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保密协议

2024-08-23

私募基金保密协议(共8篇)

1.私募基金保密协议 篇一

X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 的安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保密工作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保守公司 秘密,又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原则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和组织本公司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公司对旗下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 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 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泄露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五条公司应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保密意 识,确保公司涉及的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条公司应做好员工离职时的涉密文件、资料交接工作。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均负有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信息和相关 业务资料的保密义务。/4

第三章办公场所电子门禁管理

第八条为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公司,公司实施办公场所电子 门禁管理。

第九条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应对外实施全封闭式、独立管理。部 门内不同业务办公场所应相互独立。

第十条业务办公场所授权管理采用电子门禁卡方式。独立门禁 各业务室可独立设置单独门禁,用来保证各业务室独立、安全。

第四章电话录音系统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安装固定电话录音监听系统,对部内电话进行实 时录音。

第十二条公司安排专人管理电话录音系统。除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及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泄露 电话录音记录。

第十三条公司合规或风控负责人办理稽核工作时可使用电话录 音监听系统,调用录音资料。

第五章录像监控系统管理

第十四条为确保公司安全和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取证能力,公司 在办公区域内应安装录像监控系统,安装录像头,对办公场所内动态 进行视频监视。

第十五条录像监控系统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4

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及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 机构或者个人泄露录像监控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办理稽核工作时可使用录像监 控系统,调用录像监控记录。

第六章业务资料的保密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旗下管理的私募投资基 金的投资信息、基金合同、投资者的身份证明资料、投资者购买基金 产品的单据等相关资料。业务资料保密管理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各岗 位对各自接触的业务资料保密性负责。公司业务资料未经批准不得随 意对外提供,如需对外提供,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第十八条公司各业务岗位应妥善处理业务资料。不得擅自向外 透露业务资料信息;不得以复印、拍照、扫描、下载、拷贝、抄录等 任何方式将业务资料用在业务之外;非工作需要,不得将业务资料带 出办公室;存有业务资料的电脑需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做 到电脑离开本人视线时退出业务系统或文件。

第十九条公司业务资料如需在会议、培训班等较多人参与的活 动中散发,应在资料上标明“内部资料,妥善保管”或“内部资料,对外保密”等字样,并要求领取人妥善保管,不得扩散。

第二十条公司对旗下基金产品的相关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除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应予披露的信息外。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应严格保密公司旗下基金产品信息,不得 / 4

向外泄露及谈论的产品投资组合情况,不得将产品的财务报表和交易 的有关报表外传。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须在入职时签署《未公开信息保密承诺书》(附件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本公司依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自律规则进行编制、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规则自公司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XX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日 / 4

2.私募基金保密协议 篇二

很多企业都认识到了商业秘密的重要性, 也主动采取一些自我保护措施。但一部分企业对商业秘密的认识还很不到位, 以及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从而导致不能正确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其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企业对商业秘密的法律范围不清楚, 只把公司的技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没有认识到公司的客户信息、不公开的业务信息等也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客体。以下主要谈谈企业如何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以防止企业商业秘密的外泄。

二、企业应如何完与职工签订保密协议

作为企业所有或者具有正当使用权的商业秘密, 企业在使用的过程中, 必然为企业的一部分劳动者知悉, 而知悉是使用的前提。这是企业实现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的必要条件, 没有劳动者的知悉和使用就不能发挥商业秘密的作用。因此, 如何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 在某种意义上比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保护商业秘密更为重要。依据《劳动法》的规定, 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还应当包括竟业禁止的内容和条款。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防范泄密措施。

企业与职工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合同, 是企业的一项义务。企业与职工订立商业秘密保密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第2 2条的规定, 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该规定是指在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 但不妨碍在劳动合同之外, 企业与劳动者再另行签订保密合同, 以明确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商业秘密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方式更为直接有效。

