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共10篇)
1.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篇一
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培训班上
同志们:
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安排703万元用于开展试点工作。开春以来,相关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日前,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安装测试成功,企业追溯管理系统软件也顺利通过测试。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培训班,并把相关可追溯设备配备到位,标志着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实施这个项目,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手段,是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的具体行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可追溯体系建设是新时期抓好质量安全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新时期农业部门的重要任务,要把保安全与保供给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农产品生产,建国初期主要是解决民众温饱问题,上世纪90年代主要是解决农业效益问题,如今农产品供给已经存在结构性过剩,主要任务是解决质量安全问题。今年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引发了整个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严峻的形势,要求我们农业部门不断提升专业业务水平,牢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武器抓好监管工作,要求农业生产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足够的能力灵活应对工作压力和社会发展需要。
近年来,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风险管理,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呼声越来越高。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世博会召开期间,为了确保奥运会、世博会的食品安全,我国承诺所有进入奥运村、世博园的食品都要实现可追溯,先期有质量安全意识并实施可追溯管理的农业生产企业尝到了甜头。
201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菜篮子”产品要基本实现可追溯。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工作作出了部署。
2010年4月,省政府在安溪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会上张昌平常务副省长特别强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特别强调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工作的紧迫性,可见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上提出要按照的“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逐步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会议强调,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要从农业投入品监管入手,通过实施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从农资、产地到包装标识各环节的管理,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可追溯。要实现这个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应以实施农产品的生产档案、产地编码和包装标识管理为手段,以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控制为重点。“十二五”期间,要在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和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可追溯。
今年5月份,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7 号),从今年6月份起在福州、厦门、泉州市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取得经验后向全省推开。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试点的监管,定期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要求各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监管实施办法。目前,全国各兄弟省份都在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无疑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一项很好的手段和抓手。
二、可追溯体系建设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
根据设想,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今年先从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和鸡业5个产业开始,每个产业从不同的设区市中选择几家企业或合作社,全省共15家开展试点示范。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形成全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雏形。在此基础上,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实现全面、快速、准确追根溯源,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为了夯实基础,确保可追溯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目前,虽然软件系统已经开发,试点示范县(区)、试点企业已经确定,但相关工作仅仅是开始,还有不少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有:
——逐步升级完善可追溯系统集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开发,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农事操作质量安全控制不同于其他部门只需简单的数据信息系统,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包括播种记录、灌溉记录、施肥记录、病虫害防治记录、预测的采收数量、采摘时间、检测结果、包装等环境都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不同产业种养殖过程专业性需求也不太相同,比如食用菌栽培需要无菌操作过程,生猪、鸡的养殖需要免疫、防疫等专业信息。由于前期,省食安办就统一规范可追溯查询码编码规则和软件开发技术标准等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协调和磋商,留给中标商的开发软件时间只剩下一个多月时间。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和鸡业等五个种养殖产业试点范围包括全省8个设区市、14个县(区)、15家试点企业,需要开发的软件包括1个监管平台和5个产业追溯管理系统,涉及面广,工作量相当大,短时间内要把系统做得尽善尽美,是相当不容易的。今后,我们的系统还要和省食安办食品安全可追溯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与工商、经贸、质检等部门实现共享,网上查询、短信查询、客服电话查询、自助终端查询等查询功能能否与省食安办顺利对接,还需要进一步检验。因此,希望系
统软件开发商以及参与使用软件的各位同仁、朋友积极查摆问题,共同出谋划策,确保软件系统集成越来越完善。
——强化试点示范的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可追溯体系建设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各级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逐级管理”的原则,制定详细的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服务和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人员进行追溯体系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对试点企业的监督检查,既要严格对照试点项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督办督查,及时掌握试点企业采集上传追溯信息情况,规范追溯标签使用与包装标识,督导可追溯项目相关设备与相关耗材的使用和管理,也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等有关规定,对试点示范单位各环节的记录进行检查,对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
——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标杆作用。在座的各位试点县(区)、试点企业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在确定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试点项目过程中,我们坚持一条原则,就是在八个设区市认真严格筛选试点项目,示范县(区)优先考虑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优先考虑规模化组织化程度高的特色产业,试点企业优先选择 “三品一标”或“品牌”企业,同等条件企业优先考虑在省内市场(超市)有产品、普通老百姓能看到摸得着的企业。企业的规模上,要求是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生产基地中选择。蔬菜、水果示范点要求集中连片,面积在300亩以上,食用菌30万袋(1万平方米)以上,猪场集中饲养规模年出栏3000头以上,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因此,希望各单位一定不辜负期望实施好项目,认真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实施质量安全可追溯生产所执行的技术规程与技术标准,有效采取质量控制与跟踪管理措施,健全农事操作过程中施肥、用药管理、采收、包装等档案,及时录入并上传可追溯信息数据。通过试点项目的实施,能够帮
助企业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管控水平,从而带动企业品牌的进一步提升。
三、可追溯体系建设要长期保持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同志们,我们中国有句俗语“路遥知马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项目建设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贵在大家的共同努力,贵在大家的长期坚持。今天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培训班,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工作来说,仅仅是个起点,今后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落实工作制度,强化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并及时录入、上传相关数据。力求做到:
——群策群力做好试点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很多细节、很多问题需要我们长期去摸索、去解决。前期我们在调研中,部分试点县(区)农业部门、试点企业不知道要做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做,说明我们有必要经常组织举办各类的培训交流活动。今天请大家来学习培训,目的是通过学习培训,加深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理解,从而提升大家的工作能力,希望大家珍惜学习培训机会,学好用好软件的操作,熟悉使用可追溯相关设备,只要把基础的知识打牢了,我们以后的工作才能更好地进行。
——尽职尽责确保不失位。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实施,需要从省厅到县(区)农业部门全体试点项目工作人员的尽心尽职,需要试点企业的尽心努力与精心管理。基层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大多身兼数职,如何正确履职,尽到农业部门应尽的职责,就需要基层广大的工作人员从实际出发,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经办人具体抓,建立可行的工作制度。试点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确定专职的信息联络员主抓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确保试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我们今后将建立相关考评制度,对于不履行职责或在职责位置上失位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予以通报批评,甚至取消试点资格,今后将不予接受新项目的申请。
