一是射幸合同涉及的交易标的物在合同缔结时尚不实际存在, 所存在的只是获得该标的物的或然性, 即取得该标的物的希望;第二, 射幸合同似乎与等价有偿原则相悖。射幸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负担风险, 支付代价获得巨大利益, 也可能会一无所得。对赌协议的性质与射幸合同有相似之处, 即投资方和融资方在签订对赌协议时, 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不确定, 法律效果不确定;其次, 双方均承担了相应的风险。然而也有学者对射幸合同性质提出质疑:射幸合同的核心在于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只取不予但却不违反人类正常的道德观念。但是对赌协议中, 双方的目标和利益是一致的, 并非一个愿打, 一个愿挨。因此认为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金融创新, 其法律性质与射幸合同相似, 但并不完全符合, 无法将其纳入某一具体的合同种类中。笔者认为, 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金融创新, 其同时具有商事和民事合同的性质, 法院在审理时僵化地运用了民法公平原则, 并及力将对赌协议嵌入一个现有的合同模式中。在商事合同中, 商人为了规避法律和风险, 往往刻意将合同性质模糊化, 当今世界商业模式日益翻新, 法律往往滞后, 因此不能完全拘泥于法律, 而应当给予商事法律关系一定的自由化;而且民法中的公平和商法中的公平是有差别的, 民法中的公平侧重保护弱者, 具有很强的道德伦理性, 商法中则注重经济公平, 机会平等, 商事风险不可避免。海富案作为中国对赌第一案具有指导意义, 但更多地应是引起人们的反思:平衡民事和商事公平理念, 发挥商事创新空间, 完善我国资本市场。

参考文献

[1]李艳军.对赌协议在中国创业板市场中的法律地位[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1 (11)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2) 民提字第11号.

[3]韦苇, 崔蕾.对赌协议司法第一案的评析与启示[J].天津法学, 2013 (2) .

[4]杨宏芹, 张岑.对赌协议法律性质和效力研究——以海富投资案为视角[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3 (5) .

8.离婚协议书范本 篇八

女方:×××(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

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

一、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二、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方式。在子女探望权方面,包括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具体的约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

四、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

五、损害赔偿金额,如何支付等。

六、经济困难补助方式、数额、期限等等。

七、若一方有隐匿或转移财产行为……

男方:

____年__月__日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9.合作协议书(结婚仪式任务单) 篇九

甲方:

乙方: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指定客户进行婚礼仪式内 管风琴弹奏 服务。

2.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确认任务单。

3.甲方在开具的任务单上应注明时间、地点、服务内容。

4.乙方在接到通知的一天内确认后,即在甲方所开具的任务单上签字并手递、邮递或传真回到甲方。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成任务单上服务内容(包括时间、地点)。(除天

灾人祸外)如乙方有不可抗力的原因,则需提前20日通知甲方或安排其他人选代替。

6.若服务当天甲方因客户要求延长服务时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超

出规定服务时间,则甲方应给予乙方计时加班费。具体操作及费用按现有方式进行。

7.乙方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在完成任务过程中,不得出差错。仪容端正、态

度认真,并要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8每月15日甲方应通知乙方凭任务单前来结算前月完成的任务,领取已完成任

务的报酬。

9.乙方每服务一次报酬为元/次,服务一次时间大约为1小时(15分钟准备,1小时服务)。

10.如乙方无故缺席未能完成任务,则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的报酬。

11.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12.本合同期限定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可自动延期一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不变。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

束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10.离婚协议格式和国家法定结婚年龄 篇十

2、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3、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西藏、新疆、内蒙古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要注意的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这里的法定婚龄是实岁不是虚岁。

问: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能生孩子吗?

答:双方没到结婚年龄,但女方有8个月不会被计生委强行人流。生育权在于女方,计生委不能强行人流。

问:国家最新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

答:男22周岁,女20周岁就可以结婚了,如果晚婚晚育三年以上可以享受一定的国家.

问:法定结婚年龄是全国统一的吗?我在网上看到的是男22周岁,女满20周岁就合法了啊,为什么我们这里男23周岁,女22周岁才可以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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