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

2024-09-25

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共9篇)

1.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 篇一

一、着眼长远, 清醒认识国资国企审计重要意义

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资国企的良性高效经营管理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发展。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卫士和谋士, 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主要体现在:

1. 促进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确保国资推动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国资国企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柱, 具有调整经济布局、引导经济转型等重要职能。通过对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战略性结构调整、发展新兴产业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 有助于了解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 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促进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和完善, 推动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2. 揭露国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发挥国家审计对国企运营的预警作用。

通过对国有企业遵守法律法规、重大经济决策、投资经营状况及内部监督管理等情况的全方位审计, 发现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揭示影响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风险, 并通过跟踪监督被审计单位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促使国有企业及时查漏补缺, 防患于未然, 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3. 推动国企改革及制度完善, 发挥国家审计在经济运行中的建设性作用。

国资国企的良性发展离不开监督提醒, 审计在揭露和查处问题的同时, 更好、更多、更高层次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建议, 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效益, 强化权力监督与制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推动建章立制、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立足现状, 深入分析国资国企审计存在问题

目前, 审计机关对国资国企的审计监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对国有企业经营的合规性以及基本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二是受组织部门委托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三是对国资委在履行重大经济决策、取得资产收益、考核企业经营状况等出资人职责进行监督;四是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实务中, 由于审计人员思维观念、业务能力、技术方法等方面的限制, 造成国资国企审计跟不上新形势和新发展的需要, 国资国企审计存在问题如下:

1. 重视财务收支而忽视经营业务。

国资国企审计离不开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真实性的甄别, 但不少审计人员脱离企业具体业务流程、行业规范、政策背景等非财务性要素, 仅将财务收支作为国企审计的唯一目标, 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审计人员被财务数据迷惑, 甚至误导, 难以发现数据背后隐藏的异常及程序、决策的违法违规。

2. 重视资产处置而忽视日常管理。

重大投资和资产处置涉及金额大、规范要求高, 是审计项目的重点关注方向, 但随着国资国企“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程序越来越严格、越规范, 权力寻租的隐蔽性越来越强, 以权谋私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 违法违规行为常常隐藏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业务中, 如房产出租、合同条款的设置、资金收付的及时性等, 由于这些事项属于常规性业务, 往往容易被忽视, 致使资产流失和利益输送未及时被发现。

3. 重视违规结果而忽视决策过程。

违法违规问题的出现, 往往伴随着领导干部的未决策和乱决策, 究其根本又往往与贪污腐败、个人利益密不可分。但在审计过程中, 审计人员常常陷入就违规谈违规的误区, 忽视违规背后的决策程序、决策背景和利益关联, 其后果和责任往往由具体执行者承担, 造成责、权、利不对应不统一。

三、转变思路, 正确把握国资国企审计监督重点

鉴于上述情况, 审计机关必须转变思路, 寻求新的切入点和突破点, 持续加大审计力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以促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增强责任意识, 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维护国家利益。审计机关可重点加强对以下事项的审计:

1. 对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的审计。

国有资产在经营、管理和使用过程中, 除常见的闲置浪费、丢失毁损降低了资产使用效率外, 还有一些方面更加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需要审计人员引起重视:一是资产及资金的出借情况。审计应关注国有资产或资金是否被非国有企业和个人无偿占用, 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不合理价位出租出借, 相应合同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是否存在延期未收回的现象, 对延期未能收回事项是否有惩戒措施。二是融资借款情况。关注企业是否有闲置资金未善加利用, 却通过各种渠道对外融资, 分析是否有融资的必要, 融资对象的性质及其与企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关系, 融资成本是否过高, 是否存在特殊业务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等。三是关联方交易。常见的现象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亲友名义成立业务关联公司, 通过关联交易, 将国有企业的主营业务或利润转移到关联公司, 最后转化为个人收益。因此要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可疑的经营业务, 尤其是跟非国有企业、个人的偶发性大额交易、非主营业务、资金往来频繁或者资金被长期占用的经营业务。

2. 对股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的审计。

在对该事项进行审计时, 要重点关注国有股权转让方或国有资产处置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 采用合法有效的程序、客观公正的价格、公平竞争的方式来进行处置。首先要审查处置程序是否合法到位, 如是否经集体决策, 是否经评估定价, 是否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批同意, 是否走产权交易平台等。其次需关注定价依据是否正确合理, 是否存在先定价后评估的情况, 是否将全部资产, 尤其是房屋、土地、无形资产都纳入了评估范围, 评估方法及价格参照物的选用是否适当。再者关注转让方是否如实、公开披露信息, 征集受让方, 并采用公平竞价的方式交易, 是否存在管理层在拍卖和竞标过程中暗箱操作、隐秘信息, 使国有资产落入既定企业和人员之手的情况。最后还需关注交易后续事项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如交易款项是否及时收回, 产权是否及时过户等。

3. 对企业改制、兼并和重组的审计。

在审计这一事项时, 审计人员需重点关注改制、兼并、重组方案是否经董事会、职代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 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是否清晰, 是否经过清产核资、审计评估, 有关收益是否及时上交出资人等。尤其要关注是否存在国有企业领导层利用自己对企业资产分布情况和质量状况的熟悉了解, 把企业中的优质资产单列出来, 或转让给由亲友参股设立的公司, 或与非国有企业、个人成立合资公司, 而把质量差的资产、人员、历史包袱剥离出来, 继续留在国有企业的情况, 以及未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或剥离资产被改制后的非国有企业和个人无偿占用的情况, 如部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后, 故意不变更企业名称和工商登记, 以便继续占用原国有企业的建筑业资质、老字号品牌等, 侵吞侵占国有利益。

4. 对资产购置或对外投资的审计。

重点审计资产的购置或对外投资是否符合企业的经营发展方向, 是否经集体决策, 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是否做过可行性研究和科学合理的投资预测, 投资定价是否有据合理等。尤其要关注与民营企业合伙投资的项目。在这种项目中, 民营企业往往借助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关系, 以国有企业为资金库、救火队, “空手套白狼”, 国有资金、资源被合伙项目长期无偿或低价占用, 而在项目即将迈入收益期之际, 国有股权被低价转让给民营企业, 从而将利润全部转移给民营企业。更有甚者, 存在以前年度低价卖出的国有资产, 待买方进行一番包装后, 国有企业再寻借口以高价回购的不正常现象。低卖高买的巨大差价养肥了一部分个人和利益相关单位, 却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四、结束语

当前,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健全, 管理模式较为松散, 资产流失屡见不鲜, 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投资处置的审计, 强化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管, 建立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者应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盘活资产存量, 严防资产流失, 提高使用效率, 保障我国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健康运营。

参考文献

[1]张勇.国家审计防范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研究[J].时代经贸, 2012 (6) :127.

[2]杨红英.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缺陷及应对措施[J].当代经济, 2014 (18) :128-129.

[3]何国成.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资国企审计的若干问题研究[J].审计研究, 2014 (6) :42-47.

