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院广场硬化承包合同

2024-07-31

幸福院广场硬化承包合同(精选4篇)

1.幸福院广场硬化承包合同 篇一

道路新建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建设新农村,和继续完善村村通工程,根据甲方村内的实际情况,经支村两委研究,拟定于近期将黄口镇王庄村道路进行新建。经过招标,发包单位确定道路新建项目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且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本工程段道路总长约米,宽米,厚度按进行施工。

二、本工程采用路基以上无底层,由乙方按甲方设计地平平整压实,现浇混凝土的办法进行施工,混凝土标号位C30,水泥采用425标号的未过期的水泥,决不允许偷工减料,否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

四、工程款的确定按每公里元大写整(包工、包料、包水电、包运费、包机械设备、包括平整路基等,水沟、涵洞,由村委负责承担)。该单价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受市场材料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五、工程协调:甲方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施工用地协调,协助承包人协商施工用地、施工用地使用期限、水电提供等协调 1

事宜。

六、质量监督:工期期间,甲方将派专人进行质量监督,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具体设计标准方法进行施工,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督人员的正确指导和监督。

七、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后,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百。

八、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建设总承包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完全施工,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这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按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承担。

九、竣工验收: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天通知发包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一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单位:

承包人:

年月日

2.沙桥村硬化道路承包合同 篇二

发包单位:塘门口镇沙桥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承 包 人:陈玮(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建设新农村,和继续完善村村通工程,根据甲方村内的实际情况,经支村两委研究,拟定于近期将塘安公路口至九龙道路进行硬化。经过招标,发包单位确定所有道路硬化项目路基及渠道工程承包给陈玮(乙方)进行施工,且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本工程两段道路总长约5000米,宽按塘安公路口到沙桥村老小学为4.5米,沙桥村老小学至九龙组为3.5米,厚度按20cm进行施工。

二、本工程采用路基以上无底层,由乙方按甲方设计地平平整压实,现浇混凝土的办法进行施工,混凝土标号位C20,水泥采用325标号的未过期的水泥,决不允许偷工减料,否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本工程定于2011年6月8日开始至2011年11月8日,历经工期5个月。乙方不得因工期有限、人力不足、设备不全推迟竣工期(除资金不到位,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例外)。

四、工程款的确定按每公里250000元 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包工、包料、包水电、包运费、包机械设备、包括平整路基等,但清挖路基超过30cm厚度,水沟、涵洞,由村委负责承担)。该 1

单价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受市场材料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五、工程协调:甲方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施工用地协调,协助承包人协商施工用地、施工用地使用期限、水电提供等协调事宜。乙方负责协调国家村村通公路补偿款的拨付。

六、质量监督:工期期间,甲方将派专人进行质量监督,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具体设计标准方法进行施工,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督人员的正确指导和监督。

七、资金来源:甲方先要将国家村村通公路补偿款外的资金筹备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乙方才开工,国家村村通公路补偿款由甲方落实到位,否则由甲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乙方开工把路基平整完,预付甲方自筹资金百分之二十,以后按每完成一公里付本工程量的自筹资金的百分之八十,工程结算验收后,支付至工程结算的百分之百。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免费维修。

九、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建设总承包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完全施工,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这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按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承担。

十、竣工验收: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天通知发包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一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

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甲方应协助乙方到县公路局落实验收及拨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一份,镇政府一份。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单位:塘门口镇沙桥村委

县新农村工作队负责人:

镇政府负责人:

村委负责人及村民代表:

承包人:

3.村级公路硬化工程承包合同 篇三

路面硬化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沈维全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修建白鹿镇兰蟒村通村水泥路,经沈维全(下称甲方)和(下称乙方)共同商定,于二O一二年月日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建设内容

本工程从湖塘口至兰蟒村(指起止地点),公路长度约5公里,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

二、技术标准

按测设图纸施工,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巫溪县交通委员会《通村水泥路技术标准》要求施工。

三、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图纸或农机部门工程人员指令施工。严格质量要求。严禁出现豆腐渣工程。违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返工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工程保质期为二年,如果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工程维修,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四、安全责任

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一切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工期

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后天内立即开工。

完工时间:前。

六、承包价

根据工程预计数,本合同承包价为人民币60元/一立方.七、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由乙方自行解决启动资金,工程完成后,经巫溪县交通委员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即支付总工程款的50%,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于农历

第页, 共页

2012年年底支付总工程款的30%,剩余20%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二年内付齐。

八、材料供给

1、甲方负责工程机械设备和水泥、砂石的供给。

2、乙方负责解决工人和其他所有材料、后勤的自给。

3、乙方在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中应本着小心呵护,合理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如有故障出现应自行修复。工程到期应将所有设备归还给甲方。

九、违约

1、乙方在此承诺: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如不能按质量和工期要求完成工程,超过工期按元∕每天,对承包人进行扣除工程款,期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在此承诺: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解决本合同纠纷方式。

1、在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2、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发生的问题,双方应友好协商,未尽事宜或可另订附加合同,附加合同享有本合同之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4.幸福院广场硬化承包合同 篇四

依据xxxxx中学校园整体规划要求,高级中学校园内需修筑水泥路一条。根据实际需要,需将校园内平整压实,为确保这两项工程质量和进度,经xxxxx中学筹建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双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内容及工程价款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高中校园内水泥路工程、校园平整工程。

2、水泥路总长400余米,要求食堂侧面道路宽5米,操场北端及看台上道路宽3米,教学楼山墙侧面道路宽4米,教学楼前主干道宽8米,水泥路厚度0.2米,预算筑道路方量330立方米,实际工程量以交工及施工期间记录为准,据实核算。

3、校园平整工程包括教学楼前院及操场整平,以及局部挖运土方,实际工程量以交工及施工期间记录为准,据实核算。

4、校园水泥路硬化以及校园平整工程以定额价结算。地材以实际发生价格补差。

5、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工程所需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经甲方代表验收后使用。

二、施工标准及质量要求

1、校园水泥路硬化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路基要求为0.3米厚三七灰土,教学楼南侧至食堂前路基需另加碎石铺平压实。道路道沿规格为0.8米×0.3米直立道沿。

2、校园平整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要求平整压实,余土外运。

3、乙方应切实组织管理好工程,安全措施到位,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4、开工日期:2007年7月30日,交工日期2007年9月30日。

三、工程款支付及其它

1、本工程开工由乙方垫付资金完成。施工中期甲方依据资金情况给付一定量工程款。其余尾款工程交工后以实际结算量两年付清。若甲方不能按期付清,应支付未付款利息,利率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工程交工后由乙方负责保修,保修期五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及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其它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双方因质量等原因发生争议,请有关部门予以调解,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因施工组织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呈报上级主管部 门一份。

方:xxxxx中学筹建办公室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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