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0篇)
1.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如何做好起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10安全技术管理(2)班林韵琳
[摘 要]近些年,国内外发生多起起重机械作业的安全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极坏。从事故的原因和破坏中可以发现,起因是多方面的,有管理方面的漏洞,有设计、制造方面的质量技术问题,有违章指机械作业重点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起重作业;原因;安全管理,作用,因其特殊的设备性能和高危险性,因此从起以来,因起重机械使用的高普遍性,全管理还不够成熟和完善,且多为重大事故。,其中人的因素主要是,特别是起重,使特别是未按要求进行检验,带 “病”运行,从而埋下安全隐患。
22.1起重作业前的准备
2.1.1成立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管理小组
按组员职责管理,各施其职:
1)负责组织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管理小组的运行,协调各个环节;
2)负责按交底及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组织与协调,参加安全检查;
3)负责督促、审核安全方案、各种交底,参加安全检查;
4)负责对班组所使用的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进行交底,并负责维修保养,参加安全检查;
5)负责对照安全交底、操作规程进行日常巡查纠正违规操作及违章指挥;
6)负责对班组进度安全、技术交底,并按交底实施检查与验收,参加安全检查;
7)负责组织班组人员按交底、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参加安全检查;
8)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参加安全检查。
2.1.2做好施工人员、场地、起重机等准备工作
1)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以防事故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
234求各机构动作正确、平稳、无异响,开焊、裂痕,56
2.1.3120”电话,由施工队长
2.22.2.11)起重臂倾斜角度和起重量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2)应在企业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吊运时起重钢
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事先设置避雷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强雾等恶劣天气,不得从事露天高处吊装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时,应立即修理完善。
4)起重机吊运时,应当先稍离地面试吊,证实重物挂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捆缚吊运带有锋利棱角的重物时,应当放垫。
5)禁止斜吊。斜吊会使重物在离开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碰撞其他物体。
6)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禁止从人头上越过,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时停留,在特殊发问下,如需暂停留时,应禁止一切人员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7)在进行检修、工人加油和清洁等工作时,起重机应当停止运行,如系电动起重机应当切断电源,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司机应当将起重机安全稳妥地停放在规定的地方,方可离开。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9)物降到地面。
10)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1)
2.2.2人员施工的安全管理
1)
2)
3)
4)除停车检修外,禁止在桥式
5)
6)安全运行。
7)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8)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9)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10)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塔机性
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11)塔机不作业时,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小车驶至靠驾驶室位置,起重臂尽量按顺风向停置。在地面设地锚,塔吊拉钩放至地面,用钢丝绳拉住做临时固定。
12)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逗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上方通过。
13)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4)司机要连续发出信号,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2.3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念,深刻认识到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出发,一是要认真开展起重机主要负责人、结束语,但只要我们高度重视、,起重机作业事故
[1] [J ].山西建筑,2007 ,33
[2],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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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侯庆锋,起重机械作业注意事项和安全管理分析,管理观察,2009,7
[6]纪胜利,周殿华,起重安全知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6,1
2.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起重机械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一种主要的运输设备,是一种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其安全性关系着企业的生产安全,也关乎每一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而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联合作业是一种常见的作业方式,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对人身和财产造成伤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结合作者丰富的实践经验,提出起重机械联合作业的四个关键环节。
1人员配备环节
人员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所有参与联合吊装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熟悉起重设备的结构、性能、参数以及作业工艺流程。联合吊装作业中除项目负责人要在场外,现场还必须要配备两类人员———起重机械指挥和起重机械司机。项目负责人是吊装方案的制定者和执行监督者,负责整个吊装过程中的人、财、物的调配;起重机械指挥是吊装方案的执行者,负责吊装作业的现场指挥,是现场吊装作业安全的核心,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建议由具有5年以上吊装作业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起重机械司机也是吊装方案的执行者,必须非常的耐心和细心,且要服从命令听指挥。
2场地布置环节
作业场地必须按照标准精心布置,首先,用警戒线将作业区围起来,其范围应大于起重机械作业半径所覆盖的区域;其次,在四角和必要位置放置醒目的警示告示牌,提醒他人注意安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再次,确定指挥和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站立位置,并标示出来,引导作业人员正确站位,避开危险区。具体布局如图1、图2、图3所示。
3捆绑钩挂环节
3.1捆绑要点
①要根据所吊物体的重量确定钢丝绳合适的直径,估公式:钢丝绳许用拉力F=50d2/K,F为钢丝绳的许用拉力,单位为Kg;d为钢丝绳的直径,单位为mm;K为安全系数,一般而言捆绑时安全系数取5。
另外,钢丝绳选型时,要选取线接触、交互捻的钢丝绳,如图4、图5所示。
②不能只使用1根钢丝绳进行捆绑,应使用2根以上钢丝绳进行捆绑。为确保所吊物体的稳定性,钢丝绳之间的夹角应控制在600~900范围,如图6所示。
③吊点的选择,联合吊装应选取2~3个吊点。
若选取2个吊点,则吊点在物体重心在的两侧,且吊点距离物体边缘的距离为物体总长的20%,如图7所示。
若选取3个吊点,则其中1个吊点与物体重心在同一垂线上,其他2个吊点在物体重心的两侧。吊点之间的距离为物体总长的37%,两侧吊点距离物体两端的距离为物体总长的13%,如图8所示。
3.2钩挂要点
切忌将钢丝绳直接挂到吊钩上,否则产生的晃动极易引起物体的倾覆和滑脱,从而造成严重事故。应尽可能选取有吊环的钢丝绳,将吊环挂在吊钩上,并且将防脱钩装置锁住,以确保钩挂后物体的平稳。
4起吊环节
在正式起吊前,必须要进行试吊。先将物体吊离地面约50cm,观察物体是否平稳,并观察钢丝绳、吊钩和起重机械有无明显异常。若物体不平衡,则将物体落下,重新布置吊点,然后再试吊,直至物体平衡为止。
试吊结束后,起重机械司机应鸣铃示警,提示其他作业人员注意并撤离到安全位置。起吊过程中起重机械司机应严格按照起重机械指挥的命令进行,而起重机械指挥要时刻关注物体、钢丝绳和起重机械的变化,及时制止无关人员闯入作业区。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刻发出紧急停止信号,暂停吊装作业,消除危险因素后才能重新开始吊装作业。
5结语
