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作业人员安全守则

2024-06-29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守则(共11篇)

1.外来作业人员安全守则 篇一

中油无锡分公司江阴南城加油站罩棚围檐改造施工

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高处作业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坠落可能的登高架设、拆除、维修、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等作业。

1、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票”。

2、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上方牢固构件上。

4、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5、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6、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7、严禁在恶劣天气(如六级风以上、雷电、暴雨、大雾等)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8、严禁站内吸烟、喝酒,禁带火种,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品入站。

9、严禁用汽油洗设备衣物工具等。

10、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

11、严禁在加油站使用手机,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检修工具。

12、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没有动火票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13、临时用电设施设备和线路应按照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严格执行电器施工安装规范并确保接地良好。

14、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库站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库站负责人有权制止违章施工行为。

施工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现场培训人: 年 月

:日

2.外来作业人员安全守则 篇二

【关键词】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现状;消防;防火意识;对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间流动人员频繁的来往,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入各大中小城市,在促进城市经济水平提升的同时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问题。基于此,以下笔者从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安全现状入手,就如何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促进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工作质量的提升做出以下分析。

1.分析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安全现状

为了更好地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工作,作为消防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和调研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安全现状。以下笔者结合自身调研实践,做出几点探究性的分析。

当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例如房租、交通以及物价等因素,导致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往往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出租房以及闲置厂房内,从而在很多城市中出现消防安全隐患尤为突出的“城中村”,且这些生活区的房屋大都是对原有的老、旧房屋的改造以及简易板材搭建而成,由于租金便宜,成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所亲睐的生活场所。诸多外来务工人员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尽可能地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对于居住在基础消防设施匮乏的居住场所他们也感觉无所谓,加之外来务工人员涉及的年龄段极广,小至未成年,大至年过五旬甚至更高的中、老年人,且这些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意识极为缺乏,一旦发生火灾,难以实现基本的逃生和自救。因此,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成为了城市消防工作的一块“心病”。在居住区域内私拉乱接、人气混居和二手电器以及消防通道堵塞、人员消防意识缺乏、消防设施缺失等方面的因素导致火灾发生时,消防车辆不能及时到达、火灾发生后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地扑救,进而导致大量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现状堪忧,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增强防火意识,着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工作质量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安全现状有了一定的认识,而究其根源,主要是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低下,在较大程度上导致了很多火灾得不到有效的防范,也给城市的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那么,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消防工作人员,笔者就如何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工作做出以下几点分析。

2.1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意识的高低是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工作成效高低的关键。针对当前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消防工作人员,也应审时度势,在采取传统的电视、广播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应深入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聚集区域,举行各种各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进行基本消防常识的宣讲,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在此基础上,还应结合城市实际和居住区域的人员,进行针对性、人性化的宣传。例如,对于当代外来务工青年,可以采取微博、微信、QQ群等微媒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对外籍务工人员使用双语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教育。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调查,通过讲解经典案例给社会带来的血和泪的教训,使外来务工人员从根本上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只有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具有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才能为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工作质量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2.2加大惩戒力度,专项整治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为了促进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工作质量的提升,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作为消防部门,应在住建、治安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在坚持传统监督抽查方式的基础上,结合突击检查、错时检查和动态检查等方式,适时开展这些区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对于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必须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对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整改至合格为止,坚决取缔各种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板房。进一步开展基础消防设施的完好率的调查工作,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提请当地政府,加大对这些区域的消防安全设施的投入,并加强对广大房东的教育,使其充分意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采取防治结合的方式以全面提高此类区域的消防安全水平,尽可能地确保各种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排除。

2.3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消防监督员的专业素质水平

就我国的多起此类区域发生的火灾事故原因来看,除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水平低下外,也有部分原因是消防监督员工作态度不端正、消防执法水平不高、火灾扑救中指挥不当等原因。因而作为消防部门必须加强对消防监督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具有激励和约束性质的奖惩体系,以最大化的激发消防监督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便更好地促进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工作的开展,进而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同时,为外来务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构筑一道坚实的屏障,使其更快的融入城市,从而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实现自我发展,达到城市发展与个人发展的双赢。

