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资助

2024-06-30

高校大学生资助(精选9篇)

1.高校大学生资助 篇一

20__年,我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负责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健全体系,提升水平,努力把“好事办好”,使有限的救助资金发挥更大的育人综合效益。现将我校学生资助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20__年在校生人数386人,有9个教学班。学生很多为留守儿童,生活较为困难。这使得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较为繁重。

国家助学金

20__年的学生资助工作是一次性发放全年的资助款,共收到学生申请材料180余份,经认真、严格核实学生情况,全校受资助学生169人,总金额26.4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资助划分为生均1000元/年和生均20__元/年两个标准,资助金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学生领卡后签字,按手印学生资助工作总结5篇20学生资助工作总结5篇。学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备手续,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受资助学生名册在校园内张榜公示,无异议。并已交县学生资助中心。

20__年秋季的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启动,,金额总计26.2万元,已报区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二、工作成绩与经验

第一、加强统一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学生资助具体工作由德育副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政教处、财务室、学籍管理室协助工作,负责受助学生资格审查、复审、公示、人数统计上报,做到“专款、专账、专人、专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党总支书记德育副校长教学副校长

成员:总务主任支部主任政教主任教务主任

联络员:资助管理员报账员学籍管理员档案管理员

第二,制定完善方案,实行规范管理

学校学生资助小组在认真研究省市及江岸区教育局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基础上,制定、修订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和《校内资助办法》,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学生资助体系。在制度的指导下,学生资助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

在具体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了受助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工作2015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5篇工作总结。学校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内容包括受助学生《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各级各类贫困证明材料,材料不充分者令其限时补交材料,做到档案资料完备、翔实。

受助学生材料由班主任、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学生资助橱窗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交区资助中心复核通过。

按照上级“应助尽助”精神,我们本着对每一位同学负责的态度去对待这项工作,涉及问题不推,不避,不急不燥,耐心地宣传、解释。经过不懈的宣传、努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始终运行平稳。

2.高校大学生资助 篇二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贫困生

高校贫困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 完成大学学业期间无力支付教育费用与生活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与生活费用困难的学生。据统计, 目前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5~30%, 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所占的比例为8~15%, 近几年该比例有所增加。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 高校贫困生已成为一个特殊群体。

2007年, 我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基本建立, 逐步形成了“奖、助、补、免、贷”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在校贫困生存在的经济问题。

1 高校贫困生目前的现状

高校贫困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部分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 从内心深入认为自己比别的同学低一等, 缺乏自信心, 慢慢形成自卑、焦虑、自闭的心理障碍, 导致的直接结果是自由散漫、不参加集体活动、独立性差、学习成绩不理想。而更有部分贫困生, 诚信意识淡薄, 享受到资助之后, 一味的盲目攀比, 追求过度消费, 养成了不良的消费习惯。

2 如何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笔者工作于西部某高校, 我院本专科生共计1747人, 2010年认定贫困生747人, 其中特困226人, 一般贫困521人。最终享受国家助学金同学为524人。2011年认定贫困生787人, 其中特困213人, 一般贫困574人, 最终享受国家助学金同学为533人。

不难发现, 贫困生比例已经接近全学院人数的50%, 这并不意味着贫困生认定工作不仔细, 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 (1) 高年级学生彼此之间已经很熟悉, 小组认定时优先考虑给与自己关系好或者同宿舍的人投票, 这就造成了票数的集中; (2) 部分贫困生家庭经济很困难, 但是在平时生活中不善于与其他同学交流, 致使认定时票数较少; (3) 唯一可以判定学生是否贫困的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失去了意义。由于种种原因, 某些地区民政部门在这一环节把关不严格, 90%的学生都可以弄到这张表。这就导致认定中调查表的参考依据所占比例降低, 而且也提高了认定工作的难度。

同时, 从2010年与2011年的数据对比可以看出, 认定的贫困生人数增多。其中, 特困生人数下降, 一般贫困生人数提高。对于特困生的认定要严格把关, 要综合各方面因素, 如学习成绩、是否参加活动等。一般贫困生人数的增加是由于部分学生要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在贫困生小组认定时要给其认定贫困生资格, 否则这部分学生就无法贷款。

认定的贫困生人数与最后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相差较大, 这就导致在评选助学金的时候要大面积刷掉很多已经认定为贫困生的同学, 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首先, 在小组认定时要统一尺度, 严格把关。其次, 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将矛盾逐一化解。最后, 重视感恩教育。

结合自己两年负责学院资助工作的经验与学校的实际情况, 以高校各学院为基础, 现提出一些粗略的看法:

