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24-08-22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选12篇)

1.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篇一

检察干警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科科长 潘军现

“理念”通俗地说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人们对社会主义法律和法治实践的基本看法和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先进的、科学的理念,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更是我们检察干警以及全体政法人员的思想指南。

一、检察干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要求 检察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方面要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同时必须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实际出发,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具体工作中得以体现。因此,在检察工作中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执法为民的理念。人民检察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使检察工作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适应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利益。

二是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理念。检察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使权力理念,确立对法律的尊重和真诚信仰。在具体执法活动中,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国家法律,要敢于坚持原则,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坚持抵制各种阻力和干扰,敢于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损害法律尊严的行为做斗争。

三是崇尚公正和追求效率的理念。公正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和目标,是执法永恒的主题。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人员办案要具有独立性,既不能受诉讼当事人意见的影响,也不能受公众舆论的干扰。坚持以质量为本,以客观事实和充分可靠的证据来处理案件。

提高效率是世界刑事诉讼发展的一大趋势。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检察机关要树立效率观念,加快工作节奏。在查处职务犯罪过程中,既要注意深挖犯罪,扩大战果,又要注意突出主要犯罪事实,增强办案成本意识,对一些不影响定罪量刑的枝节问题不要过多地揪住不放,确保案件快侦快结。要依法适用不起诉制度,合理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尽量缩短诉讼周期。要注意处理好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做到公正与效率的辩证统一,确保在公正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确保公正。

四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司法活动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在刑事诉讼中,树立保护人权意识不但是依法治国和在国际上进行人权斗争的需要,而且也是保证办案质量的需要。检察人员应该按照现行法律和我国签署、批准的国际法律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尊重当事人的基本人权,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坚决禁止和纠正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理念。遵从程序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保障,是依法办案的内在要求。司法程序本身具有相对独立于实体的价值,程序正义是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程序性是检察权行使的一个突出特征。对检察人员而言,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理念,就是要摒弃“重实体、轻程序”的落后观念,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既要重视监督纠正实体违法,也要重视监督纠正程序违法。

六是法律效果与社会交果并重的理念。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性质和具有社会管理服务的职能,决定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必须既要考虑法律效果又要重视社会效果。坚持“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求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使办案的效果最优化。

检察机关要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就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把严格执行法律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起来: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未成年犯罪、初犯、偶犯或轻微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依法应当起诉的也要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建议,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七是监督制约理念。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职能的基本定位。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监督制约理念,增强监督意识,在各项执法办案活动中充分体现法律监督的属性。根据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参与诉讼活动;按照诉讼分工,检察机关在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上,与其他司法机关相互制约。检察机关内设部门之间,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和控告申诉部门之间也相互制约。在“监督制约”理念的支配下,检察机关在检察权的配置、检察执法流程设计等方面规定相应的措施和实现“相互制约”的途径,通过诉讼活动来实现制约功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无论是对侦查机关的立案监督,对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还是对执行机关的执行监督,都始终贯穿了“监督制约”的理念。从宏观上讲,这种监督既是现代法治文明的成果,也是现代法治得以健康发展的保障;从微观上讲,诉讼活动的监督既是防止发生错案冤案、保护诉讼当事人人权、减少并杜绝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有效保障,也是检察职能的核心。

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权力必须接受监督检察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身同样需要接受监督。当 前我国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机制。从检察机关外部讲,有各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与新闻媒体的监督,还有其他司法、执法机关以及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程序上的制约。特别是正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使检察权的行使受到直接和有效的外部监督。从检察机关内部看,有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有同一检察院内部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这些外部和内部的监督制约,保障了检察权的公正行使。

二、检察机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措施 当前,在检察工作中之所以要强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是检察工作适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效果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切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法理念必须更新,一切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法机制必须转变,一切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法机制必须改革。在履行职责时,要更加注重正确把握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的辩证关系,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执政理念,对于合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毫无疑问,树立先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有的题中之义。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不断深入检察改革,实现检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检察队伍形象持续改善。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教育和引导,使广大干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从源头上解决当前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问题。通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广大检察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一些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要巩固专项整改活动已经取得的成果,实现专项整改的预期目标,就必须始终抓住树立先进执法理念不放。