2.4开展消防演练,着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技能

由于在很多城市的合租或群租房内,经常会发现存在着很多的消防安全隐患,但由于是居民区,难以做到地毯式的排查,作为消防部门应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在生活区内开展消防演练活动,着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技能,减少或避免因火灾带来的损失。消防演习可以通过讲授加演习的方式进行,由专业消防人员向外来务工人员讲解消防及火灾发生后逃生方面的基础常识,重点强调防火救灾需要注意的事项及逃生知识。同时,还可以通过演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模拟火灾发生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等方式,加深外来务工人员对消防基础技能的印象。通过现场灭火的消防演习,使外来务工人员亲自体验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以及发生火灾时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拓宽了消防安全意识普及面,为生活的消防安全工作质量的提升注入强劲的动力。

3.结语

综上所述,对如何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工作质量进行探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消防工作人员,应紧密结合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工作现状,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大惩戒力度,专项整治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着力提高消防监督员对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的监督执法水平,在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切实开展好消防演练,着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技能,以全面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促进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区消防工作质量提升的同时,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季俊贤.关于流动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的调查与思考[N].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2005-12-16003.

[2]季俊贤.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6,S1:120-122.

3.外来人员安全告知书 篇三

我厂存在的危险因素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氨、甲醇、甲醛、聚甲醛、苯、醋酸、丙烯、氢气、乙醇、丁醇、辛醇、水煤气等。

二、重大危险源:

我厂的重大危险源有:氨库单元、运输中心加油站、煤气化装置、丁辛醇装置、合成氨装置、聚甲醛装置、联碱装置、醋酸装置、罐区。

三、施工人员注意事项: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前,必须遵守如下管理要求:

必须办理出入证。

必须在我厂施工负责人的带领下,方可进入现场。

必须按岗位、我厂施工负责人的要求,穿戴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

作业开始前办理相关的安全作业票证,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在我厂长时间作业(十天以上)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我厂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准

私接电线及私自动用岗位上的阀门、仪表等物品、工具。

施工时如影响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要事先通知岗位操作人员。施工结束要及时离开岗位,不允许在岗位长时间逗留,做到人走工地净,活完物料清。

如生产岗位出现事故,施工作业人员要按照岗位操作人员的指令要求撤离生产区域。

施工所需物品、工具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四、学习参观人员注意事项:

必须在我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由指定人员带领方可进入厂区。

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参观人员未经批准不允许进入岗位。

在岗位长时间(10天以上)学习培训人员,需配备与本单位职工相同的防护用品。

进入岗位学习培训前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天津碱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学习培训人员未经岗位操作人员允许,不准进行生产操作。 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外来人员及时按照岗位操作人员的指令要求撤离生产区域。

4.外来施工人员施工安全须知 篇四

外来人员施工现场安全须知

各施工单位:

为规范酒店外来人员行为,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和施工人

员的安全,现做出以下规定,各施工单位务必遵照执行:

一、着装整齐,严禁着背心、拖鞋等进入酒店。

二、出入酒店必须办理、佩戴临时出入证。

三、接受酒店保安部保安人员对进出物品的检查。

四、带出物品需出示保安部经理开具的放行条,保安人员核对确认

后方可带出。

五、严禁在施工现场及酒店非吸烟区域吸烟,严禁高声喧哗、打闹、酗酒。违者处以20-2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六、各工种在同一工作场所立体交叉作业时,应相互联系,上下呼

应,互相监督,保证安全。

七、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挂牢安全带,禁止任意投扔工具和其它物料。

八、禁止动用酒店消防设备或其它安全设施。

九、禁止在酒店施工区域使用明火。(如需电焊、气割等施工,必

须加强安全监督。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可燃物,并积极接受保

安部的监督。)

十、严禁在施工区域遗留易燃易爆物品。(如:橡胶水、油漆、稀

释剂。)每日施工结束时必须将垃圾带离施工现场。

十一、在客房内施工结束后,必须将所有用电、用气等设备关闭,同时关闭房门。

十二、施工人员严禁在铺好地毯的酒店客房内午休。

十三、讲究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

十四、施工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工作,严禁闯入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其它区域。

十五、杜绝无证施工和违章操作现象发生。

十六、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

备注:酒店保安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以上违规现象,将对当事

人开具《处罚通知单》,并处以20-1000元不等的罚款,罚款

金额将从当事人所在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处罚单由当事

人签字确认,呈酒店总经理批示,报财务部备档。

XX国际大酒店

行政人事部

5.外来人员安全协议书 篇五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协议。

2、范围

适用于与江苏连港皮革有限公司签约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程序

3.1在签订各类外包施工合同中,必须制定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3.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从事 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安全协议以保证双方安全:

乙方因工作需要,到甲方从事工作活动。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工作内容:

二、工作地点:

4、安全注意事项:

4.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4.2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厂前进行安全生产、用电管理、文明施工等现场教育。

4.3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上级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作业。

4.4乙方进厂后每人须提供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4.5乙方要积极组织参加入厂安全教育。

4.6乙方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4.7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在厂区内走动。

4.8外来施工人员乙方需要动火时要办好用火审批手续。指定监护人、配备灭火器、清理周围危险物品。用火后清除余火,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现场。

4.9甲乙双方应经常对工人进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教育。

4.10乙方工人不准损坏各种公用设施。

4.11乙方职工严格遵守治安、消防、交通管理条例。凡违反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后果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5、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

乙方单位从业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凡因“三违”、打架斗殴、自残自杀、违章违纪、违反交通规则、违法犯罪或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工作操作中发生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负伤、致残、死亡等事故的,均由外来人员及其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6、协议的解除、终止

6.1乙方违反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对甲方安全生产造成威胁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2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3乙方在甲方的工作任务结束后,双方签字解除协议,乙方立即离开厂区,不得在矿内逗留。

7、其他需双方说明的事项:

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意外和重大伤害(包括死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8、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9、签字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6.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篇六

文件编号:BGS—Z—12—05

第一条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外来人员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施工作业的所有外来人员,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由安全消防环保科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

第三条 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外包单位人员进入公司作业前,先在门卫处登记,由公司安全科及职能部门对外包单位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作好记录。每位外来人员要在安全消防环保科办理临时出入证,凭出入证进出公司大门及施工作业区域。出入证为一人一证,严禁转借及作其他用途。

第五条 外包单位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服从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行为,公司有权停止作业。

第六条 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所在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更改作息时间。

第七条 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第八条 外包单位在公司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施工作业人员的小车、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只能在公司统一的停车场有序停放,严禁停在施工作业区域。

第九条 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固定点。

第十条 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公司内使用;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防雨、防漏措施。

第十一条 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的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由我公司安排专职电工来接通专用电源,不得自行其事。

第十二条 严禁非焊工从事动火、焊接作业;动火用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第十三条 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作业时,须按本公司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等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在本公司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第十四条 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十六条 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防发生事故。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七条 外来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通则》,在禁火区内严禁吸烟,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第十八条 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7.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相关安全规定 篇七

一、主题内容与目的为加强外来参观、学习、施工学习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进入公司区域的外来人员。

三、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1)外单位来公司参观学习,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进行接待,并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厂,并由专人陪同,做好登记。

(2)参观人员进入公司前,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

(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四、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1)外单位来公司实习,需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2)实习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进行职业体检或出具相关健康证明文件,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实习。

(3)实习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凡实习期超过一个月的,负责安排的部门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

任。

(4)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可在所在岗位正式员工的带领、指导下进行实习。

(5)实习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等。

8.外来作业人员安全守则 篇八

一、目的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责任者

保安部、人事部

四、程序

1、外来人员主要是指来厂工作、学习的非本厂员工,如农民工、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

2、加强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是厂内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外来人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3、各类外来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外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来部门及外来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5、我公司与外来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生产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6、外来人员进入车间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7、外来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保安部门同意。

8、外来人员中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9、外来单位在场区生产,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10、外来人员严禁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私拿、损坏公物;不得扰乱工厂秩序,影响他人工作和正常生活。

11、外来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2、外来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来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来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3、外来单位人员进行危险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4、外来单位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保证生产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生产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5、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16、外来人员在装卸作业时,须作到文明装卸,严格遵照“操作规程”作业。

17、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18、因外来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来单位负责。

19、本公司对外来单位及生产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9.外来作业人员安全守则 篇九

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和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外来人员包括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非电力生产临时用工人员、外包工程队伍人员、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 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才能进入生产现场。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发电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 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同类别的外来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实施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

第六条 对来本企业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可通过观看进入现场的“安全须知”电视片、幻灯讲解片、“入厂安全须知” 手册等形式来进行。