2.1 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九月份开学以后, 学校相继要进行一系列资助工作, 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以学院为单位成立专门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是高质量、高效率的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的相关领导与各年级辅导员组成, 同时指定一位辅导员作为学院资助工作联络人。当评定各项奖助学金时, 资助联络员负责将学校的各项要求传达给领导小组各位成员, 通过会议讨论后, 确定出各年级的金额、名额分配。随后, 各年级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 最后将资料上交给资助联络员, 负责汇总、备份后将学院的各项材料上报给学校。同时, 在各项奖助学金评定时, 对出项的突发状况要及时上报给领导小组, 以会议的形式商讨处理方案, 及时、准确的处理好各个问题。

2.2 建章立制, 制定相关政策

各学院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 制定相关的资助政策。2010年我院颁布实施了《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条例》, 这样使得各项资助工作有章可循, 大大提高了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 提升了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学习成绩差的学生, 制定相关条例约束, 督促其在享受资助的同时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在贫困生认定时, 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实很困难, 但是学习成绩很差。这些贫困生的认定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问题, 有些同学认为这些贫困生由于学习成绩差不应该享受资助。针对这种情况, 可制定一些条例, 如:给这些贫困生一定的积分, 根据平时上课考勤、参加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情况、考试智育成绩等进行减分, 当积分扣完时可取消其认定资格;当积分过少时, 可调整其贫困等级, 这样可督促其努力学习、多与同学交流, 克服其自闭的心理障碍。

2.3 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

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是保证国家减、免、贷、补等各项资助落到实处的基础。此项工作的充分与否, 直接关系到后续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 以及评定结果在学生当中的影响, 由于全国各省经济情况差异极大, 最低生活保障线也有很大的区别, 因此, 如何认定贫困生, 全国至今无法制定统一的标准, 各校、甚至是各专业之间也难以做到统一。

目前, 国家资助力度逐步加大, 对于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可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为3500元, 而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 相差较小, 部分学生产生了投机的心理, 想尽一切办法认定为贫困生, 而忽视了学习成绩的重要性。

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 我认为工作原则是:将助学金发给生活最困难, 最需要资助的学生。小组认定时, 认定小组成员的组成是关键, 应包括:不同地区的学生、党员与非党员、普通同学与班干部、宿舍成员, 但前提是这些成员是不参加认定的非贫困同学, 他们朝夕生活在一起, 对申请认定同学的饮食起居了解, 最具有发言权。

在补助信息通知下来时, 首先通过班级QQ群、飞信群、公布栏等渠道对信息进行发布, 让所有的同学尽可能的都知道评定补助的事情, 然后让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最后将名单公示, 通过辅导员了解、班委商议、同学监督后, 确定出最需要资助的学生名单。

2.4 关注贫困生动态

在寒暑假结束之后, 要及时摸排学生中的情况, 部分学生原来不是贫困生, 但由于家庭受灾或者出现重大变故, 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同时, 部分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但是由于自卑等心理原因不愿参加贫困生认定, 从而没有享受到资助。对于这些情况, 要及时了解, 情况属实的各学院根基实际情况应给予相关的临时补助, 关注其思想动态, 对于生活中、学习中的困难要及时解决, 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生活观。

2.5 重视感恩教育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 部分贫困生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 认为资助他们是应该的, 不能树立感恩社会、感恩学校的意识, 一味的只是想更多的享受资助。

3.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纵横谈 篇三

(一)不合理的公投

有学生私下议论:“敢说、会说、能说的,得票就多;内向、不会说,说的少的得票就少”。还有一名学生向辅导员揭发:“李某因为在宿舍拉选票才获得的资助,他承诺得到助学金后就请大家吃饭”。

在国家助学金评定中,有些辅导员害怕麻烦,没有拿出具体的评定细则和量化指标,鉴于贫困生名额有限,于是采取全班学生投票选举的方式,从而出现拉选票的问题,这让助学金政策变了味,成为了人气与关系的比拼。

(二)掀起你的盖头来

有一位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自尊心较强的女生因为在台上不愿“暴露”自己家庭情况而落选,结果导致能否获资助不是以家庭实际困难为依据,而是取决于台上陈述是否“悲壮”,表现是否“精彩”。

有些辅导员为了体现助学金评选的“公开、透明”,规定申请申请助学金的同学必须在众人面前详细阐述家庭贫困状况,本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比较自卑、内向且自尊心强,这时如果强迫他们在同学面前“自我暴露”,无异于伤口撒盐,雪上加霜,从而导致有些真正贫困的学生由于“爱面子”而忍痛放弃申请助学金的机会,而不太贫困却能说会道的学生再稍加悲情演绎则有可能博得同情。

