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事故预防制度

2024-06-22

伤害事故预防制度(通用8篇)

1.伤害事故预防制度 篇一

长岐技校

安全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制度

一、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保卫干部负责检查、监督、维护、管理学校设备设施的安全工作。

二、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

大队部负责监督管理学生教育活动中所涉及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年级组长及班主任履行安全责任制,共同组织好学生的各类活动。

教务处负责监督管理教学活动中所涉及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体育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教育工作

大队部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宣传相关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做到节假日、大型活动和平时的安全教育相结合。

四、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措施

1、发生学生的伤害事故后,在学校安全工作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下,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属于重大事故的,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请求援助。

2、发生学生的伤害事故后,学校安全工作和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需在24小时内将情况报学校保卫保密科及主管科室;属重大事故的,学校须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保卫保密科及主管科室,同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法制科,请示事故协调处理指导意见。

3、凡属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事例,学校在电话及时报告后,以书面文字报告材料报送相关科室。

4、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录事故真相。必要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并请求公安卫生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除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外,还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事故3日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保险公司,由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后续工作。

五、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由于校方责任而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依照《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应对学校领导干部或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属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学校教职工未履行相关法律责任或虽履行职责但因有过失而造成事故的,学校应向有关责任的教职工进行追偿。

2.伤害事故预防制度 篇二

一、树立安全意识, 强化安全教育

1.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教师在教学中应切记安全无小事, 思想上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 不能疏忽大意和存在侥幸心理。

2.教师要正确认识和判断教学伤害事故。有些教学意外事故是难以预见的, 教师应以正确的态度对待, 用积极的方式去思考, 不能因“担心”或“害怕”束缚手脚, 通过削减教学内容或降低教学目标等方法来应付和逃避, 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3.加强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 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安全纪律教育, 使其清楚地认识伤害事故的后果, 同时培养学生良好的运动习惯, 学习一些保护方法,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尤其在课外锻炼或活动时, 要了解并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点, 参加适合的项目和选择适宜的运动量。

二、缜密的教学准备与严谨的课堂组织

1.课前应认真全面地分析教材和学情, 首先要充分了解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易程度;其次要对学生的身体状况差异和学习水平做到心中有数;最后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和有效的教学手段。

2.课前应对场地、器械进行细致的检查, 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3.强调组织纪律和安全要求, 提高学生的注意力, 使其及早形成较强的安全意识。

4.准备活动要充分并有针对性。准备活动的目的是使身体及早进入运动状态并适应运动要求, 所以应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练习, 使相关肌群及关节得到充分的活动。

5.在教学过程中, 学生的练习和思想状态不是一成不变的, 教师应适当观察, 要有积极的应变能力, 及时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做出相应的调整。

6.充分发挥体育小组长的作用。在学生练习的过程中, 教师不可能全员兼顾和指导, 发现并培养一些负责、热心、体育素质及能力较好的学生作为教师的小帮手, 这很有必要。

7.掌握并认识“保护与帮助”的重要性, 尤其在体操类教学中, 一定要指导学生在练习中相互保护和帮助的方法。

8.运动后的放松与调整必不可少, 选择轻松舒展的活动使肌体较快恢到正常状态, 并避免疲劳性伤害。

三、预防对学生的心理伤害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2011年版) 》要求, 健康包含健康的体魄, 也包含健全的心智。教师应清楚地认识到, 运动创伤较短时间容易恢复, 心理伤害却长期难以抚平, 教师应注意自己的言行, 避免讽刺、挖苦, 杜绝体罚, 要辩证地对待一些“活跃”的不听话现象或“呆板”的不参与现象, 要进行合理的引导和鼓励, 培养其守纪的习惯和运动的兴趣, 千万不能使学生形成抵触情绪甚至造成永久的心理伤害。

四、对教师专业素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1.知识和观念在不断地更新和发展, 教师也需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积极交流并研讨教法学法, 才能更科学、更自如地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进行教学并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习和掌握一些简单的急救措施和办法。体育教师还应加强学习一定医学基础知识, 能够认识和了解一些常见的运动损伤 (如中暑、痉挛、扭伤等) 。对于轻微的体育教学伤害事故尽早地进行救治和处理;而对一些较严重的伤害, 如骨折、开放性损伤等, 一定不能盲目乱动, 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3.伤害事故预防制度 篇三

一、第一时间到位,第一时间送医院救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意外伤害往往事发突然、紧急,让人措手不及。当意外伤害发生时,值班领导、班主任应该第一时间到位,马上联系医院,同时通知家长,及时、妥善地处理。记得去年4月的一天,已是夜里9点多,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是学校团委王书记打来的,告诉我说班里的乐乐同学在晚自习后下楼梯的过程中摔倒,当时晕过去几分钟,要我给家长联系,听到这个消息,当时,我的脑袋就像炸开了一般,心里紧张的不得了,“孩子伤的怎样,是意外还是打闹所致,怎样给家长说这件事?”来不及多想,我迅速拨通了家长电话,不巧他的爸爸妈妈都在临近县城忙工作,有七八十里地远,一时之间赶不过来,我安慰乐乐家长说,不用太担心,孩子已经送医院了,学校领导陪在身边,我也会马上赶到医院。我骑上摩托车风驰电掣赶往人民医院,到达急诊室时,乐乐的父母还没有到,乐乐正躺在病床上由医生进行初步检查,有几个同学在陪护,校团委王书记正在办理住院手续,躺在病床上的乐乐,神志清醒,医生告诉我说:孩子有轻微脑震荡,现在有些头晕,应该问题不大,但需要住院进一步观察和治疗。听到这些,我悬着的心才放下来。不一会,乐乐的家长赶来了,看到躺在病床上的孩子,妈妈的眼泪刷地涌了出来,我简单介绍了情况,请医生陈述了初步检查结果和指导意见,协助护士帮乐乐安顿好病房,打上点滴。忙完这一些,已经是夜半时分,与乐乐父母告别时,我又对孩子受伤表达了歉意,乐乐父母对学校和我为孩子所做的一切表示感谢。虽然很累,但是紧张的心情总算松弛下来。

现在的家庭多为独生子女,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宝贝疙瘩,平常孩子有点磕磕碰碰就很紧张,更不用说意外的伤害事故了,孩子在学校发生了意外伤害,学校老师有责任迅速送孩子就医并通知家长,及时、妥善地处理,很多因学生突发伤害事故引起的家校间的冲突就与学校未能及时送孩子就医和联系家长有关。

