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消防安全手册

2024-10-11

单位消防安全手册(精选8篇)

1.单位消防安全手册 篇一

住户消防安全手册

目的在于指导住户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使各住户了解与掌握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确保公司辖区内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现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如下宣传知识,以便住户能够正确掌握和应用。

一、住户入住要求

1.新入住户或出租房住户入住时应向物业公司申请或报告房屋入住信息,需要装修时,必须到物业中心了解装修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单位或个人出租房屋、场地在合同中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内容或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

3.每个住户必须遵守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为建设和谐美好家园共同努力。

二、用电安全

(一)家庭安全用电常识

(1)每户家电表后应装有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严禁使用淘汰或不安全电器开关,住户也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2)空气开关或漏电开关动作后,必须查明原因才能再合上电源开关。任何情况下不得用导线将保险短接或者压住漏电开关跳闸机构强行送电。

(3)购买家用电器时应认真查看产品说明书的技术参数(如电压、电流等)是否符合本地用电要求。要清楚耗电功率多少、家庭已有的供电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特别是配线容量、插头、插座、保险丝具、电表是否满足要求。

(4)家用电器损坏后要请专业人员或送修理店修理;严禁非专 业人员在带电情况下打开家用电器外壳进行维修或安装电器设施。

(5)当家用配电设备不能满足家用电器容量要求时,应予更换改造,严禁凑合使用。否则超负荷运行会损坏电气设备,还可能引起电气火灾。

(6)购买家用电器还应了解其绝缘性能:是一般绝缘、加强绝缘还是双重绝缘。如果是靠接地作漏电保护的,则接地线必不可少。即使是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亦有好处。

(7)带有电动机类的家用电器(如电风扇、电熨斗等),还应了解耐热水平,是否长时间连续运行。要注意家用电器的散热条件。

(8)安装家用电器前应查看产品说明书对安装环境的要求,特别注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不要把家用电器安装在湿热、灰尘多或有易燃、易爆、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9)在敷设室内配线时,相线、零线应标志明晰,并与家用电器接线保持一致,不得互相接错。

(10)凡要求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家用电器,都应采用三脚插头和三眼插座,不得用双脚插头和双眼插座代用,造成接地(或接零)线空档。

(11)家庭配线中间最好没有接头。必须有接头时应接触牢固并用绝缘胶布缠绕,或者用瓷接线盒。禁止用医用胶布代替电工胶布包扎接头。

(12)导线与开关,刀闸、保险盒、灯头等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多胶软铜线接头应拢绞合后再放到接头螺丝垫片下,防止细股线散开碰另一接头上造成短路。

(13)家庭配线不得直接敷设在易燃的建筑材料上面,如需在木料上布线必须使用阻燃套管。不得使用易燃塑料和其他的易燃材料作 2 为装饰用料。

(14)接地或接零线虽然正常时不带电,但断线后如遇漏电会使电器外壳带电;如遇短路,接地线亦通过大电流。为其安全,接地(接零)线规格应不小于相导线,在其上不得装开关或保险丝,也不得有接头。

(15)接地线不得接在自来水管上(因为现在自来水管接头堵漏用的都是绝缘带,没有接地效果);不得接在煤气管上(以防电火花引起煤气爆炸);不得接在电话线的地线上(以防强电窜弱电);也不得接在避雷线的引下线上(以防雷电时反击)。

(16)所有的开关、刀闸、保险盒都必须有盖。胶木盖板老化、残缺不全者必须更换。脏污受潮者必须停电擦抹干净后才能使用。

(17)电源线不要拖放在地面上,以防电源线绊人,并防止损坏绝缘。

(18)家用电器通电后发现冒火花、冒烟或有烧焦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9)移动家用电器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防触电。禁止用拖导线的方法来移动家用电器;禁止用拖导线的方法来拔插头。

(20)发热电器周围必须远离易燃物料。电暖器、电熨斗等发热电器不得直接搁在木板上,以免引起火灾。

(21)禁止用湿手接触带电的开关;禁止用湿手拔、插电源插头;拔、插电源插头时手指不得接触触头的金属部分;也不能用湿手更换电气元件或灯泡。

(22)对于经常手拿使用的家用电器(如电吹风、电熨斗等),切忌将电线缠绕在手上使用。

(23)使用家用电器时,先插上不带电侧的插座,最后才合上开关或插上带电侧插座;停用家用电器则相反,先拉开带电侧刀闸或拔 3 出带电侧插座,然后才拔出不带电侧的插座。

(24)家用电器除电冰箱这类电器外,都要随手关掉电源特别是电热类电器,要防止长时间发热造成火灾。

(25)除电热毯外,不要把带电的电气设备引上床,靠近睡眠的人体。即使使用电热毯,如果没有必要整夜通电保暖,也建议发热后断电使用,以保安全。

(26)家用电器烧焦、冒烟、着火,必须立即断开电源,然后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切不可用水浇喷。

(27)对室内配线和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绝缘检查,发现破损要及时用电工胶布包缠。

