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新机制培训大会主持词

2024-07-01

落实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新机制培训大会主持词(9篇)

1.落实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新机制培训大会主持词 篇一

XX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纠风办:

按照川纠办函〔2006〕12号和宜纠办〔2006〕1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办高度重视,立即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一所小学(XX县梅白中心校)和一所中学(梅白中学)对文件中提出的要求进行了调研,并就全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及全县推行情况

今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以来,XX县194所中小学(其中初中23所、小学171所)实行了这一新机制,涉及学生人数58986人,其中初中19343人,小学39643人(13名特殊教育学生);教师2963人,其中小学教师1724人,初中教师1139人。

该制度实行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观念深入人心,和谐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学生家长的广泛支持。目前各学校运转正常,教师相对较稳定,特别是学校收费难度降低,学生欠费现象明显减少,家长负担明显减轻,学生入学率达到了100%。确保了基础教育的积极实施,尤其是条件非常差的学校和学生能就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新机制的实行,确保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学生的正常学习及教师的正常工作,在大的范围内有力地促进了基础教育,但各地财政状况不一样,导致地方政府、部门对教育的支持、投入差异更大,因而改革的实际结果、效果有差异。

2、改革后,新的投入机制、激励机制未出台,但是国家补助经费用途规定严格,学校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而长期以来很多学校在实践中积累的奖励制度、办法受经费限制,无法找到更好的办法来奖励教师,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学校的教学质量。

3、相关后续工作不配套,工作中衔接不及时。新机制实行后,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由于不曾预料,导致相关工作不配套,工作出现空档、不衔接的现象,尤其是在经费供给、补助等渠道上出现了一定的断档期,客观上影响了工作的推进。

4、特殊情况比较多,原因千差万别,解决起来难度大。①“普九”后新增负债如何解决的问题;②个别规模、实力特别弱小学校上级部门按学生人数补助经费其实际效果与大型学校差异明显;③民办公助学校与全公办学校的差异明显;④一些学校过去搞借资(向学生家长借款,学生毕业时退还)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新机制运行后无经费退还学生家长。

三、建议

1、按照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建设要求,最大限度地平衡不同地区、学校差异。

2、积极建立新的学校软、硬件投入机制、激励机制。

3、搞好相关后续工作及衔接工作,尤其是经费供给方面的衔接,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4、专题研究、一事一议解决个案问题。

XX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

2.落实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新机制培训大会主持词 篇二

自查报告

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文件精神,结合县教育局、中心校的工作安排,依据中心校《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我校认真地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收费情况

实行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我校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具体工作如下:

1、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的文件和政策精神,通过学习,使广大教师明白相关政策,知道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集中统一管理预算编制制度;规范学校收费及办学行为,坚决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均衡发展和队伍管理质量提高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和教师的政治敏感度,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收费前所做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在收费前我校在学校公开栏张贴学校收费标准,同时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在信中明确告知家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学杂费,只按标准收取每生10元的作业本费。

3、收费

我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在收费的过程中,按规定给学生开据收据,不存在先收钱后开票的现象。所收取的作业本费及时地上交。

通过以上的工作,我校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一费制”标准只收取作业本费,按规定及时开据票据,对于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不存在先收后退的现象。学校除按规定收取的作业本费外,没有其它任何收取的费用。

二、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学校公用经费能及时拨付到位,在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上,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只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上,包括水电费,办公费、培训费、维修费等等。不用于补助和偿还学校债务。在开支过程中,学校做到了先预算,待预算批准后再支出,开支后及时报票的原则。学校大型支出经全体教师研究后实行,学校的支出情况及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三、预算管理情况

我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及学校报账员在认真接受培训后,按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预算。在资金使用上,我校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其它费用的现象。在开支中,我校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开支,每月的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到不超支每月可用资金。

