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专项行动总结(12篇)
1.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篇一
大荒地小学校 二○一三年七月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教发„2013‟5号)文件精神,昌邑区教育局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区教育系统内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下发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我校接方案后,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方案内容,领会方案精神,随即着手展开针对我校实际的整治行动。经过全体教职工及学生们三个多月的共同努力,行动初见成效。现将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 配备符合相关规定。消防通道通畅,疏散指示标志齐全有效;学校建立了防火责任制,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人;学校不定期地组织教职工全员参加消防培训,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学期能够组织2次以上逃生自救应急疏散演练;学校能够加强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制度;电气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达到100%。
2、交通安全。
我校暂无符合最新规范的标准化校车。上下学需要乘车的学生,由家长自发联系社会个体机动车辆。学校负责对这部分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管控,及时建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档案。目前,我校家长雇佣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均已在交管部门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驾驶员均具有相关驾驶资质,驾照与所驾车型相符,能够按规定定期对运营车辆进行技术检验;运营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无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校车座位拥有率达到了60%以上。
3、校舍安全。
学校目前没有在用危房。我校坚持经常检查校舍安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改造维修,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能够落实到位。
4、饮食卫生安全。
我校无师生食堂。学生桶装饮用水系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单位供给,我校配合协助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测,饮水机能够定期消毒灭菌;学校能够落实晨检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并对全校卫生定期进行彻底清扫,重视加强教室的通风、清扫和消毒。
5、校园及周边安全。
学校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出入登记、巡查等管理制度,严禁“三无”人员进入校园,杜绝治安事件发生;学校落实了“一校一警”制
度,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不定期到校开展工作;落实了定期收缴管制刀具和危险品制度;监控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学校周边没有兜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行为;学校周边没有出租屋、旅店、网吧、书店、文具店等治安复杂场所,更没有为未成年人提供不正当服务的经营行为;校园周边无私搭乱建违章建筑。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锅炉设备检修完毕,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符合规定,帐物相符,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冬季用电无超负荷情况,校舍采取防寒措施不存在封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情况。
7、日常安全管理。
学校按要求组建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并有文字材料和标签;建立了安全工作档案,隐患台账清晰细致,检查记录及时准确,做到了谁检查谁签字;注重加强上、下学期间和课间秩序管理,落实防踩踏措施和责任制,严防踩踏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注意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并能制定细致可行的安全预案。
8、安全教育。
学校能够开展灵活多样的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是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讲座、升旗仪式、班(队)会、板报墙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消防、交通、饮食等安全教育。预防校园暴力侵害、远离毒品和学生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活动也被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日程。
以上是我校开展本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总结。其间定会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我们会在之后的工作中苦练服务师生基本功,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平安顺利开展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氛围和环境。
2.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篇二
在会上, 冯梁副处长就屠宰监管方面的相关政策及今后工作方向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和研判;冯雪领总兽医师发表重要讲话, 并希望三地畜牧兽医合作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另外京津冀三地的屠宰管理机构负责人分别就本地屠宰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
会议议定了《京津冀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章程》, 就进一步完善屠宰监管区域协作长效机制及屠宰行业合作发展深入交换了意见, 部署并开展京津冀畜禽屠宰联合执法行动。
据悉, 2015 年7 月29 日, 三地畜牧兽医部门联合印发 《京津冀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明确了联合开展屠宰整治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近期三地将通过信息共享, 互查联打等方式, 增强执法合力和效能, 对跨区域、流动性违法屠宰行为实施重点打击, 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形成打击违法屠宰高压态势, 共同维护京津冀屠宰市场健康秩序。