(28)对经常使用的家用电器,应保持其干燥和清洁,不要用汽油、酒精、肥皂水、去污粉等带腐蚀或导电的液体擦抹家用电器表面。

(29)电动车充电电源线要用电缆并接在漏电保护开关上,插线板要有防触电功能,充电完成后必须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30)抢救触电人员时,首先要断开电源或用木板、绝缘杆挑开电源线,千万不要用手直接拖拉触电人员,以免连环触电。

三、家庭用气安全常识

(1)未经管道燃气公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燃气管道和器具,不得擅自使用;通气点火工作须由管道燃气公司组织,按规程执行。

(2)凡申请增、改、移、拆燃气设施,须经燃气公司审批并负责施工。

(3)经常检查燃气管道的密封性和完整性,具体做法是在管道接口、经常弯折的地方涂上肥皂水,然后打开燃气阀,观察是否有漏气现象。

(4)不论是瓶装燃气还是管道的,用完后都要关闭总阀 4 门,管道天然气停气时一定要关闭阀门。

(5)使用燃气灶时一定要保证有人在场,烧水、做饭时严禁长时间离开。教育儿童,远离厨房。

(6)点火前,应先嗅闻室内有无气体泄漏气味。怀疑漏气时,及时打开门窗通风,不得动火、动用电气开关或拨打手机,同时立即关闭入户总阀,迅速疏散家人、邻居、阻止无关人员靠近。到户外打抢修电话,通知管道管道燃气公司派人处理。

(7)正常操作时,应先打火后开炉灶旋钮开关,调节使火焰稳定,炉具每次使用完毕后必须将开关扳到关闭(OFF)位置

(8)一般情况下胶管不要穿墙,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裂痕、变硬、变软,应更换新的耐油胶管。

(9)禁止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烟道、强排式热水器可安装在有效排烟的浴室内。浴室体积应大于7.5立方米,房间净高应大于2.4米。浴室门或墙下部应留有截面积不小于0.02平方米的进风孔洞或间隙。

(10)热水器应安装在耐火的墙壁上,上部不得有电力明线,电器设备和易燃物。

(11)不应在燃气计量表和管道上悬挂或存放任何物体或将燃气管道作为电器设施接地导体。不应在有燃气管道设施的室内住人、睡觉、放置炉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防火知识

1.灭火器灭火基本知识

(1)火的形成需要下列三个要件:即可燃物、空气和火源,三者缺一火即无法形成。

(2)对火灾扑救,通常采用窒息(隔绝空气),冷却(降低温度)5 和拆除(移去可燃物)等三种。比如油锅起火用盖锅盖或灭火毯隔绝空气,被褥起火用水浇灭,初起火灾把周围易燃物移离火区。(3)每个家庭应配备有一个干粉灭火器或水基灭火器,使用方法为:先摇晃后拔掉保险销,喷嘴管朝向火焰,压下阀门压把即可喷出。

2.消防安全常识

(1)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2)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3)每个家庭都应熟悉住宅区逃生疏散路线图,经常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室内不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5)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6)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抽烟者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7)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8)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车未到前,如能集中全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要先救火,后搬运财物,片刻延误,易成巨灾。失火时,不贪恋财物、易被咽呛窒息而死或失去逃生的时机。

(9)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下楼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将被子单、台布撕成布务,结成绳索,牢系窗槛,再用衣角护住手心,顺绳滑下,要利用一 6 切可利用的条件逃生,建筑物内或室内备有救生缓降器,救生滑道及绳索的,要充分利用这些器具逃离火场。

(10)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不必惊慌,如果房内有防毒面罩,逃生时一定要将其戴在头上。如果没有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也可用房内花瓶、水壶、金鱼缸里的水打湿衣服、布类等掩住口鼻。宜用膝、肘着地,匍匐前进,因为近地处往往残留清新空气。注意,呼吸要小而浅。想法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12)邻室起火,如果烟味很浓,房门已经烫手,说明大火已经封门,再不能开门逃生。此时应将门缝塞严,泼水降温,或跳入窗户阳台,呼喊救援或用前法脱险。否则,热气浓烟,乘虚而入,使人窒息。

五、事故案例分析

(一)用电事故案例

小米10岁,因父母做生意比较忙,所以周末她一个人在家。做完作业后她自己洗了头发,用电吹风吹头发,刚吹了几下,隔壁的小伙伴过来喊她去看新买的玩具,小米好奇就急忙跟着跑了出去,随手把电吹风扔到桌子上。看了玩具之后,两个小伙伴便开心地玩了起来,越玩越起劲,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喧闹,出去就发现很多人都匆匆往她家方向跑去。那滚滚浓烟让她意识到她家失火了,她吓得哭了起来。在邻居们的帮助下,火最终被扑灭了。最后当他们在研究失火的起因时,发现就是那个没有关闭电源的电吹风惹的祸。

专家点评:这是因没有正确使用电器而引起事故发生的案例,这在生活中时常发生。电吹风引起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电吹风正在使用时,人中途走开,结果长时间通电,导致电吹风外壳的温度过高而引燃可燃物;二是在使用电吹风时遇上停电,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去处理其他事情或外出,恢复通电后电吹风的电热丝长时间 7 加热,温度升高,引起火灾。除了电吹风之外,一些常用的家用电器也会因短路或通电时间太长等原因而引发火灾。儿童在使用这些电器时,家长一定要多提醒他们,注意电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二)用气事故案例

