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1篇)
1.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县纪委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就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标
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依照《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查处一批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确保我县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二、整治主要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对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一经查实,从严处置,绝不姑息。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2.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
3.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4.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时间阶段及检查步骤
1.摸排阶段(2021年9月底)。县市场监管执法大队联合各市场监管所对全县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粮食购销企业和粮食收购点进行摸排,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为下一步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基础。各市场监管所所在辖区内粮食收购点摸排情况于9月底前报县市场监管执法大队。
2.检查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专项检查开展以后,根据检查内容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对购销业务量大、粮食库存多、问题反映集中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多渠道收集违规线索,对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发现的垄断线索及时上报省局反垄断局。
3.整改阶段(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县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和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要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发现问题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点整改情况不定期回查,直至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局党组将根据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情况,专门召开会议,剖析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为做好下步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措施。
4.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5月)。县市场监管执法大队要对辖区内检查发现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对辖区内粮食购销领域重点监管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制度约束,巩固好执法监管工作成果。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监督检查,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局成立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执法大队、质量标准计量室和各市场监管所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严防监管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对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查处。(二)注重工作街接。
县局将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服从统一安排,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与县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对粮食购销相关政策及时会商、精准把握。(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强提醒告诫,引导粮食经营者自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要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畅通12315平台,及时处置涉粮投诉举报,公开曝光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和警示效应。(四)做好总结报告。
专项整治过程中,县市场监管执法大队要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纪委监委。遇到重大情况或重大案件随时报告。2.府谷县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工作 篇二
一是开展污染减排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落实产能过剩企业结构调整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对27户硅钙和37户粘土砖瓦企业实施了断电关闭,取缔了两个小镁渣加工点和1个塑料制品加工点。加大对全县9家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的运行管理,环保局成立专门减排工作机构,重点减排项目分别落实一名副科级领导负责,确保省属企业清水川、庙沟门电厂发电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5%以上,脱硫投运率达95%以上,郭家湾电厂烟尘脱硫装置和在线监测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加强循环流化床电厂管理,保证脱硫设施和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对脱硫系统不完善、烟尘严重超标排放的府谷热电公司、方正自备发电公司、黄河龙华发电公司3户电厂责令停产整改,要求改造脱硫、除尘设施;对鸿邦污水处理公司下达督办通知,要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二是开展煤炭、电石铁合金、金属镁、火电、水泥企业“回头看”执法行动。为了巩固高耗能企业污染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按照各自的行业治理整改标准,对全县范围内的煤炭、电石铁合金、金属镁、火电、水泥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没有防尘设施的红草沟煤矿等3户煤炭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建设了防风抑尘墙;对矿井废水超标排放的冯家塔煤矿、三道沟煤矿和矸石乱倾乱倒的瓦窑坡煤矿、德丰煤矿立案处理;对污染防治设施老化的富达电石厂等10户高耗能企业要求改造了除尘设施: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或渣场不规范的9户金属镁企业立案查处。
三是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为了遏制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得到全面落实,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了逐一排查。责令未批先建的金牛活性炭等4户企业停止建设,补办了环保审批手续,并各处10万元罚款;责令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郭家湾电厂等4户企业停止试生产,各处10万元罚款;责令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的汇海洗煤厂等两户企业完善“三同时”手续,并各处罚款5万元。
四是开展活性炭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为了切实解决活性炭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对全县范围内投产和在建的14户活性炭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或煤气不能综合利用的企业全部予以立案处理。
五是开展环保后督察专项执法行动。对国控、省控、市控企业,限期治理、停产整改、挂牌督办企业加大环保后督察力度,对环境问题严重企业进行了重点督办,切实解决了该县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环保局共出动环境监察2960人次,检查企业275户,取缔关闭67户,停产整改3户,停止建设4户,限期整改65户,立案查处32件,罚款315万元,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污染整治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3.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食药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xxxx年x月xx日-xx月xx日期间,我局全面扎实开展了全县化妆品标签标识(含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县辖区现有在册化妆品经营企业xxx家,其中,专营企业xx家、兼营企业xxx家。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合理部署。我局接到此专项整治文件后,结合实际、全面部署、迅速安排,当即制定下发《xxxx年x县化妆品标签标识(含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集辖区x个基层市场监管所的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会议学习了文件确定的整治重点和重点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为保证此项整治工作效果奠定了一定基础。
2、逐户排查、摸清底数。针对化妆品企业容易出现变更转让和歇业停业的行业特点,检查人员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台账登记,通过电话询问、逐户走访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确定的检查重点对象逐一排查,着重检查辖区企业经营使用主体是否具有证照和范围,从业人员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台账信息,坚决纠正不合规定从业人员上岗现象,通过现场登记《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现场检查记录表》统计,初步摸清了全县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的底数,明确了重点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的区域分布,达到了全县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底子清楚,情况明确,台账信息登记基本准确的目的。
3、集中检查、严格执法。结合前期摸底调查所掌握的情况,在底子清、情况明的情况下,集中安排执法人员开展拉网式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各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经营使用化妆品标签标识等合法性、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涉嫌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xxxx年x化妆品专项整治信息内容表》所列项目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实地进行宣传普及《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着力规范经营使用企业要认真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杜绝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和违规标识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实效