要在检察机关、检察干警中培养、树立先进的法治理念,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对干警先进执法理念的培训、教育和引导。要大力开展对检察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办培训班、召开专题研讨会、开展大讨论活动、直接对话、网上交流等形式,通过培养教育,使检察人员从内心深处真正树立先进的法治理念,逐步培养检察人员按先进执法理念进行执法的习惯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要建立健全先进执法理念的规章制度。要在制度设计中把先进执法理念具体化,使先进的理念能够看得见、摸得着。要按先进执法理念的要求,完善办案流程和质量保障规范,力求达到项项有规定,件件有标准,事事有程序,使检察机关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个执法行为都处在严密的规范和监督之下。要建立健全督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

三要健全、完善考评机制,为落实先进执法理念提供正确的导向。要重视全面管理、过程控制,不能简单地下指标、定数量,单纯依靠数字抓考核。考评标准应当紧紧围绕案件质量这一核心,案件质量标准应当在考评标准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四要努力创造依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的外部环境。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特征,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要不断完善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本文约3860个字)

2.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篇二

当今世界飞速变化, 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知识更新的速度大大加快。对以传道、授业、解惑为己任的教师而言, 更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以使自己拥有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时刻为学生提供鲜活的成长清泉。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需要教师不断拓展视野。要做到这一点, 需要教师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跳出所任教的学科, 乃至跳出教育看教育。看见巍峨的群山, 才能深刻感受到沙石的伟大;看见滚滚的江水, 才能深刻体会到滴水的力量。教师只有视野开阔了, 才能体验到云卷云舒的知识之美, 才能更加全面地看待自己所任教的学科和所传授的知识, 才能举重若轻地胜任本职工作。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需要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学习如逆水行舟, 不进则退。在知识爆炸和新媒体迅速发展的情况下, 学生获得知识的途径越来越多元, 任何人包括教师都不可能垄断所有知识的传授。如果教师不及时更新知识, 仅靠“吃老本”是难以胜任教书育人这一神圣职责的。而且, 身处学习型组织的学校, 身处不断变革的社会, 教师有责任和义务为学生的终身学习提供榜样示范, 做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引导力量。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需要教师不断更新学习方式。随着科技进步和学习媒介的多元化、立体化, 教师要与时俱进, 不断更新自己的学习方式, 这样才能提高自己学习的效率和效益。博览群书是学习, 谈话聊天是学习, 网络互动是学习, 上微信、刷微博也都是学习。只要终身学习的理念渗透于自己的身心, 每时每刻都是在学习, 每处每地都是在学习。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还需要教师在研究中学习, 在实践中学习, 在生活中学习。作为教师, 仅仅具备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还必须不断研究教育教学规律, 不断研究学生, 不断提高自己对教育的理解和对规律的尊重。只有这样, 才能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驾轻就熟、举重若轻。与此同时, 教师还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 在生活中不断体悟、感知生命的美好, 将自己的所知所学融进与学生的点滴交往之中, 将自己的生命本身塑造成一本书, 使自己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教育力量。

3.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 篇三

“当今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公共需求急剧增长、思想观念重大变化。所处时代、面临的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社会管理也要与时俱进;而村一级与群众面对面,对群众的影响更直接,关系到党在最基层的形象和作用,加强村级社会管理尤为重要。”周千山从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背景切入,言简意赅而又引人入胜地突出了加强村级社会管理的重要性。

“社会管理实质是对人的管理。县乡干部要创新管理理念,树立正确的权威观、服务观;只有尊重群众,服务群众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拥护,社会管理能力从某方面来说就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在讲课中,周千山用“服务”一词对创新社会管理作出了最好的诠释。

基于管理就是服务的认识,衡南也在做群众工作上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拳拳推动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帮民困。日前,衡南县部署在全县开展“结穷亲、解穷困、帮穷富”活动,要求全县科级以上干部、规模以上企业相关负责同志每人联系2户以上困难户,通过资金、项目、智力、产业、就业帮扶等多种措施,用3年时间帮助困难群众摘掉“穷帽”,早日致富。活动分为“交亲”、“走亲”、“帮亲”、“富亲”4个环节。

周千山说,村干部要及时调解矛盾,防止酿酒成醋。近年,衡南县提出了“努力把全县建设成全市老百姓最富裕、县城最漂亮、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最强的县”目标,老百姓最富裕是放在第一位的,村一级也要做好发展规划,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4.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篇四

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

访谈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国政法机关正在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活动。检察机关如何结合法律监督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5月9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