(三)“贫困”的贵族

令人想不到是,助学金发下去没几天,其中两名获资助的学生就在饭店请客吃饭,其中一个还换了一部新款手机,班里其它学生发现后,议论纷纷,愤懑不平,辅导员知道后非常恼火,但为时已晚,钱已经发了下去。

很多辅导员遇到过这种情况:某些学生家庭确实困难,按政策也理应得到资助,但是获资助后不是心怀感恩,刻苦学习,而是拿着资助的钱进行奢侈性消费,穿名牌,买电脑,大吃大喝等,这严重违背了助学政策的初衷,同时也会引起其它学生议论和不满。

(四)我贫故我得,舍我其谁

一名女生课下到办公室找辅导员,理直气壮地说:“老师,我认为评选不公平,我家比张某家还困难,凭什么她得3000元,我才2000元?”

有些辅导员经常抱怨:“个别学生虽然家庭贫困,但不思进取,旷课迟到早退一样都不少,资助吧,于心不忍!如果不资助,也确实困难!更可气的是有个别学生还理直气壮:‘我家贫困,凭什么没有我的?’最让人不解的是有些学生虽然得到了资助,但是嫌资助太少,大有助学金非我莫属的气概。”

(五)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要白不要

看到同班或同宿舍同学得到了高额助学金,有些没有得到或没有参评的学生心里极不平衡,因此严重影响了班级的和谐团结。有些学生甚至发话:“明年我也开证明申请,反正是不要白不要”。

据相关调查,很多高校大二学生比大一新生入学时申请助学金的人数多几倍。不可否认,一方面是学校资助工作宣传力度加大,但更重要的是资助金额大,门坎比较低,学生只要持有生源地所在乡镇、居委会(村)以及当地民政局等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就符合申请条件。再加上出于乡土人情,缺少监督管理机制,有些地方部门出具的证明常常信息失真,因此导致了一部分本不贫困的学生通过各种渠道开出了证明,加入到了“伪贫困生”的行列,这给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增加了认定上的困难。所以各级相关部门应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责,严格把关,从源头上确保公正、真实。

(六)助学金与学校奖学金的博弈

助学金和奖学金的各自特点决定了两者之间必然会产生一些矛盾,难怪有些学生私下议论:“学习成绩好有什么用,考个第一名奖学金也就800元,你看张某某学习一般,就是家里穷,助学金就得了3000元,助学金比奖学金强多了。”这种现象在各大高校普遍存在,在高额助学金的诱惑下原本用来激励刻苦学习的奖学金却越来越被边缘化,这实在是一种可怕的现象。

国家助学金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视,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原来生均2000元提高到了3000元,惠及450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20%左右。由于条件低,限制少,资助金额大,每年评定前期必然会引起广大学生的高度关注和浓厚兴趣。

各类学校自设奖学金条件相对比较高。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相对助学金来说各级各类学院奖学金具有门槛高、条件硬、名额少、竞争激励等特点,但奖励金额却没有助学金多,如何平衡助学金与奖学金之间的关系并凸显对学生进行精神鼓舞和人文激励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科学认定,创新措施,公平公正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一)辅导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细化标准国家助学金是政府为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而专门设立的,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事。高校辅导员是这项惠民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所以辅导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

助学金的初衷是助困促学,辅导员应该以国家资助政策为标准,不怕麻烦,以贫困事实为根据,不怕得罪学生,切实规范评定程序,制订科学合理的评定细则,再通过我们平时观察、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电话访问以及学生咨询等多种调查方式,使真正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资助。

(二)建立贫困助学基金,探索“分批多次按月发放”的模式,实行“长期跟踪监督及随时退出”制度

高校应成立贫困生助学基金会,由学生工作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全院的助学金,实行分批多次按月发放,长期跟踪监督,一旦有不符合政策条件,违规违纪的学生,可以立刻停发,随时退出,从而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避免以往一次或两次发完,对受资助学生无法有效监管的局面。

(三)打破以班级、系部为单位的资助名额分配制度,宁缺毋滥,实行“按需分配”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应打破班级、系部界限,不应等量平均分配名额。实行按需分配,只有真正符合资助条件的才可以申请,宁缺毋滥,剩余名额由高校贫困生助学基金会统一管理,循环使用。

(四)将助学金发放与勤工助学相结合,变“无偿资助”为“有偿使用”,消除依赖心理,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