4.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推动我市广告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重点治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广告案件,有效震慑违法广告行为,建立健全广告业诚信机制,不断净化全市广告市场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广告监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是今年以来在全市各类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美容(减肥)等虚假违法广告。市局广告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市级各媒体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严把广告发布关;监测指挥中心要加强重点类别广告的日常监测,及时召开监测分析会议,确定案源,交由各分局、县(市)局、直属分局查办。各分局、县(市)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广告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的广告承接登记、广告内容审查及广告档案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依法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工作重点
_、违法发布的医疗广告。未经卫生部门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擅自发布的医疗广告、医疗美容广告;利用新闻报道形式或健康专题节目(栏目)发布的医疗广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的广告;宣传或变相宣传治疗性病、艾滋病的广告;含有介绍药品、医疗器械及其性能等内容的广告;以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
_、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在大众传播媒体发布的处方药;未经药监部门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擅自发布的药品广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药品广告;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的药品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的药品广告。
_、违法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及保健用品广告;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的保健食品广告。
_、其他违法广告。含有不切实际承诺的招生广告;利用无法查实的疾控中心、诊疗中心名义开展健康普查活动的广告;借用正规旅行社名义宣传的违法旅游广告;使用医疗、药品广告语言夸大宣传的减肥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户外广告;违规发布的印刷品广告。
四、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_月_日开始,_月__日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_月_日—_月__日。市局将分批分类召开广告发布行政指导会,根据广告监测指挥中心监测结果,发布上半年违法广告监测通报、广告审查提示,对发布虚假广告且屡教不改的广告发布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各分局、县(市)局重点查处本辖区内违法发布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涉嫌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减肥广告;完成市局交办的医疗广告案件,并跟踪监督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第二阶段:_月_日—_月__日。重点整治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广告。市局广告监测指挥中心将根据监测结果,集中确定案源,各分局、县(市)局、直属分局统一联动,严厉打击食品广告违法发布行为。
第三阶段:_月_日—_月__日。重点整治药品广告。市局广告监测指挥中心根据监测结果,将违法药品广告交由各分局、县(市)局、直属分局立案查处,做到对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的全方位查处,切实规范药品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五、工作方法
5.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市药品食品监管局:
为了认真贯彻卫生部等六部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领导下,紧紧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在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初步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根据省、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2009年11月底,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和药监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卫生、公安、工商、经贸、物价、药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监局。同时制定并由政府办印发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乡(镇)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药品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
全事件。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分别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药监局与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和《药品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层层夯实了药品安全责任
二、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对药品广告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并对省局暂停销售的违法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经营企业 10 家,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取缔聚众虚假宣传销售保健用品和医疗器械行为1起,收缴违法广告宣传材料2000份,责令县电视台停止药品违法广告播出1起,未发现有省局暂停销售的违法广告药品,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
(二)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2009年12月和2010年7月,分别组织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和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宣传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企业、单位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律意识。同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限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查,企业和单位自行下架销毁非药品50余种次。至9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
5家,医疗机构30家,立案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2起,5种,货值4090元,罚款5250元。
(三)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一是县药监局加强了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抽验,对辖区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抽检36批次。其中:流通使用环节抽样20种、24批次,生产环节抽样10种、12批次,送市药检所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无质量问题。二是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推动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截止目前,全县16个乡镇卫生院和120个村卫生室已全部纳入“三统一”范畴,配送企业已为16乡镇卫生院和120个卫生室配送药品99.63万元
(四)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全年度县药监局配合省、市对辖区内生产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基本药物处方和工艺和再注册处方和工艺核查和GMP跟踪检查及GMP认证《生产许可证》换证检查 9次,协助外地药监局核查本地企业药品 25 批次,对13家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GSP跟踪检查和重点检查,2家GMP认证证书到期的制剂生产企业和1家新办药品零售企业通过了GMP和GSP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企业均按要求限期进行了整改。加强对药品购销行为监管,查处无证经营药品1起,货值1000元,罚款600元。
(五)进一强化了药品技术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
品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快检箱等设备开展现场药品快速筛查工作,全年快鉴药品137批次,监督抽样药品55批次;不断完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充分利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加大药械不良反应报告力度,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2份, 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8份;共出动检查人员291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293家,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案件4起,立案1起,当场处罚8起,罚没款950。查处假劣药品9种次,标值715元,其中:假药1种次,标值150元;劣药8种次,标值565元;
(六)开展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培训。共发放有关资料22570余册(份),培训相关医务人员110人次,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152人次。
自去年底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来,截止到11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386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293家,立案5起,结案5起,当场处罚8起,收缴罚没款8630元。查处假劣药品14种次,标值4665元,其中:假药6种次,标值4250元;劣药8种次,标值415元;查处不合格医疗器10种次,标值1933元;取缔聚众虚假宣传销售保健用品和医疗器械行为1起,收缴违法广告宣传材料2000份,责令县电视台停止药品违法广告播出1起;监督销毁医疗机构过期麻醉精神药品11种次。现场快鉴药品137批次;监督抽样药品55批次,其中:基本药物监督抽样35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样6批次。
三、存在问题
(一)、由于机构改革和职能的调整,对开展药品安全专项 整治的力度受到一定影响;
(二)、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还有待加强;
