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积案化解上传稿

2024-09-27

信访积案化解上传稿(精选10篇)

1.信访积案化解上传稿 篇一

采取措施化解信访积案

宁明县以“问题解决、信访了解、息诉息访”为目标,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强化部门责任,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化解一批信访积案。该县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历史遗留问题或多年没有息访的信访事项,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化解了结。要求做到“三个亲自”和“三包”、“四到位”,即包案领导要亲自谈话、亲自调研、亲自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信访案件包调查、包处理、包稳控;以及做到法律政策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思想工作到位、依法办事到位。

1992年,该县在城南征地开发建设宁明县边境经济综合开发区,后因某种原因,开发区未能按既定规划实施,造成拖欠工程款和青苗补偿款266.3万元,以及预交购地款购宅基地户、拆迁户等共315户的宅基地无法落实等棘手问题。为了妥善处理“骨头案”、“钉子案”,该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何卫存为组长,县人大副主任郭秀峰、县政府副县长莫津培为副组长的城南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划拨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着力处理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认真接待上访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让群众认识到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以征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城南新区的资金使用、土地利用状况、欠款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经贸局等相关单位领导现场办公,召开购地居民协商,商讨解决办法。为了整合现有土地资源,该县组织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重新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划拨城南开发区基础工程建设启动资金1116.9万元,解决开发区的“三通”问题。周边空余的连片土地已落户金源茗居房地产,建成几栋高档商品房,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2009年7月15日,315户预购宅基地居民集中现场抽签,高高兴兴地全部办了补差价购地的手续。今年2月初,260多万元的工程款和青苗补偿欠款也全部兑现完毕。历经10多年之久,涉及问题复杂,处理难度大,令几届领导深感头痛的信访积案终于得到了圆满地解决。

2.“五一”工作法化解信访积案 篇二

为切实推进“减存控增”积案化解行动,该院成立以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对策,制订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大力推行“五一”工作法。“一名领导”即根据每一起信访积案的特点、信访人诉求等情况经党组研究确定一名领导包案,案随人走,直至案结事了;“一组团队”即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内设部门间协调配合,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法院形成常态化联络机制,形成“大信访”格局,根据需要调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承办团队。

“一套方案”即控申部门牵头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确定一案一策略,对未化解的案件分析原因,及时掌握案件化解工作动态,适时通报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及时推广,工作滞后的提出改进意见,把握主动权;“一个答复”即每一起信访案件必须有一个明确的答复,诉求合理的尽量一次性解决到位,无政策依据的耐心劝解疏导,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长期纠缠闹访的坚决依法处理,确保不越级访。

3.信访积案化解活动汇报材料 篇三

县联席办:

根据你办要求,我镇现有朱其林等同志信访五宗积案,对此,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责成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处理,积极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现将相关情况分别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朱其林“反映房屋邻里纠纷问题”,我镇会同县行政执法局数次到县法院汇报,积极争取法院立案受理,近期将告知结果。

二、信访人施益宏“反映粮补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从明年开始,镇上负责落实粮食综合补贴,信访人对此意见表示同意

三、信访人侯明根“反映耕地非法流转、要求立即归还问题”。镇党委张超书记亲自出面协调解决问题,所占耕地已于去年年底由镇村出具书面意见,将占用的耕地返还给大侯村民组,同时镇上已责令镇财政所从明年开始将粮补发至大侯村民组,不再发放给原耕地承包人李宗银。

四、关于张志和、张宗源要求县政府出台政策,对曾任村干部的人员给予生活补助的问题,根据所提的要求,考虑到两人家庭的实际情况,已给予张宗源夫妻及孙子共三人落实了低保,张志和同志的低保待下办理,同时在年底从特困党员经费和民政经费上给予张志和、张宗源适当救济。

4.信访积案化解上传稿 篇四

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全力推动“事要解决”。2011年基本解决反复到市、县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积案,并坚决防止出现反弹;2012年基本化解现有的信访积案,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并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方法