起重机械的联合吊装作业是一个危险系数高,安全保障技术要求高,协同难度高的作业,需要各方人员的高度重视。联合吊装作业受作业环境的影响也非常大,而作业环境又是复杂多变的,既有有空中的作业,也有地面的作业,甚至还有地下的作业,有室内作业,也有室外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要求进行吊装作业,并根据特定的作业环境采取恰当的措施,才能确保起重机械联合吊装作业的安全。
摘要:起重机械是一种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其安全性不容忽视。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联合作业是一种常见的作业方式。本文重点介绍了起重机械联合作业的四个关键安全环节。
关键词:起重机械,联合作业,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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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重机械的作用与安全作业分析 篇三
【摘要】起重机械装配能力是反映施工企业整体实力的指标之一,本文主要阐述了起重机械在电力建设中的作用,引起事故中的不安全因素,及诱发成事故的原因及对策。
【关键词】起重机;作用;特点;不安全因素;对策
【Abstract】Lifting assembly capacity is a reflection of the overall strength of the index construction companies,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role of the lifting machinery in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ic power, insecurity caused by accidents, and contribute to the induction into the accident an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Crane;Effects;Characteristics;Insecurity;Countermeasure
起重机械装配能力是反映施工企业整体实力的指标之一,不论是水电、火电还是核电站,业主在工程招标资格上对投标单位都要求提供起重机械清单,有的甚至要求附上购买证明,可见投资方非常重视施工单位的机械装备力量。
1. 起重机械在电力建设中的作用及使用特点
电厂设备的安装中,起重机械的使用特点为:
(1)机组的大件、重件多,对吊机要求较高。机组的设备有各种各样,吊机所受载荷是变化的。因此要求吊机的负荷率较高,机况要好。
(2)高空吊装受风力影响,吊机受冲击载荷大。300MW机组的锅炉受热面设备用吊机把管排从爐外提升超出炉顶,回转后从上往下就位。在管排提升到炉顶时因迎风面大,稍有风力管排就会转动,对吊机产生冲击载荷,不利于作业安全。
(3)作业环境复杂,交叉作业多。现场施工道路大部分是临时通道,路面凹凸不平且松实不一,吊机在移动过程中易产生晃动或倾斜,破坏了吊机的平 衡而发生倾覆,特别是在站位位置有地下管沟又没作加固处理时,吊装过程中产生吊机倾翻是最常发生的事故。电站的施工作业都处于交叉状态,特别是所谓的“三 边”(边设计、边订货、边施工)工程,施工现场这边开挖、那边立柱,下面挖基础、上面搞吊装,整个施工现场吊机伸臂林立,操作时稍不留神吊机伸臂就会相 碰,或者被高空落物砸坏吊机,所以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对吊机的保护,在操作回转动作时要留意周围环境。
(4)设备就位吊装复杂,容易造成吊机斜拉斜吊。燃煤电厂安装中,大部分设备都必须通过接钩(俗称“过马”),利用吊机把设备从侧面水平穿插, 通过多次接钩才能到达就位位置。在设备的传递过程中吊机容易出现斜拉斜吊的现象,对吊机的稳定性造成影响,也增加了吊机钢丝绳脱槽的可能性。
(5)施工现场电焊作业多,容易造成吊机的钢丝绳被打弧烧坏。机组安装过程中必须有很多电焊作业才能够使整个钢结构形成整体,吊机在吊装过程中钩绳经常磨擦、触碰到钢结构,容易引起接地起弧,损坏钢丝绳,产生断丝、断股现象,对吊机的安全使用造成不利影响。
(6)作业过程中如指挥不当,很容易造成被吊物件或吊钩绊倒周围已固定的设备,使吊机受到额外负荷。若造成过载,则易破坏吊机的稳定性或超出伸臂的许可强度,对吊机产生破坏。
(7)吊机要做大范围转移,操作动作多。在电站安装过程中,吊臂转动常常是几个方向的,技术难度大,操作比较复杂。
(8)吊机的安全使用与人身设备安全有关。机组安装是群体作业的过程,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完成。机械事故一旦发生,不是机损就是人亡。
2. 引起起重机械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引起起重机械在电站建设期间发生事故的因素很多,根据近年来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事故通报分析,发生机械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2.1人为因素。
在发电机组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起重机械事故,由人为因素引起的占80%以上。主要表现在:
(1)监护人员的失误。监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特别是在进行吊机前后移车、回转等操作时,疏于监护,造成吊机与周围物体碰撞。
(2)指挥人员的失误。起重指挥人员技术水平差,不了解吊机的使用性能,在指挥时判断能力又差,站位不正确,造成错误指挥而引发事故。
(3)操作人员的失误。由于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特别是在刚上班时,司机还未进入角色,或临近下班时,思想涣散,最易发生误动作,如吊机的保 护装置没投入,就会发生倾翻、过卷等恶性事故;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心理素质差,不熟悉所驾驶的机械,对传动机构、制动系统、保护系统了解不够全面,在操 作中出现失控时,不能正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使事故扩大化。
2.2技术因素。
(1)起重机械的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或不全,造成技术数据无法查取或引用错误。
(2)技术人员不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对机械的性能了解不深,制定的吊装方案不完善;对需更换的零星加工件选材错误或加工精度不符合要求;对新型机械的控制及使用特点不够了解;对操作司机的技术指导不到位,形成吊机使用的安全隐患。
(3)技术鉴定存在问题,不能正确判断已报废的部件而继续使用,误将二手机当新机使用。
2.3管理因素。
(1)按规定,吊机的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并建立专门的人事档案,而且在操作新型吊机或以前未操作过的吊机之前都需要经过再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但因培训管理流于形式,司机得不到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高。
(2)零备件质量直接影响机械的作业安全,特别是一些要害部件,如钢丝绳、制动元件、受力销轴等,在进货时失去监管,给机械安全带来隐患。
(3)很多电建单位在执行国家制定的机械管理制度的同时,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细节,比如“十不准吊”、“起重机械使用、验收规定”、作业票制度等,都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但在实际运作中存在执行不彻底或走过场的现象。
(4)有些领导越级指挥,造成事故。
2.4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分两部分,一是内部环境,指施工企业的管理体系,即企业的机械管理部门对机械管理的运作水平;二是外部环境,指在同一施工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使用水平,以及政府对机械的管理体制。这2种因素约束了整个机械管理的水平。
3. 不安全因素诱发成事故的原因
(1)由于施工工期短,承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加班、加点、分班等措施,造成人员疲劳,工作时精神不集中。同时因没时间对机械进行保养、维修,使机械经常带病工作。 (2)施工企业每年都编制培训计划,但因执行计划不严格、针对性不强、教学设施简陋、师资不足、专业培训教材少、专业性不强,难以达到培训的目 的和要求。加之操作工、起重工大多数不是来自专业学校,从农村来的比例较大、文化水平低、接受能力差、培训难以到位。因人员技能达不到要求而引起机械事故 在电厂安装过程中还普遍存在。
(3)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不能很好地落实,缺乏爱机敬岗的职业道德,于是产生现场控制不力的局面,如使用、保养、维修这几个方面的工作不能落到實处,就容易出现人为过失引发的机械事故。
(4)目前大多数电建企业没有配置必要的检测设备及修理专用工具,修理、维护手段比较落后;大部分是20世纪80年代购买的起重机械,有的机型 现已淘汰,机况普遍较差,已到报废标准的机械仍在超期服役;必要的保护设备,如力矩保护装置很多已损坏或根本没装;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更新 慢。这些问题都与企业过多考虑成本因素有关。其后果是得不偿失的。
4. 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作业的对策
4.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双落实。一要组织落 实,要有施工生产的安全机构,既管施工安全,又管机械安全。二要工作落实,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责任要落实到各项制度中,落实到每个人头上,落实到施工生产的 实践活动中。
4.2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对于利用起重机械施工的重大技术方案,重型机械拆、装方案,大型机械的转运、改造方案,危险地段施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安全运行和机械的影响等都要编制安全施工、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做到合理选用机械,统筹安排施工顺序和总平面布置,为作业创造必要的条件。
4.3认真搞好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活动。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包括:
(1)起重机械结构和安全装置的检查,目的是消除起重机械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2)起重机械安全施工生产检查, 主要是检查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措施是否能确保起重机械安全施工。各施工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起重机械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制度,选拔起重机械安全 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员。
4.4加强人员培训工作。
对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起重指挥人员进行规范化、专业化的训练,并要求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人事管理部门一定要把好人员考核关,坚持特殊工 种持证上岗的制度,安全部门对持证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加强对修理人员专业化培训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机敬岗的良好风气;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核, 重点在增加其机械管理知识和机械技能的提升与更新。
4.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是机械安全运行、安全作业的重要保障,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起重指挥人员、机械保养维修人员、技术人员等都要熟悉和掌握。工期再紧、施工环境再恶劣都不能放弃操作规程,任何级别的领导都必须坚持原则。
4.6加大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
政府职能部门应对符合报废标准的机械实行强制报废;强制要求起重机械安装安全装置,如力矩保护器,同时将自动报警、连锁保护、制动等控制系统列为重点检查项目,以加强和提高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对机械制造商资格的审查力度。
4.7开展起重机械安全教育。
4.缆索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篇四
一、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行走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使用规定。
四、缆索吊机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试吊。经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六、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七、起重工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八、起吊重物时,吊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
九、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捆扎的部位。两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
十、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并封钩防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十一、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
拉重物或斜吊。
十二、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
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十三、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
5.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1)起重指挥、起重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指挥人员作业时应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起重机司机应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
(2)起重机各限位保险应齐全,各机构的工作应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3)起重作业所需的用具、设备应完好,钢丝绳,无断丝、漏芯、扭结、变形等异常情况
(4)起重指挥、起重机司机、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5)在垂直运输、不同层面吊装时应设二级指挥人员,指挥作业应站在能够照顾全部作业面的地点
(6)在吊装区域内严禁站人,起重机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7)吊装前应进行试吊,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扎得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
(8)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平整的地面上,起吊时动作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如遇重大构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3/4,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80%,
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起重机进行统一指挥。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10)大型吊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大型吊装工程,应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明确分工
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4)严禁各种起重机局部的超负荷使用
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要求
6)地锚应牢固,揽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
7)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6.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吐哈油田分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油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公司(包括托管单位)范围内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吊装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汽车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桁吊等。
第四条起重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一类作业票管理。未办理作业票,严禁进行起重作业。作业票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明确填写作业负责人、作业人、监护人、作业时间及安全措施。
第五条10吨以下的起重作业票由车间、工区(队站)管理。
10-40吨的起重作业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生产单位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作业。作业期间由作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监护,安全部门监督检查。40吨以上的大型起重作业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生产单
位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并由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现场监督,公司安全部门监督检查。
第六条大型、中型设备,物件吊装或在特殊条件下小型设备吊装均应由作业单位编制《吊装HSE作业计划书》。
第七条《吊装HSE作业计划书》要经生产单位技术、生产主管部门领导审批,施工中未经审批人员许可不得改变《吊装HSE作业计划书》,《吊装HSE作业计划书》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工件的重量、几何尺寸、重心位置、施工方法、技术工艺要求和施工要求等)。
(二)施工机具最大受力时的强度和稳定性核算。
(三)平、立面布置图(包括周围环境、地点、地下障碍物),工件运输路线、拼接、吊装位置、桅杆竖立与拆除的位置及移动的路线,卷扬机、地锚与索具的布置,电源及吊装警戒线等。
(四)主要吊装施工机具、材料一览表。
(五)劳动组织及岗位责任制。
(六)工件强度的核算。
(七)对吊装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要求。
(八)操作步骤的要求。
(九)施工指挥命令的下达程序。
(十)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第九条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在必须使用吊篮等进行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可靠的HSE作业计划书。
第十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达到安全施工条件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佩戴鲜明的标志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
第十二条起重作业中,起重指挥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二)及时纠正对吊索和吊具的错误选择;
