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处工作总结(共8篇)
1.劳动人事处工作总结 篇一
劳动人事处XX年工作总结
XX年我处主要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大工业区党委、管委会领导关于党建、人事、劳动管理等工作的新部署,以创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我区的开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中心,通过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培训,加大劳动管理工作力度,构建引进人才服务平台等,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等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努力做好我区的党建和工青妇等工作
1、做好党建和工青妇工作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等活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发展新党员工作,全年共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7名,发展新党员8名。组织党员干部赴革命圣地井岗山、韶山参观学习,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在大工业区党委领导下,完成了第二届管委会工会改选工作,并组织了一系列文体活动,保证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进行了“迎三八”活动,为广大干部职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为女职工购买了“女性安康”保险,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每年例行的体检。
2、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组织成立了大工业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管委会和开发管理集团公司党员干部参观深圳市监狱,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主讲的党风廉政教育讲座,收看廉政教育宣传片等。
3、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定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深圳市大工业区党委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在重大问题和干部人事问题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干部任免问题的客观公正性,做到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健全。
4、组织完成了管委会本的民主生活会,解决干部群众较为关心的一些工作和生活问题。
此外,还深入到企业进行调查研究,逐步在各企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保护外来工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做好管委会的组织人事工作
1、继续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主要是出台了《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管委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加强以提高综合能力为主的知识更新培训、自选专门业务培训等的基础上,组织管委会处级以下(含处级)公务员参加行政许可法学习,强化公务员队伍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2、根据全市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管委会的工作实际,重新上报了管委会“三定”方案
3、做好XX干部职员考核的准备工作
此外,还认真做好工资福利的发放、工资晋升、社会保险、符合分房条件公务员房改资料的填报、党务人事系统的升级、外事手续的办理等日常业务工作,共办理外事手续54人次。
三、劳动管理各项业务逐步得到加强
随着大工业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深入,区内的劳动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为更好地做好劳动管理各项工作,从综合服务中心抽调2名干部专门从事人才引进、劳动监察等工作。截止11月30日,进行了劳动监察巡查100余次,处理劳资纠纷案件180宗;办理劳务工手续3581人,办理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就业证25人。
四、为区内企业构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根据大工业区企业需求和特点,注册成立了深圳市大工业区人力资源公司,建立了“大工业区人力资源网”,组织区内企业参加了第一届中国人才交易会,推出了劳动事务代理、人才引进代理和网上人才市场业务。截止11月底,共为区内企业办理引进干部8名,接收应届毕业生25名,招调技术工人31名;受理档案托管40人,发展人力资源网会员8家,与企业签定常年劳动法律法规顾问1家。
XX年我处工作计划是,在大工业区党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下,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筹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大工业区党委、纪委
二、进一步做好大工业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机关党
务工作
四、继续做好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的干部培训工作
五、理顺大工业区劳动管理各项工作
六、争取建立大工业区人才市场,拓展为企业服务的项目
2.劳动人事处工作总结 篇二
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沿阵地
劳动关系正在经历深刻的变革。一是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主体身份逐渐明确。对于劳动者而言, 在经历了多年的改革之后, 劳动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心企业和自身的利益。二是劳动者群体逐渐分化。人的知识、智力因素成为就业和岗位竞争的主导, 企业经营者、科技人员、操作人员等群体不断分化并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 这些群体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在收入上有较大的差距, 因而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也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干群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
改革的推进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新的思想观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涉及职工的就业择业、竞争上岗、薪酬分配等诸多方面, 这必然引起传统思想观念的强烈振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引导职工破除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旧的思想观念, 树立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市场观、效益观、竞争观, 对传统的思想观念及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进行改革。
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决定了思想政治工作的艰巨性。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内, 国有企业长期积淀下来的冗员矛盾成为改革的瓶颈, 加之当前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 决定了企业改革必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
二、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搞好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保证
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保持正确改革方向的有力保证。企业当前的改革, 首先是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进行市场资源重新配置和整合的过程, 其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争取长远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在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中不断出台新的措施, 是社会主义企业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就是要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 树立改革的信心, 支持改革并积极投身到改革中去, 同时也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 维护和保证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力武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用科学理论启发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确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政治立场, 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使人们自觉地投身到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去。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就是要通过科学的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 变“无情竞争”为“有情操作”, 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统一在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上, 把人们的力量凝聚到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凝聚在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岗位创新争效上, 促进干部群众更新观念, 提高素质, 增强信心, 坚定信念。
思想政治工作是提高队伍素质和企业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当前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是以岗位为中心的人力资源的整合过程, 以提高职工素质和企业市场竞争力为根本目的, 这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宗旨是一致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要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 使职工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正确理解、支持和参与企业改革工作, 保持油田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二是要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素质, 逐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
三、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五种意识
增强“生命线”意识。新形势下越是强调经济效益为中心地位, 越是要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改革、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纳入一个统一的整体, 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贯穿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每一个环节, 做到与改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增强“主人翁”意识。一要根据职工的思想实际进行教育引导, 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观念, 消除思想上的疑虑、认识上的困惑和心态上的失衡。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举措的出台, 要首先通过调查研究, 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二要紧紧围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及时开展工作。对实施改制分流、减员增效改革中职工的不同心态, 要有相应的针对措施。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的各个环节。三要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多为困难职工办实事、送温暖、送爱心。
增强“责任区”意识。采取由党委统一分工, 划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 每个党群部门分工联系三至五个基层单位, 再落实到每个党群干部头上, 每人每月下联系点不少于两次, 并做好工作记录, 使思想政治工作重心下移, 把思想矛盾掌握在基层, 化解在岗位上。
增强“针对性”意识。就是要及时、准确地摸准职工的思想脉搏, 要知道职工在想什么、需要什么, 这不仅为化解矛盾、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准备了有利条件, 而且使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更加生动、具体和有的放矢。
增强“创新”意识。一要讲实效。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培训与教育, 使思想政治工作成为企业管理人员的一门管理艺术。二要讲科学。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更要讲究科学、讲究方法, 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 遵循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客观规律,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三要讲民主。要重视横向、双向乃至多向的交流和对话, 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放在重要位置, 坚持摆事实讲道理, 平等讨论, 沟通思想, 化解矛盾, 以理服人。
3.劳动人事处工作总结 篇三