这次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工作,要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各部门作出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具体负责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落实。

(一)开展集中梳理。镇党委、政府要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对全镇范围内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排查梳理,逐案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并纳入县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积案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二)实行逐级交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1-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将排查梳理的信访积案向下一级单位(部门)进行逐级交办。

(三)突出集中化解。各单位(部门)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研究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办法,因案施策、逐案化解。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确保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相关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协商化解;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要加强调度、压实责任,予以协调指导。要管好用好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资金,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各承担20%,涉事镇(区)配套40%),为化解积案提供财力保障。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打好化解信访积案的攻坚仗,确保今年基本解决非正常上访积案,并坚决防止出现反复;今明两年基本化解现有信访积案。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要继续抓好集中清理活动和“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巩固和扩大成果。

(四)依法进行终结。建立健全信访事项终结制度,对审核认定终结的信访事项,做到不受理、不交办、不统计。各部门要加强对当事人的教育疏导,对继续缠访闹访的,要依法处理。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联席会议《关于依法

做好信访事项终结工作的意见(试行)》,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把关、稳妥实施,既要坚决防止不负责的“一结了之”,又要坚决防止怕承担责任的“应结而不结”。

(五)强化责任倒查。镇党委联席会议要逐案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要采取挂帐督办、重点抽查、联合督导等办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大化解力度,同时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因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账空转”甚至弄虚作假,以及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极端行为或恶性案件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责任倒查,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追究。

(六)源头预防积案。进一步强化首接首办责任制,认真处理好初信初访事项,努力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化解在基层和属地,防止形成重信重访。进一步加大重信重访治理力度,防止一边化解、一边形成新的积案。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建立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的长效机制。

(七)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信访、维稳等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基层排查化解大平台的作用,促进排查内容由一般性排查向重点排查转移、工作力

量由分散开展向集中统一转移、排查机制由单事单议向综合施策转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的优势,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八)总结考核。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对积案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出指导推动工作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信访积案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把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对重大疑难信访积案,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5.信访积案化解上传稿 篇五

为夯实街道信访工作基础,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切实有效解决近几年来存在的信访积案,维护街道社会和谐稳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活动原则

坚持“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原则,确保达到预期工作效果。

三、目标任务

对街道排定的15件信访积案,力争化解率达到80%,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四、参加人员

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访积案由街道挂包领导、职能部门、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包案化解。

五、奖惩措施

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中所排定的积案化解情况,在信访稳定工作当季度考核中予以加减分。

六、工作要求

1.树立责任意识。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完善化解方案,拓展化解渠道,切实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2.坚持底线思维。要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真正做到依法保障个人利益,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不因处理信访问题而突破底线,致使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受损。

6.县司法局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方案 篇六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事要解决”,从根本上减少信访存量,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司明电〔2013〕17号)和云浮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云信稳明电〔2013〕5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今年4月中旬到12月底,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目标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彻底摸清现有信访积案的底数和基本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积案化解力度,力争到今年年底,全部信访积案化解90%以上,进一步健全预防和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

二、清理化解范围

一是2012年前积累下来的和相关部门交办的,至今尚未办结的信访事项。二是信访事项虽有处理意见,但信访人不服,多次越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的事项。三是信访事项未有处理意见,信访人尚未息诉罢访的信访事项。

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列入本次活动清理的范围。

三、组织架构

局机关成立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领 1

导小组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由局办公室负责。

四、活动步骤

信访化解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和清理阶段(2013年4月)

各股室要根据局机关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对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清理。对清理出来的信访积案,逐宗填写《信访积案排查登记表》报办公室汇总。

(二)集中化解阶段(2013年5月至9月)

1、落实包案。对清理出来的信访积案,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原则,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具体做到“五个一”,即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因案施教,逐案化解。包案领导要亲自研究案情、亲自约谈信访人,亲自协调有关单位,亲自确定解决方案,直至信访人息诉罢访。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影响程度大、解决难度高的积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包案。局领导重点包案督办“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