3.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篇三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区、有些单位、有些领域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省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人民政府负责本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区,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省级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省级以下财政、发展改革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等,各省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增加有关部门。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6个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31日前)。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国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部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农业司),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各省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各省级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农业或财政工作的领导担任。各省要在3月底前将省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和措施等)、联系人上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前)。
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辖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省、市、县政府有关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府,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乡、村等情况。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在摸清本地区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省要在4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级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省可部署开展省级重点检查。各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开展重点检查。省级重点检查的县个数应不少于全省农业县的50%。重点检查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各省要在5月31日前将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nlc202309051759
(四)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阶段(6月1日—7月15日)。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国选择40个县进行重点抽查,其中省级已开展重点检查的县和非检查县各20个。抽查对象要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抽查结果于7月15日前反馈有关省人民政府。
(五)整改完善阶段(8月15日前)。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省要在8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8月15日—9月15日)。
各省要在9月1日前对全省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本省级人民政府,并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部级领导小组综合各省自查自纠情况、省级重点检查情况、部级重点抽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各省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省、市、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工作组,对地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片督导。
(二)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必要保障。各省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工作,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市、县和乡镇的督促检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三)严肃财经纪律,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部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部级重点抽查等过程中,发现各省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交流。各省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每周至少报送两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51891
电子邮箱:zxzz2015@163.com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2015年3月19日
4.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四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带头整改
执法局领导班子依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领导带头整改,又带头抓整治,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的生动局面。
(二)精心谋划部署
为力求在有限的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取得改进作风的最大实效,执法局党工委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攻坚克难治“顽疾”的重点任务来抓,及早谋划、精心部署、争取主动。制定《中共xx区执法局工作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并召开专题工作布置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这些专项整治工作,直面群众反映最强烈、影响执法队伍公信最突出、队伍建设最急迫的问题,体现了直面问题的勇气、动真碰硬的精神、真转真改的态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
局领导班子成员督促分管部门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执法监督科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问进度、问效果、问责任,以通报形式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进行批评。同时保持举报投诉电话(072-253348)畅通、意见箱管理严格,鼓励群众和基层队员参与到监管工作中来。
(四)坚持开门整改。
把开门搞活动落实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由群众评议,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在执法局政务公开栏张贴执法局领导班子及个人的整改清单与措施,让群众清楚整治的具体措施、完成时限,方便群众进行监督。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上及时公布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发表相关文章14篇,便于群众参与和监督。
二、取得的成效
(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方面