虽然法律对商业秘密的概念做了明文规定, 但只是概括性的, 在具体实施中, 某一信息是不是商业秘密, 权利人、侵权人和法院可能会有小同的理解。把技术、工艺诀窍和产品配方等认定为商业秘密, 一般人还比较容易接受;而对于客户名单、业务状况等资料或者企业发展规划等经营性信息的认定, 却心存疑虑。在这种情况下, 权利人和侵权人谁能胜诉, 主要取决于双方所举的证据能在多大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 并且能够被法院所接受。如果权利人和侵权人在事前签有保密协议, 明确商业秘密的名称、范围及其他条款, 并且这些条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抵触, 权利人仅凭协议就能证明特定的信息是自己的商业秘密, 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因此, 保密协议的签订是商业秘密保护中的最重要环节。

订立保密协议中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是, 在实践中, 有些企业只是签订了保密条款或者协议, 但没有约定支付相应的保密费用, 在实际中也没有支付这类保密费用。这种只规定劳动者单方义务的保密合同或保密条款是否有效, 或能否被劳动者主张撤销或变更是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由于此类保密合同或保密条款常常带有格式合同、条款的特征, 如果企业不考虑基于员土承担了保密义务而应由企业为此给子一定的补偿, 此种保密合同或条款很可能会因违反合同法第4 0条的有关规定, 即因排除了对方主要权利而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因而应引起企业方的特别关注。

另外, 签订保密合同中的另一个问题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和职土在职期间因土作获得和掌握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等的关系问题。雇主不能限制雇员使用其在工作中学到的与工作有关的技术。受聘人在聘用期间学习、掌握的一般知识、技能、经验, 是其多年经验累积的结果, 成为其人格的一部分, 不是商业秘密。如果这些内容也作为商业秘密处理, 势必侵害雇员的劳动权和基本人权, 为法律所禁止。若将雇员的一般知识和技能纳入商业秘密的范围, 将可能造成一些本属于公共领域, 但又非常有用的信息不能正常使用和自由流通, 影响社会公益, 同时侵犯到雇员的人格, 影响到雇员的基本生存。但是, 对于商业秘密过于狭窄的解释也未必是好事。因为这种做法反过来会使木应受到保护的信息得不到保护, 从而挫伤企业开发商业秘密的积极性。职工在职期间获得的上述知识、经验和技能已经成为职土人格的一部分, 不应该被过多的限制, 故企业在主张自身商业秘密权利的同时必须注意到两种权利的平衡问题。因为在特定的条件下, 原顾主的商业秘密与雇员所掌握的一般知识、技能、经验等都是交叉在一起而无法分离的, 离职雇员“无法将那些商业秘密从心中根除”。需要说明的是, 记忆力不属于“能力”的范畴, 有些雇员的记忆力极好, 能将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数据、图像、公式等通过记忆记录下来, 如果雇员可以主张记忆的信息属于他的个人知识, 那么雇主的权利将会受到损害, 许多秘密信息将不再被作为商业秘密。实践中, 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观念上往往容易忽视这一点所以企业在与企业内部员工订立商业秘密保护合同或保密条款时应注意, 针对小同的职土其保密要求应有所区别和侧重, 不能把一般职土因土作而获得的上述基本生存技能都归入到商业秘密范围中而全部加以限制, 否则很可能得小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

由此, 保密合同是一个安全保证, 企业应通过与职土签订各种保密协议 (含保密条款) 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商业机密。明文规范员土在受雇期间的任何发明都属于企业所有。职工无论在受雇期间或离职后, 不得违约泄露或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当职工因跳槽而违反保密义务, 将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时, 企业可以依据该保密合同, 请求行政或司法救济。

摘要:当前社会上发生的商业秘密侵权案, 绝大多数都是因为人才流动引起的。而长期以来, 因此, 企业如何运用法律的手段来防止人才流动过程中商业秘密的流失, 保护商业秘密小受侵犯, 如何建立起合法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以及采取积极适宜的法律救济手段, 对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密合同

参考文献

[1]张蜻顾长河:《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的预防性保护》, 甘肃农业, 2005第12期

[2]许海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实务》, 机械土业出版社, 2004年版

3.保密协议:在私情被发现之后 篇三

偷欢被捉

徐苏兰是湖南资兴市人,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和一对儿女,丈夫对她关心体贴,儿女聪明可爱。