2、协调化解。根据案情需要,案件责任股室可以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化解工作,争取地方信访维稳、社保、民政等部门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民间社团组织等的支持配合,形成化解合力。对于夸县际的信访积案,由局报请相关机构和单位协调解决。

3、加强督导。局机关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跟踪督导,帮组责任股室理清办案思路,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推动积案化解。案件责任股室也要建立定期研判制度,密切掌握案情进展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办法,及时有效开展化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

案件责任股室要及时总结积案化解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把握工作规律,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局机关适时对各股室的信访积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信访问题的事发地是产生信访问题的源头,是解决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属事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以及相关方面的协助责任,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属地,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上行。

(二)依法按政策办事。对群众诉求合理且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及时依法按政策解决;对群众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研究采取个案帮扶措施,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已走完信访程序且困难帮扶已到位的无理缠访闹访人员,按程序报请予以终结。

(三)强化思想疏导。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在严

7.信访积案化解上传稿 篇七

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指导意见,省联席会议决定,自今年4月至年底在全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现结合我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继续落实《关于集中开展农村土地征收征用,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84号)的要求,重点解决和化解进京、到省来访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妥善化解本地区国土资源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存量”,推动全区国土资源信访形势继续好转,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久拖不决的信访事项。一些信访积案的反复上访、缠访、闹访,已经成为困扰当前信访工作的一个难题。通过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现部、省厅交办的国土资 1 源信访积案100﹪办结,70﹪ 以上的信访人员息诉息访,推动国土资源信访整体形势好转,确保重点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来省群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原则

全区“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是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成立宣州区“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组,由局长宛树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司家顺、吴德喜为副组长,承孝阳、徐晓鹏、冯正华、汪骏、李维华、江爱青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国土资源信访积案认定、协调、督察、检查和审理结案等工作,区国土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李维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法规监察科。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基层国土所要主动协调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对“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国土资源信访积案,由同级或上级联席会议明确主办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受理信访积案的国土资源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的指导下,主动协助有关方面,推动问题解决。

(二)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原则。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经常与同级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保持沟通,报告国土 2 资源信访积案,化解疑难问题,充分利用联席会议的机制优势,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共同化解国土资源信访积案的强大合力,各级联席会工作小组要主动配合,具体组织协调化解本区域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协调、帮助央属、省属地质矿产企业解决国土资源信访问题,齐心协力推动信访事项解决。

(三)坚持包案负责,终结处理原则。各基层国土所对辖区积案要主动向乡镇领导汇报,明确包案领导,区国土分局对全区所辖范围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明确包案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原则,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包到底”。对省厅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积案一律落实局主要领导包案。坚持“程序走守、公开听证”,对经办多次处理且有明确结论的行政诉求类信访疑难个案,认真复查复核、严格落实处理意见,切实推动信访积案终结处理。

(四)坚持因案施策、案结事了的原则,各基层国土所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确定化解措施。对法律和政策已经明确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要求过高,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结,并保证案结了事;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 3 社会救助。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

五、坚持严明纪律、责任追究原则。各基层国土所、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局“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组,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进行指导,推动积案化解。对化解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与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化解积案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挂帐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地方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并采取帮扶措施,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极端行为或群体性事件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方法步骤

本次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以2008年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尚未解决的信访积案为重点,着力解决和化解涉及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国土资源再访问题,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认定交办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局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组对省厅受理的国土资源来访积案进行梳理,确立重点、连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2008年7月之后进京重复访的部分件,省已于2009年3月25日《关于交办处理国土资源进京访事项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09]371号)交办,未能实现案结事了信访事项,要按照交办要求。继续做好化解处理工作。