四、校务公开情况

我校建立了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公开栏中设立了定期公开事项和临时公开事项。将学校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落实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新机制培训大会主持词 篇三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张家口市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1] 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全县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总体资金安排及落实情况: 全年公用经费1747万元(其中,中央1012万元、省562万元、县财政配套173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06万元(其中,中央111万元、省53万元、县财政补助42万元);为全部学生免费提供的教科书都按有关规定在每学期开学初免费发放给学生,资金由中央负担(春季176.82万元、秋季202.60万元);校舍维修资金260万元(中央130万元、省130万元)。上述各项资金当年已全部落实到位。

1、保障措施

(1)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领导。按照冀政[2006]86号、冀财教[2006]111号、112号、113号和114号四个配套文件规定,县政府早在2006年9月已成立了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由教育、财政、计划、宣传、监察、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时,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阳原县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案》,确定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主要内容、资金管理和组织领导等各项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运行以来,随具体情况及时变更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印发和公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定期就保障机制改革问题召开政府常务会或办公会等,协调处理改革中的问题,切实履行了领导职责。

(2)为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确保资金运行的规范性,早在2007年2月县财政局就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地方财政专户,并成立了财政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专门负责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支出审核与监管,在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基层学校全部实行报账制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不合理的开支。运行模式执行至今,一直能够按照职责分工较好地履行职责。

(3)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县教育分中心制订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教育局出台了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及考评制度。

(4)为切实提高新保障机制下财会人员的素质。2006年8月,县教育局计财股长参加了由市教育局财务科组织的、中央教科所举办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培训;2007年2月,县教育局计财股主管会计参加了省教育厅财务处举办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预算编制”培训。随后,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和财务人员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培训,分发了预算编制培训资料。2007年初,县教育局组织了各学校预算编制的试编制工作。2007年7月份,教育局、财政局再次分别派专人参加了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在廊坊举办的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培训。2010年11月份,教育局又派专人参加了省教育厅在石家庄举办的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培训。并于当年12月底再次对全县各学校的财会人员进行了针对2011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系统培训,并印发了培训资料。通过这些措施,正确理解和执行中央政策,提高具体操作层面的规范性。

2、预算编制及落实情况

(1)2010年开学前,由教育局计财股牵头,组织全县37所具有独立核算资格和职能的中小学(2所完全中学、1所特殊学校、9所初中、18所小学、7所一贯制学校)开展了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二上二下”的编制流程,到4月初全部完成并已呈报市教育局和县财政局。具体情况见阳原县2010年《学校预算编制综表》、《阳原县中小学2010年预算编制说明》。

(2)按照2010年的预算控制额度进行的学校预算编制:①全县按(小学355元生/年、初中555元生/年;)生均补助标准,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总额1733万元(年底实际执行1747万元),按照分担额度指标,其中,中央1040万元(年底实际执行1012万元)、省347万元(年底实际执行562万元,含划转市级的173万元)、市173万元(年底实际已由省级划转执行173万元),县财配套为173万元;②2010年,共有寄宿生7958人(其中小学3323人;初中4635人)。全县核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春季补助2191名(其中小学981人、初中1202人、特校8人),按原定标准(小学250元/生.学期、初中375元/生.学期、特殊教育学校500元/生.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共计70万元(省28万元、县财政配套42万元)。春季小学初中享受补助比例分别为29.88%和25.93%;秋季补助2656名(其中小学1096名、初中1552名、特殊教育学校8名),按原定标准(小学250元/生.学期、初中375元/生.学期、特殊教育学校500元/生.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共计86万元(中央86万元),秋季小学初中享受补助比例均达33%以上。全年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共计156万元(年底实际执行206万元,其中用于提高补助标准的50万元待县级承担的10.3875万元配套后即可拨付执行);③2010年春季为23278名小学生和10095名初中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和辅助学习资源,共计资金176.82万元(其中小学95.05万元、初中81.77万元);秋季为24195名小学生和10880名初中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和辅助学习资源,共计资金202.60万元(其中小学100.16万元、初中102.44万元)。④校舍维修资金260万元(中央130万元、省130万元)。按照省级下达的控制额度,需县级财政配套的资金足额已纳入了年初财政预算,下达了预算批复。并于当年全部落实到位。

