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山煤矿安全现场管理办法

2024-08-01

2011年青山煤矿安全现场管理办法(共5篇)

1.2011年青山煤矿安全现场管理办法 篇一

千秋煤矿2011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为认真开展“五优”矿建活动,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强化矿井安全、高效、整洁原则,以管理标准化、示范化矿井为基础,以经济杠杆为动力,充分调动全矿干部职工大干标准化工作积极性,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经矿研究决定,修订《千秋煤矿2011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集团公司“保一级、求巩固、促提高、创精品”的工作思路,继续推动质量标准化不断向深层次迈进,为实现安全生产奠定更加牢固的基础,进一步深化质量标准化是煤矿一切工作基础的认识,认真落实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强化管理,狠抓落实,提高达标层次,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精品工程建设,提升整体质量达标水准,确保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寅 曹振华

副组长:吴保成 丁洪伟 王延国 别小飞 张慧敏 赵 帅

任炳坤 彭 明 郭献忠 王建清

成 员:王海林 刘景书 石玉旺 魏向志 梁 涛 王丙周

高勇志 李勇强 苏忠孝 豆亚伟 李建华 方五帅 陈宜欣 张 帅 王付杰 聂振伟 张存旺 李彦民 李彦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彦峰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安全质量标准化具体工作。

三、奋斗目标

以 “五优”矿井创建工作为目标,迅速在全矿掀起“大干质量标准化,严管军事化、狠抓精细化”热潮,积极开展质量达标活动,争取在2011年把我矿“五优”矿井创建工作推向更高层次,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具体要求为:

(一)矿全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国家一级、省一级。1、2011年安全质量达标目标

全矿井 省一级 质量最低得分95.1分 采煤专业 省一级 质量最低得分95分 开掘专业 省一级 质量最低得分94分 机电专业 省一级 质量最低得分96分 运输专业 省一级 质量最低得分96分 通风专业 省一级 质量最低得分94分 地测专业 省一级 质量最低得分96分 调度专业 省一级 质量最低得分96分 爆破专业 省一级 质量最低得分95分

2、在现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保持21141工作面工程质量不能滑坡,21172工作面、进风缆车巷、二水平轨道运输大巷、地面洗煤厂、综采车间建成高标准示范化样板工程。

(二)目标分解

1、采煤系统由综采车间、调度室具体负责

采煤系统负责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及综采车间质量达标工作,按要求完成矿井规化目标任务,同时抓好示范化,采煤工作面达标工作。两个采煤工作面严格按集团公司示范化标准要求进行管理、考核。优良品率达到100%并建成高标准、高质量示范采煤工作面。

2、掘进系统由生产科具体负责

掘进系统负责开掘工作面工程质量及 21172工作面、21221工作面达标工作,按要求完成矿井规划目标任务及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质量达标项目,保证采掘关系正常,按期完成重点计划工程,同时抓好示范化,掘进工作面达标工作,对掘进工作面严格按集团公司示范化标准要求进行管理、考核。消灭不合格品,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100%并建成高标准高质量示范化工作面。

3.开拓系统由地测科具体负责

开拓系统负责开拓工作面工程质量及进风缆车巷质量达标工作,按要求完成矿井规划目标任务及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质

量达标项目,保证采掘关系正常,按期完成重点计划工程,同时抓好示范化,开拓工作面达标工作,对开拓工作面严格按集团公司示范化标准要求进行管理、考核。消灭不合格品,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100%并建成高标准高质量示范化工作面。

4、机运系统由机运科具体负责

机运系统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工程质量及洗煤厂(主副井绞车房、地面变电所)质量达标工作达标工作,按要求完成矿井规化目标,保证全矿井供电安全可靠。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同时抓好示范化运输线路、硐室、皮带运输大巷达标工作,严格按集团公司示范化标准要求进行管理、考核。今年争取建成4个标准化示范硐室,两条运输大巷,两条轨道下山、2条运输皮带巷、地面洗煤厂,示范化工程。

5.通风区

通风区负责“一通三防”工程质量达标工作,按要求完成矿井规划目标任务,保证全矿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和防尘管理,瓦斯监控系统正常使用。保证瓦斯抽放系统正常运行和抽放效果,保证瓦斯治理专项措施有效并落实到位,杜绝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同时抓好示范化通风矿井达标工作,严格按集团公司示范化标准要求进行管理、考核。

6.地测科

地测科具体负责地测工程质量达标工作,按要求完成矿井规化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强图纸资料的管理,加强水文和地质预测预报,杜绝透水、瓦斯或其他事故发生。

7、调度室

调度室负责调度工程质量达标工作,按要求完成矿井规划目标任务,同时要完善各项生产调度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调度,杜绝因指挥失当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8、爆破(火工品)

保卫科、供应科负责全矿火工品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落实、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9.防冲科

防冲科具体负责防冲工程质量达标工作,按要求完成矿井规划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强各种冲击地压预测预报的管理,杜绝因冲击地压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10.安检科

安检科负责全矿井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即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进行综合管理,按要求完成矿井规划目标任务,确保今年顺利完成安全质量目标。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开展情况,并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考核办法》验收考核,落实旬检月评及奖惩兑现制度。

四、检查标准及评比办法

1、检查标准:执行国家局颁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河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

2、零星工程由各分管科室制订相应标准,没有标准不准施工,否则不予验收和结算工资。

3、检查评比办法:

(1)每旬由安检科质量办牵头组织,各系统分管科室参加对所管辖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打分,并将结果汇总报安检科存档。

(2)月末由安检科组织系统分管科室及区队有关人员参加分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爆破八个专业进行系统内检查验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对弄虚做假者,经检查落实后,追究个人责任。各系统区队实行交叉互检,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公正、公开、合理、真实。

(3)对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一年内连续两个月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4)安检科负责全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验收、考核、并落实奖罚工作,对工程质量、文明生产责任区的工作质量采用不定期检查与旬检相结合,根据每旬检查情况合理打分,检查中被检单位工作不主动,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除按本办法处罚外 6

还将依照《千秋煤矿质量标准管理细则》和《千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保证金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5)每月底由调度室牵头组织,有企管科、劳资科、生产科、地测科、机运科、机械化、安检科质量办、被检单位的队长、技术员参加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达不到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的,不予签字、验收,劳资科不予支付工资,严重的还要进行返工并包赔材料费用。

(6)每月月底对工程进行验收,每月月初由各系统分管科室结合标准化办公室制订本月工程标准。

五、具体措施和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在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三个转变,一个转移”(三个转变:一是质量标准化由一般的达标向深层次的精品工程转变;二是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三是由检查型控制向全员全过程控制转变。一个转移:重心由大巷、硐室达标向采区工作面达标转移,加大工作面两巷支护革新力度,使我矿每条巷道达标)。

2、建立机构、完善制度。各单位要按要求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保障体系,明确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班组有质量验收员,建立区队、班组多级质量管理体系,层层把关。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质量标准化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专管人员的管理水平。建立并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制定详细可靠的培训计划,对职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达到懂标准要求、干标准活、上标准岗,把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到生产现场的全过程中。

六、严格现场管理,强化检查及验收制度

1、标准化办公室对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日检、旬检、月考核、评比,并根据日检及反馈信息下发整改通知单。

2、建立质量标准化验收制度,规范验收办法。检查时要使用专业用具,上尺上线、记录数据,检查标准依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比办法》以及作业规程、措施、制度和实施细则。

3、各单位标准化工作要有自查资料、班安全质量验收资料,对存在问题、处理情况及月总结,月底前报标准化办公室,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综合评定各单位标准化工作情况,根据达标情况给予奖罚。

