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2024-07-18

工地环境卫生工作方案(8篇)

1.工地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一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提升省会城市建设形象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环境

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郑建文〔2011〕142号 发文部门: 发布时间: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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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五区建设局,郑州新区建设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推进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发展,以实际行动培育和打造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精细化、人性化、专业化和信息化的郑州城市管理特色,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形象,优化市民生活环境,经研究,特制订《全面提升省会城市建设形象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全面提升省会城市建设形象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推进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发展,以实际行动培育和打造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精细化、人性化、专业化和信息化的郑州城市管理特色,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形象,优化市民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提升省会城市管理水平的指导精神,紧紧围绕市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区为主、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提升城市管理的总体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高起点、高标准、深入扎实地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以良好的建设形象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郑州市都市区建设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筑工地实行全封闭施工,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实现“美化、亮化、净化、绿化”,管理做到内部标准化、外部景观化,不污染城市环境,不影响市民生活,将建筑工程打造成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形象的“名片工程”。

(二)市区内建筑施工现场达标率100%,主次干道两边建筑工地优良率80%以上,其它区域建筑工地的优良率达5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建设施工水平,提升我市建设施工形象,经研究,决定成立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新 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苏建设(市建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潘开名(市建委副主任)梁远森

(市建委副主任)曲标(市建委副主任)张勇民(市建委党委委员、市

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高必成(市建委党委委员)李俊铭(市建委党委

委员)

成员:李炳灿张秋福远烁李世杰齐喜勇李春献吕关谊彭英张

海林王维翔秦玉凤王永善孙君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处,高必成兼办公室主任,远烁、李世杰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电话:0371-67188926传真:67176526邮箱:sjwzac2009@sina.com。同时成立综合组、宣传组和效能办。

综合组

组长:聂孟建副组长:王旋成员:汪原力李旭

宣传组

组长:廖薇副组长:郑传昌成员:鲁大志 胡文斌

效能办

主任:高必成副主任:远烁李世杰

成员:王岩聂孟建廖薇郑传昌李锦林鲁大志王旋胡文斌

督导巡查工作设十三个督查组,具体负责全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督导巡查事宜。

督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 长:李锦林成 员:姜耀武 何建宝 王大军 姬乐乐

督查范围:中原路以北,花园路以西工程

第二督查组

组 长:聂孟建成 员:马树强 崔明浩 杨政勇 季怡冰

督查范围:花园路、紫荆山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工程

第三督查组

组 长:廖薇成员:邓松江 刘喜杰 陈仲玉 伍彦军

督查范围:中原路以南,紫荆山路以西工程

第四督查组

组 长:张秋福成 员:张笑冰 李胜 张健 刘旭冉 王伟正

督查范围:郑州新区辖区工程

第五督查组

组 长:郑传昌成 员:付金歧 刘明华 王作明 杨春生 赵磊督查范围:市政、轨道交通工程

第六督查组

组 长:李春献成 员:监察队成员

督查范围:综合协调督查市内无手续工程

第七督查组

组 长:贺振华成员:房屋征收办公室成员

督查范围:市内拆迁工程

第八督查组

组 长:秦玉凤成 员:二七区建设局成员

督查范围:本辖区集体土地上在建、拆迁和待建空地工程

第九督查组

组长:张海林成员:中原区建设局成员

督查范围:本辖区集体土地上在建、拆迁和待建空地工程

第十督查组

组长:彭英成员:金水区建设局成员

督查范围:本辖区集体土地上在建、拆迁和待建空地工程

第十一督查组

组长:王维翔成员:惠济区建设局成员

督查范围:本辖区集体土地上在建、拆迁和待建空地工程

第十二督查组

组长:王永善成员:管城回族区建设局成员

督查范围:本辖区集体土地上在建、拆迁和待建空地工程

第十三督查组

组长:孙君甫成员: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成员

督查范围:本区所有工程

四、整治标准

1.施工围档及外立面:施工围档应结构坚固,造型美观,主干道工程高度不低于2.5米,其它路段工程高度不低于2米,临街外墙墙面必须有创建文明城市、健康知识教育等符合城市提升的公益性宣传内容。建设工程外立面应采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防护,确保无破损、无视觉污染。