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贾春旺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他表示,对检察机关来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检察机关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国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当记者问及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时,贾春旺说,这个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这次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等,提出检察机关在教育活动中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认真真地搞好学习培训,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检察机关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编辑印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深、把握得更准,真正搞清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为坚持检察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实事求是地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这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经过这几年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整改活动,各级检察机关在解决队伍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检察人员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仍然有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经过分析,我们把存在的问题归纳为八个方面,要求每个检察院、每个部门和每个检察人员进行对照检查,通过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通过深入查摆问题,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做到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认识上更加深刻,在行动上更加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三是深入扎实地搞好整改,在端正执法思想、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既要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也要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把是否真正解决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思想和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这次教育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上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加以解决。特别是要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四个结合”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在谈到把真正解决思想和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这次教育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时,贾春旺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统筹兼顾,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二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力度,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三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筑牢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根基,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体系,把各项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5.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篇五

作者:沈德咏 来源:人民法院报 评论:0 发布时间:2010-07-16 我要评论5月26日,《人民司法》杂志社和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南通

杯”有奖征文颁奖仪式暨能动司

5月26日,《人民司法》杂志社和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南通杯”有奖征文颁奖仪式暨能动司法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研讨会在南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作了书面讲话。

沈德咏指出,能动司法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是人民法院司法理念的一次重大创新。包括社会管理创新在内的三项重点工作,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总结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政法事业发展规律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沈德咏强调,要深刻理解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互动关系。人民司法事业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不断向人民法院提出新的要求和期待,呼唤司法理念的更新,呼唤角色定位的调适。正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能动司法”应运而生,在各级人民法院落地生根并展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广大法院干警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的理念。坚持能动司法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能动司法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能动司法的应有之义。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能动司法,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沈德咏强调,要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工作机制。深入研究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准确把握社会转型期存在的新问题、新挑战,是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社会正处在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中,人民法院必须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认真分析社会发展形势,及时发现社会管理中的不足,积极研究立足法院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和对策。一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要积极运用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多种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努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注重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工作交流机制、职能互补机制、调解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引导作用。二要积极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人民法院出台每一项司法政策,处理每一个敏感案件,都要及时进行风险评估,防止因工作措施不当影响社会矛盾化解。要把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根据评估结果及时研究司法对策,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订工作预案。三要完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依托审判工作,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要建立畅通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察民情、知民意、听民声。为此,要加强司法公开,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创新的需求,及时发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沈德咏在讲话中还强调,要立足本职工作,坚持能动司法,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各级人民法院要立足自身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

效性,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要认真抓好执法办案。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处理各类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本身就是发现社会问题、弥补管理漏洞的过程,就是参与社会管理、理顺社会关系的过程。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先就是要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受理的案件审理好、执行好。通过惩治刑事罪犯,打击和抑制犯罪分子及其犯罪活动,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通过平息和化解各种利益纠纷和冲突,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受到损害的社会关系得以修复;通过化解行政争议,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调节和平衡各种社会关系。二要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对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注意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将其转化为人民法院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的重要依据。三要完善司法审查制度。通过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监督、促进行政机关遵守法律程序,依照法定权限管理公共行政事务,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纠正越权和滥用职权行为。四要加强司法解释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要根据法律实施的需要,通过司法解释等方式,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创造性地填补和弥合法律与现实之间的脱节,有针对性地解决现实难题,不断提高司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整合方面的影响力。五要强化司法调研工作。通过加强对各类诉讼案件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建立审判信息的评估分析制度,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完善对社会问题审判信息预警工作机制,做到事先研判,准备在前,应对有方。

6.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心得体会 篇六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政法队伍保持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

文明成果,提出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审判工作、公安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适应现阶段形势的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需要,也是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能力的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方面,我们要用好这个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因素还大量存在。改革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管理、经济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容易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导致刑事犯罪高发。同时,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日益增强,需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临新形势,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必须主动应对新挑战,积极适应新要求,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能力、公正执法的能力。而要做到这些,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头脑,也就是说,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的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综合国力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极大改善。但不可否认,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果在利益面前,政法干警思想上分不清私利与大义的界限,以手中的执法权力谋取私利,忘记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就会对社会主义事业造成损失。不仅如此,我们在学习借鉴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中的有益经验的同时,一些人对西方法治思想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缺乏起码的政治鉴别力,有的甚至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造成了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还有一些干警,受“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创新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依法治国的观念并没有真正牢固树立起来。对政法意识形态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任其发展,而必须正本清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保证我国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性质不变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的保障。经过“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教育整顿、规范执法行为等活动,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但不可忽视的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现象,在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些干警的执法理念不正确。所以,非常有必要从端正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入手,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教育,让大家真正弄明白、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契机。