——不折不扣用好管好设备和专项资金。为了确保试点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实施,我们之前
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试点市、县(区)农业部门及企业予以经费补助,并配备了相关设备。下达农业部门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试点示范工作宣传、培训和推广,项目调研、综合检查与验收以及相关设备配备。下达试点企业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数据采集、录入、员工培训以及相关设备购置。请各相关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及试点企业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2011年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合理调用相关设备,切实把设备用于可追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同志们,这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培训班,培训内容丰富,希望大家好好珍惜这次学习培训机会,认真学习、互动交流,及时解惑答疑、理清思路,为落实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今后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充分准备。
最后,祝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祝大家学习愉快,一切顺利。
2.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篇二
关键词:出口农产品,可追溯体系
建设现代农业,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新时期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四川要实现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 就必然要求通过建设现代农业, 提高四川农产品的竞争力, 占领国际农产品市场。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就必然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核心是其可追溯性, 对于可追溯性,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的定义为“通过标识信息追踪个体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位置的能力 ”。在欧盟委员会2002年178号法令中, “可追溯性”被定义为:食品、饲料、畜产品和饲料原料, 在生产、加工、流通的所有阶段具有的跟踪追寻其痕迹的能力。同时, 该条法令还规定:在食品工业中, 每一个企业必须对其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及相关材料提供保证措施和数据, 并确保其安全性和可追溯性。食品标准委员会 (Codex) 对“可追溯性”的定义是能追溯食品在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中任何指定阶段的能力, 对“食品可追溯系统”的定义为食品供应各个阶段信息流的连续性保障体系。 (1) 综合以上对可追溯性的解释,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可理解为利用现代化管理技术给每个农产品标码、保存相关的管理档案, 以便追踪其生产、处理、加工、流通及销售的全过程的信息管理体系。
一、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的背景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体系, 其产生和发展有着一定的时代背景。
1.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重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国际环保技术的快速发展, 人们对农产品, 特别是食用农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无污染的优质农产品成为市场和消费者第一需要食品, 安全性成为农产品质量标准的重要指标要求, 提高农产品质量成为广大消费者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但是, 普通消费者如何来确定农产品的质量又成为一个新的问题, 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来将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完整地传递给消费者, 消费者的这种新的需求就对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了直接的动力和要求。
2.农产品国际贸易壁垒盛行
随着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建立和国际贸易的逐渐自由化, 国际贸易中历来盛行的关税壁垒等技术措施正在逐步以“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形式出现, 并且成为发达国家限制进口的一种重要手段, 而农产品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又往往被称为“绿色壁垒”。为了提高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在劳动力方面的比较优势, 提高农产品生产成本的可追溯体系建设成为绿色壁垒的新要求。在国际上, 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要求对出口到当地的部分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要求。发达国家建立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除了可以有效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和可以溯源外, 其贸易壁垒的作用也日益凸显。
3.科技发展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了技术保障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是涉及农产品生产、处理、加工、流通及销售全过程的信息管理体系, 需要坚实的技术支撑。可追溯系统中的关键技术之一是可追溯信息链源头信息的载体技术, 即标识技术。目前, 国内外使用的个体标识技术主要有条形码、电子纽扣式标签、塑料标签、血型鉴定、视网膜图像识别、基于蛋白质、脂类化合物的标识方法、红外线光谱法、GPS和GIS技术、DNA指纹技术、卡识别技术等。这些标识技术的发展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科技基础。
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意义
1.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是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需要
近年来, 世界范围内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恶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 而我国国内的情况更加严重, 发生的瘦肉精、劣质奶粉、龙口粉丝、假烟、假酒、民工粮、苏丹红和多宝鱼等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给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也给相关企业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成为世界性的挑战。当农产品出现问题时, 如何快速确定问题出在哪里, 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2.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是应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绿色壁垒的需要
加入WTO以后, 我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着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但是发达国家从保护本国农业的角度出发, 建立绿色壁垒来应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冲击, 对农产品提出了更高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川是农业大省和主要农产品产区, 农产品在满足人民生活、增加农民收入、出口创汇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生猪、茶叶、蔬菜、水果、酒等农产品远销美、日、欧等发达国家。但随着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贸易保护主义盛行, 手段愈来愈隐蔽。由过去以关税、许可证制为主要贸易保护手段转变为绿色壁垒、技术壁垒等非关税手段。如2004年, 四川生猪出口受主要出口目的地——俄罗斯以部分进口猪肉中的药物和金属残留超标为由对生猪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 猪肉出口受到严重影响, 造成生猪出口增幅回落加剧, 1季度生猪出口还保持了99.2%的增幅, 此后3 个月出口增幅逐渐回落, 4、5、6 月累计同比分别为70.6%、45.7%和34.1%。
突破绿色壁垒、拓展国际市场是四川省农产品出口面临的和必须要解决的新问题。为了更好地应对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 要求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3.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是提升中国制造在国际的地位的需要
随着中国在世界的和平崛起, 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逐渐增强, 对一些传统大国的国际地位构成了一定的威胁。为了遏制中国发展, 近年来西方世界恶意放大中国产品的缺陷, 尤其是产品安全方面的缺陷, 从而在国际上形成一种“中国制造”就是低劣产品形象, 不利于我国产品尤其是农产品在国际上的销售。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产品生产者的质量意识, 提高其质量控制的能力, 从而从总体上提高中国农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 完善的可追溯体系有利于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及时发现问题, 为及时解决问题提供更多时间。
三、四川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粮食安全问题有所凸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 四川农业发展的资源性矛盾正日益充分地暴露出来, 由于人地矛盾愈益尖锐, 生态负荷日趋沉重。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 四川农业将主要面临下述关键性制约因素:
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仍然有待加强
四川省以推进农业产业化来带动产业结构优化虽有明显进展, 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接不够紧密, 产业带动能力较为有限。二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育滞后, 组织化程度低的矛盾依然突出。三是重生产轻加工和流通的倾向突出, 农产品销售困难的矛盾已初步显现。同时, 四川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本身的资源约束比较严峻, 现正处于起步期, 当前粮食安全问题的凸显以及由此必然形成的外部压力, 将对四川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生不可低估的阻滞作用。
2.农民组织化程度低
随着中国加入WTO, 如何让小规模农户应对国际市场竞争成为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 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成为共识, 在政府的引导、推动和市场竞争压力下, 四川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猛。
但是, 随着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扩大,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这些问题已成为阻碍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政府的扶持力度小, 相应的政策保护措施不到位。三是组织内部成员的素质较低, 高级技术人员严重缺失。以上因素造成四川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滞后, 使得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 难以有效融入国际国内市场。
3.农业标准化程度低
