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整体招商开发意见

2024-08-05

工业园区整体招商开发意见(精选2篇)

1.工业园区整体招商开发意见 篇一

为推进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强县、名城”为目标,以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全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为动力,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不断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为中心,立足于建设好百万亩优质水稻生产大县,推动优质大豆产业开发,实现“抓产业、强龙头、建基地、扩规模、促加工、上档次、创品牌、增效益”的发展目标。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水平,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开发原则

(一)效益开发原则。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为核心,树立绩效观念,强化绩效管理。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科技贡献率,努力实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统一,切实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

(二)积聚开发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支持的产业、区域和龙头企业。一是土地治理项目实行规模开发,坚持集中投入、连续扶持;二是产业化经营项目向园区集中,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积聚;三是合力开发农业项目,以农业开发项目为平台,整合其他支农资金,合力建设农业项目,做大项目规模;四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项目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格局。通过积聚开发,加速推进优势主导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向产业优势区域聚集,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提高农业开发项目建设水平、效益和形象。

(三)科技开发原则。坚持农业科技创新,根据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明确科技推广的目标和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农民和农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者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以省农科院为依托,积极引进、转化、推广农业科技的新成果,强化科技对高效农业的支撑作用。

(四)择优立项原则。对乡镇重视程度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高,农民积极性高,产业特色明显的项目,优先立项。

三、开发重点及目标任务

(三)争取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2012年重点扶持大众农产品批发大市场贷款贴息项目,争取财政贴息100万元,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产提效,为广大瓜果菜农提供广阔的流通市场,满足市场供应,丰富居民的菜篮子。

(四)抓好优质水稻良种繁育科技示范项目。扶持延丰种子有限公司繁育水稻良种1000亩,争取财政投资60万元,为全县发展优良水稻生产提供优质良种。

(五)申报“节水增粮行动”旱作农业项目。积极争取青川乡旱田节水灌溉设施建设项目立项。

四、工作措施

(一)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把握开发方向

1.确立一个中心。以建设粮食主产区,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粮食产能工程为中心,突出抓好百万亩优质水稻产业化发展。

2.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水平,建设精品工程,打造农业开发新亮点,建设好高标准农田,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高效农业的示范带动效应。二是突出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内具有前瞻性、示范性的科技项目,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优势农业产业发展,加快产业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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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开发理念。农业开发由过去的分散布局向规模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转变。二是转变开发方式。积极探索和实践与其它支农资金整合配套、统筹安排、捆绑使用的机制和办法,吸引社会资金共同建设农业开发项目,共同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努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三是转变开发机制。积极引导管理规范的、有经济实力的、带动农民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业主大户直接承担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对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人、大户及龙头企业等业主参与建设的各类基地,农业综合开发予以优先扶持,提高现代农业建设和管理的生命力。

4.抓好四个结合。一是土地治理项目与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相结合,重点抓好乡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精品工程,发挥好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作用。二是土地治理项目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坚持项目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内容要和当地新农村建设有效对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集中连片开发,规模推进。三是土地治理项目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建设高效农业生产基地,为产业化项目提供高品质的生产原料。积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精深加工延深的同时,向高效生产基地延深,鼓励龙头企业直接参与农产品基地建设,在推广优良品种、推广农业新技术和加强基地管理上,发挥积极的带头示范作用。四是农业开发项目实施与招商引资相结合,以农业开发项目为平台,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吸引社会各类资本共同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农业开发格局。

(二)规范项目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评估论证,把好项目选项、立项关,从源头上保证项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二是规范项目计划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调整报批有关规定,按要求履行计划的调整、变更手续,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竞争立项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强化项目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效益。四是强化工程建后管护。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工程类别、性质分别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建立健全有效的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工程有效运转和长久发挥效益。

2.工业园区整体招商开发意见 篇二

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为切实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的发展战略,促进全省工业园区进一步发展,完善园区功能设施,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省政府研究决定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加大对全省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赣府厅发[2005]40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开发性金融合作会谈纪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深化中小企业贷款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企业[2007]581号)等关于鼓励利用金融手段促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关于支持中部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会谈纪要》,江西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就省内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 1

目进行全面合作,以此发挥政府组织优势和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将开发银行长期大额信贷资金集中投入,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用两到三年时间实现我省工业园区的跨越式发展。

二、合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整合政府资源,更好地指导项目顺利实施,建立江西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工业园区的副秘书长负责召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中小企业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等单位相关领导参加。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局,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内容

1、研究制订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各项政策措施;

2、指导、组织、协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的实施;

3、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提供制度咨询和服务;

4、对拟支持的工业园区进行集中审定并向国家开

发银行江西省分行推荐;

5、定期加强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的实施监管,落实园区奖惩措施。

6、指导和组织工业园区信用环境的建设。

三、融资方案

(一)合作内容

1、项目适用对象:主要为江西省现有94家工业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007年选择其中10到15家重点工业园区试点,以后年度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2、贷款用途:(1)园区基础设施改造,包括园区内道路及给排水设施的改造、园区内“五通一平”项目建设等;(2)环保及重点附属设施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和输变电设施的改造等;(3)园区内土地综合利用与开发;(4)加工贸易特殊监管区域监管设施和物流公共设施的建设及改造。

3、贷款额度:遵循“一园一策”的原则,根据园区实际发展需要和开发银行项目评审综合确定。

4、贷款期限:原则上贷款期限10年,其中宽限期2年(还息不还本)。

5、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适当上浮执行。

(二)试点园区选择原则

1、基本条件:(1)经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复同意的园区总体规划;(2)符合建设部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3)项目建设用地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4)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要求。

2、资本金比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项目资本金比例应达到项目总投资的30%。

(三)合作方式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制度安排,建立以省中小企业局和各地方政府为主的项目管理主体,原则上由各园区管委会为项目借款人的项目承贷主体和项目实施主体,对未具备借款人资格的园区由当地政府组建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为项目承贷主体,各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制订《相关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贷款资金的监管,统筹安排、各负其责。

(四)具体操作流程

1、项目申请:园区融资平台根据需求向省中小企业局申报。

2、项目初审:省中小企业局组织对园区贷款项目进行前期初审,通过后向开发银行推荐。

3、项目审批:开发银行对省中小企业局推荐的园

区项目进行评审审议。

4、合同签订:开发银行与有关各方签订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

5、贷款发放:开发银行根据园区年度资金需求,按照合同约定的计划发放贷款。

6、贷款本息回收:园区融资平台负责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五)项目风险防范措施

为使项目贷款资金安全顺畅,低成本运行,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开发银行贷款按期偿还,本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各园区应开立以财政预算安排给园区的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作为来源的开发银行贷款偿债基金专户,并向开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建立专户资金动态还款机制,专户内资金在保证支付当年本息后,剩余资金全额返还财政。各园区融资平台在各地政府的授权委托下在当地财政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同时,各园区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贴息、补贴等专项优惠政策,确保各年度还款资金落实到位。

四、奖惩措施

(一)考核奖励政策。为更好的推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联

席会议将制订专项考核奖励政策,对贷款资金监管、还本付息帐户管理及政策落实等进行目标考核,加强园区诚信建设,建立包括但不限于园区优惠政策优先、增加贷款额度、利率优惠及对园区内工业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等奖励机制,利用合理的目标和有效的激励,形成发展和诚信“共生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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