2.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 篇二

【关键词】档案;文书;存储工作;收录工作

一、前言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文书和档案的收录、存储工作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工作不认真、管理工作方式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文书和档案工作,不但降低了管理工作效率,同时也不利于文书和档案的收录、存储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另外还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因此急需改进其管理工作。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文书和档案的收录工作的改进思路

1.分类收录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部门在收录文书和资产的过程中,应当根据文书和档案的类别进行分类收集,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收录工作分开进行,如对固定资产的处置、使用、保管、验收、采购、计划等工作产生的文书档案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收集,而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和维护等工作中产生的文书和档案则安排另外一个人进行收集,在收集完所有的资产文书和档案之后,再移交到录入人员的手中,这样就减少了文书和档案的分类的工作量,录入人员根据分类收集来的信息之间将信息录入到相关的设备中,从而提高了收录的工作效率。

2.加强与各部门的交流

国有企业资产的文书和档案是来自各个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资料,为了有效的收录完整的文书和档案,就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及时的进行信息共享,避免因信息不完整对文书和档案的收录造成阻碍,给国有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相关的管理人员在必要的业务交流之外,还需要及时对各部门宣传文书和档案的重要性,并做好相应的业务指导工作,使各部门在生产文书和档案的时候能够加以重视,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从而为企业决策提供真实的依据。另外,在资产核算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也要认真负责,保证相关数据信息的准确性,提高收录工作的质量。

3.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收录工作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也应到顺应信息化趋势,提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在收录文书和档案的时候使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将各部门形成的电子文件,通过网络媒介传输到管理部门的收录设备中,这样就可以打破地域和时间的局限,即使是距离管理部门较远的单位形成的文书和档案也可以及时的收录,同时也给工作人员减轻了工作量,若是人工去收录将耗费大量的物力、人力、财力,而且工作的效率也较低,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可以进行远程收录,这样就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三、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文书和档案的存储工作的改进思路

1.存储环境应当选择优质的载体

国有企业资产的文书和档案在存储的过程中,应当选用优质的存储载体环境,目前存储国有企业资产文书和档案的载体主要是档案柜、光盘、磁盘、磁带等介质,存储载体的质量将对文书和档案的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在选用存储载体的时候要选择性能好、质量高的载体,为文书和档案存储提供物质保障。同时还要注意存储环境的温湿度情况,温湿度的变化对文书和档案的存储也具有重要的影响,温湿度较高、较低都会降低文书和档案的使用寿命,因此在存储的环境中应当控制好室内的温湿度,可以使用空调机、恒湿机、恒温机等设备。以此来保证文书和档案的使用寿命。

2.加强存储的安全保障

由于国有企业资产信息自身要求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所以对存储的文书和档案进行管理的时候应当为信息提供安全保障,对信息的访问要加强控制,并对电子文件设置专门的访问密码,只有得到密码的人才可以利用信息,防止出现非法使用、非法访问的情况发生。还可以使用电子印章、数字证书等先进技术,对文书和档案的价值进行保障。另外,还可以建立相应的监控系统,使用网络通信技术,避免存储设备中受到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恶意入侵等,降低国有企业资产信息泄漏的可能性,从而实现对文书和档案存储工作的有效管理。

3.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中,相關的管理人员具有重要重要作用,若工作人员对文书和档案的存储工作不了解、工作不认真、专业技能较低,将直接影响管理效率,同时也会对档案存储造成威胁。所以,在管理文书和档案的存储工作时,应当及时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要加强其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其思想觉悟,从自身出发对工作认真负责,为文书和档案的存储安全使用提供保障。

四、总结

综上所述,通过本文的研究,从中可以了解到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文书和档案的收录、存储工作中应当及时的采取有效对策,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为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保障国有企业可以准确、及时的使用资产信息。

参考文献:

[1]苗菁.基于知识管理的企业档案管理模式研究[D].山西大学,2010.

[2]胡蕾.中国档案事业法规政策文本量化研究[D].浙江大学,2013.

[3]陈铁汉.社会转型期怀远县档案工作问题与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2013.

3.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 篇三

鄂政发[2001]80号

近几年来,我省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非法出让、转让土地,大量土地收益流失和被挤占挪用,国有土地资产通过市场配置的比例不高且透明度低等现象,严重影响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和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对土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进一步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务院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意义,全面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在全面总结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经验基础上,针对当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与拍卖、加强地价管理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完善土地交易市场、规范土地审批行政行为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与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在广泛宣传15号文件精神基础上,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实现国有土地资产价值,提高土地资产利用效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严格坚持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原则,高度垄断建设用地供应一级市场

(一)市、州、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严格控制用地供应总量,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供地和超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建设。要加大旧城改造和闲置土地消化利用力度,把土地利用引导到对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整和改造上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严格坚持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确保城市政府对建设用地供应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科技园、开发区、大学城及经批准设立的市辖区等各类园、区的土地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供应。园、区内已设立的土地管理机构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派出,实行统一管理。其土地收益依法收缴后,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返还,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管理。

(三)积极推进城市土地资产经营,建立健全运营机制,加强土地资产监管。市、州、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建立国有土地资产经营机构,代表政府经营国有土地资产。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供应制度,大量收购旧城改造地、低效利用土地、闲置未用土地、破产企业用地以及低价协议转让土地。对收购土地、未利用土地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批准许可农地转用并依法征用的土地,进行整理、开发、储备,按计划进行建设用地供应,形成政府统一收购、统一开发、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的管理体系,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已列入储备的土地应优先列入土地出让计划。纳入储备的土地在未开发利用期间不能闲置抛荒。市、州、县人民政府要从土地收益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收购土地,金融机构要为土地收购储备依法提供信贷支持。

三、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严格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划拨用地范围的规定。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要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供地目录”确定供地方式,并依据《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所规定的供地审批权限报批。凡划拨供地目录以外的用地,必须依法实行有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扩大划拨用地范围,决不允许以划拨代替有偿使用或巧立名目变相划拨用地。要完善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省国土资源厅应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

(二)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管理,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要严格限制协议出让用地范围,不得以协议出让代替招标、拍卖出让。从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起,凡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其他建设用地,都必须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州、县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依法拟定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州、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招标、拍卖出让,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要严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实行统一合同文本、同一编号、统一印制、逐宗备案的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主持人和中介机构资格认证制度,确保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推动土地作用权招标、拍卖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凡不属于划拨供地目录范围的,应当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进行有

偿使用。对原划拨土地因发生转让、出租或改变用途后不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的,应依法实行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原有划拨土地用于新开发房地产项目,该土地按出让方式实行有偿使用,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所得收益部分合理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不实行招标拍卖的,按标定地价的100%补交土地出让金。各地要加强经济适用房用地的管理,严禁开发商以开发经济适用房名义牟取暴利。属于划拨土地的房改房转让的,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补交出让金。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应按不同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四)严格依法管理集体土地交易行为。经依法审批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确需转让的,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该土地征用转为国有,然后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确需出租,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在租期内可以暂不转为国有的,可由承租方按土地年租金标准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出租方收取的租金中已包含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由出租方向国家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租期满后仍需出租的,应将该土地征为国有。对擅自入市交易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集体土地,必须依法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对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城镇建设的需要,严格管理,实行用途管制。

四、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益管理,严禁土地收益流失和被挤占挪用

(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收益的征收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是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等土地收益的主管机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收益必须按出让合同、租赁合同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后全部上缴同级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低价出让、租赁土地使用权,不得欠收、漏收、缓收,不得任意减免土地出让金、租金等土地收益。对于改变合同约定条件的,必须依法按程序报批并重新核定应收缴土地收益。对于未按合同规定交清全部土地收益的,不得办理土地登记。

