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协议书修改版(共9篇)
1.二级建造师注册协议书修改版 篇一
二级建造师注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贰级建造师(市政专业)资格证书注册于甲方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出具正式聘书作为引进乙方的凭证,聘期为国家规定注册年限(叁年)。
2、在贰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贰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贰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3、甲方承担乙方贰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贰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
4、履约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壹万计叁万元,支付方法:首次定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两年的岗位津贴,合计 贰万 元,余款壹万元于初始注册成功一月内支付。结算周期日以乙方证件正式注册甲方后的时间为准;
5、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及承担乙方因为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6、履约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贰级
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心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2、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贰级建造师资格(提供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3、填写《人才引进申请表》同意入职并将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甲方,为其服务 叁 年(乙方无需在甲方上岗工作)。
4、积级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乙方必须提供注册所需的所有材料及相关证件。
(三)相关责任义务:
1、履约期内,乙方必须将贰级建造师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
2、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若证书正在使用,乙方则需等甲方工程竣工安全备案后方能取回;若甲方需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应提前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使用,若因招投标风险而造成的证件吊销以及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支付乙方剩余履约年限的所有岗位津贴,并另补贴叁年的岗位津贴;
3、履约期内,乙方通过壹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若政策只允许注册
企业为甲方时(一人只能执业注册在一个单位的政策),甲方每注册周期(叁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 元,正式注册日算起并支付乙方岗位津贴,并扣除贰级建造师注册期内余下时间的已付的岗位津贴。
4、履约期内,乙方通过壹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若政策允许壹级建造师注册在另一企业时,注册在甲方的贰级建造师而致使作废,乙方应返还贰级建造师注册期内余下时间的已付的岗位津贴。在同一条件下,甲方保留优先注册的权利。
三、如遇证书年检、工地、检查、投标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来回路费、生活住宿费)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乙方每天补贴500元。
四、在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1寸彩色照片3张、上岗证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从事不正当交易)。
五、在履约期间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因学习培训而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履约期间岗位津贴总额的50%损失并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应妥善保管,如因协议丢失而引起的纠纷、费用由丢失方自行解决。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签订时间:2006年月日乙方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2006年月
2.二级建造师注册协议书(续签) 篇二
甲方:南京华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二级建造师(专业)注册于甲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二级建造师注册登记手续。
2、甲方承担乙方二级建造师注册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聘期内乙方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相关费用。
3、履约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元,支付方法: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全额支付。结算周期日以双方签订之日后两个月的时间为准。
4、履约期内,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及承担乙方因为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5、履约期内,在未得至乙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企业,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为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2、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贰级建造师资格(提供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3、同意入职并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甲方,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为其服务年(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无需在甲方上岗工作,服务时间满后,乙方有权选择去留,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调离手续)。
4、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相关责任义务
1、履约期内,乙方必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注销和转其他单位注册。
2、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赔偿金元。若证书正在使用,乙方则需等甲方工程竣工后方能取回;若甲方需使用乙方证件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应提前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使用,若因招标风险而造成的证件被吊销以及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支付乙方剩余履约年限内所有岗位津贴,并另补贴年的岗位津贴(共元)。甲方不能强行要求或冒名顶替帮助乙方考取安全B证;若乙方同意考B证,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3、履约期内,乙方通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若政策只能允许注册企业为甲方时,(一人只能执业注册一个单位的政策),甲方每注册周期(三年)给予乙方岗位津贴另行商议,正式注册日算起并支付乙方岗位津贴,并扣除二级建造师注册期内余下时间己付的岗位津贴。
三、如遇证书年检、工地检查、投标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由此引发的费用(含往来路费、生活住宿费)由甲方负责全额报销,并给予每天补贴元。
四、在签订协议书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近期有2寸彩色照片2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和扫描件各1份,毕业证复印件和扫描件各1份(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有效证件从事不正当交易)。若甲方需用到原件(年检等)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五、在履约期内如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乙方需继续进行有关学习培训,乙方应积极参与,因学习培训引发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额报销。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现有此现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履约期间岗位津贴总额的100%损失并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应妥善保管,如因协议丢失而引起的纠纷、费用由丢失方自行解决。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其它说明:本证书作为企业资质升级,不作为企业项目施工挂靠用。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或代理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3.二级建造师注册协议书修改版 篇三
0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建设部组织编写、人事部审定、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制说明
按照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受建设部委托,组织编写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事部组织有关专家审定通过。
本大纲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3个科目。
本大纲适应我国经济形式发展的要求,符合实际,突出重点,对二级建造师的知识结构提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要求。本大纲既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本大纲中难免有疏漏和错误之处,如有意见,请与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
大纲编码说明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对专业、级别以及章、节、目、条用编码的形式表示,编码长度为8位。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位为级别代码,用“1”或“2”表示,“1”表示一级,“2”表示二级。
第二位为专业代码,用字母表示,分别为:
房屋建筑工程„„„„„ A 冶炼工程„„„„„„„„„ I
公路工程„„„„„„„ B 石油化工工程„„„„„„„ J
水利水电工程„„„„„ F 市政公用工程„„„„„„„ K
电力工程„„„„„„„ G 机电安装工程„„„„„„„ M
矿山工程„„„„„„„ H 装饰装修工程„„„„„„„ N
综合科目„„„„„„„ Z
第三、四位为章代码,分别用10、20、31、32、33表示。
“1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1”---XX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
“32”---XX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五位为节代码,用“1-9”表示
第六、七位为目代码,用“01-99“表示
第八位为条代码,用“1-9”表示
编码示例:略 02考试说明
为了帮助广大应考人员了解和熟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和要求,现对考试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考试目的