(三)、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四)、一些重难点问题的监管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四、下一步打算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稽查打假力度。抓好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稽查工作,突出案件查处。加大基本药物监管,实现基本药物品种检查与抽验全覆盖,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二)、继续加大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和药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三)、加大药品经营秩序规范力度。
6.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继续深入整治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努力营造文明诚信的药品广告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广告虚假违法宣传行为,坚决遏制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确保整治工作适用法律有依据、监管措施有落实、综合治理有成效。
二、整治对象和查处重点
本次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对象为各类媒介在屏边县发布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重点整治利用报刊、电视频道、广播、信息网站等媒体以及在药品零售网点发布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重点:
(一)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专家身份,向老百姓推荐药品服务或者介绍药品服务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的广告。
(二)、超出审批的功能范围,对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含有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广告。主要是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发布广告、篡改审批备案内容发布广告、利用失效文号发布广告等行为;以及在广告中对产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进行夸大宣传或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广告中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几个疗程痊愈”等不科学的用语和表述功效的断言等内容。
(三)以新闻形式和健康专题节目(栏目)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以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四)处方药在指定的专业医学、药学刊物以外的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五)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进行宣传;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任意夸大疗效。
(六)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类违法药品广告。主要是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擅自发布药品广告;取得相关资质在互联网上发布未经审批的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性药品”广告。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药品广告集中专项整治时间为7个月。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
1、增强对违法广告的监管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执法水平;综合部署,切实落实各项整治目标任务,杜绝虚于监管、敷衍了事。
2、建立广告监管执法长效机制。要健全广告监测档案、监测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构建违法广告预防机制,建立企业约谈告诫制度,定期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企业进行约谈告诫,增强企业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危害性的认识,建立企业广告发布信用档案,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9月)
1、开展广告定期监测工作。要建立广告监测主管有领导、监督有部门、监测有专人的工作机制,确定辖区内重点监测媒体,利用配备的摄像、录像等执法装备对重点电视频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重点报刊和重点广播进行定期监测和数据统计。在做好日常监测的同时,组织2次以上集中监测和检查,曝光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来源:好范文 http:///)广告品种,扩大整治效果。
2、开展药店违法广告物清理。要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广告的清理,及时监督各药品经营单位自行清理店内外的违法药品招贴、牍匾广告,同时对广告环节暴露出来的药品质量和药品流通问题,进行查处和规范。加大执行力度,监督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州局暂停销售通知,确保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到位。
3、集中打击一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对监测中发现的一般违法广告,要及时对其广告主进行约谈告诫,责令广告主或相关媒体立即停止刊播,并发布更正启事,向药监部门作出整治承诺;对监测到的或外地移送的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违法广告,要及时移送同
级工商部门处理,同时报州局市场科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ip地址在本辖区内的网站的检查力度,对发布严重违法药品信息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移送同级通信管理部门核实关闭;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的违法网站,依法认定
并责令停业;对拒不改正的,报州局上报省局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
5、将每月查处的违法广告填写《违法广告统计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州局市场科。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梳理,提练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并将专项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上报州局市场科。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整治违法药品广告作为年度工作的重大事项,纳入开展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本辖区内违法药品广告的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联动,联合监管。要主动向县党委、县政府汇报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广告监测和处理报告,力争将整治违法药品广告纳入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中;要加强与工商、电信、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完善监测信息的通报、移送、查办工作程序,建立快速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整顿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坚持“打击和建设并重、处罚和教育并重”,综合运用约谈告诫、督促整改、移送处理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多种手段,明确区分一般性违法与严重违法处理界线,做到既整治违法行为,又规范市场秩序
7.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按照XX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州市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市市监药监字〔2021〕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营造氛围
一是及时部署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制定了方案,将文件传达至分局,确保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落地落实。二是组织自查报备。通知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围绕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督促已开展网络药品销售的经营企业立查立改、边查边改。二、明确重点,集中整治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方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九个方面对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是否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超出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药品网络销售;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通过网络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未经注册的进口药品;通过网络违规销售医疗机构制剂;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或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而销售处方药;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开展药品网络信息服务;
通过网络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其他网络销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2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网络销售,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余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2家。
三、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总体向好,检查的2家药品经营企业企业均为入驻饿了么、美团等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药品销售,未发现有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未取得药品经营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通过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8.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
依据《巴彦淖尔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开展全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辖区药品安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我市药品市场秩序,促进我市药品市场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采取有力措施,打假治劣,净化药品市场,提高药品质量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按照“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药品全过程监管。控制新开办企业的数量,推进药品企业整体素质提高,加强监督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维 1
护良好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四)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公众关注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突出问题,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杭锦后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