4(二)处理化解阶段(5月21日—8月31日)。局“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组,对排查摸底的和央属、省属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积案,逐案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办理时限等,原则上要求在90天办结。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12—9月30日)。局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组,对全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领导包案的案件,进行带案下访,及时通报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及时协调、重点指导并接受省、市领导对我区的督导检查。

(四)审理结案阶段(10月8日—11月30日)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的文件和记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逐案建档并经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报区分局“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办公室。

(五)总结上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按照局“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组的要求,总结上报全区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成果和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化解,5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节约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信访工作新秩序;有利于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推动信访形势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我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营造庆祝新中国建国60周年的良好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基层国土所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活动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各基层国土所要全面落实领导包案。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公开案情、诉求、办案过程和处理结果,采取约访、下访、回访等多种措施,加强与信访人沟通交流,做好化解矛盾和思想疏通工作,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和化解。

(三)保证质量,各基层国土所对部、省交办的和排查摸底的信访积案化解办结情况要进行审理把关,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确保办理结果和处理的意见的合法公证,经得起检验。对不符合结案要求的一律退回补办或重办,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向同级信访部门搞好衔接,统一口径,做到以后再访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

(四)严格纪律,各基层国土所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方案,处理落实交办的重访事项。局领导组将在督导检查阶段,派员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生退 6 回补办重办的乡(镇)、局领导组派员参与督办,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敷衍,或因有信不处,有访不查而不断造成初访转化为重访的,局领导组将采取帮扶措施。帮扶措施包括发函督办,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等方式。在限期整改期间省厅将冻结县、区土地行政审批,若是我们的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了省厅对我区冻结了土地行政审批,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基层国土所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信访事项逐级处理和三级终结制,完善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分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问题解决和人员稳控的责任,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稳当地。

8.信访积案化解上传稿 篇八

“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问题大于天”。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不断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同时,由于各种因素综合作用,当前我省涉法涉诉信访总量依然很大,特别是遗留下的“钉子案”、“骨头案”,成因复杂,牵扯面广,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严重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和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为此,清理化解涉法涉诉“钉子案”、“骨头案”之类的信访积案显得至关重要,其清理化解方式方法的探究和推广则必须摆上各级政法机关的议事日程。现本文亦尝试探究之。

目前遗留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就是 “疑”、“难”、“杂”症的集中区域,其明显的特点:一是持续时间长。部分信访积案跨度时间长,经历了多任领导和多任机关办事人员。二是负面影响大。目前,余下的信访积案涉及面较广,问题的头绪较多,在群众中的“知名度”较高,在信访群众中形成相互串联,为解决问题设置了更多障碍。稍有不慎,可能引发更多的矛盾和难题。三是处理问题难。由于成因复杂,持续时间长,信访积案问题处理.难度大,导致问题发生的历史环境、政策法律环境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客观上给解决问题设置了很大障碍。四是信访人员要求高。多数信访人都有着超过政策法规允许的利益要求。不少信访积案均经过多次协调解决,但往往都因为信访人提出的要求超过政策法规的界限而无法得到解决。

一、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成因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1、社会发展变化和利益冲突突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矛盾除市场规律和行政手段调整外,主要还是法律手段进行调整。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文化日益繁荣,人们经济文化生活的活跃,而矛盾纠纷也成倍增加,利益冲突趋向激烈,社会处于矛盾多发期,不稳定因素增多,如企改、破产、产权转让、职工安置、养老、保险、征地拆迁、土地调整等问题,在法院受理中,却易产生信访,其实许多不是法院的问题,只是矛盾最后到了法院,由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许多当事人不愿意息诉服判,而选择上访,由此,也带来了利益调整手段使用问题。司法实践中常因为使用法律调整不能满足信访人诉求,而行政手段则较繁琐一时落实不了,从而导致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产生。