七、其它

1、日检中,新发现问题依据《千秋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进行处罚。

2、矿属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及奖惩依据《安全质量标准化风险抵押办法》执行。

3、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基金账户,基金账户的资金来源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提取与奖励办法》的规定,每月根据我矿实际产量,按每吨5元进行提取。其中的2.5元由集团公司统筹支配,其余的2.5元用于我矿各种材料、设备的购置和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的支出,并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具体负责所提取资金的使用情况。除以上每吨提取5元之外,每吨再提取1元,用于奖励取得优良工程的单位和个人。财务科要对提取的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安全质量标准化基金用于奖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搞的好的单位。

4、对标准化使用材料费的管理,依据每月下达的各项标准化计划,各单位所使用的材料每月8日前把下月计划报质量办进行审批,凡不属于计划内的材料一律不予审批。

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核心是思想认识到位,我们将努力克服矿井压力大、生产环节多、自然条件差的严峻局面,继续完善标准化制度,科学规划,精心布署、增加投入、抓好落实,切实将质量标准化作为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附:

1、千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试行)

2、千秋煤矿2011年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

千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五优”矿井创建的整体水平,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方针,按照安全、高效、整洁、明亮的原则,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经济激励制约机制,以创建安全质量示范矿井为基础,实现动态达标,争创一流工程,特制订千秋2011《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试行)》。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办法

1、采掘工作面、巷修、通风设施、瓦斯抽放工程、瓦斯监测设施、机电硐室、运输大巷等,按照安全管理、工程质量、设备质量、文明生产标准进行检查,每旬一次,每月三次,每月得分以三次检查平均得分为准。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责任区检查:A类巷道每旬一次,每月三次,每月得分以三次检查平均得分为准;B类、C类巷道和硐室每月一次。A类巷道主要指采掘工作面正在使用的巷道和主要运输及进风巷道;B类巷道主要指运输量和行人相对较少的运输巷道;C类巷道主要指停产的采掘巷道、总回风巷道、专用回风巷。工作质量标准化每月检查一次。

2、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考核依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查考核。

3、机电运输及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依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文明生产责任区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矿制定出分项标准和细则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行百分考核,其中安全管理占总分的20%,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文明生产占总分的80%。按四者折合后综合得分进行奖惩。

5、上级部门、矿领导和有关业务科室的日常检查情况纳入月检结果挂钩考核。

二、奖惩考核方案

1、奖励前提条件:

按月平均得分和产量(或进尺)综合考核,定出单位当月奖励额。凡单位月内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文明生产四者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1)采煤工作面

a、综采: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及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以90分为基数,(含90分),每万吨 450元,每增加1分,奖10%,即:450 ×(1+10%×分差)×产量(万吨)

b.炮采: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以90分为基数(得90分不奖不罚),4500元/万吨,每增加1分,奖10%,即:4500×(1+10%×分差)×产量(万吨)

(2)开掘工作面

a、煤巷: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以90分为基数。

Ⅰ、其中锚网索支护以90分为基数,(含90分)60元/米,每增加1分,奖10%。

即:60 ×(1+10%×分差)×进尺(米)

Ⅱ、其中锚网索加U型钢支护以90分为基数,(含90分)90元/米,每增加1分,奖10%。

即:100 ×(1+10%×分差)×进尺(米)

b.半煤岩巷: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以90分为基数,(含90分)100元/米,每增加1分,奖10%,即:100×(1+10%×分差)×进尺(米)

c.岩巷: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以90分为基数,(含90分),110元/米,每增加1分,奖10%,即:110×(1+10%×分差)×进尺(米)(3)通风设施和瓦斯抽放及监测工程

已采区为单位进行检查,每个采区通风设施、监测设备和瓦斯抽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含90分)每采区奖励1000元,每增加1分,加发10%。

即:1000×(1+10%×分差)

(4)巷道维修工程

扩修巷道: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以85分为基数,(含85分)60 元/米,每增加1分,奖10%,即:60×(1+10%×分差)×长度(米)

2、罚 款

凡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在85-89不奖不罚,(含85分)在80-84分(含80分)一律进行罚款,其中:

(1)采煤工作面

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在80-84分以下(含80分)

1.综采:按每万吨 450 元的50%进行罚款,每降低1分罚款增加10%, 即:450×(50%+10%×分差)×产量(万吨)

2.炮采:按每万吨4500元的50%进行罚款,每降低1分罚款增加10%,即:4500×(50%+10%×分差)×产量(万吨)

(1)综采: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在79分以下的,按每万吨450元进行罚款,每降低1分罚款增加10%,即:450×(1+10%×分差)×产量(万吨)

(2)炮采: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

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在79分以下的,按每万吨4500元进行罚款,每降低1分罚款增加10%,即:4500×(1+10%×分差)×产量(万吨)

(2)开掘工作面

1、煤巷: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在80-84分(含80分)以下的。

Ⅰ、其中锚网索支护巷道,按每米 60元的50%进行罚款,每降低1分罚款增加10%,即:60×(50%+10%×分差)×进尺(米)

Ⅱ、其中锚网索加U型钢支护巷道,按每米 90元的50%进行罚款,每降低1分罚款增加10%,即:90×(50%+10%×分差)×进尺(米)

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在79分以下的,按每米90元进行罚款,每降低1分罚款增加10%,即:90×(1+10%×分差)×进尺(米)2.半煤岩巷: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在80-84分(含80分)以下的,每降低1分罚款增加10%,即:100×(50%+10%×分差)×进尺(米)

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在79分以下,每降低1分罚款增加10%

即:100×(1+10%×分差)×进尺(米)

3:岩巷: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在80-84分(含80分)以下的,每降低1分罚款10%,即:110 ×(50%+10%×分差)×进尺(米)

按月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在79分以的按每米110 元进行罚款,每降低一分罚款增加10%,即:110 ×(1+10%×分差)×进尺(米)4:通风设施和瓦斯抽放及监测工程

已采区为单位进行检查,每个采区通风设施、监测设备和瓦斯抽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得分达到80-84分以下的,(含80分)每采区罚款1000元,每增加1分,加发10%,即:1000×(1+10%×分差)。

三、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责任区

按河南省原煤炭工业局颁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根据井下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划分和巷道类型、巷道长度及得分进行奖罚。

硐室:

1、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查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按每个900元进行奖励,每增加1分,加奖10%,即:900 ×(1+10%×分差)。

2、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

查考核,得分在80-84分以下的(含80分)的,按每个 900 元的50%进行罚款,每降低1分加罚10%,即:900 ×(50%+10%×分差)

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查考核,得分在79分以下的,按每个900元进行罚款,每降低1分罚款增加10%,即:900×(1+10%×分差)。

1、A类巷道: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

(1)按月文明生产和安全管理、设备质量、文明生产四者折合后的综合得分计算,在90分(含90分)以上,按每米90元进行奖励,每增加1分,加奖10%,即90×(1+10%×分差)× 巷道长度(米)/100。