(二)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其中50%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50%用于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的收购储备。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审计力度,严禁坐支、挪用、截留土地收益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对于低价出让、租赁土地,随意减免地价,挤占挪用土地收益,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出让、租赁业务费,可按上缴财政的土地收益价款的2%—4%,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三)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各地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依法按规定比例缴入各级金库,不得欠交、漏交、缓交。新

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应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严禁挪作他用。

五、加快有形土地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土地公开交易制度

(一)各地要加快有形土地交易市场建设,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转让、出租、置换等交易行为设立专门场所。各地要尽快建立、完善有形土地交易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必须在有形土地交易市场进行申报登记并挂牌交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土地隐形交易和场外交易。

(二)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除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项目用地外,国有土地进行供地前应先进入土地储备系统备案。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转让。出让和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出让、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合同的跟踪管理,受让人、承租人未付清全部应上缴土地收益的,不得为其发放土地使用证,未达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严禁利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变相炒卖土地。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交易双方必须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合同,采用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制订的合同标准文本。交易双方必须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并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土地登记等有关手续。

(三)加强土地市场的监督和检查。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控和土地交易行为的检查。对土地使用权交易过程发现的违法行为,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六、建立完善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

(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必须把建立和完善地价体系作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地价体系。要全面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评测工作并定期更新,市(州)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城镇间基准地价平衡。经批准后的城镇基准地价要作为制定地价管理政策、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评估宗地地价、引导土地利用和使用权流转、制定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标准的依据。根据基准地价和市场地价水平,积极开展标定地价评估工作,把标定地价作为确定租金额或抵押金额、核定单位占有国有土地资产量、行使土地优先购买权的依据。

(二)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平衡和标定地价评估列入目标工作计划,确保任务落实。全省范围内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平衡和标定地价评估工作,必须尽快完成。各地要有计划、分步骤抓好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

(三)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城镇土地分等和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平衡的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县以上人民政府要对经过审批的基准地价及时予以公布并组织实施。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制定地价评估方法,审定从事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并根据各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制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并向社会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均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出让土地。

七、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强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管理

(一)各地要按照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规定,对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依法进行产权界定、土地资产评估、土地资产处置及产权变更,大力盘活企业存量土地资产,切实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已进行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要进行一次清理,未依法进行规范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

(二)要灵活应用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中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对国家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国有企业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对于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的服务性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根据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主要采用授权经营和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土地;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应坚持以出让、租赁等方式处置土地。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国有企业时,可将企业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同其他国有资产一并转为国有股,可逐步通过股权转让,将国有土地资产变现,也可以分割出与企业净负债额相当的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参与企业整体拍卖和兼并,剩余土地实行招标、拍卖变现,购买方或兼并方可优先受让和承租。对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也可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向企业注入国有土地资产。企业改革中,以国家作价出资、作价入股、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不收取土地管理费、土地出让金及业务费。

(三)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改革成本。国有和集体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涉及的土地,不属于划拨供地范围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在一定年限内维持划拨使用,但最长不超过5年;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非上市国有企业在其原用地范围内自行提高土地利用率,非上市国有企业可将其原使用的划拨土地通过土地交易场所转让变现,也可由土地部门收购储备或优先安排租赁、出让,土地收益专项用于企业增资减债和结构调整。债转股的国有企业在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过程中,交纳出让金的标准可以降低为地价的20%至40%。

(四)在企业改制中,经批准依法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国家股或国家资本金,可委托土地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确保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省国土资源厅作为负责依法统一管理全省土地资产的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八、规范土地审批的行政行为,从制度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各地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土地审批和土地资产处置行政行为,从制度上杜绝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土地估价、土地交易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与行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脱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土地资产处置等要严格执行办文制度,所有报件和批文均按规定程序办理。要增强服务意识,将办事制度、标准、程序、期限和责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抓紧建立建设用地发布、地价和土地登记资料可查询制度。要建立健全各类审批事项的内部会审制度,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供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供地价格确定等一律要经过内部会审,集体决策。对土地审批和土地资产处置行政行为,实行过错追究制度,对越权批地、违法处置土地资产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市场建设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要把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作为长期战略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资产管理的监督。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行政区域内基准地价和土地资产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集体决策和结果公开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理。

省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国发〔2001〕15号文件和本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重点检查各地落实土地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并定期向省政府报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

4.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 篇四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 管理现状 改善思路

社会经济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丰富的物质生活和高水平的精神享受,同时又刺激着人们寻求更高层次的生活境界,进而需要国家公共事业部门提供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保证人类生活的幸福安康。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就是为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然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发挥部门职能所依赖的物质基础是所拥有的国有资产,这是保证社会主义和谐发展的基本物质前提,也是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物质载体,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概述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属于一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它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其表现形式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对外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等。其中行政单位主要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民主党派;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科文卫事业单位、农林水利气象事业单位、社保交通事业单位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公共服务性,即利用资产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保证社会各种事业的有序进行和健康发展;非增值性,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无偿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无偿使用和占有财政资金形式的国有资产;财政分配性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分配和国家及地方的财政预算、财政分配有着密切的关系。除此之外,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隶属于各个单位部门的一种消耗性的资源,是为了保证国家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还具有部门占用性、消耗性和安全性等特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也是国家财政职能的一种,通过制定各种管理制度,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证国家各部门和各项社会活动的安全进行和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得到完善,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但是在现阶段实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影响着各级部门的办事效率,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国有资产配置方面,缺乏一个标准来公平合理分配国有资产

资产配置是指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规定,为行政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现阶段,由于缺乏一个公平合理的分配标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配不公的现象普遍存在,如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公务车等资产的配备,里面存在着许多问题。资产配备的不公平导致有的部门资产剩余,有的部门资产紧张,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加重政府的财务负担,也会直接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在国有资产的使用方面,存在着资产大量流失和浪费的现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和浪费的现象非常严重

首先,在采购资产的环节,就存在着隐患。在采购资产的整个系统中,缺乏一个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来保证所购资产的合理性。此外,一些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由于决策失误、经验不足,甚或个人的自私自利观念作祟等因素,导致资产重构、滥购的现象发生,加剧资产的流逝现象。

其次,在资产的使用环节中,流失和浪费问题非常严重。由于一些资产所有单位的管理疏漏问题,使得单位资产丢失和损坏的现象常常发生,比如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车私用现象非常严重,还有一些单位对外出租的房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资产所有单位收不到租金,使得单位的财务负担日益加重。此外,国有资产的损坏赔偿制度不完善,加重了资产的隐性流失和浪费。

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的流动资产的管理存在着许多漏洞,其中有大量的死账、坏账,以及大量逾期借款等,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也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中的一个缺漏。

(三)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

许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处理国有资产的过程中,并没有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而是随意处置,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有些单位只凭领导个人意愿擅自处理部门资产,完全忽视单位财政部门的作用,无视资产处置的评估程序;更有甚者,一些单位随意转让、报废或者是捐赠,改变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有的甚至直接将国有资产转变为个人私有财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及其他相关工作。上文谈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前三个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在国有资产管理中还会涉及到其他相关的部门和工作,这其中的疏漏和不合理问题也给国有资产的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

三、改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造成国家的财政负担日益加重,不利于单位工作的高效率开展,同时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因此我们有必要根据社会的发展,改革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方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实行国家所有和地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界定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权力管理权限,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管理体系,两者相辅相成,有效解决管理体系中的制度问题;此外,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实施有效的绩效评估制度,根据资产的管理成效,鼓励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施效率。