2、法官司法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在具体审判执行实践中,少数案件实体和程序上不同程度存在裁判不公的问题,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和适用法律缺乏准确性,案件质量存在瑕疵还比较多。法律文书质量不高,说理不够,有的当事人为裁判文书中某几个文字而不断上访。“执行难”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未结执行案件压力仍然相当大,执行工作十分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实现。主观上存在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工作作风不实、文明办案欠缺、办案效率低引发当事人持续信访。有的案件久诉不立,久审不结,久拖不决,明理说法和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少数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特权思想严重,缺乏公仆意识,重判轻信访,重结案轻效果,不愿做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对当事人初信初访、乃至对上级交办信访均敷衍推诿,导致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一直得不到解决,直接产生信访积案。

3、信访机制不完善。法院在接待处理当事人信访问题时,常遇到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既不上诉,又不申诉而到处上访。上级有关接访部门虽进行了接访,但一般不直接作出处理,而是将信访件迳行转交办。当信访件转至案件辖区法院时,却常因为所涉问题非单纯诉讼问题,只能内部一转了之,能答复的给予答复,答复不了的,长时间也结不了案。党委、政府信访处理机制不力,过分强调“花钱买平安”,对无理缠访的当事人不敢依法处理,一味迁就妥协,力求少生事端。此举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观上刺激了信访人不达利益最大化目的决不息诉罢访的欲望。有的信访部门对信访者的理由、能力以及案件事实缺乏甄别,盲目地简单批转,随意表态,造成当事人紧扣领导的表态而纠缠不休。刑、民、行三大诉讼法申诉没有次数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诉和多次多渠道信访,对稳定社会和维护司法权威极为不利,司法公信力下降,易使当事人产生始终都有申诉改判机会的念头,不肯息诉罢访,客观上造成了信访不止的局面。

4、当事人文化素质低下。在老、少、边、穷地区,由于经济、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当事人诉讼能力低。特别是基层法院面临的绝大部分当事人是广大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观念落后,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审判方式的改革不理解,当事人缺乏证据意识、缺乏正确的诉讼理念,对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认识不足,不能正确看待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差异,片面地将败诉责任和无法执行的责任归咎于法院。有的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不实际的要求,达不到就信访,给法院信访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谁举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则承担败诉责任不适应。有的信访当事人不听办案人员的法律宣传和劝阻,一意孤行,不是通过正当的渠道依法反映,而是有意将其诉求意见和相关“事实”向多个部门(领导)以传单、信件、等方式散发、投诉,对法院或者法官进行攻击报复,以达到个人某种目的。

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步骤

1、排查分类建档。根据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对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摸底排查。通过职能部门深入、仔细排查,了解掌握产生信访积案的成因、处理方法、过程和结果以及存在的困难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解决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不决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予以分类和建立台帐案卷,以便集中一切可利用资源进行化解处理。

2、信访信息采集。对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开展对信访积案的集中清理排查,将本辖区内截至2009年底仍未息诉罢访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分类管理,按要求将信访人的基本情况及反映的内容和信访动向等事项输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采集软件”,以便及时上报,在清查工作中始终做到边排查,边疏导、稳控为先,关注其信访动向。

3、集中化解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往往历经时间较长,矛盾纠纷突出,仅靠办案人员反复走法律程序往往收效甚微,这需要安排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清理化解。通常做法是,制定清积方案,对排查出的积案实行“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即“定督办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结措施、定办结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疑难案件领导包案”,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

三、信访积案的接访处理

1、信访积案的接访方式。在集中清理化解信访积案过程中,与信访案件当事人的正面接触、做其思想疏导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针对各类信访积案当事人的接待处理方式,是一个讲求语言艺术结合党性观念和群众感情的接待过程。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有利于发挥好政法各机关主体承办的作用。由办案机关依法按程序解决信访问题,让处理信访问题成为政法机关依法纠错、加强执法管理、提高执法质量的过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就是要发挥好接访干部消怨化瘀的作用,让党性观念强、群众感情深、有办案经验的干部充实到信访工作一线,各级政法领导干部、后备干部都应参与接访,面向群众化解矛盾、疏解群众情绪。同时发挥好接访干部协调作用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作用,提高共同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整体能力。

