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反洗钱

2024-08-02

银行反洗钱(共8篇)

1.银行反洗钱 篇一

某银行反洗钱宣传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反洗钱社会氛围,发挥金融机构反洗钱作用,加大对洗钱风险的防范和打击力度,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按照上级行及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2014年10月份,我行认真开展反洗钱宣传系列活动,推动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推动宣传活动的开展。我行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任组长,反洗钱办公室及各反洗钱专业小组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支行也要相应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反洗钱的组织推动、协调等工作,确保宣传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一是积极参加人行组织的反洗钱培训。2014年10月10-12日,**人民银行在**市举办反洗钱业务培训班,主讲人为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科长,主题为:反洗钱监管转型下的可疑交易分析与识别,主要内容有:一是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由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转变;二是结合案例介绍五类洗钱犯罪交易特点;三是介绍刑法关于洗钱性质罪名的规定。我行反洗钱办负责人、兼管员以及城区各支行反洗钱兼管员共16人参加了培训。二是要求各支行、网点采取多种方式利用班后和晨会时间组织员工学习反洗钱的相关知识,做好对反洗钱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岗位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反洗钱法律法规、操作流程、客户风险分类、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人工甄别等内容。通过培训提高反洗钱岗位人员的反洗钱责任观念,提高业务人员识别、报告可疑交易的能力和员工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全行员工参与遏制、打击洗钱犯罪的积极性,有效推进全行打击反洗钱犯罪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反洗钱意识。按照人民银行、上级行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反洗钱宣传工作。一是各网点利用电子宣传栏播放反洗钱、禁毒宣传标语各1条,共78条。二是柜台摆放**人民银行印制的《贯彻法制法,预防洗钱犯罪》等宣传折页2160份(其中城区行920份)。三是积极开展上街宣传。**行反洗钱办公室负责人及兼管员,参加了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组织的以贯穿执行反洗钱法规,预防监控洗钱犯罪活动为主题的上街集中宣传活动。该宣传活动在**市**广场举行,我行参与了分发反洗钱宣传资料和咨询活动;**支行等15个非城区支行参与了当地人行组织的上街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通过跑马灯滚动播放或悬挂反洗钱宣传条幅、宣传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反洗钱和防范恐怖融资的知识、放置宣传牌、设立反洗钱咨询台、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上街宣传活动等多种宣传方式,将反洗钱信息深入、有效地传达给社会公众,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反洗钱工作的认知度,营造了良好的反洗钱社会氛围,使广大群众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有了正确的理解,得到了广大客户的理解和支持。

2.银行反洗钱 篇二

伴随着国际、国内洗钱形势的日趋多样化, 洗钱的方法和途径也产生着较大的变化, 洗钱手法日趋复杂化、专业化。恐怖融资、贩卖毒品、地下钱庄、非法传销、信用卡诈骗以及虚构交易走私货款等形形色色的洗钱花样不断翻新。面临洗钱的严峻形势, 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及更大挑战, 意味着将承载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已成为洗钱的重要渠道, 及时了解洗钱的新方法、新手段以及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了哪些义务、采取了哪些控制措施、效果如何, 应成为审计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

一、洗钱形式复杂多样、地域跨度大

根据中国反洗钱现状调查, 目前我国最重要的洗钱活动并不全在贩毒领域, 贪污、侵吞国有资产并转移至海外约占60%, 主要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完成, 洗钱的形式主要包括:

1.通过贷款业务、外汇业务洗钱, 以及利用客户端发起的银行产品转移资金洗钱。

2.利用企业账户、个人账户洗钱。表现为将企业资金经多次转移至个人账户;利用出租、出借的企业账户洗钱。有的账户表现为企业注册资金小, 结算账户交易金额异常;个人账户交易额巨大, 涉嫌洗钱交易。

3.水客携带与偷渡现金过境, 以及利用银行放松对非居民存款审核资金来源的漏洞, 转移资金。

4.银行员工为吸收存款, 提供个人账户为犯罪分子匿名存储提供洗钱便利。

5.犯罪分子除了通过商业银行洗钱, 还利用股权集资、地下钱庄、外币兑换, 以及投资办企业, 购买房地产、证券、保险、拍买品、珠宝等多种方式完成洗钱过程;洗钱方式复杂多样, 地域跨度大, 交易链条错综复杂。

二、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现状

据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报, 目前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报送机构至今未报送外汇交易数据;二是报送数据中涉及交易金额、结算方式、账户类型等关键要素存有明显错误;三是漏报现象比较严重;四是报告机构对报送的数据缺少自查过程。直接影响了反洗钱统一监测与分析工作。

反洗钱工作受到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的重视, 将反洗钱工作纳入银行合规工作管理,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大额、可疑交易检测系统, 培养反洗钱员工队伍。

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处于起步阶段, 存在的缺陷主要包括反洗钱工作组织结构中存在部分报告路径不够清晰, 银行交易存在控制盲点;计算机系统识别可疑交易信息还不能满足反洗钱工作要求, 部分需要依靠银行员工手工识别;反洗钱信息员业务知识与经验相对不足, 有的不熟悉本岗位反洗钱内部控制“关键点”, 放松对VIP客户交易监控;反洗钱岗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识别能力存在差异;反洗钱激励约束机制亟需完善, 部分机构未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战略目标体系, 反洗钱工作的责任与激励不对称;商业银行与公安、工商、税务和证券的反洗钱工作信息未实现共享, 涉嫌洗钱交易的判断能力不足。

三、反洗钱审计方法与技巧

(一) 审计监督的目标

反洗钱工作审计监督目标, 包括对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的客观评价, 揭示问题和提出反洗钱工作建议。有效的审计监督有利于商业银行落实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制度, 遏制贩毒、走私, 侵吞国有资产、商业贿赂等反洗钱犯罪, 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 反洗钱计算机审计方法探讨