如果还有美中不足的话,就是丈夫常年在外面做生意。开始还没什么,可是时间一长,她就觉得缺少点什么,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感到孤独极了。这天,徐苏兰感冒了,头昏脑胀,高烧不止,吃了几片药后不见好转,她躺在床上思念丈夫,如果丈夫在家该有多好……

这时门被推开了,邻居胡如雄走到她床前,伸手摸了一下徐苏兰的额头说:“烫手,你睡着不要动,我马上去叫医生。”徐苏兰无力拒绝。

一会儿胡如雄把医生叫来了,医生给徐苏兰打完针就走了。胡如雄陪她说话:“你丈夫太不像话了,整天就知道赚钱,一点也不关心你,病成这样也不回来。”听了这话,徐苏兰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眼泪流了下来。胡如雄忙握住她的手劝她别难过,以后他会常来看她的,因为感激,她的手没有抽回。

之后,胡如雄常来徐苏兰家里坐,陪她聊天,问她哪里不舒服,需要什么帮助,徐苏兰一一回答后,觉得胡如雄很有男人味,她对他的好感一天天多了起来。一天傍晚,徐苏兰因胃口不好,不想吃东西,胡如雄得知后,买来徐苏兰最喜欢吃的芝麻汤圆,亲手做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圆送到徐苏兰手里,说不清是感激还是需要,她把碗放在桌子上,扑进了他的怀里。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随后,胡如雄常常深夜溜进徐苏兰的家里。又是一天深夜,胡如雄悄悄朝徐苏兰家里走去。此时徐苏兰的邻居吴佳打牌回家,见一条黑影走进了徐苏兰的家里,吴佳以为是小偷,拿起一根木棍摸到徐家,房门没有栓,他悄悄跟了进去,猛地踢开房门,举起木棍怒吼道:“小偷,不许动!”他拉开电灯一看惊呆了:展现在他面前的是赤身裸体的徐苏兰与胡如雄。

“扑通!”胡如雄跪在了吴佳面前:“吴佳,我们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千万不要传出去……”徐苏兰也再三哀求他,希望他保密,并拿出2000元钱塞给他。

吴佳感到事情太突然,他没有去接徐苏兰的钱,眼睛盯着她裸着的身子一动也不动,他说:“我会为你们保密的,今后就看你们对待我的态度了。”

一份“保密”协议书

吴佳是个心术不正的人,那晚他一直没有睡着,徐苏兰饱满的身体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他觉得机会来了。

第二天,吴佳走进了徐苏兰的家里,见吴佳突然来到,徐苏兰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吴佳早就看透了她怕“丑事”外扬的心理,他“唉”地大叹一声,阴阳怪气说道:“按照本地风俗,看见男欢女爱的事可是要倒霉的,你看怎么办?”徐苏兰急忙向他承认错误,说大人不计小人过,希望他保密,她愿以钱保平安,如果2000元嫌少,她给他4000元。当即,她从抽屉里拿出4000元递到了吴佳的面前。

吴佳用手一挡,皮笑肉不笑说:“小徐,你是知道的,我并不缺钱,我所缺少的,你心里应该最清楚。”说着,他就去摸她的脸。徐苏兰火了,随手就打了他两耳光:“请你放尊重一点,我虽然一时糊涂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但我并不是淫妇,我是不会答应你无耻的要求的!”吴佳摸着被打得火辣辣的脸,眼睛一瞪说:“你以为我会强奸你,做违法的事?!我将你与胡如雄的风流事,告诉你的丈夫,告诉胡如雄的妻子,不犯法吧?”吴佳气冲冲地就要走。

见状,徐苏兰急了,她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扑通”跪了下去,双手抱住吴佳的腿哀求道:“吴佳,你别走,我求求你千万不要向外张扬。”见时机成熟,吴佳鼻子一哼:“看在我们是邻居的份上,我答应你不告诉你丈夫,你呢?我想你是个聪明女人,我的要求不多,就一次。”徐苏兰忍了,不再吭气,吴佳猛地扑在她的身上,达到了可耻的目的。

谁料一个星期后,吴佳又溜进了徐苏兰的屋里,又提出非分要求。徐苏兰想了想,最后咬着牙,皱着眉再次满足了吴佳的可耻要求。随后,吴佳隔上一个星期,便走进徐苏兰的家里,向她索爱,徐苏兰出于种种考虑,一而再、再而三让吴佳达到了卑鄙的目的。