某用户家中通上了管道天然气,为了保持厨房的整体装潢效果,便将管道及灶具下方用木板进行了包封。一天做饭点火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灶具下方的橱柜门被炸飞,并撞到其身上,用户知道发生了爆炸,便不顾疼痛,及时关闭了表前阀门,并跑出家门打电话报修。

原因分析:

1、因该用户用木板将灶具下方的燃气管道包封起来,所以造成燃气泄露不容易被及时发现。

2、泄漏的燃气不能及时逸散,容易造成积聚,所以遇明火发生爆炸。

注意事项:

1、严禁用户因装潢等原因私自包封燃气管道。

2、此用户在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时及时关闭表前阀门,切断气源,防止了天然气进一步的泄漏,使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

案例二: 长沙市发生用户使用热水器中毒死亡事故。死者妹夫约姐姐一家吃团圆饭,久等未见,电话手机均联系不上,赶赴姐姐家,见门紧闭,于是打110报警,强行打开房门,发现姐夫倒在厕所内,姐姐和儿子分别倒在床上,进入现场的公安和死者妹夫见证,打开房门后有一股焦糊味,该室门窗紧闭,厨房换气扇未开,卫生间、卧室门未关,与安装燃气热水器房间的过道连通。

原因分析:

1、该用户私接热水器,而且没有安装排气烟道。

2、该用户门窗紧闭,三人连续使用热水器洗澡,由于没有保持 8 空气流通,室内氧气不足,造成天然气不完全燃烧,产生含有一氧化碳的烟气。

3、用燃气时,室内厨房、洗浴间、卧室门均未关,有毒气体在室内流串。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检查灶具连接状况,用户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热水器,而且热水器一定要接烟道。

2、严禁用户私接、乱改燃气设施。

3、严禁在卧室、厕所安装热水器等燃气设施。造成燃气泄漏主要原因:

1、点火不成功,气出来未燃烧。

2、使用时发生沸汤、沸水浇灭灶火或被风吹灭灶火。

3、关火后,阀门未关严。

4、由于燃气器具损坏造成的漏气。

5、管道腐蚀或阀门、接口损坏漏气。

6、连接灶具的胶管老化龟裂或两端松动漏气。

7、搬迁、装修等外力破坏造成的接口漏气。

8、其它原因造成的漏气。

(三)火灾事故

2005年2月22日18时30分左右,某单位楼住户张某的丈夫唐某经过三楼时发现三楼西户陈某家门缝有烟向外冒、上楼后立即把这一情况告诉了张某,张某感到事态严重,随后向保卫科和公司领导报告了情况,保卫科和公司领导赶到现场仍无法进入室内抢救,立即拔打“119”火警报警。这时,陈某的哥哥也赶到了现场,砸开了门,室内浓烟滚滚,呛得人无法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发现客厅内一席梦思术垫已被烧毁,户主陈某躺在阳台门口不省人事,立即将其送 9 往医院,但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陈是某公司职工,夫妻分居多年,本人过着单身生活,养成了一些惰性和抽烟喝酒的不良习惯。从室内现场情况来看,客厅一席梦思床垫几乎烧毁,并且有移动的痕迹;铝壶中的水只有一小部门,而且是放在带电的电炉上;陈某身处的位置是阳台的门口,头向北脚向南。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陈某喝完酒后,由于平时抽烟的习惯,点着烟后便躺在床上,直到烟头引燃了床上的用品和床垫,有毒烟气把他熏醒,他从客厅向阳台上跑,但是,走到阳台门口就被这有毒有气体熏倒窒息而亡。

由此可见,酒后抽烟,烟头引燃床垫产生有毒气体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淡薄的安全意识是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六、消防安全联系电话

火警:119 火灾隐患报警:96119 报警救助:110 新地物业公司联系电话:

负责人联系电话:

人民路家属院警卫值班电话: 迎宾路家属院警卫值班电话:

2.单位消防安全手册 篇二

1 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现状

2011年开展的“清剿火患”行动中,全国消防机构“先后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6亿处,临时查封单位70.9万家,责令‘三停’单位34.9万家……”,可见消防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分析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按照有关部门事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排在第一位的原因无不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

近年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连绵不断,尤其是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清剿火患”、消防安全单位“户籍化”管理等,声势浩大,但是从公安部消防局督导工作通报中可以看到,很多单位对消防机构检查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很多工作存在不推不动的状态。其表现,一是单位没有明确授权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认识不深,导致消防工作职责不明、工作不清,严重影响单位安全。二是对于培训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技能不积极,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没有经过有效的专门培训,新员工上岗缺乏消防安全培训,没有依法安排电焊、气焊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培训等。三是单位消防安全巡查、隐患自除、消防设施装置维护等工作落实不力,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日常消防违法行为屡禁屡现。