商业银行反洗钱专项审计方法包括现场审计和计算机审计两部分。利用计算机审计手段, 有利于加强审计的深度与广度。

计算机审计依据审计工作方案, 通过抽取数据进行分析, 确定审计样本的范围和比重。首先通过研究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工作规定及本外币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结合洗钱可能产生的方式, 用量化的语言描述抽样思路。应用审计软件, 编制模型, 从分组中抽取样本, 并判断抽样的精确度, 控制抽样风险。审计抽样分为随机抽样和判断抽样。随机抽样, 是应用数理统计模型与方法确定样本量大小, 并选择样本的抽样技术。随机抽样有利于确定被审计单位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风险, 对被审计机构进行总体评价, 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判断抽样, 更多依靠审计师的经验做出判断, 运用判断抽样, 可以提高现场审计的针对性。

抽样案例。以查找公司类负债业务中资金收付与企业经营规模不符问题为例, 依据人民银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属于可疑支付交易类型。建立审计模型的目标, 是查找注册资金小于等于5万元人民币, 审计期间交易金额累计大于5 000万元的账户。建立模型的思路, 首先从单位客户信息主档中, 筛选出注册资金小于等于5万元人民币客户资料, 然后关联单位活期存款主档, 取得客户账号信息, 再关联单位活期存款明细档, 筛选出审计期间的交易明细情况, 按机构号和账号分组汇总, 再筛选出交易金额累计5 000万元以上的记录, 作为审计样本。

对筛选出的审计样本要进行分析整理判断, 查找可疑线索。整理筛选审计样本, 注意剔除财政零余额账户, 客户活期存款转存定期存款等非可疑交易, 确定审计样本, 实施现场审计测试, 并根据测试情况评估抽样结果。依据确定的审计样本开展现场审计工作, 取证阶段重点判断是否存在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判断是否存在漏报可疑交易?通过调查客户识别情况, 做出审计专业判断。该审计模型效果显著, 经现场审计核实可疑交易类型准确。

(三) 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与技巧

评价步骤。首先在制定审计计划时, 要取得对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状况的充分了解;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测试表, 在审计方案中对内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进行指导, 对审慎识别大额、可疑、涉嫌洗钱交易指导;组织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评价。

反洗钱内部控制测试要素, 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五类控制要素。反洗钱内部控制组成要素, 见表1。

摘要:洗钱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从研究犯罪分子利用商业银行洗钱的复杂形式、反洗钱工作难点入手, 探讨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监督以及审计方法与技巧, 提出反洗钱工作建议, 促进金融稳定。

3.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问题分析 篇三

关键词:反洗钱;村镇银行;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10-0034-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10.09

近年来,村镇银行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促进了农村经济金融的发展;但是,面对日益猖獗的洗钱犯罪行为,村镇银行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反洗钱工作开展中遇到了不小的挑战。以海南为例,到目前为止,其辖内的村镇银行初步建立了反洗钱内控制度,搭建了反洗钱机构,已着手开展了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识别等工作,也在一定程度开展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然而,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仍存在若干问题,亟待解决。

一、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虽已正式开展,但在反洗钱义务的全面履行上,各村镇银行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较为薄弱,执行力度不足

一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有4家村镇银行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制度中缺少明确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流程或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规定等核心内容。二是制度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有2家村镇银行的个别内控制度依据的是2003年颁布、2006年已废止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7年3月开始施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并未予以体现。三是内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2011年,人民银行推行“两管理、两综合”工作以来,新成立的村镇银行在申请加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时便会初步订立反洗钱内控制度,但有4家村镇银行未严格执行其内控制度。

(二)反洗钱组织机构成员职责规定不明,实际运行效果有限

其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未覆盖所有业务部门。如某村镇银行内设营业部、办公室、市场营销部和风险管理部等四个部门,但反洗钱组织机构的成员只包括营业部,未涵盖其他业务部门。其二,反洗钱组织机构各成员职责规定不明。有2家村镇银行虽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构成,但各成员的反洗钱职责并未根据业务发展明确规定,无法确保组织机构的有效运行。其三,反洗钱组织机构未得到实际运行。有3家村镇银行自开业来从未开展过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部署相关反洗钱工作,也未见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反洗钱工作有效地指导。

(三)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工作执行不到位,难以全面了解客户真实身份

首先,未有效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有6家村镇银行的个人客户开户申请表格式中缺少“职业”、“国籍”、“性别”、“有效期”等基本的身份信息;另外2家村镇银行虽设计了相关表格,但信息登记不完整,部分客户的 “职业”、“常住地址”等信息并未登记。对于证件失效或即将失效的客户,有7家村镇银行表示未有可靠手段予以发现和提示。其次,有3家村镇银行自开业以来一直未对客户开展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再次,登记留存的客户基本身份信息资料不完整,个别村镇银行留存的部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模糊不清。

(四)反洗钱业务系统有待完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上报力度亟需加强

第一,反洗钱业务系统不够完善。有2家村镇银行尚未建立反洗钱业务系统或借助于发起行可靠的业务系统来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有4家村镇银行反洗钱业务系统设计存有缺陷,如系统不能自动提取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无法提供已上报交易的查询比对、未设计可疑交易补录功能等。第二,未按要求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有3家村镇银行自开业以来已发生不少大额交易,但一直未提交大额交易报告;有2家村镇银行对反洗钱业务系统自动提取的可疑交易直接上报到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并未对这些可疑交易进行更多的人工分析。第三,未按规定留存可疑交易人工分析记录。有3家村镇银行表示会对系统提取的可疑交易进行人工分析,主动筛选剔除系统提取的异常数据,但都无法提供可疑交易的人工分析记录。