一天晚上,吴佳又走进了徐苏兰的屋里。徐苏兰痛苦地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让我丈夫知道他会同我离婚的。”吴佳拍着胸脯说:“好吧,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岂料,吴佳得逞之后,把一份早已写好的东西递给徐苏兰说:“为了使我们的事能有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我写了个协议,咱们按协议办。”

徐苏兰接过一看,只见上面写着:

徐苏兰与胡如雄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被吴佳捉住。为了不影响互相的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吴佳保证为徐苏兰、胡如雄保密,绝不将他们的风流韵事向外张扬。

二、作为回报,徐苏兰每月应满足吴佳二次性要求,不得拒绝。

三、此协议时间为一年,如有一方违反,必须赔偿一方精神损失费10000元。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

“签字吧!”吴佳得意地说道。徐苏兰明明知道,这是一份敲诈勒索性生活的协议,她足足呆了一个小时没有在上面签字。吴佳不停地劝她签,说一定按协议办,一年后绝不纠缠她。徐苏兰一时拿不出主意,迫于压力只好违心地在上面签了字。

忍辱多年

荒唐的协议签订后,每月吴佳乐滋滋地按时来到徐苏兰家里,徐苏兰痛苦地应付着。与此同时,她爱着胡如雄,偶尔也同胡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因怕胡如雄做出过火的事,得罪吴佳,她没有把吴佳勒索爱的事告诉他,因为只有一年时间,她想熬过一年后就平安无事了。在痛苦的熬煎中,徐苏兰迎来了“协议”期满的日子,徐苏兰大大地松了口气自言自语说:“ 我终于熬到了头。”

可是时间一到,吴佳再次来到她的家里,又对她动手动脚,徐苏兰咬牙切齿地说:“这是最后答应你一次。”吴佳笑而不答,完事之后,溜走了。

然而,徐苏兰并不知道,自己同胡如雄的关系只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而吴佳向她勒索性生活却是一种严重地侵犯人身权力的犯罪行为,是一种邪恶。在邪恶面前的胆怯,是一种比邪恶本身更可怕的东西。因为它是一种腐蚀剂,它使正义在沉默中窒息,同时,它也是一种刺激素,使邪恶在沉默中复活,甚至膨胀,不幸的是,徐苏兰的软弱壮大了吴佳的色胆。

过了一段时间,吴佳嘻皮笑脸又来到了徐苏兰的家里。一进屋把房门一关,吴就对徐苏兰动手动脚。徐苏兰禁不住怒火中烧:“你这牲畜,说话不算数,我忍受不了,活不下去了。”说着她拿起一把菜刀,对着自己的脖子就要自杀。吴佳被怔住了,扑过去夺下了她手上的菜刀,他担心出人命案,脱不了干系这才溜了。为防止吴佳再来纠缠自己,徐苏兰没告诉任何人,把孩子送回娘家,到外地打工去了。

在外地过了两年平安日子后,因为想孩子,她回到家里看孩子,为保险起见,她特约了丈夫一起回到家里。徐苏兰一回到家里,吴佳就知道了,因为有她丈夫守着,他老实了几天。大约是第四天,徐的丈夫走亲戚去了,言明晚上回来,她丈夫前脚走,吴佳看见了,马上溜进了徐苏兰的家里,他一把抱住徐苏兰就要往她的脸上啃。她怕被别人发现,满足了吴佳的兽欲。

这次回来后,徐苏兰继续到外地打工,期间,她陆陆续续隔上一年半载回家看小孩处理家务事,吴佳看见了,闯进徐苏兰的家里,她总是忍着。

因外面工作难找,2003年3月,她回来后,不再外出。吴佳得知后,非常高兴,这天晚上他溜进了徐苏兰的家里。徐苏兰早有准备,拿起一根扁担朝吴佳打去。“哎哟!”吴佳捂住被打痛的脑袋,跑出了徐家。