第二,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单位工作者的责任感,进而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用价值。在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中,有些还保留着传统的管理观念,有些思想政治素质较低,不能够从集体价值理念出发思考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及时处理,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文化学习,思想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紧跟时代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资产管理的网络动态化管理。现代社会是信息技术竞争的舞台,掌握大量的信息是取胜的关键因素。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也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改变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创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实现资产管理的动态化、信息化,增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开性、公正性,缓解国有资产重置、滥用的现象,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

第四,重视财政预算工作的作用,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资金都是由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预算工作的效率,加强财政预算制度的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的准确性,是改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一条有效途径,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的重构。

四、结束语

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发挥各项国家能的载体,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有序健康进行,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有效开展的物质前提,是实现国家安定和平,人民幸福安康的充分前提。改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利于促进国家财政管理,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有助于政府职能的发挥,有助于加快和谐社会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及聚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财政部教科文司《非经营性资产管理问题研究》课题组.《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拓展政府理财领域》,

[3]崔国峰.大庆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J].学术交流,

[4]李国强.《行政事业性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经济参考报》11月27日

5.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 篇五

作者:尹晓光

作者单位:集安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期刊: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年,卷(期):2011,(26)正文:

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各行各业资产投入都有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投入逐年高速增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诸多问题也随之浮现出来。因此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新思路以成为各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监管的对象特殊,管理难度大。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在资产管理工作中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同存在着“重资金、轻资产”的思想,特别是由于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脱节和财务基础工作的薄弱,导致了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国有资产产权不明、职责不清、账实不符等现象比较严重,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存在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薄弱;资金和财务管理不规范所形成的账外资产较多;一些单位不履行报批程序,随意处置资产等问题。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规范,没有有效调动起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占有主体对资产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资产管理的源头即预算内资金和非税收入分配不规范,导致资产占有“苦乐不均”等问题。

二、全面把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及政策

(一)明确体制

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二)明确职能

与“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体制相适应,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制中,各部门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1.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的规定,由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对重要资产的购置、变更、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批和动态监管等。2.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本部门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

3.资产使用单位主要职责。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三)明确政策

财政部“两令”对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方面制定了总体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清产核资政策。针对行政事业资产监管制度不完善,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产权不实,账实不符,前清后乱等问题,要全面的开展清产核资,准确掌握其现有资产数量、构成、使用情况。

2.资产配置政策。资产配置要遵循严格的控制原则和审批程序,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资产要求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配备。

3.资产使用政策。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建立资产调剂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财政部门有权调剂使用或者处置。

4.资产处置政策。为解决处置无序、资产流失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5.资产收益政策。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及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属于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6.资产评估政策。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合并、分立、清算、产权转让、资产拍卖、转让、置换、租赁、资产诉讼及其他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等行为时,必须遵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三、积极探索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新路子

(一)创新管理模式

新时期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不能再就资产论资产,为资产而管理,必须切实改变观念,创新管理模式。1.预算管理。预算安排是实现增量控制的关键,在资产配置时,根据单位资产占用情况和配置标准,对规定限额以上重大资产购置事项,必须编入部门预算管理,经批准后执行。

2.全程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力度,达到资产配置科学、使用和处置规范的管理目标。

3.统一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两令”的要求,结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处置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整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资产进行合理调剂、调整和优化配置。财政部门负责对跨部门的闲置资产进行调剂,达到优化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整合行政事业资源的要求。

5.标准管理。随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及部门预算的细化,对行政事业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配置公用经费时,必须按照分级别占用国有资产的标准,合理,节约公用支出。

6.信息管理。信息化是资产管理改革的方向,资产信息化动态管理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现状以及配置。财政部门要加强资产信息化建设,创新资产管理模式,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和精细化。

(二)创新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是财政部门依法管理资产的法律保障。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围绕“两令”,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1.创新资产购置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资产时先要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列入部门预算。

2.创新资产使用监管制度。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建立资产调剂制度。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开展闲置资产的申报、登记和评估定价,对于各行政事业单位需要新购置资产,要考虑是否能从现有资产中调剂解决。

3.创新资产处置监管制度。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交易公开竞争,避免“暗箱操作”,实现资产处置时价值最大化。

4.创新资产收益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出售资产收入,报废、报损的残值收入,均属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收益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创新产权登记年检制度。要结合变更产权登记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产权登记和年检工作。通过产权登记,确定所有者与占有者、使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做到各尽其责,各负其责。

6.创新资产信息报告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并对本单位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

7.创新资产评估报告制度。财政部门负责对评估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和抽查;行政事业单位要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思路及对策 篇六

国有资产流失的特征及界定的依据有二:一是流向的特定性, 即专指国有资产流向非国有产权主体;二是权益的被侵占性, 即在没有合法 和合理补偿的情况下, 或是国有资产本身, 或是国有资产取得的权益或效果被非国有性质的产权主体侵占。国有资产流失不同于国有资产损失。广义地讲, 国有资产流失也是国有资产的一种损失。就整个社会范围分析, 资产的流失只是资产产权主体的更换, 资产及其权益在社会范围内并未消失;而资产的损失则是资产及其权益在社会范围内消失任何产权主体都未得到好处。

从国有资产流失的类型来看, 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包括:国有资产“合法’’流失、国有资产非法流失和国有无形资产流失。

1.1 国有资产的合法流失

国有资产的合法流失, 是指因体制不健全, 国家宏观管理水平下足, 企业认识水平不高以及法律上的不健全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是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 鉴于认识过程的一般规律, 非主观性的资产流失。国有资产的合法流失主要表现为:

(1) 破产企业中的资产流失。

我国从1998年试行《破产法》以来, 共审结破产案件3000多起, 己破产的企业中, 绝大部分都是占用大量国有资产, 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破产的主要动机是逃避债务, “破产有利”、“先分后破”的现象相当严重, 破产企业中的资产流失, 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之一。

(2) 资产闲置造成的流失。

是指由于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未能发挥出最大潜能而造成闲置浪费。据有关部门统计, 全国每年由于设备未充分开发利用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浪费达360多亿元。

(3) 改制企业中的资产流失。

党的十六大以后, 股份制在我国国有企业普遍推广。这种新体制为我国国企走出困境, 注入活力发挥出新的有益的作用。但由于一些企业操作不规范, 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其现象为:改制初期将固定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将公有资产按比例配送给个人;在红利分配时, 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以搞股份制名义, 按股分红, 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等。

(4) 借管理层融资收购 (MBO) 侵吞国资。

近几年, MBO颇为流行, 部分国有资产退出公有制领域, 但不可能全部转让给外部股东。推行MBO有利于解决产权虚置, 激励经理层, 这是不可否认的, 然而在施行MBO过程中, 极易发生国有资产流失, 其一是交易前的隐藏资产;其二是交易过程将国有资产应得的效益转移到经营者控制的实体中;其三是利用资产评估机构压低资产;其四是通过行政审批手续低价处置资产。因此, 必须对MBO加强监管。

1.2 国有资产的非法流失

国有资产的非法流失是指由于盗窃、渎职舞弊、贪污腐败等违法活动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一些企业, 特别在国有大型企业中, 经常发生偷盗原材料、半成品、生产工具和设备等违法活动, 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目前国有资产非法流失, 尤其是管理层腐败犯罪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越来越突出, 犯罪分子的职务越高, 涉案金额就越大, 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实施的贪污、挪移公款等职务犯罪经济案件逐渐增多。

