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8篇)
1.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一
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提纲: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班级:A1045姓名:白艳彪学号:1100702053
3摘要:新世纪新阶段,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基于我党密切党群关系,巩固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之举。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我们党肩负的使命,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工作,并就加强和改善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
提出了具体要求。讲话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资本主义社会是片面发展和严重失调的社会,其中充斥着分配的不平等,存在着尖锐的阶级对抗,其社会发展以牺牲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利益为代价。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揭示了这种不平等、不和谐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他们在批判继承前人、尤其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对和谐社会进行了探索。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和自由人联合体的理论,实质上是一种追求和谐社会的理论: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未来理想社会的本质特征,是消除阶级对立和脑体差别,使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与社会发展和谐一致,是“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马克思将其概括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表明,每个人自觉地将其能力自由而全面发展定向在促进人类社会发展这一目标上。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要改变工人阶级生存和发展的命运,进而使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人和人的关系达到和谐一致,在实践上必须高度发展生产力,而且无产阶级必须联合起来并通过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来反对统治者。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资本主义发展的特殊规律的研究,为工人阶级以及每个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指明方向和道路。所以,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和谐一致、人与人的和谐关系,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和谐社会的核心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
列宁领导十月革命成功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使社会主义从理论变成实践,从而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制度前提。列宁根据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指出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要走向社会主义道路,首先必须从政治上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但要建成社会主义这种新型的社会秩序,就必须从经济、政治和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方面,为这条道路提出完整的总体构想和行动纲领。然而,在后来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过于强调集中、统一、斗争,忽视民主、人的个性、和谐发展,因而没有从根本上真正解决好社会的和谐发展问题。
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毛泽东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提出了统筹“十大关系”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强调要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应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稳定压倒一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做到多方面的综合平衡”等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江泽民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们党所肩负的新任务,提出我们建设的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进步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是“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
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显现,不仅要靠较高的劳动生产率,而且要解决好社会与人的和谐发展问题。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矛盾容易凸显的时期,由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们既要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又要做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还要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在深入总结历史经验、全面分析现实情况和科学把握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和谐社会理论。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治国理政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发展各个方面,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和谐既包含稳定、协调,又高于稳定、协调,它是稳定和协调的本质与核心;既包含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又包含社会发展的平衡机制,它是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的统一;既体现公平,又促进效率,它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所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各尽其能、尊重诉求、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和共生共进的社会。它具有以下五个层面的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尽其能并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民提供了各尽其能的舞台,极大地激发着人们的创造活力。在这方面,我们党从制度和政策上采取了一系列方法和措施:一是尊重劳动,即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二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三是尊重创造,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四是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即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尊重人民诉求的社会。在各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同时,各个阶层和群体也必然表达他们的权利诉求、民主诉求、公正诉求以及政治诉求。对于这些利益诉求,我们党充分尊重,并积极整合他们的合理要求,努力凝聚他们当中的有效力量。这有利于形成一种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各得其所的社会。尊重人民诉求必须做好“整
合和凝聚”工作。而整合和凝聚的目的是使人们能“各得其所”。其基本特征是,力求保持各种因素、力量以及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与平衡,使公平和正义的理念得到体现。各得其所,指每一个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规范,能公正地得其所应得。公正是各得其所的本质,公正产生和谐,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根据有的同志的观点,各得其所主要包括一个社会能使社会成员各得其岗、各司其职、各守其则、各得其位和各享其成;各得其岗,就是人有其岗,而且使人的能力与岗位相匹配,得到合理配置;各司其职,就是社会成员要具有职业精神,能够认同并恰当地承担自己的职业角色和社会角色,在其职尽其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守其则,就是每个社会成员要具有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循社会规则、角色规范和规章制度,以及合法的公共秩序;各得其位,就是社会成员应根据能力和贡献来获得相应的职位和社会位置;各享其成,就是社会成员既能合理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使其付出能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也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和谐相处的社会。只有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才有可能使社会成员做到和谐相处,各得其所是和谐相处的前提条件,和谐相处是各得其所的结果。“和谐相处”,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种必然要求。其基本特征是以各种关系的和谐来维持社会的稳定与秩序。从外延来讲,和谐相处主要包括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人和社会的和谐相处,人和人的和谐相处,人和组织的和谐相处,人自身内部各要素的和谐相处。而人和人的和谐相处,又主要包括党和人民的和谐相处、干部和群众的和谐相处、党员干部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个人和他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民族之间的和谐相处、代际之间的和谐相处等。这里,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是根本,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关键,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基础。从内涵来讲,和谐相处是指人人平等、和而不同、互惠互利。人人平等,即人们之间在人格、权利、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而机会、规则和分配上的平等是核心。和而不同即尊重个人、包容个性差异,并通过协商共识,使多样性之间达到协调、合作、共赢。互惠互利,即社会各阶层、群体和成员之间能保持一种互惠互利关系。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健全民主法治的基础上,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多样性的统一产生和谐,以人为本既尊重多样性,又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这一方面增强了各类主体的主体意识和竞争观念,从而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另一方面,如果处理不好,就会造成严重的社会矛盾。作为科学发展观本质的以人为本,就是从价值观上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种大思路:它具有谐合性,在社会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关系上,强调在社会多样性中追求协调合作、共赢共进;它具有公正性,要求增富济贫;它具有亲和性,在人和社会的关系上,主张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它具有包容性,在人和人的关系上,尊重人们之间的共同性和个性差异。显然,以人为本有利于人们在多样性中达成认同和共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二,从制度与机制上保证执政为民。把以人为本引入党的执政活动中,必须从制度与机制上切实保障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以及执政公正和执政为民。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制度问题不解决,以人为本和执政
为民难于落到实处。从当前看,应健全政府科学施政制度,确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健全社会利益协调制度,找准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健全以关注困难群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及预警机制等。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要求确立“以民为本”的干部人事制度:开放式选人,给人们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让人民群众参与选人,适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范围;凭能力和业绩选人,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发挥和全面业绩能得到公正回报;公正选人,通过“赛马”的方式,使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把执政为民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把领导干部的行为引向执政为民实践中去。
第三,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公共性产生和谐,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政府行为中,就是要求政府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一要注重民主协商,尊重民众在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权利和独立人格。二要为个人能力的充分发挥提供相对平等竞争的机会与平台、政策与规则、管理与服务,使人们认识到在这样的机会和平台、政策和规则、管理和服务中,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会得到公正回报,而且使自己承担竞争的后果。成者回报社会,败者承担责任,从自身找原因,这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三要注重使公共权力受法治的约束,限制公共权力运行中的随意性。