建造师 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施工管理为主导的懂管理、懂技术、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建造师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也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为了检验建设工程施工古谚里岗位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是否达到以上要求,国家对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性质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注册前,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一种审查程序。通过各地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式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可以二级建造师的名义担任中型及以下规模的工程施工管理项目经理,可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也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考试内容及试题类型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这2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知识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分为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各科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
序号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小时)题型 题量 满分 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 单选题 60 100 多选题 20 2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3 单选题 70 120 多选题 25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 单选题 40 120 多选题 10 案例题 3
四、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考试办法
0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办法另行规定。2011二级建造师考试大纲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办法另行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大纲
2z1000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z101000 施工管理概论
2z101010 掌握项目目标控制的动态控制原理及其应用 2z101011 项目目标控制的动态控制原理 2z101012 动态控制原理的应用
2z101020 掌握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责任 2z101021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 2z101022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任务 2z101023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责任 2z101030 掌握施工资源管理的基本知识 2z101031 施工资源管理的概念 2z101032 施工资源管理的任务
2z101040 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和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2z10104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2z101042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2z101050 熟悉组织理论在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2z101051 组织论的基本内容
2z101052 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图 2z101053 项目管理的任务分工表 2z101054 项目管理职能分工表
2z101060 熟悉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 2z101061 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2z101062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 2z101063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 2z101064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方法 2z101070 了解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 2z101071 风险和风险量的基本概念 2z101072 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类型 2z101073 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 2z102000 施工成本控制
2z102010 掌握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 2z10201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2z102012 直接费
2z102013 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2z102014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z102020 掌握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与措施 2z102021 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和措施
2z102030 掌握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和编制方法 2z102031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 2z102032 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
2z102040 掌握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和方法,施工成本分析的依据和方法 2z102041 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和步骤 2z102042 施工成本控制的方法
2z102043 施工成本分析的依据和方法
2z102050 掌握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和索赔费用的组成 2z102051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2z102052 索赔费用的组成
2z102060 掌握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结算方法 2z10206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结算方法 2z102070 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 2z102071 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2z102072 工程量清单编制 2z102073 工程量清单计价 2z102080 熟悉建设工程定额 2z102081 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 2z102082 人工定额 2z102083 材料消耗定额 2z102084 机械台班定额 2z103000 施工进度控制
2z103010 掌握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 2z103011 横道图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 2z103012 工程网络计划的类型和应用 2z103013 关键工作和关键路线的概念
2z103014 时差的概念
2z103020 掌握施工进度控制的措施 2z103021 施工方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 2z103022 施工方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 2z103023 施工方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 2z103024 施工方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2z103030 熟悉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含义、目的和任务 2z103031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含义和目的 2z103032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任务 2z103040 熟悉施工方各类进度计划的作用 2z103041 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的作用 2z103042 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的作用
2z103050 了解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和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的概念 2z103051 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的含义 2z103052 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的概念 2z104000 施工质量控制
2z104010 掌握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2z104011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2z104012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2z104020 掌握施工质量的预控方法 2z104021 施工质量计划预控 2z104022 施工准备状态预控 2z104023 施工生产要素预控
2z104030 掌握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2z104031 施工质量检验检查 2z104032 施工质量检测试验 2z104033 隐蔽工程施工验收 2z104034 施工技术复核 2z104035 施工计量管理
2z104036 施工例会和质量控制活动 2z104037 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2z104040 掌握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 2z104041 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2z104042 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 2z104043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与备案 2z104050 掌握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 2z104051 施工质量事故的分类 2z104052 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
2z104060 熟悉施工依据和质量控制概念 2z104061 施工依据
2z104062 质量控制的概念
2z104070 熟悉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 2z104071 政府监督的职能 2z104072 政府监督的实施
2z104080 了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2z104081 质量管理八项原则