2.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池、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配备高压水枪,由专人负责出入口道路的清扫保洁和运输车辆的冲洗工作,出场运输车辆轮胎及车箱必须清理干净,严禁带泥驶入城市道路。

冲洗池(冲洗槽)应设在工地内距大门3~7米处,深度不低于0.3米,冲洗槽两端向内倾斜,冲洗槽与大门同宽。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出入口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

3.场区及主要道路硬化: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干净整洁。场区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按要求建成干净平整的混凝土地面,其它部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硬化、绿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所有地面平整坚实,泥土和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4.垃圾堆放:施工现场应砌筑墙体坚固的垃圾堆放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分池堆放,日产日清,不得外溢,封闭覆盖。

5.运输车辆管理: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并采

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和流溢,严禁抛扔和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卫生。对不符合要求和封闭设施不到位的运输车辆,严禁从事相关运输工作。

五、整治步骤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1月21日至11月31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组织建筑业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城市管理提升和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及各级部门近期有关环境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对此项工作认真部署安排,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

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对综合整治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仍然不到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和长效管理阶段(长期)。

市建委组成督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察,重点督查整治情况、成果巩固和长效管理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互相协调,落实责任制;要进一步充实领导力量,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制度到位,经费到位,对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人、定时整改到位。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每月组织对市区内在建工地进行自查,严格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督查组要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整治指导。督查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处理好日常工作与整治提升工作之间的关系,克服麻痹思想,集中力量完成全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四)严格标准,明确奖罚。市建委将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当中表现突出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全行业予以通报表扬,符合市级文明工地评审条件的直接纳入评审工地;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督查整改要求的、在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被通报的、在各级部门暗访中检查出问题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对在综合整治工作中表现较差,存在问题落实整改不力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相关人员,市建委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进行处罚,并采取记入不良记录、网上曝光、提请省住建厅暂扣和吊销有关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严厉措施。

2.“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方案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榆绥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标段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为我省交通运输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解决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批“零伤亡”示范性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主要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在“平安工地”建设中,坚持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人心。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示范岗”、“安全法律竞赛”、“我为安全献对策”等活动,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氛围,加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对各类人员教育面要达到l00%。

2、深化机制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上,要进一步明确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要求。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危险源监控管理、应急演练等规章制度,细化岗位操作规程,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投入、管理、培训等措施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的落实,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对各部门考核内容,形成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3、抓好专项整治,注重隐患排除。认真抓好专项安全治理,加大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除力度,着力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结合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重大隐患限期整改、专人盯守和登记备案。

4、深入整治本合同段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实现“两项达标”,做到“四项严禁”,建立“五项制度”,深化项

目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安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本合同段无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四、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成立榆绥N3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

组 长:*** 副组长:** ** 组 员:*** **** **** *****

其中***负责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小组成员根据活动开展需要由组长统一安排。

2、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决议,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2)就经理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3)负责制订经理部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4)组织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工人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按规定持证上岗。

(5)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专门会议,分析安全

生产形势、制订包括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预防措施。

(6)对施工中的危险源进行分析,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并落实实施。

(7)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对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8)对各部门、各施工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做好工人的劳动保障工作,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情况予以制止。

五、保障措施

1、进一步抓好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通过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对职工队伍和协作队伍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在宣传栏设立安全活动专栏,对创建活动进行大力的宣传。

2、进一步抓好沥青路面施工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沿线安全标志标牌进行统计调查,对于缺失的及时进行补充。对于重点路口部位,设立专人值守,进行管理。同时成立交通安全巡逻队,配备了交通安全巡逻车。