目前,高校工会在日常处理教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通常有以下四种方式:1.协商。发生教工劳动人事争议后,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及其他方式解决。2.调解。通过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调解委员会设在工会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3.仲裁。调解不成功或不满意可以通过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诉讼。人民法院是处理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协商、调解、仲裁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或当事人不满意调解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会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权利。如何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一、充分发挥高校工会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的作用,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1.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劳动争议是实施聘用制度的必然产物,当高校教职工与学校、部门之间产生劳动人事争议时,调解委员会应当积极主动参与调解,迅速组成教工代表、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的调解小组,并由工会代表为负责人,通过听取事实,找出依据,通过民主协商方式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2.高校工会要积极参与人事劳动合同制定和监督
高校工会不仅在劳动人事争议事件中要做有效的调解工作,更应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上下功夫,通过掐断源头来进行切实有效的预防从而保护和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使劳动关系和谐有序,将存在的矛盾和争议在萌芽状态及时化解和处理。这就需要学校人事部门制定各种办法,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请工会全程参与、监督。在分配各种利益时征求工会及职工代表的意见,形成全校教职工共同参与学校管理的局面,从而促进学校的各项改革和谐持续的发展。
3.通过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强化校工会法律服务功能
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门类繁多,而且现实问题往往错综复杂。毕竟工会干部不是法律专家和律师,不进行专门研究,不能专业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很有必要结合高校的法律援助中心来建立专门的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机构,工会专门聘请兼职法律顾问为教职工提供义务法律援助。
4.不断加强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校工会一方面要选派懂法律知识、熟悉本單位情况、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为人正派、热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同志担任调解员,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调解员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调解委员会工作程序依法进行调解工作,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提高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维护教工合法权益的措施
1.建立源头参与、事前维护制度
“以人为本”是建设和谐高校的核心理念,工会要以教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身份,在劳动关系调节中,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教工的合法权益。一是深入了解教工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困难,广泛征求教工对学校各项工作、学校领导、学校制度制度等方面意见,力争使即将出台的学校政策方案既有群众基础,又比较切合实际。二是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诸多程序和步骤中,始终要抓住开端,从工作的第一步就要参与切入其中,这对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易于防范和纠正。三是要按照要求选配符合条件要求的副校级干部担任专职工会主席,参加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参加行政设立的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教工代表与行政领导的民主对话会等常规性制度来参与学校的日常工作,维护教工的合法权益。源头参与、事前维护主要利用相关法律武器,保障广大教工切身权益,把建设和谐校园落到实处。维护教工权益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2.建立健全保障法律体系
这是建设和谐高校进程中维护教工权益的关键,维权工作必须要在法制化的轨道上运行。教工权益的保障,虽已有宪法、教育法、教工法等法律法规,但体系还不完善,一是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二是缺乏可操作性,有待细化;三是法律权威不够,有些法规之间相互冲突。应通过立法、法律编纂、司法解释、法规配套、废止过时法规等各种途径完善教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使得教工合法权益保障有法可依。要完善《工会法》、《教育法》。《工会法》应明确规定保护工会和工会工作者的法律条款,增加“法律责任”,以增强约束力,保证工会更好地履行维权职能。《教育法》应明确规定学校工会的地位、职能和作用。要加快制订与《劳动法》、《工会法》、《教育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比如制订有关教工聘任制的法律法规、教职工奖惩条例等。在维护教职工权益建设和谐校园进程中,高校工会必须全面认识自己的维护职能,不断发现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拿出新举措。
3.推进高校工会自身改革和创新
在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校园过程中,要大力推进高校工会自身改革和创新,才能树立起形象,凝聚广大教职员工的人心。
首先,学院二级工会有些活动以维权为中心,参与为目的,即使是举办联欢活动,组织外出参观,也尽量要围绕维权的中心和参与的目的。其次,要突出活动的主题,指向明确,可操作性要强。如组织外出参观,要确定参观的目的,要以学习先进经验,促进本校工作为出发点。第三,对于教职员工的呼声和要求,工会干部要听,但要学会识别,要及时将其引导到参与的轨道上来。第四,需要加大对工会工作四项职能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教职员工了解工会的“维权、建设、教育、参与”四大职能。第五,突出维护职能,多为教职员工办实事。如,积极参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利益,对教职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敢于大声疾呼,积极促进学校解决。
4.2008年人事劳动工作总结 篇四
一、2008年工作成效
(一)实施人才强县,规范人事管理。
一是稳步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我们始终把《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作为我县今年人事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省市要求和《**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方案》,稳妥地做好了公务员日常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申报登记工作。对2007新录用的62名公务员进行了正常登记。认真对照参照管理的政策法规,我县档案局等4个单位已被批准为县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共有31人在政府序列参照管理单位进行了登记;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以贯彻落实“一法三制度”为契机,组织全县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逐步增强全县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力、行政能力和执行力,增强科学履职能力。组织开展了公务员初任培训62人、新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聘培训163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91人,组织“一法三制度”、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考试2758人次,合格率达100%。组织开展了4431人参加的专业技术人员《成功学》、《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完成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经济资格、执业资格的网络报名和中、高级技能人才的报名、培训工作;三是扎实开展2008年人才招录招聘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云南省200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及《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暂行规定》,科学编制“**县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进人计划”和“**县2008公务员招录计划”,设置公务员招考岗位62个,定向考录村(社区)公务员岗位5个,今年的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顺利完成了招录公务员报名初审、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等工作,招录63名公务员。设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219个,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0人,其中教育系统160人、卫生系统26人、其它系统24人。并为县消防队招聘消防协管员10名;四是加大人才选拔力度,推荐评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98人,推荐上报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选1人,上报第四届科技兴乡贡献奖推荐评选2人,推荐表彰全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确定科员37人;五是探索开展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与组织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经宣传、网络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考察、政审、体检后,共有21名大学生被派遣到农村基层组织任“村官”,切实为基层服务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六是强化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认真开展了机关工作人员2007的考核工作,全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考核1602人,其中:优秀267人,称职1293人,基本称职4人,不称职1人,不定格37人。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考核4926人,其中:优秀706人、称职4192人、基本称职1人、不称职1人、不定等次26人,为奖惩、培训、辞退、调资、任职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七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考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展开了1055名工勤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职业资格管理,切实推进人事劳动工作信息化进程;八是强化人才流转管理。规范人才流动,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合理调配人才资源,接待并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登记256人,办理干部调动82人,其中:县内调动61人、调出县外18人、外县调入3人,办理辞职5人,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有效配置。
(二)严格编制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重点推行和完善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是积极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认真宣传学习《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的精神,严格执行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实现 “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只减不增”的目标。动态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台帐,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二是坚持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编制工作程序,严肃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管理,完成了7个政府系统、党群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定上报、批复工作,协调开展了畜牧管理体制、农村公路管养体制、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农业管理体制和水利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坚决杜绝擅自增编现象的发生;三是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与工资基金管理相结合,按照“先审核、后发放”的原则,严格审核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发放标准,强化工资基金管理,保证职工