2z10408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构成 2z104083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2z104084 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和监督
2z105000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2z105010 掌握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任务和特点 2z105011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目的和任务 2z105012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
2z10501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 2z105020 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特点、要求和方法 2z105021 施工安全控制的特点
2z105022 施工安全控制的程序和基本要求 2z105023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其实施 2z105024 施工安全检查
2z105030 掌握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和处理 2z105031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分类 2z105032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处理 2z105040 掌握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z105041 文明施工的要求
2z105042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措施 2z106000 施工合同管理
2z106010 掌握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2z106011 施工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2z106012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2z106013 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2z106020 掌握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 2z106021 施工合同跟踪与控制 2z106022 施工合同变更管理 2z106023 施工合同信息管理 2z106030 掌握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2z106031 索赔的概念、分类
2z106032 施工合同索赔的依据和证据 2z106033 索赔程序
2z106040 熟悉施工任务委托的主要模式 2z106041平行发包 2z106042 施工总承包 2z106043 施工总承包管理
2z106050 熟悉按计价方式分类的施工合同类型及选择 2z106051 总价合同 2z106052 单价合同
2z106053 成本加酬金合同
2z106060 了解与施工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 2z106061 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2z106062 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2z107000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
2z107010 熟悉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含义、目的和任务
2z107011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含义和目的
2z10701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任务
2z107020 了解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分类和信息编码的方法 2z107021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分类 2z107022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编码的方法 2z107030 了解工程管理信息化的内涵和意义 2z107031 工程管理信息化的内涵 2z107032 工程管理信息化的意义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2z2000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z201010 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条件、执业范围和执业要求 2z201011 建造师基本条件 2z201012 建造师执业范围 2z201013 建造师执业要求
2z201020 掌握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基本知识 2z201021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z201022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 2z201023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2z201024 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2z201025 财产权的基本内容 2z201026 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
2z201030 掌握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的主要内容 2z201031 施工许可制度
2z201032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2z201033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2z201034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法律责任 2z201040 掌握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的主要内容 2z201041 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 2z201042 分包工程的有关规定
2z201043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责任的规定
2z201050 掌握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2z201051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和内容
2z201052 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限制性规定 2z201053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2z201060 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的主要规定 2z201061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
2z201062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 2z201063 招标程序
2z201064 招标人的法律责任
2z201070 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的主要规定 2z201071 投标的要求和程序 2z201072 联合体投标
2z201073 投标的禁止性规定 2z201074 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z201080 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开标、评标和中标的主要规定
2z201081 开标程序
2z20108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程序 2z201083 中标通知书
2z201084 评标委员会及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2z201090 掌握安全生产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 2z201091 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2z201092 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 2z20109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义务 2z201094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z201095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
2z201096 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2z201100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2z20110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2z201102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2z201103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2z20110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2z201105 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2z201106 施工企业及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
2z201110 掌握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 2z20111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适用范围 2z20111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2z201113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
2z201114 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法律责任 2z201120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 2z201121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2z201122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2z201123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2z201124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2z201125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
2z201126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2z201130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有关规定 2z201131 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2z201132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2z201133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的法律责任
2z201140 熟悉消防法和劳动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2z201141 消防法关于工程建设活动火灾预防的规定 2z201142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2z201143 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