(五)反洗钱培训力度不足,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业务知识较为薄弱

有4家村镇银行未自行组织开展过反洗钱培训,培训主动性和力度不足。半数以上村镇银行高管和业务人员的反洗钱意识不足,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只关注业务拓展和经营效益。员工总体的反洗钱知识较为薄弱,部分反洗钱岗位人员对于基本的反洗钱“一法四规”和具体工作内容都不清楚。与其他银行机构相比,村镇银行从业人员总体上的反洗钱意识和业务知识都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政策建议

针对各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完善:

(一)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村镇银行准入要求

村镇银行的反洗钱意识总体上较为薄弱,这与相关法规在村镇银行准入环节的反洗钱要求缺失有关。目前,村镇银行准入执行的是2007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并没有把反洗钱工作纳入村镇银行准入条件。2011年,人民银行开展“两管理、两综合”工作以来,虽然加强了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新设金融机构申请加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时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审核,但毕竟不是法规层面的准入要求。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将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之中,作为一项刚性要求,使村镇银行在准入环节就意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1]。

(二)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政策扶持力度,协助完善其反洗钱业务系统

海南省各村镇银行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各项业务系统尚未完全配齐,而开发一套完整的反洗钱业务系统需要较大的支出,受自身资金实力的限制,要在短期内完善反洗钱业务系统的确有一定困难。鉴于村镇银行对地方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支持作用,建议相关部门在村镇银行反洗钱业务系统开发和配套上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或将村镇银行上缴的税费按一定比例返回,用以支持村镇银行反洗钱业务系统的开发和完善。发起行也应在入股时明确反洗钱系统的配套资金注入或代为开发反洗钱系统,以满足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开展的技术需求。

(三)强化对村镇银行的监督检查,提高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执行力

根据人民银行“两管理、两综合”工作要求,加大对村镇银行申请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时反洗钱内控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审核力度,确保村镇银行在开业初期便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通过非现场监管评估、现场走访、高管约谈、书面质询、现场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使村镇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提高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对虽经多次检查,但反洗钱工作依然不力,推而不动、督而不办的,依据《反洗钱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大反洗钱培训力度,提高村镇银行从业人员反洗钱业务素质

一方面,建议人民银行将村镇银行尽快纳入反洗钱远程标准化培训计划,力争在短期内对现有村镇银行反洗钱专兼职人员进行全面轮训和资格认定工作,同时加强反洗钱业务的日常培训和指导,全面提高其反洗钱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各村镇银行应主动加强对反洗钱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将反洗钱工作融入日常的业务经营中,并纳入各行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利用各行晨会、例会、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集中组织学习,并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我学习,并定期组织业务知识考核,切实提高全行员工的反洗钱意识、知识和技能。

(特约编辑:罗洋)

参考文献:

4.银行反洗钱案例精选 篇四

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改变,洗钱的方法和途径也产生变化,洗钱手法日趋复杂化、专业化.目前,我国在打击洗钱犯罪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分子通常利用金融机构、地下钱庄、虚假投资、赌资、投资房地产、珠宝等方式将诈骗、走私、贪污、受贿、侵占、制贩毒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获取的赃款进行转移。我们选录了一些国内外洗钱犯罪和洗钱活动的典型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了简要的评述和分析,旨在分析问题,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以提高我们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案例

一、汪某投资企业洗钱案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审理并判决了国内首宗洗钱罪案件。被告汪某于2001年年底认识同类人区某,知道区某长期在加拿大、香港及广东省从事毒品贩卖活动。2002年上半年,区某对汪某表示为其子女考虑,今后想从事正当职业,想把资金(贩卖毒品所得)带回境内。汪某当即为其出谋划策,采取购买企业经营方式来处理赌资。2002年8月,区某将毒资折合港币约600万元从加拿大带到香港,由香港入关,汪某开车到香港接应,带回广州。汪某通过广州某律师事务所,以区某的52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550万元),购得广州某木业公司并担任董事长,每月领取5000元以上的工资,负责处理公司对外联络事宜,还收取区某赠送的一辆奔驰小汽车。汪某接管公司后开始经营木材生意,利润率为20%。区某采取虚设盈利亏损账目,用于掩饰、隐瞒其违法所得的来源与性质,意图将毒品犯罪的违法所得转为合法收益,2003年3月区某贩毒案告破,区某、汪某被依法逮捕。经法院认定,汪某犯洗钱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五项、第六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的国内首宗洗钱罪案件,是以投资方式掩盖贩毒资金的典型案例。

案例

二、中国银行联行资金被盗转移案

1993年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就开始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联行清算系统,直接窃取联行资金。1999年许升任广东省分行财会处处长后,余振东、许国俊先后接任支行行长,盗窃流水线一直在顺利进行。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联行清算系统安装即将结束,进行资料汇总时,东窗事发。10月15日,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三人失踪,后经进一步了解,得知三人已潜逃境外,其家眷也早已移居海外。

份证,是受别人委托前来存款的。在出示了委托存款人吴文道德身份证后,经办员为其办理了全部存款手续,并预留了对方的手机号码。事后,支行对此笔交易进行了分析,认为该笔存款存在较多疑点,要求专柜核查存款人相关证件和资料,发现对方提供的手机号码是空号,遂向当地人民银行支行和某某银行的市分行报告。当地人行支行研究认为此笔大额存款的确十分可疑:第一,客户受他人委托存入大额现金却不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第二,客户不能提供大额存款合法来源的有效资料;第三,对于10万元的差额没有表示进一步的质疑,也没有提供合理的解释。因此,当地人行支行当天就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但某某银行某某分行未将报告转给负责反洗钱的职能部门。没有要求和督促某某银行某某支行按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程序进行报告。也没有向某某银行的省分行和当地人行中心支行报告。