2、信访积案的接访形式。对信访积案当事人的接访形式可采取面向广大群众和涉案当事人的“大回访、大接访”、个别约访等活动方式进行,目的是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可通过召开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参加的会审会,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各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分析研究形成信访积案的主要原因。特别要敢于正视并具体分析自身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能笼统、简单地把责任归咎于信访人或其他客观原因。

四、信访积案的化解调处

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最终目的在于化解社会矛盾,力求做到将清理排查出的积案全部化解,用解决合理诉求、纠正错误瑕疵、进行教育疏导、帮扶实际困难等多种方法,努力去消化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而解决合理诉求必须秉持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调解优先原则。对进入司法渠道的案件,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贯穿到办案的全过程,尽可能实现案结事了。同样,在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中仍应考虑调解优先原则结合其他行政协调手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如此对含非纯粹诉讼问题积案的彻底化解应是行之有效的。

对信访积案,在充分适用调解优先原则的前提下,要认真组织评查,邀请相关部门和各界人士,公开听证,查清事实,化解上访群众的心结,依法解决。推广甄别退出的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案件终结办法,对合理诉求已经解决,经过严格评查和听证,仍坚持无理上访的,加强法治教育,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做好帮扶解困工作。推广依法维护信访秩序的经验,对法律诉求、实际困难得到合理解决,仍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原则依法予以处理。推广责任倒查的经验,严格落实责任查究,形成及时纠正错误、解决问题的倒逼机制。

五、信访积案的督查督办

对信访积案加大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的力度,认真解决少数地方存在的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不重视、处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甚至拖着不办的问题,加大组织协调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既要督促政法各部门对进京非正常访、重信重访、初信初访的重视程度和解决办法,又要监督政法各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中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效率,还要了解群众对办理这些事项结果的满意度,这就涉及由谁来督查督办的主体问题,以及由谁来督查督办富有高效率和良好社会效果。

1、基层领导督办。清理化解工作中,承办单位和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按照排查清理的范围,逐级逐案进行清理登记,全面准确地掌握本系统内的积案情况。对排查出的积案,逐案建立工作台帐,做到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员,明确办案时限和结案要求。在集中化解阶段,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民警、法官、检察官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政法部门的“一把手”不仅亲自动员部署,而且亲自包办案件,亲自组织推动,亲自督促检查。其他领导也亲自接访、亲自协调、亲自办案,深入工作第一线,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求眼睛向内,立足自身查找问题,改进工作,一手抓积案化解,减少信访“存量”;一手抓源头治理。

9.积案化解工作汇报 篇九

今年以来,我县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基本情况

最近三年,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一直是信访业务工作的一个重点。我县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县大部分积案已得到化解。今年,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县翻箱倒柜排查信访积案、集中精力化解信访积案,真心实意解决群众困难,做到在排查中找准“四风”问题,在化解中纠正“四风”问题,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权益,最终实现了“三降两提升”(即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下降,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和群众满意度有新提升)。

二、创新方式方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情况

1、坚持“四个一批”,确保积案化解有序。一是通过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化解一批。每周安排1-2名县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与此同时,对重点信访积案实行领导带案下访,要求责任单位找准问题症结,拿出化解措施,确保案结事了。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已有11位县领导干部参与公开接访活动,接待26批45人次,现场化解信访积案2件。二是通过领导约访,集中会诊,化解一批。针对集体访、越级访的信访积案,县包保领导采取主动约访、亲自了解信访人的诉求、召集相关责任单位集体研究等办法,明确办结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人。三是通过涉访资金、民政救助等方式,化解一批。对于一些诉求无政策依据但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积案,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涉访资金、民政救助、节假日慰问等方式,想方设法帮助信访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结合信访人家庭实际状况,采取多种帮扶手段,逐步打消其“信访”念头。四是通过思想教育引导,化解一批。开展法制谈话,告知其违法上访的严重后果,促其息诉息访;通过制作信访专题片公开宣传,使信访人上访失去舆论氛围和社会支持。