3、资金管理情况

(1)中央和省级资金、市级和县级配套资金年底前都已拨付到位。(2)资金全部集中在县教育支付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分校核算。(3)资金支付相对及时,年底前全部。

(4)会计核算及帐务处理。县城中小学全部实现了会计电算化,所有学校支出票据合法有效,账务处理规范,无白条入帐等违规行为发生。

(5)按照规范程序进行贫困寄宿生界定、审批,及时、规范发放生活补助,签字手续齐全、档案整理规范,无违规行为。

(6)公用经费(含取暖费)分校核拨标准符合(小学年均355元;初中年均555元)要求,无挤占、截留、挪用问题,也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7)未发现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问题。

4、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

我县2010年按规划实施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共3个,涉及3所学校。具体情况是:

①中央资金130万元,用于东堡小学和东井集中学教学教辅用房建设项目。东堡小学规划建筑面积560㎡,总投资80万元;东井集中规划建筑面积480㎡,总投资50万元。

②省级资金130万元,用于高墙小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800㎡,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30万元、台塑集团捐资45万元、省教育厅45万元)。

上述项目中的东堡小学和东井集中学都已实施并于当年10月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高墙小学于当年 月开工,工程在建,预计2011年8月底前可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各项目实施与上报规划基本一致,无擅自修改和增减行为。(2)各项目符合已制定的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并结合了校舍安全工程规划,且安排适施的项目均为长期保留学校,近期拟撤并学校都不在规划和实施之列。

(3)工程土建资料齐全。每个项目获取立项批复后,都办理了招投标手续,有工程预、决算、施工图纸、监理日志、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审计报告等工程档案资料。

(4)已竣工并经验收后交付使用的项目工程,都未发现质量问题。(5)年危房改造率达80%以上,年危房发生率一直控制在2%以下。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从新机制实施以来的运行情况看,公用经费切实得到了有效保障,并能合理使用,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发展,各校经费都能维持运转,但仍相对欠缺。现针对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建议如下:

1、鉴于现行的经费保障标准所限,学校仅能在低水平上勉强维持运行,距离中小学硬件的标准化建设、现代教育资源的配臵、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实验教学的普及等方面的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例如:多媒体教学“班班通”、校园网尚有待增加经费投入,实现普及;信息技术和实验课的开设等,都需投入大量的经费用以购臵和维修维护,同时也需支付相当数量的水电费用。而以现行的保障标准,确实难以满足当前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求,特别是规模较小的农村薄弱学校,更是捉襟见肘,难以为继。为此,建议各级政府,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经测算,年生均公用经费应达到小学600元/生、初中800元/生,方可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实施。

2、我县地处河北省西北部高寒地区,每年取暖期都在5个月(10月初至次年4月底)左右,取暖费支出较大。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近年来煤价不断上涨;二是取暖设施改造后,取暖成本有所增加。现生均55元的补助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各学校取暖需求,甚至出现了部分薄弱学校取暖费用占到全年公用经费支出总额70%的现象,有的学校为节省取暖用煤,不得不闲臵暖气设施,再改用炉具取暖。为此,建议省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县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高相应补助标准,足额补助取暖费用,以满足冬季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有效实施。

3、县政府安排到教育系统的自收自支人员(如退伍兵、合同工人等)、学校临时雇佣的工勤人员工资等经费,按照《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06]112号)第三条之规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臵,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所以都未纳入预算,没有着落,确需解决。

三、评价结果和结论

依据《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逐项自查自评,我们认为我县的经费保障措施是有效而完善的,自评得分9分;预算管理相对到位,公开公示工作不够及时,仍有欠缺,自评得分18分;资金管理,运行状态较好,自评得分36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严格规范,实施过程手续完善,资金使用发挥了最大效益,自评得分30分。