大力整治违背科学发展、侵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遏制盲目追求拆违面积、罚款数额等“政绩”的不正之风,建立重法治、重实效、重和谐的执法工作模式。打击“两违”工作不是片面的追求拆违面积,除了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外,还要考虑到群众的安置问题;整治市容占道现象不是片面的追求罚款数额,还要对摊贩进行疏导,这是我局领导班子在开展城管工作时的共识,不搞假大空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二)整治行政执法部门“不正之风”方面
我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抓手,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政风行风中群众反映的三个问题:北站路及胜利立交桥乱摆卖问题严重、和兴园小区门前乱摆卖问题严重、鹧鸪江油库涵洞路段矿渣洒落扬尘严重,我局已派执法队员到现场处理,现已整改完毕。一是开展市容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占道经营的当事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对屡教不改的,暂扣占道经营物品。二是整治行动完毕后,派执法队员定点监控,同时加大机动巡查力度,实施长效管理,确保整治效果,防止反弹。三是经调查了解,柳洛路鹧鸪江油库涵洞路段矿渣洒落积成厚泥主要原因是该路段凹凸不平,涵洞过低,需要改善道路铺设及配设跟上时代变更的设施,我局已向市政道路维护处反映该问题,同时安排执法队员和民工将该路段清理干净。
在平时工作中狠抓勤政廉政建设,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加强对全局的思想教育培训。重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学出国等名义,大操大办以及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整治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带彩”娱乐的;在工作时间饮酒的;公车私用的`;铺张浪费的;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的问题;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问题;在待人接物方面言语冰冷、口大气粗问题。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以及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例如开展了反恐及应对暴力抗法知识讲座、执法礼仪培训、紧急救护安全卫生讲座,一来提高执法队员的业务素质,二来提升与群众沟通的技巧,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形成求真务实、政简风清的政务环境。
(三)整治党员干部私搭乱建方面
我局以自查自纠和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在全局范围内排查党员干部有无私搭乱建行为,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学习下发的“工作方案”,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填写《党员干部私搭乱建行为零违规报告》。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了解,我局党员干部没有私搭乱建行为,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整体纪律作风经得起考验。我局将坚持长效监管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照法律法规办事,维护党员形象、维护执法队伍纪律严明。
(四)关注基层、服务基层专项整治方面
1、对基层群众与市民。
为满足市民生活、生产需求,规范流动摊贩经营,走出摊点整治易反弹的“怪圈”,我局积极协调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按照“疏堵结合,服务民生”的思路,综合考虑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市场辐射范围等因素,在川海龙庭小区跃进路106号(原二安小区大门,交通银行斜对面)、鹧鸪江小街、健民路三处路宽处设置便民市场。因地制宜硬化地面或搭建便民棚,利用部分人行道设置便民摊点,实行准入(退出)制度和规范经营。现试点工作已全面开展,在健民路已率先实践,在其经验上推进川海龙庭与鹧鸪江小街便民市场工作,努力以创新方法解决城市管理难点,达到生产经营与规范秩序双赢目的。
2、对基层执法队员。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与基层的联系和沟通,同时加强中队领导与基层队员的沟通,第一时间掌握队员思想动向和及时反映、处理队员的建议,为全局做好决策奠定良好的调研与群众基础,也便于监督落实工作。二是领导利用好手中职权,为执法队员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执法队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狠抓制度落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期间建立的新制度,要通过狠抓落实站稳脚跟,以制度推进各项整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四风”问题整改到位。
2、加强学习,学用结合。不断与时俱进,更新理论知识,进一步深入分析城管队伍行政执法面临的新情况问题,切实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城管工作指引和动力。
3、加强征求意见的深度广度。贯彻“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工作思路,向市民、向基层、也要向执法对象征求意见,为做城管工作决策、做规划提供群众基础。
4、实现“两促进、两不误”。专项整改与城管工作要协调发展,在整改中促进城管工作作风清正廉洁、业务专业精通、为民服务到位,在城管工作实践中不断落实整改方案制度,将二者更好的融合发展。
5.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总结 篇五
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总结
为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我公司决定开展以整顿规范整合重组煤矿办矿秩序、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以全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专项行动与煤矿企业团队建设相结合、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相结合、与矿井水与瓦斯等重大灾害专项治理相结合、与推进矿井装备现代化监控信息化工作相结合,促进办矿主体企业和煤炭企业办矿理念全面更新,全面提升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煤炭企业全面步入安全高效化发展轨道。根据正邦煤业集团《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正邦集团发(2012)18号文件要求,良顺煤业公司立即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动。
活动期间,我矿根据省、市、县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文件指示精神,围绕“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和高度警觉,时刻把煤矿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工作上扎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进一
步转变自身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各科室、各部门贯彻学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员工对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促进煤矿基础建设按时顺利转入生产矿井。具体活动情况如下:
一、认真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我矿制定下发了《“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矿长王永彬组织在召开的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对我矿的“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由此拉开了“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活动的序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共制作安全宣传横幅数条,宣传资料数本,组织书写、张贴安全月宣传标语100多条。
二、在此次活动期间,我矿组织了“反三违、抓安全”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我矿的“三违”现象明显下降,使全体员工更加深入的认识到煤矿安全的重要性。
三、我矿继续深化以查隐患为手段、促整改为重点、防事故为目标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
严格按照“五定”原则整改落,明确整改内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时整改,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我矿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建设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充分认识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客观看待、准确估计我矿的安全建设水平,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和高度警觉,时刻把我矿安全建设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工作上扎实、措施上得力。
五、此次“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强化了我矿各科室安全责任和权利,加快了信息化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了我矿各科室安全生产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强化了我矿区队长和班组长岗位安全责任和权力,赋予其对现场安全管理的决策权和指挥权,有权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上级违章指挥,有权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工停产撤人命令,并组织井下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六、加强了我矿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亲自组织召开本班的班前会,做好当班的生产施工准备工作,加强了班领导要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到了心中有数,重点事情,重点安排,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带班领导要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向接班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写明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处理意见。保证了带班领导入井的带班时间,与工人同上同下,井下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
通过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继续深入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宣传“安全基础建设年”、深入“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活动,积极开展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专线整治,大力宣传防洪、防汛实施方案。实现我矿企业的长治久安。
山西和顺正邦良顺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7月8日
山西和顺正邦良顺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活
动
总
结
6.酒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酒类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自今年1月以来,滁州市对辖区范围内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保证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滁州市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对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大对白酒小作坊和散酒经营单位的监督抽检力度。
滁州市全市共检查酒类小作坊32家次,酒类经营者2197家次,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153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6份,取缔白酒小作坊12家。抽检酒类产品165组,其中24组不合格,各地已对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立案处理,并启动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彻查不合格原因。本次整治共立案查处41件,涉案金额34.2万元,捣毁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3个,1月19日定远县局联合公安部门采取突击行动,一举捣毁了位于定远县泉坞山处的假酒制造窝点,现场查扣了价值30余万元的成品假酒和造价工具,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7.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篇七
农业部自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组织开展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地方各级农牧部门挖掘了一批生猪屠宰违法线索,开展生猪屠宰监督执法21.7万次,接到举报1.38万次,排查出生猪屠宰违法线索1.17万条;开展了一系列多部门联合执法,各地加强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1.2万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15起,移送其他行政机关案件160起;排查了一批违禁物质,在生猪屠宰环节监督抽检“瘦肉精”362万份,检出“瘦肉精”阳性样品141份,对检出阳性样品的屠宰企业、生猪及产品均已依法处理;关闭了一批非法屠宰场点,清理关闭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1928余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2715个;曝光了一批违法企业,将86个严重失信生猪屠宰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生猪屠宰企业116次;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查办生猪屠宰违法案件4839个,涉嫌犯罪1100余人,罚没款近1300余万元,向社会公布生猪屠宰违法犯罪典型案例700余起;构建了一批长效机制,各地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着力构建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出台(修订)地方性法规7件,出台(修改)政府规章7件,出台规范性文件和标准120余件。
8.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篇八