从应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的角度来看, 制约四川农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障碍是四川农业标准化程度低。造成这一局面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四川农业商品化率相对较低、生产规模小, 农民对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动力不足。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 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难以开展行动一致的生产行为。三是标准化体系建设不完善, 包括农业标准的制定、农产品检测技术手段的落后等, 造成农业标准化建设滞后。
以上是对四川农业发展制约因素的分析, 四川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必须建立在四川农业的现实基础之上, 按照四川农业的现状采取相应的策略和政策措施。
四、四川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的进展评估
1.四川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背景
为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轻工产品、纺织品的质量与安全水平, 增强我国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规范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 (简称“农轻纺资金”) 的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05年10月商务部与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商务部根据该办法的要求,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 主要包括两个子项目, 即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服务项目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项目要求企业建立的追溯体系, 应记录农药、兽药、种苗、种畜禽使用及农产品种植、养殖档案和流通情况, 并通过电子标签、条形码等信息手段, 确保产品可追溯回加工、生产环节。
按照商务部的要求, 四川也积极组织实施了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 通过该项目的支持, 推进四川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2.四川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成效
从四川省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情况来看, 通过项目的支持和各实施单位的努力, 四川在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达到了项目预期的目标,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了项目实施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及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按照农轻纺资金项目子项目——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要求, 各项目实施单位需要建立包括管理职责、经费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 各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实施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不断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 提高了其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同时, 通过项目的实施, 有效地提高了相关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项目实施后带来的效益也提高了项目实施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
(2) 增强了企业与农民的联系, 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在实施项目之前, 大多数的企业主要通过农产品经纪人组织原材料, 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各种方式需要建立自身的原材料基地。为了更好地进行基地建设, 各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地方党委政府协调, 积极推动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通过“公司+基地”、“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合组织+农户”等形式进行基地建设。通过出口基地建设, 增强了企业与农民的联系, 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3) 提高了相关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水平。
随着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强出口基地建设, 推进农民组织化程度, 为了更好地从源头上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水平, 许多项目实施单位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提高了四川出口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水平。以内江福润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该公司为了更好地提高产品品质, 在实施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中, 与提供生猪的各养殖场签订了饲养合同, 采取统一仔猪、统一防疫消毒、统一饲料、统一药物、统一屠宰加工的“五统一”方式管理, 极大地提高了标准化生产水平。
(4) 提高了项目参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促进农产品出口水平。
通过实施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相关企业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 并积极申请各种国际通用的农产品认证, 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了相关企业的产品质量, 与国际接轨的认证资格提高了国际市场对相关企业产品的接受程度, 提高了项目参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促进了四川农产品的出口水平。通过实施可追溯体系项目, 相关企业出口额同比增长40%以上。其中表现优异的企业有四川兰田工业食品有限公司同比增长953%, 成都市双流东平肉联厂同比增长456%, 四川朗瑞丝绸有限公司同比增长74.7%。可见, 通过项目实施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五、四川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四川省在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达到了项目实施的目标, 但总体来看, 还存在以下问题, 有待进一步解决。
1.农产品加工程度低, 附加值不高
与传统的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相比,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要记录从生产到销售整个环节过程中的大量相关信息, 这些信息的处理需要较多的人力成本, 同时, 处理这些信息也需要农产品供应链上的各利益相关者投入信息处理相关的硬件设施, 这些因素都会提高农产品的成本。这就要求相应的农产品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以减小成本增加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四川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立项单位的产品大多为初加工农产品, 产品附加值不高, 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受产品成本制约度高, 一旦国内原材料价格上涨, 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将明显下降, 不利于实现项目的目标。
2.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
按照可追溯体系建设的要求, 相关项目实施单位需要建立相应的原料基地。从调研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企业在基地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龙头企业通过技术培训、低价提供关键生产资料、提供金融担保支持、签订购销合同等各种形式为农民服务,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来提高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 稳定企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但是, 大多数企业与农户的联系还较为松散, 企业与农民的博弈还较为明显。一方面, 对于农民来说, 当市场价格上涨时, 一些农户为追求更高利益, 单方面终止与龙头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把订单产品转售给其他出价更高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企业因“法不责众”而无可奈何;而当市场价格下跌时, 农户又要求企业必须收购其产品, 且执行保护价格, 企业既要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还要承担保稳定的责任。另一方面, 对于龙头企业来说, 同样存在服务不到位、履约率低等问题, 更不愿让利。当市场情况好时, 企业赚再多的钱, 都与处在产业链末端的农民无关;当市场情况不好时, 又压级压价, 拒收拒购甚至拖欠农民应得款项等, 把市场风险的“皮球”踢给了农民。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博弈不利于企业获得稳定的高质量的原材料, 从而影响到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效果。
3.物流业发展滞后
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涉及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 从供应链管理的角度来看涉及到农民、龙头企业、物流企业以及零售商等不同利益相关者。
要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 就必须使各个环节实现信息的无缝对接, 连接各个环节之间的就是物流企业。从四川目前的情况来看, 农产品物流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 一方面是农产品冷链运输能力不足, 容易使农产品尤其是鲜活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受到污染, 降低产品品质。另一方面,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程度低, 基础信息缺乏, 数据采集困难, 标准不统一。目前四川省农产品物流过程中绝大多数的单证仍然采用纸面和传统的传输方式, 没有电子化。即使采用了电子化的部分信息, 也主要是靠人工录入, 条形码、磁卡、RFID等物流信息采集技术尚未普及使用。
六、四川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四川省在实施商务部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中, 通过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 利用政策的导向效应, 提高了四川省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增强了四川省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 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促进四川省农产品更好地打入和占领国际市场, 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1.以四川优势特色农产品为主导, 以优势区域为重点, 逐步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为了通过提高农产品品质, 从而提高其国际市场竞争力。四川既是农业产业大省, 也是农业资源大省, 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时, 不能面面俱到, 在体系建设中应以四川优势特色农产品为主导, 以农产品出口优势区域为重点, 以点带面, 促进四川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2.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 促进小农户参与体系建设