当地公安局接报后,采取果断措施冻结了客户可疑存款,并派专人进行秘密调查取证工作。调查证实,3月2日当天,该客户还在另一家银行某某支行以类似的方式存入2笔人民币金额合计200万元。但上述另一家某某银行某某支行并未引起警觉,没有将存款作为大额存款上报。在该笔存款被检察机关冻结一后,仍未采取任何报告措施。

此案案情并不复杂,属于金融机构不严格执行反洗钱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件。某某银行和另一家银行都有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主要是违反客户身份审核和大额及可疑交易支付报告方面的规定。

某某银行某某支行主要违反了以下规定: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一条: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对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存款账户。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应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并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经过分析人民币支付交易,对明显涉嫌犯罪需要立即侦查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同时报告其上级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加强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

某在海口的办公室,由李某用手机联系钱庄交易事宜。在正常情况下,客户先给李某打电话了解当日汇率,之后将需要兑换的人民币汇入李某指定的国内银行账户。然后,李某再指令境外银行将相应的等值外汇汇到客户指定的账户上。经公安部门侦查,李某每月从事地下钱庄交易的金额约为人民币2000万元。2004年9月,该案件告破,李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现场缴获涉案现金台币544.8万元,人民币24.79万元,银行信用证43账,冻结银行账户42个,冻结资金人民币611.67万元,美元57.95万元,日元659.31万元,英镑3.37万元;缴获汽车、笔记本电脑等一批作案工具。

地下钱庄已经逐渐成为我国跨境洗钱的主要途径之一。地下钱庄在改革开放初期多以高利贷等形式出现,组织机构松散,活动规模和范围较小。随着经济体系多元化发展,地下钱庄渐成气候,至今已经发展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放贷拆解,从事非法买卖、汇兑和划转外汇等活动,干扰和破坏金融秩序、社会秩序和司法秩序的地下金融组织。

案例五:浙江“8.27”境外赌博洗钱案

经过长达8个月的联合监控,2004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当地公安部门侦破了“8.27”境外赌博洗钱案。现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外汇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并当场缴获港币467.3万元,随后进一步查扣港币32.7万元,冻结人民币资金332.1万元。涉案当事人封某(杭州外汇黑市黄牛),被正式逮捕并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陈某,从事澳门赌场经营和放贷,被处于行政罚款495万元人民币;沈某等4名当事人被处于行政罚款10万元人民币。

此案过程和简单,主要是赴澳门豪赌的大陆人在输钱后向赌场放贷公司借钱,事后又放贷公司直接派人来大陆收回赌债。为便于携带和使用,收回的人民币款通常在当地外汇黑市兑换成大面额港币,并经由珠海等口岸出境后流向澳门。“8.27”专案中已经查实的4笔非法交易的人民币都是大陆赌客在澳门所欠赌债。

5.银行反洗钱培训征文 篇五

[关键词] 基层银行业;反洗钱;问题;对策及建议

一、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意识淡薄

3月1日人民银行总行发布了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我国新颁《刑法》191条明确了“反洗钱罪”。但是,这一系列条例、法规在基层人行和商业银行中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大部分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层面上。多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对工作人员的反洗钱 教育 还不够深入,银行员工普遍缺乏反洗钱的意识和经验,甚至认为反洗钱是沿海发达地区的事,与基层银行业务关系不大,反洗钱意识淡薄。还有部分基层商业银行员工认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 企业 的目标,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商业银行来说,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2.技术手段落后

洗钱犯罪目前已公认为上游犯罪,洗钱手法和犯罪手段日渐更新,洗钱手段更加智能化、高科技化。而当前,我国的反洗钱由于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尚未建立起健全、完善的、与商业银行账务核算系统、支付系统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相对接的支付交易报告和监测系统。一方面,基层人民银行还没有相应的软件用于分析监测,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只能采用手工的方式进行统计、搜集,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错多,无法做到对大额、异常支付交易进行及时的监测、记录、分析。另一方面,虽然建立并实施了大额可疑资金报告有关规定,由于没有相适应的技术手段跟上,没有建立良好的监测 网络平台,难以对交易资金和具体的业务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影响了反洗钱工作效率。

3.组织机构待健全

从目前形势看,反洗钱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没有一个由精明强干的人员配备的专业化组织力量是不行的。当前,基层银行尚未成立专职的反洗钱机构和队伍,仅仅是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的组织形式建立了领导小组,并笼统地将反洗钱工作指定某一部门负责,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也没有配备专门人员,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同时,各家银行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各不相同,有的由营业部门负责,有的由保卫部门负责,有的由 会计 财务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涉及到现金、支付结算、存款取款等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统一组织,单靠一个部门很难适应反洗钱工作的需要。而且,反洗钱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是一个涉及到许多部门合作的系统工程,但从基层实践来看,反洗钱工作仅是金融部门在“孤军奋战”,公安、司法、财政、商业、海关、税务、工商、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在信息收集、情报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尚未全面展开,尚未建立运行高效、有序协作的单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也就很难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

4.制度约束欠缺

反洗钱工作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各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不到位。一些内控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没有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要求的反洗钱预防、监测、分析、报告体系,停留于发文件、谈学习的层面,办法制度出台多,实质性开展工作少,管理层面布置多,基层网点落实少,总体要求多,可操作性差。二是了解客户程序不到位。了解、掌握客户真实信息本应是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实际上,金融机构在执行制度上难以严格,对客户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不好过细地去核实,主要原因来自“三怕”:一怕失去客户,影响存款;二怕客户刁难、打击报复;三怕投入成本、影响效益。因此,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仅限于客户开立账户时应提供的资料,很难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进行真实地了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判断客户资金的性质,导致“可疑交易”有关规定成为摆设。三是储蓄实名制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金融机构特别是 农村 金融网点,在储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争取市场份额,存在对存款实名制执行不严,放松对个人存款有效身份证件的审查,放松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有的为逃避人民银行的监督,甚至自行为客户编制身份证号码,造成客户身份无法确认,使反洗钱工作失去可靠的基础。四是现金管理不到位。我国是现金使用大国,特别是在地市级以下地域,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在现实生活当中基本没有限制。不说居民个人、个体工商户,即便是具有一定规模、财务相对规范的中小企业,仍然普遍存在大量使用现金交易的现象。当前,虽然银行卡得到了广泛的推行,但因办理和使用银行卡环节较多,费用较高,结算工具和手段又比较落后,结算渠道不畅,致使城乡居民现金结算仍居高不下。