工资的正常发放;四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及县级中学校长岗位年薪制度和学校校长、乡镇卫生院院长竞争上岗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强化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管理,推行评聘分开,全县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共217个,实行聘用制管理4806人,占总人数的100%,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五是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检验工作,完成了2007年县乡事业单位法人检验工作,并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证书22户;六是坚持“进人核编”制度,全年为缺编单位办理核编准入281名,其中:教育系统计划引进高校毕业生160人、卫生系统计划引进高校毕业生30人、其他系统计划引进高校毕业生29人,行政单位计划招录公务员62人。严格按照“核编、准调”程序办理人员调动82名,无一例违规进人现象出现,有效减轻了县财政负担,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的严肃性。
(三)落实工资政策,认真抓好工资福利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工资政策,正常开展好公务员转正定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变动、级别薪级变动、知识分子补贴、警衔津贴、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的审批等日常工作,共审批办理1069人次。一是严格执行工资政策,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级别工资、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或岗位工资档次和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作。机关晋升级别工资档次1292人,人均月增资38元;晋升岗位工资档次280人,人均月增资32元;事业单位增加薪级工资4784人,人均月增资22元;二是做好退休、死亡有关待遇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审批标准,共办理机关工作人员退休26人,办理死亡有关待遇审批15人;三是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共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4人、劳动能力鉴定9人,上报市级审批失业人员劳动能力鉴定7人;四是正常开展好公务员转正定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变动、级别薪级变动、知识分子补贴、警衔津贴、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的审批等日常工作,共审批办理1069人次,并审批办理了2007年终一次性奖金手续1069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了每位干部职工身上,把国家工资政策落实到了实处,充分发挥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调动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五是确立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机制,统筹考虑到全县经济的发展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采取财政拨款、单位自筹、企业自负等方式,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确保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的应发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20元/月(**县属于三类区),全面解决了全县代课教师、村干部待遇始终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大难问题。
(四)防控结合,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高度出发,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事劳动系统维稳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稳定政策。加强与政法、公安、信访以及各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维稳工作合力;切实解决了全县56名企业军转干部的“三拖欠”问题,组织开展了健康体检、春节、“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等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及时报销医药费,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情况进行个案解决,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92万元,并于7月份调整了企业军转干部养老金待遇24人,保证月养老金在1073元以上,并按时兑付到位;继续执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的隶属管理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以及每日零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并沟通企业军转干部思想、行为动态等相关信息;按照“全面稳控、重点突破”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强化包保责任制,对重点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及维稳工作责任到人,进一步梳理出军转干部中参与上访的积极分子和骨干人员,采取领导带班、“人盯人”的防守方式,坚决制止其参加上访活动;按照“说服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坚持不开口子,积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局领导多次上门、到户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以人情、人格力量感化他们,全力编制社会安全网。目前我县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稳定、生活有保障,无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五)规范劳动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从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利用电视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培训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工作,举办“三法”培训班2期,培训各类企业管理人员413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26万份,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二是做好2007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于2008年3月5日起至6月30日对全县用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446户用人单位的审查,涉及劳动者8179人,覆盖率达100%。在审查中,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95户(件),纠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28户(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76份,帮助追缴养老保险2万多元、失业保险金11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万多元;三是扎实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到目前为止,已有28户建设单位先后在保障金专户存入保障金60.3万元,涉及工程29项、农民工747人;四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在加强日常巡察的基础上,协同公安、监察、民政、工商、安监、总工会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合同签订和对七小企业的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3次,共检查用人单位264户次,涉及劳动者2000多人次,督促企业依法补签劳动合同 679份,并督促爱森矿业开发公司等2个企业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7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劳动保障执法处罚力度,对4 户没有按时参加2007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4000元,实现了劳动保障执法处罚“零突破”;五是加强维权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继续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清理规范劳动关系,有序开展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工作。2008年全县共签订聘用合同4806人、劳动合同4097人,签订集体合同企业23户、1137人,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1户、432人,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8%;六是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坚持“以调解为主,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加大调解力度,防止矛盾激化,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件,已立案受理裁决1件、庭外调解2件,按期结案率为100%;七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以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和奥运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为重点,认真制定并落实超前排查、重点预防及时处理等防范措施,重点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稳控、反恐维稳、反邪教“法轮功”、群众集中上访和重复上访等事项,接待来访群众196人次,办理群众来信5件,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予以解决和答复,办结率达100%,积极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了“和谐、平安**”建设。通过努力,我局被市委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夯实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加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为全县13个乡镇劳动保障所配备了电脑,为甸阳镇文武、街道两个社区配备了电脑、办公桌、档案柜,设立了10平方米的政策法规宣传栏,强化了乡镇劳动保障所和两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二是加大社会保险巩固和扩面工作力度,积极改进社保扩面手段和方法,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扩大了社保宣传面和覆盖面,全力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及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恢复运行,保证“五险”得到巩固和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县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达25178人,其中:养老保险4505人、医疗保险10012人、工伤保险2190人、失业保险7002人、生育保险1469人;三是开展将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展开城镇居民信息采集工作,启动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为明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从2008年7月1 日起,将全县国有企业改制中单位主体已消失现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四是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加强养老保险内控制度建设,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进行了2007缴费工资基数核定,积极开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情况的检查工作,开展参保职工档案清理、归档工作,建档率达100%。并对参统、纳入社会化管理的1153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启动了指纹认证系统,切实加强对参保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杜绝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大社会保险金征缴力度。以执法年审为抓手,对欠费企业和改革改制国有企业进行走访和稽核,共同做好基金的征缴和欠费的清缴工作。2008年共收缴社会保险金3119.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120万元、医疗保险1505.8万元、工伤保险47.2万元、失业保险411.9万元、生育保险34.7万元;六是坚持做到社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全县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率、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全年共支付基金社会保险金1985.7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281万元、医疗保险579.2万元、工伤保险18万元、失业保险101.7万元、生育保险5.8万元;七是高度重视并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工作,切实开展了五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市级的检查验收及审计监督检查,确保了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营。到目前为止,无违法违纪管理使用社保基金行为发生;八是始终严格执行专项基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基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开展社保基金、再就业基金自查工作,确保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营。