二、调查处理,协助办理保险赔付等问题

当突遭伤害孩子得到及时的救治,班主任老师应该及时展开调查,搞清造成伤害的原因,要是单纯的意外,处理很容易,如果是由于同学间发生冲突、打架斗殴所致,那就复杂的多了,班主任老师要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责任在谁,等等,必要时需要相关的家长协助处理,涉及不同级部应交由学校德育处处理,若情况重大,则需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理。乐乐意外受伤的原因是他与本级部别班一个相熟的同学在楼梯玩笑打闹所致,两个人都负有一定的责任。我请该同学的班主任联系了他的家长到校处理该问题。几天后,乐乐康复出院,家长到校办理保险赔付的相关材料,我给与积极的帮助,家长顺利地办完手续,然后从保险公司拿到相关款项。一般学校都会要求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还伴随着保险赔付等问题,班主任应该积极协助家长办理相关手续,这不仅会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对他们也是心灵上的慰藉。构筑预防学生突发伤害事故的“防火墙”,“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要减少突发伤害事故的几率,必须构筑预防学生突发伤害事故的“防火墙”。

三、安全教育常抓不懈,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

安全教育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师生应该绷紧安全教育这根弦。首先,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接受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的保护,撑起自我保护伞。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防止溺水、触电、烧伤、运动伤害、交通事故以及被人勒索、拐骗、绑架等,逐步提高自我保护的本领,减少乃至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这有赖于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和学生的自我教育。其次,班级、学校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诸如开展主题班队会,法制报告会,安全教育图片展等,邀请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做报告,进行消防演练,制作安全教育手抄报、主题板报,开展安全教育征文活动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预防、应对突发伤害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四、学校制定处理突发伤害事故预案,并定时开展演练

导致学生突发伤害事故的因素很多,让学校、老师防不胜防,所以制定突发伤害事故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很有必要的。

4.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 篇四

当今人类面临的各种灾害中,交通事故带给人类的伤害最广泛、最严重。据统计,全国每年约有十多万人死于交通事故,有50万人因此致伤、致残。在这些死者中,中小学生占有一定的比例,约每年一万多人,在滚滚的车轮面前,少年儿童显得尤为脆弱,这个问题愈来愈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去年我省中小学生各种非正常死亡403人中交通66人占总数的16.4%。

中小学生交通事故为什么如此频繁呢?根据分析,除了驾驶员因素和道路状况之外,还与中小学自身生理、心理和安全意识分不开。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中小学生交通事故中因为中小学生自身违章所造成的伤亡占有很大的比例。我们不能漠视血的教训!从生理上来讲,中小学生发育尚不成熟,眼睛视角狭窄,不容易发现临近车辆,遇到险情缺乏经验。从心理上来讲,中小学生年幼好玩,有的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游戏,甚至扒车。从自身意识上来讲,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马路上,一些学生为了赶时间把自行车蹬得飞快,或是忙于与同学闲谈,根本不注意来往车辆,有的边走路边看书,等等,这些情况的存在,发生各种交通事故就在所难免了。

交通事故造成的灾难是巨大的,但也是可以减少和预防的。交通法规是“生命之友”,是一路平安的全程车票。只要人人遵守交通法规,就能有效地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家庭幸福。5月1日起在我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每一个使用道路、车辆的人以权利;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也是每一个使用道路、车辆的人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伴,出现违规不仅会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小学生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横过道路时,不能从障碍物、静止的车辆后突然横穿马路,尽量避免在弯道后方横过马路。这是因为,路边的障碍物、弯道处,都会影响机动车驾驶员的视线,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2)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骑车转弯时,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右转弯的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骑自行车不能任意行驶,一次违规,可能没有遇到事故,但是随着违规次数增多,骑车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就会逐渐淡薄,遭遇事故的风险就会逐渐上升。防止惨祸发生要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骑车带人;定期检修自行车,以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禁止骑车撒把、下坡不捏闸和骑车下台阶,禁止骑自行车时抓住机动车辆尾随行进。

(3)通过路口时,应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让优先通过的车辆先行。在无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通过时,应在路口外慢行或停车暸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正确使用各种设施,具备防火、防盗、防触电及防煤气中毒的知识技能。

(1)防火的知识技能

生活中常见的火灾隐患有:乱扔烟头、晚上把点燃的蚊香放在床、窗帘附近,大扫除时随意焚烧垃圾、杂物;乱拉临时电线,违规使用电热器等。尤其是使用各种电器设施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如:①电吹风在通电使用时,人不能离开,更不能随手放置在台板、桌凳、沙发、床垫等可燃物上;电吹风使用完后切记要将电源线从电源插座上拔下来。遇到临时停电或电吹风出现故障,切记也要拔下插头。②电视机连续使用时间不能太长,通风要好,看完电视要及时拔电源插头。③录音机听完之后应拔掉电源插头,切断电源。一般普通录音机无电源开关,不拔电源插头,录音机变压器仍在工作,时间长了就会变热,温度升高。④使用电熨斗应该注意,电熨斗使用的额定电压,必须与所用的电源一样。选用保险应该能承受电熨斗的电流,电熨斗用的保险最好单独装置,这样更加安全。电熨斗不能直接放在易燃的木板上,应放在不导热的垫板上,如陶瓷、耐火砖等耐热的垫板。用完电熨斗后,立即拔下电源插头,切断电源,以免引起火灾。⑤电源插座中有一种一座多用的三联插座和四联插座,使用方便,颇受同学们青睐。但是使用这种多用插座应注意电源插座所能承受的能力,不能超负荷使用,以保安全。在电源插座上均标明有额定电压与电流,这说明电源插座能够承受的最大电压与电流值。电压与电流的乘积为电功率,单位为瓦数。假若在使用多联电源插座时,插了好几种电器就应仔细计算一下所插电器的功率是否超过了多联插座允许的额定功率,假若比插座的额定功率低,使用就安全。相反所用电器的总功率大于多联插座的额定功率,这样就不安全。因为电流通过金属导体时,金属导体会升温,当电流通过导体愈大,热效应愈高,发热量也愈大。当多种电器的电流通过多联插座时,电流愈大其热效应愈高,超过额定值后就会烧毁电线和插座,严重时就会引起火灾。

家用电器起火时,先拉掉电闸,然后用干粉、气体灭火器灭火,也可以用湿毛毯等灭火。如果是电视机着火,要从侧面灭火,防止屏幕爆炸造成人身伤害。

生活中还有很多简单实用的灭火方法:油锅着火时,可盖上锅盖灭火,但不能用水扑救。煤气、液化气灶着火时,要及时关闭进气阀门,用湿的抹布、围裙、毛巾等压住火苗,并将易燃易爆物品及时移开。