第四,提高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复杂矛盾与防范社会风险的能力。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到领导干部的行政工作中,就要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及正确处理复杂矛盾与防范社会风险的能力。目前,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是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矛盾,而各级领导干部大都往往处在矛盾包围之中。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会用能力原则扬弃权力原则。奉行能力原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把精力用于提高其各种能力上,其中包括:驾驭各种复杂矛盾与防范各种社会风险的能力;注重矛盾双方的共同点,追求矛盾双方的共赢,把矛盾一方看作另一方发展的重要环节;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制定的政策必须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6版。
3、《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人民出版社。
4、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二
关键词:群众路线,群众工作,和谐社会,价值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指出, “群众路线, 就是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 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认识路线以及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是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一、坚持群众路线有利于保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定和扩大
坚持群众路线是巩固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党的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 党的事业能否成功, 根本上在于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群众路线强调“相信群众”[1], 这规定了党的领导思想的来源。党的正确领导来自于人民群众, 是人民群众经验的总结。群众路线强调“依靠群众”, 党只有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才会不断取得胜利, 依靠群众, 党就会制定正确的决策;依靠群众, 党的正确决策就会得到落实。新时期我党必须十分重视群众路线对巩固执政基础的重要作用, 只有群众基础牢固, 党的执政地位才有根本的保证。随着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经济结构的调整, 产业层次的升级以及社会分工的细化, 许多新的社会阶层、群体在迅速发展, 社会的阶层、群体从过去的单一变得多样, 党的群众工作的对象也变得更加多样与广泛。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 其目标是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其功能是实现有效的社会整合, 其利益表达要尽可能地最大限度地表达社会各阶层和各个群体的利益。执政党只有尽可能整合社会一切资源, 才能赢得更多的社会支持力量, 才能巩固和扩大执政党的社会基础, 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
二、坚持群众路线,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标
从满足人民的需求出发,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这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要求和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 而不是从个人或是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是我们的出发点。”[1]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就是要求党要关心群众疾苦, 倾向群众呼声, 研究群众利益, 体察群众情绪, 解决群众困难, 始终同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党的各项工作都应统筹兼顾人民群众的利益, 既要使人民群众得到眼前的实惠, 又要有利于长远发展;既要使人民群众获得经济利益, 又要注重创造良好的环境利益和政治利益。只有真正从人民的的利益出发,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才能获得持久的动力。
实现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发展先进生产力, 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 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发展先进文化,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民主法制,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生活需要, 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解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进程中的各种素质与实际问题,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最终目的都是要不断地代表好、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2]。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群众联系的决定》告诫全党:“历史经验反复证明, 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 党群关系密切, 我们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 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 党群关系受到损害, 我们的事业就受挫折。”作为党的领导干部, 必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 自觉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时刻以“人民赞成不赞成, 人民愿意不愿意, 人民满意不满意, 人民高兴不高兴”作为根本标准, 不追求个人的“政绩”, 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要牢记“民为邦本, 本固邦宁”的古训,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坚持群众路线,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科学发展观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是我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随着中国改革的不断深入, 经济的持续发展, 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因素, 如贫富差距悬殊增大;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教育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以往在发展问题上, 我们往往过于重视GDP, 有些地方官员为了所谓的政绩, 把发展经济作为唯一的目标, 没有做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忽视了群众的真正需要, 造成了环境污染, 资源浪费等严重现象, 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没有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真正的发展目的。科学业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提出, 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意愿, 因而被人民群众所拥护。
四、坚持群众路线,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党的正确决策和决策有效执行的重要保证
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是社会历史的主体。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也告诉我们:认识来源于实践, 又服务于实践;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 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 正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结合中国具体的实践制定出来的, 是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 领导十三亿中国人民进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背负复兴中国民族,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责, 就必须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正确路线的制定离不开正确的认识, 离不开客观真实的情况。从根本上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 离不开群众的智慧和经验。人民群众作为实践的主体, 要获得正确的认识, 只有坚持“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的正确途径, 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设, 总结群众创造的实践经验, 才能保证党的决策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 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要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 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觉悟和行动。通过从群众中集中起来, 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无限循环的过程, 既可使领导者的认识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 又能提高群众的认识水平;既改造客观世界, 也改造领导者和群众的主观世界, 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并通过群众实践的检验, 使之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全面创新群众路线的内容与工作方法
群众路线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对于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而言, 群众路线主要是认识方法和领导方法。方法决定效果, 方法决定成败。现阶段, 有些领导干部, 不注意和不善于总结群众斗争的经验, 喜欢主观主义地发表许多意见, 因而使自己的意见变成不切实际的空论;有些干部满足于工作任务的一般号召, 不注重和不善于去作个别的和具体的指导, 工作停留在嘴上、纸上和会议上;有些领导干部, 其思想落后于群众, 不是积极地去组织和领导群众前进, 而是危害群众。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因为某些领导干部不懂得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造成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熟练掌握这个工作方法, 运用好这个工作方法, 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 创新群众路线的方法。
首先, 要树立群众工作的新理念。在走群众路线的理念上, 一些人习惯于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是“主导者”和“支配者”, 而群众则是“被动者”, 群众仅是“深入”的对象。列宁说:“全人类的第一个生产力就是工人, 劳动者。”[3]唯物史观认为,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推动者, 是历史的主人。今天我们确立的新理念, 就是依据唯物史观, 把人民群众当做是国家的真正主人, 党领导的本质是领导和保证人民群众当家做主。执行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 关键就是要怎样使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要在人事的选举、重大问题的决策、社会各类组织的管理、对权力的监督等方面, 使人民群众由被动变为主动, 由间接参与到直接参与, 由“客体”变为“主体”, 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 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表达人民群众的主张。
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坚持群众路线需要制度作保证。制度是执行群众路线的根本保证。要通过制度, 培植和强化群众路线的观念, 增强群众工作的自觉性;通过制度为群众参政议政提供有效的平台;通过制度规范群众路线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制度提高群众路线的工作质量, 增强其工作的有效性;通过制度纠正群众路线工作中的偏差, 防止执行群众路线中出现的问题。这就要求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下, 党要拓宽各方面的渠道, 主动按规定接受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 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投诉、意见都应该用制度来保证其通过安全有效的途径传达到党内, 从而从根本上保障群众路线的执行和落实。
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方法。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 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 给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比如思想教育方法:各阶层群众不再乐意单纯地处于被说教的地位, 而是希望平等地讨论问题、交换意见。由于各阶层群众生活差距增大, 客观决定了榜样影响范围的相对有限, 要求改变原来单一示范的做法。新的社会实践内容需要新的实践形式。群众路线的内容和形式需要不断丰富和探索。其主要有:一是坚持传统和现代的结合;二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由个别主体行为变为众多主体行为;三是由单一内容变为多项内容, 由单一形式变为丰富多彩的形式。总之, 只要我们心中装着人民群众, 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没有找不到的方法。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9.