2z201144 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违反消防法、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2z201150 熟悉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2z201151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2z201152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2z201160 熟悉建设工程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种类 2z201161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 2z201162 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 2z201163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
2z201170 了解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2z201171 工程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2z201172 工程法律责任的特殊工程要件
2z201180 了解保险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2z201181 建筑工程一切险 2z201182 安装工程一切险 2z202000 合同法律基本制度
2z202010 掌握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 2z202011 有效合同的成立要件 2z202012 无效合同的种类和处理 2z202013 可撤消合同 2z202013 效力待定合同
2z202020 掌握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形式及违约的免责规定 2z202021 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2z202022 违约责任承担的形式 2z202023 违约的免责规定
2z202030 掌握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的规定 2z202031 合同变更 2z202032 合同转让 2z202033 合同终止
2z202040 掌握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和防范措施 2z202041 施工合同纠纷的成因
2z202042 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2z202043 施工合同纠纷的防范措施 2z202050 熟悉合同形式及合同的订立 2z202051 合同形式
2z202052 合同的主要条款 2z202053 要约与承诺
2z202060 了解合同的种类和担保形式 2z202061 合同概念及种类 2z202062 合同担保的形式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K300000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2K310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
※2K311000 城市道路工程
※2K311010 城市道路的级别、类别和构成 2K311011 掌握城市道路构成 2K311012 熟悉城市道路的级别与类别
※ 2K311020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
※ 2K311021 掌握城市道路路基成型和压实要求 2K311022 熟悉地基加固处理方法
※2K311030 城市道路基层工程
2K311031 掌握不同基层施工技术要求
2K311032 熟悉土工合成材料施工要求
※ 2K311040 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
※ 2K311041 掌握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艺要求
2K311042 了解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组成和对材料的要求 ※ 2K311050 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
※ 2K311051 掌握水泥混凝土道路的构造
2K311052 掌握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要求
※2K312000 城市桥涵工程
※2K312010 城市桥梁工程基坑施工技术
2K312011 掌握明挖基坑施工技术要求
2K312012 掌握各类围堰施工技术要求
※2K312020 城市桥梁工程基础施工技术
2K312021 掌握沉人桩施工技术要求
2K312022 掌握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要求
※ 2K312030 城市桥梁工程下部结构施工技术
※ 2K312031 掌握现浇混凝土墩台施工技术要求 2K312032 掌握现浇混凝土盖梁施工技术要求
※2K312040 城市桥梁工程上部结构施工技术
2K312041 掌握预制混凝土梁(板)安装的技术要求
2K312042 掌握预应力材料与锚具的正确使用
2K312043 熟悉现浇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施工技术要求 2K312044 了解钢梁安装的技术要求
※2K312050 管涵和箱涵施工技术
2K312051 掌握管涵施工技术要求
2K312052 了解箱涵顶进技术要求
※2K313000 城市轨道交通和隧道工程
※2K313010 深基坑支护及盖挖法施工 2K313011 掌握深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要求 2K313012 掌握地下连续墙施工技术 2K313013 掌握盖挖法施工技术 ※2K313020 盾构法施工
2K313021 掌握盾构法施工要求 2K313022 了解盾构机型的选择 ※2K313030 喷锚暗挖法施工
2K313031 掌握喷锚暗挖法施工技术要求 2K313032 熟悉小导管注浆加固土体技术 2K313033 熟悉管棚的施工要求 ※2K31304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K313041 熟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形式 2K313042 了解地铁区间隧道的特征 ※2K314000 城市给水排水工程 ※2K314010 给水排水厂站施工 2K314011 掌握沉井施工技术要求
2K314012 掌握现浇混凝土水池施工技术 2K314013 掌握构筑物满水试验的规定 2K314014 了解泵站工艺流程和构成
2K314015 了解给水排水厂站工艺管线施工与设备安装 ※2K314020 给水排水工程
2K314021 熟悉城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2K314022 了解给水处理工艺流程
※2K315000 城市管道工程
※2K315010 城市给水排水管道施工
2K315011 掌握开槽埋管施工技术要求
2K315012 熟悉普通顶管施工工法
2K315013 熟悉柔性管道施工工艺
2K315014 了解管道交叉处理方法 ※2K315020 城市热力管道施工
2K315021 掌握城市热力管道施工要求
2K315022 熟悉城市热力管网的分类和主要附件
※2K315030 城市燃气管道施工
2K315031 掌握城市燃气管道安装要求
2K315032 熟悉城市燃气管道的分类和主要附件
2K315033 了解城市燃气管网调压站附属设施
※2K316000 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
※2K316010 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施工
2K316011 熟悉泥质防水层及膨润土垫(GCL)的施工要求
2K316012 熟悉聚乙烯(HDPE)膜防渗层的施工要求
※2K317000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2K317010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K317011 熟悉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要求
2K317012 了解园林假山工程施工要求
※2K320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实务
※2K3200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2K32001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目标成本责任制的内容
2K320012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目标成本计划的编制
2K320013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目标成本的分解
2K320014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析
※2K32002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2K32002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规定
2K320022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
2K320023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2K320030 市政公用工程预算
2K32003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依据和方法
2K320032 熟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2K32004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现场管理
2K32004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现场管理内容和要求
2K320042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要求
※2K32005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
2K32005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横道图和网络计划图的编制
2K320052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实用措施
2K320053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进度报告的编制要求
2K320054 熟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进度总结的编制要求
※2K320060 城市道路工程前期质量控制
2K320061 掌握城市道路工程前期工作要求
2K320062 掌握城市道路施工准备的内容与要求
2K320063 掌握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质量计划编制 ※2K320070 道路施工质量控制
2K320071 掌握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的质量控制要求 2K320072 掌握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2K320073 掌握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2K320074 熟悉压实度的测定方法和评定标准 ※2K320080 道路工程季节性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2K320081 掌握道路雨期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2K320082 熟悉道路冬期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2K320090 城市桥梁工程前期质量控制 2K320091 掌握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准备的内容
2K320092 掌握城市桥梁工程施工方案与质量计划编制 ※2K320100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2K320101 掌握城市桥梁工程钻孔灌注桩质量事故预防及纠正措施 2K320102 掌握城市桥梁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的质量控制要求 2K320103 掌握城市桥梁工程预应力张拉质量控制要求
2K320104 掌握城市桥梁工程先张法和后张法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2K320105 熟悉桥梁混凝土工程季节性施工的技术要求 ※2K320110 城市给水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2K320111 掌握给水结构工程的施工方案与质量计划编制 2K320112 了解滤池滤板、滤料施工质量控制 ※2K320120 城市排水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2K320121 掌握城市排水结构工程施工方案与质量计划编制 2K320122 掌握防止混凝土构筑物裂缝的控制措施 ※2K320130 城市热力管道施工质量控制
2K320131 掌握城市热力管道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2K320132 熟悉城市热力管道焊缝质量检验要求
