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冬季征兵新政策范文

2024-09-08

2011年冬季征兵新政策范文(精选10篇)

1.2011年冬季征兵新政策范文 篇一

2011年福建冬季征兵工作优待政策多

【导语】

今天召开的2011年福建省冬季征兵工作业务会议透露,今年全省征兵工作将于11月1日开始,12月底前结束。今年征兵工作优待政策多,征兵政策呈现三个明显变化。

【正文】

今冬征兵将突出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这一征集主要对象,把高学历青年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在外务工经商青年作为重点。进藏兵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专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与往年相比,今冬征兵政策有三个明显变化:一是扩大了征集主体对象。男兵可征集在校大学生、中专毕业班学生;女兵除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外,还可征集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二是放宽了部分体检标准。男兵体重、文身瘢痕及耳眼检查标准适当降低,女兵身高由162厘米以上放宽到160厘米以上。三是简化了在校大学生政审程序。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其政审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不再调查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

2.2010年冬季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篇二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0年冬季征兵命令》,现将今冬征兵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把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作为征集主体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对今年上半年预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实行优先征集。征集的城镇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村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1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本科、高中毕业班学生不予征集;在校大学生除符合上述高职(专科)毕业班条件可以征集外,其他均不予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实行网上报名,坚持全程公开,择优遴选。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统一参加户口所在县(市、区)征兵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其他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也可按此原则办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0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年8月21日公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征集的女兵身高达到162厘米以上。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10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五、征集时间

3.2011年冬季征兵新政策范文 篇三

复府字[2011]39号

各村委会、乡属机关单位:

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今冬征兵,县人民政府下达我乡新兵征集任务共2人(男兵),要求高中文化程度以上。根据县征兵工作计划要求,为确保我乡能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县下达的征兵任务,切实做好我乡今冬征兵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制订如下征兵工作计划:

一、任务分配

根据县下达给我乡的兵员征集任务及对兵员身体、文化、政治等素质的要求,结合我乡各村适龄青年的分布及数量等情况,经乡征兵办研究,各村送乡检任务分配如下: 双港村4人雅洋村5人中坪村3人

湖洲村3人马门咀村4人坑口村5人

各村要严把适龄青年目测、初审关,必须完成送检任务,确保完成送县检青年任务。

三、今年征兵工作的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方法

根据县征兵办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我乡今年征兵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组织准备阶段

此阶段主要是搞好各种宣传发动工作,动员适龄青年踊跃应征,并成立乡村两级征兵工作机构,制定征兵工作计划,传达贯彻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制定确保兵员质量措施。乡定于10月14日召开乡征兵工作会,各村要把县、乡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党支部、村民小组中去,并做好宣传发动准备工作。并对应征青年进行目测、初审确定参加乡检青年人员。乡征兵办做好乡检前各项准备工作。

2、体检政审阶段

此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参检青年进行体检和政审。

(1)乡初检:根据县征兵工作计划安排,我乡初审体检场设在乡政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检青年参检时一律带好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4张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由村民兵营长(兵役登记员)统一组织集中并按规定时间带到乡三楼会议室候检。

(2)县检政审:我乡送县检政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地点设在高沙体检站或县城。

3、复查走访定兵阶段

此阶段主要是对双合格青年进行复查、走访、复审及家访,确定入伍人员发放入伍通知,并做好入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交接运输总结阶段

此阶段我乡的主要工作任务:①做好入伍青年及家长的思想工作;②召开欢送新兵座谈会,把入伍新兵欢送到县武装部进行交接;③是乡、村进行征兵工作总结,整理上报各种材料,做好双合格未入伍青年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四、今年征兵工作要求与措施

1、要充分认识完成征兵工作任务的重要意义

做好征兵工作,为军队挑选和输送大批高质量的兵员,打牢部队建设基础,为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实现打赢信息化战争目标的重要基础,是保证国家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力保证。因此,各村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完成征兵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使命感,把征兵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征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切实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地开展好征兵各项工作,要绝对保证我乡今年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

2、采取多渠道加大征兵宣传力度,激发适龄青年参军热情

征兵宣传发动工作是整个征兵工作的重要环节,征兵宣传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影响到兵员征集任务的完成。因此,各村要把征兵宣传发动工作作为整个征兵工作的重点来抓,采取多渠道进行征兵宣传。(1)利用标语、墙报、横幅等形式进行征兵宣传。征兵宣传内容要张贴到各组片;(2)召开征兵宣传会议,座谈会,逐一走访适龄青年,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动员,营造热烈征兵气氛,使征兵工作做到家喻户晓;(3)

宣传工作要注重效果,以宣传《征兵工作条例》、《兵役法》为重点,多宣传当前我县当兵有关的优抚政策,提高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热情;(4)采取去信、去函、电报、电话等形式抓好外出青年的宣传发动和收拢。