近期,针对河南“瘦肉精”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出重拳、下狠招,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犯罪行为,全程强化“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细化措施,坚决杜绝“瘦肉精”进入食品产业链,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制定活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办法;落实饲料购销台帐、生猪养殖档案记录、生猪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屠宰企业自检、肉品流通查验记录等制度;加强法制宣传和食品安全教育,建立健全诚信和自律机制;强化政策扶持措施,加快转变生猪养殖方式转变,提高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水平。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今年生猪市场形势展望
生猪供给应比较充足 去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数量、比重均高于理论上的合理值(4200万头、9%),预示今年生猪生产比较稳定,供给比较充足(未考虑重大动物疫情)。
猪肉需求仍有上升空间 按“十二五”规划,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预计增速7%,今年猪肉需求刚性增加,但季节、节日因素对猪肉需求的影响仍比较突出,呈现上半年偏少、下半年偏多的格局。
养猪成本高位运行 生猪及猪肉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是成本推动,可以预见今年养猪成本对价格的推动力会进一步增强。受国家提高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玉米价格坚挺、社会流动性充裕、物价上涨传导、人员工资提高及防疫费用较高等因素影响,预计今年养猪成本仍将走高,支撑猪价处于较高水平。
综上分析,在无重大疫情或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下,预计今年生猪及猪肉价格呈现先跌后涨态势,全年均价及养猪利润同比将高于去年,生猪生产积极性处于正常范围。
(摘自农博网)
今年蛋鸡和鸡蛋行情预测
根据去年下半年的存栏情况看,今年开春进入产蛋高峰的鸡数量会有所增加,但从整体的物价水平来看,虽然供应量增加,但并不会对整体行情造成太大的影响,所以预计今年上半年行情持续乐观。如果按照以往惯例3年为一个运行周期,今年也应该处于持续上扬阶段(排除突发事件影响)。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今年甲鱼价格有望延续旺市 苗种或涨价
我国目前主要养殖鳖种类有中华鳖和台湾鳖,而中华鳖又细分为湖南鳖、江西鳖、黄河鳖、黄沙鳖、日本品系中华鳖等。主要养殖区域为江浙一带,以及广东珠三角地区。养殖品种方面,据介绍,浙江温棚养殖多以台湾鳖为主,外塘则以日本品系中华鳖为主;广东中山、顺德等地以台湾鳖养殖为主,惠东、三水等地则以中华鳖养殖为主;此外,黄沙鳖作为价格较高的品种,主要养殖区域在广西,近年广东也有少量养殖。市场方面,据了解,2008~2009年由于养殖增长过快和金融危机影响,市场价格低迷,而进入2010年,商品鳖市场出现好转,广东1.0~1.5斤规格商品鳖价格整年基本维持在19.5~20.5元/斤;浙江温室统货价格11.0~18.0元/斤,7两以上的13.0~19.0元/斤,外塘甲鱼1斤以上17.3~20.2元/斤。养殖成本方面,由于饲料成本上涨,各地养殖成本都有明显上涨,浙江温室甲鱼成本在13元/斤,外塘甲鱼14~15元/斤;广东16~17元/斤。
市场的好转,一方面是因为广东地区养殖量近两年呈下降趋势,据业内人士估计,2010年,广东投苗从2007年的最高峰近1亿只降到了6000万只左右。而对于近年市场,相关人士指出,由于市场低迷,台湾甲鱼蛋2008~2010年连续3年减产,每年减产约30%,不可能短时间内出现太大的回升,所以今年养殖量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有望继续维持2010年旺市。
苗种方面,中华鳖一般5月下旬到6月初开始出苗,去年1两以上的中华鳖价格5~6元/只,头苗价格在2.5~3.0元/只,今年预计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台湾鳖2010年顺德地区,投苗早期1两3.3元/只,1.5两3.7~3.8元/只,2两4.5元/只,头苗价格2.5元/只左右,中苗1.5元/只左右,尾苗0.5~1.0元/只。黄沙鳖2009年的过冬苗3~6厘米的价格在10~12元/只左右。当年苗一般在6月份开始出售,价格在10元/只左右。
(摘自农博网)
今年化肥市场需求分析与价格预测
据了解,今年前两个月的化肥产量中,磷肥和钾肥都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升,而氮肥却有小幅下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全国共生产化肥491.1万吨(折纯,下同),环比1月份增长7%,同比去年2月份增长8.9%。分品种看,1~2月份累计生产钾肥29.2万吨,同比增长98.6%;累计生产磷肥234.9万吨,同比增长23.4%。2月份氮肥生产止跌回稳,产量达到357.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5%;尿素实物产量461.3万吨,环比上涨4.8%,但前两个月累计生产氮肥688.5万吨,同比仍下降0.5%。
在此生产状况下,农业部提供的化肥需求预测则显示,随着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氮肥施用量增长减缓,2009年氮肥施用量约3400万吨。预计未来几年氮肥需求量在3300万~3500万吨之间。
今年氮肥需求形势还受其他因素影响——冬小麦抗旱浇水补助、冬小麦返青拔节弱苗施肥补助、东北水稻育秧大棚补助、西南西北玉米覆膜种植补助等扶持政策利好氮肥消费;2月以来的北方地区抗旱浇水也有利于追施氮肥;东北地区玉米进、大豆退的步伐加快,而玉米对氮肥的需求是大豆的5倍。在去年下半年氮肥出口较多、煤价上升、肥价下滑及两节期间氮肥企业大量停车检修等影响下,氮肥供应较磷肥、钾肥更为紧张。权威分析认为,氮肥企业的开工率需保持在75%以上方能保障市场需求。
今年氮肥市场行情并不完全与需求吻合,虽然一度尿素价格普遍达到每吨2000元以上,但进入3月后价格曾一再下滑,最低时一些企业的尿素出厂价低至每吨1800元,远不如磷肥和钾肥的价格稳定。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种供需与价格的不吻合只是暂时现象,和春耕启动拖后、春节后氮肥企业集中生产、原料价格过高影响企业资金周转等因素有关。随着气温升高北方作物返青和东北地区备肥开始,尿素价格应该回归理性。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白灵菇市场前景看好 价格将持续高扬
从全国白灵菇生产的现状和市场行情看,6~11月份市场上白灵菇鲜品数量极少,销售价格居高不下。由于其较高的市场利润空间,白灵菇迅速在新疆、天津、河北、河南、山东、福建等地陆续开始规模化生产,种植面积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白灵菇的上市时间不同,销售价格也不一样。据调查:今年元月份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白灵菇14元/公斤,哈尔滨哈达批发市场白灵菇价格在16元/公斤;2月份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白灵菇16元/公斤,哈尔滨哈达批发市场白灵菇价格在17元/公斤;3月份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白灵菇18元/公斤,哈尔滨哈达批发市场白灵菇价格在24元/公斤。预计白灵菇价格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将持续高扬,会持续到10月份,10月末11月初随着北京、河北、山东、山西等地利用自然温度生产的白灵菇陆续上市,各地批发价格也将陆续回落,但会保持在12元/公斤左右,白灵菇市场会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
从市场消费趋势来看,白灵菇这一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其主要原因在于与其他菇类相比,白灵菇属耐储藏品种。再加上白灵菇形状倍受餐饮行业的欢迎,适合各种烹饪手法,其中知名度较高的素鲍鱼在广州、北京、上海等地酒楼饭店销量都很大。因此,未来白灵菇市场前景看好。
(摘自农博网)
广西成功繁殖推广出18个高产糖料蔗新品种
近日从广西农业科学院了解到,经过4年攻关,有关专家成功繁殖推广出18个高产糖料蔗新品种(系)。业内专家认为,这一研究成果可有效提高甘蔗的产量。
广西农科院院长李杨瑞介绍,由广西甘蔗研究所等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高产高效甘蔗良种繁育及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目前已繁殖推广出桂糖28号等甘蔗新品种(系)18个,并制定出与品种相配套的栽培技术措施。
李杨瑞介绍,研究人员提纯复壮了被病害感染的新台糖22号等甘蔗优良品种,使其单产提高23.11%,并有效延长了品种的使用寿命。