(三)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以检查全部机具受力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将吊物放下,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四)吊装过程中任何部位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指挥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吊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六)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第十三条起重作业中,起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操作,但不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二)起重臂、吊钩下面有人,吊物上下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三)严禁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四)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吊。
(五)吊物捆绑、调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得起吊。
(六)看不清场地、吊物和指挥信号不得起吊。
(七)起重机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和吊物不能靠近电线。必须在电线附近作业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起吊。
(八)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九)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时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十)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十一)两台以上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十二)遇5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20吨以上的吊装,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起重作业。
第十四条起重作业中司索人员(起重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听从指挥员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二)根据吊物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和索具。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吊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合使用;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负荷。起吊时须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靠。
(三)吊物捆绑必须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垂直,捆绑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多人捆绑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四)严禁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必须事先与起重机司机联系,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五)吊挂重物时,吊索接触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物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吊具。
(六)不得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地
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七)吊装必须使用引绳,人员与吊物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必须用引绳等辅助。
(八)吊物装车拉运时必须捆绑牢靠,经吊装指挥确认安全后方可启运。拉运超高物体时,必须专人押运,随时观察空中障碍物情况,保证运输安全;卸车时,必须详细检查捆绑绳索或铅丝是否全部解开,确认后方可起吊。
第十五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
(二)轨道式起重机必须锚定。
(三)将吊索、吊具收回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及时更换。
(四)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五)维护保养起重机械时,必须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第十六条施工队伍及各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七
铁路和公路平面交叉的位置设置道口。在公司36公里铁路线上分布着49个道口, 日均机车车辆通行千余次。道口是车辆和行人的通道, 是安全的关卡, 是运输处对外联系的一个窗口, 其安全管理工作是关系到道口各项工作是否正常开展的关键。确保机车车列往返道口的畅通无阻, 确保车辆行人通过道口的安全平安, 必须有一个全面的管理体制作后盾。科学的管理方法是管理创新的关键, 管理创新的发展道路是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标准化作业是道口长期以来开展的一项基础工作, 是道口工作制度化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 是道口开展各项的工作的保障, 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企业在外部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内部的管理是否到位。
1、成果实施背景
1.1 客观方面
1.1.1、随着钢产量的增加, 铁路运输量的增加, 道口机车车列通过次数的增多, 道口更加繁忙, 道口安全畅通任务更加艰巨。
1.1.2、生产的发展, 厂区施工技改项目的增多, 公路人流、车流量随之增加, 社会车辆更加复杂。车辆超速、超载现象严重, 行人、车辆抢道现象时有发生, 给道口栏杆的开放造成不利影响。需要科学完善的制度加以规范操作行为。
1.1.3、作业环境差, 设备故障率高, 设备维护、保洁更加困难, 设备维修任务重。道口工种单一, 不具备自检自修条件, 设备的维护、保养及修护工作时有脱节。
1.1.4、由于实行倒班工作制, 劳动纪律管理有难度, 尤其是大夜班时间职工疲劳打盹、吃饭时间离岗现象极易发生, 给安全工作带来威胁。道口点多面广, 也给走动式管理带来难度。
1.1.5、长期以来, 道口工种由于其单一性、重复性、技术含量相对较低, 一直未被社会各界足够重视。道口工成为弱势群体, 甚至个别社会人员在道口寻衅滋事, 威胁恐吓道口工, 造成很大负面影响。需要有关方面的支持和保护。
1.2、主观方面
1.2.1、部分职工操作技能差, 应急能力弱。近年来返聘工增多 (已占道口岗位人数的三分之一) , 返聘工年龄偏大又很少接触道口工作, 其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更有待于加强。
1.2.2、个别职工责任心不强, 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标准作业, 习惯性违章作业依然存在。
2、目标设定
2.1、实现作业程序标准化, 肢体语言标准化, 着装配带标准化, 文明劝导标准化, 应急处理标准化, 现场定置标准化的“六化”目标。
2.2、以标准化作业促进道口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全面实现道口安全管理目标。
3、组织实施
3.1、标准化目标管理及对策措施见表2。
3.2、制定标准作业步骤
3.3 具体作法
3.3.1、加强教育, “以人为本”, 激发员工自主性和创造性
严把“入口关”。对转岗、借用、返聘等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持证考试。经常性的开办技能培训班, 学习作业指导书。如《安规》、《技规》、岗位责任制等;开展每班学习《安规》及每月《安规》抽考活动。长期建立“员工安全继续教育卡片”并归档。自主安全管理。开展员工“零违章”承诺签名活动;修订“三不伤害”个人防护卡;提高安全自律能力, 对员工违章、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自查剖析、自主整改。
3.3.2、强化设备管理, 为安全作业提供保障
设备操作规范化。反复推敲, 合理制订动作标准, 规范作业行为;要求职工按规定程序进行故障汇报, 保证设备故障的及时修护。设备点检日常化。强调严格的交接班设备点检制度和对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 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依靠科技进步, 促进设备设施改造。逐步淘汰钢筋混凝土和石块道口板、道口铺面, 使用旧钢轨拼装连体道口铺面和引进新型橡胶道口铺面;对道口兼并整合实行联控操作。设备维护、保养、保洁长期化。实行班中负责制和上个班对下一个班负责、下一个班对上一个班实行监督的工作制度, 对室外设备设施依具体情况进行分片包干。设备管理科学化。对道口设备实行“四全管理”, 即全员管理, 责任到人;全方位管理, 消除死角;全过程管理, 提升质量;全天候管理, 不留空当。
3.3.3、重视建章立制, 规范日常管理工作
实行日巡查、周互查、月评比, 季总结的检查管理制度。每周五进行现场全面定期检查;每月初召开一次专题会, 评出上个月的现场管理先进个人, 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会, 集中反馈问题, 提出具体措施。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在每周五进行定期检查的同时, 段领导还经常不定期地深入现场, 轮流巡查, 并做到有巡查, 有措施, 有记录, 奖惩结合。班长坚持每班班前电话点名, 道口管理制度、管理网络不断健全和优化。
3.3.4、积极运用各种载体, 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道口是运输处对外联系的窗口, 安全文化建设是道口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段部提出“标准作业, 放好栏杆;把好关口, 安全畅通;职责所在, 责无旁贷;只有起点, 没有终点”的道口管理理念。
4、效果评价