我们要注意消灭隐患,防患于未“燃”。

(2)防盗的知识技能

盗窃财物历来是最为典型的“常见罪”、“多发罪”,约占整个刑事发案率的70%多。对盗窃财物的犯罪防范,历来是治安防范中的重中之重。防盗的基本方法有人防、物防和技防三种。其中,人防是预防和制止盗窃犯罪惟一可靠的方法。物防,是一种应用最为广泛的基础防护措施。而技术防范,则是可即时发现入侵、能够替代人员守护且不会疲劳和懈怠可长时间处于戒备状态的更加隐蔽可靠的一种防范措施。学生宿舍和教室的防盗工作,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①最后离开教室或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千万不要怕麻烦。同学们一定要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以防盗窃犯罪人乘隙而入。

②不要留宿外来人员。如果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随便留宿不知底细的人,就等于引狼入室而将会后悔莫及,这种教训是惨痛的。

③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加强警惕、多加注意。如果来人说不出正当理由又说不清学校的基本情况、疑点较多,其神色必然慌张,则需要进一步盘问,必要时还可请他出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身份证明。如果发现来人携有可能是作案工具或赃物等证据时,可一方面派人与其交谈以拖延时间,另一方面打电话给学校保卫部门尽快来人做调查处理。

④同学们应积极参加教室和宿舍等部位的安全值班,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参加值班、巡逻等安全防范工作实践,不仅可保护自己和他人财物的安全,而且还可增强安全防盗意识,锻炼和增长自己社会实践的才干。

⑤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包括教室、宿舍、箱包、抽屉等处的各种钥匙,不能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乱放,以防“不速之客”复制或伺机行窃。

一旦发生盗窃案件,同学们一定要冷静应对:立即报告老师或学校保卫部门,同时封锁和保护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不得翻动现场的物品,切不可急急忙忙地去查看自己的物品是否丢失。这对公安人员准确分析、正确判断侦察范围和收集罪证,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配合调查,实事求是地客观回答公安部门和保卫人员提出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供线索,不得隐瞒情况不报,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义务,有责任为提供情况的同学保密;如果发现存折被窃,应当尽快到银行挂失。

(3)防触电的知识技能

电给人类带来了文明和便利,使生活的百花园群芳绚丽,但它又犹如“带刺的玫瑰”,稍有不慎,便会伤及我们。

触电就是电流通过人体,与大地或其他导体形成闭台回路,触电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有电击和电伤两种。人体触电的瞬时如不能立即摆脱电源将导致呼吸困难,心脏麻痹而死亡。

用电事故源于麻痹和无知。没有发生事故,不等于没有事故隐患。比如,认为关闭了用电器开关就是切断了电源,所以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等就是一种最常见的危险操作。

防止触电的注意事项是:①进行电气工作前,需先验明确实无电;②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如洗衣机、冰箱等)应保持良好的接地;③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分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分;④湿手不要接触或操作电气设备;⑤不要玩弄电气设备;⑥安装触电保安器;⑦不要乱拉乱接电线。

发现有人触电,应先设法断开电源然后进行急救。不能直接用手去拉拽触电者,防止自身触电。要大声呼唤求救、报警。如果发现有人高压触电,必须与触电者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尽快打电话报警或直接通知供电部门。对失去知觉的急救主要方法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场检查处理,严禁注射强心针。

(4)防煤气中毒的知识技能

煤、木柴、石油等含碳的有机物,在燃烧不充分时,就会产生一氧化碳。如果房间内通风不畅,这个隐形杀手就会致人死命。那么,怎么才能避免悲剧发生呢?

①通风换气。预防煤气中毒有许多方法,但是首选和简单易行的就是定时开窗通风,尤其是在天气寒冷低压时,它可以有效地增加氧气含量,降低一氧化碳浓度,确保室内生命安全。除此以外,在房屋适当位置(比如在房门上边的窗户上)安装风斗,给屋内煤炉安装烟筒等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要注意,烟筒的接口处要封闭严密,出口处要加装弯头。

②分室安装。近年来时常发生因洗浴而导致煤气中毒的事故。原因是狭小的洗澡间里,房门紧闭,通风不畅,人和煤气热水器争夺氧气,人就会因缺氧而窒息。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无论什么型号的燃气热水器一定要和淋浴器分室安装!

发生煤气泄漏怎么办?可能很多人都会认为应该先关闭煤气阀门,从源头上避免煤气进一步泄漏。的确,关闭阀门,能够阻止煤气浓度的进一步增加,但是,面对已经致人“昏倒在地”的高浓度煤气,首先应该打开窗户,迅速降低室内煤气的浓度。否则,很可能关闭煤气阀门的时间里,救助者也中毒倒地。其次,杜绝一切火种,禁止开、关电气用具。要离开现场使用手机,或到邻居家拨打求救电话。然后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清新空气中保暖处平卧,解开衣领及腰带以利其呼吸顺畅。应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附近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或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救。

3、了解和积极预防在校园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故,提高自我保护和求助及逃生的基本技能。

有关数据显示,每年我国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4人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和其他安全事故。排除那些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是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得以避免的。

据调查,学生在学校中最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时段依次为:体育课或运动会、课外活动、晚自习后、全校集体活动、上实验课或劳动课等,其特点为,学生活动时段和无成人在场的时段。不同地区发生安全问题的时间段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乡镇和县城在上体育课和上厕所这两个时间段是安全问题的易发时间。

学生在学校中最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地点为:楼梯、校门口200米内、操场、实验室、厕所等,其特点为,通道狭窄之处或者人多的地方。

从已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来看,校园伤害的主要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①饮食卫生,食物中毒;②校舍安全,校园周边危险建筑;③校内通行车辆、校园周边交通、校车;④学生之间打架、斗殴,校外人员、教职员工对学生非法侵害;⑤正常的文体活动。

5.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篇五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一)一、填空题

1、校园伤害事故特征包括主体的特定性、时间的特定性、地点的特定性、主观方面的特定性、(结果的特定性)。

2、学校责任事故是指学校(由于过错),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未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造成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事故的侵害赔偿责任。

3、如未成年人校园伤害事故中,加害人是学校和未成年人学校以外的第三人,则归责原则的适用应视加害行为而定。如属一般侵权行为,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动物致人损害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则适用(无过错原则);如双方均封锁过错,则有可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4、学校在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5、校园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学校责任),(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责任)和(第三人责任)。

6、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的形式有(电话上报)和(文字上报)。

7、目前我国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纠纷的途径主要有(协商)、(调解)和(诉讼)三种。

8、作为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具有特殊地位的主体即学校而言,其减责或免责条件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及(第三人的过错)

9、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心是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

10、在校园伤害事故中涉及的法律责任追究应当包括(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三个方面。

二、选择题

1、校园伤害事故的学生范围是指:(B)