1.3 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

当前, 国有企业在改革中不断探索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形式, 力图通过各种产权交易渠道, 增强企业活力, 活化资产存量, 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然而, 与企业产权交易日益活跃相伴随的是, 国有无形资产出现了严重的流失。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主要表现为:“三资”企业、非国有产权主体无价或低价使用国家土地;“三资”企业组建时, 国有技术专利、技术秘密等无价或低价投入;国企股份制改造过程中, 不评或低评国企商标名牌等国有无形资产价值国有无形资产所依附的技工不合理流出, 带走了生产技术、营销渠道等秘密;国有无形资产界定不清造成资产及权益的流失等。

2 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国有资产流失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 总的来看, 国有资产流失既有体制性和政策性方面的原因, 又有国有资产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方面的原因。从不同的角度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分析, 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法律法规不完善

十四届三中全会的文件指出了建立我国现代企业制度, 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公报都指出, 我国国有经济有进有退、进行战略性调整, 但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要占支配地位, 这三个里程碑式的文件指明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但实践证明, 路径的落实并不尽如人意, 一个重要的原因即文件中的有关论述没有及时制定成更具约束力的法律条文。例如为化解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 于1999年开始实行的债转股由于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使得在其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最终偏离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可见, 国有资产法律法规不完善, 给国有经济改革带来的危害是极其巨大的。

国有资产法律法规不完善从其表现来看, 主要有:第一, 产权制度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缺乏法律的有力保证, 造成国有资产所有权分散、管理权模糊和经营权不能落实;第二, 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使得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出现的国有资产产权流动、产权交易等缺少法律依据和保障, 例如重庆南川市的先锋磷肥厂以及中西部地区的许多国有企业在产权转让过程中, 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得国有资产流失;第三, 资产评估中介活动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使得资产评估中的违法行为缺乏法律监督、约束和进行制裁的依据。

2.2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于计划经济时代, 因而具有计划经济的特征, 虽然在改革开放以后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许多改革, 但未能彻底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 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主要表现为:第一, 国有资产所有者主体长期缺位, 没有对国有资产的流失承担责任。现行的体制, 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由多个部门分担, 使得管资产、管人、管事互相脱节。国务院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 不可能直接管理国有资产, 而是使管辖权分散在多个部门, 因而出现了一些政府机构分头管理国有资产的现象, 多头管理实质上等于无头管理, 它不可能做到责权利明确, 往往是有利益和权利时大家争着管, 有责任时却相互推诿, 谁也不管。可见, 国有资产所有者主体长期缺位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高效发展, 导致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第二, 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就不能实行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监督和运营。国有资产的分散管理带来了不少矛盾和弊端, 例如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低下, 资产隐性流失严重, 政企职责不明, 政企机构不分等;第三, 没有理顺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之间的关系, 各部委、各地方政府长期以行政权干预国有资产经营权等。

2.3 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转换国企经营机制, 进行制度创新,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是“产权清晰, 责权明确, 政企分开, 管理科学”, 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据此,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开始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 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比预期缓慢的多, 主要原因在于利益关系太复杂, 利益调整的程序太深刻, 由此引起的摩擦阻力太大。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形成, 企业没有获得国有资产的自主经营权, 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分配以及资产的运用和处置等常常受到来自行政的干预, 经营者缺乏保护国有资产的强烈意识, 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不利等, 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2.4 企业管理不善

从国有企业自身来看, 来自政府任命的许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长于经验管理往往缺乏相应的现代科学管理经验, 在企业投资经营决策中常出现失误, 而最终责任又无人承担, 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同时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加强国有企业自身管理的改革中, 如经营者持股、管理层融资收购 (MB0) 等行为都使一部分国有资产流向非国有产权主体。一些企业内部人员的贪污渎职, 浪费盗窃及偷漏国家税收等也都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2.5 企业内部人员控制的影响

企业内部人员的控制是指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多数或相当大量的股权由企业内部人持有, 从而在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内部人员权利得到操纵的一种现象。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在不改变所有制的前提下实行的“放权让利”, 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其本意是通过“放权让利”把国有企业塑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微观经济实体。但是这种放权让利没有与产权制度改革结合, 其结果是国家对国有资本的控制权不断削弱, 最后只能是企业内部人员行使国有资本的控制权, 其结果是国有资本的权益流向企业内部的个人, 主要是领导层。

3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思路

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 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 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享有所有者权益, 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 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国有大型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 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它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和省、市 (地) 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这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 有利于实现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形式的多样化, 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 做到权责明确, 各司其职, 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

3.1 加强立法, 用法律手段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经济学界和法学界的专家们普遍的看法是:国有企业下一步的改革应当“先定规后行动”, 尽快出台国资法, 使改革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即将出台的国有资产法对国有资产改革的重大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即通过法律做到:

(1) 确立新的国有产权制度。

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的主要弊端是产权边界模糊、主体虚置, 从而导致了国有产权的不可交易性, 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 企业行为短期化和低效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国有企业做到产权清晰, 责权利明确,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 把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分离, 使产权能够流动, 实现国有资本在市场的公平竞争中保值增值。

(2) 建立“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

制定国资法, 通过法律建立“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 把十六大的成果用法律形式巩固下来。中央决定在中央和地方省、市 (地) 政府分别设立管资产、管人、管事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真正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中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监督体制, 通过制度的安排把政府职能相对分开, 这就为“政资分开”创造了先决条件。

(3) 建立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

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有建立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 因此必须建立国有资产监督体制。国资法草案规定:“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和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情况, 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政府审计部门定期审计本级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等状况”, 同时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介可依法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经营和使用进行监督”。这就从法律上为确保建立国有资产的监督体制奠定了基础。

3.2 建立“三层制”的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处理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的关系

由于政府不可能直接管理众多企业, 要解决旧体制下的国有资产管理带来的矛盾和弊病, 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就须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从事直接管理的企业这种“三层制”的体制, 从而处理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之间的关系。

(1) 第一层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中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管理中央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地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但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的总代表, 对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的、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审批属于第二层次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发展规划, 年度经营计划, 收益运营计划, 向资产经营公司委派监事会等方式, 直接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管理权。

新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一个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特设机构, 它合并了原经贸委管国有经济改革和运作, 中央企业工委管干部, 财政部管国有资产登记等职能。国资委要有效运作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 必须明确界定国资委的工作目标和责任。作为专门代表国务院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国资委对政府和全国人民负有《公司法》意义上的受托责任, 包括履行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第二, 确定的工作目标要可度量, 可以追索责任。设立国资委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把责任、权利、义务统一起来, 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此必须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国资委工作做到什么程度, 就算较好的履行了其职责, 做到什么程度, 就明显的表明其有没有充分、完全完成其职责;第三, 运作要公开、透明, 要接受社会监督。因此, 对国资委及其所属的国有企业信息要求不得低于上市公司;第四, 必须立足于有效的履行出资人职责, 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运行机制和工作作风。比如对企业的重大人事任免, 应当逐步探索一套既符合党管干部原则, 又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选聘、考核和激励制度, 而不能延续过去的一套选拔任免方式。

(2) 第二层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联结国资委与企业之间的中介和桥梁, 是政企分开的“隔离层”, 是特殊企业法人和国家授权经营的特定部门, 代表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资产直接行使重大决策, 选择管理者等出资者的权利。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与经营职能分离的要求, 资产经营公司专司国有资产的资本经营和产权运作。在这三个层次中,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直接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为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履行出资人保值增值的责任, 就要建立强有力的责任约束机制。它作为资产运营的经济组织, 同样要按照公司法来构建, 公司要建立董事会、监事会, 选聘经理人员。董事会是决策机构, 经理层人员负责经常性经营。

