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精选3篇)
1.新疆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 篇一
安徽省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办法
(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保证桥梁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行)》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工作,其他公路的危桥管理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指危桥,是指处于危险状态,不能达到通行安全的桥梁,既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为四类、五类的桥梁。
第三条 公路危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省交通运输厅授权省公路管理局指导和监管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审查省局委托的桥梁技术状况复核认定检查报告,安排危桥特殊检查计划并负责审查特殊检查报告,提出危桥改造计划,组织危桥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察。
各市公路管理局负责所辖国省干线公路定期检查工作,认定公路危桥,制定并落实保障措施,实施桥梁特殊检查,提出危桥改造的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县级公路分局负责所辖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日常巡查、经常检查、病害发展的观测工作,负责第一时间发现危桥,并具体落实每座危桥各项应急保障措施。
第二章 危桥的认定
第四条 对桥梁各部件进行评分时,按照《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首先检查基础、墩台、支座、上部承重结构等重要部件的缺损是否影响了全桥的技术状况评定,若影响,则以最差的重要部件的评分为该桥评定等级;否则,以各构(部)件权重的综合评定方法评定该桥的技术状况。
第五条 公路桥梁的定期检查时间根据公路桥梁的不同情况规定为:
1、新建公路桥梁竣工接养1年后。
2、一类、二类公路桥梁一般3年检查一次,三类公路桥梁每半年检查一次。
3、负责公路桥梁日常巡查经常检查的机构和人员发现桥梁技术状况达到三、四、五类的,应当立即向市公路管理局报告,市公路管理局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安排一次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
第六条
各市公路管理局在接到县级公路分局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桥梁定期检查,并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认定,难以判断损坏原因的大桥或特殊结构桥梁应在进行特殊检查后通过专家论证的方式评定。若评定为危桥,应向省公路管理局报告认定结果,同时编写危桥评定报告。
危桥评定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次定期检查数据表、病害发现的过程、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对交通安全造成的影响、病害成因、机理分析及准备采取的保障措施等,必要时附特殊检查结果和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
第七条
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桥梁定期检查需延长时间的饿,应向省公路管理局上报情况说明。
第三章 报告程序与内容
第八条 各市公路管理局在完成危桥评定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是交通(运输)局和省公路管理局报告,并附危桥评定报告,同时通知负责日常养护管理的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第九条 按照《安徽省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徽省公路交通中断疏通应急预案》规定,国道、省道发生突发事件致使交通中断,预计处置、修复时间在12小时以内,为Ⅳ级一般预警;国道、省道发生突发事件致使交通中断,预计处置、修复时间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为Ⅲ级较重预警;国道、省道发生突发事件致使交通中断,预计处置、修复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的,为Ⅱ级严重预警;国道、省道发生突发事件致使交通中断,预计处置、修复时间在48小时以上,为Ⅰ级特别严重预警。
第十条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紧急情况、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出现突发事件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按照规定上报事件书面报告。
事件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路线、桥梁名称、桩号、管理单位;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件报告单位和联系人。第四章 应急与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发现桥梁重要部件的缺损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后,未进行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前,负责日常养护管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应采取应急保障措施,保证通行安全。第十二条 各市公路管理局在做出危桥评定后,应提出保证通行安全的保障措施,并负责实施或监督实施。
第十三条 各市公路管理局应对已认定的危桥必须采取保障措施及临时加固措施,发布公告,设立限载、限速标志,限制大型车辆通行危桥,提前向司乘人员发出预告。应对每座桥均制定应急预案。
对于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桥梁,要设专人严防死守,做好监测记录,保障措施尽可能减少对车辆、行人通行的影响。
关闭交通或限载的桥梁必须设置好绕行便道或绕行路段,并合理设置关闭交通或限载警示标志及车辆绕行预告、指示、导向等标志,保障限制车辆能够顺利绕行,避免只在桥头设置限载标志而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出现。
第十四条 各市公路管理局应及时通知绕行路线所涉及的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保证通行安全及绕行路线的通畅。
第十五条 采取关闭交通绕行或限制通行措施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十六条 保障措施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时,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获得支持和配合。
第五章 改造计划与工程管理
第十七条 每年计划下达前,新增危桥调整列入当年计划,新增危桥在当年计划下达后,则先实施,下一年追加计划。
第十八条 采取保障措施后,各市公路管理局应及时组织对危桥改造方案的设计和论证工作,施工图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需检测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第十九条 危桥改造工程应严格按公路桥梁大中修工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开工前须完成施工图审批,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有关规定接管养护。
第二十条 国道、省道局部改线后的原路段上的桥梁,应依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或废弃。若移交的桥梁为危桥,可在维修加固满足使用标准后再办理移交。废弃的桥梁必须彻底关闭交通或拆除。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2.新疆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 篇二
中国高速 舒楠)5月26日,交通运输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规划》紧紧扣住“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切实突出了“三个服务”的交通运输发展宗旨,充分体现了“适度超前”的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是引领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全文由十章组成,第一章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分析了“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需求,明确了“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综合运输、公路交通、水路交通、民用航空和邮政业五章,提出了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以及公路、水路、民航和邮政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交通科技与信息化、绿色交通、安全与应急保障三章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保障内容,是对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发展时代特征与要求的集中体现。第十章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资政策、健全法规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行业发展规划目标实现的政策及措施。