(七)实施民心工程,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是继续强化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认真落实培训、职介、社保补贴和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办理、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64本、《农民工服务手册》1446本。共支付就业再就业资金233.08万元,其中: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49.55万元、发放社保补贴128.42万元、支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55.11万元。协调国税部门减免下岗失业人员办证工本费1800元、地税部门减免税费38.92万元、工商部门减免费用12.04万元。继续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一批、200万元,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89万元;二是抓好再就业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大局出发,严格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进一步整合职业培训资源优势,为《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餐厅客房服务、保健按摩等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再就业困难人员增长知识,提升技能、更新理念,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再就业技能;2008全县培训人数达3242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培训388人、创业培训85人、农民工培训2854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9.68%、129.33%、283.33%和190.27%。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取证人数达 180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80.2%,进一步提升了劳动者就业素质;三是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就业再就业。通过政府招录招聘工作人员、企业招用工等途径,积极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并以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和“春风行动”等为契机,突出以开发一批保绿、保洁、劳动协管等公益性岗位为重点,认真落实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定向输送、税费减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各项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2008年全县共开发就业岗位1512个,其中公益性岗位87个,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8%和124.28%。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26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1人、“4050”人员就业42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36%、101.5%、100.33%和10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2%;四是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充分发挥人事劳动部门的主渠道作用,按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步伐,为农业劳动力、失地农民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服务,促进农业劳动力实现异地就业和转业就业,不断增强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管控能力。现已形成常年在外务工就业2万人,每年外出务工5万人次,年劳务经济收入达2亿元的一大产业。2008年全县共转移农村劳动力50093人次,其中有序输出到昆明及省外1614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9%和100.88%。
(八)提高素质,全力推进人事劳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党性教育、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引导、树立政治大局意识、解放思想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协调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新形势下做好人事劳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二是加强科学发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鼓励和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人事、编制、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业务知识,组织开展了“一法三制度”、公共管理、五五普法等培训、考试活动,合格率达100%。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科学谋划人事劳动工作的能力,撰写了《**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县公务员乡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存在问题及建议》、《提高考官素质,保证面试公正》、《关于构建**县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的建议》、《关于提升基层公务员素质的思考》等调研报告七篇,编撰人事劳动工作简报36期,有效提升了工作水平和效能;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执行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问责、首问首办、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电视、公示栏等渠道,把人事劳动局的职能职责、服务承诺等事项向社会公告,推行“阳光政务”,有效推动了“六项制度”的落实。同时,从9月开始,全面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走进直播间等活动,逐步建立健全了人事劳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四是根据县委对全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整体安排,围绕“工业立县、跨越发展”、“五破五立”、“**七思”,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宣传动员、学习讨论和专题调研工作,梳理出做“深”人力资源管理、做“实”社会保障、做“优”就业服务、做“强”人才队伍、做“大”人才效应的新思路,实现了工作理念的科学创新;五是坚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教育,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法三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人事劳动管理及服务行为,强化内部管理,自觉约束工作、生活行为,提高干部职工自我防范能力,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人事劳动干部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年内我局无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六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事项。按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结合人事劳动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提出与代表建议一致的办理意见,并报经徐县长、县委胡扉副书记等领导审核把关,加强与代表的沟通,积极开展面商面复工作,并认真抓好各项办理意见的落实,顺利办理了5项人大代表建议和5项政协委员提案事项,赢得代表、委员和群众的好评,均取得“满意”效果;七是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经常深入基层,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酒房乡小寨村、甸阳镇蒋家村、木老元乡木老元村群众开展农业生产、烤烟生产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每位党员每月捐助10元,筹资2280元,为酒房乡小寨小学建立了教学发展基金,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人事劳动工作基础薄弱,经费支持乏力,信息化建设滞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二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人才效应有待加强;
三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严重,保险金发放难度增大,由此导致社保扩面和保险金征缴两难并存;
四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制意识淡薄,维权难度大;
五是人事劳动信访问题突出,尤其是受外界影响,企业军转干部思想还不够稳定,解困维稳工作任重道远。
三、2009年工作计划
(一)发展思路及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总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工业立县和构建和谐**的工作大局,认真做好全县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工作,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人才强县”的基本战略,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巩固“两个确保”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思路,以改善民生、发展民生为着力点,加快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统筹和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的人才服务体系、市场就业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才强县”和机构精简高效,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完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失有所助”,不断推进人事劳动事业新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1、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进一步落实引才引智政策,通畅引才引智通道,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调整人才结构有机结合,进一步创新人才的教育、管理、服务体制。稳步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紧紧围绕建设**工业立县中心任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大力开发本地现有人力资源,积极引进急需实用型的高层次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具有我县特色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积极开发乡土人力资源,抓好农村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技术等级鉴定工作,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拉动的合力,促进乡土人力资源的开发,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
2、严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加强机构编制、人员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省市部署,研究制订与上级相衔接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重点做好年检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跟踪调查了解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变动情况、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推进机构编制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3、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规范聘用合同管理,使聘用合同制度成为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二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严格落实工资福利政策;三是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型事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实行不同的调控办法,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四是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完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管理机制。
4、积极推进人事劳动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人事劳动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人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事劳动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推进人事劳动法制化进程。
5、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继续巩固“平安单位”建设,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以继续抓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信件答复、信访接访办法,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积极开展大下访、大接访等活动,深入开展人事劳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控。