综合评价应得93分,结论为优秀。

阳原县财政局 阳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4.落实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新机制培训大会主持词 篇四

工作情况的汇报

根据省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安排,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建立新机制的工作,截止目前,全市新机制改革组织保障有力、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学校正常运转,新机制各项工作都有条不紊地得到落实,现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根本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所作出的关于教育工作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影响深远的大事。

我市市委、市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高度重视,2007年成立了以市长田喜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高厚任副组长,教育、财政、发改、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制定出台了《朔州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山西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 1

学生学杂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就新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四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确保新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201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情况

2010年,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市、县配套专项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和落实,各部门履行职责,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学校,加强了对学校经费使用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未出现挪用、挤占、截留情况,保证了学校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一)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

我市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含特教)每生每年400元,初中(含特教)每生每年600元。取暖费补助标准:生均60元。根据朔财文[2010]22号和朔财文[2010]100号及《关于追加2010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通知》(朔财文【2010】202号)文件精神,2010年,全市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含取暖费)11832.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35.33万元;省级资金2325.803万元;市级资金868.638万元;县级资金1302.88万元。安排2010年税费改造转移支付资金1804.52万元。2010年共安排公用经费13637.17万元。

(二)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寄宿生家庭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所需资金按中央地方5:5负担,地方负担

部分省市县按5:2:3分担,中央负担比例为寄宿生的23%。考虑到当前农村家庭消费水平较低,贫困家庭分布不均匀。为不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学或影响身体健康,我市市政府决定将寄宿生生活补助扩大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且不再以贫困家庭生活补助名义发放。扩大补助范围后,资金缺口由市县按非贫困县3:7,贫困县7:3比例分担。

2010年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5028.48万元,其中:中央1108.29万元,省级554.19万元,市级1168万元,县级2198万元。

(三)城市免杂费补助资金

我市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全部免除学杂费,根据晋政办发[2008]81号文件精神,执行标准为:小学250元.生/年,初中310元.生/年,特教310元.生/年;资金分担比例中央与地方为5:5;省、市、县为5:2:3。2010年共安排免杂费资金2235.05万元,其中,中央1117.52万元,省级558.77万元,市级318.22万元,区级240.54万元。

(四)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营养餐”工程资金

从2008年,我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实施“营养餐工程”,免费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生每天免费提供一杯牛奶(不少于250克)或一颗鸡蛋,预算资金每生每日1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3:7的比例分担。2010年共安排营养餐工程资金1666万元,其中市级资

金536万元,县级资金1130万元。

三、201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情况

2011年春季义务教育经费仍然按照2010年标准执行,我市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已全部纳入预算。中央文件下达后,各级财政部门将按比例足额配套并及时拨付。

四、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在资金的拨付上,按照“校财局管”的基本要求,各类改革资金均按进度拨付到设在财政部门的特设专户,财政部门将专户资金拨付县级教育部门,县级教育部门按照按照年初制定的各类资金详尽的分配方案,拨付各学校。在资金分配中,关注各县区薄弱学校。

5.落实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新机制培训大会主持词 篇五

今天召开的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传达和贯彻落实xx、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年1月20日,自治区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将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面貌,是一项惠及各族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xx、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推进好此项改革,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国家继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后的又一项重大决定,是党中央、xx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给农村义务教育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自治区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要从大局出发,增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上来。要在工作重心和工作精力的分配上,把这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一把手”亲自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倒计时安排工作,一抓到底。确保今年春季开学时,按照xx和自治区的要求,顺利实施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二、全面准确把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

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今年开始实施,准备用5年时间,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这次改革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大突破。

1、明确政府责任,规范保障制度

这次改革的关键和重点突破是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明确各级责任,自治区地县分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新机制,确保各级政府完全负担起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