四川既是一个农业大省, 也是一个人口大省, 人口数量众多造成四川农业小农户经营的特征明显, 小规模的经营不利于四川农业在市场上的竞争, 小农户也没有动力和能力投入资金和精力参与农产品追随体系建设。要促进小农户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 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通过农民的自我联合提高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应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民的带动作用, 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 农户”、“公司+协会+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不同组织形式, 创新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使农民更好地参与到体系建设中来。
3.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 提高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参与度
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贯穿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供应链, 利益相关者众多。但是目前在项目实施上主要针对龙头企业, 其他环节的参与度较低, 使体系建设的目标难以圆满实现。在开展这项工作时, 应从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角度出发, 将农户、龙头企业和物流企业纳入到体系建设中来, 优化农产品供应链, 实现供应链各主体的完全结合。
4.加强信贷支持, 激发龙头企业积极性, 促进可追溯体系建设
目前, 在项目的激励措施上主要是采取项目资金补助的形式, 项目资金补助相对于增加的成本投入不大, 造成龙头企业的积极性不高。要采取多元化的激励措施, 尤其是对参与项目的龙头企业, 通过贴息、担保等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向具有品牌优势、国际竞争力强、可追溯体系健全的龙头企业进行信贷支持。
5.促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程度
积极开发各种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程, 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模式, 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通过各种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标准化程度。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力度, 通过提升农产品效益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的主动性。
6.提高项目参与者的能力, 建立可追溯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在体系建设项目中, 目前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硬件的投入, 而忽视了软件的投入。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其实应该是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 在将来的项目中, 应重点加强对项目参与者的能力建设, 在项目资金中应划拨一定比例的经费主要用于相关的培训和认证,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安全方面的相关认证, 如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 (HACCP) 认证、良好农业规范 (GAP) 认证等。对于认证发生的相关费用, 建议采取报账制, 在企业通过相关认证后, 由企业承担50%, 体系建设项目补贴50%。
7.加强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
在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中要重视培育农产品物流主体, 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在农产品物流发展过程中, 应有意识地通过体制创新, 改造、培育和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 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积极推进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培育是当前农产品物流发展的重要方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具有专业化的物流知识、技术、设备、专业人员以及系统化的物流规划和管理水平, 让第三方物流企业来整合农产品物流市场, 对于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 提高物流整体效率, 为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专业化服务, 效果是非常积极的。要通过项目支持提高农产品物流企业冷链运输能力, 提高物流企业信息化程度。
注释
3.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篇三
摘 要 新时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势在必行。结合农产品可追溯性的内涵,指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意义,针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发展现状,分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未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发展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6)12--02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1]提出:建立追溯体系,以生猪等“菜篮子”为重点开展追溯试点,力争5 a内大部分合作社、龙头企业实现可追溯的目标。因此,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势在必行。
笔者针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发展现状,提出未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发展对策。
1 农产品可追溯性的内涵
“可追溯性”的定义是引自于质量保证的ISO 8042-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基础和术语》:通过记载的识别,追踪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2]。
对于农产品而言,Wilson等[3]指出,食品可追溯性是指描述农产品生产历史,以及从种植者到消费者餐桌整个过程的信息。
2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意义
2.1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毒奶粉”“毒生姜”“毒韭菜”等事件的出现,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隐患,甚至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这些问题的出现,使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因此,亟需建立可行性的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可以实现对农产品从种植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一旦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达到加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的目的。
2.2 我国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白蕴芳[4]等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使得最终产品难以满足社会需求,这是当前我国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困境和挑战之一。通过建立可追溯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可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创新,以及有效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
3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发展现状
3.1.1 政府层面上,已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标准
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在我国发展较晚,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这些制度和标准的建立,为可追溯系统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3.1.2 行业层面上,逐步建立以行业协会为组织的农产品可追溯体系
严志雁[5]等以靖安白茶为例,设计出了以行业协会为组织,以农产品管理系统为数据采集端,数据中心为管理端,利用多种溯源终端进行查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3.1.3 企业层面上,企业建立的质量可追溯体系长期效益未充分体现
周炜[6]等对首农集团食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的进行了总结。元成斌[7]等对四川省6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调研,发现:不同规模的企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实施了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真正实行质量可追溯体系时较短,实施质量追溯体系带来的长期效益尚未体现出来。
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 对农产品的全程监控关注度不够
当前,我国对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往往是以事后的处罚来代替前期全程的监管,并没有充分关注农产品的全程监控。
3.2.2 农产品供应链协调起来难度较大
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不同环节中,质量安全问题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监管,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需要,设计和开发不同的可追溯系统,统一协调起来难度非常大。这种分段管理的模式,无法真正意义上实现农产品的全过程供应链可追溯。
3.2.3 资金面临较大缺口
建立可追溯系统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配备相关的软、硬件,并且需要培训专门的管理人员,所以前期投入成本较高。而可追溯系统使用过程中,还需要投入较大的管理和组织成本。由于我国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是以农户为主,所以,较高的成本投入使得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和使用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
4 对策
4.1 加强政府的政策设计
我国应借鉴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优点,加强政府的政策设计,制订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和标准,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可追溯体系。
4.2 加强管理模式研究,协调管理机制
由政府农产品监管部门统一管理,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上各企业相互间的信息共享。对不同监管部门的标准进行整合及修订,形成完整统一的可追溯体系,做到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机制协调。
4.3 加大政府的资金支持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产品相关企业建立可追溯体系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加入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企业和农户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财政补贴,鼓励更多的企业和农户参与进来。
5 结语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所以建立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势在必行。相信在政府的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关注下,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努力下,我国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必将越来越完善。
参考文献
[1]韩长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J].江西农业,2015(7):1.