一连几天吴佳没再进徐苏兰的家。第八天,徐苏兰的后门响了,感觉中她发现有人进来,她再次拿起扁担自卫。“苏兰,我来了。”有人喊她,徐一听是情人胡如雄。胡见她拿着扁担问怎么回事,徐扑在胡如雄的怀里,把几年来吴佳向她索爱的事含泪说了出来。听着,胡如雄大吃一惊,责怪徐为何不早告诉他。胡如雄搂着徐苏兰安慰她别怕,说他咽不下这口气,要想办法报复他。

沉重的代价

自从胡如雄得知徐苏兰长期受到吴佳的凌辱后,晚上总是来到徐的家里,他说要保护她。

5月8日傍晚,胡如雄又来到了徐苏兰家。深夜,徐的房门被重重地推开了,吴佳带着两个男青年手持木棍闯了进来。

“好呀,你徐苏兰养野汉子,捉奸捉双,捉贼捉赃,这回你们跑不掉了吧,你们败坏社会风气,走,到镇派出所去交待问题。”吴佳站在旁边得意地说。因为当场被抓到,无话可说,胡如雄穿上衣服从后门溜了,徐苏兰答应向居委会作检讨,并给了他们每人100元钱,暂时平息了抓奸风波。

胡如雄同样是个法盲。他与徐苏兰偷情属违反了道德,而吴佳长期以此为借口,向徐索爱,实行敲诈,则是犯罪行为,如果胡如雄马上报案,吴佳理所当然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可是,胡如雄没有去报案,第二天他约徐苏兰出来,提出了杀死吴佳的想法,徐苏兰想起多年来遭受吴佳无尽的欺凌,早对吴佳恨之入骨,她当即表态同意除掉他。当下胡如雄提出用老鼠药放入吴佳盛酒的搪瓷口杯里将他毒死。徐苏兰表示赞成。

5月27日,胡如雄、徐苏兰到街上买来三包老鼠药,经过一番密谈准备晚上下手。晚上,徐苏兰一番打扮有意来到吴佳家里,约他到野外山坡上作最后一次了结。吴佳一听来了精神,随徐苏兰上了山。

徐苏兰把吴佳引走后,胡如雄潜入吴佳家里,将三包老鼠药放入了吴佳装酒的搪瓷里。深夜,得了徐苏兰便宜的吴佳,精神亢奋回味着与徐的所做好事回到了家里,他拿起酒杯,从搪瓷里倒了一杯酒喝,这还不过瘾,接连又喝了三杯。倾刻,吴佳肚子剧痛,他捂住腹部痛得他在地上打滚,仅几分钟时间,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吴佳就死在了家里。

4.技术保密合同,技术保密协议书 篇四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及生产的。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5.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的各种资料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研究与研发,并将研究研发的所有资料交予甲方保存。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5.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含有职务开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的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2.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均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2.乙方如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一定数额的罚款。3.乙方如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损失。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篇二:神行通科技技术公司技术保密协议书-范本

深圳神行通技术人员保密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神行通科技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姓名):

法人代表:薛晓峰 身份证号:

地址:临沂兰山区解放路汇丰西城13楼1302 家庭住址:

乙方愿意遵照《技术保密协议书》相关技术保密条款,志愿加入深圳市神行通科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并同意遵守甲方要求完成研发企业电子商务、路由固件、运营平台等相关软件的开发、设计等有关工作(以下简称“相关工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相关工作”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

方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及信息;为保持其机密性,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信息:包括属于甲方或虽不属于甲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方案、商标设计、商标命名、业务流程、技术文档、软件开发信息等。

第三条: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行销计划、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业务操作流程、提成方案、激励方案、产品报价、规章制度、经营模式、方法等以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甲方或其关联甲方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以及本协议文本。

第四条: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可获得

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产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品、产品,其著作权、专利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享有该种作品、产品的署名权。

第五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技术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均属甲方所有。第六条: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乙方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方案; 2.乙方与其它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乙方相关工作中持有的研发成果和技术秘密;

4.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所有有关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保密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

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八条:竞业限制补贴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支付竞业限制补贴(此补贴直接在原工资单

上体现,不另行增加)。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制: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

或备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科研成果的正当应用,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资励;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6、乙方应仅将甲方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范围内;