高额无偿助学金滋生了部分贫困学生“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学校应将助学金发放与勤工助学岗位相结合,比如让家庭困难学生清理校园公共卫生;课余时间兼做图书馆、宿舍楼、实验室助理员等工作。变无偿资助为有偿使用,这样通过自己劳动获取资助,会更加踏实和自信,有助于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

(五)坚持物质资助的同时要做好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仅需要物质资助,更需要精神关怀。辅导员在物质助困的同时,要高度关注贫困生群体心理健康教育,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隐私,减轻物质贫困带给他们的压力,鼓舞他们生活学习的勇气。

三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注意事项

(一)不患寡而患“不公”

中国有句古语叫“不患寡而患不公”,意思是说不怕东西少,就怕分配不公平。所以在做资助工作时,只要辅导员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使资助真正用于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其它学生是不会有意见的。

(二)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资助是手段,育人是根本。辅导员要始终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坚持资助与感恩教育相结合;坚持资助与承担义务责任相结合;坚持资助与自立自强精神培养相结合。

(三)坚持物质资助与精神关怀相结合

心理学研究表明:物质匮乏不是最主要的,精神绝望才最致命,一定要多关注贫困生的精神及心理健康,引导他们自信、自立、自强,使他们内心充满阳光和希望,安心学习,快乐生活。

四高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解读

(一)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二)困难学生界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三)政策实施范围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参考文献

[1]杨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结合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1.

[2]张沂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现状研究与优化思考[J].科技信息,2011(16).

[3]孙兵.试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J].教育前沿(理论版),2007(3).

4.高校大学生资助 篇四

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资助经费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总计876.5亿元,比

2009年增加205.95亿元,增幅30.71%。去年,全国高校学生资助经费支出总额437.3

亿元,比2009年增加67.65亿元,全国普通高校共资助学生3885万人次。全国中等职业学

校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至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人数440万人,免学费金额88

亿元;全国有1136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170.4亿元。国家新设

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当年资助学生482万名,资助金额48亿元;义务教育阶段共有1590

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共补助资金132.8亿元。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

5.高校大学生资助 篇五

摘要:贫困大学生问题是高校和社会各方面近年来一直关注的问题,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是新时期政府和高校的一项总要任务。当前,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凸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本文从新形势下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谈起,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进行新的探索。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 资助工作 新时期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转变,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逐渐转为了大众普及教育,其成本也从主要依靠政府投资逐渐转变为由学生家庭及个人进行成本补偿,加之学费提高及招生规模的扩大,以致于造成了贫困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加的问题。根据一份统计,截止到2010年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的人数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23.06%①。高校贫困大学生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虽然我国已建立了一套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一部分贫困大学生,但是现行的这种单一济困型的资助体系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大学生问题,还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资助体系。

一、高校现行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形成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补助、学费减免的贫困大学生助困体系,即通常所说的“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该体系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暴露出很多问题。

(一)贫困大学生的认定机制存在的问题

由于国民收入呈现多样化,贫困大学生的家庭收入情况难于调查,以往按照父母双亲是否有劳动收入来认定贫困大学生的办法明显无法满足实际情况。当前高校认定贫困学生通常采用学生个人申请(附带地方政府的贫困证明)――院系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审批的方法,由于贫困大学生认定的困难,学校无法掌握申请资助学生家庭的收入及消费情况,加上部分地方对贫困证明开具把关不严,一些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也能申请到资助。

(二)勤工助学岗位不足,岗位层次有待提高

各学校几乎都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但是由于勤工助学的资金不足,导致勤工助学岗位有限。目前,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一般是学生工作助理和后勤服务性的岗位,如辅导员助理、食堂打菜员等,岗位层次较低。学生工作助理需要占用较多的课余时间,这就要求申请者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两者间的关系,同时学生工作助理还要求申请者具备优秀的个人能力,不是一般学生就能胜任的。而后勤服务性的工作大多停留在“劳务型”层次,不能结合学生所学的专业,劳动报酬也较低。

(三)助学贷款申请困难

助学贷款在贷款时没有抵押物,完全是靠信用担保,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健全,银行为了控制贷款风险,对于助学贷款的审核极为严格。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个人申请及所在院系的证明。某些地方的银行还要求申请学生的监护人作为担保人在每份贷款合同上签字。即便是经过这么复杂的手续,由于银行对于助学贷款总量会进行控制,还是有些合同无法通过审批。