此外,项目人员还首次利用甘蔗健康种苗瓶外生根技术,成功使甘蔗新品种的生根成活率达到83%以上,简化了甘蔗试管苗的生产程序,生产成本降低50%~75%。
目前,研究方已建立良种繁殖示范基地14个,已累计繁殖推广甘蔗良种137.79万亩,平均亩产达8.387吨,经济效益提高29.47%。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美国研制成功新型新城疫疫苗
前不久,新型新城疫疫苗由美国农业部科学家研制成功。这种新型疫苗不仅降低了新城疫在家禽中的致死率与发病率,同时也可减少该病毒的传播。
美国微生物学家余庆中(音译)博士领导的科研团队发现,通过反向遗传技术,他们把传统疫苗内的某个基因置换为目前流行毒株的基因,研制出新型疫苗。此新型疫苗的免疫实验结果显示,可保护家禽免于感染,并且用野毒株感染时,能够降低病毒的散播。
余博士称,目前市场上广泛用于家禽养殖业的新城疫疫苗虽能够保护家禽免于感染,但是不能阻止病毒在感染动物与健康动物间传播。疫苗市场热切期望出现一款疫苗能够有效降低病毒的散发与传播。
9.“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九
一、明确目标,建立机构
按照“铁规定、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工贸行业存在粉尘防爆危险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集中整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为加强对“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综合协调,在专项行动期间,镇党委政府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由x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涉及可燃爆粉尘企业“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专项整治、突出重点
全面排查存在和疑似存在17种容易发生粉尘物质爆炸危险的企业,发放并回收可燃爆粉尘调查报告47份,其中疑似可燃爆粉尘单位12个,包括碾米厂、家庭制茶厂、木质、竹制加工点等,经过镇安监所实地调查,因久未开工、无粉尘或数量稀少、开阔地带,通风环境良好等原因,均认定其不符合可燃爆粉尘企业。
三、加大监管、积极宣传、建立长效机制
10.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篇十
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我公司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以促进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总体来说,公司通过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达到了预期目标,切实解决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了交通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活动开展期间没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一、领导组织监督到位。为加强对平安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公司成立了以吴经理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交通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进行分工,安全生产管理科室配合安全负责人做好活动的督促和推进工作,各业务负责人加强对有关科室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监督检查,科室负责人加强对本科室人员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营运驾驶员管理到位。车管科严把营运驾驶人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按规定给驾驶员办理上岗证;临时替班驾驶员车管科工作人员也做到了严格把关,符合条件的开临时替班证明;车管科加强了与营运车辆所停客运站的沟通协调并形成制度,每月1号前后及时向客运站报备驾驶员台账,尤其是驾驶员更换时。车管科在平时的安全生产检查中也加强了对驾驶员的监管,累计检查驾驶员XXX 人次,严防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驾驶车辆。安技科按教育培训计划及上级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要求加大了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的培训,提升驾驶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
三、车辆管理得到了加强,车辆违章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公司车管科工作人员配合交警部门加大了对公司违章的处理力度,通过微信平台交警部门一上车辆违章信息,我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就立即通知车辆经营者立即处理车辆违章,并及时索要车辆违章处理凭证,对于车主因出车未在本地的,车管科工作人员也想法设法与车辆经营着联系先垫钱处理车辆违章,对车管所源头化管理办公室抄告的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的严重违章驾驶员,公司对驾驶员进行了再教育,情节严重的车管科解除聘用;公司经理,分管客运业务负责人也多次配合交警队源头化管理办公室X主任,在车站对车辆和驾驶员严格进行检查,通过多方努力公司车辆违章次数明显减少,车辆超员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按照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另行安排的原则,公司业务分管负责人带领车管科安技科工作人员深入车站、停车点对公司营运车辆营运手续、安全技术状况、车辆安全设施设备、车载动态监控装置工作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深入检查,累计检查营运车辆XXX台次,整改治理安全隐患X台次。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车辆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都做到了配备齐全有效,较以前有较大改变。
五、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车管科每星期定时向监控中心 拿取车辆动态监控周报表,形成常态化机制。对拆除或屏蔽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和驾驶员,严格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驾驶员予警告和纠正并进行处理。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个别营运车辆驾驶员存在没有及时备案现象。
需要采取的措施: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心,要及时与车主、车辆介绍人及时进行沟通联系,并在车辆建档和车辆审验时把好关,建齐档案。
11.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篇十一
坚持唯一标准。全市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牢固树立“安全为了发展、发展必须安全、隐患就是火灾”的工作理念, 把“零容忍”作为唯一工作标准, 主动前移整治关口, 聚焦火灾预防和隐患整治, 精准发力。对能够整改的隐患, 立即或限期整改, 做到整改一处、安全一处;对无法整改的, 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归口督办;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 综合运用罚款、关停、查封、拘留等法律手段严肃查处, 确保除患务尽。
创新双向机制。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消防支队创新完善市局、分 (县) 局和派出所三级督导机制, 实行对口包保、责任捆绑、蹲点督查、随警作战, 不间断分片督导检查, 每日编发通报并纳入考评。深入应用“四套表格”, 针对公安民警、消防监督员履职监管、社会单位主责整改、火灾事故发生等建立反面典型曝光机制, 强化警示作用, 大力营造“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广泛支持”的浓厚氛围。