3、要坚持以保证新兵质量为核心,扎实把好关键环节我们一定要把兵员质量作为征兵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征兵工作好、差的唯一标准,想方设法把好兵员质量关,要重点把握好征集兵员的年龄、身体、文化、社会现实表现、病史调查关,确保输送兵员的质量。各村在把好兵员质量方面,在工作中结合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地开展深入、细致、扎实的调查摸底工作,抓好对适龄青年基本情况的调查。

附件:复原乡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计划表

复原乡人民政府

4.2011年冬季征兵新政策范文 篇四

为了切实提高兵员质量,顺利完成我镇今冬征兵任务,根据县人武部《全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征集任务,现将我镇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冬征兵工作,以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保证新兵质量这个核心,在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抓好以高中应届毕业生为主体的征集工作,积极服务,严把审查关,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环节,确保今冬征集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今冬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

1、征集对象和范围。今年征集的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 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4、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2011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三、今冬征兵工作的实施步骤

根据县上统一部署,今冬我镇征兵工作从10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调整充实领导机构,拟定计划,明确任务,召开会议。各村要认真做好宣传,张贴标语,讲解政策,营造鼓励高学历适龄青年积极应征入伍氛围,并有组织的做好本村预征对象的初检初 查工作,同时做好到镇体检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体检、政审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11日至15日组织体检、初审,确定送县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按时填写和上报初检、初审情况统计表。预定11月11日为我镇体检时间。11月16日至30日完成县级的体检、政审。

第三阶段:复查定兵阶段(12月1月至12月9日)。

第四阶段:交接起运阶段(12月10日至12月31日)。

四、要求

1、精心组织,抓好预征对象管理。各村、社区必须把今冬征兵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各阶段时间划分,明确任务,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上下密切协调,搞好宣传发动、抓好预征对象的管理,确保能按时到镇上体检。

2、加强领导,确保落实。各村对征兵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抽调专人负责征兵工作,多种形式做好发动教育和宣传。二是要严密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谁签字、谁负责到底,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为此,各村要严格按照今冬征兵工作安排,狠抓落实,从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大局出发,通力协作,扎实工作,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上级部门赋予我镇今年的征集任务。

猴桥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5.2011年冬季征兵新政策范文 篇五

镇人民政府:

为了保质保量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冬季征兵任务,向部队输送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品佳优秀的青年入伍,根据历年冬季征兵工作经费预算、结合本镇实际。为切实做好今冬征兵工作,规范征兵工作程序,提高兵员质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兵员征集任务,镇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需频繁出动,又多次到村、学校等地联系工作,难度高,工作量大,但经费缺乏,捉襟见肘,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镇征兵工作的开展。对今年征兵所需经费、物资、食宿、车辆等预算如下:

一、宣传开支:码头、车站、学校、卫生院及交通要道的横幅480元,挂六条横幅工资300元。合计780元

二、外调预征开支:按县武装安排各乡镇到县二中、清江高中、民族高中招兵,费用乡镇自理。长阳二中一天,清江高中一天,民族高中一天,生活、交通及办公费用共计720元;

三、镇初检开支:组织全镇所有报名应征入伍青年到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初次体检、政审,卫生院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成品药物成本费或医生加班费,按100人计算需5000元;应征青年当天中餐按10元每人标准需1000元;卫生院、派出所、政府工作人员生活进餐及办公费用1000元。

四、镇站兵源食宿开支:按县武装部要求,在镇体检和初审通过的应征青年需达到50人进县站,50人在资丘镇住宿一晚需1000元、生活一餐1000元。

五、车辆及交通费用:工作人员组织50名镇初审过关青年进县兵站需往返交通费用3000元。

六、县站食宿开支:工作人员及应征人员二天生活费按10元每餐需3000元、住宿费按30元每人每夜需3000元。

七、政审(公安派出所负责)。接兵部队接待,党政办负责。

八、送兵(纪念品、家属车费务工补助)计2500元。

九、总结、奖励(村干部送青年到镇站检查数5元 /人支务工,该村合格入伍一名青年村干部送兵工资另奖励10元/人),约需1500元。

十、杂支计1000元。

共计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预算经费为人民币24500元(大写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特此报告,请求帮助解决工作经费2.45万元,以保证我们日后的工作能够正常进行。

资丘镇人民武装部

6.2011年冬季征兵新政策范文 篇六

院属各班级: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及省、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和广州大学征兵工作的相关部署,为保质保量完成我院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我院2011年在校大学生冬季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征兵工作在我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了以学院党委书记吴猛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张高峰为副组长的“学院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保卫处,电话:87818728(胡老师)。

二、征集兵源的条件

(一)征集对象:以2011年入学的本、专科男生为主;女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直接报名应征。