[2]郑智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群众路线[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09, (9) .
3.浅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三
关键词:构建 和谐社会 内涵 意义 途径
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经验到理论、从想法到规范的确立。从此,中国正式迈入和谐社会理论的实施阶段。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的提出和内涵
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社会和谐问题,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继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及其任务。此后,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就构建和谐社会问题多次进行调研,并作出重要阐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就是《决定》中提出的28个字的总要求:”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总要求具体表现在:到2020年,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等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九大奋斗目标和任务上。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其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丰富和发展马恩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马克思、恩格斯汲取人类思想史上丰富的和谐社会思想,在《共产党宣言》中,不仅直接使用和肯定了“社会和谐”的命题,而且生动地描绘了未来和谐社会的情景:“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建立一种克服资本主义内在弊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自由人联合体”,以达到和谐的境界。
(二)深化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我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总结的成功执政的基本经验。
(三)深化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把握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道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有严重失误,主要表现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仍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的悲剧。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建党以来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验教训,断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果断地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轨道上来,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集体,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会进一步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有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发展问题上产生了偏差,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明显滞后,并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给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在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全面发展,这也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
的目标。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途径
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人民长期奋斗和不懈的努力,我们已经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种有利条件。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必须牢牢地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正确途径:
(一)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入与自然相和谐。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四)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保障国家稳定安全。
(五)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4.论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四
摘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和谐”成了中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因此,从更深层次的理论上把握“和谐社会”的要点也随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于创建和谐社会、营造发展经济的良好环境、顺利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的不同角度,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课题做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必要性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因
在我国历史上,从古代的孔子、墨子、孟子,一直到近代以来的洪秀全、康有为等,对社会和谐都有过不少描述。在西方,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欧文,也对社会和谐有过美好的憧憬。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仅勾画了美好社会的蓝图,也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在社会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不断探索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在社会主义新时期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建设,并顺应社会主义发展趋势,提出并积极探
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组成社会系统各要素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交融、彼此适应、相辅相成的状态。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和内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它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主义才能充满活力。
从根本上讲, 和谐社会主要着眼于人, 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 实质上就是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但需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同时还必须充分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各个阶层人民能够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积极的社会力量。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十分丰富。胡总书记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所要建立的和谐社会应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现代的、新型的和谐社会。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发展活力的社会
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活力包括三个层面:
1、是社会主体的活力,表现为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2、是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直接构成要素和资源的活力,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的改善,新的知识、思想、文化的形成与创造等;
3、是社会生产、生活的方式和机制所具有的活力,能够实现社会系统的自我延续、自我调控、自我更新并发挥其功能。
这三个层面不可分割、互为前提,统一构成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动力。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促进公平和正义的社会
我国的改革和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拉大;
2、一些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错综复杂。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把发展放在首位,打破旧体制下的平均主义,出现地区之间、社会阶层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收入分配差距不能拉得过大。应当把这种差距控制在合理的、群众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尤其要消除产生分配不公的不合理的甚至是非法的因素。一方面,应当继续鼓励人们走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的路子;另一方面,应当坚决防止那些利用种种非法手段搞歪门邪道的人。同时,还要加强社会调控,让那些能力和条件较差的群体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社会的帮助,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
三、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指人能动地适应自然规律,与自然界共生共荣。一方面,在自然允许的范围之内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另一方面,人必须把自己看作是自然界平等的一员,自觉地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促进自然界按其自身规律发展。
当今世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全新经济发展模式是发展循环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它以“3R”原则即减量化
(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原则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准则,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共赢”的发展模式,它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准则,模拟自然生态系统运行方式和规律,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社会
生产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
我们只有把人和自然放在平等的地位上,尊重自然、利用自然、回报自然,达到“天人合一”,才能和谐共荣。我们要抛弃那种统治自然、主宰自然的错误价值观,确立面向未来、面向子孙后代、回归大自然的理念。遵循大自然规律、促进大自然按其自身规律向前发展的根本做法就是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协调人和社会的关系,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
人与社会的和谐又具体细分为人与人的和谐和社会内部与外部环境的和谐。①人与人的和谐
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其它方面“和谐”的基础和推动力量。促进人的个体之间的和谐发展是执政者最重要的工作和责任。尊重每一个人、给所有人以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这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