※2K320140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隐患与事故处理 2K32014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作用和编制内容 2K320142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安全隐患与事故处理原则 2K320143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安全隐患与事故处理程序 2K320144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重大事故的分级 ※2K320150 职业健康安全控制
2K32015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对象
2K320152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控制中总包方和分包方责任分工 2K320153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内容 ※2K320160 明挖基坑施工安全控制
2K320161 掌握防止基坑坍塌、淹埋的安全措施
2K320162 掌握防止开挖过程损伤地下管线的安全措施 2K320163 熟悉基坑施工安全监控量测的内容和方法 ※2K320170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2K320171 掌握桥梁工程沉人桩施工安全措施 2K320172 掌握桥梁工程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措施 2K320173 掌握桥梁工程模板支架搭设及拆除安全措施 2K320174 掌握桥梁工程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2K320180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控制
2K320181 掌握生活垃圾渗沥液渗漏的检验方法
2K320182 熟悉垃圾填埋场选址准则
※2K320190 市政公用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方法
2K32019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2K320192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资荆筲强姒
2K320193 熟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组卷方法
※2K330000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法规及规定
※2K331000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法规
※2K331010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有关规定
2K331011 掌握道路与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应遵循的施工建设原则
2K331012 掌握关于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规定
※2K331020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第100号令)有关规定
2K331021 掌握保护城市绿地的规定
2K331022 掌握保护城市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规定
※2K331030 《绿色施工导则》的有关规定
2K331031 掌握施工中节材、节水、节能和节地的有关规定
2K331032 掌握施工中做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2K331040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2K331041 掌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应提交的文件
2K331042 熟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备案的规定
※2K332000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规定
※2K332010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2K33201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
※2K332020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2K33202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规模标准
2K332022 熟悉工程规模标准界定原则
※2K332030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签章文件目录》
2K332031 掌握注册建造师签章的法规规定
4.二级建造师注册 篇四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考下来以后,如果超过3年不注册,你就要参加继续教育,所以,要尽快找一个单位挂靠注册。
注册的过程:跨市问题。如果不是出省,那么就简单了,因为是初始注册,所以你只需要由你报名的单位(赤峰的)开具一份解聘证明,内容没有规定,但是要简单明了,说明解聘事项就可以了,这是你在原单位唯一需要办理的手续。如果你已注册再调动地方可就麻烦了,谢天谢地不是。由你的接收单位(通辽的)负责初始注册。这个时候,你要把你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以及二级建造师原件提供给单位负责注册的人员,同时还需要一个你和新单位的聘用合同,写明聘期,由劳动监察部门盖章(5块钱,好办。你的接收单位管这个的知道怎么办理,因为由他负责),个人的简历以及那个解聘证明。以上就是所有手续。向你透露一下接收单位主管如何操作注册程序。首先,登录省级的建设部门网站,利用企业密码锁登录网站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根据你的相关证件和简历,填写网页上的内容,然后上传至市级主管部门,上传以后打印出注册申请表格,盖单位章,书面文件一同上报至市级主管部门。OK,完成,简单。等待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执业印章(很漂亮的)。
整个过程不用花1毛钱。
当然,如果那个盖监察章和打印复印资料的钱他们向你要的话,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5.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业务发展的需要,诚聘乙方为甲方兼职职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将二级建造师在甲方注册,甲方聘用乙方担任二级建造师职务。乙方应提供
注册建造师证书从原单位变更到甲方单位所需的相关个人证件,甲方负责办理变更手续。
二、聘用期限:暂定贰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聘用报酬及支付方式:
(1)年报酬为(大写)(¥:元),为税后金额,如本合同发生缴税情
况,均由甲方承担。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相关证件和照片,经甲方到建设行政主管职能
整(¥:元),期满前一个月内甲方通知乙方是否续签相关协议。
(3)乙方保证证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必须负责办理调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盖
章手续,如果证书有问题或注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不能注册(转注),乙方必须在发现问题之日起7日内全额退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由甲方指定的企业保管,并供甲方使用。资质升级结束后,B证必须归还本人保管。
2、甲方负责合同期内乙方的建造师注册、年检、换章和继续再教育等相关费用。甲方保证乙方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如甲方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甲方应向乙方赔偿10000元整。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赔付乙方50000元;资格证、注册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100000元。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的建造师证书继续注册所需要的资料,如:劳动聘用合同、工作业绩等都由甲方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个人资料由乙方提供原件,甲方使用完后应及时还给乙方。
4、聘用期内,甲方不得使用乙方证书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和招投标。甲方必须对乙方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执业专用章负责,且不得用于甲方以外单位与外借。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或参与招、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部门确认无误后,二级建造师转注成功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年的报酬即
5、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违反合同,在项目上使用了乙方的证书,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全部承担并陪付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6、聘用期内如乙方需使用本人注册证书甲方应该提供,但乙方以不损害甲方利益为原则(比如乙方不得私自外借其他单位招投标或申报资质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7、聘用期内甲方若没有按时支付报酬,乙方有权收回注册证书,并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1、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本合同有关条款确实需要修订的,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变更手续。
2、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若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合同,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退还甲方当年已支付的全部聘用工资;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支付乙方解聘当年的全部聘用工资。但甲、乙双方均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不予办理解除合同相关手续。
3、本合同期满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4、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及时归还乙方注册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无故刁难。
5、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可自动延长,延长期为壹年。若解除合同,甲方负责办理转出手续。
6、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办理相关手续,违约方赔偿建造师或代理人的标准是:以本合同费用标准2倍赔偿给乙方,以超出期计算。
7、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定时间:年月日签定时间:年月日
固定电话:手机固定电话:手机:
附:
1、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6.二级建造师注册相关问题 篇六
(转自工程师之家论坛http://bbs.civilcn.com)
因为经常接触二级建造师,总有一些个人问挂靠的相关事宜,为了方便大家,现将各类问题汇总如下,会不定期更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因为经常接触二级建造师,总有一些个人问挂靠的相关事宜,为了方便大家,现将各类问题汇总如下,会不定期更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初始注册需要个人提供的证件?
a.身份证
b.学历证
c.执业资格证
d.报考单位的解聘证明(这个不一定,有的地方要求不严格,则不需要初始这个证明,到时直接问挂靠单位是否需要就可以了)
2、转注册需要个人提供的证件?
a.身份证
b.学历证
c.执业资格证
d.执业印章
e.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3、注册时提供的证件是否必须是原件?