3、进一步做好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经费保障,完善安全管理硬件投入,购买了反光地锥、反光背心、劳保服装、各类发光标志标牌等等,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4、强化安全奖惩制度,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进行整改。结合项目部检查评比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奖惩措施,如发现一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缺少一块标志牌,罚款200元等,并在检查过程中认真执行,奖优惩劣,确保安全措施到

位。

5、加强项目部车辆管理,项目部所有施工车辆全部雇用专职司机驾驶,项目部制定制度,并严格要求,从项目经理到施工员,无论是否有驾证一律不准驾驶,确保了项目部自开工以来未发生一起因职工私自开车造成的交通事故。

六、活动安排

根据交质监[2010]132号文通知精神,我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5月)。学习《陕西省公路 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活动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工作会议,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5月)。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技术特点,紧紧抓住重点,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方案,制订检查办法,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要求落实到本施工合同段。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等法规、规范,重点抓好以下6方面重点工作: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4

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技术部、材料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劳务队伍等)、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劳务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重大设备管理和验收制度、高空作业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特殊季节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危险告知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施工单位按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5、施工场地总体平面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施工便桥的安全验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6、安全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并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环境的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06-12月)

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七、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项目部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以人为本、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2、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部门要围绕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平安工地”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方案的落实和各项配套活动的顺利开展。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始终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体

系建设和隐患排查三个重点,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通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重大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3.工地除四害工作方案 篇三

础条件,在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工作中具有一票否决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规定:“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多年以来,我县城区除“四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协同作战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已先后取得了灭鼠、灭蟑、灭蚊的阶段性胜利。为巩固和发展除“四害”成果,进一步减少“四害”危害,根据《旬阳县建设工地双创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

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工作原则,标本兼治、立足治本,广泛发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的除“四害”活动,实行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经常性杀灭和突击性杀灭相结合,化学杀灭和综合防治措施相结合,全面加强“四害”防制设施建设,加强孳生地的治理,不断降低“四害”密度,使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为我县“双创”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蚊标准:

1、工地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三)灭蟑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幼虫阳性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四)灭蝇标准:

1、工地有蝇房间不超过3%,工地食堂不得有蚊。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三、组织保障

为达到除“四害”工作目标项目部专门成立除“四害’ 工作组。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12日—4月22日)

1、组织成立专门的指挥班子,明确责任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广泛宣传除害防病的目的和意义及科学杀灭方法,积极动员所有员工投入到除“四害”工作中来。

3、开展技术培训。各施工部门要层层组织技术培训,对“四害”的危害、杀灭方法、药械使用配制及投药方法等,进行科学讲解指导。

4、准备药械。积极筹集专项经费,按照县爱卫会的要求在指定的单位购置合格的药物器械。

(二)达标阶段(4月22日-5月22日)

1、大力整治环境。各部门、各班组要积极开展室内外卫生大扫除活动,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沟渠、翻坛倒罐、清除积水、完善防护设施、摘除蟑螂卵荚、去除油污、堵洞抹缝,消除“四害”孳生栖息场所。

2、在坚持常年杀灭的基础上,确保密度达到省级标准之内。

(三)巩固阶段(5月22日-施工完成)

按照全国爱卫会制定的《灭鼠、灭蚊、灭蟑、灭蝇标准》查漏补缺,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制定巩固措施,适时组织秋季除“四害”活动和专项杀灭活动,确保密度时时达标。

五、具体措施与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级各部门要将除害防病宣传教育纳入健康教育的重要内

容,大力宣传除“四害”的目的与意义,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利用会议、技术培训、办专栏、印发简报等方式,广泛宣传除害防病知识,使所有员工掌握科学除害方法和安全用药的基本常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参与除害防病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

(二)治本清源、综合防治

1、狠抓环境治理。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是消除“四害”孳生

条件的关键环节,是治本的根本措施。广泛发动员工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和积水,堵洞塞缝,铲除“四害”栖息、孳生场所。

2、合理用药、确保安全。

3、加大“四害”密度监测力度。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施工项目部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四害”密度监测、技术