(四)忽视贫困大学生的心理问题

在高校现行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中,重点放在解决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上,而忽视了他们个人情感、意志等方面的问题。因经济贫困而引发的心理贫困、学业贫困和就业贫困等现象日益凸现。有研究表明:高达39%(三分之一)的贫困生认为心理压力较大②。

二、完善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思考

(一)建立贫困大学生诚信档案制度

目前,各高校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学生为了获取贫困补助而谎报家庭经济困难的。这些学生通过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不仅占用了一些家庭实际困难的学生的补助名额,对于高校资助工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使得部分学生对于高校资助工作的公平性产生了质疑。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可以对上述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一旦发现通过提供虚假的家庭经济困难信息而获得资助的学生,就会在其诚信档案中留下记录。

(二)大力倡导发展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对于本地贫困大学生的信息掌握得比较全面、详细,而且信息获取途径比较方便,有利于更真实地评价贫困大学生的困难程度。贫困大学生在准备进入大学之前,可向当地申请助学贷款,当地银行负责审核材料并发放贷款,同时申请者的家庭可以为这笔贷款提供一定的还贷担保,以减少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此外,政府也应给予银行一定的优惠政策,以提高银行的参与积极性。

(三)引入社会力量,拓宽勤工助学岗位渠道

由于校园环境的局限性和勤工助学资金不足,高校无法为贫困大学生提供多层次、丰富的助学岗位,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是当务之急。高校不仅要加强与社会组织、企业的联系,增加勤工助学岗位数量,提高层次,还要建立起完善的勤工助学大学生人力资源库,以确保用人单位能够根据助学岗位要求从人力资源库中直接调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

(四)注重贫困大学生心理疏导,大力推行感恩教育

首先,要让贫困大学生正确看待贫困,家庭一时的贫困不代表永久的贫困,缺乏能力和知识才是导致贫困的真正原因。只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增强自信心,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就一定能摆脱贫困。其次,要注重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疏导。贫困大学生是高校中的一群特殊群体,高校要特别重视他们的心理疏导,引导他们以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各种挫折和困难。同时高校也要开展感恩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义工活动、集体辅导等多种形式,培养贫困大学生的感恩意识,让受助的贫困大学生认识到社会对他们的帮助心怀感恩之心,以健全他们的人格。

现今高校贫困生问题已变得越来越突出。因此,各级政府和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贫困生问题,针对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索,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法,从经济上和心理上帮助贫困大学生,以使他们成为有用之才。

注释:

①戴海群.对建立高校贫困生资助系统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2(7):80-82.②陈伟,王洪洲,李文星.高校贫困学生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J].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92-94.作者简介:

6.高校大学生资助 篇六

感谢信

尊敬的赞助人:

您们好,感谢您们赞助给我们学校奖学金,给予我们在学习道路上的支持与鼓励,使我们面对学习上的“拦路虎”充满信心。

说实话,初次了解到“沪皖情”工程时,我并没有想过我也能拿到奖学金。但过几个月,当我站在领奖台,领取属于我的那500元奖金,心情异常激动,看着台下注视着我的老师和同学们,我才相信这的确是真实的,我靠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奖学金。

其实,说到奖学金,虽然钱的确很重要,但我觉得更重要(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学子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的是你们对我取得成绩的肯定和鼓励,这使我更加坚信If I work hard enough,my dream will come trne in the end。所以非常感谢您们用这种方式表达对我学习的肯定。

至于这笔奖学金,我已经将它全部交给父母,我还打算从奖学金里拿出一部分钱买一些学习资料和课外书籍,使自己的学习的成绩更上一层楼,并且丰富自己的视野。不让自己成为两耳不闻天下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

另外,我还打算利用课余时间,加强锻炼,以便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学习。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学习上的取得成绩的肯定和鼓励。

7.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现状研究 篇七

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高校努力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 这不仅关系高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更关系民族的命运和国家的前途。作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应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过程中有所作为。

1.我国高校资助育人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07年以来, 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所体现的教育契机和教育载体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现了学生、家长、高校和社会的多方共赢。但是, 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要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工作目标主要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经济保障为主, 学生资助工作难以适应创新型人才个性化成长与发展需求。因此, 从影响我国高校资助育人的关联因素入手, 对高校学生资助育人的资源配置、环境支持、动力机制和制度保障等进行多层次调查统计, 有助于搞清楚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构建我国高校学生资助育人的工作思路、寻求推进我国高校资助育人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提高我国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管理水平和绩效至关重要。