[2]杨明,吴晓萍,洪鹏志等.可追溯体系在食品供应链中的建立[J].食品与机械,2009,25(1):146-150.
[3]Wilson T P, Clark W R.Insights From Industry Food Safety An Traceability in the Agricultural Supply Chain: U Sing the Internet to Deliver Traceability[J].Supply Chain M anagement,1998(3):10.
[4]白蕴芳,陈安存.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路径[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4):117-122.
[5]严志雁,钟家有,唐先辉,等.以行业协会为组织的农产品追溯体系——以靖安白茶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6):22819-22820.
[6]周炜,初晓宁,张昊.首农集团食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中国奶牛,2014(2):42-46.
[7]元成斌,吴秀敏.食用农产品企业实行质量可追溯体系的成本收益研究——来自四川60家企业的调研[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1,17(7):45-51.
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篇四
《杭州三园茶业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我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全程监管能力,探索在农业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经验和模式,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从2014年起开始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一、筛选合理的追溯软件系统
为了寻求合理、实用、方便、易操作的追溯软件系统,经过多次试验,我们最终确认了杭州百代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软件进行实体操作,初步建立了公司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监管管理平台,目前试点工作正在进行,几种软件各有优缺点。
二、确定了茶叶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主体
通过认真筛选,确定两个单品的茶叶为主要渠道,其中确定径山茶为主题的农产品的质量体系建设,对茶叶采摘、施肥、除草等相关环节进行操作式记录,在销售出的农产品中保证客户能够查询到从生产加工等流程全面透明化的质量安全可追溯条码制。
三、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公司茶叶生产的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标准化生产进程,提高茶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我公司的茶叶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径山茶在市面上的良好口碑,确保茶叶生产者收入的稳定增加,确保茶叶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全面推行“从茶园到茶壶”的责任制工作,健全“三表一册”生产管理原始档案,这既是绿色生产原始记录,也是农户茶叶生产技术的明白资料。
四、企业实行准入准出制
我公司作为专业生产径山茶的生产企业,对进入市场的茶叶实行准入制,对初级加工包装后销售的茶叶实行准出时加贴可追溯条码的监管运行机制。对进入企业进行销售的茶叶进行二维码等防伪标签,并将不合格编码及时上报县农牧局进行复检,不合格者坚决予以销毁,并对相关基地进行跟踪抽查。
五、全面推行茶叶质量抽检制
公司自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之后,由农产品质量检测办公司负责对采收上市前的茶叶产品进行全程跟踪检测,推行上市前统一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允许上市,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次抽检合格后方可上市。
六、追溯信息系统基本建成
5.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篇五
日期:2014-08-11 09:45 作者:农业部副部长 陈晓华 来源:农民日报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明确了未来几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规划纲要》立足长远,统筹全局,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信用环境,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使命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其质量安全倍受社会关注,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总书记在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有利于发挥市场调控作用,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近几年来,农业部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强化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引导行业自律,强化诚信监督,开展诚信示范,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一些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制假售假、违规使用投入品、非法添加使用禁用物质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也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都暴露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缺失问题。加快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势在必行。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使命感,要从全局高度理性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二、突出重点,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路和主要任务
今后一段时期,农业部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精神,以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记录共享为基础,以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到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基本建成,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大幅提高。
(一)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化建设是信用体系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当前,农业领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瞩目成效,但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信息系统建设上,还存在资源分散、信息不健全等问题。
国家层面上,要依托农业领域各行业的信息化工程,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信用信息,实现信用记录电子化存储,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主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利用现有的农业信息化项目,完善、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与本地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对接,及时传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二)完善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监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新,保证采集的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提升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征信工作,及时公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的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鼓励和指导第三方征信机构、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征信工作。要在保护商业秘密、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加强与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税务、知识产权、商务流通等行业的信用信息互通和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奖惩联动,逐步形成主体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网络。
(三)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诚信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失信行为,积极树立行业诚信风尚。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强化诚信守法意识,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严格执行农兽药休药间隔期,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行业协会要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在会员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征集会员的信用信息,积极开展非营利性的信用等级评价。