第一,明确各级政府分担责任。改革把明确政府的责任作为重点,实行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的分担办法,明晰了中央与地方的经费分担责任。自治区的资金分担方案是:免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水平资金,中央和自治区的分担比例为8:2,其中,杂费补助自治区的分担任务全部由自治区本级承担,提高公用经费水平自治区的分担任务由地县财政承担;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央与自治区的分担比例为5:5,其中,自治区的分担任务由自治区与地县按9:1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自治区本级与地县财政按7:3承担;贫困学生免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全额承担。

第二,管理以县为主。县级政府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要按照改革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将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乡镇级政府,也要按照xx和自治区的要求,履行好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应有职责。

2、免除学杂费,受惠覆盖面大

6.落实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新机制培训大会主持词 篇六

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着力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天市政府专门召开这个会议,几位领导作了重要讲话,精神很重要,各区县(市)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很抓落实。下面我就财政部门如何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作个发言:

一、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是公共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

农村义务教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主要工作,具有着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是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必然要求;是使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农村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将其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能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是我们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公共财政的重要奋斗目标。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为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已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2005年,全市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达到12.22 亿元,比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增加8.06亿元,年均递增19.66 %;占当年教育总投入的比重达到71.42 %,比1999年提高22.67个百分点。二是采取超常措施,解决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采取县级统一发放,优先教师等措施,基本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国家规定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改善了部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较好地保证了贫困家庭学生能够接受义务教育。三是规范收费和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与有关部门一道,在全市推行了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明确杂费收入必须全部用于公用经费开支;建立了各项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提高了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但是,目前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全市来看主要是:财政投入总量不足,教师津补贴发放部分区、县(市)财政没有纳入预算安排,没有完全到位,学校公用经费安排不足,保障范围偏窄;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办学水平差距过大;部分学生还在危房中上课。

今天,政府专门召开这个工作会议,充分表明了对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的坚定决心。财政部门一定要按照会议的要求和部署,深刻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改革落实到位。

二、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全面理解和把握新机制的内涵

中央明确提出了“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改革原则,要求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县区。这一保障机制,责任明确,措施具体,便于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和监督检查;充分体现了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下面,我讲一下我市实施的具体内容:

1、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除由中央全额承担的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外,涉及我市的经费保障项目有两个:①校舍维修改造资金;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日常公用经费(全免杂费后,财政补助公用经费)。

2、我市中央、地方(含省市县部分)分担比例①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央、地方分担比例为5:5;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日常公用经费中央、地方分担比例为6:4。

我市地方分担比例:按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石门县为一类县,由省、市、县按8:1:1比例分担;其他八个区、县(市)包括西湖、西洞庭、德山和柳叶湖度假区是二类县,由省、市、县按6:1:3比例分担。

3、测算办法

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农村小学生×生均校舍面积4.5㎡+农村初中生×生均校舍面积6㎡)×年危改发生率3.3%×300元/㎡。在全省测算时已扣除2005年已改造危房面积,测算出我市校舍所需改造资金。

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经常性公用经费=农村小学生×200元/生+农村初中生×275元/生+县镇小学生×230元/生+县镇初中生×305元/生。这个生均经费标准据了解只能管07、08年,2009年中央将出台新的公用经费标准。

按2004年底学生数测算,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为2664万元,其中市级配套133万元,区、县(市)配套369万元;经常性公用经费为13896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556万元,区、县(市)财政承担1542万元。

4、实施时间:①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从2006年起实施;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日常公用经费从2007年春季实施;③城区包括市城区、武陵区、德山城区和津市市城区市政府研究暂不实施。

三、把深化保障机制改革,作为财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

从2006年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开始实施了。财政部门作为资金筹集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改革实施过程中,负有重要的职责。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力求做到四个到位:

(一)协调配合到位。这项改革涉及许多部门,财政部门尤其关键,没有经费作后盾,保障机制无法建立,因此,财政部门要及时与教育等部门沟通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齐抓共管,共同把工作做好。