第一、人与人的和谐需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我们要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办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宣传,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工作。做到人情人理、耐心诚恳、潜移默化,达到人与人的和谐。
第二、人与人的和谐还需要共同的思想基础。所以我们还要在全社会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解放思想、锐意进取、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
②社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和谐
社会内部环境的和谐,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之间以及它们内部之间的和谐与发展。我国现在的“和谐”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和谐,其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执政党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更需要每一个公民自觉地参与并做出积极努力。
社会外部环境的和谐,包括各国家之间、各宗教之间、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和平共处、共同发展。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既要主张通
过各种外交途径努力使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个宗教之间真正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相对和谐关系,更要全面、深入地融人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去,与世界经济保持一种和谐共处的关系,这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
四、大学生与社会主义和谐的关系
大学生是整个社会最有活力最有生气的力量,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身上肩负着建设祖国、创建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同时,大学生因其年轻,阅历浅、缺乏社会实践经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和固定,对客观世界缺乏全面深刻地认识、了解和掌握,少数人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给社会带来负面作用,甚至危及社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要把大学生的聪明才智正确引导到报效祖国、振兴中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对于创建和谐社会、营造发展经济的良好环境、顺利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
大学生作为祖国未来各项事业的建设者,扎实的专业知识是其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基础。而现代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个人素质的均衡性发展直接决定着人才的施展空间和人的素质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仅要有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还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这一素质的提高,除了要充分发挥高校“两课”教学的思想教育主渠道的作用,还应当积极引导大学生认真学习并掌握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总之,中国共产党只要“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就一定能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局面。
参考文献:
【1】鄢本凤.《大爱精神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5.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五
践意义
合肥学院数理系 200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吴三军090702100
4摘要:中国共产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第一次将“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结合起来,系统地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怎样建设这个社会”的问题,它既忠实地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时也全面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其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十分重大。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基础,实践意义
正文: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站在时代和战略高度,从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分析了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阶段性特征以及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提出,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提出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目标及实现这些现实目标的基本途径和原则要求,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应当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存在不同利益群体)与当年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和谐社会(建立在社会利益高度发展的基础之上)有所不同。但是二者之间又有内在联系。这就是,和谐社会的构建
是有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漫长过程的。我们现在提出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和谐社会的初级阶段,是带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和谐社会是和谐社会的高级阶段,是人类世界大同的。前者的构建为后者的实现创设前提条件,而后者则为前者的实践指引前进方向。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提出,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提出了“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重要论断,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开辟了通往高度和谐的未来社会的现实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社会,其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拓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大体对应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奋斗目标。“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各体之间,既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又有各自的特殊领域和规律,充分体现了社会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准确定位,丰富拓展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涵,充实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提出,深化了对共产党在中国执政规律、执政方略的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从执政党的执政使命和执政理念的战略高度,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怎样建设执政党”的重大课题作出了明确回答,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先进政党的执政理念,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执政能力和执政方略的认识。在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关键也在党。只有搞好执政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才能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动指南。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正确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沉着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的战略措施。进入21世纪,国际环境基本稳定,和平、合作、发展成为时代潮流。科技进步突飞猛进,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经济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转,政治多极化在曲折中向前发展,文化多元在时空中碰撞交融。大国间的关系,虽然有所调整,相互间需求、借鉴、合作的一面增多;但是大国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并没有消除,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又有新的发展。西方敌对势力从来没有放弃对我实施“分化”、“西化”的战略图谋,利用各种手段对我进行渗透、颠覆。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冷静观察、沉着回应来自外部的挑战和风险,牢牢把握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主动权,营造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态势,进一步把国内的事情办实、办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从而使我们能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紧紧抓住并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21世纪的头二十年,对于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用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二十年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我们现在达到的当年邓小平预期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不平衡的。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国内生产总值由1000~3000美元过渡的关键时期。从以往的国际经验看,这个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同时又是“矛盾凸显期”。举措得当,社会经济就会乘势而上、快速发展;举措失当,就会导致经济徘徊、滑坡,甚至引起社会动荡和冲突。党正是清醒认识和适时把握这个新阶段社会结构、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以应对我国特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已经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不断巩固共产党执政社会基础、实现共产党执政历史任务的有效途径。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的向背。一个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能不能在历史新时期努力践行“三个代表”,提高加强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处理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这是对共产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大考验。我们只有把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团结在执政党的周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执政党带领人民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和发挥出来,实现党的执政目标和党执政历史任务的有效途径。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努力体现最广大人民愿望和利益诉求以达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当今,我国的改革发展正进入一个关键时期,主要体现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四个“深刻”,既给我国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资源能源紧缺压力加大、城乡区域发展矛盾突出、社会组织管理面临挑战、消极腐败尚未根本遏止,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党正是基于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化解冲突的有效机制,并由此逐步实现管理优化、环境舒适、秩序良好、利益兼顾、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和谐。结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既反映了党的先进执政理念,同时也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愿望和利益诉求。没有政治稳定,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就无从谈起。