组长:全国斌政府副旗长
成员:王来平旗纠风办主任
闫峰旗药监局副局长
贺鹏旗卫生局副局长
程国用旗公安局副局长
刘永生旗经济局副局长
刘志刚旗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要承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一是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大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异地经营、出租柜台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的合法性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在全旗积极推行高风险品种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提高
质量追踪能力。
二是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储存条件和非法生产和使用制剂等方面的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社会影响和危害十分严重,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会同有关部门,对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销售的行为,进行深入治理整顿。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相关产品上市许可。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2、深入开展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增强与邮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向邮政部门通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关信息,加强邮寄药品的合法性审查。同时,联合工商部门加强通过物流公司、运输公司等方式运送药品的监督检查,有力堵截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的渠道。
3、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专项检查,对发布违法广告药品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严厉打击互联网上违法宣传和销售药品的行为。联合、工商、公安、电信等部门,加强对互联网上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销售药品行为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非法网站宣传或销售药品的监督,对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给予从重处罚,实施有力打击,切实加强对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行为的监管。
5、开展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重点对降糖类药品中非法添加格列苯脲、盐酸二甲双胍等;镇静安神类药品中添加地西泮、苯巴比妥;减肥类药品中添加盐酸西布曲明、芬氟拉明;哮喘类中成药中添加茶碱;补肾壮阳药品中添加枸橼酸西地那非等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可疑药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经检验确定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依法从重查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义诊等方式销售药或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
6、提高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的靶向性。保质保量完成市局下达的药品抽验任务。
五、工作安排与具体要求
(一)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部署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1月上旬)。分析当前全旗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解决方案,部署专项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是实施阶段(2010年1月中旬-2011年5月)。按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是总结巩固阶段(2011年6-8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探索健全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确定监管工作的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真抓实干,确保专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形成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要保证实时受理药品安全问题的举报,保证举报渠道畅通无阻,保证举报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
五是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重点问题的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创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的舆论环境。
9.荷花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九
荷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荷花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总支、镇辖各单位:
现将•荷花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附件:•荷花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〇一0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医药安全整治方案通知抄送:县食品药品管理局。
荷花镇党政办公室2010年11月16日印
(共印20份)
荷花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我镇药品安全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函„2009‟19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为原则,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项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单位的药品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不断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逐步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王肇文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杨再贵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各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农村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
患。
(二)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药的高压态势
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各种方式制售假药以及中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9号)的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重大事件。
(三)大力整治违法药品广告
工商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和传单等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四)大力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大力整治以食品、清毒产品、保健产品、化妆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上市以及非药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行为。开展对制售假劣一次性输注器、骨科植入物、心脏起博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和人工心脏瓣膜等的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药品供应流通环节监管
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大力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管,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会同公安、卫生院等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强化对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等经营使用监管措施和检查力度,防止违法违规药品行为反弹和流弊现象发生。
(六)强化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药械安全监管
突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疫情防控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抽验力度,确保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七)大力加强临床用药的监督管理
卫生院要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规范医疗用药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伤害。卫生院及其下属门诊及诊所要加强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建立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
四、实施步骤
此次本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1月)
加强对药品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众合理用药、吃药知识,为药品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11月-2011年6月)
各医疗机构、药店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向社会公布药品安全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投诉。加大药品市场秩序的整治,切实解决好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0年10月-11日)
结合本镇实际,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特别要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的大局出发,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实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要加大新闻曝光力度,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整治工作氛围。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镇食安办.卫生院、兽防站、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效能,严厉查处重大案件,及时消除隐患,净化药品市场。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镇人民政府举报电话:)
附件:
荷花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主任
镇财政所所长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荷花派出所所长
荷花工商所所长
县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科长