6、加强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为方针,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加快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坚持统筹城乡就业,牢固树立起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思想,完善城乡就业网络功能,整合信息流通资源,建立健全县、乡、村城乡一体化、多层次能全覆盖的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人才劳动力市场体系。努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关注人才劳动力就业,综合解决我县劳动力就业问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加快培养一批专业化高技能高素质的技能劳动者。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以规范农民工用工行为为重点,有效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就业服务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障等重点,着力解决克扣职工工资、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不为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等行为,认真处理好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各类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
7、加强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平台建设;以“七○七工业园区”和私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运用宣传、劳动监察等手段,依法强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参保率和及时足额缴费,建立健全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险合一的社保体系。督促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使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推进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启动失地农民失业保险;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建立城镇职工医保个人帐户,将国有企业改制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力争医保覆盖全民;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财务管理规定及相关的政策,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营。
8、加强依法行政和行风政风建设。一是抓好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以深入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六项制度为核心,继续抓好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等软环境建设,为推进人事劳动事业实现新跨越,努力营造和谐进步、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勤谨工作,努力编制社会安全网,全力开创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5.劳动人事系统个人工作总结 篇五
一、注重理论学习,力求学以致用。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形势逼人,不进则退。新形势下,国际国内的发展日新月异。作为一名党的干部,思想上要适应形势要求,工作上要跟上时代步伐,就必须加强学习。无论是wto有关知识的学习,还是十六大文件的学习,自己能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能结合实际思考一些问题,在小组讨论时积极发言。能自觉的撰写心得体会,并在支部学习会上作了“更新观念,开创人事工作新局面”的交流发言。上半年,在教育厅召开的高校人事工作会议上,就“抓住机遇,拓宽思路,构建跨越式发展的人才高地”作大会发言。此外,能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学习有关文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只有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才能做好工作,处理好有关问题。今年下半年承担了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职业道德论》课程,自己能利用双休日时间,对新编教材认真钻研,并且把当前形势下对教师的新要求以及自己的工作体会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二、加强团结协作,实现目标。作为处里的负责人,除了全面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外,主要分管师资工作和人事档案工作。下半年,一位处长外出学习后,自己同时分管人事调配工作和人才引进工作。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在有关科、室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和各学院、校机关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除了本因时间上难以安排未召开人事工作研讨会外,基本上完成了工作目标的各项任务,包括职称评审工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等。有些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如: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推荐工作、首批特聘教授的聘任工作、迎接省级高校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考评、年终考核等。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制定了《扬州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后,今年又起草了《扬州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为了贯彻落实校领导提出的“外引内扶”的人才政策,制定了《关于稳定本校高层次人才的暂行办法》。此外,接受扬州电视台《关注》节目记者的采访,介绍我校人才引进的情况;应江苏教育电视台和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的邀请,走进电视直播室,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宣传了我校人才引进政策,回答了就业大学生关心的有关问题;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教育新闻联播》节目记者的采访,介绍了我校在江苏省首次mba硕士博士人才招聘会上的招聘情况。
三、满腔热情做好其他各项工作。今年我校隆重举办了百年校庆活动,自己能积极参与。人事处与研究生处合作举办了《扬州大学--扬州市中青年学术论坛》。校庆那天,负责接待了参加校庆活动的校友和来宾。为我校成功举办校庆活动和所取得的成绩欢欣鼓舞,对我校的明天充满信心。今年人事处接受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我处全体同志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接受考核。
四、存在问题。从个人来说,学习研究不够,经过三年的摸索,对人事工作的职责、任务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但是要做好这项工作,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而自己却往往陷在事务堆里,深入学习不够,深入思考不够、深入实际不够。今后自己要从事务堆里走出来,加强学习、加强研究,在机制上多思考,在管理上下功夫。从整体来说,工作的严谨、细致不够,有些工作抓得不紧。今后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新的一年里,要继续认真学习十六大文件精神,以“三个代表”思想指导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新的努力。
[劳动人事系统个人工作总结(共2篇)]篇一:劳动人事系统[劳动人事系统个人工作总结(共2篇)]个人工作总结
劳动人事系统个人工作总结-总结 [] 新世纪篇二:劳动人事部门个人工作总结
劳动人事部门个人工作总结
一、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xxxx”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局的决策上来。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自觉树立人事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二、扎扎实实做好工资统计工作。部署并完成了全局职工~年7月调整工资标准和10月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以及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填写个人调标晋档审批表600多份存档;上报~年各种工资、干部年报;完成~年劳动年审、残疾人就业年审;下达各局属各单位~年工资计划;清理清退在用合同工临时工;及时维护人事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将手中负责的工资统计工作全面、清楚、毫无差错地交给处内接管的同志。
三、大胆加强船员管理工作。本人3月份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后,积极走访海事局、各船员培训单位,搞清楚各种办事程序,仔细学习船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深入船员中了解、熟悉情况,很快进入角色。加强船员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船员信息数据库,不断提高船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船员证书管理,整理船员各类证书,及时办理36本到期船员服务簿的年审,建立船员证书数据库,实现船员证书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清理船员假期,严格船员假期管理,周密安排、认真组织船员休假。为安排更多人员休假,压缩船舶靠泊码头人员的编制,由原来的26人减少到22人,船返港后,及时安排人员休假,全年共安排休假72人次,休去假期近5000天。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四条船海上生产人员的调配工作。在从控制出海人员编制的原则下,全年完成四条船19个航次的出海人员调配工作。
四、踏踏实实当好助手。作为副手,在摆正自己位置的基础上,献计献策,尽心尽力,协助处长做好处里的各项工作,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协助制定《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及细则,起动并完成我局今年的岗位管理改革工作。
五、10月份以来,根据局领导的安排,本人主持人事处的工作。在局领导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处人员,克服人员减少的困难,理顺管理关系,保证了人事处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本人具体做的工作主要为:完成了局机关及附属单位改革人员调整分流工作;完成了局机关及附属单位、船队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职务的重新聘任工作;人员的调整分流工作;修改、完善我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顺利通过换证审核;制定我局~年毕业生需求计划、学历培训计划;布置~年考核工作。
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总结 篇六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潍坊和我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信访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恪尽职守,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为出发点,以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谐为落脚点,以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为重点,立足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围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大力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有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院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
1、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2012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0起,其中确立劳动关系争议21起、工伤待遇类争议27起、劳动报酬类争议2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类争议1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类争议1起、非因工死亡待遇类争议5起,其他类争议1起;结案57起,其中调解44起,裁决13起,调解率为77.2 %,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22.52万元,另有13起案件正在处理中。
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以确立劳动关系类和工伤待遇类争议案件居多,达到48起,解除劳动关系类争议有增多趋势。职工受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一是反映出这类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基本人身权益,劳动者维权意识较强,迫切需要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仲裁委的要求较高,需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反映出还有不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够强,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强,在劳动者工作中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发生事故后不能勇于承担责任,下一步需要努力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我院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决的关系,加大调解力度,从争议的根本矛盾入手,有效化解矛盾,同时,对于确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案件及时裁决,不断提高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效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案工作程序