2、狠抓“三个载体”,确保积案化解有方。一是每月召开信访社情分析会。通过分析会对已成功化解的信访积案进行点评,组织相关单位到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参观学习,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下步积案化解工作;二是开展听证化解。今年,东山、三封等乡镇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听证化解活动,有效终结了蔡玉莲要求补偿牛蛙种蛙死亡赔偿等积案;三是开展复查复核,实行三级终结制。结合《信访条例》要求,我县今年加大了复查复核的推行力度,有效终结了城兴村、乡镇水管站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的信访问题。

三、积案化解,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1、集中摸排,明确底数。3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全面部署,深入系统地开展信访事项大排查,把20**年12月底前发生的.尚未息诉罢访的重复信访、重复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进京上访事项,特别是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三跨三分离”的信访问题,全部列入信访积案。对排查梳理的信访积案逐案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并坚持边查边化解,及时、就地、有效解决。县联席办进行了分析、甄别、汇总,初步确定了20个信访积案,后来,根据活动办的具体要求,我们再次对这些积案进行了分析与甄别,最后确定今年必须化解的积案为18个。

2、集中交办,明确责任。一是召开会议,形成共识。6月27日,县联席办召开了信访积案集中交办会,以会议形式,把确定的积案交办到各责任单位,同时对积案化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统一思想,真正将积案化解工作情况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二是制定方案,强化保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三是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对每件信访积案,都采取“十帮一”的方法,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包案化解。8月19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当前突出的信访问题。8月21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当前突出的155个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案领导,明确化解期限,进一步夯实了信访责任。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挂帅成立包案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等不靠,不推不拖,充分调研会商,准确“诊断”,对症“下药”,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化解目标和时限,直接推动信访积案的彻底化解。

3、集中化解,确保效果。交办会后,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领办的积案进行集中化解。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集中化解黎中平、陈德福、郑德全等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无头案”,做到了既问题解决,又防止了引发新的攀比;对尤海英进京非正常上访,对乡镇水管站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赴省集体上访,既做到了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有效处理,又认真做好情绪疏导、心理矫正、教育管理和稳控工作;对易大炎、文忠烈等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案件,做到有关释法明理、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到位,用“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赢得了群众理解和信任。

4、动态管理、逐个验收。我们始终坚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贯穿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积案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来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之一。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滚动排查,及时将一些隐性的信访积案列入化解范围。对于已经化解息访的信访积案,在积累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逐个验收,在信访内网上录入、公开,并同步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目前,18个信访积案已成功化解10个,其中省市交办的10个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到位,县定8个积案已基本化解到位(相关资料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情况

在巩固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我们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新机制,以机制的创新推动积案化解。一是定期研究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办公会议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对全县信访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资源共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长热线”、县长信箱、网上投诉等平台作用,全方位掌握信访社情。来年,网上信访也将正式启动,还将整合信息资源,共同促进信访积案化解。

10.信访局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 篇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重点化解一批本辖区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海西经济区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5月3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中央、省和三明及以及市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我街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深入排查阶段。重点排查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逐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为化解积案阶段。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始终有责任人在跟踪办理,直至妥善处理。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各村(居)挂包领导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及时把落实情况反馈给街道信访办,信访办做好迎接省、三明市、永安市督促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活动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重要性。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及时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节约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信访成本,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有利于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推动信访形势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爱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各种经济、政治、社会和境外因素相互作用,各种矛盾叠加,大量的问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化解信访积案,减少总量积累尤为重要。村、居挂包领导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2、要切实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信访办、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挂点领导对所挂村居的信访积案,要深入分析案情,掌握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显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街道以重信重访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集体越级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共排查出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访积案6件,按信访工作原则进行逐案分解下发,请各村(居)挂点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化解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报送街道信访办。

200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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