《规划》强调,“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交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重要支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为着力点、以改革开放为强大动力,积极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要遵循保持持续发展、推进协调发展、鼓励创新发展、促进绿色发展、坚持安全发展五条基本原则。
《规划》确定的“十二五”交通运输在基础设施、综合运输、运输服务、交通科技与信息化、绿色交通、安全应急等方面的主要指标包括:公路总里程达到45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0.8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390万公里;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达到2214个,能力适应度(港口通过能力/实际完成吞吐量)达到1.1,内河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3万公里;运输机场数量达到230个以上;邮政普遍服务局所总数达到6.2万个。建成100个左右铁路、公路、城市交通有效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200个功能完善的综合性物流园区或公路货运枢纽。国道平均运行速度提高到每小时60公里,民航航班正常率高于80%,邮件、快件全程时限达标率达到8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与2005年相比,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的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0%和11%,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的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5%和16%。营运车辆万车公里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3%,城市客运百万车公里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1%。民航运输飞行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低于0.2。
《规划》提出,“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基础设施网络更趋完善,结构更加合理,交通运输供给能力明显增强,运输装备进一步改善,运输组织不断优化,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科技进步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行业监管能力明显加强,以低碳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取得成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交通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初步形成,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与以往的五年规划相比,《规
划》在内涵上着力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运输的新要求,在外延上以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为战略目标,在内容上包含交通运输部的全部职能,特别是涵盖了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促进现代物流发展、城市客运管理、民用航空及邮政业发展等内容。《规划》体现了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时代要求,描绘了交通运输未来发展的蓝图,提出了交通运输发展的行动纲领,对“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到今年年底,我国公路网总里程达到398.4万公里,五年新增63.9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由“十五”期末的4.1万公里发展到7.4万公里,五年新增3.3万公里,仍居世界第二位。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28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介绍,经过五年对高速公路的建设,“五纵七横”12条国道主干线提前13年全部建成,西部开发8条省际通道基本贯通。杭州湾跨海大桥、苏通长江大桥、舟山连岛工程、秦岭终南山隧道、上海崇明隧桥工程和厦门翔安海底隧道等重大工程相继建成。
1988年,上海至嘉定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中国大陆高速公路实现了零的突破。近十年来,高速公路一直是我国交通建设的主战场。1998年底,中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6258公里,居世界第八;2001年底达到1.9万公里,居世界第二。
目前,美国拥有约10万公里高速公路,居世界第一。
3.国省干线公路治理措施 篇三
以“三个服务”为主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市国省干线公路通行能力为目标,更好地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推动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工作的范围
对我市境内的3条国道
(二)治理工作的内容
1拆除公路上的违法占道摊点货棚。
2清除公路路肩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物。
3清除公路上乱堆乱放的砂、石子、砖、预制、水泥、打场晒粮等影响公路畅通的障碍物。
4拆除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许可的非交通标志牌、龙门架、洗车加水点等影响公路整体形象的违法设施。
5治理公路过境路段“脏、乱、差”严重的集镇。
6依法处理公路两侧红线控制区的严重违法建筑物。
三、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成立市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市建委总工程师、市交通局副局长、市纠风办科长、市公路局局长、各县(市、区)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市、区)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专班,积极参与、配合这次全市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治理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对各地国省干线路段治理的内容进行调查摸底,市政府制发开展全市国省干线公路专项治理通告。各县(市、区)路政大队组织专人。取证后分类造册汇总,并按照法定程序下达违法行为通知和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各县(市、区)交通公路部门要利用媒体、报纸、张贴宣传标语、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路法》《省路政管理条例》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取得公路沿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集中治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集中治理阶段
逐条道路进行治理。每治理一处,由市公路局路政支队具体负责组织各县(市、区)路政执法人员。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交通、公安、交警、城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和乡(镇)分管领导参与联合集中治理。
(三)总结阶段
认真进行总结,专项集中治理结束后。并将治理情况通报各地,同时,进一步落实道路治理责任制,由各县(市、区)政府与交通公路部门、沿线乡(镇)政府,签订长期共同治理责任书,以确保我市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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