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 强调按纪律、制度办事, 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人人都参与管理, 给员工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 使人的显性智能和隐性智能更好地发挥出来, 激发和调动了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促进道口安全管理更上一层楼。道口全年实现了责任事故为零的目标;2009年实现道口机车车列安全通行547318趟次, 同比增加50865趟次, 创历史最高水平;违章、违纪行为明显减少;设备维护、保养逐步规范。
“一人把关一处安, 众人把关稳如山”。道口段强化一人一岗的安全标准化作业, 做好安全和劳动纪律的提醒、监督、协调和保证工作, 反对、纠正、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
5、遗留问题
随着钢产量的增加, 发货量的增加, 给货场道口如:25号道口、30号道口的看守增加了困难, 待装车排列无序经常侵入道口及线路限界, 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对于维持发货秩序道口工却无能为力, 经常受到威胁, 辱骂甚至人身伤害, 希望这一情况能够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摘要:铁路和公路平面交叉的位置设置道口。道口不仅是车辆和行人的通道, 也是铁路运输安全的关卡。本文从管理角度阐述标准化作业在保证道口安全畅通中的重要作用, 从而对道口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8.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八
关键词:塔式起重机伤亡事故分析对策
1建筑塔式起重机施工事故种类及原因分析
我国近二十多年来塔式起重机发展速度较快,但在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稳定性、生产效率、安全装置灵敏可靠程度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而且还有诸多问题一时适应不了塔式起重机发展的需要,因此发生在塔式起重机作业中的伤亡事故屡见不鲜。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作业中的伤亡事故,约占全部伤亡事故的115~1/3。发生在塔式起重机作业中常见的伤亡事故及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1挤压、碰撞人
1.1.1吊物在塔式起重机运行过程中摆动挤压碰撞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司机操作不当,运行中机构速度变化过快,使吊物产生较大惯性:二是由于指挥有误,吊运路线不合理,致使吊物在剧烈摆动中挤压碰撞人。
1.1.2吊物摆放不稳发生倾倒碰砸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吊物放置方式不当,对重大吊物放置不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二是由于吊运作业现场管理不善,致使吊物突然倾倒碰砸人。
1.1.3在指挥或顶升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为人员在起重机机械进行机构与回转机构之间,受到运行(回转)中的起重机机械的挤压碰撞。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指挥作业人员站位不当(如站在回转臂架与机体之间):二是由于检修作业中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使司机在冒然启动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挤压碰撞人。
1.2触电
1.2.1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安全距离不过或外电防护措施不到位触及架空外电线路,作业中变幅和回转过程中触及高压输电线,使塔式起重机带电,致使作业人员触电。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塔式起重机安装位置与架空外电安全距离不足或起吊作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二是由于指挥不当,操作有误,致使起重机触电带电,导致作业人员触电。
1.2.2电气设施漏电。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塔式起重机电气设施维修不及时,发生漏电;二是由于司机室没有设置安全防护绝缘垫板,致使司机因设施漏电而触电。
1.2.3雷击触电,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塔式起重机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防雷装置,发生雷击造成整个架体带电发生触电;二是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恶劣天气下违规操作造成。
1.3高处坠落
1.3.1检修作业坠落。发生此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检修作业人员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系安全带、挂安全绳等);二是由于作业人员麻痹大意,违章作业,致使发生高处坠落。
1.3.2安装或拆卸可升降塔身(标准节)作业中,塔身(节)连同作业人员坠落。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塔身(节)设计构造不合理(拆装固定结构存有隐患);二是由于拆装方法不当,作业人员与指挥配合有误,致使塔身(节)连同作业人员一起坠落。
1.4吊物坠落砸人
1.4.1捆绑吊挂方法不当。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打绑钢丝绳间夹角过大,无平衡梁,捆绑钢线绳被磕断,致使吊物坠落砸人。
1.4.2吊索具有缺陷。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起升机构钢丝绳折断,致使吊物坠落砸人;二是由于吊钩有缺陷(如吊钩变形、吊钩材质不合要求折断、吊钩组件松脱等),致使吊物坠落砸人。
1.4.3超负荷。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作业人员对吊物的重量不清楚(如吊物部分被埋在地下、冻结地面上,地脚螺栓为松开等)。冒然盲目起吊,发生超负荷拉断吊索具,致使吊索具坠落砸人;二是由于歪拉斜吊发生超负荷而拉断吊索具,致使吊索具或吊物坠落砸人。
1.5机体倾翻
1.5.1整机倾翻事故大部分由于在安装、拆卸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和施工顺序以及人员操作方法不当,指挥作业失误,致使机体倾翻。
1.5.2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如有的事故发生是由于工程项目偷工减料、有的是为了抢工期,在砼强度不够的情况下而草率安装、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够、有的是由于在基础附近开挖而导致滑坡产生位移,或是由于基础积水而产生不均匀的沉降等等,诸如此类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1.5.3多塔作业在起吊过程中,被吊物或起吊钢丝绳相互碰挂、缠绕造成机械牵拉而失稳致使机体倾翻。
1.5.4高塔作业附墙装置设计及安装不合格。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附墙间距和附墙点以上的自由高度任意超长、超长的附墙支撑没有设计及计算书、未进行强度和稳定性的验算,以及在施工当中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墙装置等造成。
2对策
2.1健全制度要建立和健全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安装审批制度、起重机验收及备案制度、塔式起重机司机、指挥作业人员、起重司索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制度等,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奖罚分明。
2.2加强培训教育要对塔式起重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对塔式起重机司机、指挥作业人员、起重司索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素质J做到持证上岗作业。
2.3实行系统安全管理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对塔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全面、有序。要努力做到塔式起重机设计结构是合理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制造的产品是优质的,使用性能是安全、可靠、舒适的。
2.4强化安全监察力度安全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监察。因此,一要对起重机制造厂家的制造资格进行安全认证,对其生产的塔式起重机一品进行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安全质量不合格的塔式起重机产品不得出厂,把好塔式起重机产品制造的安全质量关;二是对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的企业实行安装、维修资格的安全质量认证,不具备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能力的企业,不得承担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业务,把好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的安全质量关;三要把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关。对新安装的、大修的、改变重要性能的塔式起重机进行特殊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准投入运行。对在用的塔式起重机进行定期的常规安全技术检验,未经验合格的起重机不准继续使用;四要对起重机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3结束语
9.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轨道的安全状况;
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公司