(3) 第三层次——从事直接经营管理的企业 (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 。

企业运用被授权占用的国有资产, 依法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具体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 按产权关系分别隶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按市场化和效益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不是行政上的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而是出资者与企业法人的关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产权为纽带, 行使出资者权利, 并通过股东会, 董事会与下属企业签定资产经营责任书, 授权企业进行具体的经营活动, 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3 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问题如果不与法人治理结构相联系, 那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就不能很好的建立。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 为保证其正常运作而构建的一整套组织管理体系。这套组织管理体系是由股东会即所有者、董事会即决策者、经理人即经营者和监事会即监督者组成的一种组织机构。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是“政府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 下放给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在一定程度上落到了“内部人手中”, 出现了经营者权利迅速膨胀而对其监督与约束力度大大减弱的趋势, 因此必须健全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组织机构和互相制衡体系。按《公司法》的要求构建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从组织制度上为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供组织前提, 从权利设置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制衡体系, 为处理好信任托管和委任代理关系问题提供制度保障, 明确划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员的各自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 建立一种明确而有效的制衡体系, 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 以实现对公司科学而有效的管理。同时还应建立外部监控机制, 充分发挥银行在企业法人治理中的作用。银行的贷款已成为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资本来源, 银行作为企业最大的债权人, 将监督贷款企业的动向, 而且银行本身就有监控经济的职能。银行在信息收集、传递等方面应发挥其优势, 承担对贷款企业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以节约监控资源, 降低监控成本。因此, 在今后企业改革中, 应尽快建立以董事会在治理结构中承担重要责任, 同时充分授权的内控、外控相结合的治理结构。

3.4 提高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整体素质, 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

一方面, 大力培育企业管理经营者人才市场, 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形成一个高素质的无行政依附和单位依附的企业家阶层, 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企业家市场:另一方面, 加强对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 可以采用国外、国内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还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 利用国际上各类科技、经济、商情信息作为教学资源进行培训。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 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①经营者收入和企业经营绩效挂钩, 实行年薪制;②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③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 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④建立和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实行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5 做好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 搞好资产评估。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准确量化国有资产

做好国有资产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如定期清产核资, 查清资产存量;进行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 依法界定国有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迅速提高资产评估水平, 建立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 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的咨询和依据等。同时资产评估机构应不断改进评估技术, 广泛搜集市场信息, 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要加强宣传, 提高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 使社会形成保护和管理无形资产的共识。要普及法律知识, 增强法律意识, 懂得哪些是受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 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严格执法, 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参考文献

[1]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7.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 篇七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对照我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分局领导布置动员后,我科就国有土地审批和出让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9年国有土地出让成绩明显

2008年,我区公开出让工业用地212亩,招拍挂出让商住用地119亩,出让价款合计5.98亿元;2009年我区公开出让工业用地693亩,同比增加2倍多,招拍挂出让商住用地3542亩,同比大增近29倍,出让价款合计54.15亿元,同比增近8倍。土地出让数据表明国土分局“双保”活动卓有成效,亦表明沙区经济企稳回升。

二、近年土地出让规范有序

经初步检查,我区近年土地出让严格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招拍挂出让土地执行渝府发(2008)119号文规定,土地成本评估按照渝府发(2008)122号文办理,补交出让金适用渝国土房管发(2009)255号文条款,工业用地出让遵从市六委局《重庆市工业土地公开交易办法(试行)》要求,因此,该公开交易的全部实行公开交易,该招拍挂的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该区政府审议 确定的全部上报区政府会审。尚未发现违法出让土地、低价出让土地等情况。

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土地出让会审制度

自2007年我局建议区政府实行建设项目用地会审制度以来,包括国有土地出让、经济适用房土地划拨等重大事项基本都经过区政府会审,无论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还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都取得了明显效果。

8.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路论文 篇八

1.1农村土地资源与城市化建设之间存在矛盾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据统计,随着我国城镇化率提高百分之一,农村的耕地将减少675万亩,甚至在建设过程中一部分基本农田被占用,国家提出的耕地红线受到严峻的挑战,我国土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当前可用于建设的农村用地已经十分有限,如何解决城市化发展与农村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1.2农村土地经营模式落后

9.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 篇九

从2005年开始, 兰州市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打响一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两个置换”即产权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为目标的“393”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 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督运营体系, 使国有资本从中小企业基本退出, 使兰州市90%的国有企业完成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 使90%的国有企业职工置换国有身份, 实现劳动关系的调整;使35户左右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无市场竞争力的三类企业, 通过实施依法破产或政策性破产, 彻底退出国有序列。去年已经基本完成了“两个置换”的主体任务, 取得阶段性成果, 实现了“遗留问题少, 解决问题多、实际效果好”的目标, 已经产生或正在产生“三大效应” (促进体制创新效应、促进社会进步效应、促进经济发展效应) , 这“三大效应”的呈现被国务院国资委称为国有企业“无震荡”改革的“兰州模式”。此次兰州市的改革通过资产重组整合了一批产业, 涉及装备制造、公用企业、金融、建材、化工、交通运输等10个行业。目前, 有231户企业完成改制, 有8.3万名职工的国有身份得到置换, 占改制企业和职工总数的96.3%和98.8%。此次兰州市百户企业资产重组采用的可选模式是多种多样的, 有国有企业股份化模式、企业并购模式、国有资产存量调整模式、外资参与资产重组模式、资产剥离模式、破产重组模式等。甘肃水泵厂是这次改革中实施破产的企业之一, 却在领导人的带领下走出了一条破产后重组的新路子, 成为这次改革中的一个亮点。

二、甘肃省水泵厂的破产重组新思路

甘肃水泵厂组建于1956年, 生产用地约7.9万平方米, 生产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 各类机电设备80台, 是我国水泵行业的骨干企业, 为省属国有二中型企业, 主要面向农村市场, 生产农用设备。计划经济时期, 主要根据政府安排定向生产, 该厂技术先进, 效益良好;改革开放以后,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 该厂产品单一, 缺乏竞争力, 生产经营逐年持续下滑, 效益越来越差, 流动资金缺乏, 亏损严重, 企业无力走出困境, 于2005年9月宣告破产。

企业破产后迅速完成“两个置换” (企业身份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 , 按照政策企业职工全部得到安置, 所欠职工工资全部兑现, 所有资产交由国资委管理, 并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管小组。土地、厂房、设备被暂时闲置, 短时间内难以实现资产全面重组。为了盘活国有资产, 解决部分职工再就业问题, 监管小组决定谋求一条自身发展的出路, 他们利用原有资产再造“甘泵”, 成立了民营企业“甘肃水泵有限责任公司”, 实现了资产的自我重组, 经过深思熟虑和集思广益, 又决定按照工业园区的模式, “化厂为园”, 将原厂区打造成为一个产业聚集园区, 筑巢引凤, 引入企业进园发展。