B类巷道参照A类巷道执行,奖励标准为每100米90元。C类巷道参照A类巷道执行,奖励标准为100米60元。

四、奖(罚)金分配办法

(一)奖罚主要对准单位管理人员(包括质量验收员)进行分配,金额由该单位各项奖罚折合后确定。

(二)个人奖罚数目根据单位奖(罚)金额及管理人员多少进行分配,根据承担责任大小不同,队长、支部书记为其余人员的1.5倍。

(三)、每旬由安检科质量办组织验收,各分管科室、被验收单位的队长、技术员、验收员必须参加,验收采取现场打分的形式。

(四)、生产科室负责人每月根据所包系统单位奖励金额的平均数进行奖励,副总根据所包系统单位奖励金额的平均数的2倍进行奖励。

(五)、安全质量检查员对所包单位奖励金额平均数的0.7倍进行奖励。

(六)凡单位发生轻伤1人次,扣罚单位奖励金额的50%,所包科室和包保安全质量检查员扣罚奖励金额的30%,凡单位发生重伤1人次,事故单位不予奖励。分管科室和安全质量检查员奖励不予兑现。

五、井下巷道文明生产区域划分

1、文明生产责任区的划分原则上以谁使用谁管理为依据,未移交时由施工单位负责直至移交。移交后由矿统一安排。

2、巷道必须达到移交标准后才能移交,移交后其文明生产由接收单位负责。

3、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划分后,原则上以以调度室划分的为标准,接收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确实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的,分管内部必须经分管矿长同意,到安检科备案。

4、巷道文明生产管理单位只负责文明卫生。巷道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没有移交的巷道由施工单位负责,已经办理移交手续的巷道,由接受单位负责。

六、其它

1、根据生产实际,对各类检查细则及评分办法进行不断完善、修改及补充。

2、此《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此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千秋煤矿2011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细则

一、采煤方面

1、液压泵站压力符合规程规定,不得私自调动,否则每次罚区队500元,司泵工100元。

2、若炮采面出现“软关门 ”现象 , 每次罚区队500元。

3、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尾必须装设能发出起动和停止信号的装置。其间距不得超过 20m。否则罚队500元,第一责任人100元。

4、严禁用溜子皮带运送单体柱、木料、工字钢等物料,否则罚单位1000元/次,个人200元/次。若确需运送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5、工作面下巷转载机必须装有安全防护装置 , 否则罚队300 元,行人经常跨越的地段,必须设置过桥,否则,罚队300 元。

6、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打开离合器、切断电源;检修后或接班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人员无危险后 , 方可接通电源,否则罚单位100 元;采煤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否则,每次罚单位200元/次,罚责任人 100元。

7、工作面安装、拆除、初次放顶、结束放顶、结束密闭 , 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否则,罚区队 2000 元。

8、工作面使用单体柱支护的三用阀一律沿煤层倾向布置,上下巷支柱一律沿煤层走向布置,严禁指向人行道,单体柱必须编号管理,否则每根罚 100元。

9、工作面架间各种卡子和销子少一处罚100元。

10、工作面上下拐头袋墙、风帘、瓦斯探头吊挂不好,一处罚200元。

11、作业规程和管理措施不合格,罚单位500元,主管领导200元、技术员100元。

12、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单体柱压力监测并有记录,没有监测仪器和班记录,罚单位100元/次。

13、采煤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大于100-150mm要打撑柱加强支护,不采取措施生产,罚单位100元/架,工作面背木不规定背设每棚罚款100元。

14、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炮采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超过罚单位100元/架。

15、工作面及上下巷使用单体液压柱支护柱、排距、迎山角度合适,架设牢固,不前倾倒仰、推磨,同时每根支柱必须有防倒措施,否则每根支柱罚 100元。

16、工作面顶板不能出现台阶下沉,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必须接顶严密,无浮煤、矸,否则罚队100元/架。

17、炮采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直径100mm≥90KN,支柱全部同性能、同规格,不缺柱、梁,否则罚100元/根;工作面出现单挑梁每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18、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超过规定罚100元/根。

19、支柱钻底量大于100mm时,支柱要穿柱鞋,否则罚100元/根。

20、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现连续3根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过大,否则罚100元/根,综采支架歪斜不超过±5°,超过罚200元/架。

21、采煤工作面缺梁少柱、烂网,每根罚100元/处。

22、液压支架漏液、窜液、倒架、咬架、错架,超过200mm罚100元/架。

23、工作面要做到三直、二平、一净、二畅通,否则每处罚300元/次。

24、不及时移架、护帮板不能正常使用,罚责任单位100元/架。

25、采煤工作面上、下机头、机尾特殊支护不符合规定,安全出口不畅通,罚责任单位500元/次,26、工作面上、下端头应与切顶线放齐,严禁超深,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否则罚100元/米。

27、采煤工作面上下巷超前支护不得低于20m、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高度不低于1.6m(综采1.8m)、有0.7m宽的人行道、上下巷净高不低于1.8m,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米。

28、上、下巷超前支护支柱要达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100mm,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根。

29、各种电缆管线按规定吊挂成一条线,发现没按规定吊挂,罚责任单位200元/处。

30、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有力,挡矸有效,特殊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少柱罚责任单位100元/根。

3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大于1m,最大突出部分大于200mm,罚责任单位 100元/米。

32、工作面溜子不平或弯曲,少刮板、坏刮板,每处罚责任单位 100元/次、个。

33、工作面备用柱按规定码放,否则罚责任单位 100元/根。

34、采煤机及各转截点坚持使用降尘喷雾,否则罚责任单位 200元/次、处。

35、乳化液泵站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36、乳化液泵压力炮采≥18mpa最低不得小于15mpa(综采≥30mpa)压力不够,罚100元/次,主管路吊挂不整齐、漏液罚责任单位 100元/次、处。

37、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综采不低于3-5%)有现场配比检测工具达不到要求,罚责任单位200元/次。

38、泵站、机电设备卫生不好每台每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39、工作面上、下巷溜子机头、机尾要有压(戗)柱,小绞车要有地拖梁,地锚或牢固的四压、二戗,每少一根罚责任单位200元。

40、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7°,超过规定每架罚100元。

41条、各种物料、配件、必须码放在规定的位置,码放整齐,小件入箱,捆绑符合防冲规定。并挂牌管理。配件材料牌必顺注明规格、型号、单位责任人。否则。300元/处。

42、工作面运输机机头与顺槽运输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否则罚款100元。

43、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否则罚100元/架。

二、掘进、开拓方面

44、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生产科下达的开工、复工、停工通知单进行施工,否则罚队长100元/次,单位2000-5000元。

4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支护形式或其它参数(如需改变时,以生产科的书面 23

通知书为准)否则罚队长、技术员各100元,区队2000-5000元,造成不安隐患或永久缺陷者加倍处罚,工程按不合格处理。

46、施工单位要保护好所有测点,对人为破坏或私自移动测点位置的罚责任人100元,找不到责任人罚责任单位1000元。

47、掘进工作面及扩修巷道所打锚索滞后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否则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48、锚杆、锚索安装松动、质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根。

49、锚喷巷道必须达到设计厚度,表面平整、光滑并留有检查孔,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米。

50、砼浇砌巷道(含硐室)壁厚达不到设计要求罚责任单位500元/平方米。

51、挖打底拱时砌厚、挖深基础深度不够或不到实底,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米。

52、砌碹锚喷巷道在1平方米内瞎缝、裂缝、蜂窝、露筋超过规定,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53、架棚巷道的中线、腰线、三角线、棚距、净高、净宽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误差值,罚责任单位 100元/棚。无中线、腰线、三角线或不清者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54、连板、撑木、背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罚责任单位 100元/根。

55、因工程质量或不符合有关规定被勒令停产的单位,必须无条件进行停产整改,凡被停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3000元。

56、扒斗机无照明无道卡子(或使用不当)护身网不能正常使用,用其它材料代替操作手把,发现每次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57、没有进行班安全质量验收或验收不严格、无验收资料,每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58、对卫生区内的电缆、电缆钩、管路、通风设施、皮带架,发现一处(个)不卫生,罚责任单位200元。