2.基于成长链的高校创新型人才的成长需求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具有压力大、知识广、志向远、心理复杂等特点, 而且他们有各种各样的需求, 而这些需求又总是交织混杂在一起, 并在不同的学习成长阶段需求的程度不同。这些群体特点决定了他们不只满足于表面经济物质需求, 更关注深层的长远发展需求的满足。在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大背景下,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应以满足学生深层的、多样化的需求为主。一方面关注学生的就学与求学的基本需求问题, 另一方面关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 特别要关注和解决由经济困难引发的心理、精神、思想、能力等高层次的需求问题。这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的内在需求, 既合目的性又合规律性。

3.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和趋势

8.高校大学生资助 篇八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 资助管理体系 创新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9-0068-02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跨越式发展期,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学生总数的快速增长,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贫困生问题也已成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和我国高校普遍面对的热点问题,逐渐引起了家庭、社会、政府和学者的重视。[1]为体现我国高等教育公平、公正性和现代化人才培养的需要,确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2]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显得尤为迫切。高校教育工作必须把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方案,采取新措施,切实做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

一、健全我國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体系

1.依照成本分担理论,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高校、社会各界以及家庭联合分担的教育成本制度。

20 世纪70年代成本分担理论由美国教育经济学家约翰斯通(D·B·Johns tone)提出,他认为高等教育的教育成本应当由在教育中获得益处的各个方面分担,即由纳税人、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捐赠)共同分担,受教育者应支付一定的学习费用,即学费。[3]高等教育的教育成本应当由在教育中获得益处的各个方面分担。因此,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不仅是高校自己的工作,也是各获益方的应有之义。政府应呼吁社会各界加入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中来,一方面应继续加大教育资金的投入,扩大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的资助覆盖面;另一方面要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慈善机构或个人设立资助项目用于资助高校贫困生。

2.国家建立健全资助管理政策与区域经济及专业特色相挂钩的资助管理体制

由于区域经济限制,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高校贫困生数量明显多于中部和东部地区;从高校角度来看,省属地方院校经费无法和部属院校相比。从专业特色来说,艺术及体育等专业学费较其他专业高,学生在专业学习和生活上的投入高。因此,客观上要求国家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管理政策应给予适当的倾斜。国家在制订资助管理政策时,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别的高校应差别对待,应该向边远地区高校、地方高校倾斜;应该向花费较高的艺体专业以及师范、农林、水利、民族、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适当倾斜,尽量解决这些高校、专业的贫困生资助问题。

二、不断完善现有资助政策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已建立“奖、助、贷、补、减、免”六位一体多元化及绿色通道在内的国家资助管理政策体系。但是,这些资助管理措施的工作机制仍存在很多问题,相关制度建设并不完善。因此,国家在加大对贫困生资助力度的同时,应该进一步完善现有资助管理体制,使来自各渠道的资助措施能够形成合力,以更好地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

1.不断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制度

在我国目前现有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有效解决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的主要手段,如何使国家助学贷款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投入,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减少金融机构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风险,从而提高其开展业务的积极性。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工作流程的监督管理力度,为加强银校合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逐步完善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还款制度,适当延长还贷期限,拓展还款方式,为贷款学生建立灵活的还款机制。建立完备的贷款学生信用记录,建立银行与学校的诚信机制和共享信用记录机制,以便于高校加强诚信管理使各方利益都能得到有效保障。不断丰富助学贷款形式,不仅对贫困学生发放助学贷款还可以向学生家长发放享有国家优惠政策的商业贷款,用于解决学生上大学带来的家庭财政困难问题。

2.不断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机制

第一,加强对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支持力度。学校能提供的适合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非常有限,从数量上看,“僧多粥少”是目前各高校勤工助学岗位普遍存在的不良状况。[4]针对目前高校勤工助学岗位少,学生工资报酬低的问题,政府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用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的投入。通过增加岗位数量,提高岗位工资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进来,切实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要出台相应政策支持能提供给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社区等,使其向高校贫困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不断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模式。针对目前高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受教学安排和设岗单位的限制,自由支配时间少,设岗单位对上岗学生管理松散,使勤工助学流于形式等问题,高校应完善勤工助学管理模式。首先,合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以“岗代奖”,改变学生被动接受资助的局面,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补助培养学生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其次,学校要把对勤工助学的管理与同学校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将可由学生承担的清洁性、服务性等工作优先安排给贫困生;最后,为保障校外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学校应建立有效的校外勤工助学管理机制,使学生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三,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广开助学渠道。高校应拓展校外勤工助学资源,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逐步形成“立足学校、辐射社区,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方位立体化的勤工助学新格局。高校可以与一家或几家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就企业来讲,既可以为提升知名度、获取社会效益进行直接捐助或设立奖学金;也可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选聘合适的贫困生上岗;就高校来讲,一方面争取到社会资助解决贫困生资助问题,另一方面也拓宽了贫困生的就业渠道,企业可以和优秀贫困生签订资助协议,每年向贫困生提供一定数额资助,学生毕业后到企业服务一定年限,这既解决了贫困生资助问题,也解决了其就业问题。真正造就高校、贫困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三赢”的新局面。