7.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篇七

关键词:双学,校本教材,教员能力素质,课程建设,飞行特色

创建学习型教研室,我们以重点任务为牵引,带动整体建设,通过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为重点,以校本教材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着力实现由“经验型”教学向“理论型”教学转变。具体做法如下:

一、立足飞行,重点开展校本教材建设

知识和信息大爆炸是当今时代的典型特征,飞行人才未来的发展充满变数,而且日新月异的技术,给基础课程教学单位及教员提出了严峻而现实的课题。

我们通过分析研究对比国内外教材,在理解人才培养方案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立足飞行,着眼学员的终身发展,在六个方面探索并充实教材内容。即每章引入物理学史;增加“军事、工程应用”阅读材料;“内容小结”,强调物理概念和物理思想;改革习题,配置了反映物理在生活、工程和航空等应用的题目。其中,航理及军事应用模块主要用物理学定理定律分析航理及军事、工程应用问题。物理知识拓展模块,在保证物理学知识体系的逻辑性、系统性和严谨性的同时,发散学员思维,引导学员自觉深入学习未知领域,为优秀学员的探究式学习搭建平台。

下面通过具体实例体会校本教材建设的效果:

应用习题案例:对于传统教材中一般曲线运动的向心加速度题目,相同的知识点,我们加入了飞机转弯时向心加速度的问题,阐明了黑视、红视等飞行现象背后的物理原理,提高了学员的学习兴趣以及对物理课的重视程度。如传统教材中的习题:一质点沿半径为R的圆做圆周运动,速率v=c-bt,求:任意时刻加速度的大小。《飞行特色大学物理》教材中的习题:当F-22战斗机飞行员以2500km/h的速率飞过曲率半径为5.80km的圆弧时,问此时向心加速度多大?

二、务求实效,着力强化教员能力素质

从合格的教师到合格的大学教师再到合格的军校教师等不同的层面帮助教员认识其职业特点,提醒其履行职责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结合教材建设搭建学习研究平台

在教材编写过程中收集了国内一流大学教材和教辅资料电子版近百种,军事航空、科学思想、科学史等方面的图书电子资源近百种。规定了必读书目,如《清华物理学的理论与方法》《历史与前沿》《航空飞行器飞行动力学》《吴大猷科学哲学文集》,美国教育家爱德华·希尔斯等编著的《给大学新教员的建议》《教师的道与德》等书籍,使教员从更高视野思考如何成为卓越的大学教师,为开展基于研究的教学打下基础。

(二)通过学习研究文献找到努力方向

利用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在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手段改革、教案研究、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改革、教员培养、精品课程建设、多媒体演示实验、中学物理与大学物理衔接等专题上开展国内外文献解读,从中找到个人努力的方向。

三、学员为本,全面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飞行特色大学物理教材编写有力地牵引和促进了大学物理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全面开展。我们成立了7个研究团队,在完成《飞行特色文科物理》《红外物理及军事应用》《军用光学与激光武器的物理基础》《航天物理概论》和《航空航天传感器物理基础》等课程教材编写的同时还针对飞行特色习题开发、物理与人文的融合、自主学习内容研究、物理科学思想方法、航理内容研究、物理学史与创新意识培养、翻转教案与翻转课堂等方面开展长期、持续、务实的教学研究。

四、质量牵引,大力提升学术科研水平

学术价值是遴选教师最重要的标准,要注重教员学术水平提升,紧密围绕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开展学术研究。针对课程建设中的问题,积极申请飞行特色课题研究如:“飞行特色大学物理题库研究”“大学物理对文科学员素质的培养”“军队院校大学物理教学改革与实践”“物理思想和方法与创新意识培养研究”“航天物理基础对飞行员科学素质培养的促进作用”等,通过开展研究,强化了教员课程建设的理念,提高了教员的教学能力。

基于研究的教学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近年来积极探讨具有飞行特色的大学物理教学之路,通过教学内容的研究构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大学物理教学体系。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增强了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勇气;在飞行特色上敢于挑战、务实作为的劲头;深入地学习和研究,增强了让每一名教员成为学习研究型教员的信心。这一过程中的风风雨雨可以凝练成四句话:广泛学习借鉴,保证课程建设少走弯路;坚持飞行特色,建立课程建设长效机制;教研科研拉动,营造课程建设学术氛围;教书育人为先,把握素质教育正确方向。

参考文献

8.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篇八

【关键词】新课程 训练 主导 分层次教学 提高能力

为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教学方面入手就是要彻底改革多年来“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基本模式”,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全面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探索、创新能力和实践意识。在实施以训练为主的教学模式中,许多教师对“训”和“练”的关系,以及对训练过程中如何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等方面,产生了一些片面的认识,对新教材不知如何教,从而出现了一些“放任自流式”的做法,致使课堂训练不能得到预期效果,学生的数学能力得不到提高,下面,谈几点我的认识。