10.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篇十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加强起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起重设备。
3 职责
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补充该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
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制度的要求贯彻执行。
4 实施细则
4.1 交班操作人员负责对自己当班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设备运转、设备保养及发现的异常情况和维修情况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记录维修情况时要注明维修日期及人员。
4.2 接班操作人员负责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并与交接班记录逐项核实并签字,如交班记录与实际不符可拒绝签字。
4.3 如有故障发生,操作人员同时要记录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日期和维修日期。
4.4 交接班记录要如实、认真填写,如果弄虚作假或填写不正确、不认真,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100元。
5 记录的保存与归档
交接班记录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的施工机械,车辆和维修,加工设备是公司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主要手段,因此,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其设备素质和操作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促进设备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施工机械设备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本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发挥设备效能,确保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机械设备”,系指公司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第二章 设备配置及管理机构设置
第四条 设备配置根据施工需要实行大型集中,大中型专业固定的管理原则,做到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施工生产的机械化作业,有利于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有利于调动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第五条 各公司应根据本单位设备配备情况和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各级都要有一名领导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做到: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贯彻国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发展规划、更新、改造、机械、人员设置等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满足施工需要,促进企业向施工机械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
1、贯彻国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2、监督设备安全生产,合理使用,并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作,参与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对下属公司的设备从购置使用到报废处理的全过程实施管理、监督。
4、负责对下属企业设备报废,处理审批工作。
5、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和设备维修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三、各分公司设备管理使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规则,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2、参与本企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平衡调配设备;负责大型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及拆卸;监督、检查设备的安全生产,合理安排设备使用和维修、保养工作;负责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3、负责编制设备年、季、月维修计划,检查设备月保养、维修计划落实情况,对主要大型设备实行跟踪管理。
4、对施工现场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5、负责安装后自验合格的设备进行上报,申请有关部门验收,发证。
6、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台帐,掌握设备分布情况,并定期进行清查,做好设备各种原始资料的统计和积累,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7、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报废、处理工作,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8、抓好“三定”(定人、定机、定岗)制度落实工作。
9、参与机械操作的技术培训,办理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的申领工作,机务人员持证上岗。
四、“机务人员”是基层设备管理工作人员,其素质情况直接影响设备基层管理工作。机务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其职责:
1、执行上级下发的各种管理制度,完成施工现场生产任务和设备管理、维修、使用、保养任务。
2、制定设备的月、季保养、维修计划,并抓好落实。
3、负责设备“三定制度‘”交接班制度“的落实工作。
4、填写好当日设备使用、维修、交接班记录。
5、建立设备履历卡、台帐。
6、采取措施,降低设备使用费用。
7、负责设备各种原始资料积累及设备建档工作。
8、负责设备的安全使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持证上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9、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总结设备管理,使用经验。
第三章 设备资产管理
第六条 设备购置管理
一、设备购置必须与本单位的生产发展需要相适应,量力而行。
二、购置的设备,要对设备的技术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认真选择、论证,做到品种适用,性能可靠,便于维修保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购置非定型产品。
三、新设备到货后,要进行清点、验收、试运转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第七条 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凡新购,自制设备,单机价值在20xx元以上,耐用期超过两年者,都要组成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
第八条 设备管理号码编定
一、凡属固定资产设备,按规定统一编制管理号码。
二、设备报废,该设备管理号自行消除,严禁继续使用,以免混淆。
三、设备管理号码采用阿拉伯数字组成,按公司下发资料要求编号。
四、各类设备采用挂牌、编号使用。设备的挂牌、编号要与设备管理资料牌、号相符合。
第九条 设备帐、卡的建立。各公司的设备要采取分类、分台、分型号建立设备帐、卡(设备档案),内容:购置可行性报告、购置批件、验收记录(装箱单、技术资料、说明书、合格证、图纸等)、试运转记录、设备检验报告、设备履历簿)。
第十条 设备报废
一、设备凡具备下列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维修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非标准专用设备及国家列为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无配件来源的。
二、设备报废程序
1、对需报废的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组成“三结合”(主管领导、技术干部、技术人员),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根据“三结合”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鉴定情况,报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需报废的设备进行核查,经核查、勘测,鉴定无误后,正式下文批复报废。
三、设备报废后的管理工作
1、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不再补提折旧,同时核减资产。
2、设备报废后,不准继续使用,严禁整机出售给其他单位。
3、对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拆卸,需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其余部分一律出售给废品收购单位。
第十一条 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而停用的设备,要联系出租,对外出租确有困难者应及时入库存保管,并做好以下工作:
1、停机库要设在安全、干燥通风、易排水的位置,设备要摆放整齐,做到上有盖、下有垫,随机工具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停机库、场要备有足够的防火器材,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设备入库、场前,要进行清洗、涂油、刷漆、放水,做好反腐处理。
4、精密部件,电器仪表,必须放到室内保管。
5、内燃设备应定期运转检查,防止生锈。