2 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存在不足的法律分析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欠缺法律保障,消防机构无法对单位进行有效追责。一部法律规范既有法律行为,也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成为完整的法律规范。按照《消防法》第六十七条,对没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分为警告、处分两种处理方式,而处分只适用于国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处分、警告处罚只适用于个人,无法适用于单位,而且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甚至不能产生约束作用。此外,在适用《消防法》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追责的情况下,产生了适用法律竞合的问题。比如第六十七条的适用和第六十条的适用竞合。在法律适用中根据特殊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都采用第六十条追责。这样实际抵销了第六十七条的惩戒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意义。可见,现行消防法关于单位主体责任的规定,违法行为与违法后果相背离,违背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配套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要求的规章规定过于粗疏,缺乏责任落实保障。一是具体规定单位主体责任及操作程序步骤的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新《消防法》已经实施三年后尚未作出修改,对于有效保证责任落实欠缺措施。二是公安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本意在于规范消防教育培训,但基本条款都是指导性质的,没有强制的法律效果,没有执行的保障手段。

(3)既有建筑整治涉及到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有法律规定。既有建筑目前没有明确的定义,参照国家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既有建筑可以理解为目前已经建好的建筑物。《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规定“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但是,实践中,往往由于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修改,存在需要对既有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改造的情形。不配合改造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改造工作是由消防安全主体承担还是由国家承担,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3 现有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立法比较分析

3.1 《上海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增加了改善防火条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等内容,但是,对于不落实职责的责任追究,仍然是按照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或警告处罚。

3.2 《北京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作出了大胆的突破,增加了单位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对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电气防火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定期对电气防火安全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等规定。为保障落实,该条例规定,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有擅离职守等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行为,或者单位未对本单位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罚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 0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并将检测记录存档备查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3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一是明确细化了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于不落实该项要求的,消防机构有权“责令改正,最高处于5万元的罚款”。二是明确了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六类人员,并且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未持有上岗证书的,最高可处于3万元的罚款。三是对单位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产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对“单位”的含义进行延伸扩大,规定经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使用建筑面积100 m2以上或者建筑层数两层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的三种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参照广东省实施办法中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广东省消防部门为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在社会面上推行“网格化”管理,逐步向“社会消防”转变。推动镇街、社区、村居全部成立消防组织,构建大、中、小三级网络,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以社会基本单元自治为基础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消防管理职能,调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行“标准化”管理,逐步推动社会单位向“规范消防”转变。为了解决上规模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不到位,缺乏专业的维保从业人员、专业的维保行为、专业的维保工作措施等不足,广东省消防总队在佛山市消防支队开展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专项试点工作,明确了哪些单位要列入专业维保对象、哪些人可以从事消防设施维保业务,切实保障了单位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具体工作有章可循。

3.4 《珠海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工作人员等共七大类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合格的应有消防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但是对于违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的,该条例没有做出具体的罚则。该条例也规定了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造成火灾事故的,最高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创了既处罚单位也处罚个人的先例。

3.5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一是直接通过立法将单位的外延扩大。该条例规定,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一定规模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二是对照所有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公布实施的、未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未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重点防火标志的、未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的、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未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演练的,均可分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对责任单位最高处于5万元罚款,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最高可以处于2万元罚款。三是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主任的、未建立防火档案的、未开展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的、未实行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专职消防队的、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的、未按照规定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本单位消防设施配备、维护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分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最高可处于10万元、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处于3万元的罚款。深圳条例开创了处罚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先例。

3.6 《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该条例是目前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得较详尽的地方法规,而且还通过立法有效解决了单位与个人消防安全责任不公平问题。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并明确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应当依照这条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该条例补充规定对消防设施、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保存三年以上备查;针对本单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对于重点单位,则规定建立健全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火灾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任命、变更情况自任命或者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但是对于如何强制保障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则没有规定对应的罚则。

4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的立法修改建议

4.1 扩大“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适用范围

将消防安全主体资格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延伸到包括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消防管理参照单位标准执行,对有关违法行为按照单位的标准进行处理。通过立法明确,这样才能解决实际中的执法不公平问题。

4.2 增加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对应罚则内容

建议将《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都规定具体的罚则,参照深圳特区消防条例规定,罚则以罚金处罚为主,同时处罚单位和消防安全责任人,通过不同类别的处罚,有效促进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建立。

4.3 立法消防安全教育必须纳入全民教育内容

修改立法明确,在学校、人力资源组织的就业、再就业岗前培训,要有必要的消防授课内容及时间保障、落实逃生疏散训练。明确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合格方能持证上岗的人员类别,如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工作人员等。要设置对应的罚则,也可同时处罚单位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立法还可规定,上岗培训可依托目前已在全国范围组建的消防教育培训学校实施,但是这种培训要区别于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职业资格鉴定培训。

4.4 强制消防安全自我维护内容

强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列入法律条文中,每年必须检测一次。也应规定对应的罚则,同时处罚单位与消防安全责任人。

4.5 设定发生火灾事故的罚则

专门规定由于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据火灾事故的损失、伤亡大小,采取不同的处罚规定,同时处罚单位与消防安全责任人。

4.6 修改消防安全责任罪的规定

废除“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的前提,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修改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4.7 明确既有建筑处理的法律规定

立法增加如下规定,凡是因为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修订和变更,导致单位被认定为“火灾隐患”或构成消防违法行为的,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得对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确实因为公共消防安全需要进行整改的,建议由公共财政承担全部或部分整改费用。

摘要:分析了现行消防法律体系中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现状,重点就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存在的不足进行法律分析,就地方消防法规关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进行了比较分析,最终就修改消防法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及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罪提出了立法建议。

关键词:消防立法,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1]沈友弟,钟薇.浅谈建立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4,23(3):287-290.