深化四项举措。一是完善群众有奖举报长效机制, 发动鼓励市民群众积极参与, 打造全民消防格局。二是制定公安机关内部考核办法, 将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纳入派出所基础工作, 开展考评并严格奖惩。对于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立功嘉奖;对于工作敷衍、不认真履责的民警和派出所领导, 视情给予扣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晋职晋级“一票否决”、调离现职和纪律处分。三是研究建立计算机档案, 录入整合“四套表格”, 便于全面掌握情况和监督管理。四是完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制度, 定期开展阶段总结, 查缺补漏, 研究改进办法。
12.整治专项行动总结 篇十二
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严肃查处和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政理念重要体现。为此,我县高度重视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工作,结合实际,早计划、早安排,按照县委的要求,县政府于2005年4月6日就以富政办发[2005]36号文部署了全县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取得一定实效。根据市政府办[2005]139号明传电报的要求,现将我县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早计划、早安排
今年3月下旬,县政府副县长肖明同志带领环保局有关人员深入污染严重的乡镇调研后,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建议结合本县嘉河、拖竹河、补木河、格戛河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在国家、盛市尚未部署情况下,及早在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5年4月初,按照县委的要求,县政府及时
开县计划、经贸、煤炭、土地、林业、建设、环保和水务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相关事宜,于4月6日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富政办发[2005]36
文《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转化企业为重点的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肖明为组长,县政府办、环保、监察、公安、计划、经贸、煤炭、土地、林业、建设、电力、水务和广电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工作队伍深入全县各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全县各乡镇也都及时按富政办发[2005]36号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接到市环境保护局、市监察局转发《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云南省监察厅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察部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我县又以富政办发[2O05]105号文《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家、盛市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进一步对各乡镇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新的要求,督促各乡镇抓住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清理取缔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建设项目,关闭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
二、注重宣传动员,突出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为保证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十分注重宣传动员工作。2005年4月7日,县政府副县长肖明带领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在水污染较为突出的后所召开了嘉河污染治理现场动员会议,现场组织力量关闭了4个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小洗煤厂,并将现场会议及关闭小洗煤厂的实况录像通过县有线电视向全县宣传,同时指导各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工作中还注重边检查边宣传,县乡两级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共对200多个工矿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宣传,在认真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和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性之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发出了限期治理通知或关停通知及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或限期改正通知。通过这些措施对深入开
展全县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起到积极的宣传动员作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县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对辖区内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着重排查了块择河、嘉河、补木河、拖竹河、格戛河等流域,认真清理了对水源、河流污染严重的选煤厂26个、焦化厂13个、煤矿50个以及非煤矿采选企业2个,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各类违法建设项目23个。
三、措施有力,加强督查,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使全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上述清理出来的违法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我县坚持依法处罚与引导治理相结合,分类指导,查处重点的原则,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和要求。一是对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依法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没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cc三同时,制度,或依法办理了环评价审批手续,但没有配套建设满足连续性生产要求的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尚不能完全做到废水零排放的选煤厂或废水超标排放的其它选矿厂,实行限期停产治理,限期安装