(二)资金保障到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财政已按应承担的资金编入了预算并将会及时到位。因此,要求区县(市)财政部门要立即研究具体的办法,统筹落实应承担的经费,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保障机制到基层不走样。同时要求区、县(市)财政原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投入仍按原渠道拨付,只能增加不得减少。这里要强调的,教师的津补贴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津补贴一定要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按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发现谁没有纳入预算发放,将由市财政通过一定途径来补发,再通过市财政决算或其他方法予以扣缴。

(三)经费管理到位。在各级财政收支压力仍然较大的情况下,拿出这么多的钱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实很不容易。钱多了,更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次改革,要求经费管理以县为主,既加大了县级的责任,也为今后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市财政局会同教育局下发了加强经费管理等一系列文件,用来规范经费管理各项工作。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认真执行,特别是一定要按要求在国库统一开设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专户,实行资金专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四)监督检查到位。区县(市)财政部门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做到公开透明,要把经费投入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对经费安排使用、中小学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认真分析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各种挤占、挪用、截留经费等违法乱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落实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新机制培训大会主持词 篇七

陕政发 〔2006〕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开始,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现制定如下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一、领导及工作机构

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陈德铭省长任组长,赵正永常务副省长、朱静芝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人事厅、省物价局、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薛汉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雄强同志、省财政厅总会计师丁云祥同志担任。教育、财政部门抽调力量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市、县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实行市长、县长“一把手”负责制。

二、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省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

2.统筹协调省、市、县三级分项目、按比例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资金,建立管理机制。

3.研究审定市、县政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的考核、奖惩办法。

4.研究决定改革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协调教育、财政以及有关部门责任分工等。

5.完成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统筹安排中央及省级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资金;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应承担的各项资金。

2.制定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3.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指导县级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

5.审定全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校舍维修规划。

6.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7.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

8.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9.完成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省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

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学校管理,构建中小学基本数据信息平台。

省财政厅负责本系统内落实和拨付各项资金,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专项资金专户、财务会计、监督等管理办法和配套措施。

省人事厅负责农村中小学校的编制管理,制定和调整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

省物价局负责清理与新机制不符的收费政策,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监督检查。

省审计厅负责对各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条例处罚处理违规行为。

省监察厅负责制定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省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宣传报道工作。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负责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与评估。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经费分担责任

(一)从2006年春季学期起,全部免除农村(含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取暖费,下同),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免杂费标准,按照我省颁布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农村中小学年生均杂费标准并适当提高,贫困县小学181元、初中233元;非贫困县小学190元、初中24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8∶2比例分担。地方承担的资金,由省级全额承担;

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市、县承担,按每生每天不低于15元(一学年按240天计算)的标准补助。财力特别困难的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两年提高补助,达到省定标准,并严格确定补助对象和方式。市、县分担比例,由市确定。

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所需经费,由所在地城市予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所需经费,由所在地城市予以保障。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按在校学生数补助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具体实施时间及步骤:

2006年,落实我省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内年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即小学10元、初中3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8∶2比例分担。地方承担的资金,由省级全额承担。

2007年,仍按2006年标准和分担比例安排。

2008年,达到我省颁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最高标准(含预算内公用经费最高标准),即小学230元、初中3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仍按8∶2比例分担。地方承担的资金,仍由省级全额承担。中央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我省颁布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最高标准(含预算内公用经费最高标准)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仍由中央和地方按8∶2比例分担。地方承担的资金,仍由省级全额承担。

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所需资金仍维持原承担方式不变。

(三)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从2006年起,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市、县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地方承担的资金,由省、市县按5∶5比例分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市确定。

2006年和2007年,集中两年时间,统筹安排中、省、市、县校舍维修资金,集中完成全省现存的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C、B级危房由市、县自行解决。纳入危房改造的学校必须是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学校。布局调整不到位的,中央、省级资金不予安排。对现存的D级危房集中改造后,省上不再实施大规模的危房改造,以后形成的危房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

(四)保障教职工工资

进一步巩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归县管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四、落实市、县级政府的管理责任,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县级政府要将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各级政府改革前已经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不能撤出或减少