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 监管小组处理好各种历史遗留问题, 通过自筹资金的方法, 对厂容厂貌, 周边环境, 厂房设备, 水暖电力等进行了必要的整修, 为引入客户做好了必要准备。在此基础上, 经过认真调研, 小组认为甘肃水泵厂毗邻兰石厂、兰通厂等大型机械制造企业, 有相当一批为其配套的小型民营企业, 这些配套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 扩大厂房、场地和设备生产能力的需求比较急迫。对于他们, 甘泵厂的区位优势和互补条件相当明显。思路清晰了, 形势认清了, 监管小组一方面利用过去的协作、合作关系, 登门拜访这些厂家洽谈合作, 一方面又利用他们的条件带动另外一些企业进入“小区”。

经过多方努力, 监管小组已经先后引入了涉及机械、轻工、建材、商贸4个行业的16家企业以租赁经营的的方式入驻原甘肃水泵厂生产厂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主要有兰州科力机械研究所、甘肃水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西禹泵业有限公司, 兰州明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 初步形成了一个以机械加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聚集园区。目前, 原甘肃水泵厂厂区的厂房、设备、场地得到了充分利用, 年租金可达近百万元, 部分职工再就业问题也得到解决。根据这些企业的月平均产值, 预计年销售额约为1.5亿元, 工业销售产值比原甘肃水泵厂破产前最好的1995年的2100万, 提高近6倍多, 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解决就业人员422人 (不含已办理退休、退养手续人员) , 其中有137人是原甘肃水泵厂职工, 月人均收入达到800元以上。由于原企业职工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这部分职工重新就业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并逐渐成为各企业的生产骨干, 经统计平均月收入达到千元左右。可见, 甘泵厂改制后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企业破产资产价值得到体现。

三、案例分析

(一) “化厂为园”的意义

工业园区是指政府或企业为实现工业发展目标而创立的特殊区位环境。工业园区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认为, 工业园区是在一大片的土地上聚集若干工业企业的区域。工业园区是产业集群的重要平台, 由于园区经济是地域化和产业集群集中化的有机结合, 从其本质上说是一种生产组织方式的创新, 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和更专业化的企业分工与协作。

工业园区与产业集群以其特有的聚集效应、窗口效应、辐射效应、专业化和社会化效应能大幅度地降低园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 有利于专业化的协作关系和构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是推进欠发达地区工业化进程的有效载体, 是振兴欠发达地区社会经济, 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中坚力量。

(1) 聚集效应。

不同或相同类型的生产企业在工业园区的聚集都会产生相当的经济效益, 从多方面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化进程。不同行业和部门的聚集有利于开展专业化协作、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而同种行业和部门的集聚则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共同生产要素供给市场和产品销售市场。这些优势的存在, 将进一步吸引处于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企业在园区内的聚集, 使产业链不断延长, 社会生产体系不断扩大。由于生产企业在园区内的集聚, 使得“集约使用土地, 集中服务设施, 集中生产配套”成为可能, 不但有利于节约企业的生产成本, 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控制污染和环境保护。

(2) 辐射效应。

随着工业园区的发展, 大量的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不断在园区发生聚集, 必将使各个工业园区成为区域创新源泉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通过示范作用和扩散作用对整个区域的经济和社会文化产生辐射效应, 从而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

(3) 窗口效应。

对于区域外的投资商来说, 工业园区就是了解欠发达地区投资环境的最好窗口。在初期, 大部分区外投资商还处于观望状态, 当他们发现第一批入园企业获得预期甚至超过预期的投资回报时, 必将蜂拥而至。而对于欠发达地区的人们来说, 工业园区是了解和学习先进技术、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和市场经营理念最便捷的窗口。

(4) 城市化效应。

发展工业园区有利于生产企业在空间上的聚集, 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促使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的转变并在空间上发生聚集, 而这两方面都是城市化的基本条件。生产和劳动力的集聚, 又将促进金融保险、商贸流通、房地产、批发零售、餐饮等服务业的发展, 进一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大大增强了城市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 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城市化进程。

(5) 专业化和社会化效应。

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有利于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产生较强的内部规模效应。由于集群内同类生产企业的激烈竞争, 使每个企业面临降低成本和提高产品差异化的激烈竞争, 这种压力促进了企业向专业化、社会化迈进, 相当一批企业从彼此竞争的关系转变为上下游配套的伙伴关系, 不仅降低成本, 而且促进了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改变了单个企业势单力薄、无力开发的被动局面, 优胜劣汰机制促使集群区形成内部规模效应, 几乎在每个集群区都产生了有较强影响力的骨干企业。由于社会化生产的推动, 从一个集群内的产品联盟、技术联盟扩展到地区间的产业联盟, 直至在更大范围在相关产业间促进了产业链的形成和提高。

(6) 环境效应。

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可以集中治理污染, 节约治理环境的成本。全球化进程的加速, 为在世界上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协调生产同时考虑环境的空间格局提出了越来越紧迫的需求。在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中, 可以有意识引导园区企业之间相互利用废料, 建立起本地工业系统内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的网络。在形成本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共识的基础上, 促进废料再生利用的信息交流, 使企业或潜在的创业者能及时了解到相关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

(二) 甘泵厂“化厂为园”的SWOT分析

1.“化厂为园”的内部能力

(1) 优势 (strengths)

①品牌优势。企业破产时主要对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和清收, 而企业在数十年的生产经营中所形成的包括品牌、产品声誉、技术、资质等在内的无形资产, 并未纳入评估。原甘肃水泵厂作为全国水泵行业重点企业, 在长达半个世纪的生产经营过程中, 具有一定规模的水泵生产能力及水利机械的设计能力, 拥有一批重要的生产资质, 形成了以“甘泵”、“禾乐”为主的系列品牌, 其中凝聚了几代“甘泵人”的汗水和智慧, 这是一笔丰厚的无形资产, 为甘泵厂的自我重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②管理人员优势。监管小组组长由原水泵厂厂长担任, 其他多数也都是原厂领导班子成员, 他们以解决职工生活, 再造“甘泵”, 盘活国有资产, 造福百姓为己任。他们清楚的认识到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 旧的体制和模式已走到尽头, 在新的条件下, 要生存, 要发展, 必须冲破旧的观念束缚, 彻底改变观念。于是他们坚决创新, 不但实现了身份的置换, 同时实现了思想的置换, 目前正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化厂为园”这一新思路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当中。

③区位优势。原甘肃省水泵厂位于兰州市西固区, 西固区是兰州市的工业聚集区, 交通便利。原厂生产用地约7.9万平方米, 生产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 若发展良好, 可以很容易收购厂区周围土地, 所以占地面积广, 有很好发展潜力, 能为进驻园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2) 劣势 (weaknesses)

①园区内企业关联度低。从原甘肃水泵厂的破产后企业的重组过程来看, 国有资产监管小组目的就是通过将原有厂区改造成为工业园区的形式来盘活企业原有资产。他们看到了厂区建立工业园区的区位优势, 却对进入工业园区内企业间的产业协同与关联的聚集效应考虑的较少, 园区引入了涉及机械、轻工、建材、商贸4个行业的16家企业。思路还仅仅还停留在传统意义上的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的观念上, 更多考虑的是客观环境的完善和修建, 以及筑巢引凤的初级发展。

②融资渠道不广阔。由于园区建设是自发形成的, 外部资金投入十分有限, 目前园区内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租赁资金;同时由于产业层次低以及社会信用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园内诸多中小企业向银行直接融资难度较大。

③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园区内都是中小型企业, 缺乏懂管理和精技术人才, 总体科技水平不高, 没有一个专门的学习机构或者研究机构作为支持体系, 员工总体教育水平和技术开发水平也不高。在技术和生产力之间没有建立起流畅通道。