与批准规模相匹配的废水水处理循环利用设施,确保达到废水零排放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否则依法关闭。二是对有立项批准文件、有环评审批手续、通过“三同时”验收、有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设施,但煤泥水尚不能完全实现零排放的,有偷排行为的洗煤厂也要实现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期间发现企业偷排或闲置环保设施不用直排废水的行为,除县环保部门要从重进行经济处罚外,县人民政府将责成县电力公司和煤炭部门采劝停电”和“停调运”措施。三是对未经有审批权的部门批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工艺落后、没有废水处理循环利用设施、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的选煤厂和其它选矿厂,依法取缔。四是对已经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立项或批准可研、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的在建洗煤厂,督促其严格按审批文件批准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建设,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能满足实现废水零排放要求的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设施,否则任何部门不准批准验收手续,不得办理相关证照,不得供电和调运煤炭产品,已办的证照要依法吊销。五是对废水排入河流、没有矿井水地面沉淀处理设施、不能实现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煤矸石堆存场所设有采取防流失、防洪设施的煤矿也要进行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否则,环保部门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县人民政府将责成煤炭局、电力公司采劝停调运”等“三停”措施和“停电’’措施。六是明确各乡镇坚决按上级要求,配合经贸、煤炭等部门搞好清洁生产规划,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盛市产业发展控制规划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如小炼铁、小机焦、土法炼锌、土法炼焦等。七是对限期整改的企业,整治结束后,必须报请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生产,否则一律停厂治理。
在开展此次环保专项行动中,为了引导各乡镇重视环境保护,切实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我县始终坚持全面清理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通过检查发现少数乡镇领导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整治效果差。县政府以富政办督[2005]1号专项督查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进行督查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整治辖区企业的不法排污行为和违法建设项目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明确对此项工作完成不好的乡镇,年底评先创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及时从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和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无论来自工商、煤炭,还是其它部门所抽调的执法人员都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针对各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使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工作扎实,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实效
自今年4月初以来,通过4个多月的努力,全县多数乡镇认真开展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转化企业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污染严重的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实效。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查处了146个单位其中关闭了13个违法建设企业(其中选煤厂12个,4个小炼铁厂),对13个选煤厂、50多个煤矿进行了限期治理,对60多个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限期整改,到目前为共计已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00O多万元,增设煤泥水处理系统20多套。对1O多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收缴罚款已达2O万元。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的环保意识,企业的洗煤废水、矿井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煤矸石乱堆乱放等现象基本扭转,全县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块择河、嘉河、补木河、拖竹河、格戛河等流域污染状况明显好转,依法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建设,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专项行动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参与,把环保专项行动弓l向深入。环境污染影响到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我们要把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监督,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环境合法权益。适时组织举办企业法人代表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培训班,让企业主们知道其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他们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行动起来,投入资金治理污染和生态破坏,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企业的眼前利益和周边群众的长远发展利益关系。当前要突出向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宣传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
2、继续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力度,要加大污染源限期治理力度,及时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关闭了的小选煤厂、小炼铁厂,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设施,防止死灰复燃。对上一阶段实行限期治理的企业,限期内仍不能按要求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该关闭依法关闭,该停厂的依法责令停广。
3、继续对没有按富政办发[2005]36号文件要求的时间完成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任务的各企业限期完成,限期内仍不能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坚决实“三停”,即停厂、停电、停调运,并对环境污染整治不力,工作被动,污染加剧的乡镇,年终考核时,严格执行富政办督[2O05]1号文件精神,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不得参加任何评先推优。
【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推荐阅读:
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总结11-02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09-09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08-19
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08-06
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