培训,确保 “四害”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管理,严格考核

为确保除“四害”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除“四害”工

4.工地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四

为深化平安建设,排查整治建筑工地存在的治安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根据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和《重庆市2017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渝综委〔2017〕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开展建筑工地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推进建筑工地的平安建设工作,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和一线建筑工人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治安等突发事件,为建筑施工现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5日)。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认真梳理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突出治安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实施阶段(3月26日至10月31日)。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依法治理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对建筑工地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自查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治安防范责任。积极参与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抓好建筑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工地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要严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协调力度,增强各施工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

(二)强化治安防范基础。督促辖区建筑工地切实加强以下治安防范工作:一是督促施工企业服从当地政府组织和公安机关对生活、安全等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二是督促辖区在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出工地,禁止任何人在工地做生意,做到对外来人员出入工地一律实行登记,实行现场门卫定岗定员、安全保卫责任到人;三是加强工地夜间值班巡逻,对行为异常的人员要提高警惕,严防“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防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事件,严防盗窃、杀人案件,严防重大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物资的安全;四是加强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登记造册管理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在工地留宿,实行工地全封闭管理;五是大力加强建筑工地普法工作,增强一线建筑工人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水平,提高治安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治安事件。

(三)加强治安应急处置。督促施工企业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妥然处理民工工资发放,工伤事故调解等工作,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同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一是做好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对资金不足的项目部,要及早采取有效措施,筹集资 金,切实有效防止因各类劳资纠纷引发为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做好工伤事故的调解工作。发生工伤事故后,要及时调解处理,避免矛盾激化,从而导致民事转刑事案件发生。做到一般工伤事故处理不出企业的原则,对可调解的工伤事故经济赔偿案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时妥善处置。三是做好工地物资的防盗工作,加强节日等停工期间留守民工的管理,严禁在工地内酗酒、打闹等影响社会治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地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配合密切,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导落实。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加大建筑工地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力度,结合“两防”专项整治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社会治安排查整治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社会治安排查整治顺利开展。

5.工地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五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相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有效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水平,最大程度减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为全区大气污染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扬尘防控标准,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实现工地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喷淋、洒水抑尘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和装配式施工,提高全区建筑施工工地标准化文明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政治责任感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扬尘治理责任人,坚持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与施工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细化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标准

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及局相关职能科室要严格贯彻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X建质安〔2017〕XX号)、《XX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七届)第26号)、《2019年全省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法规标准和文件规定,进一步细化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标准。

1、建设单位对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应明确工程项目扬尘控制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扬尘控制各项措施的落实,合理安排工期,将扬尘防治费作为文明施工措施费之一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重污染天气扬尘管控应急预案,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应编制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围档设置应符合《XX市市区建设工程围挡设置规范》。

3、施工现场出入口外侧醒目位置应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公开建设、施工、监理、监管单位扬尘管控责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施工现场出入口内侧必须配备自动化冲洗装置,设置排水沟、泥浆池、沉淀池等设施,同时要配备不少于2把高压消防水枪,安排专职冲洗人员负责对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车轮、车身等进行二次冲洗。

5、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设置沉淀池,保持排水畅通,不积存污水,泥浆、污水、废水等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市政管网。

6、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施工现场物料应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

7、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各区域保洁工作,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持场内道路整洁湿润,并做好出入口门前“三包”,确保建筑工地大门左、右两侧各50米范围内道路干净整洁。

8、施工现场应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视频监控重点安装部位包括工地主进出口(车辆进出口)、工地制高点(或塔吊处)、基坑施工作业面、材料加工区及其他有需要监控的部位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上以的建筑工地应至少安装1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施工单位要保证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的正常使用,并配备必备的电脑和存储设备,保证项目部和企业对施工现场实施实时监控。