3.建立合理有效的贫困生认定体系,加强贫困生信息数据库的动态管理。

由于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动态变化的,对学生贫困程度的区分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而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做好高校贫困生认定及资助管理工作,应清楚掌握贫困学生的家庭、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这也是贫困生认定以及资助管理工作的前提,这需要高校建立完备的贫困学生信息资料库,包括贫困学生基本信息、个人申请、家庭所在地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所受资助的记录、诚信记录、跟踪回访记录与动态管理记录等内容。这个工作可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通过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民政部门、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相关信息。一方面,学校要结合定期的贫困生普查及跟踪回访工作,做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另一方面,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投入,要实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和各学院(系)的贫困学生信息数据共享。

4.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和经济资助相结合的新途径

针对目前贫困大学生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如何帮助他们从思想上、心理上走出困境是高校面临的又一难题。需要高校把对贫困生的经济资助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首先,学校可以针对贫困学生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培养他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习惯;培养学生懂得感恩、奉献社会、诚信做人的高尚人格;其次,学校应注重贫困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促使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其应对社会的能力;最后,学校应高度关注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与其沟通,缓解其心理上和思想上的压力,促使其健康发展。 三、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独立的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

为科学高效地做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高校应做好两个“结合”:一方面,建立“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模式,即学校统筹管理与学院具体实施相结合;另一方面,校方主管与学生会、社团组织协助相结合,通过学生会的勤工助学部协助学校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第一,学校层面的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一般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处),属于高校二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往往是兼管此项工作,不能全力以赴,工作缺乏连续性,相关管理机制陈旧,缺少创新不能与时俱进。因此,建立独立的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十分必要,可以根据工作职能下设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社会资助与资助资金管理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为高校建立既相对独立又便于沟通协调的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专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事务,职能部门之间既能统筹协调又需权责分明,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体系,全面规划集“资困”与“育人”的于一体的长效机制。

第二,学院层面的贫困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学院应配备专人负责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并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成立贫困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的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贫困生资助管理专职教师和班主任为成员;每个班级还应设立学生助理协助班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2.打造年富力强、专业过硬、管理高效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专职教师队伍

贫困生资助管理是一项细致而琐碎的工作,担任工作的教师十分关键,在工作中,首先要求资助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管理水平,既熟练掌握国家高等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理念和资助政策体系,又具备一定的金融、管理的专业知识;其次要了解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的需求,具有较高的高校教师职业素质;再次要求其热爱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具有很高的工作热情,要带着爱心、耐心、细心去做。因此,建立一支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于一体的高、精、强的专职教师队伍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俞思念.和谐社会构建中高校贫困生问题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8

2 李均.中国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三十年[J].中国高教研究,2008(5)

3 黄春香.论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在我国实践的局限[J].高教探索,2007(1)

9.高校大学生资助 篇九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出现的一些现象,指出应树立诚信、公平和和谐的价值理念,减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次性资助金额,增加覆盖面;加大对生源地借贷利息的资助力度;合并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进一步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体系 生源地贷款

2007年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理性思考几年来高校贫困生认定中出现的一些现象,突出完善贫困生生源地商业借贷制度在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的作用,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贫困生认定中存在的几个现象

1.贫困生资助单笔款额相对较大,大量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贫困的学生申请参评,甚至出现夸大贫困程度的不诚信现象。例如,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学费需求的燃眉之急。我国高校大部分学生家境一般,很多来自农村或城镇普通家庭,一些农业院校贫困生个人申请率比例甚至达到学生总数的45%,接近半数。这么大一个群体竞争20%的贫困生资助指标,很难说没有“白要谁不要”的想法。诚信做人是影响社会生存的基础性品德,当

代大学生群体负有承担诚信义务的社会责任,高校最首要的责任就是培养品学兼优的社会主义“四有”接班人。从培养品德的角度来讲,如果国家能够把对部分学生的一次性救助变为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诚信借贷得到资助,这有助于减少真贫困和假贫困的现象。为了鼓励高校学生的诚信行为,即使适量增加资助的利息金额也是值得的。