致谢:对有助于本项目所开展工作的其他人员表示感谢,对于领导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对于给予理论指导的老师和协助开展工作的同学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1,来源:中组部党建研究网作者:党建研究时间: 2007-1-19
2,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作者:省委党校教授 《论构建社
6.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六
【原文出处】学术论坛
【原刊地名】南宁
【原刊期号】20051
2【原刊页号】60~6
3【分 类 号】D
1【分 类 名】社会主义论丛
【复印期号】200603
【作 者】卢爱国
【作者简介】卢爱国,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2005级博士研究生,湘南学院社会科学系讲师。(武汉 430079)
【内容提要】和谐社会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主调。文章从人的现代化视角阐释公民意识与和谐社会的互动关系并提出培育公民意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路径:认为公民意识是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和谐社会构建是公民意识培育的现实阶梯,二者是一个双向推进的过程;培育公民意识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加强公民教育和努力培育公民社会。
【摘 要 题】和谐社会
【关 键 词】公民意识/和谐社会/培育和构建
【参考文献】
[1]阿历克斯·英格尔斯.从传统人到现代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2]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精神[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3]丛日云.民主制度的公民教育功能[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1,(1).[4]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6]安东尼·奥勒姆.政治社会学导论:对政治实体的社会剖析[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7]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和谐社会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的主调。理论界和学术界对和谐社会的研究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不少学者从理论上深入探讨了和谐社会的外部特征;有的学者从深层次上揭示了和谐社会内在的各种关系;更多的学者则针对和谐社会构建存在的问题作了较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大量的政策建议。然而,考察学术界的研究成果,不难发现,有一个至关重大的问题未受到应有的关注,即作为和谐社会主体内在支撑的文化心理研究。现代化理论表明,社会现代化的根本是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的关键是价值观念的现代化,是人性的提升。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赋予制度以真实生命力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己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性结局在所难免[1](P199)。对于和谐社会来说,则需要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普遍健全的公民意识。本文试图从人的现代化的视角阐释公民意识与和谐社会的互动关系并提出培育公民意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路径。
一、公民意识: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
“在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精神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力量一定与该事业的背景有密切的根源。”[2](P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项伟大事业的精神支撑力量就是由普遍健全的公民意识而升华的公民精神。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成员对作为公民角色及其价值理想的自觉反映。它在本质上呈现为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主体自由追求和理性自律精神。在内容上包含了以自由、公正等价值理想为衡量准则的对公民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及个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及现实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判断与认同;对公正合理的政治制度的维护与遵从;对诚信友爱的人际关系和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自觉维护。概
言之,公民意识包括处于核心层次的主体意识、处于中间层次的权责意识以及处于外显层面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领域的参与意识、合作意识、公德意识、诚信意识、生态意识、发展意识等。和谐社会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它归结为四个方面的和谐:人际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社会系统内部各种基本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要素之间的和谐。从外部特征上看,主要表现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无论从内涵,还是外部表征上看,其中心环节毫无疑问是人。因为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的和谐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前提,而和谐人或曰现代人的核心是公民意识。
民主法治的社会要以健全的公民意识为精神基石。一方面,公民意识是民主制度产生、发展和健康运作的理念支撑。世界民主史表明:没有公民意识的觉醒不可能建立民主制度,没有健全的公民意识民主制度不可能得到发展和完善[3]。另一方面,公民意识是民众参与政治的内在驱动。公民只有意识到自己的主体性,意识到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才会产生能动的参与意识,并外化为政治参与活动;公民只有具备对法制的高度认同,才会采取制度化的参与行为。一言以蔽之,“民主的信念和政治文化”是一个国家实现民主的关键性条件之一。
公平正义的社会要求每一个人都树立科学的公正观。公平正义是具体的、历史的和相对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公正观本质要求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利益与责任的统一。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没有全体社会成员权利意识的唤醒和对社会管理的积极参与难以推进正义制度的建设。公正的制度体系维系和运转同样需要公民个体强烈的正义感的道义支持,这要求公民把正义制度内含的权利义务作为一个整体承担起来,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所以,以权责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意识是公正的社会制度产生和公平正义社会实现的心理基础。
诚信友爱的社会要以普遍的诚信道德意识为基础。民主在取信于民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充分张扬,法治的过程也是一个诚信的过程。只有尊重和遵守诚信规则,人的创造活动才能得到维护,创造才能得以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社会才充满活力;没有诚信与法治的保障,社会秩序就会出现混乱,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也就难以实现。只有在诚信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才能坦然相处,也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充满活力而又安定有序的社会要求人的主体性和理性力量的充分发挥。社会活力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条件。和谐社会的发展活力集中表现在社会成员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上。没有人的主体性意识的觉醒和张扬,在经济上难以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在政治上难以保持和发展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则使人们缺失看护和改善自然的道德责任。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它意味着社会稳定发展、社会关系良性协调和人们心理平和。而安定有序的重要标志是成熟的公民意识。人际和谐、人与国家、人与社会的和谐只不过是人们心灵深处内在的秩序与和谐——规则意识、自律精神、理性力量等的外化而已。
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要求人类具有生态文明观并赋予自然以道德关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是指人能动地适应自然规律,与自然界互利互惠、生荣与共。一方面,在自然允许的范围内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使之为人类提供必要的物质资料,满足人类需求;另一方面,人必须把自己看作是自然界平等的一员,自觉地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促进自然界按其自身规律发展,当人的利益与自然界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控制人自身利益和维护自然界的整体利益。这就要求人类必须从观念上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把二者放在平等的地位上,赋予自然以道德关怀。没有普遍责任意识和生态意识的形成是不可能开创生态文明时代的,而责任意识和生态意识正是现代公民意识的主要内涵。
二、和谐社会的构建:公民意识培育的现实阶梯
公民与公民意识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话题。从历史上看,“公民”一词最早源于古希腊,是指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到了中世纪,教会和封建君主成为国家和人民的主宰,个人只是上帝的子民和封建君主的臣仆而不是公民。而在我国君主专制主宰一切的二千多年里,只有臣民而没有公民,当然,也无公民意识可言。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虽推翻了君主制并确立了国民主权原则,但在旧中国难以实现。新中国成立后确立了公民法律地位和法律资格,为公民意识的培育奠定了制度基础。然而,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特别是受斯大林模式和极左思潮的影响,使民众的公民意识未能真正确立。时至今日,大部分国人基本上仍未成为现代公民,在与国家的关系上,主人意识和权利观念淡薄;在与政府的关系上,参与和监督意识缺失;在与社会的关系上,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不强;在与他人的关系上,诚信友
爱缺乏;在与自然的关系上,生态意识薄弱。所以,培育国人健全的公民意识成为中国现代化的根本性任务。