9、施工工地临近易产生扬尘部位的围档顶部、场地内的主干道和外脚手架安全网外应设置连续喷淋降尘装置。

喷淋降尘装置的设置要求:围挡顶部和施工道路两旁每边应连续设置至少一排;扬尘作业区应每9平方米至少设置4个喷嘴并确保全覆盖;外脚手架安全网外应按立面每隔不超过20米设置一圈,并在顶层至少设置一圈。

10、施工现场作业区应按施工体量配备多台移动雾炮机、洒水车等进行常态化、不间断的喷雾洒水降尘,特别是在拆除、土方开挖、石材切割、清扫等作业时,应大幅增加雾炮、洒水作业。

桩基和土方开挖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分区域进行施工,对非施工区域采用土工布进行全覆盖。

11、施工现场应使用预制混凝土和砂浆,现场少量搅拌的应采取防尘封闭措施;水泥和其它易扬的细颗粒建筑物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预拌砂浆筒库下部出料口及搅拌设备应采取封闭措施,搅拌作业场地四周应设置挡水坎,防止泥浆外溢。

1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临时存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垃圾清理时,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楼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各类废弃物,严禁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物料的尘埃。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13、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散装物料和闲置场地禁止裸露。对短期堆放的,应使用土工布进行完全覆盖,不得透过覆盖材料看到被覆盖物。对长期堆放的,也可采用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14、渣土运输必须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车辆通行许可,运输车辆必须采取篷布密闭措施,严禁超载。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盯守检查,凡是车厢密闭不严、冲洗不净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施工现场,确保驶出车辆不带泥上路、不抛洒滴漏。

15、在各地政府划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域内的施工工地,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所使用的燃油必须达国Ⅱ及以上标准,严禁使用渣油、重油等伪劣油品,严禁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16、遇有重污染天气预警和有特别管控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应急响应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措施

1、严格开工查验。工程项目开工前,局相关职能科室必须要对项目开工手续、合同备案内容、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扬尘公示牌、道路和场地硬化、冲洗设备、排水系统、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及扬尘防治的有关措施等进行查验,未通过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不得开工。

2、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属地管控责任,建立建筑工地动态管控清单,明确监管单位及责任人。要对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日常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成立专门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检查组,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重点严管处于前期挖土、基础工程和后期收尾阶段的工地,严查施工现场土体裸露、车辆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道路积尘、高空抛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确保施工扬尘防治不留真空、不留盲区,全覆盖、全过程。在重要节日、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要增加检查频次。

3、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及局相关职能科室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凡检查不合格的工地、“六个百分百”不落实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对屡改屡犯的企业和项目,要加大处罚力度,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经济处罚、信用扣分、媒体曝光、一票否决等措施,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凡被省、市、区“XX”、大气办通报、曝光的建筑工地,经查实后一律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努力提升施工扬尘治理实效。

4、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镇(区、街道)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及局相关职能科室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双月27日前报送《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检查评定情况汇总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前报送本地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情况,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地区全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区住建局将定期对各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和考核,对施工扬尘治理较差项目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邮箱:XX

6.工地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六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XX区及XXX镇、XX镇、XX镇为重点,规范渣土沙石运输管理,有效控制渣土扬尘污染,形成渣土扬尘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使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提高,营造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宜居城市形象。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管理,成立建设工地渣土扬尘污染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常务)、XXX、XXX

成员: XXX、XXX、XXX

为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领导组下设三个检查组

一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 XXX,主要负责XX片区项目。

二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XXX,主要负责XX区及XXX片区项目。

三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责任领导:XXX,主要负责XX片区及XXX沿线片区项目。

三、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从7月1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为

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日至7月10日)。7月1日各检查组依照整治任务,对XX区及XXX镇、XX镇、XX镇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7月3日组织全区在建市政、房建项目(包括未报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城建办主任召开XX区城乡建设局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在全区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7月10日至9日25)。开展建设工地专项检查,对文明施工不达标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联合区交通、市政、行政执法、房产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9月25日至10月10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严格加强对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督查验收,对各建设工地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媒体曝光通报,确保整治行动效果落实到位。