59、专项或特殊地点施工不按要求施工,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

60、拱形支架少卡缆或卡缆螺丝松动,罚责任单位200元/个。

61、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受损变形支架及时修护,否则罚责任单位 100元/棚。

62、喷浆时必须提前对原巷道进行冲洗,否则停止工作并罚责任单位500元。

63、喷浆时必须对电缆管路及其他设施保护好,掉的废料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否则罚责任单位 100元/米。

64、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并保持完好,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

65、启动掘进机必须提前发出警报,铲板前方和截割臂托架下方不得有人,架棚时 , 应断开掘进机隔离开关,否则,罚责任人 100 元。

66、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否则每次罚司机 100 元、单位1000元。

67、更换掘进机截齿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气控制和供电电源隔离开关,否则罚100元。

68、使用掘进机掘上、下坡巷道时,必须有防滑设施 ,否则罚责任单位 200 元。

69、锚网巷道的底部 超过400mm 必须补打锚杆,少一根罚责任单位100元。

70、对扩修巷道工程质量必须按规程要求(巷道卫生、材料码放整齐),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

71、对光面爆破不按措施规程执行的,罚责任单位300-500元/米。

72、干杂活的单位仍按标准月底验收,达不到要求的,罚责任单位1000-3000元。

73、网头搭接及连网不合格、烂网,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74、施工场所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路线图,图板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次。

75、锚网支护巷道没经过验收不准喷浆,否则按不合格处理,并罚责任单位500元。

76、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差,有断梁拆柱、空帮、空顶等现象的,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77、掘进工作面使用绞车出煤过程中,绳道内严禁人员作业,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

78、掘进工作面使用皮带输送机运输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安装卸料台,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

79、掘进工作面停风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否则 , 罚单位500元。

80、扒斗机滑轮使用专用地锚,绳头必须用专用绳卡子固定并且不少与规定数,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

81、锚杆托盘必须紧贴巷壁,锚杆外露长度小于50mm,锚杆间排距超过规定必须及时补打锚杆,其角度同层面夹角应垂直,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根。

82、巷道严禁出现流水棚、推磨棚、倒仰棚、前倾棚、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棚。

83、锚杆支护未做锚固力拉力测试,煤巷锚杆支护未进行顶板离层监测、锚喷巷道未做喷层强度测试,每次每根罚责任单位200元。

84、架棚支护掘进巷道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前探梁和防倒棚装置,空顶距超过规定的、锚网巷道未及时打护顶锚杆的,罚责任单位1000—3000元/次。

85、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水沟畅通,否则罚款100元。

86、巷道内材料工具码放整齐,小件入箱,并挂牌管理,否则,每处罚款100元,材料捆绑符合防冲规定,否则每处罚款300元。

87、施工时地质条件变化时,要有补充措施,否则罚款500元。

88、混凝土配比、搅拌不符合规定的,每次罚款500元。89、架棚巷道连板棚梁接口卡缆间距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每处(架)罚款100元

90、锚杆、锚索、预应力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否则罚100元/根。

三、机电运输方面

91、井下所有供电电缆,应吊挂有序,严禁交叉吊挂和缠绕吊挂,不得压埋、落地或用铁丝吊挂,否则罚责任单位 100元/处。

92、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均不得带电检修、搬迁(包括电缆、电线),否则,罚责任人 100 元。

93、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依照先验电,后放电,再打接地线的要求进行作业;所有开关在断电时,必须全部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 ”的警示牌,并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专人看护和送电,否则罚责任人500元。

94、不按规定对供电系统定期试验、整定、检修者,罚责任单位 500 元,第一责任人100元。

95、无论任何单位或个人、过失或故意破坏矿井机电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一次罚责任人 1000 元,情节严重者交矿进行处理。

96、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否则,罚款 100 元。

97、各变配电硐室、装设有千伏级断路器的工作地点,必须配有经检验合格的绝缘鞋、手套或绝缘台,并有检验记录标签,否则,罚责任单位100 元。

98、井下大巷、上车场、轨道要按规定辅设平直成一条线,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

99、井下皮带运输机要辅设平直成一条线,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200元。机身每架有编号、无锈蚀,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00、各绞车坡运输巷内的各种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有声有光正常使用,否则每缺一项或不使用罚责任单位200元。

101、各种设备、设施要卫生整洁、发现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02、井上、下变电所各种开关柜指示灯不亮,闭锁不起作用,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03、矿灯绝缘性能好,不失爆、不漏电、双光源,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盏;矿灯房内禁止堆积、存放可燃性材料,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04、井下无计划停电对责任单位罚1000元。

105、井上下各机房硐室发现一次卫生不干净,对单位罚款 200元;门窗干净、玻璃齐全,照明充足,设备不漏油,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06、机房、硐室按规定填写记录,少填或填写不清;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07、机房、硐室仪表、绝缘、消防用具齐全并按规定校验,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项。

108、机电设备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否则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109、机电硐室裸露的电器设备要设保护栏,固定牢固并挂警示牌,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外露传动部分有保护罩,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10、轨道巷内应干净卫生;配件材料码放整齐;道底充实,轨道距、轨缝、接头附件、架空线、道木间距等符合规定,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11、斜巷地辊按规定数量配备齐全,转动灵活,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个。

112、道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113、电机车、电瓶车缺盖板、撒沙装置不起作用、照明灯、警铃、红尾灯不亮,罚责任单位100元/次、处。

114、小绞车安装牢固,绞车不用时钢丝绳必须上滚筒,必须有护身板、钢丝绳排列整齐不允许打结、老钩有绳卡,否则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15、矿车缺托轴销、轮对缺轮端盖,不用专用链环及插销联接矿车罚责任单位100元/次、处。

116、主要提升斜巷的水平上车场必须装有灵活的、有效的常闭阻车器,变坡点下20米范围内必须装有常闭式的挡缆,“一坡三档”齐全可靠,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17、胶带输送机各种保护齐全,缺一项罚500元/次。118、托辊、调偏架(偏轮立辊)转动灵活齐全、无死辊、坏辊,否则罚100元/个。

119、皮带严重跑偏,罚责任单位100元/米。

120、清扫器配备齐全、实用,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121、配重车淤死不能动,罚责任单位200元/次。

122、主机、子机、机尾滚筒拉跑,罚责任单位200元/次。123、绞车房各种保护符合规定,动作灵敏可靠,否则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124、井下变电所内金属构架和设备应定期防腐除锈,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25、电缆沟不进水、无淤泥杂物、盖板齐全,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26、井下变电所的防火门按规定进行安装,使用中的门隙符合规定,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27、井下变电所内设备与墙间距应符合规定,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28、低压检漏装置按规定装设,执行日试验制度并有记录,没有日试验记录或记录填写不清,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29、大巷及上下山严禁存放各种材料、设备及配件,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天。

130、大巷及各上、下山修道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次。

131、井下各种电缆、管路按标准吊挂、不脱钩,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次。

132、全矿井下管路,如有跑水、跑风、漏水、漏气或其它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否则罚责任单位100 元。

133、井上、下各种管理牌板,对有意损坏和丢失牌板和设施,经发现核实后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

134、井下各种配件、待用材料应按规格、类型分类码放整齐,并有相应的材料名称、规格、标志牌,而且要与实物相符,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类、次。