一、“训”和“练”的关系

要正确处理“训”和“练”的关系,需先从认识什么是“训练”入手。所谓训练,就是有计划、有步骤地使其具有某种特长和技能。应该说,知识的掌握固然重要,但获取知识的训练过程更重要。这个过程就是教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是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的过程,是提高学习思维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过程,再者,训练过程不是无目的、无计划的练习,应该包括教师的“训”和学生的“练”两个方面。教师的“训”就是按照大纲的要求,根据训练内容重点安排好训练程序,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指导、点拨、释疑,启发学生的思维,激发学习的兴趣,使学生在“练”的过程中掌握知识,提高能力。学生的“练”是在教师的启发引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方面的训练,通过练习,掌握方法,提高认知水平,形成技能。

要正确处理好“训”和“练”的关系,教师必须深入吃透新课标,要明确新课程大于新教材,要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学过程,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实际。对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师要清楚每一个教学环节是为了训练新课标规定的哪种能力要求,如何完成这些要求,在练习中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如何启发诱导、逐步解决等。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的“练”有目的,“练”有兴趣,:“练”有提高。

二、在课堂训练中,应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课堂以“训练”为主,教师的提示、指导和讲解即教师的主导作用显得至关重要。课堂上教师必须发挥“导”的作用。在“导”字上作文章,引导学生自己进行探讨、自己去推论。

“导”是一个过程,是教师多方设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训练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思维特点,把需要掌握的知识设计成若干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教师不能把问题的答案直接传授给学生,教师要引导学生积极思考,自己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形成能力。

“导”的过程是充分体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的过程。这里主要探讨教师在课堂上用提问与讲授的方式来引导学生积极地思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

提问是每一个教师课堂教学最常用的方法,是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的最直接的手段。但是,教师问什么,怎样问是应特别重视的问题,课堂上问题的设置是一项创造性的劳动。讲授一个定理可设计若干不同的问题,可有若干不同的问法,但不同的问题不同的问法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准确掌握大綱所要求的尺度,明确所学知识在本书中的地位和作用,恰当地把学生的认知能力和思维水平,才能问有所思,问有所答,学生思维积极活跃,收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课堂上的提问,一般应注意一下几点:

1、问题必须与教学目标、教学重点紧密相连。

2、问题必须明确、集中、有层次、有启发性。能引起学生有效思考。、

3、几个问题之间有密切的逻辑关系。

4、问题必须难易适中,让学生“跳着摘到果子”。

讲授同样是课堂教学所必不可少的。我们反对满堂灌式的讲,并不是不要教师讲,由于受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的限制,在思考的过程中,某些问题不能作出正确的解答,在这种情况下,教师要讲,要“精”讲,教师的讲是对学生思维的引导启发。

三、在新课改中,还应不断实施分层教学

分层教学是素质教育在教育实践中运作的一种模式,其核心为因材施教,分层教学的手段,而着眼于学生的发展,促进学生发展才是分层的真正目的。心理学家维果茨基提出的,教育教学要利用学生已有发展水平与教学要求之间的矛盾来促进学生的发展。分层教学根据它们之间的矛盾来确定知识的广度、深度和教育教学的发展,以促进每个学生都能得到最大发展。

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传统教学方法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因为它使学生被动学习,阻碍、压制了学生的潜能的合理发展,甚至有部分同学失去了学数学的兴趣。原因之一是:传统教学中,教师向每一个班集体以刻板单一的信息传递形式和传递速度去传授知识,而学生则以个性不一在被动地接受知识。于是,在传授能力和接受知识双方出现了不同步,不协调,使优生得不到发展而后进生跟不上进度。因此,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适应新课改,势必对传统教育教学进行改革,为此我们以不同层次的学生的认知水平为起点,从调动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积极性,全面启发不同层次学生的思维,使他们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师生互动,实现学生学习兴趣,使学生能力和整体素质共同提高。

9.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篇九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推进检察工作

朱 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党根据社会时代发展变化的要求,对司法活动发展的观念、发展的内涵以及发展的规律进行的再认识,是对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是落实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取向,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关键。

2、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有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是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

3、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人权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它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持和国家强制力量的保护,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和动力。现代法律就是保护人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强制力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开放的时代,承认和保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4、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权威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在现代法治国家,都把树立法律权威作为实现法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立法建立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防止任何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我国宪法第五条对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5、监督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障。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是建立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之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