5.处罚难以执行

在属地监管的前提下,反洗钱监管不可避免地渗入了地方保护主义与人情因素,对于反洗钱监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人民银行“考虑”过多,处罚力度不够,往往只是针对问题提出一些纠改意见,助长了反洗钱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在实际的检查工作中,如制度不健全,报告不及时,尽职调查不周全,柜面审查不严格等问题,可大可小,违规事实的定性和处罚的尺度难以把握,影响了反洗钱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6.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而且,受业务水平和工作内容的限制,基层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缺乏经验,与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差距很大,对反洗钱工作较难适应,在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所用的 现代 金融支付工具,在异地、跨行频繁地进行资金运作,凭借自身水平,更是难以断定其行为是否属于洗钱。

二、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重视人员培训,培植反洗钱骨干队伍

从事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极大地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效果,由于反洗钱工作在我国的开展时间短,“洗钱”手段又多种多样,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培训力度。要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要选拔一批既懂金融、外汇业务,又懂 法律 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队伍,着重加强对这些人员的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尽快培养出一支有较高反洗钱水平的人员队伍。要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在辖内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基层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还应组织、督导基层金融机构培训专业反洗钱人才,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反洗钱具有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而后可采取主办多层次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教材、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在金融机构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6.银行反洗钱工作2014报告 篇六

人民银行***行:

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我单位(含所辖分支机构)2014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洗钱工作整体情况及机构概况

我行下辖*县支行,**个营业网点,现有在岗员工***人。今年以来,为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律义务,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及上级行的要求,组织辖内员工积极做好反洗钱相关工作,并定期组织人员对基层各营业网点执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反洗钱制度规定在我行得到有效落实。

二、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一)内控制度建立和修订情况

1、及时落实上级行精神。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收到人行、监管部门及上级行反洗钱相关文件、规定后,我们都及时把反洗钱工作精神传达到各部门、分支机构、网点 员工,并结合我行实际,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上级行、当地人行反洗钱工作布置。

2、建章立制,加强内控管理。根据人行反洗钱检查要求及我行实际,今年1月份,对反洗钱内控制度进行梳理、细化,制定修订下发了《***行反洗钱业务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对我行各职能部门反洗钱工作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分,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设立反洗钱岗位、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明确要求各级营业机构要根据“了解客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客户身份审查和登记制度;落实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反洗钱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洗钱保密制度等。

(二)机制设置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我行成立了以我行行长任组长,主管副行长为副组长,计财部、信贷管理部、个人部、内控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控部,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全辖基层反洗钱工作。全辖共配置反洗钱专兼职人员69人,占全部工作人员比例19%。根据实际需要,各网点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为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技术保障情况 2014年,为适应新的支付清算系统对应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监测、记录,上级行配合新核心系统的上线重新开发了与新的IT核心系统联接的新反洗钱系统。通过推行新的反洗钱系统,提高和完善了反洗钱软硬件条件,有效地实现了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了业务数据的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了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建立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手段,在对洗钱犯罪的监控、取证、防范等方面的科学技术手段都有了显著提高。

(四)人员配备与资质情况

为做好反洗钱基础数据的整理、筛选、分析和上报工作,我行全辖共配置反洗钱专兼职人员69人,占全部工作人员比例19%。根据实际需要,各网点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为提高反洗钱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行对反洗钱岗位人员严格要求,积极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反洗钱岗位人员准入培训工作,我行通过参加2013年及2014年两期培训,共有70人获得了反洗钱岗位人员准入培训证书,获得这一证书是参加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的有效记录和证明,是培训组织单 位对参训者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的认可,是参训者岗位任职和考核的条件之一。

三、反洗钱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一)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1、业务办理中客户身份识别情况(1)在开户环节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

在办理开户业务时,我行要求必须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办理开户手续,并真实、完整地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表格等材料。客服中心开户人员在为客户办理手续前对照审查客户身份证明文件相关信息,并通过现场征询、客户回访等方式确认客户信息,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及复印件。

2014年我行所办理各项业务均符合相关制度要求,未发现匿名、假名账户。

(2)客户相关信息资料变更

我行在为客户办理资金账户等重要信息时均严格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对客户重新识别身份信息,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书办理变更手续。

2014年我行通过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及现场征询、客户回访等方式识别确认客户信息####笔,其中:机构客户##笔,自然人客户##笔。识别过程中未发现异常现象,没有为身份 不明的客户办理业务或提供服务等情况。

(二)对高风险客户的特别措施

我行反洗钱业务个人客户和单位客户的风险等级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类。

对高风险客户管理应遵循综合性原则、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持续性原则、保密性原则,根据不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采取分类管理措施,对客户进行持续识别,加强客户交易的检查频率,及时更新客户的身份信息,及时报告可疑交易,确保最大限度地防范洗钱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安全、准确、完整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等,未经批准手续不得调阅客户有关资料。

2014年我行未发生客户资料泄密情况。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我行基本能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大额现金、转帐支付交易的监测,落实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一是建立台帐制度和异常交易报告制度,制定《大额汇兑登记簿》、《对公大额收付登记簿》,加强对大额汇兑收付交易、大额现金收付交易、大额转帐收付交易进行详细登记、分析,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进行洗钱活动。二是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三是狠抓落实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对出入我行机构的大额汇兑、现金、转帐交易实行有效的监测,凡支付金额超出审批权限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存在异常,都能够通过河南省反洗钱系统自动筛选上报。