四、整治重点

1、进出口施工道路硬化

2、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档达标

3、洗车平台建立及使用

4、场内物品堆放整齐

5、视频监控建设

6、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7、前期土方工程的治理

8、市政工程文明施工

五、工作措施

1、区城乡建设局成立3个检查组,每组6人,全天实行分片分班值班制,对城区在建项目文明施工进行巡查、督查。

2、采取日报周评制度,检查组对项目的检查情况实行日报局领导小组成员、周报区领导。

3、每月对所有在建工程渣土扬尘、文明施工打分、排名,打分、排名结果公布在XXX公众信息网和XXX电视台,前三名奖励3万、2万、1万,后三名罚款3万、2万、1万,罚款直接从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扣除。

4、实施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的,缴纳文明施工保证金10万元,竣工验收时文明施工达标方可退还。对已交纳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解控由质安办主要领导审批,预留10%(不足10万元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全额预留)到竣工验收时文明施工达标方可退还。

5、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

六、严格奖惩及责任追究

凡在本次渣土扬尘污染整治行动中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整改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我局将严格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并对检查组及分管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一)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责任追究

1、参建主体责任追究

项目责任主体单位不按要求抓落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责任追究:

建设单位责任追究

(1)责令停工整顿,停止现场所有分部分项验收;

(2)停办相关报建手续,新闻媒体曝光;

(3)上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扣资质证书。

施工、监理单位责任追究

(1)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停止现场所有分部分项验收;

(2)下达不良行为告知,并即时上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录入建筑监管信息平台;

(3)情节严重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降低企业资质等级。

2、建立黑名单制度,凡使我局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受到严重影响的,一律纳入黑名单。黑名单上的施工、监理单位,半年内不得参与XXX区项目建设招投标,影响严重的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XXX区项目建设招投标。

(二)、监督管理人员责任追究

1、实施月度考评

每月对各组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监管项目是否达到渣土扬尘污染整治要求,对各组进行打分、排名,第一名奖励1万,第二名不奖不罚,第三名且影响局机关考核的罚款1万。每个组内的奖罚情况自行负责。

2、责任追究

因工作失职使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受到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责任追究:

(1)全区所有在建项目1周内累计发现5台(含5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对责任组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诫勉谈话;(2)1月内累计发现8台(含8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对责任人停岗学习三个月仅发基本工资,扣发奖金,对责任组长免行政职务;

(3)对1月内累计发现9台(含9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领导小组分片组长考核不称职,扣发奖金;质安办主任免职;对1月内累计发现10台(含10台)渣土沙石车未净车出场的,分管副局长免职。

3、整体集中整治结束后进行整体考评,百日整治行动中未出现影响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事件,对三个检查组实施5万、4万、3万元集体奖励,出现影响全区渣土扬尘污染整治事件,不予奖励。

XX市XX区城乡建设局

7.工地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七

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本项目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结合万盛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现决定从2014年4月2日至9月底,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4年润洲.江山城一期1号楼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梅邦君

副组长:王勇军

成员:万勇、王波涛、王焱、彭珍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内。

二、整治内容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4年4月至9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2日至4月15日)

本县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4月15日至9月25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9月26日至至9月30日)

对本项目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

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8.工地环境卫生工作方案 篇八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我区建筑工地施工及渣土车清运扬尘治理力度,加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标本兼治、规范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牢牢抓住工地、道路保洁、交通车辆源头管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巩固国家文明城市成果,促进我区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扬尘治理宣传

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集中宣传行动。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企业访谈、监管部门访谈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区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报道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成果,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扬尘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同时曝光对扬尘控制不力的工程项目及渣土车运输公司,以必要的舆论监督,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广泛宣传扬尘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扬尘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二)深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1.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6个施工100%:施工统一的标准围挡;出入口冲洗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工地清运路面的硬化;出工地运输的新型环保车辆冲洗干净、车轮及车身密闭全覆盖;喷淋及雾炮降尘设施的设