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并通过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党组织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保证了各个监督系统的整体协调和依法进行,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保障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障。

6、自由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和尺度。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创造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的社会前提。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创造和保障这种不断发展着的自由的社会控制系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把公民权利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公民权利平等保护机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树立权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和尺度。

二、新形势下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检察工作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作为在国家法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检察机关,如何自觉主动地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具有现实的重要性。

1、从国家大局来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依法治国、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六大把完善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给司法机关及其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要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实现法治现代化,实现法治现代化,就必须实现司法者的现代化,而司法者的现代化,首先必须是司法者司法理念的现代化。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法治的进程就必须与时俱进,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司法理念也必须与时俱进,同步发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时代进步的呼唤,社会发展的需求,也是依法治国对所有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者提出的根本要求。

2、从检察事业本身来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实现新发展的迫切需要。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变化,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制度、司法体制在发生变化,法律和司法的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在发生变化,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社会发展环境,就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检察工作。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检察工作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检察事业创造了条件,而检察工作也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而不能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这就要求检察工作要与时俱进,根据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运用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对检察制度的价值、作用进行重新的思考定位,引导检察事业向更层次迈进。

3、从司法主体来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检察官立足本职、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不同的法治理念追求不同的价值目标,也就会收到不同的司法效果,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奉行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将法律置于崇高的地位,了解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司法活动最基本的规律和最基本的本质,才能使其所追求的工作目标与法律相符,与社会发展方向相符,与司法运行的内在规律相符,从而表现出更有司法思想的理性深度,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全社会的尊重,从而增强司法工作的公信度。反之,法治思想落后陈旧,法治意识不强,在司法活动中固守原有落后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放弃法治、曲解法治甚至破坏法治,或为追求单一的法律效果而丧失综合效果,与法律为社会发展服务的终结目标相悖,最终影响法治的权威。因此,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的基本要求。

三、检察人员应树立的司法理念

结合检察工作,从司法理念的层面讲,检察人员必须树立以下观念,从而自觉有效地指导检察工作实践。

1、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检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它担负着通过法律监督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实施,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法律监督活动得以顺利贯彻落实的重任。因此,检察人员必须要牢固地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增强接受党对检察工作领导的坚定性,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工

作大局中去正确定位。按照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去履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宏观框架内,去实现检察办案服务效应的最大化,社会负面效应的最小化,从而使检察工作与社会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

2、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建立法治社会,必须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地位,崇尚对法律权威的敬重。检察机关履行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神圣使命,这就要求检察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必须确立惟法是从的真诚信念,养成只遵从法律的职业思维习惯,把法律作为评判一切个人、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行为的价值标准,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唯权重、不唯情扰、不唯利诱,树立以身护法,为法治献身的崇高精神,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3、树立保障人权的理念。现代法律不仅是实现国家政治统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工具,同时也是公民防范司法擅断、保障个人权利的重要利器,更是实现社会正义目标的载体。社会主义司法活动的应然职能,就要求检察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更新思维观念,转变过去单向、传统的专政和惩罚职能,对法律的认识要从绝对的工具主义向保护人权转变,彻底摒弃“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倾向,牢固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观念,把确保程序公正放在司法活动的突出位置。在发挥惩罚犯罪保护社会的固有职能的同时,强化保障职能,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体现人道,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表现人文关怀,切实保障人权,确保诉讼参与人应有的合法权益,并将其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超限办案、超期羁押、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和侵犯人权的现象,并要切实强化对其他司法机关违反诉讼程序现象的法律监督。

4、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目标和要求,是司法文明的核心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体现。这就要求检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首先必须坚持以法律效果为基础,通过适用法律的公正,来体现主体保护上的平等,不因身份、地位、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经济主体的性质而发生适用法律的偏差或

偏袒,坚决抵制和克制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使法律适用符合民情民意,符合伦理之善,创造一种人人各得其所的正义。其次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效率是公正的保证,没有效率,公正就难以完全实现。如果司法效率低下,处理周期过长,公众完全有理由对其结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社会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增强诉讼流程意识、诉讼时效意识、效率责任意识,严守办案时限,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办案效率,是司法公正及时得以实现的保证。再次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破除诉讼神秘主义,强化“监督者同样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确立民主监督在检察工作中的地位,拓展检察诉讼公开的渠道,完善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引入体外监督的机制,发挥外部监督和检察内部监督的互补作用,实现执法活动的阳光操作,最大限度地将检察权的行使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正执法和社会的认同度,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5、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基本宗旨,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就是要求检察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必须把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始终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把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自已工作的切入点,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摆正权利和权力的关系,消除特权思想,牢牢把握为“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原则,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和良好的执法作风,真正带着对群众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以公正、严明、廉洁、优质、高效的执法行为,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使法的秩序、平等、正义的内在价值取向得以充分的实现,从而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惩治腐败、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保障社会安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真正把“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体现到全面的检察职能上来。