(五)对高风险业务的针对性措施

营业网点柜员在对经分析认定为高风险等级的个人及单位客户,应在高风险客户的账户开立10个工作日内完整填写《银行高风险个人客户认定表》或《银行高风险单位客户认定表》,经网点负责人初审和银行主管负责人复核后,交各级行反洗钱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针对高风险客户,自评定风险等级后,每半年审核一次客户基本信息。

当中低风险等级客户调整为高风险等级客户或高风险等级客户调整为中低风险等级客户时,同时还需报上级行反洗钱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六)开展反洗钱宣传情况

按照人民银行及上级行的要求和部署,我行于2014年6月23日至6月29日、20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了两次全辖范围内的大型反洗钱宣传活动,我行通过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各网点利用LED显示屏字幕滚动显示宣传标语、在网点设置反洗钱咨询台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反洗钱知识宣传,并利用窗口指导、业务 咨询等形式宣传反洗钱政策规定,让会公众和有关部门认识、了解反洗钱工作重要性,支持和参与反洗钱工作,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会环境。

(七)组织反洗钱培训情况

今年年初,我行就制定了具体反洗钱知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反洗钱业务知识,组织反洗钱知识考试,促使员工特别是一线临柜人员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熟悉操作程序,掌握支付交易监测、分析、报告的措施和办法,提高操作水平。同时对员工进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风险和责任意识。

2014年4月10日至6月10日我行组织47名主管会计及反洗钱兼职人员参加了人民银行反洗钱岗位准入网上培训,本次培训以参加网络学习为主,重点学习了《反洗钱法律法规》、《银行业反洗钱操作实务与案例》等课程,其中大部分学员参加网上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均在9小时以上,学习《银行业反洗钱操作实务与案例》人均40小时以上,达到了规定的课时。在学习的基础上,参加培训人员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了阶段性测试和终结性考试,其中阶段性测试人均成绩91.7分,终结性考试平均成绩95.2分。参加培训人员全部合格,并取得了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证书。

2014年8月12日至8月27日,我行以我行新IT系统 上线前演练培训为契机,组织全体员工分三批对新开发的反洗钱系统操作及反洗钱基础知识进行全员培训,这次培训共参加人员283人次,收到了良好效果。2014年9月24日我我行机构负责人及负责反洗钱工作的人员全部参加了**人行组织的反洗钱知识培训。

(八)自主管理、检查与审计

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规定,我行从完善制度入手,着力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工作程序、管理体制、内部评估和稽核制度,明确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反洗钱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结合自身机构的特点和经营实际,对各项反洗钱制度不断进行修正、完善和创新,使制度控制更加细化、缜密和科学。将反洗钱制度要求融入业务核算程序和管理系统,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反洗钱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确保反洗钱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我行结合业务检查、风险排查、内部序时审计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层银行营业网点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基层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立、制度的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反洗钱制度规定的有效落实执行。

四、反洗钱工作配合与成效情况

(一)协助行政调查情况

2014,我行严格要求下属行反洗钱人员要按照反洗钱法及反洗钱相关法律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反洗钱法的各项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律义务。

我行指定专人及时与当地人民银行联系日常反洗钱工作,及时完成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安排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情况汇报、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努力协助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

在做好协助上级人行、市办反洗钱工作的同时,我行还积极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打击洗钱工作。

(二)接受现场检查及被处罚情况

2014我行未受到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

(三)工作报告及接受日常监管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上级行及市办的要求,以及我行反洗钱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我们始终坚持向当地人行及时反馈反洗钱工作的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指定专人及时与当地人民银行联系日常反洗钱工作,及时完成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安排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情况汇报、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努力协助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请教,使我行的反洗钱工作得到正常开展。2014年我行及时采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准确的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给当地人民银行及上级主管部门,未发生漏报、迟报等情况。

五、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在反洗钱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部分业务人员有重业务、轻反洗钱工作的思想意识,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部分员工对可疑交易的分析甄别概念模糊,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

六、2015年反洗钱工作思路

2015年,我行反洗钱工作的具体思路是:严格上级行对我行提出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做好对各级行及内部审计检查中暴露问题的整改工作,逐一对照,严格整改,继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二是要继续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在自查中查找并减少缺陷漏洞;三是要继续加强现金支付交易监测和转帐支付交易监测,特别是加强对大额资金支付交易和可疑资金支付交易的有效监测,做好汇兑结算和大额现金收付的台帐登记和分析工作,防止和打击非法洗钱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全员树立牢固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切实防范洗钱风险;五是严格保密制度,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7.银行反洗钱 篇七

一、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主要历程

(一) 建立阶段

2003 年人民银行颁布了一个规定两个办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 我国的反洗钱工作从无到有, 金融机构反洗钱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这一阶段, 商业银行大额、可疑交易主要依靠柜面人工识别和报送, 柜面反洗钱工作的重点是培育柜员反洗钱意识, 实现大额交易如实全量报送、可疑交易报告“0”的突破, 强调的是“有没有做”。

(二) 迅速发展阶段

2007 年起, 《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的相继出台实施, 为反洗钱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制化的平台和新的发展机遇。在人民银行统一部署下, 各商业银行逐步建立反洗钱监测系统, 实现了系统自动筛选可疑交易数据, 柜面人工甄别上报, 可疑交易报送量急速增长。这一阶段商业银行的反洗钱工作重点主要是对系统自动提取的可疑交易数据, 人工进行甄别、判断、报送, 强调的是“做了多少”。