A.只要是学生就都属于

B.主要指未成年的中小学生,也包括幼儿园儿C.除社会学生以外所有全日制学生 D.从幼儿园儿童到大学生全部属于

2、以下举例中属于校方有有意的校园伤害事故的是:(C)

A.体育课期间篮球架上的篮筐脱落将学生砸伤 B.晚自习下课时发生学生踩踏事件

C.学校彩未经建筑部门审批的图纸建设围墙,围墙倒塌造成学生伤亡

D.食堂发生的集体食物中毒

3、校园伤害事故责任者主要包括(D)

①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②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③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④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⑤学生

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 A.①②B.④⑤⑥C.①②③D.①②③④⑤⑥

4、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可以根据以下哪些依据判定学校存在过错?(C)

①教育教学手段或技术手段使用不当致使学生受到伤害

②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③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④学校没有及时采取干预和救治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或伤害程度加重

A.①②B.②③④C.①②③④D.③④

5、下列哪项不属于学校与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定位?(B)

A.教育法律上的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B.教育法律上的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 C.教育法律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D.教育法律上的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6、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下列哪项是不能被采用的(D)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归责原则

7、下列哪些校园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时可以免除学校责任?(A)

①洪水、海啸、地震

②学生自杀、自伤 ③学生本人或学生之间偶发的意外行为 ④学生突发疾病

A.①②③④B. ①②C.③④D.②③④

8下列校园伤害事故中教师需要承担责任的是:(A)

A.学生不遵守纪律被老师罚跑操场100圈,学生在受罚过程中休克

B.学生考试作弊被教师发现,该生在学校给予通报批语处分的当天服毒自杀

C.王、李两初二学生在课间嬉闹,老师已予以告诫和制止,但学生未听从,后李不慎将王推倒导致左臂骨折,教师发现后及时送医并通知家长

D.学生吴某在上课期间突然发生抽搐,老师发现后及时送医并尽快通知家长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9、目前,解决校园伤害事故赔偿金来源最有效的途径是(A)

A.参加学校责任险B.建立教师责任险 C.学校自筹资金D.教育行政部门协助解决

10、下列校园事故中属于学生个人责任的是:(B)①高某在体育课中心脏病突发死亡,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未告知校方 ②王某和李某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玩耍,王某不慎将李某眼睛弄伤③张某和于某在学校二楼室外楼梯玩耍时不慎坠到一楼,经查是学校楼梯栏杆不符合中小学建筑规定④张某和王某在上课时打闹,王某不慎将张某推倒造成李某胳膊骨折

A.①B.①②C.①②③D.①②③④

三、简答题

1、如何理解校园伤害事故的定义及基本内涵

答: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因过失行为造成的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关联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它所侵害的是受害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其基本内涵是:一是事故必须是发生于中小学生接受学校教育期间;二是受害人为未成年在校受教育者;三是行为人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的结果;四是伤害结果的发生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系;五是学校对伤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有过错的,对此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2、请简要论述学校与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定位。答:(1)教育法律上的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2)教育法律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3)教育法律上的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3、导致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学校方面的原因有哪些?

答:

一、学校相关制度不严,管理不力。

二、学校校舍、设备陈旧老化或设计不符合安全要求。

三、教育教学活动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力。

4、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解决的调解中如何遵循自愿原则?

答:调解校园伤害事故纠纷,必须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能施加任何压力,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原则贯穿在调解的整个过程中,首先,校园伤害事故纠纷发生后,是否由校内调解委员会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不得采取任何强制的方法迫使当事人接受调解;其次,在调解具体纠纷时,要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采用任何压

制、逼迫甚至体罚等粗暴手段;第三,调解协议的达成及执行,也都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能勉强,更不能在当事人思想不通、相互未达成谅解的情况下强迫他们达成协议和强制执行协议。只有始终坚持自愿的原则,才能彻底解决纠纷。

5、学校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校舍、设施安全(2)安全管理制度健全(3)安全教育到位(4)即使救助受伤害学生(5)食品安全(6)教育、批评注意方式方法(7)充分考虑不同学生的身心特点,照顾体质特异学生(8)对擅自离校或有危险行为的学生及时采取措施(9)严格教师的管理与监督(10)在以下几个特殊期间,尽职尽责:

1)到校时间 2)课间休息时间

3)午间休息时间 4)离校时间

5)晚自习时间6)宿舍熄灯前后的时间

7)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或参观期间

6、在学校伤害事故中学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减责或免责?

答:学校只要履行了教育法律规定的特定职责并对在校学生尽了“相当注意义务”的,且对其无过错能够举证,就可免责。

7、简述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答:

一、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置

(一)预前制定事故处理预案,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二)及时救治受伤学生,第一时间同志其家长或监护人。

(三)做好对其他学生和受害学生家长安抚的工作。

(四)注意事态发展,郑重对待承诺。

二、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注意保护现场。

三、调查取证,做好证据收集

(一)调查取证应当及时。

(二)收集证据应当合法。

(三)收集证据应当严谨

四、做好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

8、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后如何追究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答: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作为教育者,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员,我国《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因此,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由于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尽职责或者违法行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后果的,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四、论述题

1、如果你所在学校有多名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学校应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我校发生多名学生在校食用午餐或饮用水后身体不适,我觉得首先不应惊慌失措,要外缓内急,有条不紊地进行“缓”处理。

情景设计:我接到教师报告,有几名学生出现身体不适或急性呕吐的症状,可能与中午饮食有关。我会立即派校医或经过培训的专业健康教师到场护理,经过现场观察确有食物中毒的迹象,应该由专业健康教师送学生到最近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启动学校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具体处理方案如下:

第一步,打电话到防疫站、急救中心、教育局办公室,汇报发生食物中毒情况。同时,参与学校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的教师立即到达预定位置。

第二步,学校按正常作息时间上课或下课,经过培训的教师迅速进入课堂“听课”,将课堂变为“现场观察室”,如发现学生有异常反应迅速带到“现场急救室”,同时学校布置好交通便利的1—2个教室做“现场急救室”。

第三步,每排教室前由两名教师组成“护送小组”值班,我会指派专人到学校食堂及校外代饭点封存食品,同时安排专人整理食堂,重新准备次日的学生饮食。

第四步,“现场急救室”应挂上窗帘,进出人员最好不穿“白大褂”,由先到场的医护人员组成急救小组,由最有经验的医生或教育领导任现场指挥,对“现场观察室”送来的学生进行初步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分送到医院。

第五步,救护车进出医院或学校最好关闭警报,减轻对小学生心理压力,及时把经过初步处理的学生安全分送到不同的医院。第六步,防疫站专业技术人员到食堂进行检查,同时对校园必要的地点进行消毒。