在改革开放20多年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根据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其实质就是要开拓一条不同于西方式的现代化之路,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培育公民意识奠定坚实基础。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市场经济成熟的社会,而市场经济是培育公民意识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不仅导致人的依赖关系的解体,造就出具有“独立性”的人,结束了绝对权力所要求的封闭和孤立状态,使人从狭隘的地域中走出来,成为具有开阔视野的人;而且市场经济促进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发展,因为市场经济是规则经济、权利经济,它的特征是自由交易、公平竞争,它天然要求道德和法治。此外,它还培育人们的合作意识和参与意识。总之,只有大力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破除在小农自然经济方式和计划型体制基础上树立起来的非主体性自我意识。实现国民政治心理从狭隘顺从心理向参与心理、从人治意识向法治意识、从等级依附到平等自由、从封闭保守到开放创新的全方位嬗变。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政治体制完善的社会,而政治体制是培育公民意识的制度保障。公民意识(公民文化)培育固然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但没有民主制度架构下公民的经历和体验,没有民主制度的教育和训练,公民意识也不会发育成熟。从世界民主化的历史来看,无论是在早发内生型民主国家还是晚发外生型民主国家,民主制度的教育和训练才是公民文化发育的现实阶梯。中国是一个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传统政治、经济体制的影响加上“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4](P332)。所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内容。这个过程也将使民主这个复杂而深奥的字眼从理论的象牙塔走出来成为普通大众的实践,经常性的民主生活使公民对民主制度由陌生到接受,从而公民文化得到滋养而不断发育成熟。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精神文明发达的社会,而精神文明是以公民意识培育为着眼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四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可见,精神文明首先是把人作为建设对象,因为人首先是作为个体而存在,进而组成社会。马克思曾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P131)这就是说,没有“自由人”,就没有“自由人的联合体”。同样,全社会道德风尚的改善、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首先要以社会成员个体素质的提高为前提条件,而着眼点就在于培育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随着社会成员公民意识的加强,他在社会活动中会自觉践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在与国家的关系上,会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以主人翁的姿态保护国家利益、国家尊严;在与政府的关系上,会敢于监督公共权力的运行,促进良好政治道德风貌和社会风尚的形成;在与社会的关系上,会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约和社会公德;在与他人的关系上,会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
三、培育公民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从以上分析可知,公民意识培育与和谐社会构建是一个双向推进的过程,和谐社会构建的关键是公民意识培育,而只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才能培育出公民意识,正是二者的互动推动着中国现代化进程。所以,我们必须大力培育公民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夯筑公民意识培育的坚实基础。“社会心理因素是经济发展的产物。”[6](P370)要实现人们意识的现代化就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市场经济涉及许多工作和领域,当前应着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首先,要建立现代市场经济新秩序。加强法制建设和完善执法体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信用体系,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制度框架,加快我国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演进。其次,要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农民是我国民主建设最重要的力量。农村市场经济是实现农民意识现代化的大课堂。从主要方面看,要加速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主要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创新,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强千百万农户的创造活力。
2.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构公民意识扩展的制度保障。我国原有政治体制脱胎于革命战争年代,初建于新中国诞生之际,形成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又在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和群众运动中不断得到强化。这种政治体制存在诸多弊端,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
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4](P327)。这种体制堵塞了民众参与渠道,严重制约着公民意识的培育。现代社会的政治体制必然要有高度的自主性、适应性和凝聚性,才能有助于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在参与中熏陶公民意识和提高参与技能。对我国现有的政治体制要按照民主的基本原则进行民主化导向改革,当前除坚持和完善我国已构建的一系列民主制度外,应把加强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自治作为中国在新世纪政治体制创新的突破点,因为草根民主—社区自治是培育人们公民意识最好的舞台。
3.加强社会主义公民教育,优化公民意识生成的启蒙手段。一是要改善学校公民教育。在学校中开设独立的或综合性的公民教育课程,建立从小学到大学一体化的公民教育课程;在公民教育内容上变“法制教育”为”法治教育”;处理好公民教育与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的关系,把公民教育摆在独立和基础位置;在公民教育的方式上,要特别注重加强学生的实践本体论教育。不要把公民教育培养当作一种脱离实际生活、空洞枯燥的说教。二是要建立社会的公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功能,改变近年来传播媒体在公民教育上存在的角色缺位问题,特别是传媒要努力营造一个公民话语环境;建立专门的公民教育研究和推广机构,学术界应加大力度研究社会主义公民文化取向的特点规律,增强公民意识培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要注重公职人员公民意识的培育。公职人员拥有健全的公民意识对培养良好的公民意识起着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然而,不少人在倡导公仆意识的构建时忽视公民意识的培育。事实上,公仆意识是建立在公民意识基础上的,公职人员应成为公民意识培育的重点对象。
4.努力培育公民社会,培植公民意识发育的社会土壤。公民社会是公民意识得以存在的土壤,是“公民价值的潜在储备库”[7](P125)。与西方不同,中国公民社会的形成是一个自觉过程,其推动力主要来自国家(政府)。目前,除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外,应致力于改革我国公民组织管理体制。我国目前的公民组织管理模式基本上还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选择型管理模式,公民组织基本上是政府伸向公民社会的触角。公民组织应具有非政府性、自主性等普遍特征,这只能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选择模式下才能获得。该模式认为公民组织和政府都是一种对社会公平正义负责的组织,任何公民都可以非常方便地成立组织,其支持力量更多的是来自民间。对于政府主导的我国公民社会进程来说,实现公民组织管理体制的转型迫切需要政府的制度安排和资源支持,当前则需要完善结社立法和提供必要的运作经费。基于我国大多数社会成员对于公民社会认识还很不够,中国共产党要承担起教育民众全面认识公民社会的历史重任,将公民社会建设成为推动现代化事业的积极力量;我国的社会科学界应开辟更多相关研究园地并结合国情建立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理论学说,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7.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七
科学, 是在理性的指导下, 用实验与逻辑等手段, 不以主观愿望和价值选择为转移, 实事求是地探索自然界的本来面貌, 从中得出规律性的结论, 并形成系统的知识。科学精神则是人们在科学活动中形成的, 体现于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中的一种观念、意识和态度。
人文精神是蕴涵于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对人类生存的意义和价值的关怀, 是在人文认识活动中形成的一系列价值观念和态度。它注重非理性的因素, 它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人为尺度, 追求善和美;在肯定理性作用的前提下, 重视人的精神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作用;人文探索有禁区等。
自然科学经过由基础理论向应用研究的转化, 它的成果可以物化和体现在技术当中。新技术一旦出现, 就会给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展现出新的前景, 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是直接的、明显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人文科学则不同。如果说自然科学、科学技术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硬件”, 那么人文科学也许可以称作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软件”, 它的作用是一种支撑、导引、保证的作用, 它发生作用的方式是间接的、隐蔽的, 往往是看不见摸不着的。
而“科学人文主义”一词是萨顿首先提出的, 其提出目的是为了解决科学和人文这两种不同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协调、紧张关系的。然而, 在内在论影响之下, 科学哲学向来是见物不见人, 把科学活动看作一个封闭的系统, 只研究科学自身的因素, 而忽视了研究科学的人的因素的重要性。近代以来, 逻辑实证主义者片面强调主观感觉的“中性”, 更使科学逐渐脱离社会因素和人的因素。这里仿照萨顿科学人文主义和罗杰斯的人本主义, 寻求一种在科研活动中实现科学人文主义的手段, 即人本主义思想。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明确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 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这是党的文献对此观点的第一次表述, 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这些基本特征可以看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多种矛盾的统一体, 作为一个历史的、综合的、动态的概念, 它至少包括以下两个层面的时代内涵。
(一) 人与自然的和谐
大自然孕育了人类, 构成了人得以生存的永恒的条件。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考察中, 我们知道, 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从原始的和谐到近代以来的对立。在原始社会, 人与自然保持着一种原始的和谐关系。在农业社会,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整体保持和谐的同时出现了阶段性和区域性的不和谐, 但从总体上看, 人类开发利用自然的能力仍旧有限, 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是局部的、地域性的, 人与自然的关系仍能基本保持相对和谐。在工业社会, 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到了尖锐对立的状况。工业文明是依靠科学技术广泛开拓不可再生资源, 利用新的自然力的结果。工业革命是人类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推动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 同时人们对大自然的征服、掠夺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随着人类对大自然的严重破坏, 自然对人类的报复也更加猛烈。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 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因此, 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便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二) 人与人的和谐
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 是其他方面“和谐”的基础和推动力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本质上是一种利益的关系。所以, 尊重每一个人, 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们之间各种利益关系, 促进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和谐发展是执政者最重要的工作和责任。古语云:上下同心, 其利断金。只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 才能给所有人以自由的发展空间, 从而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不断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力量。