(四)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制度是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支撑,信用体系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各级农业部门围绕信用信息采集、动态管理、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等内容,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信用体系运行规范化。及时公开信用信息,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依法披露相对人违法失信和依法守信等重要信息。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方便社会查询。建立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奖惩机制,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奖励激励措施,对其在申请信贷、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各种帮助和指导。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提高其市场占有率。树立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提高其社会声誉,形成品牌效应。同时,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使其失信行为众所周知,以儆效尤。加强部门联动,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阻。建立信用监督机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政务微博、“12316”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渠道,监督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对媒体曝光的失信违规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
(五)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把诚信教育融入行业管理工作中,在核发许可证、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强化对主体的诚信教育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其他专业培训等途径,加大诚信教育力度。引导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树立企业诚信文化理念,提高管理者的诚信文化素质,形成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质量安全文化。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诚信典范,使全行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重点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三、落实责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加快推进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成立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推进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确保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方案,周密部署安排,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各行业协会要定期对本地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农业部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失信行为多发地区,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人民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渠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各行业协会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拓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经费来源,扎实推进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6.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篇六
1、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榆次区农产品生产经营绝大多数是以家庭为单位,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与标准化生产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最重要的环节是对整个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的生产技术规程进行全程控制,协调统一所有生产者的管理,而在现行的家庭承包生产经营体制下,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农业部门难以对每家每户的生产经营进行技术指导和有效监管。
2、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人员、经费不足等原因,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不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部门只是对主要农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未能对农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性跟踪检验检测,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的范围不大、种类不多、频率不高,信息发布的渠道不畅,难以形成质量报告制度。
3、市场准入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主体也比较多元化,既有农民,也有商贩;农产品销售也比较自由,既有批发,又有零售,还有转手倒卖,中小型马路市场35个。这种进货渠道多样化、销售主体多元化的农副产品销售市场,使得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商品备案、质量安全等制度都难以建立、农贸市场比较混乱,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北胡乔蔬菜批发市场,张瑞生:买了多少年菜,都是外地客商自
1己带包装箱,经纪人帮助收菜组织货源,从中抽取小利。去年,在榆次区蔬菜中心、区、乡两级政府领导的帮助支持下,建成蔬菜批发市场,上了本产地的包装箱,加贴无公害认证标志,包装箱有种植户编号。目的想打造当地的“魏榆牌”蔬菜品牌,河南郑州批发市场不按市场规则程序办事,有标无标一律检验,有标免检、无标必检在哪儿不管用。总的来说,上包装、贴标志是增加了成本,销售价格不高,体现不出优质优价的优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模式有待进一步扩大由于绿色植保技术推广模式比较单一,一般就是项目专项经费,购买设备,无偿给农民安装使用。这样,一方面由于经费有限,购买设备的数量有限,真正使用绿色控害技术的面积也不是很大,防治面积和防治效果都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农民没有出资,没有责任感,所以对这些设备的使有不是很爱惜,对设备的修理和维护也不及时,影响了绿色防控技术的作用发挥。
5、农产品上包装、贴标志的品牌意识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的发展是我区经济增长的一项支柱产业。2008年,全区粮食面积51.601万亩,总产量18246.2万公斤,其中:小杂粮9.54万亩,总产量1603.2万公斤,果园面积18万亩,总产量1.15亿公斤,蔬菜34万亩,总产量12.89亿公斤。从规模、产量来看在晋中是名列前茅的。但是,多年来一直没有打造出自己的品牌来,农产品销售使用的是外地的包装箱,比如:蔬菜类—华北优质蔬菜生产基地,苹果类—陕西花牛牌包装箱,造成优质产品
7.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篇七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效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以后, 武威市即在天祥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武威市凉州区荒漠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试点, 分别采用“二维码”“分片8位编码”“追溯卡”“喷码”等追溯管理方式, 探索适合不同类型生产经营主体推广的追溯管理模式, 引导“三品一标”和屠宰企业、合作社开展质量追溯, 为全面推广质量安全追溯积累经验。
2015年6月中旬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管理平台建成并试运行以来, 武威市农牧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 详细制定工作计划, 倒排工作进度, 安排专人负责, 责任落实到人, 加快追溯体系建设步伐。由于软件开发时间紧迫、前期调研不足, 平台设计缺陷较多, 在追溯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工作人员边录入信息, 边对工作中发现的平台设计缺陷及时与北京信洛方舟软件开发公司、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技术人员进行沟通、调试完善, 至8月中旬追溯平台信息录入中存在的问题基本解决, 平台信息实现可录入。8月下旬, 全市4个县区、93个乡镇追溯监管信息已全部录入。目前, 市、县、乡追溯信息系统已全部建成, 672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已备案, 并录入生产经营主体信息, 具备电子信息追溯的25家生产经营主体已开展电子信息追溯, 追溯监管平台已顺畅运行。
武威市凉州区金凤凰禽业公司通过实施二维码追溯, 产品由论斤售卖变为论个售卖, 经济效益大增。荒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实施二维码追溯, 产品打入上海等大城市超市, 销售价保持在20元/公斤以上。沼然有机种植合作社通过实施二维码追溯, 产品销售量大增, 成为电商抢手产品。实施追溯的生产经营主体均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要做法
㈠加强追溯工作的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册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等平台, 加大对《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 (试行) 》的宣传, 累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资料20000多份, 张贴《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 (试行) 》500多份, 使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性。2014年以来, 市、县 (区) 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培训班, 县、乡农产品监管机构、农产品生产运输储存企业、“三品一标”认证单位负责人及检测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 通过培训, 使参训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能职责, 熟悉了追溯办法的具体内容, 掌握了农残速测技术, 提高了生产基地管理水平, 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为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㈡制定下发相关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 (试行) 》等法律法规, 结合武威市实际, 制定下发了《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 明确了农产品追溯的范围、环节、方式以及责任主体, 使农产品从标识上能够识别, 从包装上能够辨认, 从生产过程上能够查询, 从质量安全上能够追溯, 从责任主体上能够追究。