2.贫困生认定中争议问题举证困难,困扰公平价值理念。《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了贫困生认定的原则、组织实施体系和程序,并制定了详细的认定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应该说通过认真落实指导意见,基本可以保障高校公开、公平、公正认定贫困学生工作。贫困生认定实际操作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比较困难的学生一般争议不大。家庭经济困难存在争议的地方集中在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信息方面。无论是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还是年级、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都对争议问题存在举证困难,有时很难把握。农村学生家庭或城镇一般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差别较小或近似,贫困程度甄别存在一定的难度。贫困学生家庭所在地村、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状况,实际上也存在尺度衡量标准不统一等诸多问题。个别贫困生由于现实表现、心理障碍、人际关系等各种原因落选,情绪波动反应激烈,对认定工作的合理性产生困惑,从而引发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

3.贫且优则奖的设计理念使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矛盾相对突出,评议导向存在不确定的缺陷。一般而言,学而优则奖和贫至困则助可以被普遍认可,贫困生与奖学金挂钩,颇有些“矮子里面选将军”的意味,把国家救助以奖励的形式发放给了一部分贫困生。假如一个班级里,学业成绩第二名同学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而第三名同学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只有一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情况下,按照这个奖项设立的初衷,应该倾向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毕竟能不能得到5OOO元的救助对于一个困难家庭效果反差比较巨大。这两名同学都属于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贫困优先还是品学优先,就存在一个评议导向的问题。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改革生源地借贷制度,解决贫困学生学费、住宿费用。

(1)谁受益,谁投资,体现社会公平和国家救助相结合的原则。研究证明:政府和个人都可以从高等教育中获益,社会收益主要体现在推动社会经济的增长,个人收益主要表现为个人通过教育可以提高未来的收入。因此,国家和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教育成本。贫困家庭学生可以通过借贷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用。随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推进,生源地贷款因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得到大力推广。笔者建议占高校学生总数约20%的贫困生均可自愿申请生源地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用,以后可以根据贫困生实际数量进行调整。生源地贷款的本金由学生及其家庭承担,自贷款之Et起,每偿还10%的本金,十年内还清。以学生上学期间贷款一万元为例,学生及其家庭十年间每年需要偿还本金一千元,应该是可以接受的;贷款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由国家承担。上例中贷款利率如果按恒定5%计算,国家十年间所支付的利息金额逐年递减,累计需要支付利息2750元,约占贷款总数的1/3。同时,规定学生毕业后可以提前还贷,剩余利息金额可以一次性各按50%奖励贷款银行和贷款学生,以提高银行借贷和学生还贷的积极性。(2)大学生诚信还贷与就业相结合原则。由借贷银行提供贷款学生基本情况及还贷情况,国家建立统一的信息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辅助教学管理询系统,并与大学生就业相结合,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必须审查其诚信记录。以接受资助大学生群体的诚信行为,带动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2.继续完善实施贫困生救助制度,保障贫困生最低生活费用。(1)现行国家助学金制度有助于解决20%贫困生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额不宜过高,现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十个月计,平均每天6.7元。虽然国家助学金在认定过程中,也一定程度存在认定困难的情况,但覆盖面较大,资助金额相对较小,实施过程争议较小。高校在积极落实国家资助的同时,也要教育广大贫困学生认识到贫困不是资本,要做到自强、自立、自信,防止产生“等、靠、要”思想。

(2)认真落实勤工助学规定,加强高校学生人身意外保障。《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范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促进了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规定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规定之列。有的学校甚至不允许学生在校期间擅自到社会上从事兼职活动,担心学生与用工业工程本科毕业设计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人单位发生矛盾或造成不良后果。事实上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毕竟有限,贫困学生甚至家境条件较好的学生私自在社会上打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受益的高校应该拿出一小部分经费“雪中送炭”,为全体在校学生上人身意外保险,防止贫困学生家庭因学生打工出现意外造成“雪上加霜”。(3)允许休学打工,挣钱上学。目前一些高校学生休学制度非常严格。建议在学籍管理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放宽休学时间和次数,方便贫困家庭学生求学。(4)积极引入社会资助机制。例如,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从2007年起,出资100万元资助五所驻保高校的110名一年级贫困学生。2008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在河北农业大学设立“长城助学基金”。

3.合并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项,适当增加奖励名额,提倡学而优则奖的公平竞争理念。尽管国家奖学金不是专门为贫困学生设立的,但贫困学生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取。合并两种奖学金有利于在广大学生群体中树立平等竞争的思想理念。现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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