[2]程超,何欢.中外消防法比较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6,25(4):548-551.

3.单位消防安全手册 篇三

关键词:新形势;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18-0000-01

党的第十七次人民代表大会明确指出要不断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提高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在20世纪初,我们国家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在这一意见中已经详细的提出了近几年我们国家消防安全工作的业绩,但是其发展速度和质量没有达到既定的标准,离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仍然有较大的差距。在这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消防安全部门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的力度,保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1]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的相关概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们国家的各个部门和社会各行各业都应当采取相关的措施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在新形势下,消防安全部门必须要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对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确保社会和谐与安全。

在1998年09月0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明确指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县级别或者是其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下设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必须把发生安全事故几率比较大或者是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重大损失、人员伤亡的单位,划分称为本人民政府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且还应当及时向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以便于相关部门存储相关方面的档案。因此,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单位就可以称为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重點单位主要包括:商场、大型超市、医院、养老院、学校、市场、公共场所、汽车站、火车站、电站、国家电网、化学物品生产单位、科学研究单位、高层建筑结构中的工作单位、交通和通信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等等重要单位都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许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方式比较粗放,并且其对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许多企业在这样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崭露头角,这些企业中有大量企业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但是这些单位有的为了减少生产成本,在生产和安全管理上的投入比较少,这就不利于安全监督管理。

(二)由于消防安全的知识过于专业,并且包含的范围比较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的知识难以理解,在实际的安全事故中难以应对。有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虽然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到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重大的损失,但是由于消防安全知识的专业性比较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能够很好的利用。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人员和消防人员数量不足,并且人员的专业能力相差悬殊,人员的固定性比较弱。在这种情况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和质量不高,不利于维护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3]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与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分工不明确。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表现主要有:消防安全责任机制不完善、消防安全事故的机制不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和操作机制、操作人员培训制度和责任分配制度不完善,使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质量和效果偏低。

三、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质量的措施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其监督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同时还应当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只有这样,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才能够实现其消防安全的目标,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政府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水平。这样才能够及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降低事故损失率,同时还能够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工作,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提高检查和监督的强度,消除一些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积极扩充消防安全后备军,聘任专业知识水平比较高和实际操作能力比较高的人员担任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位。这样有利于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救能力,提高了消防安全管理的质量。不仅如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更新和完善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的设施,以此来提高消防安全的能力。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安全法和实施准则来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机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构建和谐的氛围,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的实施提供良好的企业环境。要逐渐完善相关方面的机制,例如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消防安全事故的机制、消防设施管理和操作机制、操作人员培训制度和责任分配制度等等,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详细和具体的操作准则。[4]

四、结束语

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是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同时也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前提。因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积极制定有效措施提高监督管理的质量,保证企业安全。同时政府部门和消防部门也应当积极指导,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尹洪江.新时期推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探讨[J].China’sForeignTrade,2010(02):66-70.

[2]元浩.浅析高层居民建筑消防监督工作遇到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1(02):12-16.

[3]陶琦.浅析如何做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J].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2010(06):230-235.

4.消防知识安全手册参考范本 篇四

一、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时,用手握住灭火机的提环,平稳、快捷地提往火场,(不要横扛、横拿)。灭火时,一手握住提环,另一手握住筒身的底边,将灭火器颠倒过来,用力摇晃几下(防止灭火剂凝固或未充分混合),拉开铅销,保险环,然后喷嘴对准火源,压下压把,即可灭火。

二、使用灭火器时注意事项

1、不要将灭火器的盖与底对着人体,防止盖、底弹出伤人。

2、不要与水同时喷 射在一起,以免影响灭火效果。

3、扑灭电气火灾时,尽量先切断电源,防止人员触电。

4、灭火时,人员应站在上风处。离火源处约2-5M距离。

5、持喷筒的手应握在胶质喷管处,防止冻伤。(二氧化碳类)

6、室内使用后,应加强通风。

三、逃生中如何避免火,烟之危害

1、以湿毛巾掩口鼻呼吸,降低姿势,以减少吸入浓烟。

2、于无浓烟的地方,将透明塑料袋充满空气套住头,以避免吸入有毒烟雾或气体。

3、若逃生途中经过火焰区,应先弄湿衣物或以湿棉被,毛毯裹住身体,迅速通过以免身体着火,

4、烟雾弥漫中,一般离地面三十公分仍有残存空气可以利用,可采低姿势逃生,爬行时将手心,手肘,膝盖紧靠地面,并延墙壁边逃生,以免错失方向,

5、火灾逃生过程中,要一路关闭所有你背后的门,它能降低火和浓烟的蔓延速度。

四、在逃生时,身上着火怎么办?人身上着火后千万不能跑,因为越跑火就越旺。这是因为人一跑反而加快了空气对流而促进燃烧,火势会更加猛烈。跑,不但不能灭火,反而将火种带到别的地方,还有可能扩大火势,这是很危险的。应该:

1、尽量先把衣服脱掉,浸入水中或用脚踩灭;

2、如果来不及脱 衣服,也可以卧倒在地上,把身上的火苗压灭;

3、可以跳入附近的水池和水塘内灭火,如果烧伤面积大,就不能跳入水中以防感染;

4、切忌用灭火器直接向着火人身上喷 射,因为多数灭火器的药剂会引起烧伤的创口产生感染。

五、如何选择避难房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临街的房间,因为那样便于观察火情,可以和救援者通过呼喊、手势等取得联系,对及时获得救援大有益处。

2、选择有阳台的房间。

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篇五

本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的要求,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方案,并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灾隐患。

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六、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系统、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

七、营业场所在营业期间,停止装修改造等施工工程,不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九、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十、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对本单位配置的轻便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灭火器类型不符合场所要求的要更换,数量不足的要补足配齐。

十一、经营场所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按规范完善。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 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6.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承诺书 篇六

为切实加强辖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逐级、逐岗明确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法人代表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火灾防控、隐患整改以及宣传教育工作。

二、我单位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对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等相关手续。

三、我单位根据**支队要求,9月份前,聘请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每年对本单位开展消防风险评估。

四、我单位严格落实每月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并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监测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每半年进行油烟道全面清洗,并登记入册。

五、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一旦发现,按照要求对火灾隐患不及时处理的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六、我单位全面实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开展“四个能力”标识化建设,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消防标志》(GB13495-92)和《消防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等相关规定,9月份前,通过规范运用标志、标识、标牌等可视载体,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可视化、规范化。

七、我单位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上岗人员熟悉掌握操作程序和隐患治理程序,要做到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管理到位。

八、在本单位开展“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一三分钟建设。

九、我单位在员工入职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每月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每半年(间隔不超过6个月)集中培训全体职工并进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十、我单位制定本单位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建立一日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十一、2018年我单位要严格消防工作管理,消防工作狠抓落实。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为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做出单位应尽的义务。

**公安消防大队(盖章):

单位名称:

7.单位消防安全手册 篇七

火灾高危单位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 该类单位发生火灾后的危害性及后果严重, 主要指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 除以上单位或场所外, 某些特定单位对象也可能存在较为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或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2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现状及分析

2.1 火灾高危单位领导者重视程度不够

多数高危单位属于劳动密集型或知识密集型企业, 对于时间及经济的利用率依赖较高, 导致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淡薄, 自我防范及防患能力较差, 未将安全防火的主观思想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 从意识上对消防安全多带给企业的危害重视程度不够, 对于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贯彻执行的不够彻底, 企业领导者在追逐经济利益的同时, 往往忽视了消防管制所带来的潜在利益, 私自将消防安全规则简单化, 未完全将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贯彻至实际工作中去。

2.2 消防安全培训形式化现象严重

企业在学习防火安全教育时, 其聘请的讲解者多数是参照宣传资料照本宣科, 对于受培训教育者未分层次有的放矢的进行培训, 多数受训者仅对触目惊心的案例感兴趣, 真正深入到企业具体工作岗位, 发生火灾时需要做什么, 如何做什么知之甚少, 即使有的单位会出台一些培训考试等形式约束其成员认真记录培训知识, 但培训以后的后续反馈工作几乎没有, 培训的效果自然收效甚微, 受人体记忆周期的影响, 培训的内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脑中存留的痕迹逐渐淡忘。

2.3 企业消防设备实施陈旧, 消防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

企业专职消防员设置较少, 多数以兼职消防员的形式存在于企业消防安全体系中, “闻道有先后, 术业有专攻”, 兼职消防员本身具有一定的工作岗位安排, 当真正出现消防安全时, 兼职消防员的专业技能及组织协调、疏散能力必然会经受实战的极大挑战。受资金成本的制约, 多数中小型企业的消防设施陈旧, 更新速度缓慢, 淘汰率低, 当消防安全来临之际, 此类设备对于初起火源的扑救甚至利用设备逃生获救无法得到保证。

3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火灾高危单位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过程中, 要将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的内部管理模式与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外部管理模式相结合, 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与迎接消防安全的挑战。

3.1 火灾高危单位外部消防安全管理

1) 消防机构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严肃执行。

(1) 各级国家安全及防火机构要依法履行其消防监督职责, 强化对火灾高危单位实施高压监管力度, 充分发挥消防法律法规的指引及指导价值, 对于因监管不力而导致的消防隐患及消防安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连带责任;

(2) 增大监管频次, 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火灾高危单位, 自然要与非高危单位的监管程度有所区别, 必须使用常规检查与非常规抽查的形式相结合的手段对其进行监管, 不断提高检查质量, 增加检查频次, 对于出现的隐患, 及时弥补完善, 防患于未然。当出现由于自身原因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时, 务必从重从严处罚。