6、特殊设备,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办理。
第四章 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 设备使用原则
1、设备使用贯彻“管用结合,机人固定”的原则,按设备性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2、对设备的使用,应加强计划性,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忙而不乱、疏而不漏、合理调配、统筹安排的原则。
3、做到设备工作能力与生产任务和施工条件相适应,达到既节约动力又不超负荷作业。
第十三条 设备的使用要求
一、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凡执行操作证的设备必须是固定人员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
二、设备操作手,要熟悉本机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检查排除故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三、设备的燃、润油应符合该机的使用要求,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更换。为了减少有形磨损应根据设备的磨损特点,建立科学的润滑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四、在实施设备使用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保养、修理方面因素。
第十四条 技术培训
一、设备管理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机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设备操作。
二、机务人员应刻苦学习钻研技术,达到一专多能、精益求精,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三、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十五条 设备检查
一、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运行、解决设备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实行设备检查、巡检制度。
二、各施工现场项目部每月对管辖内的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公司实行季度检查和日常抽查。
三、检查的内容:机容、机况、操作、附件配备、工具、各种资料、保养、修理、安全、日常使用、保养、维修记录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每次检查要有记录,有重大问题要逐级上报。
四、对重点设备实行重点检查。
五、对塔吊、龙门吊实行重点管理,定期检查制度。
第五章 安全生产与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
一、各公司、项目部要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点,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组织机务人员学习设备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术。
二、各公司、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者严禁上机,身体素质差,视力达不到0.8以上不得从事设备操作。
四、不属本人负责的设备(持有操作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上机操作,负责司机不得将设备私自委托他人为值班或操作。
五、设备现场和临时停放场所,应设有防火、防雨、防盗设施,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六、设备安装,严格遵守安装程序,安装场地应坚实、平整,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七、设备安装完毕,应进行安全检查及性能试验,经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塔吊、龙门吊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发给准用证后投入使用。
八、设备运输时要绑扎牢固,重心稳妥,制动可靠,拆装作业要有专人指挥,严禁在高压线下拆装。
第十七条 设备事故分类、处理
一、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5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八天以上者。
2、大事故: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十五天以上者。
3、重大事故: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二十五天以上。
4、非责任事故:是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行为。
二、事故处理与分工
1、一般事故由设备使用单位(公司、项目部)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2、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事故报告处理程序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逐级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处理事故。
三、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首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调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从二0年十月五日起实施。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 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 选用与进场
第五条 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 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
(一) 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 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 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 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 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
(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
(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
(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
(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六)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
第九条 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先与运输方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运输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第十条 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情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 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 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 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
(三) 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 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第三章 安装与检测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须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进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条 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
第十八条 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须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
安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九条 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一)审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
(三)根据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四)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二十条 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第二十一条 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
第二十三条 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第二十五条 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 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条 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