10.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篇十

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司法实践、推动司法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作用,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要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确保人民法院改革向纵深推进,突破长期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和保障性困扰;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具体而言,我们在司法活动中要始终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对人民法院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司法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官革命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司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审判力度,不断完善司法公开的内容,丰富司法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要坚持为民司法。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去年,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人民法院确立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由此可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为此,要切实加强广大法官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司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司法领域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民事判决执行难问题。

三是要坚持高效司法。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也是不正义”。办案周期长。有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长,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案件在审限内的结案速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缩短办案周期。

四是要坚持文明司法。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司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自觉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人性化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最讲理、最文明的地方”。要认真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大力倡导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言行,切实做到严肃执法,热情服务。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接待上访群众和当事人,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严格执行纪律,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坚持实行诉讼引导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和群众依法、有序诉讼。加大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力度,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争取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要坚持廉洁司法。司法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应该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法官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提高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司法实践、推动司法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作用,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工夫,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联系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实际,牢牢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要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确保人民法院改革向纵深推进,突破长期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和保障性困扰;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具体而言,我们在司法活动中要始终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对人民法院最根本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赋予了司法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对此,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法官革命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障公正司法的各种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审判力度,不断完善司法公开的内容,丰富司法公开的手段和形式,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

二是要坚持为民司法。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去年,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人民法院确立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由此可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为此,要切实加强广大法官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司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司法领域的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民事判决执行难问题。

三是要坚持高效司法。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也是不正义”。办案周期长。有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长,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要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效快捷的审判运行机制。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案件在审限内的结案速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缩短办案周期。

四是要坚持文明司法。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司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自觉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的、人性化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努力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最讲理、最文明的地方”。要认真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大力倡导司法礼仪,规范法官言行,切实做到严肃执法,热情服务。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多渠道、多形式接待上访群众和当事人,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严格执行纪律,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坚持实行诉讼引导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和群众依法、有序诉讼。加大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力度,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争取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1.牢固树立看齐意识 篇十一

看齐意识是党的优良传统和致胜法宝。看齐意识昭示方向。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贯穿下级向上级看齐,个人向集体看齐,全党向中央看齐。看齐是原则。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说:“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齊。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看齐是力量。共产党的“跟我上”与国民党的“给我上”在战场上有本质差别,党员冲锋在前,骨干火线入党,血染风采烈火金刚。看齐是形象。阅兵场上,将军领队宝刀不老英姿飒爽;抗洪抢险,军民挽手铸成铁壁城墙;比赛场上,国歌奏起群情激昂。正是我们党有了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纪律,才形成坚不可摧的能量,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使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世界东方。

看齐意识是新时期党员应对挑战、战胜困难的基本遵循和政治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上率下,从自身抓起,从自身严起,为全党树立了榜样和标杆。以看齐保持同向、以同向保持合力,使我们党永葆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看齐意识首要在学。只有学好,才能凝神聚气,形成共识。王岐山同志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学习就是看齐过程,看齐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看齐才能发现差距,找出问题。”强化理论武装,铸就信仰、信念、信心之魂。全党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首先要学习党章党规,让党规党纪植入内心、融入血液、浸入骨髓。其次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思想精髓,深学细悟、研机析理,掌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共产党人的“心学”,在信念、品德、纪律和作风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信念坚定、政治明白、理论清醒。

牢固树立看齐意识重在对标。只有树立标杆,才能规范行为,维护形象。“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向党中央看齐,就会心中有党,忠于职守讲奉献;向党章党规看齐,就会心中有戒,严于律己守规矩;向先进优秀看齐,就会心中有责,勇于担当破难关;向人民群众看齐,就会心中有民,勤于耕耘谋发展。

牢固树立看齐意识标准是齐。齐就要整齐划一、始终如一。首先,要自觉看齐。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做到党员姓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虽九死而不悔”。其次,要全面看齐。看齐必须常态化、无缝隙、全覆盖,做到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最后,要严格看齐。松了就会懈怠,虚了就会应付,偏了就会麻痹,必须严之又严。