三、科学人文主义的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 始终离不开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合力的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历史任务,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应坚持弘扬科学精神与弘扬人文精神并举, 并使二者在实践的基础上有机统一起来。
(一) 科学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
科学精神是人类认识自然的活动及其成果的精神积淀, 包括尊重科学、重视技术的理性精神, 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的严谨态度, 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等。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无可替代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高度重视和努力发展科学技术, 能使和谐社会建设获得强大的物质基础。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不断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 就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把社会物质财富这块“蛋糕”做大, 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自觉遵循和运用客观规律, 能使和谐社会建设高效有序地向前推进。在科学的视野里, 世间万事万物的发展都有其固有的客观规律, 人类社会也不例外。社会是以人为主体, 以自然界为环境, 以物质生产为基础, 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多种要素构成的复杂有机体, 这些因素之间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作用。当社会建设的主体遵循这些规律时, 整个社会会呈现出和谐的状态;当社会建设的主体违背这些规律时, 就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矛盾激化, 甚至引发震荡和冲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 我们应当深入认识和把握生产力、生产关系, 经济、政治、文化, 人、自然、社会, 阶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社会组织结构等因素的现实状况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 使对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作用的各种规律都得到妥善运用, 使和谐社会建设走上高效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能使和谐社会建设始终充生机和活力。如果社会建设的主体不具备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 不能与时俱进地体察这些变化, 而是抱着过时的经验和教条不放, 那么社会和谐就难以有效推进, 社会活力也难以长久保持。因此, 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不断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使和谐社会建设永葆生机和活力。
(二) 人文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支撑
和谐社会建设是以人为主体来展开的, 又是为实现人的自身价值服务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不仅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还要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
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 有利于引导和谐社会建设向着正确的目标健康发展, 始终把人置于核心的位置, 维护人的正当权益, 满足人的合理需求,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是人文精神的本质内涵。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 有助于人类社会逐步向着更加符合人类本性的状态演进, 最终达到高度和谐的理想境界。
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 有利于调动人们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 把人文关怀送到社会的每个角落, 辐射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能使人们充分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感受生活在其中的幸福, 进而自觉地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倡导和培育人文精神, 有利于整个社会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相待、和睦相处的人际关系, 是人文精神的产物, 也是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重要条件。当前, 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 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忽视在全社会营造团结互助、诚信友爱、谅解宽容的人文环境, 就有可能使社会群体之间产生隔阂和鸿沟, 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 科学人文主义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和谐社会建设中, 我们既要看到它们相互区别的一面, 又要看到它们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一面, 自觉地把二者统一起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服从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科学的方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五个重要特征, 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涉及人的身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 充分体现了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 是人文精神在和谐社会建设问题上的重要体现。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一刻也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 必须坚持科学的方向。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 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以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为参照来衡量、校正与检验社会发展的人文目标的合理性, 使之科学可行;应当深刻认识实现社会发展人文目标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 从当代中国的国情出发, 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 科学对待和解决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使社会发展人文目标的实现过程成为应用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过程;在对人们进行人文教育的过程中, 应当加大科学精神的含量, 把科学精神作为反对封建迷信、邪教非法活动、伪科学的锐利武器, 引导人们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是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它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 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而科学人文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鸟之两翼”, “车之双轮”。因而, 无论是人文精神的缺失还是自然科学的落后, 都不利于甚至会阻碍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进行, 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人文主义,人文精神,自然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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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论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和谐社会构建 篇八
[关键词] 荣辱观 和谐社会 构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本质上说是一个道德社会。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是对新时期社会主义荣辱观和道德观的精辟阐述,是新形势下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南,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和时代特征。
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个人荣辱与国家、民族和集体荣辱的统一。把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放在什么位置,是荣辱观上首要的、最核心的问题。中华传统荣辱观认为,荣辱不是以一己一时之得失为标准,而是“荣必为天下荣,耻必为天下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天下”就是社会主义祖国、中华民族。只有把个人荣辱与国家、民族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荣辱紧密联系在一起,才能正确对待苦乐成败,人生的意义才能得到升华。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荣辱观既重视个人的合理利益,又反对个人主义,提倡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只有在为社会、为人民、为集体利益而奋斗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实现和保障自己个人的利益。因而,坚持“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有机统一。“八荣八耻”深刻体现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对明辨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提出了具体标准,既包含做人的基本准则,又包含做事的基本规范。“八荣八耻”涵盖了社会普遍遵循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如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办事公道、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在人际交往中要谦恭礼让、谅解宽容、与人为善,在社会生活中要遵守规则、维护公德、平等友爱,在人格修养上要求知向善、谦慎自律、身心和谐等。“八荣八耻”还体现了现代公民的基本要求,如对国家、民族的认同,“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善待自然的道德品质等。