135、各区队责任区域内的所有灯箱及各种管理牌板要保持整洁,一次发现灯箱不亮或牌板不清洁,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责任单位因监管不力,除照价进行赔偿外,并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

136、井上、下各区队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清洁,巷道内无积水(积水长不大于5米,深不大于0.1米)无杂物,坏设备及废旧材料应及时上井,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37、井下所有电器必须上统一的铁架子和小件铁板,发现一处未上,罚责任单位100元。

138、充电设备完好,仪表显示准确有效验日期,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39、杜绝失爆,发现一处:一水平罚责任单位2000元,二水平罚责任单位4000元。

140、管理规章制度、图纸不全或没上墙,罚责任单位100元。

141、缺局部接地极、辅助接地极或接地连线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142、井上下机电硐室必须照明充足,光线适度,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143、井下机电硐室,风门电缆穿墙必须有套管,套管牢固,用不燃性材料严密封堵并且穿墙前后有标志牌,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144、井上下机电硐室供配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配置相符,并有过流整定值图、物相符,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145、胶带输机在机头、机尾子机处设置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相接处的防护栏,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146、机道内行人经常跨越的地段必须设过桥,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147、溜子、机头、机尾、小绞车没有按规定架设点杆或点杆没有按色彩管理刷漆,点杆松动,压劈不及时更换。否则罚100元/根。

四、通风方面

145、局扇吸循环风,罚责任单位500元;串联风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罚责任单位100元。

146、局扇要装设在专用台架上或吊挂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0.3米,并挂牌管理,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不整改加倍处罚。

147、掘进工作面风筒、管线吊挂要成一条直线、平直,风筒、管线拐弯符合规程要求,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148、风筒不反接、花接、无破口(末端两节除外)、落地,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处。

149、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台、处。

150、按规定建立测风站及测风点,少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测风牌板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清晰,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次。

151、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不按规定安设,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52、探头、便携式、光学瓦斯鉴定仪误差超过规定,罚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153、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米。

154、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两闭锁,风机能自动倒台,以上条件达不到者,通风队可不予接风筒,生产单位不得生产,否则罚生产单位1000元,通风队200元。

155、停工、停风巷道必须及时设置棚栏,悬挂警示牌、管理牌、气体牌,否则罚通风队100元/处。

156、瓦斯自动监测装置要及时安装,保持正常连续工作,装设位置报警、断电值及断电范围等符合规定,否则罚监测队100元。

157、井下各种气体牌板清晰、填写准确、内容齐全、漏检、假检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

158、密闭墙及风门前后5米,堆放物料及杂物者,罚责任单位200元/处。

159、井下控制风流的所有风门都必须联锁,没联锁或联锁不合格罚通风队500元/处,并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加倍处罚。

160、主要进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挡风墙,需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反向风门,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元/处。

161、井下所有风门必须开、关灵活,不漏风,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62、井下所有转载点必须备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管线吊挂整齐,防火队安装维修,使用单位管理,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或管线吊挂乱的罚使用单位100元/处,安装或维修不及时罚防火队100元/次。

163、井下各单位所管辖区域内出现粉尘堆积,罚单位100元/处。

164、井下所有防尘管路按要求及时铺设到位,并吊挂整齐,每50米按一个三通,阀门齐全否则罚防火队100元/次。

165、隔爆设施安装及时到位,水袋、水量数量充足,安装质量符合要求,并挂牌管理,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个。

166、抽放管路吊挂不平直、管路漏气、钻孔封堵不严、钻场(硐室)卫生差、抽放管路未及时回收等现象,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167、风机缺消音器、风机不挂牌管理,罚使用单位200元/处。风机不挂牌管理罚通风队100元/台、次。

168、非专职人员严禁调试探头,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100元。

169、工作面结束后,上、下巷必须按规定及时建闭墙,否则罚通风队200元。

170、瓦斯超限作业,如瓦斯超限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发现超限作业,罚责任单位1000元/次。

171、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及送电送风者,罚责任人500元,瓦检员100元,因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而未按规定排放瓦斯,罚责任区队1000元。

172、打设瓦斯抽放钻孔,无措施或无记录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173、突出工作面未设置防突措施牌板、管理牌板或牌板数据未按规定填写的,罚责任单位200元。

174、在防冲地区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悬挂防冲牌标明措施超前距、允许进尺、检验人员、检验时间,压风自救系统按规定距离架设应灵活可靠,接口不漏风,否则每一处罚款100元。

175、抽放管路吊挂高度必须符合规定,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其它

176、各种牌板齐全、吊挂规范、无浮尘,否则每缺一块或损烂一块,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吊挂不规范或有浮尘,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块。凡职工对牌板人为造成损坏的,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0-1000元,并且按原尺寸、原内容、原质量标准制作,按规定时间安装到原来位置,如不执行将按照《千秋煤矿质量标准化细则》第133条规定,对责任单位给予原牌板五倍的罚款。

177、井上下文化长廊对有意破坏或乱刻、乱画者,核实后给予责任人1000元以上罚款,如监督管理不到位,对管理单位给予1000—3000元罚款。

178、井下设施必须按《千秋矿色彩管理办法》执行,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

179、各单位所辖区域内发现塑料袋、瓶子,罚责任单位100元/个,发现铁丝头和钢丝绳套,罚责任单位100元/个。

180、标准化质量检查对井上、下各单位检查由当班班长或队长协助检查,并在检查结果上签名,不签名者罚责任人 100元/次。

181、凡井下检修结束后各单位必须对本区域的环境卫生清理干净,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500元。

182、各单位所辖区域内发现大便,每处罚款600元。183、各单位所辖区域内发现一处卧铺,每处罚款200元。184、各单位施工地点架设工作台时,必须架设牢固、宽度和高度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185、铺设步砖时,高低不平,不直。罚100/处。186、步砖边角没有砌齐,罚50元/块。

187、矿车掉道、搬运大件、没有保护好步砖砸烂步砖的,罚50/块。

188、棚梁各种设施必须编号管理否则罚、100元/处。189、巷道水沟堵塞、管路跑水不及时处理,造成巷道冲沟、煤泥堆积。罚1000元/次。

190、检查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为标准,每项不合格将按照《千秋煤矿2011年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和《千秋煤矿2011年安全监察奖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2011年青山煤矿安全现场管理办法 篇二

(一) 本月事故情况:

12月份, 全区煤矿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实现了零死亡。

(二) 12月份, 全区煤矿零死亡, 同比持平。

与上月相比, 事故起数减少2起, 死亡人数减少6人。12月份, 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同比持平。

(三) 1-12月份, 全区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0起, 死亡50人。

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3起, 死亡人数增加1人。1-12月份发生较大事故4起, 死亡20人。同比较大事故增加4起, 死亡人数增加20人。没有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同比特别重大事故减少1起, 少死亡32人。

二、 2011年原煤生产及百万吨死亡率情况

1-12月份, 全区煤炭产量99080万吨 (调度数) , 同比增产20416万吨, 增长25.9%。百万吨死亡率0.050, 同比下降0.012。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46180万吨, 增产6950万吨, 增长17.7%。百万吨死亡率为0.032, 同比下降0.065;国有地方煤矿原煤产量8460万吨, 增产1750万吨, 增长26.1%。百万吨死亡率为0.047, 同比下降0.013;乡镇煤矿原煤产量44440万吨, 增产11716万吨, 增长35.8%。百万吨死亡率为0.070, 同比上升0.049。

三、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 2011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百万吨死亡率保持较好水平, 而且全年有三个月实现了零死亡, 分别是2月、4月和12月。

2011年各月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同期对比见下图:

(二) 2011年, 发生较大事故4起, 死亡20人。同比较大事故增加4起, 多死亡20人。这4起较大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年死亡总人数的40%。

(三) 按经济类别划分的伤亡事故情况

1-12月份, 国有重点煤矿发生死亡事故8起, 死亡15人, 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 死亡人数减少23人。发生较大事故2起, 死亡9人, 同比较大事故增加2起, 死亡人数增加9人, 没有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同比特别重大事故减少1起, 死亡人数减少32人;1-12月份, 国有地方煤矿发生死亡事故4起, 死亡4人, 同比事故起数持平, 死亡人数持平。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同比持平;1-12月份, 乡镇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8起, 死亡31人, 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2起, 死亡人数增加24人。发生较大事故2起, 死亡11人。同比较大事故增加2起, 死亡人数增加11人。没有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同比持平。

2011年全区煤矿按经济类别统计见下图:

(四) 按区域划分的伤亡事故情况

1-12月份, 鄂尔多斯市发生死亡事故11起, 死亡21人;呼伦贝尔市发生死亡事故5起, 死亡5人;包头市发生死亡事故3起, 死亡3人;乌海市发生死亡事故3起, 死亡8人;赤峰市发生死亡事故1起, 死亡1人;兴安盟发生死亡事故2起, 死亡2人;通辽市发生死亡事故1起, 死亡1人;阿拉善盟发生死亡事故1起, 死亡1人;巴彦淖尔市发生死亡事故2起, 死亡3人;锡林郭勒发生死亡事故1起, 死亡5人;其它盟市为零死亡。

2011年各盟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见下图:

(五) 按事故类型划分的伤亡事故情况

1-12月份, 发生事故类型为:运输事故13起18人, 顶板事故6起12人, 放炮事故5起6人, 其它事故3起4人, 瓦斯事故1起3人, 透水事故1起6人, 机电事故1起1人。

2011全区煤矿事故按类别同比分析见下图:

2011年全区煤矿事故类别统计见下图:

四、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1-12月份全区煤矿共死亡50人, 完成全年控制指标的102%, 已超过全年控制指标。各分局的完成情况如下:

乌海分局:1-12月份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4起, 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 死亡人数减少27人。发生较大事故1起, 同比较大事故增加1起, 死亡人数增加6人。未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同比特别重大事故减少1起, 少死亡32人。完成全年控制指标的64.3%, 在控制指标范围内。

鄂尔多斯分局:1-12月份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16起, 死亡27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2起, 死亡人数增加22人。发生较大事故2起, 死亡9人。同比较大事故增加2起, 多死亡9人。未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同比持平。已超过全年的进度目标。

赤峰分局:1-12月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3起, 死亡7人, 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 死亡人数增加3人。发生较大事故1起, 死亡5人。同比较大事故增加1起, 死亡人数增加5人。未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同比持平。完成全年控制指标的70%, 在控制指标范围内。

呼伦贝尔分局:1-12月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7起, 死亡7人, 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 死亡人数增加3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同比持平。已超过全年的进度目标。

2011年各分局控制指标与实际死亡人数对比见下图:

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3.2011年隆源煤矿安全工作总结 篇三

安全工作总结

在二〇一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矿广大干部职工在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矿山、构筑平安矿区”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无价、安全为天”的核心理念,通过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投入、强化干部职工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综合措施,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全年杜绝了重伤以上伤亡事故。回顾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狠抓生产现场监督

1、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我矿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入手,不断完善了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我矿共制定下发了《二011安全目标管理指导意见》、《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职工培训计划》、《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入井管理制度》、《关于对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规定》、《防治水机构及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 “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及防治措施》、《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关于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冬季五防工作的通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制度和文件,成立了以相应的管理机构,对瓦斯(煤尘)灾害、水灾、火灾、顶板灾害的预防与处理制定了相应的预案,明确了各自职责,制定了应急措施,为隆源煤矿安全生产年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全部选用具有“MA”标志的机电设备,同时从源头上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在内因火灾防治方面,我矿按规定对原采空区按照规定进行密闭,并定期对防火墙进行监测。

——在矿尘防治方面,我矿实行了煤层注水、定期除尘、净化风流、湿式打眼、、输送机转载点喷雾洒水、巷道冲尘、个体防护等综合防治措施,有效地对矿尘事故进行了防治。

3、防治水及雨季“三防”方面的工作:

在矿井水灾防治和雨季“三防”方面,为了预防水灾事故的发生,我矿成立了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和的防治水领导小组,建立了雨季“三防”物资专用仓库。并制定专人负责管理。为防止洪水流入井下,在主、副井口各堆积了充足的沙袋。在地面对泄洪渠、下水道进行了清理和疏通。并对地面原塌陷区进行了充填。

针对地面雨季动态情况,制定了隆源煤矿防治水预案,重点预防地表水、老空水和地下水三个方面,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开展了白天检查、夜间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矿井长治久安。

——在汛期来临之前,更换了两台D155水泵,对水泵性能进行了检测,对全矿的所有水泵进行了一次联合试运转,对避雷装置进行了校验和检修,对井下内、外水仓进行了彻底的清挖,对-80、-100大巷水沟全部更换成铁质水槽,对-100大巷井底车场主排水沟增设了盖板,在井口的入井轨道上安设了能防止雷电传入井下的避雷装置,在主、副井井口设置了防水沙袋,对供电系统和通讯系统进行了彻底检修。

——为确保防治水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我矿根据上级要求,成立了

人员,让他们播上有声,影上有名,从而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通过入井带班、干部靠前指挥,即理顺了生产关系,又消除了不安隐患。

⑵隐患排查工作:为搞好现场管理,实现无隐患生产,我矿于3月20日制定了隆源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要求在全矿开展全面的、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原则实行重点监管,并建档管理。

(3)强力推进“四薄”管理。安检科每月要确定和及时调整“四薄”(安全薄弱时间、安全薄弱地点、安全薄弱环节、安全薄弱人员)管理对象,采取重点教育,组织和监督突击检查、干部跟班作业、四点和零点组织督查小分队等控制手段,严格考核,逐步减少“四薄”范围。进一步杜绝和遏制事故发生。

——每月的23号,安全矿长必须组织召开,有五职矿长和副总参加的 “安全生产办公会”,对上月的安全工作做认真分析,解决当前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包括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分类、隐患闭合、提出合理的治理措施等。制定符合矿井实际的有关安全生产指导性文件、措施、制度等,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

——每月6号、16号、26号,由安检科组织全矿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隐患,全部按单位下发隐患通知单,并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每月9号、19号、29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全矿:对井下一通三防、顶板、防治水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期间各检查小组必须上交隐患,生产科负责将隐患分类,分单位进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到生产科

登记和自主管理工作,因区队“三违”记录或落实“三违”情况不及时,造成“三违”人员,以不知道自己“三违”为由,而进行“申诉”的,每次罚单位正职及责任人200元。

2011年共查处“三违”现象 315起,罚款104250元;为了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矿井每月开展妇女帮教活动,用亲情、温暖感染“三违”人员,对“三违”人员真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职工充分认识到“三违”的严重性、危害性。从而进一步杜绝“三违”的发生。从全年来看,“三违”行为逐月减少,“三违“现象初步得到了遏制。

5、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根据我矿的安全生产现状,从2011年九月份起,我矿实行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遵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从2011年九月份起凡合格员工出勤到达21班。科长入井不低于15班、副科级入井不低于17班、科员入井不低于18班、队长书记入井不低于21班(四点、零点入井不低于9班)按职务、按工种、按抵押金额进行统一核算兑现。安检科抽出一名副科长专题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具体工作。