(三) 逐渐成熟阶段

经过了前两个阶段的发展, 商业银行反洗钱意识已经树立。为应对外部监管压力, 商业银行出于免责考虑, “宁可错报, 不敢漏报”, 防御性可疑交易报告量剧增。大量的垃圾数据影响了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中心对真正可疑交易的识别, 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有效性不足, 并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为此, 2012 年起, 人民银行确立了“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思路。这一阶段要求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积极关注“高风险客户和业务”, 更加强调“有效地做”。

二、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难点

(一) 面对“数据海”压力, 可疑交易报告有效性仍亟待提高

目前, 虽然各商业银行均根据监管要求建立了反洗钱监测系统, 实现了数据自动监测、采集、筛选等功能, 但最核心的数据甄别、分析工作仍需依靠人工完成。商业银行在反洗钱监测系统设计时, 为避免模型运行中漏筛数据产生系统性风险, 往往仍较为保守和谨慎, 系统对照监管部门可疑交易标准筛选出的数据量仍然巨大。以某商业银行为例, 2014 年系统共自动生成疑似可疑报告约228 万份, 平均每个机构每个月约需处理近200 份可疑报告, 其中每份报告中又包含大量明细数据, 这些数据均需要反洗钱信息员人工甄别处理, 部分数据还需要补录。通过对约100 家机构的随机调查, 反洗钱信息员平均每天反洗钱数据分析处理时间约为1 小时, 而根据人民银行反洗钱报告统计显示, 成功破获的洗钱案例占所有报送的可疑交易报告比例约为0.04 至0.16。反洗钱信息员在茫茫的“数据海”中, 很难快速、有效地识别出有价值的数据, 极易滋生出“应付”情绪, 满足于“完成操作”, 从而造成反洗钱工作仍无法适应当前“风险为本”的监管要求。

(二) 反洗钱制度与业务规定在执行层面融合不足

在我国反洗钱体系建立之前, 对不同客户身份的识别要求已存在一系列制度规范, 并已得到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如《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相关制度虽然确立了“了解你的客户”原则, 但并没有具体“量化”融合到业务操作流程层面, 商业银行客户识别工作流程仍基本按照现有账户管理要求在操作。由于账户管理制度制定之初并非针对反洗钱而设立, 与反洗钱制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反洗钱制度与柜面业务制度的双向渗透不足, 常使商业银行操作陷入“两难”境地。如商业银行对客户持续识别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账户年检, 但近年来人行各地账户管理部门对客户账户年检所需资料有简化趋势, 商事制度改革取消营业执照年检后, 账户年检更加被弱化。商业银行如仅按业务要求了解客户, 则未必达到反洗钱监管要求;反之, 商业银行如提出比相关业务规定更高的要求, 则一方面由于缺乏权威性, 公众配合度不高, 另一方面, 商业银行间尺度把握不同, 很难长期、有效开展。

(三) 反洗钱未有效渗透业务全流程, 仍存在“反洗钱孤岛”

商业银行反洗钱各环节工作相孤立现象仍突出。“了解客户”“等级分类”“可疑报告分析”等往往隶属于不同部门、不同层级, 自成体系, 各环节较为孤立, 就像一座座孤岛, 缺乏有效的联通、联动机制, 对已有识别成果的综合利用不充分。例如, 对客户的了解和持续了解往往停留在经办人员对身份证件的形式审核上, 客户部门实质性审查不足;而柜面、电子银行部门等也一般会比较关注自身的业务, 线上线下的反洗钱融合较少。又如, 相关部门或机构在受理司法部门对客户的调查等事项时, 未能将其纳入反洗钱流程, 在客户风险评定、可疑交易识别等各环节实现信息共享, 反洗钱资源利用不足。

(四) 缺少专业化人才队伍

目前, 商业银行反洗钱信息员队伍中大多由柜面人员兼任, 商业银行柜面承担了绝大部分反洗钱工作任务。但由于商业银行柜面人员业务营销、交易处理等工作繁重, 很难有精力专心做好反洗钱工作。同时, 虽然根据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每年组织反洗钱培训, 但培训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 多为讲法规读概念, 对如何深化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不大。大部分反洗钱信息员仍不具备将反洗钱要求自觉和恰当运用的技能, 反洗钱工作随意性大, 大多凭经验和感觉, 无法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 与反洗钱监管要求差距较大。

三、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 加大对成功反洗钱案例的分析, 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测系统功能, 推进系统智能化模块管理。商业银行要密切配合监管部门, 加强对反洗钱情报和案例的分析, 及时总结规律, 不断调整和优化反洗钱监测系统;加快网间互联, 促进电子化数据采集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推动系统模型模块化组合, 通过参数控制, 使系统资源充分向高风险业务倾斜, 提高监测模型命中率, 降低无效人工甄别数据量, 提高反洗钱有效性。

(二) 加快对业务变革的响应速度, 做好反洗钱制度缺位补充。在现行《反洗钱法》及相关管理制度体系下, 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及业务发展实际, 针对商业银行面临的问题, 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细化规范化操作手册, 明确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持续识别、交易记录保存等各个环节, 规定动作和流程是什么、怎么做。监管部门权威性的规范有助于全社会对反洗钱工作的认可, 能够使商业银行更好地履行义务。

(三) 内外兼修, 构建全流程全方位的反洗钱运转体系。一是建立商业银行间反洗钱联席制度, 积极促进各商业银行反洗钱案例、先进经验和运作信息的互通、共享;二是商业银行内部要搭建起行之有效的反洗钱组织架构。一方面, 反洗钱牵头部门要制定反洗钱工作总控表, 并以商业银行反洗钱常见场景为出发点, 建立标准化控制流程,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建立和强化业务间的联动和部门间联动, 在不同孤岛间建立起桥梁;另一方面, 反洗钱牵头部门要在行内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用于及时发布人行政策变化, 使各部门反洗钱工作均能够紧紧围绕着监管要求开展。各部门也可通过平台及时更新反洗钱信息, 减少其他部门重新获取相关信息的成本。同时, 商业银行要特别加大对新业务的反洗钱指导。所有新产品、新业务出台前, 反洗钱牵头部门应提前介入, 审核新产品、新业务管理流程有无准确体现洗钱相关工作要求, 避免产生新的“孤岛”。