项目部应当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安排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 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维修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及时形成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筑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修理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的维修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
(三)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
第三十二条 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除进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除隐患。
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
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 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六条 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第三十七条 项目部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三十九条 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4
塔机应当每天停机后对机械进行一次例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如塔身连接螺栓应经常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1: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1.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在摩擦面导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1.1减速箱、变速箱、外齿合齿轮等各部位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油表中的要求进行。
1.3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1.4凡开式齿轮传动必须有防护罩,行走开式齿轮因下部有外漏部分,因此要经常检查轨道的清洁,使沙粒泥土等不致进入齿轮而损坏齿轮。
1.5经常检查各部的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可采用旋转臂架的方法去造成塔身受压状态),所有连接销轴都必须有开口销,并张开。
1.6经常检查各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2:液压爬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2.1使用液压油应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换油,并清洗油箱内部。
2.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变动,每次进行爬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2.3应经常检查各部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2.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2.5油泵、油缸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2.6总装和大修后初次启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电动转动方向是否正确,油压是否正常,吸油管路是否漏气,无误后空载运行油缸几次,排出油缸内气体后,再进行升降作业。
2.7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开停停往复几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3:金属结构的维护和保养
3.1在运输中应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3.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与保养,以防锈蚀。
3.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等情况。
3.4每隔1-2年 喷刷油漆一遍。
4:电气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4.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包扎和更换已损坏的部分。
4.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出故障后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4.3各控制箱、配电箱等要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气设备上的灰尘,并保持电气设备干燥。
4.4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触电开关动作必须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和更换,否则起重机严禁使用。
4.5每年摇测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4.6电机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当磨掉原电刷高度的2、3时,应更换。
5: 塔机分级保养制度的规定
5.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序号
项目
要求
1检查配电箱及电线
各接线头,保险丝的接头,如有移位、松动,应紧固,电线破损处应用绝缘带包扎或更换新线。
2检查制动器
制动应灵敏可靠,各连接部分不应有斜卡现象,各紧固件无松动现象,电磁铁的板面应清洁,弹簧栏杆作用良好,制动闸瓦与制动轮的间隙不大于0.5-0.8mm,制动时,接触应均匀,接触面积不得小于全面积的80%。
3各部连接及钢丝绳
各连接处不得松动,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程度,断股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换绳。
4润滑工作
按润滑表执行。
5安全装置
检查各限位装置(高度、力矩、变幅)要有效可靠。
5.2一级保养(每工作50小时进行)
序号
项目
要求
1检查各钢丝绳固定
检查吊索的受力是否均匀,各绳扣是否松动。
2检查各传动机构
检查各联轴器,法兰盘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齿轮传动合情况。
3检查减速器
是否缺油,及时补加或换油,是否有不正常现象或噪音过大,温升过高。
4检查连接螺栓
各连接螺栓要紧固,螺纹处要加钙基润滑脂。
5.3二级保养(每工作200小时进行)
序号
项目
要求
1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工作。
2检查钢结构
各部件不应有扭曲,变形、裂纹,各紧固件不应有松动现象,制动器磨损情况,电磁铁是否松动,各焊缝不应有裂纹。
3检查制动器
清洗制动器的油污,检查铆钉有无松动过高现象,制动器磨损情况,电磁铁是否松动、受潮发热。
4检查各轴承
各轴承是否有损伤,是否缺油,应更换损坏件,补加润滑油。
5检查回转支承润滑
补加回转支承中的润滑脂。
5.4三级保养(每工作400小时)
序号
项目
要求
1进行一、二级保养的全部工作。
2清洗各减速器
放出旧齿轮油,清洗减速箱,检查齿轮磨损情况,予以调整更换。
3检查各滑轮
检查各部滑轮润滑、磨损情况,清洗更换润滑脂,更换损坏的齿轮。
4检查跑车
检查滚轮润滑磨损情况,更换润滑脂,磨损严重的滚轮应更换。
5检查回转支承
检查回转支承运转情况,更换润滑脂。
6整体检查
更换或解决认为有必要予以解决的部件或构件。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5
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强化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1、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2、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3、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70%,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30%,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10%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3、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4、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5、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2、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4、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反腐)。
5、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6、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15年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1、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4、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七、塔机的检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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