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需要提供证书原件的4、初始注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初始注册大概需要3个月的时间,公路专业需要的时间更长一些,因为这个证书不仅建设部要审,交通部也要审,耗得时间长一些
5、转注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转注册大概有20天左右就能办下来,比较快
6、报考时考试年限不够,证书无法注册,X年后年限够了,证书还能否注册?
这种情况一般是注册不了的,因为建设部审核的时候看的是你报考时的信息
状态,也就说你报考的时候年限不够那就无法注册了。
7、工作经验能否累加?
例如某人中专毕业就开始工作了,两年后又考了大专,然后工作了4年就报考了一级建造师,那他前后的工作经验是可以累加的,可以加上中专毕业后的两年工作经验,这样中专毕业,有六年的工作经验,是可以注册上的,只要个人提供以前的劳动合同就成,越全越好。
8、初始注册是否可以由朋友?
一般初始注册个人是没有手续的,只要把相关证件提供给企业就成了,剩下的就是企业去上报审批了。
目前只有浙江省有特殊规定,注册的时候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9、转注册是否可以由朋友?
转注册的时候需要个人去原单位办理一下转出手续,开出解聘证明并要求企业调出个人信息;如果在注册地有朋友,可由朋友。
目前只有浙江省有特殊规定,转注册的时候也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10、社保问题
挂靠单位在上报个人资料的时候,必须在其单位给建造师上个社保,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您在注册当地已有社保,挂靠单位再给你上一个,那就会冲突,因为现在省内社保逐步联网,一个省内不得出现俩社保;像北京、天津、上海在这方面管理的很严格;其他没有联网的省,就尽量别挂在本市就可以了。例如,某人的社保在深圳,那就尽量挂在广州、东莞等地。
11、多证能否挂在不同单位?
只要是建设部的证书,必须挂在同一个单位。
12、多证的注册的话,费用如何算?
其实费用这个东西没有确切的数目,一般跟企业直接协商就成,但是无论怎样都不会是所有证书单挂费用的总和的。
最常见的组合可能就是一级建造、监理、造价这仨证,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不太愿意要这种情况的证书,因为他一般也就用一个,但是如果只按一个证书的费用计算,建造师个人肯定觉得亏,企业又觉得另外两个证我又用不到还要负责继续教育费用,手续又繁琐。
其实企业不愿意要多证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建造师、监理、造价用的是不同的密码狗,企业可能只有建造师的密码系统,如果你有仨证,他想用,那企业必须再去弄个监理、造价的密码狗,算起来又是一笔支出,所以现在企业大多是用什么找什么,直接找个单证。
13、二级建造跟一级建造是否冲突?
如果二级建造跟一级建造是同一专业,那就只能用一个。如果二级的已经注册,那要么就把二级办理注销,然后注册一级;要么就把一级跟二级的注册在一起,那二级建造会自动注销。
如果二级建造跟一级建造是不同专业,那把二级跟一级的注册在一家单位就成了,这种情况,这俩证书就只能在本省内使用了,不能跨省,所以还是建议把二级注销。
14、注销的问题?
注销分注销注册和注销证书两种。
注销注册就是暂停执业的意思,办离职后,证书相当于未注册的状态,以后你想用就再注册就成了,继续教育这些规定也按初始的情况办理。
注销证书就是彻底的注销,办理后,相当于就没有这个证书了。
15、建造师的继续教育问题?
一级建造师目前还没开展继续教育,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现在就算是05年考的证书,到现在不补继续教育也是可以直接注册的。
据说2010年会开展继续教育,到时再看相关规定
16、二级建造师证书一年之内能变更几次?
二级建造师证书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只要现有的注册单位同意您转出,而且您手上的证件齐全的话,随时可以转。
17、什么时候能领到执业印章?
执业印章一般在建设部网上公示后的3个月左右的时间会下发,在领到执业印章之前,个人无法办理转注册。
18、证书已挂在A单位,个人的章能否用来挂B单位的项目?
这个是不可以的,证书挂在A单位,章就只能再A单位使用,挂靠单位不同,个人的章就不同,章代表着挂靠单位,不能用来挂别的企业的项目。
19、企业二级升一级大概需要多少个一级建造师?
一般在15个左右。
20、二级建造师每年几月份考试?
一般在6月份。
21、今年考了二级建造,不注册的话,来年能不能考增项?
可以的,拿着执业资格证书去报名就成了。
22、挂靠协议一般签几年?
这个没有死规定,一般的1~3年都可以的,有的可能觉得行情每年都在涨或者觉得转注册费用高,希望一年一转;有的可能觉得转来转去的麻烦,不如直接签个两三年的,这个一般看个人的意愿和企业的要求。
23、身份证换代问题?
一般如果报考时用的是旧身份证,考试合格后,身份证如果换新了,那拿着新身份证是无法成功注册的,必须去当地派出所开个证明,才能顺利注册。
24、解聘证明的问题?