2) 相关部门监管

国家行政部门对于涉及消防安全规定的火灾高危性质的单位进行审批时, 一定要依法审批, 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流程处理, 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高危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 将消防安全的萌芽扼杀于摇篮之中。

3) 中介机构监管

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 完善其“事前”“事中”“事后”的权利与义务, 公正公平的将火灾高危单位纳入保险体系中去, 对于高危单位的预防工作及灾后事故赔偿处理等工作均具有其重要意义。

3.2 火灾高危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3.2.1 坚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

火灾高危单位必须坚持火灾消防责任中的主体意识, 单位要时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 广大员工及管理者要牢记“以人为本、责任重于泰山”, 从理念上深刻意识到消防安全事故对于企业发展的危害性, 这样才能强化自我安全管理, 才能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3.2.2 消防人员专业化, 消防设施更新及时

火灾高危单位须设立专职消防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并配备相应的兼职消防人员, 不断加强自防自救能力建设, 逐步形成体系, 能够随时应对火情火警, 为专职消防队员进入火场扑救争取时间。

在消防设施的配置上, 高危单位消防设施配置要高于其他单位, 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可高于现行主流消防技术, 升级防火档次及能力, 保持设备的与时俱进性, 随时能够迎接火灾安全的挑战。

3.2.3 责任体制与时俱进

建立责任体制是有效的预防火灾安全的手段。单位应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划分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区, 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规范不同责任人的规章制度及作用。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 逐级、逐部门的形式落实到终端, 以此消除单位消防管理盲区和消防安全责任空白点。

同时, 防火设备设施标识要醒目, 防火重点区域要有警示标识, 防火培训内容要定期演练演习, 其频次要高于其他非防火高危单位。

4 结论

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做好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更是各级消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 火灾高危单位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过程中, 要将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的内部管理模式模式与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外部管理模式结合起来, 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摘要:本文通过火灾高危单位的界定区分了火灾高危单位与非高危单位的含义, 在分析了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现状后, 对其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提出了要将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的内部管理模式与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外部管理模式结合的形式齐抓共管, 以期共同营造良好的防火环境。

关键词:火灾,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1]张赟.试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2, 30:144-146.

[2]王建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监管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3, 3:332-334.

[3]张元祥, 刘沐炎.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3, 8:920-922.

[4]宋立明.浅议创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J].中国公共安全 (学术版) , 2014, 1:33-36.

[5]王景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分析与对策[J].中国应急救援, 2014, 1:30-33.

8.地震安全手册 篇八

本手册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您和家人为大地震做好准备以求幸存。通过采取预防措施,可减少地震对家庭的影响。准备一些应急用品,并教家人在灾难期间和之后在家中应采取什么措施。您可以在得不到任何帮助的情况下存活 72 小时之久,因此学会一些至少在这段时间的应对方法。

1.对在家中、工作场所和汽车内做好准备的建议

由于您不知道在发生地震时会身处何方,因此要在家中、工作场所和车内准备好救难包。

至少要为每人每天储存 1 加仑(约3.8升)水,并做好应付 72 小时的准备。正常活动的人每天至少需要饮用半加仑水。在确定适当数量时,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个人需要量因年龄、身体状况、活动量、饮食和气候而异。

儿童、哺乳期母亲和病人需要更多的水。

高温时需要双倍的水。

医疗急诊可能需要更多的水。

建议购买商业瓶装水。瓶装水要原封不动,需要时才打开。此外,要注意保质日期。

如果您选择自己准备装水容器,可以从旧货店或野营店购买不漏气的食用贮水容器。在向容器中装水之前,请用洗碗清洁剂清洗,然后彻底冲洗干净。储存在自备容器中的水应该每6个月更换一次。

除换水外,还可使用诸如哈拉宗和高碘甘氨酸之类的净化剂,但在使用这些片剂之前,一定要阅读瓶上的标签。

食物

保存大量不易腐烂的食物,并根据常规变换和补充饮食是一般的实践常识。准备充足的罐装或脱水食物、奶粉和罐装果汁,至少可供 72 小时之用。干粮、水果和不含盐的坚果都属于理想的营养来源。请牢记以下几点:

避免食用会让人口渴的食物。选择不含盐的饼干、全谷类麦片和液体含量较高的罐装食品。

储存不需要冰冻、蒸煮、加水或特别配制的食物。您身边可能就有很多此类食物。

记住要包括婴儿和特殊饮食需要的食物。还应有厨房用具和炊具,尤其是手动开罐器。

手电筒和备用电池:将手电筒放在床边、工作场所和车内。不要在地震之后使用火柴或蜡烛,除非确定没有煤气泄漏。

急救箱和手册:将急救箱放在家中和车内。

灭火器:将灭火器放在家中和车内。一些灭火器仅对特定的火灾类型效果较好——电、油脂和煤气。ABC 类灭火器针对任意火灾都可安全使用。消防队会向您展示如何正确地使用灭火器。

特殊需要:

储备一批特别需要的物品,如药物、备用眼镜、隐形眼镜护理液、助听器电池、婴儿物品(婴儿食品、尿布、奶瓶和橡皮奶头)、卫生处理和卫生用品(湿性卫生纸和手纸)和家人特别需要的所有物品。