第七步,教育局会同卫生局相关人员开现场办公会,同时听取相关人员的病情汇报,制定食物中毒的具体治疗方案。第八步,学校安排专人通知和接待学生家长,对家长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学校教学秩序。结果预测:1.查清食物中毒的原因并整改;2.由于采用外松内紧的处理方式,学校教学秩序正常;3.食物中毒的几名学生救治及时,数日后全部回校上课。设计思想:本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可以进行“缓”处理,处理程序按既定的经过演练的应急方案进行,校园内教师应该没有惊慌失措的表现,学生们没有出现大范围的心理恐慌。“现场观察室”的教师稳定了学生的情绪,将有异常反应的学生送到“现场急救室”;“现场急救

室”对学生进行初步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用救护车

送到附近医院;校内、校外“护送小组”护送学生到达指定位置;及时封闭食堂,有利于防疫部门查清中毒原因,以便对症下药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缓”处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防止学生之间产生较大恐慌,在对学生进行有效治疗的同时,又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今后防食物中毒工作的注意事项:(1)以上事件的处理,是针对普通食物中毒的情况进行的,可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防止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癔病”的发生;如果属于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那就必须启动更高级别的预警方案,请政府与司法部门介入处理。

(2)学校必须有应急处理方案,学校对相关教师进行过系统的培训,使之具有一定处理食物中毒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且在学校进行过实际的演练。

(3)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如学校的广播、画廊、班级墙报等,对学生进行过食品卫生知识教育,学生对变质食物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对食物中毒的症状和反应有初步了解。(4)学校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增强体能,发展心理素质,提高身体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和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减少或减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某小学举办春季运动会,三年级学生俞某与其他同学一起观看铅球比赛。李某是参加这次铅球比赛的运动员。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完毕后,担任裁判的教师到铅球着落地点丈量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该老师进入落地区内观看丈量结果。在老师和观看的同学尚未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球,砸中尚未退出运动区的俞某的头部,致其头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因治疗费用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俞某称:被告中心小学对运动会组织管理不严密导致原告受伤,明显具有过错,应负民事责任。因此,要求学校赔偿损害。被告中心小学辩称:原告头部在运动会期间被铅球掷伤是事实,愿意赔偿适当的经济损失。但俞某违规进入铅球落地区域,李某擅自投掷铅球,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李某辩称:原告头部被其投掷的铅球所伤是事实,但其是参加学校组织运动会的运动员,经老师同意后投掷,且球未掷出投掷区域,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应由学校负赔偿之责。

根据你对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的了解,你认为这起事故中各方应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答: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受到社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会的普遍关注。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形式和内容也越来越丰富,虽然学校在学生安全工作方面下了很大的力气,采取了很多的防范措施,但仍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如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依法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尤其现阶段,由于独生子女多,学生的安全问题受到学校、家庭及社会各界的空前关注。有时,一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体育教师、学校乃至教育部门都会被拖得苦不堪言。

以上这起事故属于学生校内活动时的意外伤害事故,主要是指学生在校活动时,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或不可抵抗的力量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小学生在校内活动致意外伤害事故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类是在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伤害事故,比如体育课进行器械运动时的摔伤;第二类是非授课时间(即课间休息或课外活动时)学生在校园内受伤的事故。这起事故就属于第一种。在解决此类纠纷时,首先,我们必须贯彻过错原则,2002年教育部颁发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办法》总则第七条中明确指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学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的责任,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从学生被铅球砸伤的事故看, 学校运动会组织者对投掷铅球运动的安全区设置过小。学校在组织运动会时, 应该把学生安排在绝对安全的区域观看,而不能仅仅是站在投掷区以外。在安全区沿线, 还应派人警戒, 以免有学生不注意进入危险区域。如果有条件,应在投掷区设置防护网。作为观众的我们在观看投掷类比赛时, 应特别注意投掷物的运动方向,一旦发现方向偏离正常范围时,要迅速、及时地躲避。看到其他同学离投掷区太近,我们也要马上提醒。另外,体育老师在投掷铅球这一危险活动中,没有尽到安全保卫职责,过错是明显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我们明确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但学校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其一切职责只能由教师这个“活生生”的个体实施。而老师的所有行为是否都由学校来承担责任呢?这就涉及到老师是否是履行职务,如果其行为是为了履行职务,那么学校就应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单纯为了个人利益而与教师职责无关的行为,则学校可以免责,由教师个人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教师的哪些行为可以认定是履行

职务行为?笔者认为:教师上课行为,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这些都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学校应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在运动会上发生这样的事故,主要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根据具体的情况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车费等。而且这起事件中,体育教师责任也较大:“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浓;对可能发生的伤害隐患估计不足,技术动作讲解示范不够,保护设施准备不足或不懂如何去保护与帮助。如在进行投掷类的教学,教师对动作讲解不够,对其他学生的位置未做限制,部分学生处于危险区内,学生在投掷时致他人严重受伤,这是较为严重和常见的事故。缺乏责任心:这类事故也比较常见,有的教师上课不布置明确的教学任务,喜欢“放羊”,学生自由散漫,教师管理不严甚至脱堂,不能发现学生出现的一些危险行为,或者即使发现了也放任自流,没有及时制止,导致伤害的发生。所以教师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或警告处分。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二)一、填空题

1、学校责任事故是指学校(由于过错),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未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造成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事故的侵害赔偿责任。

2、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心是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

3、建立校园安全防护体系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

4、学校安全管理包括学校设备设施管理、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学校卫生健康安全管理)学校治安秩序安全管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

5、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校长)应“靠前指挥”,亲临第一线领导。

6、学校调查取证过程应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让当事人各方参与调查取证的全过程。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7、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调解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8、校园伤害事故特征包括主体的特定性、时间的特定性、地点的特定性、主观方面的特定性、(结果的特定性)

9、在校园伤害事故中涉及的法律责任追究应当包括和三个方面。

10、在校园伤害事故纠纷的解决中协商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和(赔偿的多少)

二、选择题

1、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是指:(D)

A.在校园内发生的所有事故 B. 在上课期间发生的C.在学校发生,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 D.由学校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包括校内与校外

2、以下不属于校园伤害事故的是:(A)

A.林某在上学的路上被汽车撞伤

B.运动会上,李某在进行800米比赛的过程中被田赛场地抛过来的标枪刺伤

C.王某在学校组织的春游中不慎将腿摔伤

D.上课过程中学生甲不慎用铅笔将学生乙的眼睛刺伤

3、学校治安防范工作包括哪些?(B)

①加强校园巡逻 ②建设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网 ③发挥基层治保和调解组织的作用 ④严把校门