解聘证明没有严格的格式规定,一般企业都会办理这个,大概注明“XX已与本公司脱离劳动关系,特此证明”就可以了,其实主要是看那个章。
25、证书注册不上的情况?
a.除了二级建造,还有其他建设部证书在别的单位注册(建设部的证书必须挂在一家单位,不能分开)
b.所学专业不符(必须是理工科的才能注册)
c.毕业证与身份证不符(毕业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d.工作年限不符合规定
e.证件不齐全
f.劳动合同无有效期
g.合同章看不清
26、为什么报考的时候,条件审核过了,注册却注册不了呢?
报考的时候,人事中心审核的不是那么仔细,而且,个人都是要交报名费的,只要不是太明显的问题,一般都会放过去的。
注册的时候建设部审核的很严格,不符合规定的肯定会被打回来,有的跟建设部有关系的可能能注册上,但是以后转注册时候还是要审核的,到时审核不过,你就没法儿转,只能在原来单位放着。
27、如何注销监理?
很多二级建造师都是先考的监理,注册之后又考了二级建造,证书下来之后就形成了监理变更、二建初始的状态。大多数建造师都很有感触,这种情况很不好注册,企业要用二级建造必须先把监理给转过去,然后再注册建造,但是监理的转注册就需要1~2个月的时间,算上二建初始注册的时间,企业要等上4~5个月才能去升资质,这就太费时费力了。
其实监理的注销手续很简单的,大概就是拿着以下资料去趟省建设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办理就可以了。
a.注销注册申请表(登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b.身份证
c.学历证
d.职业资格证
e.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f.解聘证明
28、二级建造师几月份初始注册?
二级建造师证书没有特定的注册时间,一般只要证书在手,随时可以找单位注册。
建设部的造价工程师证书每年的4~5月份才能进行初始注册。
发改委的咨询工程师证书每年的9月份大概才能注册。
29、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是否需要《合格人员登记表》?
目前全国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合格人员登记表,大家都是放在自己档案里了。现福建那边注册需要合格人员登记表,合作的客户说是省里的要求。其他省
市目前没发现有此要求的。
30、北京市建筑业职业资格注册中心新址?
北京注册中心近来搬迁了,已不在之前的朝阳区水锥子,很多办理相关手续的建造师找不到具体位置,现标明具体位置。
地址:新建委大楼,沿五棵松桥铺路向北,有建委标志,是三栋南北向白色楼
31、关于第15条的补充说明现三年内未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等继续教育政策出台之后,补上之前的继续教育才能注册,这是近期的最新规定,去年的时候,三年未注册的还可以直接注册,今年不成了。
32、计算机专业能否考二级建造师?
可以的,但是第一次考的话,最好报通信广电专业,以后增项的话报什么专业都可以。
我有二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上面有可以报考二级建造的各个专业细分,因为在这里我不会添加表格,所以有想要的可以给我留言或者联系我也成。
7.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及时间 篇七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报程序:
1、聘用企业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各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
2、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申请人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和《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企业申请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专业)》报省建管局。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复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材料受理地点:
省建设厅、省建管局行政审批中心建造师注册窗口(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2楼大厅)。
受理人员:龚自立、刘云、王鹏、陈实、张成 电
话:025-51868921 51868920
8.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信息如何修改 篇八
有的考生在进行二级建造师网上报名的时候,会粗心大意,将自己的报考信息填错,有些可能不会影响到考试,可是有的像考试地点、身份证号这些重要信息,如果一旦填错将是没有办法参加考试的。那么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信息如何修改,103网校的小编专门咨询了有关专家。下面是专家关于这个问题的权威答疑。
疑问: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信息如何修改?