——凡发现一起一般“三违”,当月风险抵押金按100%核算兑现,发现一起严重“三违”,当月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若发生工伤事故,除没收所在单位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外。追查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6、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为确保企业的长治久安,我矿始终注重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注重树立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的理念,培养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五一”期间和“安全生产月”期间,我矿各组织举办煤矿安全

我矿从9月份起,在全矿范围内开展了以“双零方针”为理念,以“四真两不怕”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活动。要求全矿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公司指示精神,吸取其他矿井事故教训,确保矿井全年安全目标顺利实现,活动期间无安全事故,凡合格员工每人奖水壶一个、食用油一桶。

三、强化干部职工培训,提高生产业务技能

1、在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方面,为解决小煤矿职工素质低。业务技能差的问题,我们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的有关要求,分月下达培训计划,广泛的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全年共新工人学习班九期、电钳工学习班五期、班组长学习班三十六期(从九月份起每月三期)、组织矿井副总以上管理人员编写了《神火隆源职工培训手册》壹千本。制作了员工自学手册壹仟本。每个合格员工人手一册。

2、针对当前小煤矿职工素质底、业务技能差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职工抗风险能力,安检科于7月份组织了,由科级管理人员参加的,对采掘区队广大职工自救器培训,是职工人人掌握自救器的使用及保护方法,增强了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3、强力推进区队自培。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每月26前交安检科,安检科进行监督考核。安检科每月按照区队培训计划,对区队随机抽查自培情况,考核奖罚结果与单位负责人、分管培训人员分别挂钩。

4.2011年青山煤矿安全现场管理办法 篇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1年7月16日)

同志们: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县教育、卫生部门系统地总结了近年来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政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最广泛、最密切、最持久,最敏感,已经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公共安全问题之一。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中央、省、市、县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全县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县教育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平安余庆”、“和谐余庆”的构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县教育、卫生部门和各学校共同努力下,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学校卫生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法制意识有所增强,等等。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是少数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没有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错误地认为抓教学任务是硬任务,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软任务,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第二是部分学校食堂承包后,没有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一包了之,不投入、不检查、不过问,没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的学校甚至把学校食堂当成“摇钱树,聚宝盆”,存在 “以包代管”的现象;第三是学校食堂投资少,卫生条件差,许多学校没有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学校建设的整体规划,生活

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教学设施建设,学生食堂与学校发展不相适应;第四是部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简陋,布局不合理,没有相应的功能分区,没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使用再生塑料盆盛放热食品,操作不规范,存在生熟交叉污染的现象,有的甚至使用塑料编织袋蒸饭,部分学校采购索证把关不严,出入库登记制度没有建立起来,进货质量难以保证,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没有足够的冷藏设施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千万不能忘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不保,健康不在,谈何教育!全县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对教育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和思想观念,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要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教育部门管理督查,卫生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形成各司其职,严格把关的工作机制。一是教育部门要加强监督。督促学校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

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和完善可行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二是卫生部门要建立以学校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以及校园周边的餐饮业进行全面检查,积极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领导、学校后勤和食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业务知识的培训。此外,还要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三是各学校、幼儿园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自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在教育、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的指导下,切实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学校安全治理工作。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努力提高学校食堂信誉度。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狠抓落实,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的薄弱状况 一抓管理。优化管理是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各校一定要把加强管理作为提高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一是要落实人员,靠专人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松懈不得,马虎不得,各校一定要落实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做到责任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从今年

上半年开始,各校要努力挤出资金创造条件办好食堂,加强硬件建设,添置卫生设施。二是要健全规章,靠制度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食品采购索证、贮存制度、食品加工销售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学生就餐制度等等。三是要创优晋级,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效能和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校要努力增强自律意识和创优晋级的积极性,切实按照有关卫生许可和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加大投入,加强管理,达到“硬件设施好、管理水平高”的目标,努力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四是要严格程序,加强许可证管理。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许可制度,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上岗,严禁雇用体检不合格者参加学校的餐饮服务工作;要加强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彻底整治食堂内外环境,灭鼠、灭蝇并消除其孳生条件;要严把食品及原料的采购关,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索证,粮油、肉蛋、蔬菜等大宗食品原料,一定要实行定点采购,严禁购买无厂名、无产地、无检疫证的产品,从源头上保证学校食品安全;制作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所有过期食品、腐败变质和劣质食品一律不得给学生食用;

要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学生生活饮用水设施及水源管理,各学校购买的桶装水,购进时必须索证索票,其生产厂家必须是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企业,否则不能购买给学生饮用,防止水污染造成疫病传播。五是要严格把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校必须严把食品进货关,校园商店出售的食品饮料,必须是通过正规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进货时必须索取生产经营单位的有效证明。必须严把食品销售关,不得销售“三无”食品、饮料,校园商店的食品饮料要及时进行清理,不得将过期、变质或劣质的食品饮料销售给学生食用。

二抓监管。强化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卫生行政部门在机构改革未明确之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把发证关,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跟踪督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认真落实督促各项整改意见。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一定要分类推进,突

出重点,有的放矢。在区域上,农村中小学是工作的重点;在学校上,寄宿制学校是重点;在办学层次上,幼儿园是重点。因此,各农村中小学、镇乡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一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把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突出环节来抓。

三抓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优势,增强师生员工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培养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知识讲座、班会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预防食物中毒和急性肠道传染病等卫生防病知识,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杜绝学校食堂大面积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决遏制肠道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蔓延。二是要重视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不仅要培训他们的操作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三是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常识,争取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形成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领导,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学校食品安全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对中小学的综合评估体系之中,并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研究制订学校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要建立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后,要在迅速采取措施的同时,督促和指导有关人员抢在第一时间报送有关情况,为政府处置突发性事件提供第一手资料。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明白,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责任在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坚决防止学校对后勤“一包了之”、“以包代管”。这里我强调一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出了问题,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发布的《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所辖学校签定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学校和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与具体工作要求,使具体人员能明晰个人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与后果,以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各校要成立

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各项监管责任。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与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与责任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志们,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事关每一个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事关每一个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事关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与合格人才的培养,来不得半点的松懈和麻痹。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平安余庆”、“和谐余庆”的高度,认识这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为已任,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上当前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实关键措施,改善基本条件,消除安全隐患,还学生一个应有的学习生活环境,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以与时俱进、只争朝夕的精神,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实现我县教育的全面、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作出我们应

5.2011年青山煤矿安全现场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部分 2011年安全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我公司大力倡导“积极主动把本职工作干到标准”的理念,坚持用心用情、用实用严、用稳用正抓煤矿安全工作,全公司安全生产一直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

消灭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轻伤发生了5人次,实现连续安全生产超千天。随着“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的纵深推进,有力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必定会再创一个安全生产年。

一、2011年安全管理的特点

一是紧紧围绕“爱”、“软”、“硬”三个字抓安全:在“爱”字上,主要是开展了干部带班下井、队正职或两名副队级跟夜班作业、三违职工的陪护工伤、“爱心恳谈会”和回访跟踪活动,注重了现场把关、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软”字上,发挥安全宣传教育作用,不定期播放《安全为天》、《金牌班长》、自制教育片《老工伤的痛》、《老工人话安全》、《我这一辈子》、《母亲的嘱托》、《子女的期盼》等,拓宽党工团组织安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设立了“5.18”班组长节,每年四月份为“班组长竞赛月”,进行实质性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开展“安全兄弟”承诺活动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硬”字上,依法治企,对事不对人,有错必究,有过必处。