(四) 多措并举, 加大专业化反洗钱队伍建设。一是推动反洗钱工作前后台分离, 促进反洗钱数据分析专业化。将反洗钱工作中与业务流程结合不紧密、需要反洗钱信息员运用大量经验和判断, 与反洗钱信息员业务素养相关系数高的工作, 从柜面分离出来, 由后台专门人员进行处理。如信息的补录和可疑交易的甄别、报送等。反洗钱工作前后台分离, 一方面, 能够减轻商业银行柜面反洗钱工作量, 释放人力资源, 使柜面集中精力在业务处理中做出落实反洗钱要求, 提高柜面反洗钱工作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 在后台建立这样一支队伍, 专门从事反洗钱数据的分析, 大量而专注地接触、分析反洗钱信息, 能够加快促进反洗钱专业人才的成长。二是要建立日常培训和选拔机制, 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 辅助竞赛等方式, 培养和选拔出具有反洗钱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三是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对在反洗钱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单项特殊奖励, 激励广大反洗钱信息员增强工作热情, 提高反洗钱技能。

摘要: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金融机构, 始终是反洗钱的“主战场”, 因此, 商业银行能否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文章结合商业银行反洗钱实务, 分析了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并从优化反洗钱监测系统、加快对业务调整的响应速度、构建全流程全方位的反洗钱运转体系, 以及打造专业化反洗钱队伍方面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反洗钱,风险为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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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宇星, 张成洪, 凌鸿.商业银行反洗钱信息系统现状及研究进展[J].金融论坛, 2014, (11) .

[3]侯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黑龙江金融, 2014, (07) .

8.银行反洗钱 篇八

关键词:反洗钱;商业银行;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是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大额资金的流入管理不理解,不积极配合?三是一些金融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建立反洗钱体系要增加成本投入,在同业竞争中丢失客户,从而放弃执行反洗钱的义务?四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反洗钱是人民银行的事,与已无关?一些金融机构既设有健全的制度,也末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对他们而言可有可无?五是部分金融机构认为洗钱是多在大城市,小地方没人洗钱?

(二)缺乏反洗钱专门人才,分析甄别难。反洗钱工作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新的职能,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专门人才十分缺乏,反洗钱岗位人员大都是兼职人员,反洗钱的知识及业务技能欠缺,缺乏实际操作经验不能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

(三)缺乏有效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多数商业银行反洗钱业务主要由会计部门承担,而商业银行会计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为社会提供结算服务和管理,很难承担起反洗钱职责?

(四)现金缴存是反洗钱的空白地带。由于洗钱犯罪所得的原始形态主要是现金?因此,“现金管理”是反洗钱措施的关键环节,其中现金缴存则是重点监测的对象?我国有关现金管理的法规主要是针对现金支取,对现金缴存限制较少,《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虽对大额可疑现金收付活动要求报告,但没有要求银行对客户缴存现金的来源进行严格审查?事实上,各家商业银行从主观上也未必愿意进行严格审查?控制或拒绝受理缴存业务,这无疑为洗钱括动留下了空间。

(五)识别可疑支付交易的难度大。在我国大额资金使用是否合法没有明显的鉴别标志,资金的合法性难以甄别?“两个办法”中列举的可疑支付交易标准较为原则,没有作具体的细化,要做到准确识别?综合掌握特定客户在会计结算?支付清算?外汇等各部门资金运作的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大的困难?如果对大额资金普遍怀疑,不仅会造成很大浪费,还可能因此错过对真正黑钱的监测良机?

(六)处罚难以执行。在属地监管的前提下,反洗钱监管不可避免地渗入了地方保护主义与人情因素,对于反洗钱监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人民银行“考虑”过多,处罚力度不够,往往只是针对问题提出一些纠改意见,助长了反洗钱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在实际的检查工作中,如制度不健全,报告不及时,尽职调查不周全,柜面审查不严格等问题,可大可小,违规事实的定性和处罚的尺度难以把握,影响了反洗钱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员工培训。洗钱作为一种高智商的隐蔽性犯罪,不会被轻易发现。因此,各金融机构要想取得反洗钱工作成效,不仅需要完善相关立法,还需要一大批熟悉法律、精通业务的从业人员。要加强对员工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应紧处理措施的指导与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相关法律和操作规程,懂得如何甄别异常资金,侧重对一线临柜人员识别客户和可疑交易的教育培训。

(二)健全反洗钱控制制度。首先,认真识别客户身份。为确保银行系统不被犯罪分子利用为洗钱的渠道,商业银行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确定所有客户的真实身份。其次,保存身份文件和交易记录。保存身份文件和交易记录是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一环,可以为司法和执法当局日后的追查提供翔实的金融信息资料,达到利用有效的金融信息控制洗钱的目的?最后,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是反洗钱的重要内容?每一个金融机构都应当制定一套及时报告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制度。

(三)实行综合治理。洗钱是高技术犯罪,反洗钱包括预防、控制、侦查、打击等多个方面,没有银行的配合,反洗钱就成为一句空话。但反洗钱工作不仅是银行的事情,不能靠银行“单打独斗”,它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综合治理,既需要公安、检察、法院、财政、税务、工商、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分工协助;也需要其它社会各界齐抓共管,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和珠宝等各行业联手支持,才能有效打击洗钱犯罪,遏制贪官外逃现象,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通过反洗钱发现并切断恐怖主义融资渠道。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 张燕玲.金融业反洗钱问题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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