④配套服务和设施跟不上。原甘泵厂改建的工业园区主要是聚集了中小型企业, 产业聚集度不高, 行业分散, 因此所要求的配套设施和服务也是不同的。如果为这些企业都提供这些服务和设施的话, 成本会很高, 园区不可能面面俱到。这样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园区产业积聚度不高, 导致园区内配套服务无法很到位, 而配套服务的不完善, 又大大降低了园区对新企业的吸引, 降低园区产业集群的进程。

2.“化厂为园”的外部环境

(1) 机会 (opportunities)

①政府的政策支持。由于兰州市国企改革过程中还没有出现“化厂为园”的先例, 所以之前还没有相关的扶持政策, 这次甘肃省水泵厂“化厂为园”的成功, 给了兰州市国资委很大的启示, 并受到了重视, 兰州市国资委正在为此商讨新的政策, 希望为其充分发展给予大力支持。

②吸引其他相关企业的加入。目前, 园区建设基本布入正轨, 尤其是环境上有了很大的改善, 园区各企业也在迅速发展, 这为吸引其他企业加入园区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2) 威胁 (threats)

①竞争带来的压力。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不少发展良好的工业园区, 而甘泵厂园区内目前还都只是中小型企业集群, 且处于建立的初级阶段, 还没有建立起主力产业及其产业链, 企业发展面临着很大的竞争压力。

②市场增长较慢。目前园区内企业产品市场还主要局限在甘肃省, 要想长足发展必须打开国内市场, 最终走向国际市场。

(三) 战略定位与发展思考

工业园区发展目标应定位于建设具有集聚效应的工业园区, 或者说是应基于产业集群导向发展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是指在某一产业领域相互关联的企业及其支撑体系在一定区域内大量集群发展并形成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经济群落。基于产业集群导向发展工业园区, 通过在园区内建设起一个或数个产业集群, 区内企业将具有明显的产业关联性, 从而能较好地在企业间形成专业化分工与协作, 建立起彼此间基于信任与合作的非正式联盟。分工与合作互为条件, 最终实现提高整个区域竞争力的目标。同时, 关联企业的竞争与合作又推动着工业园区企业的创新, 从而形成产业发展的“自强化机制”。提升工业园区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是工业园区内能否形成产业集群。

随着技术进步的速度加快, 除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外, 传统产业中的中小企业依靠自身的力量越来越难以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而产业集群为中小企业扬长避短创造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当大量的中小企业在地缘上聚集后, 可以沿着生产链进行深度分工, 其结果是每个企业都有可能获得单独生产无法获得的规模经济。企业还可以通过合作联合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 解决了单独投资时所面临的不经济问题。此外, 产业集群的形成将能够吸引大量的供应商和用户, 并且形成专门人才市场。产业集群的形成, 也为政府对企业的政策援助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有助于政策制定部门针对特定产业发展的需要, 创造适宜于产业发展所要求的环境和条件。从企业和大学、培训机构之间的关系来看, 产业集群的发展必然会诱导与产业集群相关的研究开发活动和专门人才培养的扩大, 从而为集群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外部知识资源。从根本上来讲, 发展产业集群可以提升区域的整体竞争力。虽然集群内部的企业在单个意义上并非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但所有的企业都按专业化原则构建核心竞争力, 将这些核心竞争力进行整合后, 就获得了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协同效应。所以说原甘泵厂发展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基于产业集群为导向的特色工业园区。

对于“化厂为园”的发展战略, 笔者引用波特的相关理论, 波特的五力竞争分析模型被广泛应用于很多行业的战略制定。波特认为在任何行业中,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 无论是提供产品还是提供服务, 竞争的规则都包括在五种竞争力量内 (潜在的行业新进入者, 替代品的竞争, 顾客的讨价还价能力, 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 。波特认为, 在与五种竞争力量的抗争中, 蕴涵着三种成功战略思想, 这三种思想是:

(1) 总成本领先战略:该战略要求企业必须建立起高效、规模化的生产设施, 全力以赴地降低成本, 严格控制成本、管理费用及研发、服务、推销、广告等方面的成本费用。

(2) 差异化战略:该战略是将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差异化, 树立起一些全产业范围中具有独特性的东西。

(3) 专一战略:该战略是主攻某个特殊的顾客群、某产品线的一个细分区段或某一地区市场。这一战略依靠的前提思想是:公司业务的专一化能够以较高的效率、更好的效果为某一狭窄的战略对象服务, 从而超过在较广阔范围内竞争的对手。波特认为这样做的结果是公司或者通过满足特殊对象的需要而实现差异化, 或者在为这一对象服务时实现低成本, 或者二者兼得。这样的公司可以使其赢利的潜力超过产业的平均水平, 这些优势也能保护公司抵御各种竞争力量的威胁。但专一化战略常常意味着要放弃一部分市场, 也必然地包含着利润率与销售额之间为代价的关系。

原甘肃省水泵厂是国家骨干企业, 拥有成熟的技术、产业品牌、企业声誉, 熟练员工等优势和资产, 主要顾客是面向农民, 在企业破产后也成功有效的进行了破产重组。结合各方面特点分析, 笔者认为应选用专一战略的思想, 建立一个以生产水泵为主导产业的供应链的企业集群, 确立以甘肃省水泵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 建立相关的上下游企业, 构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从而达到规模经济, 打造园区特色。为园区的发展, 笔者提出以下几项建议:

1.制定产业导向。产业导向的制定必须在深入调查, 科学论证的基础上, 综合考虑产业基础、产业特性、区位条件、市场发展、人才资源和政策措施等影响园区集群崛起的多元化因素, 而不能脱离本地现实, 否则, 不仅是无益于工业园区的集群发展, 甚至将扼杀本地集群发展的可能性。

2.扶持中心企业, 建立筛选机制。招商引资过程中, 应重点扶持水泵业产业链中的中心企业, 加大引导和协助力度, 进行重点培育, 尽快把中心企业做强, 企业群做大, 把产业链拉长, 完善产业体系。积极发挥小区内整体效应, 打造中心品牌, 营造竞争优势, 为不断拓展产业空间和提高园区产业竞争力打下基础。并且在园区内建立相互依存的产业体系。也就是说并不是哪个企业想进入园区就能进入, 而是坚持以分工协作、本地结网形成产业集群来安顿项目, 对新进园区的企业明确以产业集群为导向。

3.提供完善的服务和生产配套设施。园区管理机构应搭建一个良好的信息、服务平台, 打破园区创新主体间的联系阻隔, 加强彼此间的交流合作, 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创新效率。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 提供便利的交通和良好的生产环境。

4.建立企业文化和企业科研学习机构。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精神和灵魂, 积极良好的企业文化能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生产力的发展。科研和学习机构的建立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力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还可以逐渐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 为企业提供长远的发展力量。

5.考虑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工业园区中的企业要实行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 园区企业可以共同配备治污排污的设备, 加强企业之间废料再利用信息、清洁生产技术信息、循环经济发展信息等的交流。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四、结论

工业园区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一种探索性组织模式, 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工业园区的发展仍然存在许多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甘肃水泵厂破产重组后的“化厂为园”的做法成为此次兰州市国企改革中的一种新的形式, 我们看到了这一形式的成绩和发展前景, 也看到了其中的很多不足, 同时为政府政策的制定提出需求。本文只是作者理论上可行的分析, 真正的将理论落实到实际当中是一个艰难而复杂的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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