A.①②B.①②③④C.③④D.①③

4、下列事故中不属于校方原因造成的是:(C)

A.学校将操场出租商用,学生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被进校的汽车撞伤 B.校外人员入校砍伤学生数人后扬长而去,学校门卫毫无察觉C.学生在体育课过程中被从校外飞进来的石子砸伤 D.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原因是食堂选用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

5、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D)

①对已经支付的医疗、误工、护理、住宿、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赔偿

②对未来将发生的医疗、康复、护理、器械交通、住宿、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赔偿

③精神损害的抚慰金

④残疾赔偿 A.① B.② C.④ D.①②③④

6、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哪几个环节?(A)

①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置 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注意保护现场③调查取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④做好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

A①②③④. B.① C.④ D.②③

7、校园伤害事故责任者主要包括哪些方面?(B)①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②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③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④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⑤学生

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 A.①②③ B.①②③④⑤⑥ C.④⑤⑥ D①③⑤

8、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可以根据以下哪些依据判定学校存在过错的是(C)

①教育教学手段或技术手段使用不当致使学生受到伤害

②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③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④学校没有及时采取干预和救治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或伤害程序加重

A①. B.② C.①②③④ D.③④

9、下列哪些校园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时可以免除学校责任?(D)

①洪水、海啸、地震②学生自杀、自伤

③学生本人或学生之间偶发的意外行为

④学生突发疾病

A.①② B.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10、下列校园事帮中属于学生个人责任的是:(D)①高某在体育课中心脏病突发死亡,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未告知校方②王某和李某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玩耍,王某不慎将李某眼睛弄伤 ③张某和于某在学校二楼室外楼梯玩耍时不慎坠到一楼,经查是学校楼梯栏杆不符合中小学建筑规定 ④张某和王某在上课时打闹,王某不慎将张某推倒造成李某胳膊骨折A.①②③④B.④C.②③D.①②

三、简答题

1、简述政府对构建安全校园环境的责任

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校园安全的综合治理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普遍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特别是对群众和师生家长反映强烈,学校又无力解决的治安难点问题加大工作措施和整治力度,治理、清除和取缔影响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交通、违章建筑、各类摊点和文化市场等。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2、校园伤害事故中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的认定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纪律与规章制度,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予以有效的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绝改正,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3)学生有特殊体质,或患有危险性或传染性的疾病,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知道而未告知学校,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或情绪异常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信息,其监护人知道或已经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5)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其他过错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6)学生自杀、自伤和自残的。

3、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学生及其监护人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各自应该承担何种职责? 答:

(一)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各级人民政府在保证对辖区内学校安全投入的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学校的相关安全工作。上述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履行本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及各类教育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如果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不尽管理职责或疏于管理,结果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应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学校、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场所,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如果学校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顿;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责令停止发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员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作为教育者,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员,我国《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因此,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由于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尽职责或者违法行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后果的,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学生的责任追究

学生是受教育者,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如果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伤害事故负有责任,学校应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学生承担刑事责任涉及一个刑事责任年龄问题。刑事责任年龄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这一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不满14岁的认为不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无论其实施了什么样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能作为犯罪予以追究;第二,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他们只对少数几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第三,已满16岁的人,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应当对自己实施的一切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关于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六)对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后,作为学生监护人、亲属及其他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及事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故处理机关,妥善处理事故,使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而不能采取过激的不正当的方法,甚至实施违法行为,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不仅会影响事故的正常处理,还会使自己由受害者变成害人者,受到法律的追究。如果在事故处理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实施了上述行为,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4、在校园伤害事故纠纷的解决中,对于学校而言,判定其是否存在过错的依据主要有哪几点? 答:(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备,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2)学校的保卫、防火、宿舍及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3)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有关的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规定,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或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对学生特别是未成年学生,未按规定尽到必要的管理、告知或制止义务,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具有危险性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集体活动,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或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6)统一提供给学生的食品、药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有关标准语要求,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7)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及其他可能对学生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身心疾病,或已经有明显征兆,学校未采取必要防范措施,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8)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给予相应注意,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9)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伤,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可能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因延误而造成不应发生的后果的。(10)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集体运动,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11)学校未将学生擅自离校、学校作息时间变更等于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有关的信息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致使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简化而发生危险,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12)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其他情形。

6.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篇六

一、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防范 1.经常平整场地,做到无坑、无砖、无松动、无积水、无突起物等,及时清除院落中影响幼儿活动的障碍物,随时检查大型玩具有无螺丝松动、铁皮外露、踏板裂缝、绳网断落等不安全因素。

2.经常检查幼儿有无携带有碍安全的危险品,如尖锐利器、打火机、玻璃球等危险物,并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自身的安全意识。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时,要制定详细周密的活动计划,遇到发生意外事故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4.教师在组织幼儿活动前要仔细清点人数,并坚持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避免幼儿在活动时发生相互碰撞、推搡、争抢打闹等危险动作。行进中随时提醒幼儿注意脚下安全,不随便用脚踢踹砖块等。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现象的发生。

5.药品要放在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药品袋上要标明幼儿姓名和服用方法,有详细的服药登记记录,以免发生误食误服药品的人身伤害事故。

6.严格幼儿接送卡制度,无卡者不得擅自将幼儿接出园外,避免拐骗幼儿的事件发生。

7.各种物品的摆放位置要恰当、稳固,以不妨碍幼儿活动为前提。

8.妥善保管洗涤消毒类物品,设置专用放置地点,避免幼儿误食事件的发生。

9.不带幼儿去伙房、水房、洗衣房等地方,饭菜粥汤的温度要适中,避免烧烫伤事故的发生。

10.开水壶、汤桶等要放置在离幼儿较远的安全地带,窗台上不宜放置花盆、鱼缸等物品,避免幼儿不慎将其打翻发生砸伤事件。

11.餐车要缓慢推行,防止粥汤撒地滑倒幼儿。为幼儿分发饭菜时注意不要盛得太满,不能从幼儿头上传递饭菜,避免造成烫伤。

12.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常规,提醒其不在进餐时说话玩耍、嬉笑打闹,以免不小心让食物噎住或卡住气管。

13.体育课及游戏活动前,要检查活动场地有无砖头瓦块、树枝绳索等妨碍幼儿活动的障碍物。检查幼儿的鞋帽衣着穿戴是否整齐,避免因鞋带散开发生绊倒、磕伤现象。

要对幼儿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和游戏规则,幼儿要在教师的视线之内进行活动,便于教师观察指导。运动中要随时注意观察幼儿有无出现异常表现,如面色苍白、大汗淋漓、神情恍惚、过度紧张、呼吸困难、焦虑郁闷、精神不振等,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和调整活动量。