(二)征集年龄:普通高校在校男生2011年年满18至22岁(1990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女生年满17至20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通知执行。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的政治审查,应当重点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对入伍为政治条件兵的,应当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四)体检条件:按照2003年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8年参动

[2008]109号《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和穗征[2011]8号公布的标准等规定执行。身高1.62米以上(女性1.6米),体重为(身高厘米-110厘米)公斤, 胖瘦不超过体重的+25%、-15%。裸眼视力不低于左眼4.5,右眼4.6。

三、我院报名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各系上交本系报名统计表的时间:11月2日17时前。

(二)报名地点:各系辅导员处。

(三)报名程序:(1)学生端正入伍动机,自行了解大学生入伍的有关政策、规定、报名及优抚条件;(2)学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后报名、填表;(3)各系将报名表和信息汇总表按期上交保卫处;(4)学院组织学生初检,并将合格学生资料报送校本部。

四、有关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广大学生要积极增强保家卫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冬季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深刻理解征兵政策,积极报名入伍,献身国防。

(二)严把入伍质量关。各位在校学生要并认真配合做好政治审查和、体检病史调查、在校政治表现情况和家庭、社会关系情况、是否有违法行为、吸毒史和参加“法轮功”等问题,保证兵员质量。

(三)日程安排。

1、各系学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班级辅导员处填写报名表。

2、学院于11月3日9:30分统一组织报名学生在校内医务室初检。

3、越秀区政府安排广州大学11月4日早上进行上站体检。我院将11月3日下午16点前将初检合格人员名单报广州大学武装部。

(四)注意事项。

1、应征报名者需自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参加广州大学组织的体检复检;

2、根据大学所在的属地管理原则,广州大学各校区、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将统一参加广州市越秀区的冬季征兵工作,完成越秀区的征兵任务,入伍学生享受越秀区的相关优抚。

7.2011冬季征兵工作安排 篇七

一、征兵对象

2012年毕业生(正常发毕业证)、在校生(保留学籍)。

二、年龄要求

男:至2011年年满18—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高中毕业生可年满17岁。女: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19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宽到年满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

三、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2.体格条件按照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8年8月21日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和2011年9月《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的通知》。

四、征集办法

我校学生均可在学校应征,在地方征兵的必须在我校备案,否则退伍后无法退还学费。学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要求信息一定要填全,不能有空项。报名时间从现在开始,截止到2011年11月5日18时。

五、要求

8.2011年冬季征兵新政策范文 篇八

2011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2011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圆满完成征兵任务,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我院2011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面向全院在校学生,利用网络、广播、晚点名、班会等形式向在校生广泛宣传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的意义,深入发动全体在校生积极报名应征入伍,投身国防建设。

二、再次动员,确保预征对象报名入伍

各系主要针对11届毕业生中的预征对象,进行再动员,确保预征对象报名参军入伍,是检验我们预征工作实效的关键。

三、招收政策

1.11届应届毕业生:已经在2011年6月份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直接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各系应通过手机短信、E-mail、电话、QQ等多种形式督促其在10月31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同时将《预征登记表》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并对这一部分学生做好后续跟踪工作,逐一落实,11月30前,将实际参军入伍学生情况报学院征兵领导小组。

没有参加2011年6月份预征的11届应届毕业生,如有意愿,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再补办相关应征手续。

2.在校生:认真组织在校生报名应征。于2011年10月15日—10月27在辅导员处报名,然后由各系集中报学生工作处,再由学工处上报洪山区学武装部,经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洪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2011年12月1日,新兵军龄从12月1日算起。

3.女兵:今年女兵征集对象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2011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工作现已启动,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8时。应征女青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11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征兵条件 1.年龄:

男生:在校生,18-22周岁;专科毕业生,18-23周岁;本科毕业生,18-24周岁。

女生:在校生17-20周岁,应届毕业生17-22周岁。2.视力:右眼放宽到4.6;左眼放宽到4.5。3.身高: 男生 162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

4.体重: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女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 =(身高-110)㎏

五、实施步骤 1.报名目测和体检准备(10月15日-10月27日)

10月15日-10月27日由各系组织在校生应征报名,做好体检准备;10月31日之前,提醒、督促11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到户口所在地报名。

2.全面体检(11月1日-11月13日)

11月1日-11月13日,按照洪山区征兵办公室通知,组织体检。3.全面政审和复查、定兵阶段(11月14日-12月5日)4.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12月6日-12月15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院征兵工作的领导,成立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永桥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吴汉桥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宣传处、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负责人及系党总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

七、相关事宜

1.各系根据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2.做好应征学生的报名工作;

3.做好预征对象的报名提醒、督促、跟踪工作;

4.及早谋划宣传2012年春季预征工作,将国家、军队对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及早传递给毕业班学生,为2012年的预征工作做好前期的政策和舆论宣传;