电视片、讲解片和手册等材料内容应包括如何正确佩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如何识别现场安全标识、识别现场危险因素,在现场应遵守的事项,如不得触碰的生产设备等。

第七条 来本企业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有本企业员工陪同,办理相关入场手续后才能进入生产现场。

第八条 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接受以下安全教育培训:

(一)观看进入现场的“安全须知”电视片、幻灯讲解片、“入厂安全须知” 手册;

(二)学习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所参与工作的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三)工作负责人交代现场的安全措施及特别注意事项。

第九条 企业必须安排人员监督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按照指定路线,进入指定生产现场,未经监督人员许可,不得进入其它生产现场。

第十条 非电力生产临时用工人员在签定用工合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考试合格后签定用工协议。安全教育与考试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生产现场劳动纪律规定,生产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紧急救护知识等等。第十一条 非电力生产临时用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有关部门、车间要专门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1-2个工作日。培训内容包括:相关安全工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工作范围和工作任务,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非电力生产临时用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时,要安排安全监察人员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交底,每名外来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案。

第十二条 各企业签定外包工程时,必须在安全协议中明确对外包工程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责任。由承包单位自行承当安全教育培训的,各单位要在承包单位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外包工程队伍人员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允许从事外包工程队伍。由企业承当外包工程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严格按照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对所有人员进行培训,不合格的不许进入生产现场。

外包工程队伍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要安排安全监察人员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交底,每名外包工程队伍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 外来本企业的实习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 三级安全教育系指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企业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企业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现场劳动纪律规定;生产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紧急救护;“入厂安全须知”电视片等。教育培训由厂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实施,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第十六条 车间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本分场(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和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生产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训由车间安全员协助车间领导组织,累计时间不少于8小时。

第十七条 班组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相关条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本班组工作范围和工作任务,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训由班组安全员协助班长组织,累计时间不少于8小时。

第十八条 企业、车间和班组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相关资料存档保管。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企业要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10.做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篇十

五月份马庄子变电站围栏的改造工作大部分完成,这其中安全管理工作是变电站需要长抓不懈的一项基础工作。在进行施工的这段时间,变电站有很多的外来施工人员,如何保证他们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是我们变电站人员的基础工作。

变电站首先要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其次要不断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要不断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改进变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安全管理常态运行机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是变电站的薄弱环节,变电站如果管理不到位可能造成人身事故。对于进入变电站施工作业现场的施工人员应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经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在工作负责人的带领下,方可进入变电站。如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运行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变电站。各级领导、外来参观人员等必须得到允许后,并在变电站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设备场区并戴好安全帽。施工作业中使用变电站电源时,必须经变电站运行人员同意,并指定接引位置。不准动用工作票所列范围以外的电气设备。作业中发生疑问时,应该先停止作业,立即报告运行人员。

外来施工单位是企业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言.是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之一。只要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安全工作的有效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是可以做好的。安全事关企业的发展、员工的生命、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安定。外来施工人员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因此我们要加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处处严把安全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012.5.30

11.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协议 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乙方需进入甲方公司内从事

项目的施工作业,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文明施工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双方认真履行,各负其责。

1.施工地点:。

2.施工人员:

人。

3.施工时间: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人员进入公司前已明确告知乙方,甲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承诺在施工期间愿意遵守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

2、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及相关资质(特种作业证等),做到持证上岗。

3、甲方要求乙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管理措施,促使乙方安全文明生产。

4、甲方必须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整改,并有权停止其作业,必要时可以采取经济处罚。

5、要求乙方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

6、甲方将派专人在乙方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配合,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进行指导及监督管理,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安全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交给的项目施工作业任务。

二、乙方责任

1、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必须持相关资质及营业执照合法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

3、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审核。

4、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配戴。

5、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负总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6、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伤社会保险。

7、施工期间遵守甲方既定的厂规厂法,照章办事,禁止交叉作业。

8、乙方对所承接工程项目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包括乙方、甲方及相关方人员及设备财产的安全责任)。在施工期间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直接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9、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不得在非施工地点范围外随意闲逛,随时规避来往车辆、机械,如出现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以及无故擅自离开施工范围而发生其它意外事件等,由乙方全部承担事故责任

和经济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对于施工项目所聘任或雇佣的劳务人员,乙方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损害意外等保险,同时乙方承担其雇员劳动保障责任及由此引起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三、未尽事宜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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