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仓管的年度总结(2篇)
1.外协仓管的年度总结 篇一
20xx年,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业务科室、综合执法稽查大队的全力配合下,围绕20xx年全年工作部署和绩效目标,经过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扎实开展20xx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四个最严”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将药品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实行药品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主要抓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落实党政同责,加强药品监管执法力量建设,配齐乡(镇)市场监管分局(所)执法人员,与基层监管分局所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按照监管辖区积极开展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每年均将药品安全列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内容。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市场监管处罚程序规定》,提高执法力量和水平;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达到省政府有关要求;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上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药品监管统计及时准确。
二、严把许可验收核查关
认真开展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的现场审核上报工作,20xx年1月至12月共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办62户,变更25户,换证280户,注销21户的现场技术指导和现场检查验收。共受理审核和上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新办初审材料87户,变更初审材料19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新办材料53户,变更24户。进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现场核查183户次。在办理过程中,严格审批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跟踪监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和促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监管力度
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集中整治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20xx年我局制定并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专项整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整治、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含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处方药销售监管专项整治、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核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高风险“两品一械”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药品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节假日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清网行动”等15项专项集中整治。截止20xx年12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12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26车次,累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052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立案查处案件1件。完成了州局下达的9批次的基本药物抽验任务。督促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上报执行年度管理自查报告216家。对辖区280家换证零售药店开展了专项检查,对59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家医疗机构开展了飞行检查。签订《大理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承诺书》516份。
通过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领域存在的企业进货把关不严,非法渠道进货,无证经营,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等问题进行整治。加强基本药物、特殊药品、血液制品、互联网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药品广告监测。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
四、扎实开展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自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取消春节休假,全员上岗,全面进入抗击疫情的紧急状态。不断加大对扰乱疫情防治需要的医用口罩、消毒药水、抗病毒药品等防控用品的监管力度,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疫情防护用品产品质量安全及价格监管,加强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阻断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产品流入大理市辖区,我局及时安排部署:
(一)提早安排部署
我局于20xx年1月22日就下发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及《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分局、所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药品产购销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并告诫大理市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一是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是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是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以下各种价格违法行为。⒈医疗药品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⒉医疗药品用品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⒊医疗药品用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存在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是要求医疗药品用品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是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认真按照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及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六是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
我局于20xx年1月29日下发了《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护用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各分局、所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检查。
一是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加大对各环节质量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诊疗相关的抗病毒类、呼吸系统类、消炎抗菌类等药品,以及防护口罩、防护服、体温计、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严防不合格药械流入市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二是切实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避免和减少不良事件发生。三是加强物流快递企业的监管。要求各分局、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开展对辖区内物流快递企业的巡查工作,严防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及防护产品流入市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三)全方位排查登记
根据省、州、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为严格落实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发挥全市零售药店覆盖优势和早期疫情监测作用,全方位排查登记和掌握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相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我局与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大理市医疗保障局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自2月3日起,对全市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四)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我局自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取消春节休假,全员上岗,全面进入抗击疫情的紧急状态。不断加大对扰乱疫情防治需要的医用口罩、消毒药水、抗病毒药品等防控用品的监管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2件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违法案件,1件销售无中文标识的不合格口罩(医疗器械)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案件,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共发放《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书》516份,辖区内516家零售药店均制作了出入二维码及“云南健康码”,要求进入药店购药实行扫码进出。累计检查口罩经营户5335户次、药品经营户5427户次、消毒杀菌用品经营户4947户次,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对口罩不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和销售以次充好的温度计、擅自配售各类感冒发烧药等违法行为。同时,严格要求进入药店购药者必须佩戴口罩,有条件的要求对购药者进行体温检测。
我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对药店、诊所等医疗机构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严惩一起,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防护产品的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市场监管人不懈的努力和奋斗。
五、充分发挥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重点、亮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和预警信息覆盖到了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使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普遍提高,社会各界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进一步增进,形成了全市上下共同关心、理解、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20xx年利用“3.15”、“三月街民族节”、疫情防控、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之机,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促进相关企业员工关注“中国药物警戒期刊”微信公众号,各片区分局所、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共1344人关注了“中国药物警戒期刊”。1至12月共发布上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安全监管简报”7期。督促辖区内516家药品零售药店张贴“云南健康码”,要求进入药店人员必须扫码进入,“云南健康码”张贴覆盖率达100%。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倡导公众注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正确认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功效,营造全民关心、关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氛围。
六、加强继续教育宣传力度,提升药械安全管理水平
深入到各分局、所指导乡镇监管分局(所)开展零售药店、医院、个体诊所检查活动,通过对乡镇监管分局(所)执法人员现场培训加现场指导的方式,重点检查零售药店、医院、个体诊所、学校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处方药销售的管理,记录和凭证的管理,有效期的管理以及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管理、GSP管理等内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既提升乡镇监管分局(所)执法人员药械安全监管水平,保障辖区药械安全,也提高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为全面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宣贯工作,我局深入辖区内一心堂、东骏大药房、健之佳、弘仁堂大药房、康源堂大药房等零售企业,对几家药品零售企业的门店经理、区域经理、分部主管等中高层管理人员518人进行了“两法”的宣传培训。按照省、州局的要求,专人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师协理、药学(非临床)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记备案、继续教育学分验证等工作,并按照时限及时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签收。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摸底调查189人次,开展非临床药学技术人员的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变更62人次,药师协理的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注销、变更74人次。卫生系列药学技术人员首次注册5人次。
七、强化涉药单位药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在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信用等级和动态分级量化评定,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药店516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含私立医院)50家进行信用等级和动态分级量化评定。
2.仓管员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篇二
2.对库房物品定期盘点,做好帐、卡、货物相符,保证帐目日清月结,一目了然,每月协助财务做好盘点工作。
3.严格把好验收关、按到货单的要求,对已到货物应立即进行外包装、数量、重量、质量检验,并做好到货记录。
4.合理安排物品进出库,领用单必须有部门经理和领用人签字。采用分类分部门摆放,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堆放整齐、摆设合理。
5.配合部门主管对库房的检查核对管理工作,完成好上级领导交予的任务及协调各部门多余物品退回工作。
6.对库房物品状况有明确标示。一切凭有效单据及时办理相关流程手续,不会随意操作。
7.库房每种物品都有存量卡,正确记载物品进、出、存动态。
8.定期向部门主管反馈库存物品情况,如存量过低、长期积压、质量损坏、过期等问题。
9.按照公司的政策合理化利用库房,做好货物之间的墙距、柱距、垛距、灯距,以便发货通畅。
10.对库房每月进行清洁大扫除,并对物品做好防潮、防火、防盗工作。
11.做好各种入库物品规格的分类,对有明确标识、标准垛码的易碎物品,分层、散装放入货架摆放好。
12.配合好各部门临时紧急需求,当接到采购部或其他部门的到货通知,认真做好备货工作,如遇紧急的`物品,及时送到酒店。
13.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未能及时发放的物品,及时与使用部门电话沟通,让使用部门领导保持有个良好的心情,理解我们的工作。
总之两个多月来,干了一些工作,也得到部门领导的肯定,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一定不断提升自己能力继续努力工作。
以上为本人的20XX年度的工作总结,有些欠缺的地方,还请公司领导批评指正。谢谢!
在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之际,我祝愿金钱豹集团越来越壮大,越来越红火,同时也祝福集团所有领导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仓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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