衣服:如果您住在气候较冷的环境中,则必须考虑保暖。在地震之后可能不会供暖。要考虑衣服和床上用品。确保每人都有一套完整的更换衣服和鞋子,包括:夹克或外衣、长裤、长袖衬衫、保暖鞋、帽子、连指手套或一般手套和围巾、睡袋或保暖的毯子(每人一件)。

宠物需要:

找到宠物棚宿区,收集必要的供给品,确保宠物有正确的ID和最近的兽医记录,并保证您有宠物运输用具和皮带绳。

重要的文件和现金:如果自动取款机、银行和信用卡系统不能运作,一定要有一些现金备用。此外,还要保存信用卡、身份证和重要文件的复印件,如保险单和分类账单。

工具:除了管道扳手和可调钩扳手(用于关闭燃气和水阀门)外,还应在防水容器中放有打火机、大量火柴,以及可向营救工作人员发出信号的口哨。

2.住宅应急准备

如果发生地震,可能会通知您停用在住宅内提供的公用事业,教会家中的负责人如何关闭燃气、电和水闸门及总开关。如果需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信息,请咨询当地的公用事业部门。标明水关闭的阀门(找到水进入房子的地方)和水的总开关阀门(找到在人行道或院内混凝土箱中的仪表)。

注意:除非存在紧急情况,否则不要关闭煤气。如果已关闭煤气,必须由专业人员恢复供应。通过进行地震危害搜索,您可识别家中存在的潜在危险。从一个房间到另一房间并想象在地震中会发生什么情况时,只需有先见和一般常识。

一些可能的危害包括:

可能倾倒的高大重型家具,如书柜、瓷器橱柜或组装式组合柜。

可能会从管道脱离和破裂的热水器。

可完全移动来断开煤气和电线的器具。

用自由摇摆的钩子悬挂的重型容器设备。

床上方的重型相框或镜子。

在震动期间无法关严门的厨房或其他小房间的插销。

位于高处或敞开架子上的易破或较重物体。

可能会因为没有支撑而倒塌的砖砌烟囱。

在车库或室外库棚中可能较为安全的易燃液体,如油漆或清洁洗涤用品。

3.家庭地震训练

在房子开始震动时知道前往安全的地方很重要。在发生地震前,通过计划和练习如何应付,可在最初感觉到摇动或震动时,调节自己和家人正确自然的反应心态。地震练习可教会家人在遇到地震时该怎么办。

每位家庭成员都应知道每个房间内的安全点。

安全位置:最佳的地方是在重件家具的下方,如办公桌或坚固的桌子下方、无支撑的拱门下方,并靠在墙内侧。

危险位置:要远离窗户、悬挂物、镜子、壁炉和高大且不牢固的家具。

通过亲自置身于安全的地方来增强这方面的知识。这一点对儿童来说尤为重要。

在此练习之后的几天或几周内,要进行出其不意的演练。

准备处理地震后的各种经历——身体和精神方面。

4.如何安全渡过地震

在地震期间将活动范围限制在靠近安全位置的附近几步之内。待在室内直到震动停止,同时还要确定安全后方可离开。

如果在室内:

趴下、躲好并抓牢——躲在牢固的办公桌、桌子或长凳下面,或靠在墙内侧,紧贴着墙。如果附近没有办公桌或桌子,用双臂护着脸和头,并蹲在建筑物的角落内。

待在远离玻璃、窗户、外部门和墙以及任何可能会塌落的物体,如照明设备和家具。

如果发生地震时您还在床上,要待在原处不动。用枕头一直护着头,除非您在可能坠落的大型照明设备的下方。在此情况下,就要转移到最近的安全位置。

待在室内直到震动停止,并确定安全后方可出去。地震期间,大多数人受伤都是在进出建筑物时被塌落的物件击中所致。

要知道可能会断电,洒水系统或火警可能会打开。

不要使用电梯。

如果在室外:

待在原地不动。

远离楼房、树木、街灯和公用电线。

如果您在行驶的车中:

在安全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停车,并推到公路边上,然后待在车内。

避免停在楼房、树木、天桥和公用电线的附近或下方。

不要试图从已损坏的大桥或天桥下驶过。

地震停止之后要小心前行,同时要注意路面和桥是否损坏。

如果身陷废墟中:

不要点燃火柴。

不要移动或踢起尘屑。

用手帕或衣服捂住嘴巴。

轻拍管道或墙壁以便救护人员能发现您。如果有口哨可使用口哨。大声呼叫仅用于最后求救,因为大声喊叫可能会导致您吸入危险的尘屑。

当地面停止震动后检查损伤情况。如果有人停止呼吸,可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直接按压伤口来止住伤口流血。不要移动重伤员,除非他们马上可能再受伤。

用毛毯盖住伤员保暖。随身携带用电池供电的收音机,以便可以收听到最新的紧急事件和新闻报道。如果您居住在沿海地区,要意识到发生海啸的可能性。当地方政府发布海啸警告时,可设想一连串的危险海浪即将来临,尽可能快地转移到较高的地方。

不要使用电话,除非受到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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