14.组织幼儿进入大型玩具场地活动时,要对幼儿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和规则,活动中教师加强巡视指导,及时制止幼儿相互推拉扯拽、奔跑打闹,阻止幼儿从高处往下蹦跳,避免发生摔碰伤事件。[!--empirenews.page--] 15.为防止幼儿触电,所有的电源插座都应该安装在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并教育幼儿不要将铅笔、小棍、橡皮等物放人插座孔内玩耍。

16.供幼儿乘坐的车辆要经常检修,定期保养,随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教育幼儿在车内不打闹、不乱跑,不随便摆弄方向盘,安静文明乘车。17.不要让幼儿随便玩弄小刀、剪刀等危险物品,如活动需要幼儿使用剪刀,要事前交代注意事项,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剪刀收回并放置到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

二、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置

1.跌磕伤:发生跌磕伤时,不要用手揉患处,可用干净的毛巾浸透冷水或用毛巾包裹冰块敷在受伤部位,经冷敷后再用湿热的毛巾敷于患处并轻轻按摩,以帮助消肿。2.压伤:让受伤的幼儿原地静坐或平躺,同时仔细检查被压伤部位的外表状况。若是四肢压伤,可用冷水浸湿或用裹了冰块的毛巾敷于受伤部位。若是胸腹部被挤伤,应将幼儿身体放平,然后迅速拨打急救电话。

3.割伤:若创伤较小伤口内又无异物时,用创可贴即可;若有金属、玻璃等异物,则需将异物清理干净后对伤口做消毒处理。

割伤严重流血过多要及时对伤口进行包扎,可在伤口靠近心脏的方向用绳带等物系紧,并立即将患儿送往医院治疗。

若幼儿的手指被利器割断,要保护好断指,将断指放人容器中连同幼儿一起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4.刺伤:用消毒水清洗伤口,然后用镊子顺着刺物刺入的方向将刺夹住

拔出。若刺物太短或已全部刺人幼儿的肌肉中,可采取挤压挑拔法将刺清除,最后用酒精或碘酒对伤口进行消毒处理。

5.扭伤:轻微的扭伤可用冷水浸湿的毛巾或冰块敷于伤处,也可用红花油涂抹于扭伤处。若扭伤严重出现肿胀或淤血时,不可让幼儿走动,要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对四肢某个部位的严重扭伤,可先用绷带等在扭伤的上下部位做固定包扎处理。

6.擦伤:轻微的擦伤可用消毒棉球蘸低温的肥皂水或生理盐水擦洗伤口周围并清理异物,然后涂抹红药水。对较为严重的伤口在经过消毒处理后可用纱布包扎,特别严重者要及时送医院治疗。

7.骨折:发现幼儿骨折,要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或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在急救处理前不可用手揉搓骨折处,发现受伤处流血应采取止血措施。为使骨折处得以固定,可在幼儿骨折部位用宽绷带和木板等把骨折处的关节暂时固定住。若是颈部受伤,要让幼儿仰卧,并用有一定厚度的软质物品垫在颈部两侧,以稳定颈部原有状态。若是肋骨处骨折,幼儿感到呼吸困难或胸部疼痛难忍,要检查其血压以防休克。若遇脊椎骨折时,切不可随意挪动幼儿,要将幼儿平抬放到担架上。若遇颌骨骨折时要立即清除幼儿口腔中的异物,防止异物堵塞喉咙,也可用纱布等做垫托放在受伤的下颌处并用软质物品托住受伤处,既保证幼儿的下颌固定不动又可以使幼儿易于开口。

8.烫伤:发现幼儿烫伤后要立即用冷水冲洗烫伤部位或将烫伤部位浸入冷水中,轻者涂抹牙膏、肥皂水等,以防感染。

如果幼儿是穿着衣服鞋袜被烫伤,一定不要直接将衣物脱掉,更切忌用手揉搓烫伤处,而要用剪刀轻轻剪开幼儿烫伤部位的衣物,视幼儿烫伤的具体情况用纱布包扎处理后及时送往医院治疗。[!--empirenews.page--] 9.食物中毒:轻微中毒要及时给幼儿喝些清水,然后催吐。让幼儿张开嘴,可用手指刺激幼儿咽喉部位或用小勺深入到幼儿嘴中并轻微用力压迫其舌根处,引起幼儿发生反射性呕吐,以减少毒素对身体的刺激。

严重中毒的在采取催吐的同时要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并将幼儿食用过的食物及呕吐物装在容器中留样保存,以便为医院化验及解毒提供依据。

10.异物伤害:当幼儿误将异物放入嘴中不慎被噎住或呛入气管时,教师要立即将幼儿的身体前倾,同时轻轻拍打幼儿的肩胛部位,或用手指深入幼儿口腔刺激舌根催吐。如若催吐失败,应及时将幼儿送往医院治疗。如遇幼儿被鱼刺卡住,可用勺子等器具轻压幼儿的舌头,然后用镊子伸入喉部将鱼刺慢慢夹出。若无法将鱼刺取出时,要及时送往医院。

7.农村初中生伤害事故的成因及预防 篇七

一、农村初中生伤害事故的成因

对农村初中伤害事故的成因进行全面、深入、具体的分析, 这样才能准确把握学生伤害事故的因果关系, 有效地指导日常的防范和救助工作。农村初中生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⒈学校未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

(1) 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

(2) 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例如, 2005年9月, 四川省甘洛县某中学一名住校生在睡觉时从上铺跌落受伤。调查表明, 导致该学生跌落受伤的原因就是床的护栏高度不符合有关标准。

(3) 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后就很少过问其食品卫生情况和经营情况。2005年四川省苍溪县某镇中学发生的导致226人发病的感染性腹泻疫情就是由于学校未对食堂尽到管理责任, 食堂擅自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而导致的一起事故。

⒉学校未尽到相应的教育义务

农村初中学校未尽到相应的安全教育义务主要表现为:

(1) 一些农村中学没有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 有的即使开设了, 也没有专门的切合当地实际的教材和专职的教师, 因而没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 学生普遍缺乏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 心理健康教育虽然发了教材却没有开设专门的课, 也没有专职的教师。

(3) 重智育, 轻德育, 没有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

⒊意外因素导致

近年来, 发生在农村初中的学生伤害事故中, 有一部分是由不可避免、不可预见且不能克服的因素导致的, 这些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对农村初中而言, 自然因素主要有暴雨、洪水、雷击等。社会因素主要有交通意外、学生突发疾病、意外溺水等。这些因素并非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 学校和教师往往难以预料。