兽防站站长
彭红军镇自来水厂厂长
10.德胜中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十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
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根据宜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州市教育系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发〔2014〕24号)文件和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有关部门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思想,按照《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一、工作目标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全面排查整治我校学生宿舍楼、教师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图书室等门窗设置影响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掌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建立基础台账,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师生防范火灾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管有机结合,推动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小组
组长:刘思宇
副组长:覃初黎廖振全谭耀武
成员:各室全体成员及各班主任
二、整治重点
学生宿舍楼、教师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进行排查,并一律予以拆除。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4年5月30日开始,到2014年9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推动阶段(2014年5月30日前)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4年5月30日至8月31日)
成立排查整治小组,对校内人员密集场所逐一开展自查整治,并建立台账,从6月起,每月10日前要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9月1日至9月15日)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整治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研
究制订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等任副组长,各室主任、副主任及班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副校长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材料汇总上报工作。成立自查整治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拆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外墙门窗障碍物。
(二)认真履职和督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要树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全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集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障碍物的火灾危险性,剖析近年来典型火灾教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德胜中学
11.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一
根据《XXX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XXXX发[2009]XXX号)的要求,确定从现在起,利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2年左右的深入整治,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优化我县医药产业结构,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杜绝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成都
市金牛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政府法制办左巧主任任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磊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贾小怡、县公安分局副局长刘继波、金牛工商局副局长祈美君、县科技产业局副局长胥进为成员。从现在开始至2011年8月,负责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有关事务。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成都市金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统一协调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见附件2)。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重大案件。
(二)整顿和提高药品质量标准。严格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四)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的主办者,严格落实药品广告主、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五)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开办药品企业;严格规范非药品物流企业储存配送药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及整治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成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机制。药品监管、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对触犯刑事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公安机关对涉及假药的刑事案件要组织力量及时破案,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危害性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要加大督查督办和组织协调力度,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依法到位。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整治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牵头制定违法药品广告整治方案。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打击违法药品广告机制,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
(二)县科技产业局负责牵头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县科技产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推
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打造五块石——成彭路医药物流园县,鼓励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药品连锁经营,改变县内药品批发企业规模小、分布散的格局。引导、规范县内XXXX等X家较大规模的药厂(产值在1千万以上)创制新药。加强行业管理,保证基本药物足量生产供应。县食药监局要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要积极引导天回镇街办等拆迁重建地县零售药店重新布局。
(三)县食药监局负责牵头制定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规范药品流通市场,对成彭路药品批发企业比较集中地方进行集中整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大力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督促辖县内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严格执行产品召回制度。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药械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疫情防控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抽验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防控药械的违法行为,确保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四)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培训,积极推进临床药师制度实施,规范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县卫生局要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管理力度,督促各注册医疗机构制定合理用药工作方案。要积极推进临床药师制度实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生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监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
应症、超剂量用药。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六、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分阶段: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
研究制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月~2011年7月)
相关部门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要定期研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的。要注意把整治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管源头、管长远的监管制度、机制,着力从长效机制的建设上探索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三)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8月)
相关部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长效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七、工作要求
(一)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处罚与教育并重,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大力推进电子监管,提倡全过程
和实时监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监管成本;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妥善处置。
(二)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县政府协调小组会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接市政府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措施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普及安全用药知识。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联系,畅通信息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 分别于2010年1月、2010年6月、2010年12月和2011年7月底之前,按时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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