认真落实各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政策,按照《义务教育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用于教育,其中40%用于危房改造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决定;市、县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

(二)加强县级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

从2006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实行预算编制制度。省(含中央)、市财政应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于每年年初下达县财政,县财政要切实落实支出责任,调整支出结构,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农村中小学预算以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农村小学(含教学点)纳入乡镇中心小学统一代编,实行报账制。农村中小学各项收支要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县级教育部门要逐校编制和汇总农村中小学预算,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原由乡镇财政负担的农村中小学经费,要全额上划县级财政管理。财政部门对教育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按程序报请同级政府及人大审批后,于每年一季度末前批复,并按预算进度向各学校拨付经费;在预算未确定前,县级财政要提前预拨资金,确保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

(三)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水平

省(含中央)、市、县各级预算安排的农村中小学各类专项资金,要全额通过省、市、县财政部门设立的“基础教育专项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管理和拨付。财政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不纳入专户管理。市、县财政将本级预算安排的农村中小学专项资金纳入县级专户管理后,省级再拨付省级(含中央)补助资金。

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成立后,县级教育部门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农村中小学,其中农村小学(含教学点)的预算资金拨付乡镇中心小学管理。

加强农村中小学专项资金管理。其中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的资金,直接拨付农村中小学;用于危房改造、校舍维修等专项资金,不下拨学校,按照有关政策使用。

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中小学财务行为。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

(四)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编制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长期在编不在岗的教师,要按规定办理辞职、辞退手续。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的需求。继续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聘任制。推进城市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

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未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录用临时代课人员。

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各县要按照“适当撤并,扩大规模;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改善条件,确保入学;提高质量,群众比较满意”的原则,制定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经市级审定后报省级批准实施。

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农村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和健全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职工队伍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教育公平。

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配套文件

制定下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导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意见》等配套文件。

(二)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市、县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各项配套管理制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细则,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责任落实到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作为今后教育督导检查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一票否决”制;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考评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未足额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将相应扣减该市税收返还或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四)加强改革的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宣传工作,教育部门会同宣传、财政部门制定和落实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8.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总结 篇八

在本月初,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和中心校《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老山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在全体小组成员的不懈努力下,经过一个月大张旗鼓的宣传,群众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现将本阶段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宣传进村。重点向本村村民、学生宣讲政策,解答问题,向全社会进行深入集中宣传。

2、向在校学生发放“义保知识宣传卡”。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知识统一印制在“宣传卡”、“宣传单”上,简单、清晰地标明国家免补的项目,发到每一个学生手中。

3、发布公开信。给每位学生家长写一封公开信,介绍新机制的具体内容,2016年春秋季开学后不再收费的项目和仍然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4、悬挂条幅和张贴标语、口号。在村部、繁华路段和人口密集地区利用标语、横幅多种方式,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进行宣传。

5、在校内利用班级黑板报、校内宣传栏、晨会、校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义保政策。

9.落实农村义务经费保障新机制培训大会主持词 篇九

同志们: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新的开始,孕育新的希望。在这起始之年,农村义务教育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对于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决定,即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使义

务教育走向真正意义上的“义务”道路。今天,我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就是专门安排部署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目前,市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贯彻意见》尚在讨论研究阶段,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再行印发。下面,我先就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春节前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讲几点具体贯彻意见。

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06年1月24日,省政府在兰州召开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李膺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的主要精神有以下几点:

(一)、强化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主要作用,从理顺机制入手,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于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一重大决策,尽职尽责的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起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确定的“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主要内容有四项:

1、全部免除农村地区(包括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市、县(区)不再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资金;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补助标准不低于2005年“两免一补”省定标准,具体分担比例、补助对象和补助方式随后由市政府确定。市、县(区)财政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经费,足额落实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

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要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下发的《关于下达甘肃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甘财教〔2005〕47号)规定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落实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将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省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并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分担。

4、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也将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全面实施,分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1、200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各级财政要科学合理调动资金,采取预拨资金等办法,保证运转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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