㈢夯实追溯基础
2008年, 武威市编委批准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基础上加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牌子, 此后, 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站) 亦全部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牌子。按照农业部2012年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要求, 截至2012年底, 全市已建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93个, 到位工作人员185人, 建设完成率100%。人员均从近年来涉农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考和乡镇农技人员调整进入, 专业基础知识比较扎实, 知识层次较高。2014年以来, 武威市各级农业部门大胆创新, 主动作为, 整合系统内资源, 将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配备的农药残留速测设备全部划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使用。目前, 武威市凉州区38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民勤县16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天祝县1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古浪县8个区域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均配备了农残速测仪, 占全部乡镇的78.5%。武威市凉州区、天祝县农牧局还整合农业项目资金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配备补充了冰箱等配套设备。
㈣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管理
2014年, 武威市农牧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农产品收购储运保鲜环节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牧局及时精心安排部署, 由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从事瓜菜、特色林果产品收购储运保鲜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进行了摸底调查,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进行了备案登记, 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全程可追溯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存在问题
㈠软件设计还不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开发, 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农事操作质量安全控制不同于其他部门只需简单的数据信息系统,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 包括播种记录、灌溉记录、施肥记录、病虫害防治记录、预测的采收数量、采摘时间、检测结果、包装等环境都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 不同产业种养殖过程专业性需求也不太相同, 比如食用菌栽培需要无菌操作过程, 生猪、鸡的养殖需要免疫、防疫等专业信息。软件开发涉及面广, 工作量相当大, 软件开发工程师对全省农业调研不够, 软件还不能完全适应我市农业实际。今后, 我们的系统还要和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网上查询、短信查询、客服电话查询、自助终端查询等查询功能能否与省食品安全办公室顺利对接, 还需要进一步检验。
㈡平台定位还不明确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农产品“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风险隐患可识别、危害程度可评估、监管信息可共享”。首要的问题是确定追溯的精度、宽度和深度。农产品按产销关系划分为三种类型追溯。第一种类型是农业企业或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 产品可实现全过程追溯、质量安全有保障、包装标识规范、产品面向超市等高端市场、产品附加值高, 实行二维码追溯;第二种类型是运销企业收购的农产品, 产品来源不清, 无法追溯到源头, 应先追溯到运销企业,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倒逼运销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第三种类型是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 由乡镇农监站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 产品抽检后开具质量安全证明。
㈢适宜追溯主体不多
对农产品实施二维码追溯的生产经营主体要求产品可实现全过程追溯、产品质量有保障、包装标识规范、产品面向超市等高端市场、产品附加值高。武威市具备追溯条件的经营主体仅有28家, 需要县 (区) 、乡镇政府推动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 生产者与经营者签订供销合同, 运销企业对农户生产过程进行监督, 规范记录生产档案。
㈣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录入工作量很大, 且需要经常性更新信息, 目前武威市大部分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知识层次低, 信息录入需由乡镇监管人员辅助, 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量大。部分县区人员编制少、乡镇监管人员兼职多, 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开展。
㈤追溯主体设施滞后
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性检测室基本未建设, 检测仪器、二维码打印机、视频监控等设备都没有配套, 专业信息录入人员短缺, 严重制约追溯体系工作。
四、意见建议
㈠加大追溯体系建设扶持力度
农产品质量追溯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和公共性, 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搭建好追溯平台, 扶持追溯示范点建设, 配置追溯设施设备, 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㈡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人员培训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应尽快对市、县 (区) 、乡监管人员, 生产经营主体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操作水平, 确保追溯系统规范、正常有序运行。
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队伍建设
8.新泰市加大农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 篇八
新泰市加大农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
随着新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的建立和启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逐步落到实处,已纳入追溯管理的两家基地在追溯管理中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扩大追溯面,全面提高新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新泰市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项目计划建立追溯点12处,配备速测仪、电脑、视频监控、摄像头等仪器设备。目前,相关仪器设备的招标工作已经完成,正与供货厂家积极联系,争取11月底完成各追溯点建设。
质监科王仲贵
9.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及可追溯性体系 篇九
-------西瓜标准化生产-------
凡华农业---徐斌
什么是农业标准化生产?
就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标准化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主要包括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及农产品评价认证体系的建设。农业标准体系是基础,它是与我们的生产管理的过程管理息息相关,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生产技术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下面我以西瓜为例跟大家交流、分享,不到之处请大家指正!西瓜生产技术规程要领:
一、环境要求:首先是选地块,种植西瓜最好是选择地势高亢,方便灌排水的地块,然后是要求地质疏松、土层深厚,腐殖质丰富的土壤。
二、品种选择:一般选择抗病性好、优质高产、商品性好、适合市场需求且经济效益好的品种,如:早春红玉、8424等。
三、种植季节:早春大棚栽培一般在3月10号前后定植,5月底左右就可以上市,这个时候销售价格处于高位,比较效益好。
四、播种育苗:“苗好一半收”,种苗的优劣事关一个季节的收益。所以育苗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而这一过程比较繁杂,需要我们进行精细化的管理。包括育苗的方式(营养钵、撒播、工厂化等)、营养土的配制、催芽、播种、苗期温光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炼苗等。
五、田间管理:田间管理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点,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产量、质量、上市时间、销售价格,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益。作为我们专业从事种植西瓜的人来说,也是我们种植水平的体现。
1、整地:开沟、分厢,一般开沟包括中沟、边沟、围沟三沟,保证灌排自如,不能积水;地膜覆盖,早春建议用黑膜,吸热提升土壤温度;除草防虫(除草剂、杀菌杀虫);基肥配制。
2、定植移栽:行距、株距,标准大棚一般中对中4米开两厢,株距45-50公分;打孔、浇定植水。
3、温湿度管理:这个环节比较关键,温湿度管理好坏关系到病虫害的发生。最适合西瓜生长的温度环境,在缓苗期白天25--28度,晚上不低于20度;开花结果期白天20--30度,晚上不低于15度。湿度一般控制在75-80%。
4、水肥管理:这个环节也很重要,它关系到果型、产量、口感。一般来说,种植的早期温度低、蒸发量小,要控制浇水,后期可更具长势适度追肥灌水,由必要的可加壮苗灵600倍液喷施。
5、整枝:这个环节也是非常重要的,它需要根据不同品种的结瓜习性进行,关系到产量、效益。一般大棚栽培的厚皮西瓜多用单蔓或双蔓整枝。单蔓整枝是在主蔓4-5片真叶时摘心,在基部留一健壮子蔓,其余的子蔓摘掉;薄皮西瓜一般留2-4个侧蔓,长出孙蔓后在孙蔓上留瓜,一般每株留4-6个瓜。
6、人工授粉:由于早春温度低、昆虫、蜜蜂少,棚内一般都要进行人工授粉,这个环节要注意温度,一般来说温度达到20度左右将当天新开的雄花取下,将雄蕊往雌花柱头上轻轻涂抹即可。
7、病虫害防治:病虫害管理是西瓜种植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我们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兼施的原则。在施用药物的时候一定要诊断病因,对症下药。西瓜比较常见的病害主要是霜霉病、病毒病、白粉病;虫害主要有白粉虱、蚜虫、潜叶蝇、地老虎、蝼蛄等。