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调解仲裁建议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将之前建立的裁审衔接制度、仲裁员职责、案件合议审理制度、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制作新的看板,使制度上墙,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今年我院全面使用新的仲裁文书,借此大力完善了仲裁办案程序,将一些以前未启用的程序逐步启用,特别是大力改进了庭审程序,使仲裁庭审更加规范高效,使各项仲裁程序更加完善严谨,使仲裁服务更加全面周到。我院在今年有效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制作新的档案封面,由专人管理档案,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规范条理地对案卷进行归档整理。完善了仲裁院的办公职能,设置专人管理全院的接待、办文、信息、上下协调等工作,使每位仲裁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提升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3、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我院今年积极推进仲裁员职业化建设
在专业化上下功夫,新增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省人社厅举办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提升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也进行了仲裁员证的申领工作,让仲裁员持有合法的任职证件,规范仲裁员的行为。
4、加强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院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开展了仲裁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对仲裁设施、设备进行了补充和更新,配置了5台全新的计算机,并购置了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高科技工作设备,安装了摄像头,建立起监控装置,并为仲裁庭更换了制度看板,安装了投影仪、实物展台等庭审辅助设备,按照标准制做了仲裁院专用座椅,更换了上级
统一的庭徽,切实通过提高仲裁硬件建设水平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我院今年上半年在以往成立的215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成立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本情况的摸排工作,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查修改,确保联系畅通,并督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切实承担起应有的职责。
我院结合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运作情况,采取双向沟通的形式,对各企业兼职调解员进行了单项和多项培训指导,构建起仲裁机构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互联、互通、互动的工作格局。以案举法,针对部分企业的裁决、结合案例,引导和帮助其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了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化,减少了因企业管理不规范,管理失误引发的争议。我院逐步探索实施在各镇(街道)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赋予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利用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干部们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充足的司法资源,提高基层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水平。
我院上半年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在今年6月份举办一期全市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班,首先,积极筹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的相关事宜,整理企业的联系方式,制定详细计划,拟定实施方案,筛选培训材料,并深入举办过调解员培训班的兄弟县市仲裁院学习先进经验,向潍坊市仲裁院的领导进行请教,积极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其次,及时印发培训班的报名通知,以信件的方式为全市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报名通知,并不断电话联系相关事宜,多次到企业宣传并了解报名情况,到报名日期结束时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122人报名参加;再次,全力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制作好培训教程和学员通讯录,联系师资,确定场地,制定培训班课程安排,全面做好准备;最后,按计划有条不紊地举行培训班,处理好培训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切实保证培训班的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我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水平。
(三)信访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院积极稳妥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一起职工来信,处理中多次到单位了解情况,进行协商,最后通过仲裁调解程序,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在对待来访的处理上更加高效,健全了来访登记制和首问负责制,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有政策或有规定的,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向来访人解释清楚,立即办理;对属于思想疏导方面的问题,当面做好宣传教育和解释开导工作;对上访人反映的确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填好立案呈批表和来访登记表一起呈报领导签批,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及干部职工的诉求,把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信访的工作重点。注意做好超前工作,经常排查各种信访苗头,对排查出的问题,超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篇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总结
20xx年县仲裁院以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推进和完善仲裁院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和健全县级和大型国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基础,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数据截至20xx年12月20日):
1、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
(1)、各级调解组织受理446件,比去年同期512件下降了12.89%;调解成功410件,调解成功率为91.93%。
(2)、仲裁部门受理552件,比去年同期330件增长67.27%,不予受理21件,比去年同期27件下降22%。
(3)、受理案件中:劳动报酬345件,占受理总数的62.5%,工伤待遇59件,占受理总数的10.69%,社会保险12件,占受理总数的2.17%,履行劳动合同12件,占受理总数的2.17%,确定劳动关系57件,占受理总数的10.33%,经济补偿金48件,占受理总数的8.7 %,赔偿金18件,占受理总数的3.26%,其他1件,占受理总数的0.1%。
(4)、受理的案件中,从用人单位的性质来划分,其中:私营民营企业452件,占受理总数81.88%,国有企业79件,占受理总数14.31%,其他企业21件,占受理总数3.8%。
(5)、仲裁部门办结案件552件(含09年受理),同比上升48.39%,未结案17件,与去年持平。调解处理452件,裁决处理95件,撤销案件1件,移送给其他区4件。案件处理过程中,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81.88%,同去年调解成功率54.8%相比上升27.08个百分点,为职工追回损失547.12万元,同去年850万元相比减少了302.88万元。
(6)、案件处理:企业胜诉135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24.45%,同比去年上升23.11个百分点,职工胜诉340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61.59%,同比去年上升10.51个百分点,企业、职工部分胜诉77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13.95%,同比去年下降了33.63个百分点。
(7)、办结案件时间:在30日内办结的案件为33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60.87%,在31日至45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17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31.88%,在46日至60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31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5.62%,超过60天结案的有9件,其中7件原因为中止,2件原因为公告,均在法定时效内结案。
2、案件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1)、案件受理数较去年明显上升,月度受理数呈现出两头月份多中间月份少的局面。由于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主动维权的案件增多。我国民间有过年回家团圆的习俗,农民工也因一年来没怎么回过家,都盼望早结工资好回家过年,相对用工单位而言却因农民工回家过年而缺乏完成生产任务的劳动者,对企业业务造成影响,两者之间存在矛盾。部分企业主因缺乏法律意识,以各种理由拖延或克扣工资,是导致过年之际的月份劳动争议案件数大量上升的主因。
(2)、劳动报酬争议是争议的主要焦点。劳动报酬争议中,主要集中在加班工资这个重头上。原因多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缺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加班时间计算标准不一致,以及因计件制工资导致劳动者本人延长工作时间,但用工单位不认为是加班而存在争议。
(3)、集体争议案件增多。部分单位由于用工制度未及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及时调整,导致群体性争议频发。部分黑代理在外省市打工者群体中挑起争议也是很重要的原因。部分集体争议案件为隐形集体争议,即在一定时间跨度内,接待窗口接待了同一用工单位较多的申诉人,但又不满足一次性10人的条件,这类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
(4)、注册型企业案件多。注册地在本县,实际工作地在县外的企业涉及的争议共有142件,占总数的25.72%。由于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无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举证,故只能去注册登记地申诉。
(5)、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涉及的争议多。共有235人,占申诉人总数的42.57%。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往往在年底前后前来申诉,对仲裁案件的办案效率提出了很大考验。
(6)、造船业和建筑业的企业涉及争议多。共涉及195件,占总数的35.32%。这些单位用工形式复杂,管理相对混乱,因赶工期导致的加班问题更加复杂,这些企业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属于较难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7)、私营和个体的单位涉及争议多。共涉及452件,占总数的 81.88%。注册资本少,抗风险能力低,用工流动性强,业主法律意识差是造成这类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多的主因。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
1、初步完成仲裁院实体化建设
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撤销了崇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崇明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组建了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下,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经落实了机构、经费和人员。2010年共招入了5名工作人员,仲裁院也搬迁到了新的办公地址。在新址上共有2间仲裁庭、2间调解庭、6间办公室、1间档案室和1间机房,办公面积达300平方米。
仲裁院于2010年9月15日正式挂牌运作。市仲裁处、仲裁院领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委员以及县法院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出席挂牌座谈会。
2、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窗口服务规范达标工作
仲裁院正式运作后,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办事规则、考核办法、管理办法和业务学习考核办法,行风政风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为仲裁院今后的规范运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我院窗口参加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工作。按照要求,我院制定了领导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基本落实了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工作。
3、在仲裁院挤出办公场所成立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
4、指导成立二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规范案件处理,完成年初目标
一是规范案件处理流程,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在市原有的表格的基础上增加数据分析,用于案件的分析和梳理。制定本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确保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建立专人审核裁决(调解)文书的制度。防微杜渐,为减少差错,设立专人负责审核裁决(调解)文书,斟酌文书中语言的运用,减少可能存在歧义的地方。