⒋学校已尽到了教育管理责任, 但学生我行我素

有的学生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学校的相关规定, 根本不把老师的教育当回事;有的喜欢冒险, 不顾一切;还有的学生有较强的逆反心理。正是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 个别学生的我行我素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农村初中生伤害事故的预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中学必须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 在事故的预防上多下工夫, 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伤害发生。

(1) 统一思想, 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农村初中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 其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因此, 首先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观念, 居安思危, 坚决克服重教学轻安全和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做法。安全工作与教学工作不是对立的, 而是统一的, 抓安全是为了促教学。

(2) 健全制度, 完善措施, 明确责任。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规定,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但是, 由于一些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 结果导致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 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完善各项措施, 将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人。

(3) 重视教育, 加强管理, 狠抓落实。学生缺乏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因此, 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落实责任制是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关键。

(4) 广泛发动, 群策群力, 齐抓共管。保护学生的安全是家长、学校、社会三方面共同的责任。农村中学应通过家长会、家访、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等形式, 向家长宣传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让家长了解学校与家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从而发动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 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5) 加大投入, 增加编制, 从人员、经费上保障学校有充足的人力、财力投入安全管理工作。近年来, 随着“两免一补”和民族地区“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农村中学的硬件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 学生人数不断增加, 课程设置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但学校的人员编制还沿用的是若干年前的标准, 在一些农村初中一个教师要兼两门课程。在这种情况下, 上级要求进课表、进课堂的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因其他文化课程早已排满课表而无立足之地, 只好统统交给班主任去完成。

8.浅谈学校体育课伤害事故预防 篇八

【关键词】体育课 伤害事故 预防

体育教学不同于其他学科,它是以身体训练为主的学习过程,教学中稍微有考虑不周,就易发生运动损伤甚至伤害事故。近些年来,不断有一些学校因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而发生伤害事故,给学校、家庭、体育教师和学生本人都造成了不良影响和不可弥补的生理和精神伤害。为了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许多学的不敢参加剧烈的体育运动,体育教师也采取一些消极的方法来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大幅度降低了体育活动的难度和运动量,这就造成了学生身体素质的持续下降。所以,作为体育教育工作者,应该通过科学、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来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现就中学体育教学中如何避免伤害事故谈几点看法:

1、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在体育教学中,教师自身不仅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义务和责任教育学生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教学中,教师要把安全教育贯穿于每一节课的每一分钟、每一个动作。很多学生错误的认为体育课就是玩,不需要组织纪律和任何约束,所以要加强对学生安全、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教育学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严格按照教师指导的正确方法去练习,保护帮助的同学一定要尽职尽责的完成任务,严格控制学生在规定的范围内容进行练习,从而规避一些意外事件的发生。如:体操双杠的练习,双杠属于技巧性较高、危险性较大的科目。所以教师在上课时候要密切注意学生的技术动作有没有到位,保护帮助的同学有没有就位,保护帮助的方法是否正确,如果有任何细小的错误都要马上去纠正,否则很容易造成运动损伤甚至发生伤害事故。

2、课前要认真准备:在备课时要做到周密,提高预见能力,要细致周密的把教学各环节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的因素都考虑进去,并拿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教师要充分钻研教材,教学内容的设定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健康状况、运动能力、当时的天气情况等来合理安排。设置合理的训练科目和训练方法,安排合理的训练负荷、强度。课前要认真检查场地器材的安全状况和学生的衣着是否符合要求,杜绝因为场地器材、学生服装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体育锻炼前进行一定强度的准备活动,不仅可使肌肉内的代谢过程加强,肌肉温度增高,可使肌肉的粘滞性下降,提高肌肉的收缩和舒张速度,增强肌力;还可以增加肌肉、韧带的弹性和伸展性,减少由于肌肉剧烈收缩造成的运动损伤。准备活动还可以提高内脏器官的机能水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先动员内脏器官的机能,使内脏器官的活动一开始就达到较高水平。另外,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还可以减轻开始运动时由于内脏器官的不适应所造成的不舒服感。很多伤害事故的发生就是由于准备活动做的不够充分,使人体不能达到一个“预热”的作用,再而突然进行大强度的运动量练习而产生的。好的准备活动不仅能起到热身的作用,还是一块好“砖”,能把后面的“玉”引导出来,让学生很自然就过渡到本课次主要内容的学习中去,同时激发起学习兴趣。

4、合理安排教学:在教学过程中要遵循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从简单到复杂,从低到高,从慢到快。切不可心急冒进,在没有完全掌握技术动作要领的情况下进行高难度的训练。认真执行备课时候设计的运动强度和运动量,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进行合理的调整。比如:有一些动作、要求,对于基础好的同学来说很容易,但是对于一些体质较差的同学却很难,不安全因素就多一份。这个时候要差别对待,不能强加给他们,给予他们鼓励和帮助并适当降低难度要求,即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又能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 

5、加强教学管理:由于体育课的特殊性,是在一个相对比较自由的空间里面进行学习,存在一些不可预见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所以这就要求对学生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培养学生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在教师讲解示范技术动作要领的时候要认真观看、听讲,并积极模仿学习;在练习的时候要认真按照教师的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嬉戏打闹。建立小组长机制,加强小组长的培训,教育他们要重视同学的安全,发挥他们的助手作用,在分组练习时协助教师管理练习纪律,发现身体表异常的同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于上课未到或者早退的同学,应该及时了解是什么原因,并予以记录在案。

6、教师应该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掌握常见的病症和损伤的应急救护和处理方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熟知中学生生理和心里的特点,并且通过观察和交谈发现和了解任教班级学生的基本身体状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于一些特异体质和有生理疾病的同学的病史状况有深入的了解,以便于安排这类同学的教学内容,适当进行体育运动和身体锻炼。教师应该学习一些常见病症的救护和一些运动损伤的处理方法,在日常教学中还应该善于观察和发现学生的异常身体表现,一旦发现学生有身体不适应的异常表现,应该在第一时间给予科学的处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7、做好现场急救:体育活动中伤害事故具有不可预见性,体育教师在遇见突发性事件时候,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并做好现场急救。现场急救的目的是保护伤员的生命安全,避免再度发生伤害,并给转运伤员和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创造条件。

结束语:

“教育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的安全重于一切,没有安全保障的教育还不如没有教育。《体育于健康》课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如果学生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那么“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就成为了一句空话。故而如何最有效的预防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成为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体育教师应该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科学的安排体育课,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龚雪梅,关辉.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原因及对策研究[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08, (09) .

[2]毛剑杨. 阳光体育与学生体育权利的思考[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9, (03)

[3]张庆文. 影响上海市中学生体育锻炼行为缺失的因素[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09, (02) .

[4]魏勇.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研究述评[J]体育教学, 2009,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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