5.联系电话:027-81695546 联系人:胡老师。

9.2010年冬季征兵宣传提纲 篇九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0年冬季征兵命令》,我街道办事处的征兵工作于10月份起在全街道普遍展开,10月份为宣传发动准备阶段,11月份为体检政审阶段,12月份为审批定兵、新兵运送阶段。

今年征集新兵的要求是:征集新兵的年龄,男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放宽到22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0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家居农村的应征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家居城镇的应征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着巩固国防、抵御侵略、捍卫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神圣使命,是光荣的集体,锻炼和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新兵入伍后,每人每月领取津贴200多元;县里每年为每位新兵家属发放4000元的优待金,每位新兵每年的纯收入近6000元。有的到部队后考取了军事院校,有的提拔为士官,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大适龄青年要大力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勇敢地站出来让祖国挑选,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建设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做出积极的贡献!如果你符合征兵入伍条件,请你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到街道办事处武装部报名。

广大适龄青年的家长和所在单位领导,要从国家大局出发,积极鼓励和支持适龄青年报名应征,把子女和本单位优秀青年送到部队中去。

联系电话:4280639***

临盘街道办事处武装部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2010年冬季征兵宣传提纲

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0年冬季征兵命令》,我街道办事处的征兵工作于10月份起在全街道普遍展开,10月份为宣传发动准备阶段,11月份为体检政审阶段,12月份为审批定兵、新兵运送阶段。

今年征集新兵的要求是:征集新兵的年龄,男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放宽到22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0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家居农村的应征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家居城镇的应征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着巩固国防、抵御侵略、捍卫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神圣使命,是光荣的集体,锻炼和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新兵入伍后,每人每月领取津贴200多元;县里每年为每位新兵家属发放4000元的优待金,每位新兵每年的纯收入近6000元。有的到部队后考取了军事院校,有的提拔为士官,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大适龄青年要大力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勇敢地站出来让祖国挑选,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建设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做出积极的贡献!如果你符合征兵入伍条件,请你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到街道办事处武装部报名。

广大适龄青年的家长和所在单位领导,要从国家大局出发,积极鼓励和支持适龄青年报名应征,把子女和本单位优秀青年送到部队中去。

联系电话:4280639***

10.2011年冬季征兵新政策范文 篇十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征兵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做好征集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6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工作布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1、我院参加预征的2011届毕业生;

2、我院在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主要以2012届毕业生及2011年入校的三年高职学生为主。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为2011年年满18周岁,高职在校生年龄不超过22岁,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3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2011级三年高职新生。

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2004]政联字第13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3]1号国防部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办法和时间安排

1、征集办法:

凡申请应征入伍的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须填写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11年应征入伍申请表,到学院武装部(学生处)进行登记初审,初审合格方可进行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等工作。

我院2011届毕业生,以及已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入学常住户口所在地兵役机关批准入伍。

正在我院就读的其它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按龙港区征兵办公室有关规定进行报名。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龙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女兵的征集,在省里的统一组织指导下,由市征兵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筛选上报。

2、征集进程:从现在起到10月31日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部署任务、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落实各项准备,11月1日至30日为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身体检查、政治审查、走访调查、审批定兵、张榜公示新兵名单,12月1日至30日为后期保障与收尾阶段,主要任务是发放服装、起运新兵、学生办理休学、离校等有关手续。体检、政审和起运的具体时间以龙港区征兵办公室通知为准。

3、报名时间:我院学生从现在起到武装部(学生处)报名登记,10月28日下午4时结束。

四、优征、优待安置政策

1、优先征集政策

区征兵办公室为我院学生入伍提供“绿色通道”。在体检政审合格的城镇青年中,大专毕业生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在体检政审合格的农村青年中,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批准初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整个征兵过程,实行“五优先”,即优先选定预征对象、优先报名登记、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2、优待安置政策及扶持就业政策。按《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征兵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做好征集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63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

[2009]35号和有关规定执行。(在校生补偿)

4、学业安排

(1)对于应征入伍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持当地征兵部门的参军证明,到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学院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对于2012届毕业生,学院将参军入伍视为实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对于其它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本人申请休学,学院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2)学生士兵退出现役后,申请复学的要于一个月内到学院办理复学手续,学院根据其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通知书及休学审批单等

相关材料安排其复学。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自身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准其复学。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加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

2、要加强学习、广泛宣传。要认真组织对今年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充分认识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是新形势下搞好征兵工作、提高兵员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具有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应征,在宣传工作中始终把握正确的导向。

3、要广泛动员、组织落实。各系(校区)党总支书记是本单位征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是具体实施者,要把征兵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学生,特别是2012届的毕业生,要严把政治审查关,要把学生中的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作为征兵宣传的重点予以掌握,确保把思想政治好、学习成绩优异、一贯表现优秀的学生输送到部队。

4、要严格执行征兵工作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有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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