7、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

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9、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

其进行复制,私自盗用、泄密、仿造等;

10、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

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11、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12、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3、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秘密和其他商业

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离职后按照以下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1)乙方负无限期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乙方从离职日起三年内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市级范围内从事同行业企业工作,甲乙双方认可,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14、乙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三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

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离职半年内,甲方按月向申请人支付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70%),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5、乙方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

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无需提前通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当月取消收回甲方

给予乙方的有关待遇;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人民币);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其赔偿金额不包括违

约金)。

第十一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

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

择本地市人民法院(各分公司的以各分公司所在地法院)作为双方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为 叁 年,自双方签字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家庭固话: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篇三:某科技公司技术保密协议书-范本

技术保密协议书

甲方:xx市xx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姓名): 法人代表:xxx身份证号:

地址:xx市xx大道xx号xx大厦xx楼家庭住址:

乙方愿意遵照《技术保密协议书》相关技术保密条款,志愿加入xx市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并同意遵守甲方要求完成研发企业电子商务、商务短信等相关软件的开发、设计等有关工作(以下简称“相关工作”)。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相关工作”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

责。甲方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及信息;为保持其机密性,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第二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信息:包括属于甲方或虽不属于甲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

术方案、商标设计、商标命名、业务流程、技术文档、信息等。

第三条: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行销计划、定价政策、财

务资料、业务操作流程、提成方案、激励方案、产品报价、规章制度、经营模式、方法等以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甲方或其关联甲方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以及本协议文本。

第四条: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

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产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品、产品,其著作权、专利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享有该种作品、产品的署名权。

第五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技术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均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乙方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方案; 2.乙方与其它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乙方相关工作中持有的研发成果和技术秘密;

4.乙方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所有有关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保密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八条:竞业限制补贴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支付竞业限制补贴(此补贴直接在原

工资单上体现,不另行增加)。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制: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

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科研成果的正当应用,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资励;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6、乙方应仅将甲方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范围内;

7、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

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9、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私自盗用、泄密、仿造等;

10、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

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11、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

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12、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协议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13、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秘密和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离职后按照以下方式承担保密义务:

1)乙方负无限期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乙方从离职日起三年内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市级范围内从事同行业企业工作,甲乙双

方认可,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14、乙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三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

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离职三年内,甲方按月向申请人支付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5、乙方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

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无需提前通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当月取消

收回甲方给予乙方的有关待遇;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人民币);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其赔偿金额

不包括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

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

意,选择xx市xx区人民法院(各分公司的以各分公司所在地法院)作为双方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5.资料保密协议 篇五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受方):

简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有效条款

1.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ii)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iii)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iv)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3.接受方理解本协议(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ii)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4.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 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5.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6.本协议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个国家,则为其总部所在地)(“地域”)。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6.保密协议(参考范本) 篇六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保护甲方合法拥有商业秘密的权益,提升保密意识,明确乙方对甲方相关信息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本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事项。

第二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双方同意下列所述的文件及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储存),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系甲方绝对资产,甲方享有所有权:

1、甲方技术信息资料,其范围主要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知识产权等等;

2、甲方经营管理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企业战略发展规划、财务报告、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3、甲方档案信息资料,其范围主要包括甲方所拥有的各项合同、人事档案、财务档案、行政文件等等;

4、甲方财务信息资料,包括所有开户银行资料、股东资料、经营数据、投资单位资料背景等等;

5、虽然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6、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本协议保密范围及内容的履行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已成惯例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商业秘密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内部无关的工作人员)。

3、除执行甲方所安排或委托的工作外,乙方不得将商业秘密用于其他任何目的;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含有商业秘密的信息带出甲方住所地。

4、非工作需要,乙方不得将列为机密的信息加以复制;确因工作需要而复制时,乙方应按照保密要求并经相应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复制(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磁盘、光盘、计算机内存等)。并对复制文件明确标记并加以保护和管理。

5、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合或通过公共媒介(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话、传真、信函、E-mail、Internet等)谈论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在需通过公共媒介传递甲方商业秘密时,乙方应按照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如加密、设置口令、分散分批提供等等。