二是搭建信息沟通平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与本局其他相关科室沟通,确保案件在本局范围内处理的一致性;建立每月一次的仲裁员工作例会,及时分析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情况,同时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诊。建立裁审例会制度,每季度和法院共同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临时增加。协调同一仲裁与审理的口径,对法院改判的案件及时反馈、分析、改进仲裁工作中的缺陷。每季召开一次劳动纠纷业务指导小组会议,研究当前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全面落实调解工作的各项任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每半年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汇报工作,分析仲裁工作的存在问题,及时解决仲裁工作困难和矛盾。建立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集体争议、重点案子、行业、区域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乡镇、工会灯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篇三:劳动仲裁院工作总结
今年,我院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今,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530件,已处理结案的518件,结案率为97.7%,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政策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上一工作总结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舆论宣传。
深入贯彻“两法一条例”的实施,多方配合、合力组织开展大型劳动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劳资培训,与广大企业和职工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强大的舆论宣传,不仅使企业领导提高了认识,积极支持工作,广大职工和普通市民也增强了法制观念,增加了自我保护意识。
2、本着深入为主的态度,关注基层民生。
仲裁办公室每天来访人员众多,但仲裁员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和前来咨询的企业劳资人员进行热心、细心、耐心的解答,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人员达几千余人。不仅对来访人员的问题进行解答,也对个别存在疑虑的问题进行请示和沟通,较好的为基层百姓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宣传了相应的法律政策,使得带有怨气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怀有疑问的企业通晓而走,双方均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更多的劳资矛盾解决在萌芽、消化在萌芽。
3、立足调解为主,保证仲裁公平。
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时,严格把好政策关,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绝不推诿扯皮。在查明事实、分辨是非的基础上,针对双方存在分歧较大的争议进行前探调解,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开庭前,使争议在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使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趋于缓和。在已办结的案件当中,调解及撤诉共计430件,调解结案率为83%。
4、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公开办案程序,杜绝暗箱操作。遵守办案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争议需裁决的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仲裁院请示汇报,以便更准确、快捷的处理争议。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为努力提高办案能力,我院经常组织仲裁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尤其是针对网络上争议比较大的案件进行理论分析及模拟判决。苦练内功,尽快适应当事人各种劳动争议的需要。
(二)明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发挥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作用。
针对街道虽均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但因人员调动频繁、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原因,很多镇乡劳动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名存实亡,根本没有发挥调解案件、稳定劳动关系的职能的现状,加强对镇乡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挑选一批素质高的协调人员参加仲裁员培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协调组织的调处作用,让其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更好的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构建仲裁文书上网制度。
一直以来,我仲裁委的仲裁文书除发给当事人之外,其他均保存在我委的卷宗档案里,一般情况下第三人很难看到,就算是那些对外公开的仲裁文书,也是有所限制,如果第三人要想查询,则需要持有有关单位的介绍信,而且只允许翻阅,抄录,不允许外带翻印和拍照,公众不能及时对我委审理的案件结果和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仲裁的透明性、公开性大打折扣。实行仲裁裁决文书上网制度,有利于减少舆论压力,提高公众信服力;另外,实行仲裁裁决文书上网制度不仅在市内甚至在省内都是首创。对此,我院将实行仲裁文书上网制度,即在网上系统仲裁中开辟专门仲裁裁决文书一栏,上传除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案件的裁决文书,以此加强公众对仲裁工作的监督,提高仲裁公信力。
3、加强与XX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业务沟通。
7.劳动人事处工作总结 篇七
1.传统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存在的局限性
1.1人事档案管理方式较为落后。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方式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种种落后的管理观念, 这使得在财力及物力的各个方面, 人事档案管理都显示出了不足之处, 特别是在当今社会经济如此高速发展的情况下, 仅仅凭借古老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早已不能满足其需求。在操作方面, 目前的人事档案管理方式仍然主要借助手工操作这种较为原始的操作层面, 对于先进技术及设备的应用明显不足, 也缺乏相应的合理有效的管理模式。而在对人员的管理方面, 不难发现, 上层领导对于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显不足, 对其工作性质认识的较为片面, 普遍认为这项工作仅仅是一项简单的操作, 没有意识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机密性以及科学性等专业性质, 这诸多的情况使得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缺乏上层领导以及下级管理人员的专业对待, 其自身的特性没有办法得到充分的体现。
1.2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 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下, 工作人员的观念较为守旧、落后, 工作素质不够达标是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特别是在目前的发展情况下, 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如果不达标, 对于整个劳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都有着不良的影响, 尤其在人们对档案资料等信息资源需求日益增长的今天, 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落后守旧, 墨守成规, 没有信息管理的意识, 对于管理工作缺乏热情或是缺乏创新思想等等问题, 都会使得管理人员无法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或是新设备进行熟悉和掌握, 不利于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 不能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发展需要。
1.3人事档案管理失真性严重。人事档案材料是指导各事业单位进行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资料和参考内容, 其真实性意义重大, 也是人事档案的重要价值所在。人事档案的失真可能会造成劳动当局在正常工作的分配和组织方面出现偏差。特别是由于当前的档案材料还没有摆脱传统的限制, 在内容方面偏向了个人履历以及工资待遇等几个狭窄的方面, 而对一些诸如教学研究及行政业务等与实际成绩有关的内容有所欠缺。此外, 由于人员对于相关档案的录入不严格, 或是相关部门未能对其行为进行规范等等原因, 使得在信息的录入方面存在着虚假信息或是失误等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人事档案的认证效果, 可能会致使事业单位在识人用人方面出现偏差。
2.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完善创新
2.1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的信息化。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 时代的进步, 加强对劳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是改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方式的重要举措。只有加快对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加强各类信息在接收以及识别等过程中的效率, 才能实现劳动人事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这不仅要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对人事档案信息及各类资料进行数字化管理, 对归档资料进行记录和统计, 并且对日常的资料进行汇编, 还应该注意的是, 除了这些内容, 劳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还包括一些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工作。特别是在对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资源的建立和开发方面, 一定要将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一定网络环境下所运行的信息管理系统之中, 通过对系统的建立, 构建出符合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特点的计算机管理体系。同时, 还要注意对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设备进行合理引进, 促进人事档案的无纸化以及电子化管理, 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
2.2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提高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是实现其科学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首先要注意改变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 使其意识到劳动人事档案作为其配置资源的有效依据,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宣传和培训加强人事档案管理者的主动服务意识和积极性。另外, 在专业素质方面, 则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加深其对业务的了解, 特别是在新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方法上, 要使其能够灵活掌握。或者可以通过开展相关的学术调研活动, 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对个人以及岗位的认知水平。
2.3加强人事档案管理的监督。劳动人事档案材料的规范性较低是导致其失真的重要原因, 因此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 对于整合人员的信息具有重要意义。还能更新补充人事档案, 保证在对人事材料进行收集归档时, 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进行严格检查。特别是对于一些需要本人签字盖章的文件, 不允许代签。避免出现人事档案材料缺公章或是少签字的现象出现。管理体制上特别注意加强对劳动人事档案安全保密性和开放性的管理, 实现人事档案转接程序的正规化。对于从事档案工作的有关人员实行监督考核制度, 通过一定的奖惩制约机制来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 增强管理意识, 保证其人力资源信息的安全性。
结语
总而言之, 不管是对于档案的拥有者还是对事业单位本身来说, 劳动人事档案的管理十分重要, 通过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 能够有效的避免由于人事档案的管理效率较低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加强对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 规范人事档案管理模式, 对于有效提高我国劳动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摘要: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 对于人事档案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笔者通过对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局限性的客观分析, 指出了当前存在的诸多弊端, 并且根据当前的管理现状提出了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新模式。
关键词: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完善创新
参考文献
[1]吕春影.人事档案工作发展思路探微[J].科学咨询 (科技管理) , 2010.