权威答疑:考生们在填写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信息表的时候,需要认真规范填写,切不可草草了事。确认信息填写完整,没有遗漏的时候,首先应该从头到尾为核查一遍,然后点击“确认提交报名信息”,这时候报名信息就提交上去了。如果在这之后发现填写错误,可以在提交报名信息的4个小时内,登陆报名网站,从我的后台里面查看并更改报名信息。如果有特殊情况或者超过4个小时的话,就需要致电当地的人事考试部门,进行联系,询问是否可以到人事考试部门进行信息更改或者开具临时报名信息的证明。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的时候,一定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因为这不仅关系到考生的报名,同时也关系到考生考试通过后的注册流程。
9.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篇九
2008-09-10
湘建建〔2007〕174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厅制定了《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厅建筑业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0731-2212254、4446302 附件: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补办申请表
3、延续注册申请表
4、增项注册申请表
5、重新注册申请表
6、注册申请表
7、注销注册申请表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五月三十日
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湖南省境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湖南省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厅)为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省交通、水利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核工作。
二、注册申报程序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其中各专业厅局所属企业向其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省属无主管企业直接向建设厅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条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湖南建筑信息网(网址:)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六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七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聘用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五)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
(二)、(三)、(四)、(五)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1-2)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和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和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将《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附表1-3)、《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附表1-4)、《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附表1-5)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建设厅。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和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和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材料报送按《市、州建
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报送目录》(附表1-6)要求办理。
涉及公路和水利水电专业申请注册的,建设厅将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送省有关专业部门。省有关专业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省有关专业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表》(附表1-7),连同按企业申请人汇总后生成的《省+有关专业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核汇总表》(附表1-8)移送建设厅。
第八条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相关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附表2-1);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聘用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五)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第九条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表3-1);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第十条 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 注销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厅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人或其聘用的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附表5-1);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向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申请,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建设厅注销注册;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二条 重新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申请重新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附表6-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聘用企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第十三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附表7-1)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连同材料报建设厅办理。第十四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可向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更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连同材料报建设厅更换。
第十五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下述专业申请注册: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三、受理和初审
第十六条 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建法〔2004〕111号)和《湖南省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工作监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建党[2005]12号)的规定,进行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注册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不得由同一人办理,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遗失补办、污损更换和注销注册有关规定,对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查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注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人的注册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符合本规定或材料不齐全,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补正有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注册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帐户清册、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等是否真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等,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第十九条 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初审意见;对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各专业厅局所属企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人员申请注册,由各专业厅局负责受理和初审,其材料报送程序和初审要求,比照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职责范围执行。
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省属无主管的企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人员申请注册,由企业汇总按要求直接报建设厅。
四、审核与审批
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建设厅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省属无主管企业申请注册的,建设厅自收到申请材料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省交通和水利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审核意见汇总后移送建设厅。建设厅收到审核意见结果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对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由建设厅负责办理,5日内办结。
建设厅负责执业企业、企业名称和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审查合格的,在注册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进行登记。跨市、州变更的,由注册建造师提出变更申请,通过原聘用企业报原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调入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建设厅审查办理,10日内办结。
建设厅负责注销注册办理,销毁收回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办结10日内将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上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销情况。
建设厅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销毁更换收回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办结10日内将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上公告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补办或更换情况。
第二十三条 对申请延续注册的,建设厅收到初审意见后,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省属无主管企业申请注册的,建设厅自收到申请材料后,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省交通和水利专业部门应自收到全部注册申报材料之日起,5日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审核意见汇总后移送建设厅,建设厅收到审核意见结果后,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审批日期为注册证书签发日期,注册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3年,执业印章与注册证书有效期相同。
第二十四条 建设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建设厅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厅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建设厅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
五、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二十五条 注册证书
注册证书采用墨绿纸制材料,形状为长方形,长124mm,宽87mm,由建设厅统一印制。
(一)注册证书采用两种编号体系。注册编号由一个汉字和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证书编号为全省注册证书印制流水号;
(二)注册编号规则适用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汉字和各组数字的含义为:
1、编号首位汉字表示现注册省份简称,湖南为“湘”。
2、第2位表示注册建造师级别,二级为2;
3、第3、4位表示初始注册时受聘企业所在地市、州行政区划代码,如长沙为“01”、常德为“07”等。
4、第5、6位表示取得资格证书年份,如2005年取得资格证书的,表示为“05”;
5、第7、8位表示初始注册年份,如2007年初始注册的,表示为“07”;
6、第9-13位表示初始注册时,申请人在注册申请地市、州注册流水号,如第1个表示为“00001”。
例如:湘201050700001,表示该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地是湖南,级别是二级,首次注册地是长沙市,资格证书为2005年取得,首次注册年份为2007年,首次注册时流水号是00001。
(三)注册编号一经注册不得改变。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的,注册编号不随注册市、州改变而改变,编号仍沿用初始注册时编号。
(四)注册证书的注册编号与执业印章的注册编号相同。<, /P> 第二十六条 执业印章
(一)、执业印章式样
执业印章式样如下图:
1、印章形式为同心双椭圆。规格分别为:外圆长轴50mm、短轴36mm,内圆长轴36mm、短轴22mm,印模颜色为深蓝色。
2、执业印章按样章的规格、形式制作,并依次标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宋体、字高4mm;(2)印章持有人姓名,中隶书、字高4mm;(3)注册编号与印章校验码,宋体、字高3.5mm;(4)注册专业,宋体、字高3mm;
(5)执业印章有效期截止日期,宋体、字高2.5mm;(6)聘用企业名称,宋体、字高4mm。
3、“湘201050700001(02)”中,“湘201050700001”为注册编号,02为印章校验码。
4、样章中“2010.09.07”表示印章有效截止日期是2010年9月7日。
(二)执业印章校验码
印章校验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印章遗失作废后补办印章的累计次数。初始注册时校验码为00,第1次补办为01,最多次数为99。
(三)注册专业简称
建筑工程专业简称“建筑”,公路工程专业简称“公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简称“水利”,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简称“市政”,矿业工程专业简称“矿业”,机电工程专业简称“机电”。各专业简称之间由一个空格“ ”连接,表示有多个注册专业,如“建筑 公路”表示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
(四)无论申请人注册一个专业还是多个专业,只能核发一本注册证书和一枚执业印章。
(五)注册多个专业,由于专业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导致专业之间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不同的,执业印章有效截止日期为注册有效期最早截止专业的日期。
六、其他
第二十七条 市、州建造师注册后,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应当同时向申请地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交回原建筑
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设厅负责证书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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