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统一。中华传统道德十分重视荣辱观念,强调“好荣恶辱……是君子、小人所不同也”,“不知荣辱乃不成人”,“宁可毁人,不可毁誉”,认为荣辱问题事关人格问题。古代荣辱观强调以“仁”、“义”为界限,“仁则荣,不仁则辱”,“由义为荣,背义为辱”。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荣辱观的核心。“八荣八耻”继承、发扬了中华传统荣辱观的优秀成分和传统民族精神,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了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时代精神是体现时代文明的精神成果,如法治精神、契约精神、民主精神、科学精神、人文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优秀精神品质,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求真务实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开拓进取精神,艰苦奋斗、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牺牲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当代共产党人时代精神的核心是改革创新精神。“八荣八耻”充分吸收了时代精神的丰富内涵,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着眼于长远与着眼于现实的有机统一。“八荣八耻”从社会价值导向、社会文明程度的高度指出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文化进步和社会主义社会和谐文明的长远发展要求。“八荣八耻”又紧贴目前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体现了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亟待树立的思想观念,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比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要求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促进社会和谐要求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等。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组织,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必须靠全体公民的道德来维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必须有共同的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1,荣辱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建设这样的和谐社会,必须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广泛认同且健康向上的价值理念,从而调动各界人士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下,同心同德,精诚合作。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需要全体人民有共同遵循的道德规范,需要整个社会有稳定的内在秩序。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可能构成和谐;一个荣辱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无法实现和谐。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带有根本性问题,反映了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
2,荣辱观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重要的规范调节作用。“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定要有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表现形式之一,其最基本的价值就是社会规范的“调节功能”。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全球化浪潮不断高涨,社会规范呈现纷杂化趋向的历史阶段,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使社会生活有一个共同的规范;并通过这种共同的规范去调节人们的行为,使整个社会生活保持在一种有序的状态之中。而这种有序的社会状态,正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鲜明提出,可以使人们能够按照这种社会规范的要求,不断地衡量和测定自己的行为,或坚持、或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向,力图不断地同社会规范的要求保持一致,从而形成一种有序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这不仅可以增加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使社会的运行成本大大降低。
3.构建和谐社会迫切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提出,就是用现代文化理念来补正原有发展模式之不足,而社会主义荣辱观,则是使文化理念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走向具体化、可操作化。社会的深刻变革,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相互激荡,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影响。热爱祖国、积极向上、科学文明、团结友爱,是我们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但也要看到,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不仅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也阻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实证明,没有健康的社会风气,没有良好的道德水准,一个国家的经济再发展,综合国力也强大不起来,更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荣辱观是“德之大端”,也是良好社会风气之“大端”,倡导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必将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从而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4.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提升人的道德素质的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一个人的荣辱观状况,决定了其文明的水平,从而也决定了其发展的限度。无论中西方对道德与人性的关系之认识有多大差异,但对道德特别是荣辱观对人的教化功能的认识则是一致的。事实上,道德及其荣辱观教化的程度,在客观上决定了人的文明素质和文明水平。而一个社会和谐的程度,除了制度上的因素外,基本上取决于这个社会全体成员的文明素质和文明水平的高低。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最主要靠两条:一是社会制度,二是人的素质。而在人的素质系统中,起核心和灵魂作用的是思想道德素质。在思想道德建设领域,我们党一贯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大力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但与此同时,随着市场关系的不断扩张和泛化,日趋泛滥的“物质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正严重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唯富为荣”,“唯势为贵”,甚至“唯利无义”,在价值相对主义思潮的侵蚀下,混淆“所欲”与“可欲”的界限,使人丧失了是非、善恶、美丑的鉴别能力,荣辱不分,甚至以耻为荣,尽丧廉耻之心。凡此种种,败坏了社会风气,冲击着思想道德建设,尤其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胡锦涛同志审时度势,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并与时代精神相结合,提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切中时弊,激奋人心,必将对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产生巨大的作用。
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系统工程。
在全社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时代的需要和人们的使命,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执政党与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公民应尽的义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建设涉及到整个社会,离不开广大民众的参与。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全党、全社会只有自觉树立和践行荣辱观,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八荣八耻”变成每个公民的行为标准,变成所有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要变成人们的自觉行动,就要注重教化和养成,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让人们在实践中领悟“八荣八耻”精神实质,践行“八荣八耻”基本要求,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作为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现代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常抓不懈。特别是要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不断丰富教育内涵、拓展教育途径、增强教育效果。
二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文化环境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道德情操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们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精神力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更好地发挥先进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创造良好文化环境。要按照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认清自己的责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正确的价值观指导创作,用高质量高水平的作品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形象地告诉人们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什么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让人们在美的享受中受到鼓舞,在情感共鸣中得到启迪,在心灵震撼中获得教益。娱乐节目、都市报纸、时尚杂志以及商业广告等大众文化消费品的编创要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和道德风貌的主流,反对和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和消极颓废倾向。要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体现“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深入挖掘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体现在基层文化建设中。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基层宣传文化中心等文化阵地,要面向社会、服务群众,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成为传播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生动课堂。要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中坚持“八荣八耻”的重要原则。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管理,逐步形成鼓励优秀作品、抵制腐朽文化的长效机制。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净化荧屏声频,净化互联网,净化文化市场。要切实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查处各种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背离的不良行为,依法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三要坚持树立和推行知行合一的实践原则。知是行的前提和基础,行是知的目的和归宿。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促进自身道德素质的提高。知荣明耻,重在实践。道德品质是通过道德行为表现出来的。道德认知对于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固然十分重要,但如果只停留于道德认知而不付诸行动,只知道什么是荣辱而不在行动上切实地为荣拒辱,那就不会有实际效果。知荣明耻的目的不是坐而论道,而是起而践行。实践不仅是我们思想品德修养的根本途径,是思想品德修养的动力和目的,而且是检验思想品德修养成效的根本尺度。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坚决避免知行脱节、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的现象。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从每个人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规范自己行为的基本准则,使个人行为与社会规范相协调,与公共利益相符合。要积极投身到集体的事业当中去,热心参与社会事务,在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中实现个人的价值。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理想信念,发展道德人格,增进自身美德。要积极促进良好道德风气的形成,使全社会形成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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