置;暂不开挖清运的堆物、堆料的覆盖及绿化。在建工地和今后所有新上工地必须配备喷雾机等洒水喷淋设施,采用湿法作业;加强拆迁工程管理,拆除建(构)筑物,施工单位应当配备防风抑尘设备,采取持续加压喷淋等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拆除工程100%洒水。需爆破作业的,应当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淋。

2.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

3.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建立冲洗平台和配备保洁人员进行保洁;建筑渣土倾倒点出入口必须使用砖渣硬化、建立冲洗平台或配备冲洗设备、配备保洁人员进行强制冲洗保洁,竭力确保车辆达到干净往返城区的标准要求,力保做到不带泥上路。准运路线沿线道路保洁由洒水车及保洁人员进行全程实时保洁。办执法人员对准运路线沿线道路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监控,对发现有保洁不到位的情况立即对工地停工整改,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深入实施渣土车密闭运输综合管理

1.从事渣土运输的企业要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授予符合准入条件的运输企业一定期限的城市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资格。

2.明确运输公司资质条件。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及车辆停放场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具有20辆符合要求的新型环保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具有行驶、装卸记录仪等功能的一体化管理系统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所有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所有运输车辆要全部纳入申报公司名下统一管理。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车身颜色、统一放大号牌,统一加装北斗监控装置,统一全密闭,统一安装车顶灯,统一安装铭牌。

3.加快推进敞口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对符合运营条件的现有从事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的大吨位车辆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引导和组织运输企业尽快实施车辆改装。加强车辆改装质量监督,依据车辆改装技术标准,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充分论证,选择改装质量可靠和售后服务优良的企业进行改装,保证改装车辆经济实用、安装方便和使用安全。在密闭改装的基础上,对非环保车辆的车箱尾部加装防渗防漏的下蔸布,增加一条防渗漏的安全防线。

(四)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1.错时值班制。为进一步严格管控渣土车的运输,防止建筑工地私自开工和渣土车偷运等情况的发生,早上7点至上午上班前,中午12点至下午上班前安排专人进行错时值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处置问题的效率。

2.网格定人巡查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含拆迁工地)文明施工、房屋拆除防尘降尘、主要路段临时占道开挖、建筑工地的标准围挡广告设置监督和审批的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及搅拌公司车辆的监管,对人员进行定岗定位定责,成立了机动巡查督查组、数字化处置组、网格路网巡查组,一经发现道路扬尘污染,按照市数字城管中心所规定的处置实效内清除到位,同时查明原因,对违反城市管理条例,带泥上路造成道路污染的行为,依法依规停工整改,严管重罚。

3.夜班巡查制。实行夜班工作制,建筑余料余土实行企业化、密闭化运输。运输车辆正常作业的时间为:20:00(夏季)、19:00(冬季)至凌晨2:00,具体以核准时间为准。禁止在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运输。严管严控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做到工地不收工绝不收兵。

4.建立联合执法制。由区城管局牵头,联合交警、运管部门在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进行至少2次以上的夜班执法工

作,具体时间由各部门商议决定。各部门协同配合对全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支路各类违法行为采取全覆盖联合整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车辆进行扣车扣证处理,切实对车辆做到严管严控。

三、工作职责

1.区城管局:负责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服务资质申报审批,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加盖、统一颜色编号,登记备案,规定建筑渣土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对无建筑渣土准运证,不按规定密闭和路线、时间运输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督促拟在建工地按规定标准做好防污染措施,加大对道路扬尘污染的管理执法。

2.区交警大队: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车辆依法及时清零,对无牌套牌、牌照不清、无通行证,以及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运输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对现从事建筑渣土、砂石料和粉煤灰等散体物质运输车辆超载现象管理执法,加强对车辆营运资质审核查验。

4.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区管建筑工地监管,对全区区管建筑工地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管理、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5.区创建办、区新闻办:负责宣传报道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管理工作信息动态,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结

合的方式,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形成“扬尘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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