6、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

7、乙方应当于其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在本合同项下属于甲方的一切秘密信息,并有义务将记载着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或将秘密信息整理成书面记录转交给甲方指定代表。

8、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9、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时,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商业、技术秘密的进一步扩大或损失。

10、乙方同意并认可,乙方在受聘期间向甲方所领取的工资报酬中,已包括

了乙方在受聘期内及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而由甲方支付的保密费用,故甲方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 保密的期限

1、乙方承诺,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商业秘密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用于第三方使用或公之于众。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五条 与第三人有关的责任

1、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2、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经发现有违返本协议内容,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一切民事、经济、刑事法律责任及第三方的连带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2、因侵犯甲方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并承担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合法权益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侵犯甲方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甲方可选择下列任意一种方法计算损失赔偿费:

(1)甲方被侵害而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额。(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作为赔偿额。

(3)因侵权人行为造成该商业秘密完全公开的,应当赔偿该商业秘密的全部价值(商业秘密的全部价值,可以国家认可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定)。

4、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约定为乙方月工资收入的五倍,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或报酬中予以扣除。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经修改后的协议或者双方就本协议另行订立的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修改后的协议或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为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乙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2、甲方制定的保密制度及所有涉及保密的相关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7.公司保密协议 篇七

注册地址:xx市xx区XXXXX厦x幢xxxx室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鉴于: XXXXX建设项目

因改制、上市等事宜,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或透露保密信息,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给予、传达该等信息。

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如下:

1.定义

1.1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甲方以口头、书面、数码、或其它形式向乙方提供或透露的商业机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以及所有不被公开知道的,或与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

(1)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营销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4)公司知识产权(不论是公司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产品的商标,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安装及维护方面的信息等;

(5)将来的资金项目,营业发展或计划,商业关系和谈判等;

1.2 “关联公司”系指任何公司,合作伙伴,受本协议双方的控制。“控制”指的是拥有对公司的50%或以上的选举权或股权、或对总经理、一家企业或其它实体的管理人员的选择权,或对公司大多数主管的任命或选举权。

2.义务与责任

2.1 保密信息应只用于本合同的特定事项,乙方应对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雇员或主管,顾问,银行,经纪人,代理商,会计,和与业务有关的律师等的保密职责和侵权责任负责。

2.2 保密信息将由乙方以机密的方式持有并对待,并将不会被乙方用于其他方面,不过,基于以下两种情形可以披露:

1)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给受聘于乙方并由于工作需要而知道这些信息的乙方的雇员和代理人,所有这些人都将由乙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机密性质并将在乙方的指导下以机密的方式对待此等信息;

2)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在法律要求、主管部门要求或征得甲方同意。

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乙方所获得的下列信息:

(a)属于公开领域的。

(b)由乙方合法拥有,不是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相关某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所获得的。

(c)由第三方基于诚信及或权利而提供给乙方。

(d)由于非乙方的行为而为公众所知的。

(2)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其它详细资料,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及诀窍,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广告、或其它促销资料等;

(3)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4.报告

4.1 乙方应保留与此协议有关的,正确的文件和档案,并且应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这类记录信息。

4.2 乙方应容许甲方在所有合理的时间检查和稽查所有与此协议相关的文件和档案。

5.乙方不可使用机密信息,除非是为了履行本合同事宜。

6.本协议终止或提前终止,乙方须将所有包含与此保密义务相关信息的书面,或其它资料送还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及本协议事项的中止、终止而解除。

7.保密义务应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协议应对合约方之继承方和转让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8.适用法律及管辖

8.1 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8.2 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提交本地法院依法在本地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 XXX公司乙方:XXXX公司

8.财务人员保密协议 篇八

甲 方(用人单位):湖南省华鑫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 方:(员工):身份证号码:甲方双方根据国家和芜湖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

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

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

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

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10、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10.1、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10.2、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10.3、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

料情况;

10.4、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10.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10.6、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10.7、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二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为其他目的而是

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三条:竞业禁止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

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

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地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

务。

第四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

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

办妥有关手续。

2、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五条: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第六条第二款,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

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

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

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等。

第六条:纠纷解决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芜湖市劳动仲裁委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起诉。

注:本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劳动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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