8.劳动人事处工作总结 篇八
一、广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建设现状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仲裁队伍建设情况。截至2010年10月广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14个,其中自治区本级1个,市级14个,县级99个;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92个,其中自治区本级1个,市级11个,县级80个(部分城区不设立仲裁委)。为从根本上解决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广西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为契机,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并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已设立劳动争议仲裁院一批,其中市级11个,县级14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步伐加快,有力推动了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了劳动争议处理能力。现广西共有劳动争议专职仲裁员233人,人事争议专职仲裁员175人。近年来,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共培训仲裁员、调解员近3000多人次,提高了仲裁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使其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二)2005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情况。2005-2010年广西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分别为11882件、7731件、8729件、16005件、15128件、14422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分别为87件、60件、91件、81件、64件、58件。2006-2009年立案案件增长率分别为-3.19%、20.01%、74.39%、2.33%、-4.67%,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增长率分别为-31.03%、51.67%、-10.99%、-20.99%、-9.38%。从2007年开始,广西的劳动争议案件开始呈上升态势,2008年,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形势造成的深刻变化和影响,广西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长,虽然2009年增长幅度有所回落,但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详见表1)2007-2010年广西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分别为203件、149件、149件、12件。
尽管案件增幅较大,但近年来广西仲裁案件结案率仍达到92%以上,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化解处理,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理顺了劳资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广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调解仲裁机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
1、仲裁庭严重不足。广西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6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14个,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92个),但仲裁庭一共只有48个。在48个仲裁庭中,有部分场所是租用的,并非自有。相当一部分仲裁委员会没有自己的仲裁庭,只能借用机关的会议室或在仲裁科(股)办公室开庭审理案件。2009年广西劳动争议案件立案11660件,现有的48个仲裁庭显然不能满足案件开庭审理的需求。
2009年广西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有64件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有的案件涉及当事人或旁听人较多,因缺乏仲裁庭或仲裁庭面积小,容量小,影响了当事人参加仲裁、旁听人旁听的权益。仲裁庭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案件的按期开庭审理,按期办结以及审理的质量。
2、调解庭严重不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我们立足于先调解后仲裁、能调解就不仲裁、多调解少仲裁的原则,尽可能地做好双方的和解工作,但调解庭的严重缺乏,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开展。
3、仲裁机构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广西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6个,配备电脑速录设施的仲裁庭只有3个,很多地方开庭审理案件仍只能用手工记录。同时由于缺乏档案室,案卷存放非常不便,至于仲裁庭等场所的电子安全监控系统就更难以配备了。
4、调解仲裁办公场所简陋。绝大部分仲裁委员会没有专用的接访室,绝大部分地方仲裁员是多人合用一间办公室,各自处理案件,来往人多,环境嘈杂,既不符合案件处理的保密规定,也严重影响了调解仲裁的效果和工作效率。
5、调解仲裁业务用车严重不足。绝大部分仲裁委员会没有专用车辆,严重影响了调查、调解、送达法律文书等案件处理工作。
(二)仲裁经费严重不足。仲裁收费已经取消。虽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与财政厅联合下文强调仲裁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但目前没有实现仲裁机构实体化的市、县(市)所需经费,仍未列入财政预算,仲裁委办公室的办案经费来源主要是依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经费支持,经费严重不足,而案件越多,经费缺口就越大。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多人少的问题突出。目前广西大部分市、县(市)仲裁机构人员配置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的比例严重失调,案多人少的矛盾多年来未能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仲裁员常年超负荷工作,部分市人均年办案数高达300件,仲裁机构及人员面临巨大压力和困难。
(四)劳动争议仲裁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仲裁员的准入进行了严格规定,但由于过去仲裁员准入条件较低,且广西缺乏培训经费,各地无法将培训工作常态化,致使部分仲裁员的业务素质无法适应工作需要,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广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能力建设难以适应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的形势需要。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广西经济发展提速,东盟国家务工人员进入广西务工增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必须以超前的眼光进一步完善跨国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机制(包括设施、体制),但是目前广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能力建设无法适应现实的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能力建设。2009年1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广西“发展面向东盟的商务总部经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崭新时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然而,广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能力建设非常落后,大部分仲裁机构无法适应当前的劳动人事争议现实及今后的发展趋势。建议为广西每个地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6个仲裁庭(50-150 ㎡/个),每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3个仲裁庭(50-100 ㎡/个),为每个仲裁机构配置相应的电脑、庭审速录系统等设施。
(二)建立中国—东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中心。广西是中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大通道,在深化与东盟各国的区域合作、加强祖国边疆建设和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建议在广西建立中国—东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中心,为广西乃至周边省份培养处理涉及东盟国家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才,以妥善处理跨国务工人员的劳动纠纷。组织、协调对中国—东盟重大劳动争议问题进行研究,加强相互间的信息共享,在区域劳动争议研究课题方面进行合作研究,加强与东盟国家之间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人员的交流等。
(三)规范仲裁机构有关配套设施的设立标准。例如,可以考虑根据市、县就业人口数量明确仲裁机构办公场所的面积要求,根据一定的案件数量合理设置配备仲裁庭的数量、设施设备、交通工具、档案室等。如,可以考虑按每200个左右案件量配备一个仲裁庭,每个仲裁庭配备一套证据播放系统、一套电脑速录系统、一套电子安全监控设备等。同时相应地配备能容纳100人以上、50-100人、20-50人、20人以下的仲裁庭若干个,配备接访、咨询、受理服务大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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