二是认真开展月度安全主题活动,使安全工作具体化。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明确规定了每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比如一月份为“全员学习转变观念月”,二月份为“保勤保安月”,每个活动主题由相关业务科室牵头负责,党工青妇各组织协同配合,月底综合考核和讲评通报,确保取得实效。认真安排和开展了安全生产月、三季度保安全、后五个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

三是加强薄弱时间、薄弱环节的安全工作。越是节假日,越是安全的薄弱点,越是需要干部加强现场管理。坚持了“学好基本知识,建好基本制度,用好基本方法”的理念,以最基本、最管用、最需要的制度建设、执行、监督为抓手,大力倡导辛苦细致、勤谨敬业的干部作风,仿造干部下井管理办法完善了地面干部下现场的监督讲评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和重要部门干部节假日上岗履职进行考核监督。从八月初开始,成立了矿长督查工作领导组,建立了矿长安全督查工作制度,督查队下设三个分队,各分队活动人员佩戴“矿长督查”袖章每周进行现场动态督查,重点是督查了二班、夜班、交叉班、边远地点、重点区域、临时工程、零散作业人员和“五管”要害场所,查处隐患问题293条,及时制止和帮教违章职工102人,效果明显。每月至少两次对井上、下死角盲区开展检查活动,及时检查和整改了矿井进、回风井的各类隐患。强化对大中专毕业分配生、转岗人员和新工人的安全管理,加强岗前培训,全部签订和履行师徒合同,进行跟踪检查考核。严格执行了职工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和准军事化管理。

四是把安全生产放在风气上。干部稳,风气正是老矿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宝。风气问题的核心是用人。在干部管理、使用上慎之又慎,绝不随意、轻易调整生产一线和关键岗位的管理干部。严格实行干部安全业绩百分考核制度,把个人当月得分结果与安全绩效奖进行挂钩考核。

五是坚持大搞矿井“三项建设”。认真组织和落实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目标,努力改善巷道卫生,规范作业工序,加强职工行为规范,及时处理安全隐患。规定的示范工作面、示范运输线、示范硐室达标创建有条不紊的进行。注重安全隐患整治建设,对上级挂牌督办的更换少油开关、改造二号井泵房、绞车房陈旧设备的“两条隐患”进行了彻底解决,处理了一批较大安全隐患。坚持安全行为建设,以行为规范约束人、引导人,每半年开展一次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培训考试,推行妻子陪同丈夫一起培训的考核机制,较大规模的组织了准军事化管理和“手指口述”人人过关考核、自救器佩戴演练、点名式的安全抽考、急救互救知识培训等,提高了全员安全素质。

六是加强临时工程和季节性安全管理。对各类单项工程、临时工程以及过构造等,提前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行政管理组织措施,并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度。广泛推广“工作票”制度,在停送电、停电停风、交接班时间处理故障、“三人联锁放炮”、交叉班作业、多队组在同一地段集中作业等情况时,都要提前出具“工作票”,服从统一指挥。强化外委队安全管理,对矿建公司施工队伍严格按照“五统一”管理,办理相关手续。认真组织了雨季“三防”、冬季“三防”和机电停电检修工作等。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还需加强。有些干部职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够,在思想、行为方面自我约束能力欠缺,部分职工工作上心存侥幸,把自己的安全交给别人管,效果打折扣,致使违章行为时有发生;

(二)对于一些高频率、低危害的隐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够得到有效整治,前面整改后面出现,解决隐患的思想有待提高,责任心还需加强;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发展不平衡,尤其是井下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后,执行标准不够严、不够细,现场协调不得力、不一贯;

(四)机电和运输管理仍是一个薄弱,零散岗位、零散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同样比较薄弱;

(五)矿井的部分安全设施还存在不完好、不齐全、带病运转的状况。

第二部分 2012年安全工作安排

安全管理的主要思路和工作计划:

大力组织实施“强化安全文化建设、提升质量标准达标年”,认真落实西山集团领导提出的“安全为天比天大,安全第一大于一”、“用力去做只是合格,用心去做才算优秀”的指示精神,坚持“紧严细实廉”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月度安全主题活动,深化“三项建设”和“四个按钮”,全矿安全整体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上台阶工作打算

在巩固中创新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目标,每半年组织一次脱产式的质量标准化标准培训考核,采取逐季规划、分月实施、每旬验收考核的办法。在上半年,建成至少五个安全示范工作面,到末,力争井下所有的工作面全部建成安全示范工作面。

开展管理标准化建设:落实基础管理精细化工作,执行工作标准,规范管理程序,加强对规章制度、标准、规程措施落实和执行的检查考核。

实行具体化、总结化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机制。要求各坑、队每旬逢2日前确定10天内质量标准化的整改项目、内容、完成时间和责任人,组织实施后在每旬逢8日前向质量标准化科进行书面汇报。所有工程做到开工即是标准和精品。

强化基层班组建设。选好用好“三员两长”,发挥监督把关作用。深入学习推广白国周班“六个三”管理法,全面加强班组建设。推行辅助队服务一线队必须一次性到位的办法。

加大动态检查的力度。对照标准进行动尺拉线、量化考核,力戒好人主义、得过且过等不良现象,要敢当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坏人”。

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继续推行实用的、易操作易考核的安全竞赛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基层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对干部下井执行二号井、南坑、黄冶分比例的办法,继续坚持执行夜班时间采掘工作面有一名队正职或两名副队级干部跟班作业规定。认真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绩效。当班“三员两长”出现履责不力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职工行为后果严重的,给予严肃处理。

强化班组管理。完善“三员两长”监督考核办法,促使“三员两长”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生产流程和工艺工序,做到生产过程就是标准化过程,真正实现动态达标。

深入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大力实施隐患专项整治,责任到人,把“双红线30条”精神落实好。进一步加大对C级隐患及日常检查隐患的整改力度。严格履行隐患排查的筛选、登记、汇报、整改和验收程序,确保隐患整改的闭合管理。

纵深推进准军事化管理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所有的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准军事化管理,上岗时,必须做到“手指口述”安全确认,防止“做秀”。操作过程中不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的,一律按违章处罚。副队级以上干部上岗后要至少选2名现场职工进行“手指口述”的培训抽考。

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在停送电、停电停风、“三人联锁放炮”、交叉班作业、多队组同地段集中作业、换班期间处理故障等情况时,必须有领导干部盯在现场,提前出具“工作票”,签注项目、事由、责任人、安全重点以及完成时间,服从统一指挥。

继续开展“安全兄弟”和“平安家庭”活动。实实在在搞、扎扎实实干。实行和深化“爱心恳谈会”、重点“三违”人员陪侍工伤和回访帮教制度。

加大对零散作业人员和临时施工任务的监管。单岗作业人员必须安排安全意识强、业务素质高的职工上岗,零散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安全兄弟”活动,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彼此之间担当安全保证人。各类单项工程、临时工程以及过构造、开口、贯通时,必须提前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行政管理组织措施,并认真贯彻生产的全过程。

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跟班安全员对所跟当班工作面的隐患、违章行为不能够秉公办事、履职不到位的,给予调离本岗位到所跟队组当工人。各专业小分队重点对

二、夜班、交叉班进行井下检查,入井检查过程中由一名科级干部带队。

全面提高地面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要害场所、大型设备、易燃易爆品、基建施工、机械制造、机电修理、高压容器、交通运输、防食物中毒、饮用水、安全设施及规章制度的落实和人的行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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