现在市场上药品品种多而杂,有的是化学名、有的是商品名,具体用什么药,每个人的习惯不一样,但我们要注意两点:一是要使用正规厂家(DP、LSP);二是不能使用高毒高残农药,只能在绿色食品规定的范围内施用。施用时还要注意几点:一是浓度配比要适当;二是施用时间要适宜,一般来说采收前一周内不允许使用任何农药。
8、田间管理记录: 田间管理记录是一项贵在坚持的事情,它不难,但要坚持却是一般人很难做到,它需要我们平时要养成良好的习惯。要做好这一工作,首先要设计一整套管理表格,这些表格要覆盖我们整个生产管理过程的每一个细节和关键控制点。就是通常所说的“生产日志”,所谓日志就是每天都要记录,做什么记录什么,包括天气、施肥、施药及施药原因、整枝、浇水、授粉、采收等待。把这些细节做好做实了,也就形成了我们后面要讲到的可追溯性体系的基础内容。
10.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篇十
近期“老鼠肉”“毒生姜”等问题的再次凸现, 表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仅仅注重流通领域的行政监管是不足以从根本解决问题的。从生产领域观察, 虽然我国初步形成了包括基础性农产品和高端农产品两个层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但是由于缺乏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政策, 政府对不同类型农产品供给主体生产过程的监管仍不到位, 存在一系列需要高度重视的现实矛盾和挑战。
( 一) 基础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基础性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农产品的品质达到无公害农业生产标准, 主要满足城市一般消费者需求, 其供给主体是农户和合作社。当前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较弱。由农户和合作社承担提供无公害产品的职责, 将面临着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监管成本过高的难题。农户的生产观念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有可能为了追求农产品产量而使用一些高残留的农药和化肥。此时需要由合作社来对农户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然而大多数合作社还是结构松散型组织, 缺少对农民社员的惩罚和激励手段, 难以实现对成员生产环节的有效控制。
2. 无公害农产品直接进入零售市场渠道不畅。由于无公害农产品附加值相对偏低, 难以承担农产品直销和农超对接的高额成本。调查发现, 农产品在进入某些大型超市时, 进场费高达2 万元, 单品的条码费就达500 ~ 1000 元, 高额的“对接”费用让普通农户和合作社难以承受。
3. 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技术保障能力偏弱。调查发现, 一些农户和合作社对现代生产技术掌握不足, 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技术规范不清楚, 不当使用农药、化肥的情况时有发生。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也未及时向农户和合作社的生产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 二) 高端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高端农产品质量安全则要求农产品达到绿色和有机农业生产标准, 主要满足城市中高收入者消费需求, 其供给主体是具有较强技术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大中型龙头企业。当前主要面临如下问题:
1. 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受到区域性规划限制。一些龙头企业在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时明显受到周边常规农业生产的影响, 申请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难度大大增加, 也难以依据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如生产有机蔬菜必须在周围建设半径数公里的缓冲区或隔离带, 单凭企业力量很难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
2. 农业产业链整合受到生产要素流动瓶颈制约。调研发现, 因生产要素流动不畅, 产业链整合效果不佳, 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如乳业公司为了确保奶源安全打造绿色、有机乳业, 需要流转较大面积的土地用于牧草种植和奶牛饲养, 但要获得连片土地涉及大量农户, 协调难度很大, 流转的土地在建设圈舍和生产用房时也受到土地管理政策限制。对一些龙头企业的调查也发现, 整合从产到销的产业链要求企业至少增加数倍以上的资金投入, 而这些企业因缺少银行抵押品难以进行有效的融资。
3.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投入存在偏差。大多数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投入不足, 企业则因无力单独承担高额成本而不得不放弃可追溯体系建设。政府对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投入存在明显的结构性矛盾, 迫切需求的高端检验检测设备投入严重不足, 低端检验检测设备却大量闲置。此外, 企业作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最重要的利益主体,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而这方面的相关政策也尚未出台。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 一) 制定差异化的分层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政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逐渐呈现出分层次的发展趋势, 基础性和高端性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的生产方式、销售方式和消费方式都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 应针对它们的不同特征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对于基础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生产, 政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加大力量支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完善农民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 支持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农超对接”和市场直销的扶持力度。对于高端性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 政府主要承担引导作用, 编制发展规划, 对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创建进行奖励, 同时重点提供贷款担保、贷款贴息、财政投资参股等投融资支持。
( 二) 编制切实可行的绿色、有机农业发展规划
地方政府应当在与现有产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的基础上, 根据当地的水质、空气、土壤等自然条件和产业情况编制绿色、有机农业发展规划。在条件适宜的地方规划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必要时应打破行政区划进行规划, 对规划区内的龙头企业应实施更大力度的扶持和奖励。鼓励和引导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范围内的农户将承包地通过租赁或者入股的方式流转给龙头企业, 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范化和集约化发展。
( 三) 有效构建安全农产品产业链整合机制
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整条产业链的一体化整合是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路径。对于无公害农产品应以合作社为主体进行产业链整合。构建“农户+ 合作社+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产业链整合机制, 要处理好合作社与村级集体经济的关系, 积极支持与鼓励跨地区、复合型、多功能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对于绿色、有机农产品应以龙头企业为主体进行产业链整合。积极引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对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实行整链打造, 支持企业在产业链前端控制品种, 中端控制生产和加工, 后端控制销售市场, 在企业自身实力允许的范围内延长和扩张产业链, 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安全。
( 四)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
进一步提高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强度, 建立以生产者需求为导向的农技服务机制。加大对龙头企业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改造升级和科研攻关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认证技术规范, 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
( 五) 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中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一方面, 选择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作为合作单位, 签订农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检测协议, 委托其负责某一片区内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政府提供检测所需的机器设备和技术指标, 并负责对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 支持中介机构或者第三方公司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前期由政府出资委托其对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追溯, 后期则引导与其他企业进行商业合作提供质量追溯服务。
摘要:近年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 以及农产品国际贸易对食品的生产方式、质量标准、认证管理及延伸、扩展性附加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就日益凸显。文章分析了基础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高端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难题, 提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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