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关键在做。只有务实重干,才能激浊扬清,乘风破浪。“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看齐意识关键要落实在行动中,做到知行合一。每位党员都要立足本职,不等不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精准发力,矢志笃行。

12.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篇十二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权力观,领导干部

改革开放34年来, 我党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 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利观。只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干部权力观, 才能从根本上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 更好地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一、树立科学的权力观, 打牢正确使用权力的思想基础

权力观的问题, 说到底是世界观的问题。对领导干部来说, 打牢思想基础, 筑严思想防线, 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 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既是一种义务的象征, 更是一种使命的承担。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基本观点, 也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基本立场, 同时应该成为领导干部掌权用权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 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 做出了“领导就是服务”的论断, 鲜明地提出了“人民利益标准”, 并把它具体化为“人民拥不拥护”“人民高不高兴”“人民赞不赞成”“人民答不答应”。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十六大以来,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 结合新的实践, 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 把我们党的指导理论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开放34年来, 无产阶级导师和领袖们关于如何对待权力的要求犹如一根红线, 贯穿于共产党人所有活动始终, 集中回答了领导干部为什么掌权、怎样掌权和用什么态度掌权的问题。改革开放每前进一步, 都是靠此推动的, 我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就是改革开放的过程, 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过程。改革开放34年的历史, 就是一部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谋求发展的历史。

二、依法用权, 自觉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

当前, 一些领导干部腐败犯罪存在多种复杂心态:一是私权意识;二是金钱崇拜意识;三是心态失衡的弥补心理;四是侥幸心理;五是对用人不公的失望心理。正因如此, 党和人民在赋予了各级领导干部一定权利的同时, 也制定了一系列用权的制度和法规, 保证其正确用权, 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自觉依法行使权利, 积极同用权中的不良倾向作坚决的斗争。一要管得住自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领导干部要经得起“酒绿灯红”的考验, 经得起外界环境的诱惑, 耐得住寂寞, 守得住清贫。在金钱面前不伸手, 在女色面前不动心, 在利益面前不攀比, 用“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古训自警自省, 做到谨慎用权, 洁身自好, 在任何时候不搞特殊化, 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二要抓得住下面。对待下属滥用职权问题要铁面无私, 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重查轻判等问题;对那些跑官、要官的人坚决不用;对不能行使自己权利的人检举撤换, 决不留情;三要摆得正自己。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一些问题, 要慎重行事, 主动征求党委成员的意见;在决定一些问题上要集思广益, 深入调查研究, 从多方面进行科学论证, 并在党委集体研究讨论、思想统一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在抵制歪风、弘扬正气方面, 不能以“不是我一个”来原谅自己;不能以“一次不要紧”来开脱自己;不能以“小事无所谓”来放纵自己。只有这样, 才能使领导干部在用权上少犯错误, 也才能保证权利的正确行使。

三、廉洁奉公, 做群众满意的公仆

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共产主义信念, 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考验, 决不被任何剥削阶级腐朽思想所腐蚀。坚决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行不干, 克己奉公, 自觉用高尚的道德准则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言行。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真正懂得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和社会主人, 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 都是人民的“公仆”, 要摆正“主人”与“仆人”的地位。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做到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清正廉洁, 一身正气, 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办实事。

四、畅通民主渠道, 自觉接受监督

权利一旦失去监督, 就容易偏离正确的轨道。因此, 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就要建立健全各种监督机制。

一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上级要求要对下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问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采取跟踪考察, 逐级谈心, 定期分析形势等方法, 及时发现用权中的问题, 并制定有效措施, 消除不良倾向。

二是党委内部互相监督。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 实行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党委内部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委成员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 认真检查自己, 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指正, 并做到经常谈心、互相提醒、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三是纪检部门依法监督。纪检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从关心爱护领导干部的角度出发, 认真担负起依法监督的责任, 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绝不迁就照顾, 帮助领导干部把好用权观。

四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解决群众热点问题时, 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加大工作的透明度;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 积极主动的改进工作方法, 对敢于提意见的人, 不打击、不报复, 真正把群众当成自己的良师益友, 从而保证自己用权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总之, 改革开放34年带来思想的大解放, 带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发展。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解放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摒弃一切影响发展的传统观念、传统方式和传统做法, 破除一切影响发展的思想观念障碍和体制、机制性障碍, 改变一切不符合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认识、观念和做法, 不断创新发展理念, 不断创新发展思路, 不断创新发展模式, 不断创新发展方法, 切实推进改革开放, 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 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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